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3 15:27:4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安全生产法建议,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级要进一步摸清本地区冶金企业的各种有害、危险因素设备的数量及分布,建立档案;强化源头管理,抓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工作和职工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设,改善企业的作业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素质,规范作业行为,努力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措施
(一)深入调查,切实摸清本地区情况。各区县安监局要深入开展本地区冶金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要摸清企业的底数,以调查表的方式开展调查工作,弄清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主要生产设备、危险有害因素等。要通过这次摸底,建立完善企业的档案,提高监管的力度。各区县安监局要在20*年3月10号前结束调查工作,并将调查汇总材料报市安监局综合科。
(二)突出重点,增强安全生产过程的监管。各区县安监局要充分认识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通过调查摸底,找准本地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制定出整改方案,将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冶金行业的事故特点,重点加强对危险程度较高、事故易发的生产工艺环节和部位的监管工作,强化对生产过程中关健部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加强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三个《规程》。要在20*年的上半年,结合省安监局开展的《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和《轧钢安全规程》三个文件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做好包括企业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安监部门人员在内的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他们了解冶金生产工艺,掌握冶金企业安全检查方法和安全隐患及危险源辨识方法,具备与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业务知识,以满足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四)认真落实“三同时”,突出源头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全面清理本地冶金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三同时”工作。对在20*年9月30日前投产而没有履行“三同时”程序的新建、改建、扩建冶金建设项目,要督促企业及时采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补救措施,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做现状安全评价。凡是20*年9月30日后投产没有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新建、改建、扩建冶金建设项目,要补办“三同时”手续;20*年6月30日后以,对未履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冶金建设项目要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议实施停产整顿,对不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原国家经贸委明令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冶金项目,坚决不予补办“三同时”手续,并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议实施关闭。
(五)严肃事故查处,推动安全管理创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存在隐患不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同时,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有机的结合起来,淘汰落后冶金生产能力,鼓励和引导冶金企业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整合优势资源,推动安全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
(六)抓好冶金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市所有冶金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始终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健全相应的职责。
二是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各冶金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轧钢安全规程》,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条件和作业特点及时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岗位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重点是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标准)、安全检查制度、危险源、事故隐患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车间(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工程建设(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及厂区生产保卫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冶金企业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企业要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了解相关区域、作业的有害危险因素,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凡涉及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培训考核、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四是突出抓好重点危险场所和设施、设备的监控管理。要加强对重点危险区域、设施、设备、能源介质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对练焦炉和烧结工序要以预防煤气中毒、爆炸和机械伤害为重点;对炼铁工序,要以高炉、热风炉、煤粉制作及输送设备为重点,防止爆炸和火灾事故,以出铁场为重点防止喷溅、铁水爆炸、煤气爆炸、中毒、起重吊车及泥泡等伤害事故;对炼钢工序,要以转炉、电炉及其他冶金炉(包括铁合金炉)为重点,防止高温金属液体(液渣)喷溅、煤气爆炸、氧气爆炸、废钢中夹杂危险物品爆炸事故,以铁水、钢水、钢渣吊运为重点,防止冶金吊车故障、容器泄漏和耳轴断裂等事故;对轧钢工序,要以加热、退火系统为重点防止机械伤害事故,以吊运、装卸为重点防止起重伤害事故;对锅炉、煤气、氧气、氮气等能源介质压力容器管网,高温金属运输工具、变配电所(站)等重点要害危险部位、设施、设备,要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安全生产教育
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搞好各区、镇、村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安全主任以及经营者安全法规的轮训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知识的教育,引导企业员工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是保证安全生产、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全市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和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劳动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家居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等安全常识,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加强企业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要认真抓好企业员工尤其是外来劳务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对外来劳务工,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企业员工,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政府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从严惩处。
三、素质保障
以人为本,提高人的安全素质,并重视安全资质及教育培训的结果。在《安全生产法》中得到了足够的重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素质,来保障安全生产。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懂得安全,安全管理人员能抓、会管。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一)企业单位必须认真地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并且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二)对于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他们操作。
(三)企业单位都必须建立安全活动日和在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注意结合职工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四)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设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各级政府应当鼓励和发展安全科学技术,完善安全教育体系,推行全民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
企业应制定全员安全教育计划,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并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对新招用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二)安排电工、金属焊接、锅炉、压力容器、建筑登高架设、起重机械、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市劳动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市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应安排爆破作业人员和消防特种岗位人员接受公安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
要与各新闻媒体加强联系与协作,密切配合,全方位地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运用公益广告、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以及开设专栏专版、进行专题采访等多种形式,经常不断地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与监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实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创新。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意研究人们在安全生产中的思想、行为变化规律,研究不同层次的社会群体对安全生产的心理需求,研究以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内容和手段,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推进宣传工作的科学化和社会化。努力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发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效应。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网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新闻舆论手段,发挥新闻媒体在宣传教育工作中重要作用。要指导好所在地区的安全生产报刊,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培养一支党性强、素质高、作风正、能打硬仗的宣传教育队伍,逐步形成全国统一、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切实抓好学习宣传活动
《安全生产法》的出台,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它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使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安全生产法》不仅规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确立了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为依法惩处安全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安全生产法》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监督检查人员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监察的法律依据。
学习、宣传和贯彻好《安全生产法》,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开动一切宣传机器,采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让全社会都知道《安全生产法》,了解《安全生产法》,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为《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二、突出重点,深刻把握《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主要内容
2005年以来,我省颁布了地方《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决了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中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针对近年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先后进行两次修订,强化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为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现实意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应急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推手。近年我县紧紧围绕《条例》有关要求,对县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尝试,加大了对各类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事故隐患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困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程和监管执法效果,现就基层监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作如下浅析。
一、当前监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执纪存在行政干预,难以做到有法必依
县域经济发展任务重,招商引资压力大,受传统政绩观影响,在处理经济发展和安全发展二者关系时还是有所失衡,为改善投资环境,自觉不自觉人为地造成了一些执法障碍。个别人存在“重发展、轻安全”思想以及“特事特办,慢事快办”现象,造成一些项目工程存在“先天性”安全隐患;有人为违法违规者说情,或通过各种途径给执法部门施压,要求采取变通手段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等,致使执法人员在履行安全检查、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职责时很难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原汁原味”执法。
(二)执法不够规范,难以做到执法必严
由于受外围执法环境影响,加之主观努力方面不够,在行政执法方面与依法行政规范行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认识上不到位。比如对行政执法的程序以及行政处理决定在下达前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等要求,往往实践中存在一定瑕疵;二是素质上不适应。执法力量薄弱,有资格的执法人员严重短缺,个别执法人员自身跟不上时代的“节奏”,对不断修订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学习不够及时。
(三)执法主体分散,未建立联合协同执法机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牵涉到执法主体多,存在条块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和职责不明现象。执法部门由于各自理解不同,容易造成互相扯皮,难以形成工作合力,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出现一种“有权管”的部门看不见,看见的部门“无权管”的奇特现象。在一些突击整治活动中,尽管多个部门联合行动,但因为权责不明,使得联合执法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往往会出现许多困难。
(四)罚没制定不精准,实际操作执行难度大
《安全生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相关规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动辄就是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和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不等的罚款,但基层实践中遇到的大多是规模小的企业,生产能力有限,很难按条款执行罚款,只能进行裁量处罚处理。
二、加强监管执法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作为一项行政行为,必须遵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在当前日益繁重的安全生产工作态势下,要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建设。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1、争取企业支持和配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对象是企业,所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活动离不开企业支持和配合。要从为企业服务的角度出发,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为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提供各项服务,赢得企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是做好监管执法工作的基础。
2、争取社会认可。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首先要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利用新闻媒介和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安全生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中确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加强组织一线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学习,营造一种人人学习安全知识、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遵守安全法规、人人爱护生命健康的社会氛围,从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
(二)明确职能分工,完善监管执法体制建设
1、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切实加强公安、应急、交通、工贸、住建、环保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之间的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建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职责互补、沟通及时、协调有序的执法体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
2、明确职责,协调监管。应急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首先必须做到对自身“责任田”监管不缺位,主要精力应放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上,放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上,放在对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督查考核上,放在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上,放在地方性法规、政策调查研究上,做到综合监管不越位、不错位。同时,对其他行业系统存在的生产安全问题及时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去处理,应急管理局只需跟踪协调、监督、督办监管执法进展及落实情况。
(三)夯实基础,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建设
1、大力开展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一直以来,基层信息化安全监管工作比较滞后,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底数不清、心中不明等现象,所以安全生产监管离不开基层工作有效支撑。编制企业安全管理台帐,加强对基层重点企业和高危行业普查建档,保证监管工作有章可循,对监管对象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发现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查处。通过构建基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全面掌握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为决策分析提供信息支撑,从而形成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长效机制。
2、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业务指导。深入基层一线,及时帮助解决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存在的难点及疑点,建立健全安全执法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开发区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绍兴”,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入区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的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投入,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努力实现开发区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按照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努力构建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要尽快建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区内从业人员总数、生产经营性质,配置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人数不得少于3名,人员编制由所在单位内部调剂解决。各地要督促所属开发区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做到编制、人员、经费的“三落实”。开发区所属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安监站,要求重点乡镇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一般乡镇配备1-3名。辖区内的行政村(社区)应明确1名以上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中生产企业较多的行政村(社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员,推动和加强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使开发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三、强化入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基础
去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有效避免和减少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工作在某些环节和领域仍有不少问题。一是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二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三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网络不健全,制约了监管职能的发挥;四是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五是一些地方未能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未能很好地起到警示作用。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一)抓好七个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
1.抓好节后开工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恢复生产的指导检查,尤其要加强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广大企业要加强对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维修、更换。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尽快把精力集中到安全生产上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要搞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发生。对由于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责令停产整顿,并对事故当事人、责任人从重惩处。
2.抓好春运安全。当前正值春运高峰,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机场等部门和单位要以保畅通、保安全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要严查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违章拉人、无牌无证驾驶、报废车辆违法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的,要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违章驾驶。
3.抓好烟花爆竹安全。元宵节前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各级要认真吸取“2.16”兰山区七里沟村烟花爆竹经营摊点爆炸事故教训,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销行为。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经销点、经销商,要坚决予以取缔。
4.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要重点抓好文化娱乐场所、市场、商店、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管理。公安机关对组织大型灯会、焰火晚会和其他娱乐活动的,要严格审核把关,严防发生火灾或拥挤伤亡事故。严禁在各类安全保护区和重点防火区燃放烟花爆竹。各类安全保护区和重点防火区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检查制度,严禁值班人员脱岗或从事影响值班的其他活动。要加强应急救援演练,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5.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对危化品储存设施设备和运送管道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管道燃气、剧毒溶剂等重点产品的安全检查,严防危化品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必须将危险货物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承运。
6.抓好矿山安全。要认真检查煤矿“一通三防”和防治水措施的落实情况,严禁煤矿超核定能力生产。各级安监、国土资源、黄金建材等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已关闭矿山擅自恢复生产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采空区的安全监管。
7.抓好森林防火。春季是森林火灾易发期。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要制定工作措施,认真落实责任,严防森林火灾。要搞好火情监测和预防。对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在林区乱烧明火的要立即制止,严防引起森林大火。重点林区要建立专业护林防火队伍和扑火预备队,配备交通及通讯工具,制定扑火预案,加强演练巡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国“两会”召开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继续实行市直部门包县区安全督查制度,重点对前段大检查和安全督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整改责任是否明确,事故隐患是否真正消除。对一般患暂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监控责任人,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业)整改;应予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各级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把好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确保企业符合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发证后还要加强动态监管,确保企业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状态。对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及时依法处理。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投入有关规定。重点落实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和管理、生产单位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等政策规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三是抓好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要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普查登记,全面掌握、监控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提高事故预防、预警和控制能力。
(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深化煤矿和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学校、供用电、旅游和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参与部门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五)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力度。要把《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作为普法重要内容,加强培训教育。按照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培训,集中精力抓好县乡分管领导、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做到企业全员培训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上抓,制定具体措施,抓好督促落实。其他领导同志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一、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全生产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
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加强隐患整改为重点,不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狠抓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9.8%、21.2%、16%和32%,重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81.8%,创近年来最好水平。
(一)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不断加强指导和调控,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形成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了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工作机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对安全生产投入、机构建设、市场准入、考核奖励以及支撑体系建设等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目标的调控。在全市分级、分行业建立了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并通过责任制的形式,将目标层层分解,跟踪督查考核,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普遍充实加强了安委会,强化了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职能,明确了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安全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全部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全部建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市、县两级安监干部总数达到257人;81%的乡镇及重点园区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监干部472人;6659个行政村和社区全部设立了专、兼职安监员,共配备6721人,在全市初步形成了“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三)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围绕抓基层、打基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安全管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一是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绝大多数企业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绝大多数企业制定和完善了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并根据行业、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一位员工。三是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断加大。各级企业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强化安全设备设施改造,改善了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据不完全统计,仅在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百日会战期间,各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就达到9000万元以上。
(四)预防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方面,立足当前,通过开展强制性行政执法和短期突击性活动,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实现治标。去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连续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百日会战、百日安全无事故和百日安全集中整治等一系列活动,集中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另一方面,着眼长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治本。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依法落实了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共对45个项目进行了“三同时”审查,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经营企业全部实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了对高危行业的安全管理,在高危企业广泛开展了评估、评价工作,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共对2083户企业进行了评价、评估。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整治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全市分级强化了对重点领域和部位的安全监管。一是强化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建立健全了烟台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共排查确定重点监控区位和企业486个,其中市级139个,县市区347个。对重点区位和企业实行了派驻安全生产监察员制度,去年全市在重点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共向重点监控区位和企业派驻安全生产监察员400多人次。二是深化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对煤矿、非煤矿山、海上运输、道路交通、海上渔业生产、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等11个重点行业实行了专项治理,使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在出台《烟台市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又出台了13个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子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初步建立起了反应敏捷、运转迅速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区域性专业救援队伍——烟台市矿山应急救援中心以及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在救援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成功组织了“大华轮”、“英华轮”及龙口市矿山火灾等多起重大险情和事故的救助,避免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安全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围绕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宣传普及活动,通过印发安全生产知识读本、举办安全生产万人签名活动、组织宣讲团到基层宣讲、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免费发放安全生产协会会刊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全民安全素质,在全社会营造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安全投入欠帐较大,大多数企业没有按要求提足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全设施设备比较陈旧,安全生产条件不尽完善;二是安监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尽管市、县两级安监部门、执法队伍都已建立,但在人员编制、装备水平、经费保障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还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三是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够到位,还存在死角和盲区;四是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技能还比较弱。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今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全国最安全城市的关键一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我市工作实际,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主线,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为总抓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完善监管体系,推进机制创新,全面提高对事故的防控能力,为全市经济“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总的目标是: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确保下降3.5%,力争6%;事故起数确保下降8%,力争10%。重点抓好五个方面: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刚才,周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今年安全生产责任状。会后,各副市长也将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县市区也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两项制度”,开展“三项活动”。两项制度,就是书面述职制度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市直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都要向市安委会进行书面述职,汇报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企业都要确定好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向各级政府做出承诺。开展三项活动:就是以“百户安全管理示范单位”为龙头,在大企业中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活动,在中小企业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活动,在乡镇、街道中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层次、上水平。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要突出落实两个层面的责任。一是,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和执法责任。政府是安全生产的执法主体。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的协调,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整治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和应急救援支撑体系建设,用于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二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各级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要依法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救援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应对及时、处理得当,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治安是新形势下实施有效安全监管的重要武器。市政府把20*年确定为“安全生产执法年”,就是要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把强化执法工作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突破口,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抓好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各县市区都要在把安监局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的基础上,按照新增编制的要求,及时将人员配备到位。要高度重视安监队伍建设,加强安监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安监队伍的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特别是在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方面,要充实专业人员,确保监管到位、执法到位。要积极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改善基层执法条件和装备水平。二是,要抓好源头管理。要依法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和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深化市场准入机制,特别是要抓好矿山、建筑、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5个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危险化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经营(销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三是,要严格过程管理。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对各类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企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企业通过提足安全生产费用、整改事故隐患等措施,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四是,要严格事故处理。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抓好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三)切实抓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国务院和省政府十分重视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最近分别召开会议做出了具体部署。尽管目前我市已建立了一个矿山救援中心和一个海上搜救中心,但力量还比较薄弱,运行也不很规范。下一步,要集中力量,进一步加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加强对全市公共安全工作的研究和管理,探讨建立烟台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全市应急救援工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切实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故和特大事故的能力。要健全完善现有救援中心,进一步整合现有救援力量,对现有专业救援中心进行充实调整,加强危险化学品专业救助队伍建设,并强化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狠抓煤矿安全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真正做到尽量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的煤炭产业的发展壮大作出自己的贡献,以保障我县各项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明确职责
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我镇辖区内10对煤矿具体细化到驻矿安监员进行驻矿监管,并由所长向驻矿安监员签定《2009年度(驻矿安监员)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及由所长驻矿安监员煤矿法人代表层层签定《2009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认真落实,驻矿安监员必须对所驻煤矿负总责,依法督查,严格监管,具体驻矿安排如下:*
三、2009年工作规划
紧紧把握县煤炭局的三个工作总体目标(1、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2、有效防止3人以上较大事故,坚持杜绝10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3、煤矿基础办矿条件有进一步改善,安生产环境有明显好转)及九项工作任务(具体见责任状),认真排查,严格执法,尽量杜绝煤矿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煤矿在新的一年里更上一层台阶。
1、严把两个关口,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春节复工、复产”:煤矿从提出复工、复产申请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审批复工、复产几个环节层层把关。从煤矿管理机构、图纸、证照、特员持证、制度建立落实,井下五大系统(采掘机运通)、科室建立、厂容厂貌等几个方面入手,认真排查、清理,督促煤矿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方案,并由驻矿安监员驻矿督促整改,隐患整改完成方可层层批准复工、复产,为全年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月安全月活动”:以“六月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对煤矿实行一次彻底的隐患排查整改,利用会议、板报、标语、影像等途径,组织煤矿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的宣传培训,以彻底消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为重点,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强驻矿监管的密度和力度。
驻矿安监员实行驻矿监管,每月驻矿必须达至少22天,每3天入井检查一次,并认真如实填写驻矿监管记录及各种执法文书,所查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限内督促煤矿整改完成,严禁边整边产、停而不整,产而不整的现象发生。
3.加强“雨季三防”,督促煤矿制定切合实际的雨季三防措施,并严格执行。要求各煤矿探水钻要摆在掘进迎头及采面。主汛期间,督促煤矿加强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建立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害的机制与制度,特别是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发现暴雨洪水严重灾害,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全井撤人,乃至全矿撤人。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矿井、老窑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害的情况。各煤矿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
4.加快煤矿整顿关闭与资源整合工作。要督促对已下达整合决定的煤矿抓紧上报相关资料,及时换发证照,尽快进行整合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的编制并报批。在整合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经有关部门批复后,及时指导、督促煤矿严格按照批准的整合设计和安全专篇组织施工。
5.推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要结合技术改造等工作,逐步改善办矿条件;实行技改和改扩建工程跟踪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按设计批复施工;对已确定为质量标准化建设示范矿和样板矿的永生煤矿,要按照要求认真整改,抓好地面设施建设和“采、掘、机、运.通”的各项达标。
6.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抓好井下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督促煤矿开展日常安全培训,坚持组织特种岗位人员的培训、轮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顶板管理:煤矿人行过道、主运巷、主风井必须实行砌碹支护,坚决淘汰井下木支护。回采工作面必须实行单体液压支柱,临时巷道必须实行锚杆、锚网支护,确保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
8.瓦斯治理:辖区内煤矿100%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使用,并与县网联网,通风设施建设完善、可靠,定期实行测风、配风制度,主扇风机风量能满足井下供风,备用主扇在2分钟内能正常启用,局扇风机安装位置合理、规范,所提供新鲜风流能满足掘进所用。
9.“三条生命线”建设。三条生命线(压风、防尘、通讯)建立必须规范、完善,压风机必须安设在井外,压风管路使用钢制管,并布置到采面及各掘进迎头。防尘管路必须安设到各采面及掘进巷,能起到降尘的作用。通讯线路安有备用线路,能正常通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县党代会精神,深化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六五”普法教育,宣传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措施,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结合工作,加强宣传
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一项落在实处、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责任工作,也是一项面向群众宣传的工作。因此,我们要结合自身特点,利用“六五”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宣传:
1、机关要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百日安全生产”等活动,在县城街心花园开展宣传教育,散发编印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法律咨询。同时,还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利用法律“六进”活动,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送到农村、送到机关、送到企业、送到学校、送到社区、让更多的人都能增强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不少措施只是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口头上,没有得到认真执行。二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生产安全设施设备落后。四是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追求利润,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五是不少职工缺少安全生产的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安全生产关系到各行各业,关系到千家万户。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加大考核奖惩,严格奖惩兑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促使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觉履行企业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切实担负起保护生命、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社会责任。认真落实执行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安全事故查处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主要岗位持证上岗制度等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镇级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镇安全监管办公室职能,从编制、经费、装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二是将镇安全监管体系延伸到村、居,各村、居要强化村、居安监办和交安办职能,对本村、居辖区内的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负起应有的责任。
三、加大对道路、水上交通、煤矿、消防、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镇政府已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牵头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20*年3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各牵头部门于4月30日以前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迅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落实人员、经费,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特别是牵头部门要牵好头,积极主动与配合单位协商,统一行动,形成合力。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的作用,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镇政府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并组织专门的安全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全镇。对严重不负责任,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安全防范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修改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切实抓好全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配备和监管工作,优化整合救护资源,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演练,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继续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一盯一”、“一帮一”的现场安全督导,对联重大危险源设施设备、容器按规定定期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经费提取、高危行业风险抵押、安全保险互动三大措施;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位和个人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责任和措施。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小煤矿、非煤矿山关闭整合任务;进一步加大三轮车、摩托车、农用车、非客渡船非法载客营运打击力度;进一步排查整治危险路段,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监管;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大的决心,更扎实的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实力赶水、平安赶水、和谐赶水的顺利实现而做出应有的成绩。
谢谢大家!
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整治
全力确保我镇安全状况的稳定和根本好转
同志们:
在镇十二届党代会和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镇党委、政府明确提出了建设实力赶水、平安赶水、和谐赶水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来抓。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投入、监察执法、应急救援,及时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镇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下面,我就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不少措施只是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口头上,没有得到认真执行。二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生产安全设施设备落后。四是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追求利润,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五是不少职工缺少安全生产的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安全生产关系到各行各业,关系到千家万户。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加大考核奖惩,严格奖惩兑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促使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觉履行企业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切实担负起保护生命、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社会责任。认真落实执行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安全事故查处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主要岗位持证上岗制度等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镇级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镇安全监管办公室职能,从编制、经费、装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二是将镇安全监管体系延伸到村、居,各村、居要强化村、居安监办和交安办职能,对本村、居辖区内的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负起应有的责任。
三、加大对道路、水上交通、煤矿、消防、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镇政府已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牵头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20*年3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各牵头部门于4月30日以前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迅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落实人员、经费,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特别是牵头部门要牵好头,积极主动与配合单位协商,统一行动,形成合力。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的作用,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镇政府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并组织专门的安全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全镇。对严重不负责任,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安全防范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修改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切实抓好全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配备和监管工作,优化整合救护资源,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演练,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继续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一盯一”、“一帮一”的现场安全督导,对联重大危险源设施设备、容器按规定定期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这是一名中学生写给她爸爸的信,信的原文大致是这样的:亲爱的爸爸你知道吗?每当夜深人静时,我就会想起从前,从前那个温暖幸福的家:你常用有力的臂膀把我高高地举起,妈妈呵护的目光中透着笑意,爷爷奶奶笑声朗朗……可是这一切都因你的一次违章作业后化为乌有。当您工亡的噩耗传来,奶奶急昏了过去,一连几天不能下床,妈妈双眼哭肿,每天只是望着你的照片呆呆地发傻。爸爸我是多么得爱你:可我又怎能不怨恨你呢,您可知道这几年女儿是怎样渡过的。在学校我怕写关于“家”的作文,别是同学都会写:“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家中有爸爸、妈妈……”可我呢,你的违章作业留给我的是一个破碎凄苦的家。走在街上,我怕看到同学的爸爸;回到家里,我怕看到爷爷奶奶那苍苍白发,怕看见妈妈红肿的双眼;晚上,我怕睡觉,怕在睡梦中……被妈妈的哭声惊醒,爸爸,女儿好怕呀!这些你知道吗?知道吗?学校开家长会,望着同学拉着爸爸的手,又蹦又跳地走进教室,我好羡慕啊!我独自来到校门口,等啊,盼啊,盼着爸爸你能从天而降,可是盼来的只是两鬓斑白,腿脚不灵,却还要支撑着为孙女开家长会的爷爷……
各位同事,朋友,信还没给大家讲完,只是我的心情已经不能自抑。这是一封无法发出的信,这是一封催人泪下的信,可这又是一封令人发醒、令人深思的信。这是一个孩子发出的哀求,是对所有正在违章,已习惯于违章的人们发出的哀求:赶紧停止你的违章行为吧,要不这世上又会多一个可怜的孩子,多一个形单影只的妻子,多一幕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惨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