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污染法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8 16:59:2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大气环境污染法,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大气环境污染法

篇1

我国目前的发电厂设备装置自动化程度很高,设备从国外引进,DCS的电气控制系统,设备的启动和停止有专门的程序控制系统。全自动化的先进设备为我国电力业的脱硫技术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烟气脱硫要在干净的厂房、有可靠电源供给的前提下进行。

脱硫工厂的管道含有石膏和石灰石浆液的介质,它们的最大特点就是有着较强的腐蚀性。烟气脱硫工作的运行需要可高的电源供给,搅拌机要不间断的进行搅拌,让石膏和石灰石产生沉淀效果。保证厂房的干净也是烟气脱硫技术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条件。在厂房能够保证清洁的条件下,石膏浆液和石灰石就易于回收,如果厂房脏乱,则会导致滤网的堵塞,杂质也会趁机进入吸收塔内,脱硫效率会大大降低。

(3)烟气脱硫工程的系统性。

烟气脱硫工程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操作没有标准化,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在进行脱硫技术时注重整个流程的系统性,设计符合自己发电厂规律的烟气脱硫计划,完善评定烟气脱硫技术的标准,这样才能保证调试质量的提升。

2发电厂实施烟气脱硫技术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发电厂一般采取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技术,这种脱硫技术的使用最成熟,也最广泛,而且它还能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例如吸收浆液就能够循环使用,脱硫吸收剂也有很高的利用率。湿法烟气脱硫技术的操作简便,经济成本低,而且它的操作对二氧化硫的吸收最彻底,对于环境保护起到了重大作用,这种技术还能有效防止大气的二次污染,回收利用废液中残留的硫酸盐,把废物资源合理化利用,变废为宝,合理遵照环境法规的要求,是目前最为高效的一种脱硫技术模式。

(1)脱硫技术与环境保护。

发电厂烟气脱硫技术的每个运行流程对于环保事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实现高效的烟气脱硫,才能达到环保的目的,而高效的烟气脱硫技术离不开工作人员对脱硫技术细节的把握。如果脱硫技术在实施过程中没有把握好工程的细节,那烟气脱硫就得不到好的效果,工人要认真审查脱硫工程的全部细节,机组工程要得到保障,同时环境保护工作也要在考虑范围内。

(2)浆液管道的清洁度与环境息息相关。

浆液管道的清洁在脱硫工作中很重要。当SO2和石灰石浆液产生化学反应时,固体物质便由此产生,对物体物质一定要进行合理的处理,否则这些物质会堵塞管道,由此可见,对清洁浆液管道的清洗是有必要的。清理液体要采取合理的方式,由于大多固体物质具有化学性能,有很强的粘稠性与腐蚀性,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对固体物质的选取要严格。管道的清洁对清洗材料有着高要求,要使用特殊的清洗材料清洁管道,在完成清洁工作之后,还需要对其进行仔细检查,做好管道的养护作用,烟气脱硫工作才能顺利进行,对环境的污染度也能达到一定标准。

(3)调节烟气挡板能够降低污染。

烟气挡板是工厂在出故障之后还能进行烟气脱硫技术的重要保证,如果烟气挡板无法正常启动,工厂在遇到故障之后会导致机组跳闸。为了确保机组能够正常运行,规避环境污染,工作人员要提前对挡板做好保护试验;另外,旁路挡板的关、开试验也需要提前进行,这样才能保障脱硫技术在遇到故障时正常运作,也能够从根本上做到降低污染。

篇2

中图分类号:P18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最大的特点在于突发性和危害性。由于事发突然、危害强度大,不仅可能造成严重的直接后果。对社会安定也会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必须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能够在发生大气环境污染事件的紧急情况下,及时了解污染进展,进而采取正确的处置手段来化解污染和降低损失。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频率在逐年增加,危害性在逐年加重。因此,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受到更加广泛的关注。

1 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的类型及产生的影响

相关部门结合事故发生的原因、造成污染的物质以及事故的表现形式将突发性的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分成了4类:第1类,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件。这类事故主要是由于在生产、运输、储存以及使用和排放的过程中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泄漏所引发的;第2类,毒气污染事件。这是最常见的一类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主要的有害气体包括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气、氨气等;第3类,爆炸性污染事件。这类事故是指由一些易燃易爆的物体引起的火灾或者是爆炸所形成的污染事件。此类物质主要有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木材、油漆以及硫磺等;第4类,有些垃圾、固体废物因堆放或处置不当,也会发生爆炸事故。

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形式有很多种,所包含的污染因素也比较多。一般来说,普通的环境污染属于常量排污,有其固定的排放方式和途径,并在一段时间内具有规律性。而突发性的大气环境污染事件没有固定的发生方式,难以预测,有较典型的偶然性和瞬间性。并且相对于普通的污染事件来说,突发性的大气环境污染事件破坏性更强,若没有事前采取相关措施则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控制。

突发性的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人类在发展中过度追求高频经济回报,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忽略生态环境的保护。近年来频发的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已经造成比较严重的环境破坏,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对事故的应急监测还需要更多的投入。当然发生事故的原因还有,操作人员的素质问题,化学反应过程的设备老化、交通事故等等。据相关部门统计,1993年发生在深圳市的危险化学品库燃烧大爆炸时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超过了2亿元,其后期长时间的整理和回复花费巨大,间接经济损失难以估计。除了经济损失之外,对于污染区和污染区以外的居民会造成一定的心理影响和压力,对人民正常的生活秩序会有不利影响。特别是造成了人员伤亡的,还会引起纠纷甚至某种混乱,从而危害社会治安。

2 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方法

突发大气环境污染事件之后,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监测需要简单有效的工作步骤,以便实现快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应急监测,在实际工作中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的工作方法如下。

2.1 准备工作

应急监测工作一定要在平时做好充分的准备,避免在事故发生时手忙脚乱,对于常见的应急监测准备工作列于表1。

表1 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的监测准备工作表

做好以上准备工作的基础是要建立应急监测组织,环境监测站务必对应急监测这项工作引起重视,要制定监测责任制,配备专人、专用的通讯工具以及交通工具,监测人员要配备专用区域污染事件隐患分布电子图,专用的取样设备以及有效的防护设备等。对应急监测工作要设立专用电话,并且配备专人值班,当接到上级下达的应急监测任务或者是接到社会污染事件举报后,要迅速作出反应,根据举报情况立刻抽调相关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对污染区域做好防护措施,然后通过分析现场的情况作出应急监测的方案,并迅速展开对污染物质的采样和监测。

2.2 现场的取样和监测

当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监测人员要迅速携带专用的取样工具。仪器和设备赶往事故现场,然后根据污染事件现场的状况立刻布点取样和监测,尽量在事故现场就得出监测的结果,其余的项目则应立即送到分析检测室进行分析,并且要及时、准确的报告分析结果。由于事故发生的现场,污染物的分布极其地不均匀并且没有规律,因此采样的点位要慎重选择,这是准确判断污染物的浓度分布、污染范围与程度等级的先决条件。在实际检测中,点位的选择要根据以下几点来分析:第1点,事故类型,污染程度以及影响到的范围。第2点,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人口密集区等。第3点,事故发生现场的天气状况,特别是主意风向、风速及其变化情况。除此之外,布点还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采样点在事故发生点及其附近、主要附近人群的生活环境、合理设置参照点等。

当污染物进入大气后,会逐渐地稀释、扩散、降解和沉降。在进行应急处理之后,污染物的浓度会逐渐降低,所要监测要根据污染物的情况制定不同的监测频次。频次的确定原则见表2。

表2 监测频次确定原则

对于应急监测的质量保障问题,目前我国由于还处在应急监测质量保障体系的初建阶段,所以还没有针对应急监测的质量保障相关文件。因此在此初级阶段,加强应急监测的质量保障工作是获得准确、有效监测数据的关键所在。这种质量保障体系应包括监测人员培训、监测方法、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现场检测以及采样、实验室分析、结论记录、应急演习等要素。这些要素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又相互制约。在实际的应急监测中,监测人员要保持镇定,切不可应为事故情况严重而不知所措,盲目增加监测的频次,反而会有不好效果。要在保障监测质量的基础之上,去增加监测的频次,提高数据的可靠性。

2.3 处理监测到的数据并对分析污染的趋势

在现场监测到数据之后,监测人员将监测到的数据迅速输入计算机,从而进一步得到监测结果,并且根据气象条件和资料和大气污染物的扩散模式,用计算机分析出污染物的扩散趋势以及影响范围,从而推测出有可能的造成的危害。这一步至关重要,这是对前期监测工作的提升,将原始的数据经过分析成为可以参考的科学依据,对后面的工作具有指导性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为保证数据的可靠性,除了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和监测工作之外,在进行分析前在可以对数据进行一个简要的检验,然后再进行数据的分析。

2.4 根据分析的结果,整理成监测报告

在监测得出结论之后,要将分析的结果整理成监测报告,对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送达领导机关,以便领导机关及时作出批示,对污染事件进行处理,尽可能的抑制污染物的扩散。这是应急监测的最后一步,是对所有监测结果的归纳与总结,是一份实质性的,具有指导作用的报告。

3 相关建议

突发的大气环境污染事件是非常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具有很强的随机性。但是通常在事故发生之后要经历一段时间污染物才会进入环境,所以及时、有效的预防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污染物的扩散速度,甚至有可能完全阻止污染物进入环境。

首先,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通过相应的宣传,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的教育,增加对大气污染的认识。当污染事件发生时,只要能利用污染事件处理的方法和紧急救援的知识和技能,不仅能有效地降低污染事件的危害程度,也能减少事故现场的破坏程度,方便随后的应急监测。

重视档案的重要程度,虽然大气污染具有很强的随机性,但是也具有一定的规律。通过对每一次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的记录存档,分析、总结其中的规律和相关应急监测的经验。这一方面可以对今后建立大气环境污染事件监测预案起到很好的参考作用,也能将其投入到对应急监测人员的培训当中。建立大气环境污染事件监测预案要根据污染源影响程度和范围、气象条件、污染源的排放情况、监测的能力和条件来确定。对于监测人员来说要有非常强的快速反应能力,事故发生之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准确的监测污染源及其污染物、受污染的程度及范围;根据大气扩散模式预测事故发生点污染物的稀释扩散;通过现场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现场分析污染源或排放口所排污染物在空气中的浓度。

及时的整理出应急监测报告。这些工作对于整个污染事件的处理具有指导性的作用,报告可以作为政府等领导机关及时控制和解决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提供科学依据,并且可以作为档案保存,可以对日后发生的类似事件提供参考。

4 结语

总之,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可以帮助环境监测人员在短时间内科学、客观、准确地报告污染的实时情况,使政府部门及时高效地判别污染状况,进而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以确保环境质量的恢复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环境监测部门应该加大对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的研究,尽快完善应急监测处理机制,以降低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

篇3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methods of sampling and analyzing the organic contaminants in the atmosphere at home and abroad, especially for the collection and analysi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and semi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On line monitoring system is the trend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of atmospheric organic contaminants.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atmosphere; organic contaminants; monitoring and analysis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生产、服务企业对大气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已经超过了大气所能承受的限度,部分地区环境污染严重。大气污染物中挥发性、半挥发性和颗粒有机物等有机物污染物。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对于环境中 VOCs和SVOCs的存在、来源、分布规律、迁移转化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研究,VOCs和SVOCs的危害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焦点。目前国内外针对大气有机污染物的检测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吸附剂吸附-脱附-气相色谱/质谱分析

采用吸附剂吸附再用溶剂洗脱或热解析的方式脱附后进气相色谱分析的方式是国内外目前的主流检测方法。

吸附剂又分为活性炭、 担体和热脱附管等类。目前已颁布的环境空气中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最全的是美国EPA-TO系列的监测分析方法,在该系列标准中涵盖了大气中有机氯农药、多氯联苯、亚硝胺类、二f英以及多环芳烃的采样及分析方法。

国际标准化组织关于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分析测定有:ISO 16017溶吸附管/热解吸/气相色谱仪法测定室内空气、环境空气和工作场所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ISO 16200-2001溶剂解吸/毛细管气相色谱仪法测定工作场所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

我国早期的分析方法中大多是固体吸附剂吸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吸附剂对空气样品有富集的作用,方法的检出限比较低,测定成本低,但存在采样时间长、吸附剂穿漏、解吸/解析效率以及二次污染等缺陷。

二、罐采样分析法

美国 EPA 针对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汇编了标准方法体系《环境空气中有毒有机物分析方法》(第二版,1999 年)。其中: TO-14A采用罐采样气相色谱法(或质谱法)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主要针对常见的 42 种挥发性有机物,该方法前处理采用渗透膜除水,除水时会损失部分极性化合物,同时对罐的惰性处理要求不高。TO-15 采用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其目标化合物比较多,有 97 种,此方法降低了水溶性 VOCs 的损失,可分析大多数挥发性有机物。

美国材料与测试协会(ASTM)方法D5466(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方法)于 2007 年进行了修订,使用范围是环境空气、室内空气和工作场所。

我国2015年也了环境的罐采样新标准《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用内壁惰性化处理的不锈钢罐采集环境空气样品,经冷阱浓缩,热解析后,进入色谱分离,质谱检测器检测。采样和分析方法上正逐步和国际先进方法接轨。

三、注射器和采样袋采样检测

注射器和采样袋采样,采样袋采样多用于检测非甲烷总烃,我国现行检测标准是HJ/38-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注射器的标准为GBZ/T160.38-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烷烃类化合物》。但是该两种方法由于精密度不高,未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检测标准中使用。

四、在线监测

鉴于在线监测能够实现快速分析现场空气状态,在线监测仪器开发成为了近年的热点课题。1997年在美国召开的“21世纪环境实验室”研讨会上,明确提出对现场监测设备和可移动实验室的设计与研究的迫切要求。

篇4

在我国,如何对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进行法律规制,一直在理论上存在着广泛的争论。如常纪文认为‘匕旦二氧化碳在立法上被作为污染物质,西方发达国家就会要求我国的环境立法建立排放标准和超标排放处罚制度,这将不利于我国工业的发展。胡苑、郑少华也认为“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不宜将二氧化碳界定为污染物。”李艳芳主张“我国不宜将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作为空气污染物由《大气污染防治法》加以规定,而应当选择制定专门的低碳发展促进法或者气候变化应对法”。与此相对的是,孟伟主张“将温室气体排放作为环境问题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内容,并设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专章。姚莹则认为“规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专门立法的缺失需要已有的单行法进行功能补位《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最优选择。

在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过程中,2014年6月提交国务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送审稿)》除了第2条关于协同控制、综合管理的规定之外,还专门辟出专章,在第六章对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进行规定。主要涉及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原则和规划、调整产业结构、管理能源效率、探索推广低碳技术、能效标识管理、增强碳汇功能以及国际合作等内容。然而在后来的修订草案和最终公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案)》中,关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章节被全部删去了,与温室气体排放直接相关的内容仅剩下第2条关于协同控制的规定。

可以说,目前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在我国没有国内法律法规对其直接进行规制。《京都议定书》作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武器,在附件中明确列明了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六种温室气体,但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根据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其中并没有直接的减排义务。虽然温室气体在此次修订中被首次引入《大气污染防治法》,但是协同控制的提法是将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并列,实际上承认了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在法律地位上的差异。我们可以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大气污染物进行管控,但还不能依据该法对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管控。因此,对温室气体进行严格的排放数量控制,目前还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

(二)大气污染与气候变化分别由不同机关管控

温室气体排放引发的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的公共问题。虽然我国温室气体的排放缺乏法律规制,但是为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在2008年机构改革中设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司,其主要职责包括了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牵头协调、组织、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具体工作。发改委在“十二五”期间,积极采取强有力的政策行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发改委正在编制“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在大气污染法律规制方面,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主要手段,也曾经是目的。自从20世纪70年代我国设立环境保护部门以来,经历了环保小组、环保局、环保总局和环保部等组织形态,但负责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一直是其基本职能。总体而言,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在立法理念、实现目标、制度设计、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将会成为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有力武器。除了要求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领域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外,还明确了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根据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目前我国在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上实行的是分头管控的模式。这与协同控制的要求显然是存在较大差距的。

篇5

关键词: 大气污染; 现状; 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 X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6-0027-01

1引言

近年来,随着城市工业的发展,大气污染日益严重,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由于它们直径很小,且夹杂着细菌,可以被人体吸入体内,引起疾病。同时,由于它们很轻,不宜沉降,总是漂浮在空中,阳光照射在这些微尘上,被吸收或散射,致使天空显得灰蒙蒙的,能见度明显下降。扬尘污染也比较严重,特别是雨后就更显得直观,汽车挡风玻璃上全是泥水,就连眼镜片上也满是泥水。由于少数地区垃圾处理不善,成堆的垃圾在地面上腐烂,随风一吹,一股恶臭扑鼻而来,让人倍觉恶心。工厂排出的废水、废气,也使大气污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给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不便。

2我国大气污染现状

2.1我国城市大气环境状况

我国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规定了二氧化硫(SO2),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氮氧化物(NOx),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铅(Pb),苯并(a)芘(BaP),氟化物(F)等不允许超过相应的浓度值。根据这些年来各个城市相应的环境状况公报分析,近年来,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变化不大,并有一定程度的好转,但是,部分污染相对十分严重的城市空气质量较以往来说有着十分巨大的改善,而且总悬浮颗粒物(TSP)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是影响我国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但由于各个城市的经济状况、工业发展状况等有许多不同,有些城市和地区二氧化硫污染较重,有些城市氮氧化物浓度较高。而酸雨区范围和发生频率相对保持稳定状况,酸雨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30%左右。

根据对主要大气污染的分类统计分析,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可被概括为以下三大方面:(1)燃料燃烧;(2)工业生产过程;(3)交通运输等。

根据统计资料,以上三方面产生的大气污染所占的比例分别为70%、20%和10%。在直接燃料的燃烧中,燃烧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数量约占燃料燃烧排放总量的96%,其中燃煤排放的烟尘、SO2、NOX和CO的数量占燃料燃烧排放比例分别为99%、93%、81%和97%。各种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排放量虽仅占大气污染总排放量的1/5左右,但由于排放点比较集中。浓度较高,所以对工矿区或局部的大气污染较为严重。可能造成CO、NOX和HC的严重。污染目前,人们对环境保护存在很多认识上的误区。迫使大气污染日见严重。

2.2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特点

2.2.1含菌量过大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人口越来越密集,人均绿地面积小,导致大气中的细菌含量越来越高。个别城市街道甚至出现了每立方空气中含菌量达数十万个的情况,在诸如商场、超市等人员十分密集的公共场所当中,每立方米空气中含菌量更是达数百万个,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了许多问题。

2.2.2煤烟型污染占重要地位。

我国是一个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国家,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煤炭占76.12%,工业能源结构中燃煤占73.9%,所以,燃煤是形成我国大气污染的最主要原因。根据预测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每增加1%,废气排放量增长0.55%。比如在2000年,全国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达到138.145×108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占59.3%,生产工艺废气占40.7%。

2.2.3新兴城市和小城市大气污染也日益严重

近几年来,随着新兴城市和小城市的发展,给我国城市化结构带来了许多问题,由于前几年一些小城市和新兴城市,在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时未能够做到将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放置在均衡的位置上。经济增长方式落后,导致了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尤其是二氧化硫和悬浮颗粒物严重超标,甚至出现了酸雨的现象。

2.2.4车辆污染问题的加剧

随着城市机动车辆的迅猛增加,我国一些大城市的大气污染正在由煤烟型向汽车尾气型转变。有资料报道,我国多数大城市中,机动车排放造成的污染已占城市大气污染的60%以上。以上海和广州为例,上海机动车排放污染分担率CO为86%。NOx为56%;广州CO为89%,NOx为79%。以上数据表明,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部分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3改善大气污染现状的具体对策

为改善大气污染现状,应该更新观念,提高认识,适应新的形势和环境。广泛利用宣传、教育等手段提高公民的素质和环保意识。需要个人、集体、国家、乃至全球各国的共同努力,可考虑采取如下几方面措施:

3.1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改革能源结构,多采用无污染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力发电)和低污染能源(如天然气),对燃料进行预处理(如烧煤前先进行脱硫),改进燃烧技术等均可减少排污量。另外,在污染物未进入大气之前,使用除尘消烟技术、冷凝技术、液体吸收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等消除废气中的部分污染物,可减少进入大气的污染物数量。

3.2控制排放和充分利用大气自净能力

气象条件不同,大气对污染物的容量便不同,排入同样数量的污染物,造成的污染物浓度便不同。对于风力大、通风好、湍流盛、对流强的地区和时段,大气扩散稀释能力强,可接受较多厂矿企业活动。逆温的地区和时段,大气扩散稀释能力弱,便不能接受较多的污染物,否则会造成严重大气污染。因此应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段进行排放量的有效控制。

3.3工业化布局要更加科学合理

厂址选择、烟囱设计、城区与工业区规划等要合理,不要排放大户过渡集中,不要造成重复迭加污染,形成局地严重污染事件发生。

3.4绿化造林,使有更多植物吸收污染物,减轻大气污染程度

搞好城市绿化是防治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生物手段。利用植物本身所具有的杀菌、滞尘、吸收有毒气体、调节二氧化碳和氧气比例等功能,有效减少城市大气污染,从根本上提高城市大气质量。

保护大气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的根本生存目标,我们将继续努力,把书面的目标化为具体的行动,承担我们肩负的历史责任,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为人类早日全面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我们愿意与世界各国加强合作,携手共进,共创人类社会的美好未来。

参考文献:

[1] 中国环保总局.200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R].2005,4.

[2] 吴忠标等.城市大气环境概论[D].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7.

[3] 张庆阳等.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有关研究[J].气象科技,2001,4:6-10.

篇6

二、意义目标

焚烧秸秆是大气环境污染的顽症,不仅浪费可用资源,而且降低大气环境质量,破坏生态环境,影响身体健康,越来越受到媒体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成为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要自觉提高认识水平,切实履行环保职责,着眼于秸秆禁烧、清运和转化利用,认真抓好今年的禁烧工作,实现全乡范围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任务目标。

三、主要任务

1、强化舆论宣传。一是在村醒目位置悬挂2-3幅禁烧宣传标语、横幅;二是各村利用有线广播设施,利用早、中、晚时间进行不间断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三是各村在主要禁烧地域设立禁烧工作站,安排好值班,值班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处置火点,负责禁烧工作;四是乡教育中心要围绕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全乡中小学生开展一次大气环境治理教育。营造出禁烧秸杆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2、落实禁烧责任,全力做好禁烧工作。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禁烧第一责任人,负领导和全面责任,各村都要签定责任状,明确禁烧任务、责任和目标。各村两委要把禁烧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责任落实到全体两委干部,明确具体责任人、责任地块,要不间断巡查并与群众工作站结合,实现秸秆禁烧目标。

乡党委、政府成立禁烧指挥部,下设三个禁烧巡查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各小组长、副组长是所辖区范围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要领导和协调各村两委干部、小组成员及县直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安排好本区域禁烧工作,加强对辖区各村不间断宣传、督导、巡查,对故意燃烧秸秆责任人从严处罚;各两委干部、小组成员及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要服从组长安排,做好分管区域禁烧工作。

3、加大对禁烧秸秆行为打击力度,加强秸秆利用和清运力度。

各村要加大对秸秆着火点,过火点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按照《大气污染法》、《治安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从重处罚,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并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村内设秸秆堆放点,最大限度利用好我乡38台秸秆还田机,实现秸秆粉碎还田,对少部分不能还田的秸秆必须全部运回到指定堆放点,保证秸秆随收随清,无散堆乱放现象。准备转化利用的必须集中有序堆放,专人看管并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4、加强对收割机管理

各村要加强对收割机管理。对本辖区作业的收割机要加强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联合收割机处于良好状态,并配带灭火器材;玉米割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并配带秸秆还田机,对达不到要求的,交由农业部门及时查处,并对机手予以警告。

维护好收割机手的合法权利。各村要维护好正常的收割秩序,公安机关加大对村匪路霸的打击和处理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保障收割机手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保障措施

篇7

1、废气污染

在船舶营运中,会排出大量的废气,其中对大气污染的有烟尘、NOX、SOX等。特别是随着造船技术的发展,低质量燃油的运用成为可能,船公司为追求经济效益,采用低质量燃料油或油渣,以降低生产营运成本。这些燃油含硫量高,而且燃烧不充分,会排出大量的NO2、SO2、烟尘,形成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2、船舶油污染

随着我国石油化工工业的快速增长,通过船舶运输石油化工及石油制品的船舶发展较快。在内河航运对水质污染中,船舶油污染所占的比例很高。导致内河水域油污染的途径主要来自于操作性溢油和事故性排放两个方面。

操作性溢油是指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向内河排放各种含油水及残渣,包括排放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重燃油分离的残渣和清洗燃油舱的残渣等,因操作性排放的溢油约占油污染量的30%。

(1)船舶机舱舱底水的排放。机舱舱底水是机舱中的机器(主机和辅机)、设备及管路在船舶航行中泄漏的燃料、油、水和尾轴密封装置泄漏的油污水。一艘船舶机舱舱底水的年发生量一般平均为该船总吨位的10%左右,而舱底水中的含油量一般可高达0.5%。这些油污水汇集于舱底,如果不定期清除和排放,就会影响机舱的清洁,成为船舶安全检查中的“机舱不清洁”缺陷,日积月累甚至会影响船舶的浮力。船员经常会将这些舱底水直接排入江河中,造成水域污染。

(2)残油和洗舱水的排放。船舶进厂修理前,按《船舶修理操作规程》要求,必须将货油和燃料油舱的残油清洗干净,油气排放并经测爆后才能进厂修理,以确保安全;当油船改装油品时,为保障油品质量,也必须经过洗舱作业,也即清洗油舱,由此产生的油污水也成为水域的污染源。

(3)船舶在加装燃料油和油船油舱装货期间的溢油。在装卸中船岸双方驳油速度不协调、相互联系不及时,或封闭式装货标示不准确而造成溢油;货油驳运装卸时,由于输油皮龙软管的老化、残破及仲缩接头、阀门松动导致的油渗漏或溢油。

事故性排放主要是船舶或油轮发生碰撞、触损、自沉、爆炸等事故造成大规模的溢油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船舶碰撞时产生的燃油箱油料外溢。(2)船舶自沉时机舱油污水的外溢和燃润料外溢。(3)油轮爆炸事故发生后的油污染水域。

二、内河船舶防油污染方面存在问题

1、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对于防止航运(船舶)导致水污染的相关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等,对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不到位,法律效力的层次不高,真正适用于内河的法规不多,虽然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实施细则, 但它涉及面较广, 就海事管理而言, 其操作性较差。

2、船舶油水分离器配备不够到位且使用效率低下。根据《内河船舶防污染结构与设备规范》要求,主柴油机总功率大于或等于2 2 0 千瓦的船舶在1987年10月15日后建造的,必须配备油水分离器;1987年10月15日前建造的,必须在1991年10月15日前装设。可见,船舶油水分离器安装工作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推广。但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内河主柴油机总功率小于220千瓦的船舶约占船舶总数的80%左右,由于主柴油机总功率小于220千瓦的船舶未强制要求装设油水分离器,只要求在机舱配备污油桶( 柜),装存机舱污油等,因此笔者在对船舶实施检查时发现,船舶油水分离器使用率极低,有的甚至不使用,成了应付海事部门安全检查时的摆设。

3、船员防污染意识淡薄,随意排放残油、油污水现象成了常态。虽然大部分船舶按规定装设了油水分离器或污油桶( 柜),配备《船舶防污证书》和《船舶垃圾记录薄》等文书,但使用效率很低,有的从未使用过。更有甚者有的船员不知如何操作,有的知道操作也不实际使用,大部分的船舶防污设备缺乏正常有效的维护保养;部分船员随意排放污染物,还有少数船舶直接将舱底水排放入内河,造成水域污染。

4、油污水接收处理设施缺乏,管理不善。按照《 内河船舶防污染结构与设备规范》要求,凡是未装设油水分离器的船舶,其油污水必须储存到船上指定的容器,且定期排给岸上油污水接收处理设施,并将油污的接收情况记载在《船舶油类记录薄》上,经投放和接收双方签收认可。由于目前绝大多数港口、码头没有配备污油水接收处理设施,故大部分没油水分离器的船舶其油污水倒入岸边或由私人小船收购,有的甚至直接排入内河中。海事部门要求船舶装设油水分离器的同时,也要求港口企业配备污水接收处理设施,但该设备造价大,维修成本高,无疑给港口企业增加了成本。因此,多数港口、码头没有装设或者装设了也很少使用。

5、航运企业对防污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

据了解,许多航运企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不甚了解,没有设立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管理船舶防污工作,只抓经济效益,不重视环境保护,当发生污染对其处罚时,才意识到违法。

6、监管机构的管理手段有待提高。目前各级海事机构对防止油污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技术力量薄弱,防污手段缺乏,效果不佳,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的情况,必须不断提高管理手段;另外,海事部门对船舶防污证书和船舶垃圾记录薄的检查也很少涉及,存在只配备不检查的局面。

三、防止内河水域污染的对策和建议

1、完善水上防治环境污染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监管力度

加快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立法调研,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层级效力,进一步健全船舶油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建设,落实防污染责任主体,使其真正适用于内河实际,增强海事管理的可操作性,为海事执法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支撑。

2、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船舶防污意识

海事部门应通过多种途径,把《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宣传至企业、港口、码头及船船舶,使其充分认识到船舶污染的危害性,提高船舶防污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树立海事管理机构的权威,加大防污宣传、检查、整治和现场监督的力度和深度,从根本上落实船舶防污措施。

3、加强企业船员管理,实施防污染知识培训

航运企业、船舶所有人和船员是防污染工作主体,他们能否自觉做好防污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在我国,内河运输船舶中约有80%左右的船员为高中以下文化程度,40%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甚至还存在船员文盲的现象,防污意识谈薄,生活垃圾和残油污水随意排放。因此,加强企业和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势在必行。在船员双基培训、职务适任培训中要强化船舶防污知识的教育,要加强油船安全知识和油船安全操作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使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提高防污技术水平。

4、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港口接收能力

根据港口规模或船舶进出港数量,建议在一些大型的码头、水上服务区(锚地),建设符合港口水域的特点的垃圾回收站和油污水接收装置,提高港口的接收能力,以适应船舶防污需要。在加强船舶防污硬件建设同时,建设一整套监督、约束、奖励机制,通过对《船舶垃圾薄》、《油类记录薄》的专项检查,督促船舶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船舶污物接收工作及时、有效、持续的正常运作,从根本上控制港口船舶污染物扩散的源头,降低码头前沿和作业现场水域污染事故发生。

5、强化防污染现场监督,提高监控手段

各级海事机构应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防止船舶污染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成立专业的船舶防污染管理部门,配齐有关专业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对那些设备老化、破损严重、易造成水域污染的老龄破旧船舶,要加大检查力度,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者进行奖励,对污染者严厉处罚;同时通过VTS、GPS、视频监控等手段实现实时在线监管,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