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5 16:30:2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国际内部审计,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称“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的内部审计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从这三个定义里可以看出:审计署2003年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定义关注于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审计的关键点是财务活动的合法有效。不难看出我国的内部审计定义正处在监督评价和系统导向的内部审计阶段。而国际的内部审计定义则是以风险为导向的现代增值性的内部审计。国际的内部审计定义已完成从传统财务审计向经营审计的过渡,并开始向风险导向审计、战略审计转变,它们重视内部审计的咨询与服务功能,内部审计的目标也从服务于管理层发展为增加组织价值,改善组织的运营,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二、内部审计准则框架结构的比较任何的审计活动均应该是依法审计。所谓系统化、规范化内部审计应该是依据审计规范进行审计。审计规范是审计主体在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循的业务标准和行为准则。审计规范是由审计立法体系、审计准则体系和审计标准体系构成的。审计规范体系是指各种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及准则的总称。
审计规范体系包括:
Ⅰ、审计法规:审计法规通常是对审计机构的设置和职权、审计范围、审计行为、审计责任等做出的原则性规定。审计法规由国家权利机构和行政机构制定。在我国审计法规包括:《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审计条例》、《注册会计师条例》、《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等。
Ⅱ、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审计职业道德规范主要规范审计主体的职业道德行为,为审计人员履行职业责任提供进一步的指导。审计职业道德准则通常由审计主管部门或职业团体制定。在我国审计职业道德包括:《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等。
Ⅲ、审计准则:审计准则主要规范审计人员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应遵守的操作规范,为审计人员如何进行审计提供指导。审计准则通常也是由审计主管部门或职业团体制定。在我国审计准则包括《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和独立审计实务公告》、《执业规范指南》、《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指南》等等。
Ⅳ、审计质量控制:审计质量控制主要规范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行为,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提供指导性意见并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审计质量控制准则通常也是由审计主管部门或职业团体制定。如《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等等。
Ⅴ、其他审计规范:其他审计规范是指上述审计规范以外的审计规范。其他审计规范的内容比较多。包括一些“实施办法”和“暂行规定”。如《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检查办法》等等。
1978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正式批准了《内部审计实务标准》。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的要求,国际内部审计准则要达到:对应该能够代表内部审计实务的基本原则进行表述;为开展并促进广义范围的价值增值型的内部审计活动提供框架;为内部审计工作业绩的评定确立基础;扶持经改进的组织流程和业务。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1999年通过内部审计的新定义非常重要,它反映了国际内部审计实务的重大变革,预示着内部审计职业进一步扩大其职能,它明确了内部审计的服务目标、工作范围及定位、工作条件和人员品质。
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框架分为六个层次:
Ⅰ、内部审计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Ⅱ、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正直、客观性、保密性、胜任能力。Ⅲ、属性标准:属性标准说明了内部审计活动的机构及人员的特点Ⅳ、工作标准:工作标准描述了内部审计活动的性质并提出了衡量内部审计活动开展的质量准绳。Ⅴ、实施标准:是属性标准和工作标准在特定类型的审计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属性标准和工作标准只有一套,实施标准有很多套。每种主要类型的内部审计活动都有一套实施标准。
Ⅵ、指南:实务公告、实务公告开发和目标。
其中第1、内部审计定义。2、内部审计师协会职业道德规范。3、属性标准。4、工作标准。5实施标准。这五个层次是强制性的。而第6、指南。这个层次是非强制性的。
虽然从形式上看我国的内部审计准则结构和国际内部审计准则框架不相同。但都是由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两部分组成。但国际内部审计准则规定得更详细具体,可操作性更强。而且充分反映了国际内部审计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其内容十分丰富,实际上涵盖了我国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大部分内容。
三、内部审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适用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全过程;适用于各类组织,无论组织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也无论组织规模大小和组织形式如何。
而国际内部审计确定的适用范围是:适用于各种法律和文化背景下的组织,而不论该组织的目的、规模及结构如何;适用于组织内部或组织外部的审计人员。只要是从事内部审计工作都应该遵守准则。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的要求,国际内部审计准则要达到:对应该能够代表内部审计实务的基本原则进行表述;为开展并促进广义范围的价值增值型的内部审计活动提供框架;为内部审计工作业绩的评定确立基础;扶持经改进的组织流程和业务。
因此,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适用于中国范围内的组织,不具有国际性;而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则具有国际性,适用于各种社会制度、法律和文化背景下的组织。但二者都是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四、我国内部审计准则和国际内部审计准则主要内容的比较1、宗旨、权力和责任。
我国基本准则中对于内部审计的宗旨,没有专门规定,只在内部审计定义中提及。关于责任,基本准则的“一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表明内部审计对于建立质量控制制度、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负有责任。
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属性准则中首先提出了这一问题,规定内部审计的宗旨、权力和责任应该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写入审计章程中,并由董事会通过。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3年3月4日,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十个具体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于2003年4月12日并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本文试图通过我国内部审计准则与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比较,寻找二者的差异,以进一步完善我国内部审计准则。
一、内部审计准则框架之比较
(一)中国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由以下三个层次组成:
1.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的基本依据。
2.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以下简称具体准则)。具体准则是依据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具体规范。
3.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以下简称实务指南)。实务指南是依据基本准则、具本准则制定的,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提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内部审计准则体系中的三个不同层次,具有不同的约束力和权威性。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的第一层次,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法定约束力。基本准则、具体准则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执业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照执行。具体准则的权威性虽低于基本准则,但要高于实务指南,并有法定约束力;而实务指南是给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提供操作性的指导意见,不具有法定约束力和强制性,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参照执行。
虽然《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未将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职业道德规范)纳入内部审计准则体系,但依照国际惯例,职业道德规范应作为内部审计准则框架的一部分,并在内部审计准则框架中居于最高层次,具有法定约束力。
(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规定的内部审计准则框架
IIA的职业实务框架(PPF)于1999年6月经IIA董事会正式批准。PPF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强制性指南、实务咨询和发展与实务支持。
1.强制性指南,是指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不同的环境下,内部审计人员都必须使用的准则,它包括内部审计定义、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内部审计职业实务准则。这是内部审计的职业基础。
2.实务咨询,是内部审计准则的第二个层次,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一个建设性的条款,目的是对新准则的解释和运用提供详细的建议;同时还包括一些新的信息,像IIA的内部审计准则公告(SIAS)和新近流行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关注项目、风险管理的细则、咨询准则、信息的安全准则等。
3.发展与实务支持,是指那些最近发展的实务,IIA往往以专题报告、报告、书籍、研讨会文集、培训项目等方式来推荐这些参考性意见。
在IIA所设计的PPF中,强制性指南属于第一层次,具有法定约束力。而在这一层次中,职业道德规范又居于最高地位;实务咨询为第二层次,具有指导性作用;发展与实务支持则是第三层次,仅供参考。
二、内部审计准则之比较
(一)结构比较
我国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分为六章共二十七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说明制定基本准则的目的与依据、内部审计的含义及本准则的适用范围;第二章为一般准则,是关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任职资格和执业条件的一般要求,主要说明什么人可以担当内部审计的职责;第三章为作业准则,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实地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说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如何做好审计工作;第四章为报告准则,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出具审计报告的基本要求,主要说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审计结果如何出具审计报告;第五章是内部管理,主要说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如何进行内部管理,如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编制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建立内部激励约束制度等;最后一章是附则,主要说明基本准则的与解释权及实施日期。
由IIA的最新内部审计职业实务准则(SPPIA)可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言,主要提出内部审计的定义,该准则的适用范围,制订准则的目的,并简要介绍了准则的三个组成部分:1.属性准则,说明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特征;2.工作准则,说明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确立了衡量内部审计业绩的质量标准;3.实施准则,是属性准则和工作准则在特定类型审计中的具体体现。上述的属性准则和工作准则于一般的内部审计服务,而实施准则则是针对特殊的审计业务或项目。此外,导言中还提到了准则的制订机构是IIA的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该委员会制定准则的简要过程及努力等。第二部分是属性准则,确定了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所要具备的特征,覆盖了4个主题:1.目的,权力和责任;2.独立性与客观性;3.专业胜任能力与适当的职业关注;4.质量保证和改进。第三部分是工作准则,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指南,并提供衡量业绩的质量标准,可划分为7个主题:1.管理内部审计工作;2.工作的性质;3.业务计划;4.执行业务;5.交流结果;6.追踪过程;7.管理当局对风险的态度。第四部分是执行准则,是为某项特定的属性准则或工作准则的应用提供具体指南,涵盖内部审计的鉴证与咨询服务。第五部分为术语,对该准则中使用的若干词汇进行定义和说明。
从整体上比较我国的基本准则与SPPIA,可以认为SPPIA规定得更详细具体,而且充分反映了国际内部审计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其内容十分丰富,实际上包括了我国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大部分内容。
(二)基本内容的比较
1.内部审计的定义。我国基本准则是这样定义内部审计的: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SPPIA规定: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鉴证与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加价值,改善组织经营。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评估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比较上述两种定义不难发现,二者对内部审计的目标、基本职能、性质等方面的理解有较大差异,这也恰恰体现了中外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处于不同阶段和水平。西方国家的内部审计已完成从传统财务审计向经营审计的过渡,并开始向风险导向审计、战略审计转变,它们重视内部审计的咨询与服务功能,内部审计的目标也从服务于管理当局发展为增加价值,改善组织经营,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而我国仍处于从传统财务审计向经营审计过渡的阶段,所以内部审计的职能仍局限于监督和评价的传统职能,审计的重点是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审计目标是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2.准则的适用范围。《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适用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全过程;适用于各类组织,无论组织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也无论组织规模大小和组织形式如何。
SPPIA导言中确定的适用范围是:适用于各种和文化背景下的组织,而不论该组织的目的、规模及结构如何;适用于组织内部或组织外部的审计人员。
显而易见,若从地域范围上看,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当然只适用于中国领土范围内的组织,不具有国际性;而SPPIA则具有国际性,适用于各种法律和文化背景下的组织。但若撇开地域因素,二者具有一致性,都是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SPPIA导言中还提到:适用于组织内部或外部的审计人员,这实际上向我们提出了另外一个:内部审计的主体是谁?依据SPPIA的理解,组织外部的审计人员也可充当内部审计主体,即可由组织外部的专业机构或人员提供内部审计服务。这正是西方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初兴起的内部审计外部化并进而从理论上拓展内部审计主体范围的最好写照,而我国则仅仅是在近两年才开始探讨内部审计外部化问题,并且仍只限于理论上的争论,尚未付诸实践。
3.目的、权力和责任。我国基本准则中对于内部审计的目的,没有专门规定,只在内部审计定义中提及。关于责任,基本准则的“一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表明内部审计对于建立质量控制制度、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负有责任。SPPIA的属性准则中首先提出了这一问题,规定内部审计的目的、权力和责任应正式写入IIA,并与准则一道由董事会通过。
4.独立性与客观性。我国基本准则的“一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
SPPIA的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工作应该是独立的,这就要求内部审计活动在确定内部审计的范围、实施业务和提交结果方面不受任何干扰。客观性是指审计人员的客观性,即内部审计师应该有公正的、不偏不倚的态度,并避免利害冲突。不仅如此,SPPIA还规定,如果独立或客观性实质上受到损害或看起来受到了损害,应将损害的细节向有关方披露。SPPIA认为,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或客观性的情形有:①内部审计师应该避免评价自己以前负责主持的特定的经营活动,如果审计人员为自己在以前年度负责的一项业务提供鉴证服务,那么便可以认为客观性受到了损害;②对由总审计师负责的职能进行鉴证时,应该由内部审计以外的另一方进行监督;③内部审计师可以为曾负责过的经营活动提供咨询服务;④如果内部审计师提供咨询服务会对独立或客观性产生潜在损害的话,那么,内部审计在承接业务前应向客户说明。
很显然,我国的准则对独立与客观性的规定比较笼统和抽象,只是提到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没有具体解释什么是独立性,什么是客观性,也没有对损害独立性或客观性的情形予以列举,更没有说明发生损害情形后应如何披露。而SPPIA则从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含义出发,列举了损害独立性或客观性的几种可能情况并规定必须向有关方进行充分披露。独立与客观性在SPPIA中不算什么新概念,但他们却提供了特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微妙平衡。该准则虽然试图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在所有鉴证业务上不受干扰,但是总审计师的报告责任却可以是十分灵活的,以适应组织的不同形式和规模。
5.专业胜任能力与应有的职业关注。关于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我国的基本准则提出: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由此可见,我国内部审计准则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必要学识。包括必须具备、审计及其他有关专门知识,这是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最基本要求。②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要圆满完成任务,必须具备必要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是要通过审计工作的实践逐步提高的。③熟悉情况。内部审计人员理应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熟悉本组织的情况也是内部审计人员优于外部审计人员的地方。④专业训练。由于审计日益更新,审计环境渐趋复杂,审计也不断进步,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内部审计人员需要接受后续教育,不断新知识,不断实践,以保证其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⑤交际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我国基本准则中也提到应有的职业关注,即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而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对应有的职业关注是这样规定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业务时应具备一丝不苟的责任感,并保持应有的慎重态度。
SPPIA对专业胜任能力的解释是:内部审计人员应该拥有知识、技能和其它必需的能力以履行自己的责任。在专业胜任能力方面,SPPIA提出了几项具体要求,包括:①如果内部审计人员缺乏知识、技能或执行全部或部分业务所需的其它能力,那么总审计师应该获得应有的建议和帮助;②内部审计师应有足够的知识鉴别舞弊的证据,但并不是要求其具有以发现和调查欺诈为主要职责的审计师所具有的所有专业知识;③如果内部审计人员缺乏知识、技能或执行全部或部分业务所需的其它能力,总审计师就应该减少咨询业务或获得应有的建议和帮助。总之,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拥有必要的能力,以职业的方式完成约定的目标,包括在鉴证业务中识别欺诈,但不应对发现所有欺诈承担责任。
关于应有的职业关注,SPPIA的解释是:内部审计师应该保持合理的谨慎态度和应有的关注,应有的职业关注并不意味着无过失。内部审计人员运用应有的职业关注时要考虑:①达到约定目标所需要的工作程度:②当实施鉴证程序时,事情的复杂性、实质性和重要性;③风险管理、控制及管理过程的适当性和有效性;④重大差错、不正当行为或不遵循的可能性;⑤与潜在利益相关的鉴证成本。内部审计师应对可能目标、经营或资源的重大风险保持警觉,但应有的职业关注并不要求所有重大风险都能被识别出来。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咨询业务期间运用应有的职业关注要考虑:①客户的需要和期望,包括业务的性质、时间安排与结果的交流;②完成目标所需工作的相对复杂性和程度;③与潜在利益相关的咨询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准则中将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正式提出来,并视为专业胜任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与以前不重视内部审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沟通,不注重内部审计师与董事会、管理当局的人际协调关系的状况相比,有了重大突破。SPPIA也十分重视内部审计师的交际能力,并认为这是发挥内部审计师“高参”和“助手”作用、实现内部审计增加价值、改善组织经营这一目标的关键因素之一。相对而言,SPPIA对内部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职业关注规定得更为具体、细致。
总之,无论是专业胜任能力还是应有的职业关注,内部审计师都应该通过职业后续教育来提高自己的学识、技能和其它能力。
6.质量保证和改进方案。我国的基本准则中对于如何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提到: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建立内部激励约束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此外,《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审计督导》中较详细地谈到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审计项目负责人如何对实施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督导人员实施督导的包括:①应确保审计人员明确审计目标和审计责任,并且有完成审计项目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②应确保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和需要特别关注的重大经营,制定可行的审计方案;③应确认审计人员按批准后的审计方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针对新发现的重要问题修订审计方案;④应复核审计人员所编制工作底稿的质量;⑤应确认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及可靠性;⑥应确认审计报告的可靠性,审计建议的可行性:⑦对被审单位提出的异议,应进行核实复查,并及时给予答复;⑧应确认审计目标实现的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尚未解决的重要问题;⑨应确认审计人员是否遵循审计准则的情况。
SPPIA规定:总审计师应该制订和保持一种涉及内部审计活动方方面面的质量保证和改进方案,并连续监控其效果。这项方案旨在帮助内部审计活动增加价值,改善组织经营,并保证内部审计活动遵照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执行。这一过程要求:①对内部审计活动进行定期的自我评估,审查其业绩;定期由组织外部的独立审计师进行评估,至少每5年一次;②总审计师应将外部评估的结果报告给董事会;③当内部审计师的活动符合准则规定时,应对他们业务活动遵守了SPPIA的情况加以鼓励;④当内部审计活动未遵守SPPIA和职业道德规范,且这种不遵守影响到内部审计业务的总体范围或经营时,应该向高级管理者和董事会进行披露。
比较我国准则与SPPIA关于如何保证内部审计质量、加强监督指导的规定,可以发现其既存在着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都要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在监督评价的内容方面有些也是一致的,如“审计活动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等,但在有些内容上则存在差异,且要求也各不相同。我国的基本准则实质上是要求对整个审计过程,从选定人员、制订审计方案到实施业务、审计报告等各个具体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督导,因而更加具体,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而SPPIA则侧重于从整体效果上进行保证和监督,更重视结果而非过程。最大的不同在于:SPPIA要求对不遵循准则的情况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者披露,我国准则中无此项规定。
三、小结
限于篇幅,笔者只对基本准则的“一般准则”所涉及到的内容与SPPIA的“属性准则”中的对应部分作了一些粗浅的比较。比较的目的是发现差异,寻找产生差异的原因,并力图借鉴和吸收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精髓,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内部审计准则,提升我国内部审计的职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增加价值,改善组织经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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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IPPF的范围缩减到只包括由IIA技术委员会按照适当程序制定的权威标准,该权威标准由强制性指南和强力推荐指南两部分组成。强制性指南包括:“内部审计定义”、《职业道德规范》和《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简称《标准》),其制定遵循既定的尽职审查程序,还包括公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各界的意见。遵循强制性指南的原则对于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是必须且重要的。强力推荐指南是IIA通过正式批准程序认可的,阐述有效执行“内部审计定义”、《职业道德规范》和《标准》的实务。这类指南不具有强制性,而是为满足强制性指南的要求提供一系列适用的解决方案,同时,这些解决方案并非旨在为特定情况给出明确的答案,由胜任的内部审计师凭借其专业判断加以运用。强力推荐指南包括:立场公告、实务公告和实务指南。具体如表1与表2所示。
二、缩减实务公告的内容和范围
实务公告主要帮助内部审计师运用“内部审计定义”、《职业道德规范》和《标准》,同时推动良好的实践,它涉及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方式、方法和需要考虑的因素,但不包括详细的过程和程序。原框架中涉及工具或技术方法的内容已经移至实务指南部分。IPPF实务公告包含的内部审计实务与跨国、国内或特定行业的事项、特定业务类型以及法律、法规事宜相关。
三、新增释义、实务指南和立场公告
除了对应用“词汇表”对《标准》所用术语的特定含义进行解释外。新版IPPF还增加了“释义”(Interpretation),对《标准》中的术语和短语作出进一步的阐释,置于需要加以解释的相关《标准》条款之下。为了正确理解和运用《标准》,需要同时考虑相关阐释和释义,实务指南侧重于在工具和技术的具体运用方面提供指引,包括具体的内部审计过程和程序。例如,工具、技术、程序以及分步骤的方法和形成书面文件的范例。立场公告(IIA Position Paper)表明HA对于内部审计在特定事项中的角色及职责所持的立场或观点,其有助于对内部审计感兴趣的社会各界了解重大的治理、风险或控制事项,以及内部审计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和作用。目前IIA已经颁布的两个立场公告是:“内部审计在审计活动资源管理中的作用”(The Role of Internal Auditing in Resourcing the Internal Activity)和“内部审计在全面风险管理中的作用”(The Role ofInternal Au-didng in Enterprice-Wide Risk Management)。
四、调整《标准》部分条款的名称、内容和编号
为了适应全球内部审计实务的发展变化,结合最新的内部审计方法和最佳实践,I[A在新版IPPF中调整了部分属性标准、工作标准、实务公告的名称、内容和编号。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有些条款取消了,但相应的内容则体现在其他新增的条款中,例如,PPF“实务公告2100-2:信息安全”的有关内容,在新增的IPPF“实务公告2130.A1-1: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中有更明晰的表述。具体如表3、表4、表5、表6所示。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涵义比较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 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一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这定义比较笼统和抽象,只是简单提及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没有具体解释什么是独立性,什么是客观性,也没有对损害独立性或客观性的情形予以列举,更没有说明发生损害情形后应如何披露。我国内部审计协会实施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给予了明确的解释: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不存在影响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的状态。独立性一般指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保持公正、不偏不倚的精神状态。客观性一般指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能够促进内部审计人员客观性的提高。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属性准则1100号”规定:内部审计活动应该独立,内部审计师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到客观。并进一步解释: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体现为机构的独立性和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机构的独立性是指审计执行主管在机构内应向能使内部审计活动实现其职责的阶层报告,即内部审计在组织地位上的独立。机构独立性的标志是内部审计活动在确定内部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师应有公正的态度,避免利益冲突,即内部审计人员精神上的独立。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关系是,独立性可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正和不偏不倚的判断意见,这对审计工作的恰当开展是必不可少的。而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要通过机构的状况和客观性来获得,内部审计师的客观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机构独立性的实现。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外延 依照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2001年提出的内部审计最新定义,认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目的是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从而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比较中外内部审计的定义可以发现,其中最大的差别在于我国内部审计仍处于财务审计向管理审计过渡阶段,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是监督与评价,内部审计的目标主要是防弊兴利,内部审计所提供的是以审查和评价组织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为主要活动的保证,没有涉及咨询,这也是由我国内部审计实务发展水平和现状所决定的。IIA作为内部审计职业的国际性组织,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内部审计实务经验,经过深入的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已制定了一整套科学、完善的职业实务准则框架,并适时提出了内部审计最新定义,恰当地反映了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的最新发展。根据IIA的定义,内部审计的主要目标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防弊和兴利而是价值增值,内部审计不仅是一种保证活动,也是一种咨询活动,将内部审计的服务领域由审计领域延伸至咨询领域,内部审计通过对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以实现价值增值。
(三)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与外延问的联系 通过探讨中外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与外延的规定和解释,可以认为,中外对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的界定以及对机构独立性与内部审计师客观性关系的理解上渐趋一致,即都认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应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二是内部审计师个人的客观性。机构的独立性主要是指地位上的独立,是保障内审机构“独立”履行其职责的首要条件。只有当内审机构具有独立从事审计活动所要求的良好的组织地位,才能确保内部审计活动在确定内部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内部审计师的审计行为不受限制,审计意见或决定得到实施,审计建议得到适当采纳。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对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地位的明确规定,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核心:一是内部审计机构应置于组织内部的一个较高层次。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强弱主要取决于其隶属关系和领导层次的高低,理想的情况是在行政上隶属于最高管理层(首席执行官或总经理),在业务上隶属于董事会或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接受其业务指导并向其报告业务工作;二是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拥有行使职责所必备的充分的权力,如保证广泛的审计范围、依据审计建议采取适当的行动,与组织最高决策层直接交流信息等;三是内部审计活动不受其他职能部门或个人的干扰,要求内部审计师应该取得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支持,这样才能得到被审计者的合作,在不受干扰的条件下开展工作。在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外延方面,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规定和指导已延伸至咨询领域,这也是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目前尚无法达到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完善,将咨询服务纳入内部审计活动必将成为我国内部审计准则所要面临的新课题。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及其披露比较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因素 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没有列举可能损害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因素或情形,也没有说明发生损害情形后应如何披露和处理。但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活动前,应主动对其客观性进行评估,一般可以采用以下步骤:首先识别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因素;其次评估这些因素影响的严重性;再次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采取措施降低这些因素的影响;最后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有关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同时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提出了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形态:内部审计人员审查和评价自己以前负责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密切的私人关系;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有长期合作关系;内部审计人员对于被审计单位或其管理层存有文化、种族或性别上的歧视;内部审计人员对于审计项目存有认识上的偏见;内部审计人员遭受来自机构内部和外部的压力;内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等。内部审计人员一旦识别了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因素后,应对这些因素的严重性进行评估,并考虑是否已存在降低其影响的措施。当发现存在严重损害客观性的因素时,应及时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在客观性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应及时向董事会最管理层报告披露客观性受损的具体情况。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以属性准则形式作出强制性规定:无论独立性或客观性是表面上还是事实上受损,都应将损害的具体情况向有关方面披露,披露的性
质取决于损害的具体情况。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形态包括:内部审计师应避免评价其以前负责的具体运营工作,如果审计师对其在上一年度负责的运营活动提供保证,客观性就会受到损害;对审计执行主管负责的工作提供保证服务时,应由独立于内部审计活动以外的有关方面进行监督;内部审计师可以提供与以前负责过的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在内部审计师本人可能损害所要提供的咨询服务的独立性时,内部审计师在接受这项工作之前,应向客户说明情况。为了给内部审计师提供更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实务公告还对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某些形态加以进一步解释并给出应对措施,旨在帮助内部审计师作出合理判断。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披露 一旦发生独立性或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认为应该予以披露。实务公告提供如下披露的办法:如果已经出现或经合理推断认为可能出现利益冲突和偏见的情况,内部审计师应该向审计执行主管进行报告,审计执行主管应该重新指派审计师;审计范围界限是对内部审计部门的一种限制,该界限妨碍审计部门实现其目标和计划。审计范围的界限可能使章程所规定的审计范围,使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活动中接触与开展审计业务相关的记录、人员和实物财产,经批准的审计工作项目计划、必要审计程序的实施,经批准人员配置计划和财务预算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治理机构报告审计范围的界限及其潜在影响;审计执行主管应该考虑就原来已经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它治理机构报告并通过的范围界限,再次向其报告是否合适。如果机构、委员会、高级管理层或其他方面有变动,可能尤其需要进行这种报告。由此可见,中外内部审计准则关于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形态及其披露的规定既有相似之外亦有不少差别。相似主要表现在:两者都对损害内部审计师客观性的形态给予了总结,并且都认为一旦发生独立性或客观性受损情形时,应向有关方面予以报告或披露。差别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两者列举的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或客观性的具体形态有所不同。我国内部审计准则只是作出了简单的描述,而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不仅列举了有关形态,还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并提供指导性意见,因此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在如何披露损害形态方面,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只是笼统提出:当发现存在严重损害客观性的因素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及时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在客观性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及时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披露客观性受损的具体情况。这既没有指明区分客观性损害程度的标准或者哪种形态属于客观性的严重损害,也没有指明何种损害形态应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报告,何种损害形态应向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何种损害形态则应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以及应采用哪种形式报告,从而显得过于抽象,不利于内部审计人员操作。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提出的披露对象包括审计执行主管、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其它治理结构,披露的层次明显较高。这是因为国外内部审计机构普遍隶属于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具有较高的组织地位和权威性。另外,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还明确指出何种形态下应向审计执行主管报告,何种形态下则需进一步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其它治理结构报告,且报告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三、内部审计独立性建议比较
(一)目标明确、实用性强 CIA资格考试的主要目标是检验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集中考察考生对内部审计基本原则、原理和技术的理解与应用。CIA考试实际上是一种模拟工作能力测试。这样一方面造成国内初次应试考生不太适应,另一方面使得传统方法学习效果差,因此纯粹靠记忆概念、公式、解题方法等,通过考试的可能性不大。
(二)主题鲜明、综合性强尽管考试分为“内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技术”、“管理控制和信息技术”以及“审计环境”四个部分,但它们之间仅是侧重点有所不同,彼此界限并不十分明显,每一部分考题都包含多门相关课程的内容,不像国内的科目考试,如考“财务会计”就只考“财务会计”内容。
(三)知识面宽、观念新颖 CIA资格考试与国内的会计、审计考试范围有很大差异,它已经突破了传统的财务范畴,把内审拓展到整个管理领域的方方面面,而国内类似考试主要局限于财务会计范围。CIA资格考试内容紧跟时代步伐,考题经常会涉及当今国际内部审计和管理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尽管其知识点是基础性的,但已超出了教科书范围。随着国际内审标准的重新修订及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国际内审协会以前编写的教科书《内部审计原理与技术》(上、下册)大部分章节已不适应CIA考试的弊端日益突出,因此必须淡化教科书作用。
(四)题型单一、题库有限 根据CIA考试大纲规定,每门科目考题都是80道选择题。由于这种题型是以答案结果为得分标准,不体现分析过程,能否得分,完全取决于应试者对题目的理解和判断。另外,从1997年11月起,CIA考试试题不再对外公布,这就意味着CIA考试考察范围有限。所以发现近两年由国际内审协会出的试卷中,每门均有几道是1997年及以前已公开的试题,这在国内考试中是罕见的。
(五)及格分数线高,考试难度较大 根据国际内审协会考试委员会的规定,每门科目的及格分数线为600分(相当于80道选择题要答对60道左右才能通过),这比国内考试及格分数要求高。而且参加CIA考试中文卷的考生还可能存在试卷信息障碍问题,因为试卷是经过翻译而成的,可能存在某些与国内说法不一致的现象,尤其是计算机术语,如“结构化查询语言”有时译成“有组织的问讯语言”,又如1995年“内部审计程序”第29道试题将“整体测试法”译成了“全年采用一综合测试工具”,容易引起误解和困惑,从而更加增添了解题的难度。
二、CIA资格考试的应试技巧
(一)树立思想观念,努力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根据大纲要求掌握相关知识点内容。CIA考试题库内容是按照大纲所规定的知识点进行组织的,题库中针对每个知识点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设计试题,而每份试题则是根据大纲规定的知识点从题库中配题,可见掌握知识点内容是考试成败的关键,也是备考工作的核心所在。千变万化的模拟题、练习题总是针对相关知识点的,万变不离其中,应试准备的第一要务是熟练掌握各个知识点内容,只有树立正确的观念,掌握相应的方法才能把握解题思路和方向。为适应CIA考试特点,不能将目光仅局限于书本和财务范围,而必须将视线扩展到整个管理控制系统,因此需经常查阅有关资料,密切关注国际上企业管理和计算机管理、控制方面的最新动态,拓宽自己的眼界,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
(二)同时报考所有应试科目,选择好学习用书与资料 由于CIA资格考试综合性强,考试内容相互渗透,考生应尽可能同时报考自己所有应试科目,这样有利于促进其全面理解和掌握内审原理和实务标准,增强自己的理论底蕴,进一步提高综合分析。和融会贯通能力。应试者要以国际内审协会2001年修订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和我国内审协会指定的辅导书为学习重点,因此,前者是考试试题的重要依据和答题标准,后者应试针对性强,辅导书既涵盖了CIA考试大纲要求的所有内容,又能够结合国内考生的实际情况和思维模式进行编写,非常适合我国考生学习和理解,但对于教科书《内部审计原理与技术》(上、下册)时效性和适应性较差。
(三)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鉴于CIA资格考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理解和实际操作技能,所以要有意识地将自己所学到的CIA知识直接运用于学习和工作中去。例如,针对CIA考试特点树立“权变观念”,改进传统学习方法,运用“预算管理”加强学习进度控制,将“后续审计”运用于自己内审工作实践等。注重《1995-1997年CIA考试试题》及以后出版的考试用书的练习。通过反复练习,切实领会,不仅可以加深对内部审计理论及出题思路的理解,还能锻炼自己的综合分析和解题能力,做到触类旁通,确保在考试中遇到类似题目不失分。
(四)积极参加CIA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前培训可以促进广大考生尽快进入应试角色,缩短适应过程,培养学习兴趣,少走弯路,提高效率,“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辅导培训,许多疑难问题则迎刃而解。尤其是自己能带着问题去参加培训培训,问题及时得到理解与消化,不仅记忆深刻,而且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改善学习计算机术语的方法在平时学习中,遇到较重要的计算机术语,如光学字符识别(OCR)、一次写多次读光盘(WORM)、数据定义语言(DDL)、结构化查询语言(SQL)、整体测试法(ITF)等,可以附带记一下其缩写字母,避免出现考试时因误解译文而答错题目。
三、CIA资格考试的应试方法
第一,《内部审计实务标准》汇集了内审的实务基本原则,考生应在复习各门教材的基础上,反复阅读和熟悉。由于CIA考试全部是单选题,且很少有死记硬背的内容,大多是举出一些案例让考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审计理念来进行选择,因此熟悉这本提纲挈领的“准则”十分重要,而且近年的《内部审计实务准则》已经有相当多的修改,对修改的内容需要深刻了解与体会。此外,还须根据知识欠缺去补课,这关键在于找对资料,如对管理科学和组织目标决策这部分背景知识,可以将《通往管理大师之路》(中国经济出版社)来作为参读,足以应付考试。但如果找不到合适的资料,可以把这类试题挑出来,对照正确答案反复理解
记忆。
第二,多做往年的考题和CIA考试题库中的考题。做题的主要目的是了解考试出题的类型、难度、试题涉及的知识点,CIA历年考试约有10%的重复率,做的这些题中可能在考试中会碰到;更重要的是可以从中找出自己的弱点。做题的诀窍是:做对的不用再去管它,做错的题目则要做上特别标记来进行分析。一般而言,错题可分两类:一是知识上的欠缺,包括专业知识和背景知识;--是中西思维上的差异,这是CIA考试的难点。
第三,最难的是中美处事方式和思维习惯的差异,这需要在多做题中分析、找感觉,而归结起来,美国人的价值观包括:正直、诚实、重视信用;重视法律的力量、关注公共利益、环保意识强烈;解决利益冲突时先后顺序是:国家、社会公众(法律)、职业团体(职业准则)、企业(企业内部的规章)、个人(公德意识);重视民主、平等、重视团队合作等。复习时,应按复习时间的充裕程度,首先看考试大纲以确定考试的范围,了解要点、重点及各知识点的分值、比例。其次,读透《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内部审计实务标准》规定了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及内部审计实务操作中应遵循的具体规范,是必须要多读的,重在理解其含义。因为该标准在2001年度重新做了修订,所以考试中有许多新的考点,试题较新。新版的中英文对照书值得多看,不仅对考英文的考生有帮助,而且因为题目新,有知识介绍和例题解析及解题思路,考生容易理解和掌握。缺点是部分知识点介绍过于简单,复习时可以针对自己的不懂之处,查阅其他相关书籍。
第四,参加考试之前,一定要留出时间多做练习。因为CIA采用题库的方式出试卷,每年都有部分相同的题目出现在以前年度的试卷中。1992年-1997年的试题曾是对外公开出版的,但1997年之后试题则不再对外公开。重点复习1995-1997年的习题集和中英文对照书中的习题。相关题目有所更新,试题题型趋于短小,以前前针对一段话提出的五、六个问题的题目现在已取消,一般最多会有两个问题。计算题大多放到《审计环境》中考,在美方试卷中每科至多出现五、六题。虽然在实际的考试过程中,但所占的比重较少。通过多作练习,可以融会贯通各知识要点,发现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处理问题方式及管理理念和我国有所不同。题目做得多,自然便会理解和应用。由于试题都是单一选择,实际考试中,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认准答案后下笔,东改西涂反而容易混淆正确答案。另外,虽说是四选一的单选题,有时也会有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甚至四个全对的也有。遇到这种情况,只要选一个自己认为最有把握的即可。
参加CIA考试如同参加其他资格考试、或日常做事一样,如果从开始就采取一种无所谓的态度,那结果自然不会理想。只有用心准备,给自己确定恰当的目标与一定的压力,最终会发现其实它并不难!在备考的过程中,必须从思想上弄清楚几个问题:要做的是什么,为什么要做,要作成什么样以及怎么去做。这些问题考虑清楚了,行动和付出自然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参加CIA这种国际性的、由其他国家出题的考试,要有针对性地备考,对其进行分析、准备。
(1)转变观念与思维方式。CIA考试的内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技术、管理控制和信息技术三门试题是由美国出题,由于出题人的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观等都与我国有较大的差别,而这种差别自然会充分体现于试题之中。如果不对此给予重视、加以了解认识并适时地自我调整,仍然以原有的思维方式去选择,那结果肯定会与出题者的选择即答案大相径庭,考试结果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美国与我国的差异很多,不可能短时间内彻底了解和全面转变,针对CIA考试有两种比较有效的途径:一是大致了解几个内部审计领域的关键差异并深人体会,如美国人在内部审计工作中更加注重人际关系的协调、审计中相关信息的反馈,讲究内外沟通的技巧,借助统计抽样等技术测定风险并加以控制等,在回答问题的时候要对选择加以调整。举例可能会更加直观的说明这种差异的存在,如对产生舞弊的种类甄别中,对于出纳、财务主管等关键岗位的人员不休假,可能会认为是一种奉献的精神,而美国人却认为他们可能是通过这种方式掩盖什么,反而成为产生舞弊的最大疑点;二是通过“题海战术”,对能够获得的以前年度考题多加关注,在做题中,通过具体问题对照查找差异和自己的知识薄弱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演练,可以获得一举两得的效果。
一、目前国际内部审计委派工作开展现状
国际内部审计务实准则的”属性准则1100规定”内部审计活动应该独立,内部审计师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到客观”。这就要求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体现为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审计师的客观性,二者的关系是独立性可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正与不偏不倚的判断意见,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是必不可少的。而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要通过机构的状况和客观来获得。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2001年提出内部审计师最新定义,认为内部审计活动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目的是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目前国际发达国家在内部审计方面都以(IIA)标准的模式开展审计业务工作。
(一)坚持以国际内审标准为准则。国际内部审计准则是由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制定和颁布的。最新版的《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IPPF),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国际内部审计准则于2009年1月由IIA。从国际内审准则发展历程看,国际内审准则内容的不断充实和完善、范围的不断延伸与扩展、性质的不断变革与明晰和理论体系的不断丰富,均适应了审计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并体现出社会发展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最新要求,能够指导各类内审机构规范开展内审活动,更加有效地发挥内审职责。
(二)国际“IIA”内审准则为内部审计委派提供方法论。“I
IA”作为内部审计职业的国际性组织,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内部审计务实经验,经过深入的审计理论研究,已经制定了一套科学、完善的职业务实准则框架,并适时提出了内部审计的最新定义,恰当反应了内部审计理论和务实的最新发展。根据“
IIA”的定义,内部 审计的主要目标不再是传统的防弊和兴利,而是价值增值,内部审计活动不仅是一种保证活动,而是一种咨询活动,将内部审计的服务领域由审计领域伸至到咨领域,内部审计通过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以实现价值增价。[1]“IIA”内审标准在对当代内部审计理论进行概括、提炼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各国内部审计行业组织的意见,并结合各国内部审计实践对准则进行反复修订,因而国际内审准则成为各种组织内审部门和内审人员基本的工作指南,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权威性、统一性。
(三)国际内审准则明确了内审工作委派的重点与方向。国际内审准则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定位和职业基础。IIA在内部审计定义中阐明了内部审计的基本宗旨、性质和工作范围,而道德准则阐明了开展内部审计活动的个人或机构需要遵循的原则和行为规范,表明了对执业行为规范的最低要求[2]。①内部审机构应置立于组织内部的一个较高层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利性的强弱主要取决于其隶属关系和领导层次的高低,理想的情况是在行政上隶属于最高领导层及企业组织与医院法人,并授受其业务指导和报告审计方面的业务工作;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拥有行使职责和必要的权力,能保证广乏的审计范畴、依据审计建议采取适当的行动,与组织最高决策层经常保持业务及审计法规则方面的沟通;③内部审计活动不受其它职能部门或个人的干扰,要求内部审计人员要取得企业组织或医院法人的支持和帮助;④在审计独立性的外延方面,国际内部务实准则与指导已延伸到咨询领域,将审计过程的咨询服务融入到内部审计活动,是中国内部审计活动与世接轨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四)国际内审准则为我国内审委派工作提供了标准与依据。(1)国际内部审计的《实务标准》适用于所有的内部审计委派服务。为我国审计委派工作的开展和审计业务的实施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导和标准,也为我国内审工作委派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奠定了基础。(2)国际内部审计准则提供了特定审计工作的具体指引。作为强力推荐的立场公告、实务公告和实务指南,准则虽然不具备强制性,但是为满足强制性指南的要求提供了一系列适用的解决方案,如:开展内部审计的方式、方法和需要考虑的因素;具体审计活动的工具、技术、程序以及分步骤的方法和形成书面文件的范例等,从而为内部审计师在具体审计工作中进行专业判断提供指引。(3)国际内审准则为我国内部审计委派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供了方法性。
(五)2002年修改后的国际内审准则的作用。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重新修订并已于2002年正式实施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项为了增加价值和改善运营所进行的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运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显而易见与“IIA”内审标准不同之处,就是在新定义中突出了内部审计的“咨询”特点以及“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功能。这种类型的内部审计不同于“监督导向型”,而被审计界称之为“服务导向型”。我国内部审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特别是在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应借鉴国际行业的先进经验,顺应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尽快将我国内部审计转变为“服务导向型”。即不再代表国家审计机关站在维护国家利益的立场上对企业进行监督,而是首先要在不违背有关法律的前提下,维护企业法人的自身利益,突出对内监督和服务职能,审计的职能与职责就是在于以整个企业或大型公立医院的整个经济活动为对象,针对管理和控制中的缺陷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以防范各种风险,确保企业各项管理功能效率的健康有序开展与正确发挥。
二、国内审计委派制独立性与权威性现状分析
(一)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2001年美国IIA将内部审计的定义为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与改进风险管理、控制不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企业组织实现目标,推动发展提供经验与方法论及理论指导。这就要求参加委派的外部审计人员要具有丰富的衡量企业实现财务目标的盈利能力及企业流畅的经验,更要有设计企业会计计量系统的经验,及具有对未来企业或医院的发展方向评估风险的经验。但国内目前的审计人员大多数都是从事会计业务岗位半途转岗的,在对内部风险控制的经验、防范上的理论指导与国际相比,特别与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存在有很大的差异性。
(二)内部审计职能的地位有待深化。主要体现在审计力量集中在财务数据的事后检查方面,对于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不够重视,在为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与措施上及发挥服务职能方面的作用不够深化。?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重新修订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项为了增加价值和改善运营所进行的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突出了内部审计的“咨询”、“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企业治理”功能。这种内部审计被称之为“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从现实看来,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内部审计委派工作现已正在开展与完善中,经验逐步从不成熟到比较成熟阶段,但目前仍有些领导对于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不够全面,对内部审计委派工作支持力度不够,把它当作是对单位工作不信任,甚至有抵触情绪。
(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缺乏独立性。我国内部审计发展历史较短,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起步晚,从1983年开始我国恢复了内部审计工作,直至1985年12月国家审计署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我国企业或大型公立医院在审计署的规定要求下,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制度。从些以后在全国范围内部审计机构及制度从不完善到现阶段处于基本完善,企业及国有大型公立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地位也得到了有效的重视,但在独立性方面还得相应增强。独立是审计的核心,若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无法得到保证,则其作用很难得到发挥。目前,我国内部审计工作委派制尚未全面展开,其隶属关系基本是由董事会\监事会及总裁或总经理及财务副经理或总会计师领导的模式,在大型公立医院都是由法人院长领导的模式。这种模式下的内部审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管理问题,配合经营管理者的工作。但是总经理或总裁及企业法人都是审计机构的上级和领导者,内部审计机构无法监督他们的行为,成为实质上的“自由人”。若一些审计事项或经济违纪事项,一旦涉及到领导责任,内部审计工作受领导和权力的左右,就难以有效地开展、影响审计职能与职责作用的有效发挥,难以确保审计工作按政策、法规真正落到实处。统计表明,我国上市公司中279家公司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占15.1%,1152家公司的总经理兼任董事,占62.5%,完全实行两职分离的公司仅416家,占
22.4%。在我国当前经济领域中,腐败现象问题最多的恰恰是企业及医院法人高层经营管理者。为更好地治理经济环境,确保经济运营质量,保护好干部,对企业(公司)及大型公立医院的内部审计实施委派制,有利于形成与防止监督的失控性,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原则。
(四)企业及医院内部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有等增强。法律法规是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依据。当前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对内部审计都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有内部务实标准等。这些标准都是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南。但我国与世界许多国家相比,还存在有差距、有待完善:①内部审计机构缺少一套科学、完整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行指导。现阶段,卫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审计法》、《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借鉴其他行业或国际发达国家的审计准则和操作指南,制定符合企业及医院情况的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操作细节。②要充分认识我国内部审计发展历史较短的特殊性,需要有严禁科学的法律法规制度作支撑。就得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制定《内部审计准则》相关的严禁性原则性条款,在遇到实际操作问题时、特别对一些深层次的一些疑点、重点及难点问题,以及一些大型项目和领导层违纪等问题的相关条款与硬制度措施的细则有待完善与增补,且在不同时空及模式下的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都得有待提高。?③如何健全内部审计机构体制,制定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审计人员岗位职责》等内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明确内部审计职能、权限和工作标准,通过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法制法规建设,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严禁性、科学性、政策性、法定性。避免审计意见和建议在执行过程中人为意志的阻扰,真正发挥审计的作用,且能保障企业及大型公立医院的运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起到杠杆作用。④要注重内审工作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引领下,确保投资领域及项目审计中的合理性、全面性。防此审计主要职能集中在财务资料,忽略内部控制系统、管理、经济责任、计算机等方面的审计,影响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全面发挥。
三、国际国内内部审计委派制现状的相关对策
(一)建立内审工作的长效机制。内审工作委派委派制要自觉遵守国家的审计法规,将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业务审计、以及主管干部的离任审计全部纳入审计范畴,要树立重视内审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就得建立长效机制,既要查账、查错揭弊;又要在内审工作中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措施,帮助搞好企业组织及大型公立医院的建章立制工作,正确处理好审计者和被审计者的关系。
(二)重视委派审计机构和人员的配置。委派的审计机构是保证企业组织及大型医院经营活动、财务管理、财务收支的监护性、建设性、效益性职能作用能否发挥,在机构人员配置时,要着重考虑素质高、业务精、学识广、职业道德好、政策观念原则强,能自觉抵制酒绿灯红的侵蚀,一尘不染,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一支能维护医院利益过得硬的审计队伍。
(三)委派的审计人员要不断更新观念。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令、审计法规、审计业务知识,能较好地适应审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审计原则、审计程序,并能独立地处理内审工作中的复杂事宜,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提高内审工作的质量和地位。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平等、合理的审计原则。在审计过程中既要维护医院法人的权力和利益,又要在审计过程中按照平等、公正、合理的原则办理好每笔审计业务,正确维护被审单位和被审者的利益,增强内审工作原则性、政策性、效益性,不断提高内审职能的权威性。
(五)坚持多重审核原则。在改革发展的各项经济活动的审计中,坚持委派的内部审计人员和审计负责人及外部审计机构双重审核层层把关三方审核的原则,充分发挥了审计职能的作用,坚持事前参与论证、事中监督、事后验收的审计监督职能,为发挥企业及大型公立医院的投资效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党和政府工作强化内审工作的委派制,不断提高内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对增强企业组织及大型公立医院内审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性,严格按制按章、按法规贯穿在整个审计业务经济活动、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确保内审工作质量和市场经济改革发展的方位、方向不走样,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好医院干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审计学会;中国内部审计学会
出版周期:月刊
出版地址:北京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16开
国际刊号:1004-8278
国内刊号:11-296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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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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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简介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另一方面,部分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却未能跟上市场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自我革新,成为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此,国有企业有必要进行内部审计创新。因此,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必须在机构建设、人员素质、企业管理、审计方式、理论研究上进行创新,为内部审计的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内部审计更好的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一、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创新的必要性
(一)是保证各层管理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要求
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建立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步扩大,企业所经营的业务也逐渐复杂,企业高层管理者很难亲自去收集各种运营信息,更不可能靠自己实现对各个管理岗位、管理层次的监督。由于国企各个阶层人员利益的不一致性,使得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来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经济行为与经济责任,保证企业利益十分有必要。
(二)是健全企业约束机制的需要
约束机制是企业的自我控制能力,而企业约束机制的建立,需要先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如果企业缺少自我约束机制,难以对经营活动进行有小的制约,在分配利益时难免会因个人、团体利益而损害企业整体利益,在投资决策时也难免缺乏长期规划和风险意识。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规范不合理行为,防止以上不良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完善国企决策机制的需要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经营风险也随之增大,科学决策成为确保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与评价为企业管理者提供大量的企业运行信息,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降低运行风险,从而保证企业运营目标的完成。
二、国企内部审计创新面临的问题
(一)国企内部审计工作重心的转移
随着审计作用的明确与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责任逐渐开始有国家审计与民间审计承担,而国企内部审计的工作重心开始转向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企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必须与企业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国企内部,内部审计既要是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又要是企业管理职能部门,为企业管理者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二)国企内部审计的工作方法亟待更新
内部审计工作方法的更新主要有两层含义: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使用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近年来,我国的财务会计有了明显的进步,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电算化成为企业财务处理的发展趋势,极大的解决了传统手工处理效率低下的问题,且对难以查处的微小错误和舞弊现象有十分良好的监督效果,使企业内部控制更加精确可信。
(三)产权主体多元化
当前,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的企业越来越多,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对企业投资者与经营者担负着重要的双重责任:一方面要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对投资者负责;另一方面要审查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经营着负责。如何界定企业内部审计的责任,使其既能为投资者提供所需要的信息,帮助其投资决策,又能有利于企业发展,成为内部审计应当探索的问题。
三、国企内部审计的创新途径
(一)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间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对国企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国企内部审计的创新,首先要根据审计法的要求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完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并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
(二)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在内部审计还未实行行业管理的阶段,国家审计机关和相关部门要承担起指导和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根据国际相关惯例建立内部审计师制度。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的内容,就其中的具体问题提供咨询业务。
(三)将审计重点转向管理审计
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应当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对国企的经营与投资决策进行评价,及时完善和调整决策失误,使企业效益能够真正的提高,为配合企业管理者实现经营目标,内部审计要充分分析经营风险,并就风险预防剔除对策,做好内部控制的评估与测试,对内部控制的关键点进行检验,使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运行。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创新内部审计制度既是国有企业实现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需要,国有企业的决策者只有充分认识创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并从制度、机构、人员等方面采取合理措施,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才能使内部审计更加有效的发挥作用,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林红.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问题与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09
内部审计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于受托经济责任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经营管理分权制的产物。从近几年来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看,其重点已由单纯的财务审计,逐步向经营决策审计、内控制度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领域拓展,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监督和参谋作用。我国内部审计近些年来已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依然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1内部审计定位偏差, 作用难以发挥。
内部审计定位的偏差主要表现为职能定位的偏差,其直接的影响是内部审计范围狭窄,发挥作用有限。有些企业对内部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设立审计机构是应主管部门要求;有些企业为了“上等级”、“装门面”,致使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些企业片面地认为内部审计机构是代表所有者对其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控制,使得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对内部审计部门敬而远之,谈“审”色变,使内部审计机构无法发挥“好管家”、“好帮手”的作用。
1.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健全,内审监督缺乏钢性。
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隶属关系大体有五种形式:一是隶属于财会部门,受财务经理的领导;二是隶属于总经理(总裁),受总经理(总裁)领导;三是隶属于监事会,受监事领导;四是隶属于董事会,受董事会领导;五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审计委员会,受审计委员会领导。其中以第二种形式居多,在这种形式下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无法得到保证,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审计过程及结果受重视程度的影响,内部审计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地发挥。
1.3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人员老化、知识结构单一、素质偏低是当今内审人员普遍存在的问题。原因有三点,其一,有些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简单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凑足内审人员了事,不配备专门人才,也不重视在岗人员的培训,致使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及业务素质的停滞不前;其二,因为没有足够的重视,部分企业内审人员待遇偏低,使一些综合素质较高的内审人员转岗;其三,由于内审人员绝大部分是会计岗位转过来的,而会计人员大脑中的以数量化、理性化为核心的思想又带有僵硬的成分,不便于进行发散性思维,知识层面较单一。
1.4审计手段落后,审计程序不规范。
目前,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手段仍然停留在手工层面上,使内部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受到很大限制,无法跟上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审计程序上,由于审计方案考虑不周全、审计取证不到位、审计分工不详细、审计人员操作不规范等,加大了审计风险。传统的详细审核方法成本很高,因此这种方法逐渐被淘汰,只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被采用。近年来大量采用抽样审计,以“个别”推断整体,必然与实际情况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差距,使审计结论产生偏差。又由于现代审计强调成本效益原则,审计人员往往会舍弃一些对审计结论影响不大但耗时费力的审计程序,这可能导致审计结论出错。
1.5内部审计法律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从可操作性看,我国现行有关内部审计制度的法律规范都只有原则性的条款规定,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致使实践操作五花八门,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内部审计提出的新要求
2.1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管理、观念不断创新,内部审计作为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充分发挥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对其他部门及所属单位进行效益审计的双重作用,跟上经济管理的快速发展,就成为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首要问题。
2.2对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及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工作涉及的范围广、知识面宽、政策性强,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较好的知识结构,不仅要通晓财务知识,而且还要熟知经济、法律、金融、税收、统计及计算机等知识,更要加强后续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另外,内部审计机构在人员构成上也应多元化, 应配备精通企业各项相关业务的专门人才,将实践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中,建立起一支知识结构多元化、专业知识技能化、职业道德标准化的内部审计队伍,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
2.3对内部审计的业务区域和审计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产权制度也发生了变化,国家成为投资者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企业则完全成为经营者。在这种体制下,我国的内部审计职能的快速转变势在必行。
在审计过程中,为使审计事项的成本最低、效果最好,审计人员要注重审计方法的运用,一要把握全局,不存在漏项;二要突出重点,采取措施,有效地解决问题,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同时,我们要积极探索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改变传统的审计方法和思路,拓展和延伸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为适应现代企业的迅猛发展,必须将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相结合,数据审计与系统审计相结合,传统方法和技术创新相结合,充分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3现代企业制度下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发展和完善的对策
3.1合理设置企业内部审计机构。
3.1.1企业领导要重视。
我国的内部审计建立是政府干预下进行的,企业缺乏内在动力。内审机构的设置,企业要充分重视,不能流于形式,要把内部审计与企业效益真正联系起来。
3.1.2国家要给予支持并管理。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除要企业重视之外,国家审计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也应重视及承担起对内部审计体系的指导和监管责任,尽快建立注册内部审计师制度,包括考核及选拔人才,规范内部审计师执业体系,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制定或参与制订相应的内部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准则,积极推广内部审计的新方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就内部审计工作中某些具体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3.1.3内部审计设置的形式多样。
为使内部审计更好地发挥作用,在机构设置上就必须体现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国际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方式多种多样,我国企业应在考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拿来主义”。
我国常见的企业形式有一般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互相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及采用合资、合作或联营方式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对于一般大型企业,将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总经理,这样比较贴近管理层,有利于效益审计的实施;对于集团公司,宜用隶属于董事会的模式,以达到宏观控制、总体规划的效果;互相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及采用合资、合作或联营方式的企业,可相互派驻审计人员以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我国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般由一人兼任,无论隶属于谁都无分别,也可设立总审计师,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2改善内审人员结构,提高内审人员素质。
为满足现代审计工作的要求,我国的内部审计需要更多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现阶段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可由“四师”组合配备,即由会计师(或审计师)、经济师、工程师和律师四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加强内审行业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审计人才是推动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首先,必须改变目前的用人机制,应在任用、培训、定岗、升迁等问题上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和要求,选派具备一定思想政治素质、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内审队伍;其次,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内审人员的审计查证能力、审计协调能力、审计表达能力及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的能力,以适应工作需要。
3.3改进审计方法和程序。
随着管理的不断创新,对内部审计的要求也不断加强。内部审计为更好地配合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应在原有的财务风险管理中注入新的内容,如对债务人信用风险、汇率变动风险及因市价波动而招致的投资资本风险等保持关注,并及时提出预防风险的建议;审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提出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的建议;审查评价财产安全和有效使用程度,提出更有效使用资源的途径,并进行质量审计及经济合同审计,使内部审计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内部审计中的风险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内部审计机构要独立于企业行政管理系统之外。山西的企业内部审计主要有三种管理模式,即总经理(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的内部审计、董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和监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笔者比较倾向于第三种模式。大家知道,现代内部审计不仅仅是对企业财务收支情况的事后监督,而且是对企业经济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还要对企业制定政策的过程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如果采取前两种模式,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肯定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只有在企业监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其独立性、客观性和权威性才能得到保障,因而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审计的监督不力内部审计要从“监督管理型”向“监督服务型”转变,也就是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规定: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加企业价值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目标。这就是说,内部审计在监督过程中要强化服务意识,注重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客观评价,不仅要指出企业决策过程、生产经营过程以及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提出科学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制定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促使企业管理当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最终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三)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山西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总体上是一致的,但有时也会发生冲突。当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内部审计人员要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具体就是,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强化对日常会计核算资料的监督检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积极主动依法纳税,坚决杜绝偷漏税现象。
三、内部审计的控制策略
(一)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目的除了保护资产和检查财务资料准确可靠外,更重要的是为了贯彻执行既定的管理政策以达到系统目标,同时还为了提高经营效率、经济效益。因此,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决策管理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一个健全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减少内部审计风险最有力的保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