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风险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09-28 17:55:0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资金风险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资金风险论文

篇1

一、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分析

近年来,我国在保险资金运用的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取得进展,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渐扩宽,多元化资产配置的框架已经初步形成。截至目前,保险公司主要的资金运用渠道可以分为: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基金、股票、基础设施。

1.银行存款

保险资金投资配置中银行存款所占的比例最大,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6月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中银行存款为5667.3亿元,占比为35.85%。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保险行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投资银行存款,意味着保险业从居民储蓄中分流出来的资金一半以上又回到了银行,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2.国债

国债是以国家信用为保证,政府为满足其实现职能需要,平衡财政收支,实现货币政策功能,按市场机制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国债作为有相对可预测的固定收益的工具,种类繁多,收益率、期限各有不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要求,特别是在安全性上优于其他各类资产,是保险公司大规模资金投资的首选对象,始终在保险资金的投资组合中占据着主体地位。截至2004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中,国债为2651.7亿元,占比为23.6%。

3.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金融机构为了募集长期资金,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申请、发行并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金融性公司债券,是商业银行广为采用的金融筹资工具。作为特殊的一类企业债券,商业银行发行的债券虽然带有一定的信用风险,但我国金融债券的发行带有较大程度的行政色彩,其信用基础更偏向于国债。与此同时,与银行协议存款相比,金融债券具有较好的流动性,长期来看,对银行协议存款具有较强的替代作用。截至2004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中金融债为1156.8亿元,占比为10.3%,为仅次于协议存款、国债的资产类别。

4.企业债券

企业债是国外保险公司的重要投资品种,由于对发行的严格控制,中国企业债的规模较小,而且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受到很大的限制。虽然企业债占保险总资产的比例还很小,但从需求来看,国内的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对企业债的需求量很大。2003年6月3日,保监会公布了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拓宽了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将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的比例由不超过总资产的10%提高到20%。该《办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长期困扰保险公司的可投资企业债券范围狭窄、比例过低等问题。

5.证券基金

1999年10月,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间接人市,2000年中国保监会批准多家保险公司将投资基金占总资产的比例由5%提高至10%。基金的优势在于专家理财以及可以充分地分散化投资,避免风险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或地区,这对于一些中小规模的保险公司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在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特定时期,对保险资金间接进入股票市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保险资金直接人市的放宽,一些具有较强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公司,逐步调整投资基金的比例。保监会最新披露信息显示,截至2006年6月底,保险公司投资基金余额为782.68亿元,占比为4.95%。

6.股票

股票市场是国外保险公司重要的投资渠道之一,美国2000年保险资金的投资结构中,股票为30%,欧洲部分国家保险资金投资股票的比例甚至占到37.1%。而我国保险资金的股票直接投资与国外差别很大。2004年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与证监会联合并实施《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首次获准直接投资股票市场。截至2006年6月底,保险公司股票直接投资为434.73亿元,占比为2.75%,较年初增加了1.62个百分点,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

7.基础设施投资

2006年,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宣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即将出台,意味着保险业投资不动产的渠道将被打开。保险资金投资风险基础设施,优势在于长期性。具体而言,基础设施项目一般投资资金规模大、投资周期长,与保险负债特别是寿险负债能够有效匹配,而且往往具有自然垄断性,回报相对稳定、风险较低。从资产配置的角度来看,投资基础设施的解禁,可以减轻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的投资压力,减少其对利率性产品的过度依赖,同时以较低的投资成本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的动因分析

(一)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是由政治、经济等全局性因素引起的风险,将对整个市场的所有投资品种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1.社会风险

社会风险是一般性社会环境变动对投资活动带来的直接或间接风险。如战争、及其他政治动荡的影响,以及社会风俗变动、社会消费观念变化、社会不安定因素带来的影响。这类风险因素对投资活动的影响范围广泛,影响效果复杂并具有长期性。例如,“9.11”事件后,美国一些民众减少或暂停长期性理财活动,使一些长期产品需求量下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的绩效也由于变现压力增大及资本市场低迷而受到牵连。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存在的主要风险。无论上升还是下降,保险公司的投资业务对任何利率的异常变动都十分敏感。当利率上升时,一方面保险公司的固定利息债券价值下跌,长期资产大幅缩水;另一方面行业间替代效应导致保险业务量萎缩,可运用资金减少,而退保与保单贷款业务增长,现金流出加快,保险公司甚至不得不折价销售部分资产,使财务稳定性和盈利能力受到影响。当利率下降时,虽然部分固定利息资产价值上升,但大量保单所有人会通过各种保单选择权增加资金流入,保险公司不得不购人价格较高的资产,再加上到期资产和新增业务资金,保险公司面临较大的再投资压力;与此同时,原有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如果过高,还有可能造成巨额的利差损。

3.通货膨胀风险

通货膨胀风险也称购买力风险,主要体现于价格总水平变动而引起的金融资产总购买力变动的可能性。通货膨胀风险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投资的影响程度最为明显。具体而言,由于通货膨胀一般很少在短期内发生急剧变化,所以短期投资所面临的贬值风险低于长期投资;具有浮动利率的中长期债券由于加入了通货膨胀补偿,则降低了由通货膨胀而引起的贬值风险。由于不同商品价格变动受通货膨胀的影响程度不同,购买力风险对不同股票的影响也会有差别。在某些行业,当通货膨胀严重时,上市公司的盈利可能会随其产品价格的上涨而增加,并带动股价上涨,这有可能提高股票投资收益。

4.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主要指由本国货币和外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而引起的投资收益变动的可能性。经营涉外业务的保险公司在接受国际运输保险、国际再保险等业务时,是以外币为收费币种,因而必然承担着汇率风险。影响汇率变动的一般因素有各国政府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汇率政策以及国际市场上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具体说来包括国家黄金与硬通货的储备数额、国际贸易的收支情况、利率水平与通货膨胀的高低,以及国家经济的运行状况等等。所以当投资者投资于外币形式发行的有价金融证券时,除承受与本币投资相同的风险外,还要考虑与另外一种货币兑换的额外风险。

5.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证券市场因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投资资产变动带来的不确定性,是对保险公司影响最直接的经济环境风险。如经济周期特征、行业结构调整、金融市场制度变化、投资者心理波动、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调控措施等都会带来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的显著特点是很难通过证券组合的策略来消除或者降低,风险预测的难度较大,尤其是股市价格变化莫测,而风险一旦形成往往带来严重损失,因此需要在投资过程中密切关注市场风险。

(二)非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主要来源于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受具体的投资资产特性制约,与投资品种类别、资产选择方式、投资运作流程密切相关。

1.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保险公司因资产与负债的流动性不一致,从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保险公司为了满足最低限度的赔偿和给付及财务稳定的需要,资产必须保证最低的变现力,否则将会导致流动性负债超过流动性资产,产生流动性不足。当现金不够支付时就产生了流动性风险,这时就要以低价变卖一部分资产,如未到期债券或到市场上临时筹集高成本的资金以应付给付之需,从而给企业的稳定经营产生严重影响。流动性风险大小主要取决于二级市场的发育程度和投资工具的流动性。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合同签约者不能按事先约定履行其责任及义务的可能性。在投资活动方面,如果保险公司持有债券的发行人经营状况恶化,信用评级降低,则公司持有的相应资产价值将大幅下降;如果保险公司购买的债券不能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将引起一系列不利于其财务状况的恶性反应,非常严重时将导致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受到极大的影响,甚至会造成保险公司的破产。

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管理者的投资政策不当或投资业务执行者因自身原因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管理层在投资决策上的偏差或失误所造成的风险,在市场信息缺乏、决策时间紧迫时,这一风险很可能发生,同时决策风险与决策者自身管理能力、管理经验、洞察力等的局限也有很大关系。其二是行为风险,是指投资业务执行者的能力、道德、品行等带来的风险,行为风险可能会导致效率低下、专业判断不足、甚至经济犯罪,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建立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识别矩阵

为了有效控制风险,必须将投资渠道和风险动因两个方面结合起来,以便更准确地定位风险、识别风险、管理风险。下面通过三个步骤,建立起保险资金运用过程的风险识另U矩阵。

(一)在投资渠道的风险管理中细化动因

细化风险动因,是各投资渠道进行风险管理的内在要求。对不同投资渠道而言,带来投资收益波动、造成潜在损失的风险动因是有所区别的。因此,各个投资渠道必须重点关注与本渠道关系密切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等的变化,并对内部实施有效的风险监控措施。

(二)在风险动因的分析申明确渠道

在风险分析和量化过程中,明确某一特定风险动因对各个投资渠道的影响,是进行投资风险管理的实务要求。不同的资金运用渠道,对操作者的知识结构、交易技能提出了具体要求,风险控制的措施、方法也各有特点。保险公司投资部(或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构架通常也是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来设置,以实现专业化的投资运作。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将资金运用渠道作为风险识别的重要标志,有利于明确风险控制的责任,落实风险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

(三)形成风险定位矩阵

在上面两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具体的风险量化程度、现有风险控制制度等,综合得到保险资金运用中的风险定位矩阵(见表1)。

篇2

关键词:普通高校;信贷资金;财务风险;风险控制

为有效控制信贷资金财务风险,2004年7月,教育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对高校贷款的指导思想、贷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管理均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加强了高校贷款行为和资金管理。这是政府部门为指导高校规避财务风险而制定的指导性政策。

高校的信贷资金属于高校的借入资金,属于高校的负债,与国拨经费和学费有着本质的区别。高校利用信贷资金需要支付资金成本和按期归还本金,存在着一定的财务风险。所谓财务风险就是高校取得信贷资金后存在着债务负担过重而影响高校正常财务支付和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可能性。如果贷款不能展期,甚至还存在着被债权人而破产还债的可能性高校对信贷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注重投资质量。注重分析投资后是否能为学校带来更多的资金回流,也就是能否创造新的更多的收入。另外,信贷资金的使用应经过严格、合理的专家论证,避免出现个别人的“拍脑门工程”和无效投入,避免给学校财务造成新的更大的困难。总之,学校在信贷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坚持效益原则,既要努力扩大收入,又要严格控制办学成本,不断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由于高校长期存在着资金短缺的问题,一些高校申请到信贷资金以后,觉得资金有了溢余就随意消费,乱上建设项目;还有一些高校缺乏长远规划,过于追求短期利益以至基建摊子铺得很大。这些行为只会进一步加大财务风险,给高校的资金运转带来更大的压力。因此,作为高校应严格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应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建立高等院校的偿债准备金制度

高校利用信贷资金,要还本付息,当支付的利息相对数较小时,可列入当年的经费支出中,但本金一次偿还时会造成高校财务支付困难。如作者所在的高校,在2006年一年中,归还到期贷款本金5000多万元。这对于一个年收入只有9000多万元的高校来说,一年内归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就占去了一半以上,是一个相对较大的数额,曾一度使该高校财务陷入困境。财务账上没钱,教职工手中的积压了大量的票据不能报销,教职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搞得人心惶惶。影响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信心,影响了教职工积极性的发挥。由此看来,建立高校的偿债准备金制度是完全必要的。同时,由于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固定资产不提折旧,固定资产在使用中耗费的价值得不到补偿,高校偿还银行贷款就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为了弥补高校会计制度的缺陷,也为了高校不至于因偿还贷款而发生财务风险,应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高校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债务规模和贷款期限,按2%~3%的比例提取偿债准备金,在事业基金中留足这一数额。

(二)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确定合理的贷款规模

对高校来说贷款不可能是无限制的,“应该贷多少款和能贷多少款”是高校在贷款时应考虑的问题,也就是说贷款规模要与学校的发展规模相适应。如果学校贷款规模超过学校的承受能力,学校将面临财务风险。因此,高校为防范风险,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评价模型来确定合理的贷款规模,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高等学校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保证未来一定期间内每年具有可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偿债资金,高校的收入来源可分为限定性收入(有指定用途)和非限定性收入(无指定用途)两大类。只有非限定性收入才能作为高校偿还债务本息的资金来源。

非限定性收入=(非专项教育经费拨款-附属中学教育经费拨款)+教育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交款+其它经费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

高校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必须首先确保必要的刚性支出。

必要的刚性支出=(基本支出-科研支出-已贷款利息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非限定性净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必要刚性支出考虑到高校非限定性净收入不可能全部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因此,各高校可结合实际按一定比例确定可用于偿债的非限定性净收入。

为平衡各年收入与支出中偶然因素的影响,可以年均非限定性净收入Ro为基数,以n年期同期银行平均贷款利率i为折现率,计算未来n年累计非限定性净收入现值。具体方法如下:

(1)年均非限定性净收入Ro=近两年非限定性净收入之和/2

(2)n年期累计非限定性净收入现值=Ro×限制系数f式中,g为设定的非限定性净收入增长率,n为期间数(年),i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n年期累计贷款控制额度=n年期累计非限定性净收入现值+一般基金中可用于偿债资金(可按一般基金的20%~50%测算)。

n年期累计新增贷款控制额度=n年期累计贷款控制额度-累计为偿还贷款余额。

通过以上公式我们可以大致计算出学校的贷款规模的上限。需要注意的事,此公式在实际运用中还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分析考虑各种因素灵活把握。

(三)继续拓宽高校经费筹措渠道,分散贷款分险

信贷资金是高校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但单一的筹资渠道会增大高校的财务风险。为有效地规避财务风险,高校应建立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机制,分散风险,增强还贷能力。银行信贷资金作为高校的一项负债,需要高校在未来一个确定时期内支付本金和利息,从而构成高校的一项负担,对其计划不周,管理、使用不当,很可能带来极大的负面作用。对此,高校要把清理负债,按期归还各种借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高校财务部门要从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经费自给率等方面正确分析财务状况,认真进行预测分析,保证银行的信贷资金到期归还。

(1)挖掘传统经费来源渠道

政府拨款是大学经费来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且这部分资金属于高校的自有资金,既没有资金使用成本,也不需要归还。因此,大学应积极与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并瞄准政府的需要,尽可能多地争取科研课题和经费。

另外,学生拖欠学费是全国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这其中固然有因家庭贫困交不起学费的原因,但是恶意欠费现象也比较严重。全国高校平均欠费率达25%左右。目前,高校通过提高收费解决资金紧缺问题可行性不大。但是,如果能够通过高校收费制度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全校齐动员,有关部门通力配合,齐抓共管,尽量降低欠费率,把能收的学费尽可能多地收回来,也可以为高校增加经费来源。提高高校的自有资金比例,增强高校的实力和抗风险的能力。

(2)募捐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大学争取社会捐赠是一种传统。为了更好的发挥这一传统筹资渠道的优势,大学应该设立专门的募捐机构,发挥大学董事会的作用,扩大募捐范围。

募捐已成为国外大学,尤其是美国大学应对经费紧张挑战的重要策略之一。1996年,美国斯坦福大学接受了惠普公司的创始人之一惠莱特的3亿多美元的个人捐款。如此之大的捐款,对于大学发展已经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1994年美国大学所接受的捐款总额为124亿美元,占高校总收入的7%。新加坡于1991年成立了大学教育基金,5年时间共获得捐款6.2亿新元,为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南洋理工大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高校教育基金会在我国是新事物,近几年许多高校也意识到成立基金会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纷纷筹建申报基金会。清华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初,现有专职、兼职工作人员10人,至今已筹集资金一亿多元,捐助资金共4亿多元,资助校内各级各类项目几十个;北大教育基金会成立于1995年,有专职人员12人,下设:行政部——负责资金的管理使用;财务部——负责资金的运作;业务部——负责筹款。至今筹集资金几亿元。清华、北大基金会都设有奖学金、奖教金等,教育基金对学校资金不足的填补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北大基金会每年向学校提供几千万元的项目资助费。基金会的钱可拿来用在学校、政府不可能或支付不了的方面。高校应积极借鉴国内外高校经验,充分利用校友遍布天下的优势,为学校的建设筹集资金。拓宽高校资金来源渠道,分散信贷资金风险。

(四)成立专门的信贷资金管理组织机构,加强信贷资金管理

成立专门的信贷资金管理机构,对信贷资金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以降低信贷资金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监察、审计、财务、基建等重要职能部门参加的信贷资金管理小组,对学校一定时期内拟贷款项目进行考察、分析、论证。在项目可行的情况下,拟定贷款计划,初步确定引进信贷资金的金额、期限等,经学校有关会议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书。

财务部门要设专人对信贷资金进行管理,建立台账,按贷款银行逐笔登记贷款日期、金额、利率和到期日等明细情况,每日要编制使用信贷资金计划表和偿还信贷资金计划表,报信贷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及校领导。使领导对信贷资金的规模、使用情况、到期日分布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为学校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信贷资金管理小组对信贷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验收,并及时处理信贷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不善等问题,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考核分析,增强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的动力。

(五)建立最佳信贷资金组合,降低信贷资金风险

所谓信贷资金组合是指在一定数量的信贷资金中,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的比例,也称信贷资金的长短期结构。确定合理的信贷资金组合,结合合理的贷款规模,不仅可以减少财务风险,还可以节约资金成本。在信贷资金占高校资金来源一定比例的情况下,信贷资金利息支出占用了教育事业费的一定份额。因此,减少贷款利息支出,节约资金成本,是提高信贷资金利用效率的一条有效途径。高校要根据本校的发展规划、项目计划、工程进度、收入与支出情况,在充分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实行短期贷款与中长期贷款相结合,分期分批贷款,确定最佳的贷款规模与贷款期限的组合,防止盲目贷款和增大财务风险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篇3

截至2004年末,国内规范化发行并实际管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40多家,共计54只封闭式基金和近百只开放式基金,拥有约三千亿份基金单位,若以60%的持股市值计算,基金拥有的股票市值占股市流通市值比例已近20%,成为了一支举足轻重的市场投资力量。因此,基金的风险管理引起人们关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以及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法制的健全都将使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背景和环境发生巨大变迁,从而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基金业风险管理根基不稳

证券市场市场化发育程度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使基金管理机构的风险管理处于根基不稳的不利处境。我国现有的基金产品多为股票型基金,投资对象结构布局也多集中于股票,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定位一开始即把支持国企改革作为基点的历史局限,导致证券市场实际上成为了国企筹资解困的重要途径,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市场化功能被置于次要地位,使得投资行为预期极不稳定,助长了市场投机风盛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成为长期以来不能很好解决的市场之痛。

证券市场承载过多的政府意图、行政意志等非市场化的功能和任务,证券市场“政策市”的色彩挥之不去。证券市场不仅要承接数量庞大的国企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的扩容黑洞,又要面对大量非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这必然助长投资行为的短期化,加大市场价格的波动频率和幅度,增加了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投资者普遍缺乏专业素养和监管滞后,众多不规范投资者和投资行为的存在以及由此衍生的羊群效应,叠加并放大了市场风险,而监督层并未细分市场风险源而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结果是严重牺牲了市场的效率和功能,限制了市场竞争和活力,造就了市场对政府政策投入的过度依赖与股市长期以来“不牛则熊”极端走势的市场格局,对于追求长期收益的基金来说不利于有效开展资产风险管理。

市场交易制度不够完善,风险管理手段严重不足。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单一,基金的投资组合品种选择范围狭窄,通过构建多元化资产组合分散非系统风险存在困难,而同时指数期货、无风险套利等规避系统风险的交易手段尚不具备,基金管理机构既不能根据市场趋势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又不能运用其他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这降低了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加剧了股市的波动。

市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集中在收益性上,忽视了从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角度展开评价,使基金出现了单一片面追逐净值的倾向,从而产生过度投机行为。

基金业风险监管效能不高

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生态不佳,监管效能不高,致使基金业运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和问题,不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建设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不完备,基金在实际运作中存在风险生存的制度漏洞。尽管作为纲领性大法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业已颁布,还缺乏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特别是证券市场发展和变革快速,更需要对基金业的监管动作向前移位,加大事前监督力度。

相关的投资比例限制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如不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利益冲动下,通过幕后的默契和联手可以操控单只股票绝大多数的流通筹码,在短期利益驱使下个别基金投资在个股上过度集中极易诱发流动性风险。

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实践中,缺乏独立、公正和权威的第三方责任审计和问责制度,而基金管理人掌握着基金的实际控制权,仅依靠基金管理人的自律不足以有效制约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契约。

虽然基金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基本分离,但基金持有人没有适当和相应的诉讼、追偿权利,持有人大会功能形同虚设,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不拥有实质性话语权,而且由于基金托管人一般由基金管理人选择,基金资产托管协议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基金托管人演变成基金管理人的人,这种错位导致基金托管人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放弃了托管监督和委托管理责任,形成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事实上的利益趋同,基金持有人利益往往不能放在最优先位置,极易诱发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

基金管理机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不尽完善,管理费计提办法弊端较多,不利于刺激基金管理公司提升资产运行效率,降低资产风险水平。

基金业风险管理制度存在风险

内部治理存在缺陷,形成制度性风险源,损伤了基金的风险管理制度优势。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普遍存在“一股独大”问题,基金管理公司决策高层和管理高层来源于或受聘于公司股东,其股东背景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倾向,在基金投资者成为弱势群体和基金持有人的约束严重软化情况下,实际上基金管理公司行为的利益考虑当然地将公司股东利益置于最优先地位,偏离了证券投资基金兼顾基金投资者与基金公司股东二元利益平行的设计初衷。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由大股东和高管提名选任,薪酬由董事会决定,这种利益关联格局很难保证其独立性。

基金经理权限过大而缺乏有效制衡。有的基金经理甚至将投资建议、评估投资建议、构建投资组合、下达投资指令与执行投资指令等职能集于一身,这种把控制决策和操作失误风险寄托于对基金经理人的充分信任和道德判断的幼稚做法显然没有制度、规则和机制的约束更有效、更先进。

加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的诸多弊端,必须从制度安排、监管方式、市场结构等若干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业加强风险管理的动力和压力,全面提升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稳健发展。

构建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进一步推动证券市场市场化改革,营造市场运行新生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的市场大环境。认真落实“国九条”,积极实施“全流通”战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变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状况,以有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坚持崇尚充分研究和清晰价值判断以及“稳定持仓、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引导市场投资理念逐步走向成熟,降低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从完善市场交易制度、推动沪深股市与国际市场接轨和促进市场走向成熟着眼,在尽快推出我国统一指数基础上适时推出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交易,一方面通过基金实施套期保值动作和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提高基金资产管理效率,增加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达到活跃和繁荣市场、降低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效果,以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增加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手段,增强应对系统风险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资产风险管理水平。

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要全面结合“新兴加转轨”的不成熟市场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特征的实际状况,从单一的收益性考量转向对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评估,评价体系要有利于引导基金重视风险管理和提高风险管理质量,改变单一、片面追求净值的倾向。

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合法合规经营,促使基金管理机构构建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监管层要抓住《基金法》颁布和实施的有利时机,提高本行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基金法》在实施中的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加强现场监管和不定期巡访,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高效、公正和严格处理,硬化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力和严肃性。

从有效提高基金资产流动性出发,防止发生操控市场价格的情况,在监管办法上要更具体地明确基金投资比例限制,特别是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总和不得超过该股流通市值的10%。

证监会应指定部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诚信卓著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业务运营合规性、资产流动性、内控运行状况的现场稽核,加强第三方责任审计,建立独立、公正和权威的问责制度,以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监管层要引导、支持和鼓励基金单位持有人依法启动持有人大会机制,切实发挥持有人大会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制约作用。为了增强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实质话语权,建议对基金持有人适当的诉讼地位和追偿作出安排。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栏,提高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竞争性。若基金在收益、资产流动性上存在限期内不能改变的问题和状况就必须终止运作,以强化基金管理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

改变目前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做法,建立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最大的共同利益目标函数。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只能来源和体现在其运营带来基金净值不断增长中。毕业论文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

消除制度性风险源。在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审批时,要关注其股东出资结构状况,严格审核股东诚信记录等,以均衡股东权利和增加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使基金管理机构高管层不仅代表股东利益,更要维护基金持有人权益,实现基金管理公司二元利益平衡格局的设计初衷。

为了确保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公正性,打破独立董事、监察员与股东、高管层的利益关联格局,建议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一律由监管层指定有专业水准、诚信良好的相关专业人士担当司责,以形成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

针对目前普遍基金经理权限过大问题,从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出发,基金管理机构在制度层面要做到基金的投资建议、投资建议评估与构建投资组合、执行投资指令的投资过程关键环节做明确的人员区分和操作隔离,也就是说,研发人员采取定性与定量的技术手段,充分尊重统计规律,对价值高估或低估的品种进行科学遴选排列,提出具体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要利用现资管理技术对投资建议作出评估和判断,在征询意见基础上依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构建投资组合,并向交易人员下达投资指令,从而建立完备火墙机制以有利于基金强化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贝政新,陈瑛主编.证券投资通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

2.[美]查尔斯•W•史密森著.管理金融风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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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评估

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金融风险是金融投资风险的控制与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金融投资过程中,金融风险的评估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的依据,对投资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可以使得投资者在投资之前了解将要面临的一些不利于金融投资的外界因素,并做出控制和应对的准备。不仅可以降低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和损失,还能增加投资者在金融投资过程中的决策依据。由于风险不是一直固定不变的,那么对于风险评估也要随着风险的不断变化而进行不断的更新。只有不断的随着市场的变动做出最新的判断和评估,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投资者在金融投资过程中的投资风险对自身投资的金融商品的不利影响。如果完全根据金融投资风险评估去规划投资方案和制定风险反应机制,这样会造成很大的偏差。因此投资者还要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在了解所要投资的金融商品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科学的金融投资组合,以期将投资风险将至最低,并且获得最大的利益。而且,为了增加获利的可能性,投资者在金融投资过程中,不但能根据所做出的风险收益的组合评估自身投资的金融商品,而且可以通过评估自身投资商品的同时检验所做出的风险收益投资组合是否合理科学,并为进一步的投资规划和资源配置打下基础。这样一来,即使在投资过程中,投资者遭遇了风险,他们也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对其进行应对,不仅可以将自身受到的损害降到最低,还能增加投资经验。

2对于金融投资过程的风险进行分类的控制

由于金融市场上在种类和性质方面有着很大差异,因而每个商品所面临的风险也不尽相同,这些风险的种类多种多样,即使面对同一种风险,这些差别很大的商品也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反应。因此,如果想要把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将要面对的金融投资风险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必须进行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分类。评估预测金融投资的商品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并针对不同的金融投资风险做出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即对于不同的金融商品所将要面临的投资风险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这就是一般的金融投资过程中对风险进行分类的控制。事实上,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投资者的不谨慎,很多投资者在没有深入研究投资将要面临的风险和问题的基础上就对某个单一的金融商品进行大量投资。这种错误的行为在增加投资者所投资商品投资风险的同时,还增加了投资者受损的几率。选择多种不同的金融商品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投资组合之后再进行投资,才是值得推荐的做法。此外必须综合考虑投资过程中的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评估和预测投资组合中的每种金融商品所要面对的风险,对金融商品做出一个合理的预估,并据此做出相应的投资风险应对策略和规划,最后再在此基础上制定投资计划。这样有利于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所要面对的金融投资风险的降低,确保得到可观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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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基金作为投资基金的范畴,具有投资基金的基本属性,但作为特殊的投资基金来讲,其突出的特征是投资运作的高风险性和高收益性。因为风险投资基金运作的具体形式是进行风险投资,而风险投资运行的期限长,它所投资的领域是处于创业时期的高科技企业即所谓的“风险企业”。这类企业是以创新技术为基础、产品处于研究或试销等前期市场开发阶段、尚未成熟定型的企业,其风险性在于:一方面在企业无任何存量资产做保证的情况下,因创新技术的开发失败便可能使前期投资血本无归而承担巨大的技术风险;另一方面创新产品能否有效占领市场、产品投放时机等因素又潜伏着投资的市场风险。风险投资所面临的技术性和市场性的双重风险,决定了风险投资企业成功率不会很高,因而风险颇大。因此,需要一种资金筹集机制,不仅能使企业所需资金得到满足,而且还能够使投资风险达到最大范围的分散,这就需要借助投资基金的运作机制,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即可实现资金来源的分散化,又可以进行分散投资,以抵消单项投资承担的高风险,从而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二、风险投资基金的形成模式

在不同国家,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有很大区别。虽然都来自于政府部门、商业性金融机构、大公司企业、民间私人资本等,有的国家以政府及各种自助方式的资金为主,有的以商业性金融贷款或投资为主,还有的以民间私人资本为主。如美国风险投资基金占比例最大的是养老基金,其次是捐赠资金,而日本则是银行资金构成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部分,其次是证券公司的资金。

对于可能来自不同领域的风险资本来说,在发展风险投资时就必须根据本国企业发展模式和资本市场的状况,对风险资本形成的模式进行可行性的研究和探讨。从理论上来说,我国的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大公司投资以及各类投资基金都是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渠道,但从实践上来看,我国应选择以公司企业投资、各类基金和民间资本为主体,以政府资金、金融机构资金为补充的风险投资基金形成模式。

(一)大企业风险投资

我国目前有许多企业集团,特别是有发展前途、又具有资金实力的上市公司,从证券市场上募集了大量的资金,并通过设立从事风险投资的子公司或联合设立风险投资公司,形成了针对风险投资的风险投资基金,为集团公司或为本公司孵化新技术和新产品,发展高新技术创造了条件。如上海“第一百货”与清华大学创建的“视美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青旅”参股设立的“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等公司联合设立的“深圳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风险投资公司的建立,必将形成非常可观的风险资本,使之成为我国风险投资资金的又一主要来源渠道。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风险企业,不仅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开创了新的资金来源渠道,也必将使公司以风险投资方式寻找企业资本转化为创业资产的途径,而且会使一些中小型的高科技企业得到充分的资金来源。

(二)民间资本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国民收入分配上更多地向居民个人倾斜,突出表现在:一是国民总储蓄中居民储蓄的份额持续上升。从1996年到1998年,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占总存款的比例均超过56%.二是在储蓄存款利率持续下调的情况下居民储蓄存款持续上升。银行储蓄利率下调以来,已8次降息,截止目前(2002年3月)年息已降至1.98%,并且从1999年1月开始对利息征收20%的所得税。无论是利率下降幅度之大,还是持续时间之长,在世界上都不多见。但储蓄存款不但不降,反而继续增长,目前储蓄存款总额已超过7万亿元。这虽然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居民支出预期增加等因素不无直接关系,但也说明中国的金融体系还不能提供足够的投资工具供居民选择。随着居民个人资产的增加和投资意识的增强,居民的投资需求会越来越大,他们将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最大的潜在资金供给者,特别是高收入阶层或中产阶层将是主要的资金供给者。

(三)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

从美国,德国风险投资基金构成上来看,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占很大的比例,与这些基金管理人基金运用资金密切相关。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社会资金会急剧向保险业集中,目前每年增加的报费收入都在100亿元以上。虽然目前规定保险基金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金融债券,但在加入WTO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后,保险基金将开辟新的投资渠道,不仅可以进入证券市场,产业投资基金也是一个重要投资领域。另外,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保障基金将会逐步完善和发展,其结余的数额将越来越大。这部分基金增值保值的本质属性要求其在运行中寻求多元化投资,风险投资基金较长的投资期限、较高的投资收益对发展社会保障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最为合适。总之,保险基金和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目前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两基金必将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一个重要来源渠道。

(四)政府投资

我国目前政府投资的重点和财政收入状况使政府机构不具备大规模投资的实力。同时前几年地方政府和政府科技部门出资,或具有政府机构色彩的国有企业出资形成的风险投资资金,因受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制约,其实践结果并没有为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积累更多更好的实践经验,由此决定了我国政府以及政府机构不可能成为风险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但政府投资具有鼓励和倡导风险投资的作用,国家财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应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风险投资,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补充,投向一般风险投资不愿意涉足的风险更大的投资领域,以带动社会公众的投资。

(五)金融机构的政策性贷款

我国金融业所实行的是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分业经营,而风险投资业务主要是证券业和信托业的业务领域。这种状况和现行法律不利于商业银行对风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即使银行可以发放风险投资贷款也要受到各种限制。因此,商业银行贷款也不能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渠道。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小企业投资公司”、“企业发展公司”和日本等国家的“中小企业信贷银行”的做法,建立专门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建立长期风险投资贷款的政策性银行,以作为我国政府投资于风险投资领域的又一个资金来源渠道。

(六)证券公司的风险投资

我国证券公司虽然仅有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但目前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中坚力量和直接融资的桥梁,同时还将成为风险投资的先行者。证券公司在承担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改造,辅导,保荐企业上市工作的同时,通过以发起人的身份设立公司、直接融通资金、直接购买证券、承销证券等方式投资于中小型企业,可以成为风险资本的一个重要来源。

三、我国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模式

由于风险投资基金的属性是以承担当前巨大风险代价获取未来高额收益,而不是为长期控制企业为最终目标,故企业成熟阶段的稳定营业利润收益对其不具有诱惑力,风险企业一旦进入成熟期就会寻求退出途径。因此,发展风险投资基金的国家都有了适合本国资本市场的风险资本退出模式。从国际情况看,目前成功的风险投资基金退出模式主要有上市交易、柜台转让、股份赎回、破产清算四种模式。

(一)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将是我国风险资本退出的主导模式。上市交易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形成转让价格,可以使投资价值通过市场完全由供求关系来决定,使之达到最合理状态,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并深受欢迎的资本退出模式。为此,各发展风险投资的国家都在主板市场的基础上开辟了二板市场,让那些资本规模、经济实力、盈利能力、经营期限等达不到主板市场上市标准的风险企业在二板市场上市交易,从而实现通过上市交易的方式达到资本退出的目的。从我国目前状况来看,通过上市交易退出风险资本主要有两大途径:一是建立中国的二板市场,二是在海外二板市场上市。国际上成功的二板市场特别是香港创业板市场运行以来,所取得的成功已成为内地二板市场设立的动力,特别是设立于1999年底的香港创业板市场已成为内地有潜质的高科技企业上市的重要场所。目前已有“青岛环宇”和“复旦微电子”等高科技企业在该市场成功上市,这样,香港创业板市场将成为内地风险资本退出的重要渠道。同时,内地企业也可以到美国NASDAQ、新加坡市场等上市交易,并已有“新浪”、“搜狐”、“网易”等网络公司在NASDAQ上市,为我国风险企业海外二板市场上市开创了先河。可以预料,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更多的高科技风险企业到海外市场上市。尽管上市交易可使投资收益最大化,但上市费用和交易成本以及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等,也会为采取该种方式造成障碍,因此要运用上市交易必须使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取得共识。

(二)柜台转让

柜台转让也将是我国风险资本退出的主要模式。我国主板市场中非上市交易的国有股、法人股等均采取柜台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风险投资基金退出可以借鉴这一方式。没有达到二板市场上市标准的风险企业,或虽符合上市条件但为继续掌握风险企业控制权、避免股权分散等原因不能或不愿意上市交易的风险企业,风险投资家可以在场外市场寻找买主,并以协商定价的方式转让股份,退出投资。尽管柜台协议转让的价格因通过议价方式形成,收益率要远远低于上市交易的收益率,但对风险投资家来说可以在风险资本运行的任何一个阶段,将自己拥有的某一项目的股份随时变现,调整投资组合和修正投资策略,而且可以在短期内一次性收回全部投资。正因为这种模式可给风险投资家以最大的灵活性来撤出投资,所以为保证资金盈利与资本循环,在我国二板市场未正式开放之前,乃至二板市场开业后都应作为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重要途径。

(三)股份赎回

如果风险企业家为保证完全拥有企业控制权而保持企业的独立性,那么在拥有或可筹集大量资金的情况下,风险企业家可以通过赎回风险投资家的股份来达到目的,这时风险资本的退出只能被动采取股份赎回的方式。对风险投资家来说,股份赎回只是一种备用的退出方式,因为股份是否能赎回不取决于风险投资家而主要取决于风险企业家。股份赎回可以由企业创办者购回,也可以由企业员工持股基金会买断股权。对高风险的企业来说,采取股份赎回给企业员工更具有现实意义,与企业实行的员工持股或股票期权制不谋而合,既可以给风险企业管理者和员工控制自己公司的机会,又可以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因此,股份赎回不失为我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

(四)破产和解散

风险资本的高风险性决定了风险企业破产的可能性,从事风险投资的结果,总会有一批风险企业以破产或解散而告终。如果风险企业经营不成功,投资家确认企业已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或成长缓慢,不能给予预期的高回报,就不应再进行追加投资,而应宣布企业破产或解散,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理并将收回的资金投资于其他项目。因此,风险资本退出模式中也就必然包括破产和清算这种谁都不愿意接受的方式,它是投资失败后资本退出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车纲。完善资本市场,发展风险投资[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1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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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理念的客户对电子金融业务的需求偏好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绝大多数客户都将电子金融交易的安全性视为第一要务,于是金融机构推出了类似于定期强制更换密码、手机动态验证码等诸多的安全强化措施,但这些措施是以牺牲电子金融交易的便利性为代价的。对于许多同样重视电子金融使用的便利性的客户来说,如果他们认为金融机构为电子金融业务所制定的繁琐的安全防范与验证步骤既不能确保交易信息和客户资金的绝对安全,又可能因为诸如忘记频繁更换的密码或者遗忘手机这类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的意外而使客户的电子金融业务无法如期实现时,就会使金融机构丧失这些客户。因此,金融机构在开发电子金融产品时应充分考虑不同类型潜在客户群体的需求特征,同时针对不同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在产品设计时尽量提供更多的客户自由选择权,以吸引更多的客户群体。

2.信用与信誉风险

信用风险和信誉风险分别针对的是客户和电子金融机构的诚信度和道德风险问题。信用风险指的是债务人出现不能如期履行其与电子金融机构所签合同中规定的还款义务而可能对电子金融机构造成损失的风险。电子金融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进行交易,这必然会使电子金融在对客户进行身份确认、违约责任追究等方面增加了困难,发生逆向选择的可能性增大,使得电子金融业务相对于传统金融业务而言面临着更大的信用风险。电子金融机构提供的是虚拟金融服务,良好的信誉是赢得客户信任的关键因素。如果金融机构所提供的电子金融服务在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等方面出现了问题,就会对金融机构的信誉产生不良影响,尤其是在互联网媒体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对电子金融机构不利的负面舆论可能会呈现几何级爆炸式增长,将会对电子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能力和诚信产生较长时期的不良印象,使得电子金融机构在建立和维持客户关系以及推广开展新的电子金融业务方面产生困难。同时,由于广大客户对于电子金融业务的相关知识并不充分,一家电子金融机构出现了问题,其他电子金融机构的客户自然会担心自己所使用的同种或者相似的电子金融业务也存在类似问题,就会对该业务的可靠性产生怀疑,从而使危机在不同的电子金融机构之间传染和扩散,严重时可能会对全行业的该种电子金融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巨大的冲击,从而导致业务规模急剧下降。

3.政策法律风险

由于电子金融属于刚刚兴起的新兴事物,我国还没有能够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与之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相适应,使得金融机构在设计新的电子金融业务时往往感到无法可依,难以预先规避电子金融业务的政策法律风险,就有可能使得一些电子金融新业务的开展无意间与某些法规或者金融监管当局的政策目标相背离,从而招致新业务的被迫中止,给金融机构造成损失。2014年初,中信银行分别联合腾讯和支付宝推出微信信用卡和淘宝异度卡,但中国人民银行很快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立即暂停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以及中信银行和腾讯、支付宝开展的虚拟信用卡业务。消息公布的第二天,中信银行股价盘中一度跌停,腾讯的股价也下跌了将近4%。

4.技术安全风险

电子金融业务的技术安全风险主要是指由于计算机以及系统网络等支撑体系方面的不当运用以及安全问题所带来的风险。电子金融系统在技术上是运行在众多相互连接的服务器和计算机之上的软件系统,任何软、硬件方面的故障都会带来电子金融业务的系统安全风险,从而给金融机构造成损失,比如2013年美国纽约银行证券结算系统的一次故障就给其带来了超过500万美元的损失。日益猖獗的网上犯罪行为也对电子金融系统的安全形成严重威胁,诱人的利益使得电子金融系统极易成为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对象。

二、电子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策略

1.优化管理体制和决策程序,建立知识联盟,化解战略风险

电子金融的发展日新月异,产业模式越来越丰富,对于金融机构的决策层和管理层来说,既要具备优秀的前瞻能力和良好的开拓创新能力,又应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决策程序,才能避免企业出现战略风险,以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明确和落实董事会、监事会、风险评估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以完善和健全监督机制以及议事规则,从而改善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避免战略风险的发生。同时,通过建立知识联盟来弱化战略风险也是一种较好的选择。知识联盟一般是由数家相互独立的企业通过共同研究、开发知识和信息来建立一种协作关系,其研究所得的成果将由参与联盟的企业共同享有。[3]知识联盟有助于联盟内的企业进行交叉学习,电子金融属于电子信息技术与金融学的交叉学科,开展电子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通过与电子信息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建立知识联盟,可以有效增强其对于最新的电子信息技术以及电子金融发展动态的学习获得能力,从而降低战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发设计电子金融业务,降低实用性风险

消费者的需求是开发电子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主要着眼点。互联网是电子金融产品的主要销售环境节,由于电子金融机构无法与客户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产品设计定位的难度较之传统金融方式明显加大。为了更好地了解客户的需求信息(特别是一些尚未被满足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电子金融产品来降低实用性风险,电子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售后随访、问卷调查的方式以及数据挖掘和统计工具等分析手段具体了解客户的需求偏好,不断完善和优化产品结构和功能,从而有效控制实用性风险。

3.完善信用评估体系,加强自身形象建设,化解信用和信誉风险

我国应尽快制定针对电子金融业务风险信用评估的法律法规或者指导性意见,从而为电子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提供依据,完善其信用评估体系。比如,可以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账号与数字证书实名认证数据库,并与目前已经运行的其他征信数据库共享和互通,将进行过实名认证的电子账号的交易记录、诚信状况也作为采集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为电子金融机构判断客户的信誉状况提供较为可靠的依据。电子金融作为新兴事物,在业务和技术方面都不是十分成熟,广大民众对于其信任程度较之传统金融业务偏低,任何负面消息都有可能引致信誉危机的爆发。所以,电子金融机构需要特别重视自身稳健经营形象的建设问题,积极向公众介绍电子金融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自身周全的风险防范机制,从而降低信誉风险。首先,电子金融往往是以虚拟金融机构的形式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人们自然会担心,将资金交给这样的虚拟金融机构,如果出现问题,维权和追偿可能将会面临无法确定的困难。因此,电子金融机构在利用虚拟网络拓展业务的同时,不应排斥实体分支机构的设立,可以在一些客户资源较为充沛的中心城市设立实体分支营业机构,既可以为客户提供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又可以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与纠纷,形成电子金融虚拟机构与实体机构的有机结合,从而更好地防止信誉风险的发生。其次,电力、计算机系统以及网络故障有时会导致客户在使用电子金融服务时出现数据错误等异常情况,这就需要电子金融机构建立起良好的应急反应机制来迅速处理好异常中断的服务,对未能正确完成的操作进行撤销和数据备份,快速完成替代性数据处理和数据恢复,并安排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客户服务支持,从而将信誉风险控制在最初阶段。

4.多举措规避法律风险

首先,电子金融机构应使客户能够充分了解其使用电子金融服务时的权责利,并在客户进行电子金融交易时充分必要地提醒其在安全方面应尽到的责任和义务,并告知如果未能履行义务而可能将要承担的后果,从而规避不必要的纠纷出现。其次,电子金融机构既要深入研究现行的法律法规,保证自身开展的电子金融业务与现有法律法规不违背,又要不断跟踪掌握电子金融监管方面的最新动态和趋势,特别是在新业务推出市场之前,及时与各方监管部门充分沟通,以免推向市场后被叫停,给电子金融机构带来资金和声誉方面的损失。最后,电子金融机构开展国际业务时,应遵守国际通行惯例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免出现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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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诱发影子银行风险的关键因素

影子银行的期限转换、流动性转换、信用扩张、规避监管等功能并非影子银行所独有,这些功能也并非只有负面作用,由此认识影子银行会模糊与其他金融机构业务的界限,会放大影子银行的风险,而影子银行特有的风险一般隐藏在各类金融活动中,不能被轻易捕捉到。如果从美国次贷危机这百年一遇的风险等级和该危机爆发当时的情景和逻辑中去考察,就比较容易认识影子银行风险的本质特征。概括地说,美国次贷危机凸显了影子银行以下三大风险因素。一是全业务链风险评估缺失。回顾美国次贷危机的全业务流程,首先是银行根据审慎原则发放次级抵押贷款(SM);为分散流动性风险,次级抵押贷款公司将SM按数量、期限、利率和风险特征等分类打包成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MBS),出售给投资银行;投行将MBS和其他债券组合成信用级别不同的抵押担保债券(CDO)及各类金融衍生产品,分别出售给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货币市场基金、养老基金、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结构性投资机构(SIVs)等。在这一系列金融创新中,由于前后业务高度的市场关联性,无意中形成了一个金融业务链条。其中每单个环节的行为都是理性的,发挥了信用强化、分散风险的功能,但从全业务链条来说,却从某种程度上积聚了风险,存在集体的非理性和集体行为的困境,因为后续的金融创新严重割裂了产品本身和基础资产之间的联系,纯粹是基于交易模型的金融工程应用,造成市场分割化和市场不透明,使市场参与者很难有效处理信息。这种市场失灵不经矫正会导致金融系统中的资本分配缺乏效率并导致系统性失灵。也就是说,各个环节风险分散的过程,也是风险积聚的过程,风险分散是显性的,而风险积聚是未受注意和未加核实的,哪种效应更大,取决于基础资产的质量和后续创新对基础资产信息掌握的程度。由于该业务链条涉及众多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没有一个行为主体能清晰认知和评估其隐藏的风险,理性市场参与者们个人也缺乏监督风险的激励,因此,此类金融创新延伸的业务链条越长、关联度越高、产品越复杂,积聚的风险越大。二是忽视风险积聚的正反馈效应。影子银行比较传统银行受到更少监管的事实不可避免地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监管套利促进了对影子银行的需求。证券化操作带来了影子银行财务状况健康的错觉,其风险性似乎比单笔抵押贷款的风险要小很多,而且2006年底前受低拖欠率形成的高收益诱惑,及对美国投资市场、全球经济和投资环境过去一段时期持续积极、乐观情绪,信用衍生类金融市场规模从2003年到2006年膨胀了15倍,达到50万亿美元的惊人规模。如此狂热的市场需求,刺激了金融创新业务链的循环,即刺激了业务链条的源头———次级贷款规模的迅猛扩张。

为了追求盈利,在优质客户稀缺的情况下,美国房贷机构不断放宽放贷标准,将贷款发放给更多信用等级低、收入证明缺失、负担较重的客户;在发行按揭证券化产品时,有意不向投资者披露房主按揭付款能力和零首付情况;评级市场的不透明和评级机构的利益冲突,又使得这些高风险资产顺利进入投资市场。这些有毒资产经过系列金融创新和业务链条延伸,加上杠杆率提高,风险积聚功能远远超过风险分散功能,风险被成倍放大,形成风险积聚的正反馈效应。三是银行评估交叉业务风险深度不足。影子银行主要涉及证券、基金、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但商业银行却深度参与。商业银行通过三种渠道介入: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银行通过赎回条款承接风险;在发行CDO、CDS等金融衍生品过程中,银行一方面是优先级证券化产品的买家,另一方面,给投行、基金等市场参与者融资,而且是高杠杆的融资。艾伦•格林斯潘在对比分析美国1987年经济泡沫、2000年互联网泡沫和2008年房地产泡沫之后指出,房地产泡沫破灭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关键在于债务杠杆的重要性,使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上的资本金被深度侵蚀。表面看,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借款户的信用等级远高于次级贷款客户,实质上,由于影子银行业务的有毒性和高杠杆,贷给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该业务的风险极大,而商业银行对此却茫然无知,更没有意识到要去深度评估风险。由于商业银行多渠道参与交叉业务,打通了风险交叉感染的渠道,次货危机中美国银行业面临十分严峻的困难,2008年美国当年宣布破产银行家数达到23家,远超过之前5年的总数。上述三种风险因素中,全业务链风险评估缺失带来的风险是影子银行所特有的,是影子银行风险本质的突出表现;如果说影子银行有显著的正面作用,风险积聚的正反馈效应通过强化全业务链的风险而使其负面作用超过正面作用;由于对全业务链风险的忽视或无知,银行评估交叉业务风险深度不足,使转移出去的风险又重新蔓延回到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商业银行,引致国家整体流动性紧缩,金融风险恶化为金融危机。

三、中美影子银行风险特征

比较由于次贷危机发生时我国资本项目不可兑换、人民币国际化程度低、外汇管制严格,美国影子银行业务链向我国延伸碰到了不可逾越的屏障,所以我国受次货危机的直接影响较小。既然影子银行伴生于次货危机,而我国又与次贷危机较少关联,中美影子银行就有很大的区别。郑智、刘兰香认为,美国影子银行业务是基于资产证券化、回购组合并衍生出丰富的交易工具,而我国影子银行不存在高度发达的证券化产品,充其量只能算是“银行的影子”。陈继勇、甄臻从参与主体、运用的金融工具、信用扩张机制、宏观经济背景、监管框架、风险特征等六个方面对中外影子银行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中国影子银行系统性风险更高,应尽快明确影子银行定义、业务类型及监管要求,防范过度扩张和监管盲区。巴曙松结合影子银行在华尔街国际金融危机中的表现,指出中国影子银行仍在金融监管范围内、不具备明显的高杠杆和大规模期限错配的特征、不具备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应淡化影子银行的概念,从防范系统性风险角度实施差别化监管。国内学者对我国影子银行是否会产生系统性风险争议较大,从本文研究诱发影子银行风险的三个关键因素看,我国影子银行产生系统风险的可能性很小。理由是:其一,金融业务链较短。诱发影子银行风险的关键是全业务链风险,形成全业务链的桥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和相关金融衍生品,而这些在我国规模都较小,且主要集中在银行的表外业务中。2005年3月我国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受次贷危机影响暂停至2011年继续试点,到2013年底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只有1054亿元,而且基础资产的行业分布广,通过证券化分散风险的效果好于美国高度集中于房地产的情况,加上金融业务链条短,业务链延伸中的风险积聚效应明显小于风险分散效应。因此,在我国,隐藏在银行表外业务中的全业务链风险较小。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以及民间金融极少涉及证券化产品,此类风险更小。其二,风险积聚的正反馈效应较小。该效应依赖于金融业务链的长短。由于金融创新不足,金融市场不够发达,除银行的表外业务外,以某类基础资产为主,通过证券化、金融衍生品之后产生旺盛的终端需求,再回过来刺激原始基础资产需求,形成不断膨胀循环过程的金融事件极少发生,故我国影子银行通过正反馈效应积聚的风险较小或没有。其三,交叉业务风险可控。当下银行表外的交叉业务主要包括银信合作、银证合作、表外商业汇票等形式,其中银信合作理财已符合一定的影子银行特征。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银信合作规模2.03万亿,银证合作规模1.78万亿,两项相加约3.81万亿,这些影子银行业务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商业银行的违规风险。近两年来,银监会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监管,比如要求银行将银信合作业务从表外转入表内,未转入表内的按照10.5%比例计算风险资本等,控制了银信合作业务的风险,银证合作等也在严格监管之下。其他两类影子银行机构几乎没有交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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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限额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根据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股东目标与风险偏好、监管规定等,确定保险资金运用的总体风险水平以及相应的抵御风险损失的风险资本限额;二是根据对各业务部门或交易员的风险调整的绩效测量结果,以及其它因素在各层次间进行风险资本限额的分配;三是根据分配的风险资本限额对各业务部门乃至每一笔交易的风险进行监控,并根据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评估结果以及其它因素对风险资本限额进行动态的分配调整。

二、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限额形式

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限额通常有三种形式:即头寸限额、灵敏度限额和风险资本限额。头寸限额表现为一定的名义金额,如企业债交易员的风险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头寸限额简单且易于理解,容易监控其合规性,但其缺陷在于很难控制风险,如果交易员欲增加风险,他可以在不增加组合规模而通过头寸的调整或增大杠杆比率的方式实现,头寸限额无法反映这种风险状况的变化,例如债券交易员可以通过持有更长的到期日组合增加风险,但通过头寸限额难以考察债券交易员的风险暴露状况。此外,头寸限额也无法比较不同交易员或业务部门所处的真实的风险状况,因此,简单的风险限额管理可以采用头寸限额形式。

灵敏度限额适用于单个市场因子的市场风险限额,可以用于交易前台的日常风险控制。灵敏度反映了证券组合价值对其市场因子的敏感性,如二级市场上的国债价格主要受利率风险因子的影响,可以用久期和凸性衡量国债价格对利率的敏感度,其风险监控可以采用灵敏度限额的形式。由于灵敏度概念只适用于某一类资产,针对某一类市场因子,因此,根据现有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灵敏度限额可用于银行间及交易所间的债券交易以及存贷款的利率风险控制。

风险资本限额是指各级业务部门可承受的最大风险损失水平,表现为一定数额的预期损失。更确切地讲,风险资本限额是指各级业务部门在特定时间内、以特定概率所能承受的风险损失的大小,通常用VaR(ValueatRisk称为在限价值法)方法来确定。风险资本限额适用于所有金融产品交易,能够综合反映不同层次投资业务的风险状况,是对包括多个市场因子的市场风险的总体限额。因此,风险资本限额主要应用于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整体及投资业务部门的风险监控,对交易员的风险监控有时也使用风险资本限额形式。

风险资本限额根据损失频率和幅度的不同分为多种形式,有基于VaR的日风险限额,主要用于对经常发生损失和交易频繁的投资品种的风险限定;有基于VaR的月风险限额,用于抵御不利月份发生的风险损失;有基于VaR的年风险限额,主要用于对保险资金运用整体或业务部门在小概率事件下发生损失的限定,这种损失通常来自于市场较大的不利波动,其风险限额可通过压力试验或极值理论确定。另外,在证券市场上,市场因子还可能发生极端的不利变化,对于这种情况下的风险限额也采用压力试验或极值理论确定,相应的风险限额称为压力试验限额。可见,鉴于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的市场风险特征,机构以及业务部门层次的风险限额易采用年或月的VaR风险限额,对交易员的风险监控可采用灵敏度限额或日VaR风险限额,如对二级市场债券交易的风险限定既可采用灵敏度限额又可使用日VaR风险限额。另外,为了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投资产品进行风险限定,还必须使用压力试验限额。总之,风险限额选择要依据不同投资业务或交易的特点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特征,但总体上要注意保持前后台以及不同层次业务部门风险限定的一致性。

三、保险资金运用总风险限额的确定

保险资金运用的总体风险限额反映保险公司可以承受的最大资产损失的大小。作为开端,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委员会应当主持确定一个合适的总体风险额度,风险额度的设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变化中的市场、交易责任和风险偏好需要保险公司相应地调整额度。

保险资金运用总体风险额度的确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它需要依赖各个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主要包括:公司的资本实力、用于抵御投资损失的整体风险资本、股东的风险偏好、未来的市场形势、监管要求、公司的投资收益预期以及对公司过去总体投资风险的判断与估计等等。一般来说,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委员会首先应当根据资本实力、股东的风险偏好以及公司业务目标确定资金运用的风险资本。理论上,确定风险资本可以使用VaR方法、压力试验法以及将二者综合的方法,但这些定量方法仅仅依据于市场的波动风险,是根据以往的市场风险暴露来确定未来的风险资本,没有综合考虑诸如监管要求、未来市场判断、保险资金的负债特性、投资收益预期以及股东风险偏好等主客观因素,更没有全面考虑保险资金运用所面临的其它风险,如信用风险、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保险资金的流动性风险等等。因此,风险资本的确定应当是一个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过程,确定风险资本既要依据VaR等定量分析方法,又要充分发挥投资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作用,如可以设计一套多影响因素的风险资本评价体系,利用德尔菲法(Delph)或层次分析法(AHP)等决策方法作辅助决策,既参考定量评价结果,又依据定性因素,最后根据投资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判断确定资金运用的风险资本。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总风险资本确定以后,依据风险资本数额以及过去的风险额度集合,相应的就可以确定资金运用的总体风险额度,这一风险额度可以表示为VaR风险限额或其它限额的形式,它是公司高层对资金运用总体风险的一个认识。

四、风险资本限额的分配与调整

在总体风险资本限额确定的基础上,风险资本限额分配的首要任务就是将总体风险限额配置到每一个业务部门,如债券交易部、基金部、现金管理部等等,使部门负责人对其负责管理的额度心中有数。业务部门额度可以帮助部门经理控制部门风险,并且可以在部门之间比较风险大小。最后,风险额度还要在部门范围内再细分到交易员。考虑到投资组合的分散化效应,上层业务部门的风险资本限额要小于下层部门的风险资本限额之和。

风险限额分配与调整的定量依据是风险调整的绩效评估(RAPM)结果。RAPM对风险——收益进行综合考虑,它避免了仅以收益衡量投资绩效进而导致过度承担风险的缺陷,并且比较准确地描述了“真实收益”,即去除风险后的收益。RAPM主要有两种方法,即Sharp方法和RAROC方法,风险限额的分配与调整也就相应的有两种定量化方法,一是基于Sharp的分配方法;二是基于RAROC的分配方法。其中,后一种方法比较常用。RAROC的定义式是:RAROC=R/VaR,其中,R表示收益,VaR表示风险。显然,RAROC描述了单位资本所获得的收益,反映了风险资本的效率。在以RAROC为定量依据进行风险限额的分配与调整时,首先根据RAROC计算结果和业务部门的申请,确定初步的配置方案,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再重新计算RAROC,对于RAROC低于平均水平的部门,减少其风险资本;对于RAROC高于平均水平的部门,增加其风险资本。除上述的定量化方法之外,风险限额的分配与调整还应当考虑其他的定性因素,例如,(1)交易员的经验丰富程度。对于一个新的、没有经验或以前业绩平常的交易员,一般不能分配一个较大的风险额度;(2)监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如对某一投资渠道投资比例的限制;(3)交易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目标盈利。在分配风险额度时,管理层应当考虑交易员以及业务部门的潜在盈利能力,如果分配的风险额度远远大于其目标赢利时,这样的额度不是很有效;(4)未来市场预期。总之,风险限额的分配与调整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它是一个多目标决策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定性与定量方面的因素。

五、风险限额的监控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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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REITs的含义及其在国内外的发展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REITs)是一种专门投资于房地产业的证券化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发行股票(受益凭证),集合公众投资者资金,由专门机构经营管理,通过多元化的投资,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组合,在有效降低风险的同时通过将投资不动产所产生的收入以派息的方式分配给股东,从而使投资人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按照REITs组织形态不同,美国REITs可分为信托型和公司型两种。按照投资人能否赎回分类,可将REITs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类。封闭式REITs的发行规模固定,投资者只能通过二级市场投资,同时为保证原始投资人的权益不被稀释,上市后不得再募集资金。开放式REITs的规模是变化的,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净值申购和赎回股份或受益凭证。按照投资对象的不同,REITs可分为权益型BElTs(EquityREITs)、抵押型REITs(MortgageREITs)和混合型REITs(HybridREITs)。(1)权益型REITs属于房地产权益的证券化产品,拥有并经营收益型房地产,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主要收入来源为出租房地产获得的租金,是REITs的主导类型。(2)抵押型REITs属于房地产债权的证券化产品,直接向房地产所有者或开发商提供抵押信贷,或者通过购买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ortgageBackedAssets,MBS)间接提供融资,其主要收入来源为贷款利息,因此抵押型REITs资产组合的价值受利率影响比较大。(3)混合型REITs既拥有并经营房地产,又向房地产所有者和开发商提供资金,是上述两种类,型的混合。总的来看,无论是数量还是市值,权益型REITs占绝对主导地位,其次是抵押型REITs,混合型REITs的重要性最低。

REITs作为一种房地产证券化产品,在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尤其在美国和澳洲的发展已经非常成熟。在亚洲则是2000年以后在日本、新加坡、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等地出现。值得注意的是,RElTs的国际化使得房地产市场超越了区域市场的局限,呈现出国际化、一体化的趋势。比如,为了争夺REITs上市资源,新加坡和香港地区展开了或明或暗的竞争。这种竞争主要体现在法规建设等金融基础设施上面。香港地区允许海外REITs上市就是效仿新加坡,而香港地区修订后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将REITs借贷比率从资产净值的35%修改为资产总值的35%,新加坡针锋相对,将借贷比率提高到60%。作为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的机构投资者,得以REITs纳入投资视野,进而分享区域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的丰厚利润。中国如果不抓紧制定相关法律,推动REITs在内地的上市,大量国内的优质地产项目有可能被海外机构大批收购后,再通过REITs的形式,流失到海外交易所。这样,一方面出于提高REITs回报的考虑,国内优质地产租金的定价权在很大程度上被海外机构所掌握,另外面对国内优质地产的丰厚回报,国内投资者却没有渠道和工具进行投资。到那时,国内投资者可能要遭受商业地产高租金和房地产投资无门的双重损失。

2004年中国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以来,房地产市场遭受银根紧缩的压力,这时出现了两幅迥然不同的图景。一些资金紧张的中小地产商在银行融资门槛提高的情况下,转向房地产信托计划,催生了房地产信托的繁荣,也引来了监管机构对房地产信托的整顿。澳洲麦格里银行、摩根士丹利等外资机构则趁势扩张,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大量收购购物中心、写字楼和服务式公寓等商业地产,并准备通过REITs在海外上市实现资金的增值循环。由此,REITs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应该说,从更宏观的金融稳定角度,央行乐于见到另一种房地产直接融资工具出现,避免房地产市场的大起大落对银行体系造成巨大的冲击。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所有扩大证券市场深度和广度的产品持一贯的欢迎态度,将创造条件推动REITs上市流通。银监会一方面对商业银行过度参与房地产市场忧心忡忡,另一方面对信托公司能否承担起私募的房地产信托计划到公募的REITs的历史性转变颇有疑虑。总之,REITs作为一种房地产金融工具,涉及的市场、机构和监管机构众多,必须通过深入研究,细心设计,才能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享受其便利和收益。

二、REITs的制度优势及其与其他房地产投资工具的比较

(一)REITs的法律安排和制度优势

在REITs的发展过程中,法律的不断完善规范了REITs的市场运作,引领了市场发展,增强了REITs对投资者的吸引力。REITs的立法普遍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凸显了其作为一种金融投资工具的制度优势。一是REITs的设立遵循信托的基本原则,如香港和新加坡的REITs法规强调受托人和专业管理公司的相对独立性,以保护外部投资者的利益;二是投资对象明确,投资策略清晰,长期投资于房地产尤其是商业地产,主营业务突出;三是收益强制分红,一般规定在90%以上,收益稳定;四是运作透明度高,财务可预测性强。五是通过对股东结构的规定,增强REITs的流动性,避免了将RElTs作为一个单纯的套现工具。这里,以产生稳定收入的房地产作为投资目标,把公司收入的绝大部分用于分红,是REITs最鲜明的两个特征。

(二)REITs与国内现有的房地产信托计划、房地产抵押支持证券(MBS)和房地产股票的区别

REITs与国内现有的房地产信托计划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产品属性:对REITs的投资者来说,他们通过持有基金受益凭证间接拥有REITs所投资的不动产,REITs将收益的绝大部分分配给投资者,是一种股权类金融产品;信托计划有到期日和预期收益率,实际上是以一定期限内的收益换取资金的使用权,是一种债权融资行为,少数的租赁收益权信托计划一般也有固定收益的优先受益权或回购承诺,事实上还是一种融资回报,而不是投资回报。(2)流通性:REITs是标准化可流通的金融产品,可在证券交易所与普通股票一样交易;房地产信托计划是有200份合同限制的、非标准化金融产品,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3)风险分散性:REITs是房地产资产在类型、空间等方面的投资组合,风险得到了较好的分散;房地产信托计划大多针对某个具体的房地产项目,资产单一,风险较为集中。(4)投资门槛:REITs没有份额的限制,一般的中小投资者均可以进行投资;房地产信托计划由于有不超过200份、每份不低于5万元的限制,单份合同金额往往在几十万元以上,投资门槛较高。(5)运营专业程度:REITs负责提供资金并组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营;信托计划是房地产开发商的一种融资方式,信托公司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资金的安全运用,不参与房地产的专业管理。

房地产抵押支持证券(MBS)是对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是以房地产为担保,由贷款利息偿还的债券。REITs与房地产抵押支持证券(MBS)的区别主要在于:(1)发起人:REITs的发起人一般是拥有收益类房地产的业主,MBS的发起人一般是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的银行或房贷机构。(2)基础资产:REITs的基础资产是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商业地产权益,租金收入和管理收入的绝大部分以股息的形式分配给投资者。MBS的基础资产是具有很高同质性(期限、利率等)的抵押贷款。(3)发起目的:房地产商将旗下资产通过REITs上市,通过部分资产变现回笼资金,又可通过合同安排REITs持续购买旗下其他资产或成立新的REITs,实现经营规模扩张和资金循环增值。抵押贷款银行通过MBS将资产剔除出资产负债表,可以改善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缓解银行流动性风险。(4)产品属性:REITs属于股权类投资产品,与房地产市场波动和证券市场波动都有紧密联系。MBS是一种固定收益证券,以按揭利息为标的,其最大的风险提前还款风险和利率风险。如果房地产市场走低,或利率进入上升通道,都会引发贷款人提前还贷,MBS持续稳定的利息收入泣就可能会打破。另外,利率升高还会引发MBS价格的下跌,使投资者的资产缩水。

现代意义上的REITs实际上是由收益类房地产组成的一个资产组合,由于可以上市交易,又可以说是特殊的上市房地产公司,但它与普通意义上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又有区别。主要体现在:(1)税收安排。REITs除了必要的费用开支,没有留存收益,不具有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这也是REITs在公司层面上免税的主要原因。有的房地产公司虽然以租金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如中国国贸,600007.SH)或作为稳定的主营收入(如招商局,000024.SZ),但它们不是REITs,需要交纳公司所得税。(2)分配政策。REITs的股利分配政策是把收入的大多数分配给投资者,而上市房地产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由董事会决定,具有不确定性,甚至可以不分配。(3)投融资限制。REITs有投资政策上的限制,可以进行债务融资,如银行借入、发行债券和商业票据等,不过有最高的负债比率限制,其负债比率低于一般的上市房地产公司。(4)运营方式。REITs往往收购成熟的房地产,通过较长时期的专业经营获取收益,转让房地产一般必须持有若干年份以上。我国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基本属于开发商,统揽土地——融资——规划——施工——销售——物业管理的全部环节,房地产就象工厂化产品一样,在完成项目开发后即可出售。发达国家的房地产业分工程度深,专业化水平高,REITs也只是作为投资商和运营商成为房地产利润链条的一部分。可以说,REITs与上市房地产公司相比,财务更稳健,收益更稳定,投资风险更小,当然也无法获得房地产开发中的“暴利”。

房地产业在机构投资者眼里属于另类投资,虽然具有较高收益,但由于其低流动性,只能成为某些有独到眼光的长线投资者的领地。国内现有的房地产信托计划是在银行融资渠道收紧后的一种替代渠道,但由于其融资规模小,流动性差,私募限制等,只能在房地产开发的某一阶段作为主流渠道的补充。决定了其生命力有限直到REITs出现,挟其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由此带来的制度优势,鼓舞了投入其中的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的极大信心,使得投资者在传统的股票、债券之外,得以将大量资金通过REITs投入到房地产业,取得了市场参与各方的共赢。

三、REITs的收益和风险考察

(一)从REITs运营的角度

不同投资对象的REITs收益来源不尽相同,抵押型REITs除了投资者本金,还通过负债融资,然后以抵押贷款的形式间接投资房地产。这里它们扮演的实际是金融中介的角色,如果市场利率提高和房地产市场萧条同时出现,抵押型REITs就很难保证派息的稳定性。市场竞争的结果是权益型REITs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市值上都占绝对地位。

权益型REITs的投资价值主要来自资产净值和经营收入(FundsFromOperation,FFO)。资产净值是REITs所拥有和管理的资产价值,是REITs盈利的基础。管理水平不同,同样的资产会有不同的增长潜力。证券市场对管理水平高的REITs,会给出较高的价格。经营收入主要来自租金收入、利息收入和管理费收入等现金流人,去掉经营成本和利息支出后即可分红。较高的经营收入不但使得投资者可获得实实在在的现金分红,更可增强市场投资者对REITs的信心,推动价格的上升,使投资者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联系到领汇基金在市场的优异表现,主要原因在于投资者预期,原来由政府控制的物业资产在通过REITs上市后可能转向更商业化的运作,租金提升有较大的想象空间。

权益型REITs还需要驾驭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两大市场的周期波动,交替采取进取或保守的经营策略,在资金和资产之间适时地转换。比如,在房地产市场的低潮期,市场利率也往往比较低,REITs管理人最需要大胆举债,在承担较低利息支出的前提下,以较低价格收购优质资产,期望未来一段时期租金的上升能带来更多的现金流入。在房地产市场繁荣的阶段,REITs旗下资产价值水涨船高,出租率和租金收益率则可能不太理想,以往的高负债带来的利息支出正在加大经营成本,这时REITs需要采取保守的经营策略,降低负债率和减少利息支出,抛售高估的物业资产以回收资金,通过高分红回报投资者。应当指出,这时REITs的二级市场价格往往也非常高,对追高杀人的投资者而言,分红收益率并不一定特别高。

总之,虽然REITs一般以高派息和稳定回报为目标,但如果房地产市场萧条,管理入水平不高,再加上二级市场的价格波动,REITs的预期派息率并没有百分之百的保证。

(二)从市场投资的角度

从产品特性上看,REITs必须保持相当的分红收益率,才能跟债券等其他金融工具竞争,如领汇基金和越秀基金的预期回报率与发行价比较分别为6%和6.5%左右。另外,RElTs具有资产增值的潜力,具有抵抗通货膨胀的能力,从投资角度更多地表现出类似股票的性质。不过,将REITs当作股票一样炒作,往往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领汇作为香港的第一个REITs上市后,受到海外对冲基金的青睐,价格上涨很多。按照15港元的价格,其预期回报率就从6%左右回落到4%左右,与债券相比就没有多少优势了。联想到1998—1999年的美国REITs市场,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不断上升,房地产收购的机会逐渐减少,投资者认为REITs的收益率增长会因此下降,因此纷纷退出REITs市场,REITs指数取得负收益。

因为REITs的收益主要决定于经营收入(FFO),与股票市盈率类似,REITs可定义一个P/FFO乘数。REITs的市场价格就由经营收入和P/FFO乘数决定。如果经营收入超出市场预期,投资者可能愿意用更高的P?FFO乘数(相当于市盈率)来投资,REITs价格加速上升。相反,同样的经营收入,如果市场预期比较悲观,P/FFO乘数就会下跌,带动RE-ITs价格下跌更多。换句话说,FFO反映了REITs经营的基本面,而P/FFO乘数反映了市场心理,二者共同决定了RE-ITs价格走势。再举领汇基金的例子,当对冲基金宣布购入大笔领汇股份后,市场预期价格还会上升,这时投资者追求的就主要是资本利得回报,而不仅仅是预期的分红了。

(三)从宏观经济的角度

宏观经济运行最重要的变量就是通货膨胀率和利率水平。通货膨胀发生时,物业资产价值提升,REITs的净值随着水涨船高;再加上REITs的租金收益一般会随之往上调整,投资者往往预期REITs的分红收益也会提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通货膨胀的侵蚀。固定收益证券受通货膨胀的伤害是最大的,如果通货膨胀率超过债券利率,债券的本金甚至要缩水。

面对利率上调的压力,经济进入下降阶段,对房地产的需求水平下降,可能影响REITs的经营现金流。另外,利率上调还会通过利息支出影响REITs的经营成本,抵押型RE-ITs受的影响要大过权益型REITs。最后,利率的上升会造成REITs市场价格降低,从而影响REITs的总体回报率。

为了对冲利率上升风险,REITs上市时有时会进行利率掉期等财务安排。在利率掉期安排下,REITs初期利息支出会较低,但在后期的支出会较高,好处是减少息率上升风险,提高初期的回报率。不过,如果日后租金大跌,可能会使得派息剧减。

四、REITs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适用性

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是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不过,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着三个突出的矛盾:一是金融体系证券化程度不高,证券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无法充分满足保险资金的投资需求。二是证券市场的产品结构、期限结构不合理,低风险的长期投资产品很少,无法充分满足保险资金的资产负债匹配要求。三是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长期偏低,2005年收益率为3.6%,仅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面对保险资金运用的挑战和REITs市场的发展前景,需要探讨的是REITs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适用性。

(一)REITs的类固定收益特点适合保险资金的投资需求。保险业长期的实践已经证明,有固定收益的投资品种,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渠道。REITs有预期稳定的高派息率,有专业管理团队带来的价值提升,有长期的经营期限(封闭式15—20年,开放式时间不限),再加上严格监管带来的透明度,可以说是一种较稳定的收益类证券,符合保险资金的资产负债匹配要求。

(二)REITs的风险收益可为保险资金所承受。以美国REITs市场为例,1995年—2005年REITs的年化收益率为14.29%,高于同期美国主要股指的年化收益率:标普500指数11.41%,道琼斯指数的9.88%,NASDAQ指数的10.4%,更高过美国10年期国债的年化收益率5.07%(见表1)。REITs收益率最高的两年分别为1996年的35.75%和2003年的38.47%,也在1998和1999年分别取得负收益。这里的负收益率是指REITs市场的投资收益率,最可能的情况是股息收益不抵价格下跌导致投资者当年出现账面负收益。对长期投资者而言,一笔资本投入REITs市场,10年后的累积收益435%远高于国债的累积收益172%才更有意义。更何况,从收益的波动性来衡量,无论是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REITs的风险远低于NASDAQ指数,比标普500指数低大约3至4个百分点。可以说,REITs在风险收益特征上也介于成长性股票和债券之间,是一种低风险的收益类投资品种。另外,REITs所分派股息不会在信托基金的层面被征税,只会在个人层面被征税,保险资金可以获得税收优惠。从亚洲市场来看,REITs的年回报大致在5%到7%之间,而国内10—20年国债平均利率为3.34%,金融债平均利率为3.5%,5年期协议存款利率也低于3.6%,REITs收益率上的优势还是比较明显的。

(三)REITs的加入可以优化保险资金的资产组合,降低风险。首先,房地产历来被视为股票、债券之外的另类资产,与传统金融资产的相关性较低,可以为保险资产组合提供分散风险的资产选择。比如,1995年到2000年,权益类REITs与罗素2000指数的相关系数为0.36,原因是该指数中占6%的比重,而与NASDAQl00指数的相关系数只有0.01。2000年美国科技股泡沫破灭,再加上2001年“9.11”事件影响,标普500指数等主要股指连续三年取得负收益,REITs则在摆脱了1998—1999年的低迷后,分别取得25%、15%和5%的优异回报(见表1)。其次,REITs本身是多元化及大规模的房地产投资组合,覆盖不同地区、不同种类的资产,不同资产之间的价格走势、回报水平的相关性较小,受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因此与单一的物业资产相比,本身的风险波动性就比较低。经过REITs本身的物业资产分散和保险资金在债券、股票、房地产(REITs)的分散配置,保险资金可在更低的风险下取得相同的收益水平,或在相同风险水平下获得更高收益。最后,在组合中增加对REITs投资的时候要考虑原股票组合中的房地产股票比重,不能使得整个资产配置中的行业比重失衡。

总之,REITs作为投资于收益类房地产的现实途径,由于其适中的风险收益特征,与股票、债券等主要金融资产的低相关性,保险资金可以考虑在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健全、市场完善的基础上加入对REITs的配置。

[参考文献]

[1]毛志荣.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研究[J].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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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量化风险管理系统

从风险构成上看,市场价格动荡造成的风险对任何一个投资机构来说都是最主要的风险来源,因此,对市场风险的管理水平始终是评价基金风险管理水平的主要指标。而建立一个可以综合考虑各种主要风险要素的系统,并在企业的具体操作中使其制度化或岗位明确化,就可以使这一问题更具有科学性。值得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定量化风险管理系统并不仅仅是简单地将几个计算公式或数学模型进行叠加,而是在客观分析基础上的理论模型、经验模型、数量化模型和计算机模拟的综合运用。在企业的运用中还将进一步加以具体化,使其与企业的日常运转紧密结合,并最终使得系统具有可操作性。在分析思路上,系统综合了企业环境下对风险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上两种分析特点,并在各种不同分析工具中将分析人员的经验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系统在构成上将包容:极限测试、风险价值、情景分析、以及随机风险模型等工具的综合作用(图1)。

附图

图1定量风险管理系统结构示意

1.极限测试

这是一种针对具体市场风险问题的分析方法,是属于自下而上的分析,其含义是:分析人员试图回答,如果某个影响价格的因素发生,对公司投资的影响到底有多大?由于投资品种日益增多,对不同品种的影响因素也不断增加,作为专业人员的风险管理专家也随着风险的类别进一步细化,尽管进行这一类分析的是属于公司风险管理的普通职员,但是,在分析过程中同样需要对有关因素的专业化理论基础和经验。典型的极限测试问题是回答诸如:在降息的情况下,证券市场股价会怎样变化?下面我们说明方法的主要步骤:

(1)选定测试对象。适当选择市场影响因素是进行测试的关键,在解决问题时,有时考虑单一问题,有时需要考虑几个因素的综合作用,具体情况需要分析人员根据具体问题确定。如果选择多个变量,则需要考虑变量之间的相关性作用问题。如:我们仅仅考虑利率变化对股票价格的影响问题。(2)选择需要测试变量的几个变化幅度。大部分因素的变化范围很广,但在分析能力的范围内考虑是最可行的。测试变量的变动范围选择直接关系到结论的可信性。如:我们可以考虑利率变化0.25,0.5和1三种情况。(3)确定影响分析的各种信息。这需要分析人员能够对测试对象和股价之间的关系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并能够提炼出有用的信息来。(4)提出相关假设条件。测试所用的信息大部分是历史数据,因此,相关假设是不可缺少的。同时,还要针对因素相关性等提出假设。(5)评价公司投资组合。这是评价的重要内容,也是分析的关键。在这里重要的是分析人员对问题的洞察力,因此数学工具显得并不重要。(6)确定具体对策。针对前面的分析,提出有关应对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极限测试考虑的是影响投资品种价格变化的具体因素,这种影响是对投资品种的直接影响。在分析过程中,主要是通俗的理论分析和历史经验和简单数据分析,并不需要复杂的数学分析手段。报告的结论是如果该事件发生我们的损失会有多大。在事件发生的同时作这样的回答是很重要的,但是,在事件发生之前,报告如果只限于说明有关因素波动幅度价格的影响,而不去对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分析的话价值就大大受到影响。

2.风险价值分析

极限测试是要回答因素对股价的最大可能影响情况,并没有回答该因素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而风险价值则是要进一步回答“因素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也就是发生损失的可能性有多大的问题。风险价值(ValueatRisk,或VaR)是国际监督管理金融机构的一个通用指标,也是衡量市场风险的一个综合性指标。VaR的基本定义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及一定概率下由于市场不利变动所造成的企业价值的最大潜在损失量。

风险价值中涉及时间和概率,其主要原理是:将一个企业看成是一个特定的投资组合,企业风险管理人员通过计算各种不同组合的价值相对于市场价值的敏感性,得到投资组合价值的概率分布,然后在确定的风险政策条件下相对固定风险价值的置信区间,得到最大损失量的概念,再对每天的市场变化计算对应的投资组合风险价值,以便判断企业当前的风险状况。在企业的风险政策方面,国外一些大的金融机构都根据自身资产暴露情况,确定具体的置信区间。

从理论上看,风险价值计算分为五个步骤:(1)确定公司持有的风险资产头寸;(2)确定影响头寸的风险因素;(3)估计所有因素的发生概率;(4)确定资产价格和影响因素之间的价值关系;(5)计算不同头寸定价模型、分布关系,并根据风险价值的分布曲线和分位点确定取值。

风险价值的度量与计算

对企业市场风险的度量主要通过对企业内部资料和市场公开资料两方面来进行。企业内部资料主要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相关信息,建立反映企业不同方面能力的财务指标体系,如企业盈利能力、负债能力和水平、资产流动性等;市场公开资料是指来自不同产品(如股票投资、指数期货投资、国债投资等等)市场的实时的广泛资料。

3.情景分析

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方法,也是企业风险管理的战略分析方法,是帮助公司决策者对那些未必会发生但一旦发生将具有灾难性后果事件进行事前分析的重要工具。如,当前可能需要预测美国与伊拉克战争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问题就属于这类问题。它的自上而下的特点,和它所分析的事件的重要性使其同极限测试具有明显区别。在情景分析中,风险管理与其说是门科学,不如说是门艺术。因为它考虑的问题更多的是一些假设和预测,分析的技巧也更多是基于战略高度的论证方法。对于普通管理人员来说,搞清楚其分析过程也就足够。而分析本身更多的是由分析者个人素质决定。

一般的情景分析过程包括:情景定义,情景要素分析,情景预测,情景合并和情景后续发展等几个方面。每个部分又包括了战略管理中的各种分析手段。由于这一问题对普通风险管理人员并没有太大的意义,这里不再展开讨论。但是,问题的重要性并不因此而降低。恰恰相反,对战略风险管理问题认识的深入程度往往是决定公司在未来经营中能否成功的关键。

到这里我们已经介绍了构成定量化风险管理系统的各个主要部分。从机构投资者角度看,综合研究各种分析的结果,是取得投资成功的关键。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一系统中,各个部分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不仅信息互通,分析结果也是可以互相引用的。而在公司的实务风险管理中只要根据投资品种的不同,确定各个部分的工作量,然后,从总体任务安排出发进行人员的配置,到此基本可以认为本系统是具有可操作性的。

二、基金资产流动性管理工具

股票资产的流动性可由4个指标来度量:(1)市场宽度(Breadth、Width),指交易价格偏离市场有效价格的程度,即投资者支付的流动性溢价。市场宽度的观测值是做市商的买卖价差,只有当这个差额为零时,才可认为这个市场是完全流动的。(2)市场深度(Depth),指在不影响当前价格条件下的成交数量。从市场深度来看,高流动性意味着在当前价格下投资者可以大量买入或抛出股票。市场深度的观测值是某一时刻做市商在委托簿(OrderBook)报出的委托数量。(3)市场弹性(Resiliency),指由交易引起的价格波动消失的速度,或者说委托簿上买单量与卖单量之间不平衡调整的速度。在不考虑新信息出现影响股票价值的前提下,价格会随机地以价值为中值波动,市场弹性越好,价格偏离价值以后返回的速度越快。相应地,再次委托价差越小,则返回需要的时间越短,表明市场弹性越好。(4)市场及时性(Immediacy),即达成交易所需要的时间。在这四个市场流动性衡量指标中,市场宽度刻画了价格的变化特征,市场深度刻画了交易或者委托数量特征,市场弹性刻画了价格波动与时间的关系特征,市场及时性刻画了价格变化、委托数量和时间因素。也就是说,市场的流动性可以通过价格、成交数量(或委托数量)和交易等待时间这样一个三维尺度来完全刻画。

在进行市场流动性定量研究时,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宽度、市场深度和市场弹性来考虑,市场及时性可以由这3个指标变换得到。由于我国股票市场采用竞价交易机制,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撮合,因而不存在做市商的买卖报价差,因此必须在Kyle有关做市商制度下市场流动性风险的定义之上重新给出市场流动性的全面定义。

在连续竞价市场下,我们构造评估股票资产的流动性指标如下:

(1)宽度Wδ,t=2*(Hδ,t-Lδ,t)/(Hδ,t+Lδ,t),H、L分别为达到δ换手率的最高价和最低价;δ、t为首次达到时间(估计δ的取值为总流通股份的0.005%-0.01%)。

(2)深度DC,t是自t时始到股票价格首次超越区间[Mt-C,Mt+C]时交易股份占总流通股份的百分比,δ为首次超越的时间。

(3)弹性Rδ,C是当|Pδ-Mt|/Mt>δ时,在[δt,δt+δ]时间间隔内,股票价格首次返回Mt的时间(拟定的δ的取值为C与股价之比的2倍)。

投资者可以通过选取不同的时间间隔来比较。如:δ为10分钟。比较不同股票的宽度,即比较相同交易量下的股票价格波动幅度。但对于不同流通股数及不同股票价格的股票,形成相同的价格波动的交易量是不同的。一个合理的选择就是采用相同的换手率即交易量与流通股本之上。影响波动幅度的因素包括换手率δ的选取和时间间隔δ的选取,随δ的选取不同,可能出现的结果包括;情形一、分钟至10分钟间达到换手率;情形二、在时间段(10分钟)内不能达到换手率。因此选取δ时应保证情形二尽可能少地出现。本质上,宽度是在一给定时间范围内,达到相对较小换手率时,股票的价格相对振幅深度则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一个较小相对价格范围内成交的股票数量。弹性的定义与深度相类似。

三、流动性风险及巨额赎回风险应对的措施

1.流动性风险问题

开放式基金在日常运作中需要从两个方面控制流动性风险,其一是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的流动性管理,其二是投资组合中流动性资产的管理。

(1)个股流动性风险控制。对于基金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基金可以针对不同股票采用一定时间段换手率的倒数作为流动性风险乘数,个股的流动性风险就定义为股份持仓量同流动性乘数的乘积,该指标直观反映了每只股票变现的难易程度。通过对基金持仓股票的流动性风险的适时监控,在达到流动性不足的阈值时实施调仓。

(2)流动性资产的管理。为了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赎回指令,开放式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必须保持一定比例的流动性资产。通过对比美国开放式股票基金1975-2001年每月预留流动性资产占比的月度数据的分析可见,流动资产比例的月度变化特征不明显,年度间差异较大,特别是熊牛市期间变化极大。25年的月度平均流动资产比率为8.13%,而最高年度的流动资产比率达11.80%,最低年度的流动资产比率仅4.78%。

2.基金巨额赎回风险的防范和管理

开放式基金可能遇到的基金收益人巨额赎回所造成的风险问题,是基金管理者非常关心的风险问题之一。在这个问题上,首先应该明确产生巨额赎回的原因除了基金管理者自身因素外,还主要来自市场价格波动,引起投资者对基金未来的悲观看法。从这种意义上讲,造成巨额赎回的主要因素(不考虑基金公司内部管理问题)也是来自市场风险。这样,我们将这一风险纳入上述定量风险管理系统也就同样具有合理性。

在考虑巨额赎回问题时有几个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可以作为基金公司未来这方面的考量。首先是巴塞尔委员会关于《资本衡量与资本标准国际统一准则》。这是一个关于由银行监督者对商业银行运行所提出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其核心内容是要求建立防范信用风险的资本需求量的概念。即:资本需求量≥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8%。而在计算投资者风险加权资产时,准则又给出一组加权指标作为依据。

相对于证券业的投资活动,商业银行的实业投资风险要小很多。因此,除了在概念上近似外,基金业者更多的应该从自身业务特点出发,建立相关的控制指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资本充足率概念引进对证券公司的监管上。在这种框架下要求,一家公司必须保持一定的缓冲资本,该资本应该等于在一个萧条的市场环境下结清头寸所需要的“削价”准备金额。当然,这种折价随投资品种的不同而不同。对于流动性好且波动小的证券,折价率自然小,而对于波动率大且比较集中的证券折价率自然要高。

巴塞尔/国际证券组织联合会计划统一性提议的“奠基理论”是试图将银行业和证券业关于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合并考虑的一种尝试。其原理比较简单,只是将银行或证券公司的业务分成两个组成部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然后对“银行账户”适用巴塞尔标准,对“交易账户”采用证券期货管理局的标准。这一标准在1993年被欧盟采纳。但是,这一理论的问题是行业各自内部风险价值模型所反映的准确性比它在应用时要高。于是,巴塞尔委员会提出采用双轨制,即没有模型的公司采用奠基理论,而风险控制系统达到一定量化标准的可以运用基于模型的方法。对于这些公司,资本限额应是:

附图

其中,即取前一日的风险价值和前60日风险价值的移动平均数中的较高者,并乘以系数F,F的最小值是3。

对于开放式基金的市场风险考量,我们认为在建立自身风险价值模型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比例控制标准,并在市场变动的情况下随之调整。这样即将这一问题的讨论纳入前述定量化风险管理体系中去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