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专业类别模板(10篇)

时间:2023-12-18 15:17:1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工程监理专业类别,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工程监理专业类别

篇1

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现状

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制度在国际上已有很长的发展历史,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已成为建设领域的一项国际惯例。自1998年开始,我国也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了监理制度,并已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队伍日渐复杂,从业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人员素质平均水平较低,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监理人员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在新形势下,企业对监理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更为迫切。因此,加强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构建监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提高监理人员专业水平刻不容缓。

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应是具备工程技术知识、经济和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不同岗位、不同性质及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实际工作需要的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员可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基层人才——建设工程基层监理专业人员;中层人才——注册监理工程师;高层人才——高级专业管理人员。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培养目标为基层业务人才,该层次的从业人员应具有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旁站与资料整理工作,并且能对施工现场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基本人员组成就是分布于大量监理企业、有上岗资质的工程监理员。

我国工程监理专业人才需求情况

我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以下14个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农林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大量企业资料显示,多数工程监理企业的经营范围都不会只局限于一个工程类别,而是会涵盖若干相近工程类别,业务范围较广。我们专门成立了课题组,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对近30家工程监理企业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显示,所有企业普遍认为高职高专层次的工程监理人员按“综合专业人才”培养更适应市场需求,如按“不同专业方向”培养,则毕业生只能适应较单一专业的工作岗位,对不同专业监理岗位的适应能力较低,就业竞争力大大减弱。同时,其中90%的单位认为未来5年内对该专业的人才需求呈增长趋势。

目前我国部分高职院校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情况分析

我们课题组共调研分析了二十多所开设“工程监理专业”的高职院校,这些院校中该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就业方向基本相似,主要开设课程也较相近,大多侧重于“房屋建筑工程”方向,少数侧重于“公路工程”方向,综合专业性方向较少。另外,由于各院校渊源不同,有些侧重于工程技术,有些则侧重于工程管理。

可见,目前高职院校培养的工程监理专业人才不能完全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亟需构建一种适合不同行业需求的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当然,由于各专业的差异性较大,全面覆盖专业资质中14个工程类别是不可能的,但我们认为将其中的土建类专业,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其中的城市道路工程和地铁轻轨工程)统一考虑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培养“适应不同行业(限房建、铁路、公路、

市政)需求的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可行性

人才需求及岗位特点方面本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也能从事一般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等工作,职业岗位定向为工程施工监理员、质量检验员、材料试验监理员、测量监理员、计量监理员、安全监理员等。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等不同行业工程监理岗位所从事的工作基本相似。

岗位能力方面各岗位要求从业人员具有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旁站与资料整理工作。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等不同行业对该岗位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差异不大,尤其是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基本相同,区别仅在于工程施工技术方面。

课程设置方面在工程监理专业课程设置中,根据土建类不同行业特点可分为公共课和专业专向课两大类。(1)主要公共课程。工程制图与CAD、工程材料、工程测量、土木工程力学、施工组织与进度控制、工程造价与投资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安全管理和控制、工程监理概论、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建设法规等。(2)不同专业专向课程。房建:建筑结构、建筑施工;铁路:铁道概论、铁路施工、地基基础;公路:公路概论、公路施工;市政:城市道路概论、给排水工程。

可见,不同专业方向开设的公共课程较多且基本相同,主要区别仅在于少量的专业专向课程,即不同工程类别的工程构造和施工技术。所以,在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中选择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专业资质14个工程类别其中的4类,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其中的城市道路工程和地铁轻轨工程),构建高职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新模式,以适应不同行业的需求,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构建适应不同行业需求的

高职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新模式的探讨

工程监理基层人才是监理工作的一线人员,要求具备的知识体系应该以应用能力为主线,围绕这条主线加强人文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的培养,构建的知识结构应使学生具有知识更新、技术创新、与人合作、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的能力。所以,我们在该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中尝试性地将课程体系分为专业基础模块、工程技术模块和施工管理与控制模块三大部分,见表1:

专业基础模块不分行业,主要培养学生土建类专业共有共享的基础知识。工程技术模块分专业分别培养学生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等专业的施工技术。 施工管理和控制模块不分行业,主要培养学生土建类各专业施工管理和控制方面的技能。主要针对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即“三控(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进行课程设置。此外,还考虑了施工安全方面开设“施工安全的控制与管理”课程。值得一提的是,我们针对监理岗位的特殊性,探索开设了“公共关系与沟通技巧”,注重培养学生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受到所有企业的一致肯定。

为构建适应不同行业需求的高职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新模式,我们专门成立了课题组进行研讨和研究,并在我院工程监理专业中试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截至2010年8月,我院2011届工程监理专业96名毕业生的签约率已达100%,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可喜局面。目前,这批学生已全部到企业顶岗实习,反馈情况良好,基本都能迅速适应工作岗位。

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任重而道远。我们相信,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我国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将有很大的提高。

参考文献:

[1]贺云.构建适应行业需求的高职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新模式[J].中国成人教育,2007,(13).

[2]朱维峰.浅析高职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J].中国科技博览,2009,(24).

篇2

Abstract: Landscap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is nearly ten years before the rise of industry, in the city construction in the course of play a decisive role. But as a result of garden greening engineering and general construction are very different from each other, cannot be simply put the garden greening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understood as a general engineering project supervision, or adverse to its development and the specific garden project execution. The paper expound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and other industry supervision is different,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landscap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characteristics; problem;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TU986.3

1、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的特点

在近十年的监理实践中,园林绿化工程究竟与一般建筑工程项目有哪些区别这是我一直想弄明白的问题。有人把园林绿化工程混同于建筑工程项目,也有人把园林绿化工程视为完全独立的工程项目,其结果,都不利于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开展。园林绿化工程中包含了景观小品、园林建筑,构筑这些景观所使用的钢筋、水泥、石子等建筑材料与建筑工程相同,因而园林绿化工程与建筑工程有其相似的一面。

但是园林绿化工程的主材苗木都是有生命的,且种植后要经过后期精心养护才能呈现较好的景观效果。这是其独有的特性,也构成了园林绿化工程与建筑工程最本质的区别。苗木不像水泥、砖头规则有形,苗木市场价格波动很大,政府没有统一调控,如何把控苗木的质量、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到底应该多长,园林工程造价如何控制都值得我们探讨,也是做好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的关键。

2 、园林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2.1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缺乏相关的法规支持和行业标准,

目前,我国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缺乏相关的法规支持,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监理无法以独立监理类别来开展各项工作,当前,仅仅是参考执行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的房屋建筑部分的相关条文。条文中对园林绿化工程来说,仅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可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及监督管理的活动。该条文涵盖了工程建设的各个领域,如城市建设、城乡规划、电力工程及房屋建筑等部分。但并未把园林建设工程部分列入其中。园林建筑归于建筑工程类别,是应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的相关规定的,但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园林工程是执行还是参考该条文,并不明确提出具体的规定,使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受到严重阻碍。

在苏州地区的监理过程中,可参考、执行的规范有:行业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1999[1];《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文件通知:《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苏建园(2000)104号)、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试行)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试行)(苏建函园[2007]203号 )。现行的这些标准大多也没有区分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条文,笼统地按照所有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处罚很难操作。 随着各地园林建设工程的大力发展,迫切需要行业主管部门讨论制定一部完整统一的园林建设工程国家、地方、行业等质量标准。

2.2 监理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的职业素质较低

园林工程和建筑工程相比,园林工程的工期相对较短,造价较低,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少,办公环境差。目前,部分监理人员的吃饭住宿等问题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行业起步的初期,监理人员的入职门槛很低,公司会聘用一些已退休的园林绿化方面的技术工人来充当监理人员,他们对监理程序、监理规范并不了解,这种情况下不仅监理工作没有做到位,专业人员的监理素质也上不去。现阶段也还存在挂靠证书获取报酬、或是挂靠有一定资质的监理企业,向企业承接及经营一定的业务,被挂靠方提供一些管理、技术以及资质等方面的服务,挂靠方则向挂靠的企业定时上额定的管理费,这种问题不断扩大化,最终造成监理行业的工作人员,整体的素质偏低,监理工作成效不高。

2.3 低价恶性竞争的不断上演

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中标以及接到更多的监理业务,监理企业之间进行低价恶性竞争,并有愈演愈烈的势头。监理业务集中于施工阶段,造成监理市场中的竞争不断加大,直接引发材料价格的恶性竞争及无序竞争,更甚的还出现暗箱操作、围标等不公平的、不规范、不合理的行为。监理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将会直接影响到监理工作的服务质量,使得业主和监理企业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在这种恶性竞争环境下,又将会间接地影响到监理工程师自身的价值取向,导致“公正、科学、严格、规范”的监理原则难以有效贯彻落实。

3.加强与完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的对策

3.1 完善园林绿化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相关监理的法规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园林绿化监理工作很大程度上的制约,因此,完善园林绿化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是非常必需的。首先,对于国家建设部来说,加快及修订编制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相关的强制性法规条文,才能为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依据,是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各省、市的园林建设主管部门,可学习北京市的可取做法,在建设部相关行业法规未出台的形势下,也应及时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监理编制工作,对园林绿化工程作出明确的规定。总之,为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进行合理立法,才能使监理企业切实地担负规范管理的责任。

3.2 组建高素质专业监理队伍,

工程监理应在监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培养出一支专业技术过硬、责任心强以及不畏艰辛的监理队伍。首先,要重视监理队伍的专业化程度,监理人员必须具备园林监理资格证书,确保都能持证上岗。其次,是人才素质问题,园林绿化监理企业也应积极吸纳与培养一支善于管理、精于施工及熟懂设计的高素质监理人才队伍,并开展经常性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才能使监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3.3建立完善严密的绿化监理组织机构

做好绿化工程的监理工作,必须有一个精干、高效、专业运转协调的组织机构做保障。机构人员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规模、工程类别、技术复杂程序、等因素确定。一般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绿化、土建、水电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编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参加设计交底会,任命专业分工等。绿化监理机构同时还必须按照监理公司所制定的制度规定,职责分明、有条不紊地开展监理工作。

3.4掌握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独特性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独有的特点,使监理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因此监理工程首先应该协助好业主,选择素质好且实力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参与到施工招标等工作中,全面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理。其次,必须要很好领会工程设计的意图。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人员除了要熟悉一般的设计图纸外,还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某个设计点的意图,能根据设计意图提早做出施工预案,把好工程的艺术关。

3.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防止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多数参建、管理者的心中都认为园林绿化工程的危险性不象建筑工程那么大,潜意识中都减轻了对其安全性的考量和预控。随着安全类法规的出台,明确了监理在安全方面的监理职责,对安全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也必须重视起安全问题,制定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标准,并且严格进行实施。园林绿化施工中安全主要是针对大规格乔木的的移植而言,其余还包括了,大树后期支护、施工人员、雨季施工等方面的安全。

4 、总结

篇3

一、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意义与要点

1、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意义。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不仅可以保障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而且它还具有以下几点意义:第一,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使园林绿化工程投资效益实现最大化;第二,有利于规范园林绿化建设单位的行为,保证各个工序规范进行;第三,客观上促进我国监理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更好的提高城市的绿化水平。

2、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要点。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要点主要是“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只有把握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要点,才能加强提高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

二、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要保证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首先就必须要有一个高效、专业的组织机构,它是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保证。根据有关工程监理规定,园林绿化监理工程是在接受业主的委托,签订监理合同的前提下,建立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机构。机构人员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规模、工程类别、技术复杂程序、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一般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绿化、园建、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按照总监负责制的工作制度,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编写监理规划,参加设计交底会,并将会议纪要签证,任命各专业分工人员。绿化监理机构同时还必须按照监理公司所制定的制度规定,监理员服从专业监理工程的工作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服从总监代表的分工安排,总监代表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分工安排,职责分明、有条不紊地开展监理工作。

2、建立健全监理的法律、法规。当前我国尚未建立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专门的法律、法规,因此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监理是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监理类别来开展相关的工作,园林绿化监理也只能参考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有关房屋建筑部分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虽然园林绿化工程是属于建筑工程,它应该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但是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主要涉及15个类别的建筑工程,其中包括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城乡规划、电力工程等等,却唯独没有园林绿化工程。那么园林绿化工程究竟是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呢?还是参考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呢?这个问题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目前园林绿化工程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大多数也只是参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但是不同公司参考执行的程度却各不相同。

3、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的材料监理。园林绿化材料属于动态的活体生命,具有完整生命周期,包括萌芽、生长发育、衰老死亡。这一点是园林绿化工程与其他工程在材料上的一个很大的区别。园林绿化材料质量的控制是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它直接影响到绿化工程的整体景观效果。因此,监理技术人员应根据具体设计要求严把苗木等园林绿化材料的质量关,严格控制各种绿化工程投入材料的质量。笔者认为严格把守园林绿化工程的材料质量关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监理人员应做到对园林绿化材料的实体质量检验,也就是说监理人员要实地进场以考察苗木等绿化材料的树形、长势、规格、病虫害、损伤及修剪程度等等。监理人员可以采取随机抽样与全面检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验。对那些批量大、数量多的绿化材料可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对珍贵稀缺、用量少的绿化材料可以采取全面检验的方法。具体如何操作,监理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监理人员应严格审查苗木的园林绿化材料的书面证明,包括它们的产地、实际数量、质量合格证、检疫证、标签等等。(3)监理人员还要特别注意园林绿化材料的包装是否符合规格以及有关要求、运输过程中是否造成苗木失水以及绿化材料的贮藏地点等是否符合科学。(4)由于园林绿化材料不仅品种很多而且变异品种也很多,鉴于这种情况,监理人员一定要熟知园林植物的品种以及不同品种的俗称,认真鉴别各类园林苗木,并且园林绿化材料品种的名称要保持学名与设计文件中的表达相一致。

4、协调组织监理团队。每一项园林绿化工程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监理人员,而且工程对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要求也比较高。之所以如此要求,是因为园林绿化工程无论是在质量标准、复杂程度还是在建设工期等各个方面的要求都比一般的林业工程要高。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多方沟通,努力做好协调工作,不仅要积极主动地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进度及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而且要把建设单位新提出的各种要求及时地反馈给施工单位,以科学、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建设单位服务,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主要包括业主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政府与各个单位之间的关系等等。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要通晓各种园林绿化方面的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决策的能力,不仅要处理好监理部门内部的关系,而且要处理好其他各方的关系。

三、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作用及其发展

1、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作用。只有有效的实施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才能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第一,监理单位对工程的全面管理,可以保证合格工程的顺利实施;第二,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通过对工程的原材料的核查,保证工程不会偷工减料,可以保证在工程资金充足的情况下顺利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第三,在施工工程中,监理单位的全程跟踪式的监督,保证施工单位的施工程序和绿化植被的选用都是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确保施工质量;第四,监理单位在现场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避免资源的浪费,同时保证每一个施工的环节都是按照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的,避免完工后的二次修复;第五,监理单位的全程监理不但可以保证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而且确保了工程进度不会滞后,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

2、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发展。我国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制度发展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巨大的差距,只有不断完善我国的监理制度,才能更好的实现其质量保障作用。(1)加快制定有关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使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法保障;(2)尊重市场对监理工作的导向作用,全方位的发展市场化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制度;(3)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

结束语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既要有科学的严谨性,同时又需要监理人员具备一定的艺术性,监理人员只有不断地提高监理服务水平,不断深化监理的服务内涵,才能使园林监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彭海龙.试论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的现场施工与管理[J].现代园艺,2011(03)

篇4

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高等数学。

篇5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的重要性

1.1 实现业主的意图和目标

监理方为实现对建筑装饰的意图和目标, 对装饰监理应从设计监理开始。建筑装饰工程没有现成的产品, 而是在装饰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业主往往先对装饰工程有一个构想及在投资上的限额, 但如何有效地实现, 即实现投资、质量、工期的最优控制目标, 这就需要通过装饰监理这一环节。因此, 装饰工程的监理极为重要, 决非可有可无, 否则难以实现项目的三大控制。

装饰工程中各种构件、配件, 装饰材料的型号、品种、产地、标准类别众多, 同一品种材料、设备的价格相差较大, 有的达数倍甚至十多倍。所有这些, 正是装饰监理的任务, 并且应从装饰设计监理开始。

装饰设计不同于建筑设计的特点是前者追求装饰工程的整体效果与细微处理的完美与统一, 设计与选材、采购、施工过程, 甚至每个细节均切切相关,设计人员与监理人员随时在现场指导, 观察装饰过程及其效果。设计人员如发现需要修改、 变更设计,即与监理人员、 甲方代表协调好并遵照程序履行一切计价、签证等手续。

1.2 处理建筑装饰与主体结构等的关系

目前不少建筑物发生的火灾,其中装饰工程错误是重要因素之一。如违反建筑及防火规范, 随意更改建筑平面图,一味追求单纯装饰效果, 随意堵门、扒门, 使原有的安全、防火通道、设施取消或更改,在装饰工程中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均是火灾的隐患, 特别在公共建筑中更应重视。由于片面追求装饰效果而改变原有结构的承载或不合理的更改所致。由于专业的局限性, 此类现象亦是难免的, 要求专业装饰公司能掌握其他专业知识, 也是不现实的。然而,拥有各专业技术人才的监理公司, 则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或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

1.3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的必要性

根据以上所述装饰工程的种种特殊性及其相关专业的关系, 以及装饰工程的质量、投资、标准、材料及进度均密切相关, 装饰设计与施工环环紧扣,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是十分必要的。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2.1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内容

建筑装饰工程可以按各部分工程来划分, 也可按各施工过程及工种来划分。如抹灰湿作业、油漆;饰面板安装; 铝合金门窗、幕墙; 楼地面; 木作业等是按施工过程及工种来划分。此外, 卫生间和厨房在建筑装饰中占有较重要地位, 特别在面广量大的居住建筑中, 由于它的特殊性和专业性故另列专章; 灯具在装饰工程中亦较突出, 尤其在高标准装饰的重要部位, 如门厅、大堂、宴会厅及公共建筑物的迎宾部位,单列章详述。

以上所述为建筑装饰工程的主体,在这些主体中首先要了解其施工方法与过程, 监理工程师要掌握其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法, 装饰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型号、规格和质量, 级别必须严格核对。驻地监理工程师亦应掌握和了解其价格, 要与设计师及监理经济师密切配合, 使设计、施工、预结算三者一致, 以免脱节。

现场监理工程师对装饰对象的监理三大控制中应以质量为主, 除上述施工方法, 材料设备质量严格检验、核对以外, 应掌握装饰对象的质量检验方法与标准, 以及施工全过程和维修。特别应指出, 监理工程师对装饰工程的维修, 除保修期间外, 对日常维修、清理、保养等要提出操作规程, 让使用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按规定方法持续进行。经常有许多高级装饰工程, 业主耗用较多的资金完成后, 由于使用、维修、保养不当或重视不够而丧失应有的功效。

2.2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的方法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有别于一般的建设工程监理, 这是由于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互相参合的特点所决定。

在业主对本装饰工程要求的效果的前提下,监理工程师首先掌握该工程的建筑、结构、 水电设备安装等全部施工图并检查已完成的全部工程。对业主的装饰意图、构思及其功能有深刻的领会之后, 监理工程师以经济、实用、美观并满足必要的功能为原则, 与业主反复讨论、研究后, 得到本装饰工程的标准、水平及内容细目,并提出!装饰工程设计要求∀文件。

监理工程师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后, 协助业主优选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对于大型的、 标准高的装饰工程设计,要通过设计竞选,优选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

业主对装饰工程的要求往往只从概念性提出。装饰设计监理工程师首先应是建筑装饰设计师, 他从经济性、艺术性及功能效果全面出发,将装饰工程要求从技术、选材、工艺上具体化后, 以书面形式向装饰设计单位提出。在设计过程中予以讨论、研究,达到本装饰工程设计的最佳目标, 并且使业主满意, 避免装饰工程完工后, 业主不能接受造成返工而遭受的损失。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的质量评定和验收

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的耐久性不能要求与主体建筑结构相同而成“百年大计”,它以实用价值及时效价值为前提,本着保护主体结构,美化室内外环境,提高工作和生活环境质量, 在一定投资额度内实现的目的。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适应范围,依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为合格与优良两级。它的评定内容为保证项目、检验项目和实测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是按照工程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依照评定的标准,采用相应的手段对工程分阶段进行质量认可的过程。一般分为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监理工程师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主持单位工程验收。统计其质量等级 结合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及观感质量评定,使用功能评定,决定单位工程是否达到合同标准和能否通过验收。总之,整个验收过程要有科学性。

篇6

一、对监理单位的要求

按照《工程建设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设立监理单位或者申请兼承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向资质管理部门申请资质审查,由资质管理部门核定其临时的监理业务范围(资质等级),并发给《监理申请批准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造册,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监理活动。监理单位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类。监理单位的资质主要体现在监理能力和监理效果上。而监理能力和监理效果又取决与监理人员素质,专业配套能力、管理水平、监理业绩、技术装备等因素。具体是:

1、甲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规定禁止的行为。(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3、丙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开展需要多专业监理人员的相互配合。一个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它的监理业务范围的要求来配备专业人员。同时,各专业都应当拥有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骨干监理人员。审查监理单位资质重要内容试看它的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是否与其所申请的监理业务范围相一致。

二、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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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architectural decoration project is a reflection of the building of a major artistic quality of the part, also be a city spirit civilization and material civilization symbol. According to not complete statistics, observation, the building decorates a little criterion for three or four years, five, six years, according to the new requirements, new function, new style new updates. The owners do not meet more and more passively accept "is already the case" adornment effect, until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adornment engineering and such and such not satisfied, and even the original interior architecture decoration all eradicat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owner, update, change, this kind of phenomenon is not rare. Therefore,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will become very important.

Keywords: decoratio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 U655.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的重要性

(1)装饰工程中各种构件、配件,装饰材料的型号、品种、产地、标准类别众多,同一品种材料、设备的价格相差较大,有的达数倍甚至十多倍。所有这些,正是装饰监理的任务,并且应从装饰设计监理开始。装饰设计不同于建筑设计的特点是前者追求装饰工程的整体效果与细微处理的完美与统一,设计与选材、采购、施工过程,甚至每个细节均切切相关,设计人员与监理人员随时在现场指导,观察装饰过程及其效果。设计人员如发现需要修改、变更设计,即与监理人员、甲方代表协调好并遵照程序履行一切计价、签证等手续。

(2)目前不少建筑物发生的火灾,其中装饰工程错误是重要因素之一。如违反建筑及防火规范,随意更改建筑平面图,一味追求单纯装饰效果,随意堵门、扒门,使原有的安全、防火通道、设施取消或更改,在装饰工程中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均是火灾的隐患,特别在公共建筑中更应重视。由于片面追求装饰效果而改变原有结构的承载或不合理的更改所致。要求专业装饰公司能掌握其他专业知识,也是不现实的。然而,拥有各专业技术人才的监理公司,则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或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

二、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的必要性

根据以上所述装饰工程的种种特殊性及其相关专业关系,以及装饰工程的质量、投资、标准、材料及进度均密切相关,装饰设计与施工环环紧扣,建筑装饰工程监理是十分必要的。

(1)处理各专业之间的关系,必须有监理

众所周知,监理公司是知识密集的高智能科学管理机构,具有各种专业人才,足以能适应和解决建筑装饰中所遇到的一切疑难问题,这是任何一个自行管理的业主所不能办到的。监理公司可对整个装饰工程中会涉及各种建筑规范、防火规范及其他专业设计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必须由掌握各相关专业的设计及熟悉各种规范的监理工程师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减少损失。

(2)必须实行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的监理

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应包括装饰设计与装饰施工的监理,特别是前者尤为重要,这是装饰工程的特殊性所构成。业主在选择监理公司时要充分了解、调查各类监理公司的特长,不能单纯以收费低廉或照顾关系为挑选原则,这样往往会因小失大,不能达到应有的监理效果。也可以说,并不是每一家监理公司都能胜任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特别是对高级装饰工程。

(3)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选购须借助监理

建筑装饰材料、设备、构配件的价格千差万别,决非一般技术人员所能全面精通掌握。这同样是一项专业,需要不断积累资料和经验,注意对装饰材料的收集和询价。装饰监理单位则拥有此类专业人才,会向业主准确提供各类装饰材料、配件的合理价格、品种、产地、性能的信息。据以选择、比较, 最终优选质量适合、价格较低、满足功能的装饰材料,确定一个使业主、设计人员信服、满意的装饰工程造价。

(4)签订和管理合同需要监理

签订好建筑装饰工程的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是业主的重要工作,其别是监理合同,显然应以优选适合本装饰工程的监理单位为前提。业主对本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选材、质量、投资、进度、维修等全过程的要求和目标,祥尽地向监理单位提出,签订在监理合同内,即监理方的任务,以后的工作主要是将由监理单位来做或协助业主来完成,业主予以适当配合和支持。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阶段的控制目标是以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为核心,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是监理公司的任务,业主主要是选用好监理公司就可万无一失了。

(5)监理公司可协助业主搞好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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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分以下四个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保修阶段。[1]每个阶段有不同的服务范围,因此,不同阶段工程监理招标的启动条件不能采用一刀切的做法。如勘察和设计阶段的监理招标不可能满足具有“初步设计图纸或初步设计批复”的条件。这主要是人们将工程监理简单视为了施工监理。当然也有些地方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对工程监理招标的条件不提设计图纸或设计批复事宜,如《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建字〔2006〕8号)、《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云建建〔2001〕1105号)等。

2.工程监理招标的启动时间

工程监理招标的启动时间一般指其相对施工招标的顺序,即先于施工招标、与施工招标同步或在施工招标之后进行。一般情况下只要将工程监理招标与施工监理招标加以区别就不会对工程监理招标的启动时间作硬性规定,因为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理招标一定是先于施工招标。但实际上有些地方规定并没有体现这种区别,如《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建管〔2003〕279号)第十条:“建设工程的监理招标,是否与施工招标同时进行,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实际上如果是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监理招标,就没有与施工招标同步的这种选择。再如《杭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杭政函〔2005〕53号):“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工作一般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之前进行。凡应进行工程监理招标而未进行的,该项目施工招标不得先期进行。”显然上述两个地方规定都是将工程监理视为施工监理。

二、投标资格要求及监理取费标准

1.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一般情况下,工程监理招标对投标人的要求是具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所述的有关资质及等级。该类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2]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也有设立丙级。但某些专业工程则需投标人具有该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有关资质,如公路水运工程应具有满足《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第5号令)的有关资质及等级;水利工程则需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第40号令)的有关资质及等级;诸如此类的专业资质还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文物保发〔2007〕14号:《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国人防办字〔2011〕第118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等。有的地方还对造林绿化工程监理资质进行了规定,如《山西省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办法(试行)》(晋林植发〔2008〕198号)。不同专业资质的管理部门不同,等级标准也不同,如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由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审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暂定级四级。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分甲、乙、丙三级。对投标人监理资质的要求需要把握的政策是:根据国务院历次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监理资质已经取消: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国发〔2013〕19号)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国发〔2014〕5号)。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和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证书核发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监部门;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由国家人防办下放至省级人防办。

2.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市政基础设施及房屋建筑工程一般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专业工程则应结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设定。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与工程监理有关的人员资质或资格已经取消:工信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利部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交通运输部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的矿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的冶金监理工程师以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木地板工程监理师。另外,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招标文件中关于总监的工作负荷要求需要结合当地的有关文件起草,一般情况下最多允许同时承担三个一般工程。如《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12〕16号)第七条:“项目总监原则上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等工程项目或二个二等(含二等以下)工程项目中任职。如确有能力和必要,经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可增加一个二等或二等以下工程项目,并到市建委办理有关衔接手续。”上海《关于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任职兼项、变更、核销的操作意见》(沪建建管〔2012〕50号)中也明确:“总监最多可同时兼管三个一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已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第二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应事先书面征求第一个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意见。”

3.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

1992年住建部与国家物价局联合了《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2007年国家发改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并明确〔1992〕价费字479号同时废止。因此,目前工程监理招标执行的是2007标准。前92标准的计费额为“工程概(预)算”,即“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的计费额为概算;“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段”的计费额为预算。2007标准则规定:“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其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同时明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也即2007标准的计费额都是以概算为依据,无非一种是以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为依据,另一种则以全部概算投资为依据。由此我们根据表1的对比结果,同时综合考虑2007标准中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系数、高程调整系数以及上下20%的浮动幅度后仍可以得出如下判断:2007标准总体上较92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监理单位实际受益程度并非等于上述标准之间的变化幅度,这与监理招标中业主的压价行为以及阴阳合同有关。所以,个别地方对监理费的计费额及浮动幅度作了重新规定,如上海市在“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1号)中明确:“工程监理费按国家收费规定,以工程概算中建安工程费等为计费基数,按基准费率上浮20%计费。政府投资项目监理费实行国库直拨。”但应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自2015年3月1日起,工程监理费不再作为政府指导价管理,即实行市场调节价。上述“2007标准”从此以后也不再具有刚性约束,因此,工程监理招标时只能将上述标准作为参考。为了规范行业的发展,工程监理的相关协会今后可能会出台一些监理收费的行业参考价。

三、工程监理投标的限制性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以及材料供应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3]因此,在已经明确施工承包单位以及材料供应单位的情况下,与这些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的施工监理投标。

2.工程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

除勘察和设计阶段工程监理单位的确定先于设计单位外,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采购一般在设计已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由此就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即设计单位能不能同时承担该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或者说在采用招标采购监理服务的情况下,该工程的设计单位是否有资格参加投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第十二条给出的答案是:“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即设计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是可以合二为一的。但也有否定的答案,如《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实行监理回避制,不得‘同体监理’,设计单位一般对其所设计的项目不得进行监理。”笔者倾向于否定的答案,因为设计单位监理自己设计的工程,从优点上讲,更有利于设计意图的实现,也缩短了图纸使用信息反馈的环节。但在设计与监理二位一体的情况下,监理的独立角色很难体现,设计单位什么时候是代表设计角色,什么时候是代表监理角色很难分清。因此,也会被“身兼数职导致责任不清”的问题困扰。

3.工程监理单位与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可以合二为一?更进一步讲,即与代建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是否可承接该工程的监理业务呢?就笔者所掌握的资料,与上述问题相关的文件有以下四个: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建建〔1997〕123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以及《关于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8〕226号)。由于住建部894号公告中废止的文件目录中没有上述“建建〔1997〕123号”文,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中也没有该文件,因此,我们有必要提及其中的有关规定。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建建〔1997〕123号)第十四条规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不得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即按此文件精神代建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合二为一,但其没有限制与代建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承接该工程的监理业务。后三个文件则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第七条规定:“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也即只要确定方式依法,则合二为一是允许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的规定则更加明确:“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当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由于后三个文件的颁布时间都晚于“建建〔1997〕123号”,因此,在这几个文件都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应按照后发文件精神,即允许代建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合二为一。但从地方规定看,多数主张“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不得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如《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代建单位不得在其代建的项目中承担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类似的还有《深圳市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深交〔2005〕565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琼府〔2004〕55号)等。还有一些地方对代建单位的关联单位承接监理业务也进行了限制,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内政办发〔2009〕127号)第二十条:“代建单位在代建期间不得同时承担或委托与其有隶属、控股股东相同、法人代表相同、合作经营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企业承担其所代建项目的招标、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等业务,但具有相应等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可以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类似限制还有《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闽政〔2007〕11号)、《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06〕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桂政发〔2005〕4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政府令〔2009〕第13号)、《河北省省本级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办法(试行)》(冀政〔2008〕70号)、《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豫政〔2006〕9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令〔2009〕第160号)等。目前,只有少数地方允许代建单位同时承接相应项目的监理业务,如《湖南省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湘政办发〔2005〕52号)第九条:“代建单位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可依法行使监理权限,并承担监理责任。”《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苏发改投资发〔2006〕1473号)第十一条:“项目代建单位具有与代建项目相应招标、监理资质的,可以承担代建项目的招标、监理工作。”

4.工程监理单位与招标机构

对于“招标机构是否可参加所项目的工程监理投标?”这一问题不存在任何争议,答案也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有些地方也有明文限制,如《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3〕20号)第十六条:“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属同一个法人或有隶属关系,或者在经济上有利害关系,该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投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第二十七条:“招标机构项目监理招标时,该机构不得参加或该项目监理的投标。”但在工程监理单位已经先期确定且同时具有相关招标资质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由该监理单位负责后续标段的招标业务呢?按照住建部《关于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8〕226号)有关精神可以给出肯定的答案,因为其中有明确的表述:“鼓励创建单位在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上为业主提供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为一体的项目管理服务。”

四、工程监理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是各类招标中最敏感也是最集中的游戏规则,工程监理招标也不例外。但工程监理招标一般不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而较多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监理评标办法中监理费报价所占比重一般在10%~30%,这与施工招标中报价比重不低于50%或60%的有关规定不同。如《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云建建〔2002〕712号)中监理费报价占15%;《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综合评标示范办法》(浙发改基综〔2009〕319号)以及《安徽省重点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综合评标示范办法》(皖发改政策函〔2010〕375号)中监理费报价评分都是占30%。也有地方将监理费报价只作为是否否决投标的条件,不再作为评分项,如“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3〕9号)即体现了这样的原则。这也更加突出了服务类招标的竞争重点不是价格,而是“谁来做?如何做?”,对监理招标即表现为派出的总监人选以及监理大纲。这也是组织监理评标时通常安排“总监”向评标专家陈述“监理大纲”(业内俗称为“讲标”)的原因所在。因为,讲标不仅有助于展示总监的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对能力、逻辑思维和专业水平,同时,也有助于评委在较短的时间内把握监理大纲的要点、精髓,提高评标工作的效率。

五、投标保证金

目前,各地对工程监理招标投标保证金的把握不尽统一,有的地方招投标监管部门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7部委30号令,后根据9部委23号令修订)规定,即按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来要求和把握;有的则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8部委2号令,后根据9部委23号令修订)明文规定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如《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沪建交〔2011〕497号)第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监理费的百分之二,最高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也有地方介于上述两者之间,如《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枣住建工字〔2011〕32号)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笔者认为参照勘察、设计比较有说服力。第一,从招标的分类看,监理与勘察、设计同属服务类;第二,从标的规模看,工程监理费与勘察、设计费基本处在同一数量级。如以10000万元建安规模的工程为例,按现行标准得出的工程监理收费基价为218.6万元,设计费基价为3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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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监理 人才培养 建立 机制

【Key words】engineering supervision,cultivation of talents,establish,mechanism

引言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性、专业化的有偿技术服务,既不同于直接生产活动,也不同于直接投资的活动。它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利用自己在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为业主提供高水平、高技术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因此,解决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的素质问题,是搞好监理工作的根本,也是监理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那么,如何才能加强监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理工程师素质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种工作机制入手。

1、建立人员录用机制,是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的起点

建设监理工作除了满足业主在项目建设中的需求外,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同时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严肃性。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因此,要适当加强录用人员的条件设定,把好人员入口关。要对招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职称、专业水平、实践经验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根据自身决定录用的岗位,使招录的人员具备胜任相应监理工作任务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监理各岗位的需要。

2、建立人员培训机制,塑造高智能多专业的复合型人才

建设监理工作具有特定的工作程序和规范,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法规就有多种,依据的规范标准也有许多,需要使用的各类表格有数十种,这就要求必须把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贯彻始终。

一是,要加强对新招录人员上岗前的培训。通过对他们进行《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及各种表格的培训,使监理人员能够掌握监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义务,具备上岗的基本条件。

二是,要加强对在岗监理工程师的岗位培训。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学科比较多,其中主要学科就有十几种。这就要不仅对监理工程师进行本专业、本岗位知识的深化培训,而且还要进行相近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培训,鼓励监理工程师进行跨专业的学习,使他们具有较高学识水平的综合能力,达到具备一专多能的能力,成为高智能、多专业的复合型人才。

3、建立人才引进机制,为企业发展积蓄力量

人才是决定一个企业的兴衰与成败。工程监理企业作为智力型服务性单位,人才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从监理企业发展的战略考虑,必须加强层次较高的人才引进和培养。因此,我们一方面可以面向社会招聘,将一些学识渊博、技术水平较高、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专业人才充实到监理队伍当中,来提升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要注重监理队伍的人才储备,积蓄发展后劲。比如每年可到专业院校招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毕业生,通过监理理论和实践的学习,使其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配合开展监理工作,再经过几年的锻炼,待他们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后,工作便可独当一面。如此,经过持续引进,监理队伍的学历组成、专业水平、年龄结构就可得到有效改善,逐渐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4、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及时掌握队伍现状

加强管理,是企业生存的关键,是企业必须认真考虑的重要问题。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是保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监理工作人员分布面广、监理的工程类别不尽相同,接触的人员、环境各有区别。因此,要围绕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三大控制目标,紧密结合监理工作的要求、程序,制定科学、详细的考核标准,实行量化考核。也可按工程项目进行考核,在建设过程中和竣工后,根据每个工程的具体情况,对每个项目监理部的整体工作和每个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做出相应的评价。考核时,还要注意听取参建各方的意见,充分了解监理人员在爱岗敬业、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以对监理人员作出综合的、客观的评价。

5、建立人员淘汰机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加强人才的引进、培训的同时,还要根据考核结果,逐步淘汰部分专业水平低、敬业精神差、廉洁自律意识弱、跟不上形势发展、不适应监理工作需要、损害企业形象的人员。在把好人员入口关的同时,还要疏通出口,吐故纳新,不断完善自身的体内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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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工程作为承担城市建设发展的主要职能,其中主要涵盖了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三大主体部门。工程监理单位则主要负责建筑工程的质量把关、科学决策以及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在整个建筑工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启动的比较晚,在整个建筑行业中的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还有很多不足,笔者通过对以下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找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况

建设工程监理自1988年开始实施,这一制度的执行也切实成为了改革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措施。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之后的一十余年中,我国在建设工程领域取得了很多成绩,建设工程领域的发展也更加健康、可持续。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对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工程项目质量、国家利益以及业主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帮助作用,也切实得到了工程领域和社会各界的}i定和认可。现在建设工程监理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具有一定行业规模的产业,也具有与其相适应的监理制度和法理法规体系。建设工程监理领域也培养和吸引了人量的优秀工程人才。但是另一外一方面,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的起步比较晚,因此还存在人量的问题亚需解决,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行业规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培养了一批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监理人才,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建设工程监理经验。笔者结合多年工程实践经验,通过与中国当前建设领域的实际情况出发,查看人量的工程文献,对目前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理行业情况有了整体概括,并且就此发现了人量存在于工程监理行业的问题,针对这此问题笔者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和应对措施,以期能够使工程监理行业不断优化,为行业发展做出相应贡献。

二、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条块分割在当前阶段是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一人特点。建设工程监理最初的提出主要是应对计划经济下的工程领域改革,推动其变革的主要动力来自于政府部门。由于政府监管的强制性特征,自然导致了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重叠和交义,使得建设工程监理效率的低下,极人的浪费了社会资源,与当前我国推行的市场经济体制很难相互契合。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在进行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时。当前,针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我国提出和颁布了人量的法律法规,从各个方面和角度对建设工程监理的责任、地位、性质、权利、义务等做了相关的规定,肯定了其法律地位。当时当前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与国际标准有很人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子以完善和加强。

2.2监理市场规范化程度低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的推行时间只有二十余年,因此发展还不够完全,在短时间之内涌现了人量的工程监理企业,这此企业参差不齐,因此对其监管很难有十足的保证。另外一方面,监理制度的推广是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进行的,因此对于监理公司的推动主要是依靠政府监管部门,这就使得原本应该由市场进行调节的行业失去了其特征,削弱了市场调节的作用,监理市场不能形成公平的竞争体制,监理服务的供求机制和价格机制很难形成,这就造成了监理市场的规范化程度低。

3、监理行业独立性不强

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往往对于监理单位而言都与设计单位有着一定的合同关系,而监理单位只是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管活动。而建设单位往往和施工单位关系较为紧密,因此一旦出现问题,监理单位往往都处于真空状态,没有受到相应的重视。因此,对于监理单位而言,很难行使其具有的权利。

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是二人主体之一,但是往往都被轻视。对于监理单位的认识,很多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都比较浅显,对于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利并没有清晰的认识。建设单位认为监理企业受其指挥,因此可以对其进行相应安排,这样的认识使得监理单位失去其科学性和独立性,不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断和决策。

4、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监理行业需要复合型知识结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且需要其具各人量工程实践经验,但是目前的监理行业中监理人员存在人量刚入职人员,对于相应的施工标准和规范掌握不熟,没有经过专业技术的培训,技术不扎实:在现场施工中为了方便往往都忽略很多问题的产生,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没有严格进行质量和安全管理。这样的人员可能只是具各一定的知识结构,不能满足监理行业对于复合型人才的要求。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很人程度上受到监理人员素质低下的制约。

5、服务对象过于单一,服务范围窄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推广之初,就明确其只能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执行监理活动,不能够接受施工单位的委托。这个特征与国际化很不相符,服务对象太过单一化,因此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还需要走很长一段路才能赶上国际前沿水平。

三、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健康发展的对策

1、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

建设工程领域的发展也逐渐迈向全过程和全方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方向。针对这样的发展方向,未来我国应当逐渐促使市场来进行建设监理活动的调节,充分调动市场调节能力,不断使工程监理企业结构更加优化,促使其向全过程、全方位发展。

完善招投标制度,促进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针对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招投标活动,要加强合同管理,促进监理行业组织结构的优化,强化监理委托程序,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参与各方的行为,努力实现建设工程监理的招投标制度的公平原则,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化。

2、加强监理行业的教育和培训

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要实现全方位和全过程监理,必须要切实强化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

3、正确认识监理行业

对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社会各界应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工程项目实行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人化,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4、促进建设工程监理的国际化

对于建设工程监理要努力拓展国际市场,随时保有创新意识。由于建设监理行业专业知识十分密集,是一门高智能服务的行业。针对每一个工程而言,都具各不同的特征和需求,因此监理企业要根据其特征制定相应监理方案,并且根据相关经验对项目分类别、分层次进行管理。

结束语

在建筑行业蒸蒸日上的今天,我国建筑行业的监理机制仍然不健全,存在着很多不足。无论是建筑单位还是企业个人都对建筑行业的监理工作缺乏充分的监理意识,我国建筑行业监理人员队伍的素质还有待提高,还应不断加强建筑行业监理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充分认识到监理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以及其责任的重大之处。通过不断加强改进我国建筑行业监理人员队伍的建设,规划监理市场的有效秩序,必然会充分发挥监理工作在建筑行业中的作用,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