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6 15:11:5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不再是单纯的社会救济行为,而是促进市场竞争顺利进行,保证市场体制正常运行的必要社会条件.市场经济,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失业保险同样要坚持这一原则.失业保险的受益者,在享受权利的前提是为社会作出贡献和缴纳保险费.因而,失业保险的各个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失业保险的主体有国家、集体和个人.就而言,有了失业保险,职工失业时能获得物质帮助,后顾之忧解除了,更能发挥其生产和创造能力,为企业带来更多、更好的效益.企业从失业保险中获得了收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向失业保险机构缴纳一定的费用.就政府而言,政府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在失业时给予一定的补贴,等于是再生产劳动力的投资,为他们的生活、再就业作出贡献,缓和了社会矛盾,有利于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经济的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就个人而言,他们失业时,能得到社会的帮助与补偿,从社会保障中得到了好处,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向社会保障缴纳一定的费用.
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政府的财政补贴与企业缴纳的保险费,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有少数从劳动者(尤其是职工)个人身上筹措的.,部分国有企业处于明亏和潜亏状态,只能以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或职工工资的30%左右发放救济金,职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不可能再拿出一笔钱来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效益好的企业往往又不愿参加失业保险.这就造成企业失业保险金的收缴困难.就政府而言,对失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无论是按国际惯例,还是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来看都是必须的.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国家财政积累有限,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实施和开展,这往往需要相当大的资金投入.因此,政府还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资金用于失业保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长,个人收入也逐步增加,个人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个人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具有下列好处:首先,能开辟失业保险费的征集渠道,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储备和承受能力,适当减轻国家财政和企业的负担;其次,有利于打破失业保险金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旧观念,增强职工参与失业保险的意识和自我保障意识,从根本上改变职工因国家、企业包得过多、统得过死而形成的依赖思想;第三,能引导职工关心失业保险事业,促进更广泛地实行失业保险的群众监督机制;第四,有利于增加职工的就业危机感,更加珍惜就业机会,增强其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企业劳动效率.
由于部分企业缺乏足够的失业保障意识,借故各种理由拒交失业保险金,增加了资金筹措的难度.为了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可以从角度考虑建立一个新税种:失业保险税,通过税收方式对失业保险金进行筹集.与我国现行的统筹缴费模式相比,失业保险税模式的优势在于:(1)更符合效率原则.税务部门负责失业保险税的征收,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失业保险预算,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失业保险金的日常发放,为失业者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这样,机构精简,权现分明,任务明确,便于操作和节约征管费用,提高工作效率.(2)具有更强的约束机制.失业保险税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3)更能体现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目标.失业保险的纳税主体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劳动者,他们分别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税,其税收收入由国家专设机构安排使用,并且国家有责任对失业保险提供最后保证.这样,使得三方共同负担原则落在实处.同时,失业保险税还可通过起征点、税率等的设计,均衡不同纳税主体的经济负担,创造企业公平竞争的前提条件.
2 失业保险基金的运用
市场经济存在通货膨胀,这就使失业保险基金存在贬值的危险,如果这部分资金不进行自我增值,单依靠国家财政补贴或提高储畜率,不仅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也抵消不了通货膨胀给资金造成贬值的负作用,而且国家的补贴也是很有限的.
失业保险经济活动具有其特殊性,失业保险基金收取在先,支付在后,而且收入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支付,总是要形成一部分的“闲置”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作为社会总资金的一部分,它的闲置就不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周转,无法从资金周转中获得收益,不利于增加失业保险的后备力量,不利于增强其经济补偿能力.因此,失业保险基金只有进行投资使用,才能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如何进行失业保险的投资运用,关系到失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加速周转的关键也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成败的一个重要环节.失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用应该遵循安全性原则,有以下几种途径:首先,将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以获得利息收入.这种办法风险小,收益可靠稳定,但存在资金收益低,摆脱不了通货膨胀带来的资金贬值的危险.要克服这一缺陷,需要国家政策支持,给予失业保险基金以优惠利率,要超过物价指数,才能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其次,购买国库券或政府债券.可获得较高的收益,一般都会高于银行利息.而且国库券和政府债券不存在什么风险,把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这方面的投资应该是非常安全的,符合安全性的原则.第三,成立社会保障银行,专门进行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营与管理,进行投资融资世界各国在社保方面一个比较成功的经验就是设立社会保障银行,独立于各级政府,实行董事会制度,由政府、劳工、社保三方代表组成,并聘请专家.同时建立其监督审查制度,保证基金运用的安全有效.此外,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如将一些有相当收益水平、风险小的项目优先照顾社会保障银行,此外在投资盈利的所得税方面,政府也要给予优惠.
3 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
3.1 支出 失业保险金主要只能用于失业救济和失业培训,具体说:失业人员的救济金及医疗补助费、失业人员的转业培训费和扶持失业人员的生产自救费、失业保险管理费等.还不够全面,应增加:(1)女性失业者的生育补助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2)专列一项生活困难补助费,让双方都失业的夫妻能够承担起法定的赡养责任,并让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失业者申请使用;(3)为发挥失业保险金促进和鼓励失业者参加培训、重就业的功能,在发放救济金时向这部分失业者实行某些优惠,如:对参加指定的转业训练并经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的补贴;为鼓励失业者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将其应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一次性全部发放.
3.2 支出标准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中规定:失业救济金发放标准为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救济金额的120—150%.但对工作时间长、家庭负担重的失业人员要适当提高,而且失业救济金应随物价上涨而适当调整,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但救济金的发放标准也不宜太高,否则不能调动失业人员的积极性,且加重国家和负担.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还规定:失业职工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这种以五年工龄为界的划分似乎过粗,应当再细分一些.
3.3 支出结构 失业保险金在各个项目的支出结构比例是否合理,决定着失业保险制度功能的发挥及制度的运行.我国推行失业保险制度以来,失业保险基金存在着救济支出比例偏低、管理费支出偏高、生产自救费和转业训练费使用效益差等,未能很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应有的功能.我国失业救济金支出额占同期基金收入的比例仍然偏低,依照国际惯例,失业救济金是失业保险金支出的大头,而我国在管理费支出方面却一直居高不下,连续几年管理费占基金总支出的比例高达20%以上.在国外,管理费占总支出的比例一般仅在3—4%.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初期管理费提取比例高一些是难免的,但长期居高不下,用大笔基金超标准购建办公楼、职工宿舍及工具,显然损害了失业保险制度正常功能的发挥.
[ 参 考 文 献 ]
[1] 郭庆松,杨 光.市场条件下失业保险制度[J].人口与经济,1997,(4):17~26.
失业保险是五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失业保险作为社会安全网的重要保护屏障,能够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进而维持社会稳定。失业保险的战略地位异常重要,但这一制度却在我国遭到了忽视。具体来看,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面临以下困境。
1.1 覆盖范围较小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只覆盖稳定就业人员,没有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但灵活就业人员面临的失业风险是最大的,他们是最需要失业保险的群体;
1.2 缺乏激励机制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统一的失业保险费率制度,这一制度缺乏差异性和激励性,不同的企事业单位面临的失业风险迥异,承担的失业风险成本不同,受益机会也不同,但却要承担同样的失业保险费率,继而损害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公平;
1.3 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过多
由于较高的失业保险缴费率,导致失业保险基金总额相对较大,但由于失业保险的给付水平较低,导致失业保险用于保障失业群体权益力度不足,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过剩,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失业保险基金之所以结余过多,根本症结在于政府的管理模式。从国际经验来看,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政府直接管理,第二种是政府间接管理,第三种是民营化管理。西方发达国家主要以间接管理和民营化管理为主,与之相比,我国主要以政府直接管理为主。政府直接管理缺乏竞争,更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由此导致失业保险基金利用率不高,效率低下。
值得关注的是,智利的失业保险管理采取民营化管理模式,国家委托专业的私营公司(AFC)管理失业保险基金,而政府只负责监督审查。这种民营化管理模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失业保险基金的智利经验值得我们关注。
2 智利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
智利失业保险制度始建于1937年,具体来看,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传统的雇主或雇员缴费的失业保险制度,第二个阶段为依靠政府出资的失业救助制度,第三个阶段即现行的制度是失业保险储蓄账户制度。 智利此前实行的传统失业保险制度本身存在严重的问题,存在引发道德风险问题,而且为劳动力提供的有效保护有限。2002年起,新型失业保险储蓄账户制度 (UISAs)开始在智利运行,智利在新制度中为失业保险建立了个人账户。
此外,以团结基金(Solidarity Fund),即统筹账户作为补充。团结基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雇员只有在个人账户基金不足的情况下才能够通过申请进行提取。由此可见,智利的失业保险制度与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一个相似点,即都实行统账结合模式。但我国养老保险以社会统筹为主,个人账户为辅;而智利失业保险制度则是以个人账户为主,统筹部分只起补充作用。
2.1 在基金筹资来源方面
团结基金相当一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除此之外,大部分个人账户资金来源主要是雇主缴费和雇员缴费,缴费比例随着雇员差异而不同。
根据期限对雇员进行划分,可以将雇员划分为无固定期限和有固定期限两类,从比例来看,大约60%的雇员是无固定期限雇员,无固定期限雇员缴费占上一年度月均工资的0.6%,雇主缴费为职工上一年月均工资的2.4%,其中1.6%进入个人账户,0.8%存入团结基金。另一方面,固定期限雇员无需缴费,雇主缴费占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的3%,其中2.8%进入个人账户,0.2%进入团结基金。
智利失业保险制度根据雇员劳动合同性质的不同,对雇主设置不同的缴费比例,这种制度设计主要还是为了鼓励企业与雇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智利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除了雇主、雇员的缴费外,还包括政府每年向团结基金投入的1200万美元左右的财政转移支付。
2.2 在基金管理机构方面
失业基金管理人(AFC)统管智利失业保险基金的筹资、运营和支付事宜,而失业基金管理人管理权主要通过政府的公开竞标形式获得。
从管理内容来看,失业基金管理人主要管理个人账户和团结基金缴费征收、投资运营和待遇发放。智利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与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有所差异,虽然管理机构同样是7家养老基金管理公司(AFPs),但这7家公司内部的管理关系是不一样的,养老金管理时,7家公司是竞争关系,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7家公司之间是共同和合作管理的关系,从而减少了为争夺客户付出的营销宣传费用,降低了运营成本。
2.3 在基金投资运营方面
智利失业保险基金分为个人账户基金和团结基金,这两者的投资组合并不相同。由于失业保险待遇给付以个人账户为主,因此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以安全稳妥为原则,选择风险较小的投资组合;而团结基金作为补充,更重视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因此它的投资渠道更多,面临的风险也更大。
具体来说,个人账户基金允许用于国内固定收益资产投资、国内金融中介投资和国外固定收益资产投资;而团结基金还被允许投资于国内外的股票。
根据AFC2014年的年报,2014年失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实际投资收益率为4.89%,团结基金投资收益率为7.12%,两者平均投资收益率为6.30%,而与之相比,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多年不足2%。可见在智利失业保险基金民营化管理模式下,基金投资渠道多样化,实行高效率运作,投资收益率往往能达到很高的水平。
2.4 在失业待遇的给付方面
智利的失业保险设置了1个月的等待期。雇员对账户缴费累计额以及持续缴费时间决定了他可以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但失业保险金待遇领取期限最长为5个月,待遇还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递减。当失业者重新找到工作,失业保险待遇即停止发放。在雇员退休时,可以提取个人账户基金全部余额;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雇员如果在退休前就死亡,其个账基金让能由其继承人继承。
在特别规定方面,智利失业保险制度对团结基金的给付条件设置了严苛的要求: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只有失业前连续缴费满足12个月及以上且被企业以非正当原因辞退者,在个人账户基金给付不足时才有申请领取团结基金的资格。团结基金的领取期限也有5个月的上限限制。
3 智利失业保险金管理模式的优缺点及其对我国 的启示
3.1 智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具有的优点
第一,采取缴费形式筹集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有强制储蓄性质。
第二,再就业激励强。个人享有的失业保险待遇即失业金的工资替代率随失业期延长而递减,且设置最高失业保险待遇和最长失业保险领取期限,从而激励员工积极寻找工作,再次就业。
第三,实行个人账户为主的待遇给付模式,减少道德风险。由于个人账户基金为个人私有,失业后首先从个人账户提取基金进行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只有在个人账户不足时才能申领团结基金,从而将雇员的失业成本内化于个人,即失业保险待遇率先从个人账户基金积累额里出,是用雇员在职时工资的缴费来解决其失业时的生活来源问题,带有自我保障的性质,更强调雇员个人的责任,减少雇员为获取失业保险金待遇而故意辞职的道德风险。
第四,统账结合,当雇员个人账户基金不足时,通过团结基金的补充作用,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的收入保护。
第五,失业保险基金由失业基金管理人一家公司集中统一管理,随着基金规模的扩大,其运营成本会降低,具有规模收益递增的效应。
3.2 智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具有的缺点
第一,失业保险待遇递减机制,可能导致后期失业金替代率过低,无法维持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水准。
第二,失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多样化,在提高了投资收益率的同时,也提高了基金投资运营面临的风险,使得基金抗风险能力弱。在遇到经济危机或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团结基金收益率甚至可能为负。
第三,失业保险待遇给付以个人账户为主,团结基金为辅,作为社会保险的再分配和互助共济作用减弱。
第四,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权由失业基金管理人垄断,缺乏竞争,可能造成基金流失。
3.3 改进措施
笔者认为,我们应在借鉴智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的基本经验基础上,充分汲取其教训,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我国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
一、1993年11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1993〕76号)下发后,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参加统筹企业离退休人员垫付的离退休费,可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参加失业保险的停产整顿企业职工发放的救济金或基本生活费,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1996年1月10日劳动部、财政部等12个部委《关于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6〕7号)下发后,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参加失业保险困难企业职工发放的救济金或基本生活费,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用失业保险基金转业训练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困难企业富余职工支付的在岗培训和转业培训费用,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具备担保资格,各类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于担保和抵押。经商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凡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提供的担保、抵押一律无效,立即取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承担原来所属的经济实体债务的经济连带责任,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原来所属经济实体的债务。
一、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失业保险作为现代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再是单纯的社会救济行为,而是促进市场竞争顺利进行,保证市场经济体制正常运行的必要社会条件。市场经济,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失业保险同样要坚持这一原则。失业保险的受益者,在享受权利的前提是为社会作出贡献和缴纳保险费。因而,失业保险的各个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失业保险的主体有国家、集体和个人。就企业而言,有了失业保险,职工失业时能获得物质帮助,后顾之忧解除了,更能发挥其生产和创造能力,为企业带来更多、更好的效益。企业从失业保险中获得了收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向失业保险机构缴纳一定的费用。就政府而言,政府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在失业时给予一定的补贴,等于是再生产劳动力的投资,为他们的生活、再就业作出贡献,缓和了社会矛盾,有利于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就个人而言,他们失业时,能得到社会的帮助与补偿,从社会保障中得到了好处,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向社会保障缴纳一定的费用。
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政府的财政补贴与企业缴纳的保险费,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有少数从劳动者(尤其是职工)个人身上筹措的。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处于明亏和潜亏状态,只能以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或职工工资的30%左右发放救济金,职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不可能再拿出一笔钱来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效益好的企业往往又不愿参加失业保险。这就造成企业失业保险金的收缴困难。就政府而言,对失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无论是按国际惯例,还是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来看都是必须的。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国家财政积累有限,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实施和开展,这往往需要相当大的资金投入。因此,政府还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资金用于失业保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长,个人收入也逐步增加,个人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个人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具有下列好处:首先,能开辟失业保险费的征集渠道,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储备和承受能力,适当减轻国家财政和企业的负担;其次,有利于打破失业保险金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旧观念,增强职工参与失业保险的意识和自我保障意识,从根本上改变职工因国家、企业包得过多、统得过死而形成的依赖思想;第三,能引导职工关心失业保险事业,促进更广泛地实行失业保险的群众监督机制;第四,有利于增加职工的就业危机感,更加珍惜就业机会,增强其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企业劳动效率。
由于部分企业缺乏足够的失业保障意识,借故各种理由拒交失业保险金,增加了资金筹措的难度。为了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可以从法律角度考虑建立一个新税种:失业保险税,通过税收方式对失业保险金进行筹集。与我国现行的统筹缴费模式相比,失业保险税模式的优势在于:(1)更符合效率原则。税务部门负责失业保险税的征收,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失业保险预算,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失业保险金的日常发放,为失业者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这样,机构精简,权现分明,任务明确,便于操作和节约征管费用,提高工作效率。(2)具有更强的约束机制。失业保险税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3)更能体现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目标。失业保险的纳税主体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劳动者,他们分别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税,其税收收入由国家专设机构安排使用,并且国家有责任对失业保险提供最后保证。这样,使得三方共同负担原则落在实处。同时,失业保险税还可通过起征点、税率等的科学设计,均衡不同纳税主体的经济负担,创造企业公平竞争的前提条件。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运用
市场经济存在通货膨胀,这就使失业保险基金存在贬值的危险,如果这部分资金不进行自我增值,单依靠国家财政补贴或提高储畜率,不仅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也抵消不了通货膨胀给资金造成贬值的负作用,而且国家的补贴也是很有限的。
失业保险经济活动具有其特殊性,失业保险基金收取在先,支付在后,而且收入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支付,总是要形成一部分的“闲置”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作为社会总资金的一部分,它的闲置就不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周转,无法从资金周转中获得收益,不利于增加失业保险的后备力量,不利于增强其经济补偿能力。因此,失业保险基金只有进行投资使用,才能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如何进行失业保险的投资运用,关系到失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加速周转的关键也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成败的一个重要环节。失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用应该遵循安全性原则,有以下几种途径:首先,将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以获得利息收入。这种办法风险小,收益可靠稳定,但存在资金收益低,摆脱不了通货膨胀带来的资金贬值的危险。要克服这一缺陷,需要国家政策支持,给予失业保险基金以优惠利率,要超过物价指数,才能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其次,购买国库券或政府债券。可获得较高的收益,一般都会高于银行利息。而且国库券和政府债券不存在什么风险,把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这方面的投资应该是非常安全的,符合安全性的原则。第三,成立社会保障银行,专门进行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营与管理,进行投资融资世界各国在社保方面一个比较成功的经验就是设立社会保障银行,独立于各级政府,实行董事会制度,由政府、劳工、社保三方代表组成,并聘请金融专家。同时建立其监督审查制度,保证基金运用的安全有效。此外,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如将一些有相当收益水平、风险小的项目优先照顾社会保障银行,此外在投资盈利的所得税方面,政府也要给予优惠。
三、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
3.1支出内容失业保险金主要只能用于失业救济和失业培训,具体说:失业人员的救济金及医疗补助费、失业人员的转业培训费和扶持失业人员的生产自救费、失业保险管理费等。还不够全面,应增加:(1)女性失业者的生育补助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2)专列一项生活困难补助费,让双方都失业的夫妻能够承担起法定的赡养责任,并让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失业者申请使用;(3)为发挥失业保险金促进和鼓励失业者参加培训、重就业的功能,在发放救济金时向这部分失业者实行某些优惠,如:对参加指定的转业训练并经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的补贴;为鼓励失业者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将其应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一次性全部发放。
3.2支出标准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中规定:失业救济金发放标准为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150%。但对工作时间长、家庭负担重的失业人员要适当提高,而且失业救济金应随物价上涨而适当调整,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但救济金的发放标准也不宜太高,否则不能调动失业人员的积极性,且加重国家和企业负担。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还规定:失业职工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这种以五年工龄为界的划分似乎过粗,应当再细分一些。
3.3支出结构失业保险金在各个项目的支出结构比例是否科学合理,决定着失业保险制度功能的发挥及制度的运行。我国推行失业保险制度以来,失业保险基金存在着救济支出比例偏低、管理费支出偏高、生产自救费和转业训练费使用效益差等问题,未能很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应有的功能。我国失业救济金支出额占同期基金收入的比例仍然偏低,依照国际惯例,失业救济金是失业保险金支出的大头,而我国在管理费支出方面却一直居高不下,连续几年管理费占基金总支出的比例高达20%以上。在国外,管理费占总支出的比例一般仅在3—4%。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初期管理费提取比例高一些是难免的,但长期居高不下,用大笔基金超标准购建办公楼、职工宿舍及交通工具,显然损害了失业保险制度正常功能的发挥。
[参考文献]
[1]郭庆松,杨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研究[J]。人口与经济,1997,(4):17~26。
二、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现状
1.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我国近些年来虽然加大了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检查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修订与完善,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缺乏统一的、关于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这就使得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以及收支等各项环节无法用相应的法规来进行有效的规范。例如,在社会保障基金费用的收缴方面,欠费、逃费的情况较为普遍,因此,针对一些长期欠费的情况该如何处理,一直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难题。此外,事业单位社保基金被贪污、挤占、挪用的现象也较为常见。这就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2.基金的运作效益低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事业单位在我国企业单位占比中占据着十分关键的比重,这就使得事业单位社保基金资金规模较为庞大,然而,在社保基金的管理运行中,这部分基金通常在除去基本开支外,剩余部分大多用于银行存入或者国债购买的项目,造成社保基金运转灵活度的缺失。这种情况下,甚至会出现社保基金的存入利息不仅无法有效地增值,还会出现贬值现象。因此,事业单位社保基金的运作效益极为低下。
3.缺乏专业的基金管理人才
由于目前事业单位的社保基金大多由事业单位内部的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和运行,这就造成单位人员的日常事务与基金事务出现冲突的情况,使得事业单位社保基金无法得到充分的利用。因此,事业单位的社保基金管理急需专业性的管理人才,这就要求对现有的社保基金管理人员加强专业管理知识的培训,从而增强他们的理财能力。
4.内部缺乏稽查监督环节
由于社保机构的人员编制较为紧缺,这就使得在进行社保基金的稽查监督环节时,社保机构欠缺足够的调查人手,致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内部稽查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从而出现漏洞。例如,在许多事业单位,从事社保基金稽查监督工作的往往是单位的业务员或财务人员来进行兼职作业,使得最终出现自己稽查自己的情况,造成稽查监督工作出现效率低下,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现状。
三、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策略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事业单位社保基金管理内容有法可依
国家必须尽快对事业单位社保基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健全与完善,使得事业单位在进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工作时,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高效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与此同时,必须对社保相关的部门,如地税、财政以及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责任进行明确与落实,避免出现遇事推诿的办公现象。与此同时,社保基金管理相关法规的确立与完善,也能够有效警醒贪污、腐败、挪用基金的违法分子,并在贪污现象出现后,能够依法对这些渎职分子进行惩处,从而保障事业单位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
2.强化管理制度,确保社保基金的稳定增值
在事业单位的社??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管理制度的制定,从而在保障基金安全性的同时,促使基金的稳定增值。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权益。因此,在对于社保基金管理时,必须加强制度的建设,从内部形成严格的约束机制,增加管理工作的透明性,以此避免社保基金管理人员挪用、挤占社保基金现象的发生。并且,还需要对社保基金的保值和增值管理做好详细的规划,在做到努力拓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的同时,确保社保基金投资的安全稳定性,这就要求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强化与完善。
3.加强人员培训,利用微机进行社保金金管理工作
由于社保基金的管理需要专业素养较高的管理人才,此外,处于基金管理安全性的考量,无疑从内部选拔人才加强人员培训才是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效率的最佳途径。与此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计算机在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了更为广泛地应用,在进行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时,需要充分借助微机的数据存储与动态信息监测功能,从而为事业单位社保基金的管理提供安全可靠性。
4.建立健全社保基金内部稽查监督机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文通过对我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的分析,探索出一些具有可行性的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以期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起到借鉴作用。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认识落后。当前很多人们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认识严重滞后,其主要原因是企业养老保险有中央转移支付,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由当地财政兜底,机关事业保险搞不搞或搞好搞坏对本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影响不大。基于现行的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和人们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认识滞后,阻碍了这项事业的正常发展。
2、基金运行滞后。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某某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采取了“部分积累”基金筹集模式。但是在当前通货膨胀与物价疯涨的今天,基金的分红与银行的利息已经远远不够保险基金的贬值。同时随着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某某市养老基金增长势头将减缓,导致已经有部分区县出现了“收不抵支”,养老基金积累开始负增长,那么基金的增值保值情况将进一步恶劣。
3、缺乏相关政策指导。目前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没有具体规定。以至于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许多问题缺乏规范的管理手段和可靠的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老保险的强制性和权威性的发挥。另外,由于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管理各地也不尽相同。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直接影响了养老保险事业的正常健康发展,给实际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和损失。
温总理说: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要解决试点运行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依本人之浅见,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国家应尽快制定出台《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一纳入到社会保险法律的规范之下,从法律上解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有关问题。同时,国务院应在全国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不能让“一地一策”现象长期并存。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试点工作过去很长时间了,据说五省市的试点工作并不顺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更是成了公众热议的焦点。我们认为,尽管试点城市的改革遇到了一些困难,但是《试点方案》确定的改革方向、原则和内容是正确的,应该继续推进,并尽快在全国范畴内推开。只有坚持改革,才能化解一些地方举步维艰、进退两难的槛恤局面,只有坚持改革,才能从制度上根本化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失衡的问题。
2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精算工作
所谓精算,是指对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所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量化分析和管理的一门科学,广泛应用于保险、金融、投资等领域,尤其是在保险和社会保险领域,目前在西方国家已日臻成熟,而我国在这方面相对比较薄弱。
精算在社会保险领域的应用过程需要在调查研究和收集有关参保人数、死亡率、投资回报率、工资增长率等资料基础上组织精算。具体的社会保险精算是一个非常复杂而精细的试算过程。在遵循不同保险模式原则的基础上,试算出每年共济部分社会保险收费率以及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对未来的退休待遇进行评估,对总体风险、收支平衡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必须加快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精算的进程,做好中长期预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为政府制定政策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 拓宽筹资渠道,规范监督与风险预防机制
加大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对当期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部分要担当主人角色,全额补足,确保基金积累不下滑或赤字不增幅。坚决执行银行的同期优惠利率。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运行机制。
现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要综合考虑以上弊端,避免出现同样的错误,所以,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规范监督与风险预防机制以防范制度改革中的腐败现象的出现,并预防“空帐”危机势在必行。具体的规范监督与风险预防机制包括:
3.1 制定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法,把企业职工、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纳入统一的法律框架之内,统一规范。
3.2 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构,把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权剥离,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投资运营、待遇发放期间的监督、防止腐败现象。
3.3 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避免“空帐”危机。
4 不断总结及时完善,加紧组织全面实施
已经全面开展结算方式改革和社会化发放的地区要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规范、巩固、提高、创新,继续扩大结算方式改革单位数和社会化发放覆盖面。尚未开展的地区或未全面开展的地区,要借鉴先行地区的好做法,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学习调研,尽早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尽快实施结算方式改革和推进社会化发放。结算方式改革和社会化发放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实施工作,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实施情况,请求支持。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发现此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办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加强调查研究,防止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基金赤字、养老保险费征缴难等情况,做好统筹规划,规范实施,稳步推进。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与财政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切实做好结算方式改革和社会化发放工作。
一、凡是在1986年10月1日至1994年6月5日期间属于1986年9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北京市执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范围内执行职工待业保险的国营企业,区、县、局、总公司所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按规定缴纳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的,均须补缴历年所欠的职工待业保险基金。
二、单位补交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本着合理负担、简便易行的原则,补交基金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单位补交金额=历年全市职工人均月缴金额(1元/月)×单位历年年平均人数×实际应缴基金月数。
三、欠缴单位在核定应补缴的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数额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于1994年9月20日前通过银行收缴到《失业保险基金》专户上。
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县(市、区)分级征收,市级统一管理,形成市级主管、县(市、区)分管的失业保险运行机制。
二、运行模式
(一)统一征收管理
1、失业保险费征收。市本级和县(市、区)失业保险费由市、县(市、区)地税部门按照《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实行分级征收。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上级下达的失业保险费征缴、扩面任务和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编制年度征收计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地)政府批准后,下达到各县(市、区)执行。
2、失业保险责任。对没有完成当年失业保险征缴计划且基金发放出现缺口的县(市、区),其差额部分由县(市、区)政府落实资金解决。对完成当年失业保险征缴计划后出现基金发放缺口的县(市、区),首先使用各自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予以弥补;结余资金不足时,由市级统筹资金适当给予调剂,调剂后仍有不足时由县(市、区)政府落实资金解决。市级统筹基金调剂办法另行制定。
3、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市级统筹后,保留各地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用于管理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及上级划拨的其他专项资金。县(市、区)地方税务机关设立税务征收过渡户,并于每月28日前将当月征收的失业保险费全额上缴到市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二)统一基金支付
1、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程序。市级统筹后,各地经办机构须于每月3日前,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当月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支出计划,经市经办机构汇总审核后于每月10日前报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复核后于每月10日前将所需基金划入市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经办机构收到拨款后及时将基金拨付至县(市、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
2、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市、县(市、区)两个层次分别确定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及程序按照《省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3、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费的申报及使用。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本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拟培训人数等情况,提出使用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费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根据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进行统筹平衡,提出使用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市财政部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资金的使用额度,将资金划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经办机构将资金拨付到各地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三)统一财务核算
实行市级统筹后,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统一会计核算,负责编制全市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草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汇总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复执行,并报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统一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
规范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实现失业保险费征缴、稽核、参保缴费记录、保险关系转移、申领资格审批、待遇计发、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等业务经办流程全市统一。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实现失业保险上线运行,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五)建立失业调控机制和失业保险预警报告制度
进一步完善失业调控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对本地具有一定规模及经济上有影响力的企业实施动态监测,准确掌握失业状况,定期对当地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作出预测,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及时发放。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历年来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并归档立卷;对参保企业和职工登记造册;对历年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对暂收、暂付款和欠费进行清理。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基金要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款相符。
(二)财务审计阶段。各地要依法对本级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
(三)基金上解阶段。完成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审计的县(市、区),经市验收工作组验收合格后,将失业保险基金统一上解至市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央街支行营业部。同时,各地将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和缴费情况等基础材料报送市地方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顺利完成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目标。
(二)健全目标管理制度。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将失业保险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县(市、区)人力资源、财政、地税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落实,保证统筹工作平稳推进。
国家统计局2015年7月公布的上半年我国GDP初步核算为2968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0%,较2014年同期的7.4%,有所回落,经济增速放缓已成事实。经济学中有一个奥肯定律:失业率每高于自然失业率一个百分点,实际GDP将低于潜在GDP两个百分点。奥肯定律揭示了经济增长率与失业率之间存在着的替代关系。我国正经历经济增长率从高速到中低速的换挡期,经济增长率的下降意味着失业率的增加。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创新驱动增长的经济新常态下,失业率不断攀升,结构性失业加剧,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却逐年增长,表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在设计上存在缺陷。
一、就业新常态的内涵
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依靠创新驱动增长,对就业形势产生了深远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新增就业岗位持续减少。经济新常态的一大特征是经济增速放缓。根据奥肯定律,对劳动力的需求量相对减少,影响了就业岗位的增加,造成就业水平低,失业率升高。第二,结构性失业长期存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经济新常态的另一特征。通过技术进步、淘汰落后产能,加速衰退产业转移、发展新兴产业来推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一大批缺少专业知识和一技之长的普通劳动者从就业岗位上被“排挤”出来,结构性失业将贯穿经济新常态全过程。第三,大力支持创业。我国人口基数庞大、9亿多劳动力,每年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就业人员、退役军人逐年增加,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的潜力巨大,就业总量的压力也很大。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动力主要依靠创新驱动,大力支持创业已成为经济新常态下解决就业矛盾的必然选择。
二、就业新常态下失业保险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筹措失业保险基金,为中断就业失去工资报酬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期限的物质帮助,以保证基本生活,并通过技能培训、就业介绍服务等手段,为其实现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基本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在经济发展和就业新常态的影响下,我国失业保险体系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失业保险基金大量结余和失业率攀升并存的困境
近年来,失业保险基金迅速增长。2003年滚存结余为304亿元,2013年已达3686亿元,增加了11倍。同时失业保险替代率、给付率偏低。我国失业保险待遇的确定标准不与参保者失业前的工资挂钩,而是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数,加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严格,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逐年减少,缴费与受益出现严重不对称。国家统计局从31个大城市调查失业率结果显示,2015年城镇失业率保持在5.1%左右,特别是近年毕业大学生失业率居高不下,部分资源型、装备制造型较重地区失业率很高。失业保险基金与失业率双增长,失业金领取上存在“剪刀口”,反映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
(二)失业保险覆盖面窄与结构性失业长期存在的窘境
新常态下,经济结构调整将淘汰一批落后产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催生的新兴就业岗位需要高技能、高素质的劳动者,职业技能和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劳动者被排挤出来,结构性失业将长期存在。而失业保险制度设计上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工和职业技能欠缺的失业大学生,由于户籍、地域等限制被失业保险排除在外,失业保险参保率始终差强人意。
(三)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功能薄弱
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动力主要依靠创新驱动,党的十首次把鼓励创业写入就业方针,紧接着《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进一步把鼓励创业政策落到实处,以期创业带动就业。但目前《失业保险条例》中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仅包括失业金、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法》中没有明确对失业保险金支出范围的规定。在具体实践中,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发放失业保险金,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支持的功能十分薄弱。
(四)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不规范
失业保险制度统筹层次低、基金管理效率不高、投资缺乏相应的制度环境,在通货膨胀率较高时,失业保险基金无法做到保值增值,影响失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三、就业新常态下失业保险制度创新机制构建
通过对就业新常态下失业保险制度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构建失业保险制度创新机制。
(一)失业保险专项基金管理机制
失业保险基金作为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的资金,其筹集方式、支付水平和结余量对失业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起着关键作用。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首先是对基金筹资的管理。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征收按照企业单位工资总额和个人工资来进行计提,由市县统筹按照企业2%、个人1%的比例缴纳到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由于失业保险的统筹层次比较低,使得失业保险基金和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分散,这不利于基金的调剂使用。建议提高失业保险的统筹层次,逐步建立中央调剂金,实现省级统筹,解决因各市县经济发展不平衡失业保险基金盈余有差的问题,确保失业保险金普遍性和公平性得以体现。同时,建立一个完善的可持续的基金管理制度,完善业务流程,明确职、权、责三者的关系,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保值增值。
(二)失业保险对象和范围的确定机制
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对象指非因本人意愿失去工作、中断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但失业保险制度覆盖率仅有40%左右,失业保险制度覆盖面过窄,不仅无法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水平,而且不利于缓解失业保险基金不断增加的压力。因此,失业保险对象和范围的确定要遵循“大数法则”,一是提高法规明文规定应纳入但尚未参与失业保险的就业人员参保率,做到应保尽保;二是重点瞄准进城务工有雇主的农民工群体和城镇有雇主的就业群体。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不分部门和行业,职工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三)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和给付机制失业保险金待遇给付和申领机制主要包括失业保险的申领条件、给付标准和给付期限。
1.申领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包括: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失业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缴费满一年的要求对于非正规就业群体来说过于严格,应适当缩短非正规就业群体缴费年限的要求,确定灵活的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对失业保险两类不同受益群体应分情况区别对待。一类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丧葬补助,主要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时间等确定;另一类为享受扶持促进就业的。除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参保人员外,参加失业保险未失业但存在失业风险的、领取失业金期满的、登记失业但未参保的,以及刚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新劳动力等,根据不同情况为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以及创业支持等不同的就业服务。
2.给付标准。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相同的,参保者缴费的多少与失业后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额无关,“高缴费,低收益”的可能性,引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逃避缴费的风险。建议我国采取薪资比例制,确定失业者的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以失业者缴费期内的平均工资和缴费金额为基数,确定一定比例,控制上限和下限,结合失业者的家庭赡养系数,确定失业者的失业保险金。
3.给付期限。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按照参保人缴费年数确定领取失业金的时间,将其分为三个档次:缴费者累计缴费满1年者,给付最多12个月;满5年者,给付最多18个月;满10年者,给付最多24个月。这样的计量方法过于笼统,无法体现缴费者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应建立灵活的失业保险金给付周期,综合考量失业者的参保时间、失业者的年龄、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失业状况。同时,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限还应把失业者在失业期间是否积极就业作为参考指标之一,建立失业保险金递减机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越长,单位时间所领取的失业保险数额越少。这既能保障失业人员正常生活,也避免了失业人员过分依赖失业保险金,有利于提高其再就业的积极性。
(四)失业保险金使用效率评价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侧重于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在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方面有所忽视,这造成失业保险基金在支出时“重生活”而“轻效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评价机制,着重要实现失业保险基金从“授之以鱼”到“授之以渔”的转变。
1.预防失业。
预防失业的对象主要是参加了失业保险,目前未失业但存在失业风险的群体。建议对存有经营危机等情况下未裁员的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部分资金用于职工培训和工资补贴;对于长期未发生裁员行为的企业,适当降低其失业保险费率或将其所缴纳的部分失业保险费用于职工培训,以调动企业的参保积极性,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减少结构性失业。
2.促进就业。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中对促进就业的支出主要体现在职业培训与职业介绍两个方面。目前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往往采取订单式培训的方式,通过培训机构推荐给用人单位,然后根据推荐失业者的再就业率,发放职业介绍补贴。然而,盲目的培训不符合失业者职业发展的需求,达不到职业培训应有的效果,上岗后容易出现新一轮的失业。可将众多失业者进行细分,根据失业者自身需求加以培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职业培训行业,对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培训机构实行奖励性补贴。
3.支持创业。
在就业新常态下,对失去工作寻求创业的参保人,可通过营业执照、创业者缴纳社会保险、完税证明等凭证,发放“自主创业补贴”。补贴标准可分为“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前者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者,给予创业奖励;后者对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根据创造就业岗位的吸纳人数,给予岗位开发补贴。通过“自主创业补贴”替代传统的失业金,从而鼓励失业人群中的自主创业者。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官.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缓中趋稳[EB/OL].(2014-07-16)[2016-01-01].
中图分类号:TP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3)17-0028-02
奶牛养殖业在内蒙古属于重点产业,但由于奶牛牲畜等各大疾病,造成奶农的各种损失,使得奶牛养殖业的产量效益有所下降。为保护奶农利益,抵御市场风险,于2005年9月28日成立了包头市奶产业风险基金会。初期只是单纯的对奶农进行养殖补贴,后来包头市政府效仿保险公司的投保理赔程序,为奶牛进行投保理赔。奶产业基金会的成立,一时之间带动了奶农的养殖积极性,也在不同程度上保障了奶农的经济利益。奶产业基金是随着养殖业的发展新兴起来的一种基金形式,即根据包头市奶牛养殖情况,对所有的养殖者进行教育普及并让奶农自愿给奶牛上保险,根据奶牛的具体死亡情况进行理赔。几年来奶牛所上的保险以及奶产业相关企业信息资料全部都是手工记录,容易丢失并且不方便管理,工作效率比较低,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手工管理方法越来越不适应现有的发展。为了对奶农、奶牛及奶产业进行规范化管理,本文提出采用设计和开发了一个“包头市奶产业风险基金管理系统”,以高效的现代化管理模式,更好地服务奶农投保理赔。
1 总体设计
1.1 系统描述
本系统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奶产业风险基金管理系统,结合数据库技术和现代网络技术,满足奶产业风险基金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风险基金的各种操作管理。本系统使用B/S的结构,使用网络编程框架,通过Web Form窗体,进行传统面向对象、事件驱动编程,大大提高基于浏览器的Web应用程序开发效率。而且因为使用了Code Behind技术,可以分离HTML代码和服务器端代码,以便应用程序开发和代码维护。
1.2 系统结构
本系统采用三层分布式体系结构,分别为用户界面层,功能模块层,数据访问层。使用三层分布式体系结构可以使系统结构更清晰、更明确分工,并有利于系统的维护和升级。
2 系统分析
2.1 系统功能及模块的设计
该系统采用自顶向下,逐步细化的方法将系统的模块分解。根据独立、适度的原则,模块的开发,分为系统管理员模块、奶牛信息管理模块、加工企业信息管理模块、服务机构信息管理模块、奶站信息管理模块和风险基金管理模块等几个功能模块。
系统管理员模块主要实现的功能有对用户的管理,根据用户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需求,为用户进行授权以便完成正常的管理工作。
风险基金管理模块主要实现的功能有:奶牛风险保单管理、奶牛死亡鉴定及补偿审批管理、奶牛风险保单查询、基金理赔查询、募集基金查询和各种数据的统计等。
奶牛信息管理模块主要实现的功能有:奶牛信息的查询、添加、修改、删除、奶牛养殖数量统计等。
加工企业信息管理模块主要实现的功能有:乳品加工企业信息列表、饲草料加工企业信息列表、加工企业的查询、添加、修改、删除、加工企业加工量统计等。
各种服务机构信息管理模块主要实现的功能有:畜牧服务机构信息列表、改良服务机构信息列表、防疫服务机构信息列表、服务机构技术人员统计、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添加、修改、删除等。
奶站信息管理模块主要实现的功能有:奶站信息的查询、统计、添加、修改、删除。
2.2 系统开发环境
1)建立开发环境:设置IIS,配置虚拟目录。
2)数据库物理设计实施:按照浏览器/服务器(B/S)模式设计出数据库的物理结构与分布,在数据库SQL SERVER 2005上创建数据库表。
3)程序编码:采用面向对象的方法,利用的强大类库和语言优势,实现模块功能,利用技术实现数据访问将系统与数据库连接起来。
2.3 数据库的设计
数据库是整个系统的核心。在数据库的设计中,尽量做到冗余少,逻辑结构简单,优化性能,充分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本系统包括多个数据源表。例如奶牛场、奶牛群体、乳品加工企业、饲草料加工企业、畜牧服务机构、改良服务机构、防疫服务机构、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基金理赔等整个养殖链条的信息,各个表格通过编码串联在一起,提供整个产业链的追溯信息。同时在数据库中创建视图,在SQL Server中编写存储的过程和自定义函数,以及写程序,完成系统的定期的统计工作。使用SQL Server维护系统,对数据库进行定期自动备份。
3 系统中关键技术实现
3.1 系统的优化
系统优化在进行软件设计时就应该充分考虑,使用编写Web应用程序时,需要同时考虑应用程序和数据库应用的优化问题,例如良好的编码方法和数据访问方法可以提高程序的性能,以下根据本系统实现的一些优化策略作一个简短的介绍。
3.1.1 数据库的优化
数据库操作尽量使用存储过程,而存储过程提供了SQL语言没有的高级特性。首先,进行参数传递函数和逻辑表达式,帮助程序员来处理复杂的任务;其次,存储过程已在SQL语句的预编译,所以它的执行速度比在程序执行的SQL语句快得多;再次存储过程在本地服务器上,减少了所需的在执行的过程中网络宽带传输和执行时间。
3.1.2 分页显示数据
在B/S结构,如果执行一个SQL命令就产生几万行的结果,它不可能一次性直接输出到客户端,将有一个Web请求超时。因此,一般采用分页显示的方法。
数据库查询结果分页显示有很多,但主要有两种:一是数据库中的所有查询相匹配的记录一次性的写在recordset中,存储在内存储器中;二是根据用户的需求,每次从查询相匹配的记录中显示指定数目的记录。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一次性的所有记录被写入内存中,然后使用分页显示,后者则是基于指定数量的查询相匹配的记录写入到内存中,然后分页显示。本系统采用存储过程实现数据分页,然后由GridView绑定显示,使每一个请求只要返回一个页面的数据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3.2 系统安全防范
1)安全帐户认证机制。为用户帐号设计帐户策略,设置角色和访问许可,同时用户和密码使用算法进行加密。为了增强安全性,此系统加密处理了数据库中的信息。
2)身份验证技术。本系统中,根据用户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需求,为用户进行授权。用户登陆时进行的身份验证要注意避免使用特殊字符,例如空格、引号、逗号等,这些字符的使用会改变SQL语句的机构,使得非法用户进入系统。
3)数据库自动备份技术。不存在绝对安全的系统,只能做到提前预防,尽量避免,所以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工作非常重要,本系统使用了定期自动备份方案,如果发生意外,可以及时还原数据。
4 结束语
本文结合实际应用,提供了基于Web的奶产业风险基金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和实现方案。由于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运行稳定,安全性好,维修方便,进一步促进奶产业风险基金信息管理中起着积极的作用。
项目基金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自然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包头市奶产业风险基金管理系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