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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的最基本要求模板(10篇)

时间:2023-11-24 10:58:38

风险管理的最基本要求

篇1

一、利用经济资本手段实施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施经济资本配置下的风险管理,有利于将利润创造建立在风险控制之上,对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手段,强化风险管理力度,实施精细化管理起着重要作用,将直接带来经营模式与增长方式的改变,引导银行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低风险资产业务、低成本负债业务,在降低风险的同时实现经济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的可持续增长。

(一)经营理念由追求利润向追求价值转变

传统的经营模式下,基层行的经营理念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经济资本控制下的经营理念将转变为追求价值最大化,即由创造利润转变为获取包含风险价值在内的综合价值收益。

(二)经营定位由单纯的市场盈利向风险控制和市场盈利相结合转变

传统的经营模式下,由于经营理念、经营行为和经营考核均体现在利润最大化上,基层行在经营定位上以金融市场资源为基础,以收益率最大的资源为经营目标。经济资本控制下的市场定位,以风险控制为前提,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调整了业务发展的市场导向。

(三)经营方式由规模增长向结构优化转变

传统经营模式追求利润最大化,银行实现经营效益的增加依赖的是规模数量的增长,而经济资本控制下的经营模式,强调以风险控制为基础,要求银行以资产负债结构的最佳组合方式增长,向结构优化寻求利润最大化。经济资本控制下的经营模式也促使银行以经济资本回报率高的多元化业务作为重点发展对象,而不是追求传统观念下的收益高、风险高的资产负债业务。

(四)激励考核机制由产品激励向价值贡献转变

传统经营模式下,银行激励考核机制是建立在利润基础之上,对员工的激励考核和业绩评价更多地体现为产品激励。实行经济资本控制后,银行将建立在价值贡献基础上,即以经济增加值和经济资本回报率为核心进行考核,引导员工经营行为向追求价值转变。

二、关于实现经济资本管理的观点――以最低成本满足监管要求

经济资本是虚拟的资本,是基于全部风险之上的资本,因此又称为风险资本,描述的是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上和一定时间区间内,银行根据其内部风险管理需要运用内部模型和方法计算出来的用于应对银行非预期损失的资本,也是银行自身根据其风险量化、风险管理能力认定的应该拥有的资本。

按照新巴塞尔协议第一支柱要求,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根据公式资本充足率=监管资本/风险加权资产,在分子“监管资本”[监管资本(Regulatory Capita1)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银行持有的,依据监管部门的资本充足率口径计算得出,它也使用会计账面价格对资本进行计量。其主要由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组成。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等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股东及其他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只有使分母“风险加权资产”足够小,才能符合监管要求。在这里,风险加权资产是管理会计概念,意思就是在监管允许的范围内视不同的管理能力可以得到不同的测度值。风险加权资产可以通过与经济资本相匹配的方式由经济资本衡量。经济资本的计量可以按初级法和高级法执行不同的计算口径,很明显,高级法比初级法的数据要求、管理要求、计算方法都要复杂,也要求更高的风险管理水平,但是计算出的风险加权资产肯定要小些,这就是国外先进银行提出来的内部评级初级法和高级法之分的原因。银行业在实施新巴改造的过程中,通过经济资本来衡量风险加权资产,在两者相匹配的前提下,更低的经济资本意味着更低的风险加权资产,只要满足8%的资本充足率底限要求,银行便得以把更多的资本投入到经营而不是监管资本当中,以有限资源获得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这也是银行千方百计降低经济资本占用或提高经济资本利用率的原因。

以最低成本满足监管要求,可以认为是国内银行实施经济资本配置管理的源动力。从1999年6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第一个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再到2006年新协议的正式实施,新巴塞尔协议经历过的大大小小的修改不计其数,而其中修改内容之一就包括允许使用系数法、初级法或高级法计量经济资本。对国外先进银行而言,有着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和先进的计量方法,可以采用高级法计量经济资本,显然比风险管理水平不是那么高的其他银行要有优势。国外先进银行得以用比别的落后银行的更小的成本去满足监管要求,从而获得竞争优势。显然,新巴塞尔协议在历次的修改中加入了博弈的内容。

三、基于经济资本配置下的银行风险管理手段探索

经济资本是银行业务发展中实际承担风险水平的真实反映,在国际银行业,经济资本已成为确定风险控制边界、实现风险管理战略和满足投资者资本回报要求的重要工具,并在绩效考核、风险限额、资源配置等各个方面得到广泛运用。

(一)利用经济资本绩效考核手段引导业务发展

将经济增加值(EVA)和经济资本回报率(RAROC)直接与银行分支机构的业绩考核挂钩,通过预先公布目标值,定期考核通报,纠正和调整银行分支机构的业务方向,可以使经济资本配置对业务发展达到较好的引导效果。经济资本理念追求的是实现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相容性,通过科学的绩效方法结合利润标准与风险标准,使当事人在其间合理选择。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在于将事后被动的风险处理提到事前来做,不是被动地去适应风险,而根据是主动地去选择风险。

1、以EVA为风险调整后的效益指标。EVA是银行对风险调整后收益量的衡量,在公式中明显体现风险资本对收益负面的影响。按照一般投资理论,理想投资市场上的高收益通常伴随着高风险,而EVA的采用则迫使银行综合衡量风险与收益,确保开展业务的收益能够覆盖其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考核指标,能够引导银行开展业务时有所选择,改变了过去不计成本发展业务的局面。

2、以RAROC为风险调整后的效率指标。RAROC是银行对风险调整后收益能力的衡量,在公式中明显体现风险资本对收益负面的影响。根据银行最高决策层的风险偏好,银行能够承担的风险有限,决定了用于衡量和覆盖风险的经济资本也有限。这种风险调整后收益效率的考核指标,能够引导银行在有限经济资本配置下获得最大的收益,即开展业务时不但要考虑其风险,还要优中选优,尽量选择低风险高收益的业务。

(二)利用经济资本引导银行实施风险限额管理

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说明,风险集中度管理上的失控,不仅容易导致银行遭受难于承受的损失,而且也使得风险十分容易在不同机构、不同地区之间“传染”,造成系统性风险。目前国际上分散风险、控制集中度风险的惯用做法就是对风险敞口设定上限,实行风险限额管理。风险限额管理是一种事前的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已被国外先进商业银行广泛使用,成为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风险限额管理的概念。贷款集中风险是指,任何可能造成巨大贷款损失(相对于银行的资本、总资产或总体风险水平)、威胁银行健康或维持核心业务能力的单个风险暴露或风险暴露组合。贷款集中风险产生于共同或相关的风险因素,这些因素出现不利变化时,对每个产生集中的交易对象的信用等级、贷款损失都将产生负面影响。贷款集中风险主要包括:单个交易对手或一组相互关联的交易对手;对同一经济行业或地区的交易对手等。

2、风险限额对集中度风险的管理可以体现客户风险限额、行业风险限额和区域风险限额等。客户限额是从微观层面对单个对手和单笔交易的集中度风险的控制,而行业或区域限额则从中观层面对同一经济行业或地区的资产组合风险集中度的控制。这些限额的监测对象和管理角度都不同,在实际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行业或区域的风险限额是在考虑资产组合相关性和风险水平的基础上,根据战略选择和风险偏好对自身所能承担的风险进行配置,反映在各行业或区域资产组合风险敞口上。

3、国际先进银行的行业限额体系中,不仅应用名义限额,也采用经济资本限额,形成双线并行的限额管理体系。名义限额使用风险敞口的概念,在实际操作中能够与业务人员的经验和传统管理模式较好的契合,是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日常主要使用的风险限额。经济资本限额则从风险损失的角度刻画各资产组合的风险承受能力,使限额管理能够与资本管理、风险收益考核等多项管理措施有机结合,支持全面风险管理。

4、风险限额管理的难点在于限额的设定,它不仅是科学,更是管理艺术。如何合理设定限额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不同的做法,在国外有些银行是根据组合RAROC最大化原则,结合银行的经营战略和风险偏好,应用资产组合分析模型设定风险敞口的最高上限;也有些银行是通过评级手段和运用经济资本来设定。风险限额的设定要依靠计量模型对风险的量化分析,但限额不是这些定量结果的直接体现,而应是银行在衡量风险与收益之后,选择自身风险偏好,并根据战略规划寻找风险与收益的平衡点,将风险资源分配到各组合敞口中形成风险限额。

(三)考虑业务差异,合理配置经济资本

经济资本水平重在合理,并不是越多越好,需要银行最高决策层根据银行所处的经营环境和发展战略,权衡考虑经营成本和业务规模扩张需要,确定总体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这是计算经济资本的起点。实施经济资本管理不是一味追求降低经济资本占用,更应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应根据资产质量、客户结构、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及风险管理水平等因素,结合信贷管理导向要求,合理利用经济资本占用比例,设置科学的考核和引导方法。对鼓励发展的产品战略导向不能通过调整经济资本占用比例来实现,而是适当利用差异化的财务资源配置政策或回报要求等政策。如信用卡、网上银行等战略性业务的费用配置比例可高于一般业务的费用;战略性业务所产生的EVA也可配置更高比例的人力费用;或对要鼓励发展的产品适当降低回报要求等。

参考文献:

1、巴曙松.巴赛尔新资本协议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2、彭建刚,周行健.经济资本研究新进展[EB/OL].中国科技论文在线,2008-08-05.

3、郑冲.商业银行信贷核心竞争力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9(2).

4、武剑.内部评级理论、方法与实务[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5、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课题组.EVA经济资本控制下基层行经营行为变化研究[J].金融论苑,2007(1).

篇2

稳健经营、控制风险是商业银行发展的主旋律,是商业银行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建立在“资本至上”基础上的资本约束思想成为国际银行业新的价值坐标,并推动着风险及价值管理理论和管理工具取得了革命性进展。在风险和价值管理的实践中,经济资本体系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建立和完善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风险与效益约束机制已成为当今世界主流银行的共同选择。

一、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方法上,国内多家银行虽然实行了经济资本管理,但是由于理解深度不够,操作不规范,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更多地关注表内贷款管理,管理幅度不能涵盖银行全部风险;与财务和资产风险的管理衔接性不够;注重对风险资产经济资本的事后定量计量,不具备资源配置和预算管理的功能,没有形成对风险资产和资本回报的有效约束机制等。

2.分配方式上,额度确定主要依据年初确定的利润计划和新年度的经济资本目标收益率,未充分考虑一定时点上银行下级机构实际实现的利润差别,可能会造成下级机构经济资本额度松紧不一,在额度调整尺度上较难把握,难以平衡协调,进而造成管理效率低下,不利于经济资本在全行范围充分而适度配置和高效使用。

3.考核方式上,目前多家银行通过建立以经济增加为核心的综合考评体系,强化经济资本约束机制,对业务发展模式由资源投入型向资本约束型的转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由于经济增加值考评办法与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资本的要求存在资产分类不一致、资本比例要求不一致的差异,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事后考核机制仍然不是刚性的资本约束,粗放型规模扩张的冲动依然存在,银行面临资本补充压力仍然较大。

4.在资本约束上,与国际银行业比较,中国银行还处于初步阶段。由于数据、系统和人员制约,还难以对关键风险因子和资产组合进行准确计量,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计量基本还是空白。现有的风险管理技术不足以完成从风险量化到风险损失的映射,不能在银行内部准确衡量风险的总体水平和风险分布。风险控制主要还停留在传统的信贷质量管理上,而资本约束的作用只是体现为满足监管要求,与国际银行业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存在不小差距。

二、国有商业银行加强经济资本管理的现实意义

1.经济资本预算管理是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与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做法并轨,逐步走向国际化大银行的前提和基础二经济资本预算管理是国际先进银行的经营准则,也是它们实施风险管理的普遍做法。上个世纪90年代,花旗银行就开始探索建立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数理模型,步人了以经济资本来约束各类风险的新型增长模式。我们要想在世界金融舞台立稳脚跟并不断发展壮大,就必须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先进做法,在风险管理理念、管理技术、管理手段方面逐渐并轨,不断提高自身风险抵御能力。

2.经济资本预算管理,是国有商业银行以资本约束自身经营行为,抵抗资产风险的有效手段。受传统经营管理思想的影响,盲目追求发展速度、拼命扩大业务规模、不计成本抢夺市场份额,是国有银行粗放发展模式的主要表现。但与此同时,资本积累缓慢与资产高速增加形成强烈反差,缺乏资本支撑的业务风险急剧放大,不良资产急剧攀升,严重削弱了可持续发展能力。2003年来,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五级分类不良资产率仍在20%以上。利用经济资本预算管理,强化资本对风险资产增长的约束,把业务发展建立在坚实的资本基础之上,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抗风险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3.经济资本是银行日常管理与银行战略规划的桥梁。它帮助银行在未来战略计划时考虑风险成本,并在风险定价和资本分配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政策;同时,经济资本还有助于银行量化自身的风险偏好,以确保有足够的资本来减缓风险的冲击,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满足监管的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措施

1.尽快建立和完善经济资本配置程序。商为银行应综合考虑股东、经营管理层、监管当局等不同角色对资本管理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经济资本配置程序:第一,评价银行总体风险承受能力。银行的董事会须综合考虑监管当局规定、股东收益和经营中承担的风险,并对所需资本的总体水平做出评估;银行的经营管理层须就其风险偏好所要采用的风险结构做出决定。第二,合理配置资本资源。银行根据既定的资本总量和资本回报要求,运用限额管理、组合管理以及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目标管理等手段,将资本在各个分支机构、产品线和业务线等不同层面进行有效配置。第三,最优化可用资本。在风险结构和预计的资本需要量一定的情况下,银行需要平衡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之间的关系,运用内部风险资本模型度量最优化可用资本水平,确保可用资本与规划资本需要一致,并使资本成本达到最优。第四,衡量资本使用和收益。银行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计算实际资本收益,当环境变化、业务超过原定目标或原定目标无法完成时,银行有必要对资本计划进行适当的调整。

篇3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组织,与一般工商企业的最大不同就在于银行利用客户的存款和其它借入款作为主要的营运资金,自有资本占比低这一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本身具有较强的内在风险特性。早期的银行业务以提供货币兑换或向那些需要流动资金的商人贴现商业票据以赚取手续费为主。银行的资金来自于自有资本或从殷实的大客户获取存款。即便这种现在看似简单的业务在当时也由于客户大部分为远洋的商人而具有较大的风险。由此可见,“银行因为承担风险而生存和繁荣,而承担风险正是银行最重要的经济职能,是银行存在的原因。”

随着现代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对象和性质早已超越了最初的内涵。从对象上看,已经由单一的借贷产生的信用风险演变为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在内的多类型风险;从性质上看,从最初的局部风险演变为全球风险。尽管风险对象和性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总体上都可以纳入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的范畴。当然,无论如何划分风险的种类,有一点是肯定的,即风险存在于银行业务的每一个环节,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也就是承担和控制风险的过程。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最初,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强调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这主要是与当时商业银行业务以资产业务,如贷款等为主有关。20世纪60年代以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方面,强调通过使用借入资金来保持或增加资产规模和收益,既为银行扩大业务创造了条件,但也加大了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20世纪70年代末,国际市场利率剧烈波动,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或负债风险管理已不再适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突出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协调管理,通过偿还期对称、经营目标互相替代和资产分散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

80年代之后,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有了新的提升,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入。特别是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利差变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使用,市场环境的这些变化都显现出原有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存在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表外风险管理理论、金融工程学等一系列思想、技术逐渐应用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进一步扩大了商业银行业务的范围,在风险管理方法上更多地应用数学、信息学、工程学等方法,深化了风险管理作为一门管理科学的内涵。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出台并不断完善,标志着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统一,也意味着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

80年代至今的20多年,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和内容获得巨大发展的时期,回顾20多年来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几乎都凝结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当中。因此,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来讲,《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和完善,是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革命性的成果。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诞生于1975年,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委员会制定的《巴塞尔协议》,标志着国际银行业协调管理的正式开始。之后,《巴塞尔协议》经多次修改,并推出了多项文件和准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简称《巴塞尔报告》),该报告对银行满足总资本和核心资本的要求做了规定,核心思想有两项:一是将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二是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确定了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并确定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标准比率为8%。报告的产生标志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的过渡。

此后,随着金融领域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使银行业务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对于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亚洲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等一系列银行危机都进一步使人们认识到,损失不再是由单一风险造成,而是由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交织作用而造成的。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先后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一稿)和(第二稿)。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从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风险范畴进一步拓展。尽管信用风险仍然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

第二,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但风险衡量方式更为灵活。银行资本是银行抵御风险的基础,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提出了银行业最低资本金的要求,协议对银行资本的构成进行了界定,其基本精神要求银行管理者根据银行承受损失的能力确定资本构成,并依其承担风险的程度规定最低资本充足率。在新协议中,保留了对资本的定义以及相对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为8%的最低要求。与此同时,新协议放弃了1988年协议单一化的监管框架,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灵活选择使用,允许银行选择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促使银行不断改进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委员会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新框架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

可以说,新巴塞尔协议充分体现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理念的发展方向,如果说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诞生前的银行竞争还属于无序竞争的话,那么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规范下的银行竞争将是以风险识别、度量、评价、控制和风险文化为内容的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竞争。这对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未来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和标准。

国际活跃银行风险管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实践,积累和总结了许多先进的理念和方法。国际活跃银行重视从全球范围管理银行面临的所有风险,强调风险管理贯穿于银行业务的整个过程,并且大量利用数理模型等工具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从整体上衡量银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在国际活跃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正在从高深的理论变为所有从业人员的自觉意识和行为。

与国外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从外部来看,银行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外部环境还不成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尚未建立信用体系是其中重要的原因。国外银行业务强调诚信原则,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不仅仅是一件产品,而是一种信用,这体现了客户的信用习惯和社会地位。但目前,我国还是“非征信国家”,针对企业和个人的征信中介服务还没有普及,不仅造成了银行进行客户信用审查的成本极高,而且也造成了社会普遍缺乏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直接给银行风险管理带来了难度。此外,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的作用还远远没能充分发挥,尽管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通过信息的规范化披露,加强投资者和市场对银行经营管理的监督和约束,但在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还很不规范和不完备,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还相对简单,市场对银行的外部约束作用还有待加强。

从银行内部来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观念、技术、方法等方面也与国外先进银行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第一,在风险管理认识上存在差距。在国外银行,十分重视风险——收益匹配的原则,把控制风险和创造利润看做同等重要的事情。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是:“2R”(RiskandReturn)isthesamecoin.即风险和利润(回报)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彼此不能分离。但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对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认识还有差距,一方面,一些基层人员或业务人员往往错误地把风险管理摆在业务发展的对立面上,不能正确地评价风险,不能正确地看待风险,认为风险管理是阻碍业务发展的。另一方面,部分风险管理人员不能研究业务、研究市场、研究效率,简单认为少发展业务就可以控制风险,通过否定业务逃避承担风险,使很多该发展的业务发展不了,反而降低了银行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第二,风险管理理念上的差距。风险管理是整个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一环,需要具备先进的理念和技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起步比较晚,风险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理念方面还不能满足业务快速发展、风险管理日益变化的需要。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仍以信用风险管理为主,对市场风险、操作性风险等重视不够。二是缺乏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缺乏差别化的理念,忽略了不同业务、不同风险、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的差异,不仅不能管理好业务风险,反而容易产生新的风险。

第三,风险管理方法上的差距。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比较重视定性分析,如信用风险管理中,重视贷款投向的政策性、合法性、贷款运行的安全性等,这些分析方法在强化风险管理中是不可缺少的。但是,与国外风险管理方法相比,风险管理量化分析手段欠缺,在风险识别、度量等方面还很不精确。如信用风险管理中,对借款企业财务状况和市场,对借款企业产品需求的变量因素的微观分析往往不足。

第四,风险管理体系上的差距。体系的健全和独立是确保风险管理具有超前和客观的分析能力的关键。从国外银行看,基本都具有从董事会、风险管理部门到风险管理官在内的较为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这种独立性不仅表现在风险控制要独立于市场开拓,还表现在程序控制、内部审计和法律管理等方面。例如在德国的银行系统,风险控制上奉行“四眼原则”(FourEyesPrincipal),即至少有四只眼睛同时盯住一笔业务。这种“四眼原则”并不是简单地理解为一笔信贷业务要有“双人调查、双人审批”,而是强调有两只眼睛来自于市场拓展系统,有两只眼睛来自于风险控制系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银行对风险的分析和业务的判断会更全面、更准确。但在我国,一些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往往还不健全,风险管理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体现不够。

第五,信息技术上的差距。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改善风险管理方法最大的障碍是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银行无法建立相应的资产组合管理模型,无法准确掌握风险敞口,风险管理信息失真,直接影响到风险管理的决策科学性,也为风险管理方法的量化增添了困难。

作为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仍不规范,抗风险能力较弱。特别是入世之后,商业银行面临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承受着比以往更大的竞争压力,再不从根本上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商业银行的正常生存和发展。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在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可以分为两部分,从商业银行内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和确保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银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从商业银行外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监管,进行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为了实现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尽快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必须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适应业务发展要求。商业银行是以盈利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核心的企业,业务发展是商业银行的根本任务,没有发展本身就是风险。风险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确保业务发展健康和持续。不顾风险的发展和不顾发展的“零风险”都是不对的,风险管理并不是杜绝风险,而是在资本配比的范围内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匹配。

第二,要适应外部监管要求。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外部监管越来越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监管部门的监管作为三大支柱之一。外部监管对商业银行来说,是合规经营的外在力量,也是加强风险控制的内在需求。监管法规是金融竞争中的“游戏规则”,银行风险管理只有与外部监管相适应,才有机会在平等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第三,要适应业务流程再造的要求。风险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重要的一点是有科学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而风险管理的组织模式又是以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为基础的。以往我国银行按照计划经济模式进行管理,层次多、权力集中。今后商业银行将按照各自的业务特点围绕盈利中心进行业务流程的再造,相应地风险管理组织模式也要适应这一变化的要求,只有这样,风险管理才能实现与业务的紧密结合。

第四,要适应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发展趋向的要求。随着国际银行业的不断变化,几十年来风险管理的方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仍将继续。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产生时间还很短,与国际先进银行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紧跟国际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及时掌握银行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理念,以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需要。

(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

未来几年,是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关键时期。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做好未来的风险管理,应该体现以下一些基本原则:

第一,独立性与开放性统一。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必须是独立的,确保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四眼原则”是保证风险管理发挥制约作用的关键。但同时,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使风险增值,使风险由成本变为利润,因此,风险管理体系必然是开放的,要面向市场,要面向国际同业,要了解业务部门的需求和变化,业务没有发展,关起门来控制风险,那是最大的风险。

第二,统一性和差别化统一。一个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战略、偏好应当是统一的,银行承担什么样的风险、承担多大的风险、追求什么样的风险收益配比是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任何部门和业务都应贯彻这个原则。但不同的业务、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风险,同一类型的业务中也往往存在不同类型的风险,如瑞士信贷银行把银行业务运作的风险划分为七类:战略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业务数量风险、操作风险和信誉风险。商业银行必须针对不同的风险,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

第三,控制性和服务性统一。银行风险管理具有双重性,一方面风险管理要合理控制业务的发展,使收益和风险相互匹配;另一方面风险管理从根本上讲又是服务于业务发展、服务于客户的,真正实现风险管理价值的最大化。

第四,矩阵式和扁平化统一。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千差万别,采取何种模式主要以效率和效果为原则。但应该突出两个原则,一是强调风险管理要涵盖所有业务领域,对不同业务部门实现矩阵式管理,实现对银行整体的风险监控;二是要强调风险管理的效率,在原有垂直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压缩管理层次,进行扁平化管理。这两者要相互协调统一。

按照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今后几年,将是我国商业银行努力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的关键时期。笔者认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将体现为六个方面的转变:

第一,风险管理内容由信用风险向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转变。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复杂化,银行的风险由原来的信用风险为主发展到多种类型风险共同作用,从发现风险到形成损失的时间大大缩短。与此同时,国际银行业对各种类型风险的认识程度和管理能力也在逐渐提高,风险的管理由管理单一风险到管理多种风险、由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门走向集中管理,体现了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未来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仅要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而且应更加重视市场、操作性、法律等各类风险的管理;不仅强调对市场风险因素的控制,而且应更加重视对人为风险因素的控制;不仅将可能的资金损失视为风险,而且还将银行自身的声誉损失也视为风险。

第二,风险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间接管理相结合转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还比较简单,一些银行风险管理还主要以直接管理为主,如审批授信项目、清收不良资产等。但从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看,要进一步发挥间接风险管理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一些时效要求短、批量化处理的银行业务,如资金业务、零售业务,要进行间接管理,运用模型用定量分析工具、进行国别风险、地区风险、行业风险、企业风险、家族风险等分析,结合信贷审查等直接管理形式,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第三,风险管理对象由单笔贷款向企业整体风险转变,由单一行业向资产组合管理转变。目前,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企业经营特征、资本运作的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审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防范风险的要求,子公司、关联公司、跨国公司等复杂的资本运营模式使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和隐蔽,这就要求风险管理要由对单笔贷款的管理向对企业的整体风险转变,不仅要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查,还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对外投资以及全部现金流。同时,要把风险管理的视角从一个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市场的变化,在微观分析的基础上强调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最终过渡到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制约下的组合模型的管理。

第四,风险管理范围由国内管理向全球管理转变。在原有的体制下,我国金融体制与国际接轨的程度相对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国际金融市场对我国的影响。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我国银行业将逐步融入国际金融市场,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参与国际竞争的步伐将加快。目前,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已经在海外设立了分支机构,业务触角大大延伸,与之对应,风险管理正在由只管国内向管理全球转变,形成全球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将更加注意综合衡量和管理在全球范围内的风险承担,系统防范在世界任何地区可能发生的不利事件,在全球范围内对所承担的各种风险进行统一的衡量。

第五,风险管理重点由强调审贷分离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转变。以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往往单纯强调“审贷分离”,而忽视了商业银行内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但巴林银行、大和银行、亚洲金融危机等一系列事件说明,目前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已经不单单是授信审批的控制,而且更强调银行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从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应是风险管理战略、偏好、构架、过程和文化的统一,通过建立清晰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偏好、完善的管理架构、全面的风险管理过程和良好的信贷文化,最终实现风险管理效率和价值的最大化。

第六,风险管理技术由定性分析向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转变。未来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将更加强调定量分析,通过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来识别、衡量和监测风险,这使得风险管理越来越多地体现出数理化、定量化的特征,逐步由简单的技术管理过渡到复杂的统计分析管理,并最终走向定量分析。但在短期内,风险管理技术还是以定量、定性分析相结合。做好定性分析就是要在信息尚不完备的条件下,通过对市场、行业变化趋势的分析,凭借与客户的接触对风险因素进行及时的发现和甄别。

要实现以上六个方面的转变,就要按照银行业运作的规律,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观念和竞争意识,通过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达到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的目的。提高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应该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着手,除了政府应在外部营造规范有利的竞争环境、明晰商业银行产权结构外,关键商业银行还要在内部采取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围绕风险管理的文化、体系、理念、技术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

首先,要树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是并行不悖的,风险管理的过程同样是创造价值的过程。任何业务都是有风险的,风险管理的任务就是寻找业务过程的风险点、衡量业务的风险度,积极寻找、发展防范风险的办法,在克服风险的同时从风险管理中创造收益。要改变以往对风险管理的偏见,树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还未形成,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很少通过沟通去消除文化上的差距,业务流程前台和后台的矛盾往往被动解决,而不是通过沟通来消除这些差异,换位思考不够。同时,风险管理的方法还不到位,对业务发展理解不深,不能按照业务发展规律进行风险控制,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现象还很普遍。

其次,要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是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一般来说,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

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目前还沿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的总分行制,按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机构下设风险管理部门。这种组织体系的弊端是管理层次多、对市场信号反应慢、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差。未来,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首先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在董事会的下面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银行风险管理战略、政策的最高审议机构,确保全行风险管理战略、偏好的统一和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其次,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

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风险管理政策体系应该以一个银行的风险偏好为基础。银行要在承担风险的水平和收益期望和对风险的容忍水平一致的前提下,体现银行总体和各个业务单元承担风险的性质和水平。其次,风险管理政策体系是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应该涵盖所有的业务和领域,每个业务部门和地区都必须执行,不应存在政策制度的“死角”;同时,风险管理政策体系又要体现分类管理和因地制宜的差别化原则,针对不同业务和地区的特点在风险管理方面区别对待。

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主要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决策体系来体现。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核心是坚持公正和透明原则。目前,我国部分商业银行在借鉴国外银行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尽职调查、风险评审和问责审批为主要内容的风险决策体系,尽职调查提供专业意见,风险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审议,审批人按照yes—no原则作出决策并承担相应责任。科学的决策体系不可能杜绝所有的风险,但可以通过决策程序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杜绝“反程序”操作,实现决策水平的提升。

风险管理政策制度要适应业务发展和变化的需要,就必须建立风险管理的评价体系,从事后对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进行检查和回顾。后评价体系要以风险和收益的量化为基础,在目前情况下,要以资产质量和资本回报率为主要内容,降低不良资产的比率,提高资本回报率。同时,对风险管理政策、风险决策过程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并据以调整人员、改进流程、加强管理。

第三,要优化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体系的科学和有效关键在于风险管理理念是否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目前,改进风险管理理念的关键是要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辨证关系,核心是采取差别化管理的原则。

首先要实现不同业务风险管理的差别化。银行业务种类不断增多,不同业务种类之间存在着较大的业务特性和风险差异。如公司业务的风险管理强调对具体客户或具体项目的审查和分析,在授信审查中重视企业的规模和现金流的分析;但零售业务的风险是分散的,更多的强调整体违约率的把握,在单个授信审查中则强调对借款人未来收入和偿付能力的分析。如果简单套用公司业务的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进行零售业务风险管理,不仅不能控制住风险,还会增加管理成本。

差别化管理原则不仅体现在不同业务风险管理中,还要体现在不同的业务品种之间。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应合理划分业务品种,根据不同业务品种的特性和风险大小、形态确定不同的风险管理方法。如消费信贷和投资经营类贷款,在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差异,消费信贷一般金额小、期限短,还款来源主要依靠家庭收入,是公认的风险较小的授信品种,对这类业务适宜通过批量化处理从整体上进行违约率控制;而投资经营类贷款一般金额较大,还款来源主要依靠投资所得,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对投资经营类贷款不仅要分析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还要相应进行行业和地区风险分析,采用不同于消费信贷的管理方法。如果对不同种类的业务采取同一的风险管理方法,要么限制了业务正常发展,要么放松了风险防范。

此外,对不同地区也应实现差别化风险管理。银行业务具有较强的地域特征,与经济水平、信用体系、文化理念有较强的相关关系,如上海集中了世界五百强企业,而苏州主要是台商企业在发展,浙江主要是民营经济。同时,各个地区的风险管理水平、风险状态也不同,有的地方不良率居高不下,有的地方资产质量非常好,因此,风险管理应该重视这些因素,在不同地区采取差别化的标准和管理方法。

第四,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如果说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先进风险管理理念为银行强大的风险管理功能提供了必要的保证,那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则为风险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业务和风险管理过程的不同阶段对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的需要也是不同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风险管理的整体效果不取决于任何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单独使用,而是所有风险管理技术综合运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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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经营、控制风险是商业银行发展的主旋律,是商业银行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建立在“资本至上”基础上的资本约束思想成为国际银行业新的价值坐标,并推动着风险及价值管理理论和管理工具取得了革命性进展。在风险和价值管理的实践中,经济资本体系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建立和完善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风险与效益约束机制已成为当今世界主流银行的共同选择。

一、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方法上,国内多家银行虽然实行了经济资本管理,但是由于理解深度不够,操作不规范,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更多地关注表内贷款管理,管理幅度不能涵盖银行全部风险;与财务和资产风险的管理衔接性不够;注重对风险资产经济资本的事后定量计量,不具备资源配置和预算管理的功能,没有形成对风险资产和资本回报的有效约束机制等。

2.分配方式上,额度确定主要依据年初确定的利润计划和新年度的经济资本目标收益率,未充分考虑一定时点上银行下级机构实际实现的利润差别,可能会造成下级机构经济资本额度松紧不一,在额度调整尺度上较难把握,难以平衡协调,进而造成管理效率低下,不利于经济资本在全行范围充分而适度配置和高效使用。

3.考核方式上,目前多家银行通过建立以经济增加为核心的综合考评体系,强化经济资本约束机制,对业务发展模式由资源投入型向资本约束型的转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由于经济增加值考评办法与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资本的要求存在资产分类不一致、资本比例要求不一致的差异,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事后考核机制仍然不是刚性的资本约束,粗放型规模扩张的冲动依然存在,银行面临资本补充压力仍然较大。

4.在资本约束上,与国际银行业比较,中国银行还处于初步阶段。由于数据、系统和人员制约,还难以对关键风险因子和资产组合进行准确计量,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计量基本还是空白。现有的风险管理技术不足以完成从风险量化到风险损失的映射,不能在银行内部准确衡量风险的总体水平和风险分布。风险控制主要还停留在传统的信贷质量管理上,而资本约束的作用只是体现为满足监管要求,与国际银行业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存在不小差距。

二、国有商业银行加强经济资本管理的现实意义

1.经济资本预算管理是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与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做法并轨,逐步走向国际化大银行的前提和基础二经济资本预算管理是国际先进银行的经营准则,也是它们实施风险管理的普遍做法。上个世纪90年代,花旗银行就开始探索建立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数理模型,步人了以经济资本来约束各类风险的新型增长模式。我们要想在世界金融舞台立稳脚跟并不断发展壮大,就必须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先进做法,在风险管理理念、管理技术、管理手段方面逐渐并轨,不断提高自身风险抵御能力。

2.经济资本预算管理,是国有商业银行以资本约束自身经营行为,抵抗资产风险的有效手段。受传统经营管理思想的影响,盲目追求发展速度、拼命扩大业务规模、不计成本抢夺市场份额,是国有银行粗放发展模式的主要表现。但与此同时,资本积累缓慢与资产高速增加形成强烈反差,缺乏资本支撑的业务风险急剧放大,不良资产急剧攀升,严重削弱了可持续发展能力。2003年来,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五级分类不良资产率仍在20%以上。利用经济资本预算管理,强化资本对风险资产增长的约束,把业务发展建立在坚实的资本基础之上,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抗风险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3.经济资本是银行日常管理与银行战略规划的桥梁。它帮助银行在未来战略计划时考虑风险成本,并在风险定价和资本分配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政策;同时,经济资本还有助于银行量化自身的风险偏好,以确保有足够的资本来减缓风险的冲击,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满足监管的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措施

1.尽快建立和完善经济资本配置程序。商为银行应综合考虑股东、经营管理层、监管当局等不同角色对资本管理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经济资本配置程序:第一,评价银行总体风险承受能力。银行的董事会须综合考虑监管当局规定、股东收益和经营中承担的风险,并对所需资本的总体水平做出评估;银行的经营管理层须就其风险偏好所要采用的风险结构做出决定。第二,合理配置资本资源。银行根据既定的资本总量和资本回报要求,运用限额管理、组合管理以及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目标管理等手段,将资本在各个分支机构、产品线和业务线等不同层面进行有效配置。第三,最优化可用资本。在风险结构和预计的资本需要量一定的情况下,银行需要平衡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之间的关系,运用内部风险资本模型度量最优化可用资本水平,确保可用资本与规划资本需要一致,并使资本成本达到最优。第四,衡量资本使用和收益。银行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计算实际资本收益,当环境变化、业务超过原定目标或原定目标无法完成时,银行有必要对资本计划进行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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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解释

(一)经济资本(简称EC)。经济资本反映了市场变化及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需求,它是为承担模型内部产生的风险而真正需要的资本,完全反映了银行经营的自身特征。由于经济资本,完全是基于银行全部风险之上核算出来的,因此又称之为风险资本,它是一种虚拟的,与银行风险的未来预期损失相对应的资本。具体而言,经济资本是由商业银行的管理层内部评估后产生的配置给资产和某项业务用以减缓风险冲击的资本。从风险价值的角度来讲,是指在给定的资信水平下,吸收所有风险产生的潜在损失所要求的资本。在数量上,经济资本等于资本乘数与损失波动性的乘积。

(二)RAROC的含义。RAROC的功能无外乎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为单笔业务分配资本金可以确定银行最优的资本结构,这一过程估计了每一笔业务的风险对银行总体风险的影响。从绩效评估的角度来看,RAROC分配资金的过程也就是确定风险调整收益率,最终确定每笔业务要附加多少经济价值的过程。用RAROC进行绩效评估和经济资本配置,实质上是为盈利和风险的量化关系确立了一个共同的基准-银行对其股东的资本投入必须支付成本,所以银行收益只有在大于资本成本(CC)时才算作有经济意义的利润(EP),才能创造价值。由于经济资本是对银行真实风险的反映,所以只有以EC作为衡量利润的基础,才能反映银行的真实盈利性-这也是RAROC区别于其他传统会计方法的根本所在。

二、我国银行业经济资本配置现状

2004年银监会以巴塞尔资本协议为基础制定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我国商业银行提出了明确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已经正式实行资本充足率约束,对其他商业银行也提出了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时间表。

2005年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首次提出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RAROC,并对RAROC做了比较详细的说明和介绍。《指引》指出:银监会鼓励业务复杂程度和市场风险水平较高的商业银行运用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进行内部资本配置和业务考核,在全行和业务经营部门等各个层次上达到市场风险水平和赢利水平的适当平衡。中国农业银行在2005年年度会议上首次提出“将实施经济资本管理”,这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计划管理模式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性意义的转变。

在实践层面,一些意识先进的银行已经开始逐步利用现有的技术条件,逐步引入经济资本的收益率在机构部门之间、资产业务种类之间评估业绩。如中国工商银行在确定其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时认为,经营绩效综合考评办法可以分两步走:一是在资本金分配制度尚未成熟前,继续沿用多指标加权的考核方法,并引入模拟经济增加值指标;二是在资本金分配制度乘数完善后,构建基于经济资本的RAROC的核心指标考核。综上,我国银行业建立基于RAROC模型的经济资本分配和绩效评估的风险管理体系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客观上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三、RAROC在我国银行业的应用前景及其现实意义

(一)RAROC方法在我国应用前景

1、绩效考核方面。下图是通过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技术效率变化趋势作出的经验分析。(图1)

如图所示,2002年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率都出现了大幅的下降,其原因主要就在于当年的会计政策发生了重大变更。通过原来的会计方法进行计算,2003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利润实际上有大幅度攀升,分别实现经营利润工行621亿,农行196亿,建设银行512亿,中行570亿,都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但是2002年开始实施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指引》要求国有银行大幅度提高不良资产的坏账准备率,此项政策实施后各行的净利润大幅度减少,最终导致效率值出现了明显的下降。

这一趋势的变化反映出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对各级分支机构、业务管理部门的绩效考核,一般都侧重于收益指标及短期的时点数据,而不是用风险调整后的反映长期稳定的收益指标来衡量业绩,使得表面上的高收益与实际经过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存在很大差距。

如果以RAROC考核作为坚持风险和收益应保持匹配的驱动机制,那么强调的则是资本回报对经营管理的约束,由考核账面利润向RAROC转变,为不同产品、客户和部门的风险建立共同的衡量基础,引导银行资源配置。它更体现了长期激励效果,管理者可采取有效的措施引导各级分支机构、业务管理部门和各级员工的正确行为,激励他们自觉追求风险可接受情况下盈利最大化的目标。

2、资本合理配置方面。RAROC方法将风险和收益的直接挂钩,倡导“只有经过风险调整的收益才是银行的真实收益”的基本理念,这与当前我国有些商业银行忽视风险控制,直接将未经风险调整的账面利润作为业绩衡量标准和经营目标的现象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在银行总体层面,银行的管理层在确定了银行对风险的最大可承受能力的基础上,计算银行总体需要的经济资本并与监管资本和账面资本比较,评价自身资本的充足状况;同时,将有限的经济资本在各类风险、各个层面和各种业务之间进行分配,对银行的总体风险和各类风险进行总量控制。其次,在单个业务层面,RAROC是业务决策的依据,可以衡量一笔业务的风险与收益是否匹配,决定该笔业务做与不做,同时据以做出业务定价。

(二)RAROC在我国银行业应用的现实意义

1、从绩效考核的角度来看,RAROC风险管理技术克服了传统绩效考核目标、盈利目标与风险成本在不同时期反映相对错位的问题,实现了经营成本与业绩考核的统一,是基于风险理念下的银行绩效评价方法。同时,RAROC根据经济资本对管理者进行绩效考核,可以有效避免单位管理者的寻租行为。尤其是如果分支机构的管理者可以从业务规模增长中获得私人收益的话,较为冒险的单位可能要求分配更多的资本,而且管理者还可以通过有意低估风险来增加业务的规模;而根据风险状况评估业绩,寻租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

2、我国商业银行引入RAROC方法中风险调整资本的基本概念,有利于建立重视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和长期稳定的风险调整收益标准,进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保证收益与风险控制相统一,银行员工对风险与收益标准认识上的统一以及经营目标与业绩考核的统一,真正实现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3、通过引进RAROC,可以在各分支机构、部门和个人努力中形成以最小资本追求最大收益的理念,从而在风险和收益的动态平衡中真正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实现股东和银行价值最大化。

展望未来,实施以RAROC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将是实现风险成本与风险收入相匹配的根本途径,是建设全面、有效、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关键环节。

四、在我国银行业实施RAROC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RAROC风险管理技术对我国商业银行实现稳健经营,保证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协调和统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RAROC模型作为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和统一框架,并不仅仅是一个指标的计算、一个模型的开发和应用;它背后隐含的是对银行风险管理的整体理解和实施,需要一系列基础设施的支持,包括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数据库、成熟的信用评级体系、标准的会计系统以及银行各级管理人员对待风险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态度等各个方面。

诸多因素的存在,使得我国银行业现阶段对于实施风险计量和经济资本管理等先进技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如何结合我国银行业的具体情况克服上述缺陷,推行RAROC方法,进而替代传统的绩效评估和资本配置方法?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尽快建立以经济资本配置为基础的RAROC管理体系。国际实践表明,要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就必须以经济资本为基础,建立一套有效的RAROC管理体系。RAROC方法能够把银行风险和收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使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体现为一个简单的数值。由此,计算的资本利润率既考察了银行的盈利能力,又展示了业务单位实际所承担的风险。RAROC方法中最难计量的是经济资本,银行如果能够计算出所有业务单位所配置的经济资本,就能实施精确化风险控制。从而实现以经济资本配置为基础,以RAROC方法为纽带,使各种风险密切联系的统一管理体系。

2、以内部评级为基础,积极推进经济资本管理系统建设。针对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和评级市场欠发达的现状,2004年公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突出了内部评级法的核心地位,强调风险计量的精确性、敏感性的标准化。事实上,内部评级法也是经济资本计算、配置与监测的重要基础。从整个流程看,要确定和配置经济资本,首先要计算业务单位的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未预期损失(UL)、风险敞口(EAD)等关键指标,然后才能开始其他程序计算。因此,要努力夯实内部评级基础,提高风险计量的专业化水平。

3、更新银行贷款理念。彻底摒弃原有不考虑风险、以利润的绝对额进行考核的做法。这要求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必须理解在RAROC基础上有效资本配置的含义,深刻领会RAROC的资本配置原则和技术,并将之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尤其在考虑RAROC的经济资本配置原则时,要明确基准收益率(HR)和风险调整收益率(RAROC)这两个关键变量在风险完备性上的差异。并根据实际情况,更精确地对业务单位进行业绩评估和经济资本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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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在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可以分为两部分,从商业银行内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和确保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银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从商业银行外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监管,进行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为了实现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尽快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必须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适应业务发展要求。风险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确保业务发展健康和持续。不顾风险的发展和不顾发展的“零风险都是不对的,风险管理并不是杜绝风险,而是在资本配比的范围内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匹配。

第二,要适应外部监管要求。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外部监管越来越严格。外部监管对商业银行来说,是合规经营的外在力量,也是加强风险控制的内在需求。

第三,要适应业务流程再造的要求。风险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重要的一点是有科学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而风险管理的组织模式又是以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为基础的。今后商业银行将按照各自的业务特点围绕盈利中心进行业务流程的再造相应地风险管理组织模式也要适应这一变化的要求,只有这样,风险管理才能实现与业务的紧密结合。

第四,要适应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发展趋向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产生时间还很短,与国际先进银行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紧跟国际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及时掌握银行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理念,以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需要。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一般原则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商业银行从产生至今,其风险管理经历了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负债业务风险管理;资产负债业务风险管理;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等阶段。其管理范围逐步扩大,管理方法日益科学。2001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二稿),至此,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已经基本完善,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如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信用风险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

(二)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在新协议中,保留了对资本的定义及资本充足率为8%的最低要求。同时,新协议放弃了1988年协议单一化的监管框架,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灵活选择使用,允许银行选择内、外部评级等;

(三)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三、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为了化解银行信用风险,我国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不仅按照《巴赛尔协的规定计算风险资产、补充资本金,还运用较传统的信用风险度量法,由信贷主管人员在分析借款企业财务报表和近期往来结算记录后进行信贷决策,并采取较先进的以风险度为依据的贷款五级分类法对银行的信贷资产进行分类管理。但多方面的管理措施并没有大幅度降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造成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效果不显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在风险管理体制方面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是计划经济体制,大财政、小银行是金融的基本格局,银行制度则以高度集中计划管理和行政约束为主要特征。经过多年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我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还未真正确立,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不但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而且也严重制约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

2.在组织管理体系方面

尽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了审贷分离制度,客户经理部负责发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贷款,通过信用风险管理部不直接接触贷款客户来回避贷款风险。但与国外相比,国内商业银行的信贷部门和贷款复核部门之间不独立,受外界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在工作中体现不够,而且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普遍存在界面不清、职责不明现象。

3.在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方面

目前的国际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创新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随着金融风险与市场不确定性的增强,银行风险管理也变得日趋复杂。国内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的使用上虽然有所改进,但仍远远适应不了现实的需要,尤其是在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方面。

四、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完善

风险管理体制改革要遵循全面风险管理原则,建立全员参与,对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在内的各类风险、各业务品种、各业务流程,能够在微观层面和银行整体层面实施有效管理的风险管理体系;还要遵循风险管理相对独立性原则,风险承担与风险监控分离,风险管理体系与业务经营体系保持相对独立,建立垂直化管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同时,要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按照提高市场响应能力、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符合外部监管要求的原则,梳理和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具体说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探究、实践:

1.优化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管理文化是风险管理体系的灵魂,有效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必须以先进风险管理文化培育为先导。只有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才能使风险管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才能使政策和制度得以贯彻落实,才能让风险管理技术变得灵活而不致僵化,才能让每一位员工发挥风险管理的能动作用。让整个银行更新观念和认识,统一思想和步调,为科学风险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做好思想和舆论准备,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能动参与风险管理。

2.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一般来说,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1)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一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在董事会之下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银行风险管理战略、政策的最高审议机构;二是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2)风险管理政策体系。一是以银行的风险偏好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银行要在承担风险的水平和收益期望及对风险的容忍水平一致的前提下,体现银行总体和各个业务单元承担风险的性质和水平。二是建立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该体系应涵盖所有的业务领域,每个业务部门和地区都必须执行。同时,风险管理政策体系又要体现分类管理和因地制宜的差别化原则,针对不同业务和地区的特点,在风险管理方面要区别对待。(3)风险管理决策体系。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核心是坚持公正和透明原则。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建立了客户评价、风险授权和授信、审贷分离、集体审贷等一系列信贷风险管理制度,有效地防范了逆向选择风险。需要指出的是,科学的决策体系不可能杜绝所有的风险,但可以通过决策程序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杜绝‘反程序”操作,实现决策水平的提升。(4)风险管理评价体系。风险管理政策制度要适应业务发展和变化的需要,就必须建立风险管理的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要以风险和收益的量化为基础。目前,要以资产质量和资本回报率为主要内容,降低不良资产的比率,提高资本回报率。

3.努力提高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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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偿二代;偿付能力管理;风险管理

Key words: China risk oriented solvency system;solvency management;risk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84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20-0220-03

0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财富不断积累,社会公众的保险需求也不断提升,保险业保费规模快速扩张。回顾保险业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除了九十年代后期销售的高预定利率保单之外,保险业务的资产和负债质量一直较好。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保险消费者权益,更好地匹配资产和负债,增强保险公司经营的灵活性,保监会逐步放开了投资渠道和比例限制,分阶段地完成了保险产品费率市场化改革。在此大时代背景下,保险公司的风险特征发生了重大变化,权益资产和另类投资比例大幅上升;部分公司采取短负债、长资产的配置策略,流动性风险凸显;随着信息系统的集中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以信息技术风险为核心的操作风险也日益增加。如何做好新时期偿付能力监管成为保险监管的核心问题。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应时而生,该体系与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普遍采用的三支柱模型理念一致,除了更加科学的计量保险公司的风险外,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借助各利益相关方的力量共同监督保险公司保持充足的偿付能力水平。本文拟探讨建立健全偿二代时期的偿付能力管理体系的重点和应关注的事项。

1 国际偿付能力监管模式

受各国保险市场经济环境、发展背景和水平等差异,目前保险业尚未建立起全球统一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从整体上看,偿付能力监管模式主要有两个代表性模式:一是欧盟体系(欧盟Ⅰ、欧盟Ⅱ);二是美国风险资本制度(简称RBC)。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正在组织全球大型保险公司进行国际资本监管标准的制定和实地测试工作,预计2019年开始实施共同框架。该规则体系也是以风险为导向,以合并报表为基础,充分反映保险公司风险状况,加强资本监管。

2 偿二代监管体系解析

偿二代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体系(1-17号监管规则)自2015年进入过渡期,2016年开始进入正式执行阶段,各保险公司停止执行原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体系。在偿二代监管体系下,偿付能力监管将依托于三个支柱开展:

2.1 第一支柱 第一支柱的核心在于风险量化。在偿一代体系下,风险与保险责任准备金、风险保额等挂钩,不直接体现资产风险。随着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的放开,特别对于寿险公司,风险主要来源于资产端和资产负债的匹配情况。在偿二代体系下,最低资本与风险直接挂钩,根据可量化风险(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大小计算最低资本要求。计算方法更加的复杂,对资产基础数据数量和质量要求也大大提高。除了可量化风险外,还引入了控制风险最低资本要求和附加资本要求(如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顺周期资本要求等),使得资本涵盖的面更广泛。从2016年1季度披露的季报摘要来看,保险公司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都大幅度上升,资本溢额大幅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一定的分化,风险较高的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下降,体现出了风险导向的设计理念。

2.2 第二支柱 第二支柱主要包括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和分类监管。其中,风险管理能评估涵盖七大类风险,对每类风险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和评估标准。保监会将每年组织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此种做法与欧盟Ⅱ有相似之处,创新点体现在将评估得分与最低资本要求挂钩,以80分为分界线,80分之上可以减少资本,80分之下将增加资本要求。这一创新将偿付能力管理水平与资本要求相联接,风险管理直接创造价值,将大大推动保险公司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的积极性。分类监管也体现出中国特色,保监会将在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两个层面上根据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和风险状况,对保险公司进行评级。与偿一代相比,评级与风险挂钩,风险越大,评级结果就越低。

2.3 第三支柱 受限于监管资源与成本,现代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通过提升保险公司透明度引导各利益相关方关注和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水平。在偿二代体系下,信息披露分为定期披露和日常披露两个层面。定期披露主要是要求保险公司每季度披露季报报告摘要,其中包括偿付能力状况、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现金流状况。日常披露主要是在影响保险消费者投保和续保的关键环节,主动告知偿付能力状况和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从监管规定上看,不仅投资者和分析者将高度关注偿付能力状况,保险消费者也会逐步了解并作为购买决策的重要依据,进而影响产品销售。

3 构建偿二代下偿付能力管理体系的紧迫性

偿二代不仅涉及风险量化,更加强调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与偿一代相比,体系更加完整,三支柱之间逻辑更加一致。偿二代自2016年起执行,建立健全偿二代下偿付能力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3.1 从外部因素上看,是监管合规的必然要求 按照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履行定期披露和日常披露要求。从执行的角度来看,主要存在两大困难,一是基础数据;二是复杂大量的计算。在监管要求的时限内(每个季度结束后25日内)按时、准确完成报告编制将是一件挑战性极强的工作。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特别是中大型保险公司,资产分散在不同的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及时获取上百维度的资产信息难度极大。欧洲保险公司在实施欧洲偿付能力监管要求时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此外,最低资本的计算方法上除了因子法外,还大量采用了情景对比法这种需要进行大量计算的方法,这也对按时完成信息披露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在偿二代体系下,量化计算需要投资、财务、精算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在组织壁垒分明的保险公司中,如何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也是一大难题。

3.2 从内部管理上看,是提升价值和企业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偿二代体系正式实施之后,将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在保险公司真正的落地。风险管理做得好的保险公司,不仅能够降低最低资本要求,提升股东回报,还能够提升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进而在市场上树立起管治良好的品牌形象,从而有利于保险产品销售。反之,如果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较差,不仅会加大保险公司自身风险,通过信息披露,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在偿二代体系下,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将逐步成为竞争优势。

4 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国际实施经验分析

从偿二代体系和内容来看,与欧洲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相似度较高,以下通过分析欧盟II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关注的重点领域,为我国保险公司做好偿二代建设工作提供参考。

4.1 报告和信息披露方面 按照欧洲监管要求,欧II实施分为两个阶段:过渡阶段和正式实施阶段。在过渡期内,2015年保险公司季度报告需要在季度结束后8周内提交,年度报告需要在年度结束后的22周提交;自2016年开始,季度报告需要在季度结束后的8周内提交,年度报告需要在年度结束后的20周内提交。转入正式实施后,季报报告需要在季度结束后5周内提交,年度报告需要在年度结束后14周内提交。为达成监管要求,欧洲保险公司主要遇到以下困难:

①工作流程方面的挑战。报告编制的时间大大缩短,要求建立快速高效的工作架构。由于欧II技术方法的复杂性,工作流程变得更加的复杂,除了财务部门外,风险、精算、内控、税务和投资等部门都要参与到流程当中,需要建立强有力的内控流程,确保按时准确完成报告编制。除偿付能力报告之外,公司还需要兼顾会计报告和内含价值报告等。

②基础数据方面的挑战。需要充分理解复杂的监管规则,并在整个报告流程中获取必要的信息,并确保来自于不同来源的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尤其是资产方基础数据,资产数据分散在托管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其他第三方,现有的资产数据不能满足欧II的需要。

③信息系统方面的挑战。鉴于时间和质量要求,必须要建设财务编制信息系统,提供自动化编制的解决方案,涵盖基础数据的获取、存储和检查,将财务和风险数据进行整合,建立系统内部控制,保证数据的质量和安全。

从保险公司准备情况来看,大部分保险公司正在制定报告流程、建立报告系统。领先的保险公司在报告流程方面主要将偿付能力报告流程与其他报告流程进行整合,健全报告编制内控流程;在数据管理方面,梳理整合欧盟II和其他报告的基础数据要求,自动化基础数据获取,提升基础数据质量。

4.2 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方面 欧盟II的二支柱要求保险公司进行风险自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内容主要涵盖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和战略规划。欧洲保险公司主要在以下遇到潜在的挑战:一是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偏好体系,对重要风险形成风险容忍度,并制定风险限额;二是偿付能力评估和业务规划,识别未来偿付能力变化趋势,制定偿付能力和流动性应急预案,将压力测试、持续性分析和风险调整评价体系与公司战略计划相融合;三是风险治理架构,耗费大量时间确定各类风险管理责任人,健全三道风险防范体系,大部分中小保险公司难以有效开展风险监测;四是信息披露,大部分保险公司需要公开披露风险管理框架、流程和自评估情况。

5 做好偿二代下偿付能力管理需要关注的重点领域

从2016年开始,偿二代监管正式开启。保险公司应当以偿二代实施为契机,化挑战为机遇,苦练内功,持续提升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水平,打造核心竞争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打造符合自身特点的偿付能力管理体系。

5.1 偿付能力管理架构 偿二代的监管体系较偿一代更加精细,更加贴近风险,同时也对保险公司提出了更多要求。偿一代的方法较为简单,与公司内部风险管理的关联度不大,体现在治理架构上,董事会主要是负责报告的编制和资本补充,发挥的作用有限。在偿二代体系下,风险状况与资本要求直接挂钩,体现了现代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基于监管资本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将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此外,监管机构也赋予了董事会在信息披露方面更明确的职责。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自上而下的建立起偿付能力管理体系,以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作为偿付能力管理的最终决策机构,对偿付能力政策、资本管理、偿付能力风险容忍度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监督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在出现偿付能力危机时,及时组织开展自救工作。管理层负责落实董事会确定战略、方针和政策,明确偿付能力管理主责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具体流程、具体部门和具体岗位,体现在部门和岗位绩效考核中,将偿付能力管理体系融入公司整体运营架构。

5.2 偿付能力管理制度 制度体系和管理政策是各项管理要求落地的基础和手段。在偿二代体系下,保险公司应当首先建立起整个公司的偿付能力管理制度,明确偿付能力管理的目标、组织架构、部门职责、工作任务和关键工作流程。在总领办法的引导下,还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第一支柱下,需要建立起偿付能力报告制度,明确资产、负债基础数据管理要求,制定各部门间配合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确保各类偿付能力报告能够在监管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此外,还要针对重点难度问题,编写技术手册,控制操作风险。第二支柱下,需要建立起两个自评估制度,一是偿付能力管理能力自评估;二是分类监管自评估。自评估不仅更好地支持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开展评估工作,更重要的是建立自检程序,不断提升偿付能力管理水平。第三支柱下,需要建立偿付能力信息披露制度,明确日常披露和定期披露各项要求如何在公司各部门、各信息系统中得到落实。同时,加强对销售人员、柜面人员、客服人员等的教育培训,向保险消费者传递正确的信息,从而树立专业良好的市场形象。

5.3 基础管理能力建设 偿二代三个支柱的要求是上层建筑,要确保监管合规,并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保险公司必须要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方面是认清偿二代对专业人员的要求。偿一代下偿付能力以会计报表为基础,最低资本仅以保险负债规模和风险保额挂钩,各项专业职能之间的联系不多,可以在简单对接的情况下完成各项工作。偿二代下最低资本以资产和负债的风险特征为基础,需要收集、管理庞大的基础数据,其中大部分为非财务数据。要做好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管理,就要求管理人员具备投资、财务和保险精算等的相关知识。目前,公司内部和人才市场上少有这类人员,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做好内部专业人员调动的同时,主动规划好偿付能力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使其具备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另一方面是注重信息系统建设。及时获取高质量的信息是开展偿付能力管理的基础和前提。需要建设或改造的系统可能包括财务和报告系统、精算系统、风险管理系统以及业务核心系统。各保险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具体的方案和实施路径,但是快速提升信息系统支持水平是迫在眉睫的一项工作。

5.4 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在偿二代体系下,风险管理能力和状况不仅直接影响最低资本要求,还通过监管评级从而与监管措施挂钩,通过对总、分两级机构分级结果的披露,进而影响保险业务销售,偿二代将风险管理提升到偿付能力管理的核心位置。目前,保监会已经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但是缺乏有效手段推动保险公司落地执行。通过偿二代资本推动,可以预见保险公司将在风险管理中投入更多资源。随着保险产品市场化不断推进,保险业的竞争将越来越激烈,仅依赖于销售队伍扩量带动业务发展的模式将受到很大的挑战,以风险管理为核心手段的多种盈利模式将不断涌现。保险公司应当以偿二代为契机,不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体系融入公司经营管理体系,明确各大类风险管理政策,贯彻执行风险管理流程,逐步将风险管理能力转化为盈利能力。

5.5 建立健全资本管理体系 作为一个高负债经营的行业,资本一直是保险公司经营有效的控制手段,特别是对处于初创、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小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经营者必须权衡盈利、资本和流动性等多个维度,更好地平衡风险和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升股东回报。在偿一代下,有的保险公司也尝试通过经济资本等手段,加强资本管理。但是监管资本要求的硬约束使得相关工作成效不大。偿二代下的基本方法与经济资本方法趋同,保险公司在资本管理上获得了更大的空间。保险公司应当研究偿二代下的资本管理方法,结合公司的风险容忍度,将资本分解到各业务条线、各级公司、各类资产,设定资本限额,监控资本使用状况,提升资本使用效率,通过资本管理创造价值。

总之,偿二代监管体系对保险公司提出了重大挑战,也为保险公司应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手段。各保险公司不应仅将偿二代实施作为一项监管规定的执行,更应当将其视为影响长期竞争力的重大事项,苦练内功,抓住重点,有计划分步骤的做好新一代偿付能力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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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风险日益复杂。2003年5月,中国银监会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概述(即BaselII第三稿)。新协议以最低资本要求、监管检查和约束三大支柱取代了旧协议的单一资本充足率要求,而且最低资本要求中不仅包括原来的信用风险和加权风险资产,还包括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量化。就中国银行业目前的风险管理水平而言,与国际大银行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是未来几年银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关于风险管理的新理念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阐述的不仅仅是最低资本金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三大支柱,其内容远比我们一般意义上所归纳的三大支柱要丰富得多。《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核心是风险管理,它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关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

(一)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核心功能。传统上,我们认为商业银行是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金融企业,核心功能是向提供信用中介、金融服务,是典型意义上的间接的。由于来自外部、内部的压力,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理念不断创新,其业务已不再局限于信用中介,而是多元的综合的业务。因此,商业银行的定位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其核心功能不是简单的信用中介、金融服务,而是风险管理,换句话说,商业银行的核心功能、基本任务是管理风险。

(二)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随着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外部发生变化,特别是利率市场化以来,以利率风险为主要风险的市场风险成为商业银行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的、重要的风险,使商业银行对风险有了新的认识,管理有了新的发展。《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指出,商业银行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

(三)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认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它对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的重要性是这样描述的,“对风险的判断和资本充足率的考核仅考察银行是否符合最低资本要求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新协议提出的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突出了银行和监管当局都应提高风险评估的能力。毫无疑问,任何形式的资本充足率框架,包括更具前瞻性的新协议,在一定程度上都落后于复杂程度化高银行不断变化的风险轮廓,特别考虑到这些银行充分利用新出现的各种业务机遇。因此,这就需要监管当局对第二支柱给予充分的重视。”

(四)建模是风险计量的基本方法。尽管风险是否能够通过模型计量精确计算存在争议,但从理论上看,商业银行通过符合监管当局要求的内部模型计量的风险敏感性强,资本消耗小。

二、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起步相对较晚,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防范意识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还有许多不足与问题。

(一)过分追求业务指标,忽视风险管理。由于我国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较为缓慢,市场成熟度低,业务种类不够丰富,这使得众多商业银行不得不将利润的增长点更多地放在贷款业务上。与此同时,我国的快速发展,市场和企业对银行资金的旺盛需求使得银行信贷扩张。另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基层银行领导经营思想有偏差,重贷款客户的开发,轻贷款质量的管理,不严格执行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导致降低标准发放贷款,形成信贷风险。

(二)尚未建立科学的风险体系。我国商业风险管理工作的重心主要集中在对资产风险的重组、转化、清收、处置等事后管理上,而对风险资产的事前、事中的防范控制做得不够。各个业务部门对各自业务的风险状况分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管理目标和风险信息沟通;风险管理部门对于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风险管理并未起到检查和督导作用。不良贷款边清边冒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风险识别和管理手段落后,缺乏事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国外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法上,注重运用数理模型、工程等先进方法,达到了对风险管理全过程的全面监督和控制。而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在风险管理方面比较重视定性分析,缺少必要的量化分析,导致在对风险识别、度量等方面不精确,对于早期风险的防范仍存在较大缺陷。

(四)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方面有较大的差距。目前,国际金融上,一方面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另一方面,金融风险与市场不确定性不断增强,银行风险管理日趋复杂。然而,国内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的使用方面远远落在了西方国家之后。国外很多风险管理工具和理念至今尚未在国内银行业风险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

(五)内控管理机制不完善,风险责任不明晰,风险管理执行力度较弱。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不能适应银行审慎经营和银行业监管的需要。银行内部缺乏一个统一完整的内部控制法规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现象。我国国内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长期居高不下的一个原因就是缺乏严格、有效的内控管理,审贷分离不够严格,风险责任不明晰。另外银行、储蓄、出纳、信用证、承兑贴现等这些业务的操作环节内控管理不到位,执行制度不力等问题促使这些业务岗位的案件呈现出高发势头。

(六)奖罚激励机制不完善,忽视风险管理要求。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实行以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导向的经营战略,追求客户数量和业务规模的增长,相应地基层机构对业务经营指标的考核存在重存贷款总量、轻质量效益的倾向,加上责任追究制度不落实,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造成不良贷款的责任人,处罚不及时且偏于宽松,达不到惩罚的目的,导致约束制度虚化,形成风险。

(七)风险管理人才基础比较薄弱,风险管理专业人员缺乏,对市场风险识别、监测和控制的专业化能力有待提高。虽然有些商业银行外购了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和监控系统,但由于缺乏有洞察力、判断力和掌握先进经营管理知识、精通风险和风险计量技术的专业人才,使得所引进的先进的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和监控系统未能发挥预期的作用。同时,我国还没有形成职业化的风险管理人才队伍。

三、提高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对策

我国作为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以及我国宏观体制的特殊性和国内风险管理理论研究及其应用的滞后,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仍不规范,抗风险能力较弱。按照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关键要在银行内部采取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同时,围绕风险管理的、体系、技术等方面也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二)健全风险组织体系,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管理。当前国内商业要建立符合自身战略定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形成由银行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董事会作为全行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风险管理的整体战略决策,对银行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具体实施对本行风险的全面管理,推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执行层面上要改变以前商业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管理模式,实现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业务部门也要逐步设立单独的风险管理岗位,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进行有效控制,各部门业务主管和业务经理对其业务风险负责,使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与此同时国内商业银行应积极借鉴国际大银行的组织模式与运作经验,加快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通过引进战略者,建立权利、责任、利益边界明晰的组织架构和运行规范,管理科学,内控严密,运转高效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内部控制水平。

(三)提高风险计量水平,增强风险监测和防范能力。《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在提出信用风险、风险、操作风险的基础上,绐出了计量三大风险的方法。《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计量三大风险共设计了8种方法,除信用风险的标准法外,其他7种方法均建立在模型设计的基础上。这反映出通过建立模型计量风险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提出的新要求,因此,要重视计量方法的引入和使用。我国商业银行要紧跟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步伐,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计量方法。一是要从观念上充分认识商业银行使用计量方法对风险进行管理的意义,这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念的转变。二是研究能够准确计量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方法。在争取巴塞尔委员会支持的基础上,充分掌握《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思想的前提下,设计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计量模型,然后积累数据,对计量模型进行测试,修正后确定三大风险的计量模型,并且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推广,全面实施《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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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我国目前采用的最低资本要求借鉴了欧盟偿付能力额度(Solvency Margin)监管模式。该模式虽然简便易行,但不能较好地反映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各种显著风险,特别是没有考虑保险公司资金应用风险。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金融创新不断出现,新险种不断开发,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拓宽,竞争将日益激烈,而投资风险也日益扩大。因而,在现行模式的基础上,探索一个能兼顾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风险的、计算最低资本要求的模型对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资本监管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文将从理论方面,着重探究以美国为代表的风险资本要求的理论基础和计算方法。首先明确风险资本的概念及其模型构造的基本思路;其次将风险资本模型分解为风险分类及其风险暴露的选择,风险系数的计量和协方差调整后的风险资本公式三个方面进行阐述,重点在于介绍风险系数的计量方法和计算公式的协方差调整;最后指出借鉴意义和得出结论。

二、风险资本概念与NAIC的计算公式

(一)基本概念

理论上,风险资本指的是为吸收一项业务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而需要准备的理论资本数量。这里我们把风险定义为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实际中,不同公司面临的风险程度各不一样,技术上不可能对各种风险匹配其资本要求。这里讲的风险资本指的是监管者对被监管机构的最低资本要求。

需要提到的是,根据一套理论模型计算出的风险资本是一个绝对数额,其本身并不能反映出被监管机构的实际偿付能力状况。只有将其与公司的实际资本额(Actual Capital)进行比较,通过其比率来反映其偿付能力的充足性程度。

要使这种比较有意义,在计算实际资本时,需要在统一会计口径下,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确认和计量方法保持前后一致;在计算风险资本时,也必须采用相同的风险分类和计算基础。

此外,我国要测试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指未来一定时期内的财务支付能力,必须界定所考虑的时间范围,比如是考虑1年、5年、还是考虑10年内的偿付能力。

本文,以美国NAIC的RBC模型为对象,时间区间的选择为一年。

(二)NAIC风险资本(RBC)计算公式

风险资本(RBC)模型可分解为3个主要环节,包括风险分类、计算风险系数、风险相关性调整。

第一步:识别和选择所要考虑的主要风险

NAIC将寿险保险公司的风险分为四大类:资产风险(C1);定价风险(C2);利率风险(C3);其他业务风险(C4)。

非寿险公司(P&C)的风险分为五大类:表外风险(R0);资产风险(R1);(R2);信用风险(R3);准备金风险(R4);保费不足风险(R5)。

第二步:计算风险系数

对上述每一类风险进一步细分,比如将资产风险(C1)细分为债券投资风险、股票投资资产风险、抵押贷款投资风险等等,然后对每一资产项目的风险进行计量并计算风险系数。

进行这项工作的基本原理是,对每一类风险及其子项目,选择一个量(通常为报表数据)来反映该风险的波动情况,即以其为计算基数,又称风险暴露或风险载体,并将其描述为一个随机变量。在分析这个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的基础上,采用“破产概率(Ruin Probablity)”模型或“在险价值(VaR)”模型、或“保险持有人预期缺口比率(EPD)”模型来计算风险系数并确定该风险类所需要的风险资本。

第三步:风险之间的相关性分析及调整

计算出各大类风险资本之后,如果只是简单加总各大类风险资本,计算结果可能远远大于总体上所需要的资本,因为这些风险不大可能同时发生,但也有可能同时发生一种以上风险。无论如何,需要分析风险的相关性。

三、风险因子的计量模型

(一)资产风险的资本要求计算方法

资产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个是市场环境变化导致投资折价而可能造成的损失;另一个是因资产交易的另一方财务状况恶化或其他原因导致违约而可能造成的损失。资产风险的度量方法非常多,但目前在银行和保险业用得最多的是在险价值(VaR)模型。

1.VaR模型

VaR模型是指测量某类风险在给定的时间区间内、在一定的置信水平(通常为非常小的概率水平)下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我们不妨考虑前面提到的不等式P(S≥E(S)+C)≤ε(1)

在(1)式中,就是置信水平ε下该类风险可能的最大损失(VaR值),VaR值与 之差就是资本要求C。

可见,要获得某类风险的 值就需要计算该类风险的VaR值。然而,根据VaR值的定义,VaR值的计算依赖于随机变量的分布,而获得其概率分布的方法的不同直接决定了VaR值计算方法的多样化。

2.现金流模型

现金流模型的基本思想是利用蒙特卡罗模拟法(Monte Car lo techniques)模拟某随机变量(每期现金流量变化的结果)的分布,从而求出某置信水平下对应的随机变量值的一种在实务中广泛应用的方法。现金流模型需要通过蒙特卡罗模拟技术测试每期现金流量的变化结果,换句话说,就是测试在给定的假设情景下,每一年(模型期限内)现金流变化结果与预期现金流结果的偏离值,并将偏离值贴现到零时刻,逐年进行累加;如果累加值在某一年是负值,则与这个负值相当的盈余值将被要求在零时刻提存,这样便能保证在该年内任何时候的法定盈余不为负值,对其它年份重复该过程。

选择绝对值最大的负值为我们的初始盈余要求,这样便能保证在每一年的法定盈余不为负值,即有“偿付能力”。若任何一期测试出的现金流偏离值为正值,则盈余要求为零。重复测试各种情景下现金流的变化,便可获得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从而可求出在某一置信水平下的风险因子(盈余与风险暴露初始值或期望值之比)。

(二)负债风险的风险资本计算方法

寿险公司的负债风险主要指因死亡率、发病率和退保率等发生变化导致理赔损失超出预期的风险。非寿险公司的负债风险主要指由保费定价不足或准备金计提不足导致损失理赔超出预期的风险。目前测量这类风险的方法也比较多,以上提到的现金流模型就是测量寿险公司的负债风险的风险资本的较好方法。非寿险负债风险的风险资本的测量方法有很多,下面我们主要介绍在实务中广泛应用的方法:保单持有人预期缺口(EPD)比率方法。

与破产概率模型相比,EPD的优势在于它考虑了破产的期望成本,即负债缺口。EPD方法的基本原理是将破产期望成本控制在低于负债缺口的一个百分比,例如1%或者0.1%之内。

需要说明的是,NAIC的风险资本模型中,并不是对所有风险类型都一一进行计量并计算风险系数。有的风险难以被量化,有的因数据太少,只能依靠经验判断,如不动产投资风险因子的测算。有的风险则通过计算机软件进行模拟测算,如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中的利率风险等。此外,在计算每类风险因子时,有时仅依靠一个计量模型是不足够的,如在计量寿险定价不足风险因子之前,NAIC对其影响因素进行回归分析,确定哪些因素对保单定价影响最大。

四、协方差调整后的风险资本公式

风险资本模型的一个潜在的目的就是鼓励保险公司作正确的事情,如果不作协方差调整,就不能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分散风险来降低资本要求。

协方差调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业务集中度调整,二是对各类风险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协方差调整。

集中度调整的目的是考虑了不同业务之间风险分散的效果。例如在投资组合中,如果投资资产集中在少量的投资工具上,投资风险通常比投资工具多的资产组合投资风险大,要求的资本就应该多。NAIC寿险工作组通过对保险公司投资工具中份额最大的10类资产业务进行集中度调整,要求这10类最大的投资业务风险因子各自扩大为原来的两倍。

各类风险之间的相关性的协方差调整,是指各风险大类之间的相关性,处理各类风险相关性的数学模型是“平方根法则”。为简单起见,考虑服从正态分布的两类风险。第一类风险的资产为A1,负债为L1;另一类风险的资产为 A2,负债为L2 。则可计算出如下表所示各种情形下的资本的方差。

经过“平方根法则”进行协方差调整后,总风险资本可以按各个风险元素的风险资本简单相加;完全独立的风险元素,总风险资本能用各个风险元素的风险资本平方和的平方根。

五、结论

美国NAIC的风险资本计量模型建立在保险监管会计准则基础之上,主要数据信息均来自保险公司的监管报表(Financial State?鄄ments)。

风险分类是RBC模型的基础,目前按寿险和非寿险分别进行分类。对于每类风险因子的计量,主要通过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和模拟,得出各类风险的概率分布,并在合理的置信水平下求出每一类风险的风险因子系数。

对于各类风险之间的相关性考虑,NAIC采用平方根法则进行协方差调整,但这种调整仍具有经验和主观成分,技术上比较粗糙。

篇10

1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风险的规定

巴塞尔协议的出台起源于前联邦德国赫尔斯塔银行(herstattbank)和美国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franklinnaitonalba~k)的倒闭。这是两家著名的国际性银行,它们的倒闭使监管机构开始全面审视拥有国际业务的银行监管问题。1974年9月由国际清算银行发起,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瑞典十国集团及中央银行监督官员在巴塞尔开会,讨论跨国银行的国际监督与管理问题,自此形成了一系列的文件。1795年签订了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库克协议),该协议对海外银行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分工,监管的重点是现金流量与偿付能力,这是国际银行业监管机关第一次联合对国际商业银行实施监管。随后几十年来,巴塞尔协议的内容不断丰富,所体现的监管思想和风险控制内容也不断深化。

2003年4月29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称“新巴塞尔协议”)进行第3次征求意见,以对新的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做出最后的修订。委员会的目标在2003年末最后一个季度完成修订,并于2006年末在成员国家开始执行。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有3个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在计算最低资本要求时,需要考虑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creditrisk,marketirskandoperationalrisk)。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在资本规则上跨出了一大步,而新资本协议在不断改进中反映着风险测量和管理技术的提高。新巴塞尔协议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使最低风险资本要求和每信贷风险面的规范评估结合在一起,特别是第一次将操作风险和最低资本要求结合起来。相对于旧协议而言,其风险衡量的方式更加灵活,不再局限于原有的单一框架,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风险衡量方法,以促使银行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水平。

2风险的衡量

新巴塞尔协议在计算最低资本要求时,主要考虑3类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和市场交易对手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是由于利率、汇率、证券和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导致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正确或错误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承担和控制风险的过程。新协议对风险的衡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2.1信用风险的衡量。信用风险是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对于信用风险的衡量有两种方法:标准法(thestandardisedapproach)和内部评级法(hteintenralratings-basedapporach,irb)。标准法是一种“被动式”计量方法。评级的标准质量不能由银行本身自行控制,核心是各银行借用外部评级机构特别是专业评级机构对贷款企业进行评级,根据评级决定银行面临的风险有多大,并为此准备多少的风险准备金。内部评级法则是一种“主动型”的衡量风险的方法。用irb方法的银行必须依靠他们自已内部对风险评价来决定某一给定风险水平下的资本需要量。其中需要考虑的要素有:违约可能性(probabilityofdefault,pd),给定违约水平下的损失(1ossgivendefault,lgd),违约风险暴露水平(theexposure atdefault,ead),有效的到期日(effectivematurity,m)。irb方法分为基础和高级方法两种(foundafionandadvanced)。基础方法是指在一般原则下,银行提供自己对pd(违约可能性)的预测,对于其他风险元素则依靠监管层的预测。而高级方法中,银行自己提供更多自己的预测——pd,lgd,eadandm,并且使之满足最低标准。无论哪个方法,银行必须使用风险加权函数(irskweightfunctions)以获得资本需要量。每个银行也许在进行内部风险管理时,有着不同的定义,但无论如何,其采用的方法必须保持合适和一致稳定性。

2.2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衡量。市场风险的覆盖范围很广,包括利率风险、股票风险、外汇风险、商品风险和期权价格风险等,量化难度较大,因此,新协议建议各国监管当局在《补充规定》所提处理方法的基础上提足最低资本量,并对市场风险加以特别关注。操作风险也存在量化困难,新协议第一稿并未提出任何计量方法。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在新协议修改稿中给出3种计量操作风险的方法:①基本指数法,指以银行过去3年内的平均年总收入的一个固定比例来确定应对操作风险的必需资本量;②标准法,把银行的业务分为8个不同领域:公司金融,交易,零售银行,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资产管理和零售经纪,然后分别计算操作风险指数,再乘上某一固定比例得出所需资本量;③高级测量方法,采用此法的银行必须取得监管层的同意,由银行内部操作风险测量系统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加以确定。高级测量方法的使用则需要一些特别的标准。如果银行采用较高级的方法在没有监管层同意前不得转为较简单的方法。另外,如果监管层发现采用较高级方法的银行不再满足相应的条件,有权要求其转为简单的方法直至满足相应条件为止才能再转为高级的方法。

3对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思考

风险的识别、衡量、监督、控制和调整收益是风险管理的五大目标,其中风险衡量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后续过程的顺利进行以及资本充足率的正确计算。风险衡量是指通过制定统一标准来测算及比较所有的风险,将风险的可能性进行量化,得到由于某些风险因素而导致在给定收益的情况下损失的数额或在给定损失的情况下收益的数额的行为过程。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风险的衡量方法做出了灵活而详尽的规定,对我国的风险衡量与监控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3.1大力发展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旧协议相比更具有包容性,允许银行根据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和业务的复杂程度灵活运用标准法或内部评级法,并建议业务相对简单、管理相对薄弱的银行使用标准法。标准法的采用则需要外部评级机构来进行。国际上比较活跃的评级公司,经常将政治经济问题混合来考虑,并偏向于以发达国家的标准为评级的准绳。因此我国有必要逐渐建立起自己的权威评级机构,并通过实际运作,提高国际影响和地位。信用评级机构应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对政策环境、资本充足性、资产流动性、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管理质量、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偿还债务的意愿及能力等要素进行评价。

3.2建立商业银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新巴塞尔协议中,信用风险的衡量有两种方法——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在西方金融发达国家,内部评级已经成为商业银行进行全程化管理的核心手段,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在管理上成熟的标志和外部市场评价商业银行管理能力的重要参数。内部评级能够提供客户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预期损失率、非预期损失率、违约敞口等关键指标,不仅在授信审批、贷款定价、限额管理、风险预警等基础信贷管理中发挥决策支持作用,而且也是制定信贷政策、计提准备金、分配经济资本以及ra—roc考核等组合管理的重要基础。通过建立和运用内部风险评级,商业银行把各种影响信用风险的因素加以归集、识别,进行标准化提炼与量化度量,使银行审慎管理从经验型的传统管理提升为标准化、专业化的现代管理。因此为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与国际标准的现代商业银行接轨,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尽快建立内部评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