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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经济学三大观点模板(10篇)

时间:2023-10-30 11:05:2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古典经济学三大观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古典经济学三大观点

篇1

产业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经济学科,其研究对象是产业,产业经济学是研究产业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广告产业经济学属于产业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重点研究广告产业组织、广告产业结构、广告产业政策和国际广告产业发展等影响广告产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问题。当下我国广告产业由“起步阶段”进入“起飞阶段”,广告产业经济学研究不仅有助于丰富广告学学科体系,也有助于业界认清广告产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明确广告产业的发展趋向,实现广告产业的健康发展,更好服务于国家经济战略。对此,国内多位学者如张金海[1][2]、卢山冰[3]、廖秉宜[4][5]等进行了持续的关注和思考,结论基本一致:我国的广告产业市场结构呈现出高度分散、高度弱小的低集中度状态,属于原子型结构,进入壁垒偏低,公司间的同质化竞争加剧了公司之间的价格恶性竞争,零甚至负比比皆是,使得行业利润不断下降,恶化了整个中国广告业的生态环境,不利于我国广告产业的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本文拟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试图从产业经济学的视角进一步分析我国广告产业发展的不均衡问题。

一、广告产业发展不均衡的现实困境

(一)广告公司与广告媒体、广告主之间的不均衡关系

这种不平衡主要表现有二:其一,广告制的推广瓶颈———广告公司明显弱势。我国实行的是欧美模式的广告制,从1993年开始在部分城市试点运行并推至全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广告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广告和广告费为主要内容的广告制在我国几乎形同虚设:广告主和媒体经常甩开广告公司直接交易,不存在中间的广告,广告公司的客户资源和媒体资源优势不再,生存空间不断被挤压;国际惯例15%的费很难执行,有些公司只能拿到3%~5%,甚至零、负。如此一来,处于核心主导地位的广告公司几乎被架空甚至抛弃。其二,其他公司的出现加剧了三方之间的失衡。如大型媒介购买公司一般有雄厚的资金支持,以资本运作和收益最大化为根本,它的出现,意味着从产业上下游都开始了对广告主和媒介实施反控,这势必会动摇其他广告公司的盈利基础;另外,媒介购买公司通过大宗媒介业务,其超大投放量和为客户垫付资金的实力,在面对中小媒体时拥有更大的议价能力,从而形成强势压力和主导地位。此外,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出现了大量非传统意义上的广告公司依托互联网背景进入广告市场,承揽互联网媒体的广告业务,这些都对广告市场的三方关系及广告公司的生存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二)本土广告公司与外资广告公司的实力不均衡

自恢复广告以来,我国广告公司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也涌现了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广告企业,然而,必须注意的是,“中国广告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主要是一些合资广告公司业务的迅速扩张引起的,跨国广告公司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影响我国广告市场的实力”[2]。从2005年12月我国广告市场全面放开以后,跨国广告集体开始了在中国市场的新一轮强势扩张,本土广告公司与外资公司之间的实力对比越发悬殊。2013年,中国广告公司排名前10中,外资公司占8席,本土公司仅占2席。从数量上看,私营公司、个体工商户和内资公司(非私营)构成我国广告业的经营主体;但从收入来看,超过31万家的私营公司,户均营业额却只有74万元,户均排第一的是外资公司,达到3223万[6]。可见,我国广告业远未走出小规模、分散型、重复型的生产模式,一个拥有5000亿规模的行业,却未能产生能参与国际竞争的强势企业,难怪有学者担心,“高度分散与高度弱小的本土专业广告公司,在跨国广告集团新一轮强势扩张的背景下,面临被外资收购、兼并和重组的深层危机”[2]。

(三)地区间广告产业发展的不均衡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经济差异较大,作为依附地区经济的广告产业,其发展自然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从而表现出经济发达地区广告业水平普遍高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特点。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广告经营额前五位依次为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上述五地广告经营额总计逾3813亿元,占全国总额的68.03%。排在最后的是甘肃、贵州、、宁夏和河北,均有大幅下降,这几个省有明显共同点:市场不稳定、起伏差距大、市场基数低、市场成熟度差。值得关注的是,北京是长期保持全国广告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截至2014年底,北京广告经营单位28823家,实现广告经营额1921亿元,约占全国的30%,成为当之无愧的全国第一大广告市场[7]。我国地区广告产业发展的不均衡状况可见一斑:地区广告业不仅两极分化严重,且呈现出多层级状况分布。从目前相关成果来看,我国学者较多地关注到国内地区广告产业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并通过多种研究方法如实证和诠释等方法探寻影响这种不均衡的因素:经济因素、媒介因素和政策因素。

(四)制度供给与产业发展的不均衡

我国广告产业发展三十多年,是一个快速跃进的过程,发达国家经历了上百年时间来释放和解决的产业矛盾和问题,在中国却在短短几十年时间内集中反映,即中国广告产业以更薄弱的产业根基应对更复杂的市场环境,那么,制度供给至关重要。与我国媒介改革自下而上的“诱致型”制度变迁不同,广告产业遵循的是一条自上而下的“强制型”制度变迁的轨迹,即以政府发现市场需求并提供制度内容来推动市场发展,而非通过市场主体在竞争中自发、自觉形成制度要求。因此,我国广告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的制度安排可谓“一言千金”,政策制度稍有风吹草动,广告产业都可能骤然风云巨变;而一旦某一政策的生产力释放完毕,产业发展就会明显趋缓,甚至出现政策滞后阻碍产业发展的困局。张金海、林翔指出,起步晚、底子薄的我国广告产业从起步伊始就面向市场,而制度安排从一开始就简单导入欧美模式,关注的是国内广告市场的规范问题,而非出于对外开放现实情境的政策扶持和保护,导致制度失衡的问题从一开始就困扰着我国的广告产业发展[8]。

二、广告产业发展不均衡的理论分析

(一)“资源—制度”的分析框架

发展经济学“资源—制度”的分析框架为发展广告学提供了重要借鉴[9]。1.资源。发展经济学关注的资源问题重在土地、资本、人力等传统生产要素,而广告产业发展的基本资源要素则是经济资源、市场资源、媒介资源、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本等。根据林毅夫的新结构经济学观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是其要素禀赋决定的,产业内生于要素禀赋。这里的要素禀赋相当于“资源”。经济的整体发展决定了广告业的发展,有什么样的整体市场就会有什么样的广告产业。因此,那些经济繁荣、媒介发达、市场活跃、居民消费高涨、更吸引人才流动的北上广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广告产业,由于其具有更优异的资源禀赋,自然具有更有活力的广告产业。而资源禀赋的占有往往具有先天性、不可控性和彼此勾连性,比如地理环境、气候、自然资源、人口等,从这个角度而言,我国地区间的广告产业不均衡现象虽非所愿,却也在情理之中。本土公司和外资公司之间、广告公司与媒体和广告主之间的不均衡亦如此。任何行业竞争发展到最后都会演变成资本的角力,广告产业自然也不例外。广告公司通过并购各有所长的小公司,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小的成本获取规模经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大大提升运营效率。同时,并购能以降低交易成本来获取更大的利润,因为市场的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和复杂性等原因,企业每一项业务都会产生诸多交易成本,而通过并购将企业外部的各项业务“内部交易”,自然降低了交易成本。欧美广告业在资本运营方面早已走在前列,在中国市场上,这些资本运营成熟的外资广告公司给本土公司带来巨大压力,它们凭借雄厚的资本吸纳一批有专业优势的公司,以迅速占领某一区域市场或业务领域。尽管目前国内已有一批上市广告企业正在积极尝试通过资本运作发展壮大,但与外资公司相比,并购战略、规模和整合模式等各方面仍“压力山大”。2.制度。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也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制度安排的好坏直接影响生产效率。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思想也在于,制度对于经济运行的绩效是至关重要的[10]1。与欧美发达国家不同,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所有与广告业相关的制度几乎都是重新建立的,至今各类制度仍在不断调整。况且,我国当代广告业是通过行政手段而建立,并非在市场中自发诞生,随后各种制度的形成和变迁也都不完全是市场内生的。所以,要探析我国广告产业发展的不均衡现象,制度问题是无法回避的。如,中国沿袭欧美广告制,鼓励发展独立形态的广告公司,抑制媒介广告公司和企业广告公司的发展,是否真的利于提升广告公司规模实力和专业水平?中国广告产业起步之时,欧美广告业已逐渐进入集团化和国际化的战略阶段,如果起步之初的中国广告产业一味沿袭欧美模式,必然会有诸多不适,陷入后发劣势。再如,低准入的中国广告产业政策,一定程度造成我国广告产业高度分散与高度弱小的市场格局,不利于本土广告公司的规模化发展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对后发展国家和地区来说,社会发展一直处于调整和实验阶段,制度本身就不是市场内生的,这就需要更加机动灵活的制度激励和保障,但遗憾的是,我国不论国家层面或各区域的有关广告产业的制度都是粗放式的政策规约,缺乏基于地区差异和特色优势的针对性制度安排。

(二)产业布局的均衡与非均衡增长理论

20世纪50年代以后,西方学者根据不同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陆续提出了均衡增长理论和非均衡增长理论两种基本发展战略。新古典区域均衡增长理论乐观地认为,在假定完全竞争、充分就业、技术进步、规模收益不变、要素流动无成本的前提下,市场机制会自主完成区域内部资本积累和区域间生产要素流动,最终会自动趋向均衡。这一理论给予产业布局的启示是:在发展初期,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并不明显,可以通过产业布局扶持某个地区优先发展成为发达地区,再带动周边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发展经济学的平衡增长理论早期代表人物罗森斯坦•罗丹认为,应以大规模投资来克服经济发展过程中供给与需求的不可分性;后来扩展为经济发展道路以及投资格局要使各部门保持平衡,即各部门同时进行相同或不同比率的投资,以使各部门实现均衡增长[11]136~138。佩鲁的增长极理论认为,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任何地方,都首先出现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增长极”概念是理论核心,是由主导部门或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或行业在某些地区或城市聚集而形成的经济中心,这里资本与技术高度集中,具有规模经济效益,并有吸引或辐射作用,从而推动其他部门或地区的增长,因此,佩鲁主张政府应积极干预区域产业布局。这对产业布局的启示是:越不发达的地区,越要通过强有力的政府干预和支持,有选择地在特定地区或城市形成增长极,然后再凭借市场机制发挥增长极的经济辐射作用,从邻近地区开始,逐步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缪尔达尔利用“扩散效应”和“回流效应”两个概念,说明了经济发达地区的优先发展对其他落后地区的利弊,提出了如何既充分发挥发达地区的带头作用,又采取适当的政策刺激落后地区的发展,以消除发达与落后并存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的政策主张。这对产业布局的启示:不发达地区在产业布局上应采取非均衡的发展战略,即通过鼓励和扶持政策引导生产要素向先行发展地区转移,先富起来;之后应从控制贫富差距、维护经济相对平衡发展出发,采取均衡发展战略,以鼓励不发达地区的快速发展,实现共同富裕[12]350~351。从上述理论可见,均衡与非均衡的争论,一直是区域经济增长理论的焦点,二者既对抗又互补。如果以这两种战略观点来观照中国广告业,或许别有新意。2008年以前,中国广告产业在制度安排上缺乏鼓励性政策扶持,是因为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初期,政府需要将有限的资源分配到最有生产潜力的产业部门,通过部分部门的优先发展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广告产业对经济实体和传媒产业的高度依附性,决定了其在当时不可能成为优先发展的产业,是为一时非均衡发展战略的权宜之计。而经过三十年发展后,中国的国民经济飞速发展,从经济发展规律而言,各部门应保持相应的均衡协调发展,因此自2008年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广告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从2008年上半年颁布了《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09年《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0年国家“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再到2011年上半年广告产业被正式列为国家鼓励类发展产业,以及同时制定的“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等[8]。这一系列激励性政策制度的密集出台,预示着我国广告产业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将担当起服务国家经济战略发展的重要角色。至此,均衡发展战略得以回归。

三、基于SCP范式和制度创新理论的广告产业创新

(一)产业结构优化:专业化-核心竞争力-集群化-规模化

所谓SCP即Structure(市场结构)、Conduc(t市场行为)和Performance(市场绩效)的缩写,它是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的核心,同样适用于广告产业研究:广告产业的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并影响市场绩效,广告公司的市场行为反过来也会影响市场结构。要改变我国广告产业过度竞争的市场行为、低利润率的市场绩效和不均衡的产业格局,关键在于解决低集中度的市场结构问题,实现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优化,是指各产业协调发展、产业总体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是产业之间的经济技术关联包括数量比例关系由不协调走向协调的合理化过程,产业结构和效率由低层次向高层次演进的高度化过程。可见,产业结构优化包括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度化[13]199~202。对于中国广告产业而言,产业结构合理化决定资源在各地区和各经营主体之间能否优化配置,不造成积压和浪费;产业结构高度化决定配置到各地区和各经营主体的资源能否有效利用,带来更高效益。全球广告业先后经历了由媒介到客户、从广告走向企业整合营销传播、从传统媒介到数字媒介营销传播三次产业升级,在第一次产业升级并不充分的情况下,本土广告公司面临的第二、三次产业升级的挑战更大。在我国广告制的推广遭遇挑战的当前,本土广告公司的专业化服务是广告制实施的根本前提和唯一出路。整合营销传播转型和数字媒介传播转型,更为本土广告公司在专门领域发展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服务能力提供了现实机遇和迫切需求。在第二、三次产业升级的过程中,国内广告公司的重大问题之一在于经营的多元化消解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高度专业化是广告公司必须坚守的,但专业化与规模化又存在矛盾,可以通过建立区域广告产业集群的方式来解决规模化的问题[1]。产业集群就是产业在空间上的非均衡分布而呈现出局部或区域的集聚特征,具有节省交易费用、规模经济、知识技术溢出和持续创新等四大效应。广告产业集群是指大量高度专业化的广告公司和营销传播公司,以及健全的支持产业体系(包括大学、科研机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广告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柔性集聚并结合成的一种既竞争又合作的创新型网络[1]。根据迈克尔•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广告公司选择差异化战略和目标集聚战略,可以集中优势资源形成竞争优势。各广告公司通过专注于某一特定领域或市场的业务,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如果这些公司在一定区域集聚,则可以提升广告公司的整体规模,从而形成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可见,集群是由产业内众多具有分工合作关系的不同规模、领域、业务的营销传播服务公司,及与其发展有关的其他机构、组织等主体,在一定区域内构成的空间集聚体。产业集群的效应是很显著的,除了节省运营成本和交易费用外,“知识溢出”效应可以加速同行间的相互学习,提升各公司的专业竞争力;各广告公司可以资本“联姻”,联合组建新的公司,实现资本集中,才能获得与强势媒介与广告主的对等地位,有利于改善我国广告产业发展的不均衡格局。纽约麦迪逊大街、伦敦苏荷村、东京等都是广告公司聚集之地,堪称全球广告三大中心,这三大中心凭借文化聚集、人才聚集、市场聚集、信息聚集等优势,保持了强大的竞争活力。目前,我国的广告产业集群从地域上呈现出北上广三足鼎立之势,具有明显的地域性集中的特点。按照这个发展思路,建设各种类型、各个级别的广告产业园值得期待,只是业已获批的广告产业园分布于不同地域、不同发展程度地区,该如何各自定位并因地制宜地发展,这更是一个值得深思的命题。

(二)制度创新

论述至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关键结论:集群化是我国广告产业发展的必要战略。我国现阶段,国民经济仍处于转型期,市场机制还不完善,能弥补市场缺陷的只能是政府。从现实而言,依靠广告产业自身的力量恐怕难以实现广告产业的自然集群,我国广告产业集群无法是市场主导型的产业集群,必然要走国家干预下的集群之路。因此,地方政府的适度介入对我国产业集群的发展是必要的,尤其是在市场发育程度低的地区,这种引导和调控尤显必要,无论是产业集群和产业区的整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市场秩序,还是财政、信贷、税收、创新扶持等多方面,都需要地方政府发挥积极作用,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和引导而非直接包揽经营,为集群和园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投融资环境,共同促进园区整体专业能力的提升。从这个意义来讲,地方政府应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和职能创新。根据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包括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市场创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后又加入了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制度从非均衡到均衡的演变过程,制度就是在均衡—非均衡—均衡的不断循环中推动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14]208。按此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不同国家、地区间的经济绩效的差异也是一种制度上的差异。因此,通过制度安排保障有效的制度供给与制度变迁,促使各种资源要素借由市场机制进行高效配置,理应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心所在。比如,要促进我国广告产业的最终的均衡发展,随着市场发展的逐步深入和完善,市场管理体制需要从政府主导型逐渐向市场主导型的过渡,特别是广告行业协会的“去行政化”,完成功能和组织重构,真正实现行业自治。再如,激励性的制度安排和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结构政策、产业布局政策和产业技术政策等制度的动态供给等。四、结语自广告市场重开以来,中国的广告业经历了一个令人振奋的快速恢复和发展时期,无论是广告公司的数量、从业人数,还是广告营业额,都呈现迅速增长的态势。在广告业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也看到,由于资源和制度的差异,我国广告产业呈现出诸多的不均衡发展态势,势必会影响到我国广告业的持续性发展,尤其是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产业经济学的相关理路和范式无疑为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提供了许多参考和启示:进入壁垒低是我国广告业进入者众多、公司普遍规模小的重要原因,提高准入门槛、进行资本运作和并购联合、建立区域产业集群等,可以改善现有小、杂、散的市场格局,并利于提升广告公司的专业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灵活高效的制度供给与制度变迁则是广告产业创新的现实保障和需求。

作者:韩淑芳 单位:武汉大学

[参考文献]

[1]张金海,廖秉宜.中国广告产业集群化发展的战略选择与制度审视[J].广告大观:理论版,2009,(1).

[2]张金海,廖秉宜.中国广告产业发展的危机及产业创新的对策[J].新闻与传播评论,2008.

[3]卢山冰.中国广告产业发展研究———一个关于广告的经济分析框架[D].西安:西北大学,2005.

[4]廖秉宜.自主与创新:中国广告产业发展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廖秉宜,付丹.广告产业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2.

[6]2013年中国广告业统计数据分析报告[J].现代广告,2014,(6).

[7]张军,薛妍妍.2014年中国广告业统计数据分析报告[J].现代广告,2015,(7).

[8]张金海,林翔.中国广告产业发展现实情境的制度检视[J].广告大观:理论版,2011,(8).

[9]张金海,陈玥.发展广告学的分析框架与国家案例研究[J].现代传播,2013,(12).

[10]埃里克•弗鲁博顿,鲁道夫•芮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M].姜建强,罗长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11]刘树林.产业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篇2

一、引言

我国期货市场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办以来。经历了不平常的发展道路。经过数年的整顿规范,我国期货市场的市场环境、内部结构、市场规模均取得了很大的进步。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期货市场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期货市场交易规模近来出现了持续的恢复性增长。

值此期货市场蓬勃发展之机,我们更应该在反思中国期货市场走过的曲折道路的基础上,借鉴国际期货市场发展的成功经验,对期货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行深人地探讨,客观认识我国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揭示期货市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作用。这样才能够为促进我国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理论上的保障。

二、文献综述

关于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即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国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微观层面的理论分析。据其对期货市场经济功能强调重点的不同,研究可分为三大观点:首先是传统的观点,即认为期货市场的主要功能就是风险转移,如Samuelson(1965)首先将商品期货界定为“票据”,然后通过对完全竞争市场均衡价格的两种形式的分析,指出商品期货市场具有稳定价格(价格熨平)的功能,同时还具有风险分摊(套期保值)的功能。其次是期货市场的流动性理论,Working(1962)和Telser(1981,1986)认为,就风险转移而言远期比期货更有效。所以期货市场的主要功能并不在于风险转移,而在于为市场参与者降低交易成本、提供流动性。而Williams(1986)则提出了隐性借贷理论。他认为套期保值实质上是一隐性借贷行为,所以期货市场是一种隐性借贷市场。故而期货市场的重要作用应是规避信用风险,减低交易成本。综合上述观点,Hieronymus(1993)指出,最接近自由竞争的期货市场,其主要功能在于确定投机价格,提供风险转移机制和建立公平的融资渠道等几方面。

在国内,由于期货市场长期处于试点、整顿阶段,故而关于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作用的探讨一直都未停止,但这些探讨大都集中于宏观层面的实践总结。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常清(1999)提出,应在反思10年研究和试点的基础上,对诸如经济发展与期货市场建设;期货市场建立与市场经济改革;期货市场与通货膨胀、通货紧缩;期货市场会否制造泡沫经济等有关重大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陈述云(2001)指出期货市场主要有以下几个作用:(1)有利于商品生产经营者改善内部经营管理,避免价格风险。提高经营效益;(2)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实现宏观调控目标提供价格决策信息;(3)有利于完善市场体系与市场价格形成机制;(4)有利于建立各种金融市场之间的竞争和均衡关系。姜洋(2005)认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有助于确立大宗商品定价话语权,有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助于推进商业银行转变经营机制,并且有助于健全我国石油安全机制。田源(2005)亦指出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决定了它在全球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能够帮助国家化解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趋利避害,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利益。而马文胜(2005)则将新形势下期货市场的功能归结为:(1)宏观功能,包括保护国民经济安全与国家利益、对产业调整起宏观调控作用和联接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等三方面;(2)微观功能,包括价格发现与套期保值和形成良好投资渠道两方面。曹和平(2005)也提出:期货行业是一个能够直接为GDP带来增长的实物性产业。期货市场不仅能够发现价格规避风险,而且由于它自己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和供给价格弹性比其它的银证期保类产业要快,这就使它能够成为宏观经济的稳定剂。

综述国内外有关文献。我们可以发现期货市场作为高级的市场组织形式,具有形成价格进而优化资源配置的根本作用。故而期货市场的基本经济功能就在于:(1)风险转移功能,也就是期货市场通过套期保值能够有效的转移价格风险,其实质就是期货市场通过形成合理的风险价格(套保费用),将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在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之间进行有效转移。(2)价格发现功能,也就是由于期货市场具有公开性、预期性和连续性的特征,期货价格能够准确及时地反映当前和未来的市场供求,从而优化资源配置。

在两大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期货市场可衍生出一系列具体的派生功能。首先是期货市场的宏观功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促进经济增长;(2)平稳经济波动;(3)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其次是期货市场的微观功能,主要是帮助企业转移价格风险,锁定生产成本,保障经营收益。事实上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作用也就在于此。

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虽然国内外在这方面的探讨很多。但前期文献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不足。前期文献的理论探讨多为局部均衡分析或简单经验判断,尚未发现采用一般均衡分析框架,运用金融经济学基本理论对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进行规范分析的成果;同时全面系统地理论研究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状况的具体文献也几近于无。这就说明国内外在这两方面的工作实际尚未展开,而这种状况既与目前国内期货市场高速增长的现状不相适应,更会阻碍未来我国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

所以,下面我们即对期货市场的两个基本经济功能进行深入系统的理论分析。

三、期货市场通过风险转移功能优化资源配置

这部分的研究我们主要从微观角度人手,讨论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期货市场没有出现以前,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要承担来自于季节性的变化、自然因素的影响和政治因素的影响的全部价格波动的风险,这种风险会给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期货市场出现以后,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可以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来将价格波动的风险有偿转移给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者。这就是期货市场的风险转移功能。

我们认为,期货市场通过风险转移功能能够优化资源配置,这一点可以通过下面的局部均衡分析来证明。

不确定的价格会影响到风险厌恶的厂商的生产行为。对于这一点,理论界早有研究。早在1971年,AgnarSandmo就在模型中严格证明了,风险厌恶的厂商在面对不确定的价格的时候会减小自己的产出(Sandmo1971)。但是一旦存在远期市场、期货市场及期权市场等这些可以进行套期保值的金融市场的时候,厂商可以将自己面临的价格风险转移给金融市场中的买方和其他投机。Holthausen(1979)及Lapan等人(Lapanet.a1.1991)也证明了当期货价格与未来现货价格的期望相等时,也就是所谓的期货价格是无偏的时候.厂商的产量与它面对一个等于未来现货价格期望的确定的价格下所选择的产量一样。这也就是说。通过包括期货市场这些金融市场的引入,可以提高厂商的产量(相对没有这些市场时而言)。

在现有的文献的基础上,我们将主要对不存在期货市场和存在期货市场两种情况下风险厌恶的厂商的生产决策研究,以此发现期货市场风险转移功能对市场参与者的福利的影响情况,从而证明期货市场的确能够通过风险转移弥补现货市场的不足,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1.无期货市场时的厂商决策。

在这部分中,我们遵循Sandmo(1971)的框架,分析没有期货市场时厂商的生产决策。我们假设:

(1)厂商处于完全竞争市场。

(2)厂商从其利润中获得效用。其效用函数为一个以

2.存在期货市场时的厂商决策。

此处我们在模型中引入期货市场,并研究这一市场的引入对厂商生产的影响。为了分析的简便,我们这里借用Hohhausen的假设,即市场的参与者并不是像现实中那样在期货合约到期之前平仓,而是持有期货合约一直到期并履行合约。因此,实际上这里讨论的更像是远期市场。但是只要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的无套利关系能够始终成立,这里的分析就可以很容易地推广到真实期货市场的状况。

假设厂商在期货市场上有总量为h的套期保值头寸。期货合约的当期价格为f,未来价格为b。则厂商的最优化问题可以写为

由(10)式可以得出结论:当存在期货市场时,厂商的生产决策只受期货价格b的影响。当期货的价格等于未来现货市场的价格的期望时(b=E[P]=μ),厂商的行为与完全竞争条件下面对确定价格时的行为一样,即而厂商的风险厌恶程度仅仅影响厂商在期货市场的头寸。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于没有期货市场的情况,期货市场的引入能提高厂商的产量(),达到资源配置优化的产量。

进一步,当期货的价格b<μ时,厂商的产出低于价格为确定时的产出。此时期货市场的引入是否会增加厂商的产量(相对于没有期货市场,而价格又是不确定的情况),是不确定的。具体要依期货价格而定。而当期货的价格b>μ时,厂商的产出高于价格为确定时的产出。这就说明,如果期货市场非有效,则其对现货市场乃至资源配置的作用很可能是负面的。

基于微观角度,我们发现在不确定的情形下,有效率的期货市场确实能够弥补现货市场的不足。即其通过转移厂商面对的价格风险,促使风险厌恶的厂商做出有效率的产量决策,从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

四、期货市场通过价格发现功能促进经济增长

下面我们从宏观的角度,分析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的作用。

作为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所谓价格发现是指在期货市场上通过公平竞争、高度透明和集中交易的方式所形成的,最接近市场真实需要,能够反映当前和未来供求关系,指导现实生产和经营的价格水平。

由于现货价格在形成过程中的时滞性、分散性和更重要的信息不对称性,其价格的真实性受到严重影响。以其作为市场信号,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形成高昂的交易成本。而由于规则公平,买家和卖家众多,期货市场积聚了各方面广泛信息。由此信息集中过滤所形成的期货价格,必然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真实的供求状况及其未来价格变动趋势,形成正确的价格信号。这样通过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就显著地降低了相关商品的交易成本,促进了商品的交易乃至经济的发展。

事实上,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根本作用就是显著降低商品交易成本,促进经济增长。

Williams(1986)则从另一角度论证了期货市场降低交易成本的基本作用。他指出原则上任何一种商品和服务都应有一个市场,但为了降低整个交易成本,市场的数目应在满易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有的商品或服务没有必要在有形的市场中交易,而可以在隐性市场上进行交易。两个有形的市场交易一般就可以衍生出一个隐性(市场)交易。事实上现货市场、期货市场和借贷市场就是这样相互联系的。所谓套期保值,就是期货交易和现货交易的结合,其实质包含着一种隐性的商品借贷交易。所以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市场是一种隐性借贷市场。故而期货市场的重要作用应是规避信用风险,减低交易成本。

下面我们采用Yang和Borland(1991)建立的新兴古典动态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研究期货市场是如何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来促进经济增长的。

由上可见,交易条件越好,交易成本越低,则分工的演进就越快,专业化经济优势就越强,从而经济增长也就越快。

而期货市场恰恰就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我们可以延续上述思路具体分析一下:

在t=O时,分工水平很低,每种贸易品均有多个生产者。因而购买者可以选择其中任一,即使购买者在这一生产领域已停止人力资本积累。所以此时存在一个瓦尔拉斯机制。然而可以证明,由于熟能生巧和专业化经济,经济可能演进到极端分工的状态:每种产品只有极少生产者,每个人作为他的专业产品的出售者就是一个垄断者,而作为其它产品的购买者,相对其中的生产者而言是没有竞争力的(因为此人已停止在此领域的人力资本积累)。所以在t很大时,存在一个对称的多边垄断机制,垄断造成的机会主义行为产生了阻止专业化经济优势被充分利用的内生交易成本,从而影响了经济增长。

而以期货市场为代表的长期合约制度安排,可用于限制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导致的内生交易成本。如前假设,所有交易都是通过一个合约系统和一个期货市场来进行谈判。在t=O时期的一个瓦尔拉斯机制决定所有的长期合约。这些长期合约不能在以后重新谈判。t=-O时期任何人都没有生产活动的经验,因而人们事前完全相同并无“专家”与“外行”之分。因为所有的交易通过合约系统被在t=O时期运作的期货市场完全决定,因此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者会从熟能生巧中获得垄断权力,但在合约签订之时还没有垄断权力存在。与所有人的理性预期假设结合,t=O期的瓦尔拉斯机制是可行的。因此期货市场的功能就是消除由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内生交易成本。如果没有期货市场,由熟能生巧和专业化经济引致的机会主义行为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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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1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362(2016)01-0048-07 DOI:10.15963/12-1401/f.2016.01.009

自2010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率持续下滑,季度同比增长率从2010年第1季度的12.2%下降到2015年第3季度的6.9%。①两位数的经济增长率已然成为历史,中国经济增长进入了“新常态”。“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呈现两大特征:一是经济增长率转向中高速;二是经济增长动力发生转变。[1]因此,在“新常态”下正确理解并把握经济增长的源泉至关重要。经济增长源泉历来是经济学家争论的焦点之一。目前,我国学术界关于经济增长源泉的争论主要有以下三大观点:第一,分工论。[2-3]分工带来报酬的递增,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第二,要素论。[4-6]资本、劳动和技术作为经济增长理论的三大要素,是经济增长的核心源泉。其中,技术包含研究与开发(R&D)、人力资本和知识等;第三,制度因素。[7-8]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通过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相互作用推动经济的长期增长。该三大观点分别从各自的角度阐释了经济增长的源泉,各有千秋,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如果将资本作为经济增长的源泉,那么21世纪初的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并未起到预期的那么大的作用;如果将劳动力数量作为经济增长的源泉,然而印度并没有成为世界经济强国。正如Nelson[9]指出,物质技术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而社会技术是通过促进物质技术的进步实现经济增长,②制度不是单独存在的且直接作用于经济增长。因此,单一的某种变量无法成为长期经济增长的源泉,将资本、劳动、技术这种单一性的因素作为长期经济增长的源泉有待商榷。一个经济体在某一时期内能保持正的增长率是由多个因素共同决定的,而这多个因素所起的作用大小各不相同,往往是由某一个因素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如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实现了经济的迅速发展,1978—1993年国民收入平均实际增长率为14.28%;③同样,1994年中国实行的税制改革被认为是中国近20年来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的动力,[10]1994—2010年国民收入平均实际增长率为14.23%。③由此可以看出,在某一时期内对经济增长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在另一时期并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一项举措的时间效应导致其所带来的红利是短期的,无法实现长期效应。因此,在短期内,经济的快速发展是由于该时期某一因素占据着主导地位;长期经济增长是由若干个在短期内起主导作用的因素连续作用带来的结果。因此,不能概括地讲,一个经济体的长期经济增长归功于某些因素,而应该分清时段,不同时段对应着不同的主导因素。按照张军[10]所述,1994年以后20年的经济增长是由于分税制改革诱导地方形成一种激励机制,形成良性竞争,导致工业化和资本积累的加速。然而,这种激励机制的短视效应导致严重的负面效应,如环境污染、道德缺失、贫富差距、经济结构失衡等严重制约着经济的正常发展。面临长期积累的负面效应,“新常态”下不可重复过去以投资促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必须探讨经济增长的深层原因,以达到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本文旨在通过对已有成熟理论的回顾、评析,指出经济增长的深层源泉,并结合“新常态”背景,得到相应的启示,以维持经济增长的动力,达到提高经济增长的目的。

1相关理论回顾

1.1分工与经济增长

关于分工与增长的研究非常多,但三个研究者做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亚当•斯密系统地总结前人关于分工的思想,指出分工是财富增加的源泉。斯密开篇就指出“,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改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劳动分工的结果。”[11]在分析分工的原因时,斯密指出“,不以这广大效用为目标的一种人类倾向所缓慢而逐渐造成的结果,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11]分工源于人类固有的一种交换倾向。1928年,阿林•杨格[12]在《报酬递增与经济进步》中动态化分工与经济进步之间的均衡关系,指出迂回生产带来规模报酬递增,供给和需求是分工的两个侧面。杨格定理开启了分工与经济增长的动态演化之路。Yang和Borland[13]从微观层面构建了一个交易成本和劳动分工相结合的一般动态均衡模型,即“杨小凯-博兰德模型”,指出只要分工演进到一定水平并保持进一步分工的潜力,人均收入增长率就会持续,经济增长率也会不断提高。

1.2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

随着现代经济模式的深入发展,技术因素成为关注焦点。技术与增长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外生技术增长理论与内生技术增长理论。以“索洛-斯旺模型”[2]为代表的外生技术增长理论认为,长期经济增长率取决于外生技术进步率,即一个经济体的长期经济增长率的持续是通过外生的技术进步不断抵消边际报酬递减的结果。以Romer[14-16]、Lucas[17]、Aghion和Howitt[18]为代表的内生技术增长理论认为,经济增长取决于人们为获得更多利润而不断增加R&D投入、人力资本投资,普及知识,促进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实现经济的长期增长。经济增长是一种经济的内生产物。经济体中以利润为导向的个体从劳动实践中获取、探寻更新更好的创见,实现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

1.3分工、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

分工与增长的相关文献中存在一个较大的缺陷,即未能清晰地阐述分工对经济增长的机制链条。为此,Arrow[19]提出了“干中学”理论。技术变化可源于分工和专业化,[20]生产活动引发了可以随着实践的推移而选择有利的行为。Young[21]指出经济增长率的高低取决于“短边约束”,即如果创新成本较高,经济增长率取决于创新率,边干边学对经济增长率没有影响。反之,经济增长率取决于学习速度,创新率对经济增长没有影响。Gary和Murphy[22]指出,知识与劳动分工之间不是单向决定的,而是相互影响的。由此,建立了分工、技术与增长三者之间的分析框架。综上所述,通过分工与经济增长理论的文献回顾,阐明了分工是自发演进的过程,是人们的某种自发性的倾向推进了分工的自身演进;通过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理论的文献回顾,阐明了技术或创新是基于经济体中以利润为导向的个体产物,是一种内生变量;通过分工、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理论的文献回顾,阐明了分工、技术与经济增长之间的传导机制,分工与技术进步之间又存在着直接依存关系。综合以上三大理论可以总结出,经济增长蕴涵着人类行为,并体现出分工、技术之间的直接依存关系及二者之间相互促进且不断演进的逻辑理论。一个经济体的经济增长率的高低,是经济体内部所有经济个体决策并进行多次博弈的结果。

2经济增长源泉再探讨及其制度保证

2.1经济增长的源泉及机制分析

从“斯密定理”到“杨格定理”,再到“杨小凯-博兰德模型”,不断演绎着对分工问题研究的深入历程,不断深化论证分工源自于某种自身利益关系的驱动,是自发演进的过程,是内生性变量。斯密明确指出分工是因为人类的一种自发或自利行为引起的。追根溯源,分工不应是财富增加的源泉,更确切地讲应该是人类为获得更好的福利和更高的效用进行的一种内在的自发或自利行为产生对经济体正向促进作用的结果。人类自发或自利行为带来了分工,而分工和专业化又带来报酬递增,从而推动经济长期增长。从技术内生化历程来看,从以“索洛-斯旺模型”为代表的新古典增长理论到以Romer、Lucas等为代表的新增长理论逐渐认识到技术的内生性。正如内生经济增长理论试图阐释的那样,一个经济体的长期经济增长率是由以利润为导向的个体不断寻求更好更高水平的创见而产生的结果。技术进步是因为人类追求更高水平的利润而不断寻求新的创见。而技术又是经济增长理论模型中最直接的核心内生变量。因此,从该理论角度看,以利润为导向的人类不断寻求更好的创见,促进技术不断地进步,实现经济的长期增长。从“干中学”理论和“贝克尔-默菲模型”可知,分工、专业化和技术进步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通过分工可以不断地学习并积累经验,获得专业化水平。不同的分工,不同的专业化职业,对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不同。根据关满博对技术实力的划分可知,④由于长期的分工与专业化,科研人员可以在科学和研发能力方面取得进展,生产流水线工人推动复杂的生产和流水线技术的进步,基本制造业人才不断改进基本制造工艺提升基本制造能力。三种分工从三个角度全面推进技术实力的提高,实现经济长期增长。[23]综上所述,分工与人类行为、技术进步与人类行为、分工与技术进步两两紧密联系。人类自发或自利行为带来劳动分工,劳动分工通过专业化推动技术进步,技术进步又是经济增长的直接因素。追根溯源,人类的自发或自利行为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具体而言,人类自发或自利行为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必须有效地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达到不同的角色分工。在长期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总结的基础上,推动现有技术水平的提高,从而实现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家所论证的长期经济增长。例如,在农耕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里,男子的农业耕作活动和女子的纺织劳动活动,在长期的经验积累和总结的基础上,使传统社会的耕作和纺织技术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在现代社会,分工更加精细,专业化水平更高,每一项技术的发现和运用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此,人类行为、分工、专业化、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是长期行为。另一方面,长期是由若干短期组合而成,短期增长机制不同于长期增长机制。短期增长的实现是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条件下实现的。从分工产生的原因来看,分工是人类趋利的倾向所致。在技术水平既定的情况下,人类为了获得更好的福利和效用就必须进行交换。分工具有交易效应,交易过程的实现,达到提高交易双方福利水平的效果。整个经济体的福利水平的提高也是经济进步的重要特征。因此,短期的经济增长是通过人类的交易活动实现的。短期增长和长期增长具有不可分割性。短期内人们的交易活动可以更好地促进长期内技术的进步,因为交易或交换行为可以弥补个体或局部的短视、能力的不足和缺乏,缩短技术进步的时间,加快技术进步的速度。同时,长期内的技术进步可以满足人们更高水平的交易层次需求,因为更好的技术可以生产出更优质的产品,以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消费需求。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完全性的存在,使得人类的自发或自利行为不可能总是内部性或正外部性。负外部一直是可能的,而且总是存在于现实经济生活中。正如“三个和尚没水吃”的故事,每一个和尚都从自身利益考虑,采取“搭便车”行为,妄图从他人的行为中获利,结果是每一个和尚都不去挑水,不仅给自己也给他人带来了负效用。因此,为了克服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完全性带来的负外部性,人类的自发或自利行为就必须得到一定程度的规范,即适当的制度安排。一种制度安排,既要能够约束人类自发或自利行为的负外部性,也要允许其行为的正内部性和负内部性,更要有激励其行为的正外部性作用。综上所述,经济增长的源泉是人类自发或自利行为,并且这种人类自发或自利行为必须要得到一定相宜的制度安排进行约束、允许和激励,是二者双重作用的结果。人类行为、制度安排、劳动分工、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逻辑关系如图1所示。从图1可知,人类行为在制度安排的规范下从不同的方面推动经济体的长期经济增长。人类行为与制度安排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人类行为形成制度安排,制度安排是为了规范人类行为。人类的自发或自利倾向导致分工,分工从两个方面推动长期经济增长。首先,在长期内,分工带来专业化,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可以对技术实力的三个方面产生作用,推动技术进步。技术进步带来了整个社会的生产可能性边界的扩展,从而实现长期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分工的交易效应。供给与需求带来交易,在技术水平给定的情况下,交易双方通过交易实现双方福利的改善。通过若干次短期福利的改善,经过长期的积累,在长期内必定达到社会整体福利水平远远高于初始的福利水平。在人类行为和制度安排的相互依存关系中,制度安排从宏观层面还必须要达到保证上述两条路径的顺利、高效率的实现。首先,制度安排必须要为长期技术进步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并提供一种合理的制度保证;其次,制度安排也要降低交易活动过程中的交易摩擦力,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减少社会资源的非效率运行。

2.2制度安排是经济增长的保证

在上述经济增长源泉模式中,制度安排是至关重要的。制度发挥着对人类自发或自利行为的约束、允许和激励的作用。如果制度安排只能对人类行为起到约束作用,那么经济长期增长的可能性就不存在。正如林毅夫[24]在解释李约瑟之谜时指出,由于科举制度课程设置和激励结构不当导致人们的行为受到完全约束,无法有效地发挥人们行为的积极作用,从而导致科学革命没有在中国发生,进而阻碍了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如果制度安排只对人类行为起到允许和激励作用,那么经济增长只能是短暂的。因为当制度安排允许并激励了人类负外部时,负外部给社会带来的成本大于正外部给社会带来的收益,最终结果会使经济发展陷入混乱状态,阻碍经济进步。因此,制度安排对人类自发或自利行为的规制要恰如其分。诺斯将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好的、高质量的、有效的正式制度安排必须通过精英阶层的精心设计。非正式制度不是通过精心设计安排的,具有随机性。因此,非正式制度需要正式制度的引导,非正式制度的存在又会影响到正式制度的设计、安排,二者存在互补关系。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好与坏共同决定了整体制度安排的好与坏。设计高质量的正式制度和形成良好的非正式制度,需要有如下两条准绳。首先,制度安排首当其冲要以人类自发或自利行为为依据。制度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约束、允许和激励人类自发或自利行为。制度的这种约束、允许和激励的作用得到发挥,必须落实到人类行为这一点,人类行为是建立在一种趋利目的基础之上。人类为获得更高的效用、更好的福利,进行交换和发明创造。因此,制度安排要以人为本,从人的根本利益出发。如果制度安排损害人们的利益,那么人们就会试图改变现有的制度安排,尤其是正式的制度安排,利益冲突便由此产生,冲突的产生总会带来社会成本,出现帕累托非效率,阻碍经济进步。另一方面,人们的利益受到损失,个体决策者从个人自身利益考虑,不顾社会利益,其行为的负外部性将会得到激发,并被放大,最终阻碍经济进步。充分保障每个主体能够自由地从其自利角度出发,进行经济决策并采取行动,这样市场的发育和扩张必然会促进社会分工的加深和扩大,而这必然会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率,从而创造出更多的财富。良好的制度安排不仅要保证人民的安居,更重要的是要实现全社会人员的乐业。只有安居才能乐业,乐业又是安居的重要体现。安居是社会秩序稳定的保证;乐业不仅是社会活力的彰显,也是一个经济体长期经济增长的基础,同时也是经济增长质量提升的保障。因此,制度安排只有满足人们的安居和乐业,才能正确合理地约束、允许和激励人们的自发和自利行为。其次,制度安排也要考虑到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短期内,技术水平是既定不变的,社会福利就必须要通过交易进行改善。在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市场代表人们的交易。制度安排要重视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一个经济体内,政府往往扮演着一个十分重要的决策者。而市场是由众多个体决策者组成,具有群众性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可以表示为1+N的决策模型。如果N方力量(即市场力量)大于政府这一方力量,那么就是市场在整个经济决策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经济体的决策过程是一种讨价还价性的重复博弈,决策结果是博弈双方自愿接受的,且双方利益是对等的和最大化的;如果N方力量小于政府这一方力量,那么就是政府在整个经济决策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经济体的决策过程很容易变成一种一方起完全主导作用的博弈,决策结果是占主导地位的博弈一方强加给处于弱势地位的另一方,且双方利益不对等。最优决策是N>1,即市场力量大于政府力量。同时,政府这个决策主体的力量要大于市场中每一个决策主体的力量,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政府的作用。必须保证博弈各方地位平等,以实现讨价还价机制的公平性。

3“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的启示

经济增长的源泉是人类自发或自利行为,并且这种人类自发或自利行为必须要得到一定相宜的制度安排进行约束、允许和激励,是二者双重作用的结果。“新常态”背景下,在经济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必须回归到这个长期经济增长的源泉的轨道上来,如果继续偏离该轨道,经济增长还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孙祁祥教授提出“新常态”下的六种风险源:高度复杂、联系广泛且脆弱的金融体系;具有潜在威胁的“三农”问题;恶化的生态环境;不协调的发展和失衡的结构;不健全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腐败和商业贿赂的蔓延。[25]六大风险可归结为制度安排缺失和人类行为的不合理。因此“,新常态”下,要实现经济健康发展,必须重视人本观点和制度安排。因此,在“新常态”下有如下启示。

3.1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一切损害人类利益的行为必须得到约束,一切有利于人类利益的行为必须得到允许和激励。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阶段,一些损害人民利益的现象日益凸显,如日渐恶化的环境问题、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高企不下的房价、逐渐缺失的诚信与责任等等。关于环境恶化问题,必须要有明确且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对不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的态度要坚决且强烈。同时,也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环境保护成本。积极鼓励为环境保护做出不懈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关于贫富差距问题,不仅要做好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制度安排,更重要的是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致富,减少投机炒作行为和机会主义,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合法、勤奋、努力致富的风气。关于房价高企问题,房屋作为家庭的物质实体,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传统的家庭观,不应作为一种普通的商品被随意炒作。房地产投资领域应该形成合理有效的投资产业链条,防止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和破裂。关于社会诚信和责任缺失问题,以精英阶层设计的高质、有效的正式制度引导非正式制度,逐步完善各种诚信和责任体系的建立,大力倡导并鼓励各种诚信和责任行为,同时也要有效地曝光缺乏诚信和责任的行为。

3.2显著改善制造业水平,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物质产品的丰富和满足是人们社会福利水平改善的重要体现。因此,先进的制造业可以满足人们的异质性需求。制造业的落后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消费需求,导致出现各种劣质产品,不利于经济增长质量的提升。目前,我国制造业水平低下,处于国际产业链条末端,因此,必须加快我国制造业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制造业企业创新,提高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不应一味地追求服务业(尤其是在虚拟经济基础环境尚未成熟的阶段)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而应该正确理解和处理制造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合理引导劳动力流向制造业,促进制造业人力资源的聚集,推动基础制造业能力的提升。重视科学研究能力和基础制造能力,鼓励各种科研人才走进制造业企业,开发引领市场需求的高科技产品。目前,我国制造业如汽车制造业、手机电子行业等在国际垂直分工链条中处于低端位置,产业附加值比重逐渐下降,[26]这种满足大众化消费需求的高端制造业的发展水平低下,是导致国内相关产品供给不足的重要原因。提升我国制造业的整体水平,增加国内产品的有效供给,是供给侧改革的基本要求。在“新常态”下,必须重视制造业的发展,力争在人口红利完全消失、劳动力短缺情况到来之前,实现我国制造业的升级换代,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3.3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政府与市场不是此消彼长而是共生互补的关系。[27]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关键一点就是不断地在变化的经济社会环境中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逐步明确市场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决定性作用,使整个经济体充满活力。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体系中,一方面政府行为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如外部性、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等;另一方面,政府行为实施的过程中,也会存在政府行为失灵的问题,如寻租腐败、重复建设、商业贿赂等。现代政府的作用是有意识地去创造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激发有利于创新和投资的企业家精神,有效遏制腐败欺诈。[25]市场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政府不应作为;市场失灵的地方,政府应该有所作为。在外部性和公共物品供给方面,市场作用完全失灵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以法治建设确立产权制度,有效规避各种“关系易”“、人缘易”行为,减少寻租腐败行为的发生,避免各种各样重复建设工程,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发挥群众力量,巩固政府行为的群众基础,扩大社会群众的参与度。利用各种网络平台,让群众积极与政府进行互动,为政府失灵的地方建言献策。实现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最大化,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最小化。

4结语

随着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经济增长动力的转换,中国经济增长步入“新常态”。在新形势下,正确理解经济增长的源泉,是应对经济增长“新常态”的基础和前提。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口素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维护人们的切身利益,保证人们行为的自由,打破各种阻碍人口流动的屏障,形成有效的劳动力供求市场,实现劳动力与就业岗位的合理匹配;提高制造业整体水平,增加国内产品的有效供给,顺应供给侧改革之要求;形成合理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角色,厘清政府与市场的灰色地带,构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协调机制。

注释:

①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②物质技术是指分工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技术;社会技术是指分工之间的协调即制度,包括企业组织的制度、市场制度和公共选择及行动等。③数据来源:1979—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经过笔者计算所得。④关满博将技术实力比作金字塔。金字塔的底层是基本制造能力,中间层次为复杂的生产和流水线技术,顶端层次为科学和研究能力。同时也指出,中国技术实力中的金字塔底层和顶层技术实力十分缺乏,应该注重发展底层和顶层技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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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在文化学视域里,文化身份一般被建构为一种社会构成现象,它标识着相关文化的存在位置及其话语的成立方式与作用力度。对文化身份的探究和判断,意味着在其所属领域文化本体论推导的结束和对其社会历史成因多元化的认可。文化身份研究所能给予文化观察者的实验条件,主要在于多维度的视角和对其所在系统生命性联系的提示。因此,诸多看似互相矛盾、各执一端的说法,并非区分理论是非的简单依据,表象的混乱状态往往更能见出电视文化身份研究必然存在的多维度的合理性及其关联的复杂性。

本文试图从俯视、后视、外视、侧视、内视、前视几个角度,对电视文化身份予以全息式观照和审视,进而尝试让观照的过程本身成为一种推导的方法,以期电视文化身份的本质在纷呈的现实表象中渐渐浮出。

俯视:在人类文化学的整一系统中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文化,是人类留下的痕迹,是人类特定条件下的生存方式。从区域的大小而言,文化一般隐含着三种意义:“一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过程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二是指意识形态,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典章制度、政治和社会组织以及思想、信仰、风习、艺术等;三是指与政治、经济并列的一种形态,并由此又派生出一种更狭小的含义,即指认字与学习。”(注:参见张崇琛著《简明中国古代文化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文化的存在状态是一种双向的动态过程,即“人化”与“化人”,其驱动力源自人类的创造精神。

从文化的本体概念出发,则不难认同,讨论“电视有没有文化”、“电视是高级文化还是低级文化”等问题只能降低我们理论研究的水准。任何一种文化的价值,首先在于其形态的存在而非身份的高低贵贱。在整个文化系统中我们需要相对确定“电视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化”,而非对其莽撞地取消或意气用事地贬损抑或盲目膜拜。

电视,作为20世纪科学技术的结晶,是人类文化发展进程中的现代文化形态之一,它可以成为文化学研究的素材,但不是目的。在这个视域里,所容易发生的偏差往往在于:研究者将各类文化形态作为既有的方法以推论电视文化,从而通过衡量其中他文化的各种成分与含量是否全面和饱满,来确定电视本体文化的性质,使研究的出发点与归结点发生倒错。在整个文化系统中,电视文化作为一种技术的出现与存在,其技术性能塑造了其身份的与众不同。它呈现出一种全能文化形态:

首先,它不能像任何一种文化形态,边界较为清晰地归属某一文化区域,但它自身大于人类自然力量的技术整合力,又使它在文化的任何一个区域得以兼跨。亦即文化系统所包含的三个区域的内容,都可能与之轻易结合,从而成为其文化构成。政治文化、经济文化、艺术文化等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有机会在电视文化的身份证上签名。

其次,它不能像任何一种文化形态,由一种相对稳定的文化思维方式来支撑。人类的思维方式是多样的:时间性思维和空间性思维;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经验性思维与创造性思维,等等。但语言出现以后,各种思维方式大体为语言思维方式所整合,纷纷融化于语言思维的海洋,亦即语言已成为人类基本的思维媒介。语言思维是人类基本的文化思维方式。电视文化的出现,将人类带进了一个全新的思维王国。基本拿到理论“护照”的界定:电视思维是“可闻可见的四维思维方式(立体的空间+时间=视听的运动)”。(注:周传基著《电影·电视·广播中的声音》第44页,中国电影出版社1991年版)这个界定,有其技术分析的可确定性,但未能留出文化思维中模糊思维可能存在的余地。电视文化,宣告了一种全能思维方式的出现:如果说,视听是其思维的主要构成部分,那么数字式(点式)思维、以“语言”方式积淀在人脑中的“原型思维”,就是电视文化创造与接受过程中无法离析但又与视听思维同在的模糊思维构成。我们应该避免袭用“单一思维方式”支持下的电视思维界说,才能允许电视对各种思维方式创造性地开掘、互动和使用的事实进入我们的理论视野。

第三,电视文化不能像相异文化形态那样具备相对稳定的某一种属性。断定电视文化是大众文化,显然过于笼统。大众文化属于现代文化的范畴,是随一系列大众传媒的崛起而登场的。大众文化以“文化大众”为旨归,宣告了文化消费时代的垂临。“大众文化研究所分析的大众文化是一个特定范畴,它主要是指与当代大工业生产密切相关(因此往往必然地与当代资本主义密切相关),并且以工业方式大批量生产、复制消费性文化商品的文化形式”,(注:戴锦华著《隐性书写》第3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它意欲消解文化的阶级性、阶层性和垄断性,是一切现代文化形态均有的属性。即使是精英文化或高雅文化,也只有千方百计地搭乘大众文化快车,才有可能传播到位。大众文化并非精英文化的二元式对立存在,其胸襟具有吞吐一切文化形态的气象,所谓文化的终极必然趋向大众。因此,在大众文化的疆界内,电视文化一方面更多地体现着大众文化精神,同时也以大众文化的豁达,熔精英文化与世俗文化、高雅文化与娱乐文化于一炉,从而呈现出一种全能文化的姿态。

后视: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点上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中国传统文化,是我们这个东方伟大民族史性存在的见证,又是我们现代文化的根底。其“天人合一,以人为本;诸家兼容,以儒为主;多神并敬,无神为常;德能统观,以德为重;述作共倡,述为号召”(注:参见张崇琛著《简明中国古代文化史》第11-20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的本体特征,既标识着中国传统文化在一定社会历史时期所到达的文化高度和所拓展的文化广度,同时又作为民族文化心理的厚重积淀,以“神来之手”,不可遏止地参与到了我们对现代文化灵魂的塑捏中。

从这个视角把握电视文化身份,其理论眼光必然充盈着殷殷的怀古忧思,所展开的文化研究则更多地罗织着批评的维度:一方面,其固化自身文化本体地位的心理诉求,促使其素朴地以自身的特点来限定电视文化身份,如,从文化集权观念出发设定电视文化机构严格的行政等级制度、为电视文化增设划一的评判标准,对电视作为大众文化意欲突破文化等级、展开文化自由竞争的冲动予以约束;另一方面,则以自身为比照基准,止于对电视文化中传统文化特质的缺失或变异的指指点点,从而推断出电视文化身份缺席的结论。这种批评,徘徊于对电视文化功能的客观解析与主观期望两相矛盾的游离地带,表现在对电视文化的内部研究上,就有将“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的传统文化鸿沟置换为电视屏幕上“精英文化”与“世俗文化”、“高雅文化”与“娱乐文化”的争执不休;表现在对电视文化的外部研究上,则出现了“电视文化应成为弘扬传统文化工具”的呼声,从而强调对电视文化身份的“介质”性理解与使用,而忽视了其文化本体的存在与特质。

在这个视角观照电视文化身份,难能可贵之处应在于对传统文化中既有的历史发展眼光的择取。传统文化并不特指某一既定的过去时段,其存在本身蕴含着过去、现在、未来纵向发展的脉络,是一种动态的存在过程。就传统文化而言,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着其在不同社会环境中不同的主体形态,就像岩画——戏剧——诗——小说出现的秩序那样,明摆着石器——青铜器——甲骨、竹简、羊皮纸——造纸术——印刷术的文化生产链条;机械时代只能创造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生活方式,而信息时代必然酿造大众文化的甘醇。如果从这种发展的路线上延展开去,也许走不了很远,就会有人将电视文化视为传统文化来审度。“人类文化总是处于创造与消解之中,一切貌似永恒的本质总是受到挑战”(注:参见1999年3月11日《文艺报〈文化本真性的幻觉与建设〉》),因此,传统文化视角下的电视文化身份必将是传统文化发展链条上现在时段主体形态的显现者,它在完成“传承文明、沟通未来”(注:CCTV-1频道形象广告词)的使命中凸现自我,更多的体现出对文化发展纵向度的聚合:一,它聚合了文化时间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使文化时间的不同维度得以自由流淌,极大地体现出了文化时间来龙去脉的连贯与不可分割,亦即电视文化对文化时间的自由把握与自由使用;二,它聚合了传统文化已有的多种形态与特征,亦即电视文化的出现不是空中楼阁的出现,它必然在其技术构成的基座上,将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予以现代性的重构与诠释,在电视文化的每一种构成上总是闪烁着传统文化的光泽,同时也衍射着未来文化的辉光。所以在这个视角,电视文化身份表现出了聚合文化的形态。

外视:从社会化生存系统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社会生活,意指人类群的生活方式。“群”是文化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文化的生成与存在是以“群”的内部关系为前提的。“群”是人的社会化生存系统,小至家庭、大至民族,“故人生不能无群”(《荀子·王制》)。在一定范围的“群”中,人们会在调适文化观念、价值取向的过程中结成形态相对稳定的“同文化群落”:政治(党派、社团)群落、经济(企业、财团)群落、“文化”群落(狭义的文化艺术性组织、机构)、宗教群落,个人自组织群落(个体的人对属群的自我定位)等等。如果说社会是人类生存的“公共空间”,那么,任何一个“同文化群落”都是在抢占“公共空间”份额的过程中建立自身的话语权力和话语方式的。

在这个视角,可以看到“电视”是各个“同文化群落”走向“公共空间”、抢占“公共空间”份额的现代化武库,电视的文化身份无疑被塑造成了一个“千面人”,具有很强的可易性和复杂的多面性。亦即电视文化身份不是一个单纯的现象性存在所能影响和决定的,而是由整个社会系统的内部活动和外部活动以及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所决定的。这使得电视文化身份由“实物决定论”走向“关系决定论”。存在于社会生活巨系统中的电视文化,各个“同文化群落”的力量会让它发展的方向发生变动或转移,如:政治群落希望它是政令、解释政策、传播政见的“喉舌”;经济群落则希望它姓“商”、成为塑造企业形象、营销商品的“自由市场”;文化群落则希望它属于纯文化,成为人类精神品格的塑造者、思想道德的完善者和崇高情感的激励者;而作为个人的个体自组织群落则可能希望它有一个“百家姓”,是千里眼、顺风耳,又是表达个人意志与精神的喉舌;是其精神追求的寄托、又是文化娱乐的场所;是信息人,又是生活的向导和侍者。因此,电视文化身份在社会系统中由整合力最强的要素(群落)来决定,但同时,会在其他要素(群落)的干预下,以合力运动的方式合规律性的变化与发展。亦即,在一定的时间区域内,其身份具有很强的易变性和不稳定性,而从长远看,则与社会的进步力量同向度、共属性。

用系统解构的方法,可以将各“同文化群落”对电视媒介的作用力,大致分为三种:1)投入者;2)媒介自组织者;3)接受者。投入者,由权力投入(政府行为的支持、含政策与财政投入)、纯财力投入(企业、财团的经济行为)以及纯文化投入(文化界学术界的智性投入)组合而成。这部分作用力,对电视文化身份的影响最直接、最具干预性,它支配着另外两种作用力。媒介自组织者,包括媒介经营者(所有者)的利益及意志、从业者(制片人和一般工作人员)的利益及价值观念,以及创作者(编、导、摄、主持人等)的价值观念。这部分作用力是以媒介主体形式存在的,是对投入者与接受者两种力量的贯通与遇合;同时又具有浓郁的机构文化色彩,会以隐在的方式,借投入者与接受者的力量阐发机构意志。接受者,则层面多而人数众,其力量的体现是通过投入者与媒介自组织力量的实现与否来表达的。从表象看,它具有被动性并缺乏凝聚力,而实质上它是前两种力产生的原动力,既是其出发点又是其归结点。前两种力的发生以到达它为目的。因此,接受者的作用力以回馈的方式成为衡量前两种作用力实现程度的标准,从而成为三种力中无形的最大作用力。这三种作用力的施放不是均衡的。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各种力的向度与强弱会发生相应的游移、遇合与分解。如在意识形态垄断社会一切文化形态的前提下,政治投入就会变得强而有力,会以政府干预的方式使电视文化成为政治制度的替身;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前提下,纯财资投入则会对电视文化发挥强势干预,会使其属性倾向于商业文化色彩,倾向于经济利益的取舍;同样,在讲求民主、崇尚人文精神的社会条件下,纯文化力量和媒介自组织力量中的精神品性则会得到最大限度的张扬,会影响权力投入者、财资投入者以及媒介经营者的价值观念,接受者也不会被当作商品信息与精神产品的简单“货仓”,而会焕发出参与媒介活动的自觉力量,从而形成三种作用力同向度的合力运动,使电视文化的身份在各种关系的运动中突现出来。

所以,在这个视角,电视文化更为明显地体现出了对多元文化的综合与兼容,其身份呈现出多元文化的形态。

侧视:在各种文化形态的横向队列中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在报纸、杂志、电视这三大媒体中,电视群体的文化素质最低。这其实很好理解。首先,报纸杂志有其漫长的历史承传、有规矩、有氛围、有熏陶;电视不然,它是在走进寻常百姓家的短短十几年中一下子暴发起来的”(注:参见1997年1月24日《南方周末〈学者与电视〉》)。长期以来,电视文化就是这样被相邻的姊妹文化侧目而视。这种视角下发生的理论成见不言自明。其实,任何一种文化形态的成熟与发达抑或所表现的文化素质的高低,都不能简单地以其形成时间的长短来测定。在文化形态的生成速度上,时代愈演进,其生成与发展速度则越快。从前文字时代到文字时代,人类走过了千万年,而从报刊文化出现到影视文化的出现不过百年而已,报刊文化的真正成熟与发达几乎是与影视文化同步的;其次,“因为报刊有文化,从而电视无文化”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逻辑关系,且类比失当,就像指责玫瑰为什么不具备洋葱的辛辣那样;再次;报刊文化传承的是文字文化的血脉,而电视文化是电子时代视听文化的创新。电视人掌握的是另一种全新的知识体系,否定者只能明证其对电视文化的视觉盲点:报刊文化是文字文化的大众传播方式,而电视文化在大众传播方式之外还创造出了新的语言体系,比方小说、诗歌,被报刊登载依旧是小说、依旧是诗歌本身;而进入电视则小说非小说、诗歌非诗歌,是具有诗性或小说性的电视艺术。

因此,这个视角的占踞者应该是拥有独特语言方式、堪与电视相并列的文化形态,如文学、戏剧、音乐、绘画、雕塑、电影等。这几种文化形态的语言方式是艺术的语言方式,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个视角来审度电视作为艺术文化形态的特征。艺术,文化区域内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中体现了人类的文化精神。如果说,大量的文物、遗址以凝固的方式保存了人类文化成果,那么艺术则以鲜活的生命方式滚动着人类文化的成果,使人类的文化之树果实常新。占踞这个视角的各类艺术,在审视电视时目光多少有些不安。这种不安,长期以来一方面被归结为电视作为艺术,其语言、表达方式、传播方式的与众不同;另一方面,则被归结为电视艺术对其他艺术的技术性掠夺。但这两种归结前者止于冷静的技术分析,后者则止于激情的笼统印象。任何一种艺术,都因拥有独特的语言方式、表达方式、传播方式才得以确立而且被认同。就像文字不对绘画的线条造成威胁,雕塑的造型并不消解诗歌的表现,音乐的时间联想并不会冲击戏剧的空间再现那样,电视声光色的语言成分及其语法规则,并不能动摇任何艺术形态固有的“树形结构”。而电视对各类艺术的技术性掠夺,毋宁说是各类艺术对电视技术的使用。电视弥合了其他艺术传播方式中时间传播与空间传播的堑濠,改变了间接传播与直接传播之间的两相分立,成为“间接传播中的直接传播”。这种来自技术的魅力,终成各类艺术突破既有风范的谷口。这似不应给各类艺术带来不安,而应该额手称庆。

不安,实则来自电视对既有艺术理念根本的摇动。首先,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人类对世界的四种掌握方式:科学的、实践-精神的、宗教的、艺术的。这是哲学思想和美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电视出乎意料地横空出世,使这几种把握方式面临重写或重新理解的格局,它一方面模糊了四种掌握方式的边界,一方面提出了新的把握世界的方式:多维度把握。其次,黑格尔美学思想中关于艺术发展规律也有以下的结论:艺术的发展过程是精神不断压倒物质、内容不断冲破形式、理念愈益充分显露的过程,并把艺术归纳为象征型、古典型、浪漫型三种,其中物质的比重由大到小而精神的比重由小到大,如建筑——雕塑——诗歌。但电视却使这一被普遍认同的线路出现了波折。电视艺术中,物质的成分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精神对物质的依赖不是减弱了而是加强了,内容不仅无法冲破形式而且形式大于内容,理念不是愈益显露而是愈益隐蔽。再次,电视以外的各种艺术,其生命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是作品的独一无二和审美意识对作品产生环境的先天依赖。亦即它追求艺术作品个体的“惟一”价值和作品价值得以实现的特殊语境。如宫廷艺术审美的前提是宫廷的“语境”;宗教艺术审美的前提是宗教的“语境”;所谓“红楼十二钗”也只有在大观园的语境下才得以生气灌注,具有独到的审美价值。艺术的个体作品不是放之四海而皆“美”的。但电视不然,它技术性地使艺术作品的复制具有了合法性,真品与膺品的差异走向了零度,并且使艺术美感赖以产生的语境获得了重构。它将其他艺术所依赖的纯粹审美空间推至纷扰迭起的世界:开放的意义即为家庭日常生活空间;封闭的意义则指电视机“机体”空间,即相互间并无多少关联的各类节目所连缀的假定性空间。对此,德国美学家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发出了“阿乌拉”(AURA)(注:本雅明把传统艺术称为有韵味的艺术,认为有韵味的艺术具有鲜明的独一无二性。对它无法进行复制,即使勉强复制,复制品也不能与原作相媲美,因为即使最完美的艺术复制品中也会缺少一种成分:艺术品的现时现地性,即它在问世地点的独一无二性。并且认为复制艺术的出现让有韵味的艺术崩溃了。)不复存在的叹息。

因此,这个视角审视下的电视文化,是又一种把握世界的方式;对世界的多维度把握;同时,它在逃逸出传统美学范式的前提下,以复制的合法性,将传统美学加以现代美学意义上重建,其身份必然呈现出重构文化的姿态。

内视:从电视文化本体来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从内部解析开来,电视文化有三大组成部分:机构文化、成员文化、节目文化。机构文化,在经历了微波传输时代行政式逐级到达观众的阶段以后,目前正进入卫星时代,通过制、播分离,由“生产文化型”向“消费文化型”转轨的阶段。电视机构由政府和纳税人供养的生存机制也正在向机构产业化的自造血机制转换。这个转换,必然带动电视文化向“产经”文化和“商经”文化发展,电视文化身份本位也开始发生易位,从单一的宣教式存在走向多元的宣教经营式生存,成员文化,往往因为电视从业人员的职业身份过多的依赖其他文化艺术从业人员的名称:如:编辑、编剧、导演、剪辑、录音、作曲等,在身份称谓上没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包括专业技术职称也是如此;加之电视从业人员对自身以及电视文化身份的塑造缺乏行为上的自觉,要么把自己装扮为“政府发言人”;要么把自己定位于“传道授业解惑”的先知先觉者;要么从高处弯下腰来俯视芸芸众生做出平民化的平视姿态(骨子里在说我是贵族);要么就是为不知其内里的商品做了营销员;并且由于规约电视文化行为的法规法度不健全或不成立,致使违背电视文化建设的个体操作和群体操作大行其道:如推崇“大投入大制作”的背后隐藏的是机构或个人牟取暴利的私欲;“平民化通俗化”的背后潜藏着对文化大众作为市场的利用,从而引发了社会对电视成员各种不满与指责,导致了电视与文化无关的言论。在这个层面上,公众心目中的电视人和电视机构因为是一种技术的掌握者与垄断者,所以变得高高在上甚至有些跋扈,这也助长了电视人对扭曲电视文化身份的现象视而不见。但是,电视成员在这种驳杂的表象背后,还是在走一条有序而必由的发展之路:从编导演中心制到制片人中心制到策划人中心制,大致勾画出了其由创作型向生产型、由作品型向商品型、由局部意志型向群体意志型演绎的总向度。

关于节目文化,理论的热情较多地止于电视文化的语言学分析,对其语言的构成元素、构成材料及其使用的语法规则和技巧以及解读方法作出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尝试将之与其他文化语言区分开来,特别是电影文化语言。这方面的努力,对于电视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化现象是重要的,而且所取得的成果也颇为斐然。但是,这个层面的局限也是明显的,它使电视节目文化倾向于技术性的构成,而忽略了对其文化特质的整体性把握。诚然,电视本体首先是一种技术的存在。在这个层面,技术大于人,是技术赋予人相对的思维自由和行为自由,同时又限定了其思维与行为的绝对不自由:在电视文化中不存在离开技术的思维与行为。首先,技术让电视文化拥有了时空上的相对自由、电视文化突破了通约几千年的文化创造与传播规则而得以自由地把握时空;但电视文化因技术的限定,又都是“拍出来”、“编出来”、“做出来”的,在技术的客观存在以外,其文化形态及内容都是假定性或虚拟性存在,如建筑文化使我们可以生活于其中而电视文化只给我们以氛围化生存,任何人都不可能真正地生活于其中,而只能生存于电视文化的氛围中。前不久,CCTV-1在晚间新闻中播报:世界第一位由网络制造推出的电视虚拟主持人已经诞生。这意味着“人类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上帝”的时代真正到来了。技术使电视文化有了生命,但缺失了有实感的肌体。其实,技术给予电视重构文化的可能,但同时限定了其文化属性的非独立品格。人,“是从事构造化活动的动物”(注:参见刘xīn@①著《电视重构论》第3页,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版),人类文化的进步在于其不断地向理想的构造渐近。任何文化终究都是对人自身及社会生活的“同质异构”。电视的技术魅力,打破了其他文化形态固有的边界,启动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文化整合运动,但任何文化形态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地无衰减无变异地通过电视而抵达受众,即电视不是一个无机通道,而是一个有机通道。在电视的“场”中,所有的文化形态获得重构成为电视文化的本体组织。

因此,从这个视角解析,电视文化体现出来的本质是各种文化艺术的综合特征与边缘特征:一方面,电视因技术而获得的文化重构“场”,具有极大的宽容度和兼容性,它可以将文化艺术的时间流和空间场综合起来,也可以将各种文化艺术综合为一体,从而体现出时空的综合和各种文化艺术的综合特征;另一方面,综合意味着取舍而非杂凑,如果从文化艺术的时间特征来审视,电视则是以空间来表现时间,体现的是时间与空间的边缘特征;如果从文化艺术的空间角度来审视,电视又不单纯是空间文化,而是通过时间的流动实现空间的扩展与建构,从而体现的是空间与时间交错的边缘特征。用艺术做譬:电视可以表达戏剧,但从戏剧的角度来审视,它只体现了戏剧的边缘特征而非本质特征;电视对文学、音乐、绘画等艺术的使用与表达都是如此,它不可能体现各种艺术的本体特征而只能体现其边缘特征。到此为止,所有言说电视在糟蹋各种文化艺术的误会应该结束了,其怨言来自用其他艺术的本质特征取代电视文化本质特征而必然发生的失落感。试想,如果文学电视表现出的是“文学”的本质特征,让“文学”满足的话,那么电视的身份就彻底不复存在了。因此,在这个视角的审度下,电视文化身份所体现的是综合文化和边缘文化的形态。

前视:从人类文化发展的未来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在20世纪最后的几年中,“网络”,以毋庸商量的霸气从未来世界幻影迷离的天幕上磅礴升起;而与此同时,“传统电视”这样的词汇出现在了文化的卷宗上。也许电视自己也未曾料想:现代与传统之间的距离竟如此之近,近到只有70年。

理论的慌乱,从对“网络时代电视的身份将会如何”等等的预测中略见一斑。这也是文化理论所遇到的前所未有的挑战:理论不再意味着“过去时”,而更重要的在于它的“正式进行时”和“将来时”。

1999年岁末,在地球的西方发生于一件关乎媒介文化的大事:美国在线以1840亿美元的天价收购了华纳兄弟影视集团。这似乎是一则预言:人类的“全媒体”时代即将莅临。

篇5

在文化学视域里,文化身份一般被建构为一种社会构成现象,它标识着相关文化的存在位置及其话语的成立方式与作用力度。对文化身份的探究和判断,意味着在其所属领域文化本体论推导的结束和对其社会历史成因多元化的认可。文化身份研究所能给予文化观察者的实验条件,主要在于多维度的视角和对其所在系统生命性联系的提示。因此,诸多看似互相矛盾、各执一端的说法,并非区分理论是非的简单依据,表象的混乱状态往往更能见出电视文化身份研究必然存在的多维度的合理性及其关联的复杂性。

本文试图从俯视、后视、外视、侧视、内视、前视几个角度,对电视文化身份予以全息式观照和审视,进而尝试让观照的过程本身成为一种推导的方法,以期电视文化身份的本质在纷呈的现实表象中渐渐浮出。

俯视:在人类文化学的整一系统中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文化,是人类留下的痕迹,是人类特定条件下的生存方式。从区域的大小而言,文化一般隐含着三种意义:“一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过程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二是指意识形态,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典章制度、政治和社会组织以及思想、信仰、风习、艺术等;三是指与政治、经济并列的一种形态,并由此又派生出一种更狭小的含义,即指认字与学习。”(注:参见张崇琛著《简明中国古代文化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文化的存在状态是一种双向的动态过程,即“人化”与“化人”,其驱动力源自人类的创造精神。

从文化的本体概念出发,则不难认同,讨论“电视有没有文化”、“电视是高级文化还是低级文化”等问题只能降低我们理论研究的水准。任何一种文化的价值,首先在于其形态的存在而非身份的高低贵贱。在整个文化系统中我们需要相对确定“电视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化”,而非对其莽撞地取消或意气用事地贬损抑或盲目膜拜。

电视,作为20世纪科学技术的结晶,是人类文化发展进程中的现代文化形态之一,它可以成为文化学研究的素材,但不是目的。在这个视域里,所容易发生的偏差往往在于:研究者将各类文化形态作为既有的方法以推论电视文化,从而通过衡量其中他文化的各种成分与含量是否全面和饱满,来确定电视本体文化的性质,使研究的出发点与归结点发生倒错。在整个文化系统中,电视文化作为一种技术的出现与存在,其技术性能塑造了其身份的与众不同。它呈现出一种全能文化形态:

首先,它不能像任何一种文化形态,边界较为清晰地归属某一文化区域,但它自身大于人类自然力量的技术整合力,又使它在文化的任何一个区域得以兼跨。亦即文化系统所包含的三个区域的内容,都可能与之轻易结合,从而成为其文化构成。政治文化、经济文化、艺术文化等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有机会在电视文化的身份证上签名。

其次,它不能像任何一种文化形态,由一种相对稳定的文化思维方式来支撑。人类的思维方式是多样的:时间性思维和空间性思维;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经验性思维与创造性思维,等等。但语言出现以后,各种思维方式大体为语言思维方式所整合,纷纷融化于语言思维的海洋,亦即语言已成为人类基本的思维媒介。语言思维是人类基本的文化思维方式。电视文化的出现,将人类带进了一个全新的思维王国。基本拿到理论“护照”的界定:电视思维是“可闻可见的四维思维方式(立体的空间+时间=视听的运动)”。(注:周传基著《电影·电视·广播中的声音》第44页,中国电影出版社1991年版)这个界定,有其技术分析的可确定性,但未能留出文化思维中模糊思维可能存在的余地。电视文化,宣告了一种全能思维方式的出现:如果说,视听是其思维的主要构成部分,那么数字式(点式)思维、以“语言”方式积淀在人脑中的“原型思维”,就是电视文化创造与接受过程中无法离析但又与视听思维同在的模糊思维构成。我们应该避免袭用“单一思维方式”支持下的电视思维界说,才能允许电视对各种思维方式创造性地开掘、互动和使用的事实进入我们的理论视野。

第三,电视文化不能像相异文化形态那样具备相对稳定的某一种属性。断定电视文化是大众文化,显然过于笼统。大众文化属于现代文化的范畴,是随一系列大众传媒的崛起而登场的。大众文化以“文化大众”为旨归,宣告了文化消费时代的垂临。“大众文化研究所分析的大众文化是一个特定范畴,它主要是指与当代大工业生产密切相关(因此往往必然地与当代资本主义密切相关),并且以工业方式大批量生产、复制消费性文化商品的文化形式”,(注:戴锦华著《隐性书写》第3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它意欲消解文化的阶级性、阶层性和垄断性,是一切现代文化形态均有的属性。即使是精英文化或高雅文化,也只有千方百计地搭乘大众文化快车,才有可能传播到位。大众文化并非精英文化的二元式对立存在,其胸襟具有吞吐一切文化形态的气象,所谓文化的终极必然趋向大众。因此,在大众文化的疆界内,电视文化一方面更多地体现着大众文化精神,同时也以大众文化的豁达,熔精英文化与世俗文化、高雅文化与娱乐文化于一炉,从而呈现出一种全能文化的姿态。

后视: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点上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中国传统文化,是我们这个东方伟大民族史性存在的见证,又是我们现代文化的根底。其“天人合一,以人为本;诸家兼容,以儒为主;多神并敬,无神为常;德能统观,以德为重;述作共倡,述为号召”(注:参见张崇琛著《简明中国古代文化史》第11-20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的本体特征,既标识着中国传统文化在一定社会历史时期所到达的文化高度和所拓展的文化广度,同时又作为民族文化心理的厚重积淀,以“神来之手”,不可遏止地参与到了我们对现代文化灵魂的塑捏中。

从这个视角把握电视文化身份,其理论眼光必然充盈着殷殷的怀古忧思,所展开的文化研究则更多地罗织着批评的维度:一方面,其固化自身文化本体地位的心理诉求,促使其素朴地以自身的特点来限定电视文化身份,如,从文化集权观念出发设定电视文化机构严格的行政等级制度、为电视文化增设划一的评判标准,对电视作为大众文化意欲突破文化等级、展开文化自由竞争的冲动予以约束;另一方面,则以自身为比照基准,止于对电视文化中传统文化特质的缺失或变异的指指点点,从而推断出电视文化身份缺席的结论。这种批评,徘徊于对电视文化功能的客观解析与主观期望两相矛盾的游离地带,表现在对电视文化的内部研究上,就有将“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的传统文化鸿沟置换为电视屏幕上“精英文化”与“世俗文化”、“高雅文化”与“娱乐文化”的争执不休;表现在对电视文化的外部研究上,则出现了“电视文化应成为弘扬传统文化工具”的呼声,从而强调对电视文化身份的“介质”性理解与使用,而忽视了其文化本体的存在与特质。

在这个视角观照电视文化身份,难能可贵之处应在于对传统文化中既有的历史发展眼光的择取。传统文化并不特指某一既定的过去时段,其存在本身蕴含着过去、现在、未来纵向发展的脉络,是一种动态的存在过程。就传统文化而言,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着其在不同社会环境中不同的主体形态,就像岩画——戏剧——诗——小说出现的秩序那样,明摆着石器——青铜器——甲骨、竹简、羊皮纸——造纸术——印刷术的文化生产链条;机械时代只能创造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生活方式,而信息时代必然酿造大众文化的甘醇。如果从这种发展的路线上延展开去,也许走不了很远,就会有人将电视文化视为传统文化来审度。“人类文化总是处于创造与消解之中,一切貌似永恒的本质总是受到挑战”(注:参见1999年3月11日《文艺报〈文化本真性的幻觉与建设〉》),因此,传统文化视角下的电视文化身份必将是传统文化发展链条上现在时段主体形态的显现者,它在完成“传承文明、沟通未来”(注:CCTV-1频道形象广告词)的使命中凸现自我,更多的体现出对文化发展纵向度的聚合:一,它聚合了文化时间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使文化时间的不同维度得以自由流淌,极大地体现出了文化时间来龙去脉的连贯与不可分割,亦即电视文化对文化时间的自由把握与自由使用;二,它聚合了传统文化已有的多种形态与特征,亦即电视文化的出现不是空中楼阁的出现,它必然在其技术构成的基座上,将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予以现代性的重构与诠释,在电视文化的每一种构成上总是闪烁着传统文化的光泽,同时也衍射着未来文化的辉光。所以在这个视角,电视文化身份表现出了聚合文化的形态。

外视:从社会化生存系统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社会生活,意指人类群的生活方式。“群”是文化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文化的生成与存在是以“群”的内部关系为前提的。“群”是人的社会化生存系统,小至家庭、大至民族,“故人生不能无群”(《荀子·王制》)。在一定范围的“群”中,人们会在调适文化观念、价值取向的过程中结成形态相对稳定的“同文化群落”:政治(党派、社团)群落、经济(企业、财团)群落、“文化”群落(狭义的文化艺术性组织、机构)、宗教群落,个人自组织群落(个体的人对属群的自我定位)等等。如果说社会是人类生存的“公共空间”,那么,任何一个“同文化群落”都是在抢占“公共空间”份额的过程中建立自身的话语权力和话语方式的。

在这个视角,可以看到“电视”是各个“同文化群落”走向“公共空间”、抢占“公共空间”份额的现代化武库,电视的文化身份无疑被塑造成了一个“千面人”,具有很强的可易性和复杂的多面性。亦即电视文化身份不是一个单纯的现象性存在所能影响和决定的,而是由整个社会系统的内部活动和外部活动以及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所决定的。这使得电视文化身份由“实物决定论”走向“关系决定论”。存在于社会生活巨系统中的电视文化,各个“同文化群落”的力量会让它发展的方向发生变动或转移,如:政治群落希望它是政令、解释政策、传播政见的“喉舌”;经济群落则希望它姓“商”、成为塑造企业形象、营销商品的“自由市场”;文化群落则希望它属于纯文化,成为人类精神品格的塑造者、思想道德的完善者和崇高情感的激励者;而作为个人的个体自组织群落则可能希望它有一个“百家姓”,是千里眼、顺风耳,又是表达个人意志与精神的喉舌;是其精神追求的寄托、又是文化娱乐的场所;是信息人,又是生活的向导和侍者。因此,电视文化身份在社会系统中由整合力最强的要素(群落)来决定,但同时,会在其他要素(群落)的干预下,以合力运动的方式合规律性的变化与发展。亦即,在一定的时间区域内,其身份具有很强的易变性和不稳定性,而从长远看,则与社会的进步力量同向度、共属性。

用系统解构的方法,可以将各“同文化群落”对电视媒介的作用力,大致分为三种:1)投入者;2)媒介自组织者;3)接受者。投入者,由权力投入(政府行为的支持、含政策与财政投入)、纯财力投入(企业、财团的经济行为)以及纯文化投入(文化界学术界的智性投入)组合而成。这部分作用力,对电视文化身份的影响最直接、最具干预性,它支配着另外两种作用力。媒介自组织者,包括媒介经营者(所有者)的利益及意志、从业者(制片人和一般工作人员)的利益及价值观念,以及创作者(编、导、摄、主持人等)的价值观念。这部分作用力是以媒介主体形式存在的,是对投入者与接受者两种力量的贯通与遇合;同时又具有浓郁的机构文化色彩,会以隐在的方式,借投入者与接受者的力量阐发机构意志。接受者,则层面多而人数众,其力量的体现是通过投入者与媒介自组织力量的实现与否来表达的。从表象看,它具有被动性并缺乏凝聚力,而实质上它是前两种力产生的原动力,既是其出发点又是其归结点。前两种力的发生以到达它为目的。因此,接受者的作用力以回馈的方式成为衡量前两种作用力实现程度的标准,从而成为三种力中无形的最大作用力。这三种作用力的施放不是均衡的。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各种力的向度与强弱会发生相应的游移、遇合与分解。如在意识形态垄断社会一切文化形态的前提下,政治投入就会变得强而有力,会以政府干预的方式使电视文化成为政治制度的替身;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前提下,纯财资投入则会对电视文化发挥强势干预,会使其属性倾向于商业文化色彩,倾向于经济利益的取舍;同样,在讲求民主、崇尚人文精神的社会条件下,纯文化力量和媒介自组织力量中的精神品性则会得到最大限度的张扬,会影响权力投入者、财资投入者以及媒介经营者的价值观念,接受者也不会被当作商品信息与精神产品的简单“货仓”,而会焕发出参与媒介活动的自觉力量,从而形成三种作用力同向度的合力运动,使电视文化的身份在各种关系的运动中突现出来。

所以,在这个视角,电视文化更为明显地体现出了对多元文化的综合与兼容,其身份呈现出多元文化的形态。

侧视:在各种文化形态的横向队列中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在报纸、杂志、电视这三大媒体中,电视群体的文化素质最低。这其实很好理解。首先,报纸杂志有其漫长的历史承传、有规矩、有氛围、有熏陶;电视不然,它是在走进寻常百姓家的短短十几年中一下子暴发起来的”(注:参见1997年1月24日《南方周末〈学者与电视〉》)。长期以来,电视文化就是这样被相邻的姊妹文化侧目而视。这种视角下发生的理论成见不言自明。其实,任何一种文化形态的成熟与发达抑或所表现的文化素质的高低,都不能简单地以其形成时间的长短来测定。在文化形态的生成速度上,时代愈演进,其生成与发展速度则越快。从前文字时代到文字时代,人类走过了千万年,而从报刊文化出现到影视文化的出现不过百年而已,报刊文化的真正成熟与发达几乎是与影视文化同步的;其次,“因为报刊有文化,从而电视无文化”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逻辑关系,且类比失当,就像指责玫瑰为什么不具备洋葱的辛辣那样;再次;报刊文化传承的是文字文化的血脉,而电视文化是电子时代视听文化的创新。电视人掌握的是另一种全新的知识体系,否定者只能明证其对电视文化的视觉盲点:报刊文化是文字文化的大众传播方式,而电视文化在大众传播方式之外还创造出了新的语言体系,比方小说、诗歌,被报刊登载依旧是小说、依旧是诗歌本身;而进入电视则小说非小说、诗歌非诗歌,是具有诗性或小说性的电视艺术。

因此,这个视角的占踞者应该是拥有独特语言方式、堪与电视相并列的文化形态,如文学、戏剧、音乐、绘画、雕塑、电影等。这几种文化形态的语言方式是艺术的语言方式,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个视角来审度电视作为艺术文化形态的特征。艺术,文化区域内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中体现了人类的文化精神。如果说,大量的文物、遗址以凝固的方式保存了人类文化成果,那么艺术则以鲜活的生命方式滚动着人类文化的成果,使人类的文化之树果实常新。占踞这个视角的各类艺术,在审视电视时目光多少有些不安。这种不安,长期以来一方面被归结为电视作为艺术,其语言、表达方式、传播方式的与众不同;另一方面,则被归结为电视艺术对其他艺术的技术性掠夺。但这两种归结前者止于冷静的技术分析,后者则止于激情的笼统印象。任何一种艺术,都因拥有独特的语言方式、表达方式、传播方式才得以确立而且被认同。就像文字不对绘画的线条造成威胁,雕塑的造型并不消解诗歌的表现,音乐的时间联想并不会冲击戏剧的空间再现那样,电视声光色的语言成分及其语法规则,并不能动摇任何艺术形态固有的“树形结构”。而电视对各类艺术的技术性掠夺,毋宁说是各类艺术对电视技术的使用。电视弥合了其他艺术传播方式中时间传播与空间传播的堑濠,改变了间接传播与直接传播之间的两相分立,成为“间接传播中的直接传播”。这种来自技术的魅力,终成各类艺术突破既有风范的谷口。这似不应给各类艺术带来不安,而应该额手称庆。

不安,实则来自电视对既有艺术理念根本的摇动。首先,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人类对世界的四种掌握方式:科学的、实践-精神的、宗教的、艺术的。这是哲学思想和美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电视出乎意料地横空出世,使这几种把握方式面临重写或重新理解的格局,它一方面模糊了四种掌握方式的边界,一方面提出了新的把握世界的方式:多维度把握。其次,黑格尔美学思想中关于艺术发展规律也有以下的结论:艺术的发展过程是精神不断压倒物质、内容不断冲破形式、理念愈益充分显露的过程,并把艺术归纳为象征型、古典型、浪漫型三种,其中物质的比重由大到小而精神的比重由小到大,如建筑——雕塑——诗歌。但电视却使这一被普遍认同的线路出现了波折。电视艺术中,物质的成分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精神对物质的依赖不是减弱了而是加强了,内容不仅无法冲破形式而且形式大于内容,理念不是愈益显露而是愈益隐蔽。再次,电视以外的各种艺术,其生命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是作品的独一无二和审美意识对作品产生环境的先天依赖。亦即它追求艺术作品个体的“惟一”价值和作品价值得以实现的特殊语境。如宫廷艺术审美的前提是宫廷的“语境”;宗教艺术审美的前提是宗教的“语境”;所谓“红楼十二钗”也只有在大观园的语境下才得以生气灌注,具有独到的审美价值。艺术的个体作品不是放之四海而皆“美”的。但电视不然,它技术性地使艺术作品的复制具有了合法性,真品与膺品的差异走向了零度,并且使艺术美感赖以产生的语境获得了重构。它将其他艺术所依赖的纯粹审美空间推至纷扰迭起的世界:开放的意义即为家庭日常生活空间;封闭的意义则指电视机“机体”空间,即相互间并无多少关联的各类节目所连缀的假定性空间。对此,德国美学家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发出了“阿乌拉”(AURA)(注:本雅明把传统艺术称为有韵味的艺术,认为有韵味的艺术具有鲜明的独一无二性。对它无法进行复制,即使勉强复制,复制品也不能与原作相媲美,因为即使最完美的艺术复制品中也会缺少一种成分:艺术品的现时现地性,即它在问世地点的独一无二性。并且认为复制艺术的出现让有韵味的艺术崩溃了。)不复存在的叹息。

因此,这个视角审视下的电视文化,是又一种把握世界的方式;对世界的多维度把握;同时,它在逃逸出传统美学范式的前提下,以复制的合法性,将传统美学加以现代美学意义上重建,其身份必然呈现出重构文化的姿态。

内视:从电视文化本体来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从内部解析开来,电视文化有三大组成部分:机构文化、成员文化、节目文化。机构文化,在经历了微波传输时代行政式逐级到达观众的阶段以后,目前正进入卫星时代,通过制、播分离,由“生产文化型”向“消费文化型”转轨的阶段。电视机构由政府和纳税人供养的生存机制也正在向机构产业化的自造血机制转换。这个转换,必然带动电视文化向“产经”文化和“商经”文化发展,电视文化身份本位也开始发生易位,从单一的宣教式存在走向多元的宣教经营式生存,成员文化,往往因为电视从业人员的职业身份过多的依赖其他文化艺术从业人员的名称:如:编辑、编剧、导演、剪辑、录音、作曲等,在身份称谓上没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包括专业技术职称也是如此;加之电视从业人员对自身以及电视文化身份的塑造缺乏行为上的自觉,要么把自己装扮为“政府发言人”;要么把自己定位于“传道授业解惑”的先知先觉者;要么从高处弯下腰来俯视芸芸众生做出平民化的平视姿态(骨子里在说我是贵族);要么就是为不知其内里的商品做了营销员;并且由于规约电视文化行为的法规法度不健全或不成立,致使违背电视文化建设的个体操作和群体操作大行其道:如推崇“大投入大制作”的背后隐藏的是机构或个人牟取暴利的私欲;“平民化通俗化”的背后潜藏着对文化大众作为市场的利用,从而引发了社会对电视成员各种不满与指责,导致了电视与文化无关的言论。在这个层面上,公众心目中的电视人和电视机构因为是一种技术的掌握者与垄断者,所以变得高高在上甚至有些跋扈,这也助长了电视人对扭曲电视文化身份的现象视而不见。但是,电视成员在这种驳杂的表象背后,还是在走一条有序而必由的发展之路:从编导演中心制到制片人中心制到策划人中心制,大致勾画出了其由创作型向生产型、由作品型向商品型、由局部意志型向群体意志型演绎的总向度。

关于节目文化,理论的热情较多地止于电视文化的语言学分析,对其语言的构成元素、构成材料及其使用的语法规则和技巧以及解读方法作出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尝试将之与其他文化语言区分开来,特别是电影文化语言。这方面的努力,对于电视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化现象是重要的,而且所取得的成果也颇为斐然。但是,这个层面的局限也是明显的,它使电视节目文化倾向于技术性的构成,而忽略了对其文化特质的整体性把握。诚然,电视本体首先是一种技术的存在。在这个层面,技术大于人,是技术赋予人相对的思维自由和行为自由,同时又限定了其思维与行为的绝对不自由:在电视文化中不存在离开技术的思维与行为。首先,技术让电视文化拥有了时空上的相对自由、电视文化突破了通约几千年的文化创造与传播规则而得以自由地把握时空;但电视文化因技术的限定,又都是“拍出来”、“编出来”、“做出来”的,在技术的客观存在以外,其文化形态及内容都是假定性或虚拟性存在,如建筑文化使我们可以生活于其中而电视文化只给我们以氛围化生存,任何人都不可能真正地生活于其中,而只能生存于电视文化的氛围中。前不久,CCTV-1在晚间新闻中播报:世界第一位由网络制造推出的电视虚拟主持人已经诞生。这意味着“人类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上帝”的时代真正到来了。技术使电视文化有了生命,但缺失了有实感的肌体。其实,技术给予电视重构文化的可能,但同时限定了其文化属性的非独立品格。人,“是从事构造化活动的动物”(注:参见刘xīn@①著《电视重构论》第3页,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版),人类文化的进步在于其不断地向理想的构造渐近。任何文化终究都是对人自身及社会生活的“同质异构”。电视的技术魅力,打破了其他文化形态固有的边界,启动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文化整合运动,但任何文化形态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地无衰减无变异地通过电视而抵达受众,即电视不是一个无机通道,而是一个有机通道。在电视的“场”中,所有的文化形态获得重构成为电视文化的本体组织。

因此,从这个视角解析,电视文化体现出来的本质是各种文化艺术的综合特征与边缘特征:一方面,电视因技术而获得的文化重构“场”,具有极大的宽容度和兼容性,它可以将文化艺术的时间流和空间场综合起来,也可以将各种文化艺术综合为一体,从而体现出时空的综合和各种文化艺术的综合特征;另一方面,综合意味着取舍而非杂凑,如果从文化艺术的时间特征来审视,电视则是以空间来表现时间,体现的是时间与空间的边缘特征;如果从文化艺术的空间角度来审视,电视又不单纯是空间文化,而是通过时间的流动实现空间的扩展与建构,从而体现的是空间与时间交错的边缘特征。用艺术做譬:电视可以表达戏剧,但从戏剧的角度来审视,它只体现了戏剧的边缘特征而非本质特征;电视对文学、音乐、绘画等艺术的使用与表达都是如此,它不可能体现各种艺术的本体特征而只能体现其边缘特征。到此为止,所有言说电视在糟蹋各种文化艺术的误会应该结束了,其怨言来自用其他艺术的本质特征取代电视文化本质特征而必然发生的失落感。试想,如果文学电视表现出的是“文学”的本质特征,让“文学”满足的话,那么电视的身份就彻底不复存在了。因此,在这个视角的审度下,电视文化身份所体现的是综合文化和边缘文化的形态。

前视:从人类文化发展的未来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在20世纪最后的几年中,“网络”,以毋庸商量的霸气从未来世界幻影迷离的天幕上磅礴升起;而与此同时,“传统电视”这样的词汇出现在了文化的卷宗上。也许电视自己也未曾料想:现代与传统之间的距离竟如此之近,近到只有70年。

理论的慌乱,从对“网络时代电视的身份将会如何”等等的预测中略见一斑。这也是文化理论所遇到的前所未有的挑战:理论不再意味着“过去时”,而更重要的在于它的“正式进行时”和“将来时”。

1999年岁末,在地球的西方发生于一件关乎媒介文化的大事:美国在线以1840亿美元的天价收购了华纳兄弟影视集团。这似乎是一则预言:人类的“全媒体”时代即将莅临。

有理论将20世纪出现的媒介文化排了座次:印刷文化、广播文化、电视文化、网络文化。但网络是否可以被称作“第四媒体”目前还争执不下,难见端倪。争论的表面似乎是其作为文化是否已经成熟,实则是双方对文化发展规律的简单排列。问题并不在于媒体的序号性存在,而在于媒体文化本体性状的存在:任何一种文化形态,较之其他文化形态都有空间上的组合关系,较之本文化脉系则都存在着时间上的聚合关系。就像电视文化曾对(我们对电视开始使用过去时态)横向的其他文化进行组合,创造出杂志性电视栏目、报纸性电视新闻等等;在纵向度上,今天的电视已非20世纪30年代贝尔德实验室里的电视,但它却纵向聚合了电视文化演进过程中的每一个优秀环节:如更清晰、更直接、更便捷。目前显示的状况也是如此,并非各种媒介安分守己地排队出行、轮番坐庄,而是纷纷抢滩网络。网络也在施展自身的魅力以期吸引更多的文化成分,从而造就自己的文化品格。这犹似当年的电视。今年4月,在中国电视文化转型中立下汗马功劳的“东方时空”栏目,在7周年庆典之际,举行了中国电视的首次网上直播。如果说美国在线与华纳兄弟公司正在以“机构”方式走向“全媒体”时代,那么中国电视则正在以“节目”方式轻轻地点击“全媒体”的门环。

在“全媒体”化的过程中,究竟谁能占上风,现在还不得而知,但从文化发展的规律来看,胜者将是整合力最强的一方。站在“全媒体”时代的角度分析电视肌体整合力的强弱,则很可能推导出它在未来文化中的身份与地位。亨廷顿在其“文明冲突论”中提出“文化和文化身份,也即在最宽泛层次上的文明身份,正在形成冷战世界的同一性、解体及冲突的范式”,他所指认的范式即在冷战结束后,世界范围内经济与政治的冲突将被文化的冲突所取代。撇开其文化冲突所隐含的经济与政治冲突的“祸心”不论,就文化冲突本身而言,文化冲突的趋势终究会走向技术的整合与化解。这意味着文化空间与文化内涵的全球性共享。从网络的角度审视,网络所追求的是个人化的文化言说与个人化的文化分享,是对电视文化播迁向度的增设和对电视文化人格“趋同”、个性丧失的补救。但是,从人类既有的发展轨迹预见:文化趋同是必然的,文化个性只能在同一中求得一般允许下的特殊生存。不论是语言还是文字,不论是机械还是电子,任何一种媒介的诞生都是为了人类能够更好地沟通。沟通,则为了趋同;趋同,则为了合力运动的可行。《圣经》中有人类在语言同一的情况下建造“巴贝尔塔”(通天塔)以便直接到达上帝的传说。其实,人类自诞生以来,共同建造巴贝尔塔的理想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也正是技术的一次次飞越,使得人类共同的巴贝尔塔渐渐增高。支撑着文化学理论的“单线进化论”、“普遍进化论”和“特殊进化论”虽然存在探讨文化进化过程的视角差异,但无不首肯技术是文化进化的动因。所有文化冲突的解决最后都取决于技术的调和,技术让不同的文化更易于沟通、易于互解,从而化干戈为玉帛、互塑共生地走向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讲,电视文化所具备的群体参与方式、时空共享方式都是人类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文化走向全球化过程中必需的方式与手段。就目前网络运行的特征看,网络显然难以承担电视所能承载的人类对于文化共同利益的社会责任,并难以取代电视所能带给人们的活生生的生命的直感。如电视直播对场效应的全方位公开、对各种场元素间生命联系的集约式发送。也许,我们对电视拥有过多的“怀旧”情感,所以网络的出现并不让我们理解为电视技术的停滞不前。技术的多元并进,可能会导致“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彼电视”定然不是今天的“此电视”,但电视的文化身份不会退场,在这个视角下,它必定要显示其“全球文化”的形态。

篇6

本文试图从俯视、后视、外视、侧视、内视、前视几个角度,对电视文化身份予以全息式观照和审视,进而尝试让观照的过程本身成为一种推导的方法,以期电视文化身份的本质在纷呈的现实表象中渐渐浮出。

俯视:在人类文化学的整一系统中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文化,是人类留下的痕迹,是人类特定条件下的生存方式。从区域的大小而言,文化一般隐含着三种意义:“一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过程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二是指意识形态,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典章制度、政治和社会组织以及思想、信仰、风习、艺术等;三是指与政治、经济并列的一种形态,并由此又派生出一种更狭小的含义,即指认字与学习。”(注:参见张崇琛著《简明中国古代文化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文化的存在状态是一种双向的动态过程,即“人化”与“化人”,其驱动力源自人类的创造精神。

从文化的本体概念出发,则不难认同,讨论“电视有没有文化”、“电视是高级文化还是低级文化”等问题只能降低我们理论研究的水准。任何一种文化的价值,首先在于其形态的存在而非身份的高低贵贱。在整个文化系统中我们需要相对确定“电视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化”,而非对其莽撞地取消或意气用事地贬损抑或盲目膜拜。

电视,作为20世纪科学技术的结晶,是人类文化发展进程中的现代文化形态之一,它可以成为文化学研究的素材,但不是目的。在这个视域里,所容易发生的偏差往往在于:研究者将各类文化形态作为既有的方法以推论电视文化,从而通过衡量其中他文化的各种成分与含量是否全面和饱满,来确定电视本体文化的性质,使研究的出发点与归结点发生倒错。在整个文化系统中,电视文化作为一种技术的出现与存在,其技术性能塑造了其身份的与众不同。它呈现出一种全能文化形态:

首先,它不能像任何一种文化形态,边界较为清晰地归属某一文化区域,但它自身大于人类自然力量的技术整合力,又使它在文化的任何一个区域得以兼跨。亦即文化系统所包含的三个区域的内容,都可能与之轻易结合,从而成为其文化构成。政治文化、经济文化、艺术文化等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有机会在电视文化的身份证上签名。

其次,它不能像任何一种文化形态,由一种相对稳定的文化思维方式来支撑。人类的思维方式是多样的:时间性思维和空间性思维;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经验性思维与创造性思维,等等。但语言出现以后,各种思维方式大体为语言思维方式所整合,纷纷融化于语言思维的海洋,亦即语言已成为人类基本的思维媒介。语言思维是人类基本的文化思维方式。电视文化的出现,将人类带进了一个全新的思维王国。基本拿到理论“护照”的界定:电视思维是“可闻可见的四维思维方式(立体的空间+时间=视听的运动)”。(注:周传基著《电影·电视·广播中的声音》第44页,中国电影出版社1991年版)这个界定,有其技术分析的可确定性,但未能留出文化思维中模糊思维可能存在的余地。电视文化,宣告了一种全能思维方式的出现:如果说,视听是其思维的主要构成部分,那么数字式(点式)思维、以“语言”方式积淀在人脑中的“原型思维”,就是电视文化创造与接受过程中无法离析但又与视听思维同在的模糊思维构成。我们应该避免袭用“单一思维方式”支持下的电视思维界说,才能允许电视对各种思维方式创造性地开掘、互动和使用的事实进入我们的理论视野。

第三,电视文化不能像相异文化形态那样具备相对稳定的某一种属性。断定电视文化是大众文化,显然过于笼统。大众文化属于现代文化的范畴,是随一系列大众传媒的崛起而登场的。大众文化以“文化大众”为旨归,宣告了文化消费时代的垂临。“大众文化研究所分析的大众文化是一个特定范畴,它主要是指与当代大工业生产密切相关(因此往往必然地与当代资本主义密切相关),并且以工业方式大批量生产、复制消费性文化商品的文化形式”,(注:戴锦华著《隐性书写》第3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它意欲消解文化的阶级性、阶层性和垄断性,是一切现代文化形态均有的属性。即使是精英文化或高雅文化,也只有千方百计地搭乘大众文化快车,才有可能传播到位。大众文化并非精英文化的二元式对立存在,其胸襟具有吞吐一切文化形态的气象,所谓文化的终极必然趋向大众。因此,在大众文化的疆界内,电视文化一方面更多地体现着大众文化精神,同时也以大众文化的豁达,熔精英文化与世俗文化、高雅文化与娱乐文化于一炉,从而呈现出一种全能文化的姿态。

后视: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点上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中国传统文化,是我们这个东方伟大民族史性存在的见证,又是我们现代文化的根底。其“天人合一,以人为本;诸家兼容,以儒为主;多神并敬,无神为常;德能统观,以德为重;述作共倡,述为号召”(注:参见张崇琛著《简明中国古代文化史》第11-20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的本体特征,既标识着中国传统文化在一定社会历史时期所到达的文化高度和所拓展的文化广度,同时又作为民族文化心理的厚重积淀,以“神来之手”,不可遏止地参与到了我们对现代文化灵魂的塑捏中。

从这个视角把握电视文化身份,其理论眼光必然充盈着殷殷的怀古忧思,所展开的文化研究则更多地罗织着批评的维度:一方面,其固化自身文化本体地位的心理诉求,促使其素朴地以自身的特点来限定电视文化身份,如,从文化集权观念出发设定电视文化机构严格的行政等级制度、为电视文化增设划一的评判标准,对电视作为大众文化意欲突破文化等级、展开文化自由竞争的冲动予以约束;另一方面,则以自身为比照基准,止于对电视文化中传统文化特质的缺失或变异的指指点点,从而推断出电视文化身份缺席的结论。这种批评,徘徊于对电视文化功能的客观解析与主观期望两相矛盾的游离地带,表现在对电视文化的内部研究上,就有将“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的传统文化鸿沟置换为电视屏幕上“精英文化”与“世俗文化”、“高雅文化”与“娱乐文化”的争执不休;表现在对电视文化的外部研究上,则出现了“电视文化应成为弘扬传统文化工具”的呼声,从而强调对电视文化身份的“介质”性理解与使用,而忽视了其文化本体的存在与特质。

在这个视角观照电视文化身份,难能可贵之处应在于对传统文化中既有的历史发展眼光的择取。传统文化并不特指某一既定的过去时段,其存在本身蕴含着过去、现在、未来纵向发展的脉络,是一种动态的存在过程。就传统文化而言,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着其在不同社会环境中不同的主体形态,就像岩画——戏剧——诗——小说出现的秩序那样,明摆着石器——青铜器——甲骨、竹简、羊皮纸——造纸术——印刷术的文化生产链条;机械时代只能创造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生活方式,而信息时代必然酿造大众文化的甘醇。如果从这种发展的路线上延展开去,也许走不了很远,就会有人将电视文化视为传统文化来审度。“人类文化总是处于创造与消解之中,一切貌似永恒的本质总是受到挑战”(注:参见1999年3月11日《文艺报〈文化本真性的幻觉与建设〉》),因此,传统文化视角下的电视文化身份必将是传统文化发展链条上现在时段主体形态的显现者,它在完成“传承文明、沟通未来”(注:CCTV-1频道形象广告词)的使命中凸现自我,更多的体现出对文化发展纵向度的聚合:一,它聚合了文化时间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使文化时间的不同维度得以自由流淌,极大地体现出了文化时间来龙去脉的连贯与不可分割,亦即电视文化对文化时间的自由把握与自由使用;二,它聚合了传统文化已有的多种形态与特征,亦即电视文化的出现不是空中楼阁的出现,它必然在其技术构成的基座上,将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予以现代性的重构与诠释,在电视文化的每一种构成上总是闪烁着传统文化的光泽,同时也衍射着未来文化的辉光。所以在这个视角,电视文化身份表现出了聚合文化的形态。

外视:从社会化生存系统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社会生活,意指人类群的生活方式。“群”是文化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文化的生成与存在是以“群”的内部关系为前提的。“群”是人的社会化生存系统,小至家庭、大至民族,“故人生不能无群”(《荀子·王制》)。在一定范围的“群”中,人们会在调适文化观念、价值取向的过程中结成形态相对稳定的“同文化群落”:政治(党派、社团)群落、经济(企业、财团)群落、“文化”群落(狭义的文化艺术性组织、机构)、宗教群落,个人自组织群落(个体的人对属群的自我定位)等等。如果说社会是人类生存的“公共空间”,那么,任何一个“同文化群落”都是在抢占“公共空间”份额的过程中建立自身的话语权力和话语方式的。

在这个视角,可以看到“电视”是各个“同文化群落”走向“公共空间”、抢占“公共空间”份额的现代化武库,电视的文化身份无疑被塑造成了一个“千面人”,具有很强的可易性和复杂的多面性。亦即电视文化身份不是一个单纯的现象性存在所能影响和决定的,而是由整个社会系统的内部活动和外部活动以及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所决定的。这使得电视文化身份由“实物决定论”走向“关系决定论”。存在于社会生活巨系统中的电视文化,各个“同文化群落”的力量会让它发展的方向发生变动或转移,如:政治群落希望它是政令、解释政策、传播政见的“喉舌”;经济群落则希望它姓“商”、成为塑造企业形象、营销商品的“自由市场”;文化群落则希望它属于纯文化,成为人类精神品格的塑造者、思想道德的完善者和崇高情感的激励者;而作为个人的个体自组织群落则可能希望它有一个“百家姓”,是千里眼、顺风耳,又是表达个人意志与精神的喉舌;是其精神追求的寄托、又是文化娱乐的场所;是信息人,又是生活的向导和侍者。因此,电视文化身份在社会系统中由整合力最强的要素(群落)来决定,但同时,会在其他要素(群落)的干预下,以合力运动的方式合规律性的变化与发展。亦即,在一定的时间区域内,其身份具有很强的易变性和不稳定性,而从长远看,则与社会的进步力量同向度、共属性。

用系统解构的方法,可以将各“同文化群落”对电视媒介的作用力,大致分为三种:1)投入者;2)媒介自组织者;3)接受者。投入者,由权力投入(政府行为的支持、含政策与财政投入)、纯财力投入(企业、财团的经济行为)以及纯文化投入(文化界学术界的智性投入)组合而成。这部分作用力,对电视文化身份的影响最直接、最具干预性,它支配着另外两种作用力。媒介自组织者,包括媒介经营者(所有者)的利益及意志、从业者(制片人和一般工作人员)的利益及价值观念,以及创作者(编、导、摄、主持人等)的价值观念。这部分作用力是以媒介主体形式存在的,是对投入者与接受者两种力量的贯通与遇合;同时又具有浓郁的机构文化色彩,会以隐在的方式,借投入者与接受者的力量阐发机构意志。接受者,则层面多而人数众,其力量的体现是通过投入者与媒介自组织力量的实现与否来表达的。从表象看,它具有被动性并缺乏凝聚力,而实质上它是前两种力产生的原动力,既是其出发点又是其归结点。前两种力的发生以到达它为目的。因此,接受者的作用力以回馈的方式成为衡量前两种作用力实现程度的标准,从而成为三种力中无形的最大作用力。这三种作用力的施放不是均衡的。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各种力的向度与强弱会发生相应的游移、遇合与分解。如在意识形态垄断社会一切文化形态的前提下,政治投入就会变得强而有力,会以政府干预的方式使电视文化成为政治制度的替身;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前提下,纯财资投入则会对电视文化发挥强势干预,会使其属性倾向于商业文化色彩,倾向于经济利益的取舍;同样,在讲求民主、崇尚人文精神的社会条件下,纯文化力量和媒介自组织力量中的精神品性则会得到最大限度的张扬,会影响权力投入者、财资投入者以及媒介经营者的价值观念,接受者也不会被当作商品信息与精神产品的简单“货仓”,而会焕发出参与媒介活动的自觉力量,从而形成三种作用力同向度的合力运动,使电视文化的身份在各种关系的运动中突现出来。

所以,在这个视角,电视文化更为明显地体现出了对多元文化的综合与兼容,其身份呈现出多元文化的形态。

侧视:在各种文化形态的横向队列中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在报纸、杂志、电视这三大媒体中,电视群体的文化素质最低。这其实很好理解。首先,报纸杂志有其漫长的历史承传、有规矩、有氛围、有熏陶;电视不然,它是在走进寻常百姓家的短短十几年中一下子暴发起来的”(注:参见1997年1月24日《南方周末〈学者与电视〉》)。长期以来,电视文化就是这样被相邻的姊妹文化侧目而视。这种视角下发生的理论成见不言自明。其实,任何一种文化形态的成熟与发达抑或所表现的文化素质的高低,都不能简单地以其形成时间的长短来测定。在文化形态的生成速度上,时代愈演进,其生成与发展速度则越快。从前文字时代到文字时代,人类走过了千万年,而从报刊文化出现到影视文化的出现不过百年而已,报刊文化的真正成熟与发达几乎是与影视文化同步的;其次,“因为报刊有文化,从而电视无文化”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逻辑关系,且类比失当,就像指责玫瑰为什么不具备洋葱的辛辣那样;再次;报刊文化传承的是文字文化的血脉,而电视文化是电子时代视听文化的创新。电视人掌握的是另一种全新的知识体系,否定者只能明证其对电视文化的视觉盲点:报刊文化是文字文化的大众传播方式,而电视文化在大众传播方式之外还创造出了新的语言体系,比方小说、诗歌,被报刊登载依旧是小说、依旧是诗歌本身;而进入电视则小说非小说、诗歌非诗歌,是具有诗性或小说性的电视艺术。

因此,这个视角的占踞者应该是拥有独特语言方式、堪与电视相并列的文化形态,如文学、戏剧、音乐、绘画、雕塑、电影等。这几种文化形态的语言方式是艺术的语言方式,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个视角来审度电视作为艺术文化形态的特征。艺术,文化区域内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中体现了人类的文化精神。如果说,大量的文物、遗址以凝固的方式保存了人类文化成果,那么艺术则以鲜活的生命方式滚动着人类文化的成果,使人类的文化之树果实常新。占踞这个视角的各类艺术,在审视电视时目光多少有些不安。这种不安,长期以来一方面被归结为电视作为艺术,其语言、表达方式、传播方式的与众不同;另一方面,则被归结为电视艺术对其他艺术的技术性掠夺。但这两种归结前者止于冷静的技术分析,后者则止于激情的笼统印象。任何一种艺术,都因拥有独特的语言方式、表达方式、传播方式才得以确立而且被认同。就像文字不对绘画的线条造成威胁,雕塑的造型并不消解诗歌的表现,音乐的时间联想并不会冲击戏剧的空间再现那样,电视声光色的语言成分及其语法规则,并不能动摇任何艺术形态固有的“树形结构”。而电视对各类艺术的技术性掠夺,毋宁说是各类艺术对电视技术的使用。电视弥合了其他艺术传播方式中时间传播与空间传播的堑濠,改变了间接传播与直接传播之间的两相分立,成为“间接传播中的直接传播”。这种来自技术的魅力,终成各类艺术突破既有风范的谷口。这似不应给各类艺术带来不安,而应该额手称庆。

不安,实则来自电视对既有艺术理念根本的摇动。首先,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人类对世界的四种掌握方式:科学的、实践-精神的、宗教的、艺术的。这是哲学思想和美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电视出乎意料地横空出世,使这几种把握方式面临重写或重新理解的格局,它一方面模糊了四种掌握方式的边界,一方面提出了新的把握世界的方式:多维度把握。其次,黑格尔美学思想中关于艺术发展规律也有以下的结论:艺术的发展过程是精神不断压倒物质、内容不断冲破形式、理念愈益充分显露的过程,并把艺术归纳为象征型、古典型、浪漫型三种,其中物质的比重由大到小而精神的比重由小到大,如建筑——雕塑——诗歌。但电视却使这一被普遍认同的线路出现了波折。电视艺术中,物质的成分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精神对物质的依赖不是减弱了而是加强了,内容不仅无法冲破形式而且形式大于内容,理念不是愈益显露而是愈益隐蔽。再次,电视以外的各种艺术,其生命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是作品的独一无二和审美意识对作品产生环境的先天依赖。亦即它追求艺术作品个体的“惟一”价值和作品价值得以实现的特殊语境。如宫廷艺术审美的前提是宫廷的“语境”;宗教艺术审美的前提是宗教的“语境”;所谓“红楼十二钗”也只有在大观园的语境下才得以生气灌注,具有独到的审美价值。艺术的个体作品不是放之四海而皆“美”的。但电视不然,它技术性地使艺术作品的复制具有了合法性,真品与膺品的差异走向了零度,并且使艺术美感赖以产生的语境获得了重构。它将其他艺术所依赖的纯粹审美空间推至纷扰迭起的世界:开放的意义即为家庭日常生活空间;封闭的意义则指电视机“机体”空间,即相互间并无多少关联的各类节目所连缀的假定性空间。对此,德国美学家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发出了“阿乌拉”(AURA)(注:本雅明把传统艺术称为有韵味的艺术,认为有韵味的艺术具有鲜明的独一无二性。对它无法进行复制,即使勉强复制,复制品也不能与原作相媲美,因为即使最完美的艺术复制品中也会缺少一种成分:艺术品的现时现地性,即它在问世地点的独一无二性。并且认为复制艺术的出现让有韵味的艺术崩溃了。)不复存在的叹息。

因此,这个视角审视下的电视文化,是又一种把握世界的方式;对世界的多维度把握;同时,它在逃逸出传统美学范式的前提下,以复制的合法性,将传统美学加以现代美学意义上重建,其身份必然呈现出重构文化的姿态。

内视:从电视文化本体来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从内部解析开来,电视文化有三大组成部分:机构文化、成员文化、节目文化。机构文化,在经历了微波传输时代行政式逐级到达观众的阶段以后,目前正进入卫星时代,通过制、播分离,由“生产文化型”向“消费文化型”转轨的阶段。电视机构由政府和纳税人供养的生存机制也正在向机构产业化的自造血机制转换。这个转换,必然带动电视文化向“产经”文化和“商经”文化发展,电视文化身份本位也开始发生易位,从单一的宣教式存在走向多元的宣教经营式生存,成员文化,往往因为电视从业人员的职业身份过多的依赖其他文化艺术从业人员的名称:如:编辑、编剧、导演、剪辑、录音、作曲等,在身份称谓上没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包括专业技术职称也是如此;加之电视从业人员对自身以及电视文化身份的塑造缺乏行为上的自觉,要么把自己装扮为“政府发言人”;要么把自己定位于“传道授业解惑”的先知先觉者;要么从高处弯下腰来俯视芸芸众生做出平民化的平视姿态(骨子里在说我是贵族);要么就是为不知其内里的商品做了营销员;并且由于规约电视文化行为的法规法度不健全或不成立,致使违背电视文化建设的个体操作和群体操作大行其道:如推崇“大投入大制作”的背后隐藏的是机构或个人牟取暴利的私欲;“平民化通俗化”的背后潜藏着对文化大众作为市场的利用,从而引发了社会对电视成员各种不满与指责,导致了电视与文化无关的言论。在这个层面上,公众心目中的电视人和电视机构因为是一种技术的掌握者与垄断者,所以变得高高在上甚至有些跋扈,这也助长了电视人对扭曲电视文化身份的现象视而不见。但是,电视成员在这种驳杂的表象背后,还是在走一条有序而必由的发展之路:从编导演中心制到制片人中心制到策划人中心制,大致勾画出了其由创作型向生产型、由作品型向商品型、由局部意志型向群体意志型演绎的总向度。

关于节目文化,理论的热情较多地止于电视文化的语言学分析,对其语言的构成元素、构成材料及其使用的语法规则和技巧以及解读方法作出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尝试将之与其他文化语言区分开来,特别是电影文化语言。这方面的努力,对于电视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化现象是重要的,而且所取得的成果也颇为斐然。但是,这个层面的局限也是明显的,它使电视节目文化倾向于技术性的构成,而忽略了对其文化特质的整体性把握。诚然,电视本体首先是一种技术的存在。在这个层面,技术大于人,是技术赋予人相对的思维自由和行为自由,同时又限定了其思维与行为的绝对不自由:在电视文化中不存在离开技术的思维与行为。首先,技术让电视文化拥有了时空上的相对自由、电视文化突破了通约几千年的文化创造与传播规则而得以自由地把握时空;但电视文化因技术的限定,又都是“拍出来”、“编出来”、“做出来”的,在技术的客观存在以外,其文化形态及内容都是假定性或虚拟性存在,如建筑文化使我们可以生活于其中而电视文化只给我们以氛围化生存,任何人都不可能真正地生活于其中,而只能生存于电视文化的氛围中。前不久,CCTV-1在晚间新闻中播报:世界第一位由网络制造推出的电视虚拟主持人已经诞生。这意味着“人类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上帝”的时代真正到来了。技术使电视文化有了生命,但缺失了有实感的肌体。其实,技术给予电视重构文化的可能,但同时限定了其文化属性的非独立品格。人,“是从事构造化活动的动物”(注:参见刘xīn@①著《电视重构论》第3页,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版),人类文化的进步在于其不断地向理想的构造渐近。任何文化终究都是对人自身及社会生活的“同质异构”。电视的技术魅力,打破了其他文化形态固有的边界,启动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文化整合运动,但任何文化形态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地无衰减无变异地通过电视而抵达受众,即电视不是一个无机通道,而是一个有机通道。在电视的“场”中,所有的文化形态获得重构成为电视文化的本体组织。

因此,从这个视角解析,电视文化体现出来的本质是各种文化艺术的综合特征与边缘特征:一方面,电视因技术而获得的文化重构“场”,具有极大的宽容度和兼容性,它可以将文化艺术的时间流和空间场综合起来,也可以将各种文化艺术综合为一体,从而体现出时空的综合和各种文化艺术的综合特征;另一方面,综合意味着取舍而非杂凑,如果从文化艺术的时间特征来审视,电视则是以空间来表现时间,体现的是时间与空间的边缘特征;如果从文化艺术的空间角度来审视,电视又不单纯是空间文化,而是通过时间的流动实现空间的扩展与建构,从而体现的是空间与时间交错的边缘特征。用艺术做譬:电视可以表达戏剧,但从戏剧的角度来审视,它只体现了戏剧的边缘特征而非本质特征;电视对文学、音乐、绘画等艺术的使用与表达都是如此,它不可能体现各种艺术的本体特征而只能体现其边缘特征。到此为止,所有言说电视在糟蹋各种文化艺术的误会应该结束了,其怨言来自用其他艺术的本质特征取代电视文化本质特征而必然发生的失落感。试想,如果文学电视表现出的是“文学”的本质特征,让“文学”满足的话,那么电视的身份就彻底不复存在了。因此,在这个视角的审度下,电视文化身份所体现的是综合文化和边缘文化的形态。

前视:从人类文化发展的未来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在20世纪最后的几年中,“网络”,以毋庸商量的霸气从未来世界幻影迷离的天幕上磅礴升起;而与此同时,“传统电视”这样的词汇出现在了文化的卷宗上。也许电视自己也未曾料想:现代与传统之间的距离竟如此之近,近到只有70年。

理论的慌乱,从对“网络时代电视的身份将会如何”等等的预测中略见一斑。这也是文化理论所遇到的前所未有的挑战:理论不再意味着“过去时”,而更重要的在于它的“正式进行时”和“将来时”。

1999年岁末,在地球的西方发生于一件关乎媒介文化的大事:美国在线以1840亿美元的天价收购了华纳兄弟影视集团。这似乎是一则预言:人类的“全媒体”时代即将莅临。

有理论将20世纪出现的媒介文化排了座次:印刷文化、广播文化、电视文化、网络文化。但网络是否可以被称作“第四媒体”目前还争执不下,难见端倪。争论的表面似乎是其作为文化是否已经成熟,实则是双方对文化发展规律的简单排列。问题并不在于媒体的序号性存在,而在于媒体文化本体性状的存在:任何一种文化形态,较之其他文化形态都有空间上的组合关系,较之本文化脉系则都存在着时间上的聚合关系。就像电视文化曾对(我们对电视开始使用过去时态)横向的其他文化进行组合,创造出杂志性电视栏目、报纸性电视新闻等等;在纵向度上,今天的电视已非20世纪30年代贝尔德实验室里的电视,但它却纵向聚合了电视文化演进过程中的每一个优秀环节:如更清晰、更直接、更便捷。目前显示的状况也是如此,并非各种媒介安分守己地排队出行、轮番坐庄,而是纷纷抢滩网络。网络也在施展自身的魅力以期吸引更多的文化成分,从而造就自己的文化品格。这犹似当年的电视。今年4月,在中国电视文化转型中立下汗马功劳的“东方时空”栏目,在7周年庆典之际,举行了中国电视的首次网上直播。如果说美国在线与华纳兄弟公司正在以“机构”方式走向“全媒体”时代,那么中国电视则正在以“节目”方式轻轻地点击“全媒体”的门环。

在“全媒体”化的过程中,究竟谁能占上风,现在还不得而知,但从文化发展的规律来看,胜者将是整合力最强的一方。站在“全媒体”时代的角度分析电视肌体整合力的强弱,则很可能推导出它在未来文化中的身份与地位。亨廷顿在其“文明冲突论”中提出“文化和文化身份,也即在最宽泛层次上的文明身份,正在形成冷战世界的同一性、解体及冲突的范式”,他所指认的范式即在冷战结束后,世界范围内经济与政治的冲突将被文化的冲突所取代。撇开其文化冲突所隐含的经济与政治冲突的“祸心”不论,就文化冲突本身而言,文化冲突的趋势终究会走向技术的整合与化解。这意味着文化空间与文化内涵的全球性共享。从网络的角度审视,网络所追求的是个人化的文化言说与个人化的文化分享,是对电视文化播迁向度的增设和对电视文化人格“趋同”、个性丧失的补救。但是,从人类既有的发展轨迹预见:文化趋同是必然的,文化个性只能在同一中求得一般允许下的特殊生存。不论是语言还是文字,不论是机械还是电子,任何一种媒介的诞生都是为了人类能够更好地沟通。沟通,则为了趋同;趋同,则为了合力运动的可行。《圣经》中有人类在语言同一的情况下建造“巴贝尔塔”(通天塔)以便直接到达上帝的传说。其实,人类自诞生以来,共同建造巴贝尔塔的理想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也正是技术的一次次飞越,使得人类共同的巴贝尔塔渐渐增高。支撑着文化学理论的“单线进化论”、“普遍进化论”和“特殊进化论”虽然存在探讨文化进化过程的视角差异,但无不首肯技术是文化进化的动因。所有文化冲突的解决最后都取决于技术的调和,技术让不同的文化更易于沟通、易于互解,从而化干戈为玉帛、互塑共生地走向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讲,电视文化所具备的群体参与方式、时空共享方式都是人类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文化走向全球化过程中必需的方式与手段。就目前网络运行的特征看,网络显然难以承担电视所能承载的人类对于文化共同利益的社会责任,并难以取代电视所能带给人们的活生生的生命的直感。如电视直播对场效应的全方位公开、对各种场元素间生命联系的集约式发送。也许,我们对电视拥有过多的“怀旧”情感,所以网络的出现并不让我们理解为电视技术的停滞不前。技术的多元并进,可能会导致“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彼电视”定然不是今天的“此电视”,但电视的文化身份不会退场,在这个视角下,它必定要显示其“全球文化”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