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项资金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10-10 10:01:3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高校专项资金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

篇1

随着我国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了逐步建设国际性一流高等院校,国家不断增加对高校的资金投入,在国家财政资金投入金额有限的阶段只能长期阶段性投入专项资金来重点扶持有发展潜力、教育突出、专研技术等高等教育学院。国家投入专项资金建设专项研究教育,其目的主要是:专款专用、重点投入、重点支持,对于专项建设项目应该讲求建设效益,然而据统计我国85%的高等院校普遍只注重申请到国家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的投入,却无法保障专项资金管理的实用效益和效率,最终会导致无法实现高等教育学校发展战略。可见,优化高等院校专项资金管理是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专项资金的特点与类别

高校专项资金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教育局)和高校根据国际和我国教育、国际教育实际情况探讨得出除基本支出以外的国家资金拨款投入,这资金具有专定项目和用途的性质,一般包括高校修购和购置、科研研究、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等。我国专项资金一般具有特点是:来源广,国家财政拨款是社会各界人士对教育捐款;专项申报和专用,对需要资金进行专门申报和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实际专用;时效性强,专项资金普遍是当前的高等院校急需迫切的建设项目,资金也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或财政收回;政策性强,专项资金审批必须按照项目范围、内容、性质等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我国高等院校专项资金按同一性质大概分为以下几个大类:根据资金来源不同可分为国家财政拨款、地方拨款、自筹资金、社会各界人士捐赠款等专项资金;根据科研项目可分为国家科研项目、省级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同一类专项资金又可分为不同的项目如,实验室专项资金建设中有金融实验室、财政实验室、会计实验室;根据国家政策可分为,“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科研项目、“211”工程专项、“985”工程专项等等。

二、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资金投入数量持续增加,自上个世纪90年代后到现今教育资金持续投入过程中我国高校教学质量、科研能力、人才引进、高校设施更新和添设、学科教学水平显著提高,然而专项资金支出占高校总体预算资金比重巨大,且我国高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很多问题,制约了专项资金效益的发挥,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各界人士对教育投资的热忱。目前,我国财政教育专项资金本身存在管理和申报机制不完善、专项项目使用混乱、资金匮乏等诸多问题,假如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受到严重影响,那么其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将大大折扣。我国高等院校执行完专项任务后有结余,但由于高校项目繁多和相关部门无时间进行管理,造成了专项资金沉淀现象严重,有的高校有时候竟然挪用专项资金结余数,这种现象违背了我国专项资金的使用目标也占用了国家财政资金。我国专项资金管理中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未受到高等院校投资者和管理者的重视,使得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不够合理、完善、有效。我国专项资金下达直至执行期间存在很多变化,比如购置实验室设备专项资金为了采购更加先进设备但有可能因为时间的变化而导致设备已过时或不投产,又或者价格发生差异,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对高等院校专项项目建设的成效产生很大影响,但是国家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不健全使得专项资金才会出现后续变化。

三、高校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问题

(一)高校专项资金监管控制职能缺陷

据统计,我国79%的高等院校并不积极地研究、分析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仅仅没有采取措施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而且消极被动的应付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高等院校只是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要求简单停留在基本使用程序上不出问题,也不科学合理地支配专项资金资源。专项资金的专项特殊性质决定了其不属于正常高校资金,专项资金金额的来源特点,使得其不能算高校正常资金,高校为了更好建设校园需要资金量是远远不足,这样容易形成高校管理者缺乏建设专项资金监管职能,即使有监管职能,也没有真正使用其控制职能。高校管理人员对专项资金管理的心存其他顾虑、故意缺乏监管的认识,使得我国高校在专项资金监管控制上的职能缺失日渐严重。我国专项资金项目的批复、执行程序和绩效考评等决定权属于上级教育部门或财政部门,那么高校就由对专项资金“全能”管理者转变为“旁观者”,加之高校的管理模式和体制对专项资金管理职责缺乏明确认识,那么高校就会对专项资金在监管控制环节上采取“旁观者”的态度,致使高校组织层面上的监管控制职位缺陷问题不断出现。

(二)一、二级职能分离,不利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健全化

如今,我们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没有过多的关注使用和执行情况,还停留在形式上的建立,仅仅重视是否申请成功、投入规模和制定分配等。由于专项资金来源的复杂性、多样性、多面性,使得高校对专项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得不到统一的标准,评价指标也缺乏可比性、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这样一来不容易科学合理的评估专项资金对社会效益和长远有利的影响。

(三)注重专项资金取得,轻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在我国,高等教育学校快速发展和竞争力日益激烈情况下,我国高校的办学资金不够用,这样以来专项资金成为高校办学资金的主要来源,因此高校宁可不惜动用所有高校资源来成功申报专项资金就不足为奇了。在专项资金申报申请、预期使用计划和预算报告等方面往往虚化,这些申报资料看起来都是很漂亮,致使专项项目资金申报成功。当专项资金一旦进入高校账户,高校往往对专项资金的执行与申请时承诺的不一致,高校也对不一致给予了认为合理的解释,但是这种不一致却无从判断也无人过问,这样情况下纵容了高校占用专项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现象持续发生,资金效益受到影响,会加剧高校资金紧张的不良结果。

(四)高校内审机制未形成,专项资金管理缺乏审计监督

我国高校是专项资金管理的主体之一,其从专项项目申报到执行完毕的各个环节都起着重要管理作用,其中作为重要环节的审计机制却得不到重视,即使有重视,也只是仅限于对财务票据表面的合规、合法、合理性进行审计,内审人员也不能参加专项项目前期申报和专项资金运用、耗费等整个运作过程缺乏甚少了解,可见,根本没有形成内审机制。内审机制未形成,使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偏离前期预算、甚至背离前期预算的情况屡屡发生,经常出现专项资金支出随意性较大,无法达到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性、效益型进行全过程深层次内审监督。各高校内审水平差,内审人员数量少、不专业、能力不强且都是身兼数职,难以满足高校专项资金迅速发展的需求。我国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许多事项发生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根据传统审计方法和手段是难以发现问题。

四、优化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建立有效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实现一、二级整体化管理

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是一种目标管理也是责任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使用情况,进而提供合理科学的专项资金使用决策的依据。政府上级单位或机构和高校都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进行整体有效的建立,实现一、二级整体化管理,有利于规范高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体操作如下:一是建立健全高校绩效评价和预算制度,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原则、目标、审批程序、评价指标、组织管理、奖惩措施,从制度上保证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构建完整的专项资金绩效制度体系。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适时的专项资金评价指标体系,能够客观工程的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时时进行评价能够督促专项资金更好的、有效、科学、合理的运作。建立一套能够反映不同类别专项资金评价指标体系,达到绩、效与预算相统一的管理目标,使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具有完整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对于没办法量化评价考核的项目,应该参考咨询专家意见,从而不断更新设计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三是形成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反馈与改良科学循环机制。在专项资金运作过程中,对每个阶段收集校内专项资金使用信息进行绩效评价反馈,建立专项资金绩效信息资料库并对反馈内容进行调整改善,逐步形成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长期效益的机制。

(二)健全高校组织结构系统,承担更多财务管理与监控职能

随着高校专项资金量越来越大,高校财务部门不能只作为 “出纳”来负责费用收取、日常票据报销等简单工作,高校其他部门应该进行全面调整,健全内审部门、专项管理人员等,特别是财务部门的组织结构系统化,才能促进高校财务管理与监控职能的健全。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申报、执行到结束、审计、绩效反馈都应该提供全过程的财务监控职能服务,具有操作者、管理者和协调者。采取以下方法:一是对高校内外制定专项资金管理招聘高素质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管理人员,使得高校专项资金得到很好的管理;二是由上级政府部门或者机构派人员对专项资金的运行进行考察和指导,这些人员不仅要综合考虑高校实际和规划情况等因素对有争议的事件做出妥当的解决,而且要尽量依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和预算报告进行衡量考核;三是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较高管理水平、较高工作效率、实际操作能力、全面财务、公关等能力的职员),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既能节约专项资金,还能对专项资金的预算、运作使用、反馈等进行全面、有效管理控制。

(三)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和全过程管理

从项目管理角度讲,高校应该对支出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并增强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控制,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各级部门应该各司其职,保证专项资金支出的必要性,而不是随意性,并做到开支范围、负责人签字、决算编报等流程严格控制。设立系统的监督内容,依法确保专项资金的支出合理化、合规化,使得高校能够把监督和管理有机结合,进而建立管理与监督工作相适应的监督管理组织体系。

(四)开展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跟踪审计

我国专项资金投入渠道和方式不同,因此要根据不同的来源投入对专项资金提出不同审计目标、方向、控制。高校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是内部控制及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范管理及风险预警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作用,对高校专项资金开展内部跟踪审计能够使得高校规模发展和经济效益起到至关重要杠杆效果。首先,应该明确不同类别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内容,确保审计管理覆盖到整个专项项目资金过程。其次,对专项资金管理每个阶段的审计重点,申报预算材料是否真实、合理、可行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要求,支出程序是否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有无超支(超支是否合理)及挪用情况等。最后,使用审阅测评法协助检查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利用跟踪审计法查清专项资金各明细的来龙去脉及重点支出项目的跟踪,采用审计调查法调查专项资金使用部门的帐外线索,核查有无挪用、截留等问题。还可以采用专项资金银行存款核对法原则,从专项资金银行账户入手,查明资金收支的合法性、账务处理的合规性和金额记录的正确性,这些是基本内部审计进一步核查。

总之,解决并进一步优化我国高校专项资金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高校不但要重视专项资金申请,更要注重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投资、使用、产出达标更有效益,也能充分发挥高校人才素质质量的培养,发货高校的社会服务作用,促进高等教育学校实现全面、长远、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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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贤东.论加强商校内部审计[N],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5,9(2)

篇2

中图分类号:F239.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3-0135-02

1 高校修购专项资金设置的背景

高校修购专项资金就是用以改善办学条件的一种基础性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在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中安排的专项用于高校的房屋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的资金,包括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和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专项资金。高校修购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有两部分:国家拨款和学校自筹经费。其中,国家拨款与自筹经费匹配比例为8:2。

2 高校修购专项资金管理对高校发展的重要意义

首先,能够提高高校财务管理人员对修购专项资金的预算意识,保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可以使得高校的修购资金摆脱长久以来使用的随意性和无计划性。

其次,高校修购专项资金的设立和使用找到了高校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专门开辟资金渠道,用于解决共建高校发展的困难,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高校的教学、科研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观。

最后,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既保证了高校基础设施的更新需要,又保证了高校重点支出需要,为高校的长期发展准备了充足的后劲力量,从而促进了高校事业发展。

3 我国高校修购专项资金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我国高校修购专项资金管理的过程来看,高校修购专项资金从项目立项论证、立项论证参数的选择到经费申请程序及申报文本格式等都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

具体的过程为:财政部要求教育部每年月将编制项目预算的任务下达到各高校,高校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编报项目文本,经教育部初审,由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财政部根据评估报告和教育部的申请,核定并编入下一年的年初预算。(见下图)

各高校在向教育部和财政部申请修购专项资金之前,首先还必须通过校内财经会议商讨决定。以“211工程”某部属高校为例,校内修购专项资金申报的流程图如下:

该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修购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从申请立项、工程设计、招标实施、现场施工和竣工验收每个环节都落实责任人,严格管理程序。具体做法是先由后勤处,设备处或基建处申请修购项目,上报财经委员会经过讨论其申报项目的可行性之后。由校务会上作出决策,最后由财务处执行决策,按规定程序于每年的八月上报教育部。

总的来说,目前大多数中央级普通高校对教育部批准的修购专项都能按照要求执行,确保了一定程度上的专款专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存在这一些问题;

(1)从项目的经费审批来看,教育部批准的用于修购专项资金的经费到位的时间较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校修购专项项目的进度,此外,还往往与学校申报的数目不相符,一部分原因可能跟高校编制预算时没有考虑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有关,由于预算支出过大,超出了财政承受的范围。另一部分原因跟教育部对预算的审批制度以及财政能力有关。由于经费跟初始要求的不一致,导致了在使用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2)从预算的编制方法来看,目前我国大部分的高校采用的是零基预算,对预算编制过粗,有的项目编制文字说明过于简单,对于项目的立项、实施说明没有具体化,对该项目实施所达到的预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效益持续力、主要受益者等,没有具体的数字说明,有的甚至忽略了项目的效益性,使得项目实施意义不明,在实际操作方面不好实现。预算编制粗放,不利于立项评估,不利于获得财政部门的支持,不利于项目的实施和追踪问效。

(3)从经费的使用情况来看,个别项目学校在可行性报告中为了争取更多中央专项资金支持而夸大配套资金规模,在实际建设中没有能力按计划落实,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还有一些学校由于各种原因(其中就包括教育部资金审批与原始要求的不一致这一原因),在使用修购专项资金时,没有按批准的项目及预算执行。有的是擅自变更了项目,有的是中途调整了项目,有的是项目未能按实施进度进行。

(4)从项目单位管理权限来看,有些高校由于分工不明确,权责不明晰,修购专项资金往往被分管基建、设备、后勤的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分块管理,“政出多门,交叉管理”。由于政出多门,主管负责人的多头领导,多个主管部门的交叉管理,往往造成项目建设或者是顾此失彼,有始无终;或者是重复建设,浪费严重;不能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不能使学校有限的资金用在最为需要的地方。不仅如此,项目建成后由于管理权限不明确,也会出现固定资产管理上的很多漏洞。

(5)从项目完工审计这一最后的环节来看,对于很多高校来说,校内评估体系尚未健全,高校每年对修购专项的竣工决算报告采取的是不定期报送,这不利于高校在项目完工以后对执行情况的了解,及时总结。

4 改善我国高校修购基金管理的建议

(1)事前准备阶段的项目管理:详细论证、细化规定。

预算编制细化是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各高校在申报项目时,项目单位预算准备期要充足,严格按照项目的申报程序进行论证和申报、申报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的分析,并据此编制详细的预算,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严格遵守修购专项资金的申报程序,对项目申请资料进行详细的审核。

由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尤其是固定资产大修和中型仪器设备购置所需资金数额均较大,对高校的发展有重大影响。因此,在安排修购基金支出计划和进行修购基金支出具体管理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要分清轻重缓急,要以保证固定资产达到正常使用要求,满足高校工作基本需要,有计划的安排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项目;二是在购置大中型仪器之前,要加强可行性论证工作,要分析更新、添置设备所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属于为教职工提供服务的设备,还要考虑高校相关设备布点情况和社会需求总量,以免重复购置,造成设备闲置和资金浪费。确需购买的,也要在多种类型设备中选择性能较佳、费用较低的设备,以先选的设备替代落后的设备,通过技术进步推动事业的发展。

(2)事中实施阶段进行的项目管理:按章使用、明晰责权。

首先,在使用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遵守规定的使用范围,保证专款专用;2、讲究使用效益,对维修旧固定资产,购置新固定资产的经济合理性进行可行性论证之后,对确定了维修或者购置的固定资产项目,应制定多套方案加以比较、以便选择最佳方案,对于大型的维修或购置

项目,应采用内外招标的方式;3、修购资金的使用应该据实列报、单独核算、专项结报。在最后这一阶段,搞好修购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的意义非常重大,为修购基金管理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是管好用好修购基金的重要保证。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尤其固定资产大修和大中型仪器的购置要按项目进行管理和核算。

其次,项目高校的多层次项目管理体系要落实。争取做到权责明晰。各高校应根据校内管理权限和管理层次划分,分别建立起校长、分管财务副校长、计财处长、二级单位财务负责人和基层财务人员等若干层次的各级经济责任制,并落实到人,将权利与义务相结合,使各级领导、各有关单位在项目管理上既要按规定行使权利,又必须按规定履行责任。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度,分管财务校长和项目负责人分别对项目的合理性、效益性和风险性负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3)事后完工阶段进行的项目管理:及时总结、严格审计。

篇3

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到拨付的流程为:(1)财政部门下达文件发出申报专项类型、起止时间、注意事项等要求。(2)高校将编制完成的项目申报文本及项目支出明细预算上报财政部门。(3)财政部门随机抽取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认证研究,审定金额,根据建设内容和预期绩效目标进行筛选。 (4)财政部门是终根据财力大小,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做好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对于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积极和现实的意义。但目前,财政专项资金存在管理不完善、项目混乱、资金匮乏等诸多问题,具体如下:

(一)财政方面问题 主要包括:

(1)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环节多、时间长,名目繁多,管理困难。学校的专项资金从学校申报到上级部门审批再到财政部门进行认证研究,最后拨款,整个过程手续较多,时间较为漫长,有的可能要半年甚至更久,导致本年度申请的项目可能第二年年初才能实施,所以影响了项目正常实施,不能如期发挥效益。另外,由于高校的基本支出大部分资金就是依靠财政拨款,用以保证学校的正常开支。学校为了提高科研与教学的质量,增强学校各方面实力,出于不同的发展方向而向财政部门申报各种专项资金,形成了专项资金项目个数不断增多,项目类别不断扩大的现象,项目资金有的数十万,有的上百万,增大了管理的难度。

(2)专项资金沉淀现象严重,经费结余没有及时清理。专项资金拨付后资金到了学校,学校将资金落实到项目用款部门,许多用款部门认为争取来的款项是属于自己的钱,可以自由支配使用;有的在申报时候按预算编报,实际执行任务后有的多余,再加上学校项目繁多,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没有精力去管理,在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就形成了结余;也有的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项目绩效差等原因导致项目中止或撤销形成结余,以上这些专项结余从几十元到上万元甚至于上了十万元,项目资金是专款专用,结余资金不能挪用,所以汇总起来专项资金严重沉淀。

(3)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不够合理、完善。现今的专项资金依然重投入、轻产出。随着社会突飞猛进的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直至执行很多情况将会发生变化,比如实验室专项中的设备,很有可能因为时间的变化而导致原型号已过时或不生产,又或价格发生了很大的差异,执行专项时一般都会按先进的设备采购,导致型号、价格差异,而在项目考核评价时又必须按下达时的标准购置来考核,这对想采购更加先进的设备项目来说就增加了考核不合格的风险。

(二)高校方面问题 主要包括:

(1)在申报定位方面,以资金定项目,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从政府层面看,希望财政专项资金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过程中要求项目细化和准确,利于监督和考核,提高绩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但就高校而言, 特别是“自我造血”功能较弱的高校,自筹资金量少,资金压力大,更希望从政府获得更多财政支持并有更多的自由支配权。因此在申报定位方面,首先考虑的是能拿到多少钱,先明确资金、再组织项目,财政项目资金多,就做大项目,资金少就做小项目,而没有从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研究等方面的具体项目出发,先论证项目,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确定申报资金额度,以项目定资金。这种纯粹以为获取资金来确定项目的做法, 项目建设目标不准确,论证不充分,预算比较粗放,导致项目实施困难,建设效果不佳,资金使用散乱,严重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在申报额度方面,就高不就低虚报项目,以争取更多资助。由于申报单位实际情况与财政专项评审专家掌握情况之间的差异,事实上评审专家在短时间内很难对项目经费安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作出十分正确的评估,加之专项经费总量的限制,在财政审查过程往往会采取不论申报额度高低,先根据财政专项总量按比例砍一刀再说,这似乎成为大家的共识。因此,高校在申报额度方面,总是能多报尽量多报,就高不就低虚报项目,准备让财政审查时砍一刀,多报多砍,但实际获得经费也多,少报少砍,但实际获得经费也少。为达到上述目的,申报单位可能不顾建设实际需求,多报项目,甚至一些不必要的项目也申报凑数,巧妙包装,目的只是为了多要专项经费。一旦项目获得批准可能就存在资金浪费问题,加之项目调整审批手续比较繁琐且不易获得审批,导致许多不是急需甚至是不必要设备也得按申报书要求进行采购,也严重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在申报内容方面,一般项目重复报,套取资金现象较严重。财政部门每年资助的项目个数成千上万,资金上亿元, 对于同个学校有无申报与往年重复的项目很难审计,这就给高校申报同个项目上年被砍资金增加了机会,高校采取了换汤不换药,把申报项目名称稍加改动,具体内容与原来相差无几,继续写上上年未审核通过的仪器设备,或实验内容,有时甚至是该项目的仪器挪用到其他研究项目上来套取国家财政资金。另外,由于在政府采购目录中,物品一般是划分为一般类和专用类,一般类包括电脑、笔记本、数码产品等。这些产品说起来是为项目使用,当然也可以为私人所用。专用类是只能用来项目研究,一般批大型仪器设备,专用器材等是对个人使用没有多大意义的物品。这就往往令很多申报人经常申报一般类物品, 从而达到公物私用的目的。

(4)在申报文本方面,匆忙拼凑,书写不够规范完整。从财政部门下发通知到高校上报项目一般时间规定在15天左右,由高校收到文件到各个院系或职能部门需要占用一定的时间,所以项目申报部门要在较短时间内制作一个较大的项目,项目当中要填写立项报告,项目预算支出,还要写项目申请可行性报告,难免会出现格式写得不规范,内容不完整,东拼西凑的现象。

二、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对策

(一)规范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 要实行“立项科学、管理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体制,严格控制新增专项资金。上报部门申报预算项目要有充分的立项依据、设定项目具体任务和预期绩效目标,并明确完成任务和实现目标所采取的措施,财政部门应严格立项、筛选、论证制度,组织专家组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审报告,建立滚动的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对于已经实现项目目标或已经到期的项目,以及支持方向与学校发展方向相偏离的项目,要予以取消。对于项目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要予以整合、归并,按照“存量调结构、增量调方向、以增量调存量”的思路来优化现有项目分散、类别繁多的项目组合。同时,财政和主管部门应加快专款拨付进度,尽可能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和资金拨付天数,缩短链条,使专款当年拨付项目当年见效。

(二)加快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的步伐 对于财政专项资金清理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完成形成的结余;项目支出进度超过预算确定期限一年以上而形成的结余;滞留账上超过三年以上不用的专项资金结余等。学校要建立财政资金结余管理的长效机制,财务部门及教学、科研管理部门对财政专项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凡是出现以上结余情况的归学校安排下一年度的专项资金使用或收归财政统一安排。

(三)设置清晰、规范的业务流程 要让项目相关人员熟悉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和决算业务流程包括申报的资料、批复下来的正式文本、报账内容、项目期限,最后是项目绩效考核,要充分做好各个阶段前期准备,明确各个阶段的周期,做到有理有条、忙而有序;在会计核算规范上,要对专项资金设立单独的经费卡,实行专卡专用,单独管理,规范报账流程和凭证单据管理,及时入账,严格按照专项的批复文本执行财务支出。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采购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在项目管理上,采取项目精细化管理,项目内容可分为政府采购类和非政府采购类,非政府采购具体可以有一般性物质采购、差旅费、会议费、燃料动力等内容。在实行专项的一般日常性管理的基础上,还要对财政重点项目、金额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专项”管理,包括项目执行率既完成进度、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等进行分析管理。对于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实施合同化管理,明确各自的职责,确立责任约束机制。

(四)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内容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考评以及对项目完成情况的考评,把握项目的效率性和有效性。通过定量考评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评价指标包括项目完成工作量、完成进度、完成质量、资金支出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取得效益等。各项目主管部门、设备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查部门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转,强化各部门管理使用专项资金责任意识,树立绩效观念,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资金管理水平。

(五)提高财务人员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 设置专门项目管理财务人员,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设计个性化的合理项目管理指标,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

篇4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投入以来,2010~2014年中央财政投入重庆三峡学院用于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等22个项目的专项资金共计5,70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校办学经费紧张的压力,有效推动了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重庆三峡学院中央与地方共建项目中,有古典文献学、中国语言文学、区域经济学等3个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投入中央专项资金350万元;有库区建筑综合实验中心、信号检测与网络化信息处理实验中心、三峡库区污染控制技术专业实验室、现代电子智能仪器创新实验室、三峡库区农业生态安全实验中心、三峡库区盐气化工工程技术中心、机械自动化技术实验中心、输配供一体化电气工程及节能技术实验室、机械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工程结构与力学实验中心、三峡库区山地城镇园林园艺实验中心等11个教学实验平台,投入中央专项资金3,290万元;有三峡库区机电类人才实训中心、三峡库区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三峡库区运动训练及体育人才培训基地、三峡库区运动训练及体育人才培训基地、三峡库区水处理工程实训中心、化工过程工程实训中心等6个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实践基地,投入中央专项资金1,860万元;有高层次人才队伍与创新团队建设、高校教师应用能力培养平台等2个人才培养项目,投入中央专项资金200万元。

截至目前,2010~2013年度投入重庆三峡学院的4,1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已全部使用,主要用于各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等。2014年度投入的1,600万元专项资金尚未使用,但已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完成了项目设备的招标工作。(表1)

二、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对缓解地方高校在优势学科建设、行业特色办学、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经费不足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专项资金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却日益显露出来。

(一)重前期申报、轻后期管理。在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地方高校办学经费不足十分明显,地方高校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成为扩大办学资金的重要来源。因此,为成功申报中央专项资金,各地方高校绞尽脑汁、举全校之力,不惜调动一切可以动用的社会资源。很多地方高校特别重视项目论证、申报和预算编制等前期环节,却忽视后期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环节。以重庆三峡学院为例,该校在中央专项资金的财务报销上对原始票据及凭证本身的合理、合规性要求较为严格,而忽视了专项资金经费开支过程的监督管理。从而导致资金开支偏离预算、支出不实、挤占挪用、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等现象较为突出,造成了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的本末倒置,严重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资金投入规模小、使用范围窄。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地方高校面临扩招后贷款建设新校区的债务负担沉重及在校生生均财政投入增长有限等压力,而中央财政资金缺乏全面、统筹的支持政策,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支持范围和投入重点都远远不能满足地方高校发展需要,因此没有实质性解决和缓解地方高校发展中的资金难题。另外,地方高校对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较窄。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申报项目的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基础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等硬件建设,而对机制创新、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等高校发展急需的软件建设支持较少,与高校在实际发展中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三)配套资金不足,使用效率低下。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要求中央专项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达到1∶1的配套比例。地方财政配套比例主要用于支持项目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改造、支持项目持续发展经费的配套,如大型仪器设备维护费等。然而,诸多地方高校的配套资金远远达不到这一比例,甚至在项目执行中,由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落实或落实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无法按照规划的标准完成现象较为普遍。以重庆三峡学院为例,2010~2014年,中央专项资金投入高达5,700万元,而地方财政资金尚无投入,只有学校自筹投入配套资金776万元,配套比例为0.136,远远低于规定的比例。另外,由于资金管理不到位,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三、完善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措施

(一)完善项目申报与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地方高校应高度重视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设立项目申报与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项目的日常申报与管理工作。具体而言,在组织申报环节,应统筹考虑学校发展规模和教学发展规划,实行科学规划,在此基础上拟定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项目规划方案;另一方面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项目申报与管理制度、落实项目责任制度等。具体而言,可采取“管、办分离”的原则,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项目执行情况,审核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从而强化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明确专项资金建设与使用内容。中央专项资金的建设与使用内容主要应从省级重点学科、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建设、教学实验平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进行。在省(市)级重点学科建设与使用上,应以经批准的省(市)级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项目为基础进行建设;在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与使用上,应重点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符合地方经济文化及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在教学实验平台建设与使用上,应以特色专业为依托,完善教学实验体系、教学大纲制定与修改等。大力支持承担全校性基础课程实验教学的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等;在人才队伍建设与使用上,应优先进行人文社科基地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省(市)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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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对高职院校教育经费的投入不断提高,主要体现在专项经费的拨付数量和拨付方式的变化上。一方面,专项经费的投入量逐年增加,在学校的发展和建设中起到了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另一方面,专项资金所涉及的内容不断丰富,从原来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逐步扩展到专业建设、人才强教、科研创新、人才质量培养、基础设施改造、校园文化建设、安防工程、大学生素质提高等多方面内容,其深度与广度覆盖了学校各个领域。同时,专项资金的使用,也由原来的全部为硬件(性)采购类专项,逐步过渡到软件(性)与硬件(性)相结合的模式。尤其是近期出台的基础设施改造和人才质量培养定额管理项目在改变了批复方式的同时,结余资金在执行周期内还可再次执行使用,给予高职院校更大的自主选择权。与此同时,为防止专项资金使用中的浪费和舞弊行为,财政部门针对专项经费的管理力度也不断深入,手段日益成熟。通过对专项经费中会议、培训、出国、差旅、印刷甚至结余经费的一系列事前、事中管理措施的实施,进一步规避了专项经费使用风险。为进一步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益,规范专项经费合理使用,本文根据实施的具体情况,就专项经费使用过程中仍需改进的问题加以探讨。

一、高职院校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申报前期工作不到位

学校内部二级单位是专项预算与执行、应用与开发的主体,是专项提出的起点,也是专项执行结果应用的终点。专项申报质量的好坏取决于二级单位的重视与精心策划,尤其是从事专项预算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然而,专项申报先期工作不到位,或申报条件不具备就盲目申报在现实工作中大量存在。一是项目立项不从实际出发,脱离专业建设要素,造成绩效目标不真实,后期难以执行或执行时变更过多,形成重复建设、低水平建设或只建不用。二是不考虑团队执行能力,盲目申报,造成专项申报的工作量过大或条件不具备,年末无能力完成。三是失去项目主导权与控制权。项目的设立不从校方利益出发,而以企业利益为重。申报单位不主动调研,而将项目预算交于企业,甚至由企业代替填写项目申报文件、参与项目评审、验收等环节。由于该企业一家独大,缺乏竞争,价格虚高、项目不实等风险将伴随项目执行的方方面面,更为严重的是有可能出现企业套取项目资金,产生关联交易等舞弊行为。

(二)校内评审工作流于形式,把关不严

鉴于项目预算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学校需通过校内评审工作实现申报项目的论证和把控。然而评审专家先期准备工作不足,对项目缺乏了解,仅仅依据校内评审答辩程序安排的项目申报人的陈述完成项目合理性、合规性的评价不够严肃。深入实质性问题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如新项目与往年项目的关联性,是否形成重复建设;项目内容合理性,即是否以适用够用为原则,是否考虑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相结合;项目自身结构的合理性,即项目实施中配套设施的合理性,消耗材料配置的合理性;资金预算的合理性,即项目预算是否是建立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实质性的问题未解决,往往导致校内评审的方向和目标发生蜕变,脱离了学校的发展规划,而以通过财政评审的目的,使校内评审工作流于形式。

(三)定额管理项目评审中介机构中立性难以保证

专项资金定额管理是自2014年度财政开始执行的新的措施。该措施加大了学校专项资金管理的自主度,但该类项目评审工作也需引起高度重视。由于评审费用全部由校方自行承担,评审中介机构也由校方自行选择。很明显,校方是此项交易的强势方,而中介机构则处于弱势。校方和中介机构之间存在内部交易的可能性大,中介机构应有的中立性不能保证。

(四)执行后财政绩效考评力度不足

目前,对高职院校的专项绩效评价的组织通常是由财政选择相应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所抽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组织和实施,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与校方、专家、上级单位的沟通以及资料收集工作。但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不注重现场考评,仅收集书面资料。一般来说所选中的每个中介机构负责几个学校的绩效评价,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对被评价方的资料收集。但资料仅限于书面资料,即便是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也没有实地察看所建项目具体的运行情况。

(2)参评样本数量过少。目前对每个被考评单位仅仅抽取一至两个项目参与绩效评价,抽选项目样本过少,缺乏代表性。

(3)参评样本对非采购项目重视度不够。根据经验,选择的样本多以信息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等采购项目为主,而对非采购项目很少关注,随着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方式的变化,非采购项目资金逐年增长,而仅仅关注政府采购项目仍然缺乏代表性。

(五)对于绩效考评结果的利用

由于财政组织的绩效考评抽选样本过少,缺乏代表性,仅以个别项目绩效考评的结果衡量学校整体项目的执行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实施奖惩有失偏颇。对于参与校内绩效评价的其他项目来说,由于各类项目的绩效目标不统一,成果各异,绩效评价缺乏统一衡量的标准尺度,难度较大,致使校内绩效评价往往以奖为主,处罚措施不到位。

二、高职院校专项资金管理的改进措施

(一)推进校内项目资源库建设,加强校内评审机制

校内项目评审的前提是大量符合学校发展规划的项目资源的存在,因此,高职院校应以学校的发展重点及发展方向为基础,引导、推进校内项目资源库的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公开、公正、透明的评审机制,依据规划性、急需性、合理性等优先原则,同时兼顾到实施条件和团队可执行能力等方面,控制和把握现有存量资产、以往专项的使用情况和参与预算企业质量等关键点。形成项目资源优劣性、急需性的排序,确保评审机制有效性。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校内评审工作必须建立在调研和有准备的前提下,不成熟时还应多次论证。

(二)加强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管理是在专项策划与立项阶段所实施的一系列的管理工作,是融合到学校各项工作之中的系统工程。专项管理的能力水平,反映的是对学校教育思想和目标的理解及整体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从学校层面需要同时注重专项预算的规划性和需求性两个方面。规划性要求专项的申报符合学校整体规划与发展布局,适应本校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定位的需要,甚至需要考虑到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划,防止与学校整体建设目标出现偏差。需求性要求一方面认识到专项申报分步实施的需求,不同年度有不同的侧重点,哪些具有急需性,应作为优先申报立项的项目;另一方面认识到建设中分类考虑的需求,例如,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又可细分为基础性实训项目、综合实训项目、生产性实训项目、产学研与社会服务一体的实训项目等,只有分清这些具体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才能把握轻重缓急。项目预算的实施必须严肃,项目预算做的扎实可信,项目设计合理适用,项目执行就顺利,对于项目功能的开发与应用能够起到决定性作用。反之,预算环节不细致,就会埋下不规范或违规的隐患,甚至可能成为违法的祸根。

(三)保持项目财政评审的权威性,加强中介机构评审的中立性

针对财政定额类项目,虽然学校资金自主支配的力度有所提高,但有效财政资金监控还是必要的。一方面专项评审费用应由财政合理提供,另一方面参与评审的中介机构的选择权应交由财政,中介机构对财政负责,不对学校负责,确保其中立地位。

(四)提高财政绩效评价和校内绩效评价效率

1.从财政角度来说。

首先,财政绩效评价流程中必须注重关键控制点描述,并要求中介机构严格执行。二是加大现场考评力度,中介机构除收集书面资料外,必须亲临现场,将现场实际情况以图片、录像等格式进行保存,以便专家考评时细节点的掌控。三是加大抽取样本数量,确保专项总体金额的覆盖率。四是确保所抽取的样本金额结构与项目单位专项结构保持一致,做到科学抽样,有效抽样。

2.从校内绩效评价来说。

鉴于校内绩效评价涉及专项数量多,绩效目标不统一,成果多样性的特点,可以针对不同性质的项目采取不同的绩效评价方法。科研创新项目应关注是否促进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实训基地和专业建设等项目应关注项目功能的开发与应用,提高团队的可执行能力等;软件开发项目应关注开发内容是否符合单位自身的设计理念和应用需求。同时可以借鉴财政绩效评价的方法,以财政最终批复的详细预算明细为准,执行中偏差作为重要核减标准。

(五)针对绩效评价的结果实施相应奖惩措施

学校应充分利用绩效考评的结果,对于在项目预算、执行和使用效益方面较好的单位和负责人予以奖励,在次年申报项目时作为重要的支持条件。同时对于执行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并不得参与学校下一年度的项目预算,并相应地实施经济处罚,强制项目负责人认真申报与执行。

参考文献:

[1]梅祥娣.浅析高校专项经费预算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财务与管理,2013,(17).

[2]丁丽.加强高校专项经费管理的几点建议[J].财务与会计,2015,(12).

[3]周扉.优化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J].财经界,2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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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专项资金来源的多元性和范围的广泛性,加之专项资金具有投入量大、占用时间长的特点,导致专项资金的管理相对比较复杂,也更容易暴露出问题。

(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导致绩效管理缺乏方向性专项资金由于用途不同,其评价标准、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也应该有所区别。目前,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主要是针对资金执行效率进行的评价与结果验收,缺乏全面的经济性、效果性的评价;指标的设计也仅限于一般性,缺乏分类的、具体的评价指标。绩效指标体系对绩效评价具有指导性的作用,也对绩效管理具有方向引导作用,绩效评价体系的缺失势必弱化其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机能,导致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难以充分实现。

(二)专项资金管理缺乏战略规划,使用分散,导致专项资金管理绩效不明显目前,很多高校在管理国家专项时,仅仅只考虑部门的局部利益或短期用途,缺乏长期目标与战略规划。很多高校为了完成国家任务,提高执行率,就将专项资金分散到各个项目,而每个项目都不具有系统性、连续性,这种做法不能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功能,导致专项资金的使用浪费严重、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三)专项资金管理组织程序不规范,加剧了专项资金管理的无序性高校专项资金管理普遍存在“政出多门,交叉管理”的现象,缺乏统一的组织与程序规范,导致高校专项资金管理多头领导,分工不明确,权责不清晰,加剧了专项资金管理的无序性,从而导致专项资金支出的低效性。

(四)专项资金的监督机制不到位,导致高校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高校在申报专项时缺乏充分论证,或者仅以拿项目为目的,“投机”取资。拨款到位后,只有进行“隐性”置换,改变专项资金的原有用途;有些高校以财政拨款不足、经费超支为由,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行政经费。专项资金的监督机制与管理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监督机制不到位或者力度不够,都将促使违规行为放大,严重影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高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引入BSC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平衡记分卡(BSC)理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绩效管理工具,由于其应用与实践效果良好,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推广。平衡记分卡的管理理念是将(企业)系统的战略目标分解为客户(服务对象)管理、财务管理(财务考核)、内部业务流程管理、学习与成长(组织与成员的学习与进步)等四个方面的绩效目标,并将目标层层分解,再进行相应的考核。其基本原理就是通过各层面目标的分解与指标考核,把部门目标与系统总战略目标相联系,把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联系,把单一的财务目标与非财务目标相统一,让各个部门以及成员在战略目标的指引下,相互驱动、相互促进,形成一系列因果关系链,从而展现组织实施战略、修正战略、实现战略总目标的完美过程。平衡记分卡通过各个层面的因果联系,保证了组织的有序、协调、平衡发展。平衡记分卡不仅展现了目标驱动的全过程,而且包含了精细过程考核衡量。

(一)高校专项资金特殊性的要求高校专项资金由于经费来源渠道广泛、种类繁多、用途专一的特点,因此评价标准很难一致,给评价高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增加了难度。

应用平衡记分卡可以为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各个管理环节提供绩效目标设计的共同方法和统一的理论框架。通过该框架将高校专项资金各层次的管理目标进行系统整合,并在总目标的约束条件下,形成逐层分解落实的部门目标,这些考核指标分别用于衡量部门与个人努力实现总目标的进展情况,以及激励迈向成功的长期动力,从而有利于促进相关管理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服务于高校整体目标,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与高校发展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办学目标及综合效益的实现。

从技术层面看,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不仅要考虑财务性的定量指标评价,而且要照顾到过程管理中的合规性、程序性等非财务指标的评价。平衡记分卡正是从定性与定量多角度来考核绩效成果,能够很好地满足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需要,因此,引入平衡记分卡也是基于高校专项资金特殊的管理技术的要求。

(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面性的需要长期以来,高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采用目标管理(NBO)的方法,所谓“只管结果,不问过程”,或者简单地以财务指标替代整体评价,都有失科学性。平衡记分卡(BSC)不仅关注目标及结果,同时关注目标管理的内部控制流程,还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合规性、合理性、效益性及其长期影响等各个方面进行动态追踪评价。因此平衡记分卡能够更加全面更加准确地评价专项资金绩效,是一种将战略目标融入绩效管理过程的方法。该方法采用多视角制衡机制,将传统的目标评价转化为系统的绩效管理,将绩效衡量指标与战略规划相结合,满足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面性的需要。

(三)优化高校专项资源配置的需要平衡记分卡理论强调平衡的理念,使用绩效衡量信息帮助制定统一的绩效目标,进行资源分配及优化;它强调绩效的衡量与资源配置并不直接表现为高校某一时点的状况,而应更加注重高校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潜在价值创造能力;由于绩效衡量指标与战略规划相结合,保持了资源基本配置与发展建设等之间的平衡,克服了管理者片面追求局部利益与短期利益,而不惜牺牲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行为,从而优化了高校专项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益,提高了政府公共财政效率。

平衡记分卡绩效管理工具以其独特的战略管理视角和系统平衡的方法有效地满足了高校专项资金绩效特殊性的需要,充分体现了平衡记分卡在高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中应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三、平衡记分卡在高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中的运用

平衡记分卡的设计是从确定目标层人手,然后针对不同的目标层,设计影响其结果及目标的关键绩效指标(KPI),继而根据指标的执行结果与目标值的衡量,开展分析与检讨,查找漏洞与失误,激励先进与优势,达到最佳绩效管理目标。针对专项资金特殊属性,不同专项资金由于其使用目的不同,目标层及相应KPI也有差异。因此,笔者运用平衡记分卡对某高校“十五”期间“211工程”(2001-2005年)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进行实践,为高校其他专项的

绩效管理提供范例。

(一)高校专项资金的平衡记分卡基本逻辑框架“211工程”专项是国家用于支持教育部重点大学的学科发展进行的专项投资,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及科研建设等相关项目。该校“十五”期间国家批复预算规模为8030万元,其中国家拨款为3115万元,其他经费由学校自筹解决。该校的长远发展战略目标是建设成为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研究型大学。结合学校战略目标,高校专项资金的投入及绩效管理与评价都应该围绕这个总发展方向进行,参照BSC的管理原理,本文将该校“211工程”专项的绩效管理分为以下四个维度:

(1)管理维度:目标就是实现高校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合规、合法、合理,包括制度设置、资金使用、资金监督三个方面。KPI反应高校是否将资金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等“211工程”专项确定的学科及发展相关项目,有否存在挪用资金、不招标等违规、违法行为,资金管理、内部牵制、监督制度的建立及遵守程度等。

(2)效益维度:目标就是实现高校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成果最大化。包括: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基础条件成果三个方面。KPI包括“211工程”相关的科研成果(论文、发明专利等)、人才培养及基础条件建设的达标率、经费自给能力、科研成果产出成本、人才产出成本等。

(3)效率维度:目标就是实现高校专项资金投入及成果产出的最佳速度,但不是最快速度。反应高校在使用专项资金过程中的行政组织能力、执行能力。KPI包括专项资金执行率、配套资金到位率、基础设备使用效率、人才产出率、科研成果产出率等。

(4)学习与成长维度,目标是提升高校自我发展与自我革新的潜力和动力。该指标与高校总体发展目标相适应,主要包括人才培训环境与管理沟通、协调环境。KPI包括学科结构提升率、人才结构改善率、科研成果结构优化率、设备利用效率增长率等具体指标。这种增长是指以“九五”“211工程”专项为基础进行的对比。

该校“211工程”专项平衡记分卡的逻辑框架如图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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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谨慎性原则;资金到位率;资金支出率

随着国家对高职教育的大力支持与推进,财政对高职院校的专项资金投入也越来越多。财政专项资金投放效益随之成为社会焦点,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不可避免地面临财政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甚至可能面临审计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

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高职院校必须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从项目立项申报至项目完成验收,都要有可查实的财务资料,以供事后接受项目绩效评价用。笔者从绩效评价的角度,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如下分析与探索。

一、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内容

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是指由财政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如何以及使用单位对专项资金的监管是否有效进行检查与评价,揭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籍此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管,并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1.评价项目申报立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必须有充足的前期立项论证以及合法的申报立项程序。立项论证应该包括:该项目立项是否脱离本地实际,违背发展规律,是否存在盲目立项的问题;该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使用单位是否拥有该项目所需的技术支持;该项目预期经济效益如何;该项目一旦立项可能带来的风险是什么。项目的申报立项必须有合法的申报程序,绩效评价主要检查项目申报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虚假申报立项或重复申报立项;检查项目资金预算情况,有无高估预算、虚列开支等。

2.评价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经上级部门的批复后,必须有项目整体规划、项目实施计划及详细的项目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时,据此检查资金分配是否与上级部门批复的项目名称、投资额度相符;检查各环节应到位、已到位资金数额是否及时真实;检查资金使用部门是否贯彻有关国家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有效的财务审批制度,是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3.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主要检查项目执行过程中,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与用途是否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虚报等情况;资金使用单位是否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项目资金的成本核算与管理,是否存在随意扩大项目规模或提高建设标准等情况;项目的实质进展与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项目进展缓慢、资金闲置的问题。

4.评价项目完工情况。项目竣工,当对照该项目的申报立项书,验收该项目的是否保质保量准时完成。保质保量并准时完成项目,是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的三个基本要素,缺一不可。该环节的绩效评价主要检查项目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是否与申报立项书的效益相符,是否存在因项目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损失浪费;是否存在已完工项目闲置或使用率低等问题。

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主要指标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因绩效评价的时间、地点、目的、对象不同而有差别。从总体上看,基本指标有:

1.资金情况评价指标。用于评价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等。情况分配、拨付、管理的效益性。主要指标有:

①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金额/年度安排资金,即到位资金额占年度安排资金比例。该指标用于衡量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收到;

②专项资金进度比。即资金到位率占项目完成进度的比例。该指标可衡量资金运作与项目进度是否相匹配;

③资金违法违规率。即资金管理使用环节中违法违规部分占该环节专项资金总额的比例。该指标衡量资金使用的违法违规程度,尤其是挤占挪用程度。

2.项目执行绩效评价指标。用于评价项目实施绩效。

主要指标有:

①资金支出率。即专项资金实际支出金额占实际到位金额的比率。该指标衡量项目实施中资金使用效率;

②资金节约(超支)率。节约资金占计划成本的比率。该指标用于衡量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无扩大成本,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等问题;

③项目进度比。即项目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率。该指标主要衡量项目建设的效率情况。

3.项目完工绩效评价指标。用于评价项目完成后所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主要指标有:

①项目质量合格率、优良率,用于衡量项目是否高质量完成, 各项指标是否达到预期要求;

②师生受益率。实际受益师生占师生总数的比率。

③社会满意度。即社会公众对项目质量、效益的满意程度。

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1.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大部分专项资金项目跨期较长,影响资金效益的因素存在于各个环节。事后监督无疑是“马后炮”,专项资金管理必须将事前立项申报,事中资金管理和项目执行,事后项目绩效能力监管结合起来。

2.在专项资金管理上要坚持谨慎性原则。专项资金政策性很强,其绩效因条件、环境等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资金管理上不能一概而论,应客观谨慎。从专项资金下达单位起,就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项目计划、方案进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留有足够充分而详细的数据备查,以降低接受绩效评价时可能存在的风险。

四、专项资金管理要点

基于财政绩效评价,高职院校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着重以下几点:

1.项目申报立项应有立项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共同参与,批准立项的申报书财务部门留档备查,并将此专项资金必须遵循的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留档,以从项目源头加强专项资金的事前监管。

2.项目资金下达学校后,项目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并由财务部门形成针对该专项资金的区别于日常预算的专项资金预算。

3.针对专项资金,财务部门应有以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为原则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专项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财务审批流程以及业务核算等方面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

4.项目使用使用部门应当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帐,随时掌握项目进度与资金使用进度是否匹配,是否符合立项申报书以及资金使用计划。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应当及时做出有效调整。并与财务部门共享此信息。

5.加强项目成本的控制。财务审批支付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的开支范围与预算额度,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成本监控。

参考文献: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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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为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质量,中央财政设立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地方高校的重点发展和特色办学。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方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下达高校后,地方财政应按规定比例落实配套资金,专项资金与配套资金均列入地方高校财务预算计划,实行统一管理和核算。

为了响应《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0〕21号)的通知精神,完善中央财政对地方高校发展的支持政策,探索和建立保障有力的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新机制,江苏省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地方高校的财政投入。同时,地方学校也积极筹措资金用于相关的配套条件建设,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下称“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等学校事业发展,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质量。

二、专项资金来源、项目分配及实施流程

2010~2012年期间,盐城工学院(以下简称我校)共申请实施12个专项基金承担项目,实际获得专项资金426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00万元,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2780万元,我校自筹资金686.9万元,专项资金12个项目承担。我校财务处对各项目建立独立的项目号,以便对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实施专户核算,专款专用。项目情况见表1所示。

为了规范资金的使用,学校特制定了以下的实施流程。

(一)动员部署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为项目实施作好各项准备。

(二)组织实施

1.各个项目工作组根据下达的经费,编制项目调整预算计划(采购计划)。项目调整预算计划由项目负责人和归口职能部门审核后及时交财务处汇总。

2.财务处将汇总的预算调整计划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并将经审核同意的预算调整计划方案于年底之前报送省财政厅、教育厅备案,同时反馈给各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计划一经确定,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的,须经学校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省财政厅审核。

3.学校国资处在项目工作组的协助下,根据经批准的设备采购清单,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单位负责组织设备的验收、安装和调试工作。

(三)项目验收和追踪问效

各项目工作组于定期向学校领导小组书面报告项目建设情况,学校对项目的执行、运转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及时向省财政厅、教育厅作专题报告。

三、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管理

根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的有关规定,我校制定了以下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1. 学校成立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监察处、审计处主要负责人及各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协调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在领导小组下,再按建设项目成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个项目的规划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2. 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校长为项目总负责人,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负总责。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分别负责重点学科类、教学实验平台类、公共服务体系类各类项目执行的指导、协调、审核和汇总。各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代表,主要负责拟订设备采购计划、参与招标采购、组织设备的验收、安装和调试等。

3. 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在使用专项资金采购仪器设备的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及学校有关物资采购的各项规定,切实维护学校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学校招标采购的资金支付,全部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实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四、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省财政厅对我校2010~2012年度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结果,查找和分析了我校2010~2012年期间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未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问题

2010~2012年期间,我校所承担的12个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超预算、无预算问题,涉及金额2699.65万元,且未能及时按规定程序报批。为完善相关手续,现按实际执行情况补充报告备案。

(二)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问题

原计划应在2012年实施的5个项目,提前于2011年实施并发生支出109.82万元,分别是:生态环境材料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项目33.2万元、工程训练中心建设项目2.86万元、汽车制造与检测教学实验中心项目43万元、力学土建教学实验中心项目27.9万元、应用化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86万元。上述支出,已按规定要求进行了调账。

分析我校2010~2012年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为:

一是在编报项目计划时,前期调研论证不够充分,导致预算不精确。

二是为全面完成项目计划,在财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直接增加了学校自筹资金用于解决缺口。

三是考虑到设备采购,尤其是进口设备采购程序多、周期长,为及时完成项目计划,部分项目实施时间有所提前。

五、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

为规范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针对2010~2012年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项目实际,我校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管理,制定了进一步规范使用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具体措施。

1. 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管理。编制项目预算之前,应进行必要而充分的调研论证,科研、教学、物资和财务等部门应做好指导服务工作,项目预算力求达到全面、精细、准确、可行。

2. 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管理。所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既定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做任何调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科研、教学、物资、财务等部门应会同项目负责人定期召开例会,对照项目规划和预算计划,及时检查执行情况、分析计算差异、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履行相关手续,形成预算执行反馈报告。

3. 加强财务监管,规范报账流程。在项目实施阶段,财务部门要按照项目单独核算,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坚持严格审核把关,所有支出内容及相关票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所购设备清单和金额必须符合上报项目规划及预算计划,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4. 加强项目管理。将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列为学校重点工作,将项目资金列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项目的完成时限,建立健全从申报立项、编制规划和预算到过程管理、结果评价等覆盖各个工作环节的制度体系,促进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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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的来源及特点

用于专项事业的财政专项资金是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在政府年度预算中安排的用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为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及落实国家补贴政策而拨付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其特点是“来源于政府,用于特定事项,需单独按项目核算”。专项资金与特定的项目相对应,专款专用,是项目目标实现、政策落实的资金支撑保障。

就目前而言,高校财政专项资金有两类,一是高校年度预算中安排的项目支出经费(又称预算内专项),与基本支出经费统称为财政补助收入,每年初按经费使用额度拨付,主要包括:重点课程及学科建设项目经费、人才引进、房屋维修、设备购置、“两基两辅”建设经费等;二是作为政府部门预算的专项经费的再次下拨,主要有中央财政拨款、主管部门(如教委)拨款和其他单位拨款,资金直接拨付到高校专用存款账户,如中央地方共建项目资金,市级专项资金,国家级、市级重点学科或精品课程建设专项资金,学生各类帮困奖助学金专项等,名目繁多,不一而足。这些专项资金保障了学校的发展,特别是学校在教学基础设施改善、特色专业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等方面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高校财政专项资金也存在一些政策上和操作上的问题。本文结合笔者工作实际,就遇到的问题作一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1.盲目申报。表现为立项论证不够严密或缺乏科学依据。项目的成形可能源于某项突发事件或为了多争取些财政专项经费用于弥补日常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不足。财政性资金主要是教育经费拨款和各类以项目冠名的拨入专款,而拨入专款属于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项。教育经费拨款中属于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因编制数和学生招生数的限定而增长缓慢,因此,各高校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量部分主要集中在项目经费上,即经常性专项和一次性专项,而且项目支出占教育经费的比例远远超出了基本支出,所以各高校为了多争取一些教育经费拨款,采取盲目申报、扩大各类专项经费也似在情理之中。

2.大预算小批复。高校在申报项目时,往往缺乏深入细致的调研,在主观上也有意将专项资金的预算数放宽,而主管部门在审批阶段为了平衡各学校的利益,往往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资金“切块”分配、划拨,很容易忽略对项目本身的优劣和绩效评估,加上某些高校千方百计在放宽预算,主管部门不得不按盘子分菜,造成大预算小批复的现象,其结果就导致了某些高校原先设计的项目资金预算结构很可能将完全推倒重来的被动局面。甚至也有些拨入专款集中在第三、第四季度下拨到高校,但校方事先并无预算,大量专项资金集中下拨,极易造成资金沉淀。凡此种种,既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也影响了项目的有效执行。

3.分散下拨、财务滞后。许多专项经费都是按条线通过主管部门各职能处室直接组织高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申报,项目评审通过后将审核批复的文件分散下发到高校各职能处室,高校财务部门往往是资金到账后去寻找经费入账依据,经查询才知道资金来源,设置项目账,落实项目实施部门或人员,并按项目预算明细列支经费。这种财务管理滞后的情况不在少数。分散下拨还会导致专项经费的投向与高校原有的预算安排发生重复,如学科建设经费有中央地方共建资金,市级、市教委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市级专项资金和高校预算内专项安排资金等,往往造成重复建设,预算执行困难,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4.重立项轻结项,重拨款轻监管,结项结题不结账已成普遍现象。按照本市有关规定,预算内专项资金结余应上缴财政或经财政批准后方可使用,但由于项目类别太多,造成检查成本高且难度大,往往难以完全贯彻既有规定,在客观上造成一方面大量资金沉积,另一方面项目结项后将经费挪作他用,弥补公用经费的情况屡屡出现。近两年,市级财政虽然对专项资金的结余、结转设置了明细核算科目,但要厘清历年的项目余额与核算科目余额一一对应,在操作上还是有很大难度的。即使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但由于社会中介机构对高校的会计制度并不熟悉,也只能事倍功半。

5.难以全面评价。很难拿出一套令人信服的可以公正客观评价项目绩效的指标,且因项目的属性不一和执行环境各异,即使有考评方案也不可能涵盖全部项目。比如,财政每年对教育高地高水平专项、学生帮困助学专项、医疗补助专项、东方学者专项等实施抽查审计,但这些检查仅停留在账面或原始凭证上,仅关注专项经费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建章立制,而很少到师生中去实地考察,也很少关注实际的使用效益,如专业实验室的使用效率、学术讲座的受益面、精品课程受欢迎的程度、学生救助帮困力度及公平等方面。

6.资源分配不公,项目经费执行率低下。主管部门曾提出教育经费的投向要实现“由投入学校改为投向学科,由一次性向经常性专项投入”的两个转变,这对提升学科竞争力、稳定经费投向无疑是件好事,但从会计收支匹配的核算原则来看,大量经费投向学科,学科又各自为政,经费封闭运行,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支出却无法对应由学科承担的科目,且往往由于学科带头人与学院(部门)负责人不一,这样反而弱化了学校的统筹能力,造成教育资源分配不公,项目经费执行率低下。

三、对策建议

1.科学管理,交叉论证。一般来说,项目的形成需经过立项、论证、申报、审批、使用、监督、验收与绩效评价等过程,因此在项目形成的源头必须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善相关的机制。建议通过建立校内外专家互评论证机制,包括出具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严格规定项目执行的时间节点和验收标准;设置严密的程序,从经办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到分管校长、校长层层把关;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的项目规划、论证与决策、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总目标控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与绩效评价等一系列制度设计,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管理机制来指导项目的管理。

2.公开程序,公示绩效。目前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两个预算内专项须通过专家评审才能申报,但通过率极高,似有走过场之嫌。建议将各高校项目的申报数量、项目金额以及最终评审结果、整改要求在市教委门户网站上公布,评审程序予以公开,项目最后绩效予以公示,使项目的申报、评审的过程、绩效的情况均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各高校之间的相互监督。本人曾在瑞士弗莱堡大学法学院参观他们的办公室和资料库,满屋的书架上都是学科的书籍和获奖成果展示,这些通过学校的公共资源平台可以查询到每位教授获得的经费资助情况、教学科研情况,以及指导学生、带教青年老师的人次,甚至在不同级别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数和专著数,成果被采纳被应用的记录等。这种信息公开的方式完全可以借鉴,至少在我们教育系统内可以相互知晓各学校的学科、人才优势,知晓教育资源的分布和投入产出情况。

3.集中下拨,分散管理。考虑到各高校的经费需求情况不尽相同,如有的高校教学基础设施总体建设已告一段落,而有的高校可能前几年把财力集中投放在新校区,老校区的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才刚开始,因此建议改变目前分散下拨给各职能处室的方式,而采取根据学生人数或专业数,预先告知下年度项目经费或拨入专款的大致方向和额度的方式,设定若干个共性的、内容宽泛的专项名称,给学校足够的统筹平衡空间来规划资金的使用,以提高专项经费的执行率。在集中拨款的前提下,主管部门职能处室进行分散管理则更能发挥项目管理的优势和权威性。例如,市教委有关处室曾组织检查教育高地项目的执行情况,有关高校教务处与财务部门形成合力落实执行财政政策,职能部门主动要求清理、集约、管理好历年教育高地结余资金,对财政清理项目结余资金起到了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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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收支两条线、综合财政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深入推进,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预算管理中的“重头戏”—项目资金管理,更需要不断进行探索与完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行政事业单位项目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形成原因

近年来,各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等方面逐步规范和完善,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专款未能完全专用以及预算执行的制度化及绩效评价等方面仍比较欠缺,具体表现为:

(一)专项资金安排较为笼统,编制标准不够细化

财政部门在安排预算时,没有真正体现零基预算,往往是根据各预算单位历年项目情况和财政财力情况进行安排,造成财政部门资金分配权力过大、缺乏刚性约束和有效监督。此外,由于当前公用经费定额不够明确,而且定额偏低,各预算单位从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出发,普遍存在把公用经费纳入专项经费核算,甚至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部分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时未能考虑单位的长远事业发展,缺乏统筹规划,忽视资源整合,往往是能多报预算就多报预算,在政府采购等预算上也缺乏整体安排,导致预算执行上出现使用效益欠佳的情况。

(二)专项资金执行随意度较大,绩效意识不强

部分预算单位存在“重编制,轻执行”的观念。部门预算批准下达后,存在随意变更和调整项目支出用途的情况。当前除购置等专项资金外,其他专项资金下达预算指标时,仅限于金额和项目名称,未附具体项目,或虽有具体项目,但未附项目明细预算,导致项目执行单位用款随意性较大,专款未能专用。财政部门在考核预算执行率时,往往只是按支出情况进行考核,有些预算单位为了完成当年的预算指标,同时也为多争取次年的预算额度,存在年终突击花钱、突击采购等不正常现象。

(三)预算编制和执行缺乏效益评价和监督机制

项目绩效评价作为提高项目预算管理的重要手段,近几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据和统一的可操作的规范流程。财政部门对预算拨款的效益评价也有些力不从心,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直接影响了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助长了财政支出的浪费和违纪现象。从实际工作看,虽然对项目预算的编制、执行已经出台了诸多规定,但有些预算单位在具体操作中往往以各种理由来规避制度约束,使得预算项目未能完全达到制度所设计的目标。此外,预算执行监督的手段、方式还比较缺乏,只有决算及事后审计,缺乏事中监督,预算整体监督力度相对较弱。

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相关对策

(一)突出重点,加大专项资金预算和管理力度

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环节,由于量大面广,要做到全方位和全过程监督,往往不太现实。项目预算资金在年度预算中的比重较大,财政部门应当重视项目资金预算的管理,并列为预算管理的重点,从严从紧控制项目支出预算。

一是要改进预算编制方法。预算编制要保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单位履行职能及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当地财力相适应,统筹安排各项资金,而不是简单的基数加增长。进一步加强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细化各项采购标准,完善资产配置预算编审制度,以及完善执行中预算调整的审核机制,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要强化全面预算。统筹事业发展和长远规划,确保资源整合,避免就部门论部门、就项目论项目、为编制预算而编制预算的现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在项目规划和立项时,要树立大工程、总预算概念,促使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如某省级电子政务社会保障工程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金保工程”)建设项目,由于领导重视、在项目规划严格贯彻“整合资源、集中资金、统一实施”原则,推动省市县三级金保工程均紧紧围绕该主规划统筹建设、网络共用、资源共享,形成覆盖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的电子政务工程,既大大节省建设费用,充分发挥应用软件开发及维护的规模效应,也避免了因标准不统一、网络无法互联造成的资金浪费,项目绩效非常明显。

(二)发挥合力,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的执行管理

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要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使用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测,及时反馈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扩大直接支付范围,防范和化解专项资金支出风险,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资金支付中的漏洞。各部门做到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的专用专项性和效能绩效性。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在积极争取资金的同时,要切实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建立一套适合本单位的内控体系,靠制度来实现规范管理,如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采购、实施、使用、保管等各环节都责任到人,严格按章办事,防患于未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其实施效果,跨年度项目应上报项目的当年开支情况和项目的完成进度,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