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本质模板(10篇)

时间:2023-09-22 09:06:2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和谐社会的本质,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和谐社会的本质

篇1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生存之道应该是以建立和谐有序的社会为其根本目的,而和谐社会的形成依赖于有效的政治秩序、良好的政治治理。然而以制度理性为主要形式的政治秩序建构并不是自足的,没有与其对应的社会基础的支撑,政治秩序无法有序、有效运行。社会资本就是这样一种支撑政治良性运转的社会基础。目前社会资本和治理理论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中国学者的关注,虽然中国的国情与西方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但对于探索当代中国社会治理之道、构建和谐社会,社会资本和治理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一、社会资本与治理理论的渊源及意涵

社会资本是一个具有很强的包容性、解析力的概念,社会资本理论的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关注,近十年来不同领域的学者们把社会资本作为一个新的解释范式来分析各种社会问题。美国社会学会主席阿里简德罗·波提斯认为,社会资本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法国学者涂尔干对群体生活的强调,可以追溯到马克思对自在的阶级与自为的阶级的区分。[1]尽管社会资本的思想根源由来已久,但运用社会资本这个概念还是最近几十年的事情。第一位对社会资本进行相对系统的现代性分析的是法国学者皮埃尔·布尔迪厄,他提出了三种资本形式:经济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本,并把社会资本界定为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布尔迪厄对社会资本的定义和探讨,受到很多学者的关注,他们进一步对社会资本理论进行了研究和阐发,如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罗纳德·伯特认为社会资本不仅是交往者所拥有的资源,同时也是交往者的社会结构,从而提出了“结构洞”理论。奥斯特罗姆则将社会资本分为狭义的社会资本观、过渡的社会资本观以及扩展的社会资本观,他的贡献在于将社会资本与制度主义理论有机结合起来。而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帕特南的贡献则在于将社会资本概念扩展开来并运用于政治学领域,使这一概念成为众多学科的流行术语。帕特南在《使民主运转起来》一书中,令人信服地指出,民主政府在面对强力的公民社会时更负责任、更有效,与等级制的零碎组织或委托人结构相比,超越社会分裂而依水平状态组织的自愿社团更可能培育较广范围的社会合作,加强互惠关系,并因此更容易“使民主运转起来”。[2]帕特南将社会资本界定为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的效率。

综合上述观点,不难发现,社会资本概念的各种界定在基本内涵上是一致的:社会资本是指保证社会运转效率和社会持续发展所必备的制度性的社会关系结构。

社会资本理论的产生和影响与治理理论的出现密切相关。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产生的治理理论是“一套十分复杂且充满争议的思想体系”[3]。西方治理概念涉及的最核心的问题是权力多中心化,由此引发主体多元化、结构网络化、过程互动化和方式协调化的诉求。其产生的背景是,“面对全球化的国际事务,以及日益活络的社会互动和高度复杂的公共问题,过去强调政府角色、国家干预的‘统治’典范,己然无法充分回应人民的需求以及有效地因应危机的发生,因此,一个超越传统政治学架构……的‘治理’典范就在理论与实务压力下酝酿而出”[4]。治理是相对于“统治”提出的概念,现代意义的“治理”是“世界银行在1989年发表的报告中面对非洲国家公共治理的危机而提出的,后来成为指导公共行政改革的一种理论基础”[5]。根据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治理是一个任何组织、公与私管理共同事务的各种方法的总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治理理论认为公共产品的供应可以由私人部门和第三部门承担,公共事务的管理权限和责任要从传统的政府垄断中解放出来,形成一种社会各单元(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共治的局面。

对公民社会的关注已成为治理方面文献的一个共同主题,世界银行最近立场的最有新意的部分就是关注公民社会对于发展的意义。“善治实际上是国家权力向社会之间的友好合作,它有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要求公民的积极参与,其基础就是公民社会。”[6]“公民社会基本被定义为非政治性的不受国家任意干预的民间团体或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其共同性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契约关系为中轴,以尊重和保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为前提。”[7]任何一种治理都要结合规则和契约。“建设一个世界社会和政治共同体的必要性要求我们自觉地制定共同的规则,因此要建立一个以契约为基础的社会;一个社会的基础越具有契约性,就越能体现共同生活的愿望。”[8]公民社会的现代性意义与价值,在于它构筑了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的平台和确立起了独立个体性、个体自创性和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契约关系原则。[9]“契约在其自身不断发展、]进的过程中,逐渐凝炼成了具有平等、人格、独立、自由、人权、诚信、协作等人文精神的契约理念。”[10]

通过对社会资本与政治治理的内涵进行解析,可以发现社会资本与治理理论都是强调一个实现良好治理的公民社会对于自由民主制度的意义,参与、信任、互惠、美德等等是社会资本与治理理论所推崇的基本理念。如果作进一步的分析和考量,社会资本与政治治理之间还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联性。

二、转型期中国和谐社会建构要求我们重视社会资本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政治文化多元化的历史背景下,每个国家或民族都在寻求适合自己生存与发展的治理之道。然而,几乎全球范围内的每一种治理方式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治理失效或政治危机,突出表现为:社会信任度的降低,政治权威的流失与合法性不断遭到质疑。社会阶层冲突与社会不公平感的蔓延。传统意识形态的定型以及个人与社会的日益疏远等。而治理危机最核心的表现是当下人类文明发展的一种困境:社会资本的缺乏或者供给不足。就连堪称现代民主国家之典范的美国也出现了标志社会资本衰退的“独自打保龄球”现象(罗伯特·帕特南语)。当代中国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可归纳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个方面。从政治学学科的角度来看,和谐社会最直接的内涵应当是良好的政治秩序或有效的政治治理。然而,正如亨廷顿所说的“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11]。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一些薄弱环节,随着利益格局的急剧变化,问题和矛盾不断凸显,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社会阶层分化与利益格局的调整诱发了政治不稳定因素。在现代化的背景下,利益多元带来了社会分层问题。阶层分化所导致的利益的分化必然会形成不同阶层之间的差距和摩擦,这种阶层之间的差距和摩擦的加剧就会危及社会的政治秩序。社会阶层分化现象不仅会长期存在,而且差距仍然会不断拉大。社会分化的差距拉大强烈要求政府的有效政治治理。

其次,政治参与的制度化程度较低导致政治参与失序。公民通过政治参与,能够自由畅通地表达自己对价值分配和公共利益的意愿和选择,从而介入政府的政治过程。如果信息通道缺失或制度化程度低下,社会冲突就会发展成为恶性积累,最终给政治体系形成压力。我国当前政治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一旦参与渠道被阻,各种挫折感和不满感就被强化而导致政治失序。

再次,社会期望和社会满足之间的差距弱化了对原有政治权威的认同。在我国转型时期,改革的非“帕累托最优”效应以及利益分配的不均,使利益受损的社会群体感到不满,社会期望和社会满足之间的差距使其成员相应产生挫折心理,可能出现由不公平感所导致的行为失范,并有可能弱化对原有政治权威的认同,从而给政治秩序带来负面效应。

最后,转型时期文化与价值观念冲突导致道德失范,影响政治稳定。社会阶层分化使社会结构趋向丰富和多样,必然会形成社会群体价值观念多元化的格局。现阶段各利益群体价值观念的冲突尤为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的整合,降低了社会内部的有机性程度,妨碍了社会的整体进步。

上述问题和矛盾的大量涌现正是社会资本危机的集中体现,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阻碍。治理危机就其本质而言,即是社会资本危机。如何化解危机,考验着政府的能力,也是和谐社会构建能否成功、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培育社会资本是当代中国实行治道之变的前提,也是治理危机得以消解的根本途径。

社会资本有与“第一生产力”之称的“科学技术”相似的特征,它一经渗透到政治秩序的各内在结构要素中去,也必然能推动政治的有序运行。福山就认为,社会资本对社会的繁荣以及所谓的竞争力至关重要,但是它的最重要影响力不在经济生活中,而在社会和政治生活方面。社会资本能够培养公民对政治制度的认同感。公民对政治的信任度高说明合法性程度高,相反,合法性程序就低。一个社会如果形成了公民对制度的牢固信任传统,就能维持政治秩序的长期稳定;社会资本有利于公民形成价值认同,培养起公民的宽容和妥协精神,允许与自己不同的信仰和意见的存在,不同群体和集团之间就不会形成根深蒂固的仇恨,当争议发生时,彼此之间容易达成妥协;社会资本能培养公民的政治合作与参与品质,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了渠道,成为影响一个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重要条件。

实践已证明,一个国家的发展快慢,不仅取决于该国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个体素质,还取决于连接个体人力资本的社会资本的质量。社会资本雄厚的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就比较迅速;社会资本薄弱的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比较迟缓;而社会资本缺乏的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不仅停止,还可能倒退。社会资本的有无、多少已经成为一国能否迅速发展的必要条件。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代中国,必须正确认识和有效解决社会资本问题。

三、社会资本与政治治理:互相促进与相得益彰

中国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造就出大批具有独立利益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带来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引发社会结构迅速变化,不确定性因素大量增加,对现有的政府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使以“统治”为特征的政治体制转向“治理”。作为一种公共管理模式,治理因其科学性、民主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强等优点,而成为世界范围内政治文明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治理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的合作管理,治理的基础与其说是在政府或国家,还不如说是在公民或民间社会。没有一个健全、发达的公民社会,和谐社会里的治理理念就成了空中楼阁。社会资本与政治治理二者是一种相互制约和依存的关系。“充裕的社会资本储备往往产生联系紧密的公民社会,而公民社会是现代自由民主制度的必要条件”。[12]丰裕的社会资本储量,为政治治理创造了优良的土壤和环境,而良好的政治治理,则培育了积极的公民参与意识与公共精神,加强相互信任和合作,提升社会资本的存量。

首先,社会资本的信任是政治治理的支撑点,良好的政治治理是社会信任和合作的持续保证。作为社会资本的核心,信任是社会资本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而社会信任是一种态度,相信共同体内其他人的行为或周围的秩序符合自己的愿望。它与政治关联密切,通过控制人们行为来整合社会资源,有利于政治制度的架构,并且维系着政府治理行为趋向规范而强制,确保政府绩效。但这种信任不是靠政治统治通过自上而下的野蛮的强制手段来获得,而是公民以社会组织为单元,在长期的公共生活交往中自然形成的,因为相互信任的合作便于减少交易成本和解决集体运动的困境。专制的政治统治则不依赖信任和认同的秩序,一方面铲除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另一方面又打击和取缔社会中间组织,使专制政治权力直接监控臣民行为和猜忌,人人自危。此外,政治治理能培育公民社会的公民精神和公民意识,保护公民权利,激活社会组织的自治力和独立性,从而促进公民的社会信任,扩大公民的参与网络。

其次,社会资本中互惠互利的社会规范是政治治理的前提,良好的政治治理是互惠、规范的正式制约机制。由互惠形成的规范是一个相互信任和紧密合作的整体秩序,反映了群体内的公共利益取向。由于这种制度化的规范涵盖着爱、忠诚、奉献、尊重、友谊以及恨、愤怒、恐惧和嫉妒等复杂情感,所以,“人们都是在基于社会认同的权威性规则来行动、思考、感觉的自我组织”[13],从而有利于增进社会成员的行为可预测性和组织的凝聚力,容易取得社会组织和公民的认同,政治必然具有较强的合法性基础。但互利互惠的社会规范形成的秩序有其自身的脆弱性和局限性,需要政治权力的有效参与来协调社会组织间的关系,需要自上而下的强制性来捍卫正常的社会秩序。良好的政治治理反映着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要求,强固了公民间的相互信任关系、互利互惠的社会规范和公民参与网络。

再次,社会资本的参与网络有利于政治治理行为优化,而良好的政治治理则有利于健全和扩展公民的社会交往网络。每个个体、群体、民族等都有自我膨胀的本能,这是生命体及其承载的一切事物的本性。政治权力同样会形成自上而下垂直的惯性势力直接渗透到社会底层,除非遇上外在抗阻力,而作为社会组织的存在形式,横向的公民参与网络则随着组织活动在水平运动方向自主扩大,二者因运动路径和作用力大小各异而不断相互冲突和倾轧,从而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形成不同的政治和社会形态。要确保社会群体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如自由、平等、独立不受侵犯,国家有义务维系社会组织间的协调发展和增进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资格和能力。在这一意义上,社会组织通过公民参与的网络来制约政治权力的实施深度,均衡其实施强度和监督其运作宽度。同时,优良的政治权力运作,更可能促进公民参与网络的健康发展,增加公民社会中社会资本的总量。它是在制度化的框架下低成本而高效地运作,它在社会层面的目的是维持共同的安全和稳定,推动公民社会的发育和自治,培育社会中间组织在相互冲突和合作中成长;在公民个体层面的目的是保护公民参与的权力和权利,着重培养公民意识、公民精神以及公众对政治国家的义务。

四、以培育社会资本为向度实现和谐社会的政治治理

良好的政治治理需要社会资本的支撑,而以信任为核心的社会资本则在政治治理的引导下才能积极向“善”发展。社会资本的培育是累积的结果,也是政治体系刻意安排的结果,社会资本的培育是一个选择的过程,其目的是尽量为政治的运转创造一个适宜的社会基础。“中国现代化的两难症结真正的根本的要害,在于国家与社会二者之间没有形成适宜于现代化发展的良性结构,确切地说,在于社会一直没有形成独立的、自治的结构性领域。”[14]当代中国培育社会资本就是要把公共生活的秩序重新奠定于社会而不是国家或者政府的基础之上。

第一,增加“信任”社会资本的存量,促进公民社会发展,从而界定政府治理的边界,实现多元主体的政治治理模式。在中国,政府长期以来是一个无所不包、无所不管、行政无限扩展的“全能政府”,政府职能囊括了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所以,就当下中国的治理实践来说,迫切需要政府摒弃权威主义治理理念,树立从“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的治理理念。重点是处理的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公民之间的关系,实现社会治理的主体由一元走向多元,即从以政府为唯一治理主体的治理模式转向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公民为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治理模式,建立健全社会各阶层制度化、理性化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协商机制,推动政府能力的转换与提高。这可以促使政府及官员尽心尽力地为人民谋利益,促进政府与公民社会的良好合作关系的建立;可以增强政府及其官员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由此,政府的公信力、亲和力自然会得到提升,政府的良好形象亦将树立,因此也有助于增加“信任”社会资本的存量。

第二,以社会资本理念,催生公民意识和公共精神,促进政治实体关系的和谐,实现有效的政治治理。和谐社会还须具备和谐的政治实体关系。社会资本中的信任要素为各政治实体的政治行为的展开奠定了互动、沟通和合作的心理基础。社会资本催生公民意识,培养了公民的宽容妥协精神。公民意识是现代法治下形成的民众意识,包括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参与合作意识等。这些为各政治实体的政治行为的展开奠定了互动、沟通、合作的心理基础,在政治合作过程中,各政治实体普遍遵循着彼此认同的互惠规范,为实现各自的政治目标,他们反复博弈以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而反复博弈的过程必然能够培养各自政治实体之间的宽容妥协精神,这种宽容妥协精神对政治实体关系的和谐是不可或缺的,它能促进政治治理的有效性。

第三,加强制度的有效供给,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规范化、有序化,实现良好的政治治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重视非正式的社会关系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这在一个狭隘和封闭的社会时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如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但从现代社会整体和长远的角度来看,它不利于形成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须的稳定的制度结构和稳定的行为预期。我国在体制转型时期出现了制度有效供给不足的状况,当下必须加快制度创新的步伐,通过社会的制度体系将社会统一协调为一个整体,使其成为社会最基本的规范体系。

第四,加快民间组织和公民社团的健康发展,促成“公民参与网络”的形成和转化,实现参与型的有效政治治理。社会资本的土壤是公民社会,公民社会以私人领域、志愿性民间组织、公共领域、社会运动以及个人主义、多元主义和宽容精神而展现着现代社会生活。汉斯·科尔曼认定:“社会资本被看作是公民社会的黏合剂。”许多集体行为的问题只通过个人行为无法解决,由遥远的国家调节或间接的正式的民主程序也不容易解决。相反,社群的自我调节,结合民主国家及其机构的威权,倒可以使问题得到解决。从一定程度上说,民间组织体系是凝结社会资本的网络和社会资本发展的表征。为此,面对我国民间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种种问题,要加快民间组织的发展,首先,政府要放松对民间组织的管制,要看到其在公共事务和实现政治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其次,要加快规范民间组织良性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引导民间组织合法、快速、规范发展;再次,民间组织内部要形成合理的结构,同时承担起更多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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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康之.公共行政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p.346.

[6]俞可平.引论:治理和善治[A]俞可平.治理与善治[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9.

[7][14]邓正来.景跃进.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J].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2(1).

[8][法]皮埃尔·卡蓝默.高凌瀚译.破碎的民主——试论治理的革命[M]北京:三联书店.2005.60.

[9]Obert leach,local Governance In Britain[M].New York: Palgrave, 2001

[10]杨解君.契约文化的变迁及其启示(下):契约理念在公法中的确立[J].法学评论.2005(1).

篇2

在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中,民主法治是居于首位的要求和目标。其中,民主侧重于从社会本质意义上规定和谐社会的性质,法治侧重于从社会现实意义上规定和谐社会的状态。民主与法治对于和谐社会的建构而言,都是一种全局性、整体性的要求和目标。

民主政治表明了和谐社会的本质属性。民主或者形象地说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属性,也是社会主义与其他社会形态的本质区别之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也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政治内在于和谐社会之中,是和谐社会的本质表达。

民主政治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目的。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将民主政治纳入和谐社会的要求与目标之中,也就意味着人民民利在和谐社会中的实现,意味着社会能够按照人民的意志来治理,能够体现人民的愿望与要求。

民主政治是衡量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准。社会是否和谐、和谐的程度如何,民主政治的发展程度是衡量的重要尺度。和谐社会是一种秩序良好、发展协调的社会,这种理想社会状态的显著标志之一是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主政治的发展程度表征和谐社会的进程,是和谐社会的重要评判尺度。

民主政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

民主政治作为一种开放的制度体系,为各种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利益提供了整合、妥协、平衡的制度架构和运行机制,是和谐社会建构的基础和保障。

民主政治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和基本取向,而民主政治是一种否定等级特权、促进社会公平的政治。民主政治通过宪法确立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地位,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民主政治通过建立在机会和发展面前人人平等的竞争机制,实现人与人之间机会与发展的平等;民主政治通过司法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公正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同时,民主政治是程序政治,社会经济和政治利益的分配都是通过严格的程序来解决的,这就避免了因政治人物的主观随意性而带来的秩序混乱和利益分配的不平等。

民主政治有利于促进社会整合。和谐社会是允许差异存在的社会,又是整合程度较高的社会。但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人们的利益诉求、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多样化也势在必然。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不断发展民主政治,畅通民主参与渠道,吸纳各种利益诉求,反映各种民众意愿,才能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和社会整合,才能增强民众的政治认同感和社会归属感。

民主政治有利于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前提,和谐社会是稳定的社会。从当前社会冲突的根源来看,相当多的因素来源于民主的沟通渠道不畅,或者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程度不高。民主政治通过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范,能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民主政治是透明政治,这样的政治有利于化解因政治不信任而导致的社会冲突,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

民主政治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人民群众建设和谐社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则有赖于民主政治。只有当人民在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中的民利得到切实保障,人民真正成为和谐社会的共建共享者时,才能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可以说,和谐社会的生机与活力来自民主,只有在民主政治的前提之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获得持久的动力,社会才能充满生机与活力。

有步骤地发展民主政治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发展民主政治是和谐社会的诉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改革和完善各种利益表达渠道和机制,确保民众利益表达的畅通无阻,避免利益主体之间的误解和冲突,影响社会稳定和对政府的信任。

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保障民主政治健康有序发展。民主必须奠基于法律之上。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重新审视现行的法律制度,对没有法律规定的民主诉求要进行补充,对没有到位的法律规定要具体落实,对不准确不适当的法律规定要进行修改,对已经过时甚至有悖于和谐社会要求的法律规定要进行清理。

篇3

最近,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我们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就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让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使各种积极因素得到充分调动;就是要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确保社会的稳定团结;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说到底,和谐社会就是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社会。同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还要求实行法治。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社会的无序化与无序状态。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法治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是法律规则。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依照法律规则来治理社会,人们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因此,也可以说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法治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手段是民主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终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人民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是社会和谐与否的最终决定性因素。只有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和最终利益的社会,才具有最深刻的群众基础。只有在人民支持和参与的前提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建立起来。民主是和谐社会得以长期维持与维护的根本保证,是和谐社会的努力方向与理想目标。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手段和途径。和谐社会是社会矛盾能够获得及时解决的社会。在法治社会,法律为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则。严格地遵守法制,社会矛盾和冲突就可以最大幅度地降低或者减少,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法治的意义不仅在于可以减少矛盾,而且还在于可以有效地解决矛盾,使已经产生的纷争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从减少矛盾和解决矛盾这个意义上讲,法治就是达成和维系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与路径。

同志指出:“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就是要使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让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民主法治是目标与手段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实现的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需要民主法治的支持,需要以民主法治为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篇4

1992年党的十四大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做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决定。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的经济,然而作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竞争的属性外,还应具有和谐的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竞争与和谐的统一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和谐的市场经济。

一、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

1.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和谐的社会,其中经济的和谐是基础。因为,和谐社会的实质是要处理好社会中的各种关系,协调好人们的各种利益,使人们和谐相处,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的安定团结。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经济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只有首先协调好经济利益关系,满足了物质生活这一最基本的需求,人民才能更好地追求和享受其他利益。因此,社会是否和谐根本上取决于经济利益关系是否和谐,只有从经济利益关系出发来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才有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应该是在市场经济和谐运行的基础上,构建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理顺我国现阶段经济利益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2.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它除了具有市场经济的共性外,还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具有社会主义的特殊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以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既要促进效率的提高,发展生产力,又要防止两极分化,注重社会公平;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竞争的作用要受到社会和谐目标的约束;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效率、竞争都要受到共同富裕目标的协调和相应政策的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效率与公平、竞争与和谐相互交织、共同作用的经济。

3.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

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在促进经济增长、带来高效率的同时,其自发性、盲目性的缺陷会损害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从而引发恶性竞争、短期行为、道德缺失,带来经济增长的盲目性、收入分配的悬殊,乃至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以及其他不和谐因素。市场经济的缺陷不仅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对立,而且同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要求相对立。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虽然使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这就为市场经济消极性、缺陷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更多空隙,从而产生竞争无序和失范、不讲诚信、假冒伪劣、欺诈活动等不和谐现象,而这一切都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发展,越迫切需要和谐机制来引导、规范、推进和保障,以维护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良好秩序。

二、发展市场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市场经济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事实上,市场经济与社会和谐有密切的联系,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不断增加和谐因素,消除不和谐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1.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

2005年2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这些要求与市场经济的某些属性有着共通的地方,因而是可以相容的。

首先,市场经济与民主法治本质上是一致的。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一个要求。发展市场经济能较好地解决民主法治的问题。因为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如果没有完善的法治保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经济是不能够运行良好的。同时,完善的法治体系也需要民主作为保障。发展市场经济,能推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增强人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促使国家民主法治体系的完善。市场经济越发展越容易促进国家完善民主法治,这就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必要条件。

其次,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与和谐社会要求的公平正义具有统一性。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经济,它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循同样的规则。尽管由于每个人的条件不同,在公平竞争中可能导致结果的不公平,但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生产者经营者都以平等的身份进入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实现优胜劣汰。因此,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增强人们的平等意识和公平竞争观念,从而能较好地解决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

再次,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诚信友爱的建立。市场经济是以信用为基础,通过契约为纽带来维系的,“诚信为本”是现代市场经济长期生存的法则,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如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背后调节着商品运动,一切商品的价值和质量都要通过市场来检验,这有利于树立人们的质量意识和诚信观念,为和谐社会的诚信友爱的建立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通过发展市场经济,还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要求创造必要的条件。因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充满活力的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为了追求利益,相互竞争,不仅使社会充满着活力,而且也能很好地解决效率问题。同时市场经济不仅能优化资源配置,还能促使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这就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创造了条件。另外,市场经济承认并肯定人的利益,而对人的利益的承认和肯定,有利于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人的素质的提高,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社会和谐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增长,没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物质财富的增长,和谐社会将无从谈起。尽管物质财富的增长不会自发地导致社会和谐,但社会和谐却离不开物质条件。因为和谐与贫穷落后是不相容的,一个贫穷落后的社会永远不可能达到真正的和谐。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样,贫穷也不是和谐的社会主义。因此,社会和谐的程度最终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并受其制约,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而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方法,在宏观上,它能促进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在微观上它能充分调动企业和劳动者提高效率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转总之,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是殊途同归的,是相容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

三、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和谐机制是指为市场经济和谐发展提供的利益均衡引导手段和控制杠杆。尽管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市场经济固有的规律和特征决定了市场经济的和谐是不能自发形成的,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去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1.坚持以人为本是根本出发点

经济运行机制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人类活动与发展的需要,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因此,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首先从人出发,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充分保护和激励人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确保人的权益得以实现。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机制的核心,它要求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形成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

2.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是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仅仅依靠法律和制度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有的道德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而新的道德规范还没有形成,因此积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确立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着力培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的关系,营造扶正去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在人类的道德体系中,诚信友爱对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最有价值,要建立企业、个人的信用档案,完善现代信用体系,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3.加强法制建设是保证

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市场运行的正常秩序,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保证。要建立正常的市场进入、市场竞争、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保证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界定各市场主体的产权,明确各自的活动规范,使市场活动在法律规则的框架下展开,引导人们以合理合法的手段追求自己的利益目标,自觉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解决所遇到的矛盾;要坚决打击市场不法行为,真正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运行。

4.健全收入分配机制是关键

社会公平是衡量和谐社会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和优越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表现。而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则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促进社会公平,就必须健全收入分配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要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在科学发展观提出的“统筹规划”方法指导下,充分考虑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制定社会普遍能够接受的分配政策;要加强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并以法律形式来调控收入分配差距。

同时还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器。因此,必须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失业者给予资助、对困难群众给予保护,实现全社会的社会保障,满足每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发展。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的经济,也应该是和谐的经济,既具有竞争机制,也应该有和谐机制,只有把竞争机制与和谐机制有机的统一起来,才能实现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奠定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陈永昌:《坚持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的有机统一》.《北方经贸》,200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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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4-0024-02

一、从孔子“微博”中透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

(一) “君子和而不同”——“和”思想

孔子是“和”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前人“和”、“同”理论的积淀基础之上,在其“微博”中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第十三》)的经典话语,他认为和谐的本质是“和而不同”。“和”是和谐,是统一,“同”是相同,是一致;“和”是本质的,深层的,“同”是具体的,表象的。“和而不同”,其本质就是在追求内在的和谐统一,而不是表面上的相同与一致。“君子所见略同”,我们耳熟能详,其实追其根源,正是人们的内心见解一致,而表面上却未必相同。

当今时代,孔子“微博”的“和”思想是我们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准则,它作为中华民族的一种标志性的价值符号,体现了我们华夏文明的突出特点,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二)“仁者爱人”——“仁”思想

“仁”字在孔子“微博”中出现109次。其弟子樊迟向他请教什么是“仁”时,孔子的回答是“爱人”(《论语·颜渊》)。其实“爱人”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是从爱自己的亲人出发,而后“推己及人”,爱所有人,爱整个社会。如果整个社会都施行“仁政”,那么社会的和谐就会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可见,孔子的“仁”思想充分体现了古代统治阶级与百姓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也暗含了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必要性,一个仁爱的社会是我们古往今来的不懈追求。当今,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提和保证,孔子“微博”中的“仁”思想,恰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营养,蕴含着恒久的生命力,它超越了历史的,超越了时空的界限,为今天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克己复礼”——“礼”思想

孔子主张对社会实行礼治。当弟子颜渊问仁时,孔子回答:“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又问,孔子答:“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孔子生活在礼仪被普遍破坏而得不到遵守的年代,因此,呼吁人们要实践“礼”的要求,践行“礼”的规范,从而创造和谐、安定的理想社会。

孔子“微博”的“克己复礼”对今天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自古以来中国就被国际上誉为“礼仪之邦”,但面对当前道德的滑坡,诚信的缺失等现象,作为龙的传人的我们,对目前的“礼仪之荒”应该感到悲哀和心痛。这对于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新的要求,孔子“微博”的 “礼”思想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它对于今天我们社会秩序的维护,人民生活的安定以及和谐社会的推进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四)“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中庸”思想

“中庸”也是孔子“微博”中和谐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孔子“微博”中“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阐明了“过”与“不及”两种极端,说明治理百姓的有效方法是中庸之道。在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贯彻“中庸”思想,掌握温和之道,对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提升人们的道德境界,推进整个社会的全面文明和进步,具有深远的指导价值。

二、孔子“微博”中透视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外延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人与自然的和谐

孔子“微博”中强调:“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可见,孔子主张天地与人的和谐相处。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也体现了儒家思想“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人类应该尊重自然,服从自然发展的规律,认识自然,保护自然。自然是我们人类的伙伴,为我们提供生存必不可少的各种资源,为我们创造了各种各样的物质条件,可以说,没有自然就没有我们人类,自然与人类是一个统一体。

孔子“微博”中提倡的“天人合一”思想,在当今时代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在环境形势严峻,资源日益短缺的今天,孔子“微博”提出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思想,对构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人与社会的和谐

孔子“微博”主张“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子罕第九》),也就是说在处理人际关系的时候,不要主观臆断,不要自以为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以自我为中心,孔子提倡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他的“微博“中还主张“君子衿而不争,群而不党”(《论语·卫灵公》),也就是说不结党营私,不与他人争执,不搞小团体,始终保持与他人的和谐。这些都表明孔子非常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孔子“微博”中有关人与社会关系的思想,充分强调“人和”的重要性。

当今社会,孔子“微博”的这一思想,仍闪烁着理性的光辉。建设和谐社会,除了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更需要我们全社会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和保证,人与人和谐相处才能保证社会秩序的安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人与社会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个人身心的和谐

孔子“微博”有关个人身心和谐的论述主要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强调自省。孔子强调“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里仁第四》。第二,强调自律。孔子主张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正所谓“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卫灵公第十五》。第三,强调诚信。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为政第二》第四,强调学习。孔子主张“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阳货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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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手段是民主法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依照法律规则来治理社会,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必要保证,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重要手段与途径。民主是和谐社会得以长期维持与维护的根本保证,也是和谐社会的努力方向与理想目标。和谐社会是社会矛盾能够获得及时解决的社会。在法治社会,法律为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则。严格地遵守法制,社会矛盾和冲突就可以最大幅度地降低或者减少,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法治的意义在于使已经产生的纷争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民主法治是目标与手段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再次,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是懂法、守法的公民。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力量。只有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建立起来。在文明法制、稳定和谐、谅解宽容的和谐社会里,需要有“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他们既是和谐社会的依靠者、创造者,也是和谐社会成果的享用者、受益者,更应该是法律的遵守者和维护者。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有赖于完备的法律来引导、规范、约束和保障,而且必须增强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守法意识与法律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培养全体公民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而全体公民规则意识、法治意识的培养与增强,又需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只有如此,才能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极其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才能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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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党的十四大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做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决定。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的经济,然而作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竞争的属性外,还应具有和谐的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竞争与和谐的统一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和谐的市场经济。

一、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

1.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是否和谐根本上取决于经济利益关系是否和谐,只有从经济利益关系出发来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才有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应该是在市场经济和谐运行的基础上,构建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理顺我国现阶段经济利益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2.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二、发展市场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市场经济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事实上,市场经济与社会和谐有密切的联系,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不断增加和谐因素,消除不和谐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1.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首先,市场经济与民主法治本质上是一致的。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一个要求。发展市场经济能较好地解决民主法治的问题。市场经济越发展越容易促进国家完善民主法治,这就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必要条件。 其次,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与和谐社会要求的公平正义具有统一性。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经济,它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循同样的规则。

2.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样,贫穷也不是和谐的社会主义。因此,社会和谐的程度最终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并受其制约,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而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方法,在宏观上,它能促进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在微观上它能充分调动企业和劳动者提高效率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总之,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是殊途同归的,是相容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

三、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和谐机制是指为市场经济和谐发展提供的利益均衡引导手段和控制杠杆。尽管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市场经济固有的规律和特征决定了市场经济的和谐是不能自发形成的,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去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1.坚持以人为本是根本出发点 。经济运行机制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人类活动与发展的需要,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因此,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首先从人出发,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充分保护和激励人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确保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2.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是基础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仅仅依靠法律和制度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因此积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确立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着力培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的关系,营造扶正去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3.加强法制建设是保证 。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市场运行的正常秩序,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保证。

4.健全收入分配机制是关键 。社会公平是衡量和谐社会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和优越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表现。而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则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促进社会公平,就必须健全收入分配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

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器。因此,必须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失业者给予资助、对困难群众给予保护,实现全社会的社会保障,满足每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发展。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的经济,也应该是和谐的经济,既具有竞争机制,也应该有和谐机制,只有把竞争机制与和谐机制有机的统一起来,才能实现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奠定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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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自私的内涵是科学认识人性的前提

(一)分析社会上形形的自私论点, 其内涵大致可以概括为两种

第一种是极端利己主义,第二种是合理的自利行为。极端利己主义以达尔文的进化理论为基础,简单的、形而上学的套用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理论,把人类社会也看成是自然选择、生存竞争、优胜劣汰的自然进化过程。这种观点只看到了人与动物共有的自然属性,然而忽视了人的社会属性,更没有看到社会属性对自然属性的作用,认为只要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自己的享乐欲望, 就算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的。因而, 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以自我为中心, 自我利益高于一切,忽视甚至否定自身与社会的联系, 他们宣扬“拔一毛而利天下, 不为也”。[2]合理的自利行为包括以下几种内涵:当一种行为不仅对自己有利,而且对他人也有益时,是受到社会欢迎和赞许的;当这一行为对自己有利,而又不妨碍他人利益时, 也是允许的;当这一行为只对自己有利,而对他人有害时 ,是会受到社会谴责甚至惩罚的。

(二)极端利己主义和合理自利行为的本质区别

二者的本质不同就在于如何看待个体与整个社会的关系,前者把自己看成一个封闭的、与一定社会关系相脱离的独立的人,追求的是一种抽象的个人权利,其结果只能是随着私欲的膨胀,走向与社会的对立,走向自我毁灭。后者不是抽象地谈论人的需要,而是看到人的社会性,看到了人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总是根据个人所尽责任的优劣,所做贡献的大小,来评价一个人的品质和人格的。当谈到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这一观点时,也需要具体分析,只有能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和他人关系的人,才可能真正做到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

(三)科学界定极端利己主义和合理的自利行为

科学的“自私”应该是一个关系概念,属于道德评价范畴,反映的是主体与客体,自己与他人、社会的关系。脱离社会关系就无从谈及自私,更涉及不到道德判断问题。即使在社会生活中,当一个人的自利行为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时,也不能说它是自私的。生活中,只有当个人行为与他人、社会发生关系,并且利益发生冲突时,人们才会做出自私与无私的评价。对此人们的选择有两种,一种是以个人为本位,其行为动机是为了个人,其行为结果或是自私自利、损人利己,另一种是以社会为本位,社会利益高于一切,一切行为的动机都是为了集体和社会,贡献社会是行为的归宿,甚至为了社会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乃至生命。这两种行为动机表现出的是两种不同的道德境界和道德追求。

二、正确认识人性自私论有利于全面理解关于人的本质学说和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一以哲学的主体观为指导,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必须充分肯定人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的主体作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

第二人的主体地位要求主体的权利必须得到切实的尊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尊重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不仅要尊重人的生存权、发展权,而且要尊重人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尊重人的政治知情权和政治参与权。

第三也最为重要的是,以人为本,人是目的,这是人的主体地位的最高体现,也是和谐社会的发展归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所当然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把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三、引导社会正确认识人性自私论的现实意义

(一)正确认识人性自私论有利于在我国和谐社会构建中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

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如果认为自私是人的本性,那么,符合人民愿望、以人为本的结果也就是顺应人的自私本性,取消公有制, 实行私有制,否则,就是违背人性。如果认为自私不是普遍的人性,认识到它是私有制的必然结果, 那么,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继续以科学原理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同时也有充足的信心引导和教育好我们的人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二)正确认识人性自私论可防止它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腐蚀作用。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自发地趋向于把一切人际关系都变为买卖关系,人性自私论的盛行会更加助长这种趋势。当今,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这种理论起着否定公有制主体地位,为彻底私有化正名和摇旗呐喊的作用。因此,只有引导社会正确认识人性自私论,才能引导社会保持清醒头脑,防止它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腐蚀。

综上所述,只有明晰自私的内涵,才能撩起人性自私论的面纱,认清其本质, 引导社会主流价值目标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加砖添瓦。摆脱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只是一个“口号”的误区,而应体现在我们内心的深处,并付诸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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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在要求。而个体道德是社会道德得以实施的基础和必要环节,道德人格则是道德活动的内在动力。因此,应注重道德人格的培育,铸造与时展相适应的现代道德人格,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促进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

一、个体道德素质的提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首先,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社会和谐的实现与维护,需要有一定理性自觉的人来完成。这就要求人的自由意志能够把握和谐社会的建设,并进一步内化为自身要求,如果主体缺乏道德自律,个人要求无限膨胀,则往往会导致社会的混乱,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

其次,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过程是一个辩证统一的过程。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其应有之义。人的全面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价值取向。而道德能够使人丰富,使人能够全面发展。从终极层面上看,道德对于个体的意义,就是通过潜能的多方面实现而“占有自己的本质”,走向真实而具体的存在。

同时,从社会道德与个体道德关系的角度看,社会道德的实施除劝说、教育之外,还带有强制或半强制性措施,即借助于制度建设实现的。道德主体对道德规范的服从,只是在外在强制或半强制之下的结果,道德性对个体的把握,还只是外在的,并不能反映出个体是否真正达到对个体自由的把握。具有社会性的道德价值目标并不一定为个体所认同,不同个体总存在着某些偏离社会道德要求的可能性。而个体道德的推行是依靠个体的自觉性,是个体在社会实践过程中,通过对社会道德的学习和认同,将其转化为自身内在的道德行为准则和价值目标并进行践履得以实现的。道德对个体的把握已达到了个体灵魂的深处,反映出个体真正达到对个体自由的把握。社会道德在此种情况下得以真正贯彻落实,道德的价值得以实现。所以,马克思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价值观以及道德原则规范和行为方式转化为社会成员个体内在的道德需求和价值取向,内化为个体内现在的法则和行为模式,并形成稳定的道德品质、道德人格。因此,社会道德的实施必须以个体道德为基础和必要环节。

因此,社会和谐的实现,要加强社会成员个体道德的理念构建。通过社会成员个体道德的完善,唤起人们的良知,培养人们的道德责任感和善恶判断能力,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实现自我与社会的统一,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不懈的精神动力,形成良好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使社会成员从内心深处维护社会的和谐,并化为自觉的行动,推动和谐社会的实现。

二、道德人格的完善是提高个体道德素质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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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主与共和法律机制的构筑

民主是和谐社会的源泉,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来说,民主政治是社会的政治保障,这主要是因为民主政治最为根本的特征是国家所有的权利都归属于人民,在整个社会当中人民才是整个国家的主人;民主政治是一个程序政治,这也是当前民主在程序价值上的有效体现;民主政治是一个平等的、自由的以及公众参与性质的政治,各个政治主体的参与以及对决策的影响,使得法律以及立法政策能够更好地体现出当前民众最为本质的利益以及共同的意志;民主政治是一个整合政治,民主是社会所发明出来的相对有效的整合机制,所谓的整合就是要进行兼顾以及协调,就是要通过这样一种整合的方式使得社会与人真正达到统一,使得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进步达到有机结合;民主是一种相对宽容的政治,宽容精神在核心上就是要体现出多元化以及多样化,使得整个社会能够实现和平相处;民主政治是权利决定权力的政治。另外和谐社会也离不开共和的存在,对于我们国家来说,人民共和是一种象征,共和精神是我们这个国家的精神。

二、尊重以及保障人力和人权的法律机制

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来说就是要将人作为中心,就是要做到以人为本,最终和保障人权是当前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最为本质的特征,同时也是和谐社会构筑的需要,只有对公民的权利以及人权加以尊重以及保护才能使得我国人民意识到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以及增强自身的主人翁意识,才能更好地去学习以及创造,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怎样对弱势群体加以保护是当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需要加以解决的重要问题,弱势群体的利益在根本上是在人权的范围之内的,对人权的保障以及尊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要对当前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弱势群体人权的保障,将其利益上升到人权的高度,对其处境加以关注,要进一步保障其生存的环境,这不仅是党和国家的责任,同时也是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每一个公民应有的责任。

三、激活创造以及活力的法律机制

对于和谐社会来说,其应当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新社会,是一个讲求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机的社会,首先,要对人们自身所具有的物质利益加以保障,要不断激励人们对物质利益不断地进行奋斗与追求;其次,要对私有产权以及产权的关系进行确认和保护;再次,要承认以及保护相应的知识产权,要对科学技术加以解放和发展;最后,要进一步推动与保障制度的创新,要进一步降低交易的费用。

四、公正合理协调利益的法律机制

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来说,公正而又合理地对利益加以协调是一基础性的问题,当前社会中存有利益关系失衡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个人、集体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没有处理好,国家以及地方政府财政税收在群众最为需要的领域中投入比较低,比如说教育、卫生以及社保等方面,尽管我国的GDP在不断增长但是我国人民生活的水平却没有同步提升,尤其是对于我国的农民以及工人来说,其自身并没有更好地享受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另一方面,我国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贫富的差距越来越明显,这样就会使得社会不公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因为这样的现象往往涉及到了我国公民最为基本的权利,比如说基本的人权、发展权以及生存权,这样的现象往往就是因为收入不平衡造成的,再就是因为政策上的失衡导致的。为了能够对这些利益进行更加公正以及合理地调整和平衡,防止出现利益格局失衡的现象,首先要对多方面的利益机制进行良好的而又及时的反应,使得社会多个阶层以及群体能够更加顺畅的表达自身的利益,总的来说就是要遵循四个最为基本的原则:一是要做到尊重以及关怀的原则;二是要做到增量改革的原则;三是要做到公平的机会均等的原则;四是要在多元化的利益重叠的结构之中保持政府的中立原则。

五、重建社会信用法律机制

对于和谐社会来说,应当是一个诚信的社会,诚信是当前和谐社会在建设过程中重要的法律基础以及道德基础,只有秉承诚信,才会使得人和人之间能做到友好相处才能真正使得人与人之间做到真诚相待,才能真正建立良好而又完善的人际关系。但是当前我国的诚信缺失的问题比较突出,为了更好地对此问题加以解决,首先就是要针对当前市场上所出现的问题加快速度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以及长效机制;其次要真正打造和树立政府信用;再次就是要重建法治信用,要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建立和维护对法律的信仰以及尊重。

六、维护天人和谐以及生态平衡的法律机制

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来说,不仅仅包括人与人的和谐,还包括自然与人之间的和谐,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天人合一的思想,当前我国在社会发展过程面临严重的生态危机,这样的生态危机转而会对人与社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将自然当成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就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要尊重和保护自然,对自然做到合理的利用,真正建立起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良好关系,使得和谐社会的建设应当是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之中进行的。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和谐社会的建设符合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趋势,同时也是我国在新世纪必须要走的发展道路,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所出现的所有问题都会与法治紧密相连,法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而言,应当积极处理好人、社会以及自然等多方面的利益关系,这就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机制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