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上市要求模板(10篇)

时间:2023-09-17 14:40:4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科技公司上市要求,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科技公司上市要求

篇1

1999年9月,作为法人股转让系统的STAQ和NET系统相继被关闭。为解决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流通股的转让问题,2001年建立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2002年退市公司也纳入代办股份转让试点范围,2004年我国证监会规定了退市平移机制,强制上市公司退市以后必须进入代办系统;2006年中关村园区高科技公司进入代办系统挂牌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标志着代办系统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由此可以看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公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代办股份转让公司,即两网系统公司和退市公司,该部分截止2008年4月30日共有51家公司、55只股票。其中,STAQ网公司6家。NET网公司2家,退市公司43家;另一部分是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该部分截止2008年4月30日共有28家公司挂牌交易。

(一)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现状的描述性统计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的公司分两类:一类是非公众公司,另一类是非上市公众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是股份报价公司,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属于非公众公司;代办股份转让公司是股份转让公司,是90年代从“两网”系统退下来的公司和沪深交易所的退市公司,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为规范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的运行,我国证券业协会分别于2001年11月了《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2006年1月公布了《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中关村科技园区代办报价转让系统的信息披露现状来看,截至2008~1e4月30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自4月23日有2家公司披露2007年的年度报告起,到4月30日共有27家公司(占代办股份转让系统55家公司的49%)披露了2007年的年度报告,且绝大多数公司将2007年的年度报告和2008年的第一季度报告同时披露;而中关村科技园区代办报价转让系统的28家公司截止2008年4月30日已有27家公司披露了年报,一家未披露年报的公司是因为董事长涉嫌犯罪而延迟披露2007年的年报,分析时将该公司从样本中剔除。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12项要求作为信息项目列示在表1中,并对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已公布的年度报告进行统计分析。

针对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统计结果,对连续两年提交年度报告的12家公司的报告项目比较,以及2007年以后新增加的公司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一是对比连续披露2006年年报和2007年年报的12家公司,发现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多数公司信息披露项目多于信息披露规定的要求。2006年年报披露的信息项目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基本趋于一致,这可能与报价公司初次挂牌披露信息参考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信息披露有关,2007年有些公司的年报已经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披露,但仍有过半公司的实际信息披露超过规定披露的要求。二是连续披露2006年、2007年年报的12家公司和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27家公司2007年度的年报对比,发现2007年以后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信息披露更多地(增加的15家公司多半按规则要求没有披露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情况简介、监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遵守了《信息披露规则》的披露规定。三是对《信息披露规则》中年报披露没有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情况简介、监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等信息项目,实际披露中多数公司主要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予披露,其次是重要事项,然后是股东大会情况简介,最后是监事会报告。

(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的实务分析 从上述信息披露规定和挂牌公司的实际披露情况可以看出,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披露比较及时,并且实际披露内容多于规定披露内容;但从连续两年披露的公司来看,2007年年报和2006年年报相比披露的信息项目减少了,即更多的公司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披露。这说明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信息披露规范的理解需要一段时间。2006年1月16号出台了《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披露规则中简单明确规定了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但并没有规定信息披露的形式,这可能造成多数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参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的要求进行披露,因而造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信息披露形式类似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形式,如信息披露规则只要求披露两年的会计数据,并没有象上市公司那样规定3年,但2006年度多数公司仍按上市公司规定的3年披露;再如,2006年多数公司不仅披露了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还披露了现金流量表。2007年的年度报告的情况有所改善,这说明企业对信息披露规范的理解需要时间。二是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从连续两个年度的年报信息披露看,仍有半数公司延续上市公司的披露模式。这可能与挂牌公司想证明自己实力,计划以后有机会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上市有关,更可能是与会计人员并没有很好地理解《信息披露规则》的具体规定有关。尽管《信息披露规则》要求挂牌公司可自愿进行更为充分的信息披露,但多数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信息披露形式并没有披露特色,这说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较弱,会计职业素质仍有待加强。三是未考虑信息披露的成本和收益。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资产规模一般比上市公司的规模小,因而同样信息披露项目的成本相对较高,而收益却没有因信息披露的增加而增加。信息披露过载只能增加企业的成本,并不能成比例的增加企业收益。四是披露规范自身的问题。《信息披露规则》是由我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公布的,属于一种市场监管型规范文件,规范自身相对较为简单,比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量的要求少,这符合小规模企业信息披露的特点。但规定中并没有给出公司编制财务报表具体准则或制度的依据,也并没有给出信息披露项目选择的具体范围和指导等。如规则中没有规定公司提供财务报告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哪些信息披露项目是必须披露的,哪些信息披露项目是可以选择的或是可以合并的等,所以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信息披露几乎完全类似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这可能与《信息披露规则》的内容缺乏相应的具体规定有关。

五是披露规则统一的问题。代办转让系统两套信息披露规则不利于信息的可比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信息披露几乎承袭了原上市公司的披露要求,这无疑会增加该类公司的披露成本。此外,处于同一交易平台的公司交易采用不同的披露形式,不能体现这一交易平台公司的基本特征。

二、构建柜台市场信息披露规范的启示

要保证柜台市场的建立和规范运行,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关键,借鉴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范和实际披露状况的分析,对柜台市场信息披露有以下几点启示:

篇2

一、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融资的优势

1.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融资能够获得流动性。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上市的原因很大程度上为了获得流动性。中小型科技企业企业通常是新兴起来的企业,企业的股东的风险承担能力相对不足,他们希望以出售股份的形式来分散企业运营的风险。企业的投资者也希望通过将他们的股份还出售或是分销给公众投资者,使他们的投资能够尽快的变现,以此获得高额回报率。

2.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融资有利于企业融资。筹集资金是很多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公开上市的一个重要动机,中小型科技企业在进行产品开始时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实际情况却是,他们想要通过银行和其他债权投资者的渠道筹集资金往往很难,因为他们觉得贷款给这类公司的风险太大,不愿为这类公司提供初期资本,即使有少量的风险投资公司愿意进行初期投资也无法保证他们愿意持续不断地为公司提供资金直到公司有自己的现金流为止。很多中小型科技企业采取公开上市的方式来进行资金的筹集。中小型科技企业选择公开上市的方式,在第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能够筹集到一笔可观的资金,到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后,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它就可以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或者是配股的方式进一步的筹集到资金。

3.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融资有利于提升企业自身的形象。一方面中小型科技企业公开上市有助于企业建立稳定可靠的形象,有利于他们与客户及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这在哪些产品或技术需要持续服务或者升级的行业尤为重要。另一方面中小型科技企业公开上市将会提高中小型科技企业及其企业家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中小型科技企业能够公开上市本身就是向社会、市场及投资者证明了企业具有较强的竟争力,发展前景良好。中小型科技企业公开上市后,企业名称每天在交易所的股票牌里不停地翻,再加上相关媒体对当日股票的报道及评价,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事实也证明了,许多中小型科技企业,在没有上市之前知名度与同行业中的其他公司是差不多大的,但是上市后知名度很快提高。

4.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融资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企业内部管理已经成为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企业实现更大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如今,我国中小型企业间的竞争,已不在是技术和产品乃至市场的竞争,更多的是企业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的竞争,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高低,是关系到中小型科技企业能否迅速成长和发展的关键。中小型科技企业企业上市后就会变成为一家公众公司,需要按照相关的要求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并引入强有力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来共同制定决策,这样可以制约企业经理层,摆脱家族成员的干预,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提升管理水平。上市融资是优化治理结构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高中小型科技企业管理水平,

二、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融资的成本

1.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融资的费用很高。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融资的费用很高,通常会达到筹集资金总额的10%甚至更多。企业要想上市融资必须要具备股票发行条件和股票上市条件两种条件,对于中小型科技企业来说,除了上述的两种条件外,还需要进行改制。企业改制、股票发行、上市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中小型科技企业不可能面面俱到的拥有各种专业人才,同时根据法律明确指出股票发行必须由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中小型科技企业不得不聘请若干中介机构进行辅助。

2.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存后患。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就需要公开披露信息和审慎调查,太高的透明度对商业秘密性高的中小型科技企业企业来说也许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如透明度会将企业的研究动向及相关的技术要领被竞争对手所熟悉,这会造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流失。另一方面对于大多数中小型科技企业来说,内部管理基础薄弱,企业综合实力不强,公司提出的上市申请很可能因为这些原因被驳回,如果公司提出的上市申请因为重大失误或者经营问题而被迫撤回的话,一些经营人员担心公司也许会留下“污点”,在这种情况下,其他的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时就不乐意选择这种公司。

三、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融资的风险

1.控制权争夺的风险。一方面中小型科技企业为了上市,必须首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后,谁都可以在股票市场上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同时会引进新的投资者,公司的创建人与原始股东的持股比例相对缩小,意味着公司的部分控制权转移给新股东。企业股票挂牌上市,就等于把企业的控制权置于市场之中,谁能获得企业的控制权,将取决于资金实力和经营实力。另一方面资本市场要求上市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要求他们通过一系列委托关系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机制。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后,将会引进独立董事,管理层的决策需要考虑多方而的问题和履行许多的义务,企业的很多决策不像上市前那样由个人说了算,这样也会减弱中小型科技企业家的控制权。

2.股东背叛的风险。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前,其经营风险由个别的所有者承担,上市后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由社会公众投资者来承担。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后必须定期按照规定公开披露经营管理信息和则务资料,股东通过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更加了解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状况。一旦股东认为公司的现状及前景糟糕,就会抛售公司股票,份致公司巾场价值降低,影响民营企业再次从资本巾场上融资的可能性和融资的金额。

3.股票价格下跌所带来的经营风险。股票价格的下降会给公司也会给中小型科技企业带来经营风险。企业的债权人、客户、供货商、笼大股东等利害关系人都会关注企业股票价格的变化,并以此推断企业的经营状布态,从而做出影响企业经营的决策。

4.上市失败的风险。对于大多数中小型科技企业来说,由于其行业知名度不高,内部管理水平不高,企业资金等各方面实力不强,财务管理状况缺乏透明度,且股权大多集中在几个人的手中,在申请上市过程中要进行法律咨询、审计、评估、包装等一系列的复杂过程,在这期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使整个上市申请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会导致最终的上市失败。一旦企业上市失败,不但为此已经付出的资金及时间将沦为沉没成本,还会给企业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严重者甚至会导致企业衰落和破产。

四、小结

通过对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融资的优势、成本及风险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中小型科技企业管理者在考虑是否将本一定要合理权衡三者的关系,来做出正确的决策。通常情况下,下面几种情况的中小型科技企业不适合将本企业选择公开上市:(1)规模比较小的企业不适合选择上市融资。规模小的企业一般的资金不够雄厚,企业上市的时候需要很多的费用。(2)企业处在创业阶段或者激烈竞争阶段不适合选择上市融资。(3)企业管理不规范不适合选择上市融资。中小型科技企业要上市的话,需要改制,如果企业管理不规范在在短期内改进公司治理结构难度过大,即使有些中小企业改制成功在短期内达到了上市要求,由于企业管理不规范,诸多管理问题还是会在企业上市后显现出来。(4)企业经常需要迅速做出重大决策的企业不适合选择上市融资。企业一旦上市,就需要由董事会来决策,可这样会造成决策的滞后,容易造成良好机会的流失。(5)企业有许多商业机密不适合选择上市融资。

参考文章

篇3

上图说明,创业板拟上市企业自身素质培育是一个持续改进过程,拟上市企业应从创业板上市企业素质要求出发,对比自身现状,找出自身在盈利、成长、管理、创新、治理结构等各方面存在的差距;针对存在差距,提出系统可行的培育计划,制定落实措施;拟上市企业在实际工作中,要确保培育计划和措施得到执行,定期评估自身素质改进状况,并重新根据创业板上市素质要求,发现新的差距,从而进入下个改进期。

现将各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做如下分析:

一、对比创业板上市素质要求,发现自身差距

对创业板素质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明确规定。除了这些明确的素质要求外,企业还需要从创业板发审委对上市申请的审批情况,总结发审委对上市企业素质要求的趋势。

拟上市企业应从多个方面分析创业板上市的素质要求,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规模要求,包括营业收入规模和资产规模要求;(2)公司盈利能力要求;(3)公司成长性要求;(4)公司负债水平标准;(5)公司管理基础水平:(6)公司创新能力水平;(7)公司治理结构合理性;(8)公司股权结构变更合理性。

拟上市企业应结合自身状况,客观查找自身与创业板上市各方面素质要求的差距。为确保自身素质分析的客观和全面,拟上市企业可委托专业机构(比如声誉较好的证券公司)对企业进行调查分析,提交分析报告。

二、拟上市企业针对各方面差距,制定培育计划和措施

针对前一阶段工作发现的企业自身与创业板上市素质要求的差距,拟上市企业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差距及企业自身的潜在资源,制定出明确可行的培育计划和措施。我们根据不同方面的素质要求,对安徽省创业板拟上市企业的培育计划和措施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公司财务素质的培育

财务素质包括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和成长性方面的素质。针对公司规模和成长性方面的差距,拟上市企业可考虑的培育措施有:

1、扩大融资规模,利用增加的资本收购优质企业,或投资建立新项目,提高企业的成长性。拟上市企业扩大融资规模,可考虑采取以下两方面措施:(1)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获得当地银行政策性贷款、财政补贴、科研项目立项资助,以及商业银行贷款;(2)寻求战略合作者,获得股权投资。企业可联系一些私募股权基金等大型投资者,利用其资本实力,短期内扩充资本。拟上市企业在获得资本支持后,可考虑在同行中收购一些优质企业,这样可以短期内迅速扩大经营规模,同时形成利润增长点,提高盈利能力;企业也可以利用皖江示范区建设等地方投资优惠政策,在一些经济开发区域投资项目,利用优惠政策提升企业投资规模和盈利能力。

盈利能力的提升是安徽省拟上市企业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根据我们的调查分析,以安徽省名牌企业为例,总资产收益率比创业板上市企业低10%,平均值仅为1%。盈利能力的提升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包括基础的管理方法和制度的健全等,另一方面是快速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公司利润总量。

2、拟上市企业应根据自身负债情况,调整好企业的负债水平。根据近年创业板上市审批情况,拟上市企业的负债率应维持在30-60%之间,过高则容易形成财务风险,过低则不利于企业发行股票上市。如拟上市企业发现企业负债比例高于60%,应考虑降低企业负债比例,降低的方法包括:(1)投资者增加资本投入;(2)吸收战略投资者注入资本;(3)偿还部分债务,降低负债总额。相反,如拟上市企业负债比例低于30%,应考虑适当提高负债比例,具体的方法包括:(1)扩大银行借款,补充资金;(2)扩大商业信贷,争取供应商的支持。

(二)公司管理水平的培育

无论是处于上市管理基础的要求,还是提高盈利能力的需要,拟上市企业都需要考虑改进公司的管理水平问题。根据我们对我省企业的调研,大部分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管理基础薄弱,一些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消耗标准不具备,仓储信息严重滞后,采购与生产、库存的信息不相符,造成经营过程中巨大浪费;(2)内部控制不健全,特别是不相容职责分离、信息传递,内部稽核和评价方面问题明显;(3)缺乏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和理念。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可考虑引进外部智库,如管理咨询机构、知名大学管理专家等,和企业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发现管理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公司也可以聘请证券公司等专业上市辅导机构,对公司各方面的管理进行调查和重新设置,使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上市公司接近。

(三)公司创新能力培育

创新能力主要是企业利用科学技术开发新产品和服务,拓展自身发展空间的能力。根据孙刚(2007)的研究,安徽省企业在创新能力方面具有如下特点:(1)安徽省大中型工业企业已成为自主创新活动的主体;(2)个别行业形成了产业优势,但是没有形成完善科学合理的产业链结构;(3)安徽省大中型工业企业人才欠缺严重。从目前来看,安徽省企业在创新能力培养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科技经费投入不足;(2)科技产出不高,新产品外向度不够;(3)研究开发人才短缺。周杨(2009)认为,自主创新的投入不足、自主创新主体不明确、自主创新体制不合理,是影响企业创新能力的主要因素。从这些问题来看,拟上市企业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创新能力:(1)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创新能力;(2)和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开发产品;(3)积极争取政府科技部门的支持,开发新产品或项目。例如,2010年湖北出台《湖北省科技厅关于支持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的若干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扶持公司创新能力的做法:(1)支持试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激励试点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根据试点企业实际研发投入经费总额,从现有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2)对试点企业科研项目支出的专项经费支持,比如对于已建有校企共建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的试点企业,根据试点企业每年投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给予适当支持。对于有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者校企共建研发机构需求和条件的试点企业,经省科技厅认定合格后,会同省财政厅,根据试点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实际投入经费总额,从现有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对有条件的试点企业,积极推荐争取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积极推荐试点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提高试点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对试点企业申报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推荐,积极争取。拟上市企业可向安徽省科技主管部门申请类似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的改善

创业板发审委对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审核主要看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是否合理,以确保公司上市后股东之间关系协调,共图发展。福星晓程和同济同捷两公司多次创业板上市申请被否,都因为股权结构变动不合理。安徽省拟上市企业应从公司发展历史、股东之间持股比例关系等多方面审查股权结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治理结构问题是拟上市公司中大都存在的问题,主要问题表现在:(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之间权力划分不合理;(2)董事会机构设置简单,运行不规范;(3)主要治理文件不健全,比如公司管理层激励制度、董事会议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缺乏或无实质性效用。拟上市企业大股东应充分重视治理问题,聘请公司治理方面的专业机构和研究人员,针对公司治理问题进行认真调研,提出可行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治理的改进。

参考文献

[1]魏娜.辽宁省推进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的路径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1(2):176-178.

[2]谢海东,吉朝晖,邹舒明.创业板上市资源培育――以江西为例[J].金融与经济,2010(2):60-62.

篇4

中国科技财富:2005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科技部和北京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以下简称“新三板”)试点,拓宽了投资退出渠道,孵育科技型上市企业。贵司在什么时间开始了解,接触新三板的?你们最后选择新三板的理由是什么?

永邦科技:我们是2006年底,在一次中关村科技园组织的新三板的宣讲会上,第一次接触到新三板市场。当时我们就感觉这块市场可能比较适合我们。于是在2007年一月份,在开过股东大会后,我们就决定着手在新三板上市。

我们认为新三板市场对国内很多企业有以下四方面的帮助:第一,有助于企业内部的股权明晰。之前我们国内的多数企业,是不实行股权制的。多数是像家庭作坊似的进行生产销售。这种模式本身就会制约企业的发展,借助上三板的机会,将企业内部的财务制度规范化,建立股权制度,这将给公司带来一个很大的提升。第二,有助于规范企业的管理。这不仅对于公司准备在新三板上市有着很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公司今后的发展以及将来条件成熟后转板到主板市场都有非常大的帮助。第三,有助于企业获得更多风投的关注。作为我们,刚刚在新三板上市,当然不可能马上有资本跟进,但是长期来看,随着新三板市场的繁荣,势必会有更多的投资者关注我们。第四,有助于公司人员的稳定。因为经过财务理顺,很多公司的高管甚至一些中层领导都是公司的股东,这样,大家工作起来更有积极性。因而,在新三板上市对于大家是一种很好的激励。

国学时代:我们公司由于是一家文化创意型公司,一直致力于传播国学,因此开拓市场、制度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是我们的弱项。我们的国学网,从2000年创办来,一直坚持做纯学术的专业国学网站。因此,这么多年来,我们的国学网上没有过一个广告,没有进行过一次商业运作。而网站本身的运营、维护等每年都需要十几万元。这样,公司持续地资金投入,让公司也深感疲惫。渐渐我们开始意识到,开拓市场,引入资本发展壮大公司是大势所趋。在2006年,我们开始向相关专家请教公司的管理、运营以及资本运作方面的相关问题。有专家向我们推荐了新三板市场。我们于是开始逐渐了解、认识这个资本市场。在2008年8月,我们经过董事会研究,公司正式决定在新三板上市。

一言以蔽之,在高度发达的现代经济社会,国学的发展也需要借助资本的力量。

中国科技财富:在筹备新三板上市的过程中,中关村科技园区给予了哪些具体的支持?效果如何?

永邦科技:我们公司在新三板上市的过程中,得到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工作人员的很多鼓励、支持,我们非常感谢他们。中关村科技园区对于在新三板上市,采取“扶上马,送一程”的态度。当时,在我们第一次准备上市遭遇券商中途退出时,确实非常迷茫。到底要不要继续上市?不继续做下去的话,之前的工作白白浪费了;继续上市的话,后续工作谁来做,怎么做?这困扰我们许久。最后,还是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工作人员建议我们,还是要上,并且推荐山西证券,最终帮我们完成了新三板上市。

还有,我们很多的信息都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网站上获得,包括我们最初决定在新三板上市,也是通过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一次推介会。此外,这次在新三板上市后,对于我们公司的信用是一个极大的提升。国家的相关政策对这些企业是有着申请资金上的优惠的,而且力度还很大。因此,我们有了更多的机会发展壮大自己。因此,我们可以说是得益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大力帮助。

可以这样说,对于在新三板上市,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力度非常大。据我所知,国家对于在新三板上市的前55家企业,会有100万的资金支持。应当说,这个支持力度还是蛮大的。

田举时代:我们是非常感激中关村科技园的工作人员的。因为我们在筹备在新三板上市的过程中,是借助中关村科技园特批的“特别通行证”才得以顺利在新三板上市,成为新三板市场上第一家文化创意型公司。虽然我们公司具备一般高新技术企业所具备的特征,但是由于我们没有拿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当时的条件下,我们是不符合新三板市场的硬性要求的。但是,中关村科技园并没有将我们拒之门外。为了能让我们在新三板顺利上市,中关村科技园给我们出具了写有“视同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函。这不仅促成了我们仅用了4个月时间就在新三板上市,而且使我们成为新三板市场上第一家文化创意型企业。这对于新三板市场也是一个开拓性事件。

在“视同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下,我们切实享受到政策的优惠。根据国家对在新三板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全部补贴总计有70万。这些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到的,我们也都享受到了。如果没有这种实实在在的帮助,虽然我们国学时代想要在新三板上市,只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在我们看来,政策的帮助,比单纯的资金支持更为有效。政策的帮助就是实实在在的帮助;而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国家的积极引导。

中国科技财富:我们知道要上新三板得进行股份改造,得花费相当的费用,而且前新三板的独资功能比较弱,流动性也不活跃,从成本的才考虑,会不会终企业带来什么压力?

永邦科技:在我们完成新三板上市后我对所有花费做了一下统计,总共花了75万左右。按照中关村企业园的相关政策,这些费用需要企业前行垫付。等到上市成功后,按照政策,国家予以补贴。这样一来,我们实际自己付的费用就非常少了,不会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任何的影响。应该说,国家对于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扶持力度还是蛮大的,我们也是受惠者。公司在新三板上市后。每年支付给券商的费用大概是1万元左右,另外还有律师的费用。由于聘请律师不是必须的,因此据我所知,很多公司并没有聘请。但是,我觉得,聘请律师对于一个想要做大做强的公司来讲,还是非常重要的,他能够帮助公司规范很

多事情。因此,我们还是决定要聘请律师,这个每年的花费大概要1万元。

国学时代:我们总共花费了一百万出头。这个费用在我们看来是一个比较正常的费用。我们在完成上市工作后也向一些其他企业询问了他们的上市相关费用。因此,我们感觉我们的支出,处于一个比较正常的状态。在新三板上市的费用的高低取决于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收取费用的高低。

应当说,100万的支出,如果没有国家的补贴,我们是根本承受不起的。像我们公司,产品内容全部与国学相关,带有很严肃的学术性质,能够生存下来已经很不容易了。这是社会现实。如果没有相关的政策扶持、资金支持,我们想借助新三板这块资本市场壮大自己,只能是空想。同时,我们自己花费几十万元也要在新三板上市,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们对新三板市场是非常看好的,也是付出了很大的努力的。与其说是一种魄力,不然说是一种有价值的投资。

中国科技财富:你们都是企业上市面的主导者和亲历者,在筹备和进行操作的过程有很多体会,请谈谈你们的经验,以及对在积极筹备上板的公司一些具备建议?

永邦科技:可以的。我们公司在新三板上市的经历可能比较特殊,由于种种原因,前后两次,历时两年,可以说耗费了我们巨大的精力。可能其他公司在上市过程中不会像我们这么坎坷。但是,要想通过券商的财务审查,并且相对来说比较顺利,这就要求公司的财务制度必须相对健全。对于一般公司而言,必须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同时,还要在人力、财力、时间上做好充足的准备。而且,公司里需要有一个能够做统筹规划的人,具体来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司在正常业务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顺利完成上市工作。

国学时代:健全的财务制度应该说不仅是促成我们仅用4个月就成功完成上市工作的重要因素,从长远来看,健全的财务制度更是有助于公司今后的发展壮大。虽然是新三板市场,但是这个上市过程所要走的流程,是和在主板上市是一样的。而且,相关的资格审查要更加严格。如果没有良好的财务制度,还是像手工作坊那样,何谈在新三板上市,又何谈将来转板到主板上市?

中国科技财富:新三板市场毕竟是一块刚刚开辟的新阵地,从企业的角度感觉新三板市场哪些地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篇5

一、第二板市场概述第二板市场(SecondBoard)又称创业板市场、中小企业市场或小盘股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或称第一板市场)相对应的概念,特指主板市场以外的专门为新兴公司和中小企业提供筹资渠道的新型资本市场。它依托机进行证券交易,并为创业投资提供退出通道,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资产规模要求较宽,但对信息披露和主业范围要求相当严格。

第二板市场是一个国家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主板市场的根本区别在于不同的上市标准,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各国经验表明,二板市场可以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许多国家设立它的主要目的就是为新兴的中小型科技公司提供新的融资途径,因为这些公司在成立初期由于风险大,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单纯举债又会使资产负债率过高,间接融资渠道不畅;而主板市场上市标准对这些企业又显得过于严格,使其很难进入主板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在这种情况下,第二板市场应运而生。

第二板市场对创业资本和中小型科技公司发展具有独特的资本市场支持功能,能为它们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氛围,包括连续筹资、推荐和优化等一般性功能。二板市场主要是解决创业过程中处于幼稚阶段中、后期和产业化阶段初期的企业在筹集资本方面的,以及这些企业和资产价值评价、风险分散和创业投资的股权交易问题。此外,二板市场具有独特的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机制。创业资本的特点在于以资本增殖的形式获取投资报酬,并使其资本活动保持周期流动收稿日期:1999-09-13性。当创业资本帮助公司度过最具风险的时期后,就应通过二板市场、场外交易,或兼并、清算等方式撤出,以获取投资效益并进入下一轮的创业。其中,二板市场被认为是创业资本撤出的最佳通道。

通过二板市场,可以帮助创业企业直接融资,促进创业投资机构的股权转让和套现,实现资本增殖,激励新的创业投资,保证整个创业投资链条的循环。可见,创业资本的发展和二板市场的运行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创业资本的发展可以为二板市场培育大量高成长性公司,这些公司的上市又将活跃证券市场,二板市场为创业资本提供退出窗口,一个趋于完善的证券市场将极大地促进创业资本的发展。因此,在常规股票市场之外设计独立的第二板股票市场是许多国家发展创业投资的通行做法。

二、发达国家二板市场

许多发达国家的新兴公司和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技术创新和提供就业方面发挥了巨大推动作用。特别是近年来高科技公司在欧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巨大推动作用,已经引起世界各国政府和公司的重视。例如,美国小企业就业人数占全国就业总人数的六成,80年代以来约七成的技术创新是由小企业完成的。国际经验表明,发达国家在管理好主板市场上市公司以保证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都相继建立了以发行高科技风险公司股票为主的二板市场。例如,美国的柜台交易(OTC)市场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那斯达克(NASDAQ)市场(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就是为不具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资格的中小企业的股票交易而设立的。NASDAQ从1971年开始运作,成为全美国发展最快的股票市场,现已拥有5千多家上市公司,每年总成交量已超过纽约交易所。最热门的第二板市场是德国的新市场(NewerMarket),它自1997年3月推出以来,已一跃成为全球表现最佳的证券交易所之一。

此外,目前国际上主要的二板市场还包括英国另项投资市场(AIM)、法国新市场(LeNouveauMarche)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欧洲新市场(EURONM)、欧洲证券经济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EASDAQ)、新加坡证券交易及自动报价系统(SESDAQ)、马来西亚证券交易及自动报价系统(MESDAQ)等,另外还有我国的财团法人中华民团证券柜台买卖中心(ROSE)。国际上一些著名的高科技公司,如英特尔(Intel)、微软(Microsoft)、苹果(Apple)等,都是在二板市场上市后才获得高速发展的。

在发达国家的第二板市场中,美国NASEAQ最为成功,也最大。它已成为世界第二大证券交易市场,将要与美国交易所(AMEX)合并。它主要的成功经验是:NASDAQ通过良好的制度安排和明确的定位,保持了市场的流动性,美国高科技产业的蓬勃发展又为NASDAQ提供了有潜质的上市公司。这也就使得NASDAQ成为许多第二板市场建立的范本。发达国家二板市场具有以下特点:面向新兴的高成长和高科技公司;上市要求较低;上市公司要披露的资料与主板市场上市公司一样多;载有明显的风险警告声明,投资者风险自负;公司都被要求有正规的监管;市场有正规的管理等。

二板市场是高科技公司的摇篮,而高科技公司风险大、建立时间短、资产规模小,从而使得二板市场具有较高的系统风险。这就要求二板市场的制度架构应适应高科技公司的特点。分析发达国家二板市场成熟的市场运作机制和成功的经验,不难发现,上市标准、交易制度、监管机制是二板市场良好运作的核心制度保证。

1.上市标准。新兴高科技公司若按照主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盈利表现、净资产规模、经营业绩等的规定,一般达不到上市的条件。因此,二板市场的上市标准比主板市场低,更看重新兴公司未来的成长潜力。但由于创业资本的成功率一般为5%~20%,高科技公司风险较大,使二板市场具有较高的系统风险,同时宽松的上市标准会给部分投机者以可乘之机。因此,制定上市标准时,应综合考虑二板市场的健康发展、投资者利益和国家产业政策之间的均衡。

2.交易制度。针对中小企业股票普遍存在的流动性差的问题,发达国家除了不断提高市场透明度和规范化外,还通过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加以解决。典型的例子是美国NASDAQ的交易制度,它实行竞争性的做市商制度,通过网络交易,形成有上市标准的场外市场。做市商的最大作用在于活跃证券交易,提高市场流动性。NASDAQ规定每只股票至少应有四家做市商做市,以限制其垄断报价能力,并允许做市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同时,60多家大型机构为做市商提供交易资金,使市场资金供应充足,从而提高了市场流动性。

3.监管机制。针对二板市场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市场运作质量和效率,必须进行严格的公司监管和市场监管。监管机制一般有两种:(1)在强调信息披露基础上的投资者自我保证。这是因为高科技企业的综合风险系数高,对上市公司规定很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从而保证市场高度透明,便于投资者及时评估公司的发展前景。(2)强调监管机构对发行者质量的要求和对投资者保证的责任,对公司上市相对应地采取注册和审批制。由于审批制不符合高科技公司发展,引发问题较多,因此,发达国家一般采用注册制。

三、香港第二板市场分析

1986年香港联交所就提出在香港设立第二板市场的构想,此后十年均因故未有进展。1997年,联交所成立专责小组,对其可行性进行,并将“第二板”改称“创业板”,旨在表明该市场与原有市场地位相同,无主次之分。1998年5月,联交所着手设立创业版的模式,9月,联交所理事会正式通过了设立以高科技公司为上市对象的创业板交易市场的决议,随后该决议得到了香港证监会和立法局的支持。12月,联交所理事会正式通过了创业板市场的初步上市要求,计划在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运作,首批推荐20~30家高素质公司上市。1999年3月底,联交所将拟定的创业板上市规则递交香港证监会审议。至此,经过13年不懈的探索和努力,香港创业板市场的构想终将付诸实施。

香港设立创业板市场有着深刻的原因:(1)有利于香港经济的转型。发展创业资本服务于高科技公司,可使创业板市场成为高科技公司的孵化器。同时,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不符合主板市场上市标准,创业板市场是它们筹集资金的最佳途径。(2)香港和大陆高科技公司和中小企业迫切希望在创业板市场上市,以便筹集资金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并推动大陆与香港的良性经济互助关系。(3)在亚洲金融风暴袭击和国际经济竞争加剧的条件下,香港面临严峻的挑战。设立创业板市场有利于扩大资本市场规模,增加市场层次,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设立创业板市场的目的主要是为中小高科技企业提供一个比较好的融资渠道,促进其发展,同时可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外方投资者。它作为企业共同融资的板块,是香港发展科技产业,加强其国际贸易和金融中心地位的重要发展战略。香港创业市场有以下主要特点:

1.与主板市场地位相同,拥有独立的前线管理和上市规则。挑选上市的对象主要是大陆、香港、台湾的需要筹资扩张且有成长潜质的中小型公司,上市申请程序比较简便快捷。

2.与主板市场最大的不同在于,申请在主板上市的公司要有3年的盈利记录,而在二板市场上市不需要盈利历史,甚至可以是亏损的,但需要有2年的活跃记录,公司的业务必须单一,管理较好。

3.采用附属市场模式,在交易所内主板交易市场外开辟独立的交易板面,交易系统以公告形式显示交易情况,与主板市场上市标准不同,拥有独立的运作权限管理体系。

4.只接受股本证券和熟悉投资技巧的投资者,接受公司的注册地区为所有合法地区,结算及交收由中央结算系统完成。

5.被视为以信息披露为重的市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比较严格,披露是该二板市场的精髓。中介机构对公司资料真实性负责,联交所将提供创业板的独立网页,作为市场者的主要信息交流渠道。

6.创业板的基本监管方针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市场持正操作。监管制度的最终目标是确保市场使用者、投资者、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等参与者,相信市场是廉洁公正的。保荐人、联交所和证监会负责对创业板的监督,遵循“买者自负”原则。

四、对我国设立第二板市场的分析

20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使我国资本市场已初具规模,并积累了丰富的改革经验,我国的主板市场在总体经济改革和投融资改革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风险资本市场与主板市场的建设截然不同,由于常规的主板市场对公司筹资有很完整的标准要求,而这些针对成熟企业制订的标准,是以创业为发展基础的高科技公司所不具备的。近来,随着香港设立第二板市场计划的落实,大陆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希望在我国设立第二板市场的呼声也日益高涨。综合分析国际经验和具体国情,我认为在建立上市标准较低的专为中小型公司服务的二板市场是非常必要的。这是因为:

1.我国高公司的创立和受到资金不足的严重制约,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难以转化成为我国发展的一个战略瓶颈。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20%~30%,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金缺乏,特别是民营高科技公司受现存投融资体制中“唯成份论”的,难以进入主流融资渠道。而设立第二板市场,可使在有效利用民间闲散资金,培育中小型高科技公司中发挥重要作用。

2.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结构与发达国家相比,缺少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小盘股市场。针对银行作为资本资源配置的重要机构而在放贷行为上的逆向选择,发达国家的经验和东南亚危机的教训使我们认识到建立风险投资运作机制,促进高科技公司发展的紧迫性,而二板市场的设立是形成风险投资机制的关键环节,并可使风险资本安全退出,获取预期收益。

3.风险资本更多的是需要国家政策法规上的引导和规范,核心是提倡资本直接参与高科技产业投资的积极性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政府除了实行倾斜政策外,还应借鉴国外经验,直接建立适合国情的二板市场,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法规。

4.二板市场的运作与主板市场的综合发展是我国多元化资本市场建设的。主板市场是资金的“买方市场”,旨在鼓励成熟的企业实现规模经营,提高运作效率;二板市场是资金的“卖方市场”,在为中小型高科技公司融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和大众投资者参与投资。这二者之间良好的互补关系对当前我国商品买方市场的经济现状有积极作用。

5.主板市场门槛相对较高,这对于刚进入扩张阶段或稳定成熟阶段的中小型高科技公司来说,在净资产规模、盈利水平、经营业绩等方面都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而靠降低沪、深股市准入条件是不现实的。

6.在目前制度框架内,主板市场上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这与风险资本通过转让股权而一次性退出以实现投资回报的根本特性相冲突。

7.在主要服务于国企改制的倾斜性政策背景下,以非国有企业为基本成份的高新技术企业很难进入主板市场。主板市场严格的指标管理机制,也不可能满足大量高科技公司的融资要求。对这些公司来说,二板市场不仅提供了一个融资渠道,而且是一个企业价值实现的场所,是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完善退出机制的窗口。

二板市场最主要的作用是促进风险资本的形成和风险企业的成长,社会资本只有通过正式的二板市场才能流向新兴的高科技公司。资金支持是促进技术产业化的重要资源,其中又以在资本市场中高科技公司得到的资金支持最为有效。面临结构调整的经济已更加重视高科技公司的发展和现有产业科技含量的提高。我国政府已开始加大对科技产业化的资金支持,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主持的中国大陆高科技企业股票市场的筹划工作已经展开,这就是我国资本市场第二板市场的设立背景。在设计我国二板市场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应汲取发达国家和香港成熟运作机制的经验,更要综合考虑具体国情,从我国现实的制度架构、法制状况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出发,争取在“质”上有所突破。下面就对此展开探讨,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希望对促进二板市场的设立与建设有所裨益。

1.认真国外成熟的第二板市场的先进经验,在市场设计过程中发挥后发优势,力求谨慎、全面和周到,增加市场流动性和稳定性。我国二板市场的组织形式可采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板面上为高科技公司单独开辟一个板块,共享交易设施、清算体系和监管体制,但实行不同的上市标准和交易制度,这样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建设步伐。而美国的做市商制度不适合我国目前的制度架构。

2.二板市场的管理体制基本采用现有的监管模式,主板市场的基本监管原则应同时适应于二板市场。但应降低首次上市标准,使二板市场服务对象为在较稳定产业中有一定经营风险且又极具发展潜力的高科技中小型企业,股本规模可小于5千万元但不低于3千万元,经营年限相对较短,可不设最低盈利要求。

3.股票发行由主板市场目前实行“控制总量,限制家数”的指标管理改为标准控制,突破现有额度计划的控制,避免按行政性条块分配指标而倾向于选择较大型企业,影响上市公司质量的状况。只要申请上市的公司达到规定标准,就可发行股票并在一定时间后上市。同时要求作为上市推荐人的投资银行须在一定时期与所荐公司合作,并对公司上市后出现的经营不善、违规等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4.第二板市场应打破目前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股的界限,公司股份实行全额流通。这可以满足风险资本通过股权转让一次实现,从而不断进入新一轮高科技项目投资的要求,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于公司所形成的股权应视为公众股。

5.应尽早安排上市对象的培育工作,将培育备选公司列入工作重点,解决好其中的民营企业产权不明确及资产状况不清等问题,使之与二板市场的制度建设进程相协调。同时,加强机构投资者的培育和发展,建立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和高科技发展基金等风险投资机构,使之成为未来二板市场的主要投资者,从而稳定市场,使投资行为更趋理性化。

6.为保证在第二板上市的高科技公司成长的连续性,可将创业股东与管理层股东的利益与公司发展相联系,使这些股东在公司上市时至少持有三成以上公开发行的股本。公司上市后,主要股东要出售股份应达到一定时间的限制。这不仅可满足创业股东和管理层股东套现的要求,而且解决了公司资本扩张和风险投资退出的问题。

7.为促进在二板市场上市的高新技术公司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效益,对公司在挂牌期间达不到监管机构认定的继续上市标准的,应给予摘牌处理。同时建立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合理的分工合作关系,对在二板市场上发展较好、经营稳定的企业,可到主板市场申请再上市。

8.不断完善二板市场健康运作所需要的综合市场环境,包括国家政策的支持、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市场中介机构的优质服务。应制定相关政策,提高投资者进行创业投资的积极性,建立适合高科技公司上市要求的法律框架,加大保护专利和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并制定一套明确界定高科技企业或为高科技企业进行技术定级的标准和方法,提高我国现有评估机构的市场性和独立性,更加规范信息披露、政府监管等方面的运作,降低二板市场投资者风险。同时,建立比较规范的风险投资体系还应完善场外交易市场。

篇6

从2008年8月至12月,金融危机在全球可谓愈演愈烈,中国企业无一例外地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自2008年8月8日Rackspace Hosting Inc首发上市登陆纽约证交所之后,世界范围内的公司包括中国企业的IPO便与美国“绝缘”了;同年9月25日华昌化工登陆A股之后,中国内地的资本市场上就再也没有看到任何公司IPO融资。

截至到2008年11月底,由于中国香港股市进入深度调整,约有半数以上2008年发行的新股依然在发行价以下徘徊,其中,阜丰集团(0546.HK)已较发行价下跌69.5%;2008年上市的83支新股中,已经有超过50%的新股跌穿发行价。

在此情况下,联合科技成功登陆韩国交易所主板对想融资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针“兴奋剂”。

走到一起

根据上市后公开资料,联合科技主要由三家内地企业――福建华源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华源)、石狮利恒织造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利恒)和温州奥昌合成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奥昌)与高能资本共同参股组成,其中,以生产和加52Pu革、合成皮革为主营业务的奥昌董事长张洪杰持有上市公司34.76%的股份;从事皮革整饰新技术加工,生产针织布、无纺布、服装及运动鞋等业务的华源负责人李美玉、张洪杰、张华昌,以及主营纺织和纺织印染业务的利恒负责人王幼昆、庄毓婉五人共拥有21.24%的股权;此外,高能资本与公众投资者分别拥有14%与30%的股权。

奥昌和华源进行业务整合无可厚非,那么,利恒为何也要参与进来,谁又是其中的牵线人呢?

对于此次重组,华源总经理李美玉公开表示,“我们是同一行业的上下游关系,企业之间也互有参股。”既然是同一行业的上下游企业重组,那么,占14%股权的资本公司高能资本又为何参与到其中呢?显然,此说法并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同样也不能解释联合科技在2007年及以后发生的一系列动作。

2007年2月,华源、利恒和奥昌以联合参股的形式,在香港注册成立联合科技。同时,在公司成立之初,对于公司治理,联合科技就已经严格按香港的公司法及韩国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成立了董事会,其中1/3以上是独立董事,并成立了监事会,有专职监事。2007年,联合科技在其财务顾问高能资本的安排下完成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私募融资。

显然,这一行动已经充分暴露了联合科技的计划及最终目的,那就是在其财务顾问高能资本的安排下,三家公司先整合一家控股公司,然后再以这家控股公司为主导赴韩国上市。而高能资本,显然是其中的那根“无形的线”。

对于这次重组的最终目的,运作联合科技上市的高能资本CEO杨克民在采访中告诉本刊记者:“联合科技是以三家PU革和纺织印染企业组成的控股公司,如果三家单独去上市,规模都显得比较小,在资本市场没有吸引力。相反,如果几个公司能够联合起来共同做大做强,那么该公司上市的希望才会更大。我们也是在探索一条中小企业成功资本运作的新路子。”

漫长的历程

在联合科技2007年的一系列行动当中,早在其成立之初,就已经严格按香港的公司法及韩国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成立了董事会。那么,该公司缘何刚成立就将上市的目标直指韩国交易所,而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香港交易所或者美国纽约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呢?

“公司选择韩国上市,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比如,韩国市场在亚洲资本市场来看,是规模较大、交易比较活跃的市场。另外,韩国是过去纺织业比较发达的国家,有些经验和技术可以汲取,在业务合作方面也有空间。当然,上市费用也没有香港及新加坡市场高。”杨克民解释说。

而经记者了解,联合科技选择韩国上市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韩国的产业结构中制造业比重很高,另外电子、汽车、IT、钢铁、能源等也是韩交所的重要板块。因为韩国有比较好的制造业投资基础,对于联合科技这类制造业企业将更容易获得韩国投资者的认可,同时相比其他交易所,联合科技在韩国交易所更容易获得合理的定价。

此外,韩国交易所上市手续比较简单、费用比较低等客观条件,也成为吸引联合科技在韩国交易所上市的另一“诱惑”。根据资料,包括承销费、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市场推介费及向交易所缴纳的上市初费等在内的发行成本,以及维持成本包括支付给交易所的上市年费、支付给会计师、律师、券商等的中介费及媒体披露费、市场推介费等,韩国交易所的成本为集资额的5%~7%,新加坡是8%~12%,美国是10%~15%。在上市公司所缴纳的年费当中,韩国交易所每年4500元人民币的年费,与纳斯达克相比仅相当于其1/46,属于新市场当中的最低水准。

“选定了韩国上市之后,我们在2007年初指定了韩国大宇证券作为主要券商,准备2007年10月至11月期间在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杨克民回忆说。那么缘何从2007年10月一直到2008年12月,联合科技才正式登陆韩国交易所的主板市场呢?是什么原因阻碍了联合科技上市呢?

篇7

主板 1、在主板上市的公司,以传统行业的企业为主,沪市主板股票的代码以60开头,深市主板股票的代码以以000开头。 2、上市标准:①公司成立且经营时间三年以上。②要求公司三年盈利,并且累计超过三千万元。③要求公司三年累计超过三亿元。④要求公司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五千万元。⑤要求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 3、在主板上市的要求最高,能成功上市主板的都是处于某个行业的领导地位,大权重股皆来自于主板,比如银行板块里面市值最大的工商银行,白酒里面市值最大的贵州茅台,保险板块里面市值最大的中国平安等,这些都是国内最赚钱的公司。主板里面的股票基本上属于成熟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钢铁、煤炭、有色、建筑工程等,从行业的生命周期来看,这类企业大多过了快速成长期,处于增长缓慢的成熟期,或者是负增长的衰退期。

中小板 1、字面意思,中小板即中小企业板块,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中小板的股票,是在深市上市的以002开头的股票,流通盘大约在一亿以下。 2、在中小板上市的标准:①公司近三年净利润为正,并且累计超过三千万元,实际上,公司在申请上市前一年的净利润要达到五千万元。②公司近三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五千万元,或者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三亿元。③发行前公司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 3、在中小板上市的企业,行业地位相对主板来说,没那么高。但里面的一些个股具备成长性,尽管上市的时候市值比较小,通过快速扩展,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成为行业龙头。比如海康威视,经过这几年的稳健增长,一跃成为国内安防领域的龙头企业,他目前的市值在中小板里面是最大的,同时,也是科技股里面市值居前的公司。由于中小板个股的市值不大,一旦逆袭成为某个行业的龙头,股价会蹭蹭蹭往上涨,市值增长空间巨大。

创业板 1、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为暂时达不到在主板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提供另外的证券交易市场。 2、创业板上市的条件相对宽松。①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并且累计净利润不少于一千万,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收增长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②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并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③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3、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主要以科技公司为主。创业板在2010年推出来,2012年底开启一轮浩浩荡荡的大牛市,当时TMT行业炒得火热,可以说是上一轮牛市是创业板带起来的。科技公司仍然是未来经济发展转型的重中之重,因为科研技术,掌握核心前沿技术的美国与我国打起了贸易战,未来,我国自主替代、科技强国必然是趋势,包括人工智能、5G、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等。

新三板 1、我们国家的资本市场一直想搞国产版的“纳斯达克”,可就是没搞成,新三板是个炮灰,未来还有科创板,根本制度不改变,恐怕也难以实现。 2、新三板的上市条件更为宽松,没有很高的门槛。①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②主营业务必须突出。③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 3、投资新三板的门槛十分高,要达到五百元,导致流动性严重不足,上市的公司又一大堆,供需完成失衡,被玩坏了。所以才要推出科创板,顺带在科创板上试点注册制。

(来源:文章屋网 )

篇8

1993年以来的13年间,国内企业家的融资需求和融资冲动所引发的海外融资潮从未真正停息过,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融资金额已经达到550亿美元。在海外融资的企业,一是被国内证券市场融资的高门槛和低效率逼到国外的,还有就是当时国内证券市场的小“池塘”养不了一些特大型企业“巨鲸”,在市场流行“恐新症”的时候,类似中国人寿约合24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对于脆弱的国内股市来说不啻于一场灾难。

不过,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后回归国内上市在2000年出现转折。2000年下半年,证监会鼓励绩优H股企业在国内增发A股。这一政策的变动使1997年发行H股的宁沪高速、广州药业首先成为受惠企业,广州药业成为第一家以增发形式发行A股的纯H股公司。随后,多家H股公司宣布在国内发行A股集资。对于H股公司,由于它们的注册地就在中国境内,因此增发A股在操作上没有什么难度。而这次可能会出现的境外上市公司群体回归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境外注册的红筹企业的回归,由于是境外注册,所以以CDR形式回归的可能性最大。

这次境外上市公司群体回归能否成行,一是要看管理层和市场是否接受境外上市公司回归,另一方面是境外上市公司是否愿意回归。

境外上市企业在国内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对于企业来讲有许多优点,其中一个很为企业看中的是,境外直接上市企业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相当于在多个证券市场交叉上市,从而使企业融资的选择性增强了,当其他市场不活络的时候,企业可以在繁荣市场进行融资,而在市场均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不同市场分散融资,减少融资销售压力。其实国际上许多著名的跨国企业,如奔驰汽车、德国电信、汇丰银行等都在全球多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但是还有另外的因素影响企业回归的决策,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企业融资规模、融资成本、融资效率。如果融资规模、融资成本、融资效率是决定海外上市企业是否回归的关键问题。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创造如下三个条件。

一是需要建立层次分明的资本市场体系。目前到海外上市的国内企业有两大类型:大型企业与中小高科技企业。大型企业的融资规模大,如2005年6月13日,交通银行在香港公开招股,发行价为2.5港元,集资近149亿港元;10月19日建设银行公开认购结束,发行市净率为1.96倍,建行此次上市融资达到92.3亿美元。目前国内如此脆弱的证券市场能否承受大企业回来融资,存在一定的风险问题。在海外上市的中小高科技企业,它们对于企业的盈利情况没有硬性的财务指标要求,尽管新《证券法》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取消了企业盈利状况的硬性要求,但在目前的主板、中小企业难以放宽到国外市场对中小高科技企业的上市要求。因此,在国内资本市场层次不明的情况下,海外上市的大型企业回归存在融资巨大而市场难以承受的风险;中小高科技企业则是因为没有上市条件要求低的小型资本市场而难以回归。

二是需要培育能力强大的国内投资银行机构。规模与能力对等是投资银行机构能否服务于企业的先决条件。大型回归融资需要规模大的券商为其服务,而国内14家创新类券商的平均注册资本仅为25亿元,如此规模的券商能否有足够大的抗风险能力为大企业,如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回归融资提供服务值得考虑。

篇9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6-0083-02

引言

“无形资产不仅是21世纪的入场券,还是21世纪的竞争武器”的观点已经成为一种共识。无形资产的有关信息是投资者评价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价值的关键,也是影响其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然而,大量隐藏的或未被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强制性披露的框架下难以呈现于投资者眼前,从而加大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制约证券市场的发展。多数学者认为补救措施是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更多无形资产相关信息。自愿性信息披露是在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对公司的整体会计信息进行深化和补充,提高了公司信息质量,有利于消除资本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有利于实现资本市场的公平和效率,因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正是在此前提下,研究企业无形资产信息自愿披露的现状并提出完善无形资产信息自愿披露的建议。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什么是无形资产?时至今日,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归纳不同学者的意见,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无独立的实物形态;(2)无形资产具有收益性;(3)无形资产是具有某种特殊权利的资产。基于上述三个方面的认识,本文采用的“无形资产”概念是:能为企业未来创造长期超额利润的非实物性、非货币性的特殊权利和特殊经济资源的集合体。

二、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自愿披露现状

根据前人的文献描述,高科技公司更有动力披露无形资产相关信息,故本文选取中国高科技上市公司的年报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企业无形资产信息自愿披露的现状。结果表明,中国高科技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自愿披露水平普遍较低,并存在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1.中国高科技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自愿披露项目较少,甚至某些公司连强制性披露的内容都没有。有些项目,比如“员工的流动率”和“员工的满意度”项目,几乎没有公司作出相关披露。其他大部分项目,就算有所披露,但往往描述的内容也不详细,只是蜻蜓点水似的一笔带过。

2.自愿披露的信息含金量较低,多数是一些定性的、边缘的、的信息,这很难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另外,就算某些公司对某些项目作出了定量的描述,但往往仅仅是单纯的信息陈述,缺少对所提供信息的相关分析,这也不利于信息使用者的理解,从而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

3.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方式单一。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除了用规定的数据列表形式以及部分上市公司用方框图的形式披露了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权关系之外,上市公司大部分均采用文字陈述的方式披露有关信息,而较少采用其他的披露方式,诸如图表式、比较式、引文式等等。这一点限制了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

三、无形资产信息自愿披露水平较低的原因分析

研究结论表明,中国高科技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自愿披露水平普遍较低。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无形资产自身特点方面的原因,又有制度上、市场方面以及上市公司自身的原因。

1.无形资产自身特点方面的原因。无形资产是一个内容丰富的体系,众多类别的无形资产中,只有极小部分被现行的财务会计模式所反映和披露,其他的无形资产(如人力资源类无形资产和企业文化等)由于难以确认和衡量,一般并没有被强制性要求披露,所以好多企业都因为披露的难度而选择不披露了。另外,由于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价值创造潜力,因此,有关企业无形资产方面的信息很可能涉及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当企业向资本市场公开披露无形资产信息时,企业的竞争对手也会免费地获得这方面的信息,进而洞悉企业的商业秘密。因此,如果现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要求披露,企业一般不愿意向资本市场详细地公开披露其无形资产方面的信息,尤其是那些涉及到企业商业秘密的无形资产信息。

篇10

一、上市—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1.融资难的现实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在对上海市资金融通问题的调查中发现:在生产经营上融资“较困难”、“很困难”和“不存在困难”的企业比例分别是68%、14%、18%。在有项目投资的企业中,37%的企业依靠自有资金,29%的企业依靠银行贷款。调查样本的平均银行长期借款额是49万,平均短期借款额是554万,两者之比是11:1。可见贷款在中小企业项目投资中作用不大。《新闻报》1998年4月9日的资料显示,63%的中小企业近期内没有投资打算,其主要原因就是资金难以落实,这一比例远远高于大企业。

2.创业板市场是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创业板市场又被称作二板市场、小盘股市场、自动报价系统及可供选择的投资市场等等。它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主板市场门槛太高、无法满足成长性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直接融资需求而产生;是证券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高级形态。

低门槛的创业板市场的到来,无疑是给处于困境中的中小企业带来一场及时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民营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则可通过发行新股或后续配股进行直接融资,从证券市场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资金。其次,以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为契机,进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起产权明晰、治理结构合理的现代企业制度。并且,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由于创业板市场其严格的上市条件和监管措施,特别是财务监管措施,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状况,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而且,企业寻求上市的努力本身就促使企业在各方面提高水平。另外能上市是企业进步和发展的一个标志,可以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提高企业的信誉。

二、创业板市场应当向非高科技中小企业敞开大门

目前,全球各主要创业板市场大都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美国NASDAQ培育出了一大批高科技公司,他们大都定位于支持高科技企业。2000年3月,以美国NASDAQ为代表的创业板市场进入调整期以后,各主要创业板市场纷纷转向支持更多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为了挤掉高科技“泡沫”,不少创业板对高科技公司进行了清理。不少国家与地区甚至通过重新筹建中小企业创业板市场来替代原有的市场。

这体现在:

第一,从准入条件上看:在国际上现有的创业板市场中,并没有关于企业科技含量的准入条件,以美国NASDAQ小盘股市场的上市标准为例,它所包括的九个指标为:净有形资产、股票市值(总资产、总收入)、税前收入、公众持股数量、公司创立时间、公众持股市值、最低投标价格、股东数量和做市商数。而即使是以发展地区科技产业、推动创新为本的香港创业市场也没有关于科技含量的硬性规定。香港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区别在于:相对较低的上市要求、“买者自负”的原则、资料披露为主的原则和严格的保荐人制度。在其市场制度特点中并不存在关于企业科技含量的专门要求。所以,无论是否属于高新科技行业,中小企业只要达到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条件就可以申请进入公开上市。

第二,从市场发展现状上看:创业板市场是高新科技公司,特别是高科技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重要场所,但是它绝对不是一个仅仅包括高科技产业的市场。美国的NASDAQ市场是一个新兴高科技公司云集的市场,它们的市值增长幅度惊人,但是尽管如此,NASDAQ市场并不是一个只包括高科技产业的市场。有数据表明,1998年底,NASDAQ市场上市公司的产业构成为:制造业占上市公司总数的27.5%,金融保险业占20%,零售与批发占11.2%,计算机编程和数据处理占10.6%,服务行业占10.5%,交通和通讯占7%。可以认为:在当前各国和地区存在的创业板市场都是向非高科技中小企业开放的。高科技类公司占据的显赫地位是市场自身选择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而不是人为设立制度约束的结果。

在我国现存的中小企业中,很大的部分属于传统的加工和服务性行业企业。就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行为市场发达程度来,这些企业也具有相当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但是长久以来,由于受到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和金融体系不健全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十分狭窄,严重地影响了这些企业的建立、经营和发展。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可以为那些优秀的非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重要的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它们的发展。

三、非高科技中小企业在创业板市场的战略定位和拟上市的策略

创业板市场上的风险投资者们看中高科技企业的是其高成长性,希望能够通过大量的投资对象中的一家或几家企业的暴利增长来获得巨额的回报。但是对于非高科技中小企业来说,期望着一夜暴富是不切实际的,因为传统产业的特点就是缓慢但是稳步的增长。由于我国产业结构近期内学是以制造业为主,从政策因素和国际贸易因素上考虑对传统产业都较为有利。非高科技中小企业应当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即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分工,获取比较利益。非科技类中小企业在强化自身比较优势的基础上谋求发壮大,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逐步完成技术升级换代。这样的过程虽然成长较慢,但风险也相对低的多,可以吸引到一部分风险弱的投资者。

1.把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最终取向与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一个没有制定长期发展规划方案的企业,其发展必然遭遇种种。投资者愿意把钱企业,是因为投资者看好企业的发展前景。因此,应把企业上市筹资的目的同发展替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企业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2.把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与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结合起来。中小企业就从巨人集团、沈阳飞龙、三株集团等企业中吸取企业产权不清、治理结构不合理的教训。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对拟上市企业的要求就是企业产权清晰,企业建立科学的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经理层等四个层次的治理结构,使企业真正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

3.把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有机结合起来,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的经营管理日益复杂,企业必须相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与变化的经营环境相适应,并使企业融入国际竞争体系中,按国际惯例建立人事、资产、负债等一系列科学化的管理制度,使企业拥有强大综合的竞争能力。

4.把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目标与企业的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统一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有效结合,增强企业的核心能力,享有成本、研发、市场开发等方面的绝对优势,由此增大企业的资产,提高企业的抗风险的能力。

拟上市中小企业,在确定企业发展战略定位后,应针对企业自身目前存在的问题,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为企业在创业板市场成功上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1.建立产权明晰、治理结构合理的现代企业制度。拟上市企业在进行公司化改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创业板市场、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动作。

2.建立符合现代企业标准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监控制度。拟上市的企业,无论是准备上市前还是上市成功后都有着严格的披露要求。因此,拟上市企业可通过聘请财务顾问公司协助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责任会计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聘任一名全职的合格的会计师,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同时应成立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审核委员会,监督审查企业年度、半年度和季度的财务报告、财务申报及内部监控程序。

3.运用资产重组措施,扩大企业资产规模。拟上市企业,一方面,可采用兼并手段将专业相同、规模较小的,但行业发展前景和产品市场前景具有吸引力的企业进行重组合并;另一方面,可以参股的方式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引进技术和价值规律。

4.建立一套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入策略投资,促进企业的持续、快速增长。引入策略投资者能够为企业带来两方面的策略价值:行业和领域价值;金融和财务价值。前者指策略投资者从企业所从事的行业或所处地域对企业的支持;后者指策略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风险资本注入企业。拟上市企业若能够从著名的策略投资者那里获得风险投资,一方面有利于企业解决上市前的最低规模要求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企业上市的可能性,有利于企业上市价格的制定和上市后市场价格的稳定。

5.认真委任保荐人,为上市创造有利条件。拟上市企业应全面了解保荐人的职责和作用,聘请保荐人的意义远超出协助企业上市,一个好的保荐人对于企业构建一个运作顺畅的管理机制、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并真正实现其成长和发展,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6.全面地了解创业板市场,在企业调整改造的过程中,不断积累资本运作经验。拟上市企业对创业板市场,对资本运作的了解和熟悉,关系到企业与风险投资者、上市中介机构、上市审批机构之间的沟通,对企业策略投资者的引入、企业能否成功上市、企业股票发行价位的制定、上市后企业的运作有着极大的影响。【参考文献】

1.中小企业金融环境的思考,王琦、章启宇,商业研究2000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