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3 14:46:1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

篇1

[中图分类号]F13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4-0045-02

1引言

伴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显著下滑,过去长期积累的一些经济与社会矛盾也在日渐突出。如何解决这些矛盾与问题,成为了经济学界最为主要的争论焦点。而在一系列的解决措施与方案中,经济结构转型无疑成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最为重要的一根救命稻草。那么,我国目前最为主要的经济结构特点是什么?它与西方经济学所构建的经济结构又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加快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又在哪里?本文就这些问题做了一些深入的探讨。

2我国经济结构的主要特点与问题分析

21我国经济结构的主要特点

我国宪法对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时对国有经济的地位做出了明确说明:“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因此,正是基于政治制度上的这种规定与要求,使得我国的经济结构呈现出与西方国家所不同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结构中地位上的不平等。

22我国经济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在西方国家,国有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占有的比重较小,因此西方的主流经济学在研究经济结构时,并未对企业进行详细的划分。而在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无论是在生产还是在经营上都表现出明显的区别,而这种区别必然会引起我国与西方国家在市场经济活动方面明显的不同。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如图所示:

包含金融市场的经济结构框架

221从金融市场角度来看

在金融市场中,政府往往通过利率管制、资本市场准入限制以及其他方面的限制措施,使得民营经济在正规金融市场上的融资举步维艰,而国有经济由于受到一系列政策法规的照顾,不仅可以在资本市场融资方面获得比民营经济更为优越的融资渠道以及更为优先的融资权利,而且可以从银行部门轻易获得低于市场管制利率的贷款。

此外由于国有企业规模较大并且受到政府的隐性担保,因此,通过风险与收益的权衡,金融机构也往往更倾向于向国有企业贷款。

正是由于政策以及市场的原因,使得金融资源大量集中于国有经济,而民营经济只能求助于非正规金融市场,即“影子银行”。因此,正是企业的分化,引起了金融市场的分化。

222从产品市场角度来看

首先,国有企业集中的行业领域往往是处于产业上游的资源性行业,并且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因此国有企业一方面向消费者提供天然气、石油等生活必需产品,另一方面也向民营经济部门提供生产所需的各种生产资料,并且由于其垄断地位,使得国有企业可以轻易从产品市场中获得超额利润,而这些超额利润的最终承担者却是民营经济以及消费者,这显然不利于经济的良性发展。

其次,在政府的绝大部分财政政策中,其政府购买的主要对象往往都是国有企业,而这无异于是对国有企业的一种隐性补贴,并且,财政政策投资对象的过于集中往往会引起产能过剩、寻租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并不利于政策的有效实施。

最后,国有经济往往效率较低。由于产权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垄断等原因,使得国有经济无论是在创新上还是在效率上都明显弱于民营经济。此外,国有经济不仅会因为自身的效率损失影响经济增长,而且会通过金融抑制、歧视和效率误配等途径损害民营经济的成长[2],并最终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拖累效应。

223从要素市场的角度来看

民营经济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吸纳了中国将近80%的城镇就业人口,承担了绝大多数的科技创新,但在要素市场上,由于国有经济垄断优势、政策优势以及工资优势的存在,使得其在要素市场上对劳动力的吸引力要远远大于民营经济,从而使得素质较高的劳动力往往流向了国有经济。而这些高素质劳动力,在国有企业往往得不到应有发挥,从而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

并且,由于国有经济生产效率较低,随着国有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对民营经济的不断蚕食,其结果必然是整体国民经济生产效率的降低以及自然失业率的上升,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

3中国经济结构改革的对策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政府对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不平等对待,是造成我国经济结构问题的主要原因,正是由于政府对国有经济的大力发展与保障,使得市场经济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扭曲,而造成这种不平等对待的根本原因,就是政府对自身职能定位的模糊与错位。因此,要改革现有的经济结构,必须从政府职能转变入手。

31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行为

市场经济才是资源配置的根本方式,居民与企业才是市场参与的真正主体,政府的真正职能仅在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而无止境的干预行为,只会增加寻租的空间以及资源配置的扭曲程度,从而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

32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缩小国有经济经营规模

对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不平等对待,是造成政府过度干预的根本原因。正是出于对国有经济的保障与发展,使得政府一方面通过鼓励政策,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又通过约束政策以及提高准入门槛等措施,限制民营经济的行为,从而保证国有经济的垄断优势。

然而许多实践经验已经表明,国有经济的过度膨胀,只会导致整个国民经济效益的降低,以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困难。因此,缩小国有经济的经营规模与经营领域,同时放宽垄断行业的准入门槛,有助于提高市场经济的活力[3]。

33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居民保障水平

居民收入主要由劳动报酬、投资收益以及转移支付三部分构成。劳动报酬是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投资收益是由金融市场决定的,政府唯一可以直接控制的,便是转移支付水平。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可以有效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从而刺激消费增长,而消费的增长又可以通过产品市场增加企业的收入,而企业收入的增加又能通过在要素市场上增加对劳动的需求表现出来。最终,其结果是失业率的降低以及国民收入的增加。

34实行全面减税,减轻企业负担

过高的赋税水平,使得企业利润和抗风险能力大为降低,尤其是金融危机以后,许多企业在原有行业领域几乎无利可图,甚至发生亏损与破产。而在这种情况下,将原本应用于生产的资金投资于金融市场便成为了企业的主要选择,而这种投资行为,一方面推升金融泡沫,另一方面也极大地损害了实体经济的发展。此外,较高的税收,也使得企业无力再进行任何产品研发与产业升级,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举步维艰。

因此,通过大规模的减税措施,可以促进资金从金融市场回流实体经济,从而增加投资,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增加。

35推动政府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如果将税收看做是对政府提供服务的一种购买,那么政府便成为了市场经济中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与一般企业有所不同的是,政府提供的服务具有极强的垄断性,同时民众希望政府所追求的目标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社会效用最大化,即经济的快速增长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由于垄断往往会产生低效率,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政府放弃效用最大化目标转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针对这个问题,可以采用两种途径解决:一是通过提高政府透明度,加强社会舆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从而约束政府以社会效用最大化为目标;二是通过对行政人员的思想水平建设,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而我国政府目前在第二点方面做得较好,但在信息公开以及舆论监督方面还有待加强,这也是未来我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着力点。

参考文献:

[1]林毅夫,李志中国的国有企业与金融体制改革[J].经济学季刊,2005(3):913-936

[2]刘瑞明金融压抑、所有制歧视与增长拖累――国有企业效率损失再考察[J].经济学季刊,2011(2):603-618

篇2

一、所有制结构变动与非国有经济高速发展

我国经济的发展与所有制结构的调整相伴随,原来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幅度下降,一个以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轮廓已经显现在我们面前。

(一)国民产出的所有制结构

从国民经济总体角度分析,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测算,1997年,我国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为74772亿元,其中,非公有经济实现18096亿元,占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为24.2%,而公有经济仍占主导地位,占75.8%。这是根据新标准计算的,即公有制经济中包含了混合经济中的公有成分。如果按照旧有口径计算,那么非公有成分大约在32.9%,公有经济的比重大约为67.1%。很明显,在国民产出中,公有经济的比重还比较高,但在商品流通等竞争性强、对非国有经济的禁入较松的第三产业,公有经济的比重下降较快(见表1)。

由于GDP的所有制结构在统计上有一定的难度,我们以工业生产的所有制结构为例,来分析近20年来我国经济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见表2)。

1.国有工业份额不断下降1978年国有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比重为77.6%,1990年为54.6%,1999年为28.5%。20世纪80年代(以下均指20世纪)平均每年下降2个百分点,而90年代平均每年下降3个百分点,下降速度有所加快。

2.集体工业份额有所上升由1978年的22.2%上升到1990年的35.6%和1999年的38.5%,平均每年上升0.8个百分点。集体经济的增长,主要依托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有经济比重下降导致的公有经济地位相对下降,同时也使公有经济的内部结构和运行机制发生了变化,并且为进一步的产权改革铺平了道路。

3.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增长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外资和港澳台经济、以股份制为主的混合经济从无到有,尤其是90年代后,这一类型经济占有的份额明显上升,从1990年的9.8%上升到1999年的33%,年均递增2.5个百分点。

(二)资本投入的所有制结构

从资本金和资产角度分析我国经济的所有制结构,我们以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为例(见表3)。1999年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实收资本占全国的比重为61.5%,集体经济比重为8.5%,两者之和为70%,占有全部工业资本金的2/3。而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的资本金比重分别为7.6%、15.4%和12.4%,这三类经济的资本金占全部独立核算工业的比重为35%。从资产结构来看,1999年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资产结构与资本金结构基本相同,公有制经济中的国有和集体经济的资产比重分别为68.8%和9.0%。由于加上了混合经济中的国有控股部分,公有制经济的资产比重被放大了。这说明了两点:(1)尽管我国经济日趋多元化,但公有经济仍然占有主导地位;(2)与产出相比较,公有经济占用的资产达77.8%,但提供的产值(1999年国有工业21.4%,集体工业18.3%,合计39.7%)相对较少,说明公有经济的要素生产率较非公有企业要低。

最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是私营企业,一方面是新建企业不断增加,同时集体企业改制后有一大部分转制为私营企业和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统计表明,至1999年底,我国登记的私营企业近150.1万家,私营企业投资者322.4万人,拥有注册资本近万亿元人民币,聘用员工2021.5万人。

(三)从业人员员的所有制结构

由于我国目前的官方统计资料中尚无按所有制结构分类的国民生产总值和资产总值等统计数据,但有从业人员的所有制结构数据。考虑到我国的乡村劳动者中既有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也有纯农业生产人员,还有大量兼业者。这里我们将农户经济作单独处理,既不列入集体经济,也不列入个体私营经济。从表4的数据,可大致看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就业结构变化的基本特征。

1.国有经济从业人员低速增长,非国有经济从业人员增长较快1978—1999年,国有经济从业人员由1978年的7451万人增加到1998年的8572万人,增长15.0%,年均增长0.7%。而同期除农户经济外的非国有经济从业人员由4875万人增加到24504万人,增长了403%,年均增长19.2%。

2.集体经济从业人员增长较快,其中乡镇企业从业人员高速增长全部集体经济从业人员由1978年的4875万人增加到1999年的14416万人,增长了近2倍,年均增长9.3%。其中,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则由2827万人增长到12704万人,增长了3.5倍,年均增长高达16.7%,由于大批集体企业改制,乡镇集体企业的从业人员从1998年开始下降。

3.私营个体经济从无到有,并呈现较快的增长速度特别是90年代以来,由于政策环境的改善,为私营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1990—1999年,城乡个体私营经济的从业人员由2285万人,增加到8263万人,增长了2.62倍,年均增长29.1%。

4.混合经济的从业人员快速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90年代以来,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和股份制经济的飞速发展,从业人员不断增加,从业人员由1990年的154万人增加到1999年的1825万人,增长了10.9倍,年均增长120.6%。

5.农户经济的从业人员缓慢增长90年代中期后呈绝对下降趋势,1978—1985年,年均增长1.16%;1985—1990年,年均增长0.7%;1990—1995年,年均增长0.07%,1995—1999年,从业人员绝对数开始下降,4年间共减少263万人。

从就业增加量来看,也反映了这一趋势。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尤其是90年代以来,非公有经济单位已经成为吸收劳动就业的主要部门。国家统计局的初步测算,2000年城镇从业人员为21274万人,比上年增加260万人。其中,城镇单位职工11613万人,比上年减少518万人。在城镇单位职工中,在岗职工人数11259万人,比上年减少515万人。可见,在城镇从业人员中,市场化就业人员有9661万人,只占45%。若加上下岗职工,2000年城镇计划就业的职工人数比上年减少了1033万人,国有部门已不是增加就业的主渠道。

从上述的产出结构、资产结构、就业结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经济在所有制改革上已取得了重大成就,非国有经济的比重明显上升,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也在多样化,各种混合制经济正不断壮大。这一变革的经济成果,一是中国经济的生产效率、组织效率和配置效率得以提高;二是产出的增长有了多元化主体的推动,竞争更为激烈。

二、产业结构变动与就业结构的失衡

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是一国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前提。1978年以来,我国的一、二、三产业的比例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仍有一些不尽合理之处。

(一)三次产业的产出结构变动

从三次产业所提供的GDP角度来看,产业结构正趋合理,但工业的比重过高。一、二、三产业的产出比从1978年的28.1:48.2:23.7,变化为1999年的17.7:49.3:33.0。第一产业的产出份额持续下降,21年间下降了10.4个百分点,平均每两年下降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产出持续份额上升,21年间上升了9.3个百分点,而第二产业的份额基本没有变化。但期间有一个现象需要注意,那就是从1981年—1991年,第二产业份额有过一段快速下降的时期,到1991年达到41.6%的最低份额,后来又重新回升。因此可以说,80年代的增长是三次产业平稳增长的结果,而在90年代的经济增长是由二、三产业的发展来支撑的,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经济的发展一直是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并由此造成两大结果:(1)我国已进入工业化的中后期,机电、化工、冶金、纺织、轻工、家电等主要制造行业,从产量、技术到质量都已趋于成熟,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已达到极限,以往依赖工业的增长来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格局会发生变化;(2)相对于其它产业,工业的发展是超前的,因此也就造成了工业企业的过度竞争和工业产品的供给过剩。从国民产出增长的贡献份额来看,工业和建筑业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是主体,这说明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尚未结束,但已进入中后期。

(二)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变动

相对于产业结构的变动而言,就业结构的调整较慢,大量劳动力滞留在农业而引发的低收入和低消费,成为制约工业与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结构性因素。从1978年到1999年,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从70.5:17.3:12.2变化到50.1:23.0:26.9,第一产业下降了20.4%,年均下降1%;第二产业上升了5.7%,年均上升0.25%;第三产业上升了14.7%,年均上升0.7%。由于农业人口基数大,尽管22年间有2亿多农民转移出来,农业从业人员在整个90年代减少了近3000万,但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仍然是最低的。过去的21年,第三产业成为吸收就业的主要部门,从业人员增加了近1.5亿。1999年,一、二、三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分别为0.35、2.14、1.23,同年,一、二、三产业的人均创造的GDP分别为4190元、23535元和13975元,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分别只相当于工业和服务业的约1/6和1/3。如果在以后的10年中,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提高到平均水平(比较劳动生产率为1),就意味着现有农业从业人员中的2/3,即23576万人需要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而且这还是一个静态的数字。但与此同时,也就意味着可以再增加38000亿元的国民产出及相应的消费及投资需求。可见,我国经济的结构调整既任重道远,又极具潜力。

有了三次产业在GDP和从业人员方面的比例结构数据,就可以进行比较劳动生产率的分析。表5表明,20多年来,三次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差异在缩小,1978年,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分别为第一产业的7倍和5倍,到1999年已下降到6倍和3倍。这说明三次产业的劳动力配置正趋于合理。在90年代,农业产出的增长缓慢使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由80年代的上升转为下降,而第三产业由于从业人员的不断增加,其比较劳动生产率也在持续下降。

由于第三产业是90年代以来就业增加的主要部门,我们来分析其内部结构。表6表明,从1978年到1999年,增长较快的有交通通信、商贸餐饮、金融保险、社会服务等行业。由于各单位有正规在编职工和非正规职工的区别,大量的临时工被纳入其它行业,因此各行业就业人数的增长能代表其就业吸纳能力。

(三)就业的城乡结构变动快于人口的城乡分布变动

篇3

一、所有制结构变动与非国有经济高速发展

我国经济的发展与所有制结构的调整相伴随,原来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幅度下降,一个以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轮廓已经显现在我们面前。

(一)国民产出的所有制结构

从国民经济总体角度分析,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测算,1997年,我国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为74772亿元,其中,非公有经济实现18096亿元,占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为24.2%,而公有经济仍占主导地位,占75.8%。这是根据新标准计算的,即公有制经济中包含了混合经济中的公有成分。如果按照旧有口径计算,那么非公有成分大约在32.9%,公有经济的比重大约为67.1%。很明显,在国民产出中,公有经济的比重还比较高,但在商品流通等竞争性强、对非国有经济的禁入较松的第三产业,公有经济的比重下降较快(见表1)。

由于GDP的所有制结构在统计上有一定的难度,我们以工业生产的所有制结构为例,来分析近20年来我国经济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见表2)。

1.国有工业份额不断下降1978年国有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比重为77.6%,1990年为54.6%,1999年为28.5%。20世纪80年代(以下均指20世纪)平均每年下降2个百分点,而90年代平均每年下降3个百分点,下降速度有所加快。

2.集体工业份额有所上升由1978年的22.2%上升到1990年的35.6%和1999年的38.5%,平均每年上升0.8个百分点。集体经济的增长,主要依托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有经济比重下降导致的公有经济地位相对下降,同时也使公有经济的内部结构和运行机制发生了变化,并且为进一步的产权改革铺平了道路。

3.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增长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外资和港澳台经济、以股份制为主的混合经济从无到有,尤其是90年代后,这一类型经济占有的份额明显上升,从1990年的9.8%上升到1999年的33%,年均递增2.5个百分点。

(二)资本投入的所有制结构

从资本金和资产角度分析我国经济的所有制结构,我们以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为例(见表3)。1999年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实收资本占全国的比重为61.5%,集体经济比重为8.5%,两者之和为70%,占有全部工业资本金的2/3。而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的资本金比重分别为7.6%、15.4%和12.4%,这三类经济的资本金占全部独立核算工业的比重为35%。从资产结构来看,1999年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资产结构与资本金结构基本相同,公有制经济中的国有和集体经济的资产比重分别为68.8%和9.0%。由于加上了混合经济中的国有控股部分,公有制经济的资产比重被放大了。这说明了两点:(1)尽管我国经济日趋多元化,但公有经济仍然占有主导地位;(2)与产出相比较,公有经济占用的资产达77.8%,但提供的产值(1999年国有工业21.4%,集体工业18.3%,合计39.7%)相对较少,说明公有经济的要素生产率较非公有企业要低。

最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是私营企业,一方面是新建企业不断增加,同时集体企业改制后有一大部分转制为私营企业和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统计表明,至1999年底,我国登记的私营企业近150.1万家,私营企业投资者322.4万人,拥有注册资本近万亿元人民币,聘用员工2021.5万人。

(三)从业人员员的所有制结构

由于我国目前的官方统计资料中尚无按所有制结构分类的国民生产总值和资产总值等统计数据,但有从业人员的所有制结构数据。考虑到我国的乡村劳动者中既有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也有纯农业生产人员,还有大量兼业者。这里我们将农户经济作单独处理,既不列入集体经济,也不列入个体私营经济。从表4的数据,可大致看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就业结构变化的基本特征。

1.国有经济从业人员低速增长,非国有经济从业人员增长较快1978—1999年,国有经济从业人员由1978年的7451万人增加到1998年的8572万人,增长15.0%,年均增长0.7%。而同期除农户经济外的非国有经济从业人员由4875万人增加到24504万人,增长了403%,年均增长19.2%。

2.集体经济从业人员增长较快,其中乡镇企业从业人员高速增长全部集体经济从业人员由1978年的4875万人增加到1999年的14416万人,增长了近2倍,年均增长9.3%。其中,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则由2827万人增长到12704万人,增长了3.5倍,年均增长高达16.7%,由于大批集体企业改制,乡镇集体企业的从业人员从1998年开始下降。

3.私营个体经济从无到有,并呈现较快的增长速度特别是90年代以来,由于政策环境的改善,为私营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1990—1999年,城乡个体私营经济的从业人员由2285万人,增加到8263万人,增长了2.62倍,年均增长29.1%。

4.混合经济的从业人员快速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90年代以来,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和股份制经济的飞速发展,从业人员不断增加,从业人员由1990年的154万人增加到1999年的1825万人,增长了10.9倍,年均增长120.6%。

5.农户经济的从业人员缓慢增长90年代中期后呈绝对下降趋势,1978—1985年,年均增长1.16%;1985—1990年,年均增长0.7%;1990—1995年,年均增长0.07%,1995—1999年,从业人员绝对数开始下降,4年间共减少263万人。

从就业增加量来看,也反映了这一趋势。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尤其是90年代以来,非公有经济单位已经成为吸收劳动就业的主要部门。国家统计局的初步测算,2000年城镇从业人员为21274万人,比上年增加260万人。其中,城镇单位职工11613万人,比上年减少518万人。在城镇单位职工中,在岗职工人数11259万人,比上年减少515万人。可见,在城镇从业人员中,市场化就业人员有9661万人,只占45%。若加上下岗职工,2000年城镇计划就业的职工人数比上年减少了1033万人,国有部门已不是增加就业的主渠道。

从上述的产出结构、资产结构、就业结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经济在所有制改革上已取得了重大成就,非国有经济的比重明显上升,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也在多样化,各种混合制经济正不断壮大。这一变革的经济成果,一是中国经济的生产效率、组织效率和配置效率得以提高;二是产出的增长有了多元化主体的推动,竞争更为激烈。

二、产业结构变动与就业结构的失衡

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是一国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前提。1978年以来,我国的一、二、三产业的比例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仍有一些不尽合理之处。

(一)三次产业的产出结构变动

从三次产业所提供的GDP角度来看,产业结构正趋合理,但工业的比重过高。一、二、三产业的产出比从1978年的28.1:48.2:23.7,变化为1999年的17.7:49.3:33.0。第一产业的产出份额持续下降,21年间下降了10.4个百分点,平均每两年下降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产出持续份额上升,21年间上升了9.3个百分点,而第二产业的份额基本没有变化。但期间有一个现象需要注意,那就是从1981年—1991年,第二产业份额有过一段快速下降的时期,到1991年达到41.6%的最低份额,后来又重新回升。因此可以说,80年代的增长是三次产业平稳增长的结果,而在90年代的经济增长是由二、三产业的发展来支撑的,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经济的发展一直是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并由此造成两大结果:(1)我国已进入工业化的中后期,机电、化工、冶金、纺织、轻工、家电等主要制造行业,从产量、技术到质量都已趋于成熟,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已达到极限,以往依赖工业的增长来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格局会发生变化;(2)相对于其它产业,工业的发展是超前的,因此也就造成了工业企业的过度竞争和工业产品的供给过剩。从国民产出增长的贡献份额来看,工业和建筑业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是主体,这说明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尚未结束,但已进入中后期。

(二)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变动

相对于产业结构的变动而言,就业结构的调整较慢,大量劳动力滞留在农业而引发的低收入和低消费,成为制约工业与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结构性因素。从1978年到1999年,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从70.5:17.3:12.2变化到50.1:23.0:26.9,第一产业下降了20.4%,年均下降1%;第二产业上升了5.7%,年均上升0.25%;第三产业上升了14.7%,年均上升0.7%。由于农业人口基数大,尽管22年间有2亿多农民转移出来,农业从业人员在整个90年代减少了近3000万,但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仍然是最低的。过去的21年,第三产业成为吸收就业的主要部门,从业人员增加了近1.5亿。1999年,一、二、三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分别为0.35、2.14、1.23,同年,一、二、三产业的人均创造的GDP分别为4190元、23535元和13975元,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分别只相当于工业和服务业的约1/6和1/3。如果在以后的10年中,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提高到平均水平(比较劳动生产率为1),就意味着现有农业从业人员中的2/3,即23576万人需要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而且这还是一个静态的数字。但与此同时,也就意味着可以再增加38000亿元的国民产出及相应的消费及投资需求。可见,我国经济的结构调整既任重道远,又极具潜力。

有了三次产业在GDP和从业人员方面的比例结构数据,就可以进行比较劳动生产率的分析。表5表明,20多年来,三次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差异在缩小,1978年,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分别为第一产业的7倍和5倍,到1999年已下降到6倍和3倍。这说明三次产业的劳动力配置正趋于合理。在90年代,农业产出的增长缓慢使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由80年代的上升转为下降,而第三产业由于从业人员的不断增加,其比较劳动生产率也在持续下降。

由于第三产业是90年代以来就业增加的主要部门,我们来分析其内部结构。表6表明,从1978年到1999年,增长较快的有交通通信、商贸餐饮、金融保险、社会服务等行业。由于各单位有正规在编职工和非正规职工的区别,大量的临时工被纳入其它行业,因此各行业就业人数的增长能代表其就业吸纳能力。

(三)就业的城乡结构变动快于人口的城乡分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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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税收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体现在税收上,称税收国民待遇,它是指一国政府通过税制给予外国商人和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不高于同等条件下本国公民和内资企业的负担。税收国民待遇可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来理解:狭义的税收国民待遇,是指一缔约国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时,不对输入产品直接或间接地征收高于本国相同产品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也就是说,除了进口关税外,其他一切费用与同本国产品同等对待。广义的税收国民待遇,是指一缔约方国民在另一缔约方的税收负担,在同等情况下,不比另一缔约方国民的税收负担重,这里的“国民”泛指个人、法人、合资企业等。可见,税收国民待遇的基本精神是:无论在赋税、国内收费等方面,内资外资、国有非国有经济一视同仁,公平税负。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这就要求市场主体之间竞争机会都要平等。税收国民待遇强调机会均等,一视同仁,即不分纳税人的“身份”,资金来源和所在地区一律平等对待,充分体现税收的“经济公平”原则和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无差别待遇”,满足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符合国民待遇原则。因此,合理灵活地利用税收国民待遇,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税收环境十分重要。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吸引外资给外资企业广泛的税收优惠待遇,与内资企业相比,外资企业在税收上享受的是超国民待遇。这种超国民待遇在一定时期对吸引外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长期对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据有关资料统计,外资企业所得税负担率在8%左右,内资企业负担率在22%左右,后者负担率是前者的近3倍。除了不利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之外,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还给逃税避税增加了可乘之机,造成了税收流失。据报道,我国已批准成立40多万家外资企业,相当部分外资企业利用关联企业之间转移利润手法,每年逃避企业所得税达300亿元(见2003年4月报8日扬子晚报文)。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非公有经济发展很快,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非公有经济在GDP,投资、消费等方面的所占比重迅速上升,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非公有经济的蓬勃发展,也为税收增长提供了丰富的税源,成为国家税收的“半壁江山”。但面对WTO非公有经济也存在尴尬:一方面发展受阻存在非国民待遇,一方面税负偏低超国民待遇。为此,必须认真贯彻“十六大”提出的“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经济制经济”的精神,“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放宽国内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重要一点就是给非公有经济以平等的税收国民待遇。

非公有制经济贡献越来越大

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例,1989年个体、私营经济产值为656亿元,2001年私营经济产值达25640亿元,增长了38倍。对GDP的贡献率,1989年为0.57%,2001年为20.46%。90年代以来平均每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八五”时期(1990-1995)我国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22%,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分别增长48.6%和62.7%,“九五”时期尽管受一系列国内外环境影响,仍以10%以上速度增长。近10多年来,个私经济产值平均增长率在50%以上,1994年曾高达170.1%,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近20年为拉动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成为创造市场活力,拉动经济增长的基本力量。20多年来,我国约50%以上的出货值是民营企业创造的。与此同时,非公有经济的就业贡献也十分突出。2001年全国从业人员73025万人(含农村劳动力),其中,城镇就业人员为23940万人,私营企业从业人员2253万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4760万人,两者合计,占全国从业人员的9.6%,缓解了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创造非农业岗位2.5亿多个,其中私营、个体经济就吸纳了8000多万人(国营企业人员6400万人)。

税收贡献方面,个私企业税收收入增长迅猛,2002年入库税收945.58亿元,增长43.1%,是所有经济类型税收收入中增长幅度最高的。1998年至2002年年均增长54.9%,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由1998年的1.8%提高到了2002年的5.7%,提高了3.9个百分点。在大多数县(市)的财政收入中,个体、私营企业税收占当地财政收入的比重已超过1/3,在少数市县超过80%。据第五次中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报告,私营企业近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交费额和税后净利润4个指标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4.02%、24.65%、22.74%和19.50%,其中纳税额增长最快。

但是从税收负担情况来看,1994-2000年全国公有制经济实现的GDP占总量的58.6%,提供的税收占税收总额的56.3%,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的税收占税收总额的43.7%。以此推算,公有制经济的税收负担系数为1.36,非公有经济的税收负担系数为0.74,前者是后者的1.84倍。近两年非公有经济税收负担水平有所上升,但总体上仍低于公有经济的税负水平。

非公有制经济的“非国民待遇”表现

1.市场准入受歧视。长期以来,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非公有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比如银行、保险、证券、电信等行业,受到许多限制。据统计,目前准许国有企业进入的行业有80多个,准许外资企业进入的有60多个,准许私人民营资本进入的行业只有40多个。

2.融资渠道困难。银行体系的信贷资源多是投向国企和政府工程项目,尽管有的国企和政府工程项目决策失误,浪费严重,造成资金大量损失,或长期亏损,也可以根据政府部门的指令继续从银行获得信贷,并享受种种特权。如由财政拨资金成立新的资产公司收购国企债务和银行坏帐的债权转股权的做法,正是国企特有的“解困”待遇。而长期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资本来源却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只能依靠自由资金或借高利贷,或通过其他非法渠道得到。

3.权益保护未能“一碗水端平”。相对于政府部门大力保护国有资产,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神圣不可侵犯”似乎是天方夜谭。他们的财产与各项合法权益往往不能得到与国企、外资同等程度的保护。私有财产的损失在我国法律上称之为经济纠纷或民事诉讼,基本上属于民事的范围,这在实践中却往往是“说也说不清楚”。

4.外部经营环境不好。由于各级政府职能转变滞后,部门腐败现象不断发生,加之没有国企的靠山和外商的特殊身份,私营等非公有经济往往要面对更多的刁难和干扰甚至敲诈,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屡禁不止,使之遭受更多的非经营性损失。正如一家私企老板所说:“我们最苦恼的就是接待各级政府官员,一看到车子开到厂门口就紧张”。

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国民待遇的建议

1.充分认识发展非公有经济的意义。长期的计划体制造成了我们对私营等非国有经济的不信任感几乎是根深蒂固的。因而面对WTO,首先要更新思想观念,清除对非公有经济的思想障碍。私营经济等非公经济与国企、外资企业相比,目前仍属“弱势群体”,但其发展过程中已经显示其不屈不挠的生命力。“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经济制经济是“十六大”给非公经济企业带来的“定心丸”,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没有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就没有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公有制经济是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的。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保证市场准入机会均等。要全面清理以所有制为依据的限制性政策,比如有的行业,公有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可以进入,非公有制经济被禁止进入;有的行业准予外资而禁止民营企业进入。这些都不符合机会均等原则。一个行业是否准入,标准不是“公有”或“非公有”,而应是行业要求的技术、生态、卫生、福利条件和国家安全等。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行业,原则上应一律消除所有制歧视。加入WTO以后,金融、保险、证券、电信等许多领域将打破原有的垄断局面,对外资实施更多的准入和开放,也应给非国有经济创造机会,鼓励公平竞争,促进共同发展。“十六大”提出除了一些有关国民经济命脉的产业外,都欢迎民间资本参与,这将极大地有利于非公有经济的发展。

3.改革现行税制。(1)结合增值税改革,通盘考虑解决私营企业等的不公平待遇问题。建议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企业不分所有制,只要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资料齐备,有固定经营场所,都应享受一般纳税人的待遇。但考虑到改制对国家财政收支平衡的影响。可先对一些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中税负偏重的企业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到所有产业。(2)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不再区分内资、外资,国有、私营,也不论股份制、还是混合联营,各类企业执行相同的所得税制度。逐步实行各类企业所得税在税率、税基、及其它政策待遇方面的“一视同仁”。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适当对非公有制经济给予照顾。原规定年利润在本3万元以下的企业减按18%3万至10万元的减按27%征收企业所得税,可改为设为15%和20%两个低档税率,继续体现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鼓励和扶持。对一些中小型非公有企业年利润额度的规定,适当提高标准,比如7万元以下,7万至15万元。

4.进一步改善非国有经济的投、融资环境。在投融资、税收、土地和外贸等领域一视同仁,实行平等待遇。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化改组和股份多元化步伐,清理限制民间投融资政策。允许民间资本拥有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要按照市场原则配置金融资源和拓宽民间的投资领域。组建非公有企业银行、投资公司等。建立非公有经济发展基金,疏通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对地方非赢利性的私营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可实行免征营业税的优惠待遇,由3年时间增长到5~10年,为地方性私营经济等非公有经济发展提供更宽松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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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产出法是在有关经济理论的指导下,综合考察和分析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社会再生产各环节间数量依存关系的方法。用投入产出数学模型测算投资对经济的带动作用,不仅考虑了投资对经济的直接带动作用,而且还通过产业关联考虑了投资对全社会各部门的间接带动作用。

X=(I-A)-1Y(1)

投入产出模型中列昂惕夫逆矩阵(I-A)-1是一个很重要的系数矩阵,其元素(用bij表示)表示j部门增加一个单位最终产品通过完全消耗(直接消耗和间接消耗)对i部门产品的需求量,式(1)中的Y是各部门的最终产品列向量。由此式可计算一个部门提供单位最终产品通过完全消耗对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产品的需求量。本项目的研究思路,就是把各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额所需的投资品看作是投资品生产部门应提供的最终产品,从而用式(1)测算投资对各部门的带动作用。用式(1)计算的最大特点是考虑到了各部门在生产过程中的多次间接消耗,以科学的方式定量分析固定资产投资通过产业关联对全社会经济的带动作用。用式(1)进行定量测算的首要问题是把一个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转化为对有关投资品生产部门的投资品需求额,这些生产部门又是与投入产出表的部门对应的,思路如图1。按照现行投资统计制度,一个部门的投资总额可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四个项目。我们对这四个项目分别处理。

1、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费用的预处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是建筑业总产出的构成内容。建筑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以有关的建筑材料为中间投入,同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这个比例可以直接从有关研究总体的投入产出表得到。以河南为例,从河南省2002年投入产出表中可知,在建筑业的总产出中,中间投入占64.24%,“劳动者报酬”占19.44%,其余16.32%为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因此,我们可以分别把各部门的投资额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总费用中的64.24%按照建筑业的直接消耗系数(列向量)计算各部门投资额中对各种投资品的需求(列向量),把其作为投入产出数学模型式(1)中的Y,以测算投资中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通过对建筑材料需求而对经济的拉动。占“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总费用中19.44%的劳动报酬不是通过对建筑材料的需求而拉动经济增长的,而是通过对消费品的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所以,我们把占“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总费用中19.44%的劳动报酬乘以当年的消费倾向计得建筑业劳动者的当年消费支出额。同时,根据投入产出表计算居民的消费结构,以此来推算建筑劳动者的消费支出额对各种消费品的需求(列向量),又为下面用投入产出数学模型测算各部门投资通过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做好准备。另外,占“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总费用16.32%的建筑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的费用,视为对当年经济不存在直接拉动作用,故这里可不予计算。

2、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的预处理。我们可以借助于设备购置矩阵表把各部门用于“设备工器具购置”的投资额转化为与投入产出表的部门相对应的对有关产品的需求。设备购置矩阵表的主栏是各部门的设备工器具购置项目,我们根据“中国投入产出调查方案”的部门分类把这些“购置产品”――归并到投入产出表相应的部门中去。设备购置矩阵表的宾栏为投资部门(企业或行业)。表中各流量Kij为第j部门投资额中对第i种设备的购置金额。所有部门对各种设备工器具购置金额组成的矩阵称“设备购置矩阵”,用K表示,即K=(Kij)nxm。

设备购置系数表示第j部门单位设备工器具购置额中对第i种设备工器具的购置额(Qj为j部门用于设备工器具购置的金额)。所有设备购置系数构成的矩阵称为设备购置系数矩阵(E),即E=(eij)nxm。设Qtj为第j部门t年度设备工器具购置总额,则t年第j部门对第i种设备的购置额为Ktij=eijQtj,所有Ktij构成的矩阵用Kt表示,则Kt=EQt(Qt为t年度各部门设备工器具购置总额构成的列向量)。把矩阵Kt中第i行元素看作是生产第i种设备的部门应增加的最终产品,就可以用投入产出行模型分析由于j部门需求有关设备工器具通过直接和间接消耗对各部门生产拉动的状况了。

3、其他费用。包括旧建筑物购置费、土地购置费、土地占用使用费、包干结余等,由于这些项目对当年经济的带动作用不是直接的,并且这些项目在投入产出表中没有显示,所以这笔费用暂不予参加计算。

4、计算各部门投资总额中对投资品的需求总量。把上述“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对各种建筑材料的需求、通过劳动报酬对消费品的需求和通过“设备工器具购置”对各种设备工器具的需求对应相加,就得到各部门投资总额中对投资品的需求总量(列向量)了。下面的投入产出分析就是以此资料为依据。

5、把计算的总产出转化为增加值。把上述各部门投资对投资品的需求量看作是相应投资品生产部门应提供的最终产品(Y),用投入产出行模型式(1)测算得到的是各投资品生产部门应增的总产品(X)。把式(1)代入投入产出列模型G=(I-??r)X即G=(I-??r)(1-A)-1Y(该模型中的??r为直接消耗系数矩阵的列合计做成的对角矩阵),便可测算各部门投资由于对投资品的需求而拉动各投资品生产部门创造的增加值(G)。对G中各元素进行合并或排序,就可得出投资对全社会经济的影响作用及投资对哪个部门影响程度最大或哪个部门投资对全省经济的影响作用最大等结论了。

二、实证分析结果

我们以2004年河南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提供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依据进行了试算。

1、全社会投资对全省经济的带动作用分析。2004年河南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3099.38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2024.36亿元,设备、工具、器具购置727.44亿元,其他费用347.57亿元。由此拉动全省增加生产总值(GDP)1826.5亿元,相当于2004年河南省生产总值(8815.09亿元)的20.72%;每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可带动全省增加生产总值0.589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每增长1%,可带动全省增加生产总值18.3亿元。其中,通过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对建筑产品的需求而带动全省增加的生产总值为835.5亿元,通过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额中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对消费品的需求而带动全省增加的生产总值为263.7亿元,通过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带动全省增加的生产总值为72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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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0)01-0015-06

我国当前经济体制仍然处在不断变化和改革的过程当中。整个经济体制模式在发展中出现和形成了一些带有阶段性标志的特征。计划与市场经过兼容、结合和过渡,形成了特定的经济模态。分析计划与市场的构成和结构,可以客观认识当前我国经济体制的特点,有利于确定未来经济体制改革的走向和政策的制定。

一、计划体制特点及其与市场体制的关系

当前对我国经济体制在认识上的差别还是非常大的,这其中的原因是对计划与市场观念理解的差距。认为计划经济已经从当前经济体制中消退的观点的主要根据是指令性计划的退出,这个观点是不全面的,因为计划经济不等于一个单纯的经济计划,计划是一个体制概念。计划体制包括四个构成方面:指令性计划、经济行政体制、公有制制度、地域管理[1]。因而,为了客观分析我国经济体制的特点,完全有必要对当前经济体制类型的构成要素作出更为确切的分析,从而分清其体制要素的构成成份。

(一)作为指令的宏观经济计划

从1980-1994年指令性生产计划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40%下降到4.5%[2],可见计划指令性生产已经接近消失。有人据此认为我国当前经济体制中计划经济已经退出,目前实行的基本是市场经济体制。实际上,认为计划指令已经不存在的观点忽略了一个重要观念:计划经济体制对整个经济的指导和管理包括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宏观层次指的是整个国民经济,微观层次指的是经济实体。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所谓指令性计划已经不存在,实际上指的是对微观企业实体的指令性控制已经不存在,而作为我国五级政府自上而下的国民经济宏观指导和管理仍然存在,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率仍然是政府经济管理能力和任务的主要指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按照一定速度增长仍然是各级政府的经济责任。各级政府仍然按照国民经济总体发展要求提出本地区符合总体增长要求的计划速度,有的甚至在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实行经济增长末位淘汰制,凡是当年不能实现增长目标的,要追究行政责任。因而,政府部门为了实现经济发展计划目标,对国有经济和投资进行过度干预,要求地区或行业性生产总值的增长达到指标要求,催促生产总值的扩大累计是不可避免的。

(二)计划体制行政架构

计划经济不止是政府对一定时期内经济发展作出的计划要求,它还拥有为贯彻这种要求所必备的经济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这种经济组织模式特点与市场体制的最大不同就在于一切经济单位必须附属于政府的行政机构,或者说就是经济机构的行政化隶属关系,而不是像市场体制那样经济机构是无行政隶属关系的独立机构。虽然目前政府已经减少了相当一部分对口各个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但经济机构在名义上的隶属关系仍然存在,基本的架构仍然是单位行政归属和行业归口。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机构要完全按照市场机制运作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们作为组织机构的自是虚掷的。同时,经济体制改革主要集中在实体经济机构上面,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还没有作为正式的题目,因而目前的事业单位就是更典型的行政机构附属物。由于计划体制下事业单位性质的行业范围归属得过大过宽,许多本来在市场体制下不属于公益事业的行业也都划分到了事业性质里面,造成许多行业至今实行事业单位的政府附属体制,一直不能够按照市场机制运作,致使整个行业发展缓慢。

(三)财产所有权制度仍然是公有制占据主导地位

所有制既是经济体制的基础构成,同时也反过来折射出经济体制的构成模式。目前虽然实行多种经济成份所有制同时并存,私有制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国有制经过了承包制特别是股份制改造之后,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有制。但是,这些变化并不能说明我国所有制体制已经发生了根本改变,更不能说明公有制已经不是主导性所有制形式。

1. 主要自然资源仍然属于国有制。按照我国《宪法》和《物权法》规定[3,4],包括土地、矿藏、海洋、森林等主要自然资源,都归国家所有。同时,一些重要的能源开发领域只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私人资本原则是禁止进入的。一些自然资源如土地等,即使允许私人资本介入开发,国家也要收取高额使用费。一切生产都离不开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如果自然资源都归国家所有,那么这种所有制体制就仍然是公有制体制。这与计划经济体制要求的在社会主义阶段生产资料必须实行公有制,虽然有一部分不相吻合,但是它把一切生产都必须依赖的自然资源实行了公有体制,所以,我个人认为整个社会经济仍然是公有制占据主导地位。

2. 国有制经济并没有发生真正的产权变革。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对公有制的理论批评莫过于指出国有制产权主体缺位和所有者模糊不清,但这个批评并没有导致国有制财产的变卖和有计划的私有化过程,而是产生了一个改造国有制形式的所有权模式发明,就是将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允许把公有制财产交给私人去经营,进行所谓“虚拟私有制”运作。在吸收私有制运行效率的同时,又不改变公有制性质,而是将这两者相互结合形成国有制经济的改革模式,称之为“公有制实现形式”[5]。目前国有制改造中实行最多的股份制就属于公有制实现形式之一。但是,从所有权转移规律来说,股份是将集团性资本变成个人资本的方式,任何实体或着国家不能继续拥有已经出售资本的股份。同时,西方国家普遍把股份制和发行股票当作出售国有制企业实体从而实现国有经济私有化的方式和手段。这一切说明,股份制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虚拟私有制”一样,是脱不了私有化和私有制嫌疑的。但是我国一些人不承认已经出售给个人的股份属于私人资本所有权,认为股份制公司仍然是国有企业而不是私有化企业。这种不符合产权转移规律的含混股份所有权说明,把股份制当作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初衷,不仅是对股份制在概念上的误解,而且说明不能放弃公有制才是所有制形式改革的最大前提。

(四)地域管理与国际市场

计划体制的地域管理在国际经济体制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由于经济行政体制的不同,计划体制国家与国际市场经济组织存在很大的沟通障碍。2001年我国以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身份加入世贸组织(WTO)[6]。这就很容易产生一个问题,这个时期我国已经进行了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并且已经有了足够的广度和深度,但在一些国际经济组织中却仍然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仍不能成为市场经济国家间国际经济组织的准会员国。笔者认为,确认一国经济体制类型是否属于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标准,应当是国际公认的共同市场条约,单纯国内自行理解的市场标准实际上带有很大的片面性。

二、体制效率与体制机制和经济规律

显然,目前我国实行的仍然是计划与市场各占一部分的混合经济体制。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不仅构成要素不同,而且运作方式和运作效率也不相同。虽然至今实行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体制已经有30年,但对于两种体制效率不同的原因并不十分清楚,有必要通过对运作机制及其产生效率的方式分析来弄清这一点。

(一)计划体制与经济效率

计划体制的主要优越性之一是能够指导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7],但计划体制的运行结果却与理论上的设想和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

1. 投资效率低。投资失败率高、资金浪费严重是体制效率低的第一表现。计划体制时期投资亏损损失是长期的和巨大的(见表1)。

表1的统计数据说明,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到第六个五年计划长达30年的时间里,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资建设失败率是非常高的。在建设投资总规模中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约在60%~80%,不能形成固定资产的失败浪费投资占总投资额的20%~40%。也就是说,有相当一部分建设工程根本就没有按照计划形成生产能力就宣告失败而“胎死腹中”,还有的长期滞留在建设过程中长达10多年形成“烂尾”工程,与建设失败几乎没有区别。显然,计划体制并不能保证任何经济投资能够全部成功,政府投资同私人投资一样具有盲目性和失算率,事实上甚至失败率还要高于自由投资的体制。建设投资亏损巨大和失败率高必然会导致整个经济发展的速度缓慢。

2. 经营效率低。经营业绩不佳是效率低的又一表现。国有企业长期面临经营亏损问题,说明了计划体制的经营效率处于低下状态。1961年国营工业企业亏损总额相当于全部工业利税总额的1/3,到1976年国营工业亏损超过1/3的水平[8]。1978年实行放权让利和市场化改革之后,在市场竞争中,国有企业的亏损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在一定时期内有所扩大,甚至相当严重(见表2)。

表2数据中亏损最严重的年份是1991年,亏损率为91.2%。如果亏损率为100%,也就是亏损总额=利润总额,那么就是整个国有工业利润与亏损相抵之后,利润等于0。这种情况下,在上缴税收之后,国有工业将是无利润生产或经营。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问题说明,计划体制或者国有化并不能避免经营亏损,经营亏损是在任何经济体制下的经济实体都有可能发生的结果。即使经济部门或者生产经营机构在完全按照计划指令生产和运作的情况下,也不能避免亏损的发生。因为,很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偶然事件或者意外情况,是在制定计划的时候所不能提前预料的。当开始执行计划的时候,企业实体的经营环境和条件,产品供求状况等各种因素,很可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而造成企业实体不能按期完成计划任务,形成经营损失。

3. 产值产出效率相对低下。在国有与私营经济在同一个体制内共同竞争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效率相对低下的情况表现得更加突出和明显(见表3)。

表3数据显示1978-1995年17年间国有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77.63%下降到的33.99%。产值比重下降说明即使在放权让利和一定程度的自主经营的体制下,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灵活性、适应性也明显不如私营或者混合制企业,国有企业的价值产出效率不能避免逐渐下降,甚至在整个国民经济价值产出当中退居次要地位。

(二)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规律

计划体制下企业出现长期亏损从而造成效率低的原因应当有两个:

1. 国民经济的核算方法问题。计划指导下的高速度增长经常是指社会总产品或者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这其中并没有将投资亏损和经营亏损在社会总产品中加以扣除。这就造成了国有企业亏损的难以核销和长期挂账,致使亏损长期存在,甚至越拖越大。这种不计亏损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在短时期内可能不影响产值的增长,但从长期来看对速度不产生影响是不可能的。

2. 对经济规律的认识问题。计划体制的经济规律论认为,社会经济体系由一系列的经济规律构成,包括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按劳分配规律、价值规律、生产资料优先增长规律、劳动生产率增长规律等各个规律。在这些经济规律系统中,最重要的经济规律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规律[9]。这样,均衡发展就势必放在经济体制的第一位,而国民经济全面及时的核算方式只能退居次要地位。这也是亏损不能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及时得以扣除的重要原因。

(三)经济体制与经济运作机制

显然,亏损损失是造成整个国有经济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那么,非计划体制的经济制度下企业实体同样发生亏损,经济效率反而相对更高。这其中的原因不仅在于国民经济的核算体制不同,更重要的在于不同经济体制带来的经济运作方式不同。

1. 处置损失的机制。经济目标不同,处置亏损损失的方式也就不同。私有制实体的投资和经营目标是为了获取利润。如果投资或经营的结果不是利润而是亏损,那么建设或经营活动会及时停止,亏损不会继续扩大。公有财产的资产所有者是政府,而政府的经济发展目的是如何扩大生产规模和实现计划目标,如果企业破产将减少产值,进而影响到整个计划目标的实现。因而,规模扩大的继续生产从表面上看总量和规模得到了扩大和增长,但投资和经营亏损随之也跟着扩大。

2. 盈亏自负机制。对经济规律的不同认识,也同样会形成不同体制的亏损处理机制。市场体制的第一规律就是投资者自负盈亏规律,而计划体制遵循的第一规律是计划目标的实现,并不是资产盈亏责任。私有制体制承担经营后果的是投资人个人,如果发生亏损受到损失的同样是具体的个人,不存在无人偿付债务或承担损失的问题,实体完全可以按照自负盈亏的机制运作,不涉及政府的责任。而公有制企业实体的投资人和资产所有者是政府,企业实体只有产品生产责任,并无资产经营责任,企业不需要按照自负盈亏的机制去运作,是否发生亏损与企业利益无关,完全是政府的责任。因而,国有实体经常出现无人愿意偿付债务或制止亏损的问题。[10]

3. 宏观国民经济的运作机制。计划体制在设计之初就不是制止亏损而是补贴亏损。政府弥补亏损的制度只能使得实体亏损持续下去,甚至越积越大。政府用以弥补亏损的资金,只能是其它实体上缴的利润。这样,就造成了国有经济在一定时期里和一定范围内低利润甚至无利润状态下持续简单循环生产。而私有制下的亏损实体由于及时进行破产处理,不会存在资产亏损越积越大的问题,因而具有更高的价值生产效率。宏观经济的投入资金,只能出自微观经济的积累。如果国民经济的产值增长,并没有带来可利用利润的增加,那么整个国民经济的再投入资金就没有来源,整个经济就只能停留在原有规模水平上进行重复生产。这就是计划体制效率低下和国民经济处于停滞状态的机制原因。

三、实现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运行机制的转变

不难看出,不同的经济体制伴生不同的经济运作机制,从而有不同的经济效率。对效率而言,计划体制的最终标准是产品和产值的总量增长,而对市场体制而言是有效利润的产出。因而,要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高效发展,就必须把实现效益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目标,推动经济体制进一步向市场化方向转化。

(一)变单一制政府投资为多元化投资体制

1986年我国颁布《破产法》,标志着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清算和市场化改造的开始。从1994-2008年,部分严重亏损的国有企业通过实施政策性破产,关闭项目6 000户,核销坏账5 000亿元人民币,破产下岗人员超过1 000万人[11]。目前,国有企业仍然占有约1/2工业资产,占用工业贷款的2/3,但创造的产值却只有全国工业总产值的约1/3[12]。可见,破产只是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并不能解决国有制经济运作机制效率低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如果要通过增加政府投资来增加国有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有的比重,改变国有经济已经不在国民经济活跃因素当中占据主要地位的状况,并不会取得好的效果。因而,单纯依靠政府投资来带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经济构成状况。所以,要采取多元化投资体制来实现经济增长,尤其是要放开目前仍然不允许私人和外资进入的自然资源、交通、金融、文化等产业领域,保证投资的增长而产生的持续带动效应。

(二)改革国民经济核算方式,实现科学计划和科学发展

国民生产总值是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范畴,又是制定经济计划的目标和基础。因而,科学合理的国民经济核算方式是产生客观国民生产总值的模式依据。市场体制与计划体制的国民经济核算是不同的,产生的国民生产总值也不同。计划体制的国民经济核算以产值为目标,其中并不包含资产核算的因素。因而,无利润甚至亏损企业的产值是可以计入国民生产总值的。而在市场体制下,亏损企业会及时自动破产关闭,其产值几乎没有可能计入国民生产总值。这样,由于体制不同,计入国民生产总值的内涵也不同,两种产值没有可比性。推行市场体制后,国有工业产值占整个工产值的比重逐渐缩小,与大量亏损国有企业破产关闭,产值不再计入总产值,使得国有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当中占有的比重大幅度缩水有直接关系,这是不同体制因素产生的结果,也是对国有经济状况更加真实的核算和反映。因而,要把经济计划建立在适应当前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体制要求上,更多地采用市场体制的国民经济核算方式,客观反映国民经济的真实情况。尤其是应当采取消费法国民经济核算方式,与国际国民生产总值核算方式接轨,才能使得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与国际经济增长速度有更为客观的可比性。在相同国民经济核算方式产生的客观国民生产总值下制定出来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增长速度,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才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避免过快的或盲目的引导。[13]

(三)建立符合多种所有制产权规则的财产所有权制度

目前我国所有制体制和财产所有权制度已经非常落后于当前的财产占有关系的实际情况。由于长期在公有制下生活,人们对不同所有制之间财产体制的规律缺乏基本的观念化认识。在公有制体制下,全部财产转移和使用权关系变动都在行政体制内部进行,不存在财产易主的改变,当然更不存在所有者之间的产权矛盾。而在多种所有制体制下,财产转移必须通过易主的方式来进行,同一个财产实体在不同财产所有者之间是排斥关系,同一笔财产不可以同时有两个主人。这一点是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之间财产权利规律的基本不同点。这个规律从改革之初就没有得到应有的认识和重视,房产市场多次发生一套房卖给两个主人的产权矛盾直到2008年还在发生[14],足以说明对市场体制财产规律缺乏观念化认识的状况至今没有太大的改善。个人消费品私有化是我国近年来国民生活发生的重要变化之一。从1998年全面房改到2008年,全国可售公房的80%已经出售给城市居民,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达到70%[15]。变卖公有房产给个人的住宅私有化,是启动我国房地产业市场化进程的必经步骤,应当成为国有资产股份化等启动市场化进程的经验和典范。现在亟需解决的问题是,是否应当在法律上明确已经出售给个人的公产,不再归政府所有,以避免政府与私人之间发生产权矛盾,致使市场化成为虚假的形式。2007年我国颁布的建国以来第一部《物权法》,虽然对私人财产的合法地位给予了强化,但作为体制化的市场经济而不是单纯的局部经验,还有相当长的路程要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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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郭新京.相对自负盈亏论[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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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钱伯海.国民经济核算原理[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14]中国宏观数据挖掘分析系统・建筑房产・公有住房面积[EB/OL].省略.

[15]同一套房子卖两次,开发商被判赔偿双倍购房款[N].南宁晚报,2008-12-17.

Analysis on Conception of System, Structure Model and Operating Pattern

Wang Xiangcheng

篇7

1.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全国工商联公布的国内第一份系统、全面的民营经济发展分析报告认为,我国民营企业,已经从拾遗补缺成长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正呈现出数量加速扩张和质量飞跃的良好发展景象。截至2002年底,民营经济注册资金达到2.8万亿元。企业年营业收入1.2亿元以上的有1582家,其中最多的已达355亿元;企业平均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7%,远高于同期GDP的年均增长率。民营企业的总资产、销售、净资产回报率及资产负债率等指标,都好于同期全社会的平均情况。随着对民营经济的指导思想从政策支持转向制度保障,民营经济的发展将更加势不可挡。在这一形势下,引入民间投资、大力发展民营企业无疑将为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增长要素。

2.促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

国有经济比重过大,一直是制约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全国国有经济的比重平均占40%,沿海发达省份一般低于30%,而东北三省仍高达80%左右。过高的国有经济比重,使得东北地区缺乏经济活力和竞争力。要解决这一老问题,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中民营经济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经济功能:实现股份制改造,拓宽就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

3.提高市场化水平

根据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提出的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2001年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作为受计划经济影响深重的地区,东北地区的市场化水平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具有较大的差距。而市场化程度的落后是导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缺乏后劲,经济增长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

要在东北地区建立市场经济体系,加快市场化进程,就必须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民营企业产权清晰,对市场反应灵敏,经营灵活,富于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因此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联系,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活力源。

民营企业在参与国有资产重组过程中,能够促进产权多元化发展,有效矫正失调的资源配置,激发形成相互竞争的市场机制,同时通过兼并、收购、投资控股、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改革措施,将灵活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融入国有经济运行中,有利于培育有活力的市场主体。

4.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各地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国家的计划投资,国家向哪个地区投资多,哪个地区的GDP就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元化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好坏成为决定区域整体经济水平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当今中国的经济大省,也是民营经济的大省。广东、江苏、山东、浙江、上海等地民营经济发达,经济总量明显高于其他地区。浙江省的经济基础远不及计划经济年代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GDP排全国的第12位。但由于放手发展民营经济,经济活力不断增强,GDP连续数年稳居全国第四位。浙江省的民间投资占了社会总投资的2/3,民营经济的税收总量超过了国有经济,成为全省第一大税源。东北经济区要想成为继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后的第四大经济区,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

二、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建议

结合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实际,制定各种具体的政策措施加以协调和配合,才能更有实效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使之在振兴东北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1.提高融资效益,改善融资渠道

为了解决融资难这一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东北地区要加快融资体制改革。

首先,要对民营企业进入产业进行科学统筹,要把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发展规划作为基础来整合金融服务规划。国家的科技和产业发展要有战略性和超前性,政府、企业家和经济学家对经济发展的观念、方向、质量、效益和风险要有沟通和共识。只有这样,企业融资才有规划,金融支持才有针对性,这无疑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的信心。

其次,在健全监管体系的基础上,通过改组和新建适当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大小银行并存是一种国际趋势。我们国家需要多种层次的金融服务,目前尤其缺少中小银行。因此应积极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探索发展主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公司,允许设立多种形式的创业、产业投资基金。

再次,探索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独立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从而解决民营企业融资信用担保的问题。

2.放宽市场准入,拓展发展领域

在老工业基地,要想彻底改变以政府低效率的投资为主的投资体制,首先解决市场准入问题才能启动民间投资。当前应打破所有制界限、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放宽民间投资的准入领域,并制定相关政策积极引导民间投资的流向。一是除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外,其余行业和领域都应放开。二是按照国家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老工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参股能源、电信等基础产业,对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乃至城市交通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应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主体。三要借助东北雄厚的产业基础和突出的制造业优势,在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信息产业等领域,着力培养一批经济实力强、技术层次高、有地区特色的大型民营企业。四是大力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高新技术、环保产业,对这些产业的投资给予优惠政策。

3.实行国民待遇,减轻企业负担

第一,民营企业用地要统一纳入当地土地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投资兴办的社会公益事业的用地,应依法实行划拨供地。民营企业申请使用国有、集体土地,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对待。

第二,对民营企业实行税收国民待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不管何种经济形式,都应实施同样的税收政策,使民营经济与其他经济形式在平等的条件下竞争和发展。对投资社会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民营企业,可按投资额的大小退还全部或部分所得税。

第三,考虑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盈利水平不同,制定相应拉开差距的不同税率和优惠政策。对民营的中小企业实行轻税政策,促进其快速发展。民营中小企业属于弱势群体,处于发展不完善的起步阶段,政府应采取轻税政策,给中小企业较多的税收优惠,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第四,加快清费立税步伐。应对现行的各种收费项目按行政级别、部门、性质和收入归属进行全面的清理,在全面综合评估、科学测定的基础上,区别合理与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收费坚决取消;合理的收费规范化,并向社会公开收费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

篇8

关键词 国有企业改革 经济发展 性质

国有企业在改革之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先了解清楚国企的定位,如果忽视了这个,必然无法真正的解决要点问题。国有企业的定位主要是由企业自身性质以及特点决定的,在对国企进行改革过程中,应该对其改革进行准确的定位。

一、国有企业改革

(一)国有企业定位

国有企业又称作国营企业或者是国营事业。通俗来说,就是指国家拥有、经营、且控制的生产经营企业。从国有企业发展史来看,它最早出现在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这是因为在二次大战之后全球经济普遍受到重创。为了推动本国经济恢复以及发展,世界上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都一度的利用国有化形式干涉与调节国民经济,这样一来国有企业随之就产生了。随着各国的经济开始复苏,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在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指的仅仅是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者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但是对于我国而言,国有企业并不如此的简单,在我国国有企业其范围更加的广泛。它不仅包括国家中央政府控制的企业,还包括地方的一些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需要充分了解的是国有企业它不仅仅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存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它依然能够存在及发展。在国有企业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因此企业的行为完全由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在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并且政府能够通过对国有企业的控制来管制国家关键行业。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上不同于私企,它具有营利法人及公益法人的双重特点。并且其营利性质体现出国有资产的增值,其公益性则体现出设立国有企业就是为了调节国家经济、国民经济,让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得到长足发展。

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它属于全体社会人员,它是全体集体所有的,而不是国有。国家行使职能对国有企业进行资产管理、支配及收益。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对于企业的调控只是代为公民行使其职能,职能所有者应该是全体公民。从以上的内容可以看出国有企业是财产、利益及资源的综合体,它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其他企业的性质存在着一致性。但是由于它是国有企业,因此它自身又存在着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可以从两个方面看出。其一政府对于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前面有提及政府行使着公共职能,代表着全体公民行使职能,而同时它又是职能的所有者,对于国有企业的管控无时无刻体现着国家自己的主观意识,这种双重的身份让国有企业的性质变得复杂起来。其二代行使者与职能所有者两者之间的委托关系让企业性质也不再向其他企业一样单纯。

(二)改革必要性

从以上内容不难看出国有企业拥有多重角色,而且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它不仅完全控制了垄断行业、外部性行业和一些其它的特殊行业,而且在某些情况之下,还控制了一般的行业。它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干预之后的附属物,也是我国的经济命脉,它能够创造收益同时也是干预经济。国有企业的这些特点让其余其他企业相比优势明显,但是这些特点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在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是绝对的领导者,然而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国有企业虽然也处于主体的地位,但是其与私有企业等其他性质企业相比竞争力不强,并且效率低下。这是因为国有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中,政府通过对国有企业的控制来调控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向,因此国有经济在当时的环境下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的弊端越来越明显。这种自上而下的计划形式难以满足市场的需要,因此供需矛盾渐渐被激化,于此同时由于人们的生活需求得不到满足,生活水平质量低下。然而由于缺乏竞争,国有经济虽然问题频出,但是得不到改进。因此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中,国有企业的现状难以让其生产力得到提高。并且从以上的现状中可以看出它与市场不能很好的相互融合。这个缺陷直接制约着国有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得以保存其主体地位,必须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

二、初次改革

我国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一系列改革,它们都是以发展经济为主要目的。国有企业实行改革是为了让国有企业能够开始盈利而不造成经济亏损。我们可以将我国国有企业三十年的改革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时间是在一九七八年到一九九三年。这一阶段主要目的是改变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让其开始放权和让权。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市场经济还未形成,国家中经济结构单一,以公有制经济为主。这样一来会严重阻碍其他形式经济的产生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于国有企业进行放权实际上是为了让其他的企业拥有更多的自利。在这个阶段中国家采取扩大企业自、承包经营责任制、股份制试点以及经济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第二个阶段开始于一九九三年初。这一阶段改革内容主要是制度创新和抓大放小。改革方式是对企业进行产权转让、该组兼并、股份合作以及破产关闭等。这些措施主要针对的是我国国有小型企业。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实行的承包制让企业一些弊端暴露在公众面前,因此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迫切的需要改变其现有的经营方式。我国国企改革的第三个阶段开始于二零零三年。国有企业改革在国家有意的调控下,逐步开始对其结构和布局进行完善。这是因为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之后,国资管理体制出现了转变,新的国资管理体制开始建立起来,因此在这个前提之下国企改革的方向也随之发生了转变。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增强对国有经济的掌控力度,完善国有资本机制,并且推动国有资本向国民经济命脉等关键行业延伸。要求通过这一系列的转变从整体上使得国企布局发生改变。

从长远性来看,我国国企的改革还任重道远。这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过程。并且我国对国企的改革实际上缺乏一个长远的规划,而是走一步算一步而已。其根本的原因是在改革过程中忽视了国企的根本性质,没有从其根本性质出发,以至于在不断的探索之中走了很多弯路。

三、改革再定位

从以上改革的历程中来看,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和调整,我国国有企业基本上已经完成了第一次的改革定位。这个转变非常的明显,以往国有企业只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附属物,而现在通过改革国企已经可以实现自主经营,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之中能够完全独立的自我发展,能够自己承担经营中的亏损问题。经过这一次的转变,我国的国有企业获得了极大的自,在对企业的经营、投资、收入分配等决策制定上,我国国企成与世界其他国有企业相比,其自利非常大。国有企业中管理者的自主决策权与世界其他国企管理者的决策权相比,恐怕已经是最大了。在改革的初期一些国企管理人员要求得到企业自主经营权,要求国家对国企进行放权等,这些要求已经在现在完全的实现了。当第一次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果,实现了第一次定位目标之后,我国国企必须向第二次定位目标前进。

(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随着国有企业实力的不断增强,它有能力解决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目前阶段我国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是促进我国经济长远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在社会发展中最需要做的工程是建设民生事业,民生事业的建设能够让全体的公民受惠,且还利于社会财富的增长。在产业发展问题中,如何发展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成了关键问题。保障国家经济安全,需要提高国家对危险的预知能力以及抵抗风险的能力。国有企业在这些方面上,应该负起责任,发挥其特殊的优势完成目标任务。

(二)市场秩序改变

一些企业过去实行国企专营的制度,而现在这种制度不复存在,但是其仍然限制民营企业进入,因此对这类的产业应该进行改革,让其转变性质,变为竞争性的产业。而有些企业本身具有竞争性,但是由于其在市场上的份额大,所以造成了垄断的局面,这样与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原则不符。因此要采取一些开放性措施,让国企能够改变垄断的局面,鼓励一些私企民营企业能进入到市场中去,和国企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赛跑。这样做不仅能够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还能够促进其他产业的发展,改变产业组织结构。对于需要鼓励重组的产业,应该采取积极的政策提高其产业集中度,而尽量放弃使用一些强制性的手段,在管理过程中以鼓励为主。

(三)收入分配公平

在下一阶段中,国有企业应该重视收入分配问题。在第一次改革中,国企实际上在维护收入分配公平上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也出现过副作用。因此在接下来的改革中,国有企业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调整收入分配的格局,让其更加的合理,并且能够体现出效率原则。国有企业不仅要促进内部收入分配改革,还应该向社会树立收入分配的公平标杆。这项改革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它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建设,同时体现了公平性的原则。这是国有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之一。

(四)管理体制改革

在以往的计划经济环境下,我国企业的经营权、产权、收益分配权等都被政府的各个部门严格控制。甚至可能出现某一权利由政府多个部门进行管理,企业自身被分解开来,完全失去了自己的自利。这种情况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企业内部完全失去了应有的活力,直到改革初期国家开始渐渐认识到企业的这个问题重要性。但是在改革刚刚进行的时候,要想彻底的解决这个问题不大可能,因为这种体制形成已久,国家也没有下定决心,再加上各个部门之间存在着利益牵制,因此在改革进行了一段时间之后,这个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当改革的热潮发展了一段时间后,国家又开始对国企大刀阔斧,力图让其摆脱这一困境。国家在这一阶段中进行了一场大的改革,企业各个主管部门被撤销,然而这一次的改革没有真正起到作用,因为政府各个部门仍然掌握着大权,企业对其的隶属关系仍然存在,因此国企现状没有得到新的转变。在十六大中,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这一理念,它的提出使得国家快速的建立了国资委,让企业开始不再被其他部门分解,让其真正的享有权利、责任以及义务。从上面内容可以看出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对象不应该是企业,而应该从政府着手,促进国企管理体制变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世界各国经济中,国企的特殊性及其特征让它总是区别与一般的额企业,因此在社会中它需要承担一般企业无法承担的责任。因此在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上,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制度,这需要我们不断的进行探索。对于国有企业改革再定位并不是以前的改革制度,而是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力图向更高的目标前行。

参考文献:

[1]程承坪,伍新木.竞争、产权与管理:基于企业绩效的分析--兼论国有企业改革.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5).

篇9

应该说,国资委能在第一时间就一些央企,特别是主业不是房地产的央企“抢地”行为给出回应,这个姿态首先值得肯定,起码说明国资委对于央企一拥而上投资房地产,在大方向上是不支持的。特别是,国资委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要退出房地产领域,更进一步说明,78家央企的投资行为,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国家管理层面,都缺乏起码的民意基础。

我们也注意到,国资委的这个回应,除了明确表示78家央企的退出之外,似乎更是在为央企投资房地产受到的质疑进行辩护。作为128家中央企业的大股东,面对民众的愤怒,面对央企明显采取与中央调控房地产政策违背的“逆向选择”,给予辩解和说明,也在情理之中。但很显然,这种辩解本身并不能否认央企出于短期逐利的原因而大举进入房地产业,很多数据和实例都更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2009年,全国60%以上的地王都是央企制造的,2009年央企究竟拿多少钱去买地?囤积了多少土地?国资委更应该向民众说明这个数据。

在目前房地产市场混乱,畸形的房价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社会和经济稳定发展最大肿瘤的背景下,央企却违背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精神,肆无忌惮地制造地王,的确有违央企成立的基本宗旨。央企的基本定位不是一个普通的商业机构,128家央企作为一个特殊的商业机构,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在战略性、基础性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而不是与民争利,更不是和普通的公司一样搞一些短期的投资行为,这是中央企业和普通企业的本质区别。

篇10

尽管党和国家在政策层面上一再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不是只讲市场经济,不讲社会主义,同时强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与政策主张却背道而驰。这不仅影响到改革的政策取向,更对经济改革造成不应有的负面效应。在改革开放已走过三十年的今天,有必要重新梳理各种观点,纠正错误的理解和导向,正本清源,在经济学原理指导下,恢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理解。

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不同理论阐释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东西,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是不能共存于一个社会的,因而计划与市场也是不能共存于同一经济体中的。这种理论观点并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而只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者所提出的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实际上一方面把我国经济改革的对象——旧的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等同于计划经济。另一方面把市场经济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是相互排斥、不能相容的,从而将改革的正确方向即由产品经济转到市场经济,错误地改为由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否定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错误地将计划经济列为否定的对象,实质上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在这种教条主义的影响下,或竭力反对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转而主张搞私有化,认为市场经济等同于私有制。

(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消灭公有制,实行私有制。该观点认为,公有制经济不具有私有制经济的排他、独占等性质,其所有者是一个抽象主体,产权是不确的。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只享有从经营中获取利益的权利,而不负有为自身错误决策承担相应责任的义务。因而,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极易从个人角度出发作出各项决策,而不惜损害所在经济体的利益。并且由于公有制经济的特殊地位,其他所有制经济很难与之公平竞争,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平等性和竞争性条件无法满足,自然也无法达到所谓的整个社会利益的实现。而只有私有制经济才是市场经济的天然温床。私有制经济的企业和个人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和独享性,一切行为以实现自身和增加自身福利为目的,而恰恰在追求自身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实现了全社会的利益。这也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的主要内容。这种观点的政策主张实质是搞私有化,建立私有制,在改革中的表现就是主张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革。

(三)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

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是新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一部分,是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现代再现。自由主义理论的思想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洛克和密尔的政治自由学说与财产所有权理论。二是启蒙思想家合理的利己主义学说。三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这是新自由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新自由主义思想和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想一样重视市场的作用,认为市场是最佳的可自我调节的社会结构。因为,一方面,经济运行是有规律的。另一方面,在自由市场情况下,个人能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市场调节在不受外界干预的情况下能最有效率地满足各方面需求,自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政府只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其干预行为往往会使情况变得更糟。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认为,计划经济是市场经济不可调和的对立物,因而建议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主张实行全面的私有化,认为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基础。其基本观点和政策主张是:国民经济基本上由市场自发调节,国家实行最低程度的干预,取消国家计划机构,否定国家发展规划;在所有制结构上,取消国家所有制,实行最大限度的私有化,大量吸收外国资本参与私有化改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上,主张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产权制度,最大限度地缩小国有企业涉及的领域和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可见,在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实行全盘私有化的市场经济。很明显,这套改革主张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的,应警惕这种观点的不良影响。

(四)以“现代市场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不必考虑所有制问题。市场在国民经济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国家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参与经济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运行。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机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内容就应包括:一是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二是破除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三是建立并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四是摒弃旧的干预经济发展的行政手段,改用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来调节宏观经济的发展。为此,该观点认为,在实践上的首要任务是实行广泛的私有化,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或实行股份制,使国家的作用从微观经济运行中逐渐淡出,直至完全消逝。

(五)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的观点

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说就是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的结合,即社会公平+市场效率。该观点提出摒弃计划经济而实行市场经济是因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上,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更具效率。但市场经济在运行中存在市场失灵,进而产生各种社会经济问题,其一便是要素社会分配不公。追求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要求。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必须使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率完善地结合起来,这就是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观点的影响较大,在很长时间内成为社会上一种主流观点。在这种观点影响下,学术界出现了如各种“社会主义”的定义,主张将“公有制为主体”从社会主义定义中抽掉,提出“普遍幸福社会主义”、“功能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等于社会主义”、“股份制等于公有制”等概念的现象。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显然是片面的。一方面,混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与表象。社会公平和市场效率是一种表象概念,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追求的目标或判断国家经济运行水平的标准,但不能成为区别任何两个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制度不同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淡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即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区别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必须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

纵观以上五种观点可发现,在经济理论史上,长期存在将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对立起来的观点,这已成为一种教条。整个现代西方经济学都表明:自私经济人是出发点,市场经济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这种教条思想在改革初期表现为社会主义国家排斥市场经济,在改革后期表现为市场经济必然意味私有化,这成为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思想根源之一。

二、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

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在辨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关系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进行再理解。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在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论一直存在。实际上一些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概念及其关系的认识本身就是不正确的。首先,市场经济的概念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与商品经济没有本质区别,只有发展程度与阶段的不同。厉以宁曾说:“从本质上讲,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一样的。”第二,社会分工决定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育程度。一方面,社会分工是商品交换产生与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曾指出,“这种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另一方面,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列宁根据这一原理分析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指出,“国内市场的建立(即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基本过程是社会分工”,“市场和社会劳动专业化的程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第三,市场经济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与社会制度没有必然联系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市场经济是在社会分工发展的推动下,由商品经济发展而来的。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封建社会,社会分工简单、低下,不能形成市场经济机制。历史发展到近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复杂、全面,人类社会的生产形式才由自然经济发展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由社会分工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一种生产形式,并不是某个社会制度所特有的。其次,计划经济是一种和无政府状态经济相对应的生产形式,政府宏观调控是计划经济的一种具体形式。所谓计划是指国家作为一个社会主体代表的角色,监控市场经济的运行,通过事先的计划对宏观市场和微观主体进行适当干预,维护国民经济的均衡、平稳发展。以市场为基础的计划经济能有效克服自由市场经济先天的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缺陷,从而有效保证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的平衡,避免生产过剩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最后,无论是单纯的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在经济资源配置上都有其固有的优势与不足。对单纯的市场经济来说,一方面,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市场主体通过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在大部分情况下能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市场调节有其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无法支持公共物品的供给以及保证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不能使社会经济发展的利益为人民共享,惠及全体人民。对作为生产形式范畴的计划经济来说,一方面,它可从全局和总体利益上布局生产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经济运行的剧烈波动。另一方面,计划调节容易受到主观认识能力的限制,不能完全满足利益创造者对个体利益的追求,需要复杂的组织体系推动,并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因此,将两者取优补短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优势更加明显、不足相对弱化的新的生产形式,即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生产力与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内在地结合在一起,计划以市场为基础,市场以计划为指导。在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被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按照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要求有序运行,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二)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如果说市场排斥公有制经济,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容,亦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法建立。事实上,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可以相容,且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仍能发挥其高效率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作用。从理论上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没有公有制,也就没有我国的社会主义。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社会化这一对基本矛盾,在这一基本矛盾的作用下,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和相对人口过剩两大规律,必然导致生产过剩,爆发经济危机。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其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会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卓炯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明确提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建立强大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一个最大的缺陷”。从实践上看,即使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也存在并与市场经济机制相适应。郎成平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股权结构做的研究表明,欧洲国家持股现象非常普遍。在被研究的欧洲5232家公司中,奥地利国家持股14.81%,芬兰国家持股15.12%,意大利国家持股9.98%,挪威国家持股11.81%,瑞士国家持股7.59%。这充分说明国有经济完全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会成为市场经济发挥其资源配置作用的阻碍因素。当然,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形式存在严重问题,必须改革。但同样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问题,在于其长期处于我国旧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管理模式下所遗留下来的管理层面的问题。如,严重的倾向,以长官意志、行政手段管理指导生产经营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探索建立新的公有制经济管理与运行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生产经营运行机制,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改革一切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运行方法和体制。而认为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化,则是脱离了中国客观的历史和现实,是对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照抄照搬。总之,市场经济是不排斥公有制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

(三)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更高发展阶段,是自由市场经济适应生产力和社会分工新的发展,是加入政府干预因素而形成的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其显著特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更高的阶段,形成更加完善、复杂的现代市场体系;市场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发挥基础主导作用,国家通过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干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要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现代市场经济。因为现代市场经济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含义中的一个层面,除此之外还有计划市场经济和公有制为主体两个层面的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是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是把市场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使之按照国民经济结构有计划地运行与发展,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基本平衡,自觉按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组织生产。在计划市场机制中,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是统一的、有机结合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在一起的,其作用覆盖全部市场范围,而非相互割裂。计划市场经济能克服自由市场经济的弊病,基本保持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实现,有利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本身固然没有什么“姓资”、“姓社”问题,但现实具体的市场经济是不能离开历史上某种特定的生产关系而运行的,它必然会与某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结合,形成一种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经济制度。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形式或社会性质来说,它是姓“社”的。从另一个角度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一般性与特殊性这两重性质。从一般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发达的社会分工为根据,是一种计划化了的现代市场经济。从特殊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现代市场经济。二是计划市场经济。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它是这三层含义的综合或统一。前二者属于生产形式的范畴,后者是特殊生产关系即所有制的范畴。这三个层面结合,组成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实践意义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对我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只有把目标搞清楚了,才能找到实现目标的正确方法和途径。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内涵出发,要深化改革,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途径。

(一)大力发展现代市场经济

第一,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的载体,即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知识产权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第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与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理顺产权关系,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形成产权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第三,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健全我国宏观调控决策、监督、评估体系;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手段,选择合适的中间目标,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调控市场,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要把国家的宏观调控同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积极引导我国企业走上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绿色发展、有限制发展的轨道。

(二)积极探索实现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