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2 15:16:0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念,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的内涵与特征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是广义的项目管理,而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一门研究建设工程项目从筹备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的科学,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生命周期内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管理活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主体是多方面的。除了业主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实行必要的项目管理外,承包商、项目经理等根据合同对项目进行不同的管理。同时在项目生命周期进程中,还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第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的明确性。建设工程项目各主体所追求的目标,即在有限资源约束条件下,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时间、进度和人员素质达到最优化。
第三,建设工程项目按时间顺序一般可分为投资决策、项目准备、项目实施和项目终结四个阶段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招投标、采购施工安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和项目后评价等八个过程,这些工作构成了建设工程项目的运动周期各阶段过程之间的衔接关系。
第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动态性。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千变万化,甚至其功能也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管理过程中势必会发生需要及时处理的各种问题,管理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二、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
本文将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者通过协调和冲突处理技术,对建设工程项目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及其对项目的影响做出判断、决策和处置,生产出符合最终目标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产品的宏观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的基本特征如下:
第一,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是一种过程管理。
第二,建设工程项目的动态管理是一种宏观管理。
第三,建设工程项目的动态管理强调协调技术的应用。
第四,建设工程项目的动态管理强调冲突处理技术的应用。
三、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的协调技术
项目协调是指项目管理者为实现项目的特定目标,协调可以促使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个人与组织目标趋于一致,从而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可以促使人与人之间、人与组织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以及各种系统的交界面之间相互协作与配合,从而极大地提高组织的效率。
项目协调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运行良好的协作体系。从文化、行为、管理和技术的角来看,项目管理的协调机理,主要反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调主体
工程建设项目协调的主体包括工程项目各参与方的管理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是协调的中心和沟通的桥梁。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权威、具体化、规则和目标都包含在协作的各个方面,包括横向联系、任务组、矩阵结构等。同时,计划、时间表、专门化、等级关系和授权等都是复杂的工程项目组织普遍存在的特征,工程项目负责人要通过全面、扎实、有效的工作才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的协调要求。
(二)协调目的与原则
工程项目协调的目的在于形成合作、和谐的项目工作氛围,使协调体系产生“协同作用”,使工程项目管理达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建设工程项目协调的原则主要包括等级原则、指令单一原则、控制范围原则和特例原则。等级原则即强调等级观念,所有的参与者都被置于控制关系的金字塔结构内;指令单一原则即每个参与者只从自己的直接领导那里接受指令;控制范围原则强调每个领导不能拥有多于其有效领导范围内的下属;特例原则指所有规范化事务均由下属来完成,领导可以留出时间处理既有规章不适用的一些特殊情况。
(三)协调对象与内容
建设项目协调的对象主要包括了四个方面:目标方面;管理方面;行为方面;文化方面。
(四)协调网络
成功的协调需要精心设计一个以沟通为中心的和谐的协调网络。这种网络是一组相互关系,它以横向、纵向和斜向的方式伸向建设工程项目内外的所有相关人员。协调网络的力量依赖于各参与方建立和维护与所有项目参与者的同盟关系的能力。这种与所有干系人的关系网络是解决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的尚方宝剑。
(五)协调技术
协调的手段在于综合应用各种协调技术。现代项目协调的对象包括了人、财、物、时间、空间和信息的组合。协调工作包括目标、管理、行为、文化四个层次,协调的对象包括项目各组织负责人和项目参与者。对于通报、沟通,协商、谈判四项协调技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单项使用,也可以多项同时使用。对于复杂的问题,特别是三大目标方面的问题,可以先通报、沟通,再协商、谈判,进行处理,若仍然不能处理,最后可以进行仲裁或诉讼。
(六)协调实施
项目协调系统的直接目的就是建立良好的协作体系。这种体系要构造起存在于有意识、有意图、有目的的参与者之间的一种协作网络。所谓协调,就是组织中的一切要素、工作或活动要和谐地配合,以便于组织的整体目标能够顺利实现。良好的协调能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协同效应。如果协调不力,则会使项目组织和团队丧失凝聚力。协调作用的全面发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人际关系协调;(2)团队协作;(3)管理组织和谐相处;(4)参与者行为协调;(5)工作进程协调;(6)业务流程协调。
四、结束语
我国项目管理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项目管理理论和实践水平的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日益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作为项目管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越来越受到理论界、学术界和业内人士的高度重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协调是预防冲突的最有效手段。建设工程项目的协调技术应从目标、管理、行为和文化四个维度来考虑。良好的协调是建设工程项目目标成功实现的关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日新月异,实现真正的动态管理,必然带来建设工程项目发展的勃勃生机。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念界定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理论基础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理论基础应是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飞跃发展的产物,作为一种新的科学领域和先进管理模式,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它是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某项复杂的一次性生产或工程项目形成全过程的管理。因为工程项目管理不仅要求“知”,而且要重视“行”,强调实践的验证,所以项目管理必然离不开人,离不开组织者和领导者,离不开方法和手段。作为对某一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必须有一个责任主体,就是项目经理;必须有一个管理模式,就是项目管理;必须有一个管理载体,就是项目经理部。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定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门较为年轻的学科,是管理科学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应用和发展。所谓工程项目管理,就是为了使工程项目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实现预期的各种目标,而对项目所进行的全过程的所有诸如决策与计划、组织与指挥、控制与协调等一系列工作的总和。其主要内容可归纳为:项目整体管理、项目范围管理、项目时间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风险管理和项目采购管理等方面。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手段和方法,也可以说是基本原理,就是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因为项目本身就既是一个目标,又是一个过程,目标和过程是项目这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是目标管理。首先设立项目总目标,采用分解结构方法,将总目标层层分解成若干个子目标和可执行目标,并将它们落实到项目实施周期的各个阶段和各个责任人,并建立由上而下、由整体到局部的目标控制系统,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活动来保证总目标的实现。对于一个项目,通常是根据工作范围、质量、成本要求确定项目目标,因为所有的业主都要求按期完成实施的内容,并不超出预算费用,达到委托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二是过程管理。项目管理是一个整体化的动态过程,项目管理的过程就是造成某种结果的一系列行动。对于项目,有五个基本管理过程——启动、计划、执行、控制和收尾,上述管理的过程在项目管理的所有层次上都发生。
三、强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措施
1、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针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殊性,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应概括为“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四控制”即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控制;“三管理”即现场、信息、合同管理;“一协调”即组织协调)。项目目标控制要以执行法律、规范、制度等作为灵魂,以组织协调为动力,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为手段,以现场管理为保证。
2、规范项目经理的定位与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是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经营管理的人,对项目客体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组织管理活动。
⑴明确项目经理的地位。项目经理应是企业内的一种岗位职务,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聘用或任命的在项目上的一次性授权管理者和责任主体。
⑵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对项目经理管理必须实行两个制度:一是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证并经过注册的人员,方可以项目经理的名义从业。对这项制度,实际上也是对企业进入市场在资质人格化上提出的具体要求。二是必须实行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与企业资质证书配套使用制度,将两个证书配套使用。在市场竞争中,如果只有企业资质的一般条件,而没有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这个必要条件相呼应,企业的竞争力就会受到局限,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就会失去约束,就不能有效遏制市场的恶性竞争,不能有利于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⑶对项目经理的要求。第一,对项目经理进行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进行管理;负责从开工准备到全面竣工验收阶段的项目管理。第二,项目经理只宜承担一个项目的管理。第三,项目经理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第四,项目经理应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领导,接受企业管理层、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 abstract 】 this paper from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meaning, the scope of business and related policy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rules, and discussed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of the relationship.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1涵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roject Planning)和项目控制(Project Control),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参考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定义,此定义也是大部分国家建造师协会认可的)。该定义相关字段的意义如下:
1.1.1“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指的是项目的实施阶段;
1.1.2“项目策划”指的是目标控制前的一系列筹划和准备工作;
1.1.3“费用目标”对业主而言是投资目标,对施工方来说是成本目标。
可以看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从项目的开始到项目的完成,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计划、协调和控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在给定的费用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下,按时完成具有一定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的项目。
1.2业务范围
按照建设部2004年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
1.2.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1.2.2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1.2.3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1.2.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1.2.5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1.2.6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1.2.7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1.2.8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1.3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还有待不断完善。目前相应的政策规章主要有:
1.3.1建设法律有:《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1.3.2行政法规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3.3地方性法规有:《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
1.3.4部门规章有:《招标公告暂行办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等;
2建设工程监理
2.1涵义
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产物,国外没有与建设工程监理完全一致的概念。
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于1995年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指出: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2.2业务范围
1995年,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明确指出,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司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因此,建设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可以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
2.3相关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
从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到现在,建设工程监理不但覆盖面扩大而且涉及到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地位、权利、职责和义务,同时也从制度上约束工程监理的行为,确保了工程监理逐步向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目前涉及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比较分析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可以从服务对象及提供者、业务范围、法律责任、行业准入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以便进一步搞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及区别。
3.1服务对象及提供者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范围较大。它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中,项目参与各方都需要项目管理,如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若其缺乏项目管理经验,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没有或者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也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此外项目参与各方,若其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3.2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招标、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对此已作了明确界定,在某种程度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
而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招标、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对此已作了明确界定,在某种程度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而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
3.3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招标、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对此已作了明确界定,在某种程度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而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
4小结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比于建设工程监理在服务对象、业务范围、行业准入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扩展和延伸,是一种较为灵活的操作管理模式,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提供订单式的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
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就是把各种资源和科学技术“集成”应用于建设工程项目,以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的期望目标。这里所说的资源即:人、材料、机械、资金、信息、科学技术和市场等。建设工程项目通常分为若干阶段,包括:决策、开发、实施、使用。各阶段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它们相互衔接、相互作用,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用系统论的观点可以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这些组成部分有一个更深入的理解。
1.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经营者也将其广泛地应用到了建筑施工的具体环节中去。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的建筑工程大中型项目的平均工作量的产值大约达到每天10万元至50万元。这就是说,工期提前或滞后一天,意味着经济方面的重大得失。虽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效果有时往往是非显现性的,容易为人们所忽略,但这种效果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资料分析表明,同期、同环境、同结构形式,各建设工程项目每工日完成工作量差异率可达10%~15%。在工程中应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可大大降低成本,不仅使建筑施工生产有序、稳定、协调地发展。应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使施工指挥者有总体概念,目标明确,能定量分析问题,为正确解决问题创造了条件。
2 当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
2.1 市场信息对项目管理的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信息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已愈来愈明显,信息推动已成为现实现象。而中国传统项目管理是传统估算,盲目施工,多退少补的模式,其既不能将建设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决算等重要的控制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而对飞速发展的信息化,又显得缺乏活力。
市场信息的挑战,对建设工程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在项目管理的实施过程中要以高新技术来武装传统工艺,从一定程度上实现建设项目施工的工业化。其次,项目管理要全面转向信息化,尤其是要高度重视信息管理过程中的“反馈”活动的重要性。美国管理专家西豪说:“没有反馈就没有管理”,反馈和控制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特征。再次,要善于运用信息化的资源来缓解施工工艺工业化对资源的需求,如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广泛运用等。最后,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践中,要把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具体的经济指标想结合,达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最佳经济效益值。
2.2 目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建设项目决策者缺乏决策的科学性。决策者在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作用,科学的决策是建设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而当前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现状说明,这方面做得还是不够。实践中的“干了再说”,花钱买教训的情况不在少数。建设项目决策人应从总体的大局出发,善于倾听不同意见,通过归纳假设演绎得出自己的科学结论。据调查,不少企业的施工管理是粗放型的,投标时无可靠依据,施工管理中顺其自然。这使得建筑企业在决策中无依据、具体施工管理活动中又无章法,建筑企业的经营活动因而就不会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2)建设项目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缺乏整体性和长远性,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经济的发展要依托于社会,以资源的过分消耗和环境的破坏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是不可取的。
(3)决策者对现代科技理解不深刻、利用不恰当。决策者利用现代科技,片面追求所谓现代化,如许多中小城市也片面追高层建筑越多越好就是一例,管理者应正确看待科技,使用科技,使科技真正地成为管理的臂膀,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车轮。
3 全面提高现代化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
3.1 从宏观上,把握系统管理的思想及发展的战略
(1)要用系统论的思想建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系统模式。根据系统论的观点,将一个建设项目看作一个系统,按系统的等级特性可以将之分为六个阶段,即六个子系统,它们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后物业管理阶段和残值回收阶段。根据系统分析,建设项目各阶段内部有自己的最小成本值。同时,考虑到各阶段在系统状态下会相互影响,如设计阶段的成果,即对施工阶段有影响,也对可行性研究阶段产生影响。
(2)要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可持续发展是指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不危害后代人的需求,以破坏较少、代价较小的发展来达到最终目标。建筑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论在哪个阶段都必须考虑到后一阶段的实施。
建筑工程项目可持续发展战略是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标志。一个建设项目从它最初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就必须有全局的观念、综合考虑。在规划每一阶段计划的过程中,必须留有相应的灵活性,以便在该阶段实施过程中能有充分利用进一步获得的市场信息做出更细更有效的决策;另一方面,在本阶段事实过程中,还必须考虑到对下一个阶段实施的影响,达到最佳综合收益。
3.2 从实施主体上,要适应科技的发展趋势的变化
大规模协同合作的集团行为是市场经济对企业经营活动提出的崭新要求。伴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浪潮,当前科技总体发展趋势是综合化、加速化、社会化。其具体表现为科技的种类相互渗透,科技发展无论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是在加速增长。科技内部的科技工作者之间的关系已经由单兵独战转向需要大规模协同合作的集团行为。
建设项目决策者要尽快适应和学会三个转变。首先,建设项目决策者必须从专一型向通用型转变,这是科技综合发展的要求;第二,科技发展的加速化要求建设项目决策者要多掌握方法型知识,即从知识型学习走向智能型学习为重点;第三,科技发展社会化要求建设项目决策者必须从纯粹科研型转向社会型,利用科研与外部社会的相互影响,达到项目管理目标值的最佳实现。
为了适应这一转变的新要求,要提高建设项目决策者的素质,具体做法除了加强以学校教育为主的素质教育外,还要实行全员的终身岗位教育,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
3.3 从实施手段上,要运用科学技术管理现代化
借助于先进的科学技术,实践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首先,要加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并进行建设项目目标控制。进度、质量、投资三条主线对项目进行优化组合,科技先行提高决策水平。其次,要增加建设项目决策者的科技责任。一方面建设项目决策者要关注科技,但不能满足于纯技术来进行决策;另一方面,项目决策者需不断提高自身的科技水平。同时,必须始终站在专业、科技应用的前沿,广泛应用、传播新科技、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4结束语
面对当前的国际国内建筑市场,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从企业的长远性和整体性的角度,组建并培养本企业的工程管理人员,以应对当前经济环境下建筑市场的现状,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立足于不败之地,占领建筑市场的前沿阵地。
1.并行建设工程实施要素
并行建设作为时展的产物,各方面体系还不够成熟,想要将并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更好的应用到当前社会发展中,就必须要明确其实施要素,通过完善实施要素的方式,全面提升并行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质量,促使其更好的发展。
1.1项目团队
并行工程项目建设属于柔性组织结构,侧重于横向联系,管理跨度比较宽,各方面对组织结构特征认识是基本一致的。从不同视角入手,讨论项目团队关键因素。在团队成员选择方面,必须要不断更新自身意识,从传统的投标价格为主思维中走出来,采用优势互补等动态模式确定合作伙伴。必须要构建科学化的组织流程以及绩效评估体系,结合各种内部、外部管理制度与管理目标,形成高凝聚力的集合体团队,提升团队实战能力。团队管理者需要有与时俱进的精神,创新学习型组织模式,全面培养有前瞻性思维方式的团队发展模式,实现共同愿望[1]。
1.2过程重组
秉性建设工程可以全面综合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所有阶段,变更传统的分段模式,改变顺序过程和实施方式,通过重组与优化等方式来打造统一性阶段构筑,保证整体的和谐型。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让各个阶段保持较差并行工作状态,提升工作效率。要保证建设过程重组的科学性,必须要有一些技术的支撑,可以通过虚拟建设技术等方式,保证计算机能够在虚拟环境当中实现仿真、再现。通过计算机来实现辅助设计与建模等操作,保证可视化设计的实现,提升施工方案可行性。所以过程重组不仅流于概念上,更应该致力于提升现代化科学技术上,探索最适合建设工程实际使用的方式,为组织团队的成员更快、更好的提供工程项目信息,提升设计能力、施工能力、管理能力等,让团队成员之间能够更好的合作,实现技术层面融合,提升核心竞争能力[2]。
1.3信息平台
组织团队沟通与过程重组这两方面的内容都涉及到许多的信息,想要保证信息交流的正常开展,并行建设工程也需要构建平台对其进行支撑,以此来实现信息自由交换以及信息流通,全面保证信息透明度与自动化程度。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信息平台以及相关的信息资源获取公共数据库当中可以使用到的数据,保证信息的集成与共享。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给项目工程信息管理工作提供了方式,让信息加工与信息传递工作达到数字化、系统化[3]。ProjectInformation Porta,l PIP管理工具的使用,可以实现信息交流与共同工作,保证信息互动的正常开展,可以将全生命周期中所有环节产生的信息知识集中到小范围内进行管理,提升信息交流效率,保证工作环境的科学性。项目信息门户可以全面促使项目信息集成处理工作正常开展,实现项目全过程信息一体化处理。因为基本出发点和秉性建设工程理念基本相同,所以可以通过该工具来实现增值[4]。
2.并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优化分析
项目管理模式项是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基本组织方式及在完成项目过程中各参与方的角色分配及其合同关系,甚至项目后期的运作方式,项目管理模式的科学性将直接影响项目建设是否成功,所以必须对其加以重视。如果从更加深层的层次对并行建设工程进行研究,可以将其判定为时展下的衍生出的新型项目管理模式,可以将其称之为并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从近年来的研究及发展情况来看,并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和边勘察、边设计以及边施工等多种与基本建设程序相冲突的施工模式有较大的差异。并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并不是要求所有的工作项目都要在同一时间段开始建设,而是比较强调工作开展顺序,通过有序调控的模式来提升施工效率,尊重项目建设规律[5]。并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和FastTrackMethod也有一定的差异,后者虽然可以最大化的控制项目施工工期,让项目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收益,但是分项招标的成本必然会高于传统统一招标模式,导致工作人员难以控制工程项目造价。和我国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相比较发现,使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的特征比较明显,因为该模式并不是简单的对管理进行修正,而是在更高的层次上对传统管理模式回归与摒弃进行研究。与传统管理模式相比,并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在组织方面实现了扁平化管理,控制了不必要管理链以及管理环节。在合同方面,打造基于团队的多方协议,且构建了盟约关系。在目标方面,各方目标相同,项目利益和其余各方的利益联系相同,更加倾向于长期合作,优势互补。且新型传力模式可以通过构建信息化平台的方式来提升沟通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在遭遇风险时,并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强调风险共担,并且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信任的,一诞产生冲突比较容易解决。所以通过与传统的管理模式进行对比发现,并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优越性比较明显,效益高、水平高、效率高等是其管理特点共同的目标减少了各部门的意见分歧,集成范围也比较广,所以在组织方面完全可以借鉴供应链以及伙伴关系模式当中的组织理念与建设过程,结合虚拟建设技术以及信息交流技术等来实现项目信息门户的构建[6]。
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筑产品的复杂程度也有了明显的提升,想要适应时展的步伐,可以将并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作为主要管理理念来使用,并且从近年来的实践情况来看,可以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产生积极影响,通过组织、技术等多项模式并举的方式使其向着更好的发展,保证其效能的发挥。当前我国并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在制度上依旧存在缺陷,并且法律法规体系也有欠缺,所以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通过不断探索的方式,对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政府也应当在政策上给与一定的扶持,全面优化实施环境,保证并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徐万红,牟瑞,马世骁,高春山. 并行工程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J].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03:428-431.
[2]马世骁,刘丽丽,牟瑞,王钰.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分析与创新实践[J]. 建筑设计管理,2011,04:9-11.
[3]马世骁,牟瑞,高春山. 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并行工程理念分析与应用[J]. 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291-294.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比较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的具体内容是指一个合格的监理企业或公司,通过相应的法律文件接受相关建设单位或是项目法定责任人的相关委托,再通过项目的有效监理工作进而控制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达到完成工程监理的目的。而项目管理则是建设单位通过相关的战略研究确定工程项目有关概念和初步计划,再进一步付诸实践后,在预定的投资和建设管理方法的范围内对实现总体目标采取初步管理的措施,用以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
1.业务范围的比较与分析
建筑工程监理的客户多为项目法人,在承担监理工作后,监理企业或是公司
代表业主进行工程监制与管理工作,设计到的内容包括工程前期计划研究,计划初期资金成本管理,以及和不同单位之间的协调等等。而项目管理则是一种有偿服务的技术服务,其业务范围包括了质量的监督和工程建设管理,以及计算整个工程项目完成所需时间。综上所述,如果从业务的角度来看,工程监理可认为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范围只是局限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阶段,多不涉及一些工程项目的后期工作,这与工程项目管理融合在整个工程始终也是有所区别的。
(2)从相关法律责任方面分析比较
从法律责任方面来看,工程监理的相关企业或是单位和项目的责任承担法人仅仅是一种委托的关系,监理单位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上进行工程监督;但项目管理在法律责任方面则有所不同,完全从委托人或工程业主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作为忠实的助手进行进一步的项目管理。纵观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大部分项目管理只是仅仅处于初步的发展阶段,适用的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还不健全。因此,国家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也必须加大监督的力度,同时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的不同,进一步明确相关工程责任事故的承担内容,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相关责任。
二、当前监理工作与项目管理配合度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理的定位不明确,重建设轻设计的监管理念普遍
目前,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但监理工作的定位目前仍不够明确,对施工单位的干涉程度和监管部分往往过多,通过不合理使用合同上规定的相关手段,对施工单位实施全过程的控制,让施工单位不得不服从命令。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作中所要求的舆论监督的作用将不能充分发挥。实际情况中,当今社会上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施工阶段的“重建设轻设计”的监管理念仍然非常普遍,一些业主和施工单位没有对监理单位的责任达到明确的认识,使监督工作的责任和分工仍然存在大量的问题。
2.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监理工程师工作所要求的复合型人才必须了解管理,懂技术,知法律,而总监则需要拥有较完善的组织能力和协调管理的能力。由于监理制度的逐渐实施,其监理人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质量监督水平也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由于施工企业对于监理队伍的战略定位并不清晰,监理人员的素质还存在参差不齐的一系列问题,导致监理企业的人才结构还不能全面适应有关的监督工作。
三、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落实对工程监理工作顺利开展的意义
工程项目管理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所提出的新型管理概念。项目管理工作是我国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项将固定资产投资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导性工作,任何建设工程都必须贯穿项目管理工作,否则,其它任何工作都将无法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的管理体系是否先进,以及其业务和技术水平的高低,都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质量和经济效益,它在保证建设工程的健康顺利进行,提高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稳定、顺利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作用。
也正因如此,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则为投资方业主提供了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途径。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项目管理工作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项将固定资产投资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导性工作,任何建设工程都必须贯穿项目管理工作,否则,其它任何工作都将无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也得到大大提升。
四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比较分析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可以从服务对象、业务范围、法律责任、行业准入等4 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
1. 服务对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范围较大,它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还包括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建设工程监理是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唯一服务对象。
2.业务范围建筑项目管理的内容包括: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材料管理、项目机械设备管理、项目技术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项目现场管理、项目组织协调、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考核评价、项目回访保修等。而工程监理的内容是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另一大区别在于:前者可包括设计过程的项目管理,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策划,而建设工程监理一般不包括设计和设计过程管理,更不涉及项目前期策
3. 法律责任由于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而建设监理制从产生至今发展已有十几年的历史,国家有一套较为成熟和完善的法律法规系统与之相配套,对工程监理工作的地位、权利、职责、义务和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制定了一套适用于监理的标准合同文本。
4.行业准入国家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只有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才能进入本行业;但是目前国家没有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设定准入制度,而是对与建筑业相关的具备资质的企业开放,鼓励其积极参与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去,同时对从业人员也没有设定新的准入制度。
五 结论
项目管理的兴起为建设服务业注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但制度的完善和市场的接受还有个过程,项目管理制度应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实现与建设监理融合,兼容并蓄,取长补短,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和工程实际的项目管理系统,最终结果不是项目管理取代建设监理,而是建设监理融人到项目管理中,以适应自身的发展和市场的需要。
参考文献:
0前言
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还不健全、不完善,还没有项目管理专业和行业范围内的指导实施准则,社会中介组织服务尚不规范,在概念认识与理解上还存在着局限等,直接使用这些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文本会产生很多问题。考虑到我国的现实状况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障碍,我们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吸收和借鉴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条件,设计出适合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1制订项目管理合同文本的要求和原则
(1)有助于促进良好的管理。
合同应促使项目的参加者按照现代项目管理原理和实践管理好自己的工作,鼓励各方合作,而不是互相制衡,能体现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双方的沟通和协调,双方有互相通知责任,有知情权,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密切,才能克服大量未预料的困难,减少争执,并易于解决;要求双方诚实信用,互相信任,能照顾各方的利益,使项目参加者各方都能满意,实现多赢;强调公平合理,公平地分担工作和责任,工作和报酬之间应平衡。在保证合同法律的严谨性和严密性的前提下,更趋向工程,使用工程语言,文体清晰、简洁、易读易懂,注重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促进良好的管理。
(2)灵活性和更广泛的适用性。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全面,尽可能多的采用选择性条款,人们在使用时就可以通过对条款的选择或删除对合同文本加以灵活运用,这样也可以减少专用条款的数量,减少人们的随意性。同时,通过灵活运用选择性条款,又可以使同一个合同文本有更广泛的适应性,适用于多种合同策略(如不同的承发包方式,不同的专业领域等);适用于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如总价合同,单价合同,目标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单一承包商或多个承包商联营承包;适用于不同的国度和不同的法律基础等。
(3)概括但不失完备性。
合同文本应包含合同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以此为基础将双方各方面的需要和意图概括反映出来。同时,将合同中应该具备的条款明列出来,使合同条款尽可能全面、完整,避免发生条款遗漏、残缺等问题。
(4)规范性。
合同文本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具有相应的规范性。而且合同文本应具有很强的可靠性,使合同双方在使用合同文本时避免意思表示不全面、不确切,防止显失公平和违反法律的条款。合同双方签订了合同后,实际上就将自己的签约行为纳入了依法办事的轨道,要接收合同文本的制约。
(5)其他要求。
随着工程项目管理新的发展,对合同还有许多新的要求。如合同应体现工程项目的社会和历史责任,强化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合同应反映工程项目的全生命期管理和集成化管理的要求;合同应反映供应链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甚至合同还应包容许多工程采用虚拟组织的方式运作。
2我国使用国际项目管理合同的环境
2.1现实状况
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建筑市场还不健全,不完善,市场服务体系等相关要素市场还不能完全满足要求。具体对国际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件的影响主要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
(1)监理的素质尚不足以承担起项目管理的重任。
(2)政府质量监督制度使市场主体质量责任代位。
(3)专业人士组织或行业协会尚未发挥足够作用,社会中介组织服务尚不规范。
(4)管理体制不顺和手段欠缺。
2.2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业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与建设工程合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新颁法律共同确立了基本完整的工程合同法律框架,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相关的法律主要有:
建设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
建设行政法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建设部部门规章主要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办法、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培育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等。
3构建我国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为了形成我国的项目管理合同文本,我们应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根据应用的不同情况,把握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文件中的相对固定的文本结构部分,有针对性地借鉴和吸收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文件。(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结构。
考虑到我国的现实状况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障碍,构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时,可以参考国际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的总体框架,合同结构如图1所示: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内容。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文本的内容应能体现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在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并进而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做出一定的贡献。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的通用条件参照国际项目管理合同,项目管理委托服务范围考虑我国目前建设工程各阶段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内容,将其整理分类后形成菜单式服务,在实际使用时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内容中具体内容见附录。
4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的应用条件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的能与国际接轨的项目管理模式的基本框架有业主实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责任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制。2003年初,建设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企业,通过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但是,在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往往有很多现象背离了项目管理的初衷。为了使国际项目管理合同能在一个较为适当的环境下使用,我们应逐步改善我国的现实状况,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1)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
发达国家相当重视项目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资质认定,形成了相当规模的行业。美国PMI学会主办的项目管理专业资质PMP考试和资质证书,得到社会的公认。获得PMP的人有更多的机会被政府部门和大公司聘任和重用。
(2)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在管理体制、法制建设、运行机制、中介服务、价格政策和社会习惯等方面仍有许多方面有待改进。我们必须建立法制的、政府监督的、自我约束的管理体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中介市场,加大投资中介服务的法律责任,为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3)加强与国际项目管理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应该进一步加强与美国、欧洲和澳大利亚的国际项目管理机构和协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加强项目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建立自己的项目管理体系,引进和开发先进的项目管理软件系统,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
(4)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
尽管我国已经有了相关法律、规章,但仍没有一个在项目管理专业和行业范围的指导性实施准则。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普遍。有些工程没有实行招投标制,有些却采用议标或是假招标,大搞“人情工程”。为此,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培养和发展我国的建筑市场体系,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
参考文献
(2)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有的业主因为自身维权意识差,缺乏对索赔的认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业主索赔管理,可以明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双方都起到一种约束的作用,避免激化矛盾和带来经济损失。
2.工程项目管理中业主索赔的问题
2.1索赔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尚没有针对业主索赔管理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现行的基本索赔制度是施工方根据多面的施工经验和多方制约条件下,与业主约定俗成的索赔方案,一旦业主对施工方提出索赔要求,常常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而出现双方各执一词的局面,业主得不到基本的维权保障,施工方又因此而延误工期。有的施工单位索赔机构只是挂名单位,只能在索赔事件发生后,仓促间临时组建索赔工作小组,办事效率低下,不能很好的开展索赔相关工作。
2.2业主索赔意识差
业主索赔经验缺乏,对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之甚少,往往出现问题后方能想起索赔,使得索赔难度加大,常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对于工程的报价和施工费用不甚了解,造成施工单位漫天要价的不合理现象出现,对于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清晰的认知,容易被施工单位所掌握,常被施工单位提出使得索赔而束手无策,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2.3工程项目混乱
施工单位水平参差不齐,施工单位资格鱼龙混杂,由于市场监管上的缺失,执法不严,管理上存在疏漏,同时,业主没有较强的鉴别意识和防范意识,使业主常常处于经济索赔的纠纷中,加重了业主的心理负担,不能对施工单位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对于已经顺利解决的业主经济索赔事件,施工方不能有效的进行分析和总结,而是讳莫如深,这大大限制了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业主作陪管理的分析和研究,致使现阶段工程项目管理中业主索赔管理出现制度上的漏洞,管理上的缺失。
3.项目管理中业主索赔管理措施
3.1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中业主索赔管理意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工程项目建设也处速的发展时期,业主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而工程项目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中,因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业主索赔管理已势在必行。业主应加强自身的监管作用,做好工程索赔和预防,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配合专业的索赔顾问对可能出现的工程问题和可预见的经济索赔试件要予以重视,控制并且预防。对于合同中出现的模糊条文,混淆概念等问题业主应当及时提出并协商修改,对于已经得出结论的经济索赔事件,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当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分享经验,对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业主索赔管理的建设和完善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
3.2重视施工资料和资格审查
业主要在施工单位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要针对施工单位的信誉和能力做出合理中肯的评价,要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细致的分析,要根据市场行情把握工程报价,对于施工单位提供的图纸、说明书等要仔细研究。在施工的过程中,业主要做到跟进工程进度,做好工程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对于不合理的现象要予以重视,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必要时,应寻求监管部门的帮助。同时,监管部门应完善管理上的疏漏,对于施工单位的施工资格要严格审查,对于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单位、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等情况的施工单位,监管部门应做到违法必究,责令其整改,从根本上避免经济索赔事件的发生。
3.2提升工程质量和品质
业主最关心的问题还是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一旦工程出现延期,则会给双方带来不少的麻烦和经济上的损失。因此,业主习惯上选择高质量,高保障,高信誉的施工团队作为合作伙伴。质量和信誉已经成为了施工单位的市场名片,提升施工单位的整体素质对于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业主索赔管理会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同时,加强行业的管理,提升市场的需求都有重要的帮助。
4.结语
国际上,项目管理学科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我国现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概念则起于华罗庚教授于1964年提出的统筹法。80年代初,随着国内改革开放政策的逐步施行,中国开始引进外资,随着合作的开展和项目的增加,其工程项目管理方式逐渐与国际模式融合发展,在建筑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2、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初步应用
1982年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工程被誉为中国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对外开放的“窗口”,在此次工程长达8年的建设过程中,我国第一次利用了世界银行贷款,并按世行规定对部分工程进行国际竞争性投标和项目管理。1987年9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施工会议提出了推行鲁布革经验,倡导建设业采用招投标方式决定项目归属,引进了全过程总承包方式,强调重视项目管理。
3、工程项目管理理念高速发展阶段
1987年,我国开始建立一批试点要求采用项目管理施工法,并着手建立中国的项目经理认证制度。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开始逐步应用在如三峡水电、二滩水电等项目中,为中国改进和发展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积累数据分析基础。1988年国家开始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1991年,中国的项目管理委员会PMRC(ProjectManagementResearchCommitteeChina)成立,致力于推进我国项目管理学科建设和项目管理专业化发展;1992年,国家计委在全国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座谈会上提出了业主责任制的改革方案;1996年提出了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三项制度的基本形成,同样标志着中国的工程项目管理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
二、中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发展建议
1、改进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单一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无法适应我国国情的要求,且由于当前工程项目情况复杂,往往需要采取多种项目管理组合模式,从而缩短施工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减少工程投资。因此工程项目管理企业需要针对工程不同时期的特点采用适应当前特点的组合型管理模式,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加强企业竞争能力。
2、加强建筑企业自身建设
建筑企业本身应改善组织结构模式,形成多种固定的项目部管理模式,以便于项目经验的整理和传递,从而归纳出建设某一类工程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公司新型管理人才的培养,坚持项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保证工程质量。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规定,进行资质等级的年审,同时以合法公正的方式进行项目招投标管理。
3、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信息化建设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日益呈现信息化趋势,我国的建筑行业应不断努力从而与国际水平接轨,从而加强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将中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推向国际化,其中实现项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势在必行。当前的建筑业中,施工工艺难度大的建设项目越来越成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业务主体,这些项目都要求投标公司必须能够对项目进行信息化管理。加强企业信息管理的改革,不仅能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发展,更能推进整体行业的技术水平。
1.引言
自从我国开始采用国际招标,实行项目管理以来,许多大中型工程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近年来的经济发展中,项目管理则更大的发挥其巨大的效力。与此同时,我国推行工程监理制度,也就是对业主委托的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策划、管理、监督工作。虽然监理事业规模越来越大,制度越来越完善,作用越来越明显,也涌现了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监理企业,但与真正意义上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尚有一定的差距差距。建设部在2002年2月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政策导向,同时,也将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工程咨询业中的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转型问题推向了前台。
2.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含义
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即对承建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监理单位代表项目法人实施监督。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3.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联系与区别
从我国工程管理相关制度以及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所包含的内容来看,二者在工程施工质量,工程资金管理等方面有着共同之处。例如,项目管理的项目成本管理包括制订资源计划、成本估计、成本预算及成本控制四步。工程监对理对投资控制的主要思路也是将实际支出与计划投资相比较,结合项目进展进行调控。但是这两者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不能够将其混淆。
3.1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在相关法律上的区别
建设工程监理不但覆盖面扩大而且涉及到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同时也从制度上约束工程监理的行为,确保了工程监理逐步向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目前涉及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
而工程项目管理则不同,它是国家倡导实施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方法,而不是法定管理的制度。主要的政策规章有《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
3.2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在业务范围上的区别
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司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因此,建设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可以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 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3.3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主体上的区别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规定,工程监理只能由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或咨询企业实施,没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对工程项目所实施的管理不属于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受项且业主或建设方委托,为其提供约定的管理服务,其本质属于建设项目管理范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中,项目参与各方都需要项目管理,如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若其缺乏项目管理经验,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没有或者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也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此外项目参与各方,若其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4.工程监理向工程项目管理的转变
由于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是典型的服务型企业,主要依赖高智力、专业化的管理水平、丰富的经验来向社会提供服务。因此政府更要吸取以往的教训,做好引导和控制工作,另外做好市场准入的控制,严格执行宁缺勿滥、少而精的原则。对目前的各级监理企业应打破行业、区域界限,重新按照更具体的技术指标(公司规模、注册资本、人员配备等方面)审定资质,加速监理行业的分化,下决心把不合格的监理企业合并或精简掉。
5.结束语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比于建设工程监理在服务对象、业务范围、行业准入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扩展和延伸,是一种较为灵活的操作管理模式,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提供订单式的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