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5 10:58:4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社交媒体的定义,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2009年1月20日,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通过脸谱(Facebook)社交网络直播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就职典礼,这是社交媒体发展历史上的里程碑,也是社交电视的开端。此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通过社交媒体网络观看电视节目。
“近3年来,全球有超过1000家公司在从事与社交电视相关的业务,包括平台建设、运营、数据分析、广告、技术提供等。到目前为止,全球已经有20多家初创公司获得了总计超过3亿美元的风险投资,预计在5年内会形成超过12亿美元的收入规模。” ①
国外的社交电视应用正如火如荼地稳步发展着,国内社交电视也开始初现端倪。国内社交电视应用主要有: “新浪看点”、“火花电视剧”、“微看电视”、“卫士通”、 “蜗牛电视”、“电视粉”、“TV-time”、“电视E族”、“Tazai-电视互动”、“Dopool”手机电视等。
社交电视的定义和传播特性
(一)社交电视的定义
何谓社交电视?百度百科的定义是:所谓社交电视(Social TV),就是将社交媒体(例如Twitter和Facebook等)同电视进行无缝地结合,让电视成为社交媒体的重要终端。
维基百科的定义是:社交电视泛指能够在看电视(或电视内容)情境下支持传播及社交互动的任何技术,并包含能够研究电视相关的社交行为、装置及网络。社交电视系统在电视内容的基础上,直接透过屏幕或其他额外装置,可整合语音传播、文字聊天、情境感知(Context Awareness)、电视推荐、收视率调查或视讯聚会等服务。
根据社交电视的传播特性、发展现状和趋势,笔者认为:首先,在电视和社交两个元素中,社交电视的核心是电视,即以社交工具挖掘和提高电视的媒介价值,从而实现商业价值。其次,社交电视应从电视的娱乐效应出发,解决电视信息的延伸、深度交互及其分享和实现突破时空的个人频道三大问题。
社交电视的传播特性和效果,可以为这一定义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
(二)社交电视的传播特性和受众需求
根据加拿大传播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关于媒介分类提出的“热媒介”和“冷媒介”概念:“‘热媒介’传递的信息比较清晰明确,接收者不需要动用更多的感官和思维活动就能理解。‘冷媒介’传递的信息少而模糊,在理解之际需要更多的感官和思维活动的配合。”②
电视节目提供的信息的特点是零碎、模糊、空间大,这些特性使受众可以形成潜在或者实在的互动的话题增多。微博等社交媒体附加的碎片化信息更需要观众填补信息,形成互动,从而使受众获得自我实现。因此,就媒介分类而言,电视和社交媒体同属“冷媒介”范畴,这为社交媒体和电视的结合提供了理论基础。而就提供的服务功能而言,“娱乐性”则是电视媒体和社交媒体的“共同语言”。
值得一提的是,电视媒体和社交媒体间还有超强的互补性。由于新兴媒体的发展,包括电视媒体在内的传统媒体的受众流失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传统媒体时代,受限于技术手段,人往往是适应和改造技术;而进入新媒体时代,人需要以规则设计制造需要的媒体。简而言之,进入新媒体时代,人们越来越需要个性化的媒体。这就需要电视媒体解决电视信息的延伸、深度交互及其分享和实现突破时空的个人频道三大问题。
社交媒体或许可以解决这三大问题,并正在“不自觉”地介入。伦敦奥运会即是一个典型案例。北京时间比格林尼治时间早8小时,多数人不可能守在电视机前看直播,这时社交电视往往可以解决这一问题。而且,社交网络不仅是公众了解奥运信息的手段,更是公众评论奥运事件的平台。西方媒体质疑中国泳将叶诗文优异表现、亚洲羽毛球运动员“让球事件”、澳大利亚赛艇运动员醉酒等话题,都会有大量的民众通过社交网络来传播、讨论。
伦敦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发言人呼吁,现场观众比赛期间不要发送非紧急短信和Twitter消息,因为这类消息的发送导致通信网络不堪重负,影响电视转播。这一方面是“社交奥运”对通信网络质量提出考验,另一方面又何尝不是社交电视的机遇?
以下调查显示:在日常生活中,社交电视也有着广大的受众或潜在受众。
英国的被访者中:72%的观众在看电视时使用Twitter,56%使用Facebook,34%使用移动应用(Mobile Applications);62%的被访者同时使用三者。③
美国的被访者中:70%的平板电脑用户和68%的智能手机用户在观看电视节目时使用手中的移动设备。④
中国的互联网使用者中:87%的用户会同时使用互联网和电视;77%的用户相信社交媒体会增强品牌吸引力。⑤
问题与展望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台互动逐渐成为传统广播发展的新趋势,听众可以边上网边听广播。而传统意义上的网络广播仅仅是打破了收音机广播的线性传播的属性,受众可以选择在什么时间收听哪个频率或者节目,但是真正和节目的互动较少,受众之间的互动也很少。而社交电台除了基本的网络电台属性,最重要的就是受众决定自己固定收听的节目单,同时实现受众之间和受众与媒体之间的互动,这也是电台和社交媒体的一次完美融合。
一、社交电台的出现
1、社交媒体的铺垫
社交媒体的概念十分宽泛,早在2007年,安东尼·梅菲尔德( Antony Mayfield)在自己写的《什么是社会化媒体》( what is social media)[1]的电子书中。将社交媒体定义为一种给予用户极大参与空间的新型在线媒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参与、公开、交流、对话、社区化、连通性。我们认为,社交媒体就是依赖于网络的个人网站,博主可以通过个人设置决定自己网页的形式,并通过个人状态、照片等其他应用进行装饰,同时博主之间可以不断互动的互联网形式。
起初,博客就具备了社交媒体的性质,但是博主之间的互动往往只能通过浏览日志或者别人的相册,但是近几年兴起的人人网,开心网,微博等信新兴媒体,由于应用多样,而且手机和IPad客户端都有自己的APP,就更容易实现了博主之间的互动,社交功能愈加明显。以人人网为例,只要网民注册了人人网,就可以和同学或者朋友互相加为好友,和好友分享自己的心情状态,上传照片,发日志、音频、视频等,相当于通过人人网建立自己的网站。
2、社交电台概述
学界目前对于社交电台没有明确定义,我们认为,社交电台是具有社交功能的网络电台。每一位博主都有自己的网络电台主页,同时可以点击其他博主的主页,分享其他博主的信息,实现和他人之间的互动。
北京菠萝台是北京人民广播网,利用网络把其所有频率节目整合形成的网络电台,2011年8月,北京广播网菠萝台(以下简称北广菠萝台)正式上线。
北广菠萝台拥有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全部16套广播频率的600余档直播、回放栏节目,网友可根据个性化需求,在这个庞大的音频资料库自由定制节目,形成自己的专属电台。同时菠萝台也是全国唯一的支持多路广播节目混排、自定义各节目播放时间且节目内容时时更新的网络电台,它所搭建的全新个性化网络音视频分享平台,将广播节目的选择性收听转化为主动收听,将传统广播节目与网友个人创意相结合,从而激发网友的参与热情和创作激情。
在网络电台的发展历史上,菠萝台是第一个国内可以自由编排收录、创作上传个人喜好广播节目的网络电台,同时页面设计新颖、活泼,功能体验简单、方便。
二、社交电台的社交属性
从社交一词的意思来看,“社”强调“社会性”,是受众参与社会的一个渠道和途径;“交”则强调“交互”和“互动”。无论是社会性还是互动性,社交媒体最基本的是自主性,受众通过媒体把个人意志体现出来。
1、自主性
北广菠萝台的注册用户(菠萝蜜)在创建自己的网络电台时,可以自创节目单,每个时段都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的各个频率的节目,形成固定的节目单,无需每天重复此动作。
菠萝台拥有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全部16套广播频率的600余档直播、回放栏节目,网友可根据个性化需求,在这个庞大的音频资料库自由定制节目。听众在哪一个时段想收听何种类型的节目,都可以满足需求。北京菠萝台还把菠萝蜜创建的电台基于节目类型分成综合菠萝台、戏曲菠萝台、娱乐菠萝台和音乐菠萝台。使菠萝蜜们很快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同时,每一位菠萝蜜都可以浏览其他菠萝蜜的主页,收听其他菠萝蜜的节目,如果发现了自己喜欢的节目,可以把该节目放到自己的节目单,替换掉以前的节目。
2、互动性——边听边聊的互动与反馈
互动被定义为“对一种媒体的潜在能力的度量,这种潜在能力能够使用户对媒介沟通的内容和(或)形式施加影响”。[2]在新媒体时代,每一位网民都可以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观点,传播者可以听到来自受众的声音,从而形成良好的反馈与互动。
北京菠萝台的菠萝蜜们在随时收听其他别人的菠萝蜜电台的同时可以和对方其他菠萝蜜在线交流和聊天,共享听到的内容和知识。如果菠萝蜜有任何问题,都可以点击主页左下角的意见反馈发表自己的观点。这就是人人网特征的显现,人人网上,好友自己可以分享对方的日志、照片,也可以实现在线聊天和其他相关功能。
3、参与性——用户自制节目
用户自制节目(UGG),是近几年网络视频的重要节目来源。用户自己拍摄、制作和上传节目,其他用户进入该用户主页,即可点击欣赏并不断扩散。这种节目形态往往会满足相近人群的需求,引发比较大的热潮。
而菠萝台的每一位菠萝蜜都可以在个人主页中上传自己制作的音频和视频内容,同时也可以上传照片,博客,创建各种菠萝台,真正实现了博主的自主选择和无限互动。这种参与性以前往往见诸于优酷、土豆等视频网站,或者人人网、开心网的社交网站,而真正实现在网络电台还是第一次。
三、社交电台的传播意义
1、突破传统的议程设置,强调网民参与
对于社交电台的用户来说,无论是从社交媒体的应用上讲还是从它的传播内容上来看,它都是大众根据自己的审美标准、自己的意愿而定的,它所反映的是大众的意识形态。在社交电台,每一位用户都可以拥有自己的节目单,什么时候听什么节目完全由自己决定。而社交电台就是个人进行自我议程设置的充分体现,菠萝蜜可以自己上传节目,也可以把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的节目重新编排,都是个人喜好的充分体现和“议程设置”的转向。
2、“把关人”理论被削减,公民新闻崛起
在新型的传播环境下,所有公民彼此处于平等地位,边缘可以成为中心,弱者也可以成为焦点,“把关人”不再把持信息流动“关口”,信息能直接从信息源传递给受众,进一步凸显了网民的主动性。在传统媒体时代,作为信息把关人,媒体往往决定给受众看什么,受众往往是被动接收信息。而像微博、人人网等社交媒体在这里充当的是“引路人”角色,可以通过主页推荐、栏目设置等方式实现部分的“把关”功能。在北广菠萝台里,菠萝蜜以一种自由化的方式实现了参与和表达的愿望,也以一种更加本真的状态实现了对社会既定表达媒体的颠覆与解构,甚至是解构与颠覆了传统媒体所代表的文化价值与思想诉求。
3、传统的效果理论弱减,强调用户的“使用与满足”
传统的大众传播理论认为媒体对于受众的影响经历了从强大效果论到适度效果论再到有限效果论的历程。从最早媒体报道可以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的生活起居,到后来这种作用逐渐在减少,其实反映的是受众对于新闻的选择。而社交电台就突出了用户对节目的选择,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建立自己的菠萝台,并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四、结语:网台融合与互动是传统广播发展的重要机遇
杰克·富勒在《信息时代的新闻价值观》中提出了“相对优势领域理论”,“每一种媒介都有自身的优势与劣势,它也会将这些强加在所携带的信息上。新媒介通常并不会消灭旧媒介,它们只是将旧媒介推到它们具有相对优势的领域。”网络技术和音频的融合使得网络电台有了运转的平台,强大的流媒体技术则使得菠萝台能够按照菠萝蜜的要求自动转换网络频率。
社交电台的出现,是网台互动的一个典型代表。在传统广播发展不景气的情况下,新媒体的出现让广播的发展有了新的空间。社交电台让传统广播的“听众”变成了新媒体广播的“用户”,只不过现在的网络技术还没有能够让用户直接接触社交电台,而随着网络宽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广播的又一个春天到来就不会遥远。
【注 释】
[1] Antony Mayfield. What is social media[EB/OL]. icrossing.co. uk /ebooks.
随着互联网新媒体的兴起和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维护客户关系和开展广告营销。由于社交媒体具有可转发、受众广、传播快等特点,在内部控制、风险披露等方面对现有金融广告监管形成了挑战。近年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以下简称“FCA”)和美国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FFIEC”)分别了金融机构使用社交媒体的指导意见,对我们加强社交媒体金融广告营销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英美金融监管机构对社交媒体的主要做法
(一)FCA的主要做法
FCA于2015年3月了《社交媒体与客户沟通――基于社交媒体的金融营销活动指引》(以下简称《FCA指引》),对金融机构使用社交媒体进行广告营销的风险提示、信息转发、审核记录等合规要求作了解释和指导。《FCA指引》的主要内容:
1.社交媒?w的范围。FCA认为社交媒体可以被定义为:“使用户能够创建和分享内容或参与社交网络的网站和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博客、微博(比如推特)、社交或职业网络(比如Facebook、Linkedin、Googleplus)、论坛、图片和视频分享网站(比如YouTube、Instagram、Vine、Pinterest)等。
2.社交媒体信息构成金融营销的标准。社交媒体的信息是否构成金融营销,主要看信息是否包含邀请或引导消费者从事金融活动的内容或者传达信息时是否属于“开展业务过程中”,“开展业务过程中”的判断基于“传达信息一方的行为出于商业目的”。FCA强调,社交媒体信息是否构成金融广告营销是根据信息内容进行判断而不是根据信息主体。比如公司用其企业账号在社交媒体上非商业信息不属于营销,而公司员工出于业务目的用私人账号产品信息的行为则可能构成金融营销。
3.社交媒体金融广告营销的性质。根据英国和FCA有关法规,广告营销按照通讯特点可以分为“实时”和“非实时”,按照消费者意愿可以分为“许可”和“未经许可”(主动式营销),不同类别适用不同的法规条文。FCA明确社交媒体的金融广告营销属于“非实时、未经许可” 的广告营销。FCA提醒金融机构注意:即便社交媒体从技术上看是实时的,但却仍属《金融营销规则》定义的“非实时”范围;即便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社交网页进行了“关注”、“喜欢”等操作也不能改变其“未经许可”的性质。
4.社交媒体的金融广告营销应当进行风险提示,同时做到清晰、公平和非误导。一是明确相关法规中“特定金融产品和服务应当包含风险提示和声明”的要求适用于所有的媒体,包括社交媒体。比如广告词提及业绩就必须披露近5年的真实业绩;二是要醒目显著,广告营销内容要遵守FCA的《关于金融营销显著性要求的指引》及其他法规的显著性标准;三是要确保的初始信息即便最后传达给了非目标群体(通过其他人的微博“转推”或脸谱上的共享等手段传播)仍然能够保持清晰、公平和非误导;四是要考虑在有字数限制的社交媒体(比如推特)上营销复杂金融产品是否合适。
5.社交媒体的广告营销应符合“单独合规”原则。FCA要求社交媒体上的每条信息(比如每条微博、每个Facebook页面、每张图片)需要单独考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比如强调收益的内容与风险提示不能分属不同页面。“风险提示”和“单独合规”两个原则对那些使用有字数限制社交媒体的金融机构形成了挑战。FCA强调,如果社交媒体金融广告触发了风险提示和相关披露要求,则以下几种情况不合规:一是“一键链接”,在强调产品收益的网页上提供链接,点击一次即可另页显示风险提示;二是插入图片,用文字强调产品收益,用插入图片进行风险提示。虽然文字和图片在同一页面,但社交媒体图片实时显示或预览功能可以被消费者设置为关闭,导致文字与图片不同时显示;三是“路标性”文字表达不当,用简短的文字引导消费者点击页面链接,但路标性文字触发了风险提示和相关披露。以上三种情况都不符合“单独合规”的要求。
6.社交媒体信息转发传播的责任问题。在社交媒体上进行金融广告信息转发(比如“转推”),责任在转发者,但创建信息的金融机构仍然要承担原始信息的合规责任。如果是金融机构转发消费者的信息,则视转发的内容情况决定是否构成金融营销并适用相关法规。例如,公司转发消费者对公司“周到服务”表示满意的信息不属于广告营销,因为客户服务不是受监管活动。如果消费者发表认可金融产品服务收益的信息,公司共享或转发此信息将构成广告营销,即使公司没有制作信息内容,仍将为此负责。
7.社交媒体信息的审核与记录。FCA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工作机制:一是由金融机构中具备能力和资质的人员审核社交媒体的信息;二是充分保存社交媒体信息记录,不能依赖社交媒体渠道保存,因为社交媒体可能删除旧资料;三是其他适用于印制物、广播和户外媒体的审核记录规定同样适用于社交媒体;四是要按照FCA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和内控制度的要求加强管理,防范法律、声誉等风险。
(二)FFIEC的主要做法
2013年12月,FFIEC代表其成员机构(货币监理署、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国家信用社管理局、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州监管机构联络委员会)向金融机构了《社交媒体:消费者保护的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FFIEC指引》),对有关法规在社交媒体上的适用包括金融广告合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指导。《FFIEC指引》的主要内容包括:
1.社交媒体的范围。《FFIEC指引》对社交媒体的定义是:“社交媒体是一种交互式在线交流方式,用户可采用文本、图像、音频或视频来生成和分享内容”。社交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微博(比如Facebook、GooglePlus、MySpace和Twitter);论坛、博客、点评网站(如Yelp);照片和视频网站(比如Flickr和YouTube);职业社交网站(比如LinkedIn);虚拟世界(比如Second Life)和社交游戏(比如FarmVille和CityVille)。FFIEC认为单独发送电子邮件或短信不构成社交媒体。
2.金融机构应建立使用社交媒体的风险管理计划,使其能够识别、衡量、监测和控制相关风险。风险管理计划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应与社交媒体的使用深度相称,应由技术、法律、人力资源和广告营销等方面的专家参与设计,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有职责明确的社交媒体管理机制,由高级管理层直接指导;二是制定社交媒体使用和监控的政策和程序;三是对社交媒体相关第三方的选择和管理应建立风险管理流程;四是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单位、个人使用社交媒体的政策和程序,界定不允许的行为;五是监测由金融机构或第三方管理的社交媒体网站信息;六是审计社交媒体使用的合规情况;七是定期向高级管理层评估报告社交媒体风险管理情况。
3.社交媒体开展金融广告营销的合规要求。现有金融法律法规同样适用于社交媒体开展广告营销的行为,《FFIEC指引》强调了下列合规要求:
(1)《诚实储蓄法》及其实施规则《DD条例》、国家信用社管理局规则第707节。存款机构应按照上述法规要求披露存款产品的费用、年度百分比收益率和其他条款,不得以误导、不准确或歪曲陈述存款合同的方式对存款账户进行广告营销。例如,社交媒体广告如果包含了“奖励”或“年度百分比收益率”等触发词汇,则必须清晰地披露获得此奖励或收益率所需的最小存款余额。
(2)公平信贷类相关法律。《平等信贷机会法》及其实施规则《B条例》禁止贷款人在广告营销行为中以不恰当的理由阻碍借款人申请贷款或跟踪申请情况。《公平住房法》要求广告陈述中不得含有基于种族、肤色、宗教等的限制或偏好。另外,如果金融机构从事住房抵押贷款并在社交媒体上有主页,则公平住房的LOGO必须在其页面上显示。
(3)《诚实信贷法》及其实施规则《Z条例》。《Z条例》将广告定义为:“宣传消费信贷的任何商业信息”。贷款人通过社交媒体宣传信贷产品应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披露贷款条款、年度百分比率等情况,广告提及的条款必须是贷款人能够真正提供的条款。另外,如果社交媒体广告触发了相关披露要求,《Z条例》允许披露的信息与广告分属不同页面,前提是广告中醒目地链接到披露信息所在页面或位置。
(4)《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金融机构通过社交媒体的广告不得有“不公平、欺诈或滥用”行为,应确保在社交媒体网站上传达的信息准确且不会产生误导。
(5)存款保险和股份保险相关规定。参加存款保险(对信用社而言是股份保险)的存款机构应当在其存款?a品广告中声明该产品受保,投资产品则声明不受保。上述要求同样适用于社交媒体广告。
(6)《反垃圾邮件法》和《电话消费者保护法》。如果金融机构通过社交媒体向消费者发送未经许可的通信,可能涉及这两部法律的适用。
(7)《公平信用报告法》。金融机构利用其掌握的消费者个人信息,通过社交媒体向消费者营销其金融产品应遵守《公平信用报告法》的要求。
4.金融机构使用社交媒体应关注三类风险。一是法律风险。除了前述直接涉及广告营销的法规外,还要注意社交媒体的使用是否违反《公平债务催收法》《银行保密法》《社区再投资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声誉风险,包括社交媒体可能涉及的欺诈、第三方管理、隐私、消费者投诉咨询、员工使用社交媒体等问题;三是操作风险,包括内部人员操作问题以及外部攻击等信息安全问题。
二、我国社交媒体金融广告营销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机构对社交媒体广告营销的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对海南省19家银行的金融广告营销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7家银行未制定统一的广告营销制度,建立制度的12家银行中仅有1家明确规定广告内容应经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审核,多数银行都是由企业文化部等部门进行品牌、外观、费用等审核,由发起的业务部门进行内容审核;有16家银行在微信上建有自行管理的公众号,2家银行有新浪微博账号,但其中仅有7家银行制定了社交媒体广告营销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也存在缺陷,比如局限于对企业公众号、微博号的管理,缺少对员工使用社交平台的规范;侧重于保密、声誉风险管理,忽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审核等。
(二) 社交媒体的金融广告违规情况时有发生
根据《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广告应当进行风险提示。然而目前社交媒体金融广告的违规情况仍较为常见,比如未进行“广告”标注、未进行风险提示、过分夸大收益等。实际上,上述法规生效后,新浪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的广告投放系统已经进行更新,金融机构通过系统投放的批量广告已经自动合规,但在社交媒体主页产生的零散广告仍有较多违规的情况。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部分金融机构未对其社交媒体管理团队进行充分的广告法规培训,导致有些管理团队没有意识到其的内容已经构成了广告,也不清楚需要进行标注和风险提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对辖内19家银行的调查,只有5家银行的社交媒体平台管理员接受过《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培训。
(三) 社交媒体金融广告缺乏行业合规标准
一是缺乏认定标准。由于社交媒体和金融产品的特殊性,对于图文分离、文字链接、金融机构转发消费者言论等情况是否构成广告,还没有界定标准。二是缺乏显著性标准(视觉标准)。虽然《广告法》等法规要求标明广告和进行风险提示,但未规定字体、大小、颜色、位置等视觉标准,有的金融机构将广告和风险提示用非常小的字体在边角处显示,消费者很难察觉。目前社交媒体广泛推送的信息流广告与非广告内容高度相似,缺乏视觉标准让消费者更难区分。三是缺乏风险披露标准。《广告法》等法规并未明确详细的风险提示内容,这使得目前金融产品的风险提示都是“投资有风险”等口号,无助消费者对真正风险的把握。四是缺乏适当性标准。微博等社交媒体属于开放平台,同时又有传播速度快、长度展示限制等特点,使用此类平台进行复杂金融产品的广告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较高的风险,目前尚未有相关的负面清单、目标群体限制标准。
(四)社交媒体金融软广告具有较大的潜在危害性
“软文”(软广告的一种)是社交媒体特别是微信公众号常用的广告形式,其语言与内容极具隐蔽性,往往能让消费者信服而又无法识别出是广告。比如某银行撰写的软文,没有生硬要求消费者购买其理财产品,而是以与银行无关的“理财高手”身份,用大量收益数据和客观比较证明该银行理财产品优于竞争对手。这样的软文一旦不标注广告及来源公众号,经过朋友圈转发后消费者更难辨别。如果金融机构使用软文的形式营销复杂金融产品,将对消费者形成较大风险。由于“软文”模糊了广告与普通文章的边界,在判定、监测和处理方面存在困难。
三、启示和建议
(一)健全金融机构社交媒体广告营销的内部管理机制
可以借鉴FCA和FFIEC做法,要求金融机构建立社交媒体管理机制。一是建立综合性的广告营销制度和社交媒体管理制度,规范总部、分支机构和员工个人使用社交媒体的行为;二是制定完善的社交媒体广告流程,对广告内容至少进行业务审核、合规审核和消费者保护审核;三是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应包含《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四是监测和评估社交媒体广告效果,以及员工使用社交媒体的行为;五是完整归档社交媒体广告情况,并定期进行审计。
(二)制定社交媒体金融广告的合规标准
金融管理部门可联合工商管理部门共同制定金融行业的社交媒体广告合规标准。对于认定标准,可以借鉴FCA做法实行“单独合规”,即每张图片、文字、链接都作为单独的广告考量。金融机构虽然没有制作内容但转发消费者评论的也可根据实际判定为广告;对显著性标准,可以规定广告和风险提示的字体不小于正文字体,信息流广告可以通过边框涂色与非广告内容区分;对风险披露标准,不同类别的金融产品实行不同的风险提示内容,同时借鉴英美做法,实行触发式披露;对适当性标准,可建立金融产品负面清单,禁止复杂金融产品通过社交媒体广告或定向推送给不适合的客户群体。
一、 引言
信息时代,蕴藏在媒介背后的技术对媒介平台的商业模式存在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自1994年互联网接入中国以来,迄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二十多年来,在不同互联网逻辑的主导下,国内媒介平台的商业模式也处于不断演进与创新的过程中。理解互联网技术的进化与媒介平台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逻辑勾连,对于指导互联网媒体的商业模式创新实践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 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的概念界定与研究视角
目前学界关于商业模式的概念多达几十种甚至上百种,然而由于不同学者的研究维度和视角不同,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有学者对这些定义进行了梳理,认为大体可以分为经济类、运营类、战略类和整合类四种类型(原磊,2007),但从根本上讲,商业模式反映的是企业价值创造的逻辑(秦志华、王永海,2013),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而设计的开放性价值网络,进而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紧紧连接(陈道志、王平华、宋远方,2016),而如何定义价值、创造和传递价值以及获取价值,应该成为完整理解商业模式概念的基点(王雎、曾涛,2011)。也正因为此,从价值维度解读商业模式已成为近年来商业模式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将从价值视角切入,借鉴波特的价值链理论,将媒介平台的商业模式定义为一种由价值定义、价值创造系统、价值获取的多维网络体系(如图1)。
其中,价值定义指向媒介产品的需求端,即目标受众的需求及其满足方式,反映媒介平台的市场定位,是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研究的核心;价值创造系统指向媒介产品的生产端,强调媒介平台如何通过建立关系协调机制,进而将所能调动的资源转化为媒介产品并将其传递给受众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互联网媒介战略研究的终点;而价值获取则指向盈利模式,是指媒介平台如何通过媒介产品盈利,作为一种以媒介产品流通为主要功能的平台,媒介平台价值获取的潜在方式贯穿生产端与需求端,其中“客户需求是商业模式的利润源泉”、“产品或服务是商业模式的基本支撑点”(孙永波,2011),因而,“价值定义”、“价值创造系统”共同定义了媒介平台“价值获取”方式的可能,而三者共同构建起完整的商业模式体系。
三、 互联网逻辑与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的演进路径
毋庸置疑,互联网对传媒的影响是内在的与革命性的,互联网时代的三个基本逻辑――“连接”的逻辑、平等的逻辑、“免费”的逻辑――构成了当今时代传媒经济的前置条件。其中,“连接”意味着开放,这是互联网的本质,有学者认为,互联网的演进也是“连接”的演进(彭兰,2013);“平等”意味着“去中心化”,背后隐含着传播权力的深层次转移;内容“免费”是互联网时代的显著特征和应有之义,“产品(信息)生产几乎近于零的边际成本”,“大量使用‘虚拟资源’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李海舰、田跃新、李文杰,2014),也正是在“免费”的逻辑下,共享成为互联网精神的重要内容。
互网的这些潜含逻辑,不仅构成了传媒经济宏观性的背景要素,互联网技术的具体演进也在重构着媒介平台相关主体、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模式。而商业模式本身就是“建立在许多构成要素及其关系之上”(Osterwalder,2005),因而,媒介平台的商业模式与互联网的内在逻辑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1. “新闻门户”:需求满足方式的悄然改变。Web1.0时代,互联网技术的本质是聚合、联合、搜索,其聚合的对象是巨量、芜杂的网络信息(Capriotti、Carretón、Castillo,2016),这种聚合、联合催生了新闻门户网站。对于互联网来讲,一个门户实际上是进入网络世界的一个入口点,门户网站通过提供基于web浏览的用户界面,为用户提供所需要的新闻信息。“新闻门户”主要是指新浪和搜狐,“新浪”的战略目标是“为全球华人提供新闻与内容服务”,而搜狐则将自身定位为“中文社群传媒帝国”。
从“价值创造系统”来看,与传统媒体时代一样,新闻信息的生产依然为专业媒体所掌握,网站及代表它们的网络编辑对传统媒体新闻内容的“搬运”与加工整理,而后推送到门户首页和对应的各个“子门户”。新浪和搜狐为了增加互联网的点击率,将新闻内容作为重中之重,其中新浪网甚至建立起强大的新闻编辑队伍,二十四小时更新门户网站内容,以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报道,这与传统媒体的新闻生产遵循着相同的逻辑。
发生改变的是媒介产品的需求端,互联网环境下,受众不再是“被动”的,而是成为主动寻求感兴趣领域信息的主体,媒介平台基于受众需求“自觉满足”的特征,对传统媒体的各种信息进行整合分类,建立起各个子门户,迎合受众的主动特性。这种转变也带来了广告投放方式的改变,门户网站开发出了弹出窗口、强迫广告、浮动广告等多重广告手段,广告被较为精准地投放,且广告流量的监测更为细化与准确,这是Web1.0时代媒介平台与传统媒体显著而重要的不同。尽管此时的门户网站已经创造出了包括技术服务、在线旅游在内的多元化收入模式,但由于巨大的访问量以及精准可测的广告投放方式,广告收入是“新闻门户”价值获取的主要来源,新浪在2008年的广告收入达到1.111亿美元,而搜狐的广告收入在其总收入中也占据大部分比例(刘辉,2009)。
从价值视角来看,相较于传统媒体,这一阶段的“新闻门户”,尽管也是“广告支撑型”的盈利模式,但由于受众需求满足方式转变为“主动寻索”,其实质却发生了悄然改变。若以“价值三角形”逻辑概括的话,“新闻门户”的商业模式为“自觉寻索+专业生产+付费广告”。
2. 社交媒体:“分享满足”与生产主体的转移。社交媒体是Web2.0时代的产物,借助于Blog、Tag、SNS、RSS、Wiki等应用,互联网搭建起以人为核心的关系体系,其典型特征在于最大程度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力(王伟军、孙晶,2007),个体用户的价值得到了最大的体现。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平台”、“社交”成为这一时代的主题词,社交媒体随之兴起,博客、微信、微博、开心网、人人网等以关系为核心的媒介平台成为主流,其中微信、微博至今影响力巨大。
这一阶段,社交媒介平台的运作机制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商业模式也产生革命性的更新,无论是“价值定义”还是“价值创造系统”,抑或是“价值获取”机制,与Web1.0时代都截然不同。
最为显著的是“价值创造系统”的改变,新闻信息的生产主体出现了转移,媒介平台不再生产新闻信息,而只是担任信息载体提供者的角色,“仅提供基本的平台功能与开放式的接口”(窦毓磊,2014),信息的生产权被让渡,形成了包括职业传播主体、民众个体传播主体、非民众个体的组织传播主体的“三元”传播主体结构(杨保军,2013)。媒介平台将新闻内容生产权让渡出来,媒介平台成为一个可以由用户自主设置和定义的平台,而这导致了新的盈利方式――增值服务――的产生,以微信公众平台为例,开放了包括语音识别、客服接口、OAuth2.0网页授权、生成带参数的二维码等九大高级接口,通过开放接口,为商业主体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同时收取增值服务费用,这样一来,既能让企业用户能够在公共平台发挥更大的空间,也能更大程度地方便个人用户(傅瑜、隋广军、赵子乐,2015)。
从“价值定义”角度来说,用户的需求满足机制既不是被动的输入,也不是主动的寻索,而是分享式的满足,社交平台上各式各样的信息,基本都是基于“强关系”或“弱关系”的分享信息,人被定义为“分享的动物”,媒介平台越发像是一个有着固有规则的良性生态系统,“平台型商业模式”渐渐成型。媒介平台将包括游戏、电商、广告在内的“盈利性产品”巧妙嵌入“生态系统”,商业主体、新闻内容生产主体、用户被深度整合,“多边群体之间的关系是竞合而不是竞争”(王千,2014),媒介平台的“价值获取方式”也愈发多元。
以此看来,诞生于Web2.0逻辑的社交媒介平台的商业模式是典型的“平台型商业模式”,而基于“分享满足”的需求满足机制的诞生与新闻信息生产主体的转移,是“平台型商业模式”产生的重要因素。
3. “算法媒体”:“自动满足”与“生产补贴”机制。以今日头条、一点资讯、天天快报为代表的“算法媒体”的出现,某种程度上意味着Web3.0时代正在到来。建立在1.0时代和2.0时代基础之上的Web3.0时代既要实现个人“碎片化资源”的深度整合,又要实现更加“智能化的人与人和人与机器的交流功能”(徐璐、曹三省、毕雯婧等,2008),还要实现“物与物相连”、“人与物相连”的智慧网络(高钢,2010)。
“算法媒体”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结果,其背后潜含着“技术至上”的哲学逻辑,相较于Web2.0时代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从价值定义的角度来看,“算法媒体”的需求满足机制有了新的变化,受众既不主动寻索信息,也不依赖分享获取信息,其信息需求以一种“自动”的方式得以满足。媒介平台引入智能分发机制,受众将观看新闻的选择权部分让渡给了技术,用户历史点击行为和点赞行为会被技术自动识别,技术以此为依据判断用户的偏好和兴趣,并进行后续的推送,技术某种程度上替代了用户自我选择机制。
而从“价值创造系统”来讲,“算法媒体”采取了“生产补贴”机制,以增强其新闻内容的竞争力,这种“生产补贴”机制大体分为两部分,一是针对优质内容的补贴,一是针对优质内容生产者的补贴。针对优质内容,“算法媒体”同样引入智能机制,某条信息被点赞和转发的比率会成为其后续被推送与否、推送多少的关键性要素,信息的点赞率越高、被转发率越高,会被平台推送给更多的用户,而这类信息中携带的广告所产生的费用,会以提成的方式分发给内容创作者;针对优质内容生产者,会有专门的补贴,以“今日头条”为例,其下设有“千人万元计划”、“百群万元计划”,与优质内容生产者签订合同,从而获取优质内容的首发权。
“算法媒体”依赖优质的内容及针对性的需求迎合机制,迅速吸引了大批用户,形成了新一代具有影响力的媒介平台。从“价值获取”的视角来看,以今日头条为代表的“算法媒体”的盈利方式主要在于广告,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的广告被巧妙植入媒介平台,形成了良好的效果。当然,除了广告之外,佣金、电子商务也是其盈利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其中佣金是指媒介平台作为其他APP营销渠道,当用户通过媒介平台发生购买行为时,需要与之进行利润分成(陈卓,2016)。以此来看,需求满足机制的“自我满足化”和对内容生产者的补贴机制是“算法媒体”商业模式的显著特征。
四、 媒介平台商业模式创新的可能性方向
从“新闻门户”,到社交媒体,再到“算法媒体”,媒介平台的商业模式经历了从“广告型商业模式”到“平台型商业模式”再到基于算法的新一代商业模式,在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的演进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互联网技术逻辑进化的身影,而技术的进化,主要从“价值定义”与“价值创造系统”两个方面推动着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的演进,“需求满足方式”与“新闻内容生产机制”的变迁,构成了媒介平台商业模式演进的主要索。
当然,互联网的进化并不是相互取代的关系。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包容性和多元性特征,使得不同历史阶段衍生出的媒介样态不但不会消亡,反而会接纳新的技术特性,进行新一轮的“互联”,与蓬勃新生的媒介平台共存,甚至相互竞争,这种情况下,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的演进会在以往商业模式的基础上进行新一轮创新,商业模式也会越发复杂化、深刻化。
以历史的视角来看,Web2.0技术的运用还有极大的空间,Web3.0也不过是刚刚兴起,因此,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的创新只是刚刚开始,从Web3.0的特性来看,媒介平台商业模式向前演进的可能性突破路径在于:
1. 新闻内容的生产主体发生改变。人的主体地位继续受到挑战,人工智能技术大踏步前进,形成“人机共创”的信息生产局面。这种信息生产权的再度转移,毫无疑问会造就全新的商业模式。事实上,人工智能正在进行,包括谷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正在尝试“机器人”写作模式,新闻内容生a主体的再度转变的存在着较大可能性。
2. 对人的需求机制的深度挖掘。这种思路本质上在于对人的不同定义,以新浪为代表的“新闻门户”充分认识到人的“主动性”、以微信公众平台为代表的社交媒体的将人的本质定义为“分享”、以今日头条为代表的新兴媒介平台认识到“技术可能比人更了解自己的新闻需求”,均导致了媒介平台商业模式的演进,因而,未来对个体心理结构与需求满足机制的深度发掘,形成新的关于“人”的定义,也是媒介平台商业结构演进的可能路径。
3. 媒介终端的形态演进。当今的互联网媒介平台的依托媒介主要是PC、手机、平板等终端,技术不断进化的情况下,媒介终端将进一步演化,从而重新构建人与人、人与世界的连接方式,社会经济生活中各要素连接机制的改变,会构建起全新的商业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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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王千.微信平台商业模式创新研究[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87-91.
[15] 徐璐,曹三省,毕雯婧,等.Web2.0技术应用及Web3.0发展趋势[J].中国传媒科技,2008,(5):50-52.
[16] 高钢.物联网和Web3.0:技术革命与社会变革的交叠演进[J].国际新闻界,2010,(2):68-73.
一、引言
近十年来,户外广告经历了从传统户外到现代户外OOH,现在,随着智能移动终端普及,演变到数字户外iOOH。数字广告整合线下媒体和互联网线上,形成跨屏互动和虚拟现实VR新体验,户外广告、交通、楼宇和商圈屏幕都在数字联网和互动升级,视觉娱乐元素极大丰富,户外广告获取路人关注,通过互动加深用户品牌参与体验,甚至形成病毒营销。增强现实、触摸屏和Kinect运动捕捉都融入品牌消费者互动,比起传统户外广告,通过数字屏幕与游戏化的结合,重新吸引了受众,户外广告与用户互动体验的结合,成为品牌营销传播的新亮点。LiHironag等[1]提出在线互动与社交关联开始改变数字消费者体验流程,户外互动能力的短期性限制了信息性广告和知觉作用的产品类别。EdwardMalthouse和BerndSierak[2]发现,消费者传统的双重信息处理模式在网络互动中发生变化,中央信息处理集中于精细思考和认知,对信息处理路径,情感投入显著提升了受众意识及态度。数字时代的涉入变量与双重信息处理模式的品牌效果形成新关系,特别是人际关系借助内容情感转化可能引起用户分享意愿,这将形成很有价值的挣得媒体。本文尝试探索户外互动广告的品牌涉入模型,是对数字消费者前沿品牌互动的深入研究。
二、消费者涉入及社交互动文献综述
涉入度成为衡量广告受众深入到品牌意识的重要变量。涉入度框架考虑了消费者相关性和品类因素,有这些因素在影响广告品牌与用户的关联,最终到购买决策。金志成和周象贤[3]提出涉入度研究有两个里程碑(精细加工模型ELM和个人涉入度量表PII)。精细加工可能性模型ELM论证广告双重信息处理[4],广告说服性沟通推动消费者思维形成路径选择(认识/情感)。涉入度量表PII的研究者Zaichkowsky[5]提出的概念框架包含了个人相关性、广告因素和情境因素。研究把PII归类为两个因子———认知涉入和情感涉入,会影响消费者广告、产品品牌关联,乃至购买决策过程。程士安和陈思[6]认为用户动力意愿和评估能力使品牌认知反应对品牌态度的形成将会越来越重要。在互联网互动广告时代,得到数字赋权从而积极主动的用户,品牌涉入受到社交互动理论的加强。由于户外互动的时间较短,限制了信息广告和感知产品的广告类别,从研究用户控制的多屏互动中发现,重要的是要确定涉入的变量和参与互动变量传导到品牌效果,特别是个人连接和情感转换的社会分享[7,8],形成一种有价值的挣得曝光。美国广告研究基金会ARF开发参与互动指标集,呈现了传播测量方法更关注消费者。参与互动的狭义定义主要指客户参与互动的重点活动包括评论、转发、点赞、口碑,抱怨等等。广义多维度的参与互动定义还包括消费者涉入,参加活动,承诺,信任和忠诚度。世界广告商联合会WFA表明三个因素,热情、自觉参与和社会互动参与测量,并建议广告主可以通过类别要求调查自定义的题项。美国IAB互动广告局也提出了度量指标集的交互广告和参与,将数字传播分类到品牌曝光和活跃在线社交活动。鉴于用户生成内容是消费者愿意传播和提交主动理解,并到网上给朋友圈,大多数参与互动理论已经将用户生成活动UGA作为核心指标。因此,很多行业洞察及模型都采纳社交分享作为构建消费者行为过程的最重要变量之一,并用来观察广告战役的投资回报。社交媒体传播时代的消费者行为模型开始关注“分享”,电通持续研究提出了SIPS(2012)和AISAS(2006)模型,舒尔茨提出SIVA(2012)模型,DCCI提出SICAS模型(2013)[9],都支持分享在消费者决策旅程中形成重要作用,帮助达成购买意愿或产生转化行动。在业界洞察中发现,数字消费者越来越具备移动智能终端的社交能力[10]。广告互动的社交传播分享也适用于数字挣得媒体的创新,支持广告主在社交媒体上持续投入。而户外互动广告插上数字化和互动翅膀,就与互联网数字广告的互动转化评价体系打通效果。本文基于此,重点探讨互动广告传播中情感涉入与社交分享两个变量的关系,以及对户外互动广告消费者行为过程假设建模研究其传播路径。
三、变量与假设路径
(一)广告注意
依据广告受众传播理论,互动广告效果研究从媒体Reach接触到达开始,那一刻用户心理研究开始关注广告注意。没有注意,广告信息未对消费者产生印象,注意构成了广告效果的先导。参与到广告战役的用户将注意当作快速认知,感知刺激提示消费者是否是可交互的接触。注意来源于受众好奇、娱乐需求、便利需求和自我表现意愿,以及使用与满足意图,从而广泛用于广告测量[11]。h1:广告互动的注意程度对情绪涉入有正向相关性。
(二)情绪涉入
涉入度是传统互动广告的研究中心。Zaichkowski[5]将PII涉入度量表区分为认知和情感两个因子,情绪涉入包括吸引人的、令人着迷的、有趣的、兴奋的及令人投入五个题项,另一方面,认知涉入包括有重要的、意义的、关联性、价值的和密切的五个题项。许多研究都提出,信息类广告需重视认知涉入而非情绪涉入,而户外广告第一吸引人的往往是情绪涉入。互联网崛起后,由认知涉入引发中央思维路径的观点不在成为广告主流选择,户外数字广告快速变化,使得数字信息导向多任务处理和碎片化效应显著。大众传播时代认知和情感界定分类很重要,对应于理性与感性的广告创意传达,而数字广告互动中更多的是感性广告和娱乐性内容的体验。本文主要探索在线下广告环境中互动情绪涉入影响到广告效果层次(认知与态度)。h2a:情绪涉入度对品牌认知有正向相关性。h2b:情绪涉入度对品牌态度有正向相关性。(三)情绪涉入到深层互动社交互动是由情绪涉入引发的,成为研究和观察(互动后)网络社交行为的焦点。例如口碑,联想,社交分享等,隐含了用户交互自发生成自媒体传播的过程。社交媒体为线上线下的品牌广告传播提供了口碑扩散的数字交互形式。情绪涉入和社交分享的两步骤符合现代人的快速反应,开始取代情感与认知涉入的双重处理模式。本文对情绪涉入影响了社交互动建立假设,促使个体自发深入参与广告互动。情绪涉入可以作为受众对广告态度,推动了下一步的用户自我意识到要形成社交分享的行为。h3:情绪涉入对社交分享具有正向相关性。
(四)社交分享
在互联网广告环境的互动主要是点击流量和页面跳转click-through,此外,搜索引擎,用户生成标签及LBS即时需求响应都可以形成营销传播的路径,促使用户在很短时间内跳转到品牌预设活动网站或电商平台。当前AR和VR技术的户外互动广告,使得用户在户外也能尽享自在的体感体验和情绪表达。互动媒体结合跨屏多媒体技术,使得受众互动能产生和线上跳转类似的跨屏联结点和数字转化行为。社交用户的数字能力及分享动机的激发,依赖于感知和情绪阈值的突破,品牌广告和创意互动试图打破这一点。消费者自愿的社交转发成为户外互动的新优势。互动后分享评论与品牌认知和购买意愿之间存在相关性。h4a:社交分享对品牌认知存在正向相关性;h4b:社交分享对品牌态度存在正向相关性;h4c:社交分享对购买意愿存在正向相关性。
(五)品牌态度与品牌行为
广告效果层级模型是研究品牌效果的主要工具。变量社交分享和情绪互动也能形成广告效果转化。从认知影响态度,态度影响购买意愿,建立起层次化的广告互动效果。h5a:品牌认知对品牌态度有正向相关性。h5b:品牌态度对购买意愿有正向相关性。涉入度研究强调情绪和认知维度双重处理模式作为广告说服效应,但很少有研究探索阐述涉入和分享的层次关系过程。本文提出户外互动品牌涉入模型,假设社交分享是比情绪涉入更深层次的互动,并依序作用到品牌效果层次。
四、研究方法
(一)调查过程
调研2016年5月间选择在北京和上海5个商场进行,采用互动户外屏前随机访问调查。受访者是接触过广告的消费者(附表1)。样本包括379个北京样本和896个上海样本,总计1,263人,样本容量满足最大似然估计的结构方程模型检验。受访者完成调查后获得小礼品。每个商场都有两位访员发放和回收问卷。受访者从屏前参与互动的受众中征集。互动广告是体感类游戏,用户通过动作控制卡通角色接到品牌标识和金币,得分显示在屏幕顶端,实时反馈给用户。精美设计的娱乐卡通形象也吸引了用户参与互动。
(二)测量
广告互动出现后,受众观看驻足并参与,形成对广告互动的涉入。消费者体验游戏有效影响对品牌植入的感情和认知。使用李克特量表从1~7(强烈反对到强烈赞同)测量消费者对户外互动广告涉入和品牌态度行为。变量设计主要从户外广告和涉入的论文文献中引用。尽可能地采用前人研究过的量表,如注意、情绪涉入、社交分享、品牌认知、品牌态度和购买意愿。广告注意由上手度、新奇度、有趣度和创意度这四个题项来定义。PII量表的情绪变量来衡量消费者的涉入度,增加情境舒适题项来测量场景广告态度一致。由消费者拍照意愿、人际传播、社交传播、再访屏幕和推荐五个题项来衡量社交分享。本文设计直接购买、品牌考虑购买、产品体验预约及购买可能性的不同题项来测量户外互动广告的消费者购买意愿。品牌认知和品牌态度各由三个题项测量。多指标量表的信度(Cronbachα)较高超过接受标准,每个变量信度为:注意(0.894)、情绪涉入度(0.896)、社交分享(0.875)、品牌认知(0.791)、品牌态度(0.877)以及购买意愿(0.905)。
五、结构方程模型检验结果
本文采用了两步法建立量表信度和效度。用SPSS19.0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得到6因子旋转成分矩阵。再用Lisrel8.7进行CFA验证性因子分析,检验组合信度和提取的平均方差值。因子与题项指标间的推荐标准值为0.6,本研究组合信度和平均方差提取数值都在0.6以上,表示可信度较好。RMSEA:近似误差均方根,GFI:拟合优度指数,NNFI:未名拟合指数,CFI:比较拟合指数.初始测量模型与结构方程模型拟合指数通过了χ2difference检验和自由度检验,结构方程模型适用于本文对互动户外广告变量的探索。RMSEA接近0.05,呈现合理拟合。GFI,NNFI和CFI等其他拟合指数都满足拟合检验标准。通过实证研究,检验(表2)得出最主要的两步骤涉入转化过程:情绪涉入与社交分享之间存在显著正向作用(β=0.79,P<0.01)。社交分享是数字用户深层次互动的表现,而数字化户外互动媒体受众存在相当大的潜力参与到高互动体验,并形成跨屏分享的挣得媒体。互动户外广告在用户注意的基础上,能够产生直效的互动和情绪涉入,这将极大地促进用户表达自身情感体验的社交分享。本研究检查社交分享推动了层次品牌效果,社交分享对品牌认知和品牌态度有强烈影响,而品牌态度作为品牌效果的中介变量(β=0.60,P<0.01)显著转化为购买意愿;而从直接影响看,社交分享还能正向地推动购买意愿(β=0.25,P<0.01),这意味着社交分享对品牌态度和对购买意愿的影响层级是内部一致,从而支持有效的社交分享可以提升了购买意愿的水平。总结,假设模型得到了真实样本线下调查的品牌效果实证检验。户外广告涉入被认为更多依赖“”路径,而并非深思熟虑的中央处理路径来形成态度改变。情绪涉入对品牌认知与品牌态度的路径系数较弱(β=0.17,P<0.01)。结果表明,情感涉入和社交互动是非常重要的两步骤,对于户外互动广告消费者需关注这种数字化过程。并且还验证了广告态度和消费者互动能够推动各种水平上的品牌效应。
如今,社交媒体渐渐地融入了人们的生活,网络交往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需要了,他们更多的是利用社交媒体进行信息的获取和消费。
一、社交媒体与营销的相关概念
随着web2.0系统技术的产生和发展,社交媒体产生了更多的基于网络的应用,互联网和移动平台实现了组织与个人的联系互动,给社交媒体的营销提供了前提条件。全球最著名的百科全书网站维基百科(Wikipedia)上这样定义社交媒体:社交媒体(Social Media),是人们用来创作、分享、交流意见、观点及经验的虚拟社区和网络平台。社交媒体和一般的社会大众媒体最显著的不同是,让用户享有更多的选择权和编辑能力,自行集结成某种阅听社交。社交媒体能够以多种不同的形式来呈现,包括文本、图像、音乐和视频。目前,国内流行的社会化媒体平台包括,以微型博客形式出现的“新浪微博”“腾讯微博”;腾讯公司推出的即时通信软件“微信”;与Facebook类似的中文SNS网站“人人网”;具有博客功能的个性个人主页“QQ空间”;以书影音起家的,帮助都市人群发现生活中有用事物的社区网站“豆瓣网”等。[1]
下面我们谈一下市场营销,美国市场营销协会下的定义是:市场营销是在创造、沟通、传播和交换产品中,为顾客、客户、合作伙伴以及整个社会带来价值的一系列活动、过程和体系。市场营销是满足人们的需求欲望而实现的交换。
二、社交媒体营销出现及其发展
在我国,手机已成为人们访问社交媒体的主要设备。社交媒体应注意手机终端的使用满意度,及时搜集用户反馈、做好相应功能的完善、不断满足用户不同的使用需求,才可以将社交媒体进行良好的推广。网民搜索数据以及搜索引擎营销,虽然它有精准性的优点,但是也有个人信息安全隐患和信息传递滞后等缺点。因为已经进行过一次相关产品的搜索,所以消费者很有可能已经进行了相关的消费,此时推荐对于他们来说价值相对较小。另外,随着手机购物APP的兴起,手机购物的便捷使人们越来越倾向于使用手机购物,不仅是随时性的还具有专门性。
如今传统的网络购物向利用社交媒体购物转变。随着人们对智能手机的适应,手机网上购物渐渐已经成为一种潮流。除了主流的营销型网站之外,社交媒体的营销也走入了人们的视野,如微信、微博、Facebook等社交媒体的营销方式各不相同。我们来着重分析已经形成自己的一套营销体系,并不断创造营销奇迹的微信营销。[2]
三、社交媒体营销应用――以微信为例
微信是由腾讯公司研发出来的一款语音产品,支持语音短信、图片、视频、文字等,用户可以通过微信进行群聊,实现了语音通讯。如今,微信比较火爆,是因为它满足了人们的需求,于是社交媒体的营销无不受到大家的热烈追捧。[3]
(一)微信营销的优势
1.客户数量大,营销成本低。由于手机用户数量庞大,在微信推出后仅仅14个月的时间里,其用户就突破了2亿。客户数量之大展现了微信的发展前途和利用微信进行营销的一种优势。微信在任何时候都不收费,所以用它来和用户沟通的成本就比较低。
2.营销定位准,营销方式多。微信营销可以对某一客户进行一对一、有针对性的消息推送,也可以针对某一地域和某一点进行消息推送。摇一摇、漂流瓶、附近的人、二维码、朋友圈等微信功能都能成为新的营销方式。缩短与用户的距离,使营销活动变得更加多样,于是营销活动的展开就会变得更加容易。
3.营销方式人性化,客户群体真实。微信公众用户每天只能群发一次消息,一次最多8条。因此用户不会受到干扰,提高了用户体验。其他社交媒体的粉丝中存在着太多的所谓不是真正的粉丝,并不能够真正地为你带来几个客户,然而微信不同,微信用户一定是真实的、私密的、有价值的。[3]
(二)微信I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安全方面。在微信营销中,安全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信息安全、交易商品安全以及支付安全等都会直接影响到营销效果。若安全保障机制不健全,带来的后果必然是难以留住原有的微信用户,更别说吸引微信用户。建立微信用户安全保障机制势在必行,微信营销想要走得更远,首先应当保证安全性,保证软件的正常运行、保护微信用户的个人信息;其次,还应当对微信公众平台和微信商城经营者进行监管,保证微信用户购买商品的质量。
2.微信营销策略方面。微信营销出现的时间还不是很长,对待微信营销的态度也不是很一致。一部分持观望态度,还有一部分持冒进态度,由于面对新兴的营销模式,一时间没有制定好微信营销策略,也没有规划本自身的产品是否适合做微信营销,也没有对微信群体进行调查,盲目跟进,最终造成忠诚顾客的流失。我们应当抱着积极的心态去迎接微信营销,也要针对自身情况制定微信营销策略。现在微信营销已经有许多成功案例,持观望态度的可以对成功案例进行研究,时代的发展伴随着自身的快速发展,若不想被淘汰,就要抓紧机遇,抓住微信营销。[4]
3.微信平台推广方面。腾讯公司对微信平台推广的问题表现在:首先,微信只是为企业搭建一个平台,微信自身没有对它的功能进行大量宣传,管理和宣传却在企业自身。其次,微信只能搜索公众账号,让微信用户自行发现或企业自行进行推广。质量与信任是企业的根基。一个企业想要获得长远发展,就要注重产品的质量,只有坚持质量优先,才能创造品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以及让目标群体对其信任,再展开微信的品牌营销。产品质量和企业的口碑将会决定企业微信营销的成功与否。[5]
四、结语
从微信营销的优势和劣势可以反映出社交媒体营销存在的优势和劣势。不同的社交媒体平台又有其各自的特点和作用,能够帮助达到企业品牌不同的营销目标。同时,大数据技术和新兴智能技术的爆发式发展都将对企业社会化营销起到推动作用,并提升营销的有效性,社交媒体的发展使得社交媒体在营销中得到充分利用。
(作者单位为华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作者简介:张海红(1991―),男,华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学生。]
参考文献
[1] 侯佳.社交媒体在企业市场营销中的应用[D].吉林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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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珏.浅谈对微信营销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2014(04):172-173.
那么第一个问题,弹性社交中内容到底重要吗?
LBS的人际关系维度图
根据国内弹性社交应用“面孔”(miankong.cc)的理解,人际关系由时间、位置、内容和应用四个维度构成。而如注释中所言,弹性社交是一种可远可近的社交模式,这就是“弹性”所在。根据这一定义,在弹性社交中,人际关系四维度的时间、位置和应用(活动)都是可以处于变化和不确定状态的,唯独需要发生确定关系的就是内容。因此,可以说,LBS和SOLOMO的核心不是关于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还是一个基于内容的社交模式构建。因此,弹性社交中内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第二个问题是,基于内容的弹性社交要如何发展呢?
弹性社交的内容可以大致分为内容发现、内容感知和内容平台三个维度,其中内容发现是内容表层,内容感知是深入层,内容平台和总体层。在这三个维度上的弹性社交可有的发展如下。
1、内容发现:
弹性社交的内容层面图
内容发现大概可以分为知识获得、本地化社群构建和周边交友三类。
1) 知识获得。传统知识获得服务主要包括商业和非商业信息获得和社会化知识问答。弹性社交下信息和知识的聚合与获得已经不再是简单的逛街助手、问答来实现了。在知识获得的应用中,最新的发展方向是将知识和信息高度与地理信息融合,为用户主动构建完整的知识获得环境,例如维基百科正在推出的“身边百科”就是直接为用户搭建一个基于用户位置的周边百科知识库;Longitude是一个基于语义的Web实验项目,为《纽约时报》内容提供地理名词和地址信息的解析工作,并将这些解析出来的地理信息的Google地图展现给读者用户。因此,弹性社交的知识获得应该向为用户主动构建知识环境的方向继续发展。
2) 本地化社群构建。本地化社群构建包括本地化的社会群体主动或自动构建,以及活动发起和参与。这类应用应该是目前弹性社交的最主要发展方向。从商务社交的幸会到兴趣社交的飘信、邻伴,再到活动参与的“+1”。本地化社群是对基于内容的弹性社交理念的良好实践,然而目前本地化社群构建的最主要问题是虽然具备了社交媒体的属性但缺乏强大的社会化媒体属性,也就是缺乏对内容媒体的平台构建,本地化社群构建如果要大步发展,这将是一个主要突破方向。
图11 周边交友类应用普遍采用头像吸引用户
3) 周边交友。周边交友主要是以交友为目的的应用。这类的应用数量也颇为壮观。然而这类交友应用的主要问题在于内容过于粗浅地停留在了形象等外在内容上,对用户主要是依靠头像吸引,难以形成长期良好的用户体验和深入的弹性社交效应。因而将用户更多更好地引入话题和兴趣内容的讨论中是这类应用的首要任务。
2、内容感知:
内容感知是较内容发现更为深入的一个内容维度,内容感知基于内容发现层,但旨在感知内容发现层背后的数据模型和数据分布状态。大致可分为对群体生活状态的内容感知群体舆论范围和传播效应的内容感知两类。
1) 群体生活状态的内容感知。对群体生活状态的内容感知是LBS签到服务的深层目标。尽管签到类应用的勋章奖励等模式已经让不少用户产生了体验疲劳和诟病,被认为缺乏实质的社会交往作用。然而,Foursquare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已有超过20亿人次参与过签到服务,这庞大的数据中用户生活轨迹、活动习惯都是重要的内容数据,在保护个体隐私的基础上,一旦建立用户群体生活模式,将产生巨大的商机,根据用户生活模式和习惯进行有针对性的信息推送和用户推荐,就将成为一个成熟而不可替代的LBS和社交模式。
2) 群体舆论范围和传播效应的内容感知。对群体舆论范围和传播效应的内容进行感知、监控是社会化媒体和社交媒体的传统内容领域。而对于弹性社交而言,这一点依然是重要范畴。无论是如Google Buzz、人人网(现在被Google+的Nearby替代)之类的社会化媒体的移动社交应用,还是贝多、几米、身边之类的周边群体聊天社交应用,或是幸会、摇互粉等商务弹性社交应用。对群体舆论内容进行计算和分析将能产生更多可靠的推荐内容,提高社会化交往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同时为第三方提供舆情监控支持。
3、内容平台
弹性社交目前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应用过于繁杂,缺乏和稳定的内容平台的结合。换句话说,还缺乏和社会化媒体和社交媒体的深入结合。
弹性社交一方面已经被传统互联网平台的社交媒体广泛关注。从Facebook到Google+到人人网等社交媒体都纷纷推出了移动端的LBS功能。Google+刚刚在iPhone客户端上进行了重大更新,Hangout功能已经在客户端上上线。人人网已经在客户端上部署了周边好友功能已经根据用户定位推送商业服务信息。
结合中国宏观经济和传媒环境的变化,预计2014年广告市场增长仍将保持低位。传统媒体积极应变,互联网继续领跑但增速放缓。回顾2013年传统广告总体增幅6.4%,在电视广告平均增幅9.6%的背景下,省级卫视大放异彩,增幅高达22.8%。媒体马太效应加剧,平媒继续下行,报纸和杂志分别为-8%、-6.6%;广播、户外广告小幅增长;互联网同期增长46%。
趋势二:CTR预测2014中国快速消费品市场增长率为8% - 9%
中国快速消费品市场在消费升级的推动下,2014将小幅回升。2013年快消品同比增长7.4%,下滑明显但已出现企稳迹象。电商对于实体零售渠道的冲击首次被量化,从其他渠道转入的销售额平均值为38%,虽然电商对传统渠道的分流作用不断上升,但总体对市场带来的更多是增量作用。调查显示,一线城市的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平均为3.1个步骤,而韩国则为4.7,中国个人护理用品市场呈现巨大发展空间。
趋势三:“手机”定义全面颠覆,“移动”生活已成主流
智能手机的普及推动移动社交的发展,在4G时代网民媒体接触时间将被移动社交“绑架”。CTR研究发现,20%的网民每天刷屏96次,平均每小时6次。尽管手机安装了愈来愈多的应用程序,70%的用户常用的仅为10个。六成中国网民使用过手机购物,15%网民一半的网购行为在手机终端完成。
趋势四:社交媒体对消费者在“释放”中“绑架”
由于社交媒体强势发展,2014年每天接触超过4类媒体的中国城市居民比例将持续下降,各类新兴媒体将捆绑社交媒体发展延伸。研究发现,53%的社交媒体用户减少了纸质书籍的阅读,40%认为隐私缺乏保障,32%认为人际交往质量下降,26%认为睡眠时间在减少。社交媒体的出现,让人们随时“释放”自己社交空间的同时,生活空间被“捆绑”的更紧。
值得注意的是,与刘强东在微博的低调默认不同,事件的另一主角奶茶MM章泽天却选择了在人人网上进行了公开回应。
就在昨天,章泽天写的《写一点心里话》在人人网上引发强烈围观,虽然没有直接对“刘章”之恋做出表态,但其中提到:
“奶茶不是一个人们创造出来的虚幻形象,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终有一天,她也会泯然众人。和所有人一样,毕业工作,为人妻,为人母,渐渐地老去......”
这被很多人看来算是对此事的一个回应。同样作为学生,我能够理解奶茶MM为何选择人人网回应,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在她的心中,对于自己身份的定位,学生是第一,之后是公众人物,再之后才是互联网大佬的恋人。
为什么可以这么说?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眼中微信朋友圈、人人网和新浪微博在社交圈中所扮演功能的差异:
首先来说微信朋友圈
在我的眼中,微信朋友圈是一个基于熟人社交的相对私密的平台。在我的微信通讯录里,基本上95%的人都是非常熟的朋友(旅游时添加的摇一摇和附近的人基本上会在一周左右删除)。在朋友圈里,除了一些朋友转载的心灵鸡汤之外,大多数都是关于自身状态的信息,与好友的互动频率非常高。
所以,对于微信朋友圈的定义,我更多的认为是一个亲密好友的行踪和订阅分享,一般会形成最多几十个人的核心朋友圈,对陌生人添加非常排斥。甚至对于一个人不同的朋友圈子,彼此之间也没有太多的交集。
其次是人人网
相对于朋友圈,人人网的社交属性相对开放,主要是基于校园和相同兴趣的人共同组成的圈子。人人网可以说是我状态、更新日志最多的平台,我的人人上有200多个好友,大部分都是同学和校友。在人人网中,个人状态和热门内容分享占到一半,互动频率不局限在像朋友圈那样的密友之间。
对于人人网的定义,我的理解是,人人网是一个基于实名制半径的熟人社交圈,主要以校园关系的建立为基准,以你为中心的不同朋友圈之间相互可以通过你来建立联系。而的状态、日志等内容,因为彼此之间有一定的信任,并且是基于同学、校友关系,所以信任度和安全半径也相对较好。
最后是新浪微博
说实话,微博对于像我这样的学生而言,吸引力真心没有那么大。之前上大学期间,曾经断断续续的用过微博,因为实在是没有朋友一起玩,后面甚至微博密码都忘记了。去年开始因为会写一些相关的科技评论,才会在微博上面进行一些分享,不过到目前为止,粉丝和互动还是惨不忍睹。
所以对于微博的定义,我的更多的理解是一个媒体社交的分享平台,更多的是关于时事新闻、大V等一些信息的获取,看一些行业的分析,一般的像我这样不是像奶茶MM那样的天生丽质的草根小妹,很难获得关注。从社交圈子来看,新浪微博的社交圈更大,甚至可以说是不设置边界,因为本身不是实名制,任何人都可能加入到你的微博社交圈。
简单来说,对于这三个平台的定位是:朋友圈:主要发自身的状态,发给身边关系好的几个密友,绝对封闭;人人网:自身状态和分享热门信息各占一半,发给跟自己有交集的所有人,相对封闭;微博:主要是获取实时的媒体信息和红人状态,自身状态生存空间较少,分享信息给关注自己的人,甚至更多时候为了Mark,相对开放。
回到奶茶MM在人人网的回应,虽然她在微博上也有众多的粉丝,但对于一个学生而言,她的主要的活动阵地可能还是基于校园。可能在她的心目中,她现在还不算是一个公众人物,所以关于她自己的状态,只需要在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里给关注自己的小伙伴们解释就行了。
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其实有理由对奶茶MM保有纯洁的初心,就像她在回应里写到,“我拒绝了所有影视剧、娱乐综艺节目、商业代言和广告的邀请,尽管其中的一些,对于任何人而言都是巨大的诱惑”。
万博宣伟的最新系列调查报告――《让CEO社交化:互动参与篇》。该系列报告始发于2010年,是最早对CEO网络社交状况进行研究的调查。此次的报告显示,大部分美国上市公司(92%)、私营公司(76%)以及硅谷顶尖公司(86%)的CEO均有涉足社交媒体,或者在其企业网站相关信息,但参与活跃程度有待提高。
万博宣伟全球CEO Andy Polansky 表示:“鉴于企业声誉与CEO的个人言行密切相关,我们致力于深入了解CEO如何利用社交媒体和其他数字平台进行沟通、倾听并做出回应。”
在这份最新的报告中,万博宣伟调查了任职于财富500强的美上市公司、私营公司以及硅谷顶尖公司的CEO参与的线上活动。调查涉及三个层面:1.CEO在公司网站或社交网络的公开曝光活动;2.CEO过去12个月在相应平台上的内容;3.CEO过去12个月的社交媒体参与活跃度。报告将参与活跃度定义为CEO和网络访问者之间的公开对话,包括回复评论或加入讨论,如调查中一位CEO频繁回复网民对其在Facebook内容的评论,甚至亲自回应客户投诉,并提供电子邮箱以便跟进。
CEO涉足社交媒体,却并未积极参与其中
自2010年首次调查以来,此次的报告除了调查CEO使用社交媒体的情况,还首次分析了CEO的参与活跃度。尽管上市公司、私营公司以及硅谷公司的CEO普遍使用社交媒体,但他们并没有深入利用这些平台。只有不到38%的上市公司和私营公司CEO在过去一年里发过帖子。相比较而言,硅谷公司CEO的发帖率(41%)稍高。而过去一年的参与活跃度总体较低,上市公司和私营公司CEO中分别只有22%和34%曾通过社交媒体与网友互动,而硅谷公司CEO的参与活跃度较高(39%)。
万博宣伟首席声誉策略官Leslie Gaines-Ross表示:“当谈及CEO的网络社交时,参与互动是新的体现。CEO在线内容并与利益相关方互动,会给对话增添个性魅力,并体现透明度和亲近感,从而与利益相关者构建虚拟空间的联系,实现个人形象和声誉的美化。如今,通过社交媒体参与互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因此必须做好充分准备。”
此次调查还包括其它一些重要发现:
公司网站是上市及私营公司CEO曝光的主要平台:公司网站是上市公司和私营公司CEO曝光的首选平台――90%上市公司的CEO及66%私营公司的CEO在其公司网站上除了个人简介之外还其他信息。尽管社交媒体是硅谷CEO的首选曝光平台,他们也会在公司网站上个人相关信息(65%)。大约十分之一的上市公司(8%)、私营公司(10%)和硅谷公司的CEO(8%)在公司网站拥有专栏页面,或者在页面上集中CEO的相关信息,包括图片、视频和讲话。三分之一的上市公司CEO(34%)在人才招聘页面有相关信息,这是私营公司(10%)和硅谷公司CEO(10%)的三倍。
硅谷CEO在社交媒体平台曝光方面走在前列:社交媒体是硅谷CEO(71%)曝光的首选平台,远远超过上市公司(50%)和私营公司CEO(59%)。然而,在社交媒体的互动参与方面,硅谷CEO相对于上市公司和私营公司来说,并不具备同样的优势(分别为39%、22%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