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8 11:34:2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村人口老龄化现状,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农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是国家自立自强、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前提。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势必对农业生产造成阻碍,从而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1农村人口老龄化现状
依据国际通行标准,当社会人口年龄结构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者65岁及以上的人口大于7%时,就可以被认定进入了老龄化。我国从1999年就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9930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55.92%,农村老龄化进程明显比城镇要快。另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4—2019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以1000万人/年的速度递增,据预测2020—2040年,老年人口平均每年要增加1200万人。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严重,其与人口出生率下降、死亡率降低、预期寿命延长有关。另外,由于农村的生产率低下,农村的迁出人口远远超过迁入人口,年轻劳动力流失直接加剧了农村老龄化的问题[1-2]。我国人口老龄化格局大致呈现出汉族地区快于少数民族地区、东部发达地区快于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快于城镇地区等特点。农村人口老龄化呈现出速度加快、分布不均、老龄化提前及人口收入低等特征。
2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发展生产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生活富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农村的生产发展及经济建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了解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农业经济的影响,对我国新农村建设及国民经济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2.1对农业经济的短期影响
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农业经济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农村劳动力的供给数量严重不足。近年来,人们为获取更好的生活条件,为子女争取更好的教育环境与资源,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向城镇迁移,其结果就是农业生产劳动力锐减。青壮年劳动力迁出,而留守的人口年龄偏大,一般在50岁以上,他们的体力、身体素质与年轻人差距较大,反应速度、敏捷程度、对机械作业的熟练程度都远远低于年轻人,这直接导致农业耕种质量降低。有个别地方因留守人口年龄较大,无法从事农业耕种等重体力劳动,甚至出现了抛荒现象。受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农村教育的师资配备、教学设备、教育基础设施等方面投入严重不足,使得留守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文化素质与劳动技能都处于较低水平。综合素质的低水平发展,进一步导致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思想比较保守,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与理解能力差,农业机械运用方面也出现诸多不足,这使得新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受到制约。农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劳动力的大量投入为主导,农村人口老龄化使得农村劳动力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势必会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影响农业生产总值。以山东省为例,2013—2016年农业劳动人口总数下降了5%,农业生产总值整体下降了1.4%。人口的老龄化也导致被抚养人口比重加大,青壮年劳动力的经济负担加重。2018年,我国的总抚养比超过了40%,而许多省区总抚养比甚至超过50%。山东省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在所有省(市)中,山东的老龄人口排名占首位,总抚养比高达49.64%,其中老年抚养比达到22.69%。
2.2对农业经济的长期影响
从农业经济的长期发展来看,农村人口老龄化加速了现代化农业快速成长。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为维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实现农业生产总值的稳步提升,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是农业发展的必然道路。据调研资料显示,在江西、湖南、四川等农业大省,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致使很多地区农田荒置,老年人无力经营农业生产。为保障生活,很多人选择将土地承包流转出去,这些土地最后会汇总到有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青壮年承包户或者企业手中集中经营,这一现象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农业生产规模化。与传统家庭化耕种不同,规模化的农村土地种植可以采用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方式。现代化机械的应用,大大提升了农业生产率。老年留守人口为解决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与不能机械生产的问题,大多会选择将这两类生产活动外包,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农业机械化的速度[3]。同时,为适应部分老年人耕种的需要,专门适用于老年人耕种作业的农业机械与工具纷纷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机械制造业的发展与创新。大规模使用现代化机械进行农业生产,可以用更加先进的管理方法,使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现代社会化生产。为提升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无论是承包大户还是农业企业,都会主动应用先进的农业科技弥补农业劳动力的不足[4]。新科技的应用解放了农业劳动力、降低了生产成本,使劳动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以黑龙江省为例,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农业现代化发展脚步加快,在2019年,黑龙江成为全国产粮第一大省,粮食的播种面积、总产量、农业机械化等排在国家前列,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了122倍。
由于少儿人口减少、老年人口增多和人口流出的多重影响,湖北省人口红利日渐减少并最终消失,劳动力工资上涨、社会养老压力增大等问题将凸显。人口红利的变化会对湖北省的经济、社会、人口等领域带来不同程度挑战,正确认识这些挑战是制定应对之策,促进湖北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第一步。
一、人口领域的挑战
1、劳动力市场将从“无限供给”转向“供不应求”
人口红利消失意味着劳动年龄人口的减少,原先无限供给的劳动力市场将会发生根本性的转变,逐步过渡到供不应求的状态,这也昭示了刘易斯拐点的到来。从湖北人口年龄结构变动趋势看,2010年之后的劳动力市场开始出现了局部性的劳动力供给紧张,说明湖北劳动力市场开始迈上转型之路。其中的原因在于湖北省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基本完成,劳动力市场供给逐年减少。根据预测,湖北省的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在2011年达到峰值4408.22万人,以后会逐年减少;到2020年减少到4194.47万人,到2040年再减少至3870.91万人。
2、人口政策面临着“由紧转松”的社会诉求和压力
上个世纪80年代,湖北省人口出生率一直维持在20‰左右;进入90年代,人口出生率开始较快下降,从1990年的21.6‰下降至1999年的11.57‰,整个90年代湖北省人口出生率仍高于10‰;进入2000年之后,人口出生率开始个位数增长,平均维持在9‰左右。从妇女总和生育率指标看,建国初湖北省妇女总和生育率为6.23,70年代初下降到3.24,到1980年又降至2.12,基本达到国际低生育水平标准,2010年达到1.35,已然是超低生育水平标准。
湖北省人口出生率短期内的急剧下降,一个关键原因就是我国所实施的以“独生子女”为特色的严格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但是30后的今天我们面临着与30年前完全不同的人口形势,少子化和老龄化成为两大人口特征,并衍生出诸如人口红利快速流失、劳动力短缺、未富先老、独生子女病等很多社会问题。当前,有必要对既有计划生育政策进行反思,从政策角度提出应对人口红利流失和人口老龄化的对策,促使湖北省人口健康持续发展,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经济领域的挑战
1、人口老龄化会导致湖北消费市场低迷、内需不振
对于人口年龄结构与消费之间的关系,主流观点认为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会对消费结构、消费水平产生影响,王金营等(2006)人的研究表明,人口抚养系数的提高特别是老龄化程度提高的影响,使得人均收入提高所带来的的消费水平提高的速度将会减小,老龄化将会降低未来的消费水平和消费比率。劳动年龄人口是人口红利的主要创造者,随着劳动年龄人口数量逐步减少和劳动年龄人口占比的降低,往往容易带来消费市场低迷。
一方面,劳动年龄人口既有较强烈的消费意愿,更有足够的消费能力支撑;而老年人口靠退休金生活,本身用于医疗和看护的开支占很大比重,能用于市场消费的资金非常有限,学者们一般认为老年人的消费水平相当于老龄年龄人口的70%-80%(李建民,2001)。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势必会造成社会上整体消费意愿、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的下降。另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对未来养老问题的担忧会影响人们的消费-储蓄倾向,尤其是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保障水平低的时代背景下,随着“四二一”家庭①数量的增多,更引发了人们普遍的养老焦虑,增加储蓄“以防后患”成为人们理性选择,进一步增强了人们的储蓄意愿。储蓄增多势必会压缩人们日常的消费开支,导致消费市场逐步走向低迷。未来湖北省人口红利会渐渐消失,这意味着整个湖北省的消费市场会不断低迷,这对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中部崛起是个巨大挑战。
2、劳动力成本上升不利于湖北承接外部产业转移
湖北省地处我国最中央地带,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也低于东部沿海地区,有条件成为国内外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地,湖北省也为承接产业转移做了大量工作,吸引外部资金取得了不俗成绩。仅从引进外国资本来看,2012年外商直接投资达到56.66亿美元,是2008年的1.75倍。湖北省人口年龄结构快速走向老龄化,劳动年龄人口减少,这带来了劳动力成本上升,对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是个不利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已经开始显现。国内东部沿海的劳动密集性产业,尤其是服装、玩具、制鞋等行业已经开始从当地转移,但是这些行业并没有转移到湖北省,有些是跳过湖北直接进入西部地区,有的甚至直接转战东南亚。湖北省人口红利流失带来的劳动力成本上升,会让湖北在承接产业转移的竞争中失分,而现代和新兴产业的培育又面临着竞争力不足的困境,这会让湖北陷入“传统的未引进来,现代的未长起来”的尴尬境地,对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相当不利。
3、人口红利趋减会制约湖北经济可持续增长能力
人口红利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已经被众多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事实所证实,最为人所知的是日本、韩国、中国及亚洲四小龙所创造的“东亚奇迹”。改革开放以来,湖北省的经济发展也较多的得益于逐步释放出来的人口红利。湖北省于1992年进入人口红利期,在1992年之前,GDP年均增速低于10%;但是1992年之后,GDP增速超过了10%,其中1990年代年均增速达到10.55%,进入新世纪第一个10年,湖北省GDP年均增速达到12.92%。可见,人口红利期的GDP年均增速要远远的高于人口负债期的GDP年均增速,并且随着人口红利的不断扩大,GDP增速也逐步加快,这充分证明了人口红利与GDP增速两者间的正相关关系。
既然人口红利是经济增长的一个推动力量,那么“人口红利的消失必然会影响到经济增长”的结论就成了不证自明的真理。2015年,湖北省人口红利会达到峰值,之后人口红利会慢慢消失,到2037年转变成人口负债。在人口红利逐步消失这段时间,也是湖北省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转型的时期,其经济发展速度会适当回落,这也是经济发展规律使然,但是人口红利消失与经济转型发展相叠加,有可能让经济发展速度大幅下滑,从而引发更多经济社会问题。如何减少人口红利消失对经济发展的冲击,保持合适的经济增速,是湖北省面对未来30年经济发展必须解答的问题。
三、社会领域的挑战
1、人口红利趋减增大了湖北社会养老难度
湖北省人口红利消失的过程,也是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的过程。2010-2036年,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从8.9%上升至20.18%,提高了11.2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45个百分点;其中到2020年65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4%,标志着湖北省开始由老龄化社会进入老龄社会。人口老龄化过程有两个问题值得引起重视,一是人口老龄化进程中城乡之间差异明显,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快于、重于城镇。根据湖北省老龄办联合武汉大学所做的研究报告《湖北人口老龄化现状、趋势与对策》显示,2010―2035年之间,农村老龄化比重始终高于城镇3―6个百分点。农村人口老龄化将于2016年超过20%,2028年超过30%,达到中、重度老龄化状态,而城镇则分别延迟到2022年和2032年,延迟4―6年②。二是高龄老人数量急剧增加。2010年,湖北省80岁以上高龄老人76.49万人,占65岁以上老人的15.04%;到2020年,高龄老人数量将达到142.01万人,占65岁以上老人的16.87%;2020年之后,随着预期寿命的增长和老年人群体的扩大,高龄老人的数量和占比还将继续提高。老年人的高龄化,将对社会养老、特别是护理问题带来更大的挑战和考验。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提高,整个社会面临的养老压力日益加大。一方面,政府的养老开支会大幅增加,政府养老金账户可持续性存在较大风险。另一方面,家庭的养老开支会大幅增加。计划生育带来了较为严重的“少子化”现象,湖北省的0-14岁少儿人口占比从1982年(三普)时的32.17%下降至2010年的13.19%,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少子化导致了大量“四二一”家庭,未来的大部分家庭将不得不独自赡养四个老人,家庭的养老开支将大幅上升,这必然会抑制家庭用于其它方面的消费,不利于扩大消费市场,这也是老龄社会削弱社会活力的逻辑所在。
2、人口红利趋减致使湖北出现大量农村空心化③现象
湖北省是人口净流出省份,2012年,净流出人口581.11万人④,且净流出规模逐年增加。湖北省流出人口中,绝大部分是农村人口,“农民工”是流出人口的主力军。农村人口大量外流,不可避免的带来了部分农村的空心化,农村空巢家庭大量出现,农田荒芜,农宅空置,农村凋蔽,部分农村因此而走向消亡(陈池波等,2013)。从统计数据看,1990年,湖北省共有村民委员会32765个,到2000年减少至32400个,2010年再减少至26018个,20年的时间累积减少6747个村民委员会,平均每年减少300多个村民委员会。这其中有村合并的因素,但主因还是农村人口大量外出导致农村空心化,并最终让这些村落消亡。
2012年,湖北省城镇化率达到53.5%,未来城镇化率提升的空间还很大,假设城镇化率提高10个百分点,则意味着还要有超过500万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中来,这必然会进一步加剧农村空心化和农村消亡。农村地区人口红利流失地,因人口红利流失而呈现的农村空心化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个巨大的挑战,加快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村人口集中化居住将成为必然的发展方向。
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人口红利概念界定及其测算方法”(基金编号:研人文2013041)。
参考文献:
[1]王金营、付秀彬:考虑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中国消费函数计量分析――兼论中国人口老龄化对消费的影响[J],人口研究,2006年第1期。
[2]李建民:老年人消费需求影响因素分析及我国老年人消费需求增长预测[J],人口与经济,2001年第5期。
[3]冯飞等:中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发展阶段与基本特征,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10月17日。
注解:
①“四二一”家庭指的是夫妻两人,上面有四个老人,下面有一个孩子的家庭,2个人供养5个人的家庭。
关键词:
养老保险;影响与对策;影响与对策
1背景以及现状概述
1.1农村养老保险的历史发展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已经在上海、浙江、江苏展开,考虑到当时农村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构建没有可供参照的先例,因此仿照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体系也成了唯一选择。1992年和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两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在1992年之前,鼓励农民对自身的投保和农民之间的互助是农村养老保险的主要体现。在后期推行的过程中,受限于当时的社会环境、社会结构以及农民传统的意识等因素,最终无法继续推行下去。另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和三农问题的逐步加深,农村社会的主要问题指向了农村的养老保险,成了近十几年来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2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特点
人口老龄化是指人口生育率降低和人均寿命延长导致的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重持续上升的动态过程,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人口老龄化逐步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银色危机”的发生已经引起了全球专家、学者的广泛且持续关注。表1说明了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老龄化问题。2013-2015年农村人口数所占比重从46.3%降低至43.9%,数据的变化是在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务工这一大背景下发生的,农村的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呈现持续不断的上升趋势,未来我国的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还将进一步加剧。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相比于城市的退休职工,农村老年群体生活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而且农村地区也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我国农村,面对广大农民,如何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以及农村实际的、稳定农村社会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经成了我们的当务之急。
2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我国农村社会保险事业在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取得一些成绩,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不前与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格格不入,仍然存在许多缺陷是个不争事实。从我国老龄化地区比较来看,种种迹象表明农村老龄化比城市更为严重,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是随着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中务工,农村中的老龄人口占较大的比例,长此以往,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还会进一步加剧。从其带来的直接影响来看,导致农村养老保障需求加大,这让原本脆弱的农村养老保障体制不堪重负,致使无法发挥养老保障的实际功能。为此,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刻不容缓,这已经关系到农村的稳定,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2.1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严重挑战
不论社会制度、结构如何变迁,家庭关系始终都围绕着父母养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但是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以来,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丧失了它的优势,变得捉襟见肘。
2.2社会养老在农村实施难度加大
现状是,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体制还不成熟,仍旧处于起步阶段,尤其在欠发达地区,农村的社会养老更是难以持续。农村的养老保险经费的投入,国家和地方财政投放低,几乎全部由农村各人承担,对于普通的农民来说,是笔不小的开支。此外,考虑到农村经济水平较低和农民自身的保守思想,投保大多会选择低档,每月几元的投保对于以后的养老保障来说并没有实际意义。
2.3我国农村社保体系建构失衡
土地是农民中大多数人的保障,农民利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是他们创造收入来源的主要方式。这也仅仅局限在他们还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当农民在年老逐步丧失劳动能力,农业生产毫无保障。再加上没有养老金,患病后不能及时得到救治,最终影响到农民的生存状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三根支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业保险同时发挥着重要作用。
3构建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传统的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在目前的大背景下,已经无法适应我国人口急剧老龄化的趋势。因此需要构建一种新型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显得尤为重要。过去几十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可以采取试点,考虑以发展较快的农村为突破口,由经济发达地区逐步推向经济欠发达地区,以点及面、稳步推进,做到全方位覆盖,积极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3.1立足农村实际情况,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险种和保险层次
由于目前全国区域经济发展依旧不平衡,农村的发展速度也各有不同,便产生了对社会保险的不同要求,因此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也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的坚实基础。
3.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通过法律的方式明确国家、集体在社会养老方面的责任,从而使得国家、集体在这方面的责任逐步强化。同时,逐步实现农民的个人账户不再受地域的限制,可随人转移、缴费方式灵活的养老保险制度。
3.3我国现阶段构建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应着力于利于城乡衔接
建立既相对独立又注重城乡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是在条件成熟时建立统一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农村居民适时的纳入进城镇的社会保险体系之中,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对接,真正享受到社会保障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实惠。在实践中,对于能够衔接的部分尽量衔接上,对于不能马上衔接的部分,在制度设计时,应统筹考虑留下接口。
3.4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要知道农村社会保险体系的主体就是广大农民群众,没有参与的自主性再好的制度也是白搭。因此,需要各级政府主动加大宣传力度,给予大家积极地引导,让广大农民群众自住自发的参与进构建新型农村社会保险体系的工作中来。
4总结
其实,造成目前这种现状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果任由制度的非均衡长期发展下去,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为了避免产生不良的后果,我们必须在制度上不断地进行创新,并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与相对应的政策,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不断反馈,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建立起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利条件。
关键词:农村 养老保障 南通
莫尼汉(Moynihan)指出:“一个民族的文明质量可以从这个民族照顾其老人的态度和方法中得到反映。”可见,养老保障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间题日益突出。南通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濒江临海,自古为“崇川福地”,今有“长寿之乡”的美称。作为中国沿海的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地级市,在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上同样也面临着挑战。
1农村养老保障的性质
一些学者认为,农村养老保障是一种公共物品,其实并不全然如此。经济学家对公共物品的定义比较多,其中经济学大师萨缪尔森对公共物品的理论界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1954年,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一文中提出“公共物品”这一概念,他认为公共物品是这样一种物品:即每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不会造成其他个人消费的减少。通常而言,公共物品在消费上具有两个基本特征:(1)非排他性。这是指在技术上没有办法或者很难将不付费的消费者排除在公共物品的收益范围之内。一般而言,公共物品一旦提供给社会中的某一个人,社会中的其他人也都可以从该物品中受益。(2)非竞争性。即公共物品既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数量的增加不需要追加任何生产成本,“某个人或厂商对公共物品或劳务的享用不排斥也不妨碍其他人或厂商享用该物品.也就是说.增加一个消费量的边际成本等于零。”此后,布坎南在《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中指出,萨缪尔森所定义的公共物品只是少数的纯公共物品,他认为公共物品是“出于某种原因,有集团或社会团体决定并通过集体组织提供的物品或服务”。现实世界中绝大多数的物品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被称之为“准公共物品”。
考察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其实现方式有三种:自我养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由于实现方式的不同,农村养老保障的性质存在很大的差异,而并非就是单纯的公共物品。自我养老和家庭养老,由于其提供主体是私人,并且具有排他性,所以属于私人产品。社会养老是指由社会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的职责,社会养老保障的提供主体可以是集体,可以是商业组织,也可以是政府。其特点也是不同的:集体提供的养老保障其范围比较小,对象比较集中,且每增加一个人会使整体成本增加,或是降低原有成员的福利,可以看出是具有半排他性的,是准公共物品。商业组织提供的养老保障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具有非排他性,所以是公共物品;而政府提供的养老保障范围比较广,同样具有非排他性,也是公共物品。
2南通市农村养老保障现状
2.1人口老龄化加速与农村老年人口激增
作者简介:孔孟儒,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管理。
一、 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简要分析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历程
(二)“未富先老”的老龄化,导致经济发展压力增强
(三)我国农村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
二、我国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现阶段的广大农村地区,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是基本的养老保障方式,但其养老保障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养老保障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障法律制度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目前我国有关养老的制度和政策,大部分分散在其他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中,还没有制定出一部针对养老的专业性的法律。相关制度设计较笼统,没有制定具体的原则、标准,也没有对政府和个人责任做详细的解释。
第二,缺乏农村养老方面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有些地方还不够规范化和系统化。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低,保障水平较低,而且保障金额长期不增加
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社会保险意识不高,且受“养儿防老”、“土地养老”等传统观念影响较深;而且农村养老保险的补贴额绝对数缺乏激励作用,不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养老保险参保率低。在保障水平方面,虽然全国各地的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各异,但其养老金的发放金额普遍较低,寥寥几十元的“新农保”,或两、三百元的最低生活保障,并不能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此外,经济在不断发展,GDP在不断增加,CPI和物价在不断上涨,退休工人的工资也在以每年百分之十速度连续增长数十年,而农民的“新农保”和最低生活保障却屡不增加。
(三)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方式面临严峻考验
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是中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已经维续了几千年。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受到了制约。
首先,土地承包制度的实行使得农村产生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城市化也加快农村人口的流动速度,大量农村劳动人口涌入城市,家庭养老面临困难。
其次,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每年都要开发大量的耕地,农村的土地不断消减。农村小规模生产,投入和产出比极低,收人较不稳定,难以满足农民的养老保障的需要。
最后,农村土地只有使用权。国家法律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民只有使用的权利,没有拥有权,更不能通过出卖土地的方式来换取养老保障金。
三、加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对策设想
当我们看到农村里空巢老人那落寞守望的眼神,当我们看到城市中乞讨老人伸出的破旧的空碗,当我们读到社会上冷漠子女不孝敬老人的一些报道,我们还能冷眼旁观、默然置之吗?基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尤其面对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比例较大的现实,笔者提出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以下几点设想:
(一)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
农村对社会的发展有很大的贡献,他们应该享有与城市职工大致相当的保障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给中国农村发展注入了新机――全会决定提出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改革举措。
一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二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等。
三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四是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国家给予农村养老保障政策上的优惠和经济上的扶持,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为将来最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做好制度准备。
(二)逐步建立家庭、社区、非营利组织“三位一体”的养老模式
现阶段,家庭养老仍然担起向老年人提供经济上的供给、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慰藉等责任。但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劳动人口大量输出,家庭已经没有能力独自完成养老任务。因此,需要社区和非营利组织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建立起农村“三位一体”的养老保障体系。家庭、社区、非营利组织在统一的养老体制中既可以发挥各自作用,既互相联系,又互相补充,发挥优良的养老功能。必须指出的是,农村“三位一体”的养老保障体系需要得到经济上的有力保证――创新形式发展经济,提高整个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农村家庭收入,加大国家对社区和非营利组织的财政支持和政策优惠。此外,要加强舆论宣传,弘扬中华民族尊敬老人、爱护老人、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
(三)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明确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障的责任
目前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家庭养老面临严峻考验,政府和社会分担农村养老责任是必然趋势。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首先,完善制度,优化设计。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再提高”的运行原则,本着“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方针,先试点,再吸取经验,补缺补差,有计划的完成工作。
其次,政府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增加对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投入数额和比例。
最后,政府应加快立法进程,使得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有法可依。
一、家庭养老的重要性
(一)应对人口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表明,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已达15.4%,高于城市老龄化程度。预计到2030年,中国农村老年人赡养比会达到34.4%,而城镇则仅为21.1%。因此,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完全由国家承担老年人晚年的生活是不现实的。在较长时期内,农村的养老问题更需要充分发挥家庭的作用,与国家一起共同分担养老压力。
(二)弥补社会养老的不足
尽管我国正在试点“新农保”、“高龄津贴”等社会养老政策,但这些政策只能为农村老人提供少量的经济支持,无法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更不能满足老人的精神慰藉需要。我国农村地区的各种养老设施和老年服务还很落后,这就使得广大农村老人只能依靠家庭来为其提供生活照料服务。
(三)为老人提供精神慰藉
家庭养老是建立在血缘和亲情的基础上,主要由配偶、子女、孙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等为老人提供养老,体现出了较强的以家庭为纽带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共济。精神慰藉是老年人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丧偶、家庭矛盾和子女远离等因素是老年人产生抑郁、孤独和伤感等不良心理状况的直接原因。子女给予老年人关爱、温暖和亲情,使老年人心灵得到安抚,精神得到慰藉,可以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二、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影响
在六普数据中,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为11826668人,其中分布于乡镇的农村老人为8808086人,占比为74.48%。可见,65岁及以上的老人年口主要分布于乡镇地区。同时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的老龄化程度更为严重,老年抚养比更高。
(一)增大老年抚养比,加重家庭的养老负担
根据五普、六普数据可知,无论是我国城市还是乡村,总抚养比和少儿抚养比都在下降,而老年抚养比都呈上升趋势,这意味着老年人口将越来越多,而照顾老年人的人口将会越来越少。尤其是独生子女群体和少子女家庭,随着他们的父母步入老年,一对独生子女夫妇要赡养四位老人,这将是一个非常沉重、几乎无法承受的重担。
(二)使得家庭潜在照顾资源减少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农村人口高龄化趋势较为明显。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2010年农村80岁以上高龄人口占60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为12.06%。一方面,这使得赡养时间延长,赡养数量增多。另一方面,高龄化的趋势也增大了老年人的照料需求。
(三)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下降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减少0.34人。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使一些青年夫妇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家庭关注的重心下移,从而看望老人、照顾老人的时间和精力必然会相应的减少。另外,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使得彼此间心理上显得越来越疏远,从而会对老年人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发挥家庭养老保障的建议
(一)建立利益诱导和激励机制,调动家庭养老的积极性
不少国家通过利益诱导和激励机制,来充分调动家庭养老的积极性。如日本对与老年人同住的纳税人进行税收减免,新加坡政府对与父母同住的年轻人给予购房补贴。我国政府也可以制定一些激励性政策,给有老人的家庭适当增加护理假期、减免税收,为那些照顾无自理能力老年人的家庭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助和物资支持。在住房或工作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那些不愿跟自己父母同住的子女搬回家与父母一起生活或就近居住。
(二)进一步推动农村其他养老保障形式,支撑家庭养老
1.加大对“新农保”投入
在继续提高“新农保”参保率的同时,要加大政府对“新农保”的财政投入,强化“新农保”的保障度。根据《中国财政统计年鉴》,2010年中央财政对新农保的补助为53亿元,而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为1819.9亿元,是新农保的34倍。由此可见,中央财政对“新农保”的支持力度有待提高。
2.发展农村社区老龄服务产业
对农村居民而言,获得社区养老支持相对更容易,应充分动员社区中的各种资源,大力发展农村社区老龄服务产业,为老年人的安老、养老提供支持,针对不同的年龄群体采用不同的服务方式。
(三)重视“孝”文化的建设
文化依托是保持中国家庭养老功能的重要因素。离开了文化的向导、监控和强化,家庭养老也就很难维系。因此,应加强传统道德文化建设,大力表彰孝敬父母的典型,营造尊老、敬老、养老和助老的社会氛围,对遗弃老人、虐待老人的行为要予以曝光和严厉谴责,在全社会形成敬老、尊老、养老的理念与风气。
(四)年轻一代主动担当养老义务
指出,中国的养老模式是一种“反馈模式”,它要求每一代在抚育下一代的同时,还要承担赡养上一代的义务。农村的年轻夫妇应尽可能的避免夫妻双方都外出务工,这样容易使家中的老人倍感孤独,也无法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或者农村年轻人可以选择到就近的县城或市区务工,这保证了年轻农民的经济收入的同时,也便于其常回家探望和照料家中的老人。
(五)老年人要强化自我养老意识
农村老年人要合理使用和规划自己的财产,应当将部分积累用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或进行储蓄,强化自我养老的经济支持,缓解子女的经济压力。有条件的农村老年人,还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人寿保险来为自身提供一个较好的养老保障水平。
参考文献
人口老龄化是指一定社会中老龄人口比重相对较高的一种人口结构状况。目前,国际社会广泛公认的一种定量标准是:如果一个社会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该社会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或者60岁及以上人口占该社会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那么该社会就可称为老龄化社会。2009年河南省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为8.8%,说明河南省目前存在人口老龄化问题。本文试图根据河南农村养老的普遍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养老模式,为完善河南农村养老体系寻找路径,为研究农村养老制度提供参考。
一、河南省农村人口老龄化现状
2009年河南省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2万人。老龄人口不仅数量多,而且增长速度快。1982~1990年间,河南省老年人口年均增长13.7万人;1990~2000年间,年均增长14.9万人;2000~2009年间,年均增长39.9万人。1982年河南农村老龄人口所占比例为5.36%,1990年为6.10%,2000年已达到7.49%,2009年达到8.84%。可以看出,河南省农村老龄化速度很快。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条件的改善,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提高,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多数自理能力下降。这使得老人需要更多的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
二、河南省农村养老方式的演变历程
(1)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形式。长期以来我省农村的老年人口的生活起居主要由家庭负担,“养儿防老”是农村养老主要模式。(2)集体支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50年代中期起,中央政府针对农村“三无”老人实行“五保”政策这种集体化的养老方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建立。这种以家庭养老为主、集体支持为辅的养老方式,使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了保障。(3)养老方式多元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入,河南省农村也开始探索农村养老保险路径。此时河南省农村养老方式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表现为一种家庭养老、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混合型养老形式。
三、新形势下河南省农村养老出现的新问题
(1)农村家庭规模缩小,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我国一直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农村人口出生率下降,家庭规模不断缩小,使得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受到冲击。家庭规模的缩小使劳动年龄人口的负担日益加重,增加了农村养老问题解决的难度。(2)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家庭养老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政策逐渐放松对城乡壁垒的控制。大量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大量空巢老人家庭在农村出现,即使子女能够为父母提供一定的物质资助,但无法实现对老年人的适时照料,也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情感需要。(3)农村社会保险实施不力。由于目前我省农村经济发展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再加上农民的保险意识不强,大部分农民也没有买养老保险的意愿和实力,导致农村社会保险无法实施。
四、对河南省农村养老问题的几点思考
(1)继续大力发扬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亲子关系作为家庭关系的核心,其抚养与赡养关系构成了传统中国伦理天经地义的事情,也为法律所首肯。要在全社会继续大力倡导敬老养老之风,弘扬传统美德,表彰敬老养老先进,在中小学开展孝敬主题教育活动等方式,从小培养孝敬父母以及尊老、敬老传统美德。(2)加强自我养老意识。倡导那些仍具有社会劳动能力的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既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又丰富了老年人自己的晚年生活。(3)提高农民收入。养老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是经济的支付能力问题。只有农民收入增加了,农村老人的状况才能得到真正的改善。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中来自农民个人的部分才能有望持续稳定地增加。(4)政府应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广大农民对于国家的原始积累做出了大的贡献。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富裕了之后,有义务反哺农民,包括为农村养老投资,使农村老人也尝到改革带来的实惠。(5)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包括降低医疗费中自付比例,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生的医疗水平,对农村老人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使农村老人都能看得起病,真正做到“老有所医”。(6)进一步完善农村敬老院建设。加强敬老院建设既能更好地解决农村养老的问题,又可以创设一些农民就业的机会,使老人能进得来、留得住,使敬老院真正发挥尊老、敬老、养老的功能和作用。
综上所述,目前河南省农村宜采用家庭养老、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政府应采取措施,在农村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体,社会救助、社会照料和社会福利服务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吉林省面临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
2003年末,吉林省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34.8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0.34%,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相关数据用年龄移算法预测,吉林省未来人口老龄化速度有明显加快发展趋势:60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2010年将提高到13.13%,2020年将提高到21.35%。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面l临很大的压力。
(二)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回顾西方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历程,他们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较为发达,人们的生育观念和价值观念发生变化,从而使人口生育率自然下降,人口再生产类型发生转变的情况下发生的,同时又有较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事业作后盾。如日本197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2000美元。而吉林省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迎来了人口老龄化的,目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为1000多美元,对于吉林省来说,人口老龄化的物质基础相当脆弱,人口老龄化超前于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三)寐庭养老面临极大的难题
吉林省老年人口半数以上在农村,老年人问题的难点和重点也在农村。由于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造成农村实际上的人口老龄化速度提前。吉林省目前许多较偏远的农村已经出现只有年幼和年老两个年龄结构的趋势,很多老年人得不到及时的养老保障,吉林省农村的养老形势实际上比城市还要严峻。
(四)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使得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愈加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城乡收入差距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而且越是相对落后的地区,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就越加明显。遇到天灾人祸,农民的基本生活将无法得到保障。农民收入水平低,且大部分用于自己及子女的基本生活、住房、教育和结婚等方面,直接用于赡养老年人的极少。子女在父母赡养问题上的冲突时有发生,甚至因子女在赡养父母时相互攀比而导致老人无人赡养的事件也不鲜见。家庭不再是老年人寻求养老保障的唯一依靠所在了。
(五)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匮乏
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参保农户自己集资,另外则是政府的财政拨款。由于农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参保的集资数目就十分有限了,主要还是要靠政府财政支持。但由于吉林省农村人口众多,基数过大,政府财力有限,仅仅靠财政拨款来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一部分社会投资,主要是来自企业单位投资。但经济欠发达的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本身就很困难,再鼓励他们进行当地农村社会保障的投资,这种可能性也很小。资金的严重缺乏阻碍了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进。
二、吉林省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现状
(一)农村养老保险仍待逐步完善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同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的特点是个人缴费为主,集体经济有能力的情况下给农民一些补助,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实行个人帐户储蓄积累模式。而目前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仍然比较低,加上集体经济大部分比较薄弱甚至有些地方没有,造成农民参保意愿不高或实际无力参保。正是由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案本身存在的制度缺陷和实际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经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
(二)家庭养老仍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
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依然靠传统的养老模式,即家庭养老,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经济保障、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农村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也为农村家庭养老提供了很好的支持,而家庭养老不但可以提供老年人养老的经济支持,更能满足老年人伦理情感需求。正是由于家庭养老的优越所在,并受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缺位的影响,传统的家庭养老服务模式仍然被农村老人广泛认同和接受,目前家庭养老仍为农村的主要养老方式,并且可以预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将是吉林省农村重要的保障方式之一。根据2006年吉林省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显示,65岁及以上未工作的农村老年人口中,高达89%是由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只有6%是靠离退休金、养老金生活的,5%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
(三)初步建立起了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吉林省是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省份之一,到2005年底,全省已有24个县(市)被确定为试点县。2007年在尚未开展试点的县(市、区)全部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同时加大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目前农村合作医疗总的筹资标准是每人不低于5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然为10元。
(四)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得到了基本解决
目前吉林省针对“五保”老人的供养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养、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其中,将五保老人在敬老院等集中场地养老的集中供养应是最适合“五保”老人的养老方式,也是政府帮困救助的重要体现。至2007年底,全省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6%,农村敬老院成为集中供养的主要场所。
(五)初步建立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计划生育家庭由于子女少,养老的压力更大。为了体现“计划生育光荣,响应党的号召不吃亏”这个国策,吉林省从2006年起实行了农村的一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老年夫妇,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
三、完善吉林省农村社会保障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使农村社会保障有法可依
吉林国至今还没有出台专门的社会保障基本法,那些作为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法律依据的行政规章之间缺少必要协调,不能形成配套的法律体系,导致实践中有许多问题无法可依。与此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监督和实施机制也是推进农村社会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吉林国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法律监督机制薄弱,主要体现在缺乏对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运营的监督,导致保障基金的管理混乱,违规投资和违规使用基金现象在一些地区大量存在。
(二)推广以互助合作形式为主的农村经漭合作组织
1.1新时期人口形势
我国自七十年代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生育水平降到了更替水平以下,即平均每对夫妻生育不到两个孩子。推行计划生育三十多年以来,我国一共减少了约四亿人口。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人口形势更加复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更加艰巨;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城市,现有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与人口流动状况和流动人口需求尚不协调;随着人口变化与社会的转型,传统的家庭功能大大弱化,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减弱。另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1.2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问题分析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正处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新的发展时期。但是,由于我国人口转变的途径与发达国家的转变途径有很大的不同,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已出现新的问题:首先,人口素质偏低。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和西方思想的潜入,生活水平越高的人群特别是新一代年轻人的思想已发生了巨变,“丁克族”在城市穿梭屡见不鲜,然而与之相对的部分农村青年却还持有“延续香火”传统老旧思想,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象就可能使城市的孩子越来越少,而农村户口的孩子比例渐增,从而拉低了未来我国整体人口素质水平;其次,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目前国际上人口老龄化现象普遍存在,其中以日本和中国最为突出;最后,人口分布不均衡,资源分配不均。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口分布随着经济政策和体制改革而发生变化,如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从西部地区流向沿海经济带,又从沿海向中西部流动。城市化的发展、户籍制的改革、区域经济发展引起的人口流动和集居,无不加剧了我国原本就不均衡的人口分布现状。
2.新时期计划生育问题的对策
2.1提高人口素质
在国家政策方面,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为提高我国未来人口素质量身定制更为全面、人性化的法律法规;在家庭生殖健康方面,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是卫生与计生部门的长期工作之一。生殖健康教育包括:婴幼儿早期教育、青少年性健康教育、男性生殖健康、女性生殖健康、更年期的预防、避孕节育等。成年人的素质如何,取决于他们0-3岁人口潜能的开发,因此普及生殖健康应该从小抓起。根据不同年龄段和子女的性格特点对子女进行循序渐进地培养,使他们成为建设国家的栋梁之材。
2.2改善人口结构
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加重,孟令国等人采用人口――发展――环境(PDE)模型预测了我国2015-2050年的人口变化趋势,结果显示,若继续实行七十年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人口老龄化现象势必加重,因此,实施中等生育率方案,即实施二代计划生育政策将从一定程度上缓和人口老龄化,改善我国的人口结构。
2.3调节人口分布
一、引言
20世纪下半叶,人类社会经历了人类历史上最为迅速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尤其是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是世界人口发展的普遍趋势,是科学与经济不断发展进步的标志。中国人口老龄化对其人口、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影响不仅将是持续的,同时也将是全方位的,其中既包括人口老龄化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持续压力和挑战,也在一定程度上暗含着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制度变革等方面带来的良好历史机遇。事实上,我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老龄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民生问题之一,是涉及国家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性社会问题。因此,正确处理好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间的关系,趋利避害,实现我国人口老龄化与社会各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人口老龄化及可持续发展的涵义
联合国认为,如果一个国家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教的7%以上,那么这个国家就已经属于人口老龄化国家。人口老龄化是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所产生的,而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取决于出生、死亡和迁移三个因素。决定人口老龄化最主要的因素是生育率下降。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也不例外,它也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生育率下降的情况下出现的。到1999年,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的行列。可持续发展是指在人口、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和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整个人类社会能在资源保证、环境良性状态下持续、健康发展,而人口老龄化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会对我国人口、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带来不可回避且深层次的突出矛盾。使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人口老龄化与可持续发展就紧密地结合起来了。
三、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与趋势
总体来看,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最新数据显示,我国65岁以上人口达到1005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7.7%。2006年统计数据表明,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是14901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1.3%,65岁以上的人口是10419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例为7.9%。同时我国人口老龄化有如下特点。
1、纯老年人家庭迅速增加。“三代同堂”式的传统家庭越来越少,一对夫妇同时瞻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小孩的家庭逐渐增多。有关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纯老年人家庭占老年人家庭比例,城市约为40.3%,农村约为37.8%,并在继续增加。
2、高龄老年人口急剧增长。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达71.4岁,80岁以上高龄老人高达1520万,高龄老人是老年人口中增长最快的群体。本世纪前半叶,我国高龄老年人平均增长率超过4%,是老年人口平均增长率的1.7倍。
3、城乡人口老龄化程度倒置。发达国家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一般高于农村,我国的情况则相反。2000年我国农村老龄化水平为10.9%,比城镇高1.24个百分点,我国农村2006年老年人口为8557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可见,中国未来老龄化对中国的挑战重点在农村。
4、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我国是在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社会的,属于未富先老,而发达国家的情况则相反。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刚刚超过1000美元,属于中等偏低收入国家行列,而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GDP一般都在5000―100013美元以上。
以现在这种发展趋势,中国老龄人口到了2010年将增加到1.12亿,2020年将达到2.48亿,2051―2100年将稳定在3―4亿。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十分广泛而深远。
四、中国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1、我国人口老龄化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根据人口学的基本规律,老龄化使进入劳动年龄的人口比重下降和劳动力年龄老化,导致劳动力供给的缩减以及劳动生产率的下降。2045年劳动力老化程度可能升至32.14%。近年我国依靠供应充足的廉价劳动力进行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然而老龄化将会弱化这种优势。一方面,老龄化导致了劳动力供给的下降,从劳动力价格上升,产品的成本增加,导致商品价格优势丧失。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劳动者年龄的增长使得身体机能也会随着退化,体力和脑力都处于衰退状态,降低了劳动生产率。
2、人口老龄化使企业和政府的养老支出受到影响。对政府来说,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对养老金、退休金,医疗保障的需求自然会扩大,引起老年退休金、养老金、医疗卫生支出、老年福利设施和老年服务等国家支出上升,也就意味着政府消费基金的增加。对企业来说,企业也要负担一部分离退休金、医疗费用和社会养老基金。另一方面,国家为了缓解养老支出的财政压力,会加大税收,这就加大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打击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企业的投资。
3、我国人口老龄化对消费结构的影响。老年人是特殊生活用品、住房、医疗保健以及护理服务等产品的主要消费者。特别是在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的现代社会,老年人在满足了物质消费的前提下,也会追求家庭服务、心理咨询、休闲旅游等非物质消费,老年人由于心理、生理上的差异,衍生出了特殊的市场需求。随着老年人占的比例不断上升,社会对老年消费品的需求越来越大,这些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消费正作用于现存的消费结构,促使其发生改变。
4、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压力增大。中国老年人口的近60%分布在农村。同时,农村绝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还处在试点阶段,农民的养老、医疗社会保障有待加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压力相对城镇将更加突出,西部和贫困地区尤为严峻。
5、人口老龄化对医疗保障资金需求影响。人口老龄化对医疗保障资金需求压力急速膨胀。老年人是医疗卫生资料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医疗保障制度的重点对象。国际资料表明,老年人的人均医疗费用支出是在职人员的3―5倍。2000年我国老年人口医疗费用占GDP的0.48%。预计到2010年将占到1.11%,2020年将达到3.06%。同期的老年人口将增加1倍,医疗费用将增长5倍。2030年老年人口医疗费用将占GDP的8%~9%。老年人口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GDP的增长速度。老年人口数量的急速增长加剧社会医疗保障费用支出规模的压力。
6、人口老龄化对长期照料服务需求的压力增加。长期照料服务是指面向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临终关怀等综合服务。老年人长期照料服务是人口老龄化过程中解决起来难度最大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据推算,全国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口数量在2020年将超过2000万人,2050年达到3800万人。目前,我国各类为老服务的机构能够提供的床位却很少,其中的长期照料服务床位更是少的可怜。此外,长期照料服务专业性较强,涉及到医疗、康复、护理、心理、临终关怀以及管理等多学科内容,仅靠家庭和政府是解决不了的,因此要大力发展长期照料服务机构。
五、促进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高度重视社区老年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社区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功能。面对日益庞大的老年人口规模,各级政府应该整合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各种资源,构建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区服务筹资体系,并从政策优惠、服务机构设置、人员职业化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以便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
2、大力发展银色产业。老龄产业还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口的需求,全国老龄消费者中每年有100亿的购买力得不到实现。换句话说,随着经济的发展,老年人口的养老金、退休金提高了,他们的收入也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老年市场商机无限,购买力非常可观。特别是中国作为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拥有巨大的消费潜力,如果能充分利用现有的前景广阔的市场,将给我国人们创造许多新的工作机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给经济发展带来强大的动力。因此,企业开发产品时要针对老年人的需要为,根据老年人衣食住行的喜好,研制适合他们的产品。还要重点发展老年服务业,兴建养老机构,包括医疗服务机构、保健机构、增加老年服务项目等。
3、充分利用老年人力资源。虽然人口老龄化,使得青年劳动力数量下降,老年人体力上的衰退,但他们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在实现了老年人的价值,增加了他们收入的同时,也有效地弥补了劳动力供给不足的缺口,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可以返聘老龄高级人才,如高校和研究所中许多老龄人,仍然能继续在自己的岗位上游刃有余。另一方面可发展老年教育,出于经济的困难或排除空虚的需要,一些低龄老年人就业的愿望非常激烈,发展老年教育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劳动力资源。
4、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剩余劳动力纷纷涌入城镇就业,大量老年人依然留守在农村,造成了农村老年人比例的上升,导致农村养老问题突出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因此,加快健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并且根据农村老年人的需要,大力发展农村社区服务,兴建老年人服务设施。
5、增强老年保健知识宣传,提高老年人的独立性。这就是要帮助老年人提高自立、自理、自助的能力。老年人从保持身心健康做起,提高实现健康老龄化的自觉性,减少病理性衰老,使各种器官及功能尽可能地延长,使生活自理时间延长,尽可能减少对社会和别人生活上的依赖程度。
总之,人口老龄化是世界人口发展的普遍趋势,是科学与经济不断发展进步的标志。中国作为一个未富先老的发展中国家,必须正确对待老龄化现象,必须集中力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从根本上解决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压力;与此同时,要转变观念,建立、健全养老机制,充分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解决养老问题的同时发挥老年人的作用,使得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相协调,做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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