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房屋规划法模板(10篇)

时间:2023-09-19 09:41:1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城乡房屋规划法,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城乡房屋规划法

篇1

1 引言

随着电信运营商的全业务运营和LTE网络的大规模部署,城域承载网各层级在制定承载网络目标架构时需要各层级网络间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目前各层级网络规划相对独立,被动接受业务需求,最终导致了承载网架构不合理、资源冗余、网络安全性低等问题,大大增加了网络的建设成本和资源浪费。

2 城域承载网络总体目标架构

城域承载网的范畴是指城域出口至用户接入间的各层级数据承载网络,包含城域IP网、城域传送网及综合接入网(PON网络、IP RAN/PTN)等。

如图1所示,IP城域网包含核心层CR、业务接入控制层BRAS/SR/MSE、汇聚交换机等间的数据网络,以单一平面/单边缘为主要目标,今后将结合新技术的引入,推进网络架构简洁化和重点业务的高效承载,满足自有业务和OTT业务承载的需求。

城域传送网包含城域WDM/OTN、SDH/MSTP及中继光缆等传输网络,目前处于新老技术的更新阶段,今后以打造一张快速灵活、统一融合、高效安全和平滑演进的“OTN+光纤+综合接入”平台为目标,不断提升综合业务的承载能力。

综合接入网包含PON宽带接入网、IP RAN/PTN移动承载网等,今后的目标是加强与IP城域网、城域传送网间的衔接,逐步向高带宽、扁平化、高转发效率方向演进。PON推进“大容量、少局所”的OLT目标布局,IPRAN网络向着打造承载3G/LTE的基站综合接入的目标方向演进。

图1 全业务和LTE环境下城域承载网总体架构

3 城域承载网协同规划方法

网络协同规划的目标是追求网络承载效率最高化、综合成本最低化,打造“一张承载网”,这需要各层级间的相互配合,相互渗透。本文提出了一种科学的承载网协同规划思路,从各层级网络自身的发展策略和建设成本出发,研究各专业规划间的协同方法。

如图2所示,接入网作为最边缘的业务接入网络,首先对IP城域网和城域传送网提出相应需求,IP城域网和城域传送网根据接入网提供的需求(关键衔接点已在图2中给出)进行方案规划。当IP城域网和城域传送网根据自身的发展策略和建设成本在可接受范围内仍无法满足接入网的需求时,给出接入方案修改意见,进行二次规划。同理,IP城域网与传输网之间的协作规划也是经过多次“反馈”。“反馈”的目标是达到一个最佳的“状态”:承载效率最高化、建设成本最低化。

图2 承载网协同规划方法

3.1 IP城域网规划的协同关键点

IP城域网规划需要重点关注以下3个关键点与其他网络层级的协同:

(1)业务控制层的部署

受机房基础设施、光缆资源、传输资源和domain域等因素的影响,进一步对业务控制层进行缩容,提升设备利用率。对于大中型城域网OLT直挂业务控制层的规模逐渐增大的节点,建议通过在城域二层汇聚层部署OTN传输系统代替光缆承载。小型城域网业务控制层本身就比较集中,在流量增长较缓的情况下,仍以光缆承载较为合适。

(2)多边缘场景下接入层与IP城域网的衔接

存在多边缘的城域网建议通过在城域二层汇聚层部署OTN传输系统代替光缆承载,减少光缆资源过度消耗,具体如图3所示:

图3 二层汇聚层网络架构

(3)带宽类型选择的分析

业务控制层下行:根据OLT单方向流量合理选择承载方式,当小于6G时仍可采用GE链路通过汇聚交换机汇聚至BRAS/SR设备,充分利用交换机的汇聚功能,降低OTN或者BRAS/SR设备的槽位被大量占用及光缆纤芯占用的问题。OLT单方向流量超过6G至8G时,随着流量增大,汇聚交换机流量收敛效果减弱,可以采用10GE链路直挂业务控制层,通过直挂方式规避交换机背靠背投资浪费问题,优化网络架构,降低整体造价。

业务控制层上行:对于中大型城域网,随着业务控制层设备进一步收缩,单台设备单方向流量达到50G,对比100G/40GE和10GE每G综合造价以及现有100G/40G传输系统资源程度。当100G/40GE成本较低,100G/40G传输系统已部署的情况下,IP城域网业务控制层引入40GE。对于小型城域网,单台业务控制层流量增长较缓,仍以10GE链路为主,无需部署40GE链路。

3.2 城域传送网规划的协同关键点

城域传送网规划需要重点关注以下3个关键点与其他网络层级的协同。

(1)OTN网络架构

运营商核心层OTN的网络架构受IP业务影响较大,分析IP城域网节点分布和链路流向,对OTN到达和尚未到达的节点进行统计,没有部署OTN的节点需要分析IP业务量大小。同时评估光缆和管道资源是否丰富,若运营商光缆资源近期内出现紧张局势,可逐步推进OTN的建设。

汇聚层OTN网络架构受OLT-汇聚交换机-BRAS模式、OLT直联BRAS模式以及IPRAN/PTN上联模式等因素影响。当业务量较小、距离较短时采用裸纤方式,当业务量较大、距离较远时采用OTN承载。

在OTN节点配置上,需要分析与OLT、IPRAN/PTN汇聚节点布局及光缆网的匹配程度,合理规划OTN节点布局,可选择用户密集、带宽流量大、光缆资源紧张的区域汇聚节点或OLT节点配置为OTN节点。

(2)传输链路带宽

OLT上联采用裸纤方式时GE链路占用纤芯资源很多,需要分析近期OLT上联GE改10G的改造情况,做好传输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光缆和OTN建设的投资浪费。不同的链路数量采用OTN或者光纤直连方式承载成本不同,链路较多时采用OTN具有成本优势,链路较少时采用光纤直连的方式具有优势。

(3)网络安全性

传输网规划不能一味地追求高安全性,应根据IP城域网和接入网的安全性特点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保护策略,在满足网络安全性要求的同时,网络建设成本也相对较低。目前运营商IP城域网自身已考虑了保护策略,传送网无需进行1+1保护,只需对双归属链路进行路由分开。

3.3 接入网规划的协同关键点

接入网规划需要重点关注以下4个关键点与其他网络层级的协同。

(1)安全策略

单台OLT单方向流量较小时,采用N×2条GE单挂至1台汇聚交换机上的不同板卡,对城域网的要求是每台汇聚交换机至少配置2块接口板卡,并且作链路捆绑;单台OLT单方向流量较大时,采用N×2条GE或者10GE,通过双挂至不同设备(汇聚交换机或BRAS)实现保护。

(2)链路方向

在单台OLT需要与多个边缘网关设备对接的情况下,由于每个方向流量相对较小,链路利用率低,采用裸纤承载对光缆资源消耗较大,因此建议通过OTN承载。

(3)带宽类型

当电信运营商单台OLT覆盖宽带用户数超过5 000时,单方向流量预测超过6Gbps,考虑采用10GE链路上行,节省运营商光缆资源。原有多GE链路改万兆之后,大约释放60%光缆资源。此时需要IP城域网业务控制层侧结合投资,预留与之匹配的10GE端口与OLT 10GE链路直接对接,并根据OLT直挂业务控制层的规模逐步弱化汇聚交换机。

(4)IPRAN/PTN与OTN的协同

当汇聚层OTN已覆盖的节点部署IPRAN B类或PTN二层汇聚设备时,IPRAN/PTN上联可采用OTN承载;当IPRAN/PTN汇聚设备节点无OTN资源时,因IPRAN/PTN链路数量较少,建议采用裸纤承载,不能为单纯部署IPRAN/PTN而建设OTN。

4 城域承载网融合规划流程

IP城域网、城域传送网和接入网的融合规划,首先是规划流程的融合。

如图4所示,在网络规划初期,网络各层级主要负责业务需求的分析、网络现状问题的收集、技术演进趋势研究和环境政策研究,同时考虑其他约束条件及场景假设等。

在网络规划中期,接入、IP、传输3个网络应加强融合,统筹考虑3个网络的总体成本、安全性要求,共同分析节点设置和路由组织等问题,优化承载网络结构,提出城域承载网发展思路和融合目标网。

在网络规划终期,能够确立融合化的目标网络架构、融合化的业务网承载方案、网络演进步骤与实施方案以及规划期建设规模和投资。

5 结束语

随着电信运营商LTE和全业务运营的不断推进,业务的多样化导致了承载技术的多样化,城域承载网作为运营商重要的基础资源之一,其涵盖范围越来越多,网络复杂度也越来越大,给网络规划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本文从近年来城域承载网的各层级网络规划协同点出发,研究并分析了城域承载网协同规划策略及流程,从而提高运营商网络承载效率,减轻网络规划工作量,对于未来3~5年的城域承载网的网络规划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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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N+OTN组网策略[J]. 邮电设计技术, 2013(7): 63-66.

[4] 陈君,王国栋. OTN技术发展和应用探讨[J]. 移动通信, 2012(4): 63-66.

[5] 马培勇,袁世章,毛宇,等. 浅析城域承载网协同规划的几个关键问题[J]. 移动通信, 2012(20): 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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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当事人朱某不服宣城市城管执法局限期拆除决定一案,向宣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于2011年5月25日立案受理,2011年7月7日公开审理了本案。

二、案件焦点

原告朱某诉称:原告在宣城市宣州区敬亭山办事处敬亭山茶场一分场有私房一栋,在敬亭山茶场与该房性质相同的房屋还有许多,认为被告在没有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于2011年4月29日以违章建筑的名义单独对原告作出宣城管(规划)限拆字第(2011)012005号《限期拆除决定书》。原告认为被告作出该《限期拆除决定书》的行政行为违法,导致原告合法财产权利受到侵害,请求依法撤销该《限期拆除决定书》。

宣城市城管执法局答辩认为:对于2011年4月2日的举报,宣城市城管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向朱某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请求依法驳回原告朱某诉讼请求。

宣城市城管执法局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的主要证据有:一、事实方面证据:1、现场勘验检查笔录;2、对敬亭山茶场土地科长孙良华的询问调查笔录;3、对敬亭山茶场山南分场场长舒金平的询问调查笔录;4、违法建筑的摄影材料。上述证据,综合证明建筑的违法性质、建设时间、面积、位置。二、程序方面证据:1、举报材料;2、询问调查通知书;3、立案审批表;4、协助勘验委托书;5、协助勘验意见书;6、责令改正通知书;7、执法告知书及送达回执;8、案件处理意见书;9、审案会议记录;10、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报告;11、案件处理审批表;12、行政执法通知书;13、行政执法告知书送达回执;14、限期拆除决定书;15、限期拆除决定书送达回执;16、敬亭山茶场提供的材料(包括房屋翻建报告、收费凭证)。以上证据证明原告违法的事实,以及被告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符合程序规定。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原告朱某提交的证据有: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身份情况。2、房产证复印件,证明原告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3、限期拆除通知书复印件,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4、翻建报告复印件,证明原告建房是经过茶场审批的。5、敬亭山茶场其他房屋照片,证明其他房屋都是经过茶场审批的。6、2008年对原告土地征收的文件,证明诉争房屋土地是农用地,不属于城市规划范畴,不能适用城市规划法对原告处罚。7、国土字资2008、2009年文件,证明城市规划区外建房农场可以审批。

此案经庭审质证,原告朱某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质证认为:第一、事实方面证据。1、对现场勘验检查的笔录。勘验检查笔录事前应该通知朱某,如果事先没有通知,该笔录是违法的。另外对测量人员的身份、资质也有疑问。2、孙良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其不能作为本案的证人,且其证明内容也是虚假的。房子长15米,宽7.2米,与事实不符,与房产证不一致。另外证人应该出庭作证,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3、舒金平作证的内容也是虚假的。4、照片是朱某家的房屋,但是摄制的时间不能证明。综上,上述证据不能证明本案事实。第二、程序方面证据。举报事实不存在,是被告编造的。询问调查通知书没有朱某签字,不能证明该通知书送达给了朱某。立案审批表仅凭此不能证明其证明目的,且相关人员身份、签字、职务等都无法核实。请示和回函是违法的。另外意见书的内容也是不专业的,不是每个建筑都要规划批准的,当时农村建房是不需要规划批准的,行政执法局不应该听规划局的意见。处罚的勘验一定是亲自勘验,不能借用第三方资料,说明勘验人员没有勘验。朱某的建房行为是2006年的,不应该适用2008年的城乡规划法。对调查人员的签名的真伪和日期都不能确认。审案会议记录与事实不符,被告的补偿方法方式没有征得原告同意,另外被告也没有和原告商谈补偿要求。行政执法告知书应该告知被处罚人依据、权限,但此告知书告知错误,视为违法,原告没有收到告知书,送达违法。对听证会事实是认可的,但对结果不予认可。拆除决定书送达回执,不符合留置送达的法律规定的要件。该送达是违法的留置送达。拆除决定书中没有表述房屋是何时建造的,导致适用法律错误。翻建报告是实际情况,本案被告没有告诉能使用城乡规划法的依据。敬亭山茶场违规建房是很普遍的,原告不能认同选择性执法。第三、法律依据。朱某的土地是农业用地。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不是程序性规定。限期责令拆除涉及了原告的实体利益。

宣城市城管执法局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质证认为:对证据1无异议。证据2是原告原来的房子。证据3没有异议。证据4只能证明原告建房花了钱,不能证明原告房子的建设是经过审批的。证据5,被告在敬亭山茶场最近拆除了不少违法建筑,不是选择性执法。证据6与本案无关。证据7不能代表法律,不能以部门的文件来证明原告建筑是否违法,原告的房屋不具有合法性。

篇3

2010年10月18日,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十四条和第六十四条、六十六条规定,作出七日内自行拆除该违法建设的处罚决定。

关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讼,认为该处罚决定适用《城乡规划法》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情形,同时认为处罚对象应为违法建设人而非自己。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做出如下判决:“该决定未对建筑物的建筑时间予以查明。被告应查明建筑物的建筑时间,并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撤销后,被告可在查清事实基础上重新作出处罚决定”。2011年8月3日,阳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在查清该房屋建筑时间的基础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四十条和《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及六十四条、六十六条规定,再次作出七日内自行拆除该违法建设的处罚决定。关某接到处罚决定书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认为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以下错误:1.两年内违建行为未被发现就已经失去追责时效;2.以合法买卖等转让方式取得的违章建筑物的买受人即实际占有人不应作为处罚对象,应以实际建设人为处罚对象;3.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适用已经失效作废的《城市规划法》进行处罚,适用法律错误;4.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作出两次限期拆除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同时,因两次处罚决定内容相同,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5.该违建行为并不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情形。

二、诉讼争议焦点

本案在诉讼过程中,诉讼双方在法庭辩论阶段就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其中诸多有关法律适用和执法疑惑问题,颇具争议性和典型性,值得探讨。现就该案在法庭辩论过程中的有关主要争议焦点问题总结如下:

(一)两年内违建行为未被发现,是否失去追责时效?

诉方观点认为:该案的违建行为发生在1996年,事后多年未被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违法行为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该违建行为已经失去追责时效。

辩方观点认为:违章建筑是一种典型的继续违法行为,对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处罚时效期限,行为终了之日即最后违法行为的发生之日。

(二)能否以合法买卖等转让方式取得的违章建筑的实际占有人为处罚对象?

诉方观点认为:根据谁违法谁负责的原则,应将违法行为的实施者作为处罚对象,即本案中的违建行为是建房者在建房时实施的,当时的建房者理应成为行政处罚对象。

辩方观点认为:以合法买卖等转让方式取得的违章建筑可以认定实际占有人即买受人为行政处罚对象,这样有利于取得良好的执法社会效果。

(三)违建时未被发现,事后处罚适用新法还是旧法?

诉方观点认为:查处时《城市规划法》已经废止,应适用现行的《城乡规划法》,适用旧的《城市规划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情形。

辩方观点认为: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处理该法实施前发生的违法建设案件,应当适用《城市规划法》,而不应适用《城乡规划法》。

(四)作出的两次责令自行拆除决定,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诉方观点认为: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作出的两个相同结果的行政决定存在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情形,同时也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辩方观点认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结果相同,但主要事实或者主要理由有改变的,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显然也未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五)是否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情形?

诉方观点认为:该违法建设并不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应予以拆除的情形。尚可通过补交罚款、补办相关证件予以改正的方式消除对城市规划的影响。

辩方观点认为:该违法建设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施工情形,且处于该市人民医院的红线规划图内,又在主干街道,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完全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应予以拆除的情形。

三、案件评析

(一)两年内未被发现的违建行为仍在追责时效之内

篇4

(一)城乡规划统筹正在形成共识。《城乡规划法》的颁布施行,打破了多年来城乡二元结构规划管理模式,城乡分治,只重城市规划不重乡村规划的观念得到改变。“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正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中形成共识。

(二)城乡规划体系逐步完备。一是完成了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将木店组团纳入到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空间结构调整为“一个中心+三个组团”,即中心城区、岩屋庙组团、金桥组团和木店组团。二是制订实施了156个村的村庄规划。据统计,2009年我市农民新建房2197户,建在规划点内的1772户,规划点以外建房425户。三是编制了《岩屋庙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关陵庙保护性开发利用规划》、《长坂坡规划》以及《住房建设规划》、《农(居)民建房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初步形成了从总体规划到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体系。

(三)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了《当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当阳市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当阳市城市“四线”管理办法》以及《当阳市农民公寓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近期,又出台了《当阳市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规划和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细化规划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二是强化规划审批管理,城市、个人住宅建设过多过滥情况得到有效遏制。三是科学定位城市发展方向、产业布局和功能分区,逐步解决城市功能分区不明晰的问题。四是推进城市成片开发,合理布局居民点。通过文化广场、城东新区、锦绣江南小区等地综合开发,城市面貌和市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观,城市土地得到增值。

(四)规划执法力量得到加强。今年1月6日,我市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截止到目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查处规划违法案件164件,结案30件,查处无规划手续或擅自变更审批内容的116件,拆除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共48处,建筑面积2487.75平方米。规划执法力度得到加强。

二、《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规划法》的宣传缺乏深度和广度。各地各部门在《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贯彻。但由于《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时间不长,广大市民对规划法学习不够。尤其是在农村,部分农户和少数干部对《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知晓率低,规划意识淡薄,只注重自身利益和眼前利益,缺乏整体观念和大局意识。

(二)城乡规划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一是由于目前正处在城乡规划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的过渡期,全市城乡建设“一盘棋”统筹规划的机制尚未形成。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低。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管理和审批的法定依据,目前我市控详规覆盖率仅为38%。三是现有村庄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由于时间仓促,缺乏调研论证和群众的广泛参与,部分村庄规划不符合当地实际,存在矛盾。首先是现有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矛盾。现有村庄规划中的部分居民点属于基本农田,而不能占用,导致村庄规划难以实施。其次是现有村庄规划与农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矛盾。现有些村庄规划居民点离农户的责任田和责任山太远,农民从事生产管理活动不方便,尤其是在偏远山区,情况更为突出,导致农户不愿到规划点建房。同时,现有村庄规划的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没有资金来源,对农民缺乏吸引力。

(三)土地集约利用不够。一方面,受飞机场净空限高的影响,城市土地开发强度不高。同时部分工业企业用地规模偏大,少数企业多圈多占,圈而不用,导致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不够,城市发展建设可用地不足。另一方面,我市农村大多数村组为自然村落,居住分散,部分农户宅基地面积过大。还有部分已建新房的农户不愿把老宅基地交村,影响了土地集约经营和规模化生产,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四)城乡规划管理难度大。一是管理体制不顺。7个镇的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由于此项工作专业性强,加之管理区域大、人手少、经费不足等因素影响,导致管理流于形式,农村建房基本上处于失控状态。二是农民建房审批办证程序复杂。据调查,农户建房要将所有证件办齐一般需时一个月以上,往返城区不少于两次。因此,绝大多数农户无证建房。2009年全市农户建房2197户,未办理相关证件的就有1325户,占农户建房总数的60.3%。三是土地置换难度大。由于规划居民点部分在承包到户的责任田,承包人要么不愿意让他人将房建在自己的责任田里,要么就漫天要价,导致部分建房户因调田无望而不得不另选址建房。四是相关政策不配套,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工作难以开展。按照村庄规划一些属于取缔居民点内的房屋以及拆迁房屋的补偿,没有具体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在实践中土地流转和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很难开展。城区居民的危房政府收储政策及安置问题,相关部门落实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庄规划的实施。五是建房不规范。部分农户建房时相互攀比、各行其事,屋台子一个比一个高,甚至有的正负零相差70—80公分,造成高低不平,积水难排,引发邻里纠纷。六是去年的雪灾、风灾之后,为尽快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房住,放松了规划的管理工作。根据各镇(办事处)上报数据,去年全市因灾重建(含维修翻新)1419户。其中在规划点内建房1169户,占82.3%;办证户214户,只占22.1%。

(五)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一方面,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农民公寓的建设不能满足拆迁农户的住房需求。据调查,目前我市拟建农民公寓1394套,已建成(指年内完工的在建项目)574套,而城市规划区内有住房需求的农户达1526户,供需矛盾突出,建设投入不足。另一方面,由于财政转移资金有限,村级集体经济薄弱,规划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难以配套。

三、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城乡规范法》及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大意义,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宣传《城乡规划法》。尤其是要加强对农户的宣传,要将村庄规划的内容广而告之,做到家喻户晓。要向农民广泛宣传“一书两证”制度、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申请条件和报批程序。同时,通过总结推广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先进典型,(如半月镇先锋村迁村腾地示范点和新中源项目拆迁安置点等),以现场会的形式教育引导农户增强规划意识,形成依法依规建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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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5-0045-02

一、村发展规划概述

1.村发展规划的概念。村发展规划是将村庄建设规划与农村产业发展相结合的村域规划。传统产业规划缺少具体的空间形态分析,而传统村庄规划缺乏对农村产业发展的指导意义,村发展规划将两者有机结合颠覆传统村庄规划编制方法理念,是城乡统筹下村庄规划编制的技术革新。

2.村发展规划的特点。(1)因地制宜。村发展规划结合自然生态资源、文化资源、生产资源为农村发展方向进行策划与指导,能够结合村庄特点因地制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实用性。(2)拓展用地空间。村发展规划通过技术创新,打破传统规划方法,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在规划技术上拓展建设用地、农业用地、未利用地等用地分析方法。

3.村发展规划与传统村庄规划的比较分析。一是村庄规划按照深度不同分为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整治规划,作为规划许可依据的村庄规划主要指村庄建设规划,村庄规模较小的村庄一般一次性做建设规划编制,而不编制村庄总体规划,村发展规划包括了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内容;二是传统村庄规划主要研究对象是村庄建设用地,而村发展规划的研究对象包括了村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等非建设用地;三是技术标准不同,传统乡村规划技术标准中居住用地较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产业用地严重不足,不能适应村庄发展要求;村发展规划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产业发展用地适应村庄发展要求。

4.编制村发展规划的意义。编制村发展规划首先能够解决用地发展空间的难题,为农民增收指明方向,从一产、二产、三产上分类进行用地分析与空间布局,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村发展规划通过对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产业用地进行分析,如何挖掘用地潜力,既保护耕地不被占用,又丰富农村产业内容,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其次能够在不占用耕地的条件下促进城乡统筹,村庄规划如何适应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在技术上进一步创新编制方法;而且还能够解决农村产业无序布局引起的社会矛盾,规范农村产业布局规划管理,规范了农村产业发展的用地开发与利用,制止违法建设现象,化解农村矛盾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村发展规划编制的法律地位分析

1.与《城乡规划法》的立法原则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6月颁布,并于2009年1月开始实施。新的城乡规划法无论从立法原则以及具体法律规定都体现了城乡统筹的精神。现行村庄规划的编制方法与技术标准是在计划经济背景下的产物,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与城市规划的技术标准有很大的区别,如居住用地标准过大,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用地标准过低等等,导致城乡二元结构无法打破。由此可见,现行村庄规划无法适应新的城乡规划法的要求,需要进一步进行技术创新。村发展规划正是城乡规划法背景下重大的技术突破与尝试,充分体现了城乡统筹的精神,是对《城乡规划法》的最大尊重。

2.符合各地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要求。新《城乡规划法》颁布后,各地方政府多通过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等形式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对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问题进行了规定,如,浙江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的《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提出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要求按照城乡全覆盖原则进行规划编制,并通过县市域总体规划,解决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的问题。村发展规划是村域全覆盖的规划,用地分析打破了传统村庄规划的技术方法,不仅对建设用地进行规划研究,同时结合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农业用地与未开发用地,真正从技术上落实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两规衔接。

3.为农村发展空间提供规划许可与规划服务的法律依据。村发展规划通过规划技术分析手段,突破农村发展障碍,为农村发展空间提供规划许可与规划服务的法律依据。农村发展有两大障碍,一是产业发展方向过于单一,制约农民增收,二是用地空间尤其是建设用地空间限制农村发展。在当前宏观调控的背景下,各地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土地资源配置的重心多在中心城区和园区开发,而农村所获的建设用地指标即便是住宅用地指标都难以满足,更难以支撑产业发展空间。传统村庄规划没有结合农村产业发展进行规划,更对于建设用地之外的建设项目无法进行规划指导,如农家乐项目大多位于生态环境优美的非建设用地,由于没有规划引导,导致多数农家乐都是违法建筑。村发展规划拓展了农村产业发展空间,解决了农村发展空间的用地不足难题,为农村发展空间提供了规划许可与规划服务的法律依据。

三、村发展规划的用地分析

1.产业用地空间分析。一产用地主要包括农村合作社、养殖业用地等。将农村合作社用地纳入一产用地进行发展规划,便于结合农业用地流转,扩大规模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农村养殖业往往是自发式布局,没有规划引导,对村庄生活影响较大,对环境破坏较大,容易引起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将养殖业用地规划纳入一产用地规划,能够对养殖业的合理布局进行规划,减少养殖对农村生活环境的影响,同时在空间形态上引导循环生态产业发展。二产用地包括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小商品生产用地等。二产用地按照传统理论属于工业用地,但是村庄往往没有大规模的工业生产建设用地指标,受到发展的制约,导致三合一用房的火灾安全事故频发。因此有必要对此类用地纳入村庄发展规划,提出村庄工业生产用地布局应在整个乡镇统一规划,用地指标在整个乡镇统一平衡。三产用地包括农产品贩销、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农家乐等服务业用地等。课题组提出将三产用地规划纳入村发展规划,充分重视了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作为生产力的重要作用,并且依据不同服务类型对于用地的不同要求,对三产用地提出了不同的规划要求,其中:农产品贩销不需要专门的市场用地,可以直接结合农产品生产现场进行贩销,只需要在农产品生产地配置少量的基础设施如沙石路径和农产品展销临时工棚等;生态旅游和休闲旅游用地需要结合原有自然条件,把村庄作为风景区或旅游区进行规划,即在规划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景区规划或旅游区规划进行;农家乐服务用地规划可作为农业产业配套项目,进行农业观光园等规划。

2.居住用地、绿化用地和古民居用地分析。按照土地用途,可以将农村用地分为居住用地、绿化用地和古民居用地等,相应的,村发展规划可以配套进行居住用地、绿化用地和古民居用地分析与规划。居住用地规划中应着重考虑居住用地规模、房屋间距布局等因素,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间距标准不能僵化套用技术规范标准,可根据房屋实际居住使用情况进行压缩,以满足消防和视觉安全距离为基本要求。绿化用地规划在传统的土地利用规划中属于建设用地范畴,与生产性生态用地剥离,不利于环境管理与生态建设。村发展规划概念下的绿化用地规划结合村庄原有生产性生态用地进行绿化用地配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村庄里的空地用菜园布局;二是结合果树、花卉苗木、茶园进行公园化建设,在果园、苗木园、茶园、菜园、竹林里配上沙石路径,局部配置健身器材、甚至石灯与竹凳。同时课题组提出生产性生态用地公园实质上就是弱化版的城市公园绿地,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城市公园绿地的服务对象更多,配套设施更丰富,多了地下排水设施、公厕、路灯、小卖部等设施,而村庄绿地只要有少量的沙石路径和休息凳子就能基本满足农村生活要求。农村传统古民居较多,古民居保护是文物保护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的最大难题之一。实践中,村民处于资金、房屋使用以及维修工序等因素,不愿意维护原有古民居,镇乡村干部由于建设用地指标等因素,对维护古民居也没有积极性,直接导致农村中古民居保护工作矛盾突出。鉴于文物保护法提出属于文保点的古民居项目不占用建设用地指标,课题组提出村发展规划中应包含古民居用地规划内容,通过合理利用古民居,促进农村文化旅游的发展,同时对古民居的保护起到良好的作用。

四、村发展规划编制原则、范围、依据

1.编制原则。村发展规划应在村庄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根据村所处的空间环境、村庄规模、资源条件、历史传统、地形地貌和产业特色等采取不同的引导发展策略,制定村发展规划,以此拓展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空间,指导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村发展规划编制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集约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规划编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友好型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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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乡镇规划编制的目标任务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意见》要求,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全县乡镇规划编制工作目标任务是:

完成县域乡镇体系规划的报批工作、6个乡镇的总体规划、22个中心村和22个一般村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至每年完成6个乡镇总体规划修编,从年开始,各乡镇每年完成两个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县政府将采取与乡镇政府工作绩效挂钩、签订规划编制责任状等办法,加快乡镇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三、准确把握乡镇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各乡镇政府要做好规划编制的组织工作,发挥规划设计专家的特长,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科学制定乡镇规划。搞好科学论证,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

二做到节约利用土地,推进集聚发展。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撤并整合分散的自然村落,引导农民逐步集中居住。

三有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引导鼓励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进入城镇。对乡镇规划建设用地内的农民住宅建设,应当按照当地乡镇规划要求,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

四与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乡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乡镇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协调城乡居民点与区域内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

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镇规划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考虑地形地貌,兼顾民风习俗。村庄规模要合理,集聚要适度,利于公共服务开展,重视并保护村庄特色。

四、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乡镇规划编制工作

一落实规划编制资金,切实保证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按照《城乡规划法》和《意见》要求,今后县政府将乡镇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二严格执行规划审批前的公告和审查制度。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0日。同时,应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中的相关规定做好乡镇规划的审查工作。

三及时做好规划的审批工作。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接到报送审批的规划后,应抓紧时间做好规划的审批工作,防止规划审批时即已失去指导建设作用的现象发生。

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不得作为乡镇建设管理的依据。经批准的乡镇规划具有法律效力,各项建设必须依照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根据建设需要确需修改规划的,应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依法做好乡镇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各级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一要严格执行规划审批程序。依法做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新农村建设和泥草房改造项目必须取得相关规划许可后方可进行建设,同时要开辟绿色通道,提高规划审批效率。

二要严格查处违反规划行为。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对于违反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等各类违法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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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办围绕《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金塔县人民政府金政发[2013]115号文件要求,加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管理,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规划测量、定位放线等工作环节中,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加大违规违法建筑案件查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大了土地法律法规宣传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我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宣传学习,增强了广大市民的国土资源保护意识。于6月25日在航天广场悬挂横幅进行宣传,接到群众咨询达280人次,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多张,印发的法律资料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使大家更深层地了解法律宣传的重要性。

二、加强了项目用地规划审批

强化规划执法管理,落实了部门联审、专家评审、批前公示等制度,按照现场勘察、征询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杜绝了违规审批现象。今年共下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9份,审批用地面积305.4万平方米。下发乡村建设许可证7份,审批用地面积9.5万平方米,共出具规划出让条件通知书37份。

三、加强了项目规划复线验线

认真贯彻落实了测绘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到了依法测绘。

一年来,按照县上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和部暑,按照《测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各项测量工作。在规划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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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管理范围

县城规划区建设范围为:东至高庙村,南至镇村,西至朱家寨铁路以东,北至北山坡底。

二、严格规划管理

(一)对县城规划区内已纳入改造的“城中村”、“城郊村”,一律禁止新建住宅,原有私房不得扩建。确需翻建的危房,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由房主向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对县城规划建设范围内未纳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城郊村”,改建、扩建、翻建原有私房的,应向村委会或社区提出申请,由村委会或社区征求四邻意见并签署意见后,持户籍证明、土地使用证件、房屋产权证件、用地范围的地形图、设计方案等报所在地镇政府审查,经同意后,向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

(三)对占压规划道路红线的宅基和私房,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拆除。

三、强化执法检查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住宅和其它建筑的,一律按违章建筑处理,县住建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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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是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需要,是加强依法治镇,推进镇村综合执法改革的需要,是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需要,是简政放权,推进扩权强镇深入开展的需要,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全镇各相关部门、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注重统筹

镇党委、政府决定由镇党委书记任主任,镇长任副主任、执行主任,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国土所、房管所、村管所、综治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村镇规划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全镇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初步审查、协调联系县级相关部门。同时,组建我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由人大主席任所长,国土所、村管所所长、房管所所长、综治办主任为成员,按照县有关部门的委托授权,负责我镇国土、规划、建设、管理日常工作。

三、明确职能,各尽其责

(一)明确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的责任。各村(居)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主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副主任,村支两委委员为成员的村(居)规划建设委员会,负责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农房、居民房屋规划方案的初步审查,协调联系镇相关部门。并做好辖区建设项目、房屋规划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严禁未批先建、批少修多、异地修建;负责规划方案的初审和上报,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巡查,及时查处或上报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县有关部门委托授权,镇国土所负责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和监管;镇村管所负责规划许可报批和监管、新村农房建设风貌把关、通用图集推广;镇安办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镇房管所负责房屋产权证的审查报批工作。

四、加强考核,逗硬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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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__年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情况

20__年,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按照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全县工作会议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要求,围绕“三个基地、一个次中心”的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积极推进江滨园林城市规划建设。

1、深化完善县城规划。在__县城总规的指导下,一是完成了城区__两岸城市景观、__公园规划(修编)、__路地带控规、客家文化园、城区道路系统等5项规划设计专家评审和成果编制。二是组织开展__县城北部新区控制性详规、旧城区控规、市场专项规划、__大道沿线城市设计、县城乡镇垃圾治理及城区环卫专项规划、县城给排水燃气电力电信管综专项规划等6项规划项目,通过专家评审。通过深化规划,为我县城市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指导原则。

2、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以“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塑造江滨园林城市新形象”为目标,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一是启动实施__大道、__大桥改造、__南路改造、保障性住房及安置房建设、__环湖路建设等一批城建项目。二是实施一批房地产开发项目,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城市品位。三是重视城区绿化、美化、亮化建设。新增公共绿地1.2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达10.4平方米,比上年增长0.2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0.2%,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3、城市管理进一步加强。坚持以省级文明县城为新起点,健全完善城市管理制度和措施,深入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强化规划监察职能,加强依法管理,组织开展对城乡违法违章建设进行集中整治,已取得初步成效,有效遏制抢建乱建现象,确保城市发展有序推进。加强城区环卫、公共设施管理、深入开展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城区环境质量和文明水平有新的提高。

(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村镇建设步伐。

1、重点中心镇规划建设有新的推进。__等重点乡镇总规修编已启动实施。中心集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__镇投入1125.59万元,完成11.6公里的__大道建设,砌筑排水沟4600米,安装路灯80盏,__乡投入180万元,实施垃圾填埋场和焚烧炉建设,新建自来水厂一座;__镇投入81万元实施湖滨公园道路硬化、植树绿化。投资100万元,实施建设占地430平方米的文化中心大楼,目前已完成立项、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__镇投入100万元,实施完善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集镇农贸市场,改造旧区2万平方米,开发新区3万平方米,新建自来水厂一座,新增公共绿地1000平方米,安装路灯53盏。

2、乡(镇)、村规划工作有新的成效。完成30个生态文明示范村的规划编制,编制成果经评审通过并经县府批复实施。完成__工业集中区、__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__20万吨铜冶炼项目拆迁安置区规划。

3、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全县20个试点村均建立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常效机制,配备租赁垃圾运输机械,按要求建设垃圾池等环卫设施。制定了20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导和帮助乡(镇)村进行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选址等技术服务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全县农村围绕“管网通、沟渠通、道路通”和“集中收集垃圾、集中汇集污水、集中无害化处理”投入资金720万元,整治村庄干道路两侧环境50公里,拆除危旧房屋139间,清理垃圾杂物270吨,新建村级填埋场20处,聘请保洁员90名。通过改善村庄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垃圾清运和集中卫生填埋长效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县妇联、团县委等成员单位,还开展了“保护母亲河·家园清洁青年行动周”、“迎接十·妆点新农村”等活动,动员青年团员、妇女儿童踊跃投身于 “家园清洁”行动中来,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我县列入20__、20__年度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6个试点乡镇、41个试点村庄均通过、市的检查验收,已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有了较大改善。

(三)房地产业和建筑支柱产业健康发展。

1、房地产业有新发展。继续把房地产开发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和突破点,加大房地产开发力度,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1.40亿元,比增24%,施工面积20.12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29%;完成商品房销售金额1.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9%。认真做好干部职工住房工龄补贴工作,全县已发放工龄补偿金1100万元,有2550人已领取工龄补偿金。启动实施东环安置周转房(保障性住房)建设(240套,面积2.8万平方米)。同时,加强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全县有物业管理企业6家,从业人员180人,物业管理覆盖面约60%,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率100%。通过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快开发建设,较好地满足了城市新增人口的住房需求,加快了城镇化进程,产业投资和消费双向拉动经济增长,产业地位日益凸显。

2、建筑产业发展取得新的突破。20__年,全县共晋升一级资质企业2家、二级资质企业4家,新增三级资质企业5家,新增资质类别1个。目前,全县有资质企业50家,其中一级6家、二级29家、三级15家,二级以上骨干企业比率达72.9%。全年实现建筑业产值52亿元,比上年增长22.98%,实现增加值16.6亿元,其中省外产值42.5亿元,比上年增长28.09%,加强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全年竣工工程40个,面积约15万平方米,质量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创建市级文明工地1个、市级优质工程4个。11月份成功举办“建筑之乡”命名10周年纪念活动,积极打造建筑行业文化品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在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城乡规划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主动支持和参与城乡规划工作的格局尚未全面形成。违法违章建房现象还未完全禁止。二是城乡规划设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城区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需加大步伐。三是城市建设项目多、任务重,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四是受货币从紧政策的影响,可能给房地产业、建筑业发展带来波动。五是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乡镇与乡镇、村与村之间村镇建设和家园清洁行动开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3年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意见

2013年,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要按照县委__次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城镇化进程为主线,以产业、人口聚集为重点,积极构建县域城市体系,改善县域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新发展。

(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发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体制机制,规范政府和城乡规划部门行政行为,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要认真组织学习好、宣传好《城乡规划法》,认真贯彻“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作为规划建设部门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不断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推进我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各乡(镇)、局属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组织从事城乡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城乡规划法》学习和培训工作。要把《城乡规划法》的学习情况作为规划管理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使城乡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人员深入领会和把握《城乡规划法》的内涵,精通《城乡规划法》的内容,正确运用《城乡规划法》,努力推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分期分批组织《城乡规划法》的培训活动,为大家创造一个好的学习培训环境。同时,各乡(镇)村管站要尽快制定并落实《城乡规划法》的宣传计划,要充分利用种类新闻媒体、互联网,以及宣传栏、宣传单、公众问答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城乡规划的地位作用、立法的重要意义、城乡规划的方针原则、城乡规划的主要任务、实施城乡规划的关键环节等。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使《城乡规划法》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使遵守《城乡规划法》变成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3、建章立制,依法管理。《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为城乡规划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去年与前年,我县深入开展了“非法买卖土地、违法违章建筑整治活动”,全县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今年,我们将与国土、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城乡规划法》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再次掀起打击违法违章行为的活动。同时,建设局从事规划设计审批、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村管站人员要按照建设闽西次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科学规划、严格管理,依法行政,超前服务,要认真对照新、老法律,及时梳理,及时做好现有规章、工作制度与《城乡规划法》的配套和衔接工作,建立健全与《城乡规划法》配套的规划管理制度体系。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坚决杜绝执法不严、违反程序、管理滞后、服务态度差等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实施城乡统筹,推进城镇化进程。

1、加快推进县域城市建设

继续按照“南延、北拓、沿江发展”的城建思路,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步伐。

(1)继续深化完善县城规划。在_ _县城总规的指导下,抓紧完成__县近期建设规划(2013~2015)、__县城市绿化系统专项规划、三环路地带城市设计、三环路道路工程设计、北环西路城市设计、北环路街心花园改造规划设计等。

(2)抓好城建项目的实施。一是加快推进__大道、__大桥改造、__南路改造、各区域周转安置房建设、北环路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在建项目的实施,按计划有序推进,如期完成。二是启动实施三环路、龙翔大道、东二环(二期)等项目,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尽快进入工程建设施工。

2、推进“家园清洁行动”和村镇建设

(1)统一认识,发动群众

胡总书记在十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促进“三农”发展的一系列农村基本政策的延伸和强化。要求我们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建设的成员单位,要在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上下大力气,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建设的新机制,探索以城带乡的途径。与各乡(镇)和部门一起,提高认识、形成共识,凝聚力量,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统一到新农村建设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新农村建设上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县村镇规划建设和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村要继续有组织、有计划、有主题地开展宣传发动,把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各级的扶持优惠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广泛发动农村居民积极投身到这项活动中来,充分发挥他们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形成“政府支持、群众参与、家喻户晓、城乡联动”的新农村建设格局。

(2)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指导完成5个乡镇和50个村庄规划编制

完成__镇、__乡、__镇、__镇、__镇等乡(镇)总体规划,有条件的乡(镇)要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完成__镇50村庄的规划编制。

完成__、__、__等乡镇工业集中区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深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

抓好__镇等5个乡镇达到省级合格乡镇试点的垃圾治理任务。

抓好__镇文元村、八甲村等22个村达到省合格村的垃圾治理任务。

完成__镇20个村级垃圾填埋场建设。

——扎实推进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抓好1个新农村建设综合推进实验区:__镇。

抓好2个示范村:

抓好4个村庄整治试点村:

(3)规划先行,政策扶持。

当前的新农村建设,要统筹城乡发展,应把乡(镇)集镇的建设发展与城市城区的建设发展,纳入同一起跑线,规划是财富、规划是龙头的地位应日益突显。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加强技术指导。村镇规划要聘请省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对列入2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4个村庄整理试点村的规划成果,要达到“六图一书”标准:即村庄现状分析图、村庄布局总平面规划图、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村庄整治项目图、市政工程管网规划图、建筑方案选型图及说明书;50个一般村庄规划成果要按要求达到“四图一书”标准,即:村庄现状分析图、村庄布局总平面规划图、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市政工程管网规划图及说明书。为了加快乡镇的规划编制工作,县政府已将各乡镇规划编制工作列入“以奖代补”项目,对完成集镇总规及村庄规划且经过技术评审,按法定程序报批的,给予5万元/乡(镇)、2万元/村的补助。同时,对列入垃圾治理的村庄,经有关部门按标准进行验收合格以上的补助2万元/村;对列入20__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20个行政村垃圾填埋场建设,经验收合格的,补助5万元/村。在县政府“以奖代补”奖金扶持的基础上,各乡(镇)也应立足改革,探索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可持续发展。

(4)加强管理,建立机制

“三分建、七分管”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长期以来积累的经验。实施城乡统筹,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道路,不单在规划建设上要高起点,实行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在集镇与村庄的管理上,也应走城市化的管理模式,将城市管理的机制、体制和经验做法向乡(镇)延伸。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城市管理,以争创全国卫生县城和国家优秀旅游县城为目标,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加快城市公共事业市场化运作,按市场运作要求,将环卫、园林等公共事业管理和服务进行改革,实行市场化经营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效益和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文明、整治的城市环境。另一方面,要在乡(镇)推行城市化管理模式,建立新农村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制订集镇环卫管理制度,配套实行住宅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单位片区卫生包干制。二是建立健全集镇市容管理制度,对沿街(路)房屋市容及各类广告招牌、集镇周边圈养家禽家畜等事宜进行规定。三是制订集镇管理长期计划和管理制度,对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进行规定,成立一支包括市容、环卫等综合管理的队伍长期不懈地抓好集镇管理。四是要实行市场化运行机制,推进卫生保洁有偿服务制等市场化运作的管理运行机制。各乡(镇)要加大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定期整治,使集镇管理逐步走上正常化的轨道。这些管理制度,延伸至各村庄,可以以“乡规民约”等各个领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具体化,在各个农民新村,也逐步推行城镇化模式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