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4 16:23:0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会,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为保障“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成立“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领导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活动实施。制定《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安排,落实相关单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站所相互配合的工作体系,为“安全生产活动月”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线上地质灾害防治培训会。受今年疫情影响,以网上培训方式,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地质灾害网格员开展网格化管理和防治知识培训视频会,邀请地质专家就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行授课,指导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全顺利完成。本次视频会议共培训人员100余人次。二是结合“6.25”土地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志愿者在市区广场发放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手册、森林防火警示语、居家安全小常识等材料,引导居民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宣传现场悬挂横幅3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多份。
我区地质灾害主要发育类型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规模主要以小型为主。地形地貌及土体松散结构是我区地质灾害形成的内因,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修筑公路、傍山水渠、房屋建筑等切坡和采矿活动)及降水则是地质灾害发生的外因及诱因,且降水是诱发地质灾害最大最直接的因素。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为分散农户、公路和耕地、林地,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目前处于基本稳定~稳定状态,但受降水、切坡、加载、振动等不利因素影响,发生灾(险)情的可能性将大幅提高。
从地形地貌及分布区域来看,我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华蓥山区与深切丘陵区内,主要分布于沿华蓥山的大佛寺街道、龙滩镇、广兴镇及丘陵区的龙塘街道、观阁镇;且具有较明显的垂直分带性,在较陡的斜坡上部常易形成危岩崩塌,结构松散的崩积物、残坡积物则堆积在斜坡较缓的中下部,在降水作用下易形成滑坡,具有典型的“上崩下滑”分布特点。从时间分布规律来看,地质灾害的易发高发期与汛期基本同步;且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即每年枯水期或正常情况下地质灾害基本平稳,汛期或强降水情况下地质灾害较易发。人类活动对地质灾害的发生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砍伐森林、破坏植被、工程活动、采矿、取水、农耕、渠灌、筑路等都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同时因为丘陵区人口密度大、人类活动强度大,这也是丘陵区地质灾害的密度大大高于山区的主要原因。
2020年全年期间,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20起,无人员因灾伤亡。截止2021年3月底,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其中滑坡4处,崩塌(危岩)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威胁分散农户119户430人,威胁财产1660万元。
二、202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20年降水情况
2020年全年我区年总降水量为1234.4毫米,较常年均值偏多13%。其中,最大月降水量极值出现在6月,达196.8毫米;最大日降雨量极值出现在7月16日,达49.9毫米。
(二)2021年度气候趋势预测
总趋势:预计2021年汛期气候与常年比较属正常,主汛期暴雨次数、降水量与常年均值相当。秋季降水偏多,秋绵雨强度接近常年。
春季(3~5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均值偏高1.0℃左右,降水量较常年均值偏少1—2成,5月份有局地强对流天气。
夏季(6~8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均值偏高0.5℃左右,降水量较常年均值偏少1—2成。7月下旬开始,有中等强度伏旱发生,并伴有阶段性高温,高温日数较常年偏多。
秋季(9~11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均值偏低0.5℃左右,降水量较常年均值偏多1—2成,秋绵雨强度略超常年。
12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均值偏高0.5℃左右,降水量较常年偏少1—2成。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汛期强降雨与常年水平相当,地质灾害仍将呈现易发多发趋势,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5—10月的汛期影响期。当降水量达到一定强度时(通常24小时降雨量达到100毫米或连续降雨3日以上),可能诱发滑坡和崩塌;岩溶发育地区和地下采矿影响区,在降雨、采矿、加载、振动等作用下可能发生地面塌陷。
(四)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范围
1.地面塌陷易发区。大部、东部山区等受采煤沉陷及岩溶发育影响,地面塌陷较易发。
2.崩塌易发区。大部、街道北部、南部、南部、北部及露天采石场形成的高陡边坡等区域,受地质条件及人类活动影响较易发生崩塌。
3.滑坡易发区。镇、镇大部及街道、街道、镇、镇、镇西部等以丘陵地貌为主的地区,受地质条件、降雨及强烈的人类活动影响较易发生滑坡。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我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干湿季分明,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降雨集中的5—10月。
(二)重要隐患点
根据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按照地质灾害分级管理原则,将街道优良村2组危岩、街道玉龙村5、7组危岩、镇小良村1、2组危岩、镇村4组危岩、镇村8组石灰窑滑坡、街道社区5组危岩等6处规模较大、威胁群众在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2021年区级重点监管范围。对其余未列入区级重点监管范围的,由各镇(街道)组织实施监管,并落实1名镇(街道)领导具体负责。
(三)重点防范对象
傍山切坡修建工业民用建筑的工厂或居民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场镇、学校、医院、旅游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及沿华蓥山一带的后山斜坡居民聚居区属重点防范对象。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原则,成立由区长担任指挥长,区委、区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区应急委员会下设的专项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和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及抢险救灾工作,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区自规局,由区自规局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机构,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二)科学制定防治方案,加大隐患巡排查力度。区自规局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及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开展区级预案点汛期检查和核查工作。各镇(街道)要根据辖区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及趋势认真编制本级防治方案,并将防治方案报区自规局备案。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制度,安排专人汛期每旬至少1次、非汛期每月至少1次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强化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制定隐患巡排查台账并实行闭环式管理(即管理过程为:排查—登记—整治—销号),切实做到每一处隐患都有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和整治责任人。
(三)做好监测预警,增强防灾针对性。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防灾胜于救灾”理念,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各地各相关部门必须明确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御区段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根据地质灾害的特征、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部署监测工作,并在防治方案中予以明确。根据地质灾害危害性和经济技术条件,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手段进行监测;加强简易监测设施保护,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报工作,区域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在出现临灾征兆时进行临灾预报,并按预定的疏散路线组织群众及时撤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隐患点“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和“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工作制度;坚决落实“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要立即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紧急撒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要紧急撒离)做到“应转必转、应转尽转”。
汛期前,各镇(街道)要在地质灾害威胁区的单位、住户张贴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让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知晓地质灾害发生前的征兆和疏散路线。各防灾责任单位要在重点防灾点(段)设置警示标识,提醒周边及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四)防治结合,加强隐患整治力度。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区域加强巡排查,在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塌陷的区域实施修路、建房、采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避免诱发地质灾害。禁止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进行切坡建房、挖山取土、挖山筑塘等行为。
对危害大、防治紧迫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制定工程治理措施,避免或减小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一是在充分尊重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动员有搬迁意愿的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实施避险搬迁,彻底迁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二是对不适合实施避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因地制宜、有计划地实施工程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五)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全民防灾意识。一是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土地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群众观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展板、播放地质灾害宣传片、开展城乡街头咨询、散发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现场讲解、开院坝会等贴近实际、简便易学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二是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各村组干部等重点人群的培训,确保农村新建房屋、取土、挖塘、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不诱发新的地质灾害。三是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简易防治措施,如开挖截排水沟将地表水引出可能滑坡或崩塌的危险区、及时封堵裂缝防止地表水的入渗、不随意开挖坡脚等。
一、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规模皆为小型,年全市发生14起地质灾害。其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8起。14起地质灾害中,地面塌陷地质灾害5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7处,崩塌2处,累计直接经济损失170.5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全市各山区、丘陵地带。
塌陷灾害主要分布在覆盖型岩溶区和矿山开采区;崩塌、滑坡灾害主要发生在山区切坡建房、修路等地段。诱发塌陷的主要因素是集中性强降雨或干旱,年地质灾害主要以突发性的塌陷、小型崩塌、滑坡为主。机井或矿山抽排地下水等引发地下水位大幅变化及矿山采空;诱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是集中性强降雨,同时,与山体植被破坏、采矿、修路、切坡建房等有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降水趋势预测年我市汛期雨量接近终年略偏多,据市气象台46月汛期降水趋势预测。为650750mm多年均值665.6mm比年雨量(564.8mm有明显增多的趋势。汛期期间有降水集中期,主要呈现在6月中下旬,局部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今年汛期结束期略偏迟,7月上旬后期。
2.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历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其与降雨关系,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结合气象部门对今年汛期(46月)降水趋势,预测年我市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简称崩、滑、流,下同)等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在总体上略超凡年水平,且呈增多的趋势。
降水集中期可能形成分布较为集中、数量较多、规模不等的群发性崩、滑、流灾害。将主要发生在五陂—白竺、莲花县荷塘—神泉崩、滑、流易发区和上栗—芦溪崩、滑、流次易发区。1市地质灾害易发区。
特别是5月下旬到7月上旬降水集中期。集中降水时段,2崩、滑、流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为47月。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可能发生。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将很容易发生。
3城镇、乡村建设和工业、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滑、流灾害的重要因素。山区建房切坡、公路边坡、露天采矿场、旅游景区高陡岩体、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4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区域为石灰岩地区和坑采矿区。岩溶地下水的开采量增加,相应增大了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塌陷发生时间以伏秋干旱期为主。
积极开展外地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各县(区)要密切关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的中、短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
三、地质灾害防护重点和重点防范期
年全市设置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4个;次重点防护区2个;重点工程防护区段4个。具置范围及重点防护内容见附件12依据上述预测分析。
受热带风暴或强对流天气影响,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7月。可能延长至910月。塌陷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46月和9月—次年1月。
四、主要防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区应根据今年人化及时调整空虚以政府主管领导为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责任到人。要把抗灾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各级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市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见附表4各地勘单位应承担技术支持的责任,积极协助当地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和应急工作。建设、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做好城镇规划区、水利工程区、公路铁路沿线、中小学校区、风景旅游区(点)等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市各县(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已于年全部完成,要求今年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县(区)政府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在年内全面开展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为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准备必备条件,完善“十有”县建设工作,年内争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上报达标。
3.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研究落实预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制度和措施,做好预案中规定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对辖区大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专门的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组织实施;要依照应急预案“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要求,加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度;要积极发明条件,适当范围内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依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持单位,建立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要配备必要的地质灾害应急专用越野车、GPS照相摄像和通信设备。
当地政府应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土资源(地矿)局要立即派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赶赴现场,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重大险情。开展应急调查,分析灾害发生原因,预测趋势,指导并配合现场救援工作;如遇强降雨,出现险情难以判断,当地政府应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受威胁群众转移躲避;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4.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切实做到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要对山区丘陵城镇和农村高陡切坡地段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告知当地群众(或建设单位)村委会、乡镇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隐患点的防治工作,落实群测群防。要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逐点制定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防灾措施,制作成“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落实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做好监测记录,发现隐患出现活动征兆、险情扩大、加剧变异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平安。
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健全县、乡、村、组群测群防网络,各县(区)要进一步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照强化责任制、落实防灾避灾措施的要求,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设施齐全、信息疏通、预警及时、反应迅速、上下联动的网络体系。
5.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做好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中的地质灾害实时预报。要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会商,加强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通畅的信息传送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传播方式,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给县、乡(镇)村、组防灾责任人以及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以便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6.严格执行值班、灾情演讲制度。各级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汛期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值班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彻“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经镇政府研究,现将《__镇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__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全镇地质灾害现状
我镇地处大别山区,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风化严重,山高坡陡,断层发育,在降水和地表泾流及人类工程活动(修建公路、切坡建房)作用下,易形成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次为河流岸塌。尤其是汛期多发、突发。2005年我镇“51”“92”,2006年“726”发生了大量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造成多户房屋倒塌,村、乡公路多处受损,交通中断。
根据省、市、县调查统计,我镇在册主要地质灾害防治点有2处,__社区杨术冲不稳定斜坡和戴家河村马鞍山滑坡,列为2014年重点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彻“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有关规定和《__山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__政办[2014]22号)文件精神,制定《2014年__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以往的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及规律,一般地质灾害发生期以汛期为主。5-9月份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重点防范期,集中强降雨或长时间连续阴雨时段及其过后2-3天是重点防范时段。台风活动等其它极端异常天气时期,属动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人类工程活动诱发产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
三、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2014年我镇地质灾害危害较往年仍不容乐观,防灾形势依然严峻,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综合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发生规律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分析,在未来几年,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地质灾害可能有逐年加重的演变趋势。
1、我镇一些已发现的稳定性差或较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强降雨季节,有可能重新复活。
2、人类新的经济活动可能会引发新的地质灾害。如村村通公路建设和农民切坡建房等都可能破坏岩土体的稳定,引发新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四、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责任人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全镇地质灾害预防的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和县主管局,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责任人为镇分管领导、地质灾害所在村书记、主任、单位负责人。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按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负责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农村公路管养、水利、城建、教育等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地质灾害减灾防治知识的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和对地质灾害自测自救的能力;加强对镇、村、组监测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测能力和水平。教育部门要联系实际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作为一项教学内容,广泛开展“如何防范地质灾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活动。
3、建立汛期应急机制。抓好汛前调查、灾害预警、汛期巡查、灾害应急处理工作。镇国土根据气象部门的通知及时天气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国土、农村公路养护、城建等相关部门在汛前、汛期对重点防范区段和隐患点进行调查、巡查、监督。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向每一户受威胁的群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在国土所的指导下加强对监控点监测、巡查,遇有重大险情及时上报。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或地段,及时划定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各村、社区居民组根据实地情况,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情况紧急时,强 行组织避灾疏散。灾害发生时及时上报,镇政府视情启动应急预案,在镇防灾救灾指挥部的指挥下,按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迅速组织人员和财产转移,确保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4、镇政府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在国土所的指导下,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根据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及应急抢险队伍,备足应急抢险物资,适时组织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应急预演,提高应急反应及救灾能力。
5、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重点巡查和应急调查。在重点防范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组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查,落实预防措施;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灾害危险区段(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各村、社区、要落实到具体的监测人员,签订责任书;具体监测工作由镇政府安排受威胁单位和个人负责,做好群测群防记录。
6、坚持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村、社区在汛期特别是极端天气要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并做好值班记录。强化汛期定期监测和重点时段监测,做到汛期每周一次,重点时段每天监测一次或多次,发现险情及时向“镇防指”和镇国土所报告,接到报告后,由镇国土所立即派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7、多渠道筹措资金,防治地质灾害。镇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自然因素形成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新发生的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8、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区新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察,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先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勘察并治理,再规划工程建设。
六、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措施,以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主要目标,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同时努力降低财产损失。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我镇实际工作情况,镇设立地质灾害防灾治灾指挥部,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合署办公。在镇党委、政府直接指挥下,镇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应急工作组。
1、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审查、发送、管理各类信息,掌握并综合防台风、山洪及地质灾害动态情况,负责各工作组的协调。
2、工程技术组、检查组:负责制订防灾救灾方案、抢险方案、水毁工作方案、抢险计划和技术指导;负责组织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工程巡查、人员财产安全巡查,并开展安全运行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防、避、抢、救工作检查。
3、抢险救灾组:指导或帮助组织人员与重要物资应急转移安置、灾区医疗卫生防疫;负责水利、电力、交通、通信、校舍、供水等受损设施的抢修,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查灾核灾组:负责了解收集人员及物资应急转移和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汇总、核灾、上报灾情数据及灾情评估。
5、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等应急工具,救生、抢险物资的筹措和调配;负责救灾人员生活保障和接待上级工作组及慰问团事宜,配合抢险救灾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临时安置灾民的主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的筹措与供应。
(二)防治方案
1、灾前预报。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或监测点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及县指挥部报告,落实责任制,做好预警宣传,重点检查,管理到岗,突出“防”字。紧急情况时,镇指挥部临灾预报。
2、临灾应急。临灾预报后,预报临灾区即进入应急期,镇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及各职能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灾后应急处置
(1)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协助县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工作人员迅速到现场了解灾情,确定灾后应急工作规模,镇防灾救灾应急分队进入灾区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救工作;及时动员受灾群众和受威胁居民及其它人员按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速报灾情。
我市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面塌陷(重晶石采空区塌陷)、地裂缝、崩塌等。其它类型地质灾害由人为因素引发,如非法取土、采砂等。
(一)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地面塌陷主要为采空塌陷。地裂缝主要是和采空塌陷伴生的,在塌陷区周边一定范围内
产生,以重力作用为主。采空塌陷和地裂缝主要发生在柏城镇和柴沟镇的老重晶石矿采空区。采空塌陷具有较强的危害性,对地表建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二)崩塌。采石厂和其他露天开采矿山存在潜在的崩塌隐患,危及作业人员的安全。主要分布在柴沟镇、井沟镇、阚家镇的石料开采矿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措施
(一)防治重点。根据现有资料,初步确定防治的重点为柏城镇、柴沟镇重晶石采空区和阚家镇、柴沟镇、井沟镇的石料开采矿区。
(二)防治措施。各镇街区要搞好日常调查,摸清各自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遇有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超过50毫米的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废弃矿井周边的撤人预案,除组织受威胁区域人员撤离外,还要在汛期针对灾害种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加强动态监测,适当避让。在采空区边界处设立警示标志、网护等设施;采用放顶、回填、恢复植被等工程措施;推广应用充填法填埋采空区(利用矿渣、水泥或高水速充填材料)。
2、崩塌。各镇街区要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石料开采企业的现状,尤其对石料开采企业相邻之间形成的界墙、矿区周边出现的裂缝等灾害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工清除危险性大的危石、孤石;要组织并督促企业及时对危险处进行护坡处理,采用喷浆护坡等措施加固陡壁。同时,在矿区周边设立警戒线和警示标志。
3、对取土、采砂等形成的废弃矿坑周边的居住区,要派人监测,如遇特大暴雨,应通知周边人员做好撤离工作;组织全体村民,做好群测群防工作;植树造林,加固危险斜坡,修建泄洪道等;修拦挡坝,沟床治理,导流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区要强化属地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治理和隐患点治理。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市国土资源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镇街区、村居应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二)切实加强隐患点巡查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我市在每年6月以后进入汛期。各镇街区要进一步加强对隐患点的再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公路铁路沿线、重晶石采空区、采石区、采砂和取土区、重点建设工程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要重新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迅速做出危险性判断,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并逐一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措施。要及时填制、补发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保证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持有“防灾工作明白卡”,受威胁居民按户持有“避险明白卡”。要在存在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全天候专人监测,必要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10008103
1 引言
长兴县在创建浙江省群测群防“十有县”过程中,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强化县、乡、村群测群防三级网络建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紧密合作,不断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与搬迁,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了长兴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逐步增强,近几年来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长兴县没有发生过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 长兴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长兴县县域面积1 430km2,现辖10镇6乡2街道,行政村254个,总人口62万人。地形复杂、地势西高东低,呈现“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地貌。长兴县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4种类型。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白岘、煤山、槐坎、二界岭等乡镇。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全县易发区面积580km2,占县域面积的40.6%。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滑坡11处,地面塌陷3,崩塌1处、泥石流通13处。2009年发生2处地质灾害。30个地灾(隐患)点共涉及12个乡镇和街道24个行政村,威胁59户、244人、950万财产安全。长兴县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有关。同时,切坡建房、矿山开采、弃碴、修路、陡坡开垦等人为活动也是近年来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3 地质灾害的主要防治措施
长兴县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责,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三级网络的作用,协同各乡镇和部门,出色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全县至今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稳定。第一轮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县财政共投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金2 000多万元,完成14个治理项目,搬迁农户4家。
3.1 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长兴县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调研,指导工作,并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今年以来,为了推进十有县深入有序开展,长兴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会议,强调通过创建活动,使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有全面提高。
3.2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应急机制
近几年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的防灾职责。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长兴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从2009年起,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纳入到长兴县防汛指挥统一系统中,长兴县防汛办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危害程度及责任人的信息,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乡镇和街道办每年编制年度防治预案。每个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发放到乡镇、村和国土所。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每年暴雨天气,局机关组织了6个应急小分队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协同乡镇做好群众撤离转移工作。
3.3 群测群防网络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部门、乡镇、村三级都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建立了防灾应急机制,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防治网络。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巡查职责暂行规定》,建立巡查台帐和值班记录。制作了《防灾通知书》和《撤离通知书》,遇到特殊天气,向群众下发。每年调整、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今年邀请规划编制单位,对明白卡的发放对象重新进行了一次调查,共发放明白卡110份。
3.4 提升预警预测能力
预警预测能力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前提。为了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每年5~9月在长兴电视台播出地质灾害等级预报。长兴县气象局通过预警信息平台,乡镇分管领导、村级监测责任人及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发放降雨信息。长兴县国土局利用系统信息平台,发送特殊天气地质灾害防治指令。长兴县防汛指挥部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气象的动态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地推进了防灾预警预报机制的实施。加强技术监测,并在太傅变电所和白岘三洲山2个滑坡(隐患)点安装了滑坡自动伸缩仪。
3.5 推进工程治理和农户搬迁
避让与治理是降低地质灾害危害的有效途径,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2007年长兴县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是采矿权价款的5%。几年来,充分用好、用足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大力推进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到目前已累计完成10项治理工程,搬迁4家。先后完成了煤山尚儒小学后山滑坡、白岘三洲山村茅山后山滑坡、和平周坞山、方家庄滑坡、龙山川步古山庵泥石流等项目的治理,大大减轻了当地的防灾压力。
3.6 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通过电视报道、报纸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赠送防灾年历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全民普及。根据省厅部署,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建委和县教育局,共同开展了全县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为了贯彻《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精神,2010年4月,为乡镇、部门和村级监测责任人、国土干部职工举办了《条例》讲解培训会。国土局还翻印了2 000本《条例》,发放到部门、乡镇及山区行政村。制作了防灾避灾知识的图片展板,在全县地质灾害及山区行政村进行巡回宣传,进一步提高山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3.7 推进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工作
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长兴县先后完成了《全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长兴县1∶10 000乡镇地质灾害与易发区图编制》、《长兴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修编了《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长兴县的防治、监测与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完成了《长兴县中小学校校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明了全县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治理、防范奠定了基础。
3.8 开展项目评估,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
从2006年起,长兴县易发区内建设用地都开展了评估工作。几年来,全县共对124个项目完成了评估工作。各乡镇也十分重视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在创建生态乡镇、村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地灾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论证,为各项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4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对策
4.1 领导重视是根本保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益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需要长兴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才能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运行顺畅的良好机制。
4.2 群测群防网络是关键
地质灾害的发生,随机性很大,特殊状况下防不胜防,单靠专业技术部门是不够的,必须走群专结合的道路。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上下联动,层层推进,是当前有力的手段。特别是作为第一线的村级监测责任人,应在地灾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3 预警预测是有效手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准确的气象预测,能有效地指导防范措施,避免盲动。同时抓好日常巡查与监测,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能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开展防灾知识的培训,使山区群众和中小学生掌握识别滑坡、泥石流等类型的征兆,能有效地帮助群众自救。
4.4 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大至规划编制、小至农房评估,即有隐患点的防治,还涉及到交通、水利、旅游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经费投入作保障,就无法顺利推进这项繁杂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长兴县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基础性技术调查、完成了一批灾害点的治理,都依赖于充足的资金支持。通过用足专项资金,到2015年将利用治理、搬迁,使28个隐患点的威胁基本得到消除。
4.5 加强宣传教育是基础前提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形成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全社会积极参与防灾救灾的良好氛围,是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的思想基础。开展防灾知识的普及,能够提高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4.6 基础性调查是技术支撑
开展各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保障,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有针对性。真正摸清全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为防治奠定基础。虽然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面临新的问题。
(1)地质灾害调查的准确度还不能满足防灾的要求,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往往未进入防治视野。
(2)山区农民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防范仍然薄弱。
(3)干部群众对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警惕性有所降低。
(4)茶叶开发、工程建设引发了新的地质灾害,山区农家乐旅游开发大多集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5)与邻近县、市相比,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规范化管理、运用专业技术力量等方面还有不少需要提高的地方。
5 长兴县未来防治地质灾害的建议
5.1 全面开展汛期巡查
目前已进入汛期,针对2010年天气异常的情况,应联合防汛办、交通、旅游等部门,对所有隐患点及地质构造复杂、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开展一次防灾工作大检查,尤其是对中小学校舍、山区削坡建房、切山筑路、山区农家乐、水库等加强地灾监测管理。对一些建设时间早、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但未进行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调查梳理,落实责任单位进行危险性评估,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好汛期值班,台风雨天气,做好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2 强化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部门、乡镇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目前正在筹备召开长兴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座谈会,建立部门地质灾害会商制度,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县、乡(镇)、村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提高防灾的群众参与率,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对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考核奖励。对照十有县创建标准,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监测责任人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村级监测网络建设。国土局已经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考核办法》,由乡镇和国土局联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监测责任人奖励1 200元。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创建“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5个到位)国土资源所,使一批基础好的国土所通过达标验收。
5.3 加强预警预报,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提高预警预报水平,使各级防灾责任人能在第一时间及时了解雨情,落实防灾工作。同时,要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落实包括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公安、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组织一次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5.4 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地质环境条件和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村要根据方案认真执行,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灾责任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领导是关键,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抓好防灾机构、人员、责任、措施、经费的落实,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工作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细化。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的责任和联系关系,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布,以便偶遇突发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保证联络渠道畅通,便于指挥和组织协调。
二、加强隐患排查
各村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地区进行全面仔细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点,务必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建立防灾明白卡,并及时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单位和人员手中,切实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实处。
三、狠抓督促检查
镇自然资源所、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检查防灾工作的落实情况,将列入重点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检查一遍,检查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是否到位、是否对自己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了如指掌,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四、做好气象预警预报
镇自然资源所会同气象部门在汛期(6—9月)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加强监测,进一步加大应急能力建设和宣传力度,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实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防范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关键在于健全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由县、镇、村、企业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地质灾害的日常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重点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值班电话:23578018)。进一步落实“四应有”要求,即: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工具、通讯工具。二是进一步对防灾责任人、群众监测员进行防灾基本知识和监测技能的培训,使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和“四应会”,即: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六、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
认真落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中,业务加强培训,提高应急能力,应急队伍建设,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
七、加强地质知识宣传,提高防灾能力
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组织分发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宣传画和宣传册,在各学校、村、广场等范围进行发放、张贴、宣传、有效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八、强化相关部门的防灾责任
各村、各部门应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在思想工作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部署,措施更加细致。切实把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附件: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班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附件
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班镇地处山区,是地质灾害多发区,本着“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防灾减灾方针,制定防灾方案。通过落实灾害点监测、临灾预报、临灾应急、灾后抢险救灾等防灾救灾措施,使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现制定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一、地质灾害监测
1.监测为主:地质灾害点可采用简易监测法,以定期目视检查及安装简易监测设施二种。定期目视检查要求监测责任人必须定期对可能滑动本体采取目视检查,尤其在汛期、台风暴雨时,应检查被监测地灾点有无异常变化。安装简易监测设施要求在被监测地灾点敏感变化部位(如滑坡前或后缘裂缝中设立简易固定标尺或水泥砂浆观测其变化情况)。
2.监测工具:简易观测一般采用钢卷尺、皮尺、三角堰等工具。
3.监测工作制度:(1)监测频率。每年1—4月和10—12月为正常时段,每月观测一次;每年5—9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暴雨期间每日至少观测一次。(2)监测资料收集。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监测记录应及时上报镇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国土资源局,正常情况下每月上报一次。暴雨期间各村应及时向镇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监测情况。
二、地质灾害临灾预报
地质灾害监测的目的在于预报灾情。当群众、监测人发现异常情况、灾害前兆和险情时,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马上组织人员到现场落实,并立即通过电话或传真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三、临灾应急
当县政府临灾预报,宣布灾区进入临灾应急期后,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有组织地把灾民、财产撤离险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继续进行灾情监测,对灾情趋势进行预测,及时制止致灾动力的破坏作用,并在地质灾害前兆出现时制定险区人员疏散撤离和安置计划。
四、灾后抢险救灾
地质灾害发生后,要在县地质灾害防治小组的统一指导下,镇、村干部应立即发动群众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1.迅速进入灾区了解灾情,按速报制度要求在24小时内提交速报报告,根据已经获得的可靠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
2.抢救受灾群众,帮助和医治伤病人员,把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
3.抢修被破坏的供水管道、供电线路、通讯系统,抢修被破坏的公路、桥梁和水利设施,保证生命线工作尽快恢复使用。
4.提出灾情趋势研究意见和防灾工作建议,计算筹集防灾救灾资金和物资。
(一)地质灾害主要影响因素
根据江城镇地质灾害史分析,江城地质灾害主要影响因素为暴雨,据县气象局资料,2008年降雨786.3毫米,较2007年少177.1毫米,比多年平均降雨量少86.7毫米,属降水正常年景。春天雨水略少,出现一般性干旱。4月下旬—5月中旬雨量偏多,雨季开始偏早,降水偏多,主汛期6—8月,降水高峰期出现在6—7月,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9—10月,降水正常偏多,雨季在9月中旬前后结束。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大雨、暴雨和局部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来分析,多发生在6—9月份,所发生的地质灾害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发生时间相吻合。
(二)地质灾害概况
2008年,江城镇境内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发生,但地质灾害活动强度、频度和危害程度都较2007年有所减缓。全年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2起(崩塌)。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1、2008年7月11日23时,江城镇境内普降大雨,白家营村委会白家营小组村后山体出现崩塌,规模20立方米,导致白家营小组农户蒋树其、白树华两户住房受损,有潜在危险。在强降雨情况下,屋后切坡土体易发生崩塌,将直接砸毁房屋,造成人员伤亡。
2、2008年7月29日11时,白家营村白玉寨村民小组村后山体出现崩塌,杨金明家的房屋顶端裂缝约10公分,基脚裂缝约1公分,房前裂缝约30公分,有潜在危险。
二、2008年地质灾害预测检验
江城镇2008年地质灾害情况与《2008年江城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预测结果基本相符。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来分析,多发生在7-9月份,所发生的地质灾害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发生时间相吻合,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与《2008年江城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划定的重点危险区相符。虽然2008年降雨量偏多,但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根据预案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建立了完善的群测群防网络,使2008年地质灾害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2009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2009年降雨量趋势预测
据江川县气象局2008年气候趋势预测资料,2009年降雨量预计为900毫升左右,比2008年少114毫米,比多年平均降雨量多27毫米左右,降水属正常偏丰年景。春季雨水偏少,干旱明显。5月雨量偏多,雨季开始,主汛期6—8月,降水高峰期出现在6、8月,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有洪涝灾害发生。9—10月,降水正常,三秋期间有5—7天左右连阴雨天气出现,雨季在10月上旬结束。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大雨、暴雨和局部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
(二)地震与地质灾害关系
从江城镇历史地震资料和地质灾害史来分析对比,历史上江城镇无地震—地质灾害链的事件发生。但考虑到江城镇所处质构造位的特殊性,小江断裂带为地震多发带,将来发生地震—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根据省、市地震局资料,结合江城镇地质灾害史分析,2009年江城镇发生地震—地质灾害链的可能性不大。
(三)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预测
江城镇域内地貌为湖盆地貌和湖盆周围中低山地貌。湖盆内地形平缓,中低山地貌区水系发育,地形破碎。水系为源头地区上游支流,径流长度短、水流急。大小水系均汇入抚仙湖和星云湖内,属珠江流域南盆江水系。镇域内地质构造相对简单,但新构造运动强烈,微地貌再造活跃;公路建设、水利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这些均为地质灾害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条件,在暴雨作用下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极大。
从江城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现状、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发展趋势,结合气象资料分析预测,总的来看,2009年有加剧的可能,危险性较大。灾害高发期为6、8月,活动范围和强度可能较2008年有所扩大和加强,灾害高发区主要是蔡家庄——烂泥箐——芹菜塘一带,太子寺一带,海门——隔河一带。(见活动趋势预测图)
1、预测的主要依据
(1)江川县江城镇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2)江城镇2008年地质灾害活动情况;
(3)2009年江川县降雨量趋势预测;
(4)省、市、县地震局2009年地震趋势分析资料。
2、重点危险区预测(各危险区危险性较大的灾害点祥见附表)
(1)上茅草湾——蔡家庄——烂泥箐——芹菜塘危险区
本区位于茶尔山水库西侧山区,为坚硬岩组分布区,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水系发育,地形坡度大,斜坡上风化层厚度大。矿产资源丰富,采矿活动剥离废石土量很大,在暴雨激发下易产生土体滑坡、泥石流、斜坡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危害对象为村庄和水利工程设施。危险性较大的灾害隐患点有江城镇白家营村委会白玉寨滑坡、蔡家庄滑坡、烂泥箐滑坡、白家营滑坡,陈家湾村委会上茅草湾滑坡,江川天湖公司清水沟磷矿排土场和祁家营村委会芹菜塘滑坡。
(2)太子寺危险区
本区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山高坡陡,水系发育,地形坡度大,斜坡上风化程度高,在暴雨作用下,易产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危险性较大的有江城镇云岩村委会太子寺滑坡。
(3)海门——隔河危险区
本区地处抚仙湖与星云湖交汇地带,地质为炭酸钙,小江断裂带比较强烈,地质环境脆弱,公路建设工程活动强烈,在降雨激发下易产生崩塌,危害对象为村庄、公路。危险性较大的灾害隐患点有江城镇海门村委会的海门三组危岩体崩塌。
3、矿山地质灾害预测
江城镇磷矿资源丰富,开采强度大,点多面广,采石场也较多。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突出,采矿活动破坏了原始斜坡结构,大量的废石土堆体,在降雨的作用下,很容易产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危险矿区有清水沟磷矿排土场滑坡,云岩磷矿排土场滑坡。这些地质灾害不仅对矿山的安全生产构成威胁,而且还严重威胁到矿山附近村庄的安全。
4、旅游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预测
江城镇旅游资料丰富,有较多的风景名胜点。据了解,2008年,各旅游景区、景点未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预测2009年也不会发生较大地质灾害,但由于各景点游客流量较大,再加之景区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给各景区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在汛期到来时,要加强对各景区、景点的巡查,发现险情,即时报告有关部门。
5、重大工程建设场地址灾害预测
江城镇开工建设的抚仙湖环湖路及林大福建设项目,将不同程度地改变山体斜坡的原始状态,形成较多的人工切坡,在降雨作用下可能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6、公路地质灾害预测
(1)澄川高速公路沿线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
(2)江抚公路西边泥石流;
(3)晋思公路桐关段泥石流、山体滑坡。
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对策
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贯彻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抓住重点危险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巡查、监测、预报和预警,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预报成功率,加大山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民防灾、避灾和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应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防治地质灾害的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处理好发展与地质灾害防治的关系,及时周密布置全年防灾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健全防灾减灾指挥机构,对地质灾害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及协调工作。
(二)继续深入做好法律法规、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汛期到来之前,对群测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三)完善和加强村组群测群防网络,从而更好的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监测预警作用,进行地质灾害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对危险性较大的灾害隐患点设专人进行监测,对危险性一般的灾害隐患点设专人进行巡查。认真落实“五项”工作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四)加强与气象、地震、水利部门的联系,互相协作,搞好防灾减灾工作。
(五)重点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巡查、监测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六)鉴于江城镇磷矿开采点多,引发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较多,国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督促矿山企业制定和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及措施,要落实专人做好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监测及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
(七)今年除做好已知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外,还要侧重调查位于陡坡下河沟口旁的居民聚居地的安全,对存在危险的居民点,尽快调查并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提前预防。
五、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1、城建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保障项目和周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公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公路沿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3、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各旅游区(点)地质灾害调查,编制旅游区(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旅游区(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防灾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旅游者防灾知识的宣传。
4、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加强主要水利工程设施区的监测,及时预报,保障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气象部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信息的,将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资料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
(一)地质灾害主要影响因素
根据江城镇地质灾害史分析,江城地质灾害主要影响因素为暴雨,据县气象局资料,20*年降雨786.3毫米,较20*年少177.1毫米,比多年平均降雨量少86.7毫米,属降水正常年景。春天雨水略少,出现一般性干旱。4月下旬—5月中旬雨量偏多,雨季开始偏早,降水偏多,主汛期6—8月,降水高峰期出现在6—7月,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9—10月,降水正常偏多,雨季在9月中旬前后结束。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大雨、暴雨和局部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来分析,多发生在6—9月份,所发生的地质灾害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发生时间相吻合。
(二)地质灾害概况
20*年,江城镇境内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发生,但地质灾害活动强度、频度和危害程度都较20*年有所减缓。全年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2起(崩塌)。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1、20*年7月11日23时,江城镇境内普降大雨,白家营村委会白家营小组村后山体出现崩塌,规模20立方米,导致白家营小组农户蒋树其、白树华两户住房受损,有潜在危险。在强降雨情况下,屋后切坡土体易发生崩塌,将直接砸毁房屋,造成人员伤亡。
2、20*年7月29日11时,白家营村白玉寨村民小组村后山体出现崩塌,杨金明家的房屋顶端裂缝约10公分,基脚裂缝约1公分,房前裂缝约30公分,有潜在危险。
二、20*年地质灾害预测检验
江城镇20*年地质灾害情况与《20*年江城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预测结果基本相符。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来分析,多发生在7-9月份,所发生的地质灾害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发生时间相吻合,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与《20*年江城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划定的重点危险区相符。虽然20*年降雨量偏多,但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根据预案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建立了完善的群测群防网络,使20*年地质灾害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2009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2009年降雨量趋势预测
据江川县气象局20*年气候趋势预测资料,2009年降雨量预计为900毫升左右,比20*年少114毫米,比多年平均降雨量多27毫米左右,降水属正常偏丰年景。春季雨水偏少,干旱明显。5月雨量偏多,雨季开始,主汛期6—8月,降水高峰期出现在6、8月,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有洪涝灾害发生。9—10月,降水正常,三秋期间有5—7天左右连阴雨天气出现,雨季在10月上旬结束。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大雨、暴雨和局部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
(二)地震与地质灾害关系
从江城镇历史地震资料和地质灾害史来分析对比,历史上江城镇无地震—地质灾害链的事件发生。但考虑到江城镇所处质构造位的特殊性,小江断裂带为地震多发带,将来发生地震—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根据省、市地震局资料,结合江城镇地质灾害史分析,2009年江城镇发生地震—地质灾害链的可能性不大。
(三)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预测
江城镇域内地貌为湖盆地貌和湖盆周围中低山地貌。湖盆内地形平缓,中低山地貌区水系发育,地形破碎。水系为源头地区上游支流,径流长度短、水流急。大小水系均汇入抚仙湖和星云湖内,属珠江流域南盆江水系。镇域内地质构造相对简单,但新构造运动强烈,微地貌再造活跃;公路建设、水利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这些均为地质灾害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条件,在暴雨作用下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极大。
从江城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现状、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发展趋势,结合气象资料分析预测,总的来看,2009年有加剧的可能,危险性较大。灾害高发期为6、8月,活动范围和强度可能较20*年有所扩大和加强,灾害高发区主要是蔡家庄——烂泥箐——芹菜塘一带,太子寺一带,海门——隔河一带。(见活动趋势预测图)
1、预测的主要依据
(1)江川县江城镇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2)江城镇20*年地质灾害活动情况;
(3)2009年江川县降雨量趋势预测;
(4)省、市、县地震局2009年地震趋势分析资料。
2、重点危险区预测(各危险区危险性较大的灾害点祥见附表)
(1)上茅草湾——蔡家庄——烂泥箐——芹菜塘危险区
本区位于茶尔山水库西侧山区,为坚硬岩组分布区,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水系发育,地形坡度大,斜坡上风化层厚度大。矿产资源丰富,采矿活动剥离废石土量很大,在暴雨激发下易产生土体滑坡、泥石流、斜坡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危害对象为村庄和水利工程设施。危险性较大的灾害隐患点有江城镇白家营村委会白玉寨滑坡、蔡家庄滑坡、烂泥箐滑坡、白家营滑坡,陈家湾村委会上茅草湾滑坡,江川天湖公司清水沟磷矿排土场和祁家营村委会芹菜塘滑坡。
(2)太子寺危险区
本区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山高坡陡,水系发育,地形坡度大,斜坡上风化程度高,在暴雨作用下,易产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危险性较大的有江城镇云岩村委会太子寺滑坡。
(3)海门——隔河危险区
本区地处抚仙湖与星云湖交汇地带,地质为炭酸钙,小江断裂带比较强烈,地质环境脆弱,公路建设工程活动强烈,在降雨激发下易产生崩塌,危害对象为村庄、公路。危险性较大的灾害隐患点有江城镇海门村委会的海门三组危岩体崩塌。
3、矿山地质灾害预测
江城镇磷矿资源丰富,开采强度大,点多面广,采石场也较多。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突出,采矿活动破坏了原始斜坡结构,大量的废石土堆体,在降雨的作用下,很容易产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危险矿区有清水沟磷矿排土场滑坡,云岩磷矿排土场滑坡。这些地质灾害不仅对矿山的安全生产构成威胁,而且还严重威胁到矿山附近村庄的安全。
4、旅游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预测
江城镇旅游资料丰富,有较多的风景名胜点。据了解,20*年,各旅游景区、景点未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预测2009年也不会发生较大地质灾害,但由于各景点游客流量较大,再加之景区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给各景区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在汛期到来时,要加强对各景区、景点的巡查,发现险情,即时报告有关部门。
5、重大工程建设场地址灾害预测
江城镇开工建设的抚仙湖环湖路及林大福建设项目,将不同程度地改变山体斜坡的原始状态,形成较多的人工切坡,在降雨作用下可能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6、公路地质灾害预测
(1)澄川高速公路沿线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
(2)江抚公路西边泥石流;
(3)晋思公路桐关段泥石流、山体滑坡。
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对策
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贯彻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抓住重点危险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巡查、监测、预报和预警,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预报成功率,加大山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民防灾、避灾和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应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防治地质灾害的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处理好发展与地质灾害防治的关系,及时周密布置全年防灾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健全防灾减灾指挥机构,对地质灾害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及协调工作。
(二)继续深入做好法律法规、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汛期到来之前,对群测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三)完善和加强村组群测群防网络,从而更好的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监测预警作用,进行地质灾害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对危险性较大的灾害隐患点设专人进行监测,对危险性一般的灾害隐患点设专人进行巡查。认真落实“五项”工作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四)加强与气象、地震、水利部门的联系,互相协作,搞好防灾减灾工作。
(五)重点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巡查、监测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六)鉴于江城镇磷矿开采点多,引发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较多,国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督促矿山企业制定和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及措施,要落实专人做好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监测及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
(七)今年除做好已知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外,还要侧重调查位于陡坡下河沟口旁的居民聚居地的安全,对存在危险的居民点,尽快调查并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提前预防。
五、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1、城建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保障项目和周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公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公路沿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3、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各旅游区(点)地质灾害调查,编制旅游区(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旅游区(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防灾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旅游者防灾知识的宣传。
4、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加强主要水利工程设施区的监测,及时预报,保障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气象部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信息的,将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资料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
一、牢固树立地质防灾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加强地质环境保护、防治地质灾害是实施**生态大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早日实现“三最”目标,推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绝不能违背客观规律,以破坏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的发展。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方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规定,狠抓防治地质灾害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防治地质灾害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和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要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的网络,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妥善处理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提高防灾意识,增强防灾能力。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市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和**风景区管委会都要设立地质灾害值班室,落实值班人员,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并建立迅速、准确的信息反馈系统。
(二)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责任,会同建设、规划、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和完善相关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查处工程建设中各类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审查管理和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的认定,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市防治地质灾害的具体管理办法。
(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部门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和审查,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工程项目选址和规划管理。建设部门负责勘察设计审查和工程建设活动管理。计划部门负责项目审批,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组织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本行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进行行政监察。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防治工作,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要编制本部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严格规划编制,加强规划管理
(一)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治地质灾害是城乡防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凡没有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应当限期安排或在规划修编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并在规划管理中进行有效控制。
(二)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选址关。从严控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活动,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进行除灾害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以外的其它建设活动。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前,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未考虑建设用地条件的,或虽经评估但未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不得批准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上形成联动机制,防止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审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计划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管理。规划部门要把严防地质灾害作为规划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与国土部门一道,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符合规划的,应坚决予以纠正。对未经国土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土地和建设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严格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安全
建设、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项目主管单位,要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预防,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必须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进行工程设计。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必须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主体工程设计应考虑施工进程中因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山坡稳定性的影响。在建设场地内,由于施工或其它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坡、崩塌的地段,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工程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相应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无证、越级、挂靠、出卖图签、代盖图章等违法方式,从事建设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
(三)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做好完整的隐蔽工程记录,加强监测和维护,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层高、结构、体量和施工工艺等影响建筑质量安全和基础稳定的参数。凡边坡稳定性得不到保障或支护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主体建(构)筑物施工;凡地下工程未完成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地上工程建设。如施工中发现实际地质状况与工程勘察资料不符或存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妥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投入使用。
五、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