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污染形成的原因模板(10篇)

时间:2023-12-19 11:29:0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光污染形成的原因,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光污染形成的原因

篇1

中图分类号:G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玻璃幕墙光污染产生原因

1.1 光污染

光污染是不恰当的自然光反射或者不合理的人工光照导致的违背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或有损于生理和心理健康,或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现象,包括眩光污染、人工白昼、彩光污染以及紫外线污染、红外线污染和视觉污染等。光污染已成为继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之后的又一大环境问题。

1.2 玻璃幕墙光污染

玻璃幕墙的光污染属于眩光污染。太阳光近似看作平行光,当一束平行光入射到光滑的平面上时,发生镜面反射,反射光也是平行光。平行光只沿一个方向传播,在该方向上光强较强,看起来非常耀眼,形成反射眩光。玻璃幕墙大多由一块块高反射率的玻璃构成,表面光滑,对太阳光进行镜面反射而形成的眩光射入人眼就会使人看不清东西,射向地面就会使地面的光照度增大,形成光污染。

2 玻璃幕墙光污染的危害性

2.1易导致交通事故

矗立在马路两边的一幢幢用玻璃幕墙装饰的高楼大厦,就像一块几十米宽、上百米高的巨大镜子,在阳光下熠熠闪光,对车辆和红绿灯进行反射。它所反射阳光的能力强,有时比太阳光本身还要强烈。在日光较强时,其反射系数超过 75%,有时甚至达到90%,比传统的青砖灰瓦和草坪的反射力要高出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如此强烈的反射光进入高速行驶的汽车内后,造成人突发性暂时失明和视力错觉,使司机在瞬间头晕目眩,视野遮挡,玻璃幕墙的光反射危害了行人和司机的视觉功能,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2.2 影响居住环境

目前,我国建筑用装饰玻璃,虽然有的采用了镀膜处理技术,但即便如此,其反光率也较高,少则在30%左右,高的可达80%以上(比利时已生产出反射率仅为5%镀膜玻璃)。尤其是当前大量使用的热反射镀膜玻璃,反射率更高,其反射光比阳光照射还要强烈。在晴空下玻璃幕墙把强烈的太阳光反射向远近的一些地方,破坏了周围原始生态环境。特别是那些建在居民小区的玻璃幕墙,夏日将阳光反射到居室中,刺目的强烈光线破坏了室内原有的气氛,还会造成周围楼的背阴面变成了阳面,使房屋两面夹击,室温增高 (可使室温升高4℃~6℃),这样在长时间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生活和工作,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干扰。一些居住在高大玻璃幕墙周围的居民苦不堪言,他们纷纷诉苦说,白天都要挂厚厚的窗帘,否则谁也受不了强光、强热的反射。

2.3 存在火灾隐患

有些玻璃幕墙潜伏着火灾隐患。尤其是那些凹型建筑设计的楼房,玻璃幕墙形成了一面大型聚光镜,其焦点处的高温足以引燃那里的易燃材料和物品。1987 年,德国柏林曾发生过因玻璃幕墙聚焦而引起的火灾事故。即使不发生火灾,那些经常被照射的室内家电和家具也容易老化,使使用寿命缩短。目前,我国虽然尚未有类似的报告,但谁也不敢担保以后不会发生。

2.4对人身心造成重大伤害

有些玻璃幕墙含有一定有害污染物质,挥发和释放后可直接构成对人体的危害。例如,茶色玻璃的合成成分中含有金属钴,它是一种放射性元素,容易使人受到放射性污染。它随太阳光反射到人体上,时间一长,可诱发眼部疾患、心跳过速、血压升高等疾病。人们长期处于光污染环境中,还会出现头晕目眩、失眠等神经衰弱症状和诱发心动过速、心脑血管等疾病,有心血管病的人还可引起猝死。强烈的玻璃幕墙光污染还会诱发皮肤癌。

3 玻璃幕墙的优点

与传统建筑结构相比,玻璃幕墙能够有效的运用的现代化建筑中,确实存在其不少的优点:如可以较好的体现建筑艺术特色,突出建筑立体感;材料单一,可有效缩短施工工期,维护维修较为方便; 墙体自重轻,有效降低建筑物总造价;除此之外,还可有效适应旧建筑外墙翻新的设计要求。如:

( 1) 调节室内光线。玻璃所具备的透明性,可以让自然光有效的摄入室内,给室内创造出明亮的环境,使室内光纤充足,白天可减少或不需要室内人工的照明,有效实现节能目的。

( 2) 降低室内热能,实现保温隔热性能。通常情况下,吸热玻璃吸收红外线以后,有效减少20%-30% 太阳能的入射量,以此来降低室内热量,达到保温隔热性能。

4 防治措施

4.1安全隐患的防治措施

当前,要想解决安全隐患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加强立法和监管力度,让城市大型玻璃幕墙在规范和限制中慢慢发展。质量是决定玻璃幕墙发展的关键和前提,这同时也关系到人们的财产、生命安全。因此为确保玻璃幕墙的工程质量,一定要加强建设部门的监管力度,明确玻璃幕墙的管理范围、管理主体、开启面积必须在 30%以内,将城市建筑玻璃幕墙的管理纳入到建设部门长效管理机制之中,鼓励用户使用自然风实现降温等。其次,按照相应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安装,以此来确保玻璃幕墙的安全与质量。工程设计施工中,切忌使用一些不合规格的材料。第三,打造专业施工队伍,同时加强玻璃幕墙后期的保养维护工作。

3.2光污染的防治措施

针对玻璃幕墙的光污染,笔者以为,不同城市应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解决措施,一些特殊城市的特殊地带应严禁使用玻璃幕墙,一些城市可适当控制玻璃幕墙的使用比率。除此之外,人们可通过玻璃生产工艺的不断革新,来控制其可见光反射率。

而光污染作为一种潜在的危害,因此必须从思想上提高人们的重视力度。同时,玻璃幕墙造成的光污染不能像其他污染一样通过有效的转化、分解或稀释等来减轻或消除,因此,玻璃幕墙光污染必须以预防为主。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可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①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②提高人们对玻璃幕墙的正确认识;③加强城市规划设计的管理控制;④提高设计者的环保意识及其设计水平。

5 结 论

综上所述,环境除了要美观,同时还需要安全。现代化的玻璃幕墙需要发展,但人的生存环境及安全更需要密切保护,只有二者之间和谐发展才是最为理想和科学的解决办法。玻璃幕墙只要使用得当,在带来建筑的通透性和现代感的同时,把光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提高城市的形象品味和人们生活品质

参考文献

篇2

依照我国环保相关部门所统计的数据可以看出,建筑施工过程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已发展成为城市中非常严重的污染现象。同时,建筑施工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及污染范围也不断地扩张。所以,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应强化对环境污染问题的管控,制订合理、科学的防范措施,应用先进的绿色施工技术,以确保我国建筑业可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1环境污染特点

1.1污染持续的时间较短

在进行建筑施工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通常出现在施工的前期准备时期至建筑竣工验收时期之内。因此,建筑施工中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现象,也会在上述的时间段之中出现。但建筑施工生产污染的时间长度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其和整个建筑施工的周期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1.2污染影响的范围较小

建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周围环境污染,基本上只出现在相对小的半径范围之中,其基本上不会影响到离施工现场相对远的环境。如振动污染和光污染等,均会在距离不断增加的同时,而污染程度不断的削弱。所以,建筑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有很强的小范围特征。

1.3污染具有多样性

因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使用到多种材料及多种施工工艺。例如,使用不同的机械工具、混凝土材料的施工及钢筋的再加工工艺等。所以,在进行建筑施工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很难完全避免,同时,其污染也有多种样式。

2污染类别

2.1扬尘污染

进行建筑施工时,扬尘问题是极易发生的。而施工现场所产生的扬尘污染,除了会对相邻的小区、办公楼等产生影响之外。同时,还会对市民的出行及日常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最为关键的是,扬尘污染会直接对城市居民健康造成危害。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造成扬尘现象的原因包括:(1)土方工程开挖作业;(2)建筑材料使用;(3)施工设备运输问题;(4)施工垃圾清运的过程问题。

2.2噪声与震动污染

在建筑施工产生的噪声及震动无法避免,存在一定的局部性、短暂性及频发性的特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形成噪声污染源包括各种车辆及机械作业。

2.3光污染

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因施工作业时,焊接操作所形成的火花,以及夜间进行施工时照明设备发出的强光。

2.4水污染

建筑施工作业形成的水污染问题,包括有施工产生的废水及生活废水等两种水污染问题。施工中所产生的废水,来源主要是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所添加的冷却水、进行现场清洗时所产生的废水、对使用材料清洗时所产生的废水、混凝土结构进行养护产生的废水等。

2.5土壤污染

施工的土壤并非属于基础部分,土壤被人为破坏的问题易被忽略。因施工过程中,使地表结构被破坏,土壤极易发生侵蚀、流失的问题,且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化学原料不断沉积,多种、大量的有害废弃物(电池、油漆等)被埋入土壤中,这些均会对土壤造成非常严重的污染。

2.6固体垃圾污染

在建筑施工中,所形成的建筑垃圾大多数是固体垃圾。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极难被土壤所降解。施工现场所产生的固体垃圾,包含有施工作业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及作业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固体垃圾等。

2.7对地下设施、文物及资源的破坏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会对地下的一些管道设施、电路、水路等,造成一定的破坏。施工中也会对一些埋藏于地下的?文物,造成一定的破坏。若是施工现场或周围有名贵树木等,经常因施工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所以在施工中,对一些设施、文物及资源的破坏问题,也应弓丨起我们的重视。

3防治对策

3.1扬尘控制对策

在施工运输作业阶段,要针对易形成扬尘现象、洒落现象及流漏现象的材料,进行全封闭的堆放与处理。同时,应确保运输车辆保持自身的清洁,对车辆上携带的泥土要及时彻底的清除,并加设防护网或防护布,以避免车辆对运输道路造成污染。在进行土方工程开挖时,应通过有效的洒水及覆盖的手段,避免产生的扬尘扩散至施工现场之外的环境中。在进行易扬尘原材的存放时,应加设一定的覆盖防护材料。一些粉末状的散装原料,要使用全封闭的容器或者建立原材堆放大棚,进行原材的盛放。进行机械剔凿施工时,应对局部实施严密的遮挡,或加设一定的防护材料。对建筑高层中所存在的垃圾,进行清理过程中,运送垃圾时要使用全封闭的容器进行吊运。在施工现场一些非作业区中,若存在易产生扬尘的垃圾,要进行洒水处理,或者将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3.2机械噪声及振动控制对策

建筑施工作业时,要对所产生的噪声与震动实施不间断的监测及管控,要对噪声的扩散进行有效的防护。可采用的降噪手段包含如下。3.2.1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运行性能较稳定,且具备良好降噪性能,运行中产生噪声较小的塔式起重机。3.2.2钢筋加工机械设备应采用运行性能良好、工作过程稳定,且产生噪声较小的机械设备。3.2.3木材切割设备应将木材切割设备周围,采用围挡材料进行全方位的围挡,并建立操作工棚,对木材切割设备封闭式使用,以减少所产生的噪声污染。3.3.4混凝土施工在振捣混凝土时,要采用具备优良工作性能,且产生噪声较小的设备。同时,也应尽量在白天进行混凝土的施工作业。

3.3光污染控制对策

在建筑施工时产生光污染的原因,主要为晚间施工现场所使用的照明设备及电焊作业时形成的火花。所以,针对此问题应采用如下措施加以控制。(1)夜间现场施工时,室外所设置的照明设备,应在灯泡外部加设上灯罩,使照明灯所透出的光,基本上仅照射到的施工作业的范围之内。在塔式起重机等设备之上,应安装罩式灯盒碘钨灯,并对所安装灯罩的角度加以调节,确保所照射光线的范围尽量控制在施工范围之中。如有需要情况,应加设上档光用彩条布或加设上密目网材料,以对强光加以遮挡。(2)电焊作业时,应加设相应的光栅,并采取一定的光线阻挡措施,防止焊接作业时火光发生外泄。

3.4水污染控制对策

在建筑施工中,排放的所有废水,均应符合我国相关废水排放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在施工作业时,所形成的施工废水,应在现场依据场地的实际情况,而加设一定的处理措施。对施工场地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以防止化学沉积物过多的聚集。在现场加设沉淀池,从基坑中所抽上来的水及清洗完设备的浑浊水,在沉淀池中沉淀之后,能够被多次循环使用。施工现场若处于地下水位下降的区域之中,应通过应用具有良好隔离性能的基坑边坡施工工艺,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地下水位的抽取,使施工现场的地下水环境得以有效保护。

3.5土壤保护对策

在建筑施工已破坏的土壤上重新栽种上一些速生的花草和树木,或及时地对砂、石进行全方位覆盖。在土壤的表面加设排水系统,对边坡结构进行加固与稳定处理,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因建筑施工,而使土壤遭受破坏与流失。对现场的沉淀池、化粪池及隔离池等进行定期、彻底的清理,将其中的沉淀物清除干净,并经过处理后运送至指定地点,以避免有害物质对土壤造成污染。对一些无法当成建筑垃圾而运送出去的有害物质,要上交至相关的回收部门,进行专门的回收处理。可以回收利用的电池等废弃物,应上交至废电池回收企业进行处理,防止废弃电池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带来污染。若机械易产生油污污染,那么在使用机械时,应在其下方加设毡布,并在毡布的上方铺设砂土,以完成对油污的处理,并将所产生的油污进行集中、统一处理。在建筑施工之前,应栽种施工时易于成活的树木或者花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作业对土壤的破坏作用,以实现对环境的保护与绿化。

3.6建筑垃圾控制对策

要使建筑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尽可能的少,在现场中存在的碎石、砂土等垃圾,若能够回填使用,则尽量进行回填。现场所制造的生活垃圾,要进行袋装处理,并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同时,把全部的生活垃圾统一的运送至相应的垃圾回收站,进行集中处理。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的使建筑固体废弃物的产量减小,最大限度地对建筑固体废弃物加以利用,并对不同类别的废弃物分类处理。

3.7地下设施及文物资源的保护对策

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地下经常会埋设有电力管道、水管及天然气管道等,个别的建筑施工现场地下也会发现埋有文物或天然资源的情况。因此,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之前,全面的对工程所在地进行地质勘查是非常关键的。这样才可全面了解施工现场地下所埋置的一些设施、文物或资源,并根据地质勘探结果,而制订科学的施工组织计划,以确保整个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并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性。进行建筑施工时,若发现有文物和资源埋于地下,则须立刻停工,同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将现场情况通报至有关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的工作。

4结束语

社会、生态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坚持的发展理念,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依据。在建筑施工时,所带来的各种环境污染问题,是每个施工现场均存在的一些问题。而现阶段,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因建筑施工污染所导致的事故也频频出现。在此,依托于绿色施工理念,根据建筑施工所存在的一些污染问题,阐述了施工作业时应采取的一些措施。

参考文献

[1]李继生.浅析建筑施工中的施工环境污染及处理方法[J].建材与装饰,2016(21).

[2]冯健明.探析建筑施工中的施工污染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J].江西建材,2016(3).

[3]张兵兵.建筑施工中的施工污染环境问题与防治措施m.四川水泥,2016(6).

篇3

中图分类号:E928.9 文献标识码:A

1 基本概况

海安县位于江苏省东部的苏中地区,隶属于江苏省南通市,位于南通、盐城、泰州三大市交界处;东临黄海,与如东接壤,西与泰州的姜堰区为邻,南和如皋、泰兴相连,北与东台毗邻;海安南接沪浙,北依江淮,西靠扬泰,东望黄海之滨的如东洋口大港。海安东西直线最长71.1公里,南北最宽39.35公里,海安县总面积1180平方公里,下辖10个区镇,其中,国家级开发区1个,省级高新区1个。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海安城区成为了一个以金融、贸易、信息和商务办公活动高度集中的综合经济活动中心,在这样的优越的发展条件之下,室外用光的情况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鉴于此原因,我们城区的光环境做了调查。以了解这里的光环境状况和周围居民对于光环境的关注情况。

图1 海安城区图示

2 光污染问题

2.1 昼间光污染调查

(1)玻璃幕墙

某酒店主楼高200米,外部全部采用金色玻璃幕墙装饰,玻璃幕墙大约于20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深圳、广州、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随处可见,但是,光污染中的“白色污染”,在城市建筑中使用的玻璃幕墙就是最典型的白亮污染制造者。玻璃幕墙的光污染,是指高层建筑的幕墙上采用了涂膜玻璃或镀膜玻璃,当直射日光和天空光照射到玻璃表面时由于玻璃的镜面反射(即正反射)而产生的反射眩光,干扰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不但会导致头昏、头痛、精神紧张、注意力涣散、烦躁心悸、倦怠乏力等不适感,容易发生事故,同时长时间在光污染环境下工作,视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导致视力急剧下降。[1][2]

图2 玻璃幕墙的墙面

(2)汽车表面

停靠在路边的汽车表面反射强烈的太阳光,以及车辆的后视镜、玻璃窗、车体材料等都会造成眩光污染,对行人和司机影响都较大,烈日下会形成交通安全的隐患,尤其是司机,他们受到光污染,会头晕目眩、引起突发性暂时失明和视力错觉、看不清道路,诱发车祸。

2.2 夜间光污染调查

当夜幕降临后,道路两边的照明灯,酒店、商场的广告牌和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照亮了城市的夜空,灯光使城市在夜晚变成一座“不夜城”。夜晚的光污染源主要有以下几类:

(1)彩光、霓虹灯

彩光污染具体是指舞厅、夜总会、夜间游乐场所的黑光灯、旋转灯、荧光灯和闪烁的彩色光源发出的彩光所形成的光污染,其紫外线强度远远超出太阳光中的紫外线。

(2)广告牌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在步行街不到100m的路段中的建筑楼上滚动屏幕(5个)和广告牌(11个)。广告屏幕亮度大,强烈的刺激着眼镜,有些由于过高,行人关注度不高,因而广告效益低,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随着人们追求时尚,对生活质量的高要求,夜生活已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到了夜间,步行街的霓虹灯、灯箱广告和灯光标志等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亮度越来越高,从而加速了彩光污染的形成,其实其中很多光源含有较多的紫外辐射和红外辐射,易让人眼花缭乱,不仅损害眼镜,而且干扰大脑中枢神经,使人感到头晕目眩,出现恶心呕吐、失眠等症状。科学家研究表明,彩光污染不仅有损人的生理功能,还会影响人们的心理健康,另外还浪费了大量的电力资源,对城市的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3]

3 改善建议

针对海安城区室外光环境调查所发现的光污染相关问题,我们提出以下的针对建议,主要包括利用先进技术、宣传教育、群众监督、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等。

3.1 限制彩灯的点亮数目和时间、广告牌的亮度

我们在调查中观察到,中坝路、人民路等附近有很多的银行在晚上是不营业的,但是位于高楼层的广告牌依然闪亮着,建议可以,保留必要的自动取款机附近的广告牌,其他则禁止或减少晚上点亮。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楼层顶部或者是楼层正对马路的广告牌,流动式地播出广告,既起不到相应的宣传效果,且造成高空的光污染,影响鸟类的飞行等,应该禁止此种广告牌。同时路上面有很多的小彩灯,从节约能源和减少光污染的方面来考虑,都不应该一直点亮,建议相关部门应该规定彩灯的点亮时间等。对广告牌和霓虹灯应加以控制和科学管理;在建筑物和娱乐场所周围,要多植树、栽花、种草和增加水面,以便改善光环境。[4]

3.2利用先进的技术减少玻璃幕墙的反光

可以在玻璃上面镀一层低辐射防晒膜,该膜具有阳光光谱选择性控制功能,能阻隔紫外线,红外线的反射率高达95%,同时选择性的让可见光通过,具有隔热、节能、防紫外线等功效。高新区可以引进相关的生产厂家开展合作项目,加快新型玻璃材料的研究、开发和使用,优化玻璃幕墙的构造设计,产品销售给当地的光污染的排放单位,减少光污染的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5]

3.3 增加群众监督力度

加强宣传,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具体方式可以采用走进社区进行宣传,利用宣传标语,制作光污染知识的小册子,小区的公告栏等。主要目的是,其一增加大家对个光污染的关注程度,希望大家从自己开始做起减少光污染的源头;其二,充分利用大家的监督,如向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反映问题,也可以利用媒体(如:广播电台、当地电视节目新闻、江海晚报等报刊的关注报道),以此来向光污染的排放者实施舆论压力。

3.4 征收“光污染”排污费

可以按照广告灯的点亮时间,亮度等对这种广告设施进行收费。增加其在光污染上面的成本支出,对排放光污染的个人或者单位施加经济压力。这样的话小型的光污染排放类的店铺等就会考虑到相关方面的因素,减少晚上开广告牌的时间。[6]

3.5 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

个人防护光污染的最有效措施是保护眼镜和的皮肤勿受光辐射的影响,可以佩戴护目镜和防护衣服。平时在马路上面应该注意减少目光直视玻璃幕墙眩光以及反射光的现象,当眼睛发现不适现象是应该及时到医院的眼科去检查眼睛。

因为眩光不止会使人的情绪烦躁,还可以影响眼睛的生理机能,使眼睛感到不适甚至引起失明。

3.6 制度地方标准

组织力量对我县的光污染问题进行调查和测量,根据我县的性质和特征,从宏观上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整个县城的夜景照明总体规划。同时建议在地区性环境保护法规中增加防治光污染的内容, 以方便对违反这种光污染现象的行为采取合理的法律措施,在执法和监管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另外将防治光污染的规定、措施和技术指标落实到工程上,严格限制光污染的产生。加强规划控制管理:从环境、气候、功能和规划要求出发,对所规划建筑是否采用玻璃幕墙应作充分认证,实施总量控制和管理。[7] [8]

3.7 完善监管制度

建立和健全监管机制,认真做好防治光污染监督与管理工作。为此,有关城建、环保和城市照明建设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应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和监控办法,做好照明工程的光污染审查、鉴定和验收工作,达到建设城市照明,减少光污染的目的,使建设夜景,保护夜空双达标。

4小结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光污染,正在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 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提高预防和减少光污染的意识,采取各种有效的防治措施,只要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通过改善污染源的结构材料、加强宣传、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增加群众监督力度、制定相关标准、完善监管制定等可以缓解光污染的程度,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 陈亢利,张仁全等.环境物理.2011:152~168

[2] 陈亢利,孙益松,张玲玲等.吴江市黎里镇室外光环境现状调查.《灯与照明》2007.12

[3] 王亚军. 光污染及其防治[J]. 安全与环境学报,2004. 4 (1) : 56 - 58.

[4] 谢俊彪. 当代的新污染- - 光污染[J]. 干旱环境监测, 2004. 18 (2) : l27 - 28.

[5] 粱红山. 光污染对人体危害及预防[J]. 劳动医学。2O0O (8) : 243 - 244.

篇4

2021最后一场大流星雨 2021年的最后一场规模较大的流星雨双子座流星雨下周二,也就是14日,将达到其流星数量峰值,预计每小时流星数量最多可达150颗,感兴趣的朋友可能要熬夜观测了。

记者从北京天文馆获悉,北京时间12月14日15点左右,今年的双子座流星雨将达到它流星数量峰值,预计每小时天顶流星数量最多可达150颗。对于我国境内的观测者来说,14日天黑后是适宜观测这次流星雨的时间,前半夜观测可能会受到月光的影响,但是后半夜月落后到天亮前,月光影响明显减弱,是观测的最佳时机。

双子座流星雨的活跃期从12月4日起一直持续到12月20日,它与每年1月的象限仪流星雨及8月的英仙座流星雨并称为北半球三大流星雨。双子座流星雨的母体是3200号小行星——法厄同,双子座流星雨是目前已知的第二个不是由彗星造成的流星雨。另外,该流星雨有三大特点:一是颜色偏白;二是流星体速度较慢;三是亮流星多,时常还有火流星出现。因此,双子座流星雨是非常适合摄影爱好者拍摄星空画面的精彩天象。普通观测者只需要仰望星空,用肉眼即可欣赏到流星划过夜空的美景。

流星雨多久出来一次

几乎每天都会有流星划过地球。很多人看不到流星的原因是因为光的污染,光污染会极大地影响流星雨的观测数量,城市灯光及街灯的亮度比很多黯淡流星的亮度都要大,大树和高耸的建筑物也会影响到流星雨的观测数量。

所以,去一个光污染小、能够看到宽广天空的地方,就能更好地欣赏流星雨。其次,12月中旬夜间的气候条件极为寒冷,但如果你计划外出观看流星雨,请务必多穿一些衣服。强烈建议带一个保温杯,在寒冷夜里,配上一杯热饮真的非常过瘾,可可、茶、咖啡也不错。

流星雨有什么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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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特别是自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同时,由此而造成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于是环境污染问题成了近年来全球普遍关注的热门问题。环境问题是指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1]环境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常说的环境污染。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的原因致使环境发生化学、物理或生物学等方面的不良变化而影响人类生存的现象。[2]其实自从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环境污染就一直是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特别是近现代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环境污染出现了许多新的形式,如噪音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本文拟从下面一个案例入手,探讨人们生活别是在城市生活中日益引起人们重视的一种新的污染形式-光污染,进而分析光污染侵权损害的有关问题。

由于不堪忍受对面高楼玻璃幕墙的反射光每天长达十余小时的照射,家住历下区武库街的一居民以“光污染”为由,将山东华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告上了法庭。原告李某系济南市历下区武库街17号院内的一户居民,被告华能大厦则位于泉城路17号,原被告相距近百米。1996年,22层的华能大厦建成竣工。原告诉称:由于华能大厦的玻璃幕墙及楼顶的金属球的反光从原告的后窗直射进屋,一天14个小时的光照导致室内温度过高,不但使人根本无法休息,而且让原告及其老伴的高血压、心脏病等病情加重,先后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为了降温,原告家里的电风扇从早到晚地吹,近几年来,已相继烧坏了3台电扇,落地扇也修过两次。为此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排除防碍,并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共计28000元。但华能大厦认为,自己不应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大厦是按规范要求设计建设的,该大厦与原告住房相距百米,其反光不会对人体及财物造成任何损坏;且原告所说的“光污染”,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其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受理后,历下区法院即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审理中法院查实,被告华能大厦顶部的两个金属装饰球确实存在反光现象。但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有关光污染的规定,因此,华能大厦顶部金属装饰球的反光现象是否达到光污染标准,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由于没有法律依据而无法定论,且原告不能证明其病情加重及财产损失与反光现象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因此,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3]

至此,这起“光污染”侵权损害案件因为我国没有“光污染”的相关规定而以原告败诉而结束。那么,光照是否能构成环境污染侵权呢?“光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又如何呢?我们不妨从外国立法例中加以研究分析。

二、国外有关立法及理论探讨

1、德国立法-不可量物侵害制度

从历史上看,对于他人土地权利之享有或使用而发生排他害(亦即妨害)的情形,德国自中世纪开始即以概括性名词“Immission”称之,进而形成为独立的“Immission”制度。大约于13世纪,该制度开始成为德国法制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并受到相当重视。[4]所谓“Immission”制度,一般被理解为“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德国对于光污染没有做明文规定,但其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实际上包含了光污染这种侵权类型。

对于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德国现行民法典有明文规定。其民法典906条规定:不可称量的物质的侵入:(1)土地的所有人,以干涉不侵害或只是非重大侵害对其土地的使用为限,不得禁止煤气、蒸汽、气味、烟气、煤炱、热气、噪声、震动和来自他人土地的类似干涉的侵入。依法律或行政法规确定和估价的干涉不超过在此种规定中规定的极限值或标准值的,通常为非重大侵害。对于在依《联邦公害防治法》第48条的,并且能够反映技术发展水平的一般行政规定的数值,适用相同规定。(2)在重大侵害为因按当地通行的使用方法使用他人土地而引起,并且不能通过在经济上可以要求此种使用人采取的措施加以阻止的限度内,适用相同规定。所有人依此应容忍干涉的,在干涉对按当地通行的使用方法使用其土地或对其收益所造成的侵害超过可以要求的限度时,可以向他人土地的使用人请求适当的金钱补偿。[5]

由此可见,德国民法典对不可量物侵害指的是煤气、蒸汽、气味、烟气、煤炱、热气、噪声、震动七种及来自他人土地的类似干涉的侵入。至于“类似干涉的侵入”,依其司法判例看大致包括下述物质所生侵入:尘埃、砂、采石之粉、灰、火花、湿气、真菌类、雪、铳弹、电流、落叶及“光的有意图之侵入”。此外,仅有较小体积且其侵入之防止成为困难的某些动物,如蜜蜂、鸠、耗子所生侵入亦包括在内。[6]

对于德国的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可以说其民法典第906条已规定的相当详尽可行,对七种典型的不可量物侵害作了列举式规定,而对于那些不典型的不可量物侵害,以及随着社会生产力、科技的发展而新出现的不可量物侵害全部包括在“类似干涉的侵入”之中。对这些“类似”侵入,不可能作完全详尽的列举式规定,因为这些侵入具体包括哪些种类很难确定,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对生活环境要求的提高,会产生出许多新的不可量物侵害类型,作此“类似干涉的侵入”的立法规定符合社会实际,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同时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在司法实践中以判例的方式确定“类似干涉的侵入”的具体类型,有利于实现立法的目的。正是因为有此“类似干涉的侵入”的规定,且由法官以判例的方式确定了诸多种类的“类似侵入”,如电流及“光的有意图的侵入”等,才真正完善了不可量物侵害制度。而且,随着社会的继续发展,不可量物侵害所包含的范围仍会不断扩大,因为科技的发展给人类带来巨大物质财富和方便的同时,也可能给人类带来新的“不可量物侵害”类型。

参照德国立法及判例可发现,德国对不可量物侵害的规定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认,例如在其司法判例中就确认“光的有意图之侵入”构成不可量物的干涉侵入,对被侵入方构成侵权,这实际上就是对他方生活环境的侵权,是环境侵权。从某种意义上讲,“光的有意图之侵入”就是对环境的一种污染,因为它造成了人们生活质量的下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干扰了人们正常的生活环境,是一种新的环境污染类型(相对于传统的环境污染类型而言,如废气、废水、废渣等)。当然,若仅是轻微的光的侵入就不认为是侵权,因为被侵入方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即有一定的容忍限度,如何来确定这一限度应由法官自由裁量。

2、法国立法-近邻妨害制度

在民法立法上,法国民法典并未象德国民法典那样就不可量物之侵害问题设置特别规定。对于社会生活中的近邻妨害如烟雾、音响、震动、声、光、电、热、辐射、粉尘等不可量物侵入邻地造成干扰性妨害,对于邻地之日照、通风、电波障害(电波干扰),以及因挖掘、排水致邻人侵害等,法国民法典并未作出规定,而是将其纳入“近邻妨害制度”之中,因为,法国长期以来的司法判例与学说理论经过不断的探索与积极的讨论,以至于时至今日,基于判例形成、学说构筑的近邻妨害制度已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的定型的制度,实现并积极发挥着与德国法的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同样的调整功能。[7]当然,法国的近邻妨害制度与德国的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在法律要件及法律构成上有所不同。

由于法国的近邻妨害制度主要是由司法判例与学说构筑而成,因而更具有灵活性,能随着社会的发展,根据实际的需要而及时确立各种类型的“近邻妨害”侵权类型。从其判例来看,其近邻妨害侵权不仅包括实物侵权(粉尘、落叶侵害、光害、煤、烟、噪音等,这类似于德国的不可量物侵害),还包括观念侵害(如家之营业等)。对于光侵害,法国也是以判例的方式予以确认,其典型判例为:

Pairs24mars1936,Graz.pal.1936.1.757

Y机动车公司在与邻地相接近的境界处安装了一个霓虹灯广告招牌(一共6个字,招牌本体与地面垂直,霓虹灯发出的光成橙色,分外耀眼)。亦正是因此,其邻地之居住者X1等,每每在该招牌的霓虹灯被接通电源之时起,即必须马上把窗帘等遮蔽物拉上。同时,因在窗户旁边有如此强烈的光,致使在窗户旁边进行工作及居住都成问题(尤其是

三、四层之住户遭受的损失更大)。为此,X1等提讼(其提出的请求事项不明)。控诉院维持原审判决,指出,以霓虹灯作广告活动,即使其与国家的有关公共道路之行政规则相和,也不得对近邻不动产的居住者之平稳生活与他们日常进行的通常的业务活动施予重大妨害。因此令Y撤去其霓虹灯广告招牌(于判决后1个月内完成),并赔偿损失(25000法郎)。[8]

从法国立法及司法判例来看,对光的侵害也认定为是近邻妨害侵权的一种类型,是属于相邻关系的范畴。

3、瑞典的《环境保护法》

瑞典由于地处北欧,环境优美,国民对环境污染也相当关注。与此相应,该国《环境保护法》(1969年第387号,1995年修订)详细列举了众多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其中就有光污染。该法第一条规定:本法适用于:3、(1、2两款本文略)以可能造成大气污染、噪声、震动、光污染或其他类似方式干扰周围环境的方式对土地、建筑物或设施的使用,但暂时性干扰除外。[9]可见,瑞典对光污染这种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在立法中作了明确规定,这在各国立法中是比较少见的。

综合国外各国的有关立法及司法判例可以发现,对于光污染这一侵权类型,虽然大多数国家没有在立法中明文规定(当然,瑞典作了明文规定),但从各国的司法判例来看,对于光污染这种侵权形式都作了确认,有的认为它是相邻关系侵权之一种(如法国),有的认为它就是一种环境污染(如瑞典)。其实,虽然德国、法国等国家没有将“光的侵入”规定为一种环境污染形式,但是归根结底,“光的有意图的侵入”(即因人为因素非自然地侵入他方),实际就是侵害了他人享有舒适生活的环境权,因为大气、水、日照、通风等自然环境是人类的共有财产,各个人都享有在良好的自然环境中享受舒适生活的所谓环境权。如果因为人为因素(如新建筑物反光、新增发光设施等)而使光(包括日光及各种灯光光线)侵入他方,实际上就是干扰了他方工作、学习、生活的生活环境,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有可能给他方造成财产甚至是人身上的损害,这种损害实际上就是通过改变环境因素,使他方的环境发生某些变化而发生的,因此,应当视为一种环境污染侵权。

三、我国立法的有关规定

1、宪法

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宪法的这条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民享有舒适环境的环境权,任何影响他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的行为都构成侵权,都应当被禁止。但宪法对哪些行为、现象属于侵权并未作出规定,这就需要其他法律法规予以确认。

2、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防碍,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的这条规定是规范相邻关系的,这与法国的近邻妨害制度是类似的。依现今通行的说法,该条规定并不适用于“光的侵入”这种侵权形式,因为防碍“采光”都被解释为影响(一般是阻止)他方正常采光(一般指自然阳光),对于这种“光的侵入”情形,如本文开头案例中所指的情形及其他灯光的人为侵入等,似乎不是本条立法的规范范围。但是作为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条款,仅仅作这种字面的狭义解释,也未免不符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相邻关系的侵权类型也在日渐增多,而且该条文在列举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之后又加上“等方面”的相邻关系,这也类似于德国民法典906条之中的“类似干涉的侵入”。至于“等方面”具体应包括哪些方面,应当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认识的不断变化,在司法实践中作出具体的判断,也就是应当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来判断哪些情况还会构成侵害相邻关系的侵权类型,这样的话,本文开头所举的案例似乎也有适用该条文的余地。

3、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这条规定是我国进行环境污染侵权认定的最基本的条款。本条列举了废气、废水等众多的环境污染类型,但是对“光的有意图的侵入”是否是一种环境污染也未作出明文规定。但是根据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光的有意图侵入”应该构成环境污染,因为光的有意图的侵入是因为人的活动而引起的,它能引起环境质量的下降,如温度的升高,光线过于强烈而影响视觉等,这些都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所以“光的有意图的侵入”与其他污染形式一样是一种环境污染,构成侵权,当然轻微的情况下可不认为构成侵权。

4、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

本草案建议稿第134条规定:不可称量物侵入的禁止: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于他人的土地、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煤气、蒸汽、热气、臭气、烟气、灰屑、喧嚣、无线电波、光、振动及其他相类者侵入时,有权予以禁止。但其侵入轻微,或按土地、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形状、地方习惯认为相当的除外。[10]

该条实际上是仿照德国民法典第906条加以发展完善而制定的。不可量物侵入的禁止实质上是保护居家安宁和生活环境,其立法目的是保护环境,所以说不可称量物侵入这种侵权类型实际上侵害的是环境权,这些侵权类型实质上是基于物权(所有权)的环境侵权。如果是仅仅是禁止不可称量物的侵入,则可依据该条文予以请求禁止。但如果这种侵入给他人造成财产、甚至是人身损害,仅仅依据该条文予以禁止似乎还不够,除禁止外,还应当请求损害赔偿,这时的侵权损害就应当归于环境侵权。将不可量物侵入侵权类型归为环境污染侵权,更有利于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该条文明确列举了“光”这种侵入形式,对于光侵入既可以基于物权(所有权)要求予以禁止,同时也可以基于环境侵权要求侵权赔偿。

5、有关地方法规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10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制定本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和措施,加强对废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和光污染的防治”;《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32条规定:“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振动、电磁波辐射、光污染等对环境有污染和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厦门市建筑外墙装饰管理暂行规定》第14条规定:“对周围环境会产生光照污染的玻璃幕墙或金属幕墙,应采用低辐射等镀膜或非抛光金属板,不得采用镜面玻璃或金属板等材料。”

可见,诸多地方法规对光污染这种环境污染类型已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实际上是依据宪法及有关民法、环境法等的立法目的及宗旨,针对实际情况及社会的发展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对相关法律及时作出的补充性地方规章。可以说这些地方规章符合社会的发展需要,体现了有关环境法方面的立法方向,在司法实践中具有积极的意义。

综合以上我国的立法可见,对“光侵入”这种侵权形式,我国的现行立法虽无明文规定,但根据立法精神、目的及学理解释,光污染侵权损害这一侵权类型实际上已经包括在有关立法之中,特别是许多地方规定已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光污染侵权,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相邻关系的规定请求予以禁止并请求赔偿,也可将其作为一种环境污染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予以禁止并请求赔偿。特别是即将制定的物权法可能对此问题作出更详细的规定,但物权法是基于所有权来规范光的有意图侵入,更重要的是应当在环境立法中将其确认为一种环境污染形式,同时纳入环保法的范围,以保护当事人及整个社会的利益,维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四、光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

光的有意图的侵入作为一种环境污染侵权,其构成要件与一般的环境侵权相类似,主要有以下几项:

1、必须有因光的侵入而污染环境的行为

也就是说,光的侵入使环境发生了变化,如温度的明显上升,影响视觉等,从而降低了环境质量,改变了原先的生活环境,影响了被侵入方的正常生活,降低了被侵入方的生活舒适度,如本文所举案例中原告房屋内温度明显上升等现象。

2、必须是人为因素而造成光的侵入

造成光污染必须是人为改变光的自然状态,如新建建筑物玻璃幕墙反光以及设置各种灯饰等。这些情况下,光经过了人的活动而改变了其原来的状态。若仅仅是天然的阳光等,而且未经过人为的反射等活动来改变其自然状态,则不存在光污染问题。

3、必须超过一定的限度

并不是只要有因人为活动而造成光的侵入就会产生光污染侵权。作为环境污染的一种,只有超过一定的限度方可构成光污染,也就是被侵入方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轻微的光侵入并不构成光污染侵权。那么如何来确定这一限度呢,立法中可以确定一定的判断标准,并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予以判断。

4、要有一定的损害事实

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财产损害),但更重要的是人的精神损害。因为光的侵入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降低了生活的舒适度,给人的身心带来了极大的损伤,影响了工作、学习和生活,所以光污染最关键的在于造成精神损害。

5、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光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关联性,即光污染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了损害事实。没有因果关系,则不存在光污染侵权问题。

五、光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

篇6

一、 问题的提出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特别是自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同时,由此而造成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于是环境污染问题成了近年来全球普遍关注的热门问题。环境问题是指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1]环境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常说的环境污染。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的原因致使环境发生化学、物理或生物学等方面的不良变化而影响人类生存的现象。[2]其实自从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环境污染就一直是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特别是近现代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环境污染出现了许多新的形式,如噪音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本文拟从下面一个案例入手,探讨人们生活别是在城市生活中日益引起人们重视的一种新的污染形式-光污染,进而分析光污染侵权损害的有关问题。

由于不堪忍受对面高楼玻璃幕墙的反射光每天长达十余小时的照射,家住历下区武库街的一居民以“光污染”为由,将山东华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告上了法庭。原告李某系济南市历下区武库街17号院内的一户居民,被告华能大厦则位于泉城路17号,原被告相距近百米。1996年,22层的华能大厦建成竣工。原告诉称:由于华能大厦的玻璃幕墙及楼顶的金属球的反光从原告的后窗直射进屋,一天14个小时的光照导致室内温度过高,不但使人根本无法休息,而且让原告及其老伴的高血压、心脏病等病情加重,先后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为了降温,原告家里的电风扇从早到晚地吹,近几年来,已相继烧坏了3台电扇,落地扇也修过两次。为此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排除防碍,并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共计28000元。但华能大厦认为,自己不应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大厦是按规范要求设计建设的,该大厦与原告住房相距百米,其反光不会对人体及财物造成任何损坏;且原告所说的“光污染”,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其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受理后,历下区法院即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审理中法院查实,被告华能大厦顶部的两个金属装饰球确实存在反光现象。但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有关光污染的规定,因此,华能大厦顶部金属装饰球的反光现象是否达到光污染标准,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由于没有法律依据而无法定论,且原告不能证明其病情加重及财产损失与反光现象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因此,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3]

至此,这起“光污染”侵权损害案件因为我国没有“光污染”的相关规定而以原告败诉而结束。那么,光照是否能构成环境污染侵权呢?“光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又如何呢?我们不妨从外国立法例中加以研究分析。

二、 国外有关立法及理论探讨

1、 德国立法-不可量物侵害制度

从历史上看,对于他人土地权利之享有或使用而发生排他害(亦即妨害)的情形,德国自中世纪开始即以概括性名词“Immission”称之,进而形成为独立的“Immission”制度。大约于13世纪,该制度开始成为德国法制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并受到相当重视。[4]所谓“Immission”制度,一般被理解为“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德国对于光污染没有做明文规定,但其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实际上包含了光污染这种侵权类型。

对于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德国现行民法典有明文规定。其民法典906条规定:不可称量的物质的侵入:(1)土地的所有人,以干涉不侵害或只是非重大侵害对其土地的使用为限,不得禁止煤气、蒸汽、气味、烟气、煤炱、热气、噪声、震动和来自他人土地的类似干涉的侵入。依法律或行政法规确定和估价的干涉不超过在此种规定中规定的极限值或标准值的,通常为非重大侵害。对于在依《联邦公害防治法》第48条的,并且能够反映技术发展水平的一般行政规定的数值,适用相同规定。(2)在重大侵害为因按当地通行的使用方法使用他人土地而引起,并且不能通过在经济上可以要求此种使用人采取的措施加以阻止的限度内,适用相同规定。所有人依此应容忍干涉的,在干涉对按当地通行的使用方法使用其土地或对其收益所造成的侵害超过可以要求的限度时,可以向他人土地的使用人请求适当的金钱补偿。[5]

由此可见,德国民法典对不可量物侵害指的是煤气、蒸汽、气味、烟气、煤炱、热气、噪声、震动七种及来自他人土地的类似干涉的侵入。至于“类似干涉的侵入”,依其司法判例看大致包括下述物质所生侵入:尘埃、砂、采石之粉、灰、火花、湿气、真菌类、雪、铳弹、电流、落叶及“光的有意图之侵入”。此外,仅有较小体积且其侵入之防止成为困难的某些动物,如蜜蜂、鸠、耗子所生侵入亦包括在内。[6]

对于德国的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可以说其民法典第906条已规定的相当详尽可行,对七种典型的不可量物侵害作了列举式规定,而对于那些不典型的不可量物侵害,以及随着社会生产力、科技的发展而新出现的不可量物侵害全部包括在“类似干涉的侵入”之中。对这些“类似”侵入,不可能作完全详尽的列举式规定,因为这些侵入具体包括哪些种类很难确定,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对生活环境要求的提高,会产生出许多新的不可量物侵害类型,作此“类似干涉的侵入”的立法规定符合社会实际,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同时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在司法实践中以判例的方式确定“类似干涉的侵入”的具体类型,有利于实现立法的目的。正是因为有此“类似干涉的侵入”的规定,且由法官以判例的方式确定了诸多种类的“类似侵入”,如电流及“光的有意图的侵入”等,才真正完善了不可量物侵害制度。而且,随着社会的继续发展,不可量物侵害所包含的范围仍会不断扩大,因为科技的发展给人类带来巨大物质财富和方便的同时,也可能给人类带来新的“不可量物侵害”类型。

参照德国立法及判例可发现,德国对不可量物侵害的规定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认,例如在其司法判例中就确认“光的有意图之侵入”构成不可量物的干涉侵入,对被侵入方构成侵权,这实际上就是对他方生活环境的侵权,是环境侵权。从某种意义上讲,“光的有意图之侵入”就是对环境的一种污染,因为它造成了人们生活质量的下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干扰了人们正常的生活环境,是一种新的环境污染类型(相对于传统的环境污染类型而言,如废气、废水、废渣等)。当然,若仅是轻微的光的侵入就不认为是侵权,因为被侵入方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即有一定的容忍限度,如何来确定这一限度应由法官自由裁量。

2、 法国立法-近邻妨害制度

在民法立法上,法国民法典并未象德国民法典那样就不可量物之侵害问题设置特别规定。对于社会生活中的近邻妨害如烟雾、音响、震动、声、光、电、热、辐射、粉尘等不可量物侵入邻地造成干扰性妨害,对于邻地之日照、通风、电波障害(电波干扰),以及因挖掘、排水致邻人侵害等,法国民法典并未作出规定,而是将其纳入“近邻妨害制度”之中,因为,法国长期以来的司法判例与学说理论经过不断的探索与积极的讨论,以至于时至今日,基于判例形成、学说构筑的近邻妨害制度已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的定型的制度,实现并积极发挥着与德国法的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同样的调整功能。[7]当然,法国的近邻妨害制度与德国的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在法律要件及法律构成上有所不同。

由于法国的近邻妨害制度主要是由司法判例与学说构筑而成,因而更具有灵活性,能随着社会的发展,根据实际的需要而及时确立各种类型的“近邻妨害”侵权类型。从其判例来看,其近邻妨害侵权不仅包括实物侵权(粉尘、落叶侵害、光害、煤、烟、噪音等,这类似于德国的不可量物侵害),还包括观念侵害(如家之营业等)。对于光侵害,法国也是以判例的方式予以确认,其典型判例为:

Pairs 24 mars 1936,Graz.pal. 1936.1.757

Y机动车公司在与邻地相接近的境界处安装了一个霓虹灯广告招牌(一共6个字,招牌本体与地面垂直,霓虹灯发出的光成橙色,分外耀眼)。亦正是因此,其邻地之居住者X1等,每每在该招牌的霓虹灯被接通电源之时起,即必须马上把窗帘等遮蔽物拉上。同时,因在窗户旁边有如此强烈的光,致使在窗户旁边进行工作及居住都成问题(尤其是三、四层之住户遭受的损失更大)。为此,X1等提起诉讼(其提出的请求事项不明)。控诉院维持原审判决,指出,以霓虹灯作广告活动,即使其与国家的有关公共道路之行政规则相和,也不得对近邻不动产的居住者之平稳生活与他们日常进行的通常的业务活动施予重大妨害。因此令Y撤去其霓虹灯广告招牌(于判决后1个月内完成),并赔偿损失(25000法郎)。[8]

从法国立法及司法判例来看,对光的侵害也认定为是近邻妨害侵权的一种类型,是属于相邻关系的范畴。

3、瑞典的《环境保护法》

瑞典由于地处北欧,环境优美,国民对环境污染也相当关注。与此相应,该国《环境保护法》(1969年第387号,1995年修订)详细列举了众多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其中就有光污染。该法第一条规定:本法适用于:3、(1、2两款本文略)以可能造成大气污染、噪声、震动、光污染或其他类似方式干扰周围环境的方式对土地、建筑物或设施的使用,但暂时性干扰除外。[9]可见,瑞典对光污染这种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在立法中作了明确规定,这在各国立法中是比较少见的。

综合国外各国的有关立法及司法判例可以发现,对于光污染这一侵权类型,虽然大多数国家没有在立法中明文规定(当然,瑞典作了明文规定),但从各国的司法判例来看,对于光污染这种侵权形式都作了确认,有的认为它是相邻关系侵权之一种(如法国),有的认为它就是一种环境污染(如瑞典)。其实,虽然德国、法国等国家没有将“光的侵入”规定为一种环境污染形式,但是归根结底,“光的有意图的侵入”(即因人为因素非自然地侵入他方),实际就是侵害了他人享有舒适生活的环境权,因为大气、水、日照、通风等自然环境是人类的共有财产,各个人都享有在良好的自然环境中享受舒适生活的所谓环境权。如果因为人为因素(如新建筑物反光、新增发光设施等)而使光(包括日光及各种灯光光线)侵入他方,实际上就是干扰了他方工作、学习、生活的生活环境,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有可能给他方造成财产甚至是人身上的损害,这种损害实际上就是通过改变环境因素,使他方的环境发生某些变化而发生的,因此,应当视为一种环境污染侵权。

三、 我国立法的有关规定

1、 宪法

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宪法的这条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民享有舒适环境的环境权,任何影响他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的行为都构成侵权,都应当被禁止。但宪法对哪些行为、现象属于侵权并未作出规定,这就需要其他法律法规予以确认。

2、 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防碍,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的这条规定是规范相邻关系的,这与法国的近邻妨害制度是类似的。依现今通行的说法,该条规定并不适用于“光的侵入”这种侵权形式,因为防碍“采光”都被解释为影响(一般是阻止)他方正常采光(一般指自然阳光),对于这种“光的侵入”情形,如本文开头案例中所指的情形及其他灯光的人为侵入等,似乎不是本条立法的规范范围。但是作为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条款,仅仅作这种字面的狭义解释,也未免不符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相邻关系的侵权类型也在日渐增多,而且该条文在列举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之后又加上“等方面”的相邻关系,这也类似于德国民法典906条之中的“类似干涉的侵入”。至于“等方面”具体应包括哪些方面,应当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认识的不断变化,在司法实践中作出具体的判断,也就是应当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来判断哪些情况还会构成侵害相邻关系的侵权类型,这样的话,本文开头所举的案例似乎也有适用该条文的余地。

3、 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这条规定是我国进行环境污染侵权认定的最基本的条款。本条列举了废气、废水等众多的环境污染类型,但是对“光的有意图的侵入”是否是一种环境污染也未作出明文规定。但是根据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光的有意图侵入”应该构成环境污染,因为光的有意图的侵入是因为人的活动而引起的,它能引起环境质量的下降,如温度的升高,光线过于强烈而影响视觉等,这些都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所以“光的有意图的侵入”与其他污染形式一样是一种环境污染,构成侵权,当然轻微的情况下可不认为构成侵权。

4、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

本草案建议稿第134条规定:不可称量物侵入的禁止: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于他人的土地、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煤气、蒸汽、热气、臭气、烟气、灰屑、喧嚣、无线电波、光、振动及其他相类者侵入时,有权予以禁止。但其侵入轻微,或按土地、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形状、地方习惯认为相当的除外。[10]

该条实际上是仿照德国民法典第906条加以发展完善而制定的。不可量物侵入的禁止实质上是保护居家安宁和生活环境,其立法目的是保护环境,所以说不可称量物侵入这种侵权类型实际上侵害的是环境权,这些侵权类型实质上是基于物权(所有权)的环境侵权。如果是仅仅是禁止不可称量物的侵入,则可依据该条文予以请求禁止。但如果这种侵入给他人造成财产、甚至是人身损害,仅仅依据该条文予以禁止似乎还不够,除禁止外,还应当请求损害赔偿,这时的侵权损害就应当归于环境侵权。将不可量物侵入侵权类型归为环境污染侵权,更有利于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该条文明确列举了“光”这种侵入形式,对于光侵入既可以基于物权(所有权)要求予以禁止,同时也可以基于环境侵权要求侵权赔偿。

5、 有关地方法规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10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制定本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和措施,加强对废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和光污染的防治”;《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32条规定:“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振动、电磁波辐射、光污染等对环境有污染和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厦门市建筑外墙装饰管理暂行规定》第14条规定:“对周围环境会产生光照污染的玻璃幕墙或金属幕墙,应采用低辐射等镀膜或非抛光金属板,不得采用镜面玻璃或金属板等材料。”

可见,诸多地方法规对光污染这种环境污染类型已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实际上是依据宪法及有关民法、环境法等的立法目的及宗旨,针对实际情况及社会的发展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对相关法律及时作出的补充性地方规章。可以说这些地方规章符合社会的发展需要,体现了有关环境法方面的立法方向,在司法实践中具有积极的意义。

综合以上我国的立法可见,对“光侵入”这种侵权形式,我国的现行立法虽无明文规定,但根据立法精神、目的及学理解释,光污染侵权损害这一侵权类型实际上已经包括在有关立法之中,特别是许多地方规定已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光污染侵权,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相邻关系的规定请求予以禁止并请求赔偿,也可将其作为一种环境污染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予以禁止并请求赔偿。特别是即将制定的物权法可能对此问题作出更详细的规定,但物权法是基于所有权来规范光的有意图侵入,更重要的是应当在环境立法中将其确认为一种环境污染形式,同时纳入环保法的范围,以保护当事人及整个社会的利益,维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四、 光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

光的有意图的侵入作为一种环境污染侵权,其构成要件与一般的环境侵权相类似,主要有以下几项:

1、 必须有因光的侵入而污染环境的行为

也就是说,光的侵入使环境发生了变化,如温度的明显上升,影响视觉等,从而降低了环境质量,改变了原先的生活环境,影响了被侵入方的正常生活,降低了被侵入方的生活舒适度,如本文所举案例中原告房屋内温度明显上升等现象。

2、 必须是人为因素而造成光的侵入

造成光污染必须是人为改变光的自然状态,如新建建筑物玻璃幕墙反光以及设置各种灯饰等。这些情况下,光经过了人的活动而改变了其原来的状态。若仅仅是天然的阳光等,而且未经过人为的反射等活动来改变其自然状态,则不存在光污染问题。

3、 必须超过一定的限度

并不是只要有因人为活动而造成光的侵入就会产生光污染侵权。作为环境污染的一种,只有超过一定的限度方可构成光污染,也就是被侵入方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轻微的光侵入并不构成光污染侵权。那么如何来确定这一限度呢,立法中可以确定一定的判断标准,并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予以判断。

4、 要有一定的损害事实

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财产损害),但更重要的是人的精神损害。因为光的侵入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降低了生活的舒适度,给人的身心带来了极大的损伤,影响了工作、学习和生活,所以光污染最关键的在于造成精神损害。

5、 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光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关联性,即光污染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了损害事实。没有因果关系,则不存在光污染侵权问题。

五、 光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

对光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问题,应当参照一般环境侵权的举证原则,即由受害方举证存在光污染侵权事实以及所遭受的损失,只要对方不能证明这种光污染事实是自然形成的,或是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这种污染行为显著很轻微,就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的责任。

小 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生活环境看得越来越重要,光污染也被人们逐渐重视起来,不管现行立法对此是否作出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中都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立法精神对此种侵权形式予以认定,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从而维护和改善整个人类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 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5 15。

[2] 刘士国。现代侵权损害赔偿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8.2 205。

[3] 田连锋。省城首例“光污染”案居民败诉[N].生活日报, 2002.4.9。

[4] 陈华彬。德国相邻关系制度研究[A].梁慧星。民商法论丛(第4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6.2 276。

[5] 杜景林,卢谌 (译)。德国民法典[Z].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8。

[6] 陈华彬。德国相邻关系制度研究[A].梁慧星。民商法论丛(第4卷)[C].北京:法律出1996.2 276-277。

[7] 陈华彬。法国近邻妨害问题研究[A].梁慧星。民商法论丛(第5卷)[C].北京: 法律出版社, 1996.7 302。

篇7

But with all of our modern technology allowing us brighter evenings, we pay a price: Artificially lit nights change our environment in many ways, including disrupting ecological dynamics and obscuring the landscape.

Living in around-the-clock2) light can harm our health, too: Scientists are associating artificial illumination at night with breast cancer. Diminishing dark skies also means cultural loss―constellations are a part of our heritage, and astronomers depend on darkened skies to study our universe. In a practical sense, light pollution wastes energy―and fossil fuels―as well as money, including taxpayers’ money.

Like global warming, light pollution extends to the far reaches of the globe and affects us all. And, as with our attempts to slow climate change, uniform efforts to illuminate more wisely are a gargantuan3) undertaking, and one of low priority in many regions. Still, scientists and advocates around the world are wising up4) to light pollution and figuring out how to solve this global quandary5). With a problem as amorphous6) as light pollution, can our global village find a way to protect dark skies?

黑暗一度统治着夜晚,直到两百年前,英国发明家才发现了用碳丝通电发光的方法。灯泡的发明打破了黑暗的笼罩,逐渐照亮日落之后的世界。如今,灯光明亮的广告牌、体育场、停车场、公路和建筑物一齐将光束照向大气层,这样的地面照明足以让人在夜间从太空看到陆地。

虽然种种现代科技赋予了我们更为明亮的夜晚,但我们也付出了代价:人工照亮的夜晚给我们的环境带来诸多改变,包括生态系统动态受到破坏和景致遭到掩盖。

生活在日夜不断的明亮环境中也会损害我们的健康:科学家们正在研究夜间人工照明与乳腺癌之间的关联。不断减少的漆黑夜空也是一种文化损失―星座是人类遗产的一部分,而天文学家们要靠漆黑的夜空来研究宇宙。从实用的角度来说,光污染不仅浪费钱,包括纳税人的钱,还消耗能源及矿物燃料。

与全球变暖类似,光污染在全球波及的范围很广,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如同我们为了减缓气候变化所做的努力一样,为了更明智地照明而齐心协力地付诸行动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并且在许多地方都不受重视。尽管如此,世界各地的科学家和倡导者正意识到光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并努力寻找解决这一世界难题的办法。对于光污染这种难以界定的问题,我们的地球村能否找到应对之策,留住黑夜?

How Light Is Wasted光是如何浪费的

Satellite maps of the world at night reveal continents outlined in white, with clearly defined, glaring metropolises. Much of Europe, the eastern US and eastern Asia appear thick with lights. “What you’re seeing is light directed upwards, which is foolish because the whole point of light is to help us get around,” says Peter Strasser, technical director at the International Dark-Sky Association (IDA), the largest international non-profit that keeps tabs on7) light intensity. In contrast, wide swathes8) of Africa and Australia emit nearly no light.

From ground level, city streets are often bright enough for newspapers to be read after midnight. But in regions such as 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 in Wyoming, night brings a rare pitch darkness; lift your eyes and that darkness makes for9) optimal stargazing10).

地球的夜间卫星图显示,陆地呈现出亮白的轮廓,灯光璀璨的大都市清晰可辨。欧洲大部、美国东部和亚洲东部的光亮显得尤为密集。“你看到的都是向上射的灯光,这样做很愚蠢,因为灯光的全部意义在于方便我们四处走动。”密切关注灯光强度问题的最大的国际性非营利组织国际黑暗天空协会的技术总监彼得・斯特拉瑟说。而相比之下,非洲和澳大利亚所在的大片地区几乎不见一丝光亮。

从地面来看,午夜时分城市街道的灯光亮度常常足以用来阅读报纸。但在美国怀俄明州黄石国家公园这样的一些地区,夜幕带来少见的漆黑,你可举目仰望,这样的黑夜最适合观星。

Most Live in Darkness大多数人浑然不觉

Some two-thirds of the global population and 99 percent of the continental US and European Union live in areas where the night sky is considered polluted by light, according to a 2001 study by Italian astronomist Pierantonio Cinzano of the University of Padova. Much like urban river pollution, light pollution’s sources are hard to pinpoint. Millions of light bulbs contribute to a region’s atmospheric aura.

帕多瓦大学的意大利天文学家皮耶兰托尼奥・沁扎诺于2001年开展的一项研究表明,美国本土和欧盟99%的人口、全球大约2/3的人口所生活地区的夜空都被认为受到了光污染。光污染的源头难以明确,这一点和城市里的河流污染很像。某一地区上空的光芒是由亿万个灯泡形成的。

We light up roads and walkways at night to make our living spaces safer and to advertise our businesses. But too much light escapes to the sky, say dark-sky advocates. The worst culprits11) are poorly directed and poorly designed streetlights, such as the antique-style acorn lights that direct more light upward than downward. “It makes no sense to light up the undersides of airplanes when you’re trying to light up the street,” says Strasser. Other problem sources are powerful security and stadiums lights, floodlights12) that illuminate historic buildings and the far-reaching lights of shopping centers.

为了营造更安全的生活空间和进行商业广告宣传,我们照亮夜间的马路和人行道。但倡导黑夜的人士表示,有太多的光都跑到了天上。最可恶的元凶是那些指向有问题、设计很糟糕的街灯,比如老式橡果状街灯,这种灯将更多的光投向天空而非地面。“你的目的是要用灯照亮街道,结果却照亮了飞机底部,这毫无意义。”斯特拉瑟说。其他污染源还包括高亮度的安全照明和体育场用灯,还有用于历史建筑照明的泛光灯以及照明范围很广的购物中心灯。

The Damage of Artificial Light人造光的危害

Scientists who study light pollution say that in addition to wasting resources, excess artificial light harms wildlife―and us. Living things have evolved to take cues from light. Most famously, beachside lights attract newly hatched sea turtles―which by nature travel towards the moon over the water―to our inland human illuminations. Likewise, bright building lights disorient migrating birds, which then crash into the sides of buildings.

Brighter nights alter ecosystems in ways we’re still learning about, too. Light pollution in urban areas reduces algal13) consumption by zooplankton14) at night, because zooplankton need darkness to move about and consume surface algae, according to a study by Marianne Moore, associate professor at Wellesley College in Massachusetts. This suppression could contribute to algae blooms15), known to worsen water quality.

研究光污染的科学家表示,除了浪费资源之外,过量的人造光还会危害野生动物以及人类。生物几经进化,会从光中汲取信号。最广为人知的是,新孵化出的海龟依照天性本应在水里朝着月亮游,而海边的灯光却吸引着它们游向内陆的人工照明设施。同样,建筑物里明亮的灯光也会使候鸟迷失方向,从而撞到建筑墙面上。

更亮的夜晚也会给生态系统带来改变,这些改变我们目前仍在研究。美国马萨诸塞州卫斯理学院副教授玛丽安・摩尔的一项研究表明,城市的光污染会减少浮游生物在夜间对水藻的捕食,因为浮游生物需要在黑暗中才能四处活动和捕食水面藻类。光污染抑制了浮游生物对水藻的捕食,这可能引发水华,我们都知道,水华会造成水质的恶化。

Breast Cancer Links光污染与乳腺癌

The hazy glow of light pollution harms humans too, by disrupting our circadian16) systems. “That’s how we evolved: by light and dark,” says Dr. Richard Stevens, a professor and cancer epidemiologist17) at the 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 Health Center. “We are designed for 12 hours of dark and 12 hours of light.” Our ancestors used fire, and then gas lights, which only produced dim light that would be extinguished by bedtime. Now, Stevens says, many of us are living in light throughout the night.

Our bodies produce a hormone in total darkness, melatonin18), which helps to regulate the immune system and fight disease. In 2009, Stevens led an ecological study in Israel that revealed a strong correlation between nighttime light levels and incidences of breast cancer. Women living in the brightest areas (defined by the ability to read outdoors at midnight) had a 73 percent higher risk of developing breast cancer than those living in the darkest areas. Psychologically, intrusive lighting can cause poor sleep and annoyance. Light pollution also alters our dark-sky heritage on a global scale, to the point that many urban dwellers have never seen the Milky Way. Even suburban and rural areas are losing starry nights.

光污染那耀眼的光芒也会对人类造成危害,扰乱人们的生理节律系统。“我们就是这样进化的:遵从昼夜节律,”美国康涅狄格大学健康中心的教授兼癌症流行病学家理查德・史蒂文斯博士说,“我们人体天生就符合12小时黑夜、12小时白昼的节律。”我们的祖先曾经用火照明,后来又用煤气灯,它们只是带来些昏暗的光亮,睡前就会熄灭。而如今,史蒂文斯说,我们很多人都生活在彻夜通明的灯火中。

我们的身体会在完全漆黑的环境中产生一种叫做“褪黑素”的荷尔蒙,这种荷尔蒙有助于调节免疫系统,抵御疾病。2009年,史蒂文斯在以色列主持开展了一项生态学研究。研究显示,夜晚的灯光强度和乳腺癌的发病率之间存在密切联系。生活在最明亮地区(以午夜能在户外阅读为标准)的女性患乳腺癌的可能性要比那些生活在最黑暗地区的女性高出73%。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刺眼的光会导致睡眠不佳、情绪烦躁。光污染还在全球范围内改变了我们天空黑暗的传统,以至于很多城市的居民从未见过银河,甚至连郊区和乡村也渐渐失去了群星璀璨的夜空。

Rising Crime Fears关于犯罪率上升的担忧

Talk of dimming our light pollution makes some uneasy, since we rely on artificial light at night. “People are protective of light due to safety concerns and fear of crime,” says Emma Marrington, rural policy campaigner for the Campaign to Protect Rural England, so sometimes the mention of reducing light can raise criticism. However, an improperly lit home can actually aid criminals: Bright lights create sharp, contrasting shadows or glare where intruders can hide. Lighting can also help criminals see what they are doing and spotlight potential targets or escape routes. Illuminated areas can also attract social activity, especially among young people, creating opportunity for crime.

Dark-sky advocates say that smarter lighting practices will diminish light pollution and increase safety: Outdoor security lights should operate on motion sensors at a lower wattage, and only illuminate areas that need to be lit. Streetlights should be shielded to diffuse glare from the bulb and should only cast light downwards. Signs and advertisements should be lit from the top down rather than bottom up. Stadium and sports lights should be directed down, not up or out. For little-used walkways, short lights with red bulbs can shed light on paths; once eyes adjust to the dark, seeing is easy. Says Marrington: “We believe that this problem [light pollution] can be solved with the right amount and type of lighting, where it is needed and when it is needed.”

一说要减少光污染,就会有人惴惴不安,因为我们夜晚要依靠人造灯光。英格兰乡村保护运动的乡村政策倡议人士艾玛・马林顿说:“人们爱护灯光是因为担心安全问题,害怕犯罪行为。”所以,有时关于减少照明的提议会招致非议。但实际上,住宅照明不当反而有助于犯罪分子得逞:明亮的灯光会产生反差强烈的阴影或强光,给闯入者提供藏身之地。灯光还有助于犯罪分子在作案时看清自己的行动,锁定潜在的作案目标或逃跑路线。灯光明亮的区域也是受人青睐的社交活动场所,对年轻人来说尤其如此,这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倡导黑夜的人士表示,更合理的照明措施将减少光污染,提高安全性。户外安全照明应使用配备运动传感器的低瓦数灯具,并且只照亮需要照明的区域。街灯应加装防护罩,使灯光漫射并且只向地面投射光亮。标识牌和广告牌应从顶部往下而非底部往上照明。体育场和运动场的照明方向也应朝下,而非朝上或朝外。对于极少使用的人行道,光线较短的红色灯泡就能照亮道路。眼睛一旦适应了黑暗,看清物体并不困难。马林顿说:“我们认为,在需要的时间、需要的地点采取适当强度和类型的照明能够解决(光污染)这个问题。”

1. ambient [??mbi?nt] adj. (声音、光线等)四周的,环绕的

2. around-the-clock:日夜不断的

3. gargantuan [括?(r)??ntju?n] adj. 巨大的

4. wise up:意识到;想通;看透

5. quandary [?kw?nd?ri] n. 无所适从的窘境;左右为难的境地

6. amorphous [??m??(r)f?s] adj. 无明确方向(或目标)的

7. keep tabs on:密切注意……的动态

8. swathe [swe??] n. (与两旁区域有所区别的)长条地带

9. make for:有利于

10. stargazing [?st?(r)?e?z??] n. 天体观察

11. culprit [?k?lpr?t] n. 引起问题(或麻烦)的原因

12. floodlight [?fl?d?la?t] n. 泛光灯

13. algal [??l?l] adj. 藻类的

14. zooplankton [?z?????pl??kt?n] n. [总称]浮游生物

15. algae bloom:水华,是淡水水体中藻类大量繁殖,使得水体呈现蓝色或绿色的一种自然生态现象。水华的频繁出现会大量消耗水中的氧气,威胁水中生物的生存,同时影响饮用水源和水产品安全。

篇8

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污染已日益加剧,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关心的重大社会问题。在物理教学的过程中,利用与物理知识有关的环保问题,可以让学生从中学到有关的物理知识或其他学科知识的同时,又受到环保教育,既可以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使学生增强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一、在光学里面

1.可见光污染,较多见的是大功率光源造成的强烈眩光。如夜间的汽车头灯,使路人睁不开眼;电焊时焊枪产生的强光、核武器爆炸时的强闪光,若无对应防护措施,轻则使眼睛红肿、发炎,重则丧失视力。另外,若城市灯光不加控制,大量的玻璃幕墙反射光线照进住宅,会影响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如银都的大面积玻璃幕墙使炮台山一带全日阳光照射,上午日出东方,下午日出银都。城市环境的杂乱无章:乱拉的电线、乱扔的垃圾、乱七八糟的货摊、五颜六色的招贴等都是一种令人不快的视觉污染,也属可见光污染范畴。

2.红外线污染。红外线近年来在军事、人造卫星及工业、卫生、科研等方面应用日益广泛,它是一种热辐射,过量时,对人体皮肤可造成高温伤害、灼痛、烧伤,对人眼的视网膜、虹膜也有一定程度伤害,影响视力。

3.紫外线污染。紫外线可用于消毒和探测,缺少了它,孩子易得佝偻病。若过量,与红外线同样会使眼睛和皮肤致病。以前外国人热衷日光浴,度假回来以晒成一身古铜色为美,但过度曝晒,会引起畏光眼炎从而导致剧痛。

为防治光污染,须针对形成的原因和条件,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控制玻璃幕墙),改善工厂照明条件,减少光污染源。二是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戴防护镜、防护面罩及穿防护服等。

二、在电磁学里面

人们常用的电视机、手机、电脑、微波炉、日光灯等都能带来电磁污染,它常使人出现头晕、记忆力减退、睡眠不好、乏力、头疼、血压升高或降低等症状,直接威胁了人类的身体健康。影响人类生活环境的电磁污染源可分为天然的和人为的两大类。

1.天然的电磁污染源,如雷电、火山喷发、地震和太阳黑子活动引起的磁暴,都会产生电磁干扰,它们对短波通讯的干扰特别严重,强大的雷电会击坏电器(有时一栋楼里凡没装保护器的电视机一起被雷击坏),会对人畜造成伤害。

2.人为的电磁污染主要有:火花放电(本质上与雷电相同)。大功率电机、变压器射频电磁辐射等,它们频率范围广,影响区域大。如城市中电车线附近的家庭,每过一辆电车,电视机屏幕上就出现两道闪动的雪花,严重影响收视质量。

这两种污染形式具有隐蔽性,因而常被人所忽视。实际上,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追求的建筑材料也越来越高档、时尚,光污染也就越来越严重。同样,社会的进步,把人们的家庭生活、办公用品都带进了智能化时代,电磁污染也每天与人亲密接触。

三、在声学里面

噪声污染,会使人烦躁、耳鸣、头痛、失眠、恶心、心悸、视物模糊、吞咽困难、肝胃功能失调,严重时会使人四肢麻木、胸部有压迫感。

四、在物质及其形态里面

1.各种仪器、仪表上废弃的旧电池,电脑、电视的荧光屏;乱堆乱放的废旧物品,各类垃圾,以及用来保温、现已废弃的塑料纸、塑料袋……这些都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

2.工矿企业在生产和燃烧过程中的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居民取暖、煮饭的各种炉灶、焚烧垃圾把烟尘直接排放在空气中;各种机动车辆直接向空气中排放废气……这些废气一般都是有毒、有害气体,它们会产生废气污染对人类的威胁不可低估。

3.农药厂、造纸厂、化肥厂、制药厂、化工厂、垃圾处理厂……把大量有毒有害的废水排向田间、地头、河流、湖泊。水污染致使农作物减产;人、畜饮水困难;鱼类大量死亡。

篇9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首先来看几则新闻:

2011年7月8日8时许,杭州庆春东路双菱路口庆春发展大厦一块幕墙玻璃突然掉下,砸中一名刚好经过的女子,致其左小腿严重受伤,最终截肢。

2013年7月8日17时许,三门峡市风雨交加,和平路与陕源路交叉口的商业大厦楼下,商户秦某正在与人交谈,两块巴掌大的“从天而降”的玻璃划伤她的头部后扎入腹部,在其腹部划出约半米长的口子,生命垂危。

2012年8月2日下午4点,南京中央商场一面1.5米×3米的玻璃幕墙突然爆裂摔落,四位市民被严重砸伤。

2013年8月6日17时45分,哈尔滨市道里区埃德蒙顿路58号某仓买楼上网吧玻璃幕墙被大风刮落,楼下两名女性被砸伤,其中一名颅内出血,生命垂危。

近几年,来自广州、上海的玻璃坠落事件举不胜举。

频发的幕墙玻璃伤人伤物事故,用血与生命换来的教训却没有引起相关部门足够的重视。2013年罕见的持续高温,持续拷问着我们。玻璃幕墙就象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少年,生机勃勃又危险而疯狂。

二、玻璃幕墙的优点

很少有建筑设计师能抵挡住玻璃幕墙的诱惑。

第一自然因为玻璃幕墙的通透。大面积的透明玻璃仿佛是敞开的心扉,让人胸中开朗并愉悦。光明是人类本能的向往,当你面对一大片玻璃幕墙时,就如同置身于光明与自由之中,这是玻璃幕墙最大的魅力所在。

第二个理由是玻璃的材质特征。透明的纯洁无瑕,彩色的浪漫绚丽,黑色的神秘安静。幕墙玻璃外表坚硬而挺拔,“内心”脆弱而柔软,这些特性都容易使人着迷。

第三个原因是玻璃幕墙的造型语言丰富。随着玻璃加工技术与施工技术的进步,玻璃幕墙可以满足设计师各种各样的造型需求,或直或弯,或平或斜,或轻松明快,或温馨多情,或奢华高雅,或庄严肃穆,玻璃幕墙几乎都能做到。

第四个缘由来自于开发者,看尽了全世界豪奢之地的中国开发者们早已厌倦了呆板的窗洞,他们发现玻璃幕墙可以反射或折射他们的财富与品位,于是,几乎所有的建筑物上都挂上了玻璃幕墙,甚至是普通的住宅。

三、玻璃幕墙的缺点

疯狂的玻璃幕墙作为建筑的一张表皮,在技术层面却没有如它表面上的美丽一样动人。

首先,节能效果普遍较差是玻璃幕墙广受诟病的方面之一。许多著名建筑师以高能耗为代价,创造了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建筑形式。但在能源紧缺的今天,节约能源、降低排放是这个时代的主题。

阳光是一把双刃剑,在不同季节或同一季节的不同时间段,人们对阳光的要求有时会截然相反。夏季能有充足的通风,冬季可以良好地保温,也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需求。虽然科技的进步不断地改善着玻璃的性能。新型玻璃层出不穷,但面对不同的气候条件时,无论多么“先进”的玻璃都未能两全其美地兼顾上述要求,即便是那些昂贵的、声称兼聚了众多高科技的“超级”玻璃,其实测数据与理论值也相去甚远。

第二,强烈的阳光照射会使玻璃内部产生热应力,热应力的积聚将破坏玻璃。像大多数材料一样,玻璃受热会膨胀。由于玻璃嵌入槽口,使玻璃边缘温度远低于玻璃其他部位。另外,由于玻璃的切割或运输问题,玻璃边缘亦产生了微小瑕疵,这两种原因都导致了玻璃边缘受到的热应力最大,并最容易成为破裂的起点。

第三,玻璃幕墙的抗风性能薄弱。尽管各类设计与施工规范中对玻璃的抗风压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且不说沿海地区夏季经常光顾的台风,即便是内陆城市,也会时不时刮起强劲的阵风,有时虽然风级较小,但由于城市内高楼林立形成的狭缝,使风压与风速均大幅度提高,形成“风口”,也会产生很强的风势,从而给玻璃幕墙带来危险。无论强风施加于幕墙玻璃的正压还是负压,一旦超出了玻璃的应力极限,玻璃都将脱落或破裂。

第四,支撑固定玻璃的结构体系可能失效。造成结构体系失效的原因有:

(一)、结构形式固有缺陷。多种多样的支撑体系各有优缺点,并有各自的适用范围。譬如点固定式结构体极易对玻璃造成应力高度集中,并导致玻璃破坏。

(二)、结构体材料性能限制。常见的结构主体材料有不锈钢、铝合金、混凝土、玻璃等,其中玻璃做为支撑全玻璃幕墙的结构体,在带来纯粹、透明的空间效果的同时,无法摆脱其延性差、强度低、易碎特征的桎梏。

(三)、设计失误。如今,很多玻璃幕墙是斜面、曲面或更为复杂的造型,在这种情况下荷载的传递与普通的受力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未经过严密的分析与计算,必将导致严重的后果。

(四)、其他外因,如气候的侵蚀、材料的老化、不可预知的外力等。

第五,光污染是玻璃幕墙的邪恶伴侣。玻璃幕墙带来的光污染危害特别大: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影响居民日常生活、伤害人的身心健康、具有放射性污染、存在火灾隐患等。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光污染制定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也没有消除或降低光污染的有效措施,虽然已经借鉴了一些国外的经验和办法,但在抵制光污染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六,玻璃幕墙系统在使用中缺乏必要的维护和维修。幕墙玻璃坠落伤人很大程度上的原因就是玻璃幕墙年久失修,缺乏维护。维护幕墙是目前我们能够做到却又不易做到的一点。因为,首先,我国缺乏明确的玻璃幕墙安全维护标准,玻璃幕墙到了什么时间,什么程度需要保养,维修或者更换,维护工作由谁负责,均没有明确规定。其次,玻璃幕墙检测评估、维修更换价格很高,花费巨大,资金来源也是问题。

四、目标与展望

由上述六方面可以看出,尽管玻璃幕墙已经充斥了所有城市的建筑物,但其实它还很不成熟,很不完善。在现阶段,笔者认为,法规制定者、城市管理者、建筑设计者、科研工作者、工程施工者,应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明确玻璃幕墙的相关标准与责任人。

二是应限制玻璃幕墙的使用范围和规模。2012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已经开了个好头,该《办法》中规定,上海的住宅、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的两层以上建筑物,禁止采用玻璃幕墙。

三是亟需加大科研力度。攻克玻璃幕墙的诸多弊端,使玻璃幕墙更加完美地为建筑艺术与建筑空间服务。

四是加强玻璃幕墙施工安装期间的质量管理,并加强后期的维护,以延长玻璃幕墙的使用寿命并保障生命与财产的安全。

玻璃幕墙是一种富有诗意的建筑材料,我们不能因为它目前还存有缺陷而抛弃它。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将会使玻璃幕墙焕发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篇10

帮助班级学生组建九个研究性学习小组,利用研究性学习课和双休日,按以下内容分配不同的任务,开展活动。

1、调查内容:

(1)在自己家庭的生活区,通过走访和调查了解生产和生活对环境的依赖和影响。

(2)调查本市一家有影响的高能耗企业,了解对大气保护的措施。

(3)走访当地政府部门,收集行政机关对大气环境的监测情况。

2、查找资料:

(1)通过因特网或学校图书馆,了解当今世界对大气环保的研究和治理情况。

(2)总结大气污染的种类。

(3)现阶段我国空气污染物的主要原因。

3、研究内容:

(1)化石燃料与人类进步的关系。

(2)我国治理“酸雨”应首先采取什么措施。

(3)展望新能源。

二、课堂教学过程

1、研究性学习小组汇报

学生研究性学习小组发表课前对环境保护有关的调查、收集资料和研究的有关小结报告。

2、总结环境污染的种类

通过学生各组的发言,总结环境污染的种类。

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食品污染、固体废气物污染、放射性污染、噪声污染、光污染等。

3、大气污染情况分析

我国是以燃煤为主的国家,粉尘、二氧化硫(SO2)、氮的氧化物(NOx)成为我国大气的首要污染物。如1998年全国烟尘排放量达1452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090万吨。我国酸雨的罪魁祸首是二氧化硫。

光化学烟雾也经常有报道。

全球现大气异常现象如气候变暖、破坏臭氧层等,被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学者所重视。

4、酸雨形成的原因

讨论之后,教师总结。

教师提供环保素材的有关信息。

(1)图片

(2)录象:有关酸雨的几段录像。

5、治理大气污染的方法

(1)研究性学习小组提供方法。

(2)全体学生评价。

(3)教师评价。

参考方法:

(1)提高燃料标准。

(2)开发新能源。

(3)研究煤和燃油的脱硫和脱氮技术。

(4)推广天然气,减少煤炭和燃油的使用。

(5)加大治理污染企业,如对环保增加投入和搬迁的力度。

(6)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7)完善环境保护的有关政策。

(8)鼓励低耗产品和环保产品的开发。

三、课堂教学总体评价。

1、对教学内容评价。

2、对学生课堂及课前的活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