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审美本质模板(10篇)

时间:2023-11-11 0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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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审美本质

篇1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8-0048-01

一、与自然科学相比,艺术审美价值理性的表现

自然科学同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但与艺术不同的是,自然科学这种形态不存在阶级性,其可以为社会任何阶层服务,而艺术则有明显的阶级之分,艺术是对世界的审美价值的改造和创造,其价值是属于其所建立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艺术是人们的精神产品,是满足社会精神消费的需要,萨特曾说过:“所有的精神产品本身都包含它们所确定的读者的形象。”艺术的阶层就可以从这句话当中表现出来。诚然,艺术审美价值存在着客观性和功利性,审美价值的判断受着认识价值和伦理价值的制约。

自然学科在形式上可以是主管和客观的,但在内容描述对象上,必然是客观的,自然科学是对客观世界的解释,而艺术则不同,其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可以根据创作者自身的意念来表现,艺术家可以将主观因素渗透到作品中,例如地理艺术家马萨斯·梅里安曾经创作过一幅描绘巴黎圣母院的风景画,他并没有按照现实中的巴黎圣母院来描述,而是加入了自身的主观意向,描述出了自己心中的巴黎圣母院。这幅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从而自然科学与艺术审美价值理性的区别在于,艺术创作对象包括主体因素,但自然科学中只有客观因素,没有主体因素参与。

二、艺术审美价值与哲学社会科学的差别

哲学社会科学属于对人类自身认识活动的研究,与艺术这种形态相比,哲学社会科学具有更大的理性,其主要是研究人与社会的精神层面,考察人和社会生活的精神活动,而艺术则是把其作为实践对象来掌握。简而言之,哲学社会科学强调的是人们对世界与社会的理性认识,其目的在于认识人与社会的活动,没有任何情感或者 欲望等主观因素的参与,而艺术这种表现形式则恰恰相反,艺术审美价值表现在情感与意志上,艺术作品是创作者对于审美反应想象的改变和创造,其主要表现的是情感价值理性,反映的可以是现实的世界,也可以是可能的世界,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则是现实的世界。

与哲学社会科学相比,艺术的审美价值表现在自身情感参与的感性上,艺术审美功能表现在艺术作品的感染性,艺术作品能够给予欣赏者情感上的满足,能够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艺术作为对美的事物的表现,不受社会客观的事实的制约,不受逻辑限制,因此,人们在艺术的世界里感受到的不是实体而是内心的情感。情感是艺术与哲学社会科学的最大差异。另外,哲学社会科学与艺术还表现在一般性和具体性,艺术的表现主要是把情感与事物作为一个整体,通过对整体的表现反映出创作者的内心情感,引起受众的共鸣,但哲学社会科学则是从各个点入手,重视对规律的研究。

三、艺术本质审美价值与伦理道德的区别

伦理道德是善恶标准,是非观念,其对象主要是那些用社会舆论以及信念来评价人和社会现象,伦理道德用原则与规范来批判与激励社会道德行为,而艺术反应的范围则广泛的多,人与社会各种事物都能够成为艺术表现形式的载体,并且,从表现形式上来看,艺术注重的是形象的思维,主观的意向,而伦理道德则是靠信念道德观念来反应,这也是伦理道德和艺术的最大区别所在。

诚然,艺术与伦理道德的最终表现对象都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世界,反应的最终目的都是现实善恶美丑,但道德伦理更为注重的是“伦理”,注重的是一个“理”字,道德观念始终伴随,而艺术则没有“理”可言,艺术的本质是审美反应和创造,艺术具有审美的价值与观念,而道德伦理则主要表现的是社会批判性和歌德性质。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艺术的审美价值理性与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伦理道德相比较,艺术最终的审美价值是具有很大部分的自主性的,但同时也存在着客观性和功利性,艺术创作的直接目的是生产出满足社会精神需要的艺术作品,其目的是满足人与社会的审美价值需求,但艺术不一定能带来实质的物质成果,其主要是精神世界的表现。

艺术作品是对社会活动形态的改造和创造,其讲究的是艺术性,这些是自然科学、伦理哲学社会科学与宗教伦理道德所没有的,因此,与其他相比,艺术审美价值理性的最大特点表现在“艺术性”这三个字上,艺术价值的体现,是人与社会精神的体现,是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世界的审美反映。

参考文献:

篇2

西方艺术实践从古典向现代的转型发展,是西方二十世纪艺术理论发生和发展的基础。面向新的艺术实践,现代艺术理论家提出了诸多具有新的内涵的“形式”概念,如:贝尔的“有意味的形式”,苏珊朗格的“情感的表现形式”,以及后来马尔库塞提出的“审美形式”等等。这些概念的表述虽有差异,但它的精神实质却是相通的,无不是针对传统的“形式”概念而发,无不是强调艺术形式的审美自足性,据此我们可将之统一称为“审美形式”。

那么,审美形式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马尔库塞在他的《审美之维》中曾明确说道:“所谓‘审美形式’,是指把一种给定的内容(即现实的或历史的,个体的或社会的事实)变形为一个自足整体(如诗歌、戏剧、小说等)所得的结果。”在马尔库塞看来,审美形式的确切含义应是指造成艺术品内容的能动的结构形态,艺术品正是由于其形式才生成为独立自足的和谐的整体。用他的另一句更为精辟的话来概括就是:“形式是艺术本身的现实,是艺术自身。”将艺术形式明确界定为“审美形式”,并将之看作是艺术作品本身,艺术作品的整体显现,其意在说明艺术形式绝非是披在作品内容上的外衣,或盛装内容的一种容器;审美形式作为艺术作品形成的标志,是艺术品的整体表现本身。本然与表现内容不可分割,它已是内容化了的形式。审美形式的这一内涵显然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的艺术形式理论,给予艺术形式以本体论的地位。

最先从理论上关注现代艺术并提出新的艺术形式观的是克莱芙贝尔,他的影响深远的“有意味的形式”说,有力地突破了传统的形式概念,为现代艺术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石。众所周知,传统的形式概念是建立在内容与形式相互分割的基础之上,并以内容为艺术的本质规定,形式只不过是内容的外壳。而“有意味的形式”理论则与此绝然相反,它认为艺术形式不只是作品的结构式样、单纯的外在形态,而是熔铸了内容、意蕴的整体性的感性存在,是立体性和本质性的东西。在《艺术》一书中贝尔说道:“在各个不同的作品中,线条、色彩以某种特殊的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之间的关系,激起我们的审美。这_线、色的关系和组合,这些审美地感人的形式,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这就是肯定,艺术作品中的线条和色彩不是以其自然性状、生理意义上的刺激力显现于作品中,亦非什么观念性内容的象征或符号,它们是以一定的“关系和组合”呈现出来,已然具有了超自然的精神性意义,可谓是在感性而不只是感性,表象中内蕴着与之有机融合的审美化内容。审美形式本身,就能激起我们独特的审美情感。这实是了不起的发现,是真正将艺术的内容还给了艺术,确立了艺术是具有自身独立性的事物!事实上,“有意味的形式”就是说明了艺术的形式和内容融合成为有机统一体,感性的形式不是进人内容的“台阶”,艺术接受者不可能得内容之“鱼”,即可抛却形式之“荃”,审美形式犹如灌注生气灵魂的肉体,与其内容内在地相互依存、融合一片。贝尔作为现代艺术理论先驱者,把我们导向了艺术形式的新视野,这一贡献不可磨灭,遗憾的是他对“意味”的内涵的界定仍是模糊而神秘的。

然后,苏珊朗格与之遥相呼应,提出了更为明确而系统化的理论。朗格论道,能够引起我们审美情感的艺术创造,只能是“与我们的感觉、理智和情感生活所有的动态形式是同构的形式”,“艺术品也就是情感的形式或是能够将内在情感系统地呈现出来以供我们识认的形式。”_4将艺术品的感性外观看作与人的情感张力式样对应的同构形式,这同样是肯定了艺术的形式与其内容(情感)共时生成、有机统一,内容化的审美形式成了艺术作品的本质性存在。成为“艺术本身”。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艺术形式已由传统的单纯手段性的东西,变为了目的性的存在,从而艺术被给予了完全独立的审美品格。艺术再也不是表达其他内容的工具,或者和科学、哲学、宗教表现着同样的内容。艺术有着自身独特的内容和独特的形式。

艺术的独立,这从理论上讲,即在于正确认识艺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自古希腊始,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一直是美学和艺术理论剪不断、理还乱的一个问题。在黑格尔的美学体系里,艺术只是“理念”认识自身的一种手段、或一个发展阶段,因此,以感性显现为特征的艺术被看作只不过是以理念为内容,以感性形式为形式,而且感性形式是从理念内容中产生的。这样就造成了内容和形式在艺术地位上的不平衡和分离。“艺术作品中的感性因素之所以有权存在,只是因为它是为人类心灵而存在的,并不是仅仅因为它是感性的东西而就有独立的存在。”—感性的形式在艺术中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它只不过是理念内容的显现手段,“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当然具有辩证法思想的黑格尔,也看到了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关系。在艺术内部,他不断强调感性形式与理念内容的完美符合:“在艺术里,感性的东西是经过心灵化了,而心灵的东西也借感性化而显现出来。”式是内容化了的形式,内容也是形式化了的内容。内容与形式互相整合,融成一体。可以说,黑格尔关于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已经接近艺术的本质,但由于他哲学体系的局限性,使得他又脱离艺术本质的正确轨道,顽强地坚信:在艺术中,内容始终支配着形式,形式,相对于内容来说,始终只能是一个婢女,绝对理念内容的绝对地位不可动摇。黑格尔矛盾的艺术观在现代艺术理论那里得到了确定。自贝尔、朗格、马尔库塞等的“有意味的形式”、“情感形式”和“审美形式”的提出,-种全新的艺术形式观、艺术观由此降生了。

为了纠正轻形式重内容的艺术传统,形式主义理论流派应运而生。然而,形式主义理论却又走到了与传统理论相反的另一个极端:它把“形式”概念提到了绝对的、抽象的高度,彻底割裂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内在关系。形式主义理论把“形式”从二者的关系中离析出来,抛弃内容而专注于形式本身。为达到形式的陌生化的效果,甚至不考虑内容素材的本质特征,将素材、情节等内容因素也归之于形式,一味地做语言、结构、符号等纯粹结构形式的分析研究。结果使得形式吞掉了内容,形式从此也失去了感性存在的基础,形式范畴变得抽象化、神秘化和绝对化。

“审美形式”这一现代艺术理论的提出,则有效地避免了传统理论与形式主义理论将内容与形式的极端化弊端,賦予“审美形式”以新的内涵。将“审美形式”提到了艺术的本体地位,视“审美形式”为艺术存在的根本性标志,它是艺术品与其它一切人类文化成果的区别性标志。“审美形式”是现实素材加以形式化的形式,它对所给予的现实素材进行炼铸、整合,将之转化为独特的艺术内容。可以说,审美形式创造了艺术内容,而不是相反。现代意义的“审美形式”已经不是传统的传达现实内容的躯壳,更不是结构形式规则或构成形式的物质媒介。“审美形式”的提出为我们理解艺术形式提供了新的契机,也为我们认识艺术本质找到真正的根基。

二、审美形式之于艺术的童义

(-)审美形式是艺术存在之根本

西方现代主义美学家已经充分认识到审美形式之于艺术的重要意义:审美形式是艺术存在的根本性标志,是艺术之所以为艺术的最终原因。首先,审美形式是艺术成之为艺术的本体论原因,是艺术品不可或缺的特性。贝尔在《艺术》中曾说:“艺术品中必定存在着某种特性:离开它,艺术品就不能作为艺术品而存在;有了它,任何作品至少不会—点价值也没有。这是一种什么性质呢?……那就是有意味的形式。”马尔库塞对此意义表述得更为直接:“形式是艺术本身的现实,是艺术本身。”审美形式就是艺术作品的整体性显现,是艺术品存在之本。其次,审美形式也是艺术品区别于一切其它人类文化成果的根本标志。“要确定一件作品是不是艺术,却要看这件作品的创造者是不是意在把它构成一种表现他认识到的情感概念或整套情感关系的形式。”艺术作品的产生存在就在于能创造出涵盖情感内容的审美形式。再其次,艺术自身的目的就是创造出一种审美形式。“艺术是一种技艺,……它的目的就是为了创造出一种表现性形式。”这种表现性的形式使得艺术具有了属于自身的独特的内容和独特的形式,这也使得艺术与科学、哲学、宗教相区别开来,成为独特的存在。最后,在黑格尔的美学体系里,艺术的感性形式或审美形式是艺术起源和艺术终结的最为内在的原因。审美形式使得艺术成为绝对理念的最初表现形式,也正因为艺术的审美形式使得艺术并不是绝对理念的最后表现阶段而归于终结。可见,艺术形式或审美形式是艺术存在之根本,艺术的命运与审美形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二者可谓共死生。

(二)审美形式的差异是艺术种类差异的本质原因

在艺术的世界里,存在着各不相同的艺术种类。那么形成艺术之间种类差别的原因是什么呢?黑格尔在《美学》中明确地回答了这一点,“这些艺术类型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把理念作为艺术内容来掌握的方式不同,因而理念所借以显现的形象也就有分别,因此艺术类型不过是内容和形象之间的各种不同的关系。”啊虽然離尔的艺术类型与我们今天舰的艺术种类有一定的差别,但在黑格尔那里,艺术种类不过是艺术类型具体化的现实,艺术种类与艺术类型有着本质上的内在联系。因此,他关于艺术类型的论述同样可以支持艺术种类的观点。从黑格尔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艺术种类的差别主要在于艺术表现的内容和表现的形式差别。而艺术的内容与形式在现代艺术理论中可用"审美形式”这一范畴加以整合,它将二者融合成一个和谐的统一体。因此,我们可以说是审美形式的差异就是导致各种艺术种类产生的本质原因。而“审美形式”的提出,对于美学上的一些争论已久而毫无结果的关于艺术种类的问题就不必再进行无为的争辩,我们只有从审美形式上对艺术进行定位。才能洞察艺术种类之间的差别。如关于“诗与画”的关系,诗、画相同与不同不能简单地从它所表现的内容或所使用的外在形式来看,而应从艺术品整体,从它们的“审美形式”上去考察二者的关系。

(三)审美形式促成了艺术的自律

审美形式不是自然形式,也不是对自然的纯形式地摹仿。审美形式按其本性来说它是一种创造性的形式。正如卡西尔在《人论》中讲:“像所有其它的符号形式一样,艺术并不是对一个现成的给予的实在的单纯复写,……它不是对实在的摹仿,而是对实在的发现。”_K审美形式相对于实在形式而言是一种创造,一种发明。那么,艺术品的作者也就是艺术形式的创造者,“为了实现具有艺术内涵的形式本身,我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以形式的创造者自居。”艺术形式是作者(艺术创造者)的产物,它不是实在的自然形式,也不是对实在自然的摹仿。正因为此,贝尔认为原始艺术是最好的。因为原始艺术中看不到精确的再现,而只能看到有意味的形式。

审美形式的创造性带来的第一个效果就是促成了艺术与现实实在的隔离和异在。所谓“隔离”就是指:“作品的意义、内容脱离自然的统一整体和生活伦理事件的统一整体的某些必然性。”也就是说,艺术摆脱了社会现实的法律,在艺术世界里它有自己的必然规范。隔离出来的内容成了已完成的,独立自足的,不同与现实生活的独特的艺术内容。“在艺术作品中,这个素材已脱离了它的直接性,成为某种具有质的差异的东西,即成为另一现实的组成部分,即使在现实的组成部分还未变形的地方,内容也已被作品的整体改变了它的原意,甚至会被转化成相反的意味。”审美形式使现实素材脱离了原有的秩序,使艺术作品成了异在,促成了异于现实世界的艺术世界。审美形式统摄了艺术品整体,组合经验素材,重塑给予的内容,审美形式在艺术作品中具有制导一切的必然趋势,这也就是形成了马尔库塞所说的“形式的专制”。而艺术的审美形式又必然按照美的规律来构形,因为:“只有当艺术按其自身的法则去反对现实的法则时,艺术才能保存自身的真理,才能意识到变革的必然性。”可见,审美形式为艺术和经验现实之间划了一条质的分界线,为艺术设定了一个独立自足的世界,构成了艺术独特的内容和独特的形式,促成了艺术的自律。审美形式是艺术自律必不可少的条件。

(四)审美形式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艺术的使命为何?“艺术的使命就是让人们去感受一个世界,这使得个体在社会中摆脱他的功能性的生存和施行活动。艺术的使命就是在所有主体性和客体性的领域中,去重新解放感性、想象和理性,艺术中表现的审美变形,就是认识和控诉的手段。”呓术的使命就是解放人的感性与理性。审美形式使得艺术与现实构成了异在关系,正是艺术的异在为审美的解放性质提供了契机、条件。“艺术与实践疏离和异在的程度,就构成了它的解放的价值”,“艺术的审美形式揭示出现实中受到禁锢和压抑的维度:即解放的层面。”审美形式使艺术超越了现实存在,从而使艺术带有了令人解放的性质。黑格尔在他的理论体系中,虽然将艺术视为表现绝对精神的低级阶段,但仍然毫不掩饰地盛赞“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I“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它让对象保持它的自由和无限,不把它作为有利于有限需要和意图的工具而起占有欲和加以利用,所以美的对象既不显得受我们人的压抑和逼迫,又不显得受其它外在事物的侵袭和征服。”虽然黑格尔的艺术解放性质不是从审美形式上讲的,但是艺术的非欲望功能和非纯观念、纯思想的表现性质本质上却要归功于审美形式,归功于审美形式的隔离功能,是“审美形式”促成了审美的解放性质。审美的解放性质在马尔库塞那里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发挥,他认为艺术的革命性、超越性和升华性的独特性质,不是在它所表现的素材的内容意义上而言的,而是审美形式本身就构成了艺术的反叛性、革命性。从而为艺术的批判性的意识形态提供了本体上的理论依据。

三、审美形式提出的美学意义

篇3

车尔尼雪夫斯基从唯物主义观点出发提出了“美是生活”的著名美学理论,与艺术的审美观点不谋而合。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人感觉有趣的事情中是有一般性的,人们感觉世界上最有趣的事情是生活。第一是人们意愿、人们喜欢的这种生活;第二是任何一种生活都是活着比死去要好。活着的在本质上都是恐惧死亡的,恐惧如果不存在了,而活着就是死亡。只有这样,才能定义:美才是生活。

一、什么是艺术与审美

艺术是一种社会性的意识形态、是一种创造性的审美对象的精神意识。它是一种生产性、客观的、有目的性的社会实践;它是一种精神意识,是再现与表现的和谐统一,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并且具有能动反作用性和一定的意识形态性的。它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意识。它是创造审美对象和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的特有目的性。它是一种通过艺术创作实践,来把现实生活中的自然加工和提取集中表现在艺术作品中的审美特性。艺术的审美是人类创造的,是人类审美实践的结晶,是现实生活的经典总结,等等。所以它比现实生活中的美更突出、更准确。艺术的审美具有鲜明的形象性,它不仅要反映社会和自然中的美,还要显示艺术家自我内心的火花。艺术的审美源于生活之中,但是它又不等同于生活,它是艺术家内心的独特创造,是具有一定社会内容的感性思维。

二、艺术的基本特征

主体性、形象性和审美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主体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艺术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产物,艺术生产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它决定了在艺术生产中必然具有主体性特征。艺术运用生动的形象反映客观社会生活,但是这种具体反映绝不是单纯照搬照抄,它是融入了创作者主观欣赏的思想情感和创作特征,并体现出十分详细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它作为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主要体现在艺术生产活动中的全过程,即艺术的创作、艺术的作品和艺术的欣赏。

形象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哲学和社会科学都是以抽象的、概念的形式来反映客观世界的。文学和艺术都是以具体的、生动的艺术形象反映社会现实和表达艺术家的思想情感。各种艺术类别,都是因为它们所创造的艺术形象具有各自不同的特征,比如绘画、雕塑等艺术形象,大众可以通过感官直接感受到。而音乐、文学等艺术形象,大众必须通过音响、语言文字等媒介才能感受到。不管怎样,艺术不能没有形象,艺术的形象必须是客观和主观的统一、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共性与个性的统一。

审美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在艺术生产中,任何艺术作品都必须具有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必须是人类活动生产的作品,即功能性;第二,必须具有审美价值,即审美性。这两点,才能使艺术作品和其他一切非艺术作品分开。艺术的审美性是人类审美意识的表现,是真、善、美的结晶,是内容与形式的和谐。

三、艺术与现实生活的关系

(一)艺术是现实生活的反映

根据对现实生活反映方式的不同,艺术作品可以分为两类:再现性艺术作品,如写实的绘画、雕塑等,直接呈现了客观事物的形貌色彩。再现性艺术作品是人们在生活中有了情感,又把情感还原为社会生活中的客观事物表现出来;表现性艺术作品,如音乐等。表现性艺术作品是人们在生活中有了感情,不是直接还原为事物的形貌色彩,而是表现为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感情。

以上两类艺术作品的前提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有了思想感情。没有现实生活就没有思想感情,也就没有再现性和表F性艺术作品。所以一切艺术作品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反映。

(二)艺术反作用于现实生活

1.优秀的艺术作品能促进现实生活的发展

2.粗劣的艺术作品则阻碍现实生活的发展

四、艺术形象的特征

艺术形象是能够正确地反应客观社会生活的载体,是通过主观审美与客观审美的相互融合,并主动创造的艺术效果。艺术形象的基本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是艺术形象的基本特性。艺术形象应该是个别的、特殊的、具体的、历史的等,它应具备独特的个性,又要具有一定的概括性,还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能体现出一定范围的共性。用艺术形象的方式反映客观世界,就应体现出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在特殊性中展现一般性,以个别表现特殊,只有这样,成功的艺术形象才能集个性与共性的和谐、统一。

艺术形象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艺术形象以具体的形态反作用于欣赏者的视觉。在创作和欣赏的过程中,是感性到理性和理性到感性的统一,也正是理性认识才能变现艺术的意义和具备深刻认知性。

艺术形象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艺术形象客观地反映社会的生活、自然的心灵、情感的融合。艺术形象的情感一方面来源于作品描绘的形象,另一方面源于艺术家主观情感的投入。艺术家在进行艺术创造时,往往把客观的背景事物作为作者的感情载体来表现。艺术形象是客观事物的重现,又是艺术家的感情寄托,所以它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五、审美的本质

审美是感受或领悟客观事物的现象本质所呈现的美。它是人在社会生产实践活动中与客观事物的现象发生建构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现实生活的美是艺术家审美认识的根源。事物只有以其形象真实的方面表现出其本质的内涵,只有以其形象的个性显示出其种类的普通。这种现象、这种具体、这种形象必须是非常突出、明确、震撼,它才是美的并具有审美本质的。

审美本质的理解在于对客观事物存在的现实世界的审美反映和艺术创造。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宗教伦理关系的道德比较。艺术的审美对象包括宇宙、人生、自然科学等。它在艺术创作中经常以艺术审美的方式来表现,审美的本质是艺术对象的本质属性,是人与社会现实生活的价值需求,它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的价值理解,或以审美的方式来表现。

结语

艺术的审美必须符合道德要求、必须包含道德内容才能引起美感,是美与善的统一、文与质的统一。“乐而不,哀而不伤”即“和”的审美标准。艺术包含的感情是一种节制、有限度的情感,符合“礼之用,和为贵”的审美情感,“中和之美”是美的最高境界。一切艺术的美,以至于人格的美,都趋向于玉的美,内部有光泽,含蓄而光彩,这种光彩是极其绚烂而又极其平静的。

参考文献:

[1]李砚祖.工艺美术概论[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0.

[2]车尔尼雪夫斯基.生活与美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

篇4

艺术形象是客观与主观、内容与形式、个性与共性的统一。艺术创作、艺术作品与艺术鉴赏均具有主体性的特点。艺术的审美性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是真、善、美的结晶,艺术的审美性体现为内容美和形式美的统一。

本章需要掌握的重要概念

1. 客观精神

2. 主观精神

3. 模仿说(再现说)

4. 形象性

5. 主体性

6. 审美性

本章的“思考与练习”

(1)回答艺术对艺术本质的几种主要看法。

(2)为什么说马克思“艺术生产”理论是解决艺术本质问题的科学理论基础?

(3)艺术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4)结合自身的艺术实践经验来理解和认识艺术的基本特征。

“思考与练习”解题思路

(1)中外艺术,对于艺术本质主要有“客观精神说”、“主观精神说”、“模仿说”(“再现说”)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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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J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08-0033-01

“什么是艺术的本质?为什么要对艺术的本质进行思考与探索?”这是从古至今被美学界和文学界一直探讨的话题。

现如今,当我们走进美术展览馆或者是美术博物馆观赏美术作品,在音乐厅欣赏音乐时,我想我们常常会面临两种情况:一种是我们会为经典的作品所感动,第二种就是我们常常在欣赏那些前卫性和先锋性的艺术家们所创作的作品时,我们可能会在心里想:“这是艺术吗?”所以,当我们面对以上两种截然相反的情况时,我们就必须了解他们所处的不同时代,然后以不同的艺术形式来创造不一样的艺术作品,因此,当我们问到“什么是艺术”时,我们面对的不仅仅是不同时代的艺术作品,还有不同时代的艺术观念以及对艺术本质的不同认识。

一、艺术是创作主体情感的传达以及心灵直觉的表现

如果说;“艺术是情感的表现”。那么什么是表现呢?

著名的文艺批评家克罗齐就会回答说是――直觉。他认为:知识有两种形式,不是直觉的,就是逻辑的;不是想象出来的,就是从理智上得来的。总之,知识所产生的不是意象就是直觉。正如莫奈的《日出・印象》,这幅作品也正是艺术家莫奈的直觉结果,不过不是外部世界的景象的直接产物,而是从外在的自然现象出发,而这个印象也就是艺术家心灵中留下的表象,也是心灵直觉的表现。

艺术的本质其实也就是一种自我表现的说法。然而,是否人的任何情感以任何方式来表现、发泄,都能称之为艺术呢?所以艺术的本质也是一种自我表现的这一说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接近创作的实际,但在理论上确是片面的。它其实也是割断了艺术与外界以及社会生活的联系,也就导致了艺术与大众的对立。

二、艺术是对现实生活的模仿与再现

在中国的古典美学中,从未没有纯粹的提过模仿说,但是它非常强调艺术家的情感表现归根结蒂离不开现实世界。如南朝画家宗炳在名篇《画山水序》中也说过:“况乎身所盘桓,目所绸缪,以形写形,以色貌色也”。明代画家王履在《华山图序》中所说“吾师心,心师目,目师华山”,都把像自然学习视作为艺术创作的前提条件,而提出的更为明确而传递至今的“师造化”警言更是与“模仿说”的底蕴更为接近。

而进入近现代之后,随着对艺术家的创作个性和风格的关系,再现艺术论开始从艺术家的风格和语言角度来阐释它在审美上的自律性。德国哲学家费希特曾举过这样一个例子:四个人画同一个地方,但画出来以后,在艺术语言和风格上都不一样。这也就说明,同样是再现的艺术作品,在受到艺术家个性的影响不同而呈现的审美特征也大不相同。

因此从艺术史的角度来看,模仿艺术和再现艺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甚至是不同的艺术家,都会呈现出不同的艺术风格和审美趣味。而这一切也充分说明,再现艺术不仅是对外在世界的模仿,而且也具有自身独有的表达方式和审美特征。

三、艺术的本质就是“有意味的形式”

艺术批评家克莱夫.贝尔也曾在他的《艺术》一书中提出,各类不同的艺术,有各种各样的性质,但必定有一种是本质的和共有的,“没有它,一件艺术作品便不能存在,具备了它―尽管是在最小的程度上―艺术作品便不会毫无价值。这种特性是什么?能激起我们审美情感的所有对象中所共有的性质是什么?只有一个可能的回答―有意味的形式。在每件作品中,激起我们审美情感的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组合起来的额线条和色彩,以及某些形式及其相互关系。这些线条和色彩之间的相互关系与组合,这些给人以审美感受的形式,亦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而“有意味的形式”就是一切视觉艺术的共同性质。

可见,“形式说”看到了艺术作品所使用的物质材料或媒介的形式美具有特殊价值,看到了艺术语言不仅是艺术的目的。从一定意义上来讲,也是对艺术独立性的发现。

总的来说,当我们谈论一件艺术品时,我们总不会忘记:任何艺术作品都是有具体的艺术家们所创造出来的,也就是说,艺术其实也就是以艺术家个人的一种审美感悟的方式来产生和创造的。但是从艺术作品的本身角度来看,艺术作品不仅仅是艺术家的审美情致而创造,它同时也作为满足广大人民的一种精神需要而存在。

因此,我们也可以知道,艺术其实就是人类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以一种审美创造的方式,然后为了寻求一种精神上的实践活动而创造出来的与审美相关的精神产品,而这也是我对艺术本质的见解。

参考文献:

[1]克罗齐,朱光潜(译).美学原理.美学纲要[M].北京:外国文学出版社,1983.

[2]黑格尔,朱光潜(译).《美学》.北京:外国文学出版社,1983.

[3]克莱夫.贝尔,周金怀,马钟元(译).艺术[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1983.

篇6

现如今像古典时代的那种单一的,不变的艺术本质基本已经不存在了。但是艺术的内涵以及对艺术的要求和规定性的原则却一直都存在着,它不同于其它的任何事物,有自己内在的规定性。艺术是可以从多个角度、多个层次面去看待的,是开放的、独特的,有自身价值的一种审美,分析艺术的美主要是从以下的几个方面。

一、从心理层面分析艺术审美

从心理层面分析艺术的审美主要是有一定的内驱力,这种内驱力与人的基本意识是息息相关的,它对艺术内在的图文构思、符合表达都起到了一定的审视作用。是对艺术无意识的审美,充分体现艺术的本质和审美活动的动机,是艺术家和审美家对艺术品内在的一种欣赏和认可,从而完成审美的目的。

对于审美目的的形式一般分为三个层面:审美无意识、审美潜意识以及审美显意识的意识形式,其中审美显意识主要是与与人们的意识、情感与认知相联系的,通过反映人们内心的情感意识状态来构成对审美的认识。

艺术也是审美意识形态,它根据不同的人,认识层面的不同以及意识水平的不同都会导致对艺术审美意识的表现不同,观念不同。在发生学的角度上,意识水平低体现出了意识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审美意识发展的一个基础。虽然以前看待意识主要注重的是理论方面的认识,这只能片面的体现了艺术的形态,使古典形态美学主要是从理性的出发,忽视了文化艺术中的非理性和潜意识、无意识的一面。

二、从形式层面分析审美本质

形式主义美学在20 世纪中期(40 - 50 年代) 发展到最彻底的状态就形成了结构主义美学。结构主义美学的代表人物是法国的列维- 斯特劳斯(1908 - ) 和罗兰・巴特(1915 - 1980)。“作为一个结构主义者,斯特劳斯更为关注的是怎样把结构主义的一般方法特别是现代语言学的方法用来分析非语言学的材料,从而实现其最终的目的,创立‘关于人的普遍科学’。他的这种发展状态主要是以人文语言为主的,认为人类独特的特征“语言”是区别人和动物的根本,是建立一种文化构成的原型,同时也是对生活形式的确定和固定。在他的神话研究中,可以看到在美学的角度上对同一的形式的一种尝试,在他的认知中神话和艺术就是人类统同一的一种结构形式。

对于结构理论者而言,人类最终端的形式就是结构形式,他们认为无论是在艺术中、神话里、电影、时装以及广告表达中无不体现的是一种结构的模式,这种模式是人类生存的必要选择。而在这种理论中主要考虑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稳固的关系,双方在一种理想的状态,双方之间维持平衡,使主体与客体之间相互反映和接受的状态,主客之间相互依赖,这样才是最理想的状态,但是一般这种状态是在相对无变化中,如果主客之间有一方有一点改变则会导致整个结构整理的变化。

这中理想状态主要是在时代极端化的理想理论的状态中,如果时生根本质变,这种状态也会随之瓦解,成为另外一种形态。通常在这种理想状态中主要体现的就是它的兼容性以及开放性,它能够反映艺术本质追寻最真是的、自由的,存在的一些东西,在不同时代都会以同样理论的身份出现。

三、从功能层面分析审美本质

功能层面相比较与前两种层面更接近于现实,促进其它层次得以在现实中实现的有效介质。在这个层面上所反映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比前两者更为复杂。

从客体的主体,主体统一客体,客体反映主体称之为反映关系。这种状态中主要体现的是客体由主体经过同化和过滤,把客体内在的性质和结构加以修整和改变,使之变化为主体结构的客体。

从主体到客体,客体体现主体,构建主体模块,又称之为构建关系。这主要是考虑客体在面对主体的过滤和同化后所产生的反映,主体起到引导作用,但是对主体的性质和结构同样有一定的要求,必须是遵循客体的内在规律。这样才能使相互之间的转变有序的变化。

所以对于这个功能层面也可以描述出反映与建构的关系。

而在这种状态下,主体和客体成为了相互依赖的一种关系,不在以独立的结构模式存在, 成为一种实体性关系的非实体性的两极要素。这就满足主客体之间的不断的构建,通过中介进行传输运动,主体对客体进行同化和改变,以这种关系不断的改变改变建构的内外变化。

从而在主客体之间建立起一种内应的同构关系, 由此完成对于主客体之间实体性关系的建构。其中, 内化建构是指主体的思维结构和思维方式; 外化建构是指这一思维结构和思维方式的演化。以内化建构与外化建构方式为中介建立的主客体关系互返同化, 使审美主客体的本质在这一关系中对应交换, 主体的本质变为客体的本质, 客体的本质变为主体的本质。这就决定了艺术的对象不在单一化,不在是对现实的一种实际的反映而是遵循其内在的构建和变化。同样艺术也不在是单一情感的表达,而是更深层次的身体、心理的一种改变。这样, 三个层次互动作用, 彼此强化各自在系统中的地位、功能与作用。艺术本质系统就在这种互动作用中同现实完成了种种复杂的结合, 从而完成了自身的现实化动态构成。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在艺术本质的三个层次中, 审美的价值层次是最稳定也是最能表现艺术特质的层次。艺术之于生活正像是一条河流的源泉,艺术是为人生而艺术,为人而造物。艺术是诗意的,是生活的,是灵动的,是感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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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是西方现代著名的存在论哲学家,在其思想后期,他的存在论思想走上了艺术之途,在存在论的独特境域中来思考艺术的本质与意义。海德格尔认为人类的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对存在不断遮蔽的过程,而艺术乃是对存在的解蔽与救渡的重要手段。但同时,他指出,作为存在之救渡的艺术是处于存在境域中的艺术而非传统美学体系中的艺术,“只有从存在问题出发,对艺术是什么这个问题的沉思才得到了完全的和决定性的规定。我们既不能把艺术看作一个文化成就的领域,也不能把它看作一个精神现象”。[1]传统美学体系乃是在形而上学的框架中建立起来的,艺术本身仍处于被遮蔽状态中。因此,海德格尔对艺术本质的思考首先就表现在他对传统美学体系中的艺术与存在论中的艺术进行辨析。

一、海德格尔对传统美学体系中的艺术本质观的批判

海德格尔在《世界图像时代》中指出,除了科学与技术,“现代的第三个同样根本性的现象在于这样一个过程:艺术进入美学的视界内,这就是说,艺术成了体验的对象,艺术因此被视为人类生命的表达”。[2]美学对于艺术的考察是在认识论的主客二元分立的思维框架之中进行的。鲍姆加登在18世纪中叶创立美学(Aesthetica),将它作为研究人的感性认识的科学,而感性认识被当作相对于高级的理性认识的低级认识,而人的审美体验与情感是感性认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美学对艺术的考察中,人是作为审美体验与创作的主体而存在,而艺术则被当作由人所创作出来的审美体验的对象性客体,它成为人的审美体验的激发者。正如海德格尔所指出的:“在关于艺术的美学考察中,艺术作品被规定为被生产出来的艺术之美,作品被表象为与感情状态相关的美的载体和激发者了。艺术作品被设定为某个‘主体’的‘客体’。对有关艺术作品的美学考察来说,决定性的是主-客体关系,而且是一种情感关系。”[3]美学对于艺术的考察始终被置于对人类的感性与感情状态的考察中,而“美本身无非是那个东西,它在自行显示中把这种感情状态生产出来。”[4]文德尔班也指出,在美学最初对于美的考察中,“要问的问题不是美是什么,而是美感如何产生”。[5]由此,美学对于艺术的考察从未触及艺术本身的存在,而始终停留在艺术的对象性存在中,艺术从未就其本身得到思考。

美学作为一门现代学科,它身上带有明显的知识学痕迹。人们把艺术作为其认识活动的对象,用种种概念、命题来表现艺术,把对于艺术的认识与研究纳入到自己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之中,用种种关于艺术的体系化的知识来替代对于艺术本身的沉思。然而,海德格尔指出,在人类对于艺术的对象化、表象化的认识与体验方式出现之前,艺术早已经在人类文明中诞生了,艺术并非从一开始就被纳入知识学体系中得以考察的。生活在西方文明发端时期的古希腊人就以一种与现代人完全不同的方式来对待艺术。区别于现代人对于艺术的对象化体验与知识化认识,古希腊人则带着一种沉醉的神往全身心地投入到艺术的世界中去,将自身与艺术完全融合为一体。

篇8

第二电子游戏形式多样、风格独特,丰富的艺术表现力是吸引玩家的重要外壳。视觉、听觉、触觉是人类感知世界的重要手段,从我们出生就会被靓丽、鲜艳的色彩、明亮悦耳的声音、感触周围新鲜事物的冲动所吸引,电子游戏本身包含了形、色、构图、平面、立体空间环境等基本要素,具备了审美要素,审美是艺术剩余精力的一种体现,而这种艺术活动也证明了电子游戏的艺术价值。

篇9

艺术的定义为:“人类以感情和想象作为特性的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即通过审美创造活动再现现实和表现情感理想,在想象中实现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互相对象化。”艺术是创作者通过塑造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的审美属性,从而表现创作者对生活的思想感情、审美评价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艺术具有形象性、想象性、虚拟性、审美性、自由性、情感性等基本特征。

所谓艺术的本质,就是艺术这种事物内部的一种规定性,这种规定性规定着艺术之所以是艺术,而不是其他什么事物。从艺术史的视角看,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中、西方艺术家和美学家对艺术本质的探讨和分析繁杂众多,讨论也一直不曾间断, 他们从各个不同的侧面和角度探究了艺术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规律,无论是西方美学中的“模仿说”、“游戏说”、“表现说”、“有意味的形式说”、“符号说”、“潜意识说”等,还是中国美学中的“言志说”、“感物说”、“缘情说”、“畅神说”等,这些艺术本质观都对艺术家的创作产生了作用,在艺术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由于各自的理论出发点和切入视角不同,对艺术的本质探讨可谓众说纷纭。他们有的从艺术的“再现现实”出发, 来界定“艺术”的基本内涵;有的则从艺术的基本属性或艺术的服务对象出发来说明艺术的本质。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辩证地看,任何一种艺术本质观都受到过其他理论的质疑、挑战,甚至被指责和批判为错误的、有偏见的理论。

艺术的首要任务或其根本性质就是美。具体说,“艺术是人们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反映,也是艺术家知觉、情感、理想、意念综合心理活动的有机产物。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艺术主要是满足人们多方面的审美需要,从而在社会生活尤其是人类精神领域内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武汉理工大学张黔在《艺术原理》一书中提出“艺术从本质上说是以形象化的手段营造的让欣赏者产生非功利心态并进而自我确证的虚拟世界。”在艺术本质的层次里,形象和情感是缺一不可的。艺术特有的性质是形象与情感的统一。

一、艺术通过形象来传情达意

“形象说”认为,艺术与哲学、社会科学一样,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它们的不同之处仅仅在于,艺术通过形象反映社会生活,而哲学、社会科学则以抽象的概念形式反映客观世界。任何艺术都需要一种形象化手段,这种形象化的手段包括外在的形态和内在的想象两个方面。任何艺术必须首先是一个有形象的对象世界,没有形象就没有艺术。齐白石作画的“经典”学说是:“作画妙在似与不似之间,太似为媚俗,不似为欺世,云云。”即使这种似与不似也都是有形象存在的。艺术形象是艺术家在实际生活形象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具有一定思想内容和审美价值的具体情景。它是艺术家的主观情感和客观事物相结合的产物,凝结着艺术家对人生、社会和自然的体验和认识,显示着艺术家的审美感受能力和艺术创造能力。艺术形象是艺术的基本单位,是艺术把握世界的特殊形式。艺术品作为审美观照的对象,其基本特点就在于它提供了艺术形象或由若干艺术形象所组成的形象体系。

现藏湖北省博物馆中曾侯乙墓出土的青铜鹿角立鹤,器高143.5厘米,宽41.4厘米,重38.4公斤。整个器物造型由鹤身、鹤腿、鹿角、两翅、座板等组成,有多处纹饰。鹤引颈昂首伫立,钩形长嘴,两翼展开作轻拍状,拱背,垂尾,两长腿粗壮有力,下各有三爪立于长方形座板上。鹤头左右两侧鹿角向上呈圆弧状,并分出数支分杈。鹿角立鹤是想象中的吉祥动物,寓意吉祥长寿,造型优美,风格独特。中国古代把鹤、鹿看作是神鸟、瑞兽,是沟通人、鬼、神的灵媒。鹿角立鹤出土时放置在东室主棺的东边,可能意在引领墓主人灵魂升天,或祈求神灵佑护。该作品主要采用夸张变形手法,鹤头上呈圆弧形的两只鹿角完全对称,不同于自然形态的鹿角,立鹤颈部比例有所拉升。作品运用夸张变形手法,塑造出了造型优美的形体结构,表现出鹿角立鹤的神奇。修长的鹤颈,张开的鹿角,韵律的双翅,精美的纹饰,有力的腿爪,这些局部和整体形象都突出强调运用流线造型,直线与弧线的穿插有序,呈现出音乐般的律动和美妙。这种造型美重点不在于要求色彩、纹样等简单地去摹拟事物,再现现实,而在于使其外部形式传达和表现出一定的情绪、格调、风尚和趣味。采用的对称手法可以表现出一种严肃完整的情调,依靠由外在的形式所烘托的气氛情调在潜移默化中作用于人的情感和思想。

英国经验主义美学家们从心理学的角度指出,想象总是“由某个欲念或意图控制住的”。艺术是通过塑造具体生动的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意识形式,它的最大的特点就是依靠形象的美来反映人们对社会生活的理解、情感、愿望和意志。鹿角立鹤这件作品直接摹仿或再现鹤、鹿动物的局部形象特征,创作者以审美意象作为艺术品的主体,创造的不是物质世界的再现物,是创作者基于客观现实世界而虚构摹拟的想象动物,具有一种脱离和超越现实的意象性。意象乃心中“营构之象”,是艺术家精心创造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言说的。意象既不拘于心,亦不拘于物,而是心物有机结合所呈现的一种状态。鹿角立鹤显现和传达引领墓主人灵魂升天,或祈求神灵佑护这种感情,意在从中获得一种自由感和超越感,达到了审美性质所要求的亲切感和距离感的高度统一。

二、艺术的根本特性在于表现情感

情感问题是美学理论中关于审美意识的最基本的问题。列宁说过:“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艺术是一种以情感为主的活动,情感的激荡构成了艺术活动的基本意义。俄国的批判现实主义大师托尔斯泰认为,艺术的本质就是表达情感。情感是艺术创作的原动力,情感活动是艺术表现的重要内容,情感贯穿在艺术创作与欣赏的整个过程之中。艺术家在创作艺术形象的过程中融注了情感因素,艺术形象是一种情感形象。情感对于艺术形象,犹如血液对于人体,缺乏情感的艺术形象是没有生命力的。艺术创作所遵循的常常是情感逻辑,而艺术评价也是一种情感评价,它包括艺术创作者的情感评价和艺术欣赏者的情感评价。

英国哲学家和美学家科林伍德认为:真正的艺术家是通过艺术活动表现情感。他认为艺术家在艺术中所表现的情感是公众的或集体的情感,是大众的心声。从心理学看,艺术以情感为特质,为中介,但从认识论看它又不仅仅是情感。情感、想象诸心理形式,偏重于人的个体、经验、类型的形态方面。艺术既要保持自己的心理形式的特质,也要有深刻的理性内容,因而情感想象的形式又必须和认识的伦理的内容相结合。中国最早的美学文献《乐论》(荀子)就强调艺术的一般日常情感的感染作用;刘勰的“情动于中,故形于声”,“为情而造文,不为文而造情”,就揭示了艺术创作的本质规律,也指出了审美心理结构的中心是情感。《诗经?小雅?鹤鸣》中词句:“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他山之石,可以为错。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诗中以鹤比喻贤人。笔者认为“青铜鹿角立鹤”的创意来源于《诗经.小雅》中《鹿鸣》和《鹤鸣》这两篇乐诗。是曾侯祈盼贤人政治理念的美好寄寓。“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唐代诗人崔颢这首传颂千古的黄鹤楼诗,乃是我国诗人以鹤为题材的诗词中最著名的一首。鹤自古就被视为吉祥鸟,是群禽之长,鹤除了吉祥之意外,也是人们心中吉祥长寿之象征,“松鹤延年”是中国人最爱用的祝寿词。2007年11月由文化部主办、湖北省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吉祥物是由湖北美术学院教师胡博飞创作的“鹿角立鹤”,取名为“楚楚”。该吉祥物是以湖北重点文物青铜器“鹿角立鹤”为原型,通过卡通变形而成的。鹿、鹤都是长寿和吉祥的象征,鹤的两个翅膀,既象征湖北展翅高飞,又表示艺术节翩翩起舞。红、黑、金黄是楚文化绘画传统色彩,脖子上的云纹也是楚文化漆器的经典文饰,亦可以看成阿拉伯数字“8”的变形。湖北省随州市将鹿角立鹤作为市标,“鹿鹤同春”即“六合同春”,寓意经济腾飞、吉祥如意等。这些艺术作品中注入了创作者的情感,才具有了艺术特殊功能的感染力,带给欣赏者以共鸣,从而获得的精神上的自由感。

从前辈艺术家们的理论探讨来看,从艺术创作实践来看,艺术所特有的性质只能是形象与情感的统一。艺术反映人们对于社会生活的认识,离不开形象的塑造和注入情感,情感和形象才是艺术区别于哲学、科学、宗教、道德等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在艺术本质的层次里,形象和情感的融合,共同构成了艺术的内容和形式,共同熔铸为艺术的有机整体。

参考文献:

[1] 张黔.《艺术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

篇10

《审美教育书简》(下称《书简》)深刻地影响了西方现代美学的进程。维塞尔认为:“在18世纪美学理论中构成一个关键性转折点的是席勒的美学理论,而不是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因为席勒的美学理论比康德的美学理论更多地指出了未来的道路。”哈贝马斯则称它是“现代性的审美批判的第一部纲领性文献”。本文着力探讨席勒在《书简》中提出的“审美假象”概念。首先对“审美假象”概念进行辨析,并梳理其学理背景,其次是分析“审美假象”论的批判性内涵及影响,最后,参照多种美学视角,对席勒“审美假象”论的“先天缺陷”进行批判性分析。

在《书简》第九封信中,席勒就提出了“假象”的概念:“不管你在什么地方遇到他们,你都要以高尚的、伟大的、精神丰富的形式把他们围住,四周用杰出事物的象征把他们包围,直到假象胜过现实,艺术胜过自然为止。”这里把“假象”和“艺术”并置,并分别同“现实”、“自然”相对,就已经指示了艺术和假象之间的内在关联。在第二十六封信中,席勒则明确将其表述为一个美学命题:“鄙视审美假象,就等于鄙视一切美的艺术,因为美的艺术的本质就是假象”。席勒同时也强调“审美假象”不同于“逻辑假象”。“逻辑假象”混淆现实,具有欺骗的性质,而“审美假象”自我显明为“假象”,当然谈不上“欺骗”。

我们有必要先对“假象”(Schein)作一番辨析。该词在德语中有“光辉”、“外表”之义,而“外表”则多有“表面现象”和“靠不住”的意思。仅以《书简》中“Schein”翻译来说,依笔者所见,就有三种:一是“假象”,如冯至、范大灿的译文和缪灵珠的译文(《缪灵珠美学译文集》第二卷);二是“形象显现”,见于朱光潜先生所著《西方美学史》;三是“外观”,如徐恒醇的《书简》译文、蒋孔阳《德国古典美学》等。自康德之后,“Schein”成为德国哲学(美学)的常用词,除席勒外,它在黑格尔、叔本华、尼采、海德格尔、阿多诺等人那里也是非常重要的概念。比如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所说的“日神之梦境”即是“Schein”。需要注意的是,尼采突出了这个词的“光辉”之义,翻译者或译为“假象”(缪朗山),或译作“外观”(周国平)。海德格尔对该词的使用也往往突出其“光辉”之义,其著作的中译者通常将其译为“假象”或“闪耀”。

笔者认为,单就词义论,将“Schein”翻译为“假象”、“外观”、“形象显现”都没有什么不妥。但从上面的论述可以见出,虽然该词兼具“外表”和“光辉”二义,但在不同的美学语境中有不同的侧重:或是“非实在性”之义,或是“光辉”之义,或是二者并重。席勒用“Schein”规定艺术的本质,既是以此来反对那种视“美的艺术”为“消遣之物”的轻视态度,同时也是要为艺术确立不同于自然科学真理模式的“真理”。正像伽达默尔所说:“把审美特性的本体论规定推至审美假象概念上,其理论基础在于:自然科学认识模式的统治导致了对一切立于这种新方法论认识可能性的非议。”伽达默尔在此还指出,通过把艺术的本质规定为“审美假象”,席勒成为第一个确立“艺术立足点”人。在更大的意义上,它刻画了精神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的独特要素的特征。由此可见,席勒把“Schein”同“现实”相对立,同科学上的“真实”相对立,具有争辩性,是对审美之“非实在性”的强调,所以我们认为将其翻译为“假象”很妥帖,而若将其译为“形象显现”。虽很仔细,但略显冗长。尼采所谓的“Schein”则既强调“日神”的“光辉”之义,又强调梦境的“非实在性”,翻译成“外观”很恰当;而海德格尔在使用“Schein”时,“光辉”之义较为突出,译为“显耀”或更合适。这里多有妄断,因为翻译讲求的是灵活变通。

席勒的“审美假象”论直接源自康德。在《判断力批判》第53节中,康德宣称:“诗的艺术随意的用假相游戏着,而不是用这个来欺骗人,因它自己声明它的事是单纯的游戏,虽然这些游戏也能被悟性在它的工作里合目的地运用着。”(着重号为引者所加)此处的“假相”就是“Schein”。康德使用“Schein”这个词是为了强调“诗的艺术”乃是一种想象力的自由运作,并且是无功利的。所以康德又说:“在诗的艺术里一切进行得诚实和正直。它自己承认是一运用想象力提供慰乐的游戏,并想在形式方面和悟性的规律协和一致,并不想通过感性的描写来欺骗和包围悟性。”尽管从这些表述来看,席勒与康德非常相近,但如上所论,由于席勒刻意强化了“审美假象”的现实批判性而开辟了美学的新维度。

康德固然也对审美和认知进行了区分,但他并没有刻意为艺术寻找不同于自然科学认知模式的“真理”,而在席勒看来,将艺术之“真理”同自然科学的“真理”相区分刻不容缓。假若用自然科学的真理模式来权衡艺术,那么后者极容易被视为消遣之物。所以席勒说:“要防范知性对实在性的追求发展到一种偏狭的程度,以致美的艺术是假象就对全部美的假象的艺术下一个轻蔑的判断”。但是,在自然科学确凿的实在性面前,艺术和审美又能到哪里去获得自己的“本质”呢?传统意义上的“摹仿”理论是从属于认识论和自然科学真理模式的,根本不可能将艺术“真理”与科学“真理”分开。席勒大胆地宣称“美的艺术的本质就是假象”,看似是对自然科学真理模式的屈服,实则是针锋相对。将“假象”转化为一个纯美学概念,这样一来,艺术的“真理”是“假象”,根本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真理”。这是一个美学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因为它将文学艺术从附属于认识论的处境中完全解放出来。艺术的本质虽然是“假象”,但并不意味着它比自然科学的价值就低一等,相反,正因为其“假象”本质,所以它才是正直的、诚实的,自由的,而对假象喜爱的程度则直接表征了人在现实中所获得的自由的程度。艺术的“假象”本质赋予艺术理想性的品格,使得它不会被粗俗的物质现实所玷污。因此,艺术之“假象”本质并未消解掉艺术的价值,反而表明它比一切“有用”的东西更“有用”,它负有更严肃、更神圣的使命。

席勒的“假象王国”构想也是对康德美学的创造性发挥。康德认为:“美的艺术是这样的一种表象方式,它本身是合目的性的,并且虽然没有目的,但却促进着对内心能力在社交性的传达方面的培养。”康德把“社交性”视为美的艺术的无目的的目的性,无所为而为的“功能”。而席勒将艺术的本质确立为“审美假象”,并以此构想出一个假象的、审美的、游戏的王国,正是要开辟一个在其中人们可以自由交往的领域。“假象艺术”乃是“一种深入到人的主体间性关系当中的‘中介形式’”,是一种交往理性。艺术只有作为“假象”,才能真正具有公正无私的品格和公共特征,才能超出现实物质性的束缚,并最终发挥交往功能。“假象王国”是一个审美共同体,在其中,由于没有物质实在性的束缚,没有个体欲望的促逼,没有权力的争斗,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可以自由交谈,个体可以代表族类,人们通过美结合在一起。

康德把“美的艺术”视为天才的艺术,席勒的“审美假象”说也同样是建立在天才的基础上。他所谓的“假象王国”至少在“现时代”尚不可能在现实中实现,而只能寄希望于天才高贵的心灵。康德把天才视为一种“给艺术提供规则的才能”,而席勒则把天才视为一种超绝于物质现实之上的理想人格,它不会因时间流逝而损毁。审美假象的王国是人类在超越了对实在性的追求以后而达到的最高生存境界,是人类文明发展到最高阶段的终结。只有当人拥有最完满的人性,成为“审美的人”以后,他才可能完全不考虑事物的实存,而驻足于活生生的形象世界,满足于单纯的形象所带来的快乐。艺术的天才完全超越时代的“需要”而获得假象王国的垂青,而天才的艺术乃是一个纯粹的假象世界。毫无疑问,所有的艺术天才论都夸大了艺术家的创造性,并把艺术家视为“超人”。所以阿多诺对康德、席勒乃至黑格尔的“天才观”持严厉的批判态度,并指出这种天才观恰恰是“与庸俗的资产阶级意识是协调一致的”。

在美学方法上,和康德一样,席勒凭借的还是先验设定和推断,“审美假象”就是作为一种“美的纯理性概念”被设立的。它被视为人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从人的感性理性兼而有之的天性的可能性中推断出来的,而它的作用是纠正和引导人们对现实事件做出判断。现时代一般的艺术(同“天才的艺术”相对)还没有达到纯粹的“假象”,因此并没有实现自己的“假象”本质,不是纯粹的“美的艺术”。由此可见,通过先验地为艺术设定一个有待实现的“本质”——“审美假象”,艺术被纳入了一个历史性的维度。艺术的本质之为“假象”,并不是一个静态的规定,而是一个动态的实现过程。这也应该对黑格尔的美学有所影响。

席勒的“假象”说同柏拉图的“理式”说有间接的关联。在《国家篇》和《法律篇》中,对话人之一“苏格拉底”谴责“模仿性的诗”是“理式”的“假象”,亵渎神灵,所以“模仿性”的诗人应该被逐出城邦。席勒在《书简》的第十封信中提到了柏拉图对摹仿性艺术的批评。他反对柏拉图完全用理性规定人性和艺术。在他看来,无论是人性,还是艺术,都是感性和理性的和谐统一,而非理性压制感性。作为游戏冲动的审美用形式克服质料,将感性的东西向理性提升,并最终创造出“活的形象”(审美假象)。人性的和谐只能通过美的艺术和审美才能达到。正因为艺术是“假象”,它才不冒充真实,危害真理(指自然科学的真理,下同),反而帮助人们更好地严守真理和艺术的界限。不仅如此,作为“假象”的艺术还是对实在的超越,甚至比真理更高贵。席勒并不是否定科学“真理”的价值,而是要防止科学“真理”侵入“美的艺术”领域之内。但当席勒把“审美假象”规定一种克服了质料的高贵的形式,并认为它是对现实的超越的时候,又似乎透露出“审美假象”同柏拉图的“美的理式”的隐秘联系。

席勒的“审美假象”说着力于构建一个人与人可自由交往的理想王国,指明了一条通向生存的“素朴性”和“自然”状态的回归之途。海德格尔对此颇为欣赏,认为席勒美学已经有了“生存论”的维度。所以海德格尔宣称:如果说康德将审美嵌入了人的此在的基本状态,而“正是这种基本状态,被席勒把握为历史性的、对历史具有奠基作用的人类此在的可能性条件。”

席勒又是如何通过“审美假象”论开辟现代性审美批判的道路的呢?

法国革命中暴露出来的卑劣凶残的“人性”引起了席勒对启蒙运动遗产的反思。他断定,虽然文明有了长足的进展,但“人性”却没有得到提升。这表明单纯智性的启蒙是失败的,剩下的唯一道路就是以审美来改造和提升人性——培育新的感受力。

席勒的审美批判,不仅是对他所置身于其中的时代现实的批判,而且还是对文明本身所带来的弊端的批判。在他看来,文明的“进步”只表明近代以来人们在认识领域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它同时也带来了对“人性”的损害,造成了近代人的“人性”残缺不全。现时代的人被“束缚在整体的一个孤零零的小碎片上”,严密的分工及等级制度壁垒阻断了人们之间的自由交往,甚至使人们相互为敌。对于个体来说,国家乃是一架高速运转的机器而已。人不再是目的,而成了手段。“有用”乃是这个时代最大的偶像,成为衡量一切事物价值的标准,而心灵的高级需求被忽略了。因此,作为严肃的精神性事务的艺术和审美也必须拜倒在“有用性”的规约之下。对于艺术和审美来说,这是一个致命的威胁。因为艺术和审美的本性是自由,但在“市场”上,艺术和审美的“精神功绩没有分量”。

这些观点成为西方审美批判理论的先声。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所带来的是整个社会现实的全面异化。异化劳动把自我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手段,也就把人的类生活变成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因而,人具有的关于他的类的意识也由于异化而改变,以致类生活对他说来竟成了手段。这些观点同席勒的批判都很相近。法兰克福学派对现代工业社会的批判也吸收了席勒的见解,比如马尔库塞就称现代文明的现实原则为操作原则。在这种原则的统治下,社会根据其成员的经济操作活动而被分成各个阶层,而对大多数人来说,满足的规模和方式受制于自己的劳动。人们是在为某种设施劳动,并且无法控制这种设施。劳动分工越严密,人就越异化。“人们并不在过自己的生活,而只是在履行某种事先确立的功能。”受到席勒审美批判影响的思想家的名单可以开列出许多,比如齐美尔、韦伯、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直至弗洛伊德,等等。

尽管现实已经败坏,但对于它,还只有美和艺术才能救治。美和艺术的使命就是通过战胜物质性的现实而追寻自己的“假象”本质。美和艺术不需要以“现实”为自己的参照系;它们不仅不接受来自“现实”的评判,相反,它们还要通过高贵的形式来剔除“现实性”,从而成就自己的“假象”本质;也只有经由美的艺术的“假象世界”,才能超越“现实”而达到完全自由的境界。“审美假象”作为一种理想性的“美”必然要归结于“形式”,因为只有“形式”才有“超越性”,才能不被任何现实所制约、不被时间的流逝所毁坏;而“质料”则是来源于现实,并没有永恒的价值。形式通过“克服”质料而使一部艺术作品获得不朽的价值。“在一部真正美的艺术作品中,内容不应起任何作用,起作用的应是形式,因为只有通过形式才会对人的整体发生作用,而通过内容只会对个别的力发生作用。不管内容是多么高尚和广泛,它对我们的精神都起限制作用,只有形式才会给人以审美自由。”

席勒把艺术的本质规定为“假象”,就是同粗鄙的现实生活中对物质性“实在”的崇拜相对抗。这看似是对现实的高傲拒绝,实际上并非如此。作为一个坚定的启蒙主义者,席勒不会放弃启蒙的目标,而只是将其转换到审美的路径。席勒反复强调,艺术家必须生活在社群之中,必须置身于社会的道德和风俗之中,关键在于,他不能被现实驯化,屈服于材料的物质性,而是要蔑视时代的判断、需要和幸福,仰望着法则和尊严。他要用取自高贵时代、甚至超越一切时代的“形式”来铸造审美的“幻象”。“审美假象”的形式“本质”也使它区分于空洞盲目、不受约束的幻想以及幻觉。在席勒这里,“形式”乃是艺术的本质(假象)的本质,其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席勒的美学仍然深深地根植于西方形式美学的传统。

席勒坚决反对超验神的存在,拒绝一切。所以他说:“我信什么教?你举出我的宗教,我一概不信。——为什么不信?——因为我有信仰。”他的信仰就是“美”以及作为“审美假象”的艺术、诗。故而席勒又说:“你只得从尘世纷纭之中逃走,遁入自己心中的寂静的圣所!在梦之国里才能找到自由,在诗歌里才开出美的花朵。”席勒用人的神性尺度取代了超验神的存在,他所谓的“完满的人性”,其实就是指人的“神性尺度”,也就是自由。但是席勒又认为,这种自由并不存在于人的自然本性中,而是一种根据需要设定出来的自由,也即是说。所谓的人的神性尺度也是一种先验的设定。可见,超验神废黜以后所留下的虚空乃是人先验自由的源泉。如果说,超验神与人之间有一个不可逾越的深渊,那么,即便是在超验神被废黜以后,人的实际生活状态和他的理想的存在状态之间仍然存在着一个难以消除的间距,而席勒寄希望于纯粹的“审美假象”来消除这个间距,从而使人完全拥有自己的神性存在。

席勒“审美假象”论对唯美主义运动有重要影响。唯美主义者并不真就是“为艺术而艺术”,他们只不过是利用这个口号来反抗社会对艺术的敌视,并企图经由审美开辟一条通往自由的道路。王尔德把艺术的本质视为“谎言”并指出:作为一门“高贵谎言”的艺术已经衰落了,这是因为科学的“真理”侵犯了艺术的“真理”,实证的价值取代了艺术的“谎言”。作为“谎言”的艺术与道德无关,艺术家的职责就是要“复活那种古老的撒谎艺术”。“撒谎”就是讲述美而不真实的故事,就是追求形式之美。他甚至断言作为“谎言”的艺术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基础”。由此可见王尔德所谓的“谎言”与席勒的“假象”之间内在的契合。当然,他们之间存在着实质性差异:王尔德的“谎言”意味着快乐,摆脱精神的重压,“最高的艺术拒绝人类精神的负担”。而席勒的“审美假象”论强调精神性的承担,单纯的感官享受是被排除在外的。

席勒将“审美假象”对立于现实,强化了艺术对当下现实生活的否定功能。但这种否定并不是通过把艺术作为社会认知的载体,而是通过把艺术“提纯”为一种与实在性无关的“活的形象”——以此表征人的自由——来实现的。但在一个分工严密、一切都被市场交换所主宰的社会里,个体被卷进一个仅以追逐财富为目的怪兽腹中,又何谈自由呢?

席勒一方面认为,人们只有经由艺术才能达到最终的自由;另一方面,自由又是艺术的必要条件,艺术是自由的女儿。这种兜圈子的话恰恰表明,即便是艺术这样一种精神性的活动在现实中都难以是自由的。但假若连艺术的自由都被剥夺,自由的火种岂不是完全熄灭了?这会导致丧失神性尺度的人必定处在权力的争夺和欲望的撕扯之中。这就是席勒美学的逻辑。在我们看来,单单强调“审美假象”与现实之间的对立,通过将自身放逐于现实之外所取得的“自由”只是一种美学上的幻觉。而美学幻觉中的自由也并不能成为它在现实中失去的自由的补偿。在这方面,马克思无疑要深刻得多,因为马克思认为:文明的改造只有通过改变现有的社会关系才是可行的。艺术、审美绝不能被“圣化”为精神的“供品”,它作为人的整体性实践的组成部分,和人类的生活应该有着多方面和多层次的联系。艺术固然是人类生存中的必需(当然不是对于所有人),但却并不能担当救赎的崇高使命;艺术可以让人体验到自由,但艺术并不等于自由。

到了20世纪,工具理性的统治更甚,人类的自杀行为(两次世界大战)严重地刺激了阿多诺的神经。在他看来,同一思维乃是导致人类互相残害的真正杀手,而基于同一思维的传统美学必须彻底颠覆。在《美学理论》有关“审美幻象”的章节中,席勒的“审美假象”论成为阿多诺批判的靶子。在他看来,由于席勒还未真正把握住艺术和现实的辩证关系,其“审美假象”理论最终沦落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帮凶。席勒试图通过“审美假象”获得“超越”的路子实质上还是在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魔法中打转。其“审美假象”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形式美学范畴中,造成了艺术的自我囚禁,完全失去了反抗物化现实的力量,更无从获得真正的自由。只要艺术还保留着令人愉悦的性质和面貌,它就不得不在市场交换逻辑的主宰下重新被纳入资本主义生产和消费的链条之中,成为虚假的自主性(自由)。因此,艺术对现实的否定决不能停留在“形式美学”的范围内,而是要用自己破碎的“面貌”直接表征这个破碎的资本主义物化现实。这要求艺术否定自己的“形象”(“审美假象”),也即它的令人愉悦的一切质素。

哈贝马斯认为,坚持审美和艺术的绝对自主性是不可取的,因为这样做也同样是在加深艺术的危机。当艺术只顾坚守自主性的时刻,“艺术也越发从生活中异化了自身,并隐退到完全不可触摸的自律之域。”德国美学家维尔施曾直截了当地对席勒的美学构想给予完全的否定,他认为:在“日常生活的美学化”已成为现实的今天,继续坚持“艺术”有某种崇高的价值,继续坚持席勒的立场实乃愚蠢之见:“18世纪后半叶以来的审美化纲领,已经不再是我们的希望。相反,诸如席勒所言只有审美的人才是完整的人,……以今天这类审美化纲领用来表现自身的形式来看,已变得可疑起来。”

伊格尔顿从“意识形态”角度指出:席勒的美学在“反对这个新兴的社会秩序正在制造的精神荒芜”的同时,也“提出了资产阶级领导权的全新理论的重要成分”。这个见解指出了席勒美学的双重性质。席勒的文明批判是深刻的,现时代的根本特征确实正如他所说,一切被纳入了交换之中,而交换关系用量的多少抹平了质的差异。但他给出的最终诊断——克服文明的弊病在于修复完整的人性——却是虚幻的,而这种诊断本身,恰恰是那个时代意识形态的产物,美学上激进的代价却是实践上的保守。

在弗洛伊德看来,文明的冲突存在于个体的需要和文明进程之间,但为了文明的利益,作为个体的人通常被迫延迟或取消个体性的需求,而艺术则是对这种延迟或取消行为的补偿。同时,艺术也为人们提供机会来分享备受尊崇的情感体验,从而提升人们的认同感。艺术在为人类提供一种共同的文化理想的同时,也使人们从中获得了自恋性的满足。他指出了一个重要的事实是,艺术之所以为人类所必需,就根源于人类身上根深蒂固的“自恋情结”。这提醒我们,尽管人类无法走出这种“自恋”,但却要意识到这种“美学幻觉”的存在,不能过于沉迷甚至人为地强化这种幻觉。席勒美学有着巨大的价值,如前所说,他的“审美假象”确实是艺术理论的重大突破。但他对理想人性的鼓吹,以及他所建构的“假象王国”,则几乎可以看作是一种“自恋性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