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7 09:18:3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公路建设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是指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和公路渡口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交)工验收和后评价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监督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公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并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
第二章监督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
(一)监督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
(二)监督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履行;
(三)监督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四)监督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五)监督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指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查处公路建设违法行为。
第六条交通部对全国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依据职责负责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和交通部确定的其他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除应当由交通部实施的监督管理职责外,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交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在履行公路建设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要求:
(一) 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公路建设的文件和资料;
(二) 进入被检查单位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第三章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职责权限审批或核准公路建设项目,不得越权审批、核准项目或擅自简化建设程序。
第九条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
(七)根据批准的项目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
(八)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
(九)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国务院对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另有简化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条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规划,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依法确定投资人;
(三)投资人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按规定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四)根据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应当按项目隶属关系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查;
(五)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六)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
(八)根据批准的项目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
(九)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
(十)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编制设计文件、经营性项目的投资人招标、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项目申请报告等应按照国家颁发的编制办法或有关规定编制,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质量和深度要求。
第十二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依法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办理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组织项目交工验收,准备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公路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已批准的公路工程设计,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设计变更的,应当按照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对各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没有对备案项目的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通车试运营2年后,交通主管部门应组织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可转为正式运营。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没有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
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应当符合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
第四章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对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建设市场中的违法行为。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应进行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公路建设市场依法实行准入管理。公路建设项目法人或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应当满足拟建项目的管理需要,符合交通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有关部门许可的相应资质后,方可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公路建设市场必须开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公路建设市场实行地方保护,不得限制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第十八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从事公路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承担公路建设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建设项目质量、投资和工期负责。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依法开展招标活动,不得接受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禁止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第二十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公路工程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在其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第五章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并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
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对不符合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的工程应当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二十四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与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试验检测条件,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交通部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阻挠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工程实施中应当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项目法人应在24小时内按项目管理隶属关系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同时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处理一般工程质量事故;交通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特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理安排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第二十八条对于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严格执行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不准侵占、挪用等有关管理规定;
(二)是否严格执行概预算管理规定,有无将建设资金用于计划外工程;
(三)资金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及时到位;
(四)是否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情况,工程预备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是否在控制额度内按规定使用建设管理费,按规定的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无非法扩大建设成本的问题;
(六)是否按规定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形成的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帐管理;
(七)财会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并配备相适应的财会人员。各项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凭证帐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是否健全、规范。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二)按规定审核、汇总、编报、批复年度公路建设支出预算、财务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三)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度、拨付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四)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与调整、财务决算;
(五)监督检查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及时纠正违法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六)收集、汇总、报送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信息,审查、编报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分析报告;
(七)督促项目法人及时编报工程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八)督促项目法人及时按规定办理财产移交手续,规范资产管理。
第七章社会监督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开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工程进展、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二条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标示牌应当标明该项工程的作业内容,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建设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检举和投诉。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公路建设活动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第三十五条对举报内容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越权审批、核准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可给予警告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项目法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视情节可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责令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组织项目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对收费公路项目应当停止收费。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项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单位弄虚作假、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任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承包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监理酬金的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履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职责、不承担质量监督责任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或者给予警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未经监理签认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对项目法人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资金拨付;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的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还可给予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给予警告处罚,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项目法人侵占、挪用公路建设资金,非法扩大建设成本,责令限期整改,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有关人员,具有行贿、索贿、受贿行为,损害国家、单位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公路管理的技术分级高速
能适应年平均昼夜汽车交通量25000辆以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连续行驶,全部设置立体交叉和控制出入,并以长途运输为主的公路。
一级
能够适应年平均昼夜汽车交通量5000~25000辆,连接重要政治、经济中心,通往重要工矿区、可供汽车分道快速行驶、部分控制出入和部分设置立体交叉的公路。
二级
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算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20xx~5000辆,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型工矿区以及运输繁重的城郊公路。
三级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干部引导、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一体化发展,走科学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健康有效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今年将凤凰村2.3km、李馥村2.2km、互助村2km的农村公路硬化,在“十一五”期间,到2010年底实现我乡村村通公路的目标,其中60%的建制村通水泥路,基本形成农村公路运输网络,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求。
三、具体实施步骤
1、成立李馥乡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乡长雷长春同志担任,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乡长邓仁庆同志任副组长,杨晓琼、李彪、余小秋、雷全林、王光辉、吴平、曾杰、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仁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宣传发动。
按照总理在通江县考察公路建设时的讲话精神,即“公益事业要靠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农民以自己的双手改善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直接受益的像乡村公路这样的公益设施,不能算是增加农民负担,农村公路建设要学会用民主协商的办法”,利用院坝会、群众会、广播电视、标语等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和“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精神,尊重民意、爱护民力,形成农民群众自愿改善公路通行条件的强烈愿望和强大动力。
3、群众商议,民主决策。
农村公路在乡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和县交通局的支持帮助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大会讨论决策。在实施中采取“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群众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严格执行“四算”(即:修不修路,修多长,什么时候修,投资多少由群众商议说了算)。按照“照顾大多数、群众能负担、大部分群众满意”的原则,坚决不修群众不满意修的路,不修群众不参与修的路。
4、确定建设模式和标准。
通村公路建设承包不允许总体发包,宜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实行公示制度。通村公路基本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m,特别困难路段不低于3.5m,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3.5m,特别困难路段不低于3m,并注意公路排水系统的完善及错车道设置和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
5、组建机构、定案审批。
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民主挑选成立宣传动员组、资金筹集组、工程质量监督组和后勤供应保障组。建设方案由村民民主协商,村民大会通过后报乡人代会审批。
6、资金筹措。
村道公路的建设应充分调动群众已有的热情,争取做到资金筹措到位。
7、竣工验收。
通村公路竣工后,需经县交通局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做到六不验收,即:①没有设计和预算不验收;②宽度达不到标准不验收;③没有管护措施和公示牌不验收;④排水不畅不验收;⑤安全措施不完善不验收;⑥质量不合格不验收。
四、补助资金拨付与管理
1、通村公路建设资金拨付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要求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由村民委员会发动群众多方筹集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60%,并实行专户储存。县交通局再下达补助计划。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依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分阶段建设重点,按照简便适用、切合实际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建设。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保证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节能降耗,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国家鼓励农村公路建设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第七条交通部负责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标准与设计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
县道和乡道一般应当按照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村道的建设标准,特别是路基、路面宽度,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
第九条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路面应当选择能够就地取材、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养护的结构。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在陡岩、急弯、沿河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的公路或中型以上的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其他工程项目可以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
第十三条四级以上农村公路工程和大桥、特大桥、隧道工程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他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建设资金与管理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助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
第十八条中央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等费用。补助资金可以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支付或者先预拨一部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全部支付。
地方政府安排的建设资金应当按时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
第二十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应当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审计检查。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向公路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第四章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用地依法应当列入农用地范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需要拆迁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含群众集资、农民投劳或利用扶贫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编制符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的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十六条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大桥、特大桥和隧道工程应当单独招标,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项目一并招标。
第二十七条县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也可以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
招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
第二十八条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应当选择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加施工。
第二十九条二级以上公路或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其他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认可的,即视同批准开工建设。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路面和桥梁、隧道工程应当主要采用机械化施工。
第三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依据职责,明确质量责任,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加强质量与技术管理。
第三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十三条铺筑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公路、大桥、特大桥及隧道工程应当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质量保证金一般为施工合同额的5%。
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交付,由建设单位设立专户保管。质量缺陷责任期满、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质量保证金应当返还施工单位。
第三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或者安全事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
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未设置质量监督机构的,可以成立专门小组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三十七条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聘请技术专家或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
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措施的告示牌,以便社会监督和质量问题举报。
第三十八条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以县为单位组建一个或几个监理组进行监理。有条件的,可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社会监理机构监理。
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应当注重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加强现场质量抽检,确保质量,避免返工。
第五章工程验收
第三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县道、大桥、特大桥、隧道工程完工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农村公路工程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第四十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
县道一般按项目验收;乡道和村道可以乡(镇)为单位,分批组织验收。
第四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放交通,并按规定要求开通客运班车。
第四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落实养护责任和养护资金,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安全畅通。
第四十三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具体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办法与程序。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向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按时到位或者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资金拨付,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验收或者质量鉴定不合格
即开放交通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主要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农村公路建设现场会议精神,今天这次会议。动员全市上下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确保完成农村公路“村村通”工作目标,促进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上午,大家参观了清丰县和高新区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刚才,张理建局长通报了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清丰县、华龙区和范县陆集乡做了典型发言,濮阳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和高新区做了表态发言。希望大家要按照会议要求,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下面,再讲三点意见。
正视差距,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近年来。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来抓。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抢抓机遇,真抓实干,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建设的新思路,建立健全建设农村公路的组织机制、监管机制、管养机制,市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2002年底,按照建设农村公路的标准,市除黄河滩区外在全省率先实现“村村通”省交通厅先后把我市列为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养护工作试点市。2005年以来,按照省定新的标准,着力抓好新一轮的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三年来累计完成投资3.36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1246公里。截止2006年底,全市建成农村公路总里程4823公里,其中县道580公里,乡道1799公里,村道2212公里,专用公路232公里,公路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112公里;全市75个乡镇中已有70个有了二级公路出口。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市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农村公路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成绩。总体来看,市农村公路在投资规模、发展速度、建设标准、质量水平等方面,均取得了新的成绩,大大改善了农民出行条件,对拉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起到重要作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冷静地看到当前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有:一是建设方面。市相当一部分农村公路由于建设时间早,超期服役,目前损坏严重,有的甚至已经不能正常通行,存在有路无桥、断头路现象,村与村之间形不成网络和循环线路,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养护方面。多数乡(镇)还没有建立养护组织;养护资金不落实,使养护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养护主体、责任人没有确定。三是爱路护路方面。农民群众还没有形成爱路护路的意识,普遍存在着路面上堆积柴草、杂物,容易造成沥青路面因高温早期损坏;普遍存在过村路段缺乏排水设施,如需要过路浇地就在路面上过水等现象。对这些问题,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既要肯定成绩,总之。又要看到存在问题,特别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识到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先导,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着重要的作用。从全省角度讲,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年内实现全省“村村通”本届省政府对全省人民的承诺,年底实现这一目标,省里将宣布河南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农村“村村通”因此,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确保年内实现“村村通”目标,不仅是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是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一项政治任务,责任重大。为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年初市政府把“村村通”建设列为要为民办好的实事之一。虽然我前几个月做了大量工作,但从刚刚结束的全省农村公路会议上了解的情况看,市这项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后,处于被动局面。如果我不采取果断措施,迎头赶上,将会拖全省的后腿。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强化措施
二、明确目标。确保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是确保今年全市490公里“村村通”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实现全市“村村通”水泥(油)路的目标。这既是今年的目标任务,也是要完成的政治任务。同时,对今后几年农村公路的建设任务,要科学规划,抢抓机遇,继续完善我市农村公路网络,建设一批联网路,打通断头路,对损坏较重的农村公路进行维护。二是搞好农村公路养护,实现农村公路由以大规模建设为主向以养护为主的转变。目前全市农村公路里程已经达到4823公里,广大农村一笔重要的财富,其资产价值超过10亿元,做好养护工作是县、乡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三是按时完成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落实县、乡政府的责任和县、乡两级养护资金,加强养护工作。刚才,张理建局长对做好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这里,强调五项重点工作:
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一)建设农村公路的资金。多方进行筹措。为了保证农村公路建设顺利进行,省、市提高了农村公路的补助标准,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要及时拨付到县(区)财政账户。各县(区)要加大配套资金的筹措力度,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县直各单位对口扶持、非农经济和社会募捐、鼓励当地村民投工投劳等多种形式来筹措资金。要坚持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建设资金全部用到项目建设上,严禁挤占、截流和挪用。
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完成“村村通”目标任务是一项政治任务
二)要采取措施。目前工程进展较慢的情况下,要采取措施变被动为主动,以对政治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任务的完成,为全省实现“村村通”做出贡献。希望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务必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对需要调整的项目要边调整边开工,未开工的项目要边筹措资金边开工。要多想办法,加强协调配合,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全面掀起施工;要增加施工队伍力量,倒排工期,日夜兼程,加快进度,确保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通油(水泥)路的承诺。濮阳县、高新区、南乐县等建设项
工作量比较大,目多。需要下大功夫。各县(区)要不等不靠,克难攻坚,切实把这一“民心工程”建设好、完成好,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标准。农村公路摊子大
三)要严格质量。建设资金来之不易,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不仅直接损害农民利益,而且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督、专群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全面落实设计施工、监理和业主责任制,严格执行施工质量终身追究制,建立农村公路质量责任档案。按照质量管理要求,市级交通质量监督覆盖面必须达到80%以上,县级要达到100%必须不折不扣地去做。交通部门要做到全过程跟踪督查,任何环节出现质量问题,都要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拨付补助资金,出现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要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濮阳市从事农村公路建设,这个面可以再宽些,农村公路修不好的工程单位,其它工程同样修不好,不光是不能从事农村公路建设,也不能进入其它建筑市场。要通过农村公路
确保工作公正透明和群众的知情权,项目公示制度。要通过严密的质量监督制度,力争将每一条农村公路都建成精品工程和放心工程,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不能遗漏一个不通水泥(油)路的行政村
四)要加强排查。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在濮阳日报上公告了村村通”标准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目的不让“村村通”市有遗漏。市交通局组织9个督导组对全市“村村通”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督导今年省下达“村村通”项目建设,对应通但未列入今年计划的村村通”项目进行排查,为完成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县(区)乡镇也要积极排查,做到本辖区内有多少行政村,已建“村村通”有多少,还有多少行政村没有农村道路,做到心中有数,并将没有建设的农村道路列入今年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市不遗漏一个不通水泥(油)路的行政村,真正实现全市“村村通”目标。
技术等级提高
一、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现状
长期以来,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工程监理体系。然而目前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仍旧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管理手段落后、制度不够完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职责关系划分不清等等,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需要我们对其给予重视和研究。
(一)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相对落后
目前,有的公路工程采用的项目管理模式,主要采用的是微观管理,业主与监理和承包商之间没有建立起平等合作的关系,未能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作用。例如,监理单位的自不够,未能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项目管理的手段相对落后,未能充分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施工单位管理混乱,没能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成本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等。此外,在目前的项目管理模式下,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清,对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没有进行严格的划分和界定,造成职责混乱的状况,严重影响了项目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二)施工及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首先,很多公路建设项目的领导没有充分重视员工素质的培养问题,没能对招聘、人员考核等环节进行重点监控,没能保证企业上下人员输入的质量;其次,很多管理人员缺乏现代管理的理念、能力及责任意识,缺乏应有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准,甚至出现、等行为,也就很难对公路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再次,设计、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多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尤其是像应届毕业大学生等新进员工,更需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培养;最后,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人员多为农民工,人员流动性较大,文化素质较低,施工技术、操作能力更是参差不齐,这也就增加了人员管理的难度,给公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埋下了隐患。
(三)合同管理的意识不强
在公路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应当作为工程施工和竣工核算的重要依据,相关人员和部门应当增强合同管理的责任和意识,建立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说,业主、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之间都是合同关系,他们之间利益、关系和矛盾也只有通过明确的合同条文才能进行明确的划分和界定。所以,在合同制定前,各方一定要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充分的沟通,对涉及到的公路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的研究,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在公路工程中,涉及到的工程返工、设计变更等问题,要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对合同的条款进行重新的商讨和修订,尽量避免日后矛盾的出现,同时要做好合同变更的记录,规范合同变更的程序。
二、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重视工程的廉政建设
应当注重工程的廉政建设,将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实现优良工程的一个重要的方面着手,通过双合同管理的实施,同公路施工及其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有关廉政建设协议的签订,以对其各自的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确保所有工程参与人员都能够真正重视并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各自规定和要求,一旦有或者是腐败等情况的出现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对其他人员进行警示,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注重环境保护,坚持与自然相协调
一是切实增强环保意识,用制度规范施工。在工程建设中,将“环保优先”观念贯穿到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制订环境保护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环保工作管理网络,引入环保工作监理机制,使环保管理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合理化。二是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突出控制重点,保护原生态环境。四是努力恢复自然环境,提升沿线生态质量。结合沿线区域硬质环境和软质环境,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减少工程建设对环境的破坏,加强对自然环境的恢复,改善沿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三)精细化管理的实施
要想实现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的实现,首先应当将“细节决定成败”作为管理思想,将传统的粗放型管理模式彻底抛弃,基于传统的管理理念下,构建一个更为精简且高效的工作机构,制定一套更加规范且具体的制度落实方法以及奖惩明确的监督机制,确保整个公路工程管理系统中都能够实现精细化的落实和体现。 (四)积极推进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是整个工程建设得以实现飞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当前。我国公路事业的日益发展的同时,对工程建设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科教兴路”战略的深入实施,不仅需要加大对于科技的投入,以实现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还应当以“攻克关键性技术,突破牵动性技术,普及应用性技术”的要求为依据,为实现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针对一些较为普遍的质量问题,应当不断地进行新技术、新思路、新材料以及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以确保工程的质量。 (五)节约资源,确保可持续发展得以实现
建设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设计科学合理,技术先进,经济有效,节约土地,依法进行土地征用手续的办理。公路工程开始实施之前以及整个施工过程中,应当就相关的技术管理进行及时有效的组织,监理人员应身临现场进行认真地调查和测量并就相关问题提出科学的变更设计,确保整体技术标准不降低的前提条件下,尽可能地将工程量进行缩减,尽可能地降低整体工程项目的造价,避免超前计量以及重复计量等相关问题的出现,确保有限的资金能够获得充分的利用。
(六)认真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管理理念
交通部把交通行业定位为公益事业,是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的,也就是说公路行业是服务性行业。而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靠什么来保证和提高,最终要靠文化建设。广东省交通集团倡导的“阳光之路,阳光服务”的服务宗旨,是高速公路企业文化建设的宗旨。围绕这一宗旨,高速公路公司的根本任务一是建设,二是服务。因此,推进高速公路文化建设也是公司生存发展的自身需要。要不断充实高速公路行业文化内涵,要珍惜、继承和发扬这些管理经验和精神财富,不断丰富高速公路行业文化,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注入新的活力。高速公路行业的特殊性赋予了高速企业特殊的文化。
(一)高速公路文化建设能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步伐。高速公路文化本身就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因此它既有利于物质文明建设,也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同时,针对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点多、面广、高度分散的特点,高速公路文化的辐射功能将对整个行业的两个文明建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高速公路文化建设能增强思想政治工作效果。虽然高速公路文化建设不完全是思想政治工作,但它的激励、沟通和导向功能都属思想政治工作范畴。加强高速公路文化建设,可以使思想政治工作收到更好的效果。
(三)高速公路文化建设能增强企业凝聚力。高速公路文化建设能使企业员工形成利益共同体。企业员工在工作中能自然地用共同行为准则约束自我的行为,并以此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内部关系,排除发展过程中一些人为的阻碍和摩擦,建立一种和谐的内部关系,促使广大员工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增强凝聚力,使企业上下一心。
(四)高速公路文化建设能增强企业竞争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高速公路企业必将作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在公路建设管理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增强竞争力,而高速公路文化建设正是凝聚团队精神、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五)高速公路文化建设能塑造企业社会形象。形象塑造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塑造高速公路良好的社会形象是高速公路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企业文化推动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逐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在社会上建立高度的信誉。
(六)高速公路文化建设能促进企业改革的深化。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也是人们逐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的过程,健康向上的高速公路文化是帮助职工转变观念、提高管理水平行之有效的助推器。
二、高速公路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高速公路文化具有精神的、行为的、制度的、科技的内涵,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谐统一、协调发展。
(一)精神文化。精神文化是企业核心价值体系,是企业的灵魂。高速公路文化要以历代公路前辈和当代公路人战胜困难、攻坚克险、不怕牺牲的拼搏奉献精神为核心,大力弘扬“筑路架桥,为国为民”的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艰苦卓绝,勇赴国难,不怕牺牲”的公路精神,大力弘扬开拓创新、勇于进取、构建和谐、服务社会的时代精神,结合时代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构建文化体系,培育和塑造具有企业特色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确立全体员工共同追求的发展愿景。加快高等级公路建设步伐,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交通的精神力量,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和源泉。
(二)行为文化。企业文化必须通过员工的言行加以体现,这是企业文化发挥作用的必然途径。这就要制订员工行为规范,以员工守则的形式,对全体员工在工作和生活当中的言行作出规定。员工守则要明确提出企业精神、职业道德、经营理念、发展战略、远景规划等,明确描绘企业及员工共同追求的长期愿景;对员工本职工作的质量、效率、目标提出明确要求,对工作用语、动作手势、仪表仪态等作出明确规范。特别对收费站、服务区等面向社会的窗口单位,要制定优质服务的详细标准,树立热情、友善、文明、人性的服务态度,体现快捷、畅通、安全、舒适、美观、怡人的服务质量,营造一种公路消费者自觉自愿、心情愉快的收费环境,取得全社会对公路建设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三)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企业成员共有的行为规范。管理制度是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带有强制性义务、起规范保证作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事制度、生产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文化的确立和推行必须通过制度来加以保障和落实。而各类规章制度要体现以人为本,体现为驾乘人员提供快捷、畅通、安全、舒适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的社会责任,形成每一个企业员工所追求的价值取向。通过严格的管理,逐步形成员工的自觉行为,使文化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企业所有员工,形成单位有指标、员工有责任、全员参与、人人尽责的建设局面。
(四)科技文化。当代公路人把人马驿道建设成为现代公路,最终发展为今天的高速公路,这不仅需要攻坚克险的勇气和智慧,更是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的结果。这些科技创新成果是高速公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文化建设大力弘扬这种开拓创新、敢于进取、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推动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领域的科技进步,不断提高营运公路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高速公路文化建设的措施
(一)培养文化意识,是高速公路文化建设的思想保障。领导层是文化建设的倡导者、培育者和践行者,更是企业文化的设计者、推动者;管理层是企业文化的执行者、实施者。因此,企业领导干部要确立合乎时代精神和企业特点的文化战略,带头示范,身体力行,大力开展企业文化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通过规章制度、管理措施、管理风格等渗透到每个部门、每个职工,营造企业文化氛围,让广大职工充分接受,形成对高速公路文化的共识,使职工自觉参与建设,从而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支持文化产品的生产,是高速公路文化建设的前提。要重视文化生产,投入必要的劳动力量和生产成本;要尊重和弘扬文化生产的精神和物质产品,对文化生产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扶植。这样,才能培养和造就一批自己的文化生产者,创造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繁荣企业文化。
(三)物质文化建设,是高速公路企业文化建设的物质保障。物质文化表现在高速公路建设与管理的工作活动场所、路容路貌、站容站貌等建设。物质基础是高速公路文化建设的基本保障,也是公路文化建设工作的第一步。企业文化的形成反过来又会推进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的不断提升,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行为文化建设,是高速公路文化建设的制度保障。行为文化是员工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并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通过提炼总结就形成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行为文化要通过员工守则、服务公约、操作规程、仪表仪态、服装服饰、效益和效率标准等来加以体现,这些都要通过特定的规章制度把它固定下来,并根据时代的进步和企业的发展不断修订完善,为企业文化的形成提供制度保障,为文化建设的延伸发展提供保障。
(五)精神文化建设,是高速公路文化建设的核心。精神文化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它隐藏在高速公路文化的深层,渗透在职工心灵深处,但一旦形成群体力量,就能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精神文化是企业的核心价值体系,是企业精神的高度升华。因此,建设高速公路企业的精神文化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弘扬公路行业的传统文化。牺牲与奉献是历代公路人的精神特质。当代高速公路企业文化就要继承和发扬这种传统美德,塑造企业精神,不断推动公路建设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二是培育高速公路企业精神。首先要从企业的特点和实际出发,要有独特的个性;其次是把企业员工的行为和追求引向健康向上的轨道,具有强烈的激励性;第三是要体现时代精神,与时俱进,有鲜明的时代性。要以准确深刻、简洁生动、富有个性特色的语言和主题,对员工进行引导和感召,形成强大的凝聚力。
三是高速公路企业精神的提炼和升华。通过对企业精神进行提炼、总结和升华,明确界定企业精神的名称、内涵和外延,然后开展大量的宣传普及工作,使广大员工从思想上了解和接受,从行动上实践和体现,最终转化为员工精神的个体意识,使员工成为具有企业精神的“公路人”,使企业精神成为员工完全自觉的行为,成为一种“本能”。
随着我区交通建设持续、快速跨越式发展,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公路建设任务依然繁重,纵观全局,我区工地试验检测工作依然存在如下一些主要问题:
①母体等级试验检测机构发展不均衡性,制约了我区试验检测市场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区现有的等级试验检测机构中大部分为丙级机构,还没有一家甲级检测机构。发展的不均衡性严重制约了我区试验检测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稳步提高,很多试验检测项目须拿到北京、西安等地去做,不仅增加了试验检测周期,也无形中加大了工程质量控制成本。
②进场仪器设备不全,人员资质、试验环境条件不满足要求。部分工地试验室在通过现场考核取得临时等级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受损的试验检测设备或不能及时更换,或更换后仪器设备达不到相应等级标准中强制性要求,进场人员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且部分人员工作能力差、专业技术水平较低。部分工地试验室布局不合理,各分室面积分配欠科学,仪器安放不合理、不规范,导致不同试验相互干扰大,检测数据可靠性差。部分试验场所温度、湿度、通风设施等工作条件不满足标准要求,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得不到有效保证。
③试验检测管理体系运行不畅,检测工作行为标准化、规范化不高,部分进场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校准存在概念不清、校验不及时、自校周期不合理、参数不齐全等问题。试验检测资料管理方面漏洞较多,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信息不全、依据不正确、结论不准确、数据处理不规范,试验记录中计算错误、随意涂改数据的现象时有发生,原始记录不全,数据失真。
④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不到位,授权管理流于形式。主要表现在:对工地试验室场所建设投入不足,试验室布局不合理,仪器设备滥竽充数、老化、性能较差;进场试验检测人员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工作能力差、技术水平低,对标准规范和试验及操作规程不熟悉、理解不透彻,造成检测数据准确性不高;试验检测记录、检测报告不规范,结论不准确,检测数据处理、更改随意性大;个别现场试验检测人员工作责任心不高,职业道德较差,致使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公正性受到严重威胁,甚至数据失真,达不到指导施工、控制质量的目的;有些监理组试验室设备不全,进场仪器设备的替代品较多,精度不符合规范、规程的要求,有些监理组工地试验室几乎不能正常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试验室落满灰尘,设备上挂满蜘蛛网,大部分试验在项目部试验室完成,甚至直接抄袭施工检测资料。
2几点体会
针对我区工地试验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今后的发展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试验检测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笔者认为各检测单位及各项目工作试验室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认真落实检测等级标准,完善等级试验检测机构设备、人员、环境的标准配置。等级试验检测机构应认真落实试验检测等级标准,进一步完善等级试验检测机构设备、人员、环境的标准配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试验操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试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质量体系运行正常。②不断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检测机构应不断加强试验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使学习标准规范、规程形成一种制度,成为一种习惯,经常不懈地做好检测人员的专业道德教育,进一步规范试验检测从业行为,努力做到让标准规范行为,让行为成为标准,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③进一步加强工地试验室监管力度,把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引向深入。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要不断加强对授权设立的工地试验室的监管力度,加大投入,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合理配备进场人员、设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对现场试验检测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检查与督促,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使试验检测数据切实起到指导施工质量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
关键词 公路 建设投资 合理化
公路作为公共基础设施之一, 是农村生产生活、城市沟通贸易、社会各项事业进步发展的重要工程。建设投资大多集中了社会多方资金,动辄上千万、上亿,是民生之根本,因此,公路在投资建设过程中合理化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投资合理化管理可以从投资项目可行性、公路建设规划、投资造价预算、规范招投标、施工过程管理等贯穿工程建设从设计、规划、实行、运行等各个环节入手。
一、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在公路建设初期策划阶段,为了确保公路建设项目作用的合理性,要对实地进行深入调查。调查内容除了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承受能力外,还包括技术水平、人力资源支撑和此项目投入建设带来的意义与作用。为了使调查项目更真实可靠,还要对项目覆盖地区内的地势地况、人口结构、发展趋势、客流量、经济状况、GDP值、支撑产业、各项资源、客运站流量、商务中心以及特色产业等进行调查,分析项目定位是否符合当前发展需求,会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或闲置。依据上述调查数据,出具公路建设可行性报告。从项目的定位、预期效果以及实际作用做到管控项目建设投资的合理性。
二、公路建设规划
公路的施工与建设是按照设计图纸与工程规划进行,公路建设规划与设计的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为后期施工节省资金。所以,在此环节设计单位不应仅凭借设计经验套用标准、使用单一应对形式以及规划内容、照搬其他地区或类似地区的方案,而前往施工地区实际测量。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要秉持安全、持久、功能、美观的思想,还要融入科技、便捷、质量、优化的设计理念。根据当地各项条件、风俗习惯、周边地区的设计风格,海拔土质,进行详细、全面、准确的设计。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方案后,组织承办单位要组织专家进行优化设计方案、设计质量,对项目设计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气候、自然条件以及当前的技术水平和费用标准进行二次审查,确保项目规划对整个地区发展、城市建设具有前瞻性、系统性、战略性、科学性、可行性,采取增收节支措施,降低工程成本的方式,在工程设计环节进行投资控制。
三、投资造价预算
投资造价预算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对施工设计方案与图纸进行优化,并且可以限定工程设计的预期资金不超过限定资金额度,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工程进入施工期后的实际花费有制约的作用。预算部门应该按照设计图纸与设计方案,对工程地区进行实地查考,与项目负责人、专家进行多次商讨,对公路建设项目预算投资进行详细、系统的造价测算,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勘察设计费、建设管理费、质监费、贷款利息、设备与工具租赁购买费、工人工资、办公用品购置费以及预备费用等。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概算编制规定和费用标准进行造价预算,减少投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实际造价大幅度超过预算的现象,实现工程所需费用的自我测算控制,也为项目规划审核和工程施工提供数字依据。
四、规范招投标
在各项公路建设工程中,不可避免的要进行招投标工作,其中包括设计单位、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原料采购、器械购买与租赁等方面的招标活动,目的是为了通过公开招投标工作降低工程费用,优化资源,充分利用资源使工程各环节公开化、合理化。所以规范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是对公路建设投资控制的一个重要方式。由于公路建设的主办单位一般为交通主管部门,对招标每一项活动的具体内容可能不具备深入、专业的了解,所以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事宜。在拟定招标文件中要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净资产、投融资能力、初步融资方案、从业经验和商业信誉等情况进行规定,明确工程投资控制目标,并进行资格预审。同时还要组建由招标单位代表、公路、财务、金融等方面的专家对投标单位进行一一审查,制定拦标底价,禁止恶意竞争,同时还要避免因中标价位过低造成工程进入施工阶段的停滞。
五、施工过程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负责人要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管理。因为这些施工因素的正常运行是确保资金不造成浪费的前提条件。如施工进度的拖延,意味着各项费用的每日增加,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意味着部分工程需要拆除或重新修建从而造成资金浪费,安全环保问题意味着需要增加事故处理开支,所以这些因素都涉及资金的合理化使用与管理问题。与此同时,原材料价格变化与通货膨胀、工资与福利的变化、自然灾害等一系列的问题也都会连锁的反映在资金的问题上,所以加强工程管理水平是资金合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工程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核和批复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工程费用支付,掌握工程费用的支付情况与工程进度,加强对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等类型的意外工程费用支付的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在预算的投资限额以内,从而保证项目投资管理控制目标的实现,使建设项目能合理使用资金,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1.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重大意义
1.1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从近几年农村人口流动趋向和新农村建设的态势,呈现出了“山上居民往山下移,山下房屋往公路两侧移,有经营能力的往小城镇移”的“三移”现象。其迁移的导向主线是公路交通,如果交通便捷,那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有了保障。
1.2二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有效途径
如果我们能够因地制宜,打造科学经营农村的交通理念, 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 一方面可以促进农村地区人口、物资、资金的合理流动,实现民富;另一方面,民富后,因为交通条件的改善,社会交流的进一步扩大,相应地刺激农牧民对农用工具、交通工具、住房质量等相关需求,从而牵动各条产业链,促进工业与第三产业的发展, 再反过来助推国强民富的发展进度。
1.3三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前提
通过交通的扩容体质,在农村地区充分利用公共财政阳光,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迅速形成车畅其流人畅其行的国、省、县、乡、村、组公路路网,从而促进网内人流、物流的健康有序大流动,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
2.农村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和养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1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①一般情况下,施工管理必须要遵循正常的监督管理程序。但是一些施工单位,却不遵守正常的程序,在施工人员缺少的时候,就紧急从其他地方调用人员或者临时招聘人员,这样使得新来的人员对现场的情况不了解就马上参入到工程施工中,难以保证施工质量。从而工程质量就出现一些问题;
②在现状中,一些农村公路修完没多少年,就出现路面开裂,路面不平、路基冲毁等各种质量问题,有些甚至出现了塌陷,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农牧民群众的交通安全。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客观上讲当地政府财力有限,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这样就造成了农村公路建设中,有些配套设施和必要的施工程序无法实现,在主观上讲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施工质量不过关,所采用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是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不符合要求,加之一般农村公路的修建,专业人员偏少,技术力量不够也是导致质量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
③由于受资金的限制,农村公路工程进行招投标,往往中标的一些施工单位实力都不是很强,自身的技术力量又比较弱,设备也不够先进,如果机械设备不完善就会影响到施工的进行,如果材料不足,施工的进度就会收到严重的影响。因此,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多元化,切实把当地政府的配套资金落到实处,在招投标中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实力和业绩,施工单位必须要有先进的施工设备和技术力量,在施工之前就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开工后,设备能按时进场、技术人员落实到位。
2.2建设养护方面存在问题:
①建设和养护技术水平不高:农村地区的特殊性以及土地使用方面的限制,因为在公路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农田、河流以及村庄等方面的影响,使很多农村公路都是在以往存在的土路或者是砂石路的基础上进行建设,故在建设方案和技术指标的选择方面都难以满足基本公路建设规范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技术资金都是依靠各级政府按照标准进行补助,但是各地具体的标准不同,导致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②建设和养护机制不完善:养护机制不完善导致了有些农村地区在公路养护水平较低,其表现为很多道路路面修护和危桥改造等公路养护工作都被无期限的搁置、有些原本需要进行定期性养护的农村公路变成了季节性的养护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公路正常功能的发挥。
3.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谈几点建议。
3.1加强管理,做好技术服务和督导
①在公路建设中,交通部门要努力做好技术服务和督导工作,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立完善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监督体系,设立工程质量责任公示牌,公开质量监督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建设完工;
②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把教育、制度、监督统一于公路建设每个环节,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腐败的力度,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招投标中的暗箱操作,坚决治理工程建设中的商业贿赂,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努力把农村公路建成人民群众的“放心工程、满意工程”。
3.2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的科学规划
①公路建设之前当地部门应该做好调研与实地考察工作,对公路建设地区的交通情况、地质条件、人口密度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然后综合多方面因素提出一个科学合理的建设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在建设过程中既能保证质量又能够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使公路在使用过程中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②我们要优化设计的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防止出现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的现象,严格按公路工程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待公路建成后必须加强对公路的管控,日常养护与路政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杜绝超载、乱堆乱放和违章建筑的事情发生。要想对公路进行有效管理,相关部门还必须加强监督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和有效使用。
③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尽量选用本地材料,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运输费用,降低整体工程造价。此外,比如废旧沥青材料的使用还能够提高公路质量,增加公路使用年限。
3.3坚持以人为本,力求和谐发展
①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招投标办法,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加快建立健全交通诚信体系,加强监管,建设农村公路精品工程,树立交通新形象;
②加大农村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③尽量利用老路,最大限度节约土地,同时保护好公路沿线的自然环境,努力建设生态型农村公路,实现可持续发展。
④注意公路景观设计,应将公路线形、桥梁与沿线设施作为综合建筑群体统畴考虑,采取与自然环境、经济条件相适宜的技术对策。
3.4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①政府要打破传统的单一投资模式,可以适当的动员社会力量来出资修路,采取政府出大头、社会、企业等出小头的投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②统筹考虑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建设资金,推行“以路养路”政策,将建设干线公路缴纳的重点公路工程营业税及收费公路营业税等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③利用冠名权、绿化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等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公路;
④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等,从长远考虑,还可以将一些政府投资农业的专项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3.5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与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工作质量意识培养,采取切合实际的可行性手段来监管施工单位;例如,我国现已完成的公路质量、缺陷责任期是一年,所以有的施工单位根本不在意质量问题,因此,应考虑适当地延长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用延长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来制止施工单位对于施工质量责任的规避,来确保我国农村公路施工的质量。
结语:农村公路的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提高农村经济水平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而农村公路的施工管理,直接关系到了农村公路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寿命,只有保证好施工质量和做好施工管理才能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因此,做好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与养护工作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540.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农村公路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不仅代表了当地农村的形象,而且也反映了农村经济、文化、生活水平的发展,它在交通运输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公路建设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1 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农村公路路网规划
县道规划与省级道路规划相协调,乡道规划应与县道规划相协调。此外,在编制路网规划时还要注意一下几点:
1.1 在编制路网规划时要注意结合本地实际,不可盲目求大,要服从当地经济发展的总战略、总目标,与区域发展水平相适应。
1.2 与全省公路发展战略目标相协调,与区域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衔接,与国省干线公路发展规划相匹配。
1.3 近期与远期有机衔接,微观与宏观结合,既要有近期建设计划,又要有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1.4 处理好新建与改造提高的关系、建、养、管统筹考虑。
1.5 保护好环境资源,提高环境效益。
1.6 科学合理,打破行政区域界限,逐步减少断头路、迂回路。
1.7 建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数据库,并及时更新、调整,使数据库能狗反映农村公路建设现状,以保证规划的合理性。
2 重视工程可行性研究
县级交通部门应根据批准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在进行充分调研、评价、预测和勘察的基础上,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的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报送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3 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的过程探讨
3.1严格审批施工图设计
由于农村公路以改建工程居多,施工图设计要改造和充分利用相结合,改建方案既要对不满足规范要求的路段、病害严重的路段按要求的等级进行改建,又要充分利用原有工程。 施工图设计由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为保证设计图纸的编制质量,设计单位要进行必要的勘察和选线,避免设计图纸脱离工程实际的情况。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图纸会审,设计单位依据专家的初审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再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报送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避免由于盲目追求补助资金而提高建设项目设计等级,待工程项目列入建设计划后又无法按照设计实施,导致项目不能验收的情况发生。在审查施工图设计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3.1.1 视距、平曲线最小半径、竖曲线半径和长度、最大纵坡和最小坡长等设计指标要满足规范要求,以避免由于设计失误造成行车安全隐患。
3.1.2 重视排水设施的设计。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段,路基标高要高出设计洪水频率的计算水位加壅水高、波浪侵袭高0.5m的安全高度。
3.2保证项目具备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条件
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表明项目由立项阶段进入建设阶段,因此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图纸已经审批。
3.2.2 建设单位已经明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3.3 组织好项目投标
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招标制度是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规范公路建设的市场铁序,达到缩短工期、节约投资、改善工程管理水平和确保投资效益的目的。符合招标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通过招标选择设计、施工和监理队伍。
3.4 办理施工许可等工作
质量监督申请和施工许可资料是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报送资料,也是保证工程工期和质量的前提条件之一。没有设立质量监督站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工程开工前抽调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组,负责辖区内一般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工作。
3.5 组织好项目实施
施工阶段是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阶段,项目建设质量的好坏、投资效益的高低与施工队伍的经验和水平分不开,与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分不开,只有参建单位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合理组织,才能保证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和投资目标的实现。
3.6 把好交(竣)工验收关
验收是工程全面控制的最后一个步骤,验收鉴定结论是对工程总体的客观评价。验收委员会要按照竣(交)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平时所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地打分并给予客观评价;对于确实存在问题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应要求有关单位处理好再行验收。
3.7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县道、重要乡道要建立健全“政府监督、建设单位管理、社会监督、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一般乡道或村道建设项目,可以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监理小组,履行监理职责。县、区交通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职能,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质量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质量巡查,发现质量问题,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8 加强工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建立项目管理台账
由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里程短、项目多,为便于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宜建立项目管理台账,使项目名称、等级、里程、建设年限。验收时间、接养单位等内容一目了然,并且各个建设项目自始至终由专人跟踪管理。
3.9 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人员要经常到施工现在检查督导,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并发现所在的问题,给予解决方案,情况严重的要及时反映给上级单位
4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重视路基工程质量、加大宣传力度
4.1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利用网站、报刊、公示栏等将当年农村公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开,或者在施工现在设立公示牌,标示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投资额、各从业单位及联系人、质量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仅可以调动群众关心,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还可以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
4.2重视路基工程质量
由于农村公路的特殊性,一个建设项目经过几个村庄时,有可能各村庄负责修建自辖区内的段落,或者为本辖区内的施工段落供料,这种情况下要特别加强管理。某县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工程完工不到五年,路面破损严重,局部甚至出现了没有跨的情况。经调查了解,发现除了来往超载车辆多,加速了路面破坏速度以外,该县道经过三个行政村,路基施工时,由各村分别供应土方。有的行政村了一时利益,使用了腐植土、膨胀土等不宜用于路基的填料,结果造成路基工程不合格,而路基不合格的段落路面最先破坏,且破损最为严重。
4.3加大宣传力度
交通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到车站、集市等地对农村公路的建设规划、补助标准等进行宣传,或者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报道农村公路建设进展和好人好事,使群众发解农村公路、关心农村公路,自觉爱护农村公路。
5 结束语
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积极探索和推广先进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针对不同的施工要求和具体情况,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一些成本相对低廉的原材料,可以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同时,加强工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