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期刊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劳动力范畴模板(10篇)

时间:2023-11-19 15:49:5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劳动力范畴,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劳动力范畴

篇1

一、劳动和劳动力

人们要生活就需要食物、衣服、靴鞋、住房、燃料等等东西。要取得这些东西,就必需生产,必需劳动。物质生产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没有生产,就没有人类,也就没有社会。

要进行生产,必需具有三个条件:(一)人的劳动;(二)劳动对象;(三)劳动资料。只有这三个条件有机地结合起来,生产才能进行。

人的劳动是生产的首要条件。劳动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人们通过劳动改变自然的物质形态,取得满足自己需要的物质资料。有人会问,既然人生产物质资料的活动是劳动,那末其他动物为取得食物和筑巢所进行的一些活动是不是也是劳动呢?我们说,只有人类的生产活动才是劳动,其他动物的一切活动都不是劳动,因为人的活动是有目的的,在活动以前就在头脑中计划好了。人是改造自然,迫使自然界服务于自己的目的,而其他动物的活动则是本能的,只能适应于自然,只能利用自然而不能改造自然。马克想曾经说过:“我们是在这个形态上考察劳动,在这个形态上,劳勃是专属于人类的。蜘蛛的工作,与织工的工作相类似;在蜂房的建筑上,蜜蜂的本事,曾使许多以建筑师为业的人惭愧。但使最劣的建筑师都比最巧妙的蜜蜂更优越的,是建筑师以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他脑筋中把它构成了。劳动过程终末时取得的结果,已经在劳动过程开始时,存在于劳动者的观念中,已经观念地存在了。”(“资本论”,第一卷,第192页)所以人的劳动和动物的活动是根本不同的,它是人类生活第一个基本条件,正是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但是光有劳动,没有劳动对象即没有劳动可以作用于其上的东西,生产还是不能进行。例如没有森林,人就不能伐木;没有矿石,人就不能冶炼钢铁。劳动只有跟自然界结合在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变为财富。拿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的一句话来说,即“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有了人的劳动和劳动对象,还必须要有劳动资料,即劳动者能够用来影响和改变劳动对象的一切物件,生产才能够进行。劳动资料首先是指生产工具,其次是指厂房、道路、运河等劳动条件。生产工具在人类生活中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类人猿是在制造生产工具的时候,才完成了由猿到人的转变。人同动物的根本区别是人能够创造工具。

所以,劳动过程,也就是人的活动通过劳动资料按照预先计划改造劳动对象,取得自身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活动过程。

以上我们谈的生产得以进行的三个条件,在任何社会中都是共同的。但是在不同的社会中,生产的社会性质则是根本不同的。在奴隶社会里,奴隶劳动是公开的强迫劳动,奴隶在奴隶主的皮鞭和铁链的强制下做工。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为资本家劳动,资本家付给工人工资,从表面来看,工人的劳动好象是自由的,工人同资本家的关系好象是平等的,但是在这种表面现象的下面,则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而工人为了生活,又不得不被迫为资本家做工。所以马克思说,罗马的奴隶是被铁链锁住,而雇佣工人则是被整个资本家阶极的看不见的绳子束缚着。只有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社会性质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劳动再不是个人的私事,而是摆脱了剥削的劳动者的共同的事业,劳动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福利,劳动变成了英勇、豪迈和光荣的事业。

劳动力是指人的劳动能力,是用来生产物质资料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劳动力不同于劳动,劳动是劳动力的支出。例如人用自己的劳动力,开动机器,生产产品的过程,是劳动过程,也就是说劳动是一个活动的过程。把劳动力和劳动区别开,有很重要的意义。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阶级一无所有,被迫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卖给资本家,资本家按照劳动力的价值,付给工人工资。劳动力的价值也就是养活工人及共家庭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熟练工人的劳动力的价值,还要加上他们受训练的费用。而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大于自己劳动力的价值的,其中的差额就是剩余价值,为资本家攫为己有。资产阶级经济学者为了掩盖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实质:常常把劳动力和劳动这两个范畴混淆,说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劳动是商品,好象工人得到的不是自己劳动创造的一部分价值——劳动力的价值,而是自己劳动创造的全部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彻底批判了这种谬论。因此我们在学习劳动和劳动力这两个范畴时,必须注意到它们的差别。

篇2

中图分类号:F0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2)05-008-07

关于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是一个永恒范畴还是历史范畴的研究和争论,在国内学术界已经持续了半个多世纪,争论各方都能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本中找到相应的理论依据。根据笔者掌握的文献资料,苏联学者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探讨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具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两重性,卫兴华先生在1957年就提出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是一个永恒范畴的观点。此后,许多学者围绕这个问题展开多角度、多层次的研究和争论,并一直绵延至今。

笔者在《马克思“抽象劳动”概念探析》(载于《当代经济研究》2009年第8期,以下简称“原文”)一文中,提出从生理学与经济学两种不同意义上来理解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这种观点得到学术界同仁的关注和批评(参见胡爽平:《正确理解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载于《当代经济研究》2011年第6期,以下简称“胡文”)。鉴于劳动二重性学说在马克思经济学中的重要地位与学术界的长期争论,笔者深感对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及其当代意义的研究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同时,本文也对胡文的批评和指责做出必要的回应。

一、两种不同意义的抽象劳动及其相互关系

在进一步探讨两种不同意义的抽象劳动及其相互关系之前,让我们首先重温一下作为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研究方法的抽象法。对于马克思的抽象法来说,抽象过程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本质上是人的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具体到思维的抽象,再从思维的抽象到思维的具体,从而科学地把握客观对象整体的认识过程。抽象就是在分析的基础上抽取对象的某一个方面、属性或关系,而舍弃其它方面的思维过程,作为抽象的结果的东西,就是对象的某个方面、某种关系或某种属性。抽象法虽然否定了感性具体的整体性,但能使人们深入到客观事物的内部从而在纯粹的状态下来研究和考察对象。因此,抽象只是客观对象的某个方面或某种属性,它是人们认识事物过程的一个阶段,也是进一步实现从抽象上升为具体进而在思维中再现具体的前提。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就有必要思考这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起点如何确定?这个逻辑起点应当具有怎样的特点?从抽象方法本身来看,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应当具备以下三个特点:其一,它应该是反映研究对象本质的抽象;其二,它应该是研究对象本质抽象的极限,是一种最简单的规定,在研究对象范围内,它不以其它方面、其它因素为其存在的前提,相反,对象的其它方面、其它因素都以它为前提;其三,它应该包含着进一步发展的源泉、动因、契机和胚芽。

篇3

马克思通过《资本论》揭示出:资本的产生和资本主义的发展与劳动力的商品化是同一个历史过程:资本之所以是资本,是因为劳动力在这种社会关系中获得了价值形式变成了商品。当今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仅无法消除劳动力的商品化。而且还要大力促进劳动力的商品化,这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一、消费即生产

马克思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要转化为资本的货币的价值变化,……只能从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即从这种商品的使用上产生”。而“它的实际使用本身就是劳动的物化,从而就是价值的创造”。因为“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货币所有者在交换中得到的使用价值,在劳动力的实际使用即消费过程中才表现出来。……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劳动力的购买者消费劳动力。就是叫劳动力的卖者劳动”。“从他进入资本家的工场时起,他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劳动力的使用,劳动。就属于资本家了”。

既然劳动力包括劳动者的体力和智力,那么它就同时具有物质性和精神性。劳动力的物质性除了首先作为生物个体之外。更典型地体现在生产工具上,生产工具本质上不过就是物化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替代和延伸。因此,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物质性标志,真正决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这一点来看,人的工具性正是由于劳动力使用价值的工具性。生产力的提高有赖于不断地创新和物化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这要求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必须先于其他所有商品发生符合社会需要的变化,以生产社会需要的商品。

劳动力的精神性使其使用价值具有多样性,除了不同的劳动力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外。同一个劳动力在不同时间和空间也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多样性可以使劳动力根据社会需要进行组合。从而产生新的使用价值。

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劳动力的消费。是劳动,是通过具体劳动让使用价值发生符合社会需要的变化,进而将抽象劳动凝结在新的使用价值中创造价值。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其他商品产生的先决条件。其他任何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都是劳动力的消费的结果。都是以劳动力的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另一方面。价值是客体对于主体的有用性,所有商品都以劳动力的生产为最终归宿,这样。劳动力商品就是其他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产生的依据和目的。如果不能服务于劳动力的生产,所有的商品生产对人类社会的进步都是无用或不利的。同样道理。劳动力如果不能消费也是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甚至会产生危险的副作用。因为其它使用价值是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而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却是它们的非物质性源泉。

劳动力的消费过程是其他所有商品的生产过程。劳动力又是生产过程的发动机和控制系统,同时全部的生活和生产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正是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从劳动力的角度上讲,生产即消费、消费即生产,劳动力的消费是其特有的生产自身的形式。一切商品的生产和消费最终都服务于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劳动者具有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双重身份。劳动力的消费和生产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无限循环过程的起点和终点。

因为商品的价值载体是其使用价值,所以劳动力的价值载体就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而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劳动力的消费,是劳动,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价值。可以看出,劳动力的价值体现在创造其他商品价值的劳动中。商品的价值是社会关系的体现,是人类劳动的结果,劳动是劳动力价值的载体,又是其他商品的价值实体;劳动力价值直接体现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其他商品价值只是间接体现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劳动力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变成商品获得价值形式。这时的劳动力价值集中体现为剥削被剥削的关系。

二、劳动二重性

生产劳动力的具体劳动是什么劳动呢?很显然。除了人类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以外,人类社会并不存在其他劳动(自动化和智能生产只是人类体脑劳动的延伸)。而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就是劳动力的消费,就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是生产其他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创造性活动。“处于流动状态的劳动力或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的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按照劳动价值论可以得出,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生产劳动力的具体劳动;它创造其他商品的价值的同时承载着劳动力的价值。

劳动力的价值实体是什么呢?当然是抽象劳动。根据价值定义,劳动力价值应是凝结在劳动力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与其他商品的生产和消费不同。劳动力商品的消费就是生产自身的具体劳动,就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它所承载的抽象劳动形成劳动力自身的价值。不过,这不是物化的抽象劳动,而是以精神性为主的活化在劳动力中的人类抽象劳动。笔者称之为活化劳动。

与生产其他商品的劳动不同。劳动力的生产包括所有相关者的劳动,白始至终属于社会劳动;生产其他商品的劳动需要向社会劳动转化,而劳动力的生产直接就是社会劳动和私人劳动的统一。

劳动力是无形的特殊的劳动产品。它的非物质特性即精神能力在当代经济发展中已占据统治地位。成为衡量劳动力的标准。劳动力以外的任何商品的价值都是凝固的物化劳动,而形成劳动力价值的劳动是流动的活化劳动;劳动力价值的内容,虽然离不开劳动的物化却不是物化的劳动。因为劳动力是不断变化的。即使同一个劳动者。随着复杂劳动的不断简单化也可以持续不断地更新升级换代。所以劳动力的生产不是个体劳动,而是必然的社会劳动。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生产力范畴,是价值的物质载体。商品的价值是生产关系范畴。是物化的社会关系。在市场经济中。劳动力是用来交换的特殊的劳动产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统一体。那么。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也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反映,属于生产力范畴;劳动力的价值当然属于生产关系范畴,是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体现。劳动力商品的内在矛盾是:使用价值一劳动力商品的工具性是解决怎样生产的问题,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价值一劳动力商品的目的性是体现为什么生产,反映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劳动力价值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对其使用价

值可以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同种使用价值在不同社会关系中会产生不同社会结果。

三、商品化三阶段

基于劳动力生产和消费的特殊性。笔者把劳动力商品化分为简单再生产阶段、扩大再生产阶段和自由全面发展三个阶段。

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初期发展。劳动力在这种生产关系中获得价值形式成为商品。这是以简单重复性劳动为主的劳动力再生产阶段,属于维持生存型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劳动力的交换价值是劳动力再生产的物质成本一必要补偿的价值部分。从劳动力商品消费角度讲。这个阶段是只注重劳动力使用价值的工具性。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的裸的剥削阶段。《资本论》中对于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论述。就是对这个阶段的劳动力商品化的理论抽象。

最能反映这个阶段特点的是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量的决定的论述:“劳动力价值的最低限度或最小限度。是劳动力的承担者即人每天得不到就不能更新它的生命过程的那个商品量的价值,也就是维持身体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一般地说。劳动力商品的价格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低于这个限度。劳动力商品价值量不仅包括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且还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

篇4

人力资本自创立以来,现在已经成为“经济学中经验最多的理论之一”。该理论被应用到各个应用学科和领域,但由于对人力资本的内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对于人力资本到底是什么,应该怎样来界定存在很多分歧。那么在相关领域的应用研究上就会对社会产生不良的。所以本文将根据马克思理论研究的基本论原则来探讨人力资本的内涵,指明人力资本的本质,揭示人力资本出现的社会经济条件。

一、理论回顾

第一次正式提出“人力资本”这个概念的,是美国经济学家沃尔什。他于1935年出版了《人力资本观》一书,在该书中,他从个人费用和个人收益相比较来教育的经济效益。真正形成理论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1957年,明塞尔的博士论文《人力资本投资与个人收入分配》对人力资本投资与个人收入之间存在的必然关系进行了认真研究。1960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在美国经济年会上以主席的身份发表了题为《论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轰动了西方经济学界。以此为标志,确立了人力资本理论,引起了学界的关注。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主要指凝集在劳动者本身的知识、技能及其所表现出来的劳动能力,这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一种有效率的经济。1964年,贝克尔发表了《人力资本》,提出了较为系统的人力资本理论框架,进一步了人力资本理论,使之成为系统而完整的理论体系。无疑西方学者对人力资本理论做出了开拓性的研究。但是对人力资本的内涵仍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

自从改理论传入我国,兴起了研究的热潮,许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国内学者在研究人力资本时,大致有两派:

一是默认西方学者所提出的人力资本含义。其中根据不同的研究思路,又可分为两类:一种是沿用西方学者所提出的人力资本含义,作相关方面的应用研究。另一种是从经典作家那里找人力资本思想的渊源。对于第一种思路:比如有的从的契约性质研究人力资本,认为“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里资本的特别合约”,并且认为“人的健康、体力、经验、生产知识、技能和气他精神存量的所有权只能不可分离地属于其载体”。 (周其仁,1996)有的认为“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是一个趋势”,并认为“人力资本所有者是企业风险的真正承担者,人力资本所有者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 (方竹兰,1997)有的则认为“我国发挥比较优势的关键是,将更多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王树同,2003)加快人力资源的转化和人力资本的积累。有的认为“人力资本是指人们花费在人力保健、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开支形成的资本。”(李宝元,2000)对于第二种,主要是引用经典作家有关人、教育等方面的论述,作为人力资本思想的渊源,以此说明人力资本很早就有了,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最近才发展起来。比如有的认为“斯密敏锐地认识到,人的知识、经验和才能对社会生产有重要作用,是一种具有生产性的资本。”(王建民,2002)有的从“马克思的人力资本思想”出发探询了马克思关于“人力资本在财富创造中的地位、产权特征、形成途径、层次性、定价等”。 (焦斌龙,1999)

二是不同意人力资本的提法,对人力资本提出了质疑。比如有的认为“人力资本的本质或根源是劳动力,如同资本的根源在于货币一样。”提出“人力资本是指在知识、技术、信息同劳动力分离,成为独立的商品参加市场交换,且这种交易在市场交换中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由投资而形成的的高级劳动力。”(冯子标,2002)有的认为“人力资本是个错误的概念”。 (张海云,2003)对人力资本理论提出了置疑。有的提出“人力资本分享剩余三大悖论:人力资本确认悖论、人力资本激励悖论、人力资本分享剩余模式悖论。”也对人力资本提出了置疑。(张兆国,2004)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前者并没有去过多思考人力资本本身的内涵,作为既定的含义,搬来就用。后者尽管提出了质疑,但是并没有说清楚人力资本的含义,并且在有些地方的论述也存在。两者都没有对人力资本的含义做出很好的说明,没有真正理解人力资本的内涵。本文将利用马克思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原则,通过资本范畴规定性的来探讨人力资本范畴的内涵,揭示人力资本产生背后的社会经济结构变迁。 二、人力资本范畴内涵的规定性

马克思的基本论原则是与逻辑的辩证统一,其基础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相结合。在马克思看来,历史的起点,也就是逻辑的起点;思维形式中概念又简单到复杂上升的过程,反映着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的历史过程。根据这一方法论,任何客观关系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同样任何经济范畴的出现都是客观经济关系的反映和历史发展的产物。马克思在资本的范畴时,所的方法论值得我们借鉴。

下面就从资本范畴的规定性说起,首先澄清人们对资本范畴的误解,进而分析人力资本范畴的规定性。

从资本到人力资本,不仅仅是一个名称的变化,这是一个质的飞跃。不是概念上的简单扩展,而是生产方式演变的一次质变。这样的认识,只有必须从资本的本质规定性才能得出。人力资本作为一种新出现的经济范畴,必然有其内在的规定性。从资本这一抽象范畴到人力资本这一具体范畴,从逻辑上来讲,人力资本范畴必须包含资本范畴的规定性。所以要认识人力资本的内涵,必须弄清楚资本的规定性。

对于资本的规定性,马克思说:“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 从马克思的论述中可以看出, “马克思在强调资本是一种社会关系的同时,并没有否认它必须的载体。”(曾康霖,1990)任何经济范畴都有其社会形式,又有其物质承担者。所以资本范畴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资本所体现的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这是资本的本质规定;另一方面,是资本关系所赖以体现的物质的、客观的和的和形式。这是资本关系的载体,是资本形式、运动和发挥作用的外在形式和物质前提”。(崔学兰,2003)资本的本质规定和资本的外在形式是统一的,是不可分离的。

马克思指出:“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奴隶。纺纱机就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 所以资本不是作为单纯的物质性存在,即作为进行新的生产手段而积累起来的物化劳动本身并不是资本,而是以物为媒介的一种社会关系。所以对于资本范畴来讲,尽管有学者做了“资本范畴再认识”的研究,其中有很多真知灼见,认为“资本是本质规定和外在形式的统一”。但是把资本的内在规定分为“资本的一般抽象规定和资本的特殊社会规定”。 并认为“资本的一般抽象规定:物化的剩余劳动不断吸取活的剩余劳动,从而不断增加和扩大自身的关系”。 这是一种“关系”,但是这并不是与一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样的认识把资本理解为脱离了社会关系的客观存在,是一种超越历史的范畴,资本成为一种永恒。作为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而是首先反映的是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生产关系。然后才是体现在一个物或载体上。

所以对人力资本范畴来说,人力资本也应该是一种内在本质和外在形式的统一体。冯子标在《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研究》一书中指出“人力资本是其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的统一体”。这无疑是正确的、有见地的。然而由于其没有真正理解对于资本来讲,资本的本质内在规定和外在形式到底是指什么,所以其对人力资本含义的理解出现了偏差,从而利用“人力资本的本质或根源是劳动力,如同资本的根源在于货币一样。”得出“劳动力是其内核和自然基础,投资是外在约束,人力资本正是劳动力成为投资的产物。”混淆了本质与外在形式的含义和区别。当然,他认为“人力资本是一种高级劳动力”,这种把人力资本归为劳动力的看法无疑是有创建性的和值得肯定的,但对于高级劳动力的说法及对其原因的解释是不能让人接受的。但这其中已经暗含了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体现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关系的一种推动。侯风云在《论人力资本概念》一文中,尝试用 “资本”的概念来说明人力资本,但是其仅仅判断资本的标准定义为“是否有超过投资价值的价值产生,这种超额价值是否为投资者所占有和支配。”只是从静态的表面上看是否有一个增值额的产生,所以不能从根本上把握人力资本的含义。

所以对人力资本来讲,它应该是体现了一种社会经济结构变迁的新的资本形态。马克思说:“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 同样,人力资本体现了一种以人为主导的生产关系的产生,在这样的生产中,不是物质资本利用人的活劳动为手段来增大自己,而是人的活劳动利用物质资本来不断的增大自身的过程。这是一种新的社会生产方式,体现了社会经济形态的结构性变迁,是比物质资本更高一级的新的资本形式。

对于人力资本的外在形式,也就是人力资本赖以存在的物质载体。我们认为是体现在人身上的体力、健康、知识、技能、经验等精神存量。根据马克思“劳动力或劳动能力,就是一个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合。” 的论断,而体力的内涵必然包含健康,智力总是体现在人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的拥有。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简单劳动在社会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少。复杂劳动将成为社会财富创造的主要方式。这时的劳动力已经不是简单的体力劳动的表现,而是蕴含着先进知识、技能和经验的复杂劳动力。所以,我们就把人身上的体力、健康、知识、技能、经验等精神存量界定为劳动力,这样人力资本的外在形式就体现为劳动力,但是劳动力是在承载了一定的社会关系之后才成为人力资本的载体的,是人力资本内在本质规定的基础。

我们这里所说的人力资本体现为劳动力,跟西方学者及我国某些学者所认为的具有本质上的区别。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主要指凝集在劳动者本身的知识、技能及其所表现出来的劳动能力”。但是他只是将人力资本纯粹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来说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并没有反映其本质的规定。而我国大部分学者在研究人力资本时,基本照搬西方对人力资本的定义的描述,“多数人力资本理论的,也不过是将对(非人力)资本理论的一些原理推广到对人力资源的分析上而已。当人力资本经济学家把人的健康、生产技能和生产知识看成是一种资本存量,即作为现在和未来产出和收入的源泉时,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在形式上几乎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更有一些学者认为“人力资本,是指人们花费在人力保健、、培训等方面的开支所形成的资本”。 (李宝元,2000)“资本的概念不仅仅局限在于物质资本,而应该扩展到人力资本,即投资于人的智力、体力、和技能的资本成为人力资本。”(侯风云,2003)他们所说的人力资本不过是花费在人身上的货币(或价值)的另一个不同说法而已。根本没有去仔细研究人力资本的内在本质,仅是把资本概念在名称上加到人身上。

所以,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知:人力资本是一个历史的、社会的范畴,它的出现是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相对应的,是一种在以人为主导的经济形态中的新的资本形式。它是内在本质与外在形式(载体)的统一。它首先表现的是一种社会关系,体现了以人为主导的社会生产关系中更高的资本形式,这是它本质的规定性;人力资本的外在形式为劳动力,以劳动力为载体。两个方面统一,不可分离,共同构成人力资本范畴的内涵。 三、孕育着人力资本产生的结构变迁的表现

任何一个经济范畴的出现,必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形式,人力资本作为一种反映更高社会生产关系的范畴,必然有其丰富的社会经济背景。那么对于人力资本,是否具备了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呢?我们认为当今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已经孕育着人力资本的出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知识经济的到来,根本改变了劳动者的劳动状况,真正确立劳动者在生产中的中心地位。

20世纪70年代,美国提出进入“后化时代”,到了90年代,又提出了“新经济”,引起学界的关注。联合国机构和经和组织的专家提出了“知识经济”,认为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是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相对应的一种新经济。

知识经济时代技术飞速,自动化机器的普及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出现,使得劳动者不再是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被牢牢束缚其中,充当“会说话的工具”,而是彻底从生产过程中摆脱出来,站在一旁,通过遥控指挥工具系统进行生产,并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劳动者的劳动状况跟工业经济时代相比发生根本的改变。

由于知识越来越成为占主导地位的资源和生产要素。所以这一时期的经济增长,更主要地取决于知识的投入,知识可以扩大传统生产要素的能力,还可以提供调整生产要素、改进生产程序、创造革新产品的能力。而这些知识的生产者和携带者不是别的载体,就是人本身。所以社会经济的增长主要取决于人的作用——人的智力、创造性成果的作用。所以劳动者在生产中确立了中心地位。这一根本性的变化,将催生出与其相适应的性的新的更高级资本形态——人力资本。

第二、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融合表征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转换,预示新的经济发展结构的出现,直接推动着人的经济价值的提升和在生产关系中地位的改变。

在工业、传统制造业为主导的工业经济模式下,人的经济价值的上升是很难的。但是在以服务业、高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知识经济模式下,一方面,这些产业主要依靠智力活动或者个性化的个体劳动,这是传统的机器所不能替代的,另一方面,“人力资本的深化”逐渐成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必然路径。而以这一切都直接推动着人的经济价值的提升。从20世纪中叶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正在经历着这样的变化。按照三次产业分类法,西方发达国家产业结构从工业部门向服务部门的转移早在20世纪二三年代就已经初露端倪,到20世纪中后这种转移表现得更加明显。到了1965年,在美国、日本、联邦德国、英国、法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所占的比重分别降低到了3%、10%、4%、3%、7%,工业所占比重分别降低到34%、37%、44%、35%、31%,而第三次产业的比重均已超过50%

伴随知识经济进程,出现了电信、广播电视和出版等部门在数字融合基础上的产业融合。这是对传统产业体系的根本性改变,成为一种新的产业革命。

“随着产业融合在整个经济系统中越来越具有普遍性,它将导致产业发展基础、产业之间关联、产业结构演变、产业组织形态和产业区域布局等方面的根本变化,最终改变整个经济和社会的面貌。推动人的地位和经济价值的提升 。

第三、组织形式的深刻变革及其治理结构的变化反映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分工协作体系的日益发达,企业的组织形式发生了深刻变革。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经理革命”------“专业经理取代公司所有者成为决策者 ”1932年贝利(A·A·Berle)和米恩斯(G·C·Means)在他们合著的《公司和私有财产》(《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大公司和控制权从企业的所有者---股东手中,转移到经理手中获得趋势。1941年,伯纳姆(J·Burnham)在《经理革命: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情》(《Manager Revolution: What it Happenning in the World 》一书中,第一次把这种现象称为“经理革命”。“经理革命”的过程,就是“经理式资本主义”取代“家族式的或的资本主义 。此时,“资本是大公司可以自给的东西,老式的“巨头”已经不中用了,于是美国经济领域中的权势便有资本转移到组织才能的方面 。”所以“在这里已经不是‘消极资本’即纯粹的企业财务资本的存在,才是个人、经理等人力所有者‘有碗饭吃’,而是‘积极货币’的握有者——企业的人力所有者——保证了企业的非人力资本的保值、增值、扩张。这个局面底下,企业的人力资本市值上升,非人力资本的市值下降,何怪之有?”

第四、分享制公司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演变成一种与传统的支薪制公司相竞争的新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直接反映了以人为主导的生产关系的一种变化趋势。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高公司,甚至一些传统行业的大公司中,越来越多的工人加入到利润分享者的行列。分享制有员工持股计划、利润分享制或收益分享制。在分享制发展的广度方面,日本到1998年发展到91%,美国在30%以上。在分享制的深度方面,日本员工分享额占公司利润的比重在42-67%之间,而美国经理人员的报酬结构中,固定工资、年末奖金和股票选择权的比例大体是4:3:左右 。

并且,一些西方国家也逐渐认识到了社会经济的这种变化趋势,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都设法鼓励利润分享和股权拥有。如英国政府1987年通过的2号财政法不仅批准了以支付现金为形式的利润分享计划,而且职工的利润分享收入可以享受减税待遇。而美国政府也从1974年开始,陆续通过了16项鼓励推行职工股份所有制的法案,利用免税的优惠政策为ESOP打开绿灯。到1986年,美国实行ESOP的公司大约为8000家,约有1000万雇员参加到此项计划中,约占全美雇员总数的8% 。

以上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说明了人力资本的产生所必须具备的相应经济基础,这种趋势正在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本将会随着这种趋势的推进,作为一种反映更高经济形态和生产关系的资本形式,地登上舞台,发挥其更大的作用,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四、结论与建议

根据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认识的根本任务就是经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和。

所以,对于人力资本我们要从大量的社会经济变迁的现象中,来认识到人力资本的本质,而不能盲目的照搬别人的东西,仅看到表面现象,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通过上面的,我们知道人力资本是一个历史的、社会的范畴,它的出现是和社会经济的结构变迁相对应的,是一种在以人为主导的经济形态中的新的资本形式。它是内在本质与外在形式(载体)的统一。基于这样的认识,就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我们还远远没有达到在社会范围内出现人力资本的经济基础。孕育人力资本产生的经济结构变迁的种种表现也是主要发生在西方发达国家,但这也并不是一种很普遍现象。所以在谈人力资本时,我们不能无视其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而大肆鼓吹。

在我国目前对人力资本的研究方面存在以下误区,必须加以纠正,否则会产生不良后果。

第一,就人力资本谈人力资本,而不管其真正含义是什么。对人力资本有时认为是指劳动者,有时是指劳动力,有时指投资在人身上的资本(价值)。含义混乱,依次作的相应对策必然出现偏差。

第二,人力资本与产权挂钩,以偏概全。在研究上,把人力资本局限在小部分人的范围内,将人力资本等同于职业经理人和技术创新者,排斥了在普通劳动者。提出人力资本入股,也就是经理人和技术创新人员入股,分享企业所有权。而把普通劳动者排除在外,忽视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趋势,对普通劳动者造成极大的伤害。这将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不利的。

第三,脱离实际经济条件,谈经济发展时,就讲加快人力资本的积累。其实“发展家的社会经济并未过渡到以人力资本为主导性的生产要素的经济发展阶段”。“那种认为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就是因为缺乏人力资本的观点在真正了解发展中国家的专家看来也是肤浅的,因为从另一角度看,人力资本缺乏毋宁说正是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不发达的结果”。 所以,我们要从根本上认清此问题,主要的任务是加快社会经济的发展。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忽视的重要性。教育和人力资本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劳动力素质和人力资本也是不同的问题。其实教育的作用,一直以来都受到经济学家和社会的重视,而不是因为有了“人力资本”才使教育受到重视,才应该重视。 注释:

周其仁. 市场里的: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 [J]. , 1996(6).

他在该文中从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论证了市场中的企业是一个特别合约,并且默认了包含企业家和普通劳动者在内的人,甚至奴隶都是人力资本的拥有者,但并没有去对人力资本的内在本质作进一步深入考察,仅仅是借用了西方学者的看法。

方竹兰. 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是一个趋势 [J] . 经济研究, 1997(6).该文认为人力资本所有者是企业财富的真正创造者,并没有对人力资本的含义作出说明,这样的判断又能有什么意义?即使是把人力资本所有者认为是劳动者,也从根本上违背了“资本和劳动共同创造财富,劳动创造价值”的原理。从而混淆价值和财富的区别。

焦斌龙. 马克思的人力资本思想 [J]. 当代经济研究, 1999(6).作者在本文中,把人力资本的名词硬套在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上,不加的把劳动力等同于人力资本,劳动力的价值等同于人力资本的价值。这是违背了马克思资本论中劳动力的本来意义。

张海云. 人力资本理论质疑 [J]. 当代财经, 2003(2).本文对人力资本提出了质疑,认识到资本是一个范畴,值得肯定;但在论证上,简单地认为资本就是可移之物,是错误的。

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第920页

本理论质疑 [J]. 当代财经, 2003(2).本文对人力资本提出了质疑,认识到资本是一个历史范畴,值得肯定;但在论证上,简单地认为资本就是可移之物,是错误的。

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1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第362页

崔学兰,赵旭亮. 资本范畴在认识 [J]. 经济. 2003(11).本文对资本的范畴作为了深入的研究分析,提出了分析资本范畴的基础,并认为资本范畴是资本关系与资本载体的统一,也即资本内在规定和资本外在形式的统一。但是认为资本一般与特殊的区别,把资本看成是超越历史的永恒范畴,脱离了社会关系的客观存在,是一种超越历史的范畴,资本成为一种永恒。

同7

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2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第193页

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 [M] .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第195页

周其仁. 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 [J]. 经济研究,1996(6).

李宝元. 人力资本与经济 [M] .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第18页.

张素芬. 知识经济条件下劳动者情况变化探微 [J]. 当代经济研究, 1999(4).文中对知识经济劳动者的地位变化,作了分析。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正为人力资本的出现提供了背景条件。

莫志宏. 人力资本的经济学分析 [M].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第30页

周振华. 产业融合:产业发展及经济增长的新动力[J]. 经济, 2003(4).

美国 托马斯·戴伊著. 谁掌管美国----里根时代 [M]. 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第42页

小艾尔弗雷德·D·钱德勒. 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 [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578-581页

美国托马斯·戴伊著. 谁掌管美国----里根时代 [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第51页

周其仁. 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 [J]. 经济研究,1996(6).

翁君奕. 支薪制与分享制的比较 [J].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6(5).

韩保江著.西方世界的拯救——西方收入分配制度变迁与贡献 [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第250-252页。

莫志宏.人力资本的经济学分析 [M].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第7和21页

[1] T·W·舒尔茨.论人力资本——和研究的作用[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2]加里·S·贝克尔.人力资本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3]雅各布·明塞尔.人力资本研究 [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4]莫志宏. 人力资本的经济学分析 [M]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5]盖骁敏. 人力资本不同于劳动力 [J]. 中国经济问题,2004(1).

篇5

 

如今,中国的企业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重视劳动力资源,致力于对劳动力从粗放型向精细化、从简单到多元化和技能型用工的转型升级。如何让现有的劳动力资源得到更有效地运用,如何通过对劳动者的管理来优化管理效率,进而提升企业业绩已成为当下中国企业亟待破解的课题。

 

在这一背景之下,“劳动力管理”这一崭新的词汇被推到了企业管理的前台,成为当下热议的话题。在克罗诺思(Kronos)中国劳动力研究院在京成立之际,相关专家和企业人士对“劳动力管理”进行了深入解析。

 

记者:请问劳动力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的边界在哪里?

杨伟国:大的层面来看,我们认为劳动力管理是在人力资源管理里面的一个范畴。从人员的角度来说,企业一般有三支队伍:经营管理类、专业人才类、操作运营类。劳动力管理更多的专注于第三类人群,具体说来就是生产线或者一线操作员工,怎么去提升他们工作的效率,怎么样提升他的合规性来优化一个企业运作的绩效。

 

在人力资源领域有很多关于绩效考核的管理,实际上是设定目标管理,通过KPI指标管理,而不是通过时间来进行管理的。而劳动力管理则倾向于通过时间的管理、时间的优化、效率的提高来帮助整个企业,通过时间的优化管理效率来优化企业的管理。

 

记者:如何看待劳动力管理与员工幸福感二者之间的关系。

杨伟国:我们过去的经济发展主要集中在财富积累的本身,一些单纯为了追求高绩效的管理模式其实就是强迫劳动。这种不在乎人的权利保护、职业发展关注以及工作体验的管理方式是不会持久的。当社会经济发展到当前阶段,我觉得已经到了高幸福指数与高绩效可以融合的两全局面,这也就需要我们相关的专家在研究劳动力管理这一问题时更多的关注员工幸福体验层面。

 

我认为,一个企业规范的管理和要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幸福感是一致的,一个劳动力严格的管理模式其实是造就一个真正的职业人,造就这个人将来比较成功的职业生涯的一个前提。中国发展到目前阶段,我们权利上面至少从形式上、法律上所取得的进步要远远大于我们对于管理本身要求上所取得的进步。

 

我们中国的很多企业以前对于工人是相对固定的一个薪酬,但是这样的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因为虽然我们都是按时上下班,但是生产率会不一样。而现在提出的这个劳动力管理借鉴了西方的科学管理、机器化管理这样一种思想,使得在同等的工作时间里面大家用正确的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一定程度上从技术层面可以使得我们工作时间的效率更高,也使得管理者能够更加合理的指导和排班,这样就让企业和员工有一个双赢。

 

记者:目前中国制造企业对于劳动力管理的认知程度有多高?他们实际的劳动力管理工作出于何种状态?

戴华:我认为在国内还处于比较早期的、比较起步的阶段,但是我认为将来可能整个这一块市场会越来越大,就像其实在90年代的中期,国内刚开始提到ERP时,那个时候只是一些跨国企业从外面推广到中国来,就是刚刚开始一些星星之火的状态,而现在的SAP在中国市场已经是燎原之态了。我觉得对于劳动力管理也会是这样一个态势。

 

目前,在我们传统企业里面,实际上考勤、排班这些劳动力管理的具体工作都在进行着,而且可能有纯手工、半手工的,可能有全自动的,用不同技术的解决方案来实现的,实现的效果也各自不同。而我们目前的工作就是在管理实践这个方面,研究适合的管理制度的流程,通过制度流程来提升效率,提升效率的目的不光是对于企业,也要让员工的幸福指数达到双赢,这样才可以长久持续的。包括在劳动法法律方面要求企业的合规性越来越高,这都是整个现在企业要考虑的。

 

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推动整个企业在管理理念、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化方面的提升,进而提高企业最终的运营效益,

记者:劳动力管理的精细化,是如何体现出来的?

缪青:企业效率要提高,核心问题就是讲如何通过劳动力管理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同时不能亏待员工,不能压榨员工。以往企业的考勤只是上班刷一下、下班刷一下,至于中间干了谁不知道,但是现在的机械化劳动力管理就实现了通过员工的个人工卡,知道了他在八个小时工作时间里面到底干了什么,并通过采集的这些信息,把劳动者跟他完成的工作结合起来更加精确地计算出劳动力和绩效。

 

员工的满意是在点滴的管理实践当中体现出来的,首先要做到公平。劳动力管理精细化所体现出来的管理手段可以根据员工技能和时间的可能性自动的进行匹配,人为的参与因素会少一些。另外也可以根据企业的市场预测和客户的需求、销量来合理的、有效的优化进行员工的安排,最终通过这个手段提升效率,制订劳动力的规划。

 

记者:劳动力管理的定位主要在蓝领工人身上?

缪青:劳动力管理不只是针对所谓的蓝领工人,而是一线员工和执行层面的员工。除了企业生产线上的员工外,像航空公司航班的班组、公司中的网页维护人员、客户服务人员等都属于劳动力管理的范畴之内。

 

从功能类来看,劳动力管理更多的贴近运用、生产、经营这方面的一些内容,而不像是那些是比较纯后台支撑部门的一些职能,它这边直接就是一线工人的排班,其实这是一个生产运营级的相当于是一个生产环境了,如果说没有这个环境很多作业就自动放弃了。只不过侧重点不一样,但最终应该说从实现的效果角度来说,实现了整个企业人力资源信息化平台的统一、流程的规范,整个人才的培养、人才的发展,实现劳动力经营化管理效率的提升。

 

受访嘉宾简介:

杨伟国(照片) 作者本人提供的清晰照片还没传到需等待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与人力资源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力资本审计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Kronos中国劳动力研究院委员会成员。

缪青(照片)

篇6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基础性的生产力要素可以分为“劳动力、资本、土地”三大类。这就是说,狭义的资本是相对于劳动力和土地而言的。然而,劳动力与土地作为生产要素,也需要狭义的资本去交易,从而呈现出资本的内涵。马克思关于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理论,把劳动力作为可变资本,拓展了资本的内涵与外延,为人力资本范畴的提出与应用奠定了理论基础。

    人力资本是有别于生产资料形态的资本即狭义资本的一种特殊资本形态,这种内生性的资本形态属于广义资本的范畴,既然人力资本与其他物质性资本是广义的资本形态,都属于生产要素,那么它就应该同物质性资本一样分享企业剩余。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尽管人力资本的自然基础是劳动力,但它又有别于劳动力,劳动力与人力资本的区别在于:首先,劳动力是指人舱劳动能力,是“活的人体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所适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其概念偏重于劳动力的同质性;而大力资本则是指凝聚在人体内、由为提高人、的能力而引起的资本化支出所形成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信息、能力和健康等的综合,其概念更多地反映劳动力的异质性,也就是劳动力素质的差别或能力的差别。其次,劳动力主要体现为企业的成本性要素,强调的是它的存在,而人力资本则强调它的增殖性要素和它的流动性,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能动要素。认力资本的再生产不仅要靠其价值的补偿,而且要靠分享创造价值的剩余来实现。

    人力资本分享企业剩余的理论分析

    1.各生产要素在社会中的稀缺度。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对经济的增长贡献率,由20世纪初5%-20%增加到目前的80%,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高科技行业已达到90%,资本不再是制约经济增长的稀缺要素,生产技术和专门知。识取代资本成为最重要和最稀缺的生产要素。企业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的竞争、知识的竞争,人力资本特别是高科技和复合型管理人才严重缺乏,资本不再是制约经济增长的稀缺要素,取而代之的是具有高知识含量的人力资本。由于人力资本的稀缺性,它在和货币资本农企业剩余分享的谈判中处于一种强势地位,因此,企业剩余索取权势必会发生“从资本到人力资本”的变迁,从资本家向“知识阶层”扩散,相应的剩余价值也应该由过去的货币资本独占演变为由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分享。而两者的分享比例则受创业必要资本量和人力资本特征(创,新性、不可测性)等变量的影响。

    2.要素贡献报酬论。人力资本参与分享企业剩余,同时又取决于其在价值形成和创造中的贡献,各要素在创造价值和使用价值中所做的贡献是不一样的。舒尔茨采用收益法测算人力资本形成中最重要的教育投资对美国1929年-1957年经济增长的贡献,其比例高达33%;1990年另一美国,经济学家保罗·罗默进一步提出技术进步内生增长模型,初步解释于知识创新活动是如何导致经济持续增长,从而肯定了知识创新、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智力化的核心作厨;世界银行提出的“国民财富新标准”认为,在自然资源、生产资料和人力资本三者之中,人力资本占全球国民财富总值的64%。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因素已经超过物力因素成为主要的经济增长因素,根据贡献决定受益的原则,人力资本完全有理由参与企业剩余分配。

    3.现代产权理论和激励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本参与分享企业剩余,首先是来自于产权收益。企业的生产过程是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合作的过程,一方面人力资本对其自身进行了投资并与其载体具有不可分离性,劳动者是人力资本的产权主体,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来支配和处置人力资本,并从中获益。这是对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是人力资本所有权的收益。既然物质资本投资者可以获取资本收益,按照资本平等的原则,人力资本投资理应同物质资本投资一样参与分享企业剩余。再者,物质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分别向企业进行“投资”,因此也必须是这两者共同拥有企业所有权,共同分享企业剩余。这种剩余分享制对应的是自我利益激励的产权机制,可以实现激励兼容。若赋予人力资本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就会使之成为人力资本追求效益的基本激励动机,剩余索取权越大,人力资本追求利益的动机也越强,工作就会越努力。剩余索取权的合理安排,会把人力资本与企业的长期利益联系在一起,从而激励其继续投资并长期留在企业。因此,对人力资本所有者有效和长期激励作用的最佳制度安排,就是让人力资本所有者分享企业剩余。

    4.委托关系。在现代企业中,信息在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之间是严重不对称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作为企业的“内部人”,拥有物质资本所有者难以获得的独家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现象就产生了委托关系。最好的解决委托问题的方法之一就是让企业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分享企业剩余,让物质资本所有者通过向人力资本所有者让渡部分企业剩余索取权的方式,来实现与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同舟共济”,并减少委托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一般说来,增加人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可以使人与委托人的利益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人的目标利益函数尽可能地趋近于委托人。因此享有企业剩余的人会自动减少非生产性消费,从而减少成本,有利于企业价值的增加,这种享有企业剩余索取权的激励方式在委托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是对人最为有效的激励方式之一。

    5.按劳动力要素分配论。既然人力资本与其他的物质性资本都是广义的资本形态,都属于生产要素,根据平均利润率规律的要求,等量价值的资本或等量价值的要素产权,应该分享同样份额的企业剩余。狭义的按劳动力要素分配,劳动力的所有者得到的只是劳动力商品的等价物;广兑的按劳动力要素分配,劳动力的所有眷得到的不仅仅是劳动力商品的等价物,而且还应作为资本形态或多或少地分享企业剩余。按要素分配是功能性收入分配,其分配依据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其中,由于劳动或人力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投入的比例和贡献可以用人力资本产权的大小来衡量,因而劳动或人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按要素分配中就是按劳动力要素的产权分配。人力资本对企业剩余的分享本质上属于广义的按劳动力要素分配的范畴。也就是说,在知识经济初显端倪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劳动力的所有者特别是管理型、技能型劳动力的所有者,在收入分配中不仅应得到相对于自身价值的工资,而且还可以得到或多或少的企业剩余。

篇7

一、我国失业及就业的现状

当前,我国劳动者就业主要呈现就业结构完善、效率显著、供过于求、城乡互动、素质大为改善、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劳务有强劲发展之势等特点。而劳动力过剩则是全世界共同面对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失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近年来,由于高科技的广泛运用,使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加上劳动就业体制的变化,我国的失业率呈现明显的上升势头,远远高于5%的警戒线,影响越来越深远。

二、我国失业及就业问题的原因分析

造成我国失业及就业问题是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既有生产力方面的原因,也有生产关系方面的原因;既有劳动力供给方面的原因,也有劳动力需求方面的原因。但其根源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受到政策因素的影响。二是由于高、精、尖科学技术的广泛运用。

三、我国失业及就业问题的对策探讨

由于失业及就业问题是关系到我国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长远战略问题,既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改革的深入,也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劳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与威望。结合我国失业及就业的实际,笔者认为,要切实解决失业及就业问题,必须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失业及就业问题的认识。失业及就业工作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此,要全面认清当前我国失业及就业问题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同心协力,齐抓共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失业及就业问题的政策,进一步探索加强政府、学校、企业相互协调、联系与合作的新模式,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其就业的竞争能力,全面落实和探索劳动技能实践教学和就业培训基地相互结合的方式,不断总结新经验、新成绩,着力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切实提高劳动者的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

2.统筹兼顾,加强引导,促进城乡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越来越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越来越明显,也造成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就业,城乡统筹发展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大势的必然趋势。因此,我们必须要进一步统筹安排,兼顾城乡协调发展,切实加强指导和引导力度,合理有序地促进城乡劳动力相互流动,达到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最佳状态。要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导向作用,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电话等媒体资源,及时传递有价值的劳务信息。同时,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切实将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的盘子,加强管理和引导,着力解决好劳动力的工伤、医疗、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障问题,切实解决劳动力的后顾之忧。

3. 健全机制,强化服务,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按照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重点从劳动者的就业、服务、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入手,进一步研究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目标任务,不断充实、完善各项劳动就业政策措施。同时,在强化国家对就业的宏观调控基础上,完善劳动力市场建设,健全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注重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劳动就业实际的解决失业问题、促进劳动就业的政策体系,实现劳动者的就业愿望。充分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把扩大就业、解决失业问题作为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4. 发挥优势,政策推动,进一步缓解劳动就业的压力。企业是解决我国劳动者就业问题的主要力量,在解决我国失业及就业问题中发挥者积极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由于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劳动力需求基本处于供需的状况,过去那种主要依靠国有企业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传统方法已经逐渐被打破,私营企业、集体企业与个体企业逐步成为了解决劳动就业的主战场,并发挥着积极的主导作用。因此,我们要积极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在资金、信贷、税收等有关经济政策上把私营企业、集体企业与个体企业给予倾斜,大力支持、帮助和促进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调动社会各部门、各企业发展的积极主动性。

5. 加强培训,提高效益,促进就业工作良性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要坚持就地、就近转移为主,输出转移就业为辅的方针,以培训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就业促进劳动力培训顺利开展的思路,以提高劳动力的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为主要目标,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围绕劳动力就业需求,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切实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与效益。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的特点和优势,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大力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步伐,以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进程不断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为劳动者就业创造出新的工作岗位,以满足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刘长明等,失业:需要重新透视的经济社会现象[J],新华文摘,1997

[2]葛延风等,影响企业职工再就业的有关体制问题[M],经济工学习资料,1997

[3]马轶民:国有企业改革与失业[M],经济工学习资料,1997

[4]鲁士海:再就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一环[M],经济工学习资料,1997

篇8

我国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人口统计为接近13.5亿人,在这样一个人口大国里,由于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结构和调整和转变,失业的人数会越来越多,失业人群也将逐渐成为国家的一个负担,如何合理的解决失业问题关乎着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发展。因而对于失业人口的统计必须准确,保证这杆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风向标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一、失业的相关概念

在进行失业统计之前,一定要明确失业与就业之间的界限。在经济学上失业的定义就是劳动力处于闲置的状态,劳动力运用生产资料进行有效的生产劳动。而失业人口就是在人才市场上没有得到相应的劳动岗位,在寻找或者等待劳动机会的群体。有效的分类就是:(1)因劳动合同的终结或者中结,当下正在寻求有报酬的岗位的人;(2)没有受雇工作过,正在找工作的人;(3)已经退休的人员,想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工作,在找寻有报酬的工作的人;(4)当下没有工作,但准备在一定的时期后开始新工作的人;(5)暂时的被解雇,但没有得到薪金的人。在我国的劳动法中规定失业人员的定义是,户口为非农业的成年人,达到法定的劳动年龄,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没有就业,并在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中心进行了求职登记的人。

二、我国现行的对失业人口统计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现在对于失业人口的统计方面具有非常大的改进,但是其中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主要体现在事业统计的体系中不包括三类人群:农村户口的失业人口;老年人口;城市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首先,在我国的劳动法中规定了只对城镇的失业人员进行统计,而对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采取忽略的态度,但事实是不做统计的失业人员占到社会失业人口的一大半,这样使得我国的失业队伍表面上开起来很小,但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劳动力占到国家人口总数的70%,由于现在农村耕地的减少,生产方面对技术的要求提高,乡镇企业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下降,使得我国的很多地区的农民闲置,这导致农民工市场的泛滥,形成大量的潜在失业人口。根据统计资料显示,当下我国的劳动力拥有的平均耕地面积是4.2亩,而根据当下的生产力水品来计算,应该拥有的耕地面积应为8亩,这就代表我国农村需要将1.5亿的剩余劳动力进行转移。另外,根据我国调整产业结构的相关政策导向,农村今后每年会增加五百到六百万的过剩劳动力。其次,在老年人口的方面,我国劳动法限制是男至60岁,女至55岁,这种规定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发展已经需要进行改变,超过规定年龄的人口不进入失业统计的范畴,这样将失业人口的规模进一步的缩小了,国际上在失业人口这方面只限定了年龄的下限,没有上限,现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劳动能力可以维持的年龄已经超过的规定的年龄。再者,曾经在国有企业工作过的下岗之后,并没有纳入失业人口的统计范畴,下岗是在我国经济体制变革过程中必经的过程,这部分人只是从原先的单位领取所谓的救济金,基本的生活费用,根据我国的研究表明,在下岗的职工中,大约有75%需要再就业,因而他们也应该纳入失业统计的范畴。

三、改进现行失业人口统计体系的有效措施

失业的问题既是社会问题又是国家问题,关乎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是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保障。只有做好就业的相关工作方可杜绝社会不和谐声音的出现。我们需要做的是建立合理的科学的统计制度和手段,能够为政府及时而准确的提供相应的数据。

(一)建立系统科学的统计体系。

篇9

我国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人口统计为接近13.5亿人,在这样一个人口大国里,由于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结构和调整和转变,失业的人数会越来越多,失业人群也将逐渐成为国家的一个负担,如何合理的解决失业问题关乎着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发展。因而对于失业人口的统计必须准确,保证这杆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风向标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一、失业的相关概念

在进行失业统计之前,一定要明确失业与就业之间的界限。在经济学上失业的定义就是劳动力处于闲置的状态,劳动力运用生产资料进行有效的生产劳动。而失业人口就是在人才市场上没有得到相应的劳动岗位,在寻找或者等待劳动机会的群体。有效的分类就是:(1)因劳动合同的终结或者中结,当下正在寻求有报酬的岗位的人;(2)没有受雇工作过,正在找工作的人;(3)已经退休的人员,想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工作,在找寻有报酬的工作的人;(4)当下没有工作,但准备在一定的时期后开始新工作的人;(5)暂时的被解雇,但没有得到薪金的人。在我国的劳动法中规定失业人员的定义是,户口为非农业的成年人,达到法定的劳动年龄,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没有就业,并在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中心进行了求职登记的人。

二、我国现行的对失业人口统计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现在对于失业人口的统计方面具有非常大的改进,但是其中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主要体现在事业统计的体系中不包括三类人群:农村户口的失业人口;老年人口;城市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首先,在我国的劳动法中规定了只对城镇的失业人员进行统计,而对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采取忽略的态度,但事实是不做统计的失业人员占到社会失业人口的一大半,这样使得我国的失业队伍表面上开起来很小,但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劳动力占到国家人口总数的70%,由于现在农村耕地的减少,生产方面对技术的要求提高,乡镇企业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下降,使得我国的很多地区的农民闲置,这导致农民工市场的泛滥,形成大量的潜在失业人口。根据统计资料显示,当下我国的劳动力拥有的平均耕地面积是4.2亩,而根据当下的生产力水品来计算,应该拥有的耕地面积应为8亩,这就代表我国农村需要将1.5亿的剩余劳动力进行转移。另外,根据我国调整产业结构的相关政策导向,农村今后每年会增加五百到六百万的过剩劳动力。 其次,在老年整理人口的方面,我国劳动法限制是男至60岁,女至55岁,这种规定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发展已经需要进行改变,超过规定年龄的人口不进入失业统计的范畴,这样将失业人口的规模进一步的缩小了,国际上在失业人口这方面只限定了年龄的下限,没有上限,现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劳动能力可以维持的年龄已经超过的规定的年龄。再者,曾经在国有企业工作过的下岗之后,并没有纳入失业人口的统计范畴,下岗是在我国经济体制变革过程中必经的过程,这部分人只是从原先的单位领取所谓的救济金,基本的生活费用,根据我国的研究表明,在下岗的职工中,大约有75%需要再就业,因而他们也应该纳入失业统计的范畴。

三、改进现行失业人口统计体系的有效措施

失业的问题既是社会问题又是国家问题,关乎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是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保障。只有做好就业的相关工作方可杜绝社会不和谐声音的出现。我们需要做的是建立合理的科学的统计制度和手段,能够为政府及时而准确的提供相应的数据。

(一)建立系统科学的统计体系。

在户籍方面应该打破原有的套路和限制,建立两套的统计体系:城镇的失业率登记以及失业劳动力抽样调查。城镇的人口由劳动部门进行统计登记,所统计的范围应该是在城镇居住和工作的所有人口。至于抽样调查可以由统计部门策划实施。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统计范畴应该拓展到农村。抽样调查由于具有信息量大、周期较短的特点,对于提升失业统计数据的准确和真实有重要的意义。城镇方面的失业人口在登记过程中需要的经费较少,而实用性较强。

(二)将年龄的上限去除,对下岗的失业进行有效的统计。

对失业者的年龄上限可不作限定。在国外对失业通常规定年龄下限,退休后曾经工作并继续寻找工作者仍算失业。显然我国这样的规定会缩小失业人口的规模。随着城乡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状况的整体改善,人均寿命延长,劳动能力丧失的年龄大大推迟。所以,取消失业年龄上限,不仅符合我国的国情,而且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下岗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变型和经济结构调整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已经成为失业问题中的突出矛盾,失业登记不应该再排除他们。他们中有的已经实现了再就业,有的通过各种形式正在寻找工作。对于他们中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应该和其他失业者一样,纳入失业登记的范围。

(作者单位:徐州市沛县沛城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参考文献

[1]杨宜勇.失业冲击波.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

[2]袁志刚.中国就业报告.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篇10

中图分类号:F0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7)02-0154-06

劳动者产权权能和权益问题,继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一度成为理论研究热点以来,一直是学术界没有太降温的重大理论问题,甚至目前还有进一步升温的必要。因为随着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得到愈益彻底的贯彻,这一理论问题,实际上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制度构建的核心问题之一。从微观看,界定和维护广大劳动者产权权能和权益,已成为深化国企改革,构建国企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必须解决的一道难题;从宏观看,劳动者产权权能和权益是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产权体系乃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上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一块重要基石。王海杰博士的《”劳动产权”概念辨析》[1](下简称”辨析”),廓清了”劳动产权”概念上的一些模糊认识,认可了劳动力产权范畴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在这一问题的探讨上前进了一步。不过,似乎并不彻底,值得研究的问题仍很多。仅就王海杰博士的”辨析”一文而言,特别需要继续研究的问题至少有这样三个:第一,劳动力产权概念是否严谨,能否替代劳动产权概念;第二,”劳动是产权的本质来源”[1];第三,劳动者产权权能和权益应如何科学界定。拙作《国企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人力产权透析》[2]提出了人力产权范畴,对这些问题作了初步探讨。针对上述三个问题以及确立人力产权范畴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试再作探讨,兼与王海杰博士商榷,故曰”再论”。

一、人力产权概念的提出和确立在经济理论发展史上具有必然性

(一)劳动产权、劳动力产权、劳动财产权概念对比分析:用人力产权概念统一、梳理劳动产权、劳动力产权概念具有现实必要性

王海杰博士对”劳动产权”概念四种观点的分析富有理论价值,但若把劳动产权、劳动力产权、劳动财产权概念进行对比分析,可以更加凸现这些概念对劳动者权能和权益实现问题概括的含混以及由此构成的理论研究障碍。

作为劳动者产权权能和权益的经济学范畴,劳动产权、劳动力产权、劳动财产权,不同学者或理论家各自赋予的内涵大不相同,甚至大相径庭。在李惠斌教授笔下,”劳动产权指的是以劳动作为价值尺度和价值实体的社会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3](p21)曹天予教授则认为”作为宪法权利的劳动产权,指的主要就是劳动者根据其付出的劳动(即投入生产的人力资本)而享有的剩余索取权。”“人力资本产权是劳动产权的最主要表形式,因为劳动者的绝大部分劳动是在生产中(即作为人力资本投资而)实现的。与其他一切形式的资本产权一样,劳动产权的核心是剩余索取权。”[4](p31)显然,二者对劳动产权概念定义截然不同。前者指劳动财产权;后者指劳动者剩余索取权,基本上是王珏教授笔下的劳动力产权。王珏教授认为,”劳动力产权可以理解为:是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劳动力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一系列权利的总和;是规范人们行使这些权利的一种规则;也是一定社会阶段人与人之间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具有历史性。”[5](p40)虽然王珏教授的劳动力产权概念的内涵比曹天予教授的劳动产权概念的内涵更丰富也有一定的本质差别,但二者与李惠斌教授的劳动产权内涵有共同的本质不同。由于三者在研究同一问题使用概念内涵上的不一致,理论说服力变弱是必然的。这构成提出人力产权概念以统一、梳理劳动产权、劳动力产权等概念的现实表层原因。深层历史原因是劳动产权范畴产生300年来,洛克、斯密和马克思对劳动者依托劳动能力和劳动活动,形成的劳动者产权权能和权益实现的不同理论概括。

(二)用人力产权概念统一、梳理劳动产权、劳动力产权等概念的深层历史原因:约翰・洛克、亚当・斯密和马克思对劳动者产权权能和权益的不同理论概括

英国著名思想家约翰・洛克在十七世纪末出版的《政府论》中指出:”劳动创造了价值的增量部分,它理所当然地应该属于劳动者,因此使得个人的财产具有了合法性,因而称其为劳动产权”。亚当・斯密在洛克发表《政府论》约一百年后,对洛克的”劳动财产权”理论作了进一步阐释,但内涵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亚当・斯密认为”每个人自己拥有的劳动财产权是一切其他财产权的主要基础,所以,这种财产权是最神圣不可侵犯的。一个穷人所有的世袭财产,就是他的体力和技巧。”[3](P23-24)可见,在亚当・斯密那里,洛克的劳动产权概念内涵已由劳动财产权演变为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能力或技巧的产权,即演变为劳动力产权。由于亚当・斯密进一步从劳动力在价值创造中的特殊作用,论证了劳动与财产的关系,比之洛克前进了一大步。但是,亚当・斯密的劳动力产权理论存在两个错误。一是把劳动创造的价值误解为劳动力价值。对此,马克思曾在其”工资”理论中做了深刻剖析,指出”政治经济学称为劳动的价值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劳动力的价值;劳动力存在于工人身体内,它不同于它的职能即劳动,正如机器不同于机器的功能一样。”[5](P585)二是把劳动创造的财产的产权即劳动财产权误解为劳动力产权。在这一点上甚至还不如洛克。因为在洛克那里,劳动者是其创造的财富的所有者,而在亚当・斯密那里,劳动者的”财产,就是他的体力和技巧”,把劳动创造的财产的产权即劳动财产权等同于劳动力产权了。马克思在肯定亚当・斯密的”劳动财产权是一切其他财产权的主要基础”的天才观点的同时,扬弃了亚当・斯密劳动价值论的缺憾或谬误,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

马克思在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创立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学说的过程中,阐明了工人应该拥有自己人力产权的各种权利。马克思论证界定的劳动力价值理论用现代产权理论的术语说,就是劳动者产权权能和权益理论,即人力产权理论。马克思指出的资本家无偿占有剩余价值的过程,即资本家对劳动者产权权能和权益的剥夺过程,亦即劳动本质异化的过程。马克思说,”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生产者的存在物,同劳动相对立”。”对对象的占有竟如此表现为异化,以致工人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就越少,而且越受他的产品即资本的统治。”[6](P91)进而,马克思论证了劳动本质异化复归的道路,即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劳动者真正成为自己人力产权权能和权益的主人,实现向人的本质的”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复归。[7](p120)可见,在马克思的理论框架内,洛克的”劳动产权”范畴和斯密的劳动力产权范畴是不科学的,它没有充分说明劳动的本质,自身存在着难以克服的逻辑矛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扬弃了洛克的劳动产权理论和斯密的劳动力产权理论”的谬误”[3](p24),准确地阐明了劳动者产权权利,并准确地找到了解决的路径。

可见,劳动力产权早在亚当・斯密那里就不是一个科学严谨的概念,不宜甚至根本不可能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理论的科学范畴。从我国目前理论界对劳动者产权权能和权益概念的不同理解、论述和洛克、斯密、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和对劳动力产权概念的重视及内涵的科学阐述,我们既可以看出劳动产权或劳动力产权概念在经济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和由于这些概念内涵上的不统一构成的研究上的不便甚至障碍,又可以看出不宜用劳动力产权概念概括马克思的论述。由此可见”辨析”关于劳动力产权论述的残缺性,以及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理论范畴体系的残缺性。因而,探讨准确恰当概括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劳动者产权权能和权益理论的概念势所必然。于是,人力产权概念应属应运而生。

与此相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从经济学的社会性质角度可以做出这样的概括,即从洛克劳动产权(财产权利)论到斯密劳动力产权论,再到马克思活劳动价值论以及其揭示的劳动者产权权能和权益实现的理论演进轨迹,反映的是物本经济学到人本经济学的历史演进过程。虽然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几乎看不到产权、劳动产权、劳动力产权这类概念,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异化劳动理论对人力产权范畴揭示的已近乎一目了然。也这是马克思的这些重大理论贡献,才使人力产权概念从经济学范畴体系中析出具有了呼之欲出的历史必然性。当然,马克思的人力产权理论,需要现代理论工作者,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市场经济产权理论中,加以发掘和弘扬。

二、人力产权概念的定义、历史性析出和确立的实践意义

(一)人力产权概念的定义、历史性析出过程和社会主义人力产权概念的科学内涵

1.人力产权概念的定义和析出的历史性过程

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所谓人力产权,即劳动者基于自身劳动技能获取生存、发展、享受资料,保障劳动力生产、再生产以及自身价值实现的对其人力所有、占有、支配和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在马克思那里,生产力中人的要素被称为生产力中最革命、最活跃的要素。在现代经济发展中,掌握先进技术或知识的活劳动要素被称为人力资本,并被视为经济或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要素。从生产力的日益现代化,生产力中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差别加速缩小的趋势看,人力资本概念适用于所有劳动者的趋势明显。即人力资本被狭义地定义为具有创新性和难以预测性的企业家及较高技能者,成为有较高技术者或特殊专长者的专用术语的情况在淡化。虽然目前还无法判断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差别彻底消除的具体时间,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作为已经取得主人地位的所有劳动者,应该一律视为人力资本而与物资要素资本相区别。这样,在社会主义现代产权理论和产权制度中,就可以而且应该对经济中一切人的要素产权统一界定为人力产权,一切物的要素产权统一界定为物力产权或资本产权。

2.社会主义人力产权概念的科学内涵和以人为本本质

社会主义人力产权即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公有产权为主体、多种产权形态相容共存产权制度中的人力产权。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市场经济性质和一切生产要素的资本化,经济关系中人力产权属于劳动者个人的同时,其价值的实现,必然借助劳动力商品的形式。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劳动者具有主人加商品的二重属性和在三个层面上具有三重身份。家庭层面,是人力产权维持和发展(自己以及其家庭成员)的主人;政治层面,是社会的主人;经济层面,是国有资产的主人。同时,兼有公有企业的主人和企业雇员的双重身份,还可以是私有企业的雇主或雇员。因此,社会主义劳动者人力产权权能和权益的实现至少包括三个层面:首要层面是作为劳动力商品的劳动者的生存权和人生价值实现权。包括就业权、就业选择权和平等交易权等。其次是作为经济和社会主人的劳动者的公有经济所有者和社会主人资格应享有的经济、政治权力。表现为所应有的对社会、经济的管理权,即主人履行社会职责的应有权利和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充分取得及享受的权利,以及对全民经济和其所在公有经济组织一定程度的剩余控制权、剩余索取权。再次是劳动者与时俱进地提高技能、完善自我需要的学习、进修等不断提升人力产权价值的附属权利,即人力产权的全面持续的发展权。因而,社会主义人力产权可以简要概括为基本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充分享受权和主人履责权。历史地看,后三种人力产权权能和权益,是只有社会主义劳动者才可能较充分享有的权利。因为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生产资料私人垄断社会的劳动者人力产权权利,长期以来,基本被局限于基本生存权之内。[8](P1584)

社会主义人力产权概念的科学内涵,从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看,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归根到底是为了保障劳动者人力产权的基本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充分享受权和主人履责权等各项权能和权益的充分实现。因而可以说,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的核心是人力产权各项权能和相应权益的实现。

社会主义人力产权概念的科学内涵,从人类历史发展角度看,体现了马克思产权理论或以人为本的精髓。在任何市场经济中,围绕每个劳动者及其家庭这一商品(市场)经济最微观市场主体形成的各种经济关系,其基点,都是人力产权。人力产权”是一定历史时期各种社会经济关系展开的基点”,其所拥有的可以用于交换的各种商品,只是其人力产权实现的一种派生方式。”生产关系及其发展演进史的实质,是人力产权实现方式的变迁史。”“作为马克思理论最深刻、最全面、最详细的证明和运用的研究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经济学,本质上是人力产权异化(资本主义部分)、复归(社会主义部分)的经济学”[2](P55-56),自始至终贯穿着以人为本的精髓。所以,人力产权和社会主义人力产权作为科学概念,应该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精髓。

(二)人力产权的与生俱来性及产生、确立的历史过程

假如撇开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影响,仅从人的生存和发展条件看,人力产权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因为说到底,人力产权是基于生存权、发展权实现的权利。而一个人的生存权、发展权,诚如马克思关于人对自己所处的关乎自己生存、发展的自然条件的一贯态度一样,是自然的,不可商量的。马克思说:”人把他的生产的自然条件看作是属于他的,看作是自己的,看作是与他自身的存在一起产生的前提,把它们看作是他本身的自然前提,这种前提可以说仅仅是他身体的延伸。”[9](P491)人们对于自己生存、发展条件的这种天赋性权利,在原始社会,首先表现为原始部落的公共产权,成为人类产权产生最初阶段的第一种形态,在部落内部人们之间公认和部落之间相互承认。其次表现为私有产权,即人类产权产生最初阶段的第二种形态。它是随着人类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出现,几乎同时产生的以一夫一妻制家庭为单位的生活方式决定的生活资料私有制的诞生出现的。对此,马克思恩格斯的深刻论述是:”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10](P37)”耕地起初暂时地,后来便是永久地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它向完全地私有财产的过渡,是逐渐完成的,是与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私有制的过渡平行地完成的。个体家庭开始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了。”[11](P164)”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每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12](P309)可见,无论人力产权、物质产权、公共产权、私有产权,还是产权观念、产权理论及产权制度的产生、发展,都是一个社会的自然历史过程,长期与社会分工和私有制伴生伴长。这一历史过程表明,各种所有制是产权的制度化形态,它基于人力产权的尽可能充分实现,客观本质是以人为本。因此,虽然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几乎看不到产权概念,但事实上,马克思关于社会分工和所有制变迁的理论,特别是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理论,也就是以人为本的产权的制度化演进理论。

可以说,原始社会末期存在的人力产权以及派生的公共、私有等产权形态,是各种现代产权形态的起步或基因形态。迄今为止的人类生产关系的历史,从产权理论角度讲,是一个由此开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形态的变迁升华而相应演进升华的产权形态变迁史。当然,人力产权以及其他一切产权形态的社会性质和表现形式,都受特定经济、社会基本制度影响以至由其决定。

由上述可见,无论就人力产权的与生俱来性这一本质而言,还是从人力产权产生、确立的历史过程看,王海杰博士”辨析”中的”劳动是产权的本质来源”的观点都难以成立。

再者,人力产权的与生俱来性及产生、确立的历史过程和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揭示的人力产权异化、复归的历史规律,使我们更深刻地看到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私有市场经济制度辩护士的本质。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边际效用论、均衡价格论和产权理论,虽然承认交易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易,但把交易看作是自然的产物,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既定理论前提,站在生产资料垄断者立场上,根本不研究广大劳动者的权益。这种挖去了劳动者人力产权权能和权益实现这一经济关系最本质内核的交易关系,只剩下了社会、经济关系的表象性外壳。因而,当”清晰”产权的时候,就无法说清为什么产权应该清晰给谁。每逢这样的关键时刻,就采取模糊的方式,以所有权无足轻重(如张五常)等谬论加以搪塞。回避甚至撇开社会、经济关系的以人为本本质来研究经济问题,是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和我国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共同特点。基于新自由主义理论出现的过分激励”精英”和资本所有者,漠视广大职工人力产权权益的”产权改革”造成的收入过分悬殊、国资大量流失、公有经济弱化、社会稳定严峻等严重后果,已经构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能逾越的重大障碍。对此,必须予以充分重视和深刻分析。

(三)人力产权概念与西方人力资本产权概念之间的本质区别及确立的实践意义

作为阐述社会经济关系的经济学范畴,人力产权概念与西方人力资本产权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人力资本产权是来自西方管理理论的一个概念,是人力资本概念的延伸。当人力资本概念特指具有创新性和难以预测性的企业家及较高技能者时,与其所拥有的特殊技能相关的一束权益,便构成为所谓人力资本产权。而人力产权则泛指企业中一切人力要素的产权,既包括企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又包括广大工人的权能和权益。其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除了在于上述人力产权的与生俱来性和基于现代技术的社会主义产权制度决定的人力资本概念适用于所有劳动者的趋势明显这一历史性原因外,还在于马克思的企业管理人员等也是劳动者,在资本主义社会同受资本家剥削的理论和史实。另外,还需强调的是,在社会主义公有经济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中,特别在公有经济中,不应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从社会主义人力资本中析出,而不按劳分配地单独优待。新自由主义者教条地套用西方企业近几年呈现的两个发展趋势(企业利益群体的主体由出资人向出资人、人力资本所有者――主要指职业经理人等高层管理人员和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共同体转变;由货币资本、实物资本所有者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主导作用,向人力资本所有者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主导作用转变)的理论,导致的过分重视”精英”和资本所有者激励而轻视甚至忽视广大工人人力产权权能和权益实现的国企改革实践,事实地成为国企存量资产分配不公而加剧收入过分悬殊的重要原因的教训告诉我们,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迫切要求在理论上摒弃新自由主义改革观,创新社会主义产权理论而为改革提供更为充分的理论支撑。可见,科学界定人力产权概念,以与西方人力资本产权概念区别开来不仅具有现实必要性,而且具有现实迫切性。

三、人力产权概念确立的理论意义

在商品(市场)经济研究中,以人力产权这一概念代替劳动产权、劳动财产权和劳动力产权概念,对于经济理论的发展和完善来说,至少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一)人力产权概念相对科学

人力产权概念与劳动产权、劳动财产权和劳动力产权概念相比较相对科学的理由,一是定义确切、简明。人力产权准确、明了地定义为经济中劳动者基于劳动技能的一束权利,比劳动力产权概念的表述简明、上口;同时,又不像劳动产权可以理解为劳动财产权,也可以理解为劳动力产权那样,易引起歧义以致谬误,从而带来理论研究的不便,观点传播效果上的降低甚至错误。历史上,自洛克提出劳动产权概念大约100年后,斯密对洛克劳动产权概念的歧义,使”他没有看到这种劳动财产权的历史分化过程中存在着的逻辑上的和现实生活中的谬误”。[3](P24)现在,王珏教授与李惠斌教授等对劳动产权概念的不同理解,出现了分别从劳动力产权和劳动财产权角度对利润分享制度论述的情况,不利研究的深入。二是内涵宽广。人力产权概念定义为劳动者对基于劳动技能的劳动成果的一束权利,具体表现在劳动过程中对财富的创造上,最终的落脚点是劳动者的生存权、发展权、收益权和享受权。所以,人力产权概念既概括了劳动力产权的内涵,又内在地包括了劳动财产权的劳动产权内涵,还不像劳动财产权概念那样仅仅局限于劳动收益权的合法性,且体现了人类劳动目的的根本性质。三是具有广泛适用性。用人力产权概念统一、梳理自洛克以来的劳动者产权权能和权益范畴,即把劳动财产权统一定义为劳动产权,把有关劳动者劳动技能及劳动成果的一束相关权利统一定义为人力产权,放弃拗口且定义不确的劳动力产权概念,同时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狭义的人力资本产权概念区别开来,凸显人力产权概念特有的以人为本本质。这样,人力产权概念既可以超越历史时期地广泛应用,为理论界对人力产权问题的研究提供表达上的方便,又凸显经济学的以人为本本质,打上创新的现代经济学的烙印。从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人力产权异化的复归研究,提供了较为科学的理论范畴支撑。

(二)确立人力产权概念是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理论范畴体系的需要

在探索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理论过程中,挖掘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是必然的。由于马克思的著作中几乎看不到产权概念,以致使一些人误认为马克思没有产权理论而用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指导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事实上,马克思不仅是产权理论家,而且是博大精深的产权理论家,并且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位创立产权理论的产权理论家。西方著名学者S・佩乔维奇在《马克思、产权学派和社会演变过程》中指出:”马克思是第一位有产权理论的社会科学家。”而马克思产权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关于人力产权的研究。因为马克思理论的首要核心内容是生产关系的发展规律,而生产关系的发展史,实质是人力产权实现方式的变革史。[3](P55-56)马克思的劳动力商品理论告诉我们,在商品经济关系中的每一位没有或很少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必须拥有人力产权,才能取得交易资格,然后才能成为市场主体。这就是说,人力产权是每一个没有或很少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与他人形成生产关系的起码条件,是前提。当然,奴隶社会的奴隶没有人力产权。奴隶之所以没有人力产权,是因为奴隶社会制度决定了奴隶本质上不是任何形式产权的产权主体,奴隶社会的奴隶劳动与产权是完全分离的,奴隶没有本属于他的人力产权的所有权。无论从奴隶社会制度看,还是从奴隶在奴隶主心目中的地位看,奴隶仅仅是如同奴隶主的牛马一样的财富生产工具。所以,奴隶社会的生产关系就人力产权角度论,奴隶的人力产权被彻底异化为至高无上的无所不包的奴隶主产权。这可以看作人类生产关系,当然也是人力产权演进变革史的一种特殊形式。如果仅就近代和现代历史看,无论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中,一个没有或很少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获取劳动岗位的前提,都必须是人力产权所有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主义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这一点会越来越清楚。从一切资源资本化角度看,劳动者不拥有人力产权,劳动力不借助商品化的外壳,就难以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现代产权制度和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人力产权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人力产权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本质和核心内容。马克思揭示的物的外壳掩盖下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理论,实质是以人为本的人力产权理论。因而,挖掘马克思的产权理论,确立人力产权概念及相关内容的研究,应该是构建社会主义产权理论不可或缺的核心内容。

同时,借鉴现代西方产权理论中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科学内容,使之为我所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理论的另一重要任务。当然,我们必须注意到,由于现代西方产权理论以私有制为既定理论前提,以唯心史观为哲学基础,不可避免地带有历史局限性。正因此,现代西方产权理论中几乎没有对人力产权的研究。如果说现代西方产权理论对此还有所涉及的话,那就是人力资本的研究。但那仅仅局限于对企业”精英”的人力产权问题的研究,与我们既重视一般劳动者人力产权研究,也重视企业”精英”人力产权研究的理论研究思路,几乎是两码事。这是值得注意的,甚至值得警惕的。因为近十年来一些学者对于现代西方产权理论教条地套用于我国经济改革,已经导致了理论研究上的诸多片面乃至错误观点。典型的如国企产权改革研究一味地过分强调重视”精英”和资本所有者的激励,轻视甚至忽视乃至不顾甚至不惜牺牲国企广大职工权益的观点,以及因此引发收入过分悬殊以至出现两极分化迹象也认为无害甚至必要的观点等等,已经造成了莫大损失。如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有些”精英”几乎不付一文地持大股和国企一般职工获得很少历史贡献补偿地由主人转为雇员等,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社会主义劳动者人力产权权益的直接或间接剥夺。由此已经引发及正在引发的带有长期性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加速显现等等严重问题,已经十分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绝对不应也绝对不能轻视的。所以,借鉴现代西方产理论必须采取扬弃的科学态度,当前特别要注意防止再度出现社会主义劳动者人力产权权益的直接和间接剥夺等不良现象。教条地套用现代西方产权理论带来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诸多失误告诉我们,以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为指导,结合中国实际,尽快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理论,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的产权制度提供理论依据和分析工具,已经是我国经济理论界面临的迫切而艰巨的任务。

除上述两方面理论意义外,人力产权概念的确立、使用,为进一步研究劳动者人力产权权能和权益实现问题带来的诸多便利还有:第一,利于与洛克、斯密等使用的劳动产权概念相区别,以作为当代经济关系研究新阶段的一个标记;第二,利于解决当代经济理论研究中对劳动产权概念见解不同,一时又难以统一而引发的不必要的理论歧义问题;第三,如果撇开资本特定的历史内涵(剥削关系),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一切生产要素看作资本,那么,同人的要素资本概念与物的要素资本概念相区别,人力产权概念与物力产权或物质财产权概念相对应,通俗易懂,利于与通常使用的人力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源、物力资源等概念既相互区别,又容易融合使用,不会感到生疏和误解。

总起来看,一方面,人力产权概念较准确、全面而深刻地概括了马克思产权理论以人为本的本质内涵。另一方面,确立人力产权概念,也就为用人力产权概念统一梳理、定位劳动产权、劳动财产权和劳动力产权概念,理清劳动者产权权能和权益实现问题的研究,找到了判定正确与否的客观标准――以人为本的人本性标准。从而为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理论体系的构建,进而为基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产权改革、产权制度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进一步提供了更为充分的理论支撑。

参考文献:

[1]王海杰.”劳动产权”概念辨析[J].当代经济研究.2006,(9).

[2]程言君.国企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人力产权透析[J].研究.2006,(3).

[3]李惠斌.劳动产权概念:历史追溯及其现实意义[J].与现实.2004,(5).

[4]曹天予.劳动产权、现代经济学和市场社会主义[J].与现实.2004,(5).

[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60.

[8]程言君.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的人力产权诠释[J].探索.2006,(4).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人民出版社,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