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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现状及对策模板(10篇)

时间:2023-09-10 14:39:1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社会治安现状及对策,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社会治安现状及对策

篇1

中图分类号:D63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68(2013)06011104

改革开放始终是中国高扬的光辉旗帜。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国锐意创新的脚步匆匆,足音阵阵。与此同时,社会内在的矛盾正以各种前所未有的方式涌现出来,制度性弊端日益显现,以前可以忽略不计或暂时搁置的问题,现在已经迫在眉睫。“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惩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是‘十二五’时期十分艰巨繁重的任务。”[1]形势逼人,人心思改。面对“世所罕见”的复杂局面,改进和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既是一种严峻的挑战,也是一种严重的危机。我们必须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寻求社会治安管理中顺势有为、逆势前行的独特力量。从理论创新的角度,深入分析和研究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制度实践无疑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与指导意义。一、社会治安管理创新问题利益分析视角的切入社会治安管理创新与利益有着必然的联系。“利益是关系到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问题,作为人类一切行为的直接目的和最终取向,利益赋予了以人类经济活动为中心所有社会活动全过程的指向性和生命力。”[2]对利益的需求是人类各行为主体实现自我发展与自我进步的基本动因。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认为,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过程就是一个利益重新调整与权力分配的过程,这种复杂的过程不仅涉及内外部治安管理主体、管理责权、管理机制等多个方面的重新定位调整,同时还涉及社会治安管理外部机制的变化与协调。社会治安管理创新问题的难点和重点,往往就是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薄弱和复杂之处。因此,从本质上说,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目的就是在社会治安管理领域建构起一种新的利益结构,在这种利益结构下,一部分主体的利益需求得以保护,同时另一部分主体的利益需求遭致抑制、削弱甚至打击,最终在不断的博弈与耦合过程中,在原有利益格局的交错演进基础之上形成新的利益均衡结构,通过创新的机制与模式来调整社会治安各利益攸关方的关系。

一方面,利益决定着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产生、发展与变化。在社会治安管理创新与利益的互动关系中,利益永远是主导的,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一方,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产生、发展与变化无不与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利益主体各方强烈的自利性和资源的稀缺性,被称为“利益”的东西就自然成为了你争我斗的对象。“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并非所有的利益需求都能得到满足,而利益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和扩张欲望又带来了更深层次的利益冲突。对利益的这种相互争夺是社会治安管理需要持续进行创新发展的实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利益聚合与分离此起彼伏,利益格局始终处于变化之中。但不管利益格局作何种变化,一定时期内占统治地位的利益主体总是希望能够巩固其既得利益并为获得更多的利益寻找正当的理由支撑。在这种趋势之下,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应运而生,并伴随着利益格局的变化,寻求新的发展契机。

另一方面,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对利益的形成、实现和发展具有能动作用。社会治安管理创新过程通过其自身的运行逻辑与演变顺序引导、指引着利益的发展方向,被社会治安管理创新模式所认可和保护的利益始终是发展的主流方向,不被社会治安管理创新模式认可与确认的利益终究会受到排斥而无法持续。调整与分配利益是社会治安管理创新过程的主要作用之一,社会治安管理创新通过对相互冲突的利益作出价值判断,符合社会主流发展方向的利益,将予以确认;相反,不符合社会主流发展方向的利益则受到排斥,将拒绝予以确认。此外,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对利益的能动作用还体现在,这一创新的动态演变能够通过更新与修正对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的利益需求作出及时的回应,确认并保护新的利益主体的利益。

从我国的社会治安管理的实践看,一方面,传统社会治安管理模式下所形成的利益矛盾保持延续,另一方面,社会治安管理领域各利益主体的意识随着改革创新的不断深入而不断觉醒,从而形成了社会利益群体的多元化,造成了新的利益诉求与冲突。社会治安管理创新正是在不断回应与解决这些利益冲突的过程中,不断产生并发挥其应有的能动作用[3]。二、利益分析视角下社会治安管理创新过程中的实践难题社会治安安全是政权安全的直接体现,社会秩序是政权安全的基本要求。因此,社会治安管理创新作为整个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必须以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有序为直接目标,努力营造治安安全与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但是,在国际国内环境以及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基本态势与特点没有改变的形势下,加强和创新治安管理,任务异常艰巨。人们的普遍感受是中国的社会问题明显增多,有关部门往往将社会各利益主体的矛盾政治化或意识形态化,不恰当地上升为危及基本制度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各级政府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维稳,但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数量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在不断增加,在某种意义上已经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之中。许多研究或明或暗地预示,如果这些社会矛盾得不到缓解,某种形式的社会动荡就可能会发生,有人甚至认为,现在已经到了1989年社会动荡的边缘[4]。这一社会问题的出现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不同步导致的一种客观存在,给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带来了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

一则,社会治安管理领域部门内部藩镇割据明显。社会治安管理各部门都是综合业务和重要执法部门,承担着管理、防范、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伴随着改革开放和体制的变动,社会治安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治安管理对象日益增多,管理范围日益扩展,管理内涵日益丰富,管理难度日益加大,其职责任务越来越繁杂。同时,由于工作认识和执法理念上的差别,承担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部门体系内部导向偏颇,利益驱动明显,强化社会治安管理的共识并未真正形成。实践中,由于各部门的工作侧重点和依据法律的差异,职能交叉、错位和断层明显而频繁,系统内部上下级以及平级部门之间基于利益的本能追求,往往过多强调“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不够,致使治安管理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扯皮之事、推诿之事屡见不鲜,藩镇割据现象比较突出。这是一个对社会治安管理极具破坏力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警觉。

二则,社会治安管理领域部门外部关系交错盘杂。从政治学来看,利益本身是一种力量,又是一种诱惑,它会使其他权力驯服于它。利益是促使权力边界模糊与权限交错盘结的深层根源,无论是对既得权力的驾驭与维护还是对其他领域的权力渗透和倾轧,无不显示出利益主体对规则破坏的倾向和对一己私利的追求。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进程中,必然引起有关行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利益结构等方面的调整。当调整的结果需要在社会治安管理创新方案中加以确认时,这些部门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在本部门利益的立场上,极力争取有利于本部门利益的创新决策,甚至“由于一些部门权力近乎没有约束,有关职能部门肆意搞部门利益攀比,积极寻求扩张部门权力,拉大旗作虎皮,有的甚至不惜制造‘××荒’向中央政府叫板”[5]。由于社会治安管理资源的整合不到位,致使群防群治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则,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缺乏人本主义的整体设计。社会治安管理的路径和方法与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之间契合程度如何,决定着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工作的质量和成效。近些年来,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管理执法的落实力度还不够,不仅存在一些观念和理念上的问题,还存在一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的问题。在城市,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相当多的企业职工下岗,自谋职业,由相对固定的“单位人”变成“自由人”。在农村,相当多的农民在向城市进军,他们进城务工、进厂打工,居无定所,呈现很强的流动性。这就给传统的社会治安管理模式带来很大的挑战,既有简单粗放的管理模式已经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社会治安管理必须加快实现从静态、单一、粗放的传统管理模式向动态、系统、精细的现代管理模式转变。在管理理念上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系统的人本主义的社会治安管理的整体设计方案,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工作之中。

当然,社会治安管理问题的现实成因往往是多方面的,既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既有表层原因也有深层原因。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还是要靠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只有通过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变化,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我们所要推进的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只有标本兼治,注重矛盾和问题的源头治理,才能夯实社会长治久安的根基。三、利益分析视角下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实践难题的因应之策利益问题,特别是利益矛盾和冲突及协调问题是文明社会的制度焦点,是人类设立制度的原点问题。我们可以说,任何社会制度的原生力量均来源于利益的矛盾、冲突和协调[6]。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是目的。推进社会治安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管理体系,既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紧扣时展脉搏,强化政策引导和制度支撑,全面把握社会治安整体利益格局,又要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的利益调整与权威分配问题,改革创新社会治安管理的运行模式,重点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等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问题以及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

一则,社会治安管理机构的自身利益追求必须要加以限制和约束。随着社会转型步伐的加快,社会治安管理所面临的任务日益繁杂,也积累了很多亟待克服的难点问题,尤其是管理与服务二者结合不实,衔接不紧,没有真正做到使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和在服务中加强管理,还缺乏必要的自利机制的约束规范和习惯养成。因此,创新社会治安管理必须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7]。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要正确处理好治安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关系,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准确把握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积极适应社会动态性不断增强的趋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自利机制的约束和规范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整合社会治安管理各机构内部的资源和力量,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管理创新。

二则,社会治安管理部门间的利益格局必须要加以权威分配与平衡。社会治安管理涉及范围广,触角多,内容丰富,综合性、政治性、政策性、关联性等都非常强。这就要求承担社会治安管理职责的各部门必须立足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努力在认识和把握社会治安管理的发展趋势中明确前进方向,必须以发展的眼光更新理念,大力推动思想解放和机制创新[8]。在推进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谋划、换位思考,应积极主动地加强同其他社会管理部门的沟通配合,把打击非法、严格管理与优化环境、促进健康发展结合起来,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结合起来,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治安管理协调机制,“避免叠床架屋、事权冲突、责任不清,并在部门设置合理化和权限划分明晰化的基础上,强化统合功能,积极促进相关部门之间的对话与合作,有效协调各地各部门的利益格局,切断部门利益的实现链条,确保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9]。

三则,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工作必须尽快完善人本主义设计整体方案。“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创新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离开这个根本宗旨,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就可能走偏方向。社会治安管理,说到底就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应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践行的基本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转变理念、转换角色,正确反映和协调各种利益诉求,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是国家主人的权力。特别是要在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的前提下,尤其要给弱势群体更多的理解、体恤和关照,多为他们争取尊严与权利,真正使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光辉。尽可能通过平等沟通、协商协调、教育引导等办法进行社会管理。注重从源头加以解决,严防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直挂云帆济沧海,创新管理无穷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是社会治安管理领域的一场改革。在这场声势浩大而十分紧迫的改革过程中,我们必须主动顺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特征新要求,牢固树立“民生为本、法治至上”的理念,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改革创新的整体设计,在创新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切断自利机制的链条,整合权威性利益分配方案,更加注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拓宽民意表达途径,解决民生问题,才能实现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目的,惠及民生、保障民安,推动社会持久、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泽伟.专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2011年社会和谐稳定新部署[J].望,2011(6):68.

[2]李长健,辛晨.基于利益分析视角的我国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问题研究[J].经济经纬,2008(4):162164.

[3]谢炜.中国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利益关系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9:3.

[4]王绍光.经济繁荣背后的社会不稳定[J].战略与管理,2002(3):26.

[5]江涌.应对部门利益膨胀解决之策[J].望,2007(30):2729.

[6]张玉堂.利益论――关于利益冲突与协调问题的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2.

篇2

一、当前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治安问题

(一)群体性的刑事案件数量增多

在当今的农村治安环境中,群体性的刑事案件数量逐渐增多,例如团伙盗窃、聚众斗殴、聚众赌博等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着农村环境的安定有序。这也影响这农村青年、幼儿的教育,很多农村青年受不良文化的影响走上了非法犯罪的道路。

(二)农村治安管理力量薄弱,缺乏完善的防卫体系

在多数农村建设中,治安管理力量薄弱,也没有科学的防卫体系,而且受地理环境、人文历史发展、家族势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农村治安管理工作面临着很大的挑战。而且,农村生活环境复杂,自身缺乏治安储备,农村的治安人员缺乏,这都是农村治安环境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农村的家庭暴力事件较多

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很多农村家庭“法盲”仍占绝大多数,再加上农村固有的“重男轻女”“男人在家庭中占主导地位”的思想影响,农村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家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这严重危害着农村的治安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较多,使得农村治安管理问题凸显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导致农村的年轻劳动力减少,使得“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数量增加,他们不管是从体力还是从生活知识等各方面能力较低,这使得农村的防卫体系较为薄弱,很多不法分子有机可趁,顶风作案,威胁着弱势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农村里所发安生的不法分子侵害村民财产的案件数量不断增长,严重影响着农村的社会治安环境。

(五)不法分子利用村民知识水平较低,存在有封建迷信的思想这一特点进行违法活动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村名学习科学知识的机会越来越多,但是仍然会有人对迷信思想、封建活动深信不疑。很多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村民的这一思想特点,打着封建迷信活动的旗号,进行不法活动。

二、农村治安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法治宣传教育不到位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已经在一些乡镇、村庄开展,但是大部分村民仍然是法盲,在复杂多变的生活环境下,他们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遇到的问题,而是会选用更加直接的暴力手段等解决问题。而且,由于很多村民之间存在有血缘关系,家族的影响根深蒂固,使得很多人在遇到问题时首先会考虑运用家族的力量解决矛盾。这也为法治宣传工作的开展设置了障碍。而且,农村的文化发展落后,村民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很多人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村名仍然是文盲、半文盲,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难度。村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够,政府部门对法律规制的宣传不到位,加剧了农村治安环境治理的难度。

(二)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政府对农村建设投入、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城乡贫富差距拉大,使得农村的多数劳动力都去城市打工,村庄中多数都是老人、儿童,这使得农村的治安管理更加困难。还有的村农,政府对其建设投入较少,农村的基础设施、治安设施投入较少,例如当遇到突发问题时,村民无法利用身边的器械正当防卫,无法及时报警灯。归根结底还是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落后的原因。

(三)农村的基层工作不到位

农村的社会治安管理部门力量不足,民警数量较少,使得很多时候民警有心无力,还有的农村,乡、镇基层组织对治安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进行及时有效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也没有对违法乱纪的人员进行说服教育,使得农村的社会治安环境越来越复杂。

(四)政府对农村的法律规制、政策执行的重视程度不够

相对于城市,国家对于农村的法治建设、政策执行的重视程度不够。这体现在:国家对于农村的治安力量建设投入较少,农村的治安管理人员、治安设施投入较少,使得农村的治安管理工作无法推进;国家对于农村治安法律规制的建设、执行工作中存在漏洞,没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制,使得对农村违法乱纪现象的治理无法可依,治理力度较弱;国家对于农村治安管理工作的推行不够周全,监督力度不够,很多违法乱纪现象的治理程度不够,但是又缺乏相应的监督手段,使得农村治安管理尤其困难。

(五)村民自身的原因

村民文化水平低,无法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使得他们违法却不自知。村民在思想方面仍然存在有封建迷信的思想,使得法律的普及难上加难。作为弱势群体,村民对违法行为的抵御能力本身就存在缺陷,在面对违法乱纪行为时无法正确认识,更无从谈起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使得很多不法分子屡屡得逞,更加猖獗。

三、如何改善农村治安环境的现状

(一)拓宽与农村治安管理相关的法律范围

我国的关于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方面现行的法律规制并不完善,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行,不断有新的治安问题涌现,现存的法律规制根本无法及时的修改,用以约束这些行为。为了扩大农村治安管理相关的法律范围,国家应当考虑结合新农村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更大保护力度和调整范围的法律法规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也需要尽量详细和完备地进行,注重合理的解释和阐述,并对法律内容的实质应用进行明确无误的引导,以实现对农民合法权益的切实保障,隔绝掉不法分子。从广大群众的真实利益需求出发,遵从法为人所制,法为人用的原则,有效发挥法律整治的作用,适当的拓宽与之相关的法律约束范围,使得那些违法乱纪行为可以被依法惩治,加强法律规制,提高农村治安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加大违法乱纪行为的惩治力度

为了实现法律法规的实质效果,国家应对特定的违法乱纪行为设置针对性较强的法律条文,并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橙汁力度,对违法分子进行严惩,当其重新进入社会时,才能有有效降低其再次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几率,促进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有效解决,改善农村治安环境。与此同时,各级党政机关、政府部门首先要认识到打击农村治安违法犯罪行为可能酿成的严重后果,并及时进行各个部门的统一协调,集中力量对这些犯罪人员进行惩治,将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扼杀。另外,执法部门可以通过采取“举轻以明重”的做法,通过对违法乱纪人员的严惩起到警戒广大村民的作用,在实现对不法分子的惩处的同时,提高村民对法律规制的重视程度,从而促进农村法制的建设,在广大农村营造出良好的司法环境,保障农村社会秩序,维护农民日常生活的稳定性。

(三)加强农村治安体系的构建,加大农村治安力量建设

在我国现阶段,由于农村处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最基层,农村的治安管理力量相对城市较为薄弱,因此,农村中治安问题的发生也较多。为了能够构建出完善的农村治安管理体系,首先必须要加大对治安力量配置的投入。例如,可以通过进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编外人员招聘等多种人员投入措施,增加农村基层民警和巡逻人员的数量,保障农村日常治安环境的稳定性。与此同时,也可以通过加大对农村基层民警和巡逻人员的教育及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到农村治安的现状,并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储备量,以及必要的治安问题防治措施,增强其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感,提高他们与违法犯罪人员作斗争的能力。另外,也要加强对他们处理纠纷等能力进行锻炼,当突发事件等农村治安问题发生时,他们能够合理有效地解决村民之间的纠纷,以避免更加严重情况的发生,维护好农村治安的有序性,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平稳进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和谐发展。

(四)加强对农村的法律规制的宣传教育

对农民进行长期的全面的宣传教育是实现农村法律规制的重要方式,因此,针对村民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政府应当在广大农村地区加大对法律规制的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法律知识宣传海报、举行法律知识小讲座等多种宣传方式,可以普遍提高村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认识到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同时,也可以在广大农村进行应对紧急情况的演练,加强农村居民应对突发事件的防御能力,让村民们明白在面对违法行为时如何有效使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挽回自己的损失,打击不法犯罪分子和违法行为,并利用法律精神规范自身的行为方式,有效实现法律规制宣传教育的目的,加快促进和谐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五)推动法律规制的规范运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结合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具体情况,规范法律法规的应用程序,并构建出合理完善的法律运行和监督机制,以实现对法律规制的运行情况进行良好的监督,对于农村治安管理工作来说是极其有必要的。在农村治安管理的问题上,如何更好的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如何更好的使法律规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何将法律运行的情况真实有效的反映出来,如何协调法律的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都需要进行完备和规范性的规划。在推动法律规制的规范运行和健全监督机制的过程中,应当从基层农村的治安环境中积极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着手于具有针对性的农村治安问题,从法律运用程序的薄弱环节进行精准切入,并在长期的实践和探索中不断完善,发挥出法律规制在改善农村治安环境的重要作用。通过对法律法规运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农村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等措施加强农村治安管理,从而使得农村治安情况得到好转。

四、结语

农村治安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在和谐社会背景下,如何更好地解决农村治安问题关系着农民生活质量的高低。诚然,农村治安管理工作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但是我们也要做好万全的准备,及时应对随时突发的问题,争取建设一个美丽和谐的新农村。

作者:王珩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参考文献:

篇3

在当前我国城市化迅速发展的同时,城市边缘和乡村交界地带的城乡结合部逐渐走在了城市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舞台上,逐渐成为我国城市化过程中最为活跃的区域。

一、研究课题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一)必要性

1、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化进程发展中所出现的特定产物,正在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最为活跃的区域。它是城市发展的延伸地带,工业开发区、房地产等产业活动正迅速兴起。同时又由于它的活跃性,以及所处地理位置的交叉性,使得它成为各种社会利益及矛盾的聚集地。因此对这一区域居民生活状况的研究势在必行。

2、掌握城乡结合部居民的生存现状与区域发展实际水平,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城乡结合部作为“农村之首,城市之尾”,是农村走向城市的重要窗口。深入研究和探讨城乡结合部的发展问题,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重大的全局性促进作用。

(二)重要性

1、城乡结合部是是农业现代化的先导区,推动农业的市场化进程;是城市建成区扩展的前沿地带,同时也是乡村城市化最先变质的“形成层”。掌握城乡结合部居民的生计组合规律后,既可以对城乡结合部居民生计向城乡结合部生计组合进行提前预热,使其提前适应,又可以对城乡结合部居民进行生计组合引导,向城镇生活转变。由于部分居民从心理上和行动上都较难放弃城区的优势区位土地,且忧虑迁移后的生活质量与环境,因此只有积极引导占地居民向新的城乡结合部迁移,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城市扩张对城乡结合部居民利益的损害,降低城市扩张在城乡结合部的阻力,推动城市发展与建设。

2、城乡高密度的人口与产业释放了大量的“三废”,却在短时间内无法处理这些废弃物,于是城乡结合部就成为污染物的接收场所。但这种环境的调节能力与城区一样具有一个“门槛效应”,突破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容纳能力后,其调节能力便会大大降低,严重污染了城市本身及其周围地区的生态环境。

二、当前城乡结合部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是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必然伴随着大量矛盾和问题的出现。比如就业问题、土地问题、生态问题等。而城乡结合部存在的矛盾与问题更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结合部的社会治安现状

1、公共治安工作尚未完全到位,社会丑恶现象泛滥。城乡结合部人员复杂,治安不到位。这一是因为城乡结合部民警长期处在“满负荷”的工作状态之中,警力配置没有体现城乡结合部的特点,有限的警力没有按工作需要“沉到基层”,而是“浮在上面”各警种之间缺乏协调。二是因为派出所一年到头忙于“搞突击”、“打战役”,而其关键的社区管理工作几近“荒废”,因而造成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应付的窘境。

2、未成年人、流动人口犯罪问题突出。目前在多数城乡结合部地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严峻:一方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成为违法犯罪的重要主体之一。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趋势。在未成年人犯罪中14-16岁人员已占相当大的比例。与过去16-18岁居多的状况有很大改变。从犯罪主体来看,城乡结合部犯罪的另一个特点是外来人员犯罪问题突出。随着城乡结合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在推动城乡结合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流动人口犯罪也逐步成为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之一。

(二)城乡结合部居民的土地流转问题

1、农用地过度非农占用,耕地流失严重。城乡结合部大量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数量激增。而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血浓于水的关系”:失去了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重要的收入来源,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重要的生活保障。

2、土地产权界定范围模糊,土地征用范围过宽,“公共利益”不适当扩张,导致责、权、利的边界不清。这就为各级政府借土地所有者的名义来随意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打开了方便之门,使农民在现实中缺乏充分享有自己土地权利的能力。现行的法律极大的滥用了农民的土地征用权,对农民的土地损失越来越大。

(三)城乡结合部的教育和文化问题

1、城市中小学的门槛过高往往超出城乡结合部村民承受能力。作为城乡结合部农民的子女户口不在城市,而在农村。因此城乡结合部居民的子女想要进入当地学校上学,需缴纳较高的旁听、赞助等额外费用。

2、现有的中小学条件难以容纳新增加的大量生源。虽然小学新生入学人数有缩减趋势,具有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条件。但是由于城市公办学校通常是分散在各个城区的,而打工人员却聚集在城市边缘的城乡结合部,区域内的公办学校资源紧张,造成公办学校无法接收全部打工人员子女来借读。

三、实现城乡结合部良性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一)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问题解决的思路与对策

1、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能力

尽管我国目前不可能完全取消城乡二元管理体制,但是可以在城乡结合部率先进行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那些尚未完全具备城市化要求的城乡结合部村镇,可以导入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并作为管理体制的主体,特别是要按照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把这些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构成、产业布局等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之中。

2、实行群防群治

充分发动群众,把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贯穿始终。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群防群治工作深入人心。二是要建立群防群治工作的激励机制,激发广大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三是普及群防群治知识,提高群防群治技能,规范化培训相关社会治安从业人员。

(二)严格规范土地征用与管理政策

1、国家要进一步明确土地产权,保护农民的合法财产。国家权力要从维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界定农民的土地产权,平衡各方的利益分配,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做到社会公平。

2、进一步明确征地目的,限制和缩小农业用地的征用范围。通过法制的方式严格限定公共利益的征地和一般经营性项目用地,严格约束政府滥用公共权力侵害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是一项急需解决的问题。

3、建立和完善农业土地流转的市场体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搞活土地流转市场,允许农村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转让、入股、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流转为中心的城乡结合部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三)实现城乡规划及文化教育一体化

1、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建设过程中,要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发展理念,统筹安排城乡结合部的空间资源和城市功能,促进城乡布局与结构的调整优化,按照城乡结合、功能合理和方便生活的原则,做到城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发展。

2、实现城乡文化教育的一体化。打破学校按照“属地原则”入学的界限,只要是适龄儿童,按照学校的条件能够进入城市学校的,学校不应该加以限制。使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居民融入到城市文化环境中;通过开展社区文化建设等多种多样的活动,来适应城市文明的文化生活方式、文化理念等,消除当地居民对外来人口的排斥心理,促进城乡居民的融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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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推进,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机关之一,其自身职能已经从单纯的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上升到了确保和有效体现党的执政地位的新高度,将自身的职能责任与广泛的社会责任相融合。由此,不难看出,在整个公安机关的工作中,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安机关的生命所在和灵魂体现。随着经济发展的浪潮袭来,我公安机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往往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也主要体现在停滞在以前的思维模式上难于前进及一定程度的消极怠惰,由此就需要我们不遗余力找出造成公安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不能进一步推进的重要原因,由此提出相应的对策,在推进公安机关人员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尽到自己的微薄之力。

一、公安机关思想政治教育现状

(一)思想政治教育的认识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

当前我公安机关总体上在对思想教育这项工作的认识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这并非是因为公安机关人员本身思想认识不到位或有意懈怠,长期以来,公安工作主要针对社会治安维护及人民生命财安全保护、其他不法犯罪行为的制止等,难免对思想教育工作的灵魂性高度没有科学性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有所侧重的将自身主要精力放在了完成和完善自身传统职能工作中,而无意间忽略了对思想教育工作的身体力行。

(二)部分人员存在思想政治工作上的畏惧

在体制的交替和转换中,我党积极调动了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正在使各机关和职能部门完善自身职责,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大众。难以避免的是,在对公安机关职能的完善和加强的进程里,部分人员不能够及时的理清处理体制交替中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理性,从而导致了一定程度上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畏惧。具体表现为开展工作报告时机械单纯的背套话、背条文、缺少建设性提议等等。

(三)政工队伍中存在思想滞后的问题

在当前公安工作发展进程中,由于部分老一辈政工干部思维上因为年龄及自身工作习惯,不能够十分及时的进行新体制下先进思想的推进工作,这难免造成了下属及整体政治思想上不同程度的迟滞。

二、问题原因探寻

(一)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单纯教条化

教条化教育只是单一的把既有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予以灌输甚至填鸭,这样的优势在于使得机关内部的公安人员能够在短时间内充实自己的政治思想,提高觉悟,并且在整体上趋于统一,体现整体的精神风貌。而与此同时,其明显的弊端在于不能够灵活的将既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当前及各个地方、下属机关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很难从中通过分析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最优的方式。长此以往的教条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极其容易造成公安机关人员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不过是老套的理论繁复的教育,只要背会熟记了理论就达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等偏激的想法,由此在自身工作中就往往将主要精力放在传统职能工作中而忽视了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完善和与时俱进觉悟的提高。同时,由于教条式的理念,也使得在新旧体制的交替过程中,公安机关部分人员在自己有建设性意见及创新的同时畏惧开口说话,畏惧提出建议,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使其不能肯定自身的创新行为的正确性,这就极易造成理论更加趋于老旧,形成恶性循环。

(二)在教育的方式上存在分野

在当前不少公安机关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中,绝大部分是采用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定期召开思想政治学习会议,并要求机关人员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心得等等,由此容易导致政工干部对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的挑选能力则逐渐降低。例如一直沿用且已经被广大公安机关人员熟记于心的基本理论及套路,实际上可以在会议中适当缩减比例,同时进行与自身相结合的实例分析,抑或在阶段的划分上要做到合理性,避免机械的按教育内容、章节、时间等机械的划分。而现实往往不尽如人意。教育方式上的长期分野也造成了政工干部不能及时更新与时俱进的思想,出现不同程度迟滞的现状。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推进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

(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统领

科学发展观是我党在长期历史社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适合我国当前发展现状及长远发展的科学理论。公安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首先应当紧密跟随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只有如此,才能够将科学发展观的精髓合理、充分地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使得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够本着科学、持续进行的观点进行。

(二)加大思想创新力度,发掘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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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E3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0-0295-01

油区治安保卫工作,是油田采油厂生产运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勘探开发建设中发挥了维护生产秩序、为油田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受社会环境和内外部多种因素影响,油区治安出现一些更为复杂状况,使综合治理和油区保卫处于顾此失彼、防不胜防、疲于应付的紧张状态。面对这一状况,有必要对油田综合治理和保卫工作进行新的谋划定位,以加强力量配置,强化组织运行,明确策略措施,实现油田综合治理和保卫工作新时期的新作为,为油田发展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1 采油厂治安保卫工作现状及面临问题

目前, 油区社会治安存在的主要问题仍然是盗油、盗气、盗电、盗窃油田生产物资及处理复杂工农关系所引发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

1.外部治安环境方面。

一是因偷盗原油的暴利诱惑,带来破坏油田生产、偷盗抢劫、非法销用原油的行为将长期存在。二是因法制保障不完善,导致油区治理难度大的状况将一时难以改变。三是涉油违法犯罪行为方式手段不断提高,活动方式越来越隐蔽,致使防范打击难度不断增大。

2.综合治理和保卫工作方面

一是对采油厂综合治理和保卫工作定位认识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工作运行中还存在片面思维,还存在重事后打击轻提前防护、重油区治理轻油区管理、重设施投入轻后期维护的现象。二是综合治理和保卫体制建设方面存在不顺畅,时常出现既多头交叉领导、又失控漏管的现象,力量投入不少,但难以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效果不理想。三是油田内保规划布局的系统性、整体性不强。各单位在力量投入、物防设置、技防装备上,标准不一、系统各异、互不兼容,缺少专业化管理。单位之间、区域之间、专业力量之间出现空白带、漏失点,给涉油违法犯罪行为以可乘之机。四是油区保卫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由于护卫队员来源复杂,既有油田正式员工,也有企业员工和劳务派遣工,更多的是由劳务公司输出的临时工,这部分人占据了主体地位,其雇佣意识比较浓厚,临时观念比较强,使用管理的难度比较大。

2 创新强化采油厂治安保卫工作的建议

2.1 采取联防联治措施,解决油井分散难题

近几年来,油区地方政府不断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对因盗油和土炼油现象而影响投资环境的加大了治理力度。油田企业与地方政府采取联防联治措施,从而达到双赢。联防联治就是与地方政府、公安部门以及村庄进行合作,按油井及输油管道的管辖对油井、输油管线进行治安承包,雇佣当地村民进行看管。另外,与地方公安、联防等专门力量进行联合,采取打防结合措施。地方公安、联防等执法行政部门在地方威信高,力量强,具有较强的威慑力,只有与他们结合、共同治理打击,才能长治久安。打击是手段、防范是根本。防范可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方法,可利用油井监控器、防盗井口等高科技手段提高防范能力和效果。

2.2 加强夜间人员的值班力量

基层采油队可优选身强体壮、反应灵敏、岗位素质高的男职工上夜班。提高对不法盗油分子的震慑力。在此基础上,抽取得力人员组成夜间业余巡逻小组,进行交叉和不间断巡查,提高应急处理盗油事件的能力,为夜间井站值班人员保驾护航。对这部分人员可采取增加“夜餐”、“补助”、“值班费”等形式,提高他们的待遇。同时,对他们抓获盗油分子和缴获盗油车辆等要进行考核奖励,鼓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可把当过兵的专业人员进行分配和充实到夜间巡逻队中。相对来说,他们素质高、能力强,与不法分子没有过接触,有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

2.3 强化专业巡逻人员素质,建立长久高效的运行机制

专业巡逻队员是油田企业油区治理工作和维护油区稳定的重要力量,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油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健康发展。所以,提高他们素质是一项长期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油田巡逻队员招收、更换频繁,培训工作急需跟上,素质亟待提高。可采取培训、交流等形式,加强训练,也可采取军事化或半军事化管理,严格要求他们,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油田企业不能把他们当作临时工看待,要把他们当作自己职工的一部分,提高他们的主人翁地位。专业巡逻队的主管部门要加强队员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另外,企业要列出专门资金,配备先进的交通和通讯设备,出台和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激励机制和工作计划。考核激励机制和工作计划要采取近期工作目标及重点与长期工作目标及重点相结合的办法,明确重点和目标。定期组织油区案情分析会、讨论会、经验介绍会,可采取一案一评、一案一奖罚的方法,对工作表现好的要及时进行表扬奖励;对长期以来工作突出的要给予重奖,同时要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巡逻队等基层领导要经常召开务虚会,不断总结油区治理规律,要制定巡逻守候和盗油案发处理预案,增强机动性和灵活性,开创油区治理的新局面。

2.4 织密巡逻网络,铲除“油耗子温床”,避免油区盗油案件反弹

油区巡逻是打击盗油分子的重要手段,也是主要手段,但仅依靠专业巡逻队员进行走马观花式巡逻和单兵作战式巡逻,势必会出现漏洞和缝隙,只有探索先进巡逻方法,采取无缝隙巡逻,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才是油区治理和避免反弹的有效措施。应采取夜班值班人与基层业余巡逻小组,以及企业采油矿专业巡逻队联动,形成较为严密的巡逻网络,并错开巡逻时间,对油井和输油管线进行交叉巡逻,形成前一拨刚走、后一拨又到的局面,达到让不法分子望油兴叹的目的,长此以往就断绝了不法分子的盗油念头。

2.5 要对油区农民群众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维护油区治安的自觉性

油田企业应与地方政府联手开展法制教育,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对于破获的盗油案件要作为反面教材,大张旗鼓地进行披露宣传,警示油区群众,震慑不法分子,营造持久、良好的油区治安环境。

2.6 加强油田职工队伍内部管理

一是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法制意识,增强遵章守纪、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要加大惩处力度,对那些里勾外联、监守自盗等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严惩不贷,清除内部隐患。抓住几个反面典型,形成警示。三是创新队伍管理模式,加强保密性,探索内部监督约束制度,促进履职尽责。通过多方面工作,形成全员关心综合治理和保卫工作的浓厚氛围,群防群治,群策群力,上下努力,为油田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3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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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旨在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工人员”是负责社区服务工作开展、落实的执行人,重要性不言而喻。积极构建一支素质优良的社工队伍有益于提高社会工作质量,扩大我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以及挑战

1.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

首先,从全局角度看来,现阶段我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让人可喜的成绩,与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的制度不断完善,社工人才队伍已经初具规模。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起步时间较晚,发展时间较短,相关的评价、管理、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而这无疑会给我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带来阻碍。其次,从社工人才年龄、性别、组成等角度看来,社工人员中女性数量居多,青年数量居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占70%左右,然而很少有社工清楚自身的岗位职责,而这无疑会影响社工工作的实际效果、影响社工能力的有效提升。

2.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挑战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社会环境日益复杂,我国社区治理问题不断暴露。由于社区服务质量未能契合人民群众的需求,以至于百姓对公共服务产品不满问题日益严重,百姓对于公共服务事业的重视度有所下滑,而@无疑影响了社工人才队伍的建设,降低了社会组织的活力。对于新城街道而言,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挑战主要有三:第一,社区内人员结构不断复杂。拆迁征地以及新居民的不断涌入以及老龄人口数量的增加使得社工服务工作的内容不断增加,为保证服务质量,社工人才必须拥有更为全面的素质才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第二,社工服务的需求不断多样化。社会的不断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人们对公共服务事业的要求,尤其是居民养老、公益创投、环境治理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这恰巧是现阶段我国社区服务治理之中普遍匮乏的。第三,社区服务管理行政化发展问题严重。由于社区服务管理扁平化发展不到位,行政化管理问题依旧严峻,居委会工作形式主义问题严重,硬性指派任务居多,却鲜有能够在服务社会群众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的项目。

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路径

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在具体落实时需要充分的考虑实际情况、科学构建。对于新城街道而言,建设社工人才队伍可以从如下四点出发:

1.强化社工人才的培养力度

首先,充分考虑社工队伍的年龄、文化等情况,为之设计科学合理的培训内容,如新城街道开设了“社区干部夜校”,此举不断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社工人员的素质。其次,努力构建学习型社工培养氛围,为社工提供深造的机会,鼓励社工深造提高自身学历、素质,如2015年推行的新城街道“三年社工行动计划”,鼓励45周岁以下社工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社工考试。再次,善用高校教育资源培养优秀社工人才,在充分考虑街道、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资源的基础上,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经验传授,开阔社工人员的眼界,丰富社工人员的经验。最后,充分发挥“社工互监”作用,帮助社工人员及时发现自身问题,在积极改正问题的同时有效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2.合理的安置社工人才岗位

首先,充分调查社工人员的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尽可能为社工配置最适宜的岗位,在发挥社工优势的同时尽可能地调动社工服务的积极性,全面提高社工服务质量以及社工服务的主动性。其次,构建科学的跨界训练机制,努力将社工人员培养成各项全能的综合型人才,以确保社工在进入社区之后能够快速的进入角色,快速的完成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最后,积极构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基点开展大面积的社会服务工作,在提高社会对社工服务认可度的同时,为社工事业发展、社工队伍壮大创造良好条件。

3.科学的评价社工人才素质

首先,完善人才晋升机制,拟颁布《新城街道社区设置专职专业社工岗位的实施方案》,为社工人员发展、晋升提供明确的制度指标,以鼓励社工人员进步,提高社工队伍整体素质。其次,建立科学的社工人员评价机制,结合街道社区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及公益项目创投比赛等,从社工服务工作质量、社工服务工作态度、社工服务技能等角度出发全面评价社工人员,帮助社工人员掌握自身的缺点与不足,进而针对性地提高自身素质。

4.构建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

首先,构建社工人才发展职业规划设计,引领社工准确认识自身的职务,进而能够在提高自身的同时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贡献绵薄之力。其次,大力推广“价值计酬”理念,完善制定了《新城街道社工技术职务考核工作办法》,合理化社工的薪资待遇,构建良好的薪酬保障机制,从精神鼓励、经济鼓励两个层面出发帮助社工人员感知归属感,进而使之能够无后顾之忧的全身心投入社区服务。最后,在人才聘用方面,优先录取高学历、实践经验丰富的基层社工专业人才,并为之提供丰厚的薪资待遇,以招聘录用为契机激励社工人员进取。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社工人才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相关者不懈努力才能够实现的。在具体落实时,相关人员一定要充分的考虑社工人才队伍的现状,要善于利用现有的资源优势,从加大社工人才培养力度、合理安置社工人才岗位、科学评价社工人才、构建良好的社工人才激励机制出发,以全面提高社工人才素质、打造优质的社工人才队伍,进而为社工事业的良性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参考文献:

[1]董淑玲,王冉,丹红. 社工人才建设的现状与路径[J]. 教育观察(上半月),2017,01: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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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4.152

[中图分类号]D63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4-0-02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也是流动人口最多的国家。城市流动人口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其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对流动人口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是开展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传统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新时期发展需要,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必须顺应时展潮流,消除传统管理模式上的弊端,推动人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本文从流动人口的现状展开分析,阐述流动人口管理中出现的服务意识淡薄、管理手段滞后、各部门协调效果不佳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措施。

1 流动人口的概念及现状

1.1 流动人口的概念

流动人口就是指离开其户籍所在地,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在另一个城市就业居住,但并未获得当地户口的人。目前,我国流动人口的主体为从农村转移来的进城务工、经商的劳动力,他们舍弃过去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规范,不断学习并接受流入城市的生活方式及社会规范。

1.2 流动人口现状

流动人口一直是我国独特的人口群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流动人口规模、频率也呈现不断增加状态。相关数据表明,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自2012年的2.36亿增加至2013年的2.45亿,上述流动人口中约有80%是由农村流入城市,多数人并未完全融入城市社会,导致城市呈现新的二元结构。流动人口作为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存情况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国流动人口管理不够规范,各个层面均存在一系列问题。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大城市,多数流动人口文化水平较低,他们遵循“哪里赚钱去哪里,什么工作挣钱干什么”的行为准则,一般没有明确的就业取向。这些流动人口多数从事体力劳动,整体收入水平较低、工作强度大,在流入地区无法享有同等待遇,市场出现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同时,少数流动人口对流入地区认同感较低,无法快速融入当地社会,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这种现象严重威胁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因此,如何有效维护流动人口的合理权利和利益,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成为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点。相关部门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探索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快速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2 流动人口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2.1 流动人口服务意识淡薄

综合分析我国关于农村流动人口各项文件可知,许多部门对流动人口存在重视管理、轻视服务的风气,说明我国社会并未形成尊重、重视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目前,某些地区管理部门和市民存在排斥、歧视流动人口的思想,无法客观、公正的看待、评价流动人口为所处城市和社会经济做出的特殊贡献。单一地将流动人口看作社会不稳定因素,把现实社会治安管理中各项不良问题归咎于流动人口。基于这种思想的影响,流动人口无法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例如:流动人口在子女教育、住房、医疗保险等方面遭受不公正对待,严重损害流动人口的正当权益。当地社会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权益受损案件缺乏重视,案件进展缓慢,流动人口想要维护合法权利道路艰难。从住房问题的角度来说,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多数从事服务业、制造业,大部分流动人口是夫妻或举家在外生活,因此,住房需求明显增加。从子女受教育角度来说,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在师资条件差、教育资源少的民工子弟学校接受教育,造成这类群体子女接受教育不公平的现象。部分流动人口子女虽然有机会进入地区公办学校上学,因不具备本地区户口,需要交付昂贵的借读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流动人口的经济负担。

2.2 流动人口管理手段滞后

目前,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已无法满足新时期治安管理工作的需求,多数地区并未创建流动人口和临时居住地区信息管理系统,流动人口信息无法及时录入网络系统并随时更新,导致有关管理部门无法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相关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网络并未建立全面的共享机制,无法更好地为政府制定决策提供有效依据,更谈不上为流动人口提供最佳的服务。各个管理部门无法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各项信息,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难度。多数流动人口由于逃避登记办证,导致其信息无法在公安机关管制视野中,管理漏洞助推流动人口犯罪案件频繁发生。

2.3 缺乏完善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

法律是约束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准则,也是管理流动人口的基础保障。目前,我国关于流动人口的文件包括:1980年和1989年《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控制民工盲目外流的通知》以及2000年《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意见》等,上述文件并非专门针对流动问题设立的,在具体操作中大量问题并未涉及其中。同时,我国各个地区推行地方性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缺乏国家范围内统一的管理规则,这种情况使各个地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存在差异或发生抵触,导致流动人口管理过于混乱。此时,可由国家政府牵头制定统一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相关法规,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解决因流动人口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

2.4 流动人口各管理部门协作效果不佳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公安、教育、计划生育、交通及城建等多个部门,只有各个部门相互协作,才能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目前,我国流动人口管理按照部门综合划分原则,分工管理,无法实现合并统筹,严重影响流动人口管理效果和效率。有些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均以自身利益出发,在工作中相互推诿责任,对流动人口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同时,流动人口管理中相关部门缺乏统筹协调,不同区域或部门之间衔接不紧密,缺少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标准,造成流动人口管理效果不理想。例如:我国户籍制度归属公安部门进行管理,劳动力自一个地区迁移至另一个地方,如果已有户籍制度无法适时改革,流动人群必然面临住房、计划生育等问题。同时,户籍制度限定流动人口子女无法享受与当地户口学生同等的教育资源,成为影响流动人口子女成才的不良因素,导致城乡矛盾更加明显,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3 改善流动人口管理现状的方法

3.1 加强各部门的协作

流动人口具有数量大、涉及面广、问题繁杂等问题,仅仅依靠公安部门进行管理效果并不理想。随着新时期社会形势的改变,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创新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流动人口管理各个职能部门应相互协作,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与管理新模式相互配合为流动人口提供最佳的服务。以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及所处城市为据点,创建流入和流出地双向管理机制。采用网络共享交流平台,明确流动人口流出、流入地区双方权责。各个地区定期进行沟通、交流信息,实时掌握流动人口最新动态,达到无缝对接管理流动人口的效果。同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管理工作,建立合理的行政参与机制,从而调动各企业、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各方监督管理积极性,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管理机制。

3.2 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各种新科技逐渐应用到流动人口管理中。如果各管理部门网站不及时进行维护、更新,依然存在计算机数据库陈旧、未能及时更新数据等情况,就无法达到理想的信息化管理效果。因此,管理部门必须借助信息化手段,根据流动人口生产生活情况开展调查,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居住、教育、就业等各项信息,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提供决策支持。同时,管理部门要及时更新计算机硬件,并设计一系列软件系统,借助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创建完善的信息采集、交换、共享机制,达到多个部门相互连通、实时共享信息,提升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效果。流动人口管理系统集合就业登记、住房租赁、计划生育及子女教育等多项管理功能,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地区之间、各个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实现对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不断提升我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能力及水平。

3.3 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意识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流通人口队伍日益扩大,但流动人口的社会地位并未有所提升。虽然流动人口中违法犯罪比例远远高于常住人口,但不得不承认,大多数流动人口属于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这些人为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针对有关部门和市民对流动人口排斥、歧视等情况,各个级别政府先要转变公众对流动人口的错误认知,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中;还要认识到流动人口大规模流动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要客观看待流动人口在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意识到流动人口也是这个城市的一员,他们同样享受中国居民所具有的合法权益和待遇。此外,相关部门在思想层面上要由“管理”至“服务”进行转变,重视并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而更好地维护流动人口医疗、养老、教育、住房等正当权益。

3.4 制定统一的管理法规

现阶段,多数流动人口管理法规为部分省市地区出台的地方性管理规范,这些法规是由地方管理部门针对所处地区情况出台的文件。因地方保护主义和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的影响,这些法规主旨在于维护当地人口的权益,极少涉及流动人口利益方面的问题。流动人口在流入城市遭受不公平待遇导致其对该城市感情冷漠,无法快速融入社会,对该地区社会稳定和谐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需要国家层面制定规范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明确规定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为规范管理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支持。

4 结 语

如果流动人口超过人口总数的一定比例,相关部门无法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流动人口就会成为阻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不可忽视的力量。因此,必须根据流动人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管理法规、管理手段、服务意识等方面改善流动人口管理情况,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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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逐渐转变,人们的思想也不断变化着。如今新世纪的秧歌采用了更加丰富的内容形式,一改传统秧歌中动作单一重复、形式陈旧单调、队形呆板愚蠢等问题,根据《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确定了以秧歌的形式推出新型健身项目,对传统秧歌进行了大胆创新。为了区别于传统秧歌,反映体育特有的健身功能,故确立新的健身项目名为健身秧歌。首先,动作风格上,在不改变主体风格的前提下,加入一些对比性动作,打破“可预见性”的审美原则,营造一种变化莫测的氛围,给观众耳目一新的感觉。其次,为了增强健身效果和秧歌舞蹈的表现力,加大了动作的幅度,这是是秧歌现代意识的又一个重要表现,目的是使其能够更好的适应现代人的欣赏水平和艺术追求。另外,在装扮上也改变了以前脸上涂满大红胭脂的做法,而是轻妆淡化,既生动的展现了当代中老人的精神风貌和神采,又美观大方,不失时代感。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将长治市市区部分秧歌队成员和相关社区作为调研对象,总计400人,其中20人为秧歌队相关负责人员。

1.2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实地访谈法、问卷调查法

2.研究结果与分析

2.1长治市中老年健身秧歌发展现状分析

2.1.1长治市秧歌健身群体基本情况的调查分析

从锻炼时间和强度方面分析,参与锻炼的活动时间多为六十分钟。由于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对自身的保养和调理越来越好,能够主动去健身以得到更好锻炼,使得健身时间能够得到基本保障。但另一方面,由于家庭、社会、自身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能够进行系统锻炼的次数受到制约。开展秧歌运动的主要时期集中于春、夏、秋,每周活动次数约为2~3次,冬季的次数基本只在每周一次。

2.1.2长治市秧歌健身群体参与现状及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

分析参与者对参与目的可知,选择强健体魄的占41%,休闲娱乐的占21%,兴趣爱好的占15%,拓展人际关系、康复、其它的分别占13%、5%、5%。分析原因为,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逐年提高,增强体质的愿望越来越大,且很多中老年人认为多参与健身秧歌能够强健体魄,这也是其中最主要的原因。部分人认为参与秧歌锻炼能够帮助自己康复身体,通过采访证实了健身秧歌的确具有缓解心脏负荷,降低血压,缓解骨质疏松和风湿等症状的作用。

分析参与者对参与态度显示,选择强健体魄的占35%,仍然占据首位,这说明多数人把健康放在第一。经济投入小的占32%,可见老年人在选择健身运动时,仍考虑到经济问题,因此我们认为这也是秧歌运动适宜在中老年人中普遍开展的原因。选择秧歌动作简单易学的占13%,因为人年纪大后接受新事物、求知欲望、学习能力都不如以前,所以秧歌健身更适合中老年人。其余因素的存在比例均不高,说明其不是主要因素,只是有间接作用的外在因素。

另一方面,从外在影响因素分析,组织和管理以及场地环境是影响健身秧歌参与的两个重要外在原因。分析数据可以看出,健身秧歌活动需要合理的管理,相关部门应该对健身秧歌队伍进行系统整合编排,并为运动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适宜稳定的场所,坚决不能让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不利因素存在。另外,秧歌健身的顺利开展提需要政府提供适当的经济投入,以缓解参与者的经济压力,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秧歌健身的运动中来。如有专业的指导人员对参与者进行指导和培训,此类运动会更富有号召力和健身意义。

2.1.3参与者对健身秧歌现状及发展前景看法的调查分析

分析参与者对组织形式满意度可见:参与者对健身秧歌目前情况基本满意,对健身秧歌的活动时间、次数、场地及队伍管理也基本持肯定态度,对秧歌队定期进行指导及队伍间相互交流与比赛表现则出无所谓的态度,深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老年人认为秧歌动作较简单,故对培训的兴致较低,并且老年人参与秧歌健身目的基本是为强健体魄,故不愿浪费时间参加繁琐的比赛,因此通过比赛的形式进行健身秧歌的推广不可行。

分析参与者对活动场所的态度可知,大多数参与者都选择公园或广场作为活动场所。并且参与者对活动场地的要求很低,方便、宽广、稳定的场地就能够开展健身秧歌运动。更多的人选择公园或广场,主要是因为这两个场所不仅可以满足以上几点要求,还拥有观众数量多,活动气氛好,可以提升中老年人积极性这些优点。

3.建议

3.1加强政府对健身秧歌的引导作用,优化健身秧歌的发展环境

长治市健身秧歌的兴起和壮大与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引导息息相关,而健身秧歌文化仅仅是体育文化这个大范围中的一个很小的部分,因此,我们可以将健身秧歌运动和其他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例如太极拳、中国武术等等。力求打造长治健身秧歌文化品牌,发展含有地方特色的健身项目,并加强管理,形成效益,在发展旅游文化的同时兼顾秧歌文化,努力将健身秧歌发展为百姓喜闻乐见的大众性健身项目。

3.2创新健身秧歌表演形式,带动相关产业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健身秧歌运动在良好的管理下必然走上正规道路,健身秧歌作为社会新兴健身模式的典范,要循序渐进地发展,不能急于求成。从社会的角度分析,健身秧歌是维系社区组织的重要纽带,是促进全民健身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全面缓解压力的重要措施。从产业运营方面分析,健身秧歌更适合以俱乐部或其他产业化方式出现和进行,这样既减少政府开支,又能够壮大健身秧歌的群众队伍。

健身秧歌是一种集体性的运动,它能够密切社会不同群体的人友好交流,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有助于稳定社区环境,甚至可以维系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使社会充满活力。所以健身秧歌进社区,是未来社区、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并可以与网络化社区接轨,有利于促M文化的交流和传播。

【参考文献】

[1]邵月.论健身秧歌的产生、发展及健身作用[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6,29(11).

[2]方媛,季浏.我国老年人体育锻炼动机研究述评[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3,26(2):183-185.

[3]卢元镇.体育社会学[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6:37-38.

[4]杨小凤,卫志强,李建国等.体育院系社会体育专业健身秧歌课程的教学方法研究[J].体育科研,2006,25(2).

[5]卢元镇.中国体育社会学[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6.

篇9

1.1推行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成效,实现了从镇包办到村民自治的转变。由于计生工作重心下移至村一级调动了村级组织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村级干部由过去被动应付变为主动管理,乡镇也从围绕工作任务向围绕群众利益转变;从靠社会制约、行政手段向群众自我管理、自主选择转变;从单纯地落实育龄妇女节育措施为主向进村入户引导和帮助群众进行少生快富共同奔小康转变。

1.2增强了村民对计划生育工作民主管理意识,镇、村两级充分利用计生网络和计生协会组织有效开展计划生育国策、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方面自我教育和培训,并为村民制定各项服务制度,让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计划生育工作,使群众参与村级计生民主管理意识大大增强。

1.3加大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通过建立计生协会联系户制度、形成村级计生民主管理格局,使村级计生组织在管理流动人口、落实育龄妇女长效措施和做好随访工作时做到底子清、信息灵、措施及时、杜绝计划外生育,真正提高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成效。

1.4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自治章程为村居工作提供了示范,通过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群众会自觉地把计划生育与社会治安、土地管理、发展经济、尊老爱幼等相结合,制定统一村规民约,落实强有力激励措施,推动各项民主管理工作进程,促进村级经济发展共同走上富裕道路。

2.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

2.1一些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上热、下冷”现象,村级经济好的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容易,干部群众乐于接受村民自治效果明显;村级经济薄弱的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民自治组织名存实亡,干部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难以兑现,计划生育自治措施难以落实

2.2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组织不力,有的由于没有集体企业和家庭企业,村民的经济收入主要靠劳动力输出,为了脱贫致富,不少年龄轻、有文化、能力强农民基本上外出务工经商,而且部分村干部选举后也会外出务工经商,还有部分在家的经济头脑相对缺乏,一些村书记、村主任对亲自抓负责总责认识模糊,认为计划生育专干事,所谓亲自抓就抓专干;部分村班子软弱管不起来,所谓负总责就看考核,很少俯下身去抓重点解难题。

2.3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由于村级经济薄弱村民只关心自已经济、温饱等生产、生活问题对计划生育村民集体事情参与积极性不高,认为参加座谈会、配合调查、参与查孕查环等都干部事、多余事;认为只要自已不违反政策别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都与已无关,出现对违反计划生育现象不劝阻、不报告熟视无睹现象。

3.对策

篇10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房地产业的运行和发展涉及众多的相关产业,显示出很强的相关性。房地产业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成为支柱产业,占GDP的比重在10%以上。在我国,房地产业对全国GDP的直接贡献率和间接贡献率约占15%,带动一大批关联产业发展,初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然而,房地产业也呈现出投资过热,价格过高的现象。尽管,政府一次次出台新的政策对房地产价格进行调控,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房价上涨的速度,但是,我国的房价依然远远超出了老百姓的购买能力。

因此,认识和掌握房地产市场价格特征、制约因素及其变化规律,将有利于我们分析房地产市场,进而采取行之有效的、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实现房地产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平稳、协调发展。

2.1.房地产自身因素

所谓房地产自身因素,是指构成房地产实物、权益和区位状况的因素。因此,房地产自身因素又可分为实物因素、权益因素和区位因素三类。

1.房地产实物因素

(1)土地实物因素

(2)建筑物实物因素

2.房地产权益因素

拥有一宗房地产,实际上就拥有了一定范围的空间。但拥有者在该空间范围内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利用,而要受到许多方面的限制。因为房地产是构成环境的重要因素,其利用不是孤立的,存在“外部性”,会影响周围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3.房地产区位因素

房地产区位因素是一个综合性因素,如果对其进行分解,可分为位置、交通、周围环境和景观、外部配套设施等方面。

2.2.人口因素

现在的中国人口已经超过13亿,随着时间的增加,社会的进步,人口就越来越多,但是领土面积是不变的,所以房地产的需求是不会减弱,反而会增加,这样的话房地产的价格不会降低。

2.3.经济因素

①利率因素。利率升降对房地产价格有着很大的影响,我们主要从成本、需求和预期收益三个方面来分析。从成本的角度来看,贷款利率的升降会增加或减少房地产开发的投资利息,从而增减房地产成本。从购买需求的角度来看,如果购房贷款占购房资金的主要组成部分,那么贷款利率的升降也会增减购房者的成本,进而对购房需求产生抑制或促进的作用。

②物价因素。房地产价格也是物价的一种。但是由于房地产具有特殊性,因此其价格与一般商品物价的关系也较为复杂。一方面,物价的普遍波动表明了货币的购买力的变化,另一方面,房地产价格的增长,又会引起贷款抵押能力的增加,刺激投资和消费,使得一般物价上涨。因此,房地产价格和一般物价之间有着相互的因果关系。

③居民收入因素。居民的收入因素是影响社会消费投资的重要因素,我们知道,边际消费倾向随着收入的增加会逐渐减小,但由于房地产的价格和一般物价相比属于高价商品,因此,收入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具有特殊性。

2.4.社会因素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社会因素,主要有政治安定状况、社会治安状况、城市化和房地产投机等。

一、政治安定状况

政治安定状况是指有不同政治观点的党派、团体的冲突情况,现行政权的稳固程度等。一般地说,政治不安定则意味着社会可能动荡,这会影响人们投资、置业的信心,从而会造成房地产价格低落。

二、社会治安状况

社会治安状况是指偷窃、抢劫、、绑架、杀人等方面的刑事犯罪情况。房地产所处的地区如果经常发生此类犯罪案件,则意味着人们的生命财产缺乏保障,因此会造成该地区房地产价格低落。

三、城市化

城市化也称为城镇化、都市化,是指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城市化是一个必然过程。衡量城市化水平应当包括数量和质量两大方面,但至今尚无公认的能全面反映城市化水平的复合指标和测度方法,因此 一般采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这个单一指标来测度城市化水平。一般地说,城市化意味着人口向城镇地区集中,造成对城镇房地产的需求不断增加,从而会带动城镇房地产价格上涨。

四、房地产投机

房地产投机是指不是为了使用或出租而是为了再出售(或再购买)而暂时购买(或出售)房地产,利用房地产价格的涨落变化,以期从价差中获利的行为。房地产投机是建立在对未来房地产价格预期的基础上的。

2.5.国际因素

现在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国际经济、军事、政治等环境如何,对房地产价格也有影响。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国际因素主要有世界经济状况、国际竞争状况、政治对立状况和军事冲突状况。

(1)世界经济状况

世界经济状况,特别是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状况,对房地产价格有很大的影响。如果世界经济发展良好,一般有利于房地产价格上涨。

(2)国际竞争状况

房地产是不可移动的,不像汽车、小麦等可以移动的商品能在国与国之间进行贸易,开展竞争,从而价格相互影响。所以,这里所说的国际竞争,主要是指国与国之间为吸引外来投资而展开的竞争。当竞争激烈时,为吸引投资者通常会采取低地价政策,从而会使房地产价格低落;但如果在其他方面采取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外来投资者进入,则对房地产的需求会增加,从而会导致房地产价格上涨。

(3)政治对立状况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制度和政策的对立。

(4)军事冲突状况

一旦发生战争,则战争地区的房地产价格会陡然下落,而那些受到战争威胁或者影响的地区,房地产价格也会有所下降。因为房地产不可移动,一旦发生战争,避难时无法随身携带;如果遇到空袭或其他战争上的破坏,则繁华城市有可能瞬间化为废墟,所以,在遭受战争威胁时,大家争相出售房地产,供多于求,房地产价格势必大幅度下跌。

3.房地产的价格变化

3.1.对物价水平的影响

因为房地产的价格波动对物价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所以必须维持物价水平的稳定。如果房地产的投资放缓,对物价的总体是可以控制的,为了维持物价的平稳,必须加强对房地产的管理和控制。

3.2.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房地产在现代经济中是一种财富的贮存方式,比如人们不会手持现金而回购买房地产作为财富储存,所以从这一点展开对于宏观经济影响重大。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都是财富的衡量市场,因此经济波动往往是从这两个市场中发生并扩展到整个经济的。这只是一种经济周期理论的一个环节,分析房地产对于宏观经济的学者很多,所以可以继续探索。

4.影响房地产销售的因素

4.1.交通情况

现在人类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交通的方便程度对房地产的销售有非常大的影响,因为上班族每在工作日的时候每天都要上班,但他们住在一个交通发达的地方会比较舒服,减少时间,以免上班迟到那样。所以交通与房地产的销售是成正比的,交通好的地方,销售就比较理想;交通不好的地方,销售就会冷淡点。

4.2.周边配套齐全

同样的道理,如果那里的房子邻近学校,市场,商业百货,医院,远动场所,娱乐场所的话,房子的价格会高点,同样销售情况也比较好点。所以周边配套越齐全,房子的销售就会越理想。

4.3.周边环境

由于汽车的普及,环境也就越来越差,空气质量也就比较差,人们不得不追求好的空气环境,所以当房子在好的空气环境,人们对其吸引力就会增加,对它关注就会密切。同样这对销售的情况是有积极的作用。

5.我国房地产价格控制对策建议

一、金融机构方面

1、银行准备金利率的上调。

2、银行利率上调。

3、严控贷款审核条件。

二、税收方面

1、取消原税收优惠政策。

2、房产税的潜在增收。

三、交易登记方面

1、限制外地人在当地的购房套数。

2、严控预售环节,对开发商预售价格异常、捂盘惜售、提前预售、暗箱操作等行为施行延缓销售、停售等行政强制措施。

3、施行预售价格调整报备与控制,严禁开发商随意调价。

四、增加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投入以及相关试点工作的推进。

7.小结

总之,国家一定要加大力度对房地产的严格调控,防止房地产的价格波动太大;作为企业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乱地提高房地产的销售价格,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作为销售者不能盲目地跟风,要认真了解情况,清楚地知道房地产的一些重要知识,在购买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