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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策略模板(10篇)

时间:2023-10-26 11:15:0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税务筹划策略,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税务筹划策略

篇1

不同的涉税行为,涉及不同税种,在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筹划策略,企业的税负不同。因此,在实施税务筹划时,应全面筹划,谨慎选择,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本文就财务管理的几个主要方面对税务筹划的一般策略进行初步探讨。

一、筹资的税务筹划

筹资是企业一项基本的财务活动,企业筹资可以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筹资方式。不同的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的组合形成不同的资本结构,资本结构主要是指不同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有属性结构和期限结构之分。在企业筹资决策中,其核心问题应该是资本结构的决策问题,特别是资本的属性结构决策问题,也即债权资本和股权资本的比例安排问题。这两类资本的不同比例和结构形成企业不同的资本结构。它们分别通过不同的筹资方式获得,前者通过举债即债权筹资方式获得,后者通过发行股票等股权筹资方式获得,当企业的留存收益不足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时,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满足企业资金需求,但从纳税角度看,由于这两种筹资方式在税收处理上不完全一致,其产生的税收效果就存在很大差异,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当对筹资方式进行慎重选择。

企业不论是利用债权筹资还是利用股权筹资,都要支付用资费用,债权筹资要支付债务利息,股权筹资要支付股息、红利,但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的股息红利要用税后利润支付,而债务利息则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计入当期费用。因此,债权筹资可以获得所得税收益、节约税收支出。与股权筹资相比,显然对企业更为有利。因此,合理安排资本结构,在企业可以承受的风险范围内,尽可能提高债权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比例,应是企业在进行筹资决策的税务筹划时必须考虑的关键问题。

二、投资的税务筹划

投资是企业增加财富的关键。由于税收差别政策的存在,在一国范围内,投资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税负轻重不同,有时甚至差别很大,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充分的选择空间。

就投资地域来说,老少边穷地区是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地区,为此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因而,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优先考虑投资,以充分享受政策上的优惠。例如,根据我国税法规定: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当前,为配合西部大开发,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这些都为企业投资选择提供了新的契机。企业应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以便作出正确的决策。

就投资行业来说,国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针对不同行业和产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企业可以根据国家的不同经济政策,分析确定企业有效的投资项目和活动,以达到节税并增加企业财富的目的。例如,为了鼓励企业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国家规定:"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征收所得税。"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规定:"投资于第三产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等等。而对于限制发展的行业,国家则对其课以重税。这就要求投资者在投资决策前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国家关于投资方面的税收政策,认真进行税务筹划,以合理减轻企业税负。

三、利润分配的税务筹划

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涉及到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等各方的利益关系,企业在确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在分与不分、分多分少、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分配等问题上,要统筹兼顾。但从节税的角度出发,企业应着重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分与不分,分多分少的问题上,企业应根据当前税收政策,确定是否有好的投资机会,在有良好投资机会的条件下,企业若进行投资可以得到足够的税收优惠,此时,可以考虑少分甚至不分;二是股利分配方式的选择上,出于节税的目的,企业可以考虑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因为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股东取得现金股利还须交纳个人所得税,而取得股票股利则不需交税。但具体应采用哪种方式,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着眼于企业长远和整体利益,通盘考虑再作出选择。四、会计核算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对于收入费用的确认、资产的计价提供了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并且规定允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计算的各期损益不同,因而影响到各期应纳所得税的数额。而且这些选择税法大部分都予以认可,这就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

(一)收入确认的税务筹划

篇2

缴纳税款是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的社会义务,国家通过向企业征收税款的方式,实现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进而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但缴纳税款对于企业而言,会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影响其正常的经营运转,特别是当企业需要缴纳较大数额的税款时,便会引起运营成本的增加,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作为经营业务较为广泛的酒店企业而言,更应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采取有效、合理、科学的管理手段开展税务筹划,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同时也能够满足相关税法对企业纳税提出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升酒店经营的内在实力,确保其经济效益得到更全面的保障,促进酒店企业的稳定长效发展。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及原则

(一)概念

税务筹划是指相关纳税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利用一定的方式或措施实现避税的举措,其主要目的是合理避税、降低企业纳税负担。同时,也包括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恰当运用,借助这些政策性的支持来达到税收减免的效果。

(二)原则

税务筹划工作的执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以下五个基本原则:一是守法原则。即纳税人的所有税务筹划措施都应该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之内,应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严禁违法行为的出现。二是自我保护原则。即纳税人应充分了解自己所经营业务的性质,以及掌握不同业务类型的不同税种标准,积极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合理运用税务筹划,切实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三是适时调整原则。我国的税务法律环境存在较大的变动性,这为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了诸多不确定因素,对此,纳税人应根据环境变动情况,对税务筹划战略进行适当、适时、适度地调整与优化,以制定更加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为企业的经营效益提升创造有利条件。四是整体有效原则。纳税人在实施税务筹划工作时,应把握整体性管理视角,从整体出发对税务筹划的各种不确定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从而尽最大可能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保证其财务目标的实现。五是风险收益均衡原则,即纳税企业应统筹考虑税务筹划中的各种风险问题,做好风险控制规划,以便及时解决风险问题,确保税务筹划目标、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酒店财务管理中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酒店发展的根本目标之一就是实现自身经营的利润最大化、价值最大化,而这些目标的满足都离不开对税收环境的适应与把控,需要对企业的税收进行综合考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去降低税收负担,从而满足当前酒店企业的发展需求。税务筹划便是降低税收负担的关键途径,酒店通过对企业经营、运行以及投资等资金税务活动的科学合理筹划,制定完善的纳税方案,则能够确保酒店财务分配可以维持在动态平衡的稳定状态,使得酒店的整体经营活动得以正常运行,进而有利于更好地实现酒店财务管理目标。另外,企业所进行的税务筹划具有前瞻性,不仅关注企业现阶段的眼前利益,还重视其未来发展的长远利益,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其同样可以确保酒店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有利于规避税务风险

税务筹划工作是在法律法规要求下对酒店经营业务、资金活动等做出的合理税务规划,其需要由专门的部门以及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具有有效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的特点。酒店在其经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确定因素,进而会致使企业面临更多的财务风险问题,税务风险就是其中之一,这是由于企业税务规划不合理的影响,致使酒店经营需要面对诸多风险,其不利于酒店的正常运营以及稳定发展。通过开展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能够对企业的税务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并找到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有利于规避酒店的财务风险,达到税收零风险的最优效果。

(三)有利于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税务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同时,也是提升酒店经营管理水平的关键。在财务管理中通常主要包括三个重点要素,即资金、成本与利润。开展、计划并落实税务筹划,能够确保企业资金活动的活跃性,保障企业的成本效益,也能够促使企业获得最大化的利润,由此更能从中看到,税务筹划工作在酒店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价值。一些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十分重视其内部财务部门中税务筹划工作人员的能力及水平,在招聘阶段也会侧重于此方面能力的选择。并且在对一个企业的整体经营水平、财务管理水平进行评价时,税务筹划能力常常会作为其中的一项评价标准,因为税务筹划有利于提升酒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三、酒店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策略

(一)提高对税务筹划的重视

酒店管理层应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加强对税务筹划工作的关注,更加充分、深入且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税收筹划,从而制定更适合酒店经营发展的税务筹划方案。税务筹划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在执行税务筹划工作时,应确保其过程的标准化、合法性与合理性,严格遵守国家对税收提出的各项法律法规,以此完整掌握企业的缴税情况,并认识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性。另外,酒店管理人员也应了解税务筹划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其不仅对企业当前经营具有重要影响,还对其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从长远角度去看待和规划,切实发挥税务筹划的管理价值。

(二)加强税务筹划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新时期市场激烈竞争背景下,酒店还应加强对税务筹划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为税务筹划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基础保障。一方面,酒店管理人员应积极调动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设置奖惩机制,给予优秀工作人员以奖励,同时,提供更加宽阔的职位晋升发展空间,营造良好的竞争发展环境,从而促使工作人员能发挥最大的专业能力、投入更多的专业热情,进而提升税务筹划的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酒店也应定期组织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讲解新的税务筹划技巧,让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最新的税法政策,不断增强财务人员的税务筹划能力,进而确保税务筹划方案可以发挥最有效的作用,提升企业税务筹划的整体水平,确保税务筹划的目的得以实现,达到降低企业税负、合理避税的目的。

(三)实时把握税务筹划的相关法律

我国的税法规定、规范与法律是约束企业税务筹划工作开展的基础,也是其税务筹划方案制定的关键因素,所有的税务筹划工作都需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之内进行,否则就会引发违法行为,为酒店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酒店管理层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应实时且完整地把握税务筹划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最新的税法政策,认真解读其中的关键点。另外,对于国家所颁布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也应给予积极关注,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服务于本企业的税务活动,从而促使财务人员可以制定更加完善的税务筹划方案,或是为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的优化提供基础参考,有效规避税务风险的出现。

(四)恰当选择酒店服务资源的供应商

酒店属于服务性的企业,其中所涉及的业务范围较广,运营过程中需要许多的材料,如:酒店房间的基本用品、餐厅食物等,这就需要大量的成本资金给予支撑,因此,酒店要恰当选择酒店服务资源的供应商。特别是在当前税务环境中,酒店更应积极降低材料的采购成本,保证其总体经营成本也能够降低。对于供应商的具体选择,应确保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资格,可以为进项税的抵扣工作提供基本依据,从而达到减少采购资金的目的,合理控制酒店的运营成本以及其税收数额,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同时,在确定材料供应商之后,也应加强对材料采购人员工作过程的监管,确保采购环节的有序性,防止问题的出现。

(五)合理扩大酒店业务的外包范围

除了服务资源占据大部分酒店成本之外,人工费也是其占比较大的部分之一。在当前营改增的税收环境下,酒店为了减少人工成本资金的支出,常将人工部门进行外包,由其他机构或企业负责,这时便能够通过外包企业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实现对进项税额的抵扣,进而就可以有效降低酒店的运营成本,这是科学合理税务筹划的体现。对人力资源的外包还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酒店的管理结构,减少了酒店的管理压力及管理工作量,对于其正常运营而言,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合理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可以通过合理扩大酒店业务外包范围的方式实现,将非重要业务外包给其他企业,有利于提高酒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四、结语

综上所述,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对酒店的经营发展具有十分积极且重要的意义,其有利于实现酒店的财务管理目标,规避酒店的税务风险,同时,也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因此,酒店应加强对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视,树立正确的税务筹划观念,不断提升税务筹划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为税务筹划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财务部门也应实时全面把握税务筹划的相关法律,恰当选择酒店服务资源的供应商,合理扩大酒店业务的外包范围,从而实现对酒店税收业务的合理统筹,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实现降低酒店税负的发展目的,进而保障酒店发展的最大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孟凡文.酒店业财务管理结合税务筹划的研究[J].纳税,2020,14(15):44-45.

[2]赵彩霞.试析酒店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J].财经界(学术版),2019(30):144-145.

篇3

企业有众多的筹资途径与方法,总体来说可分为权益筹资与负债筹资两种,权益筹资如企业内部积累、发行股票等方式,负债筹资如向金融机构借款、商业信用、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等方式,其他如租赁也是筹资方式的一种。不同的筹资方式对企业纳税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对于企业内部积累筹资方式,资金的使用者与所有者为一体,税收难以得到分摊和抵消,而且企业内部积累资金投入生产经营之后,税负全部由企业自行负担。经过征税的利润再投资获利仍要征税,即存在着双重征税问题。这种筹资方式积累速度比较慢,不适应企业规模的迅速扩大,因此无论从获利效果还是从企业税负的承担来看,此种筹资方式都不是最佳选择。

发行股票在现实中应用较广泛,筹措的资本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筹资风险较小,但这种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较高,且向投资者分配的股利或股息是从税后利润支付的,不具有抵税作用,相应增加了税收负担。

负债筹资方式的典型好处在于其支付的利息可以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相应减少了所得税税基,降低了税负。通常由于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向金融机构借款的税收筹划空间较小。发行债券除具有利息税前抵扣作用,在付息方式上也存在可筹划空间,公司债券的付息方式主要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分期付息两种方式,选择前者公司在债券有效期内依然可享受利息抵税收益,且在到期之前不必付息,可以获得资金时间价值的好处;而对于发行债券所产生的溢折价的摊销方法由于新会计准则规定一律采用实际利率法,税收筹划空间不大。企业与企业间的借款比向银行借款方式更为灵活,由于还本付息方式、利息计算方式、资金回收期等都具有较大的弹性,因而筹划空间较大。

二、借款利息筹划

企业的借款按照用途主要分为经营性借款和专门性借款。前者主要为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资金流动问题,发生的借款利息与费用一般可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但扣除标准存在限制,我国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而后者指用于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的资本性借款,产生的借款利息与费用扣除与否税法上也有相应规定,即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全部资本化处理,计入资产的价值,通过折旧的方式计入成本或费用,而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全部费用化处理,可在税前扣除。对比两者发现,资本性借款的利息费用虽然不能一次性在税前列支,但却没有任何扣除限额限制,换言之,尽管在扣除时间上存在延迟,但其发生的利息与费用全部都可得到抵减,形成了时间性的差异。而经营性借款的利息费用虽然可以一次性扣除,但一旦超过了扣除限额,则永远无法扣除,形成了永久性差异。很显然,永久性差异造成的损失永远无法弥补,而时间性差异造成的损失可通过时间的推移全部得到弥补,因此,如果没有其他更好的筹划办法,可选择时间性差异的税收筹划方案。

例如,某公司2009年需借入资金总计800万元,其中日常生产经营需要5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需要300万元。但由于某种原因只能从银行取得借款400万元,年利率8%,其余400万元需从其他企业借入,年利率12%。固定资产购建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结束。该公司面临两种选择方案:

一是将从银行借入的款项用于生产经营,而将从其他企业借入的款项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由于购建固定资产只需要300万元,因此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利息为36万元(300×12%),当年税前可扣除利息为40万元(500×8%)。不得在税前扣除的利息为4万元[100×(12%-8%)],使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4万元。

二是将从银行借入的款项用于购建固定资产,而将从其他企业借入的款项用于生产经营。此时计入固定资产的利息为24万元(300×8%),当年税前可扣除利息为40万元(500×8%),当年不可扣除的利息为16万元[400×(12%-8%)],使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16万元。

两种方案全部利息均为80万元,且当年税前可扣除利息均为40万元,所不同的是在方案一中时间性差异为36万元大于方案二的24万元,方案二的永久性差异为16万元大于方案一的4万元,鉴于永久性差异所造成的损失永远无法弥补,应选择方案一。

三、资本结构税收筹划

资本结构合理与否不仅制约着企业财务风险、资金成本与权益收益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企业的税收负担。负债融资具有财务杠杆效应,主要体现在有效抑减税负及提高权益资本收益率,且负债比率越大,财务杠杆作用越大,对应的财务风险也相应增大。

Q[E+(E-I)×B/S]×(1-T)

上式中Q为权益资本净收益率,E为息税前投资收益率,I为负债利息率,B为借入资金总额,S为权益资金总额,T为所得税税率。E由企业的经营所决定,T由税法规定,I由资本市场决定,负债比例为其中一个影响因素,可见B/S(负债比率)的大小为影响Q的重要因素。但Q的大小并不是与B/S成正相关的关系,只有在E大于I的前提下,负债才能发挥有效的财务杠杆效应,相反,负债比率的提高不仅不能得到节税的好处,反而由于财务风险的加大使Q降低。

例如,某企业投资新建一项目需要筹集资金800万元,该项目已经过可行性论证,投产后每年可获得息税前利润8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现有以下四种筹资方案:

(1)发行每股20元的股票40万股;

(2)发行每股20元的股票30万股,另外发行3年期年利率为6%的债券200万元;

(3)发行每股20元的股票20万股,另外发行3年期年利率为8%的债券400万元;

(4)发行每股20元的股票15万股,另外发行3年期年利率为10%的债券500万元。

分析表1,方案二、三、四均采用了负债融资,且随着负债比率的加大,抵税作用越来越明显,所得税由20万元降到8.75万元。另外在财务杠杆的作用下,方案二、三、四的税前与税后的权益资本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均超过了方案一,充分体现了财务杠杆效应。同时上表也验证了权益资本收益率并非与负债比率呈正相关关系,方案四的负债比率大于方案三,但其税前税后的权益资本收益率均小于方案三。可见在选择筹资方案时不能单纯追求扩大负债规模而实现最大限度的抑减税负,应对筹资成本、财务风险和经营利润综合考虑,并善于将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结合使用,选择最佳结合点,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四、租赁筹划

企业对固定资产的需求不是以最终占有为目的,通过租赁获得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实质的占有权为一种较好的选择,目前较为常见的有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对出租人来说与租赁物相关的折旧费、维修及保养费等,与获取租金收入相关的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都允许在税前扣除;对承租人而言,则有多重好处,按期支付租金可以解决企业短期的资产需求问题又避免占用大量流动资金,不必承担租赁物的主要风险,支付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可以按期税前扣除。实务中常用的筹划策略是当出租与承租两方同属于一个利益集团时,通过制定不正常租金的方式将利润在其间进行转移,类似“转移定价”,可以使整个集团的税负降低。

篇4

1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

所谓税务筹划就是纳税人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自己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而使用的方法。税务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精神。

1.1税务筹划的基本特征表现

(1)合法性:这是区别于偷税、避税的最显著特征。其一,于企业,其行为不仅在形式上合法,在实质上也顺应了政府的立法意图;其二,于税务机关,应该依法征税,保护和鼓励税务筹划。

(2)事先性: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税务筹划是在企业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之前,对将可能面临的税收待遇所做的一种策划与安排。若是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且应纳税额已确定之后,再做所谓的筹划,那就不是税务筹划,而只是偷税或避税了。

(3)时效性:我国税制建设还很不完善,税收政策变化快。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具备敏锐的洞察力,预测并随时掌握会计、税务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因时制宜,制定或修改相应的纳税策略。否则,政策变化后的溯及力很可能使预定的纳税策略失去原有的效用,“变质”为避税甚至偷税,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时尤其要注意这一点。

1.2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税务筹划有助于纳税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纳税人通过税务筹划一方面可以减少现金流出,从而达到在现金流入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净流量;另一方面,可以延迟现金流出时间,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获得一笔没有成本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2)有利于减少企业自身的“偷、逃、欠、骗、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税务筹划的存在和发展为纳税人节约税收开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这在客观上减少了企业税收违法的可能性,使其远离税收违法行为。

(3)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和会计的管理水平。如果一个国家的现行税收法规存在漏洞而纳税人却无视其存在,这可能意味着纳税人经营水平层次较低,对现有税法没有太深层次的掌握,就更谈不上依法纳税和诚信纳税。

(4)有利于完善税制,增加国家税收。税务筹划有利于企业降低税务成本,也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有机结合,从而增加国家税收。如税务筹划中的避税筹划,就是对现有税法缺陷作出的昭示,暴露了现有税收法规的不足,国家则可根据税法缺陷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正,以完善国家的税收法规。

2我国税务筹划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税务筹划概念混乱,未实现理论上的突破。在税务筹划实践中,有的纳税人往往因为筹划不当构成避税,被税务机关按规定调整应纳税金额,未能达到节税目的;有的纳税人则因筹划失误形成偷税,不仅没有达到节税目的,反而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刑事制裁。

(2)没有相关执业准则和法定业务,高素质执业人员少。税务筹划需要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税务筹划实质上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是事先的规划和安排,经济活动一旦发生后,就无法事后补救。因此,税务筹划人员应当是高智能复合型人才,需要具备税收、会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并全面了解、熟悉企业整个筹资、经营、投资活动。筹划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不仅要精通税法,随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情况,而且要非常熟悉企业业务情况及其流程,从而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最有利的决策。但目前大多数企业缺乏从事这类业务的专业人才。

(3)社会效果差,主管机关对税务筹划行业持不支持态度。目前我国税收法律不健全,由于征管意识、技术和人员素质等各方面的因素造成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低,部分基层税务人员素质不高,查账能力不强,对税务筹划与偷逃税、避税的识别能力低下,给纳税人偷、逃税等行为留下了可资利用的空间。一些税务机关擅自改变税款的征收方法,扩大核定征收的范围,本应采用查账征收的固定业户却采取了定税、包税的办法,抵销了企业精心进行筹划得到的税收利益。税收征管法有的成为摆设,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使得某些纳税人感到没有外在压力,因而缺乏寻找税务咨询机构的内在动力,只知道与税务干部搞好关系,而不重视税务筹划,也使得税务咨询机构丧失了一部分市场,造成市场需求的缺乏。

3对策分析

(1)划清税务筹划、避税以及偷税的界限。要有效开展税务筹划,必须正确区分税务筹划与避税、偷税的界限。虽然偷税、避税、税务筹划都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但减少的性质具有根本的区别。偷税是一种公然违法行为且具有事后性;避税和税务筹划都具有事前有目的的谋划、安排特征,但两者的合法程度存在差别;避税虽然不违法但与税法的立法宗旨相悖,避税获得的利益不是税收立法者所期望的利益;而税务筹划则完全合法,是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顺应立法意图的。

(2)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的纳税解释。税务筹划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税务机关的认可。税务筹划必须合理合法,因此,全面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纳税的法律解释和执法实践,是一项重要的税务筹划前期工作。就我国税法执法环境来看,目前尚无税收基本法,各税种之间在操作上、衔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税务机关存在一定的“自由量裁权”。税务筹划人员应从税务机关组织和管理税收活动以及司法机关受理和审判税务案件中,具体了解对“合理和合法”的界定,并将其用于税务筹划的实施过程中。

(3)加快税务筹划专业人才培养,聘用专业的税务筹划专家。税务筹划是一门综合性较强、技术性要求较高的智力行为,也是一项创造性的脑力活动。相比一般的企业管理活动,税务筹划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税种的多样性、企业的差别性和要求的特殊性、客观环境的动态性和外部条件的制约性,都要求税务筹划人员有精湛的专业技能、灵活的应变能力。因此,企业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一方面,在高校开设税务筹划专业,或在税收、财会类专业开设税务筹划课程,尽快满足高层次的税务筹划的要求;另一方面,对在职的会计人员、筹划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最好还是聘请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从而进一步降低税务筹划的风险。

(4)完善税法,堵塞漏洞,促进税务筹划的发展。加快税制改革,不断完善税法,同时严格执法强化征管与稽查,使税收宣传教育与惩处并重,从而加深纳税人对依法纳税的认识,增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积极性。一方面,税务机关给税务部门、税务机构、企业提供一个判断是否属于正确筹划的标准,以积极引导企业和税务机构的筹划行为,减少国家税款的非正常损失。另一方面,国家应通过法律责任的追究加强对税务中介机构行为的约束,这样才能增强其依法筹划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尽可能为企业提供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从而增加纳税人对税务筹划的需求,推动税务筹划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5

公路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公路、铁路、桥梁等土木工程生产的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公路施工企业的税负有财产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其主要税负是营业税和所得税。公路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生产周期长、“订单”式作业、受业务量的制约、各年度盈利水平往往不够均衡等特点。因此,跨期确认收入与费用、合理安排工程项目及其进度是影响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因素。企业应结合会计政策的选择进行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基本理论

(一)税务筹划的合法性

税务筹划是指企业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运用一定的方法和策略,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中的涉税事项进行筹划与安排,以最大限度减少自身的纳税支出,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有着本质区别,税务筹划是在合法的原则下进行的,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税率、税目、税收优惠政策等对纳税人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进行巧妙安排,以达到在合法前提下少缴或不缴税及优化税负成本结构等目的。而偷漏税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企业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或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故意少缴或不缴应纳税款。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加大,简单化的偷逃税款行为风险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没有生存空间。而税务筹划是在守法的前提下的理财行为,在未来的企业管理中,地位将会越来越重要。

(二)税务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在税务筹划中,首先应该严格遵循合法性原则。公路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并在遵守合法性原则的条件下,随着政策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税务筹划策略。最常见的、最有文章可做的是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经济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关优惠政策等。

2.稳健性原则

一般来说,纳税人的节税利益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各种节减税收的预期方案都有一定的风险,如法律风险、税制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债务风险等。税务筹划应该在节税利益与节税风险之间进行的必要的权衡,以保证能够真正取得财务利益。

3.专业化原则

税务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要求的专业素质较高。从事税务筹划的人员不仅要精通与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还要具备财务、金融、统计、数学、贸易等各方面的知识,并且熟悉企业所在行业的环境和企业内部业务情况,在符合企业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情况下,制定实用、灵活的税务筹划方案,为企业争取到最大的外部发展空间。

4.成本效益原则

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使企业获取最大利益,如果通过税务筹划产生的收益小于为此发生的成本,筹划就失去了意义。所以,无论由自己内部筹划还是由外部筹划,税务筹划应该要尽量使筹划成本最小。

二、公路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一)降低公路施工企业的税负成本

近年来,各地方税务机关采取定率随征和委托代扣代缴等方式,不断加大对建筑业的税收征管力度,同时还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使得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负担不断增加。而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在短时间内又不可能有所改变的情况下, 通过纳税筹划, 实现税负的减轻, 是企业的唯一选择。

(二) 规避涉税风险

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偷税、漏税则要受到法律制裁。很多公路施工企业怕税务机关查帐,就是因为不知道自己该交多少税,是否合理合法,一旦税务机关查出问题,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企业的纳税筹划,在业务过程中注意税收问题,才能避免税收风险。

(三)增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应该怎样交, 要看业务怎样做。不同的业务过程,产生不同的税收。尤其在当前,公路施工企业竞争激烈,承揽到的施工任务,相互压低报价、垫资施工的现象非常普遍,致使企业资金紧张,利润微薄,为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涉税事项的管理已经成为增强企业财务管理质量的“必修课”。

三、税务筹划在公路施工企业的应用策略

税收是根据企业的经营行为而发生的。而我国一些公路施工企业认为缴税是财务部门的责任,缴多缴少是会计核算上的问题。税务部门不会完全依赖企业的账目去征税,而是根据企业经营签订的相关合同或证明来确定业务发生额,这就要求企业财务部门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同时参与经营管理,站在全局的高度应用一定税务筹划策略对涉税事项进行统筹谋划。

(一)工程承包应尽量采取包工包料方式

公路施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缴纳税收中,营业税是其中一种主要的税收。施工企业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包工包料的工程承包合同。因为建设单位一般是直接从市场上购买材料价格较高,这必然使施工企业的计税依据较高,而施工企业则可以与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获得比较优惠的价格,这样就可以降低计入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原材料的价值,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签订合同时注意方式的选择

1.签订总分包合同,避免签订承包合同

根据营业税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征税,工程分包的,分包单位承担的营业税由总包单位代扣代缴,总包单位按工程总结算值扣除分包值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例:甲工程承包总公司通过竞标,向业主承揽了一项价值3000万元的公路工程,甲公司又将该工程以2000 万元分包给乙工程公司施工。甲公司与业主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同时又与乙公司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甲公司涉税处理有两种选择:一是双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即按建筑业征税,则营业税=(3000-2000)×3%=30 万元;另一选择是签订承包合同,则应按服务业征税营业税=(3000-2000)×5%=50万元。显然按方案一可节税20万元(假设其它随征税一样)。

2.能签订建筑安装合同的不要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随着施工企业竞争的加剧,有些企业的施工任务不足,有些设备闲置,为了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可以利用闲置设备去分包其他企业的施工任务。而签订经济合同时,要注意签订合同的类型不同,征收的税率是不同的。如根据对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是否签订承包合同将划分为营业税两个不同的税目。建筑业适用的税率是3%,服务业适用的税率是5%。如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按建筑安装税率3%征收,当签订机械租赁合同时按租赁业5%征收(假设其它随征税一样),所以应尽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三)纳税时间的确定

公路施工企业缴税的一个特点是本期收入和成本的确定时间与金额具有可调节的余地。税款延迟交付可以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利用税法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合理选择对本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尽量往后推迟, 也是一种重要的税收筹划方法。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建造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确认合同收入的同时要计算营业税及附加,建筑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把握好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避免提前纳税。

另外,由于施工企业作业周期长、耗费资金大,所以很多施工企业都采用预付工程款、分期结算等方式,纳税时间的选择对施工企业则显得尤为重要。如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征收、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做偷税处理。而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建造合同准则》,施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与费用。据此,企业在前三个季度尽可能地少确认收入,可以延缓支付所得税,从而减少资金压力,节约资金成本。

(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筹划

税法赋予了施工企业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定的选择权。因此,在施工企业可以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可以摊销更多的折旧费用。这样,企业可以及时将折旧费用计入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仅可以缩短固定资产的投资回收期,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还能够将收回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五)利用集团的优势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现在很多公路施工企业是集团性质,可以利用本企业的集团优势进行利润和费用的税务筹划,如企业集团可以将利润高的施工任务分配给企业所得税率低的子公司或分配给处于亏损期的子公司施工,利用子公司的不同税率或利润弥补亏损的政策,达到降低整个集团公司税负的目标。税法规定,企业集团总部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服务,有关的管理费用可以分摊给下属公司。因此,集团公司可以给税率高的子公司或盈利多的子公司多分配管理费用,税率低或处于亏损状态的子公司少分配管理费用,达到降低企业整体税负的目的。

(六)利用设立下属结构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企业的从属机构主要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由于公路施工企业地点经常处于流动状态,当企业去异地从事经营活动,可以选择建立从属机构,利用国外或外地所得税、营业税的差异来达到税收筹划的效果。如在异地项目有可能亏损时,应采用分公司或者办事处形式,其亏损用总公司的赢利抵补,且可能降低适用税率。在预计赢利情况下,可采用子公司形式,使子公司的赢利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较低档的税率。

参考文献:

[1]金虹.施工企业纳税筹划思路与方法的探讨[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 (4):42~43.

[2]王芸. 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与应用[J].中国农垦 ,2008(9): 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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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Communicatio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Nanjing 211188,China)

摘要:税务成本已成为企业总成本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企业日益重视对涉税业务进行税务筹划,以降低税务成本 。本文论述了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的策略,阐述了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的采用的具体方法。

Abstract: The tax cos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total cost, so the enterprises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tax planning related to tax-business to reduce tax costs.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strategies of tax planning for SMEs, and describes the specific methods of tax planning for SMEs.

关键词: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策略 税务筹划方法

Key words: tax planning;tax planning strategies;tax planning methods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6-0099-01

0引言

税务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充分运用税法所赋予纳税人的各种税收优惠或对同一涉税业务的选择机会,对企业的经营、投资和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规划与安排,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一种行为。

其最终目标是降低税务成本,使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1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策略

1.1 减少计税依据策略应纳税额是以计税依据为基础的,只有计税依据减少,才能有效减少应纳税额。具体可以从减少应税收入和增加可扣除费用两个大方面入手。

1.2 适用低税率策略我国目前征收的各种税收,其税率是高低不同的,增值税适用17%税率;营业税适用3%或5%税率;企业所得税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率20%,低于一般企业的25%所得税率。这些税率的不同,给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1.3 降低应纳税额策略根据税收优惠规范,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也可以从降低应纳税额入手。比如增值税、消费税在出口销售时符合条件的退税政策;企业所得税中对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政策等等都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

2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

2.1 组织形式筹划法企业组建时就要进行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涉税税种各为相同,应纳税额的多少也有差异,在成立后运行中对税务成本的影响也不相同。比如组建法人企业需纳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而组建非法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纳个人所得税;再如组建分公司可以与总公司统一核算,汇总纳税,当分公司在前期运营亏损时可能减少总公司的税务成本,而组建子公司则需独立纳税,即便前期亏损也不能减少总公司的税务成本。

案例: 某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欲投资建立一原材料加工企业,该集团公司总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原材料加工企业在开办初期因技术原因会面临亏损,预计第一年亏损额为50万元,并且建立初期需投入大量设备费和科研费。

如果设立的是分公司,亏损额可以合并抵减该集团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使该集团可少缴所得税12.5万元(50×25%)。

如果设立子公司,则亏损50万元需待子公司以后年度的利润去抵减。

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对该集团企业来讲,设立分公司可以节约税务成本。

2.2 资本结构筹划法在筹资环节进行筹划主要是考虑不同的资本结构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不同。

案例:某企业欲筹集1200万元资金用于某生产线建设,制定了三种筹资方案。假设三种方案的借款年利率均为6.1%,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三种方案的息税前利润均为105万元。

从表1计算可以看出,方案三应纳所得税额最低仅为15.27万元,而权益资本收益率却最高达9.54%。所以对该公司来讲,在其他条件相同时采用方案三公司的税务成本最低,经济效益最大。

2.3 形式转化筹划法在投资环节进行筹划有时候仅仅是转变投资资产的形式,也可能为企业带来筹划的收益。

案例:2010年甲企业与乙公司投资设立一合作企业,甲企业的投资方案有两种:第一:以商标权作价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以已使用过的2009年购入的机器设备作价2000万元以转让方式投入企业。第二:以已使用过的2009年购入的机器设备作价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以商标权作价2000万元以转让方式投入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法规规定,第一方案中“以商标权作价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则不需纳营业税,以已使用过的2009年购入的机器设备作价2000万元以转让方式投入企业需纳增值税=2000×17%=340(万元);同时需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40×(7%+3%)=34(万元)。而在第二方案中以商标权作价2000万元以转让方式投入企业则需纳营业税=2000×5%=100(万元)。同时需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0×(7%+3%)=10(万元)。而以已使用过的2009年购入的机器设备作价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则不需纳税。

两个方案相比,方案二节税374-110=264(万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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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我国的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猛成长,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税收是国家用来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而企业的目的在于赢利,因而中小企业需要最大限度的降低税务成本,实现自己最大的经济效益。税务筹划正是这种既让企业履行纳税的义务的又能享受应有的权利的节税行为。

一、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策略

(一)降低纳税额

降低纳税额可根据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如企业所得税对境外已缴纳税额的扣除政策,消费税和增值税在出口销售时要按照相应的政策退税。

(二)选用低税率

目前我国征收的各种税收中,税率存在各种高低不同的情况,如营业税适用于3%或者5%的税率,增值税适用于17%和13%的税率,这给中小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空间。

(三)缩减计税依据

纳税额是根据计税依据进行缴纳的,如计税依据减少,纳税额就会相应减少,因而税务筹划可从减少应税收入或者增加可扣除费用两方面入手。

二、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是中小企业降低税负成本的关键,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增值税税务筹划

增值税税务筹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纳税人可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这两种纳税人由于实行不同的税收计算和缴纳办法,而各有其优势。一般纳税人的优势在于: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销售货物时可以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则不可以(虽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但抵扣率很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势在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将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最终可以起到抵减企业所得税的作用;销售货物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不必由对方负担销售价格17%或13%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销售价格相对较低。

因此当企业的不含税增值率低于17.6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应选择一般纳税人;但如果该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较少,不含税增值率大于17.65%,也就是产品的增值额很高,那么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则企业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在实际经营决策中,企业为了减轻税负,实现由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换,必然会增加会计成本。例如增设会计账薄、培养或聘请有能力的会计人员等。另一方面也要考虑企业销售货物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如果企业片面追求降低税负而不申请一般纳税人,有可能产生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影响企业销售额。因此,在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务筹划中,企业应尽可能把降低税负与不影响销售结合在一起综合考虑,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纳税人的身份,从而降低税负。

第二、企业投资方向及地点。我国现行税法对投资方向不同的企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如现行税法规定: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等适用13%的低税率;部分新墙体材料产品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出口产品退税等规定。

(二)所得税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主要分为中小企业筹建和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融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经营过程中的税务筹划。第一,筹建和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要选择有利的投资地区,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企业有着15%的低税率优惠;要选择有利的投资行业,如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增加了非赢利公益组织等机构的优惠政策,中小企业要充分考虑所选行业的优惠条件;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如我国目前有限责任公司要双重征税,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实行差别税制,因而在中小企业组建时要选择合适的形式以降低税负。第二,融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融资过程中包括租赁经营的税负、向外借款的税负、自我积累的税负等,中小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风险承担能力,综合考虑资金的成本、收益等进行税收筹划,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第三,经营过程中的税务筹划。一是利用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进行税务筹划,其中折旧年限取决于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折旧方法可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使固定资产的折旧有了很多人为因素,从而为税务筹划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空间;二是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筹划,存货实际成本的计算方法可以通过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不同的计价方法可引起销售成本的不同,中小企业要选择一种合适的计价方法,从而使应缴纳的纳税所得额最小。

(三)营业税税务筹划

营业税的税务筹划主要包括应税项目定价的筹划和营业行为的筹划。在应税项目定价筹划中,由于消费税、增值税规定的应税项目与营业税规定的应税项目不同,且营业税征税项目主要是服务业,价格也都是明码标价的,而在具体的货物销售中,可经过买卖双方议价来确定最终价格,这就为中小企业在申报营业税时少纳税提供了可能。在营业行为的筹划中,如现实中多个企业合作建房,由于存在“以物易物交换”和“双方共同组建一个联营房”两种方式的不同,最终导致缴纳的营业税不同,因而中小企业要选择合适的营业行为以降低税负。

三、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方法举例

(一)形式转化筹划法

形式转化主要是在投资环节中转化投资的形式,这能够为企业带来一定的收益。例如:2011年,A、B两个企业共同投资创立了一个合作企业C,A企业有两种投资方案,一是将已使用的2010年买进的机器设备以1000万元的作价作为注册资本投入,通过商标权作价1000万元转入投资的企业C。二是通过商标权作价1000万元进行注册资本的投入,将已使用的2010年买进的机器设备进行1000万元的作价转入投资的企业C。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2003年1月1日以后对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进行投资利润的分配,且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企业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自2009年1月1日以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以后自制或购进的固定资产,要按照适当的税率进行征收增值税。根据以上规定,第一种方案中转让需要缴纳营业税=1000×5%=50万元,缴纳教育费、城建税附加=50×(3%+7%)=5万元,注册资本不需要交税;第二种方案中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1000×17%=170万元,缴纳教育费、城建税附加=170×(3%+7%)=17万元,注册资本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第二种方案比第一种方案多缴纳187-55=132万元。

(二)组织形式筹划法

企业在组建时不同的组织形式所涉及的税种也不同,从而造成纳税额的不同。如某牛奶有限公司想要投资建设一个原料加工企业,该有限公司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为1000万元,使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但是该原料加工企业在创立初期因为经营和技术问题面临巨大亏损,每年的亏损额为100万元,且已投入大量的科研费和设备费。如设立的是子公司,那么亏损的100万元可在以后每年的利润中抵减;如果设立的是分公司,亏损额可以合并抵减该有限公司当年缴纳的所得额,从而可以少缴纳所得税100×25%=25万元。

四、结束语

税务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充分利用税法对税收的各种优惠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科学有效安排和规划,从而减轻税负的一种行为,它的目标是减轻企业的税务,从而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中小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主要有税额、税率以及税据三种策略,内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税务筹划,可根据企业形式转化、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等选择有效的税务筹划方式,以减轻企业税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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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直接影响了企业价值能否增值,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环节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就是税收筹划,它渗透在企业发展的各个领域。

(一)财务管理目标会对税收筹划产生影响

企业税收筹划会受到财务管理目标的限制,它应当服从于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主要的做法就是要减轻税负、取得资金价值、保证税务零风险。因此,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必须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切不可一味地减少税负、压低成本,这样不会让股东财富实现绝对地增加,有时候还很有可能会造成其他费用的浪费。由此看来,税收筹划工作需要考虑筹划的成本以及筹划的收益,尽量制作出一个可以为企业带去更大收益的方案,也就是可以保证财务管理目标完全实现的筹划方案。

(二)财务管理对象会对税收筹划产生影响

所谓财务管理指的就是价值管理,管理的对象就是不断流通的企业资金,而税收筹划主要管理的对象就是企业税费,税费缴纳本身会缺乏选择性与灵活性。政府会使用自己的强权方式要求企业缴纳税费,如果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及时缴纳税款,会对企业自身的信誉以及形象造成损害,影响未来发展方向与发展利益,严重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三)财务管理的职能会对税收筹划产生影响

企业的税收筹划应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与职能相连接,包含了财务的预算与规划。预算实际上是规划的成果,通过预算能够保证企业管理的正常操作与稳定运行;规划实际上是一个过程,它会指导税收筹划的实施,对税负缴纳的高低以及企业可以缴纳的税负水平给予重视。严格意义上讲,税收规划应当归属于决策职能的范畴当中,以决策的理念去指导、去规划,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二、基于财务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的主要策略

我国的市场经济在近几年得到了更为深入的发展,逐渐完善现有的税收体制,实现企业管理机制的规范性确立。同时,政府为了能够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在原有的基础上还提供了更多的优惠政策,让税收不再成为企业的负担,这些举措都是为了让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未来更好的发展,让企业税收规划真正具备可行性。

(一)灵活运用财务管理提供的税法环境,为税收筹划提供有效空间

我国的税法较为复杂,纳税主体存在着差异性,那么不同类型的企业可以利用差异性进行科学的税收规划。特别是一些关联性企业,他们本身就存在着差异税负,利用这种差异可以减轻企业本身的税收负担,做到有效筹划。另外一点就是税收优惠,我国的税收优惠范围不断地扩大,纳税人提供的筹划空间越发广阔,在高新技术领域,国家的支持、政府的扶持,不断推出新的优惠政策,这就是发展的机会所在,所有的帮助都为税收筹划工作扫清了障碍。在实践中可以用到的具体政策有:国家税务局2014年25号公告《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29号公告《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等。

(二)灵活处理财务管理中的会计工作,为税收筹划提供有效保障

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需要财务管理作为支撑。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需要会计处理工作提供保证,但是我国目前的会计制度与相关的税法有着不小的差异,如果二者出现不同,需要依照会计制度的规则进行核算,对税款计缴进行调整。因此,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合理的运用会计处理工作的灵活性,更好的进行税收筹划。具体说来,高新技术企业灵活运用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企业的税收筹划主要表现在:计提坏账准备、对企业研发时需要的费用进行准确确认、对无形资产进行有效摊销等。

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收入成本费用计算时,需要将产品、技术研究以及在研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费用进行统一的分类分项目核算。以便独立每一个项目来核算效益成本,归集其税收优惠政策。

在发展的过程中,很多高新技术企业都面临着如何才能进行效率化管理的问题,为了能够实现科学管理,需要转变财务管理角色,将传统的会计记账工作放入到企业营销管理环节当中。现阶段,企业盈利来源已经不只局限在货品引进、货品销售这些传统环节,它逐渐地扩散到控制成本消耗费用以及增加企业可流通资金等领域。同时,财务管理工作需要真正的放入到企业发展决策当中,实现质量化管理,才能控制企业的税收成本,让税收筹划工作具有更多的市场需求。

以我国某电视销售公司为例,此公司的主要获利手段就是电视销售。从财务管理视角出发,公司对税收筹划工作对应的主要对象以及面临的税收环境进行了分析,明确了最终的筹划目标,税收缴纳项目分析要从资金筹集、投资以及利润合理分配这样三个环节入手,在资金筹集方面,此公司在2008年注册3000万成立了另一个子公司,子公司为了正常运行需要资金2661万,方式是直接向银行进行贷款;2010年为了能够进一步发展,需要筹集5000万建厂,筹集的方式选择的是股权筹资结合债券筹资的方式,向社会增发股票,大约为1500万股,每一股1元,并且发行3500万元的债券,经过计算得出,税后的收益为206.25万元。

(三)企业可以利用发改委有关扶植政策申请补贴,立项,独立核算和申报项目

例如:根据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根据《深圳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基于深圳市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的云电视系统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他们研发适用于智能消费电子领域的快速伸缩且弹性易扩展的云计算平台,可应用于智能电视、机顶盒、汽车电子以及安防系统等。项目预算资金1800万,得到财政资助200万,单位自筹1600万。独立核算,在预期项目实现后,发展活跃用户150万户,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时实现不少于1亿的销售收入,完成1万台新型人际交互智能电视终端产品的销售,形成不低于10万台的年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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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2-0025-03

一、中国物流及物流企业的定义

中国国家标准对物流的定义是:物流即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物流的过程,一方面是商品价值增值的过程,一方面是使商品的价值转化为交换价值成为可能。

物流企业是指具备或租用必要的运输工具和仓储设施,至少具有从事运输(或运输)和仓储两种以上经营范围,提供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一体化服务,并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二、税收筹划的含义及作用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的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在中国积极开展税收筹划的积极意义:(1)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2)有利于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3)有利于实现纳税人利益最大化。(4)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5)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6)有助于纳税人更好更快地适应复杂环境。(7)从长远和整体上看有助于国家增加税收。

三、中国物流企业面临的税制现状

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态势拉动了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物流业在中国迅速崛起。中国国家政策给予推动,各类物流企业快速成长,物流经营管理和服务创新出现新的局面。但是中国的物流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国外相比基础较为薄弱,与之对应的是中国物流企业所适用的税收制度和政策法规也比较欠缺和分散。

现代物流业是新兴的综合行业,所经营的领域非常广泛,物流业的各种服务适用的税种不同,物流企业所涉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中国的物流企业应该在遵循国家税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促进物流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中国物流企业税收筹划探究

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可以从纳税主体、适用税目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税收递延等方面来考虑。

(一)纳税主体的筹划

物流企业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的物流企业存在着涉税差异。物流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纳税主体类型。

1.按照企业组织形式外部层次划分的物流企业涉税分析。按照财产组织形式和法律责任权限,中国把企业分为三类: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从法律角度上讲,公司企业属法人企业,出资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属自然人企业,出资者需要承担无限责任。中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自2000年1月1日起,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仅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公司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的,还要代扣个人所得税(投资个人分回的股利、红利,税法规定适用20%的比例税率)。一般来说,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的总体税负低于公司制企业,因为前者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后者一般涉及重复征税问题。企业的设立在选择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或是公司制企业纳税主体的身份时,要充分考虑税基、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最终税负的高低与否是多种因素起作用的结果,不能只考虑一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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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筹划与会计政策的关系

1、税务会计规则与财务会计规则

税务会计规则是政府为节省征税成本而制订的强制性规则。而财务会计规则与税务会计规则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其制定的出发点与税务会计规却不尽相同。由于二者之间的差异,因此政府为节省企业的纳税申报成本,往往在税法中对财务会计规则采取容纳态度(即税法有规定的,按税法规定处理,税法没有规定的,按会计的有关规定处理),使用了大量的会计数据与会计规则,只根据其特定征税要求,在财务会计处理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从而形成了“纳税调整型”的税务会计模式。由于财务会计规则存在多种可供选择性处理方法与程序,因此就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2、税务筹划与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是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选择,是在既定的可选择范围内,根据特定主体的财务目标,对可供选择的会计原则、方法、程序进行定性、定量的比较分析,从而拟定会计政策的过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是其必然的行为目标。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款的支付是企业现金流量的净支出。因而,税收是影响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重要经济环境要素。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会计法规,在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的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可供选择的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现行税法对此大都予以认可。而不同会计政策选择下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会形成税负不同的纳税方案,因此,企业必然会有利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税务筹划的行为发生。

二、会计政策选择的税务筹划实现

会计政策选择的纳税筹划,是企业为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通过对企业涉税事项会计处理原则、方法的预先确定和谋划,对不同会计政策选择下的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决策活动。

1、折旧方法的选择。

折旧计算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由于不同的折旧法在使用期内计入各会计期或纳税期的折旧额有所差异,因而会对相应的应税所得额产生影响。一般来说,在比例税率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税率不变,选择加速折旧法可把前期利润推至后期实现,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如果未来各年所得税税率呈上升趋势,企业在筹划时须根据折现率,比较税率提高增加的税负与延缓纳税收益的大小,才能对折旧方法做出最佳选择。而在累进税率下,采用平均年限法,可以避免利润波动过大适用较高税率而加重企业税收负担。此外,由于资金受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企业会因为选择的折旧方法不同,而获得不同的资金的时间价值收益和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这样,企业在比较各种不同的折旧方法所带来的税收收益时,需要采用动态的方法来分析。

2、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存货计价方式主要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在比例税率下,对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必须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当物价持续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可以少计期末存货成本,多计本期发出存货成本,使企业所得税的税基相对缩小,进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反之,当物价持续下降,宜选用先进先出法,以达到延缓纳税的效果。而当物价上下波动时,企业宜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可以避免因存货成本的波动,而影响各期利润的均衡性,进而造成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增加企业资金安排的难度。在累进税率下,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可避免利润忽高忽低使企业获得较轻的税收负担。如果企业正处于所得税的免税期,选择先进先出法,会减少成本的当期摊入,企业在免税期内得到的免税额也就越多;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或高税负期,宜选择后进先出法,使当期的成本摊入尽量扩大,减少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3、发行债券折价、溢价摊销方法的选择。

债券的溢价和折价各期摊销额的计算方法有直线法和实际利率法两种。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直线法下,每期利息费用固定不变,而债券账面价值,在溢价摊销时逐期减少,在折价摊销时逐期增加;而在实际利率法下,每期实际利息费用和债券账面价值都在不断变化,在溢价发行时二者都逐期减少,在折价发行时二者都逐期增加。因此在溢价发行的前提下,采用直线法进行核算,可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在折价发行的前提下,可采用实际利率法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4、费用摊销方法的选择。

企业在选择费用摊销方法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对于已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入账。如存货的盘亏及毁损的正常损耗部分应及时列入费用。二是对于一些可预计的损失和费用,企业应以预提的方法提前计入费用。如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提取坏账准备金;对发生概率较大的诉讼支出、售后服务费用等或有支出合理预提。三是对于费用、损失的摊销期有弹性规定的,企业应选择最短的摊销年限,以获得递延纳税。如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的摊销期企业可选择税法规定的最短年限(5年)。四是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及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应准确掌握其允许列支的限额,争取以限额的上限列支。

5、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选择。

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收益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当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20%,但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反之,则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可根据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通过投资额的控制,选择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通常情况下,如果被投资企业先盈利后亏损则选用成本法,而被投资企业先亏损后盈利,则宜选用权益法。尽管两种方法的应纳所得税总额相同,但在被投资企业亏损的情况下,选用权益法可利用盈亏抵补的税收优惠,以被投资企业亏损冲减投资企业利润,从而递延所得税,获得这部分资金的时间价值。

四、税务筹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