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预算会计要素模板(10篇)

时间:2023-09-10 14:39:3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单位预算会计要素,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单位预算会计要素

篇1

1.1完善现行部门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制度是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形式,通过编制预算将财政性资金、单位收支纳入统一管理,收入预算采用标准收入法编制,支出预算采用零基预算法编制。

1.2普遍采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建立下属单位的国库单一账户,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集中反映单位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单位收入通过银行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则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向个人、用款单位或商品供应商支付资金。

1.3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进一步规范政府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机制,实现公开招标与非公开招标、委托采购与自行采购相结合。

1.4完善预算技术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政府预算收支分类体系,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质量。预算管理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化对现有预算会计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基于预算执行周期的视角对现行预算会计进行改进,以期望提高预算会计信息含量,实现对预算及预算执行的全面反映。

2基于预算执行周期的会计核算体系的必要性

2.1有利于更好地实现预算会计目标

预算会计的目标是全面、真实地核算和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实现对预算执行过程的全程、全面监督,确保预算执行按照预算计划,强化预算管理水平。预算会计为了全面反映预算及其执行情况,需要针对预算执行周期不同阶段的内容进行确认和计量,正确划分预算执行的阶段和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进行会计核算更有利于实现上述预算会计目标。

2.2提高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合理性

按照预算执行周期进行会计核算能够满足审计、行政管理及预算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从而有效地避免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错误,提高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合理性。(1)保障预算收支执行。按照预算执行周期进行会计核算使得预算执行的分阶段信息更加详细,便于及时发现预算数与实际数之间的差额,并根据差额确定原因,督促相关单位完成项目收支业务。(2)加强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以预算执行周期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将合同(或协议)、项目管理纳入到会计核算体系,将支出承诺、核实及付款与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结算等预算执行环节相对应,提供有关合同、项目执行的完整会计信息,强化合同及项目管理。(3)加强财政风险管理。这里所说的财政风险包括支付风险和贷款担保风险等。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不能提供具有前瞻性的信息,而这类信息正是风险管理最需要的信息。基于预算执行周期的预算会计的核算内容向上延伸至预算批准,向后延伸至合同管理和财政资金报告,使得会计确认和记录的时间跨度变大,核算范围拓宽,进而为财政风险的评估和防范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4)为预算编制和调整提供更有用的信息。预算编制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收支信息,以预算执行周期为基础的预算会计提供了有关项目的全部收支情况,更全面地反映项目结余信息,有利于为以后年度的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3基于预算执行周期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

3.1收付实现制还是权责发生制

目前,有关预算会计应当以收付实现制还是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的讨论并没有一致意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存在诸多缺陷,而全面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条件尚不成熟,预算执行周期的核算和收付可以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作为基础,从而扬长避短,更好地服务于预算会计目标的实现。

3.2会计要素的设置

会计要素是有关会计核算对象最基本的分类,预算会计要素应当可以作为会计主表的主体结构,会计要素之间满足勾稽关系,能够进一步细化为具体的会计要素项目用以进行会计计量。基于以上标准,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在政府预算会计中设置“二元结构”的会计要素。其中,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三个会计要素,并按照预算周期不同阶段设置会计要素项目和会计账户。而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个会计要素。同时,考虑到总预算会计及单位预算会计的特点,可以将上述账户进一步合并为六个会计要素,即:资产、负债、净资产、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六个要素。为了与总预算会计保持协调,并减少单位预算会计的工作量,本文建议采用六要素模式。

3.3会计账户设置及账务处理

3.3.1预算会计账户的设置

会计账户是对会计核算对象的进一步分类。在确立了“二元结构”的会计要素后,下一步需要细化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会计要素,即进一步确定对应的预算会计账户和财务会计账户。在预算会计账户与财务会计账户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如何协调使用预算账户和财务会计账户是进行核算的关键。一种方法是将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分别设置,独立核算;另一种方法是设置同一套包含预算会计账户和财务会计账户的会计账户体系。以预算执行周期为基础的预算会计体系采用第二种方法,即采用一套会计账户进行核算。根据上述分析,本文将讨论以预算执行周期为基础的会计核算体系,在不同阶段的账户设置情况。(1)预算批准阶段。预算获得权力机关批准后,设置“计划收入”核算批准的预算金额“,核定支出”核算批准的支出金额“,计划结余”反映上述两项的结余。(2)承诺阶段。在合同签订或协议签订时,设置“承诺支出”和“承诺支出准备”账户,反映商品或服务的订购情况,进行借贷记账业务。(3)核实阶段。在验收入库或接受服务后,通过“应计收入”和“应计支出”账户反映已经确认的由预算单位享有或承担的未来收入或未来支出。(4)结算阶段。设置“实际收入”反映单位实际收到的金额,设置“实际支出”反映单位实际支付的金额,设置“实际结余”反映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3.3.2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1)预算审批阶段预算单位按照批准的收入计划借记“计划收入”,按照核定的拨款数量贷记“核定支出”,两者之差在“计划结余”核算。(2)在预算收入周期的核实阶段,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计收入”。(3)预算单位与客户签订合同或订单时,借记“承诺支出”,贷记“承诺支出准备”。(4)在购进商品、接受劳务后,验收入库并收到付款凭证时,借记“应计支出”,贷记“承诺支出”。(5)向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支付款项时,需要结转应收,借记“应付账款”,贷记“应计支出”。按照实际支付给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的金额,借记“实际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上述会计处理需要根据涉及的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在明细科目中进行核算和记录。(6)期末结转处理。预算收支相关的科目应在每个会计期末进行结转清零,这与预算编制要求的零基预算的要求相符合。

篇2

关键词 事业单位会计 企业会计 区别

我国的会计体系分为企业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两大类,而预算会计体系又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两个分支。预算会计改革后,把事业单位会计同行政单位会计区分开来。通过对事业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的比较,使我们进一步认识二者的区别,有利于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会计的精神实质。

一、会计核算基础不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预算会计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我国的事业单位在进行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还可以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因此,事业单位对预算资金的收支进行核算和监督以收入实现制为基础,对经营性收支业务可采用权责发生制。而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会计要素构成不同

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二者的资产和负债从他们的本质上基本是相同的,其他几类要素在实质上有较大的区别。

1.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事业单位当中的净资产是政府与非盈利组织所拥有的资产净值,产权单一,是预算会计所特有的。企业会计中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所有者权益,它是各种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同时,它也是与债权人权益相联系的概念,它们共同构成权益概念。显然预算会计中的净资产没有上述明确的所有者权益特征,因而在预算会计中采用净资产命名以区别于企业会计的所有者权益命名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合适的。

2.收入:事业单位和企业都有收入要素,名称虽然一致,但在本质上有较大的不同。事业单位的收入指国家或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从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的主要经济来源是通过上级拨款,所以具有非偿还性的特点,他的目的是为了补偿支出,而不是为了盈利;而企业的收入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收入的实现主要是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产生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企业盈利。

3.支出与费用: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事业单位的支出有着财政资金再分配以及按照预算向所属单位拨出经费的性质,其目的只是为了耗费。而企业的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其目的是为了取得营业收入,获得更多的新资产;只有那些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各种支出,才是费用。

4.利润:利润是企业特有的,指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而事业单位没有利润这个会计要素,因为它是非盈利组织,不涉及到盈利问题,所以也就没有利润。即使有一定的经营活动,期末也只是结转到“结余”。

三、会计等式不同

事业单位的会计等式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此等式为动态等式,反映单位在业务营运过程中收支结余情况及净资产的增值情况。因为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上级拨款取得的,所以要严格监督各项支出的耗费,因此要采用动态等式,资产负债表也是以此等式为依据的。

企业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此等式为净态等式,反映了会计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归属关系,表明了企业和所有者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同时,也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理论依据。

四、会计核算内容及方法有其特殊性

在预算会计中,有一些核算内容和企业会计有明显的差异,有其特殊性。

1.固定基金:事业单位核算固定资产,需设置“固定资产”和“固定基

金”两个账户。固定基金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一般由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拨款,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投入或融资租赁。事业单位的支出具有消耗性与不可补偿的特点,所以无需计提折旧。而企业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地磨损,要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逐步转移到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中去。

2.专用基金:专用基金是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和住房基金,各项专用基金都规定专门的用途和适用范围,除财务制度有特殊规定外,一般不得挪用、占用。

3.投资基金: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一般与投资基金相适应。不仅要设置“对外投资”账户,还要设置“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户。

4.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事业单位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成本核算,也是内部成本核算。

以上仅仅是两者不同表现的一部分内容,还有大量细节性差异,不再冗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两类会计的差异将会逐步缩小,但不可能消灭差异。

篇3

一、会计核算基础不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预算会计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我国的事业单位在进行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还可以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因此,事业单位对预算资金的收支进行核算和监督以收入实现制为基础,对经营性收支业务可采用权责发生制。而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会计要素构成不同

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二者的资产和负债从他们的本质上基本是相同的,其他几类要素在实质上有较大的区别。

1.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事业单位当中的净资产是政府与非盈利组织所拥有的资产净值,产权单一,是预算会计所特有的。企业会计中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所有者权益,它是各种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同时,它也是与债权人权益相联系的概念,它们共同构成权益概念。显然预算会计中的净资产没有上述明确的所有者权益特征,因而在预算会计中采用净资产命名以区别于企业会计的所有者权益命名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合适的。

2.收入:事业单位和企业都有收入要素,名称虽然一致,但在本质上有较大的不同。事业单位的收入指国家或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从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的主要经济来源是通过上级拨款,所以具有非偿还性的特点,他的目的是为了补偿支出,而不是为了盈利;而企业的收入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收入的实现主要是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产生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企业盈利。

3.支出与费用: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事业单位的支出有着财政资金再分配以及按照预算向所属单位拨出经费的性质,其目的只是为了耗费。而企业的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其目的是为了取得营业收入,获得更多的新资产;只有那些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各种支出,才是费用。

4.利润:利润是企业特有的,指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而事业单位没有利润这个会计要素,因为它是非盈利组织,不涉及到盈利问题,所以也就没有利润。即使有一定的经营活动,期末也只是结转到“结余”。

三、会计等式不同

事业单位的会计等式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此等式为动态等式,反映单位在业务营运过程中收支结余情况及净资产的增值情况。因为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上级拨款取得的,所以要严格监督各项支出的耗费,因此要采用动态等式,资产负债表也是以此等式为依据的。

企业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此等式为净态等式,反映了会计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归属关系,表明了企业和所有者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同时,也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理论依据。

四、会计核算内容及方法有其特殊性

在预算会计中,有一些核算内容和企业会计有明显的差异,有其特殊性。

篇4

一、我国会计中的两大分支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的体系及其分支也在这一过程中随之形成,其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管理日常的财务活动。会计按照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核算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会计,另一类是非企业会计,即预算会计。企业会计主要适用的范围包括:农、工、商、交和金融等企业单位,并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流通领域、生产领域的企业内部经营资金的活动情况。预算会计其具体适用范围包括:政府的财政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社会福利领域、分配领域、精神生产领域等的政府财政资金和事业单位业务资金的情况。事业单位一般不直接提供物质产品,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位于上层建筑领域,其主要是从事各种为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服务的业务活动,在社会的再生产过程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物质生产及经营方面的职能。事业单位在进行各种社会性、公益性活动时,一般都是由单位或个人进行出资,并且投入的这部分资金是不要求回报的,就算个别单位或个人终止时,资金基本上也不会收回,他们在业务活动中大部分都是无偿提供服务的,虽然也有收费的,但却并不是足额补偿,其中的大部分资金通常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提供的。所以说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是以社会效益为目的,所有的会计工作也都是围绕着社会效益展开的,如计量、记录、报告等。

二、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

基于上述对我国会计两大分支的简要介绍,可以看出事业单位会计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具有预算会计非营利性质这一共同性,这与企业会计有着本质的区别,加之部分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生产性、营利性,所以,只有在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会计总体特征的基础上,才能让我们正确认识其与企业会计的之间区别。

(一)会计核算基础的区别

我国预算会计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由于我国事业单位可以在进行专业业务活动和辅助活动之外,允许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以,在大部分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会计中均采用收付实现制,而对于具有一定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其非营利收支采用收付实现制,营利性收支则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

企业会计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会计要素构成的区别

由于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运行方式、运行结果上存在本质区别,所以两者在会计要素的构成上也存在差异。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主要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五大类,而企业会计要素则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类。由于两者的资产和负债在本质上基本趋同,所以,下面仅对其他要素的区别进行分析。

1.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预算会计所特有的、产权单一的政府与非盈利组织拥有的资产净值。与事业单位净资产所相对应的企业会计要素是所有者权益,它是指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所享有的权益。

2.收入、支出(费用)。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本单位依法从国家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而企业的收入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资本投入无关的资金流入,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而产生的。

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和基本建设项目所发生的资金消耗,其目的是为了耗费。而企业的费用是指企业为了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资金流出,其目的是为了取得收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篇5

1税收会计在会计体系中的地位

税收会计是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核算和监督税收资金运动的一门专业会计。按照我国现行对会计体系的分类方法,把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类。一般认为,税收会计是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部分,这是主流派的观点;还有一种非主流的观点,认为税收会计并非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税收会计与预算会计是并列的关系。对于这一问题,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和准则中没有明确说明,甚至在1997年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中出台的一系列预算会计准则和制度中也只字未提税收会计,给人的感觉似乎税收会计不属于预算会计。因此,从上个世纪后期开始,税收会计总是独立于预算会计之外,而进行着一次次小动作的改革,直到今天也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响而与税收计划、税收统计捆绑在一起,使税收会计在会计体系中的地位始终不明确。那么,税收会计在整个会计体系中究竟处于什么地位呢?对于前述提到的将税收会计与预算会计并列的提法,笔者认为是行不通的。我国的会计体系,通常是按照是否以取得利润为根本目的,将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大类,而税收会计肯定不是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它不属于企业会计,这是毫无疑问的。按照这种分类方法,不是企业会计就一定是预算会计。如果将其独立出来作为与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并列的第三大类会计,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很难找到充足的依据。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其惟一的理由就是认为税收会计有独立的研究对象,是独立的专业会计,因此是独立于预算会计体系之外的一门专业会计。对此,笔者认为这不能成立。理由是:

1.1我们承认税收会计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并不能因为其有相对的独立性就能将其在会计体系中单列一个体系,它完全可以是会计体系某一大类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会计。因此,具有独立的研究对象并不能成为将税收会计独立于预算会计体系之外的理由。况且这种所谓的独立性,实际上也是相对的。

1.2我们将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大体系,在每一个体系(类)中,又包含若干门专业会计,如企业会计体系中包括: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等;预算会计体系中包括: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预算会计、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国库会计、税收会计等。如果将税收会计独立出来与企业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并列成为第三个会计体系,在这个体系中除了税收会计本身外还有什么呢?这无法形成一个体系。当然最关键的问题还在于从会计属性上看,它是属于非盈利性的会计,从大的类别看,它应属于非盈利会计系列中的一员。

2税收会计与税务部门(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的关系

2.1会计主体不同。税收会计的会计主体是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和入库业务的税务机关。不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和入库的税务机关,如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地(市)税务局等虽然也是税务机关,但不是税收会计主体。而税务部门预算会计主体则是指税务系统的各级行政机关单位,凡是由预算拨款,并独立核算的,包括国家、省、地(市)等各级税务机关在内的税务行政部门。

2.2会计核算对象不同。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一级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税收资金及其运动,即从税金的应征到入库、提退的全过程。而税务部门发生的税收资金以外的资金运动则不是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而是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因此,在税务部门发生的各项资金的收支活动中,必须严格区分哪些是税收资金,哪些是非税收资金,在此基础上分别用不同的会计来核算。由于两者会计对象(内容)的不同,导致其会计要素也各不相同。税收会计的会计要素只分为税收资金来源和税收资金占用两大类;而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类。

2.3会计确认基础不同。税收会计适应其核算需要,分别在税收资金运动的不同阶段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分段联合制为会计确认基础。而行政单位会计,目前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

2.4会计核算所依据的制度基础不同。在具体处理业务时,税收会计要以《税收会计制度》作为其规范性的要求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行政单位预算会计要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其他制度为依据。

3税收会计主体及其核算单位问题

3.1上解单位。是指直接负责税款的征收、上解业务而不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的基层税务机关。其税收会计要核算税收资金从实现到上解的过程。

篇6

1.1我们承认税收会计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并不能因为其有相对的独立性就能将其在会计体系中单列一个体系,它完全可以是会计体系某一大类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会计。因此,具有独立的研究对象并不能成为将税收会计独立于预算会计体系之外的理由。况且这种所谓的独立性,实际上也是相对的。

1.2我们将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大体系,在每一个体系(类)中,又包含若干门专业会计,如企业会计体系中包括: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等;预算会计体系中包括: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预算会计、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国库会计、税收会计等。如果将税收会计独立出来与企业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并列成为第三个会计体系,在这个体系中除了税收会计本身外还有什么呢?这无法形成一个体系。当然最关键的问题还在于从会计属性上看,它是属于非盈利性的会计,从大的类别看,它应属于非盈利会计系列中的一员。

2税收会计与税务部门(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的关系

2.1会计主体不同。税收会计的会计主体是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和入库业务的税务机关。不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和入库的税务机关,如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地(市)税务局等虽然也是税务机关,但不是税收会计主体。而税务部门预算会计主体则是指税务系统的各级行政机关单位,凡是由预算拨款,并独立核算的,包括国家、省、地(市)等各级税务机关在内的税务行政部门。

2.2会计核算对象不同。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一级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税收资金及其运动,即从税金的应征到入库、提退的全过程。而税务部门发生的税收资金以外的资金运动则不是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而是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因此,在税务部门发生的各项资金的收支活动中,必须严格区分哪些是税收资金,哪些是非税收资金,在此基础上分别用不同的会计来核算。由于两者会计对象(内容)的不同,导致其会计要素也各不相同。税收会计的会计要素只分为税收资金来源和税收资金占用两大类;而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类。

2.3会计确认基础不同。税收会计适应其核算需要,分别在税收资金运动的不同阶段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分段联合制为会计确认基础。而行政单位会计,目前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

2.4会计核算所依据的制度基础不同。在具体处理业务时,税收会计要以《税收会计制度》作为其规范性的要求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行政单位预算会计要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其他制度为依据。

3税收会计主体及其核算单位问题

3.1上解单位。是指直接负责税款的征收、上解业务而不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的基层税务机关。其税收会计要核算税收资金从实现到上解的过程。

篇7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识别码:A

1税收会计在会计体系中的地位

税收会计是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核算和监督税收资金运动的一门专业会计。按照我国现行对会计体系的分类方法,把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类。一般认为,税收会计是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部分,这是主流派的观点;还有一种非主流的观点,认为税收会计并非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税收会计与预算会计是并列的关系。对于这一问题,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和准则中没有明确说明,甚至在1997年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中出台的一系列预算会计准则和制度中也只字未提税收会计,给人的感觉似乎税收会计不属于预算会计。因此,从上个世纪后期开始,税收会计总是独立于预算会计之外,而进行着一次次小动作的改革,直到今天也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响而与税收计划、税收统计捆绑在一起,使税收会计在会计体系中的地位始终不明确。那么,税收会计在整个会计体系中究竟处于什么地位呢?对于前述提到的将税收会计与预算会计并列的提法,笔者认为是行不通的。我国的会计体系,通常是按照是否以取得利润为根本目的,将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大类,而税收会计肯定不是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它不属于企业会计,这是毫无疑问的。按照这种分类方法,不是企业会计就一定是预算会计。如果将其独立出来作为与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并列的第三大类会计,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很难找到充足的依据。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其惟一的理由就是认为税收会计有独立的研究对象,是独立的专业会计,因此是独立于预算会计体系之外的一门专业会计。对此,笔者认为这不能成立。理由是:

1.1我们承认税收会计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并不能因为其有相对的独立性就能将其在会计体系中单列一个体系,它完全可以是会计体系某一大类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会计。因此,具有独立的研究对象并不能成为将税收会计独立于预算会计体系之外的理由。况且这种所谓的独立性,实际上也是相对的。

1.2我们将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大体系,在每一个体系(类)中,又包含若干门专业会计,如企业会计体系中包括: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等;预算会计体系中包括: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预算会计、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国库会计、税收会计等。如果将税收会计独立出来与企业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并列成为第三个会计体系,在这个体系中除了税收会计本身外还有什么呢?这无法形成一个体系。当然最关键的问题还在于从会计属性上看,它是属于非盈利性的会计,从大的类别看,它应属于非盈利会计系列中的一员。

2税收会计与税务部门(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的关系

2.1会计主体不同。税收会计的会计主体是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和入库业务的税务机关。不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和入库的税务机关,如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地(市)税务局等虽然也是税务机关,但不是税收会计主体。而税务部门预算会计主体则是指税务系统的各级行政机关单位,凡是由预算拨款,并独立核算的,包括国家、省、地(市)等各级税务机关在内的税务行政部门。

2.2会计核算对象不同。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一级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税收资金及其运动,即从税金的应征到入库、提退的全过程。而税务部门发生的税收资金以外的资金运动则不是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而是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因此,在税务部门发生的各项资金的收支活动中,必须严格区分哪些是税收资金,哪些是非税收资金,在此基础上分别用不同的会计来核算。由于两者会计对象(内容)的不同,导致其会计要素也各不相同。税收会计的会计要素只分为税收资金来源和税收资金占用两大类;而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类。

2.3会计确认基础不同。税收会计适应其核算需要,分别在税收资金运动的不同阶段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分段联合制为会计确认基础。而行政单位会计,目前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

2.4会计核算所依据的制度基础不同。在具体处理业务时,税收会计要以《税收会计制度》作为其规范性的要求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行政单位预算会计要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其他制度为依据。

3税收会计主体及其核算单位问题

3.1上解单位。是指直接负责税款的征收、上解业务而不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的基层税务机关。其税收会计要核算税收资金从实现到上解的过程。

3.2混合业务单位。是指与乡(镇)金库的设置相对应,对乡(镇)固定收入和县乡(镇)级共享税款收入除负责征收以外,还负责与乡(镇)金库办理其入库、退库业务,对县级固定收入税款和县级以上税款收入只负责征收、上解业务,不负责入库、退库业务的基层税务机关。其税收会计要核算税收资金从实现到上解过程及部分税款的入库和提退过程。按照前面对税收会计主体含义的界定,这四种单位都进行税收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因此都应是会计主体。但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税收会计的主体,是指直接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税款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的税务机关,即上述四种单位中的入库单位和双重业务单位才是税收会计主体。第二种观点认为上述四种单位均是税收会计主体,只是按其反映税收资金运动过程的完整性分为完全独立的会计主体和相对独立的会计主体。独立的会计主体指核算税收资金运动的全过程(即从申报到入库全过程)的税务机关,上述的入库单位和双重业务单位即属于此类;相对独立的会计主体是指核算某阶段的税收资金运动过程(即从申报到上解过程)的税务机关。

4税收会计亟待改革的问题——税收成本效益问题

税收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因此税收收入的征收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执行。税收收入的多少,既取决于税法,又受经济形势的制约。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税法,既不能少征,也不能多征。由此而形成了一种观念,即税收会计就是要如实核算、反映税款的的征收、上解、提退、减免和入库,而无需核算税收成本、费用和盈亏,并把这视为税收会计区别于其他会计的特殊性之一。受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多年来虽然税收会计进行多次改革,但均未触及税收成本的核算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越来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还依靠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税收征管方式肯定是行不通的。对于多种经济形式,必须采用多种税收征收方式方法,这必然会导致税收征收成本的加大。因此,要不要核算税收征收成本,考核效益,是不言而喻的。按现行的税收会计体制和制度是无法实现核算税收征收成本、考核效益这一目标的。因为现行的税收会计和税务部门的预算会计是分离的,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活动所需的经费来源和各项支出均由税务部门的预算会计来核算。而税务部门的业务活动是税款的征收和入库,其成果最终体现为征收多少税金、入库多少税金,这部分内容是由税收会计来核算的。税务部门预算会计和税收会计两者一个核算业务活动支出、耗费,一个核算业务活动的成果,各算各的账,两者互不干涉,客观上就造成了不计税收征收成本,无法考核税收的所得与耗费,提高税收效益也就无从谈起。

篇8

一、在会计体系中税收会计的位置

税收会计是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核算和监督税收资金及其运动的一门专业会计。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税收资金及其运动,以货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收入的应征、征收、减免、欠缴、上解、入库和提退等运动的全过程进行核算和监督。采用“借贷记帐法”,运用复式记帐原理,反映税收资金的运动变化。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各种收入都是税收会计核算的内容。具体包括:各种税收收入以及税收滞纳金、罚款收入、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农业四税、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种基金。

在会计体系中,按照我国现行对会计体系的分类方法,一般认为,税收会计是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部分,这是主流派的观点;还有一种非主流的观点,认为税收会计并非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税收会计与预算会计是并列的关系。那么,税收会计在整个会计体系中究竟处于什么地位呢?对于前述提到的将税收会计与预算会计并列的提法,笔者认为是行不通的。如果将其独立出来作为与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并列的第三大类会计,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很难找到充足的依据。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其惟一的理由就是认为税收会计有独立的研究对象,是独立的专业会计,因此是独立于预算会计体系之外的一门专业会计。对此,笔者并不认同。理由是:

1.我们承认税收会计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并不能因为其有相对的独立性就能将其在会计体系中单列一个体系,它完全可以是会计体系某一大类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会计。因此,具有独立的研究对象并不能成为将税收会计独立于预算会计体系之外的理由。况且这种所谓的独立性,实际上也是相对的。

2.我们将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大体系,在每一个体系中,又包含若干门专业会计,如企业会计体系中包括: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等;预算会计体系中包括: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预算会计、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国库会计、税收会计等。如果将税收会计独立出来与企业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并列成为第三个会计体系,在这个体系中除了税收会计本身外还有什么呢?这无法形成一个体系。从会计属性上看,它是属于非盈利性的会计,从大的类别看,它应属于非盈利会计系列中的一员。

二、税务部门与税收会计的关系

1.会计主体 税收会计的会计主体是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和入库业务的税务机关。不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和入库的税务机关,如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地(市)税务局等虽然也是税务机关,但不是税收会计的主体。而税务部门预算会计主体则是指税务系统的各级行政机关单位,凡是由预算拨款,并独立核算的,包括国家、省、地(市)等各级税务机关在内的税务行政部门。

2.会计核算对象 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一级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税收资金及其运行情况,即管辖从税金的应征到入库、提退的全过程。而税务部门发生的税收资金以外的资金运动则不是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而是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因此,在税务部门发生的各项资金的收支活动中,必须严格区分哪些是税收资金,哪些是非税收资金,在此基础上分别用不同的会计来核算。由于两者会计面对管理内容不同,导致其会计要素也各不相同。税收会计的会计要素只分为税收资金来源和税收资金占用两大类;而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等五类。

3.会计确认基础不同 税收会计适应其核算需要,分别在税收资金运动的不同阶段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分段联合制为会计确认基础。而行政单位会计,目前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

4.会计核算所依据的制度不同 在具体处理业务时,税收会计要以《税收会计制度》作为其规范性的要求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行政单位预算会计要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其他制度为依据。

三、税收会计主体及其核算单位问题

1.上解单位。是指直接负责税款的征收、上解业务而不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的基层税务机关。其税收会计要核算税收资金从实现到上解的过程。

2.混合业务单位。是指与乡(镇)金库的设置相对应,对乡(镇)固定收入和县乡(镇)级共享税款收入除负责征收以外,还负责与乡(镇)金库办理其入库、退库业务,对县级固定收入税款和县级以上税款收入只负责征收、上解业务,不负责入库、退库业务的基层税务机关。其税收会计要核算税收资金从实现到上解过程及部分税款的入库和提退过程。按照前面对税收会计主体含义的界定,这四种单位都进行税收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因此都应是会计主体。但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税收会计的主体,是指直接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税款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的税务机关,即上述四种单位中的入库单位和双重业务单位才是税收会计主体。第二种观点认为上述四种单位均是税收会计主体,只是按其反映税收资金运动过程的完整性分为完全独立的会计主体和相对独立的会计主体。独立的会计主体指核算税收资金运动的全过程的税务机关,上述的入库单位和双重业务单位即属于此类;相对独立的会计主体是指核算某阶段的税收资金运动过程的税务机关。

四、税收会计亟待改革的问题

税收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因此税收收入的征收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执行。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税法,既不能少征,也不能多征。由此而形成了一种观念,即税收会计就是要如实核算、反映税款的的征收、上解、提退、减免和入库,而无需核算税收成本、费用和盈亏,并把这视为税收会计区别于其他会计的特殊性之一。受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多年来虽然税收会计进行多次改革,但均未触及税收成本的核算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还依靠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税收征管方式肯定是行不通的。对于多种经济形式,必须采用多种税收征收方式方法,这必然会导致税收征收成本的加大。因此,要不要核算税收征收成本,考核效益,是不言而喻的。按现行的税收会计体制和制度是无法实现核算税收征收成本、考核效益这一目标的。因为现行的税收会计和税务部门的预算会计是分离的,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活动所需的经费来源和各项支出均由税务部门的预算会计来核算。而税务部门的业务活动是税款的征收和入库,其成果最终体现为征收多少税金、入库多少税金,这部分内容是由税收会计来核算的。税务部门预算会计和税收会计两者一个核算业务活动支出、耗费,一个核算业务活动的成果,各算各的账,两者互不干涉,客观上就造成了不计税收征收成本,无法考核税收的所得与耗费,提高税收效益也就无从谈起。

篇9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化,只有顺应时代的发展和改革带来的新的变化,才能为政府会计部门工作找到适应当前新的社会和经济形势情况发展的道路。新制定出台的《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将成为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政府工作管理改革思想的重要成果,也是政府建设科学、规范的会计工作体系的重要基础。新《基本准则》颁布与实施后,有利于规范当前政府会计基础与核算工作,持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并准确反映出政府工作中的运行成本。可以说,新《基本准则》的出台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因此,认真学习新《基本准则》内容,落实准则中各项条例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践工作中的应用,对加强其财务管理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创新财务管理特征

(一)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表体系

根据国务院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颁布的《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立足于当前国家经济发展形势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程度,旨在建立能够满足当前政府工作需求的现代化财会管理制度。同之前的会计准则相比,新的会计准则要求政府会计主体在编制预决算报表之外,还应编制现金流量表、收入费用表和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这给政府会计财务报告体系带来了巨大的转变。同以往相比,在新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报告更加能够反映出政府工作中的财务明细,也使得政府财会信息更加的真实、透明。

(二)对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标准进行了界定

根据会计工作中的需求,新《基本准则》针对每一个会计要素的定义和标准进行了具体的规范。会计要素的规范可以减少会计工作中给的失误和漏洞,并为会计具体准则和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和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原则和基础。在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和财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对于会计要素的定义的界定充分考虑到了当前政府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等部门财政管理的需要,保证了会计工作中标准及其体系的一致性。

(三)独创采用了“3+5要素”的会计核算模式

《基本准则》中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中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个会计要素和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方面的会计要素。同之前的会计核算模式相比,新的会计核算增加了收入和费用两个要素。这两个要素的增加,能够更加精确地反映出政府会计核算中的运行成本能力,更加科学合理地对政府资源管理的能力进行评价。

(四)创建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新关系

新《基本准则》实施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办法开始实行通过“3+5”要素会计核算模式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互分离的会计工作体系。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同预算会计的工作重点区分开来,有助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部门同一般财务部门的分离及全面预算管理的实现。这两种会计工作分别侧重于行政事业单位不同的财务工作方面,最终通过分别财务报告清晰、完整的反映出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及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两个不同的方面。在新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分离的财务管理工作中,两种会计在具体的职能上相互区别、相互分离;但无论是预算会计还是财务会计都要遵照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工作规范,也体现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特征。

(五)政府资产负债计量新方法的提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的资本运作和资金管理模式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推广,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结构也有了很大程度的变动。因此,新《基本准则》中提出,要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计量属性从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以及名义金额五个方面入手。其中,政府的负债资金的计量主要应该包括其中历史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三个方面。新的行政事业单位负债计量办法可以有效提高计量的前瞻性,并且更加准确地反映出政府会计实务的现状,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风险,并增强了其在资金管理上的能力和效率。

二、新准则下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实现基础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随着《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准则中对于会计要素和会计核算方法做出了详细、全面的规定。尤其是其中对于会计要素的定义和“3+5”会计核算模式的提出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细致化奠定了制度上的基础。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财务工作发展与改革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在新《基本准则》基础上加大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管理,把提高会计质量作为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的第一要务。根据当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具体需求,通过对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保证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落实工作,通过统一的计量、确认、和报告编制标准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和会计信息的披露工作,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

(二)持续推进财务体系建设

《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首创了会计工作双基础制和“3+5”会计要素核算模式。其中双基础制的实行强化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核算工作,将原本的会计工作分为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个大的方面;即其中预算会计实行责权发生制,财务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两制并行的管理模式形成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双基础制。新的会计工作准则体现了当前经济环境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基础理念和会计核算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在新的管理制度下顺利发展并得到更大程度的提升,就要持续推进符合新的会计准则的工作体系的建设,不断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中心从会计核算推进到管理决策的拓展上去,逐步形成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和管理会计互相分离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体系。

(三)注重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

由于之前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的会计制度基本准则同新公布的基本准则之间的差异较大,尤其是其中过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中各项资产、负债等相关会计要素的定义、管理和处理方法上同原来会计制度基本规则相比都做出了改革并进行了细致化、具体化的规定。尤其是新的“3+5”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分离的会计制度给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改革提出了巨大挑战。针对两种会计制度衔接上的特殊问题,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在重新学习《基本规则》规范指导的基础上,对当前实行的会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实践当中的会计工作,保证基本准则在颁布后其指导思想和框架作用能够在会计工作中发挥出来。

(四)加强财务工作部门间的沟通

新的《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实施后,为了保障制度衔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一定要实现在岗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在新会计准则的理解能力的提高和思想转变的实现。新的会计准则由于管理规范的细致化加大了会计工作的操作难度,对于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要求也就更高。因此,加强财务部门之间的沟通,组织新的会计制度实践经验的交流和学习,有助于会计人员提升工作中计量灵活性、满足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需要、实现更加贴近国际化的政府会计管理办法。

三、结语

《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是近年来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该项准则的实施将会带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走上新的篇章。但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道路还相当漫长,只有通过不断深入的对新的会计准则进行研究和学习,加上对现存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行细致的规划与转变才能真正实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能力的提高,并逐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真实度、完整性和国际化的要求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张岚. 探讨《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深化政府会计改革[J]. 财会学习,2016,04:95-97.

篇10

事业单位会计,是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促进国家预算收支任务的完成,保护事业单位财产安全,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财政部于1997年5月份和7月份分别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规定该准则和制度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分类、会计要素、核算方式、记账基础、会计报表等方面都有质的突破。它不仅吸取了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而且还借鉴了国际公共会计的习惯做法。因此,这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与以往相比,可以说是一次会计管理模式的变革,对于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也有重大影响,主要体现在会计主体、预算资金核算方式和管理方法、会计要素、会计等式和记账方法以及会计报表体系的改变方面。

一、会计主体的改变

在原会计制度中,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认为是预算资金活动,即“以预算资金活动作为记账主体”。这使得事业单位变成了国家财政的一个报销单位,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观念淡薄。新会计制度则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从概念上明确了事业单位是一个会计主体。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确立,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事业单位以主体身份参与市场竞争,谋求自身发展。

因此,这就要求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不能像原会计制度下那样,仅仅是单纯的记帐、算帐、报帐和简单的比较分析,而应更加注重资金的“效益性”、“灵活性”和“流向性”。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应当是依法筹集和运用资金,对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包括: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等,其内容要全面涉及到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和负债管理等各个方面。

二、预算资金核算方式和管理方法的改变

在原会计制度下,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分别核算,这是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一种有效办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合理组织业务收入,增强了单位自我发展的能力。由此,预算外收入大幅度上升,并直接影响到了事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当前,在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多渠道,同一种业务支出有多种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再采用预算内外资金分别核算的办法就显得不相适应了,会带来很多问题。这是因为,预算内外资金分别核算,各自平衡,就好像是一个单位有两套账,各自分别记账、算账和报账,不利于资金的统筹使用和合理调度,从而影响资金的使用效果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因此,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事业单位需要的是充分利用各项资金在取得和使用方面的时间差,以调剂余缺,统筹兼顾。新的事业单位会计正是从这点出发,在核算内容上取消了预算的内外分设账户、分别核算并专户储存等方面的规定,成为核算内容统一的会计主体单位。新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取消了原有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三种预算管理方式。“核定收支”,就是事业单位要将全部收入与各项支出统一编制预算,报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各单位的预算内外拨款和预算外收入,统一纳入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定额或定项补助”,是对非财政补助收入不能满足支出的事业单位实行的办法。其中“定额补助”,是根据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按相应的标准确定一个总的补助数额,“定项补助”则是对某些支出项目进行的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是事业单位预算在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后,预算由事业单位自求平衡。这种新的预算管理形式要求事业单位必须对其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一核算、综合平衡。事业单位在政府的支持下,可以合理组织业务收入,以增强单位自身发展的能力;同时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预算内、外资金,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算,将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各项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三、会计要素的改变

在过去的预算会计体系下,没有明确提出会计要素问题,但会计科目分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三类,故可理解为三个会计要素。资金来源类科目反映的是资金收入的来源情况,资金运用类科目反映的是资金付出的情况,而资金结存类科目反映的则是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结存情况。这种分类是由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决定的,同时也不甚科学、合理。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资产表示事业单位现有的各类财产和可动用的经济资源,负债表示事业单位从银行、财政部门或其他单位借入的各类款项和应向财政部门等单位上缴的款项,净资产表示国家或其他出资者对事业单位的产权净值,收入表示事业单位累计从各方取得的各种财产物资,支出表示事业单位为进行业务活动的累计耗费。进行这样的变动,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将产生积极的作用。改革后的会计要素比原有的三个要素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内容,有利于事业单位改善管理状况,同时易于与企业会计和国际会计接轨,解决原有体系不能处理,但已成为客观实际事务的问题,促使事业单位提高核算水平,积极吸取国外的先进经验,洋为中用,更主动地将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做好。

四、会计等式和记账方法的改变

会计的基础理论为:有什么样的会计要素,就会有什么样的会计等式,就会有与其相适应的记账方法。国际会计经验和我国的实践更是证明了这一点。会计要素是基础环节,它表示着 会计要反映内容的基本方向,即会计要提供什么样的信息,也就会有什么样的会计要素;会计等式是复式记账方法据不同会计要素而做出的积极反应,即复式记账方法下一定要求有一个平衡等式将各会计要素联系起来,但各会计要素怎样组成等式,则要依要素的划分状况而定;记账方法与会计要素的划分有关,有的方法虽可适应于几种要素划分方式,却有着不同的使用效果,与此相应的记账方法改为借贷记账法。

采用新的会计等式和借贷记账法,可适应现代会计的发展要求,使事业单位摒弃其他类型的记账方法,求得在整个事业单位范围内会计基本处理方式的一致性,使事业单位会计在全国范围内、在各行业之间具有更大的可比性,同时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融各业会计之长,促进本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同时也有利于事业单位会计被社会公众所认识、了解,使事业单位更有效地利用资金,更好地完成其业务活动,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能够促进加强事业单位内部和外部管理,从而有效考核单位资金使用效果,监督单位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会计要求的改变

传统会计模式下,根本不需要在会计系统和财务报表中单独反映人力资源的成本和价值,即使对人力资源方面的投资也不需要资本化,而是直接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应当说,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为人力资源会计的研究与应用提供了新的契机,人力资源会计有可能出现新的突破:其一,智力密集型行业如会计师事务所、软件公司、研究机构等将可能率先启动人力资源会计程序,使其真正进入实践。其二,人力资源是必不可少的无形资产的观念将得到共识,“人力资产”帐户的设置有无到有,逐渐普遍起来,而且将成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最关注的一个帐户。由于研究与开发活动在经济增长中具有越来越大的贡献,有远见的国家用于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投资越来越多。研究与开发费用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采取不同的做法都会对单位的资产价值、损益计算以及对单位财务状况和业绩有不同的影响。

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会计负有对经济要素进行分类、记录、计量、计算和报告的责任。会计系统的运行过程必须与经济运行主体的全过程相适应,只有如此,才能提供准确的财务会计信息。因此,会计人员要提供准确的成本信息,就必须了解和熟悉主体的生产过程和工艺。而知识经济形态中的高新技术生产过程与工艺,与传统工艺相比更加复杂化。会计人员如果仅仅具有财务会计知识,显然无法适应新经济形势的需要。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才,就不仅要懂得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且还要懂得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软件设计、软件操作等一系列新的技术与知识。这在很大程度上对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挑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