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5 16:30:0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安排部署情况:
局党组精心统筹部署,要求将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方面、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等几方面作为检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检查情况:
(一)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对辖区内三个农贸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行指引以及加强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并指引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码申报;开展冷库直接接触人员、产品和环境核酸检测全覆盖工作并落实农贸市场“一人一场”制度;做好对经营进口的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的登记,要求各经营企业负责人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合各部门检查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截至?月?日,共出动检查人员?人次,已完成人员核酸检测?人,完成抽取冻品产品和环境样品共?份(其中环境样品?份,产品样品?份)
(二)食品安全方面
1、强化食品小作坊监管。对辖区内2家取得登记证的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全覆盖;对花生油等高风险小作坊开展隐患排查,督促食品小作坊加强产品检验;严厉打击无证食品小作坊,已责令3家无证的小作坊停业整改。
2、开展重点品类食品安全检查。对辖区内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等食品经营主体进行检查督导,重点检查湿米粉、节前食品、肉及肉制品类等节假日大宗消费食品的监督检查,查看产品的来源是否合法、产品标签标示是否规范、猪肉及猪肉制品“两证一报告”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销售无合法来源、过期、三无、变质食品等情况。截至?月?日,共检查3家大型超市、3个农贸市场及45家重点品类食品经营企业。
3、加强对特殊食品领域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查看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经营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专区及进行消费提示,是否存在非法宣传广告或宣传资料等。 截至?月?日,共检查25家药店、30家母婴用品店。
(三)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从队伍建设、机构设置、执法保障、技术支撑、制度政策等方面,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积极性的建议和改进措施。把握这次调研机会,以此作为引起领导重视,有利促进问题解决的一个契机。形成的调研报告,既要有指导性,又要有操作性。
二、省局、市局同步开展调研。为使调研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围绕《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如何进一步改进、加强及相关工作建议》调研专题,可从以下方面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从更加有利于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的角度出发,应当如何进一步完善市县内设机构、充实人员编制。
(二)从适应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实际及食品药品产业技术进步角度出发,如何加强技术监督建设力度(如机构完善、编制设置、人才引进等方面),以更好地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三)当前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如何改进、加强的意见建议。
(四)如何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医疗器械监管队伍与机构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如何改进、加强的意见建议。
(六)稽查执法能力建设在执法人员力量、基础设施、设备方面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七)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八)亳州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九)利用监管手段服务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
(十)适应职能转变对餐饮消费管理的要求,在法律保障、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我局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x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x件、政协委员提案x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均为协办件,政协委员提案均为主办件。为了提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质量,我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建议、提案办理,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对办理程序、方法、要求和时间等作出明确要求。各承办科室迅速行动、深入调研,掌握建议所提问题的详细情况,认真落实有关整改措施。日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答复材料全部在县政府议案建议提案网上公示。
二、主要做法
市场是一个由市场监管者、市场开办者、市场从业者、市场监督者等多元结构参与的整体。在新形势下,如何对这些市场管理者、参与者进行职能定位,从而整合各方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成为摆在工商部门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分局在工作实践中,注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着力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
一是深入调研,确定思路。分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结构,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对辖区23处市场进行了深入调研,找出了存在的共性问题,确定了市场网格化监管整体工作思路。在调研过程中,与市场开办单位、市场业户及市场社会义务监督员共同探讨、宣传了实行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意义,为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科学构建,形成网络。根据实际,按照“依托职能、层级设置、独立运行、相互协作”的原则,建立了四套市场监管工作网格:一是以分局领导为总格、工商所所长为单元格、分管副所长为主管格、市场专管员为基本格的工商监管网格;二是以市场开办单位为主管格、市场开办单位工作人员为基本格的市场自管网格;三是以行业大组长为主管格、以行业小组长为基本格的行业自律网格;四是以工商所长为单元格、社会监督员为主管格的社会监督网格。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引导四套网格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为一体、模式统一的辖区市场管理总网格,初步实现了市场监管网格化。
三是选准定位,明确职责。在建立四套市场监管网格的基础上,对每个网格制定了工作标准,明确职责,并与网格责任人签定了责任书,将每个网格的岗位职责和责任人的手机号码、照片等内容制成统一的《市场网格监管明示图》,悬挂于市场醒目位置,便于工作开展。同时,明确了依法行政、查纠违章为工商监管网格的职责定位;依法经营、搞好自管为市场自管网格的职责定位;自我管理、主动配合为行业自律网格的职责定位;履行职责、认真监督为社会监督网格的职责定位。
四是整合力量,突出实效。在构建工商自身监管网格的同时,通过监督开办单位加强自管,引导行业组织加强自律,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使市场监管者、市场开办者、市场从业者、市场监督者“四位”的市场监管职能融为“一体”,共同发力,形成“四位一体”的工作模,真正实现了市场监管者行政执法有为、市场开办者经营市场有责、市场从业者行业自律有位、市场监督者社会监督有效的“四有”工作目标。
二、加强引导,强化监督,落实“三二一”工作措施,保障市场网格化监管模式的有效运作
任何一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有力的制度是基础,科学有效的措施是保障,坚定不移的落实是关键。**分局通过严格落实“三二一”工作措施,保障了市场网格化监管模式的有效运作。
一是形成三个体系,力促长效监管。规范运作、实现长效监管是“四位一体”网格化监管的最终目的。**分局将市场巡查制度这种工作模式,按照职能分工,分别推广引入到市场开办单位的自管和行业组织自律工作中。培训、引导、督促他们参照工商市场巡查的动态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形成了工商执法市场巡查、开办单位自管市场巡查和行业自律市场巡查三个工作体系。每个体系中的网格责任人在做好市场巡查的同时,要将巡查情况及时记入各自的《网格监管巡查记录》,定期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此种工作模式督促和规范了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完善了长效监管机制。
二是抓实两个制度,强化一体机制。形成信息互通、积极参与、共同发力的一体化工作机制是“四位一体”网格化监管的关键。为此,**分局建立落实了市场监督员联络制度和网格化监管三方联席会议制度两个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社会义务监督员会议,由工商部门、市场开办单位、行业自律组织的网格负责人向市场义务监督员通报阶段工作情况,广泛征求义务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监管工作重点和思路。根据实际,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网格化监管三方联席会议,及时沟通网格化监管动态,研究解决市场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抓实两个制度,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强化了网格化监管的一体化。
三是攻克一个难点,促进职能到位。在集贸市场内往往市场主体众多,交易行为复杂,交易方式隐蔽,工商监管容易出现盲点,这也是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一大难题。而“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深化和提高了市场监管效能,有效解决了传统监管模式下、效能不高、执行力弱的难点问题,特别是在处理突发事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上,其作用尤为明显。今年以来,**分局查处的市场违法重大案件的办案周期较去年同期缩短了47.6%,结案率、罚没款入库率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8.9%,市场违法经营社会投诉率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2.5%。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提高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机制,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降低活禽经营市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有效保障家禽及禽类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市、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做到活禽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相对隔离,水禽与其他家禽分开,宰杀间与活禽存放区域隔离,宰杀间与出售场地分开,并有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及定期休市等防疫制度。对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活禽经营市场,责令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移送工商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二)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市、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查验活禽经营市场经营活禽的检疫证明持有情况。对未经检疫上市经营活禽行为,伪造、变造检疫证明行为或经营病死家禽的违法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厉查处经营病死禽及其产品的行为,监督做好病死禽及死因不明禽类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测工作。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和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农业部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09]2号)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测方案,重点活禽经营市场要每周监测一次。对活禽经营市场出现的死亡禽只,要及时采样进行检测。对疫情监测结果要进行分析,及时做出风险预警。
(四)完善活禽经营市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要对辖区内所有活禽经营市场进行建档立案,掌握每个活禽经营市场的基本情况,并定期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情况的风险分析,及时发现防疫漏洞,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要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积极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2009年4月至5月,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0日至20日,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组织自检自查工作,查找活禽经营市场检疫监管以及疫情监测工作的突出问题,落实各项整治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4月20日至25日,我局组织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4月26日至5月10日,迎接自治区督查组和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中图分类号 S339.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12-0049-03
安徽省阜阳市是一农业大市,辖4个县3个区1个市,有人口1 050万人,耕地面积逾59.33万hm2,主要种植作物是小麦、玉米、水稻、大豆,常年需种量近20万t,是多家种企必争之地。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农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种子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仅是对产量的要求,更是对品种的稳产性、抗逆性、适应性、质量和品质等多方面的高标准要求。这意味着种子管理部门的任务更加艰巨,监管责任重大。近几年来,按照农业部和省、市农委的部署,阜阳市健全了种子管理体系,市站及颍上县种子管理站均设有省农委验收合格的种子检验机构,检测能力逐步提高。种子市场的特点是“两多一少”,即营户多,1 800多个;经营品种多,达200多个;种子执法人员少,全市种子执法人员仅60多人。
为强化质量管理,确保用种安全,全市上下重点从市场管理、质量管理、品种管理3个方面入手,创新监管举措,强抓上下沟通,横向协作,及早谋划,营造氛围,优化服务、监管下移、全面抽检、加大处罚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坚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履行种子管理部门的职责。
1 种子质量监管创新措施
1.1 及早谋划、精心部署,注重全年工作谋篇布局
1.1.1 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多年来市站均在年底或年初召开来年的市场监管工作动员大会。采取座谈、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辖区内许可企业参加会议。认真总结当年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部署下一年的工作任务。会议充分听取企业对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既改进了工作方法和监管措施,又增强了企业的自律性,形成了管理与企业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
1.1.2 制订方案、明确职责。在农业部、省农委部署年度方案后,市站立刻制订全市年度种子管理方案、工作行事历。另外,在春、秋季种子销售之前,分别制订春季种子抽检方案、秋季市场监管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做到全年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1]。
1.2 深入宣传,营造氛围,注重宣传工作实际效果
1.2.1 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阜阳农业信息网宣传平台、利用科技下乡、“3・15”消费日、“12・4”法律宣传日、市行政执法宣传日等活动,进行法律宣传、法律讲座、法律咨询。
1.2.2 通告进行宣传。2014―2015年市站配合市农委了“阜阳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免费印制发放给各县、市、区,张贴到全市经营户的门店及主要种子市场。
1.2.3 印发资料进行宣传。市站统一编印《种子法律法规汇编》《国审适宜安徽省经营推广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新《种子法》宣传画页、刑法有关条款、给全市经营户的一封信等宣传册发放到全市1 800多个种子经营户手中,使种子经销商明明白白经营。印发“购种十注意”明白纸发放给农民,尽可能使更多的农民朋友知法懂法,明明白白购种。临泉县种子管理站通过调研核查将合法品种、诚信企业编印成册发放给农民,以指导农民购种。每年全市印发各种宣传资料25万份左右。
1.3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注重加强自身素质提高
1.3.1 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全市各县每年坚持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治国的理念,提高市场监管的能力。每年的2月,市站举办一期执法文书规范制作培训班和种子检验员培训班。特请市政府法制办专家进行“两法衔接”专题讲座,请市农委专家讲授执法文书规范制作,先进单位典型经验介绍。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利用市站的检验室,现场讲授种子检验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组织各县站长现场学习执法经验,切实提高了执法水平。
1.3.2 加强企业人员培训。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农业部门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等项目强抓种子经营企业法律法规培训。2016年全市对县级种子商、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进行了8次大型培训,举办种子经营户培训班14次,培训经营者2 421人次,聘请市农业、法律专家授课,提高经营人员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和为农服务能力[2]。
1.4 改进措施,强化监管,注重抓好各项制度落实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市豆制品行业发展现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建立既能有效管控豆制品安全风险,又能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促进我市豆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我市豆制品加工单位的生产行为,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市豆制品产品质量,严厉打击豆制品行业的违法生产加工活动,净化豆制品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假冒伪劣豆制品流入市场和消费环节,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整治任务
(一)普查登记,将豆制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此次普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全面监管、全程监管的要求,以小豆腐坊为重点,并将所有豆制品生产主体(包括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施登记管理。各地要组织乡镇等基层监管机构,对豆制品生产主体进行全面普查,要详细填写《市豆制品生产情况普查登记表》(表一),并逐户建档立卡,对豆制品生产主体名称、开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生产地址、食品种类及添加剂使用等信息实名登记,完善覆盖所有豆制品生产主体的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管系统。
(二)强化监管,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豆制品生产核准制度、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卫生条件检查制度和豆制品食品安全抽检制度。一是对无证无照的小豆腐坊,要坚决责令其停产整顿,对经条件改造达到取证条件的,可核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取证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其复产。二是要做好对豆制品终端使用单位的监管,对市场、超市、饭店等流通及餐饮行业,要督促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向消费者。三是要加大对豆制品中易添加的吊白块、工业卤粉、块黄、碱性黄、硫酸亚铁、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的查处力度,坚决不允许有超范围使用柠檬黄等食品添加剂现象发生。四是各单位要重点检查其原料来源,对使用以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要按照《关于对使用转基因原料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的通知》(黑食药监食生函[2015]71号)要求,做好监管工作。
(三)制定规范,提升豆制品生产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辖区内豆制品生产主体,明确豆制品生产原辅料采购、加工、产品检验和销售各环节要求,督促豆制品生产主体按生产规范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实现豆制品生产加工工艺规范化。督促豆制品生产主体规范管理,建立原辅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及销售等各项记录台账,完善并实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承诺、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品管理等各项制度。
(四)扶持引导,推进豆制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加强豆制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选址、布局设计、贷款贴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示范创建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通过技术帮扶、政策引导、强化监管等措施,推进豆制品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二要指导豆制品生产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规范豆制品传统制作工艺,督促豆制品生产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控,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来落实主体责任。三要引导区域性集聚的豆制品小作坊走集体投入、分工协作、规范生产、联合经营的道路。四要组织专家或行业协会,指导豆制品生产主体完善从原辅料到产成品的全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五要指导豆制品生产主体开展人员培训、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严惩违法,进一步规范豆制品市场秩序。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豆制品行为。要发挥消费者、新闻媒体作用,鼓励举报违法生产、销售、采购不符合要求豆制品的行为。要发挥豆制品行业组织的作用,引导豆制品行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豆制品安全健康消费。对存在生产卫生环境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于涉嫌犯罪人员,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5月25日开始到7月底结束,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25日-2016年5月31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向豆制品生产加工单位和小作坊进行宣传,提高从业者食品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20日)。豆制品生产单位严格对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以及核查通则细则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6月21日~7月21日)。各监管部门对豆制品生产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7月21日~7月底)。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总结及上报。市食药局将对各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时限,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及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商所等级标准第二轮评定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和分局的工作目标,分局将在2010年申报2个aaa级工商所、4个aa级工商所及2个a级工商所,为了能够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分局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工商所监管执法工作评价体系,努力提高基层工商所的整体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会同相关科室认真组织开展新版《评价体系》有关文件的培训和指导,促使分局干部理解和掌握新版《评价体系》的框架、内容和应用方法,切实将新版《评价体系》作为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的导向标;二是按照《评价体系》的工作标准和评价内容,对2010年度监管工作考核验收标准进行合理调整,紧紧围绕“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开展监管工作考核,不断提高基层工商所监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三是及时汇总总结《评价体系》实施过程中基层工商所提出的问题和难点,加强与市局处室的沟通汇报,确保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来源于:
二、进一步做好分类管理工作,提升监管工作能力。
2010年分类管理工作发展部署
1、做好2010年企业年检、验照及吊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年检和验照制度改革,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在分局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年检验照准备工作,继续大力推进网上年检工作,并紧密围绕市局提出的“无纸化”网上年检工作思路,积极探索便捷、有效的年检工作方式。同时做好吊照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分局的吊照工作能够高质量地按时完成。
随着县级局专卖执法主体建设的深入,在县级局专卖管理工作中发现专卖管理内容要求不全面、工作标准不一致、专卖管理岗位工作要求不具体、考核未能做到科学公正等问题,兴平局在总结以往专卖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咸阳市其他县局专卖管理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新的专卖管理工作方法,形成系统的县级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规范和要求,成为一项较为迫切的工作要求。
二、当前县级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现状
近年来,对专卖管理工作的研究比较多,尤其是对卷烟市场监管模式的研究。如在浙江绍兴试点推出的 “APCD”工作法,还有市场监管的社会监管模式等。在进行专卖管理工作系统研究中,我们组织研究人员面向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中高层管理人员、专卖管理人员和卷烟零售户等,广泛就专卖管理的市场监管、内部监管、证照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管理等工作内容拟定调研提纲和设计调查问卷,采取组织座谈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在上级业务部门积极指导下了进行全面系统提炼,提出了县级局专卖管理“五个五”工作法。
三、县级局专卖管理“五个五”工作法初探
(一)“五个五”工作法框架
“五个五”工作法针对专卖管理工作五项重点内容市场监管、内部监管、证照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管理等五项重点内容分别提出了五方面的工作要求:
市场监管“五要”求高效,从五个方面做起:一是宣导要实效,做到零售户教育求实效、法定日宣传活动求实效和示范引导求实效;二是案件要经营,要求多方寻线索、摸排筛重点和长线破网络;三是联合要给力,做到联合有机制、有方案和有执行;四是整治要有力,做到整治有方案、有重点和有效果;五是日查要到位,做到日查要经常、有内容和有方法。
内部监管“五抓”促规范,主要从机制完善、健全内容、覆盖核查、调查实质和全员培训等方面进行研究。证照管理“五严”提水平,主要从受理审查、证照许可、后续监管、无证取缔和资料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要求。队伍建设“五型”强素质,主要从素质学习、勤奋敬业、技能工作、执行考核和文明形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基础管理“五好”创一流,主要从计划安排、组织落实、总结完善、分析上报和体系运行等方面进行了要求。
(二)实施措施
针对专卖管理25项监管工作内容,列出专卖管理需要做的各类工作和时间要求,形成工作计划表,共明确了137项工作措施,涵盖175个任务指标。同时按工作计划表的要求对专卖管理各个岗位工作进行细化,确立了各岗位每日、周、月、季和年度必须做的工作,形成各岗位工作计划表。其中稽查员岗位工作计划表见表1。为确保县级局专卖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以常态考核促进专卖管理工作水平提升。
四、县级局专卖管理“五个五”工作法运行效果
(一)总体情况
兴平市局从2012年6月份开始试行县级局专卖管理“五个五”工作法,运行后,专卖管理各项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程度得到明显提升,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成效显著。专卖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激发,需要干什么工作、什么时间完成,是否达到要求,如何考核都非常明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成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为。
(二)具体情况
兴平市局试行 “五个五”工作法后,专卖管理成效显著。
商品交易市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百姓消费安全和切身利益,更是人民群众了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上海工商部门始终把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作为市场规范管理的重中之重,立足长效,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参与立法,明确市场主体法律地位。2002年11月18日,由我局积极参与起草的上海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和2006年3月1日起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和《条例》的规定,凡从事市场经营管理的主体必须是企业法人,从而确立了市场经营管理者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
二是完成市场改制,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2003年起,上海工商部门按照《办法》和《条例》规定将核发“市场登记证”的市场,统一改制为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统一规范为“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底,除个别因债权债务等特殊原因无法改制的市场外,全市市场改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实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打下基础。
截至2007年底,我市登记注册的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数达到了1536个。其中,消费品市场的数量占绝对优势,共1337个,占市场总数的87.04%,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各为192和7个,分别占总数的12.5%和0.46%。消费品市场中,又以农副产品市场为最,共有970个,占市场总数的63.15%。
二、上海工商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主要做法
(一)调研论证。创新监管。制定市场监管有效措施
2005年起,为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和《办法》,在实践中深化“信用分类管理”理念,整合执法资源,突出重点市场,把有限的执法资源投入到最需要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上。实现工商所综合监管的最优化,实现工商执法效能的最大化,我局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提出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工作思路。2006年3月8日和3月29日,我局分别制定并下发了《本市商品交易市场及重要、重点商品规范管理指引》和《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将商品交易市场按照信用等级标准划分为一至四类,进行不同“距离”的差别监管,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并于2006年4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施行。
同时,我局充分利用现有的“工商所综合监管系统”,开发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系统,在系统中增加了“市场日常巡查”内容,通过电脑自动生成市场巡查表式,将日常巡查的主要内容列入巡查表,由巡查人员通过登陆电脑系统,记录巡查情况,从而使传统的以手书式记录为主改变为以电脑记录为主,并将日常巡查记录情况作为市场信用分类的依据之一。如此,不仅能及时了解工商所对各市场监管的动态情况,也有利于分局对各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的检查和考核,防止出现巡而不查,真正发挥市场巡查的功效,提高工作效能。从2006年11月起,“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在黄浦、青浦区试点;2007年3月29日,全市19个区县工商分局进行软件操作培训;2007年4月1日起,“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正式在全市全面推开。
(二)明确内容,确定标准。实践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1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含义及适用范围。在试行办法中。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定义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市场经营管理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规范管理程度和违法记录为依据,设定标准将企业分别认定为不同管理类别,并实施差别监管的管理方式”。其适用范围涵盖所有完成改制及新设立的市场经营管理企业。
2 市场信用分类标准。根据市场规范管理和守法经营程度,商品交易市场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共四个管理类别。市场类别认定的指标包括:(1)近1~2年来,市场主办者或场内经营者有无一般或严重违法记录:(2)近1~2年内,市场内是否发生重大商品质量责任事故:(3)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重要商品进出台帐、公示栏、先行赔偿金、公平秤(农副产品市场)、消费者申、投诉点等设施是否完善、规范;(4)市场有照率、亮照率情况;(5)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情况以及消费者申、投诉办结率;(6)各项市场基础设施及场容场貌情况。
3 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范围。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范围包括:(1)各管理类别市场。即根据上文所述标准认定的一、二、三、四类管理市场;(2)重点和热点市场。重点市场指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市场,以农副产品市场为主。热点市场是指阶段性引起社会关注,须加强监管的市场,由各分局和工商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4 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措施。根据市场的管理类别、重点热点程度实施不同距离的监管。对一、二、三、四类市场除接申诉、举报、专项检查或发现其他线索,以及重热点市场巡查外,分别每季度、每月、每半月及每周巡查一次。三、四类市场不得评为“服务诚信”单位或作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并加强市场经营管理企业责任意识的教育,引导其自觉履行管理职责。对农副产品市场等重点、热点市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及时发现并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5 市场日常巡查内容。我们所指的市场日常巡查主要针对市场经营管理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日常经营行为、落实管理责任、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以及场内经营户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等内容进行检查和了解。基层工商干部在具体检查工作中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开展检查。
(三)调查排摸。有序推行,探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各区县工商分局根据市局有关部署,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原则,在部分工商所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全市所有的工商所,将市场分类监管覆盖到全市1400余个商品交易市场。
1 全面梳理,摸清底数。为保证市场数据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各分局对辖区内全部市场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核查企业登记信息、
实地走访市场、听取市场汇报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情况以及场内经营户的基本信息,并对市场内经营种类进行调研和分类。
2 试点先行,有的放矢。在充分掌握有关情况及信息的基础上,各分局明确试点工商所,并根据辖区市场的特点,结合各类专项整治,紧紧抓住市场经营管理者这一主体,制订有针对性的计划和方案,边试点、边改进、边完善,做到有的放矢,确保圆满完成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试点工作任务。
3 强化培训,加强指导。为做好分类监管软件的运行使用,市局加大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服务,指导基层熟练操作软件。各分局采取到工商所上门培训、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开展面对面培训,解决了分局科室与基层工商所、工商部门与市场主办者之间指导与执行脱节的矛盾,并直接收集软件错误和合理可行的建议,及时提出软件修改建议,为软件全面运行打下基础。
4 全面铺开,实施分类。经过数据梳理录入,各分局初步建立起市场经营管理者及场内经营户一户一档,并结合定期日常巡查动态对照数据库数据,确保监管实效。在前期数据录入准确的基础上,各分局通过日常巡查记录逐步对市场进行信用管理类别认定,再根据认定后的管理类别进行日常巡查,初步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体系。
5 动态更新,不断完善。各分局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实践中,勤于动脑,勇于探讨。通过日常市场巡查,掌握市场及经营户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录入数据,保证数据库内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软件系统提出合理性修改意见,不断完善市场信用分类软件。
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市纳入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商品交易市场共有1430个,涉及经营户112591户,其中重、热点市场1153个,占总数的80.63%,涉及经营户85976户,占总数的76.36%。已按照信用分类进行认定的市场有1313个,占总数的91.82%。其中,一类市场858个。占65.35%;二类市场292个,占22.24%;三类市场112个。占8.53%:四类市场51个。占3.88%。从2007年4月起。市局各级工商部门已录入57472条日常巡查记录,发现并记录违法违章问题1568件,其中,各分局市场科(处)督查2502次;商品交易市场有照率达到98.49%,亮照率达到99.1%,其中,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照率、亮照率均达到了100%。
(四)不断推进,深化指导。完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2007年10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工商部门认真学习,积极贯彻,紧密结合上海实际,密切联系市场监管,扎实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1 加强学习,深化认识。上海工商部门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坚持实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局各级工商部门高度重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场工作重点,不断深化“分类管理”的理念,转变粗放型的市场监管模式,建立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及考核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地实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2 联系实际,深入指导。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上海工商部门在调查研究、开发软件、录入数据、加强监管、实施认定的基础上,密切结合总局《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于2008年2月2日正式下发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本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除将原来一、二、三、四类的分类形式与总局A、B、C、D四类市场相对应外,还根据上海商品交易市场现实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各管理类别的认定依据,细化和量化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内容,使基层工商干部在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时,能够有据司依:进一步强化了工商干部对不同类别市场的监管职责,明确具体监管频率和内容,为考核工商所市场监管提供了具体依据:按照总局对市场信斥分类监管信息网络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修改“金信工程”内“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模块,将市场信用分类信息化、网络化纳入全局信息工作重点,逐步建立起互联共享、传输迅速、查询方便、运转高效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网络平台,有效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效能。
(五)结合整治,强化监管,有效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是为了合理配置市场监管力量,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市场监管,促进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2006年4月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施行至今。上海工商部门结合总局和市政府布置的各类专项整治,在实际工作中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取得了初步成效。切实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 密切结合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2007年9月上旬开始。市局根据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本市商品交易市场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市局将农副产品产品市场列为整治重点,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紧密衔接,提出农副产品市场内要达到“四个100%”的目标,即市场内同定摊位经营者100%有照经营,场内经营者100%亮照经营,食品经营户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内销售的肉类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基层工商所坚持在地方政府的牵头下,联合有关部门,对市场内经营户开展无间隙的彻查,于2007年11月底全部实现“四个100%”。获得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检查组的好评。
2 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利益。为认真贯彻总理关于“对农村市场管理要予以特别的关注和加强”的重要批示,按照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32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我局印发了《关于立足职能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的通知》。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提出了要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2007年3月至4月中旬,各分局认真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清理排查,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健全“经济户口”档案材料,摸清本辖区农村食品市场基本情况,将符合认定条件的市场纳入分
类管理体系,予以重点监管。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利益。
3 积极牵头组织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整顿规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市综治委的部署,2006年我市工商部门牵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整顿11个蔬菜批发市场经营秩序”,2007年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顿42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工作。我市工商部门通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将农副产品市场列入重(热)点市场着重监管,加大巡查频率,以市场主办者这一责任主体为抓手。督促市场主办者把好场内经营者准入环节和重要商品进出环节。据统计,2007年,全市工商系统对42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共计规范办照1870户,取缔无照经营25户。查处违法经营行为57起,立案查处34起。案值3.28万元。通过整治,一是市场主体资格得到进一步规范。截止2007年11月,全市42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固定摊位有照率、亮照率均达到100%。二是市场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对市场技防设施的建设改善,对经营管理人员及场内经营者的培训、建立上岗证制度、完善场内经营者档案、调整市场布局等多种方式,各市场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初步达到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目的。
4 关注重大事件,突出市场热点。积极强化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一是加强猪肉市场监管。2007年6月1日起。针对我国猪肉、粮油等食品价格有所上涨的实际情况,市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及时下发文件,采取有效措施,对全市各类农贸市场、超市大卖场的猪肉等食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整治期间,通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及时了解各个猪肉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猪肉经营户的动态信息,及时掌握猪肉等食品的价格动态。加大对农贸市场及超市、大卖场的巡查力度。为确保本市肉类销售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工商部门及时下发《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定点猪肉批发市场名录》。并督促市场经营管理者与场内销售生鲜猪肉及其制品的经营户。签订《猪肉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和《猪肉零售经营户销售承诺书》,有效确保猪肉销售的安全和可溯源管理。严防注水猪肉、病死猪肉、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确保了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是突出粮油市场监管。去年以来,全国粮油价格持续上涨,市各级工商部门积极落实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密切关注粮油等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波动情况,迅速将粮油等重要商品市场作为重点监管,提高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级别。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两会”、春节期间粮油等重要商品市场经营秩序有序可控。
三、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完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1 进一步深化分类监管理念。2008年,我们将按照总局“四个统一”的要求,以贯彻落实总局这次义乌现场交流会精神为新的起点、新的动力,继续在实践中深化和延伸信用分类监管的理念,深入推进《指导意见》,加快实践信用分类监管,积极落实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措施。
2 进一步加快市场信用分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市场信用分类体系建设,学习兄弟省市市场信用分类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市场信用分类认定,对经认定的信用类别不同的市场,按照相应的措施进行监管,合理配置有限监管资源,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有效措施。
3 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软件。在实践中不断改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软件,确保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动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将电脑巡查记录作为市场信用分类依据,使工商所电子化监管落实到实处。同时,与国家工商总局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密切衔接,按照《指导意见》改进软件系统。实现无缝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