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4 16: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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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

篇1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the importance of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ing problems, probes into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measures.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对水利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终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

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合同管理是提高工程履约的重要保证

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水利工程的建设涉及的工程单位较多,所以水利建设合同就需要更加严格的管理。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的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商等。其中涉及到合同关系的单位就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商。水利工程的各方既然形成了合同关系,就必然要面对的是合同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现实的工程进行过程中,所有的合同条款都要接受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的影响,很多的影响是不可能事先预见的,这时就要通过对合同的强化管理,保证合同的权威性,防止在施工过程中的一些违规的更改和故意不履行的行为,避免建设中因为合同的纠纷而导致的停工或者工程质量问题。

2、合同管理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基本指标

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开竣工时间、工程成本数额等这些工程的核心问题,在合同中都有全面而明确的规定。只有在这些问题上施工的各方都已经达成了共识,才能最终形成合同。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并使之按照合同来完成各种的义务,实际上就已经保证了施工中核心要求的达标,也就保证了施工基本指标在合理的范围内,并保证工程使用到达设计要求。

3、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水利工程是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重要民生工程,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其使用性能,关系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水利工程的建设活动要用法律机制来约束,这就需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使水利工程的建设活动在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中进行,有法可依。

二、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招标不够规范

随着“三制”的全面实行,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现实对投标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投标人压价,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大多数投标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投标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投标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2、合同一方承诺不能兑现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至差异很大,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一定影响。

3、合同条文不够完善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

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4、违法转包或分包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

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实际工程建设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2、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设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

3、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 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订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4、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5、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 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6、选择好监理队伍是做好施工合同的重要保证

监理单位是为建设单位服务的,它代表着发包方对承包方进行监督,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能做到科学、独立、公平,对工程出现的问题应能及时责令施工方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实施有预见性,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仅要讲究管理的方式、方法,还要讲究管理技巧。因此,在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管理的同时,还要在实践中探索、归纳管理的方法、技巧,遇到问题巧妙地解决,促使参建各方自学发行合同约定条款,降低风险,提高施工合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确保水利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祝林彦, 肖大强, 牛立军. 水利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分析[J].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01)

[2] 熊开智, 成立芹. 浅谈大型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 甘肃农业, 2006,(10)

[3] 张冠洲, 胡智, 凌亮.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控制竣工结算造价[J]. 江苏建筑, 2009,(02)

篇2

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3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3.1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3.2合同一方的承诺不能兑现,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3合同条文不够完善,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3.4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给合同管理带来麻烦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

4.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4.2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设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

4.3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4.4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4.5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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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s a complicated system engineering, during the project involved in the process of engineering survey, design,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other factors, the only these factors with common to guarantee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and goals.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o the contractor to their human, material and financial resourc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such as organizing and constructio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become the coordination with the contractor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important measures.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existing problems,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内涵与作用

所谓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指在施工中对前期签订的施工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与考察,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等问题进行处理与协调,以保证依法订立的施工合同得到全面的履行。同其他建设工程一样,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是项目执行的基础,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贯穿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项目完成资料归档,项目管理任务才算完成。可见施工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因为项目管理对象中所涉及的是业主与承包方、监理方之间的厉害关系,权利与义务都需要利用施工合同进行约束,因此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实际上就是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因为水利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导致其施工合同管理难度的增加。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各方在法律平等的基础上,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它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作为参与施工各方权利与义务的约束条款,约束各方在合法的条件下完成项目的实施,保证施工中各方活动符合合同规范的协作关系,防止因为合同争议而导致的工程质量与经济问题的出现。

二、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问题分析

1、施工合同文本不够规范

施工合同在编制的过程中条文不够完善导致双方缺乏约束力。主要表现在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存在漏洞,招标过程过于简单邀约和承诺内容不足以形成完整的施工合同文本;业主与承建双方所使用施工合同范文不够规范,仅仅靠双方协商而确定施工合同的文本,此时就会因为考虑问题不周或者经验不足而导致遗漏施工合同中的某些细节,造成在履行施工合同时某些问题没有相应的合同条款进行约束,施工合同缺乏预见性,在施工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重新协商才能解决,给工程建设带来了停工的风险;还有的施工合同条款使用的语言不够严谨,产生歧义而导致纠纷的出现,也容易造成工期的延误。

2、招标过程不严谨

目前招投标已经成为了建设工程项目主要交易方式,因为其优势明显,在平等、开放的环境中完成对承包方的选择,同时也有利于控制项目成本。但是因为某些利益矛盾,一些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往往存在不够规范的情况,例如招标方违法招标、招标不透明、招标文件具有排他性条款、评标过程不够规范、标书所出示的内容不够真实,另外合同实施与招投标严重脱节、合同背离招投标文件资料等,这些都会在施工合同签订及实施的时候形成风险隐患,从而影响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导致纠纷。

3、施工合同兑现问题

施工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某一方因为客观或者主观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造成合同有些条款不能兑现、工程无法顺利实施。如签约双方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随意更改合同内容;施工中某一方不能提供合同中所规定的某些材料、机械或者人力资源等,导致项目不能顺利开展或者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小型水利项目,因为前期工作中没有按照法律规范进行签约或者开展工作,导致工期拖延;还有的承包方在施工中采用的各种设备、材料等不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从而导致施工工期、质量受到影响。

4、违法分包的负面影响

在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的情况,这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有些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项目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第三方,尤其是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甚至会出现分包单位将工程进行再次分包。这样的行为造成了合同责任的人为转嫁,如果合同履约出现问题则很难对责任主体进行追究,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工期,导致工程受到影响。

三、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分析

1、依法规范施工合同管理

对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首先应明确其法律依据,即根据法律与法规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管理。因为施工合同签订是以相关的法律为依据的,规范其合同标的、计量标准、质量标准、定价标准、付款方式等等,并明确履约与违约的细则,因此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应按照规范进行全面控制,强化合同管理制度,利用程序管理模式对合同签订进行控制,并进行必要的审核,以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框架,保证合同的合法、完善、详细、准确。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还应注意对市场风险进行防控,在施工合同管理中为了降低风险,首先应全面预测、分析施工合同签订前的风险,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有足够的预见性,尽可能在施工合同中体现出明确的合同条款。其次应正确处理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已经发生的风险,水利工程特别是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周期长,规模大,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施工情况千差万别,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的情况,此时就要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和资料收集整理机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将风险降到最低。

3、严格审查水利工程承包方资质

由于水利建设发展速度较快,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承包方资质也参差不齐,而施工合同管理的优劣将直接决定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要保证合同的签订与执行都满足规范,并能够很好地执行,就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签订各方的资质,即参与施工的各方都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与能力保证合同规范签订与有效实施。

4、加强施工合同动态管理

在施工中为保证合同顺利的实施并满足施工需求应建立动态化的合同管理机制,首先应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合同法律意识,使之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发现与解决问题;其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范措施与制度,进行定期的审核与动态化的监控,即对合同执行的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反馈问题并加以解决,尤其是在制度与措施方面出现的漏洞应及时进行填补,以保证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

5、合理处理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

施工合同管理中不可避免的就是遇到因为施工变更而产生的索赔问题,在处理此类问题的时候应设置严格的流程进行控制,应足够重视现场资料(图纸、技术资料、现场变更及签证)的记录、收集与整理,保证流程在资料完整且细致的条件下完成。同时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密切,涉及到施工中技术、质量、工艺、安全、环保、材料等多个方面。因此应提高对变更与索赔的预见性、计划性,对变更与索赔加强管理与控制,明确各方在变更与索赔中的职责,将工作做到合理而全面。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关系到水利工程建设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合同管理应从工程招投标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贯穿整个水利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利用相关法律、规范对施工合同进行签订与执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与审核机制,保证合同管理内容的有效实施,这样才能达到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汝文静.浅谈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四川建材,2010,(01)

篇4

合同在经济活动中能有效约束和规范合同双方的活动内容,同时合同在经济活动法律化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是在工程施工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合同,工程施工建设具有其特殊性和重要性,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及管理现状

建设施工合同包括了工程造价、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建设以及工程交付使用等等各个环节。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及可调价格合同是目前我国建设工程行业主要使用工程合同。但由于工程的数量与施工过程中的价格不确定因素较多,大多企业与施工单位习惯采用可调价合同。可调价工程合同存在许多“暂定价”的情况,导致工程合同对合同双方的约束力大大降低。可调价工程合同的大量使用反映出在我国的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在合同签订前,缺乏严格的工程项目核算和控制。合同的约束力可以实现对施工活动的有效监管和控制,这也是合同管理对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由于缺乏严格的项目核算,才导致了项目合同中有许多“暂定价”。可调价合同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责任划分不明确、价格模糊,必然会产生司法诉讼纠纷。

二是签订的工程合同内容粗放,对复杂的工程活动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合同的签订最终是要约束实际施工操作的。如何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如何保障工程质量、如何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如何交付、以及施工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如何应对等等问题都需要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很多工程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发现合同内容粗糙不能有效指导实践。

三是工程合同签订后缺乏规范和约束力,执行力度不高。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施工项目招标和招标监督机制,使施工合同的管理缺乏权威性。在一些签订了工程合同的项目中,一些企业管理层缺乏对工程合团管理的重视,合同流于形式,施工过程中随心所欲,忽视合同的约束力。还有一些项目施工的管理层文化水平不高,在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缺乏认知,不能有效发挥合同、法律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降低了合同对项目管理的监管。

2.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策略

铁路建设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中占据重要份额,铁道部先后制定铁路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其中对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说明我国的建设行业正在逐步走向精细化、标准化的市场发展。完善和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是我国建设行业管理改革的重要一步。

2.1重视施工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

做好社会法制宣传工作,引起施工企业单位及单位核心管理、高层管理层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加大施工合同管理的立法,创造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经济活动环境。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专业的合同管理队伍,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并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合同管理规范,规范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保障施工单位的利益。此外,还要制定合同管理制度,从合同制定的项目核算、合同内容的拟定、审批、项目招标、会计统计、信息管理、工程质量监测、项目交付审查等等都要制定详细的流程,形成标准化的管理制度。

2.2提高工程合同的执行力

工程施工建设的复杂性,多变性是工程合同管理难的关键所在。除了鼓励施工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时多选择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外,还要为合同管理建立一个权威环境。一些大型有实力的企业大多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但一些中小企业和施工单位还难以实现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主要原因还是受财力还有专业人才的限制。政府机构应敢于担当,成立一些权威的项目造价核算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平台等等服务中介,为项目建设合同的制定和执行提供有效权威数据支持和服务,提高工程合同的执行力度。最后,项目施工建设内容复杂,高效率的管理团队在合同的执行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提高施工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对改善合同管理也是非常有帮助的。鼓励项目建设企业和施工单位引入项目预算管理,项目内部控制管理等等。

2.3加强施工索赔管理

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施工时间延误、费用损失、工程变更等等因素,都可能造成合同一方的利益损失。合理有效的索赔是维护企业利益的有效途径。在施工索赔过程中,合同管理负责人要及时收集整理有效的材料,为索赔提供有利的法律支持。索赔过程中能够提出有效合理损失计算方式,提出合理有效的索赔方案。同时,面对建设中的施工索赔要做到明确责任划分,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我方内容勇于担当责任,如我方确有违规则积极投入索赔洽谈,寻求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法。对于无理索赔,我方也应积极应对,借助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利益。合作双方应以项目的顺利建设为目标,以合作的心态积极应对项目中的索赔问题,以合同双方的共赢为问题解决的原则。

3.结束语

工程施工建设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社会经济活动,施工项目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安全。要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工程建设质量就要协调好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各个关系。工程合同的管理就是沟通和约束工程施工项目中各个关系的最好纽带。做好工程合同的管理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对保障社会经济生活安全有效的开展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篇5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企业在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就是合同,有位法学家曾经说过:“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形象地说明了合同在一个工程中的重要性。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建设工程行业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加强施工中的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显得尤为重要。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尚不发达,施工企业普遍缺乏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正确认识。很多承包商签订了工程合同,片面强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认识,往往因为合同意识淡薄、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完备等问题引发纠纷,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局面,甚至产生严重违约,同时索赔又无据可依,承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1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1.2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

1.3“阴阳合同”引起的纠纷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业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工程招标前,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和不平等条约,要求投标单位私下进行承诺,签订与中标合同的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包方为了获得项目,只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但多数情况下,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造成合同纠纷,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

1.4合同价款引起的纠纷

合同签订过于简单,许多涉及补价的项目由于合同不明确,工程竣工结算时无法补价:一些合同虽然条款比较齐全,但内容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够具体和明确,特别是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或对违约责任约定过于简单而产生合同纠纷,造成施工企业不能及时得到补偿。违约责任的约定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如何,也直接决定了该合同能否顺利执行。

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当前的建筑市场仍不够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市场交易中业主与施工企业的地位不平等,部分工程承包存在违法或违规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对合同签订的实际条件没有远瞻性,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实际条件如果发生变化的解决方案。但更重要的是,施工企业的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基本上没有事前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范畴,没有对索赔管理工作给予应有的重视,等到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才临时研究合同有关条款,设计补救方案。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的必修课。

1.5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而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2.1健全管理机构体制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2.2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质

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在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3注重合同细节管理

施工合同纠纷多数情况下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如工程款如何拨付,设计变更单价如何审定,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处理办法等。这就需要甲乙双方有一定的远瞻性,尽量在合同中把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具体化,尽量避免给结算方式留下盲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或停工窝工,施工合同中又无明确表达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如笔者所在地的某道路工程,招标时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为赶工期,经施工企业与业主商量决定将商品混凝成现浇混凝土,但未办理任何相关的协议变更手续。因此,工程竣工结算时引起了价格纠纷。如果事前就此问题甲乙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就可避免后期的纠纷,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4健全法律体系

加强承发包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通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招标投标法》,通过不断的宣传、学习培训,使合同的承发包双方切实认识到法律是保障施工合同顺利实施,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是走向市场经济中科学管理的坦途和桥梁。

2.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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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是指在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中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具有客观性、不确定性和可预测性。风险管理是衡量承包商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

第一,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合法性风险。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法》项下有名商事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民商法基本原则;但该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也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否则违法的部分无效。在建筑法律关系中,对于工程项目立项、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和涉及公共利益甚至国家安全的项目等方面都要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建筑关系各方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订立各种合同。建筑企业若对国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不透彻,就有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

第三,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及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第四,对合同订立把关不严。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而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一切风险的源头,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致使合同签订后引发出许多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款拖欠问题、原材料价格问题等,大多与当初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时把关不严有关。其成因包括:资信审查不到位;忽视合同特别条款;付款条件不明确;盲目采用低价策略增加自身风险;被业主拖欠工程款等。

第五,在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履约过程中,建设工程合同一方的行为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对另一方的权益产生重要影响。例如:项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效力;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在合同中怎样有效设定特别生效条款或承包方式;工程窝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

一是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或者是一些包工头。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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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在不断的发展,公路工程也在飞速发展。在公路工程建设当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影响到整个工程,存在比较大的风险。我们怎么样才能把公路工程的建设损失降到最低,使公路工程建设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这就需要在公路施工中通过合同来确认,明确承包商和发包商的权利和义务,自觉的通过合同解决问题。所以,合同双方都必须要严格遵守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章程办事,在出现纠纷事故的时候可以协商解决或者按照法律的程序解决。这样才能保证公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1 、新形势下公路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现状

1.1 招标程序不规范

在中国的公路工程方面存在着招标程序不规范的现象,主要是(1)在企业的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投标过于简单,所达成的约定或者承诺都不能构成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具有有效的法律效应;(2)承包方在投标的过程中利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增加中标率,这种行为会严重的扰乱市场,管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企业无法承包,工程项目得不到保证。对施工管理来说这样也会造成很大的管理困难,无法及时有效的形成监管;(3)在合同的签订商约条款的时候对工程的分析不到位,合同缺乏必要的预见性,还有一些条款缺乏严谨性,这样都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合同就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

1.2 施工企业没有合同意识

施工企业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方面的人员,无法对合同的管理实施进行有效的操作,无法对企业工程实施及时的跟踪管理和实行动态的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的日常行为中合同的意识不强,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合同严格的处理问题,还是习惯于私人的解决办法,通过一些门路或者领导来解决,这样就不可避免的造成合同的执行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合同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发挥,有时,即使是一些正当的、应得的赔偿都无法得到保证。

1.3 不遵守合同约定

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如果出现合同的某一方不遵守合同,不按照合同的章程办事,就会出现一系列的后果。工程的实际施工速度和计划的施工速度出现不相

符、放缓的现象,施工中施工人员的资质得不到保障,施工的设备和合同规定的设备不相符合。工程的实施和计划中的相差较多,工程就无法按时的完工,工程的质量也会受到影响。

1.4 合同索赔工作完成困难

在工程中出现问题事故时,合同的索赔是保证法律给予受损伤者的基本权利的。是对合同中的不足进行补充。其本质是承包方和发包方承担的风险的比例进

行再分配,工程索赔是用来保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降低工程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但是在实际的公路工程中合同索赔却很难进行。首先公路市场中行政的干预较大,其次承包方的合同索赔意识较低,对合同索赔的过程和注意事项不了解。

2、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作用

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学科,在现在管理学科中占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中国改革的发展,中国的管理行业也有着很大的发展,在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人们的合同意识也随着在不断的增强,在日常的生活管理中,大多采用合同来解决问题,约束行为,规范责任。同样在公路的施工中合同管理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施工合同是通过文字的形式来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达成的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可以在纠纷问题出现时,作为进行赔偿的依据。合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工程顺利如期的进行,合同管理的成效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施工合同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对承包方和发包方具有约束性,规范双方的行为,保障权利和义务。而合同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点的作用:(1)保证施工管理可以保障建设方和承包方两者之间利益的最大化,帮助两者在平等真诚的基础上签订具有法律效应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合同;(2)合同管理可以帮助签订合同的双方监督管理合同的具体执行过程,保护合同的有效性,合理的控制施工的进度,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3)合同管理在确保合同的签订双方严格执行的基础上可以提高建筑施工的工作效率,促进工程的进行;(4)合同管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合同签订双方的利益,促使两者都自觉的按照合同办事,依据法律解决问题,充分的调动工程建设的各方的积极性,保护双方的利益均等。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的施工管理上占有核心的位置,合同的签订必须本着双方都诚信的原则,合同双方真诚合作、诚信办事保障双方的利益。企业双方合作必须在诚信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双方缺乏必要的信任,即使签订合同也难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3 、加强公路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严格核查企业的资质

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必要的合同审查是工程顺利实施的保证。通常合同审查包含着以下几点:(1)该项目是否达到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件;(2)合同签订所需要的手续是不是已经齐全;(3)合同签订的内容是不是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4)合同中具体的工程技术是否都符合国家的标准;(5)合同的内容条款是否详细。除了对合同进行必要的审查还需要对企业进行必要的审核,对企业的资质、财务状况、设备设施、企业在相似的工程处理上具有的经验等方面也要综合考虑。

3.2 对合同签订前进行管理

中国的建筑行业的发展迅速,相应的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完善,对工程的合同施工等方面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合同的签订双方需要掌握公路的施工管理相应的

合同的法律法规,明确各个法规适用的条件和具体的情况,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认真的研读合同的文本,研究合同的具体条款切实的结合工程的实际特征和签订方的具体情况,对合同的履行的时间、责任违约时的赔偿等都要有明确的示意,还应注意合同内容的用词用句避免出现歧义,对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清楚的写明。此外,合同的内容应该全面避免疏漏的产生,避免合同给双方带来利益损失。

3.3 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一个市场行业的健康发展都离不开必要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只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使在管理时有章可依有法可寻。对于公路施工的合同管理同样适用,

在合同管理中也需要完善相应的制度、加强相应的机制;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可以使管理中管理的层次明白清楚,确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做到程序规范。合理控制合同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签订、履行、解决纠纷等。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中的法律建设,出台法律法规对合同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执行标准,在合同中出现问题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为使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提供依据。工程的承包方,要树立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权利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的观念。要注重培养和聘用专业的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还可以借助于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来依据合同管理的方针制度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作为一个长久发展的企业要对相应的合同管理人才进行定期的培训和加强在具体工程实际中的处理问题的能力,从企业自身培养一支具有高度责任感并且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队伍。

4 、公路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的合同管理

在公路工程完工的时候要求施工方的有关的部门整理工程的竣工决算。一般公路工程竣工结算都由工程决算和财务结算两部分组成。竣工阶段的结算资料整理收集存档是公路施工项目中重要的部分。一个工程的竣工结算中财务结算可以充分说明财务的支出情况,显示在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中所用的费用。其目的是再有审核固定资产的价值,帮助办理相应

5、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国家的公路工程数量日渐增加,要想公路工程建设顺利实行,那么就需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有效的控制风险,最大限度降低造成的损失。工程的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为我们国家的公路事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裘丽娅. 浅谈施工合同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J]. 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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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二) 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 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将造成我国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 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 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在: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分非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合同文本不规范。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 “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

4、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6、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一些不法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证件租用业务,非法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7、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伽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 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二)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建议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三) 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

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四) 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

(五)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

(六)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七)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八)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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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 】 contracts as enterprise with all the economic transactions occur legal documents, and the enterprise the management activities closely related. Practice has proved,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key of enterprise make the economic benefits, to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the enterprise standard economic operation order, block efficiency loss and ensure safe and stable development holes of the da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for the main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this paper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all aspects related analysis, for your reference.

【 keywords 】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E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约方式具有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的特点,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进地进行,所以,履约方式也表现出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要随时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以确保工程承包合同的顺利履行实施。

1.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另一特点是多变性。表现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因客观条件变化,需要双方对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进行协商予以修改,所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工程承包合同的依据。

2 施工前期的合同管理

2.1配备高素质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是做好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必要条件。由于工程承包合同所指向标的涉及到多元的经济法律关系和内容,尤其是大型建设工程,表现在工程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涉及多方面的关系,主要涉及业主方、设计、监理、其他标段承包商、材料供应商以及交通运输、银行、保险众多单位,由此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工程承包经济合同来体现。因此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就履行的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管理,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经济财务、项目管理以及工程造价等相关的基础知识,具备对外交际协调能力。

2.2加强投标管理,为合同签订做好准备。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中标人应与招标人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中标价即为签约合同价。为了达到最佳的经济效益,在投标过程中必须全面分析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施工图纸,了解熟悉工程的内容、特点,对构成工程承包合同的所有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有的放矢,运用适当的投标报价技巧。例如不平衡报价法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项目拟任合同管理人员应参与到投标决策中,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合同管理。

2.3合同谈判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程序。合同谈判成功,可以为项目的实施创造有利的条件,给项目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谈判失误或失败,会给项目的实施带来无穷的隐患甚至灾难,导致项目的严重亏损或失败。在合同签订的时候,为了避免风险与不必要的损失,掌握一些技巧也是必要的。双方签署的合同应在原招标、投标文件的基础上,补充合同澄清阶段,承包商确认的内容以及合同谈判阶段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而后形成一个正式文本。必须强调的是,要特别注意工程合同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主要依靠经济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才能正常运行。但是在合同洽谈过程中,交易双方自觉或者不自觉的有部分条款有违现行法律、法规。例如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是不是满足了招标活动的所有必备条件,招标文件中的邀请要约,是否全部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有,按照我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条款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部分无效的合同条款,但是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去协商办理。

3 工程开始前的工程合同交底

市场经济是以法制作保障来正常运行的经济,必须明确双方进行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以合法的工程合同为依据进行经济合作,既然是经济合同,涉及到发、承包双方的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的获取上,主要是根据工程合同条款的约定,如果工程合同中表叙严密的条款,我们要按照工程合同条款行,如果有开口部分,也要维护我方的权利,力争取得。工程合同交底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3.1明确工程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材料的采购方式。明确承包合同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模式。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这种模式下,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大中型工程一般是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合同交底时一定要把甲供设备材料、甲控材料、以及乙供关键材料划分清楚,以免造成误购积压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3.2分析业主供应工程永久设备的概念和范围。由于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没有绝对的标准,工程合同交底时有必要弄清楚设备的划分标准;同时对设备到货的完整性、完好性预先进行交底,使设备接受人员比较准确地接收设备,也给设备缺陷由谁来处理或者谁来支付费用进行处理界定清楚。

3.3明确承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内容。分析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有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减,哪些施工范围和内容的增减在包干风险费以内,哪些不是,不是的工程项目就需要及时办理工程量签证手续后向业主办理增加费用的签证。但是在认定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上,由于承发包双方的出发点不同,利益分配上冲突,势必出现标准认定上的分歧,合同中已经明确的概念双方都不要争执,合同中含糊的条款必须拿出有力的理由和证据支持自己,以至工程索赔成功。

3.4合同中重要条款的解释。包括计量支付、变更索赔等条款的解释。重视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签证办理,没有设计变更签证手续的一般不要无设计施工,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在设计人员或者监理人员及业主代表口头同意后执行,但是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补办手续。

3.5合同的风险分析与防范。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工期长,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如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经济方面的风险和合同签订和改造方面的风险等。如果不加以防范,很可能会威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甚至酿成巨大的损失。

3.6合同指导。还要做经常性的工程承包合同条款解释,使他们树立全局观念,及时对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警告。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工程施工的协调工作,防止各行其道分工不合作的现象发生,重要的是避免不应该发生的经济损失或者受了损失还憋气的情形发生。

4 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4.1强化合同管理意识,进行全员合同管理

没有合同意识,则工程管理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益。由于工程采用国际惯例合同条件进行管理,程序比较严格,对于很多管理人员来说还比较陌生。项目部须专门组织全体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了合同通用条件、合同专用条件、技术规范、施工监理办法和现场管理细则等合同文件的学习,并开展讨论会和疑难解答会。通过学习,增强了合同管理意识,形成了全员参与合同管理的良好氛围。

4.2工程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工程实施阶段进行动态管理,做好工程合同文件管理工作。由于工程合同履行期较长,履行条件的变化导致工程合同中某些条款需要调整,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通过协商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来调整双方的经济利益是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一般工程合同组成都事先约定由一定范围的文件组成,除了工程合同协议书、补充合同协议书、投标、招标文件外,经常性的工地有关工程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联系单、工作联系单等是工程合同内容的组成文件,是工程合同的一种延伸和解释。所以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工程技术经济档案,了解工程活动尤其是变动情况,协调工程部门的施工要求和经济部门的费用状况,统一履行工程合同的步骤和要达到的目的。及时和监理与业主沟通,了解他们对履行工程合同的满意程度,动态地分析工程合同执行中的情况,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来做好下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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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方与业主的关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方受业主的委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是通过合同来确定,因此双方都负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虽然说监理工程师是接受委托后开始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但是,监理方的一切有关行为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的只对业主负责。从法律意义上来理解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委托协作关系,而不是某种从属关系。正因为如此,才有人把工程项目监理制称为“第三方”管理。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中,业主不得随意干涉工程师的工作,否则,将被视为侵权性质的违约行为;同样,监理工程师也必须保持自己的公正和公平,不得与承包方有经济联系,更不能串通承包方及其人员侵犯业主利益,否则,业主将利用法律手段让监理工程师离开工作现场。

在过去一些工程项目的监理实践中,由于对建设监理缺乏理解和经验不足,有些业主存在着下述几种不正常的情况:一种情况是,将业主与监理单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

另一种情况是,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是经过监理方这个统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头管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反面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

再一种情况是,业主虽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向方的付款方面无任何制约力,使监理方处于被动状态。

因此,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方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拒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方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及时改进和解决。已证明监理人员判断或处理问题有错误时,应主动向业主承认错误并提出改进意见。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是正确的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阐明自己的观点,书面通知业主,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不良后果。

业主委托监理方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就必须对监理方给予充分信任,对各自的职责、权限有明确的划分。而且为完成一致的任务目标,达到预期的目的,两者间仅分工明确是不够的,业主与监理方还必须默契配合,无保留地合作。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尊重监理方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授予监理方必要的权力,如技术上的审定权、工程质量的评定权、进度与工期的确认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应大胆放手,将付款签发权交给监理方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约束业主与承包双方遵守合同规则,避免双方责任的分歧以及不严格执行合同而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监理方开工令是工程正式开工、合同正式实施的标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工期一般都是以“日历天”计算,而合同中其他日期、包括分期分批的供图、单项工程的完工以及工程的验收竣工日期都以开工令之日为起点。所以,在监理方开工令以后,承包方应迅速地、不拖延地开始施工,包括人员的到场、现场条件的准备、施工机械设备和物资的转运等。对于业主和监理方来说,为了保证承包方能及早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应按合同文件的要求,为承包方的进场准备好必要的条件,包括完成合同文件上规定的道路、桥梁、电力、为承包方准备的住房、施工现场的征地和移民等各项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要适时合理地签发停工警告、停工令和复工令。停工警告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由于承包方拒不执行监理通知或者工程施工出现严重、安全、环保隐患,如继续施工将出现严重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或其他严重损失时,强制承包方迅速采取处理措施的警告性文件。

停工令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由于承包方严重违反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已经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或者如果继续施工将对本工程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时,勒令承包方停工整顿或进行事故处理的指令性文件。由于其他原因,如地质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研究处理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停工令。

复工令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承包方在接到停工令后,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认真处理并达到要求,书面递交复工申请后,同意承包方继续进行正常施工的指令性文件。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会经常发生进度拖延的情况,如果这种拖延影响合同竣工工期,承包方又无延期的正当理由,或有正当理由,但经双方协商后仍可采取措施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这里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承包方,采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进度以满足期限要求。但如果发生以下几种情况时,则应将整个工程或局部工程的竣工时间作适当延期。第一,增加了工程项目,改变了工程性质或增加了工程量,提高了工程质量要求。第二,施工中遇到了罕见的恶劣气候条件。第三,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妨碍了工程的进行。第四,其他不是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凡遇到这四种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承包方磋商以后,确定工期处长的期限,并通知业主和承包方。

另外,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总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建设施工期有长有短,施工条件千差万别,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较多,因此,风险相对较大。当遇到这些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没有明确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时,虽然各方都有责任,但往往都把风险推向对方。这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合理地妥善处理。一般来说,在判断承担风险的责任方面,应以最易克服或解决这些风险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

应由业主方承担的风险有:施工现场准备方面的问题;施工条件的变化问题;工程量的变化问题;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或设计缺陷和特殊风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