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9 09:41:1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采购审计的目的,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政府采购是政府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8年在全国开展以来,经历了十多年的审计,采购金额从1998年的160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000亿元,采购范围逐渐扩大,采购品种逐渐增加,基本上达到了加强宏观管理、节约财政资金和推进廉政建设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68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及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由于在审计依据、内容和实施过程等方面的局限影响,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开展与发展受到制约。
一、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基本含义
政府采购的主体是依靠国家预算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政府采购为非商业性、非盈利性购买行为,即只能买,不能卖。政府采购的对象及范围有:各级使用财政性资金单位(下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列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或金额超过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在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上有相应具体的规定,比如有地区规定集中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随着政府采购规范化要求的提高以及采购规模的扩大,各地政府审计机关大致在2006年前后逐步把政府采购列为审计重点,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将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和选择重点采购单位作为审计的主要对象。
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是由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依法对被审计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以达到维护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宏观调控的目的。
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有:政府采购预算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拨付及进度;采购规模及与采购目录相符情况;采购流程控制执行情况;对采购单位展开延伸审计,检查有否擅自采购、扩大采购范围、提高采购标准等行为。
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对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强化政府采购制度、促进廉政建设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当前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间,笔者走访了辽宁省沈阳、大连、抚顺、本溪、丹东、清源、东港等市、县政府采购中心和审计局机关,试图对政府采购及其绩效审计情况做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经过调查,看到:这些市、县的政府都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之外设有专门负责政府采购管理控制的机构——政府采购中心,它们一般是由上一级政府批准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县直各部门、单位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按照采购法“管采分离、职能分设、政事分开”的规定,采购中心内设综合招标部、采购部、工程部等部门。政府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的绩效进行监督审计,审计对象包括政府采购主管部门、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机构;审计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立项、采购资金的来源、采购项目管理使用等情况。
经过调查发现,政府采购审计能够利用政府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强制性对预算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政府采购绩效审计还存在如下不足。
(一)审计法律依据不足
审计法律依据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没有设立。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出台以来,相应的实施细则却一直没有设立,使得对政府采购各项监督内容缺乏可操作性。同时,招投标审计是政府采购审计中的重点,但是,审计机关可以参照的法律依据仅有招投标法,很难适应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需要。二是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目标在于被审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由于我国目前尚无绩效审计准则或指南,政府采购的绩效审计只能遵守审计法和政府采购法。三是审计部门对同级财政只有处理权没有处罚权,削弱了审计的执法力度,制约了对政府采购的监督职能的发挥。四是惩罚手段和措施无细则,落实不彻底,是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症结所在。有些市地尽管划分了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职责,但没有对违规行为处理的细则,使某些人有了钻空子的机会。21写作秘书网
(二)审计缺乏深度
调查时发现,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制定的审计方案存在缺陷,审计范围过小、审计时间过少,审计缺乏深度。如某市政府采购涉及280家单位,而审计时仅延伸10家采购单位,占比3.57%,审计方案中没有对供应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绩效情况进行延伸审计,使许多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没有全面反映出来,影响了整个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效果。由于审计部门事先并没有参与具体的采购招投标过程,审计深度又存在缺陷,所以无法对政府采购绩效提出意见,审计监督对政府采购过程是失控状态。
(三)审计部门与其他监管部门关系的协调存在困难
《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有关的监管部门、审计部门、监察机关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实施监督。但是,由于各部门之间未能很好协调,各监督部门职能相互交叉重叠,且未能做好沟通工作,造成重复多头监督和监督存在空白地带的情况。比如,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实施招标方式采购的工程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不同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分别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由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负责。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这些专业监督活动并不排斥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综合性监督,造成多头监督、重复监督难以避免,也造成部门间的执法纠纷。所以,审计部门如何处理好与其他部门在监督管理中的关系已成为政府采购审计的一大难点。
(四)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不健全
随着政府采购支出的迅速增加以及采购范围的日渐扩大和工作的日趋复杂,公众(特别是纳税人)想要知道的不单是政府采购开支是否合理、合法,还想对采购资金是否经济有效地使用、采购行为是否有效果清晰明白。但目前看,我国还缺乏公认可适用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标准。目前能评价政府采购绩效指标的体系只有财务指标、历史指标和综合性指标,缺乏非财务指标、未来价值指标、单项指标和“预警”指标,审计人员无法深入了解被审计采购项目的经济效益,必须“借用”其他标准或是自己设计某种标准来衡量工作成果。审计人员也还没有一个能指导审计活动,衡量被审计事实、鉴定经济效益质量的标准,即公认可接受的绩效标准可供利用。在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对政府采购绩效的评价无据可依,无疑会影响绩效审计的质量和宏观经济政策影响等社会效益的评价。
(五)审计人员专业性不强
之所以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停留在采购资金收支审计上,疏于对招投标、项目进展和政府采购绩效等重点方面的监督,主要原因是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没有达到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需要。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所需知识超过单纯政府采购资金审计的范畴,它涉及到财政政策、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多方面,是政策性强而又复杂的综合性审计监督。正是由于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工作涉及面广,一些采购专业性强,而又缺乏相应的规范性具体措施,仅靠审计部门现有的人员及专业知识是不能适应对这一工作监督需要的。它要求审计机关拥有具备如下知识的人才:如经济学、社会学、法律、财会、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建筑学等,要求审计人员要非常深入地掌握政府采购工作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提高政府采购绩效审计质量的对策
针对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纠正和解决,以达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果的目的。
(一)加快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1.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以公开、公平、公正、效率、效益原则,完善我国现有的采购法律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基础,配套采购法实施细则,尽快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将政府采购实际工作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
2.建立预算约束机制
强化预算编制制度,并严格审核,确保采购预算编制的质量。设立专职预算编制审核机构或岗位进行逐部门、逐项目审核,做到:确保采购预算的合理合法性,最好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确保采购预算的完整性,防止采购项目不清而导致未来各种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采购项目的真实必要性,防止采购单位挪用采购资金;确保采购预算具有关联性,防止采购预算存在人为拆分或整合项目的问题。
3.建立政府采购监督约束机制
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由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组成。内部监督机制主要靠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现,如计划审批、招标、实施采购、质量检查与验收、款项支付实行真正的职务分离。在规范政府采购职能部门管理机制的同时,应借助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政府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
(二)加强和完善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提高绩效审计效果
1.建立政府采购审计数据库
收集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和办法的规定以及预算、国内外相关业务的数据资料,对采购单位预算情况、合同执行情况、采购运行情况、使用情况、保管情况、改造情况、处置情况等方面建立全面详细的数据库。
2.规范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程序
围绕具体审计项目,确定审计目标,统筹规划、全面布置、合理调配审计力量,统一编制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做到与相关方面充分的沟通与协调,并根据审计工作展开情况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确定延伸审计的范围,保证有说服力审计证据的收集程序。
3.确定标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由于政府采购资金来自纳税人,而政府采购一般用于公益、集体、社会等方面,评价标准比较宽泛,绩效审计比较困难,该标准体系应该具有如下特点:相对高度概括,应该能够概括被审计对象所具有的社会效益、行业效益、经济效益等重要特征;客观实际,应该将被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反映出来;清晰反映,评价标准指标体系应该分类清晰;弹性特点,所谓弹性是指评价标准应该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做相应调整。
4.做好审前调查,明确审计重点
对政府采购审计审计署6号令要求,审计组采取多种形式向有关项目主要负责人、财务与施工方面人员了解情况,应抓住资金流程整个主线,从立项、拨付、管理、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进行检查,重点寻找能反映和查处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问题。
5.实现采购项目的跟踪审计
跟踪审计要能够实现以下目标:通过审计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发现资金使用及管理上的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财经法律的问题,促进政府投资的有效合理使用,并使建设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的使用效益;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和经营管理过程的跟踪审计,揭示问题,提出建议,达到制约建设部门和行使建设管理职能部门权力过大的目的;通过开展跟踪审计,调查建成项目的运营情况,从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等方面分析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的后续运营达到预期效果。
6.实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促进审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应按照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针对性、规范性原则的要求,结合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特点,加快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结果公告的进程,保证审计公开透明、提高审计质量、增强审计责任感、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2002-6-29.
(一)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在监督管理中的关系较难理顺
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很广,客观上需要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发挥政府采购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履行监督职能,逐步建立起一种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为各项规定的贯彻实施提供保障。《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分别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做了相关的规定,但这些规定比较原则,在一些方面还缺乏相应规定,如对于各项监督在政府采购中的地位、作用等方面的概念规定的比较模糊或笼统,对政府采购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对政府采购的监督重点、方式和方法不够明确,缺乏可操作性。目前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体系虽已初步构建,但明确,部门之间未能很好协调,表现为,各监督部门职能相互交叉重叠,且未能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可能造成重复多头监督和监督存在空白地带的结果。当政府采购工作有成绩时,各方都报自己监督得力的功绩;但当因监督不力,出现问题时,却互相推诿责任。比如,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工程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不同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分别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即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按照上述规定原则,由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负责。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这些专业性监督活动并不排斥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综合性监督,因此多头监督、重复监督难以避免,也易造成部门间的执法纠纷,这是我国政府采购市场中多头争夺执法管理权现象的一个缩影。因此,审计部门如何处理好与其他部门在监督管理中的关系已成为政府采购审计的一大难点。
(二)实施政府采购绩效审计面临较多难点
随着政府采购支出的迅速增加以及采购范围的日渐扩大和工作的日趋复杂,公众(特别是纳税人)想要知道的不单是政府采购开支是否合理、合法,而且还想知道采购资金是否经济有效地使用,采购行为是否有效果。传统的财务审计是不能满足当前需要的,这就需要用绩效审计的方法来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建立了公开和公正的竞争机制,是否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否实现了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和调控能力,并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客观评价。实施绩效审计,将使我国的政府采购审计工作有一个更高的起点和目标,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
政府采购绩效审计以采购项目为审计单位,审计的目标就是评价被审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由于我国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尚处于试点阶段,在实施中存在以下难点: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一、政府采购中的审计工作有利于加强权力的制约监督
采购预算审计,可称为标前审计,立足于采购之源,正所谓“万里行起于始”,可谓采购审计中的本源审计,可分为必要性审计及市场性审计。1.对预算的必要性进行审计,也是对采购项目的必要性进行审计,有助于采购人在采购项目设立之时,审视项目合理性,从源头上杜绝铺张浪费,节约财政资金。2.对预算金额市场性进行审计,可以规范采购单位对于预算价的操控。预算价作为采购控制价,应贴合实际,符合市场价格,有利于投标价的甄别与控制。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位虚高预算价,实际上还是以正常的市场价成价,以此“彰显”政府采购效率,长期以往,就会增加供应商串围标的意愿,如此短期的“高节约率”损害政府采购的长期发展;而有些单位虚高预算价的目的就是为了套取财政资金,是权力寻租的表现。高价中标,私底下的好处是当然的。相反,有些单位缺少市场调研,预算价的制订依靠于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而偏离市场形成低于成本价的预算,这一情形往往会造成正常采购程序的失败,从而增加采购的时间及资金成本,而政府采购中预算审计有助于采购人重视预算,正确对待预算设定,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政府采购中权力的制约监督。
二、政府采购中的审计工作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制度,细化规定
采购过程审计,又为标中审计,处于采购项目的实施阶段。在此过程中,对开标过程及程序进行审计,能有遏制因程序错乱而引起的不公正。开评标过程、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采购结果的公示都有严格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对各种政府采购方式所适用的条件进行了列举,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作了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有很多采购人出于一定的目的,借以“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方式向意向供应商进行直接采购,来达到不公正的目的,使阳光采购流于形式。对于该类现象,审计工作就有利于甄别。采购过程审计监督程序的规范,监督方式的合理,监督主体的合法,在过程中查找问题,促进健全和完善制度,细化规定。
三、政府采购中的审计工作有利于警示后人,加速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对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罚则。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设有串通投标罪,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没有政府采购中的审计工作,就如生病之人不知病之所在,无法对症下药!审计工作是政府采购病灶的良医,只有知道了病之所在,才能对症下药,才可防患未然,亦可警示后人。
二、PPP项目采购与传统政府采购的区别
(一)采购主体及范围的差异
在传统政府采购中,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主体,以财政资金为资金来源,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为对象。在PPP项目采购中主体是政府或是政府授权的企业和组织,采购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或是社会资金。采购对象包括购买货物、工程、买断、承包、许可权的转让等。总体来说PPP项目采购的采购主体和采购资金来源中都能加入社会资本,采购对象的范围也比传统政府采购更加宽泛。
(二)采购合同的差异
传统采购因采购对象为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一般采用付现的方式,采购持续时间短,采购合同简单,合同内容多围绕采购物品的权利与义务。其合同期限较长,一般为10至20年,合同中不仅包括权利义务的规定,还包括设计,投融资,资产的归属权、管理以及资产转移等内容。
(三)采购方式的差异
《政府采购法》中规定传统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五种。而在财政部规定的PPP项目采购的方式中,除了传统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外,还增加了竞争性磋商。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除非项目存在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要求等情况,才采用竞争性磋商等其他方式。
(四)采购流程的差异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PPP项目采购应当实行资格预审和物有所值评价。相比传统的政府采购流程,在确定是否采用PPP项目采购时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在确定采购方式后增加了资格预审环节,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增加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和确认谈判备忘录的环节。其中通过前置的资格预审环节,更加严格的评估和筛选社会资本,一般流程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成立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预审,编写资格预审结果报告。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按照评审结果中社会资本的排名依次与社会资本就合同中的一些细节进行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社会资本为预中标的社会资本,并与其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
(五)PPP项目采购中引入了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
相比传统的政府采购,在进行PPP项目采购前,政府需要对PPP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物有所值评价(Valueformoney)是政府用来评估是否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采购模式来代替传统政府采购模式的手段,它主要通过评判PPP采购方式是否比传统采购方式更节约、效率更高。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是拟开展PPP项目通过对政府进行责任识别、支出测算、能力评价等来评估项目的实施对当前以及今后政府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判断政府是否够能切实履行PPP合同,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
三、PPP项目采购中的主要风险
(一)采购计划风险
PPP项目作为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手段,一般都是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涉及政治、城市建设规划、法律、国家未来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停工或搁浅;没有指定完善的采购计划,临时编制采购计划,对社会资本应具有的相关资质规定不完全、不准确,导致采购工作量大、投标企业不达标,给政府带来重大经济损失;采购需求决定采购计划,未结合实情评估项目采购需求的合理性,编制采购计划的人员,申请流程等问题也是采购计划风险产生的原因。
(二)合同签署风险
相比较传统模式的政府采购中资格预审并非必要的前置环节,PPP项目采购资格预审为必须环节。合同签署风险有:资格预审阶段无明确的标准,资质审查不严格,对社会资本的履约能力、管理水平等调查了解不够;按照规定,应招投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没有采用适当的采购方式;招投标程序不合规定,存在围标、串标等违规情况;没有按照合同对审批程序进行审查,自行签署合同;签署合同没有经过授权或违规授权等;签约的社会资本不符合相关规定;合同变更、解除没有履行相关的程序;对合同管理部门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审查意见不予采纳;合同编制不标准,管理效率不高。
(三)采购价格风险
采购价格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PPP项目周期长,相关原材料、建设成本等市场价格变动大,政府不可能预测到或不能及时掌握项目的具体市场成本;唯一的社会资本确定形成了多方面垄断;社会资本因利益而违背市场原则;政府对PPP项目所涉及的行业了解不深,价格信息交流受限,使政府采购部门的价格信息收集渠道单一;开标后,采购机构业务人员对报价进行价格磋商和谈判的主动性与能力不足。
(四)合同执行风险
合同执行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社会资本没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工建设,建设不符合规定,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管理混乱,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社会资本履约意愿发生变化、能力不足,签订合同后,出现未预期的因素,导致履约能力变化;合同承诺不规范;社会资本存在恶意欺诈及竞争行为。
(五)舞弊风险
招投标采购一直是舞弊的滋生地之一,舞弊也一直是审计关注的重点。PPP项目涉及的周期长、金额大,舞弊行为可能存在于采购的各个环节,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围标、串标等舞弊行为的发生,不仅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也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不具资格或管理混乱的社会资本中标还会给项目质量留下隐患甚至造成政府和项目经济利益损失。
四、基于风险导向的PPP项目采购审计的审计重点
(一)采购计划审计
针对采购计划风险,审计人员在制定PPP项目采购审计策略时,应审查采购需求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政策法规和城建需求,采购计划依据是否充分,采购程序是否合规及采购计划执行是否有效。详细审查编制的采购申请书,审批程序以及采购计划的下达情况。
(二)合同签署阶段的审计
资格预审阶段,审计员应检查资格预审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无明确的标准,资格预审程序是否合规,检查社会资本的资质、履约能力、信用水平、管理能力等是否符合规定;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审计员应检查合同的授权审批程序;检查社会资本选择的合规性;审查合同的条款约定是否合规,是否会构成政府隐性负债;审查采购机构对采购程序的执行能力与适当性;审查招投标情况;调查采购员与社会资本的关系,检查是否存在串通、舞弊等情况。
(三)采购价格的审计
针对采购价格审计,审计员应了解PPP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信息,咨询相关专家关于PPP项目建设所涉及的材料的未来行业走向,收集整个项目建设等的价格信息,与实际社会资本给出的成本进行比对,检查社会资本有无违背市场原则;审查社会资本与政府之间有无利益关系以及参与投标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社会资本与采购员之间的关系;检查政府对采购的监督检查程序是否设立并有效执行,检查价格稽核程序的实施运用情况;检查采购平台的运用情况。
(四)合同执行阶段的审计
针对合同执行阶段的审计,审计员应与社会资本方进行沟通,了解合同的执行情况,检查资金支付的授权、审批情况、检查资金支付与合同的一致性,检查PPP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实时掌控合同执行的效果和进度。详细了解社会资本的经营状况,判断社会资本履约能力及意愿是否发生改变或存在恶意欺诈行为等。
(五)舞弊审计
对舞弊行为的审计,应贯穿整个采购过程,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策略时应分析存在舞弊行为的环节,和参与采购的人员进行沟通,除关注是否存在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围标、串标等舞弊行为,还要重视审计过程中异常的现象,检查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财务往来情况。
五、结语
采购PPP项目选择的社会资本关系着PPP项目的实施、运营和维护,因此,采购计划的制定、实施以及后期的履约都应该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应分析PPP项目采购的风险,以风险为导向制定审计策略,把握审计重点,提供审计质量和效率,同时促进社会资本更好为地社会公众服务。
参考文献:
国有大型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是“三级管理、三级核算”的组织管理模式, 这种组织结构的财务特点是:总公司为利润中心,施工公司为成本费用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为责任成本中心。施工企业的物流、资金流量主要集中于工程项目之上,从这种意义上讲工程项目就是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源泉,是施工企业存在的前提和各项管理的落脚点。作为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要随着这一转变而转变,只有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开展有效的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服务于企业的根本职能,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必须把工程项目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
工程项目审计就是施工企业内部对其所属工程项目实施的、以促进工程项目部改善和加强内部管理,帮助项目经理更好地履行经营受托责任,提高项目的盈利能力为目的的一种全面的效益审计形式,按其目的可将其划归为经济效益审计类。工程项目审计是企业经济活动的再监督,是内部控制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工程项目审计的组织机构
对于大型施工企业来说,工程项目审计应当实行两级审计机构,合理分工分层次审计。一般的项目由公司级审计部门承担,特大型跨年度、工期长的工程项目,考虑到其内部参与面广,配合施工较多及工程审计力量等诸多因素则应由上一级审计部门实施为宜。
二、工程项目审计前的准备工作
实施工程项目审计前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对审计项目的选择
如何有效地进行工程项目审计,首先要解决的是确立审计项目,然后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大型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很多,就企业目前的审计力量而言,加大了审计风险和审计工作的难度。要对其进行逐一审计是不可能的,也没有必要,因此如何通过对有限工程项目的审计来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审计的作用,这对审计项目、审计对象的选择提出了要求,在选择工程项目时可把握两个基本原则:
1、普遍性原则
要分析影响总体经济效益的基本因素,从具有普遍性和共同性的问题着手确定审计项目的范围。这可以从经营、项目、财务等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日常管理统计资料的审查分析中发现和寻找线索,抓住那些对总体经济效益影响较大的工程项目,再结合实际具体确定,比如: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矛盾较突出的项目;由于设计变更从而预算变更较大的项目,或通过其他的调查方式,寻找和发现线索。
2、重要性原则
大型施工企业由于总公司内部各工程公司之间经济实力的差别,施工能力的差异等多种因素的存在,致使同等造价的工程项目在不同的公司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和意义,因此上一级审计部门在确立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对公司的重要程度。
(二)进行项目审计要选择恰当的时机
项目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促进项目部加强各项管理,促进提高工程项目的盈利水平。管理制度的实施及其改进的效果只有在实际执行后才能体现,工程利润的形成只有通过组织施工,办理工程结算后才能实现。因此,施工过程的结束,结算工作的完结,标志着项目管理的完成和工程利润的定型。项目审计时机的选择就是要充分考虑时间因素对审计效率的影响,以使审计建议、管理建议等有采纳的时间,所以选择工程项目期中和竣工前进行审计则是较为恰当的时机。
(三)从亏损项目审计入手,是开展工程项目审计的有效途径
一般地讲,由于工程项目的亏损、成本控制不严、费用开支过大、管理不善等问题较容易被暴露出来,也容易引起领导和职工的关注,从亏损项目着手进行审计能够使审计贴近企业经济生活的“热点”。
三、工程项目审计的程序
工程项目审计实施过程具有一般审计项目共有的实施程序:即制定审计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组织实施审计,编写审计报告,交换审计意见等。严格按审计工作规范程序实施审计是控制审计质量和降低审计风险的必要保证,因此,工程项目审计实施时要充分考虑审计目的对方案的要求,在实施过程中有效地运用规范的审计程序去完成审计任务。
(一)审计准备
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和实际需要,对需审计的工程项目进行立项,并制定具体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成立审计工作小组,并于实施3日前将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项目。
(二)审计实施
工程项目审计一般实行就地审计形式,由审计组进驻工程项目所在地实施审计工作,了解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听取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业务部门汇报施工期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听取有关人员反映具体问题。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认真查阅有关资料、会计帐表、会计凭证及有关实物。并根据需要,索取经被提供者签字、盖章的经济资料以备案。
(三)审计终结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后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领导汇报审计情况,并同时向被审单位提出审计报告,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签署书面意见返回审计小组,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可视为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审计组根据审计报告拟定审计结论和决定,经企业主管领导批阅后,正式行文,下达给被审计单位执行,同时报上一级审计机构备案。工程项目审计结束后,形成的工作底稿文件、函件、证明资料等各种资料,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根据国家审计署规定的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和本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办理归档手续。
四、工程项目审计的工作要求
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随时通知审计部门进行工程项目的中期审计。项目竣工应进行竣工审计,在未经审计以前,项目经理部不得解体,在工程项目审计完毕后,方可实行有关的经济兑现,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以及经营、财务负责人方可办理工作调离。为配合审计工作要求被审计项目提供以下资料:
(一)项目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包括成本预测、费用控制措施、资金回收及使用计划等。
(二)有关各项经济合同及附件,包括工程承发包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机具租赁合同、内部经营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合同。
(三)工程概(预)算及决(结)算资料,包括投标报价文件、各项经济签证、竣工工程决算书等。
(四)工程项目统计资料,包括实际完成工作量统计报表、报经由业主或监理签认的统计工作量报表及未完施工盘点表。
(五)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报表、会计凭证、总帐、明细账、辅助帐及成本台帐、成本明细表及竣工工程成本表。
(六)工程项目经济活动分析资料,包括成本分析、费用分析、资金分析等各项分析资料。
(七)审计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主要指在审计过程中,根据情况,随时需要提供的各项资料。
五、工程项目审计的内容
工程项目审计要以成本费用为重要审计内容。在工程结算收入较为确定的情况下,项目经理部若控制住了工程成本,就是抓住了项目管理的核心。对于工程项目审计也是如此,工程项目的审点在于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人、材、物的供应,机具的配置等等进行分析,抓住影响效益的关键因素,在成本费用审计时。
(一)重点加强对分包工程的审计监督
就目前施工企业的现状来看,分包工程大量存在,而且有的项目分包工程所占比重较大,若监督不力,效益很容易从此流失。
(二)加强对项目合同的审计
着重审查合同的签订、修改、变更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授权范围及工作程序进行。
(三)加强对人工、材料、机械等结算价格的审查
评价其价格信息制度是否完善,能否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四)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的审计
审核项目是否执行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规定,按时编制资金收支计划,以收定支、计划控制,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工程款回收率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当业主违反合同约定发生工程款拖欠时,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垫资工程是否与业主签订了还款协议;对拖欠的工程款及垫资利息是否做到了及时清理和收回。
(五)对项目成本费用的审计
审核工程项目在按照业主或监理审批的工作量计入财务收入的同时,是否按照财务会计制度配比性原则,进行实际成本费用的预提和摊销,有无少计、乱挤、摊派等现象。尤其重点审核项目分包工程款结算情况,对于超过合同额部分的结算款项是否有结算依据,有无违反合同约定私自多结分包工程款的现象。
(六)对物资采购的审计
1、审核项目物资采购前是否按物资采购招标程序对供应商进行评定,是否进行采购询价,采购招标是否有多个供应商参加,采购的物资供方是否在合格供方名册之内。
2、审核项目是否按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物资采购,采购的物资是否超越集团公司的授权,采购合同是否经过评审。
3、审核项目物资部门是否按月度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是否按照采购计划实施,有无盲目采购情况。
4、审核项目对采购的物资超过工程合同范围的,是否有业主认可的有效证明。业主指定的采购材料,是否获得业主的书面认可。
5、审核项目物资采购的付款是否有有效的采购合同,有无付款审核流程。进入现场的材料是否已验收合格,有无遗漏。入库手续是否完备,有无完整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入库凭证等。
6、审核项目物资采购的预付款有无购货合同,预付款是否在合同规定交货期后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7、审核项目物资部门是否建立材料采购台帐,台帐登记是否及时。
(七)对重大事项的处理。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违纪、违法或重大经济责任事项,审计组应及时反馈集团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
六、工程项目审计风险的防范
工程项目的审计风险存在于工程项目收入的不确定性中。一般说来,施工的工程项目几乎不可能不修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也随之修改,施工工程量也时有增加或减少,从而增加了工程量的确认工作,业主经常要在工程竣工结算前办理概算调整,有时还要考虑多种因素才能最终确定,但施工单位实际费用已结算支付,工程价款收入的这种滞后性为工程项目审计留下了风险。另外,近年来施工企业由于施工规模的扩展,工程量的增大,跨年度施工和分包工程也随之日益增多,由于资金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总承包方难以及时办理分包结算,这也为项目的实际支出的不确定性留下伏笔,审计人员如不注意防范,工程项目审计的事中审计风险就较大。
总之,工程项目审计是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实现从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向经济效益审计为主转变的一种有效途径和方式,搞好工程项目审计是施工企业内部审计的一项基本功。当前总公司在项目管理中全面推行法人管项目,对工程项目这种一次性的组织机构形式进行经济责任、成本、效益审计更显得十分必要和富有现实意义。工程项目审计在国有施工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中,会对项目管理的完善和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TU72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公路工程的建设和实施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在工程建设中,总结出以下工程造价审计控制要点:
一、公路工程建设直接材料的费用约占工程项目总造价的百分之七十左右以上。因此,加强工程运行中的材料管理和监督,使项目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目标的根本保证。
1.材料采购的造价审计控制
工程建设中的材料使用量计划一般是由工程技术人员准备,准备好材料用量计划,确定经济采购量和制定物料采购计划,这是采购部门主要的依据材料和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招标,确定购买点,然后签订购买合同的依据所在。项目管理人员应审查采购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消除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盲目采购和重复购买行为,同时还要根据单位预算,施工图纸,实际需要和市场供求等,严格审查材料采购计划。审核内容主要是购买的数量和价格的确定。
2、材料合同管理的造价审计控制
工程材料采购必须签署正式的书面合同,以合同的形式来约束和规范采购行为,为防范采购材料的风险,减少和降低经济纠纷。一方面要注意合同本身的审计控制,即检查是否有合同条款的违反法律,合同条款是否完整和有效。材料采购合同中应当标明各种采购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费用金额等以及其他有关相应的事项:如果不能明确把握施工过程中的材料用量,应明确使用的材料的单位价格,并在合同中仔细注明。合同的内容要达到平衡各方效益,不能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如果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中有这些现象的发生,就应考虑进行审计审查,查清原因,看看有没有人情和权钱交易现象的存在,一旦发现立即采取积极的措施。
3、价格和质量的造价审计控制
工程项目的价格和质量控制是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核心。在价格上,管理成员应通过计算机查询,市场研究,成本分析,专家咨询方法审查申报价格,达到工程中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一致,保证没有任何材料被高估,同时,对工程材料采购相关因素包括质量保证,采购成本,运输成本与库存成本等都要审查,并综合考虑材料价格的合理性。
4、材料票据在造价中的审计控制
材料管理相关人员应对购买发票,运输费用的各种单据,入库的结算账单审计监督,检查各种票据是否遵守法律的规定和规范,查看有没有逃避税收的发票等,看有没有材料直接打入到自己的个人账户的现象,材料合同单位和财政回票上的金融单位是否相一致。入库收据单记录的采购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位价格、金额等是否准确一致。
二、建立内部造价的审计系统组织
工程项目内部造价审计作为一个工程项目内部的一个独立的审计监管系统,要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的采购,建设,管理,金融财务和经济管理等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同时促进单位领导建立完善的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预防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所有各种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不足现象和违法行为。因此,我们应该重视单位的内部审计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是否有内部专一的审计专业人员。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对帮助企业依据法律运行,依章管理,依法采购,满足企业监管的要求,控制企业的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降低企业采购成本具有很大的作用。使企业采购活动标准化,企业运行有序化,确保企业经济目标的实现,更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重视公路施工工程中的索赔事宜
在公路工程的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不是自己方面的错误,而是由于对方的错误造成的损失,合同的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向对方提出实际的经济补偿和索赔要求。审查证据索赔事项是否有效的遵守合同的相应的规定,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时,这是合法的权利体现,同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索赔事件的有效证据和在合适的时间内进行索赔。
四、项目工程中的工程量清单实际完成量的计量支付
认真审查在项目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的工程计算和测量。审查是否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了合格的验收并支付其相应的工程款项等。审查工程竣工后是否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了工程结算,审查工程量清单约定的计算准则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调整。
五、建设成本的审计
审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核算是否真实、合法,审查相应设备的投资核算是否真实、合法,材料设备采购价格和数量是否真实、合理,审查预付投资列支内容和分摊是否真实合理。前期费用和管理费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大幅度超支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对征地拆迁费支出审查是否属实,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手续完善;审查各种税费计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是否有非公路工程项目的支出,设计外的项目成本行为分析;检查是否在规定的施工和运行期限计贷款利率。竣工决算审计项目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凡符合合同规定的内容,财务、工程审批手续齐全的结算成本可以得到审计;最后审查竣工决算的合理性。
六、竣工交付资产的使用审计
审计过程中对交付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查,审查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办理了相关的验收和运行手续;对移交的工器具、备品备件的移交进行审查,并对部分的移交手续进行抽查,查明收入是否和账单数据一致,有没有虚交的资产和账外的资产等问题。审核交付的资产和递延的资产是否合法合规。
七、尾工工程的审计
审计尾工工程的完成量和所需要的投资额度。查明是否需要留足投资和有无新增的项目内容等。
八、对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的审计
医院正常运营不仅需要一定量的人力资源,还需要一定量的物质资源支撑。这些设备、耗材、建筑物等物质条件需要医院在运营中不断的采购。随着的,医院对外采购项目,将会越来越多,品质也会越来越好,所支出的金额也将越来越多。如何有效地规范、控制对外采购支出,维护医院和职工的根本利益,提高对外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已经成为医院管理者和职工关注热点,并把期待的目光落在医院“看门人”———内部审计身上。
一、开展对外采购审计,是医院内部审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4号令)明确指出:“内部审计是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对外采购是维持医院运行的重要经济活动,是医院资金支出的重头戏。对外采购每节约一分钱,就意味着单位增加一分钱的净收入。因此对其进行审计,规范医院对外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而促进医院加强经济管理,提高医院的整体经济效益,是国家以法规的形式赋予内部审计的职责。
二、对外采购审计的特点
1.对外采购审计具有多样性。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决定医院不能或经济不允许医院以自产自销的经济形式为自己生产所需的物资向社会采购。其采购的范围涵盖了各种各样的办公用品、卫生材料、药品、仪器、设备、工具、家具、被褥、图书、报纸杂志、电器、音像制品、维修配件、大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及承建施工、对外广告宣传、印刷、保洁服务等,项目品种繁多、且各自都有自己的特性,这就决定了对外采购审计的多样性。
2.对外采购审计具有极强的时效性。一方面,医院计划采购的项目是医院在一定时期内维持医院正常运转或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益所需的物资、服务,推迟采购就会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发展。需要内部审计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完成对外采购的审计。否则,迟到的审计对医院运行和发展来讲,不仅是无效的,甚至是有害的;另一方面,现在医院是在市场经济条件运行的,对外采购项目的价格和供货渠道,不像计划经济时期,物价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不变,而是价格随行就市,变化比较快,且同一时期、同一品种的货物,不同渠道供应的价格也不一样。这就需要内部审计机构,有较强的时间观念,在有利于医院发展的时间内,及时、快捷地完成对外采购审计。
三、对外采购的审计方式与
1.对外采购的审计方式。对外采购项目审计,不同于财务收支、责任、内控制度等审计,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内控制度等审计,是根据已发生经济活动并已有记录的数据、制度和资料,可事后进行。而对外采购发生所留下的会计资料,由于市场变化较快,事后进行审计,很难或不可能形成有说服力的审计结论。只有在采购事项发生前,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有关职能科室报审的、经过领导批准的采购项目计划,进行市场调查和询价,形成有据可查的审计意见,即对采购项目价格等提出限定性的意见,并对采购的程序及结果进行跟踪性审计,这种事前参与的审计方式,可有效地堵塞对外采购中的漏洞。
2.对外采购审计的方法。(1)市场调查法。医院对外采购一般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直接采购等方式。对这些采购方式的审计,因采购方式不同,其方法各有特点。但也有共同点,都需要采用市场调查法。通过市场调查,获取采购项目的供货渠道、供应商、产品质量及价格等信息,形成可靠的标的或价格底线,从而提出可行的审计意见。(2)程序审计法。是指对各种采购方式应遵循的基本程序审计的方法。随着改革深化,采购管理越来越规范化、化,医院对各种采购事项制定了严密的采购程序。如果遵循了采购程序规定,一般不会产生不规范的行为。因此,审计的另一个重点,就是审核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按采购程序执行采购。(3)内外审计结合法。是指对金额较大、项目复杂的采购事项,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后,再聘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的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审计。,医疗卫生系统基建审计能力有限,采用内外审计结合的办法,一方面,不仅能降低审计成本;另一方面,也能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具客观性、公正性。
四、对外采购审计需要注意的事项
1.建立健全对外采购审计制度。完善的制度是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开展的前提和依据。没有相关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将无法开展工作。因此,医疗卫生机构应出台对外采购的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以便内部审计部门规范、有效、顺利地开展对外采购审计工作。
二、工程项目审计自始至终贯穿比价管理
降低工程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是工程审计的中心工作。近年来,公司以工程招标和采购比价为切入点,将审计工作的重点转向扩展和实施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对建设工程从可行性研究、论证至竣工结、决算全过程进行了造价控制和审计监督。在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审计计监督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通过审计,核减工程投资,促进增收节支200万元。
1、开展工程预算比价审计,从费用开支源头上把好预算投资关口,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真正实现工程审计前移。在审计过程中,凡造价在万元以下属于专项、大修的修缮、修理、建筑、安排工程(紧急工程除外)必须有两家以上单位参与对预算项目的竞争报价、比价。通过价格分析,比较项目的价格差异,选择没有漏项的,费用最低的单位施工,通过比价和审计,扣减不合理费用,确定工程投资的控制价格,作为合同价款的依据,并对所有符合工程预算比价的审计范围的工程,基本上均履行了审计程序。
2、规范工程招标审计。审计中严格依据国家、省市的招标法规,结合企业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在认真履行开标、议标、评标和定标的基础上,创新工程招投标程序,使工程招投标透明化。在招投标活动中,按照国家相关招标法规,遵循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企业实际,采用通行的工程最低投标法和制定详细评标办法。通过比价和费用挖潜,压缩了工程费用,规范了审计程序,降低了工程投资,提高了投资效益。
多年来,公司与工程管理部门沟通、协商后,提出施工单位编制的决算造价,在审计中严格执行预算或投标中标价格,总造价按照预算比价、招标中标时承诺的下浮比例同等优惠,仅此项审计单项工程的核减率最高达20%,核减费用超10万元的单项工程达6项之多,核减工程投资120万元。
三、采用价格比价是采购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
这几年,由于项目建设的增多和化工原料价格的不断攀升,大宗采购行为频繁,公司的采购资金量逐年上升,每年的原材料、辅料、燃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的采购资金在7千万元左右,作为一家20年来长期与国外GMP接轨的现代化、外向型集团公司、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加大利润空间,加入美国强生、比利时杨森公司的采购链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因此,降低采购成本,即是公司内部科学管理的需求,也是采购审计的重中之重。
由于现阶段为买方市场,适应采取“比价”管理,是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的切入点。在采购审计环节,紧抓采购源头,严格执行公司购销比价管理制度,重点开展事前价格审计和采购招标审计。
政府采购审计是伴随着政府集中采购制度而出现的,主要是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谋划执行及具体政府采购活动的审计,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内容。几年的政府集中采购实践表明,这种采购方法不仅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益,还规范了政府消费行为,推进了政府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但是集中采购方式将购买权力过度集中,企业有可能用财物等手段贿赂采购单位及有关人员,出现新的腐败领域。为防止这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政府采购永远在阳光下运行,政府采购审计应运而生。这是审计工作的新领域,审什么?怎样审?经过这几年的工作实践出现了什么问题?今后应该采取什么措施等都是当前审计人员需要思考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采购审计的关键环节
认真履行对政府采购审计的监督,是政府采购制度得以贯彻落实和政府采购机制能够顺畅高效运行并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抓住以下10个重点环节:一是对内控制度的审计;二是对采购计划的审计;三是对采购预算的审计;四是对采购供应商的审计;五是对采购实施的审计;六是对采购合同的审计;七是对采购结算方式的审计;八是对物资验收、分发的审计;九是对采购责任的审计;十是对采购效益的审计。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把握好这10个环节,就基本上能够做好对一个采购项目的监督工作了。
二、政府采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基础建设与审计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政府采购审计法规亟需完善。现行采购审计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2012年新出台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各单位制订的采购监督管理规定等,这些规章制度赋予了审计部门全程参与物资采购审计监督的职能,但缺乏系统性,协调性,造成采购审计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处于“走过场”的境地。二是审计信息化建设仍然滞后。政府采购对象具有范围广、品种复杂、价格多变等特点,决定了审计部门只有在全面了解市场、详细掌握采购信息的基础上,才能公正、准确地做出评价。但目前缺乏相关的软件,采购信息动态网在短时间内也难以构建。商家的订价权与用户的知情权极端地不对称,加大了审计的难度。
(二)采购工作运行秩序不够规范
政府采购是新生事物,更是对原有物资供应模式的深刻变革,不可避免地会触及个别单位和部门的利益,导致实际过程中遭遇“执行难”。同时,由于可借鉴的经验较少,各地的政府采购发展不平衡:有的规章制度不配套,可操作性不够强;有的采购方式不科学,不能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组织招标;有的物资需求部门以不正当理由指定供应商,对一些专业设备和装备维修物资进行定点采购;更有少数单位将采购项目、资金化整为零,逃避采购制度的约束。政府采购在“审批关”“招投标关”“公告关”都存有漏洞。这些行为都为开展审计设置了障碍。
(三)政府采购事后监督缺乏力度
当前,在政府采购实际工作中,监督的重点主要放在了评标过程与中标供应商确定等阶段,忽视了对合同履行、物资验收、资金结算、物资设备使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导致部分采购物品达不到需求单位采购计划中提出的要求或是售后服务缺失滞后等问题。
(四)政府采购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政府采购的内容包罗万象,既有工程、定点企业,又有货物和服务,千差万别、复杂多样的采购活动对采购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同时对政府采购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是一个很严峻的考验。现有的审计人员大多由财务人员转变而来,变动快,成分新,知识结构单一,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与履职尽责要求有很大差距,难以按照全面审计,全程审计的要求对政府采购实施审计监督。
三、加强政府采购审计的对策措施
(一)完善法律和法规,为政府采购审计提供依据
要按照“前瞻性、全面性、系统性”的要求,紧密跟踪当前政府采购改革趋势和审计工作发展方向,尽快出台具体、完善、可操作性强的政府采购审计操作指南,以合理界定采购审计范围、内容,规定采购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评价标准、奖惩措施等。
(二)改进审计理念和方法,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
审计部门面对大量的采购信息,要积极探索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化审计。通过建设审计信息数据库、网络对话系统、审计信息查询系统、信息传输系统等,实现审计信息交流,远程网上审计,充分发挥高科技在审计监督中的作用。
(三)加强全程跟踪审计,规范政府采购秩序
快速消费品含义就是指那些使用寿命不长,消费者消费较快的商品,其特点就是产品经过包装成一个个独立的小单元来进行销售,更加关注其商品的质量、包装、品牌以及大众化对这个类别的影响。
一、快速消费品类企业需要风险管理导向内部审计的原因
根据我们对快速消费品及其特点了解和认识,快速消费品属于冲动型购买产品,即兴采购的情况占多数。是非必要购买商品,品牌的忠诚度不高,因此,快速消费品类应该更加注重食品安全和质量安全,所以快速消费品在生产过程中要注重采购环节的质量保障。以糖果公司为例,很多糖果企业都采用较为传统的账项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对风险导向的关注极少,比起传统的审计方法,风险导向审计的优势是能够时刻保持合理的职业警觉,扩大审计视野,不只是依赖于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和评价,能够更加科学合理的进行审计工作,更需要采用风险导向审计对采购全流程实施风险监督与管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采购招投标流程需要进行风险管理
在市场激烈的竞争机制下,为了避免采购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企业要对采购项目进行三分一统的方法进行管理,三分是指采购、价格、质量验收分开,一统是指合同签约、结算付款要统一,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避免经办人与采购商私下操作了。
(二)采购环节需要有效的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作为内部审计的前提条件,对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起着决定性的影响。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工作一定要利用科学的评估技术和专业的评估方法对企业内外部存在的风险进行预测。可以采用的方法有:内部控制分析法、调查分析法、事件分析法、数据分析法等等。
(三)为采购流程设定以风险为导向的年度计划
快消品企业应该以轮流原则编制企业的年度审计计划,即按照风险的大小决定审计的优先级,通过这种形式将审计和风险联系在一起。对存在较大风险的企业战略性计划、管理以及财务风险较大的事项实施及时的监管和审计。
(四)加强采购项目专业审计人才的培养
快速消费品类企业的发展较为迅速,其对应的审计人才缺口就越大。企业应当积极加强对风险导向内部审计领域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不仅要通过培训提高其理论和技能水平,还要增强其对采购环节的信息分析能力、内部控制分析能力及相关经验,使得内部审计人员能更好胜任采购项目的风险导向审计工作。
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工作在采购项目中的应用
以C糖果公司为例,其主要生产产品有乳糖果,饮用水,碳酸糖果,果汁糖果,休闲食品等六大类产品。它拥有家子公司和多家下属工厂,公司力图通过原料采购,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分销和销售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全过程。通过全过程监控全产业链,设定严格的测试标准来从而确保产品质量达标。
(一)采购项目计划阶段的应用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工作在采购项目计划阶段的应用主要是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对快速消费品类的经营环境和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甄别出审计的重点,从而根据风险大小的顺序编制对应的审计方案。比如在计划阶段选择采购目标,在此过程中及时发现采购管理存在的风险和需要改善的地方,并对被审计单位的采购执行及设计问题进行审计,主要包括招标、合同、物资库存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在这当中首先采用审计抽样法,从被审计单位的总体数量抽取一定比例的样本量进行测试,以样本数量断定审计的总体特点,进而通过样本分析得出审计结论。其次,要仔细审查采购申请的计划书、招标书及招标结果等,通过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工作严格监察被审计单位采购管理的合理合法性,确保采购项目选择目标阶段的质量安全性。最后,根据审计各个环节的结果来评估是否存在导致采购风险的因素,依据其影响因素及后果提出改善问题的建议。
(二)采购项目实施阶段的应用
在采购项目实施阶段的风险导向审计应用过程中,根据先目标、后风险最后控制的基本流程对采购项目进行审计。在C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时,要制定科学严谨的审计工作计划和方案。要依据轮流原则对风险的重点区域到非重点区域依次排列好,据此制定审计计划的先后顺序。在进行审计工作以后,对重点审计的风险问题详细的记录在审计工作报告中,让企业管理者能够根据审计报告关注并了解风险高的项目,并以此做出正确的判断,制定出对企业有利的战略措施,降低企业所承担的风险。例如C公司糖果采购项目中,由于2016年某品牌糖果的“抗氧化剂”添加剂风波导致下架,C公司糖果类销售大幅下降,盈利照比往年也有所损失,为例避免进一步的销售损失,所以下架了某品牌糖果产品,C公司的竞争对手同样也所以受到了该事件的影响。究其原因,虽然有不可预知的外部因素,但是C公司的采购部门没能仔细分析核对该品牌产品标签中标注含有食品添加剂“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二丁基羟基甲苯”(BHT)(正是由于消费者发现了这个问题才引发产品问题风波),以至于没有及时对该事件做出反应。C公司应吸取教训,应当对各糖果供应商的原材料供应商的风险重点在于企业的产品成分、现金流评价,仓储能力,供货能力、食品安全等指标事先进行分析评估,以分析各供应商的潜在风险。
(三)采购项目出具审计报告阶段的应用
快速消费品类企业的风险导向审计报告的制定阶段,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要依据实际的审计结果和当下的法律法规为准则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C公司应当对糖果采购项目的审计成果写进相关的审计报告,应当包括糖果采购项目流程、内控是否合规、相关风险分析、采购项目中的数据统计分析,其中有无异常数据出现,审计报告中应当将风险分析作为披露重点。例如糖果下架事件中,C公司在采购环节就缺乏糖果产品成分审核,这说明产品检验环节的风险控制点缺失。在审计报告中应当对C公司采购环节是否贯彻执行产品审核分析流程,进行风险导向审计,并在审计报告中加以披露。
(四)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后续阶段的应用
所谓的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后续阶段即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定期对已经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后续追踪,其主要的目的就是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改善问题的措施及遵从审计报告产生的实际效果。以C公司糖果釆购耗费审计为例,应追踪审计方式,对糖果采购业务中的采购量是否满足销售需要,采购效率情况、糖果商品销售情况、采购环节内部控制是否规范等进行跟踪审计。之后为了共同的问题和风险,应该根据公司的风险管理系统将存在的风险纳入风险库,后续阶段风险导向的重点关注的就是没能实现的内部控制目标和公司治理所带来的影响和风险,对于其它风险也应当进行持续的监控,一旦发现风险因素发生变化,要让风险处于C公司风险容量之内,而C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越大,则后续审计的范围就越复杂,所以要加大后续审计的力度,有助于整改情况的监督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回馈,及时解决,从而帮助C公司加强管理控制水平。总之,目前快消品类企业采购环节普遍没有应用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然而传统审计方法侧重于财务数据审计,导致对于财务处理前发生的采购行为,其审计效果是大打折扣的。风险导向审计能有效弥补这一缺陷,本文以实际案例为分析对象,阐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应用价值和具体应用要点,以期能够对推广风险导向审计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肖振东.从审计工作报告看国家审计发展[J].审计研究,2013(05):17-22
[2]肖振东.略论审计工作报告的功能与特点[N].中国审计报,2014(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