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8 16:59:0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商业银行的起源与发展,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引言
核心能力又名核心竞争力,是当代管理理论和管理实践关注的焦点,是现代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前提,是第五代战略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基石。核心竞争力理论是企业战略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的最新发展,是经济学和管理学相融合的理论成果,也是知识理论和创新理论的最新发展趋势。
1990年,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尔(C.K.Prahalad&G.Hamel)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了《企业的核心能力》一文,正式确立了核心竞争力在管理理论和管理实践上的地位,使核心竞争力理论成为管理学研究的前沿领域。Prahalad和Hamel认为:核心竞争力是“组织的积累性学识,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学术流派的学识。”这个概念概括了核心竞争力的三个要点:第一,知识性,在知识理论体系中,“技能”属于技能知识(Know-how),“技术”属于事实知识(Know-what),均显示了知识的实体性;第二,整合性,“协调”和“结合”的对象是知识,表明了核心竞争力形成过程中融合了知识的获取、交流、共享等动态性特征;第三,积累性,知识资本是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核心竞争力是企业长期知识活动的结果,同知识一样存在着生命周期。
从管理思想史的角度分析,核心竞争力理论的兴起源于传统战略理论的不足。Porter的第四代竞争战略理论实际上是将结构―行为―绩效(S-C-P)为主要内容的产业组织理论引入企业战略管理领域,偏重于企业外部战略环境的分析,缺少企业内部能力、绩效、成本、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分析。核心竞争力理论认为,企业的竞争远远超过porter的五力模型范围,因此能较完美地将企业内外因素分析融于一体。核心竞争力理论的经济学起源是亚当・斯密的企业分工理论、马歇尔的古典企业理论、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核心竞争力的管理学起源是企业能力理论、企业成长理论、企业资源理论。由于起源的多重性而导致核心竞争力流派的多样性。
商业银行核心能力微观结构的研究一直是银行管理理论与实践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随着银行业内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优化的有效管理手段。业内人士认为,对微观核心能力结构的科学解析是商业银行管理活动的起点,是管理绩效得以顺利产生的基础平台。《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提出的银行业管理的三大支柱使商业银行的定位出现了新变化,其核心功能不再是简单的信用中介和金融服务,而是风险管理,因此,原有的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测度指标体系已经很难有效适用于新的银行管理环境。对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微观结构的重新定位是我国银行管理活动刻不容缓之事。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息化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经过了二十年的建设和发展,信息技术已经变成支撑我国商业银行业务运作的基础平台。现代银行从本质上看是提供优质信息的产业,信息技术的运用和升级换代不断为银行提供新的价值创造空间。在全球银行业日益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形势下,许多银行把增加信息技术投入作为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的主导战略。因此,信息化环境下国有商业银行的核心能力结构体系的解析能够有效地促进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的培育,从而大幅度地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
二、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体系的构建
(一)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体系研究的理论概述
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的培育是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理论研究的最终目标,但是,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内涵的认识与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结构的解析是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培育的基础性前提。
在商业银行核心能力内涵的认识方面,王创(2001)认为: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是指商业银行在市场预测、研究开发、金融服务、经营决策和管理等一系列过程中形成的,由具有自己独特优势的关键技术、关键程序、关键机制所决定的巨大的资本能量和经营实力,是使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有效活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罗仲平,蒋琳(2003)认为:银行核心竞争力是指某一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所具有的能够提供更好服务和获取更多财富的综合能力,是商业银行的竞争实力、竞争潜力和竞争环境的综合体。张同健(2007)认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核心能力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能够有效地战胜对手、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能力。
在商业银行核心能力结构的解析方面,郭聚光、舒红斌(2006)认为银行的核心能力可分为如下要素:企业文化、人才聚合及知识管理能力、核心客户及核心业务开发能力、组织效率。吴龙龙认为(2006)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可分为如下要素:企业文化、资源禀赋、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宣丹妮(2004)认为上市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分为如下要素: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资产质量、抗风险能力。其中,盈利能力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总资产报酬率、存贷款利差、销售净利率;成长能力包括存贷款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营业理论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资产质量包括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准备金覆盖率;抗风险能力包括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李政(2006)从创新的角度将商业银行的核心能力分解为如下要素:技术创新能力、管理创新能力、价值创新能力、组织创新能力、业务创新能力和金融市场创新能力。张同健(2007)从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角度将银行核心能力分为五个要素:风险控制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内部管理能力、市场开发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体系的理论解析
信息化与银行业务的高度融合是现代商业银行的根本特征,信息技术平台的构建与优化是银行业发展的基础性条件。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相继实施了客户关系管理、业务流程再造等战略,旨在促进银行核心能力的培育,而这些前沿性管理战略的实施均依赖于高效的信息技术创新的发展。因此,基于IT视角的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体系的构建与解析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研究的主题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平衡计分卡是一种新型的企业绩效评价工具,主要从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角度关注企业的整体绩效。作为一种有效的战略管理工具,平衡计分卡采用了衡量企业未来绩效启动因素的方法,能够将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趋势与近期财务效益有效地联系在一起。根据平衡计分卡的管理思想,本研究将国有商业银行的核心能力体系分解为四个要素:风险控制能力(ξ1)、市场销售能力(ξ2)、内部控制能力(ξ3)和金融产品创新能力(ξ4),分别对应平衡计分卡的财务、顾客、内部流程、员工学习与成长四个要素。
现代银行在本质上是一种风险管理的行业,风险控制能力的提高是银行核心竞争力的目标性成果,可以作为核心竞争力的“财务”要素;市场销售能力是银行价值在金融市场上的体现,是客户群体对银行价值的集中性反应,可以作为核心竞争力的“顾客”要素;内部控制能力是提高银行内部各种业务流程效率与管理流程效率、降低各种银行内部交易成本的有效手段,是银行实现风险控制的根本性措施,可以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内部流程”要素;金融产品创新能力是金融市场竞争的焦点,是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同时也能够反映出银行员工的整体业务素质和发展潜力,可以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员工学习与成长”要素。
(三)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理论体系的确立
根据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体系的研究成果及理论解析,并结合国有商业银行IT建设的经验以及核心能力培育的实践,本研究可以构建基于IT视角的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结构体系。该体系包含四个要素,每个要素包含四个指标,共形成4要素16指标的核心能力结构体系。具体结构与内容如图1所示。
三、模型检验
(一)技术思路
本研究已构建起基于IT视角的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结构体系,而理论体系的可靠性与有效性需要经过经验性的检验。结构方程模型中的验证性因子分析是一种常用的模型验证方法,可以验证因子负荷的显著性、因子相关系数的显著性和指标误差方差的显著性,以最大限度地改进理论模型的应用质量。
结构方程模型(structure equation model,简称SEM),是基于变量的协方差矩阵来分析变量之间关系的一种统计方法,是一个包含面很广的数学模型,用以分析一些涉及潜变量的复杂关系。当结构方程模型用于验证某一因子模型是否与数据吻合时,称为验证性因子分析,因此,验证性因子分析是结构方程模型的一种特殊形式。
模型验证的主要目的是:择取各个要素指标体系中与潜变量高度相关的指标,根据因子负荷调整指标与潜变量的从属关系,提出与所有潜变量缺乏相关性的指标,从而形成与管理实践高度吻合的理论模型。
(二)数据收集
本研究采用里克特7点量表对16个观察指标进行问卷调查与数据收集。本项目的研究过程得到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中国工商银行信贷部事后监督处与中国建设银行科技部的大力支持。本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独立核算单位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50份,样本量与观察指标数量之比约为8:1,满足结构方程验证基本要求。调查对象全部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二级分行的高层管理人员。四个要素的Cronbach α系数值分别为0.7213、0.8080、0.7912与0.8133,因此,样本数据具有较高的信度。150份有效样本中,中国工商银行50份,中国银行50份,中国农业银行25份,中国建设银行25份,因此,样本总体在行业结构上能够代表我国商业银行的
验证性因子分析中,显著性较低的因子负荷说明测度指标与潜变量之间缺乏相关性,即指标的变化对于潜变量的变化缺乏灵敏性。在弱系统理论约束条件下,说明该指标的特性超出潜变量内涵的理论约束之外,即将该测度指标纳入相应的潜变量体系之中将会存在较大的非合理性与非理论支持性。在强系统理论约束条件下,说明指标状态缺乏变异性,指标观察值局限于狭隘区间,不能有效地反映潜变量的特性。针对管理学研究经验而言,对因子负荷的实践意义的判断要密切联系现实的行业运作特征,将行业数据收集时的感性认识列为因子特性判断的重要参考依据。因为管理学不仅是一门科学,同时也是一门艺术,是艺术和科学高度融合的学科。在强系统理论约束下的管理行为中,因子负荷缺乏显著性往往反映两种极端的状态,即相应的管理行为在限定的行为空间内处于高度成熟状态或高度匮乏状态,而居于中间狭隘区域的几率相对较低,在常规管理活动中可以忽略。当然,最后的状态判断与选择必须借助于研究主体的行业实践经验,并以现实的行业运作特性为依据。
得因子协方差矩阵如表2所示。
同时得模型拟合指数列表如表3 所示。
四、结论
一是由模型拟合指数列表可知,模型拟合效果较好,因此,本研究设计的基于IT视角的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体系结构模型具有较强的现实性价值。
二是由因子负荷参数列表可知,指标X1、X7、X11的负荷系数缺乏显著性。因此,结合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体系构建的样本调查经验可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控制能力目前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没有对风险控制能力要素形成显著的促进功能。其次,市场销售能力开发过程中没有注重对个性化服务能力的培育,这是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存在的一个传统性的问题。最后,内部控制过程中缺乏反馈机制的构建,没有形成有效的信息反馈回路,从而降低了内部控制实施的效率。
三是由因子协方差矩阵可知,风险控制能力要素与内部控制能力要素之间的相关性较强,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能力的提升显著地促进了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同时,市场销售能力要素和产品创新能力要素之间的相关性较强,因此,国有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能力的改善显著地促进了市场销售能力的改善。
四是根据验证性因子分析的总体结果可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的培育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各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促进功能,因此,核心能力结构已进入一种成熟状态。另外,由于存在若干因子负荷的非显著性,以及因子相关系数的弱相关性,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的培育战略还存在较大的拓展空间。
【参考文献】
[1] 张同健,胡亚会.基于数据调查的国有银行内部控制测评模型经验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19):21-25.
[2] 张同健.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框架下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能力体系实证研究[J].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4):1-5.
[3] 张同健.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框架下我国商业银行核心能力微观结构体系研究[J].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7(6):116-120.
1.政府介入为小额投资者参与不动产收益创造机会,这是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起源的主要动力。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抵押贷款债权证券化和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两种形式,所以房地产证券化的起源也有两条路径。其中一条路径是以房地产投资信托为基础的投资权益证券化。这是资产证券化最早的萌芽,它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其后经历了迅速发展、衰落、复苏、稳定发展的过程。1960年,美国国会在内地税则中批准了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其目的是给小额投资者提供一个参与商业房地产投资的机会,使投资大众分享不动产投资收益,避免财团垄断;同时建立房地产资本市场,使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效地融合起来,美国房地产资本市场迅速发展。此后,日本、英国等争相仿效。经过近10年的发展,在70年代初达到顶峰。
2.房地产信托的避税优势是美国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稳定发展的主要动力。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由于经济危机和房地产市场的萧条,加上早期对房地产投资信托有很大的限制,房地产投资信托开始衰落。20世纪80年代,随着美国税收法案的修订和有关限制的放宽,使房地产信托的避税优势得以发挥,房地产投资信托不能直接拥有房地产资产的情况也得以改变,房地产投资信托开始回升,资产量不断增长,1991年底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房地产投资信托发展非常迅猛,其数量和市场价值增长迅速。1990年,美国共有119家挂牌房地产投资信托,股票市值为87亿美元,到1999年增加为210家,股票市值1307亿美元,增加15倍。现在美国大约有300多家房地产投资信托,总资产超过3000亿美元,约三分之二在国家级股票交易所上市。
3.金融创新是美国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起源和发展的内在动力。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代表的房地产证券化最早出现在美国,这和美国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采取的金融政策密切相关。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住房金融是以存贷机构为主体的单一住房融资体系。早在1831年,美国就有了第一笔住房抵押贷款,20世纪初美国已形成了以储贷机构为主,商业银行为辅的间接融资体系。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性经济大萧条中,1600多家银行因为无法收回住房抵押贷款而破产,住宅金融体系几近崩溃边缘。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真正契机来自70年代美国的储贷危机及其后的金融自由化。进入60年代后期,美国经济陷入了战后最严重的衰退。通货膨胀日益加剧,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产品的利率随之急剧上升,而大量的存贷机构因受到有关条例对存款上限的限制,加之长期形成的“短存长贷”的资金结构,在投资银行和共同基金的冲击下,储蓄资金被大量提走,利差收入不断减少,严重影响了储贷机构的经营,导致支付危机。为获取新的资金来源和转嫁利率风险,美国联邦国民抵押协会、政府国民抵押协会和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三家具有政府信用的抵押机构等金融机构,注重推进金融创新,纷纷将所持有的住房抵押贷款按照期限和利率等进行组合,并以此组合作为抵押或担保发行抵押贷款抵押支撑证券,从而实现了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1968年,联邦国民抵押协会在全美首次公开发行“过手证券”,标志着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开端。此后政府国民抵押协会和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及其他机构也纷纷仿效。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占住房抵押贷款的比重日益提高,目前已成为美国仅次于联邦政府债券的第二大市场。从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起源及发展可见,其内在动力是:金融机构为了获取新的资金来源和规避金融风险而推动的金融创新。
二、世界房地产证券化的发展概况
房地产证券化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期的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之后迅速发展。到80年代,这种证券化的技术被广泛运用于抵押债权以外的非抵押债权资产,而且随着金融市场自由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这一金融创新在欧洲市场上获得迅速发展。到1997年,美国50%以上的住房抵押贷款实现了证券化,抵押贷款二级市场总规模将近8000亿美元,出现了完整的证券化体系。此后英、日、德等国家也纷纷学习引进美国的做法,制定法律、设立组织,推动房地产证券化的发展。90年代进入亚洲市场,房地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工具成为全世界金融创新的标志。
我国在对房地产证券化探讨了十几年后,2005年由中国建设银行发起,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30.1亿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这是国内第一个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项目。另一个由国家开发银行发起,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近42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是国内金融市场上发起的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房地产证券化交易。两个房地产证券化产品的推出表明国内房地产长期依赖银行支撑的局面开始被突破,一个新的融资平台正在架设起来。但房地产证券化能否在我国迅速发展,取决于是否具有巨大的内、外部动力因素。
三、我国房地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1.我国商业银行在房地产证券化中利润吸引动力不足。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其独特的动力机制。我国住房抵押贷款机构是商业银行,作为商业机构,最大化地谋求商业利益是其目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从银行的角度看,实质上就是商业银行将住房贷款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通过提前兑现现金,转嫁银行的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资产比重,保证银行的资产充足,满足后续贷款的顺利实施。由于目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被银行视为优质资产,各大商业银行都在积极扩大抵押贷款的规模。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能否成为贷款银行的主动,主要取决于贷款银行贷款证券化过程中获得额外的利润大小。银行在通过发行债券等形式将债权证券化,发售转让给第三方(即投资人)的同时,也必须将其发放贷款的收益一部分转让给投资人,这是住房贷款证券化得以实现的经济动因。这样,银行和证券投资人就共同承担了住房贷款的风险和收益,既满足了银行提前套现保证资本金充足的需
要,也为投资者开辟了新的更多的投资渠道,新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出现,使投资者在选择具有避险功能的投资组合时有了更大的空间。可见,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过程实际是将抵押贷款的利息收入在服务商、SPV、信用增级手段提供者及投资者等诸多证券化参与者之间分享,虽然贷款银行可以作为服务商享受服务费,但这比贷款机构自己享有所有抵押贷款利息获得的收益要低得多。
2.我国商业银行进行房地产证券化的压力不大。一是从总体上看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规模相对较小,到2004年底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仅占GDP的11.6%,而欧盟国家2001年平均达到39%,其中英国为60%,德国为47%,荷兰达到74%。二是从贷款机构的各商业银行来看,住房抵押贷款所产生的压力亦相对比较小,即使抵押贷款规模最大的中国工商银行,2003年抵押贷款余额也仅占其机构存款总额的7.23%,建行也只有10%。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已占40%左右。而我国作为资金供应重要来源的居民储蓄则持续增长,虽然住房抵押贷款占金融机构吸收储蓄存款余额比例从1998年的1.3%已逐渐上升至2004年的13.3%,但仍占很小的比例,这说明商业银行的资金供给是充沛的。三是从储蓄存款结构上看,由于我国居民偏好储蓄以备购房、养老、子女教育之用,因此居民储蓄中长期的定期存款比重较大,由此看来,我国的商业银行并不担心流动性。而美、英、日三个国家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都是以提高住房抵押贷款的流动性和扩大住房借贷资金的来源为其动力的,其手段是在金融市场上以已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为担保来发行可转让的证券。
3.外部环境不成熟。从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一级市场及证券化环境看,大范围地推进房地产证券化的时机也并不那么成熟。首先,贷款机构呈现单一化。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上占有绝对主导地位,截至2002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我国所有金融机构的住房抵押贷款余额的比例从未低于87%。它们在中国金融市场上具有绝对强势的博弈力量,这对如何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过程中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带来一定的挑战。其次,中介机构体系及信用体系不发达。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作为一项金融工程,其良好的运作体系是依赖于一个高度发达,运作有序的中介机构体系及信用体系,而这两者目前在中国的发展都不完善。尤其作为核心SPV的信托机构,由于其管理制度不健全,非常容易产生漏洞,一直是金融治理整顿的焦点。
相比而言,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起源时外部环境良好。首先,政府给予了大力扶持,美国政府通过规范抵押贷款的信贷行为,促进了抵押贷款证券合约的标准化,为以后在二级市场上出售抵押贷款,实现资产证券化奠定了技术基础。其次,美国政府为公民和退伍军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这使抵押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创造了条件。再次,具备了金融自由化的外部环境,主要表现为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即放松或取消外汇管制,资本的输入和输出更趋向自由;利率的自由化,即放松或取消银行存款与贷款的限制;金融业务自由化,即放松或取消银行业务与证券公司业务交叉的限制。另外,美国在住宅政策方面的条件也很好,联邦政府的目标是“让全体居民有足够的住宅”、“为美国公民提供体面的住宅”。为实现这一目标,联邦政府的主要措施就是广泛地利用其发达的金融机构,采取抵押贷款的方式,促进居民的购房,并对购买住宅者提供各种便利和优惠。
一、世界房地产证券化的发展概况
房地产证券化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期的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之后迅速发展。到80年代,这种证券化的技术被广泛运用于抵押债权以外的非抵押债权资产,而且随着金融市场自由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这一金融创新在欧洲市场上获得迅速发展。到1997年,美国50%以上的住房抵押贷款实现了证券化,抵押贷款二级市场总规模将近8000亿美元,出现了完整的证券化体系。此后英、日、德等国家也纷纷学习引进美国的做法,制定法律、设立组织,推动房地产证券化的发展。90年代进入亚洲市场,房地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工具成为全世界金融创新的标志。
我国在对房地产证券化探讨了十几年后,2005年由中国建设银行发起,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30.1亿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这是国内第一个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项目。另一个由国家开发银行发起,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近42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是国内金融市场上发起的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房地产证券化交易。两个房地产证券化产品的推出表明国内房地产长期依赖银行支撑的局面开始被突破,一个新的融资平台正在架设起来。但房地产证券化能否在我国迅速发展,取决于是否具有巨大的内、外部动力因素。
二、房地产证券化的动力机制国际比较
房地产证券化在西方国家之所以发展迅速。其巨大的内、外部动力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面我们主要以美国的房地产证券化发展经验为例进行研究。
1.政府介入为小额投资者参与不动产收益创造机会,这是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起源的主要动力。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抵押贷款债权证券化和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两种形式,所以房地产证券化的起源也有两条路径。其中一条路径是以房地产投资信托为基础的投资权益证券化。这是资产证券化最早的萌芽,它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其后经历了迅速发展、衰落、复苏、稳定发展的过程。1960年,美国国会在内地税则中批准了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其目的是给小额投资者提供一个参与商业房地产投资的机会,使投资大众分享不动产投资收益,避免财团垄断;同时建立房地产资本市场,使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效地融合起来,美国房地产资本市场迅速发展。此后,日本、英国等争相仿效。经过近10年的发展,在70年代初达到顶峰。
2.房地产信托的避税优势是美国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稳定发展的主要动力。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由于经济危机和房地产市场的萧条,加上早期对房地产投资信托有很大的限制,房地产投资信托开始衰落。20世纪80年代,随着美国税收法案的修订和有关限制的放宽,使房地产信托的避税优势得以发挥,房地产投资信托不能直接拥有房地产资产的情况也得以改变,房地产投资信托开始回升,资产量不断增长,1991年底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房地产投资信托发展非常迅猛,其数量和市场价值增长迅速。1990年,美国共有119家挂牌房地产投资信托,股票市值为87亿美元,到1999年增加为210家,股票市值1307亿美元,增加15倍。现在美国大约有300多家房地产投资信托,总资产超过3000亿美元,约三分之二在国家级股票交易所上市。
3.金融创新是美国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起源和发展的内在动力。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代表的房地产证券化最早出现在美国,这和美国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采取的金融政策密切相关。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住房金融是以存贷机构为主体的单一住房融资体系。早在1831年,美国就有了第一笔住房抵押贷款,20世纪初美国已形成了以储贷机构为主,商业银行为辅的间接融资体系。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性经济大萧条中,1600多家银行因为无法收回住房抵押贷款而破产,住宅金融体系几近崩溃边缘。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真正契机来自70年代美国的储贷危机及其后的金融自由化。进入60年代后期,美国经济陷入了战后最严重的衰退。通货膨胀日益加剧,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产品的利率随之急剧上升,而大量的存贷机构因受到有关条例对存款上限的限制,加之长期形成的“短存长贷”的资金结构,在投资银行和共同基金的冲击下,储蓄资金被大量提走,利差收入不断减少,严重影响了储贷机构的经营,导致支付危机。为获取新的资金来源和转嫁利率风险,美国联邦国民抵押协会、政府国民抵押协会和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三家具有政府信用的抵押机构等金融机构,注重推进金融创新,纷纷将所持有的住房抵押贷款按照期限和利率等进行组合,并以此组合作为抵押或担保发行抵押贷款抵押支撑证券,从而实现了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1968年,联邦国民抵押协会在全美首次公开发行“过手证券”,标志着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开端。此后政府国民抵押协会和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及其他机构也纷纷仿效。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占住房抵押贷款的比重日益提高,目前已成为美国仅次于联邦政府债券的第二大市场。从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起源及发展可见,其内在动力是:金融机构为了获取新的资金来源和规避金融风险而推动的金融创新。
三、我国房地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1.我国商业银行在房地产证券化中利润吸引动力不足。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其独特的动力机制。我国住房抵押贷款机构是商业银行,作为商业机构,最大化地谋求商业利益是其目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从银行的角度看,实质上就是商业银行将住房贷款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通过提前兑现现金,转嫁银行的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资产比重,保证银行的资产充足,满足后续贷款的顺利实施。由于目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被银行视为优质资产,各大商业银行都在积极扩大抵押贷款的规模。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能否成为贷款银行的主动性行为,主要取决于贷款银行贷款证券化过程中获得额外的利润大小。银行在通过发行债券等形式将债权证券化,发售转让给第三方(即投资人)的同时,也必须将其发放贷款的收益一部分转让给投资人,这是住房贷款证券化得以实现的经济动因。这样,银行和证券投资人就共同承担了住房贷款的风险和收益,既满足了银行提前套现保证资本金充足的需
要,也为投资者开辟了新的更多的投资渠道,新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出现,使投资者在选择具有避险功能的投资组合时有了更大的空间。可见,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过程实际是将抵押贷款的利息收入在服务商、spv、信用增级手段提供者及投资者等诸多证券化参与者之间分享,虽然贷款银行可以作为服务商享受服务费,但这比贷款机构自己享有所有抵押贷款利息获得的收益要低得多。
1.资产证券化的起源。
20世纪60年代末以前,银行从本质上可以看作是将贷款持有到期的贷款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存款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高涨的信贷资金需求。当时,承担美国大部分住宅抵押贷款业务的储蓄金融机构,在投资银行和共同基金的冲击下,储蓄资金被大量提取,从而流动性出现严重不足。为摆脱这一困境,美国政府决定启动并激活住宅抵押贷款二级市场。1968年,美国国民抵押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过手证券”,开创了资产证券化先河;1985年,美国又推出了汽车贷款证券化业务。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产品的推出,改变了传统商业银行“资金出借者”的角色,使银行同时具有了“资产出售者”的职能。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和品种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不再被仅仅理解为商业银行解决流动性不足的手段,而是在更重要的意义上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内容丰富的理财观念和方式。
2.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内涵。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重新组合,转变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和流通的证券,进而提高金融资源(主要是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过程较为复杂,涉及发起人、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特别目的载体)、信用评级机构、投资者等诸多方面。其过程大致如下图所示:
发起人将待证券化的资产组合成资产池,并以销售的方式转移给SPV作为其基础资产;然后,SPV以该基础资产预期所产生的现金流入作为支撑,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撑证券(ABS,Asset-basedSecurity),并用发行收入向发起人支付购买基础资产费用,并最终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偿还投资者。
在上述过程中,SPV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它在其与发起人之间构架了风险隔离机制。这样,在发起人破产时,被出售的资产池内的资产不作为发起人的破产财产参与破产清算,从而达到了破产隔离的目的。破产隔离机制使得资产池的质量与发起人自身的信用水平分离开来,投资者就不会再受到发起人的信用风险影响。另一方面,SPV对所取得的基础资产通过外部信用增级(如证券保险等)或内部信用增级(如超额抵押等),以提高证券化后资产的信用等级,吸引投资者。
二、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商业银行所具有的现实意义
资产证券化使贷款成为具有流动性的证券,有利于盘活金融资产,化解初始贷款人的流动性风险,改善资产质量,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对商业银行的竞争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使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大大增强。
商业银行的负债以中短期存款为主;而资产,尤其是贷款资产则出现长期化倾向。对此,我国商业银行也不例外: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同时,普通贷款项目也出现长期化的趋势。这使得商业银行本金回流期限被长期合约所框定。资产与负债期限结构的不匹配使得处于整个市场与经济波动中的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加大,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为解决这一矛盾,传统商业银行只能严格限制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其结果是社会中长期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满足,进而影响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速度,对商业银行本身的盈利能力也将产生不利影响。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出现,则为解决上述矛盾提供了一个较为圆满的办法。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战略规划,积极开展各种贷款业务;同时,针对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管理需要,将原来不具有流动性的中长期贷款转化为证券,并销售出去,从而有效缓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因此,资产证券化过程实际上也是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散过程。
2.资产证券化可以扩大商业银行的收益来源,增强商业银行盈利能力。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创新的兴起和表外业务的发展,西方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竞相发展中间业务,且已形成一股新兴的国际金融潮流。对于它们而言,中间业务已成为主要业务品种和收入来源,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达到40%—50%,有的甚至超过70%.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目前尚主要集中在结算类和类,并且,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大约只有6%—17%.也就是说,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仍严重依赖利差收入。为应对银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利用其专业化优势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并以此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资产证券化的推出,给商业银行扩大收益来源提供了机会。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原贷款银行在出售基础资产的同时还可以获得手续费、管理费等收入;另外,还可以通过为其他银行的资产证券化提供担保及发行服务等而获得收入。
3.资产证券化可以促使商业银行加强管理约束,增强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商业银行为促使其资产(主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必须全面增强信贷业务管理约束,建立健全较好的产品定价和信贷管理基本机制,将信贷产品标准化、规范化,锁定风险、简化信息含量,增强证券化资产信息的透明度,以降低SPV为基础资产信用增级所花费的成本,同时增强投资者对证券真实价值的认可程度,进而降低商业银行融资代价、提高基础资产的销售价格。
因此,可以说,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促使其主动增强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的过程。
4.资产证券化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有效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改善资本充足率
。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有效地管理资产负债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方式。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如某一揽子贷款或部分应收款,组合成资产池,转入流动性较好的资本市场,同时,转出的资产也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移出。于是,商业银行可以加速将金融资产转化为现金,资产负债结构随之得到改善,资产负债的期限也趋于合理。同时,贷款的风险权重常常高于债券的风险权重,因此,善于管理的银行可以通过对其贷款进行证券化而非持有到期,来改善其资本充足率的大小。这对我国资本充足率普遍较低的商业银行而言,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5.资产证券化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增强竞争力,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
目前,我国处于入世的“后过渡期”,2006年,我国金融领域将向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为此,我国商业银行正在积极进行改革,建行、中行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和上市前准备工作,工行、农行也明确了在今后几年争取上市的目标。一时间,能否成功改组上市似乎成了评价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一个最重要内容。笔者认为,不能把注意力只集中在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上市方面——这只能说是商业银行改革成功的市场表现,银行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才应是商业银行改革的目的之所在。
资产证券化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丰厚的收益水平,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应对我国金融领域全面开放后来自外资银行的挑战。
三、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了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条件,并已有初步尝试。2003年初,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德意志银行签署了资产证券化和分包一揽子协议合作项目,涉及债权金额25.52亿元,被称为我国第一个资产证券化项目;2003年6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国内成功推出账面价值约132亿元的资产处置信托项目。但总体而言,现阶段,我国对于资产证券化,无论是理论知识准备还是实际操作经验,都还十分欠缺,在社会环境、制度建设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国在开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加以注意。
1.评级成本问题。我国国内资产在国际市场上的信用评级并不高,而较低的信用评级也就意味着较高的融资成本,同时,为评级而聘请国际专家所需成本也比较高。所以,从商业角度考虑,我国现阶段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还不适宜广泛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实施。但随着该项业务在我国的广泛开展,走出国门是必然趋势。因此,我国应加快信用体系及相关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及其资产信用等级,并加强商业银行风险控制,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提高信息透明度,以应对全球化后银行业的激烈竞争。
2.会计、税收、法律问题。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涉及的会计、税收、法律等方面的问题,是资产证券化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这些方面涉及证券资产的合法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与各方参与者的利益息息相关,并直接关系到资产证券化的动机和结果。因此,我国应加快对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有关会计、税收、法律等方面问题的研究,并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以规范该项业务在我国的应用。3.风险问题。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因此,我国在积极研究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还应加强对其中有关潜在风险的化解对策研究,以求得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当然,上述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应加快相关问题的研究,积极完善各方面条件,边摸索边实践,正确引导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的广泛开展。
「参考文献
1.陈林龙、王勇,《现代西方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管理》,2001,中国金融出版社。
2.余龙武、郭田勇,《中国银行业的综合经营与监管》,2002,中国商业出版社。
3.吴青,“浅议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与我国的金融改革”,《国际金融研究》,1999.12.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一、城市商业银行起源及发展历程
城市商业银行的前身是20世纪80年代设立的城市信用社,当时设立的目的是为当地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地方经济铺路搭桥。从80年代初一直到90年代,全国各地的城市信用社达到了5000多家,但信用社形式的发展逐渐显现出了许多风险管理方面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央金融主管部门对城市信用社进行整顿,化解地方金融风险。1995年9月国务院决定,为了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的改革,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将中心城市及发达地区城市信用社、城市内农村信用社及金融服务社在清产合资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地方财政、所在城市的企事业单位、居民投资入股等方式组建城市合作社[1]。同年,深圳城市合作银行的成立,成为了我国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但直到1998年,城市合作银行才全面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2005年的到来,可以说是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另一个里程碑。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宣布,对于满足各方面监管要求的,并且达到现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水平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银监会将逐步允许跨区域经营。
2011年3月起,监管层开始持审慎的态度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扩张。银行近年来纷纷跨区域扩张所带来的问题开始显现出来。
二、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的阻碍
(一)政府支持力度小
城市商业银行不同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股份制银行,它与地方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地方政府是作为城市商业银行的党政主管机关和做大股东而存在的。一方面当地政府可以通过控制城市商业银行这一金融资源促进地方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地方经济服务;另一方面,政府通过置换、剥离不良资产、注资等各种方式,使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得到了有效地补充,弥补了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不良贷款率下降,盈利水平得以大幅提升。
(二)盲目扩张带来的人才、管理、能力、技术手段跟不上
城市商业银行的扩张有一部分是源于地方政府的驱动。地方政府作为城市商业银行的掌控者,将这一金融机构作为自身政绩的一部分,因此希望其做大做强,希望它能通过更名、跨区域、上市等方法赢得更多利益。这种趋势使得许多城市商业银行走上了盲目扩张之路。
(三)经营同质化严重,失去特色竞争力
目前我国城商行经营管理、盈利能力、风险控制等均呈现趋同化的发展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发展方式粗犷、风险控制能力不强、金融产品匮乏、盈利模式单一、服务渠道狭窄、文化影响有限。
三、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对策
从目前发展状况来看,已成功实现跨区发展的部分城市商业银行虽然在其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定的阻碍,但通过一些对策调整,不仅能解决这些制约其发展的因素,还能进一步提升经营绩效。
(一)明确市场定位
在市场定位时, 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小银行,实力无法与其他银行相提并论,因此可以在定位时注重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服务,走感情战;也可以突出其数量优势,将自身定位为更贴近居民生活的社区银行,为老百姓在办理普通业务时提供更简洁、高效的服务,避免到大银行办理业务的复杂程序。市场定位成功,可以赢得更多的客源,成为一种有力的营销手段[2]。
(二)改变管理模式
跨区域银行是一种在母城设有总部的银行,其在异地的管理机构属于一级法人二级管理,不同于同城分支机构的直属管理模式。异地分支机构的设立,使得总行的管理半径和管理链条被拉长、总行分行间的职能不能划分清晰,难以管理。这就需要对城商行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明确总行分行之间的架构问题。
在管理改革中,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首先要明晰总分行的主要职责,将经营权下移。其次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可以先试点改革,取得成功经验后再逐步推进到全面发展中。最后是稳健的原则,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实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稳定的团队、人员和客户资源对长期发展来说也十分重要。
(三)保持自身特色,走差异化路线
城市商业银行由于长期在单一城市里发展,因此带有浓重的地域特色。跨区域发展后,城市商业银行仍应该保持自身的特色,将自己的文化特色、制度特色、品牌特色等,充分复制到异地分支机构中,在众多其他银行中形成自己的鲜明个性,赢得异地政府的信赖。
(四)淡化行政色彩,完善管理结构
我国的商业银行都处于政府的管控和监督之下,城市商业银行更是被作为地方政府增加政绩的一个工具,因此其跨区域扩张的背后很多是受到地方政府的驱使,这种行政化经营阻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随着城市商业银行的实力不断增强,原有的地方政府管理体系在未来可能会难以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必须进行金融自由化和市场化的改革,因此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的民营化进程十分必要[3]。
(五)注重风险防范
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是城市银行跨区域发展中成本和风险都较大的一种方式。除了要面对高准入条件及一些其他进入壁垒外,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展业务,要面对不同的城市文化和客户群体,除了自身实力外,适应能力也格外重要。因此无论是银行本身还是行业监管者,都必须慎重考虑。
参考文献:
[1]谢绍荣.我国城市银行区域化发展战略研究.河海大学,2007-1.
与海外市场影子银行发展相对成熟,已经充分证券化相比,中国的影子银行在规模和操作模式上都处于初级阶段,但其影响日益加大,已经对我国的融资市场和资本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此,我们试图从融资的角度,探讨影子银行的前世今生,并从中寻找导致债券市场变化的线索。
影子银行的起源:银行体系信用供给能力不足
从结构性的角度来分析,国内影子银行的兴起与商业银行流动性受限及监管桎梏下信用产生能力下滑息息相关。从外部流动性来看,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外汇占款流入迅速放缓,商业银行产生流动性的能力出现下降;从内部流动性来看,一方面,危机后监管趋严,商业银行的资本压力骤然上升;另一方面,贷存比等监管指标的执行又进一步加大了商业银行负债的难度和波动性。
从周期性的角度来分析,2010年之后相对较紧的货币政策对影子银行的相对壮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009年以来,在天量信贷投放之后,货币和监管当局就不断通过各种政策工具,包括行政工具,以限制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即使在2011年货币政策进入放松周期后,放松的幅度也是相对有节制的。从“量”的角度,2010年以来M2增速即开始下行;而从“价”的角度,在“量”相对受限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虽然下行,但是幅度相对有限,绝对水平仍相对高企。
在商业银行结构性和周期性提供信用能力受限的情况下,影子银行自2010年以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据测算,已经达到了26.6万亿元的规模。
因此,我国的影子银行体系实际上体现了银行向表外转移风险资产的过程,以表内资产表外化为特征。由于我国的金融体系以银行系统为主导,银行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渠道优势,我国的影子银行体系实际上也以表内资产的表外化为特征,突出表现为“银证合作”、“银信合作”、“银证信合作”等。2012年银行理财的规模保持了扩张,而在银信合作之后,银证合作也迅速成为银行腾挪票据资产的重要渠道。
影子银行对融资系统的影响
(一)促使融资体系产生结构性变化
影子银行在“重塑”我国融资市场。传统的以银行体系为主导的融资在向银行与影子银行并存的局面转化,而直接融资也在逐渐发展壮大。
从社会融资总量上可以明显观测出融资体系的结构性变化过程。尽管社会融资总量的统计方式存在重复统计的问题,但在趋势上TSF(社会融资总量)和M2的增速大致一致。而近期在M2和TSF整体增速下滑的情况下,新增贷款占比逐渐下降,直接融资,如信托融资、债券融资等逐渐上升。
我们认为,影子银行促使社会融资体系发生结构性变化,监管层从“堵”的角度可管理其不规范的部分,而从“疏”的角度应着力发展其直接融资的部分。但是,由于我国金融体系一直以来由银行融资主导,目前出于流动性、渠道等问题,银行体系仍然主导影子银行体系,而将影子银行定位为银行体系表外的非优质资产,是目前问题的根源之一。因此,由单纯的银行主导的影子银行体系过渡到直接融资和非银机构的发展壮大,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配债机构悄然转换
影子银行本质上体现的是社会融资结构的变化,其配置行为已经对债券市场产生影响。
1.商业银行:2012年同业资产配置高企
2012年尽管市场资金面整体呈现宽松态势,但是银行对债券资产的配置并未得到提振,反而一路走低。而2012年上市银行对同业资产配置不断提升。3季度存放同业、买入返售和同业拆借所占同业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40%和21%,其中买入返售和同业拆借是涉及票据业务和同业代付等业务的主要项目。
随着监管的演变,对应同业资产项所占比例也在发生变化:(1)买入返售方面,2011年3季度以前买入返售类资产占同业资产的比例在50%以上,但是3季度起随着监管趋严出现下滑;而2012年以来随着第三方“通道”对接信托受益权及银证合作对接“票据受益权”等方式的使用,买入返售类资产所占比例重新开始回升。(2)同业代付方面,随着2012年监管要求委托行将同业代付计入各项贷款帐下,同业拆借的比例出现下滑。
可见,部分所谓的“同业资产”虽然理论上不属于影子银行的范畴,但是其性质与影子银行是相同的,都是为了将表内的信贷资产表外化进行“金融创新”。尽管部分此类业务体现为表内的“同业资产”,但是与影子银行的业务模式无本质区别。
中图分类号:F014.35
文献标识码:A
一、关于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研究
于良春,鞠源(2000)对中国银行主要业务种类的市场集中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其研究成果表明:中国商业银行市场近年来的集中程度一直是比较高的,特别是前四家银行拥有的市场份额长期居高不下,但从各项集中率动态变化的角度来看,该市场的垄断程度有所下降,对中国商业银行市场H指数的估算和检验结果表明:中国商业银行市场已初步具备垄断竞争型市场的结构特点。叶欣,郭建伟,冯宗宪(2001)运用目前国际上在银行业市场结构特点进行量化分析,得到中国银行业正由高度集中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向竞争性较强的垄断竞争型市场结构转变的重要结论。
从商业银行的起源发展历史看,商业银行的性质可以归纳为:以追求利润为目标。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对象,综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企业。
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和效率:
(一)加强内部控制是外部刚性监管的要求
商业银行具有资金杠杆率高,信息不对称性高,利益关联度高,失败容忍度低的“三高一低”特征,因此,各国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监管尤为重要,并依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新版《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建立了符合本国特点的监管体系,加强了对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市场退出等环节的监管,监管的严格性越来越强。
(二)加强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自身稳健发展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增强自控能力,保证金融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走依法稳健经营的步子。
(三)加强内部控制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基础
金融业的经营对象是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和弱专用性,相互转换十分便利,这些特性决定了金融业综合经营要比其他行业更能形成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但这也使得单个金融机构由于内部机制失控而产生金融风险,并往往通过连锁反映影响到其他金融机构、甚至酿成区域性或传统性的金融危机。
(四)加强内部控制是提升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需要
在世界各国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银行的跨境业务活动不断增长,并购不断增多,专业化和多样化趋势日趋明显,金融创新步伐的不断推进,金融创新日趋活跃的今天,发生金融风险的可能性急剧加增,后果也更加严重,内部控制问题已成为关系到商业银行稳定与发展的核心要素。
二、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竞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经济体之间争夺经济利益的斗争。银行竞争力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安身立命并谋求竞争优势,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所系。运用竞争力研究两大先趋组织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IMD)和世界经济论坛(WEF)竞争力方程的思想,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可以表示为:
商业银行竞争力=商业银行竞争力资产×商业银行竞争力过程
资产在这里不是会计学意义上的资产,是指商业银行“固有的或创造的”资产;过程是指商业银行“将资产转化为经济结果所产生的竞争力。”在资产一定的条件下,成功地转换过程以增加财富并为后人创造新资产是竞争力的核心。
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升途径:
(一)从宏观层面而言
提高商业银行运营效率和竞争力必须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人手,推进存量改革和增量改革主要对策包括:
1,加快金融市场化改革,培育多元化金融主题,促进同业竞争。金融市场化改革的长期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当前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最大“瓶颈”。2,构建完善的市场规则,促进金融体系的内生性约束机制的形成。3,明确政府在金融体系中的角色和定位,弱化政府对金融体系运行的影响。弱化政府对金融体制的影响,应在政府促进市场规则上下工夫,政府应着力完善市场规则体系,营造公平合理的外部经营管理,不断提高运营效率和提升核心竞争力。4,建立市场化政府宏观治理机制,大力推进存量改革,特别是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理顺政府与持股银行之间的委托―关系,塑造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银行主体。5,要在强化监管的前提下,探索金融控股集团模式,推进混业经营的发展,壮大银行机构的实力,提升银行机构的竞争力。金融控股集团是一家母公司控制多家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子公司的金融机构组织形式。与单一的金融结构相比,这种新的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通过科学的组织架构,金融创新优势,风险分散优势。
(二)从微观层面上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
三、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
银行效率是指银行在进行货币经营和信用活动中所取得的有效成果与劳动消耗和劳动占用之间的比率,即银行经营活动中投人与产出之比,如果能以较少的投人取得较多的且有效的产出,则说明银行效益高,反之,银行效益就低。
银行效益作为银行货币经营和信用活动的评价、范畴,是要说明银行经营活动的效率和利益。
因此,一项货币经营活动,最终能给从事这一项货币经营活动的银行和社会带来多少利益,就是其概念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 陈伟光,银行产业组织与中国银行业结构,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11
2 楼裕胜,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方法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10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3月12日
我国的中小企业正在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特别是贷款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难点,尽快建立并逐步完善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历史背景看,中小企业成分复杂。我国中小企业主要起源于五种渠道:一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二是乡镇企业;三是一些机关和企业开办的“三产企业”;四是私营和个体企业;五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民营高科技企业。
(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许多中小企业设备工艺落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经营状况不稳定,大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金融机构面对点多、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难以掌握其真实情况,导致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
(三)中小企业难以提供合格的担保、抵押品。中小企业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有实力的担保单位,抵押担保手续复杂,费用较高,变现能力弱,进一步加大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难度。
(四)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具体引导和扶持。近几年来,国家对企业的一些政策和措施在制定时,没有考虑到中小企业的特点,使银行对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认识不清,信贷支持力度不够。
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的问题
(一)法律环境不够完善。纵观发达国家开展信用担保的情况,其完善的法律环境对担保体系构成强有力的支撑。但目前我国无专门针对扶持中小企业的法律,亦无专门调整信用担保行业的法律,担保行业缺乏相关法律的规范和保护。因此,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没有大的突破。
(二)金融体系不完善。在开展信用担保的发达国家,金融体系一般比较完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主体主要是民间金融机构,这些银行纷纷主动介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计划,与担保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我国的银行体制是集中的,金融资源主要掌握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缺乏侧重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投向主要是大中型企业,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在其信贷总额中所占比例很小。
(三)商业银行扶持中小企业的源动力不足。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1)中小企业抵押品不足,还款来源难以保证,且贷款规模小,银行的积极性不高;(2)商业银行受制于现行规章和银行管理体制而难有突破。人民银行制定的一些规章至今对商业银行贷款具有强约束,商业银行对与担保机构分担风险的问题感到难以突破,各商业银行总行对信贷业务制定了大量的规章,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基层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
(四)对担保业认识不够。商业银行对担保机构可分散银行信贷风险、优化银行资产质量、保证银行收益等特殊作用缺乏认识。在这种观念支配下,银行实际上并没有把担保机构当作平等的合作伙伴来对待,没有把担保机构视为经营风险、提供信用的特殊法人,这些观念显然不利于银行与担保机构平等的战略伙伴关系的培育和加强。
三、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对策
(一)以法律促动商业银行全面介入融资担保体系。在我国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政府应当借鉴国外对信用担保的立法经验,法律先行,从法律上确立担保业的法律地位、运作规则和支撑体系。就立法而言,可从两个角度加以考虑,一是出台扶持中小企业的法律,确定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政策和担保机构的中介作用;二是出台针对信用担保的专门法律,确定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和企业三个市场交易主体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明确商业银行对信用担保体系的支撑作用和双方分担信贷风险的责任和义务。
(二)鼓励和促进商业银行的介入。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信用担保行业的制度、政策体系,解决融资担保中风险化解和分散的机制问题,引导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取向,为中小企业创造与银行其他客户平等的政策环境,形成政策、制度的刚性,为商业银行全面融入担保体系提供政策依据。
(三)协调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关系。融资担保属政策性担保,需要政府在诸多层面和环节给予大力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应出面协调各商业银行总行这一层次与担保机构之间建立联系;人民银行分行或营业部负责出面协调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与当地担保机构的关系。人民银行一方面给予商业银行以优惠政策,为商业银行的介入提供必要的条件;另一方面应督促商业银行落实现行有关政策,与担保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四)商业银行应加强自身的商业化改革。商业银行应以效益为中心,把中小企业作为基层行的重要服务对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选择机制好、效益好、守信用、竞争力强的中小企业客户,形成能规避风险的多样化客户结构和客户群体。充分认识担保机构对商业银行的作用和价值,与担保机构建立平等的、利益均衡的合作伙伴关系。对于融资担保,银行是最大的受益者,担保机构承担部分风险,相对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和管理成本,提高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
(五)尝试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担保机构应尝试解决双方风险补偿问题,在与商业银行分担风险的前提下,担保机构可与银行一起探索与贷款企业建立共享收益、共同发展的新机制,尝试运用“贷款和担保换股权”、“贷款和担保换期权”和“收入分红”等多种形式,将从企业获得的收益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以补偿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出现代偿后的实际损失。风险补偿基金的建立无疑是可行的,需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双方真诚合作、倾注热情、耐心培育。
一 后金融危机时代的总体经济形势
2008年金融危机已经过去,全球经济逐渐步入复苏轨道,但世界各国的发展仍旧受到金融危机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从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金融危机后,发达经济体在经济结构、经济方式、财税结构和金融结构四大领域逐步进行深入调整,这些调整不仅需要较长时期,而且会减缓经济复苏的速度,因此全球经济发展预计还将经历一个长期波动和低速增长的阶段。
二 利率市场化的理论依据
利率市场化理论起源于“金融自由化”理论,其核心在于利率由市场根据资金供求关系、金融机构头寸以及盈利状况决定。利率市场化就是政府逐步放松甚至是取消对利率的直接管制,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资金供求双方自主确定利率水平的变迁过程。
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培育金融市场由低水平向高水平转化,最终形成完善的金融市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利率由非市场主体的政府单方控制的决定的外生变量逐渐转化为由政府间接调控、众多市场参与主体交易博弈后决定其水平的内生变量。
三 金融危机之前,国有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下的状态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主要是基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市场的成长情况确定具体步骤渐进推行的。在市场化利率制度中,商业银行既要充当央行货币政策中介,又要根据货币政策的意图调控企业和居民的行为。商业银行的这一中介地位,要求它必须是自负盈亏和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实体,否则无法起到中介传导作用。
目前,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已完成上市,但其尚未达到现在企业改革的预定目标,并不具备成为利率市场化下的合格微观主体的能力。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还没有足够的能力进行自主定价。这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历史渊源导致其经营理念、治理结构等发展滞后,对政策性融资有着持续性依赖,且未形成科学有效的定价机制。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对利率变动的反应并不敏感。由于在资金使用方面尚未形成健全的风险约束机制和利益推动机制,国有商业银行一直面临着形成巨额不良贷款的风险。这一点在四大行上市时表现得尤为明显――每个国有商业银行都有着庞大的不良债权债务负担。
四 后金融危机时代,利率市场化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挑战
金融危机之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加大了利率市场化下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压力和利率风险,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利率市场化使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加剧,导致市场份额的重新分割,同时,利率市场化又使存贷利率差减少,所以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有更高的压力。利差减少幅度越大说明了管制利率偏离市场利率的程度越高。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残酷的价格竞争及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监管、自我约束能力等不健全不规范的现实情况,利差不可避免。
贷款存在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使资产的平均质量有所下降。实际利率升高,风险厌恶和风险中立者会选择非银行的融资方式,偏好者将更多的选择银行业务。高利率使借款人选择高风险的投资用于还贷,从而加剧了道德风险,平均质量下降。存款存在的竞争引起的基本点风险使银行行业的平均利润率降低。负债和资产不匹配、客户的选择性风险、利率期限结构风险使银行的利差减少。
四 后金融危机时代,利率市场化给国有商业银行创造新的机遇
利率市场化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自,消除了因商业银行严格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而违背“按质论价”和“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市场原则,扭曲价格关系,削弱利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功能的现象。商业银行可根据银行经营管理及市场利率情况,综合考虑自己的经营成本、客户风险差异、目标收益、同业竞争及利率供求弹性等因素,灵活确定存贷款的利率水平,实行差别化策略。
一、什么是零售银行
零售银行是相对于传统的批发银行而言的、是以消费信贷、银行卡业务、网络银行及个人理财业务为代表的、向消费者和中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的银行或金融机构。
零售银行起源于600年前,20世纪90年代以来得到了迅猛发展。当前,在国外商业银行业务的收入来源中,零售银行业务的比重通常都在50%以上。与传统的公司业务相比,零售银行所占用的资本金少、业务规模庞大、单笔业务金额有限、创新空间广阔,能够更好地分散风险。因此,在商业银行的经营战略转型过程中,零售银行业务日益为现代商业银行所重视,成为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领域之一。
二、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发展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一直偏重于批发业务,零售业务的发展状况并不理想。一直以来,批发业务在商业银行的经营中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零售业务所占的比例甚至不到20%。
2004年,招行行长马蔚华提出要打造“零售银行”,并在上海成立了第一个信用卡中心,相继地,民生、浦发也都在上海成立信用卡中心,并逐渐实行成本独立核算的内部事业部制。2005年11月,中信实业银行正式并更名为中信银行,去掉了“实业”二字,表明了向零售业进军的决心。与此同时,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也都进行了经营战略的调整,掀开了向零售银行转型的序幕。
三、我国商业银行选择向零售银行转型原因分析
1.发展零售业务是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1)银行业的发展受监管部门和巴塞尔协议Ⅱ的约束。2004年3月1日,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到2007年1月1日,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一方面,银行的发展要受到这个刚性标准的约束,银行要扩大经营规模,就需要增加更多的准备金成本。另一方面,银行若要持续而稳定的发展,资本充足率是其生命线。这时,零售业务的准备金要求比批发业务少的优势就开始显现出来。
(2)利率市场化将打破了长期垄断的资金价格。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长期垄断的资金价格将被打破,在目前利息收入作为银行主要收入来源的情况下,这无疑会影响银行的存贷款利差收入。当前,我国金融企业流动性普遍过剩,截至2006年3月末,我国金融机构的存差总额为9.7万亿元,是2000年底是4倍多;贷款与存款的比例也从2000年底的80%下降到目前的54%。流动性资金的过剩导致银行间的竞争加剧。一旦利率完全市场化,商业银行势必进行削价竞争,这会导致利差的进一步收窄和上存资金利率下调。
(3)金融机构竞争激烈,金融脱媒趋势加强。商业银行发展到今天,国内银行业之间的竞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传统的批发业务市场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已经趋于成熟和饱和。而与此同时,银行与非银行机构之间,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之间的竞争也已硝烟弥漫,金融脱媒现象日益增多,具体表现为:一是直接融资大幅增加。二是大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迅速崛起。三是短期融资券的发行。2005年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超过1400亿元,而2006年的整体规模预计将超过3000亿元。由于短期融资券的成本远远低于银行贷款利率,大量优质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被替代掉,对银行贷款的稳定性和收益率造成直接冲击。这样,银行的长短期贷款产品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均出现了代替产品,银行整体经营环境更加严峻。
(4)迎接外资银行挑战的需要。2006年12月11日,金融业将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不仅拥有先进的技术、高效的服务以及丰富的经验,而且外资银行不受国内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约束。这也就使得外资银行将在我国享受“超国民待遇”。而与此同时,国内银行还受“分业经营”机制的束缚。为了扭转业务竞争上的劣势地位,于是国内银行纷纷主动出击,拓展零售业务。
2.在我国发展零售银行业务有了现实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