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性质模板(10篇)

时间:2023-10-08 09:50:0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审计的性质,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审计的性质

篇1

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的经济性是有一定联系的,处理好这种博弈关系,有利于涉及独立性的发展。

一、审计独立性含义的辨析

(一)精神独立视角

独立性是审计的精髓,是审计职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没有独立性,审计就不能获得公众信任,从而失去存在价值。这一点已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公认,同时审计独立性的内涵也成了长期争论探讨的内容。尽管理论界取得了较丰硕的研究成果,但关于审计独立性却一直没有一个公认的精确定义。

1、莫茨和夏拉夫在《审计理论结构》中指出,审计独立性涉及两方面:一是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事实上的独立,即实务人员的独立(Practitioner-independence);二是审计人员作为一种职业团体的外观上的独立性,即审计职业的独立性(Profession-independence)。所谓实务人员的独立性,是指审计人员在制定计划、实施检查业务和编制审计报告过程中保持适当态度的能力,包括计划、调查和报告独立性。而审计职业独立性则是对审计人员集体的印象。并且他们认为,审计人员应具备起码的超然意识,努力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

2、汤姆・李在《公司审计》中认为:“从根本上说,独立性是一种精神状态,它不允许本人的观点和结论变得依赖和屈从于利害冲突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3、Arrens和Loebecke(1997)认为,独立性是指在执行审计测试、评价结果以及发表审计报告过程中采取无偏见的观点。

4、美国的《基本审计概念说明》(1972)中认为,独立性意味着审计人员的行为、行动和意见不受影响和控制。

尽管以上对审计独立性定义的角度各不相同,但其内容却基本相同,共同揭示了审计独立性本质上是一种客观的精神态度,一种注册会计师可以免受外界因素影响,秉持客观公正和应有职业谨慎的立场而对被审客户的财务报告发表意见的精神状态。虽然莫茨和夏拉夫提及审计人员“职业团体的外观上的独立性”,但他们依然承认独立性的本质是“超然意识”、“不偏不倚的态度”,且他们没有清晰界定实质独立和形式独立两者之间的关系。

(二)监管视角

职业界与监管界对于审计独立性一直坚持自己的认知:

1、审计独立性是指审计人员对于客户而言具有的独立的利益、身份或地位,即审计人员应在组织地位、财务关系、人事关系、经营关系诸多方面均独立于被审客户。这是从职业规范角度对独立性的理解,这种观点强调利益独立,即审计人员和被审客户没有任何直接或重要的间接经济利益关系。我国CPA职业道德准则中把审计独立性看作一项基本原则称为独立原则,是指CPA在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当在实质和形式上均独立于委托单位和其他机构。

2、审计独立性是指审计人员客观、正直的行为能力,这是从精神态度角度去理解审计独立性。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在其职业道德规范中认为,客观的态度、正直的品质是独立性的本质,审计独立性是正直性与客观性的统一。若CPA同时具有较高的正直品质和客观态度,就必然具有较高的独立性水平。

形式独立性是其他人对这种实质独立性的理解,即在第三者眼里被审客户与注册会计师必须毫无利害关系。如果注册会计师虽然具备了实质独立,但是使用者却认为他们是客户的辩护人,那么审计的作用就会大大降低。同时尽管理论分析上是实质重于形式,但是在实践中形式独立与否直接关系着利益相关者对CPA独立性的评价和审计职业的形象和地位。形式独立是精神独立的外化与保障,尽管它与精神独立并非完全一致,但它依然是评价和透视精神独立的窗口。

独立性实质上是正直和客观原则的实现机制,而形式独立又是CPA获取公众认可与信赖的最起码的信心保障。换言之,只有注册会计师独立于各方当事人,才能对客户的事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反之,若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存在利益上的牵连,就难以对客户事物做出客观判断,其正直性也会令人怀疑。职业界与监管界正是基于这一考虑,他们着重强调“审计人员的利益独立”,并且把这一标准看成是有违形式独立和影响实质独立的重要尺度。

(三)博弈视角

1、DeAngelo(1981)和李树华(2000)认为,审计独立性是在发现会计信息存在错误和舞弊时,审计师顶住客户压力对错误和舞弊加以披露的能力。独立性水平被确定为在发现违规行为的条件下报告违约行为的条件概率。

2、郝振平和钱苹(2002)运用委托理论,将审计独立性问题放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进行研究,认为审计独立性就是所有者和审计师进行合作博弈,共谋就是管理者与审计师之间形成合作子博弈,审计师由共谋获得的效用超过非共谋效用均衡时,审计师就会丧失独立性。

3、陈汉文和黄宗兰(2001)认为,审计人员对审计独立性的保持,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与被审客户管理当局之间的力量博弈,双方力量的均衡点决定着独立性的保持度。

4、林钟高、徐正刚等(2002)建立一个管理当局与审计师的完美信息博弈模型,并得出结论,审计师能否保持独立性是审计师和管理当局双方基于“合谋”可能的收益与成本(损失)比较后的理性选择。审计独立性(审计师是否报告违约行为)是相应的一套制度安排的结果:能够加大“合谋”成本,降低“合谋”收益的均衡机制都将促使双方博弈的均衡点离开“合谋”。

注册会计师也是市场经济中的理性经济人,他们对独立性的遵循度取决于违反道德原则可能带来的收益与一旦败露所受惩罚两者之间的权衡。审计独立性并不是一种明确的前提和人们主观设计的产物,而是一种制度安排和参与人博弈的结果。不难理解:独立性是一个动态的博弈过程而不是一个静态的博弈结果。

二、审计独立性的经济性质辨析

(一)审计独立性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不是静态的结果,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社会公众与职业界一般倾向认为,CPA要么独立,要么不独立,即在独立性问题上采取的是一种非此即彼截然不同的态度,将独立性当成一个绝对的概念。然而,学者们经研究指出,独立性不是一个绝对概念,而是一个相对概念,存在着一个变化的价值范围。例如,Antle把审计人模型化为预期效用最大化者,在所有者、经理和审计人员三者博弈的环境下,给予了强独立、独立和不独立的3个定义。强独立是指在由所有者选择的激励方案限定的、与经理进行的子博弈中,如果审计人采取最偏好的纳什均衡战略,则被审计人员是强独立的。独立是指在上述的子博弈中,审计人员采取占优均衡战略。不独立是指在上述的子博弈中,审计人员采取合谋战略,即审计人员和经理选择一个合谋的负支付方案。又如Roger W Bartlett曾指出:“社会公众可能将独立性看作是一个持续变化的职业特征”。Brink和Witt在1982年指出,“没有人自己可能成为一座孤岛,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或者强一些或者弱一些,但决不会是绝对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绝对独立性是永远不会达到的事实,因为总存在一些影响因素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独立性。”针对独立性的绝对认识属于对CPA职业性质的早期认识,明显带有职业界自我标榜的意味。实际上,作为CPA职业团体中的个人不但在其职业界内部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且与职业界外部也会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幻想着CPA与委托人或被审单位能够保持“绝对”、“超然”的独立,显然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期望。外界因素对CPA独立性的影响可大可小,承认CPA可以受到影响而不能保持绝对的独立性,并不表明CPA就会失去存在的理由。只要这种独立性仍能保持在社会公众期望的独立性水平之上即可。

(二)审计独立性是一种概率,一种在与客户博弈中坚持自身立场的概率

对会计报表使用者而言,CPA服务的价值决定于利害关系人所预期的CPA能力的高低,即发现会计报表中错、漏报或舞弊的能力以及在发现存在错报、漏报或舞弊的情况下,不受客户的影响而客观地对其进行调查或披露的能力。因此,有学者将CPA独立性定义为:发现会计信息系统中存在错误或缺陷,并在发现会计信息系统中存在错误或缺陷的情况下,顶住客户压力对其加以披露的能力(DeAngelo,1981)。按此定义,审计独立性水平被确定为在发现违规行为的条件下报告违规行为的条件概率。概率越大,独立性就越高,反之则越低。独立性的这种概率只是一种主观的概率。当我们说CPA是独立的,实际上是说,CPA在执行业务时不受任何利益相关方面的意见左右而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以至于可以完全信赖CPA的工作,可以考虑利用其工作结果进行科学决策。可见,将独立性表述为概率,并没有动摇对CPA服务价值的认可,社会公众只要认为CPA不受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左右而能够出具恰当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即可。

(三)审计独立性是一种风险

这一性质是从报表使用者角度来界定的。由于独立性是一个相对概念,存在一个变化范围,体现为一种概率,所以绝对的独立是不存在的。但报表使用者决定利用CPA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时,实质上就隐含着他对CPA的信任。换言之,他认为CPA是足够独立的,即使他同时承认或认为CPA仅仅做到了相对独立,这种独立性水平是他可以认可的,或处在他心目中可接受的既定水平之上。这个可接受的独立性水平越高,意味着他认为CPA的独立性也越高,一旦CPA的独立性实际上低于他的可接受水平,则其利用CPA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就不是他的本意,他对报表信息的过分依赖就是风险。因此,将独立性看成一种风险,则报表使用者所承受的风险就取决于CPA独立的实际结果。将独立性视作一种风险,不仅可以强化CPA的履约责任,尽量减少报表使用者的决策风险,而且可以时刻提醒报表使用者,审计工作并不是对被审单位会计报表公允性的担保,也不是报表使用者进行决策的避险工具。作为社会分工的一部分,CPA行业存在价值在于其所减少的经济系统的风险大于由于其存在而增加的成本,从而对整个社会而言是有益的。CPA的工作可以帮助报表使用者减少决策风险,但决不能消除它。利用CPA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做出决策,任何时候都应谨慎,如此可以有助于为CPA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

参考文献:

1、黄桂杰,梁化军.审计质量的制度安排[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3(11).

篇2

一、引言

与国有上市企业相比,民营上市企业在政府支持力度上大为不同,因而我国民营上市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的融资额度非常小,民营上市企业普遍存在借贷难现象。由于民营上市公司缺乏政府的支持和隐性担保,为了取得债务融资,民营上市公司则会进而转求另一种替代机制,即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其向企业提供的独立审计信息可以很好的发挥这种替代机制。当贷款企业的经营或者财务状况出现问题时,并且被银行发现,那么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能够采取的手段有提前收回贷款、不再发放新贷款、向企业要求违约补偿等。由于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很强,一旦银行停止发放贷款,上市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将会面临很大的困境。

二、研究假设的提出

2005年Valsan通过分析罗马尼亚1997-1998年间上市公司的数据,发现企业的借贷受其产权类型的影响。魏锋、沈坤荣

(2009)研究发现我国国有上市企业相比民营上市企业获得了更多的信用贷款。由此可见,由于企业产权性质的不同,国有上市公司和民营上市企业在信贷资金的可获得性上是不同的。论文认为受产权性质的影响,民营企业难于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企业会遇到融资难的问题。银行之所以会对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有需求的原因,是由于审计能够改善会计信息的质量,起到提高财务资源配置的作用。在资本市场上,审计事务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其提供的审计意见能够缓解银行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非对称性。

基于这个前提上,我们提出了以下的研究假设:H1:在同等条件下,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次年较难获得银行的贷款续新,且民营上市公司表现更为突出。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由于新审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的审计准则有助于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所以本文选择2007-2012年在沪深两市A股上市的公司为研究对象,且由于银行在对企业债务契约决策时需要考察企业前一期的财务数据来进行判断,所以本文采用滞后一期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共获得连续5年的样本数据。样本剔除了金融保险类企业、ST企业、和PT企业以及数据缺失的企业。为了消除异常值的影响,本文对样本进行了缩尾处理,最后得到研究总样本7664个。数据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以及企业报表附注,本文的所有实证研究过程及其结果均使用STATA11.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

(二)模型设计和变量定义。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建立

LOGISTIC回归模型以验证上述假设:

本文主要考察上市企业产权性质、审计意见对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在进行贷款续新决策时的影响机制,因此被解释变量为企业当期是否获得贷款续新,解释变量包括企业产权性质和审计意见,控制变量包括企业规模、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固定资产比率和自有资金比率等财务指标,此外,本文为了控制年度、行业差异等因素对回归结果可能存在的影响,设置了年度和行业两个虚拟变量。

(1)被解释变量。贷款续新是指上市企业从同一家银行再次获得贷款,但现有我国上市公司披露贷款银行、贷款起讫时间等详细信息的企业数量非常少,样本数量有限,为了保证本文具有研究意义,参照黄建新的方法进行处理,其主要依据的是企业财务报表里披露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科目的变动额,因为该科目余额的减少主要代表了贷款的清偿。

根据黄建新对贷款续新变量(NEW)的定义如下:NEW为银行长期借款续新变量,当存在续新时为1,否则为0。而是否存在贷款续新的判断依据主要是:若“年末长期借款余额+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年初长期借款余额+当年长期借款计提的利息”,则认为存在贷款续新;否则,则不存在贷款续新。其中由于上市企业的年末长期借款计提的利息并没有被单独披露,财务报告中只披露了财务费用,而企业的财务费用包括了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汇兑损益等。基于数据的可得性和严谨性,本文年末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用上市企业财务费用的一半代替。

(2) 解释变量。1)产权性质。本文将上市公司分为国有上市企业和民营上市企业,当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国有性质时取值为1;当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为民营性质时取值为0。由前文分析可知,产权性质与银行贷款续新为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符号为正。2)审计意见。最新审计准则将审计意见分为四大类,分别是无保留审计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否定意见,其中我们定义无保留审计意见为标准审计意见,取值为0,剩下的定义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取值为1。由前文分析可知审计意见与银行贷款续新为负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负号。

四、实证检验结果及分析

首先本文先考察了审计意见对银行贷款续新的影响,根据模型4.1对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然后为了考察产权性质对审计意见的银行贷款续新作用的影响,将数据进行分组,分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两组数据,然后再次根据模型4.1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下表所示:

全样本回归结果如表5-2所示,审计意见的回归系数为-0.356,在5%的统计水平下显著相关,这表明上市公司次年能否获得银行贷款续新与审计意见成负相关关系,这与本文的研究假设一致,验证了假设4.1。从分组回归结果可知,民营上市公司样本组审计意见的回归系数为-0.446,在5%的统计水平下显著,且为负相关。说明当上市公司为民营企业时,其能否获得银行贷款续新与审计意见类型反方向变化,当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较难获得贷款续新。国有上市公司样本组审计意见类型的回归系数为-0.329,在10%的统计水平下显著负相关。但是国有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的显著性水平和相关系数绝对值都小于民营上市公司,这也说明当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不利于上市公司次年获得银行贷款续新,并且相比于国有上市企业,民营上市企业表现更为突出。

五、研究结论与启示

中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的背景下,我国上市企业最主要的外部融资方式就是向银行贷款。国内外的研究都表明产权性质、审计意见都会影响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能力。然而对于影响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续新的因素的研究十分有限,本文在对理论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2007-2012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进行了实证的分析,合理解释了产权性质、审计意见是如何影响企业的银行贷款续新决策。

参考文献:

篇3

中图分类号:F23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006)6-0125-05

一、引言

跨入新世纪的今天,世界经济得到迅猛发展的同时,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内部控制失控的现象也突出的摆在世人面前。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作为防范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重要社会经济机制,其本身的健康运行就显得格外重要。然而,在我国上市公司运行的现实中,公司财务舞弊无不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审计报告的质量令人堪忧,在影响注册会计师出具独立审计意见的众多因素中,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是最重要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强对影响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公司治理因素的研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1. 文献回顾

虚假财务报告的出现虽然源于造假者的自利动机,而自利的动机又主要源于不合理的制度结构。[1]我国股市的突出特征是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分割,非流通股由于不能得到股票增值利益,而股利分红又无法平衡股票投资收益,因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就会大打折扣。[2]由于大股东存在资本锁定风险,对此风险的弥补就成为其侵害小股东利益的强大激励,其持股比例越大,侵害的激励就越大。[3]

我国上市公司委托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出资者缺位现象严重,为扭曲独立审计留下了环境隐患。[4]由于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来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大股东“一言堂”的现象十分严重,董事会和监事会几乎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管理当局的作用。[5]上市公司股份集中程度大,特别是国有股所占比例过大,造成了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使得大股东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可能与注册会计师产生不洁交易。[6]

从审计本质来看,国有性质为主的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非常严重,由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来委托审计机构对自己进行审计,从根本上破坏了委托理论下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的平衡关系,使审计机构难以保持其公正执业最根本的条件――独立性。[7]在这种股权结构下,部分上市公司的经理层权力过大,审计业务的委托人实为公司的经理,经理层完全可以通过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事务所和以控制审计费用的方法制约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活动,而会计师事务所面对独立性与盈利性的两难选择往往选择了后者。[8]

大部分暴露出来的财务报告舞弊案表明,审计对控制财务报告舞弊的发生与蔓延起着重要作用,大多数财务报告舞弊案中,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多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合谋与财务报告舞弊之间存在共存现象,企业治理结构的缺陷为财务报告舞弊的发生提供了制度缺陷基础。[9]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法人股比例与财务舞弊的可能性正相关,流通股比例则与之负相关。此外,如果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国资局,公司更可能发生财务舞弊。[10]实证研究同时发现: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上市公司越容易发生财务舞弊,控股股东性质与财务舞弊行为不存在显著相关性。[11]

2. 假设的提出

国有上市公司的最终所有者是国家全体公民,但国有上市公司不可能由全体公民共同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只能通过一级一级的委托环节,最终落实到自然人的经营者来实现对公司的有效管理。但这样一个长长的委托链条会大大降低委托人的责任心,增大了经营者的道德风险。这样就给国有上市公司带来了种种弊端,这些弊端主要可以从国有产权的持股主体角度来进行分析。

由于国有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乏具体的人格化代表,造成了国有股权虚设,所有者不到位,股东代表为谋求私利,就会产生偷盗行为,而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进行掠夺。为了掩盖自己的偷盗行为,维护自己在证券市场的良好形象,上市公司的国有大股东代表就缺乏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具有追逐比较好看的标准审计意见的强烈动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施加压力。

注册会计师能否保持其独立性,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管理当局给注册会计师施加压力的可能性;二是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当局压力的抵制能力。从某个角度来说,审计人员保持独立性的能力也就是在双方冲突中抵制管理当局压力的能力。而国有上市公司,可以借助于政府机构等强大的力量作为后盾,来加大自己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谈判能力,从而进一步达到获得标准审计意见的目的。

由于审计质量的不可直接观察性,对审计质量的研究一般采取一定的替代标准。本文采用的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为审计意见的类型,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如果被考察的因素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成负相关关系,则说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该因素的影响下,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更易出具比较好看的标准意见,审计质量较低;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正相关的,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更易出具比较严重的非标意见,审计质量较高。这也是审计实证研究领域通用的判断标准。本文认为,由于国有上市公司有政府机构作为后盾,有强大的力量加以支撑,在与注册会计师的博弈中,注册会计师由于经济上的依赖性和政府权力部门的威慑,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对国有上市公司更易出具标准审计意见。因此,本文提出假设:国有上市公司与非标意见负相关。

二、变量设计及数据来源

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样本数据来源于巨灵证券信息数据库和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2000-2002年的上市公司年报,为了提高样本的完整性和代表性,样本总量选取的是2000-2002年我国深市和沪市上市的全部上市公司。由于金融性公司的特殊性,本文首先剔除了金融性上市公司;然后,考虑到ST(Special treatment)股票和PT(Particular Transfer)股票的特殊性,本文又剔除了已经被ST和PT处理的上市公司,最后选取样本数量为3403个。

2. 样本考察变量设计

为了考察股权性质与审计意见类型的关系,从而揭示股权性质对上市公司被出具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因素,本文设置以下样本考察变量。

(1)审计意见类型

审计意见类型按照标准意见与非标准意见分为两类,审计意见变量数据来自巨灵证券信息数据库中,中国证监会披露的各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意见类型按照各个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手工收集。该变量设置办法按照属性数据来设置,当审计意见类型为非标准审计意见时,该变量取值为“1”;当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审计意见时,该变量取值为“0”。该变量取字母表示为:YIJIAN,即当审计意见类型为非标准审计意见时,YIJIAN取值为“1”;当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审计意见时,YIJIAN变量取值为“0”。

(2)股权性质变量

本文为研究股权性质对审计意见的影响,设置国有绝对控股变量。该变量为交互变量,是国有股变量与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变量的组合。该变量设置办法按照属性数据来设置,当第一大股东既为国有股同时第一大股东又是绝对控股股东时,该变量取值为“1”;当第一大股东为非国有股或虽为国有股但第一大股东不是绝对控股时,该变量取值为“0”。该变量取字母表示为:GYJKGU。当第一大股东既为国有股同时第一大股东又是绝对控股股东时,GYJKGU取值为“1”;当第一大股东为非国有股或虽为国有股但第一大股东不是绝对控股时,GYJKGU取值为“0”。

3. 样本控制变量设计

注册会计师在发表审计意见时,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本文将其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审计客户的特征,审计客户的特征主要反映在审计客户的财务风险上;第二类是注册会计师的特征,主要反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上;第三类为其他相关因素,主要反映在上年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和上市地点上。

(1)资产负债率

本文用该指标控制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将资产负债率变量设置为连续性变量,该变量用字母ZCHFZHL来表示,取上市公司各年资产负债率的实际数。

(2)净资产收益率

由于上市公司盈利状况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设置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以控制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本文将净资产收益率变量设置为连续性变量,该变量用字母JZCHSHYL来表示,取上市公司各年净资产收益率的实际数。

(3)总资产

为了控制上市公司的规模大小对审计意见的影响,本文选取上市公司的总资产作为控制上市公司规模的变量,该变量设置为连续性变量,用字母ZZCH来表示,为了避免总资产与非标意见之间的非线性关系,本文按照实证研究领域通用的做法,采用取自然对数的转换形式。

(4)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

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是衡量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指标,本文将其纳入控制变量范围。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指标设置为连续性变量,用字母ZHKBL来表示,取上市公司各年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的实际数。

(5)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大小

一般研究认为,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大小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有较大的影响,反映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的大小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多少为标准。本文对2000-2002年中,各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统计。按其客户的多少进行排序后,选取前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为控制事务所规模大小的变量,变量按属性数据选取。当属于前五大时,变量值赋“1”,不属于时,变量值赋“0”。该变量用字母QWD来表示。

(6)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李爽、吴溪曾发现上市公司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后其审计意见有严重化的倾向。因此,本文设置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这个变量作为一个控制变量。该变量用字母SWSBG来表示,当上市公司当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该变量取值“1”;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发生变更,该变量取值为“0”。

(7)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

在证券市场上,审计意见具有高度的持续性。注册会计师在考虑本年度发表的审计意见时,会对上期存在的审计意见追踪探察,并根据审计客户的调整或改进情况做出判断。纳入上年度审计意见变量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上市公司以前的情况差异做出控制。该变量用SNYJ来表示,当上市公司上年的审计意见类型为非标准审计意见时,该变量取值为“1”;当上市公司上年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审计意见时,该变量取值为“0”。

(8)上市地

本文为了控制不同的上市地点对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设置上市地变量。该变量用字母DIDIAN来表示,当上市公司上市地点为上海交易所时,该变量取值为“1”,当上市公司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时,该变量取值为“0”。

三、模型设计及变量的描述性分析、T检验

1. 模型设计

为了对上述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假设进行检验,本文设计了如下模型:

YIJIAN=α+β1GYJKGU+β2ZZCH+β3ZHKBL+

β4JZCHSHYL+β5ZCHFZHL+β6QWD+β7SNYJ+

β8SWSBG+β9DIDIAN+ε

2. 国有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与审计意见类型分析

表1国有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与审计意见类型分析

在第一大股东为国有绝对控股股东的样本中,标准意见的比例为92%,非标准意见的比例为8%;而在第一大股东为非国有绝对控股股东和国有非绝对控股股东的样本中,标准意见的比例为87%,非标准意见的比例为13%。从这样的现象中,可以发现,第一大股东为国有绝对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得到标准意见的比例较大,而得到非标准意见的比例较小;而第一大股东为非国有绝对控股股东和国有非绝对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得到非标准意见的比例较大,得到标准意见的比例较小。

3. 审计意见分布分析

表2审计意见分布分析

对表2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在上市公司被出具的379份非标准审计意见中,第一大股东为国有绝对控股的上市公司占据了97份,占总体的26%;第一大股东为非国有绝对控股的上市公司占据了282份,占总体的74%。在上市公司被出具的3024份标准意见中,第一大股东国有绝对控股的上市公司占据了1157份,占总体的38%;第一大股东非国有绝对控股的上市公司占据了1867份,占总体的62%。国有绝对控股的上市公司被出具标准意见的比例比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比例多出12个百分点。

综合表1和表2的分析结果,可以揭示这样一种现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是否为国有绝对控股在审计意见类型上有一定的差异,而且当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国有绝对控股时,其被出具标准意见的比例大于第一大股东为非国有绝对控股的上市公司。

4.T检验统计分析

T检验结果,出具标准意见的均值为0.3826,出具非标意见的均值为0.2559,T值为5.25,标准意见与非标准意见两组数据存在显著性差异,显著性水平为1%。从统计意义上讲,两者是存在显著差异的,国有绝对控股公司被出具标准意见的可能性显著的大于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可能性。

四、模型检验

1. 单变量相关系数检验

表3单变量相关系数检验

表4单变量相关系数检验(续)

为了检验模型中各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表3与表4列出了Pearson相关系数的部分检验结果。检验结果表明,国有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显著负相关。国有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与资产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公司上市地点成正相关关系;与资产负债率、前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审计意见、事务所变更成负相关关系。以上相关系数均未超过正负0.5,结合其他变量的相关系数分析,说明模型中各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可以作为多元回归分析的基础。

2. Logistic多元回归检验

对表5的回归结果进行分析,模型总体卡方值574.4130,显著性水平为1%,模型有效。考察变量上市公司国有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成负相关关系,在5%水平显著。本文所设定的假设得到验证,而且,上市公司国有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成显著负相关关系。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国有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公司更易获得标准审计意见。

表5多元回归结果

控制变量中,上市公司资产总额与非标准意见负相关,不显著;净资产收益率与非标准审计意见负相关,不显著;资产负债率与非标意见正相关,1%水平上显著;应收账款比例与非标意见正相关,不显著;前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与非标意见负相关,不显著;上年度审计意见与非标准意见正相关,1%水平显著;事务所变更与非标意见正相关,1%水平显著;上市地与非标意见负相关,5%水平显著。

五、结论与建议

1. 结论

通过对上述模型的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本文的假设在多变量回归模型中得到了验证,相关关系与预期基本相符。在对第一大股东股权性质与审计意见类型关系的分析中,本文运用的考察变量与非标准审计报告成显著负相关关系,第一大股东国有绝对控股变量5%水平显著。这就充分说明在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发表审计意见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对国有上市公司更易出具标准意见。这主要是因为,国有上市公司相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而言,对高质量审计意见的需求严重不足,国有大股东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使大股东具有“偷”小股东钱的巨大激励。而且,国有上市公司往往资金实力雄厚,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经济依赖型更强,因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对国有上市公司更易出具标准意见。

2. 建议

实证分析表明,国有上市公司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成显著负相关关系,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非国有上市公司比较,国有上市公司更易获得标准审计意见,审计质量较低。因此,就要从降低国有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总体中的比例入手,减持国有股,促使国有股持股主体发生变化,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相应增加非国有股权的比例,进一步实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

国有股减持应该主要限定在竞争性领域,减持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将国有持股比例减持到第一大股东之下,削弱行政化的持股主体在上市公司中控股地位的产权基础。国有股减持应该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增量调整,在上市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时,尽量安排增发非国有股份,大量增发流通性强的社会公众股,相对降低国有股权比重,使国有股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稀释;二是存量调整,即安排部分国有资本存量逐步退出资本市场,将上市公司的部分国有股转让给非国有股,可以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在统一确定价格后,转让给其他法人和流通股股东,让一定数量的机构投资者持有是最有效率的。存量调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将部分国有股权转让给境外投资者

国有上市公司吸收部分外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变革国有上市公司的产权制度基础,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组合。在资本市场上引入外资,可以使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多元化得到进一步实现,使其产权结构更加清晰,克服了国有上市公司产权主体缺位的根本问题。与此同时,可以引进外资企业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成熟的管理经验,扩大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市场范围,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能力。

(2)管理层收购

通过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经理层利用借贷资本、股权交换或其他融资手段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实现优化上市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进而达到重组上市公司的目的。管理层收购可以使股东结构和权力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实现管理层身份的转变,由上市公司的人转变为所有者,使监督机制由原来的股权监督转变为管理层自我监督,使上市公司内部人的积极性得到充分的激励,大大降低了成本,从而可以有效的解决国有上市公司产权主体模糊的本质问题,达到改善国有上市公司产权结构不合理的现状。

(3)国有股权民营化

走国有股权民营化道路,就是要通过划转、拍卖和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国有股权转让给民营企业,促使私营经济积极参与国有股减持。国有股权民营化,可以实现国有上市公司投资主体多样化,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所带来的问题,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解决国有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的问题。

以上方式既改善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既改变了国有上市公司投资主体单一化的局面,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又盘活了国有资产,而且还不会对股票市场造成巨大的冲击,同时为国有上市公司注入了新的血液,有利于上市公司更好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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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朱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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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任申心的一般概念

对各级主管人员的业绩评价,应以其对完成目标、计划中的贡献和履行职责中的成绩为依据。他们所主管的部门和单位有不同的职能,按其责任和控制范围的大小,这些责任单位分为成本中心、未出闰中心和投资中心。

一个责任中心,如果不形成或者不考核其收入,而着重考核其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这类中心称为成本中心。成本中心的职责,是用一定的成本去完成规定的具体任务。任何发生成本的责任领域,都可以确定为成本中心。

一个责任中心,如果能同时控制生产和销售,既要对成本负责又要对收入负责,但没有责任或没有权力决定该中心资产投资的水平,因而可以根据其利润的多少来评价该中心的业绩,那么,该中心称为利润中心。利润中心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的利润中心,它直接向企业外部出售产品,在市场

上进行购销业务。另一种是人为的利润中心,它主要在企业内部按照内部转移价格出售产品。从根本上看,利润中心是指管理人员有权对其供货的来源和市场的选择进行决策的单位。

投资中心是指某些分散经营的单位或部门,其经理所拥有的自主权不仅包括制定价格、确定产品和生产等短期经营决策权,而且还包括投资规模和投资类型等投资决策权。投资中心的经理不仅能控制除公司总部分摊管理费用外的全部成本和收入,而且能控制占用的资产。因此,不仅要衡量其利润,而且要衡量其资产,并把利润与其所占用的资产联系起来。

2.国有商业银行责任中心的划分

,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体系基本相同,一般有总行、分行(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各商业银行都非常重视一级法人管理体制的建设与完善注重权力的控制。因此,对于各分支机构而言,其责任中心性质的归属往往处于变动之中,关键要看上级行授权管理状况。比如上述的二级分行,如果一级分行完全上收了其主要资产增长的权力,那么它就不能成为投资中心,而是利润中心。

不同性质责任中心评价为核心指标及其

由于各种责任中心的职能、责任和控制范围不同,所以对其考核评价也应采取不同的指标。

1.对成本中心的考核评价

对成本中心考核评价的核心指标是责任成本。所谓责任成本,是以具体的责任单位为对象,以其承担的责任为范围所归集的成本,也就是特定责任中心的全部可控成本。从整个企业的空间范围和很长的时间范围来观察,所有成本都是人的某种决策或行为的结果,都是可控的。但是,对特定的人或时间来说,则有些是可控的,有些是不可控的。所以,可控成本总是针对特定责任中心来说的,是指在特定时期内、特定责任中心能够直接控制其发生的成本。

责任成本的关键是判别每一项成本费用支出的责任归属,判别成本费用支出责任归属的原则是:(1)假如某责任中心通过自己的行动能有效地一项成本的数额,那么该中心就要对这项成本负责。(2)假如某责任中心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某种资产或劳动,它就应对这些资产或劳动的成本负责。(3)某管理人员虽然不直接决定某项成本,但是上级要求他参与有关事项,从而对该项成本的支出施加了重要影响,则他对该成本也要承担责任。

比如,商业银行的分理处、储蓄所,它们是典型的成本中心,考评它运用责任成本即全部可控成本指标则比较恰当。它们对自身贷款资产的发放、固定资产的购置乃至人力安排都无权决定,而只能对吸收存款的利息成本支出,以及一些低值易耗品使用成本负责。

2.对利润中心的考核评价

对于利润中心进行考评的指标是利润,但利润并不是一个十分具体的概念,在这个名词前边加上不同的定语,可以得出不同的概念。在评价利润中心业绩时,我们至少有4种选择:边际贡献、可控边际贡献、部门边际贡献和税前部门利润。

以可控边际贡献作为业绩评价依据是最好的,它反映了部门经理在其权限和控制范围内有效使用资源的能力;部门经理可控制收入,以及变动成本和部分固定成本,因而可以对可控边际贡献承担抓。

以边际贡献作为业绩评价依据不够全面,因为部分固定成本是利润中心可以控制的。

以部门边际贡献作为业绩评价依据,可能更适合评价该部门对企业利润和管理费用的贡献,而不适合于部门经理的评价;如果决定该部门的取舍,部门边际贡献是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如果要评价部门经理的业绩,由于有一部分固定成本是过去最高管理层投资决策的结果,现在的部门经理已经很难改变,部门边际贡献则超出了经理人员的控制范围。

以税前部门利润作为业绩评价的依据通常是不合适的,公司总部的管理费用是部门经理无法控制的成本,由于分配公司管理费用而引起部门利润的不利变化,不能由部门经理负责;不仅如此,分配给各部门的管理费用的计算方法常常是任意的,部门本身的活动和分配来的管理费用高低并无因果关系。许多企业把所有的总部管理费用分配给下属部门,其目的是提醒部门经理注意各部门提供的边际贡献必须抵补总部的管理费用,否则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就不会盈利。其实,通过给每个部门建立一个期望能达到的可控边际贡献标准,可以更好地达到上述目的。这样,部门经理可集中精力增加收入并降低可控成本,而不必在那些他们不可控的分配来的管理费用上花费精力。

我们认为商业银行的基层支行就是一个利润中心。它虽然不具有贷款发放和固定资产购建的决策权,但是每一项这样资产的形成,却往往与其直接推荐、建议密切相关,即便它不形成贷款资产,它还可以通过上存资金获取收入,因此它能够控制自己的收入规模;同时它对自身的固定成本不具有完

全控制能力,比如上级行核定的等级式的人力费用,以及总分行分配的其他管理费用等。所以,以可控边际贡献对其进行考核评价,最为恰当。

3.对投资中心的考核评价

评价投资中心业绩的指标通常有以下两种选择:投资报酬率、剩余收益。

投资报酬率是最常见的考核投资中心业绩的指标。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投资报酬率是部门边际贡献除以该部门所拥有的资产额。投资报酬率还可以分解为投资周转率和销售利润率的乘积,并可进一步分解为资产的明细项目和收支的明细项目,从而对整个部门经营状况作出评价。用投资报酬率来评价投资中心业绩有许多优点:它是根据现有的资料的,比较客观,可用于部门之间,以及不同行业之间的比较。投资人非常关心这个指标,公司总经理也十分关心这个指标,用它来评价每个部门的业绩,促使其提高本部门的投资报酬率,有助于提高整个的投资报酬率。同时,投资报酬率指标的不足也是十分明显的:部门经理会放弃高于资本成本而低于部门投资报酬率的机会,或者减少现有的投资报酬率较低但高于资金成本的某些资产,使部门的业绩获得较好的评价,但却伤害了企业整体的利益。从引导部门经理采取与企业总体利益一致的决策来看,投资报酬率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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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内部审计 职能 延伸

内部审计职能是基于对内部审计定义分析后的审计定位,是连接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的桥梁,内部审计实务工作的开展实际上就是内部审计职能的实施过程。对内部审计职能的认定,客观上决定了审计转型与发展的方向,决定了为企业发展提供审计支持的层次、力度与幅度,因而如何界定内部审计职能以满足不断发展的经济与企业对高质量的内部审计服务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一、对内部审计定义中审计职能的思考

(一)监督与评价是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

2003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2003年6月1日起施行)中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描述为:“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在这里它明确指出内部审计的职能是“监督与评价”,并且沿用、指导审计工作至今。

监督职能:是指以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为评价依据,对被审对象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以便衡量和确定其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是否正确、真实,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理、有效;检查被审对象是否履行其经济责任,有无违法违纪、损失浪费等行为,追究或解除其所负经济责任,从而督促被审单位纠错防弊,遵守财经纪律,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评价职能是监督职能的延续,是对监督检查结果的客观描述,并由此分析评定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和目标进行,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二)监督与评价职能已制约了内部审计的发展

1、内部审计的监督与评价职能演绎为查错纠弊

监督与评价职能使内部审计在企业中以独立的第三方形式存在,以保持其评价的客观性。但由于内部审计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及其依据不清晰,使内部审计评价苍白,并导致内部审计的监督与评价职能演绎为查错纠弊。

2、内部审计监督与评价职能的狭隘,影响了内部审计的发展与审计地位的提升

监督与评价职能使内部审计对发现问题仅有建议权,这就使得内部审计更关注发现了多少问题,提出了多少建议,而淡化了有多少审计建议能被采纳并落到实处,忽略了内部审计建议落不到实处的原因,从而使审计发现的问题“年年提建议,年年依旧在”的情况屡见不鲜,并最终使内部审计的“参谋”角色流于形式!既浪费了审计资源、审计劳动、审计时间,又影响了审计形象,使内部审计处于公司治理的不可或缺性与发挥作用较小的间隙地带,造成审计地位的尴尬!

2009―2010年中石油机关机构精简,绝大部分中石油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都被从机关精简掉,或被纪委收编,就是审计职能狭隘制约内部审计发展的一个很好例证!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呈现经营方式多样化,管理层次多级化及生产经营地点分散化等的特点,这些特点要求内部审计给企业提供更系统、全面的管理型服务。面对现代企业对内部审计的需求与内部审计职能狭隘的矛盾及严峻形势,内部审计必须加速转型以谋求生存与发展。

二、对内部审计转型中审计职能延伸的思考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内部审计定义》中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鉴证和咨询服务,其目标在于增加价值并改进组织的经营。它通过一套系统、规范的方法和评价、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以帮助组织达到目标。”

上述定义通过对内部审计职能的界定,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定位是服务于公司(组织)治理、有效的风险管理和适当的内部控制,帮助企业增加价值是内部审计的目标和发展保证。这给国内内部审计转型与职能的延伸开辟了广阔的天地。

(一)关注经营,服务管理,帮助企业增加价值

1、依据与意义

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的目标,而效益来自经营,因此关注企业经营,分析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切实将事后审计推进到事中、事前,才能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更好、更快地实现目标,即增加价值,也才能体现内部审计的参谋角色与存在意义。

2、实施

内部审计可以将内部审计活动与企业的核心业务流程及关键成功因素联结在一起,关注经营过程,从整体价值链来考虑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从全局、长期着眼,促成各个部门各个方面的有效合作,帮助一个企业达到战略目标,即增加价值,同时让公司认识内部审计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为内部审计的管理性建议对价值创造的贡献往往是间接的,但其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身份在沟通与协调方面发挥的作用是其他任何业务部门所无法企及的。

(二)关注内部控制,促进企业良性循环。

1、依据

内部控制实质就是企业的内部管理,因此内部审计关注内部控制就是关注内部管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性与合理性,即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提出合理管理建议以促进企业的良性循环。

2、实施

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审计是对企业内部控制情况的客观验证活动。通过内部控制审计可以确定企业制定的制度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贯彻执行;建立的标准是否被遵循;资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各种控制是否有利于单位目标的实现,并有针对性地对内部控制和管理方式提出改进和建设性意见,以促进企业不断地实现自我监控和自我约束,达到企业自我改善、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关注风险识别,进行风险防范。

高度信息化、程序化的现代企业,其风险事项隐蔽而又对经营有着重大的影响,内部审计有义务通过审计活动进行风险评估,识别企业风险,并可从内部控制入手,在管理和业务两个层面进行评估,提出建议,帮助企业进行风险防范与规避。1、管理层面的风险评估。

从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入手,关注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识别并防范可控风险。2、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关注经营过程,进行动态跟踪,洞察异常现象。

(四)利用工作优势,深化项目跟踪与咨询服务

1、内部审计工作优势

内部审计人员积累了在不同性质、不同行业、不同经营内容的企业进行审计的经验,对经营管理有了更多、更丰富的见解,而这些见解就是有价值的信息,可以以咨询、建议、书面报告或通过其他产品的形式呈现出来,从而给企业带来更多利益。

2、深化项目跟踪与咨询服务,实现审计成果的转化。

审计建议在被采纳与执行的过程中可能还会出现各种问题,项目跟踪与咨询服务是实现审计成果转化的唯一途径。如果只跟踪结果而不提供咨询服务,则无法改变审计发现问题反复建议反复出现的现状,更无法企及公司治理对内部审计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要求,同时也反应出内部审计在内部管理与审计定位上还存在值得思考与完善地方。

三、延伸内部审计服务职能对内部审计发展的作用与思考

服务职能是内部审计为企业增加价值的主要途径和体现。

(一)监督寓于服务是审计发展的关键

通过提供检查、鉴证、风险识别、制度建设、增加价值、协调、跟踪、咨询等服务,内部审计能够帮助企业实现经营目标,并通过努力能使内部审计成为企业安防体系的重要一环。

因为提供服务必须使供需双方都满意,是双赢的结果。即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被认可,提出的建议合理而有可操作性,被采纳并落到实处,更能被企业接纳与欢迎,审计业务也能由此得以在更广泛的领域里开展。

(二)制约内部审计服务职能延伸的瓶颈

监督作为内部审计的传统职能已根深蒂固,将监督与服务割裂,片面地强调独立第三方的查错纠弊职能,已然成了内部审计服务职能延伸的瓶颈,这也是导致目前将审计跟踪理解为仅须统计整改结果的认识普遍存在的根源。服务职能依赖与检查、监督、鉴证工作,这些工作也只有通过服务才能得到更好地转化与体现。服务职能的体现需要树立服务的理念,而服务的理念源自对审计职能的认定。

总之,只有通过审计转型,进行审计职能的延伸,才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独特优势,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既是为企业增加价值的服务,也是为内部审计的发展服务,为提高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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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环境下职业谨慎的重要性

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环境下,审计职业谨慎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出来。其理由如下:

(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本身的特点要求加强职业谨慎

1.相对于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无论是区分财务报表层和认定层风险还是在源头上发现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报,都需要审计人员进行主观性较强的职业判断,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抱以高度谨慎的态度对有关信息作出职业判断。2.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引入了“重大错报风险”的概念,使得了解被审计单位内外部环境,并对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评估,成为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首要和核心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环境是一个不断收集、分析信息的过程。无论是了解行业状况、监管环境,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性质、目标及其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还是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都要求审计人员持有高度的职业谨慎,作出适当的职业判断。3.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风险评估分析工具多样化,在利用这些分析工具时必然会要求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经验作出适当的职业判断,在此过程中高度的职业谨慎必不可少。4.传统风险导向审计采用标准化的审计程序,不同的被审计单位其审计程序都相同。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将评估及识别的审计风险与实施的审计程序相结合,针对不同客户以及客户不同的风险领域实施个性化的审计程序。这使得审计人员有了更多临场发挥的空间,也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谨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独立审计准则》可能滞后于审计实务的发展

在实务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如果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来开展审计业务,就可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但由于现行的审计准则往往滞后于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实务的发展,就会导致在审计实践中出现以下现象:审计人员可能由于根据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作出错误判断,进而出具错误的审计报告。在此情况下,审计人员无法根据审计准则为自己辩护。这就导致审计人员格外关注职业谨慎。

(三)其他因素对职业谨慎的诉求

现代会计环境直接影响了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等行为,从而间接影响了审计职能的履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衍生金融工具、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的广泛运用,增加了现代会计环境的复杂性,也加大了审计人员对会计判断进行再判断的难度。在这样的背景下,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应当更加谨慎。1.衍生金融工具和无形资产交易。衍生金融工具的性质特殊,高风险性是其主要特征,其潜在损失足以引起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而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其价值确认、折旧或摊销等问题都使得会计人员的判断变得更加具有主观性,从而对审计人员的谨慎态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本着高度谨慎的态度,对审计风险提高警惕,作出适当的职业判断。2.电子商务环境的复杂性。电子商务的应用加大了审计环境的不确定性。在计算机软件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很多公司向软件开发公司定制财务信息系统以外的其他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审计人员在对这些公司的审计过程中,也只能做到对这些系统产生的数据进行合理分析而不能对其程序的正确性进行核查。这样,便会出现公司利用信息系统软件作弊的可能性。这便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高度的职业谨慎态度和适当水平的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知识,必要时应该请求专家协助。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多次提到“职业怀疑”这一概念,并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中明确指出“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认识到可能存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情形。”可见,保持职业谨慎的态度也是遵守审计准则的需要。

根据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界定职业谨慎的意义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职业谨慎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中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从审计责任的角度看,它将会促使审计市场更加规范;从审计期望的角度看,促使审计人员以积极的心态缩小审计期望差,在减少审计风险的同时提高审计质量。1.站在审计责任的角度。一般认为,审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欺诈责任———后两者易于辨别,而过失责任的判定则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审计失败案发生后,当发生过失或存在欺诈行为的审计人员与受损害的利益相关者“对簿公堂”时,审计人员为减轻经济责任总会将审计准则中模糊的职业谨慎概念作为“挡箭牌”。但很多时候法庭的判决并没有将“天平”倾向于审计人员一方。由此看来,一个明确的职业谨慎概念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它将会使审计人员的不公正行为减少、审计失败案件的发生率降低、被审计单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保障。总之,一个明确的职业谨慎概念会使审计市场更加规范。2.站在审计期望差的角度。审计期望差的形成有诸多原因,其中之一是社会公众和法律界对审计的谨慎要求与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的谨慎态度之间的差距。一个能被各方面接受的职业谨慎概念应该能够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审计人员在这一概念的指导下从事审计工作(比如估计重要性水平时坚持宁低勿高的原则),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来缩小审计期望差,既可以减少审计风险,又能够提高审计质量。

界定审计职业谨慎应考虑的因素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世界的运动是绝对的、永恒的;静止是相对的、暂时的。审计环境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但同时也应当看到,在这种变化发展的特定阶段中,又存在着相对的静止,这使得在当前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环境下,在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后对职业谨慎的概念作一个较为明确的界定成为可能。

1.一个为社会各界所接受的职业谨慎的概念应以特定的术语规定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和应承担的责任,不仅要保证审计人员工作质量的提高,也要为审计人员提供有效的保护。它一方面约束审计人员的执业行为;另一方面也应向社会各界昭示审计质量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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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

审计重要性是审计风险及其模型的一个关键概念,审计风险的界定必须联系重要性。在国际审计准则及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中定义的“审计风险”为:当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或漏报时,审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风险。审计风险有三个构成部分: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这些定义的一个共同点是均认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可见,考虑审计风险,不能脱离重要性,审计重要性决定了审计风险。

就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有关准则和教科书都认为,它们两者成反向关系。在国际审计准则及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中认为,“在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水平之间存在反向关系,就是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反之亦然”。

要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需要先考察审计风险与实质性测试——检查风险的关系。我们知道,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三个要素组成,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

既:检查风险=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

(一)可见,在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水平确定的情况下,审计风险与检查风险成同向变化的关系即:检查风险越高,审计风险越高;检查风险越低,审计风险越低。在审计中,审计师无法控制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但可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特定环境评估它们水平的高低。因此,审计师要控制审计风险,只能通过控制检查风险来实现。在实质上,我们所说的审计风险高是指检查风险高,审计风险低是指检查风险低,控制审计风险就是要控制检查风险。这样,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审计重要性与检查风险的关系。

(二)我们再来考察一下重要性水平与检查风险的关系。重要性水平是从会计报表使用者角度来确定的。对使用者来说,超过该重要性水平的金额的错报或漏报才会影响他们的决策或判断,反之,则不然。在一般正常情况下,金额越大的错报或漏报越容易被实质性测试发现;金额越小的错报或漏报越不容易被实质性测试发现。这样,我们很自然地得出结论:重要性水平越高,检查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检查风险越高。

(三)根据审计风险与检查风险关系的结论,结合审计重要性与检查风险关系的结论,我们可推导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审计风险的高低不决定重要性水平的高低,但影响重要性水平的确定。

二、审计重要性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

前面我们已经推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成反向变化的关系,那么我们就可以顺序推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证据成反向变化的关系。我们也可以进一步解释:审计重要性水平越低,即较低金额的错报或漏报对会计报表使用者也是重要的,那么就要求审计师在实质性测试中努力发现该金额以上的错报或漏报。为实现较小金额的错报或漏报的审计目标,就需要审计师增加实施审计程序、扩大审查范围、从不同的途径收集较多的审计证据,即审计重要性水平低,审计范围宽,审计证据多,相反,审计重要性水平越高,即较高金额的错报或漏报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才是重要的,那么,就要求审计师在实质性测试中努力发现较高金额以上的错报或漏报,而不需要刻意去发现较高金额以下的错报或漏报。这样,审计师只要在较窄的范围进行审查,实施较少的审计程序,合理保证发现较大金额以上的错报或漏报就可以了。相应地,所需收集的审计证据就可以少些,即审计重要性水平高,审计范围窄,审计证据少。但我们必须强调的是:审计证据的多少是相对的,任何时候都应当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性,以支持审计结论。

(一)审计重要性决定审计证据,即重要性水平的高低决定审计证据的多少。但审计证据对重要性水平则没有影响,它们之间的关系不同于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

(二)审计重要性与审计证据的反向关系对审计实务同样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审计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师可以缩小审查范围,减少审计程序,收集较少的审计证据;审计重要性越低,审计师就应扩大审查范围,增加审查程序,收集较多的审计证据。

三、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

由前已知审计风险是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三个要素组成,要谈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之间关系就不得不谈这三个要素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

(一)审计风险和审计证据。审计风险和支持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之间呈反向关系。因为对特定的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即对审计质量的要求越高所需收集证据的数量也就越多。

(二)检查风险和审计证据。检查风险和审计证据也呈反向关系。因为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检查风险的可接受水平越低,为限制检查风险达到这一水平就应实施越详细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从而需要收集较多的证据。

(三)固有风险和审计证据。固有风险和审计证据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

1.若注册会计师欲将固有风险估计为低水平则为支持这样一个低水平的固有风险,就需要较多地收集有关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证据。即固有风险的计划估计水平与据以确定固有风险水平的证据数量成反向关系。

2.若注册会计师将固有风险确定为低水平,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账户或交易本身发生差错的可能性较小。注册会计师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相对较高。因而注册会计师在实质性测试中所需收集的证据就少。即固有风险的实际估计水平与实质性测试需收集的证据数量成正向关系。

(四)控制风险和审计证据。控制风险和审计证据的关系也包括两个方面:

1.控制风险的计划估计水平与关于内部控制健全有效的证据数量是反向关系。就是说控制风险的计划估计水平越低,为支持这样一个低的控制风险水平,也就要收集较多的有关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合理与运行有效的审计证据。

2.控制风险的实际估计水平与实质性测试所需收集的证据数量是正向关系。即控制风险的实际水平越高,意味着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越不可信赖,注册会计师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就会越低。因而在实质性测试中需要收集的证据的数量也就越多。

综上所述,在一定重要性水平限度内,注册会计师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实际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越高,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越低;检查风险越高,所需要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性水平越低。反之,注册会计师定的重要性水平越低,实际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越高;检查风险越低,所需要的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性水平越高。

正是因为重要性、审计证据和审计风险之间存在这样的内在关系。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衡量收集到的审计证据所含风险的包容性、确定具体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和程序,在审计抽样中确定可靠性水平以及精确度上下限和最终评价审计结果提供了依据。

参考文献

[1]中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1997.

[2]中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1997.

[3]W.罗伯特.克涅科(W. Robert Knechel).审计学:教程案例(英文版)(Auditing: Text&Cases)[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4]朱锦余.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审计证据关系及图解.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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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受业务委托阶段

接受业务委托阶段需作出的关键职业判断是决定是否接受或保持具体审计业务,这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职业判断。如果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或保持了不应当承接的审计业务会面临两种不利的局面:一种是由于不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低估审计业务风险,从而不能满足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引发审计失败;一种是在执业的过程中发现自身不具备独立性或专业胜任能力,从而不能严格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引发审计失败。此两种不利局面都意味着低水平的审计质量。因此,要正确的作出此项重要决策必须知彼知己。知彼就是要初步了解审计业务环境,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经营规模、组织结构、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等。知己就是在了解审计业务环境的基础上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该阶段的了解审计业务环境程度要低于风险评估阶段,虽然了解的程度低但是还是要作出关键的决策,此时,行业审计专长在决定是否接受和保持审计业务的过程中就会起到重要的作用。注册会计师以往行业审计经验的积累有助于其在较短的时间内准确的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能客观的评价自身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从而作出正确的业务承接决策,以保证整个审计过程的审计质量。

二、计划审计工作阶段

注册会计师制定审计计划以使审计工作以有效的方式得到执行,计划审计工作包括根据审计业务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用以确定审计工作的性质、时间范围和安排,并指导具体审计计划的制定。因此,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是计划审计工作阶段的重中之重。为了制定切实可行的总体审计策略,注册会计师必须作出的关键决策是确定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对重要性的决定属于职业判断。重要性概念的应用贯穿于审计过程的始终,直接决定最终的审计质量。

重要性是相对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的经济决策而言的,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包括漏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重要性概念是基于注册会计师的总目标而提出的。根据新修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是:1.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使得注册会计师能够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

转贴于

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2.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审计结果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并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

由上述总体目标可以看到,在执行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只需要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而无需对财务报表不存在所有错报作出绝对保证,从而提高了审计效率。那么什么样的错报是重大的?重要性概念回答了此问题,即凡是能够影响到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的错报都是重大的错报。注册会计师只有将财务报表的整体错报控制在重要性水平以内,才能够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才能保证一定的审计质量水平。所以,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两者之间进行权衡所作出的一项重要职业判断。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在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时,首先要选择一个恰当的基准,然后再选用适当的百分比乘上该基准。在确定基准和百分比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存在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使用者特别关注的报表项目;被审计单位的性质及所在行业;被审计单位的规模、所有权性质以及融资方式。上述需要考虑的因素都离不开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经验的积累及行业审计知识的应用,所以在重要性水平的确定过程中行业审计专长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实施风险评估程序阶段

风险评估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无论该错报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而实施的审计程序。由此,该阶段需作出的职业判断是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方法是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在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下,审计工作的主线是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只有正确的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才能有的放矢的应对重大错报风险,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内,从而保证一定的审计质量水平。所以,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是一项重要的职业判断,如果这个阶段作出了错误的决策,则以下各阶段所做的审计工作都会在错误的指引下得出错误的结果,从而影响到最终的审计质量。

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下,被审计单位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其与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同样,外部系统的任何变化也必将会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产生影响。基于此,注册会计师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不应仅将视野投放在被审计单位内部,而应将被审计单位放在更广泛的经济系统中去了解。《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中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以下方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1.相关行业状况、法律环境和监管环境及其他外部因素。2.被审计单位的性质,包括经营环境、所有权和治理结构、正在实施和计划实施的投资类型、组织结构和筹资方式。3.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包括变更会计政策的原因。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评价会计政策是否适当,并与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相关行业使用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4.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可能导致重大错报风险的相关经营风险。5.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6.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根据上述内容,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这一重要职业判断的正确作出建立在注册会计师相关行业审计经验的基础之上。转贴于

四、实施风险应对程序阶段

风险应对程序是指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总体应对措施;应当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在确定总体应对措施以及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

总体应对措施是针对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提出的措施,因为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影响多项认定,所以总体应对措施的提出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并直接影响最终的审计质量。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指南》中规定审计项目组成员中应有一定比例的人员曾经参与过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的审计,或具有被审计单位所处特定行业的相关审计经验。所以,总体应对措施是在行业审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其实施主体必须是具有行业审计专长的注册会计师。

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控制测试是可选择执行的审计程序,只有在两种情形下必须执行控制测试:1.在评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2.仅实施实质性程序并不能够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实质性程序是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无论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结果如何,注册会计师都应当针对所有重大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设计和实施实质性程序。由此,在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时,需作出的重要职业判断是对是否实施控制测试进行的决策。控制测试,是指用于评价内部控制在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方面的运行有效性的审计程序。所以,判断是否实施控制测试即为判断被审计单位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如果注册会计师准备信赖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那么其就要进行控制测试,如果控制测试的结果表明该内部控制运行是有效的,则依赖该内部控制编制的财务信息即是可靠的,注册会计师就可以减少实质性程序的数量,而控制测试的成本要低于实质性测试的成本,从而在整体上降低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但如果注册会计师信赖了本不该信赖的内部控制,而控制测试又未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此时错误的减少实质性程序必将导致低水平的审计质量。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下对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判断绝不同于制度基础审计方法,其不是仅仅只关注内部控制,而是把内部控制放在行业环境中并与企业的经营风险等情况结合起来考虑内部控制是否值得信赖。这种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方法离不开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经验的积累及行业审计专长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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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从1980年恢复到现在,仅有25年的历史,注册会计师的整体水平与国际同行存在一定的差距,依靠实务界制定适合自身的重要性经验法则并不现实。况且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存在的忽视审计风险、无序的市场竞争的现状也阻碍重要性原则的合理运用。因此监管机构或准则制定机构应承担起重要性指南的制定工作。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中出现的重要性标准的随意运用,在一定的程度上是由于缺乏审计重要性运用的详细指南,执业准则的含糊为注册会计师随意运用所谓的职业判断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当企业和注册会计师在某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或审计意见方面发生冲突,由于缺乏执业规范文件的规定,审计师依从企业意愿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审计重要性指南的建立将有利于统一重要性的职业判断标准,缩小注册会计师对重要性的判断差异,以提高审计质量,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促进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

我国证券法律法规采纳了“影响投资者决策”作为判断重要性的标准。但是对于重要虚假陈述的民事救济和民事责任制度尚处于摸索试验阶段,司法在重要性的判断、以及根据重要性标准来确定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仍然是一项空白。审计重要性指南的建立将有利于填补这一空白,为司法判例提供合理的依据,并对注册会计师合理利用重要性原则以避免法律责任提供保障。

二、明确重要性的判断基础及数量门槛

1、借鉴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提供重要性水平的初步判断标准。

虽然重要性的数量门槛一直受到争议,但注册会计师必须将重要性标准进行量化运用到审计实务中,因此,制定重要性量化标准对重要性的初步判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准则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提供了相应的指南,在澳大利亚的会计准则中提出了5%~10%的重要性水平基础。在5%以下为不重要性,10%以上为重要,但对5%~10%之间的判断没有提供指南。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CICA)会推出了该机构制定的重要性比例和相关区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96年出版的《AICPA审计和会计手册》中提供了操作指南,“重要性的一个普遍的经验衡量原则是税前收益的5%-10%。一些审计师运用这个经验衡量原则,小于正常收益的5%的项目被认为不重要性,而大于10%的项目是重要的,介于5%‘10%之间的项目需要审计师进行判断。……另一些审计师使用被审公司总资产或销售收入的1%或1.5%作为衡量重要性的标准。”

市场研究、实验研究、对审计实务的描述性研究是对重要性的量化标准的三种主要研究方法。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弱式市场;股票价格与财务信息的相关性较差,而实验研究又缺乏一定的条件,同时受实验的设置、实验对象的限制,其实证结果值得怀疑。

审计实务的描述性研究分为对司法判例的研究和对审计实务的经验总结,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出现涉及重要性的司法判例。近年来证监会、财政部等主管机构加大了对会计造假的查处力度,对部分事务所因审计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罚。笔者对证监会近年来因审计质量对相关事务所的处罚进行了统计,涉及的处罚事项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最小的为7.5%,占净利润的比例为7.2%。由于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的会计信息虚假案件通常性质恶劣,远远超出财务报表的错报或漏报的重要性限度,难以作为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依据。

由于受制于上述因素,借鉴国外相关机构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甚为必要。SAB99并不否定职业界运用具体百分比对重要性进行初步判断,美国证管会对重要性数量门槛的看法是:“根据经验法则,如果一项不实表达或遗漏,其程度不超过5%的门槛,在缺乏其他特定的相反的环境情况下,例如管理阶层的自肥条款(交易)或侵占,则该事项应不构成重大。”我国财政部第七号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中指出“抽查发现,被抽查企事业单位资产不实73.75亿元、利润不实35.11亿元。其中,资产不实比例在1%以上和利润不实比例在10%以上的分别占全部被抽查单位的50%和57%”,可见我国财政部对重要性的判断标准是资产总额的1%、净利润的10%。因此,按利润额的5%~10%、资产总额的0.5%~1%作为重要性水平的初步判断标准存在可取之处。

2、进一步明确重要性的判断基础适用范围。

不管是准则制定机构还是实务界在确定重要性水平时采用的计算基础多为利润、收入、总资产,但对于应采用何种计算基础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Wheele Stephen实证考察了不同经验法则对重要性的影响。其验证结果表明不同行业的被审单位选择同一经验法则会得出不同的重要性水平,即使同一被审单位使用不同法则也会得出不同的重要性水平,而且这种重要性水平相差往往是很大。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审计重要性》认为审计重要性判断的基础“通常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但对于如何运用和选择判断标准并没有明确。重要性判断的基础应具有关联性、稳定性与预计性特征,由于总收入、总资产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税前收益对上市公司来说具有关联性,西方各国一般将这三者作为重要性判断的基础。按照国际惯例,利润基础只适用于利润比较稳定、回报率比较合理的企业;收入基础适用于微利企业及商业企业、服务企业及资产总额不大的企业;资产基础适用于金融、保险或资产大、利润小的工矿企业。因此,我国应参照国际惯例明确判断基础的适用范围,缩小重要性判断的差异。

三、细化对重要性的性质认定的指导

明确重要性的数量标准便于会计和注册会计师具体操作,但不可避免的问题是,对重要性的判断一旦沦为数量化的门槛,就容易被误用或滥用,成为不正当会计处理并且推诿责任的护身符。针对美国审计和会计实务中出现的滥用重要性的情况,SEC于1999年8月SAB99,提出了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中“重要性”标准的运用问题,强调了重要性的质量因素。它指出财务报表中的错报如果出现

以下8种情况,那么即使是小数额的错报,其性质也是重要的,该8种情况大致包含了香港会计师公会在重要性指南中提出五种敏感情况。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审计重要性》指出,“在运用重要性原则时,应当考虑错报或漏报金额和性质”,但是该准则并来提供如何判断小金额错报或漏报在性质上重要的指南。因此,我国审计重要性指南中应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列举了性质上重要的错报或漏报的各种情况,以便于指导注册会计师的重要性判断。

实证研究显示,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会计盈余对股票收益有显著的解释能力,并且这种影响呈不断增强的趋势。由于我国的流通股多由中小股东持有,因此,会计盈余对中小股东的决策有着重要影响。同时,会计盈余也是有关发行上市、增资配股和停牌退市等管理规范中的重要指标,相关实证研究证明,我国上市公司在净资产收益率为0%、6%、10%时存在明显的盈余管理行为,上市公司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筹资和避免退市。陆建桥在对亏损公司的实证研究中发现,在亏损上市公司首次出现亏损年份,公司存在着显著的非正常调盈余的应计会计处理,在首次出现亏损前一年度和扭亏为盈年度,又明显地存在着调增收益的盈余管理行为。李爽、吴溪对2001年微利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0%~2%之间)的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注册会计师在面对通过重大非经常性损益实现微利的上司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时,其发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倾向并没有增加,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

因此,笔者认为,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中,对错报和漏报的性质判断,应要求注册会计师更多地考虑上市公司管理当局的意图,如果管理当局出于盈余管理的动机,则即使金额微不足道,也应该作为重大差错对待。

四、要求对未调整差错的揭示

我国审计报告准则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需要调整的审计差异,应提请被审计单位加以调整。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接受调整建议,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要调整事项的重要程度,确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以及如何反映。”也就是说对于不重要事项被审单位不予以调整也不会影响到审计报告的类型,注册会计师可以在报告不予以揭示。

如果个别或累计错报、漏报在金额和性质方面都不重要,管理当局就没有必要予以调整,也不必因此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会计差错的重要性依然是管理当局与注册会计师讨价还价的焦点,结果往往是注册会计师迁就公司管理当局,同时也为推诿责任找好了借口。“不重要就不必调整”的做法也引起一些学者的批评,Donald Leslie在1985年的一项调查研究表明,被调查的证券分、析师一致认为一旦发现会计差错,不论是否重要都应予以调整。这说明现行审计实务中对重要性的判断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期望仍存在差距。因此,对未调整差错的揭示尤为必要,我国一方面应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其审计报告中履行未调整差错的信息披露义务,另一方面应借鉴SAS89要求管理当局在财务报告中发表“管理当局已经考虑了未调整错报或漏报,并认为这些错报或漏报对财务报表整体不会产生重要影响”的声明。

参考文献

[1)李雪.审计理论研究[M].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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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1

中国经济正处于改革转型的风口浪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现代企业要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企业长期持续的发展,离不开有效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系统由设计,执行及保障三个阶段构成一个动态循环过程,只有在三个环节有效衔接相互促进之下,企业内控制度才能有效运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而内部控制保障体系通过对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完善以及内部控制运行是否有效进行评价纠错,对于打造健全高效的企业内控体系意义重大:一、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及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改进措施确保内部控制设置和执行情况无重大缺陷,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发挥内部控制在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及经营活动高效性上的积极作用;二、通过对控制环境的评价,以适应企业内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及时调整现有内控制度,确保企业内控制度在未来环境仍适用。 内部控制保障体系通过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内控自我评估即全员评价与控制来实现。今天笔者主要来讲讲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要通过内部审计机构来实现,科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对于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内部审计公正可靠尤其重要;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必须满足4个要求:

一、独立性

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中,不存在影响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状态,确保内部审计活动在确定内部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任何外界干扰,内部审计师的审计行为不受限制。现在有很多企业甚至一部分上市公司并不调立单独的内部审计机构,只将内部审计人员隶属于企业的财务部内,或只由财务部临时抽调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把内部审计等同于财会机构内部稽核岗位,

因财务部不仅与其它职能部门是平行的部门,且内部审计有大量工作是需要通过财务数据来进行分析检验的,这样就形成自己审自己,自己监督自己,审计人员可信赖程度大大减弱,审计监督成为财务或会计监督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中就有明确规定内审人员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历而内部审计人员由财务部担任就难免影响了内审工作的独立性;

笔者认为应将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接受企业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领导,使其具有与它所审计的财务部门、其它职能部门相对独立的组织地位,只有保持独立性,内部审计人员才能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才能使内部审计结果为管理层所信任。独立是审计的基本原则,内部审计在保证机构的独立性与领导体制独立性前提下对企业内控制度进行评价,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从而参与组织内部控制建设,同时也保证了审计工作的客观性;

二、客观性

内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保持公正不偏不倚的态度,在搜集审计证据,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正直不带成见、避免利益冲突、不受他人影响,审计人员也应提高自身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以达到审计工作的客观性;

三、权威性

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是内审工作进行不受干扰、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一项前提条件。同时,还要在制度安排上赋予内部审计机构执行内审工作时必要的权威性,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维护内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首先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得到董事会及高管层的支持,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强弱也主要取决于其隶属关系和领导层次的高低,这样内审人员才能得到被审计部门的配合;其次,要赋予内审机构和人员开展审计活动的足够权限,确保广泛的审计范围、对重大疑点的相关审核权力,并减少工作中的阻力;再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直接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负责,和董事会等最高权力机构之间能直接交流信息。

四、适应性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考虑企业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也要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对于经济规模较大的大中型 企业而言,应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对于经济规模较小的企业,则设置相应的内审人员而不必单独设立内审机构。内审机构的设置还需考虑公司管理层对内部审计作用的认识、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等所处的大的管理环境方面的因素。

那么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完成后,企业如何来依靠它来开展内审工作,保障内控的有效实施呢,我们必须从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工作水平着手:

首先,内审工作不能仅停留在事后审计,而应该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更重视事前,事中监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建议企业将内审工作成为一种常态化,制定季度审计,半年度审计和年度审计的制度及流程,更强化了对被审计单位各责任部门及员工经营行为的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