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管理内容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5 16:30:1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监理合同管理内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监理合同管理内容

篇1

交通运输统计信息工作是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交通运输统计信息作为行业发展状况的数量化描述,是各级交通政府部门对交通行业实施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重要支撑。在交通运输业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型的过程中,要使我们的工作决策更科学、管理更规范、服务更透明,就必须依靠准确、全面、科学的统计信息做基础。

1 项目概述

为了应对交通运输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建设”。“十二五”时期,宁夏的交通运输事业正处于大发展的黄金期和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着力继续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科学发展。提出了缩小宁夏和全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差距、人民群众出行更舒适更安全等“四个目标”,科学发展、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服务“两大战略”、“两区建设”和“四个宁夏”建设、创新驱动等发展目标和原则。交通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对交通运输管理与服务的精准性要求逐步提高,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和投资计划管理决策的支撑作用,为行业科学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重大工程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全区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化工作,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的阶段特征与趋势,辅助宏观管理决策,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强对中央、地方财政资金以及社会投资的引导,全面满通服务发展全局,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 项目建设目标

2.1 项目总体建设目标

搭建信息化条件下的宁夏交通运输统计网络化平台,形成全区统一的统计和投资计划资源数据库,完善统计信息来源并逐渐实现自动采集,提升统计数据的可靠性;实现项目业务范围内的综合统计与专业统计平台在自治区级层面的整合,以及道路运输、公路养护业务系统与统计系统在数据层面的融合;实现高速公路车辆通行量、主要客运站旅客发送量和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情况的运行动态监测与统计;实现宁夏交通运输统计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与交通运输部平台之间网络和数据的无缝对接。

2.2 项目具体建设目标

针对宁夏交通运输统计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业务范围内的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专业统计报表制度及投资计划项目,实现统计数据和投资计划数据的统一集中存储和管理,以及历史资料的数字化。所涉及主要业务范围如下图所示:

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主要业务范围:

实现自治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业务范围内的综合统计报表和专业统计报表在统一平台的联网作业,与部级统计报表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在道路运输和公路养护两个业务领域初步实现从业务数据转化形成统计数据,初步建成基于业务信息系统的统计工作信息平台。

实现自治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资计划管理的联网作业,与交通运输部投资计划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并建立自治区级投资计划管理与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之间的联动渠道。

实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与主要直属单位、地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之间对上述交通运输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汇总数据的按需共享,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途径和综合分析方法,以及查询分析结果的多种方式展现。

实现对客运站旅客发送量、高速公路车辆通行量、国省道干线公路交通情况等动态信息的监测和运行分析。

实现各类交通运输统计相关信息对公众的一站式查询服务。

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3.1 建设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6大应用系统

建设宁夏交通运输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投资计划管理系统、统计信息查询和共享系统、动态信息监测系统、统计信息综合分析系统、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系统等6大应用系统,以及数据交换与集成平台、GIS平台、统一用户管理平台等应用支撑平台。

3.2 建设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数据资源平台

构建宁夏交通运输行业统一的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数据资源平台。资源平台包括统计元数据库、系统用户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库,统计基础指标数据库、投资计划数据库、运行监测指标数据库等应用数据库,查询共享主题数据库、综合分析主题数据库、信息服务主题数据库等主题数据库,并对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历史数据进行迁移转换。

3.3 建设交通运输厅主机及存储系统

按照应用功能、数据管理、数据采集的需要,在宁夏交通运输厅办公大楼中心机房增配相应的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磁盘阵列、光纤交换机、虚拟磁带库,在自治区联网售票中心增配前置机等设备,为自治区、地市、区县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购置PC工作终端。

3.4 完善网络安全系统

根据数据传输安全和系统可靠运行的需要,为实现信息资源的访问控制,在宁夏交通运输厅部署数据库安全审计系统和VPN网关,在地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部署VPN网关。

4 项目主要建设条件

宁夏交通运输厅办公大楼已经建设了千兆局域网,宁夏道路运输管理局、宁夏公路管理局、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地方海事局与宁夏交通运输厅同址办公,通过共享办公大楼局域网在自治区级实现了互联互通,并向上联接交通运输部,具备了一定的数据传输链路条件。宁夏交通运输行业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资源,可以作为本工程采集行业动态监测数据的来源,包括:高速联网收费系统的高速公路通行量数据、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的客运站旅客发送量数据、公路交通情况调查数据报送与统计系统的国省干线交通情况数据等。交通运输厅办公大楼中心机房及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并拥有一支专业维护技术队伍和一套完整的机房值班管理制度,本项目需要部署的软硬件设备也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能够满足相关设备部署及系统稳定运行的需要。

5 存在的问题

宁夏交通运输统计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在交通运输行业运行动态监测业务中加入了对宁夏二级以上客运站旅客发送量的动态数据,以及高速公路通行量数据、国省干线交通情况数据等报送要求,但目前宁夏交通运输缺乏相应的报送制度和要求,还需尽快建立相应制度保证能够及时准确地上报数据,同时,交通运输厅应当与数据报送单位达成一致,确保经营性数据的保密性,解决数据报送工作的后顾之忧。

该项目在统计管理业务中增加了道路运输、公路养护业务数据向统计数据的转化与整合,但宁夏现有运政管理等业务系统数据质量还难以满足统计要求,应尽快及时完善相应业务系统,确保一数一源,进一步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提高业务数据的数据质量,保证数据转换的准确性。

该项目通过灵活的元数据组织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和避免对不同上级部门重复报送相似数据造成的额外工作量,以及报表制度中统计指标和统计口径的变化对统计业务系统造成的影响,但现有不同报表制度间统计口径和统计指标不一致、不合理的情况仍然存在。这个问题还需交通运输部各司局能够通过集中会商的方式进一步理顺综合统计与专业统计报表制度,整合统计报表内容,优化统计口径,并考虑基层统计人员采集数据的实际难度,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便捷可行的统计数据指标体系,从源头上减少或消除报表制度之间同一指标统计口径不一致的情况。

结束语

交通运输统计信息工作是交通运输行业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加快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进程,依托交通行业专网实现自治区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网络化作业,才能有效简化统计报表处理流程,加强统计业务操作全过程的实时记录与管理,从而实现高效的统计数据采集和严密的统计数据质量保障,有力的支撑政府决策、规划、宏观调控等业务工作。

参考文献

[1]郭明多,孔红刚,邢漫路.虚拟化技术在省级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应[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15,5(18):69-71.

[2]王臻,邢漫路,马骁.山东省交通运输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J]数字技术与应用,2016(9).

[3]马学德,刘柳杨,胡凯.青海省农村公路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设计和应用研究[J]交通建设与管理,2013(8):73-75.

[4]龙云.铁路信息管理系统的虚拟化技术应用探讨[J]通讯世界,2014(5):131-132.

[5]王思瑶.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大连交通大学,2014.

篇2

1.2争端与仲裁在争端管理中,根据合同内容要求,不管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均要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员提交争端事宜,并且交给对方一份副本。监理人员在收到相关通知之后,根据合同要求,对争端事宜进行调查、取证,并且作出决定,书面通知承包商与业主。在监理人员发出通知之后,承包商与业主没有在合同期限内予以仲裁,就可以按照监理人员的决定执行,完成争端事宜处理。当合同一方提出仲裁要求的时候,监理人员需要在合同期限内,进行友好调解,并且督促承包商与业主遵守合同要求,执行监理人员的决定。通常情况下,仲裁人员的裁决就是最终裁决,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1.3违约与工程分包违约是多方面的,不仅有承包商的原因,还有业主的原因等,作为监理人员,一定要分清事件的原因,进行及时调解,合理解决违约事件,防止违约情况的再次发生。在合同中,合理分包主要在30%以内,监理人员一定要明确掌握分包情况,不可以放松分包人的管理,避免出现质量问题。

2现行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近些年来,我国公路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然而建设市场中普遍存在着僧多肉少的现象,导致业务承揽竞争非常激烈,很多承包商为了迎合业主要求,基本没有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并且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导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致使合同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最后出现了相应的纠纷,影响了公路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

2.2合同索赔工作难度较大在现行公路监理中,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时候,大部分承包商都忽视了合同管理工作,无法对合同索赔工作进行有效的控制,导致出现了很多索赔不合理、不公平的情况,损害了自身合同权益,削弱了自身合同地位。

3解决公路监理合同管理问题的有效对策

3.1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在现行公路监理中,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管理效率不高。所以,一定要强化合同管理知识的培训,培养具有全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并且定期开展财税法律、工程造价等知识的培训,强化对工程招投标、变更索赔、合同履行等方面的控制。除此之外,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时候,可以采用外培、内训结合的方式,设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明确合同条款,不断提升监理人员的合同管理能力,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全面进行。

3.2强化合同索赔管理索赔作为一种合同行为,对合同履行结果有着重大影响。在公路索赔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组成内容,是施工企业确保自身合法权益、降低工程损失、提升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与途径。强化合同索赔管理,尤其是公路合同管理,需要具备很多专业性的知识,如经营、法律、估价等,同时还要对工程管理与公关内容进行了解,安排专门人员与设立专门机构,及时了解施工资料,深入施工现场,发现施工问题,时刻掌握施工动态,并且协助业主审核各项工程费用,强化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程序的控制,完善工程结算,保证公路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篇3

0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我国交通运输事业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公路总里程已达到477.35万km,高速公路里程已超过13万km,跃居世界首位。公路工程建设耗时长、资金量大、技术性强,进而增加了施工的复杂性。为保证顺利施工,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必须重视施工合同。合同是市场经济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经济交往的桥梁,合理管理是实现工程质量、投资及进度的根本保障,不仅能够实现工程建设投资效益,还有利于保证工程建设市场有序地运行,在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现阶段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水平普遍偏低,且存在诸多问题,为此,监理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合同管理,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1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特点

公路工程监理为“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合同管理是工程监理的重点,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充分了解其特点,具体如下:

1.1合同管理周期长

由于公路工程属于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工程建设涉及内容多,施工周期长,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进而增加了合同管理的周期。

1.2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

在合同签订与实施过程中,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整个过程进行工程监理,工程涉及参建方较多,从而为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如何处理,需要以经济合同为依据。

1.3合同内容繁杂

每个施工阶段、每道施工工序涉及的内容较多,因此,在监理工作合同签订中,必须对所有因素进行全面考虑,防止产生纠纷。

1.4合同多变性

施工设计变更必然会引发合同变更。特别是大型工程合同,修改项多,可达到上百项,为此,必须严格按照变化情况,做好合同调整工作,实现动态化合同管理。

2完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议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新型管理职能,在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监理工作愈加重视合同管理相关问题。在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极为关键,为更好地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必须从内、外环境出发,进一步完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合理管理体系,全面增强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约束力、完善合同示范文本,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合理选择合同模式,积极构建科学的合同监管体系。同时还有内修自身,建立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的信息化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2.1从外部环境完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议

2.1.1增强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约束力

当前,针对公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但这些法规政策太过笼统,并没有细化,这也是工程建设违法乱纪问题频发的直接原因。为保证一切施工活动有法可依,需完善我国公路监理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扩宽范围,符合市场环境变化需求。只有建立一个良好法治环境,才能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照合同按部就班的开展,这也是增强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约束力的重要途径。

2.1.2完善合同示范文本,选择不同合同模式

合同是工程建设投资控制、质量管理及进度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公路监理合同管理中,通过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可保证工程项目投资、质量与进度三大目标的最优实现。为此,必须重视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完善,必须合理采取合同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合理地控制工程变更,正确处理索赔事宜,有效降低双方争议。第一,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在国外工程建设中,已实行了较为专业且实施性强的总承包合同文件,如FIDIC颁布的《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等。同时,适用于分包商的合同标准模式,如新加坡的NSC、英国的ICE模式都值得借鉴。合同管理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整个公路工程的施工效率与经济效益。为此,应按照国家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公路特点与行内合同管理经验,合理选择适合本工程建设的合同标准文本。第二,选择不同的合同模式。近年来,公路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加剧了市场竞争,工程承包方式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目前,最常见的承包方式为EPC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这种模式有利于处理各个参建单位间的复杂关系。或BOT模式,即建设—营运—移交,这种模式有利于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有利于缓解建设资金紧缺的困局。有时也可选用多种模式结合的方式,更能实现合同管理的效用。公路项目不同,则选择的合同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必须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合同模式,如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只有做到灵活应用,随机应变,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求。

2.1.3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构建市场信用体系

公路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完善公路施工中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行业间的约束力。一直以来,我国都在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稽查、社会监理、企业自查”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监理机构是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部门,针对其资格需做好审查公众,对于那些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严禁进入工程建设,同时,要规范招标条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市场不良竞争现象。“言不信者,行不果”,诚信为人之本,在行业发展中都应重视诚信。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如监理工程师弄虚作假,不仅会影响检测质量,更会埋下质量、安全隐患,甚至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必须在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下,建立公路诚信体系,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制定严格的信用惩处机制,净化监理队伍。

2.1.4积极构建科学的合同监管体系

行政监管是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对于公路监理单位来讲,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进行监控,提供的是一种专业化的服务。在合同签订后,需积极配合主管单位做好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科学、有效的合同监管体系与监理单位密切相关,应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以第三方的身份,更好地实施合同监管,更好地履行合同义务。如遇合同争议,监理工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保证施工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公正、合理地做好双方协商调解工作,不得损害工程质量,偏向任何一方。如需重大合同争议事项,应通过总监反映给监理单位,通过上级领导进一步做好合同双方协商工作,便于及时解决争议。减少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定期组织工作汇报,对监理委托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按照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等督促每一个监理工程师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实现合同目标。

2.2从内部环境中完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议

2.2.1建立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为确保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实现合同目标,需设立一个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按照组织管理理论,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合同条款。根据工程项目特征,秉承“分工协作、精干高效”的原则,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明确划分违约责任,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不利于实现合同预期目标的因素。公路工程投资大、施工周期长、施工条件复杂,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强化合同措施,协调参建单位关系,约束各方行为,是做好监理工作的根本。为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合同咨询、协商制度,定期做好各个施工阶段检查工作,以达到公路工程建设目标。

2.2.2加强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篇4

中图分类号:TU712.2文献标识码:A0引言

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在建立经济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联合开展项目管理,以实现提高施工质量、缩短施工工期、降低施工成本及施工风险的目的。由于受到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为此,下文首先介绍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然后再举例分析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1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工程监理的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外加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并不高,因此难免会出现问题。

1)业主对工程监理的认识不足。目前,大众对工程监理的认识较落后,尤其在一些地方政府或小型的建设企业中,管理权力高度集中,且对监理企业的管理项目极不信任;部分业主认为监理工作仅应对项目质量负责,因此不重视对除质量以外的项目监理管理;部分业主把监理单位看作下属单位,仍采取传统的管理模式,即采取行政指令干预监理单位的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却直接将责任归咎于监理单位。

2)业主违规干预监理工作。高速公路建设中,业主违规干预监理工作的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a.尽管监理单位有权审核工程建设所用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等级,但业主却时常利用行政职权予以干预。而事实证明,工程一旦使用与施工标准不相符的材料便容易产生质量缺陷,并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b.尽管监理单位具有审批工程计量的权利,但监理单位却无法预知业主何时支付工程款,同时也无能力干预业主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此时,施工单位便会以此为由无视监理单位的意见,从而影响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施工单位的技术能力差。高速公路的部分施工单位将工程违规转包或分包给技术力量薄弱的小施工单位。如此一来,工程施工现场难免会出现违规违章的操作行为,同时此类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普遍不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因此无法有效应对施工过程的突发事件,从而使监理人员必须应对管理与技术方面引起的相关问题。

4)监理单位整体素质不高。高速公路监理单位的整体素质并不高,而造成此种结果的原因有三方面:a.未严格审查所聘监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且人员流动性大,从而导致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b.部分监理单位采取挂靠的方式赢得招标资格,而实际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却不具备招标所要求的条件;c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监理工作混乱。总之,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现状不容乐观,且无论监理单位自身或施工单位或业主,均存在不利于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的因素,因此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2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现结合某高速公路在监理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分析如何完善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监理业务的建设工作,提高监理单位的整体素质。监理业务的建设表现在以下方面:a.按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挑选管理能力强、经验丰富且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干部组成专业的监理队伍;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参与专业知识培训和项目管理培训,具体学习项目管理办法、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要点及隧道施工质量控制办法等,并在会后组织监理人员参与综合能力的笔试。b.以规章制度约束监理人员的行为,即监理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的原则;坚持“公正、诚信、守法、科学”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学习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的原则。c.明确各项专业的目标任务,健全监理守则、考勤考核、监理程序等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由此将监理工作与组织和制度管理结合起来,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2)严格执行技术规范。此高速公路全长40.209km,沿线穿越崇山峻岭区域,且隧道与桥梁折算长度约占总长的55.7%。可见,此项工程的施工难度大,且技术性强。对此,要求实行精细化管理,即全体参建人员及单位均参与到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在隧道施工过程,考虑到公路沿线的山体地质条件较差,监理单位首先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并及时将监理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上报至总管理部门,由总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队伍根据现场调研资料制定方案,即对隧道出口采取“注浆加固充填滑塌体+封堵地表水下渗”的施工方案,以确保隧道工程的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但因地表的注浆量较大,外加工程较为隐蔽,因此要求监理单位全天候安排人员监管地表注浆的加固质量,同时根据混凝土罐车的称重单,严格计量,以保证注浆效果。

3)严格执行监理规范。监理单位主张以制度规范来约束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以实现监理工作的制度化、正规化和规范化,此举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a.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并坚持“五不准”原则,即未批开工报告的工程不准开工、不准使用未经检验的材料设备、不准实施未被批准的工艺、不准签认未经自检的文件资料及上道工序未经检查不准继续开展下道工序施工。b.按专业分工,把好材料质量关、工序质量检查关、测量放样关、中间交验关及设计变更关,同时实行“三项”管理办法,即施工之前先备料、监理之前先自检、推广之前先抓样板。c.跟踪管理,即按月检查各项专业的抽检数据;定期组织召开工程施工质量分析会,以探讨监理或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按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量化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日常工作,并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以激励全体参建人员均能积极参与工程监理。

4)坚持质量进度两手抓。本项工程的施工工期较紧,因此根据工程建设工期总目标及阶段性任务期限的要求,监理单位联合施工单位实施“高质量、高标准”的管理方案,即一手抓质量,一手抓进度,以免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延误工期。工程施工过程中,总管理部门决定重新部署施工组织,即按旬、月、年分阶段落实责任制,以加强对施工计划的管理力度;重新安排监理人员的工作,并明确施工期限、施工内容、施工质量要求及检测项目,以使各项监理工作均能落实到位。

3结语

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是一项保障工程如期、保质、安全完工的工作,理应予以重视。但对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要深究问题出现的原因,还应结合国内外成功的经验,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以增强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能力及推进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詹友.讨论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J].中国建材科技,2014(5):324,326.

[2]张婧.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计量与支付台账的建立和工程变更的管理分析[J].江西建材,2015(10):182-183.

[3]罗柱,张文涛.论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5(9):168.

[4]李艳艳.辽宁省高速公路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29):222.

篇5

我国开展工程监理工作十余年来,监理业发展迅速,全国已有4000多家监理企业,从业人员有13万多。其中电力行业有49家监理单位,从业人员1.5万多人。由于监理队伍水平参差不齐,监理费偏低,风险承担上的严重不平衡等问题,监理公司自身发展面临重重困难。监理公司必须学会在困境中适应市场和形势的变化,研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我国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及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进程提出监理发展远、近期目标,并落实到不同发展阶段实施监理的政策导向和措施上。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工程监理单位只有重视合同,重视企业管理,才能有效降低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一、公司近年来合同签订情况

公司2005年至2007年累计签订监理合同1800项,监理合同累计成交额14881万元。其中:基建监理合同成交255项,成交额10018万元,占总金额的67%;生技工程监理合同成交1301项,成交额1633万元,占总金额的11%;农电监理合同成交76项,成交额2176万元,占总金额的15%;外委监理合同成交168项,成交额1054万元,占总金额的7%(见表1)。

二、根据图表进行趋势分析

从合同成交额趋势图可以看出:2006年合同成交额比2005年同期增加1176万元,增长36%;2007年合同成交额比2006年同期增加2809万元,增长64%。其中:项目管理合同、基建监理合同、生技工程监理、外委工程监理合同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农电监理合同逐年下降。农电工程下降是因为农电项目投资逐年减少。

三、合同实施前分析

1、合同文本分析。首先对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

0202)条文进行分析,将一些普遍适用的、带统一性的、反映工程惯例的内容提取出来并标准化,作为标准的合同条件,形成一个独立的文本。它是本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再将反映工程特殊性,合同双方对工程、对合同的一些专门的要求和规定作为特殊条款或专用条款,并对合同通用条款进行的重新定义、补充、删除作特别说明。这样既保证了合同文本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又满足了合同双方对合同的特殊要求和反映工程的特殊性。用语简单,使人一目了然。

2、法律基础分析。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掌握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担保等,绝不能纸上谈兵。通过对合同法律制度的深入了解、掌握,注意法律风险,为索赔埋下伏笔。如:该公司与长扬热能电厂合同谈判时,在专有条款中提出了工期延长补偿监理服务费,并将计算方式作了明确规定。对方不同意,该公司据理力争,经过艰苦的谈判,对方终于同意了。该工程由于设备、设计、施工等原因工期延长196天。结算时该公司提出索赔,双方协商谈判达半年之久。最后对方在有理有据的事实面前找不到反索赔依据,只扣除了施工原因引起共同延误2天,索赔计算天数为194天,依据合同补偿监理费86万元。

3、主要任务分析。主要针对监理 “四控”、“二管”、“一协调”中的责任和权利分析。该公司与业主签订大多合同责任明确,较为体现了业主的充分授权,但有些霸王合同与施工合同对照监理的职责难以履行,具体体现在:一是分包单位认可权。监理认可权”,而在施工合同方面,“38.1”规定的仅要求工程分包经业主同意,实际上监理单位进场时,分包单位已定,监理单位无法履行对分包单位的认可权。二是质量控制方面职责。在分包单位资质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审核方面对监理的作用无规定。三是投资控制方面职责。对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方面的作用也无规定。四是进度控制方面职责。对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协调权未界定。“无规定、未界定” 实则反映了合同赋予监理的职责是不具体的,同时体现出质量、进度、投资三个方面的职责不平衡。业主授权既要体现在监理合同中,又应体现在施工合同中,且两种合同对职责的规定应具有一致性。否则,实施监理就难有所为。

4、工作范围分析。系统内监理合同工作范围是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工程规模进行界定,但系统外监理合同工作范围业主会强加概念不清的词语,如果工程范围不清楚,将引起合同纠纷。

四、合同价格分析

目前电力系统内工程监理费执行的是国电火[1999]677号文和渝电技经[2001]61号文;外系统工程监理费执行的是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479号文。

电力系统内工程主要的问题是生技、农电和基建线路工程的监理费难以为继,特别是生技、农电工程对批准概算的监理费下浮幅度达到10%―40%。然而各项工程的规模不一,工程难易程度差异大,部分工程工期要求大大超过正常工期,实施过程较困难,而业主对延期工程不支付附加费和额外费用,存在监理合同费低于监理该项目发生的实际成本。

1、客观分析。主要是监理取费标准过低。监理取费过低造成监理酬金低,监理直接成本绝对值也低,监理的直接成本主要是人工和费用。在智能性的监理公司,一个综合素质高的总监理工程师费用是相当高的。其次是电力行业扩大了“安全控制”的监理范围,但监理费未增加,上海已对扩大监理安全责任,作为监理收费依据,并对监理费收费标准作了调增。

2、主观分析。公司项目成本未达到预控,核算未按程序进行。一是费用的发生不均匀;二是基建工程监理成本按项目分解,预算大大超过监理分公司预算成本控制数。现场数据源工作没认真落实,来自一线最基本、最有效的信息失真,给项目成本核算带来困难,使经营分析脱离了客观因素;三是公司、分公司、监理部三级核算相互脱节。公司已分解下达了成本计划到分公司,而分公司未按照计划下达各监理部,造成三级机构没有目标控制。四是预算值与费用发生统计的口径不同,数据录入不仔细,发生的费用不严格按照预算的科目一一对应统计,有的只录入大数,不分项目,数据分摊不真实。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

五、合同实施过程分析

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及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如:竹机线和机线坪界线以及汉渝路的跨塔等),造成返工、更改增多、延长工期、追加设备材料、增加费用等。

物资供应方面存在工程设备、材料不能按计划时间到场,使工期难以控制;有的电气设备、材料厂家售后服务差,对存在的问题要再三催促才到场处理等现象。

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范本存在的差异,施工单位只听业主而不听监理的意见,使监理难以督促控制和管理。如:机线架线跨高速公路,不作特殊安全措施,监理提出意见不听也不改。

综合上述分析,公司合同管理要系统健全,从合同文本草拟、合同分析、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会签等工作要求非常规范严谨。

六、目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签订前,做到了对合同文本的审查、会签,但对文本的分析不够,特别是外委工程的监理合同和协议。应组织与工程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并对合同的风险性及可取得的利润做出评估。

2、对分包协议(任务书)的策划不够,未能较好协调各分包费用问题。

3、合同签订后,基本形成了合同实施保证体系,但对合同实施情况的跟踪不够,工程变更资料搜集困难。

4、合同法律环境不好。一是我国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法律条文不够严密,有漏洞可钻,二是有法不依的现象十分严重。

5、合同管理意识淡薄。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系统内工程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七、几点思考

1、完善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这样可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在工程开工后,监理合同未签的项目,建议业主下达格式化的委托书。

2、重视合同文本的分析。重点分析合同责任、工程范围、合同价格、计价方法、工期要求、双方违约责任、变更方式、程序、验收方法、争执的解决等。拟订合同条件时,根据业主的意图,商定在“专用条件”中载明监理方的职责,使施工合同与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达到协调一致,以维护实施监理的法律基础。

3、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收集合同实施中各工程资料,并作相应的信息处理,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偏离,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诊断,及时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

篇6

1 建设工程监理控制程序及依据

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制定监理工作程序, 使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 保证监理工作质量。监理工作程序必须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内容;必须符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类别、工程特点等;监理程序应当体现主动控制和事前控制的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监理程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依据为:

1) 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

2)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

3)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 工程施工图纸及有关的设计文件。

5)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6)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7)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8) 国家标准《现行有关土建、安装工程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0) 承包单位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

11) 其他涉及与本工程的有关文件。

2 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2.1 组建高效的监理机构并及时进驻现场

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应及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2.2 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机构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依据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监理实施细则》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要求,分阶段编写,用以指导相关专业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操作, 确定监理工作应达到的标准。

2.3 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

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参加各专业的设计交底,了解熟悉本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掌握关键部位、特殊工序的工程技术与质量要求。

2.4??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

3??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控制

3.1 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是建设工程实施的重要内容,做好进度控制工作,能够保证建设项目按期交付使用,并及时发挥投资效益。但由于建设项目又存在着影响进度的诸多因素,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来控制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具体进度控制措施: 为实现进度控制, 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进度控制措施,以保证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进度控制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

3.2??质量控制

(1)熟悉质量控制原则

监理工程师要以施工图、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技术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为依据,以主动控制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

(2)掌握质量控制内容

1) 督促承包单位认真审查施工图纸, 发现问题, 及时汇报、解决。

2)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情况。

3) 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按照审批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组织施工。

4) 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

5) 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使用前的各种支持性文件。

6) 检查确认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成果。

7) 考核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资质及人员配备, 是否满足工程项目需要。

8) 查验承包单位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各种支持性文件是否齐全。

9) 检查承包单位的现场计量设备、测量设备是否经过法定检测部门滤定合格。

10)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的全方位、全天候质量检查情况。

11) 认真对工程项目的隐蔽部位验收, 对分项、分部工程及时进行质量验收和评定。

(3)监理对质量控制的方法及手段

质量控制方法是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表和报告; 监理工程师加强对现场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质量控制手段, 主要是拒绝签字、严禁下道工序施工、拒绝支付工程款、责令停止施工等。

3.3??投资控制

由于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投资差异明显、投资确定依据复杂、投资确定层次繁多、投资动态跟踪调整等诸多因素。因此, 加强各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十分必要,在施工阶段应做好如下方面的投资控制。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投资控制目的是为了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合理地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值。

(2)投资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投资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 对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仅仅靠控制工程款的支付是不够的, 应该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控制投资费用。

(3)控制工程计量

计量是工程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 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商申报的已完成工程量, 要进行认真核验。

(4)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由于复杂环境条件的变异, 经常出现工程量发生变化、施工进度变化等诸多问题, 而引起的工程变更内容。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相关合同条款, 认真审查变更项目的成立条件。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 还应该认真审核变更工程量及变更单价或总价。

(5)索赔控制

索赔是工程合同执行中, 由于客观环境发生变化而履行的一种约定义务, 索赔是在工程实施中一种常见事情。因此,做好索赔控制是整个工程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对于任何原因引起的索赔, 都应该按照合同条款、索赔规定认真审核, 索赔意向成立后, 还应认真审查索赔的内容、工程量及价格。

3.4??安全控制

(1)监理组织安全控制

监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组建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全部安全工作;监理机构的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安全职责;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方案。

(2)对承包商的安全控制

督促检查承包商成立安全组织机构情况;督促检查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督促检查承包商合格安全人员的配备情况; 督促检查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承包商是否严格按照审批的安全专项方案组织实施。

3.5 合同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扩大, 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经济转型必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新的问题, 加强市场经济管理、规范市场经济运作, 就必须要有严格的建筑市场合同管理制度。在建设工程中, 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建筑市场奠定基础。

(1)合同管理的方法

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2)监督、管理合同的有效实施

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对承包商进行监督管理。

(3)合同争议的调解

篇7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9-0134-02

通过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我国建设工程的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先进管理模式转变。这种管理模式,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进而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机制。这种机制为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节约建筑工程的投资、缩短建筑工程的工期创造了有利条件。根据笔者在多年在监理工作的体会拟谈谈建筑工程项目中工程监理工作的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中的重要性

(一)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竞争方式择优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依据是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委托是一种契约关系工程监理是管理性的经济法律关系政府监理和委托协作性的经济法律关系社会监理的集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即可以说监理工作受到法律保护来自于合同,因此仅仅从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合同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地位是至关重要的。

(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监理目标的实现

监理目标控制除了采取科学的和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外,主要是取决于合同控制或管理好坏。满足合同要求的行为和过程是可行的,既满足合同要求的建设行为及施工过程是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达到这样要求的监理工作又是令业主满意的,因此是理想的。合同管理与监理目标控制关系如图1所示:

(三)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基础

在整个监理工作中费用控制是四项控制中的核心,是施行进度控制与质量控制的基本手段。而费用进度质量控制的目标值是事先经合同形式约定的。所以合同管理应该是整个监理工作的基础,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管理工作实质上就是合同管理工作。无论是进行质量监督还是费用支付或是进度控制都要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办事,只有依照合同处理问题才能保证合同各方全面履行合同。因此从充分发挥监理的功能来说做好合同管理在监理施工过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监理行业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建设工程管理,在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要想把进度、质量、投资搞好和协调好各方关系,就必须要求所有参与建设项目管理的监理人员真正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地位。

二、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管理的内容分为合同履约管理和合同文档管理。

合同履约管理亦称合同控制,就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当事人的双方的建设行为和工程建设的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保证合同顺利执行。

合同文档管理亦称为合同档案管理,属监理档案管理的一部分,是对包括合同在内的,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各种记录、证明、录像、照片、纪要、报告、图纸以及说明等进行的归类、编码、整理、存放、保管、检索、分析和使用等系统管理工作。合同档案是工程技术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合同履行的真实记录和有效的法律证据,因此,合同档案管理非常重要。

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在此阶段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如下:(1)工程分包管理;(2)工程变更管理;(3)工程延期管理;(4)合同索赔管理;(5)合同纠纷的协调;(6)合同支付管理;(7)合同档案管理;(8)工程保险管理。

三、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做法

由于我国国情和文化背景所致,许多情况下在合同谈判要约条件时比较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后的执行过程中就重视程度不够,甚至将合同搁置一边;投标单位在思维逻辑上也存在较大落差,认为反正工程已拿到手,把任务完成即可。这种认识在承包人和监理人员中普遍存在,从而导致人们在工程管理中合同约束概念淡薄。为解决这个问题,监理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及时组织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全面认真地阅读熟悉甲、乙双方和监理的招投标文件,全面掌握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内容。

从工程实践中看,要想在建设项目过程中把握监理工作的主动权,做到办事有根、表态有据,监理工程师应从始至终抓住合同这个牛鼻子不放,才能处于主动地位。目前许多工程不注重合同条款,盲目地干,直到竣工后对方按合同约定算帐时方如梦初醒,导致相互扯皮,给工程投入使用和投资控制带来不利影响,甚至诉诸法庭,这种教训实在太多太深刻了,施工各方应引以为戒。

(一)公平公正履行合同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是施工监理工作的基本准则。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的规定,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既代表监理单位在现场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也代表甲方监控施工合同条款和招投标文件的落实。那么,如何履行好责任、权利和义务,就是要坚持公平公正地处理有违合同条款的各种矛盾。

现在建筑市场存在着诸多矛盾点,有相当一部分是由社会条件和商的选择等问题。这些都是当前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司空见惯的违约现象。针对这些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当在监理合同约定条件范围内,以积极公正的态度加以处理,做到主动预控,及时书面提示建设单位防止违约,化解风险,一旦发生应及时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产生的矛盾。对产生的利益纠纷应明确责任,合理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各方书面备忘,待时机成熟再行公正处理。

一般来讲,在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尤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总是处于弱势地位,鉴于此,作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更应有根据地维护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要约条件,正视矛盾、运用不同的合理手段和措施适时处理,做到不积压矛盾;既代表建设单位利益,又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事求是 科学管理

建筑工程产品与其他工业产品的最显著区别在于体量大、生产周期长和采用的产成品构配件上千上万种。在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中,各参建方都可能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事件的发生。那么,要使各方做到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规范性合作,就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

首先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不断地进行目标一致性的协调。在协调问题上,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当主动牵头进行组织。只有经常协调过程中发生或预测将要发生的违约风险点,本着风险共担、同舟共济的原则,及时化解或消除风险,才能大大降低合同管理中发生的违约现象。

坚持实事求是,就要求合同主体各方应敢于承担责任。建设单位不能一谈到有关自身工作不到位或者社会条件制约因素导致违约责任就如临大敌,视承包人在推卸责任和转嫁风险,甚至一提违约索赔就大为恼火,认为是有悖常理的不规范行为。笔者认为,具有真正市场经济头脑的建设单位应该正视和承认违约责任,将之看作是甲方与承包人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一种很正常的经常性经济活动,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积极合作的姿态来对待。

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求承包人加强合同管理,严肃认真地履行施工合同和抓好分包合同和采购加工定货合同的落实。建设工程承包人绝对不应当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要自觉地用合同约定去约束企业的施工行为,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依据《经济合同法》的原则,履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对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应是在履约双方之间进行的,如果不执行合同合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双方有依据合同约定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的权利,要敢于依约据实提出索赔要求。

工程实践中往往会发生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提出工期和质量问题的质疑,承包人往往会提出许多无证据的理由来回避自身的责任。针对这种矛盾,监理工程师应在监控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履约过程中,切实加强数据证据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用确凿的数据证据来说服各方并做出合理准确的判断。

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收集各方违约资料,力求完整,手续齐全,及时准确。监理工程师要既有既成事实,又有责任归属证据,同时还要有判断违约的资料和数据。

在处理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提出违约要因和索赔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充分分析。首先要把握事件与合同对照是否出现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是否会对质量和功能造成影响,排除虚拟臆造成分。同时要甄别分析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的因果关系,从而划清责任,在此基础上按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协调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以下方面应特别给予重视:

1.向建设单位索要完整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

2.收集合同变更文件或补充协议,要求承包人和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及时收集官方的物价指数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行规章等。

3.收集整理各种会议纪要和往来电函。

4.收集工程照片和音像资料。

5.收集工程进度计划包括被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积累工程计量和结算资料。

7.整理工程检验资料和各种试验数据。

8.收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整理好工程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做好监理日志。

篇8

引言

随着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全面步入新时代,项目投资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投资人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情况下,需做好项目建设投资费用的管控。项目合同管理既是预防企业合同纠纷及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又是对项目建设投资费用的合理管理,因此,合同管理应作为项目管控的重点之一。

1工程项目合同类型

按照合同类型划分,工程合同分为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检测合同、咨询合同、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该项划分用于合同文本的签订工作。按照项目建设费用类型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器具购置费、办公家具购置费、征地拆迁费、建设项目管理费、试验研究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估)费、建设期贷款利息、新增费用、预备费等。(1)建设安装工程费:此项费用包含施工合同。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包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单片梁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合同、桥梁预应力孔道压浆及锚下预应力检测合同。应注意,批复概算中如未单列既有道路维护与修复及跨铁路干扰相关费用,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一并考虑,纳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再单列。(2)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此项费用包含机电设备购置费及试营运期设备购置费,一般机电设备购置费应包含在机电施工合同中,不单列。(3)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此项费用含建设期及试运营期购置费用。(4)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此项费用包含征地拆迁协议、测绘合同、占补平衡、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三电迁改合同、特殊征拆合同。其中,三电迁改合同包含10kV以下电力迁改合同、10kV以上电力迁改合同及通信光缆迁改合同;特殊拆迁协议指征拆协议中未列入征拆工作方案标准的费用,例如项目涉及压覆矿、砂石料场的赔偿合同。(5)建设项目管理费:①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ETC专项检定费。②竣工工程档案收集、立卷、编制归档技术服务合同、项目竣工审计合同列为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③施工监理合同、中心试验室合同、监控量测合同列入工程监理费。④勘察设计咨询合同列入设计文件审查费。⑤交、竣工验收检测合同、机电工程试验检测合同、桥梁荷载、外观评定及实体检测合同、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合同、水土保持验收检测合同类如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⑥ETC专项检定费如已在机电施工合同中已列入,不再单列。(6)研究试验费:包含科研项目技术合同等。(7)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合同、勘察设计合同、项目用地报批合同、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合同等。(8)专项评价(估)费:包含环境影响评估技术服务合同、水土保持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地震安全性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服务合同、文物考古调查技术服务合同、用地预审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等。建设期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单独签订合同,则列为该项费用;如包括竣(交)工验收时的环评、水保试验检测,则列入竣(交)工验收检试验检测费。(9)建设期贷款利息:包含银行贷款合同等,按照建设期贷款年限及贷款分配额、贷款年利率测算应归还的利息。(10)新增费用:包含既有道路维护与修复合同及跨铁路工程服务合同等,具体以概算批复费用项为准。按照业主合同管理分为建安工程合同、征拆合同和其他合同,该项划分用于合同中期结算费用管控。①建安工程合同即按各项专业工程划分的施工合同,包含土建施工合同、路面施工合同、机电施工合同、交安施工合同、房建施工合同和绿化施工合同。②征拆合同包含征地拆迁协议、测绘合同、占补平衡、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三电迁改合同及特殊征拆合同。③其他合同除建安合同、征拆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包含前期项目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交(竣)工试验检测合同等。

2合同审查工作要素

(1)合同形式:合同单位的确定需经过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或其他方式确定合同实施单位。(2)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编号、合同类型、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3)合同资料:合同评审表、合同文本、中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合同资料组成附件。(4)合同审查分类:按照业主合同审批管理分为建安工程合同、征拆合同和其他合同。文本类型分为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一般是指行业或企业统一规定的示范文本;非格式合同一般指无示范文本的合同,此类合同需根据行业标准及项目实际情况起草,合同审查人员依据合同文本的审核要素及共性问题,通过各项目常用合同总结归纳,形成部分非格式合同的定价原则及非格式合同参考文本。(5)合同形式审查要点:形式审查主要依据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及流程规定,如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通过形式审查,保证合同签订流程合法合规、资料手续完善、合同文本符合要求。主要审查内容包含量价原则、服务范围、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核实审查合同审批表的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合同的形式是否合规,是否具备招投标条件或竞争性谈判条件;合同签约主体非法定代表人时,授权委托手续是否齐全;报审资料附件是否齐全;格式合同核实审查合同是否与范本内容一致;非格式文本起草格式是否规范、合同内容是否清晰明确;合同取费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信息化合同管理

合同的履约情况应结合信息化系统管理,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合同体系。形成合同文本信息化管理系统,包含合同登记、中期结算及末次结算、合同执行情况功能,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合同金额;暂定总价合同由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中期结算,末次结算时,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金额。同时,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费用概算执行情况控制,将已签订的项目建设合同录入系统,根据合同约定比例办理中期结算,包含本期支付金额、累计支付、累计支付比例,系统生成对应概算的项目建设费用分析比较表,通过系统对项目建设费用分类汇总形成系统的项目建设概算费用控制体系,并对合同信息登记不全、项目建设费用超概算原因作预警提示及情况分析。

篇9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市场机制不够严谨,业主用不合法手段迫使承包商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使承包商的利益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后期双方会产生纠纷。合同约定的资金到位并不等于业主会按时拨付工程款给承包商。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后又将工程肢解,以更低的价格非法转让给一些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他们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工程质量严重下降。

1.2合同文本不规范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责任和义务,不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而通过自制的、模棱两可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还有些合同文本,履约双方的责任划分不清,违约的后果及处理方法描述不明确。大多数施工合同文本中,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

1.3合同管理力度不够,缺乏大量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建筑企业尚未制定一套合理的合同管理程序,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现阶段我国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专业化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碍。

1.4合同内容履行不及时

在建设工程中,拖欠工程款的事情时有发生。我国每年几千亿的工程款拖欠以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都与此有关。合同讲究的是一种诚信,作为签订合同的双方应该要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履行合同应当是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杜绝合同内容履行不及时的现象,监理企业义不容辞。

2合同管理中监理单位的工作要点

合同管理对监理单位完成监理任务是非常重要的,监理单位必须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进行调节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针对合同管理的现状和不足,监理单位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积极参与合同的制定和谈判

这对了解签订合同双方和合同内容都有好处,它为今后合同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监理单位的参与可以避免出现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条款不清楚,违约责任不明确等现象,也是掌握合同管理第一手资料的最好办法,同时也可以杜绝违法合同的签订,帮助维护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进行合同分析

认真弄清合同的各项内容,对各项条款进行分门别类的认真研究和解释,找出合同的缺陷和弱点,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合同分析对于促进合同双方履行义务和正确使用合同赋予的权利,对解决合同争议,预防和处理索赔都是十分必要的。

2.3建立专业的监理队伍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一支具有应变能力又能坚持合同原则的监理队伍,监理单位的各类监理人员,既要有多学科的专业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篇10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measures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水利工程是利用自然资源,获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工程。在其开发与利用的过程中,会对自然环境产生改变,不确定因素比较多,因此,施工合同自然就成为明确承发包双方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主要调控手段。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时时用合同条款约束参建各方的行为,以确保工程建设任务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一)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对水利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终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主要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法律依据是指与水利工程建设及合同管理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有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水利法、安全生产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合同依据为施工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合同通用条件、合同专用条件、技术规范等。

二、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一方不能兑现承诺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有一方本应提供资源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这就会导致项目不能启动或处于一种非常被动的局面。一些在施工过程承包商以及人员的资质,或者设备的数量和类型,以及工作安排和与合同不符,甚至是具有非常大的差异,使得在招标的承诺不能完全实现,这就给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二)合同条文不够完善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主要是在工程招投标违规行为,例如投标过于简单,并不构成邀约和承诺的基础上签订合同。构建双方使用一些不规范合同模式,而是由双方协议成立的一个合同,而且在大多时候,由于经验不足,或者是对项目没有进行认真的分析,这就会在项目实施后期带来很大的麻烦,导致许多约定无法根据合同内容进行,出现一些不可预知的争执问题,还有一些合同条款不够严密,这种歧义性就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一些不必要的争论,影响水利工程项目的进度和项目的顺利执行。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增强管理意识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完善,我国公民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在逐步提高,但由于我国受过去计划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是极为淡薄的,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国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环节之一。在许多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分包商和业主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失误造成了许多损失,有些案例是触目惊心的,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迫使我们在项目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加强法律、合同知识的学习,提高合同意识。水利工程监理作为承发包外的第三方,应提高合同法律意识,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做到公平公正。发挥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做用,对工程建设各个目标的顺利实现有着重大意义。

(二)合同签订要严格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水利水电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水利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签订完备的监理合同,来约束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签订的及时性和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和杜绝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奠定基础。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坚持贯穿合同管理这根主线,坚持”按合同办事,按规范办事,按程序办事”的三按原则,在实施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合同的履行、检查、变更、违约和纠纷的处理,是建设管理中一切行为的唯一依据。时刻要以合同来规范、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对拖延工期、施工质量不合格应严格执行合同中的处罚措施,特别是要把工期进行合理排布,严格按各分部工程工期要求逐阶段检查落实。对月支付、签证、变更应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审核,不得提前支付、超前支付,合同中不允许签证的项目不得签证,变更部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计价办法进行计价。在实施过程中抓好合同的履约检查环节,以保证有效的履行合同。履约检查,是事先或事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获得最大,这是加强签证、索赔管理的最有效的办法。

(四)加强合同动态管理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什(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办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末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卉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五)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对于能够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应尽量采取承发包双方合理承担各自相应的风险。为了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对于不无法预测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发放转移风险:①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通过索赔可以提高合同价格,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风险造成的损失。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赔,承包人也可以向发包人索赔。一般来说,发包人索赔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及时解决索赔问题,但承包人的索赔就相对的困难。②一方面可以采取分包的形式,把风险大的分项工程转移到分包商;另一方面,可以以组建联营体的形式,与其他承包商共同承担风险。③发包人和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即为购买保险,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因此,承包人应充分了解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承包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素赔,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以减少财务损失。

(六)加强合同信息管理

建立进度款变更索赔安全环保等合同信息平台,形成业主监理和施工三方合同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融为一体定期对合同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能有效地避免前后审核标准不一致,重复申报等问题也能对合同内的遗留问题进行追踪清理,由于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员流动性大。如果对合同问题申报审核的时效不能有效控制就会造成部分变更索赔事件追溯困难,从而降低合同执行效率,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已建立的合同信息,有针对性解决遗留问题,尽可能避免信息衔接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七)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监理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建立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管理系统,建立更加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投资、工期、质量等合理关系,将合同管理融于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提高工程监理管理水平,就必须培养一批掌握合同管理技能的监理人才。

结束语

总之,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相关人员和部门应当增强合同管理的责任和意识,建立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制定前,各方一定要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充分的沟通,对涉及到的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要认真的研究,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在水利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变更等问题,各方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尽量避免日后矛盾的出现,同时要做好合同变更的记录,规范合同变更的程序,进而为水利工程的顺利施工和竣工核算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