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调节特征模板(10篇)

时间:2024-01-04 16:12:3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市场调节特征,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市场调节特征

篇1

⑦ 王峰,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http:///show.php?id=15993。

⑧ 权衡,李凌,王战.从十八届三中全会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N].文汇报,2014-1-6。

参考文献:

[1]朱立言,孙健.政府组织适度规模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高占勇,经济结构失衡―当前中国经济的最大隐患[J].科技经济市场,2010(5).

[3]王保安,中国经济结构失衡:基本特征、深层原因与对策建议[J].财贸经济,2010(7).

[4]舒永久,傅静.民生问题的形成原因与对策[J].人民论坛,2010(23).

[5]周叔莲,国有企业改革三十年的回顾与思考.中外企业家[J].2009(1).

篇2

市场调节:无形手(遵循价值规律——通过价格、供求、竞争实现)

国家宏观调控:有形手(三个手段)

2、如何规范市场秩序?

(1)实施严格的市场规则(准入、竞争、交易)

(2)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

(3)每个经济活动参加者都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3、市场调节的局限性有哪些?(为什么市场经济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

(1)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2)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的弊端。

(3)后果:如果仅有市场调节,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社会经济不稳定,发生经济波动和混乱;收入分配不公平,收入差距拉大,甚至导致严重的两极分化。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基本标志。(2)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

(3)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什么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

(1)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的弊端。

(2)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

6、我国的宏观调控

主要目标: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主要手段:国家运用经济手段【经济计划+经济政策(财政、货币政策)】、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

7、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8、如何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2)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

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3)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5)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9、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表现?实质?

(1)主要表现是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资本全球化。

(2)实质上是以发达资本国家为主导的。(3)载体:跨国公司

10、发展中国家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是把“双刃剑”

抓住机遇,积极参与,趋利避害,防范风险,勇敢地迎接挑战。

11、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的影响?

积极影响: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为我国经济发展赢得更好的国际环境;有利于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我国经济发展活力和国际竞争力。

篇3

B.集体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C.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D.国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必须占50%以上

E.在全国所有的地区和产业中,公有资产都必须占优势

5.2、我国的公有制经济有多种实现形式,可以采用(ABCDE)

A.合作制

B.股份制

C.股份合作制

D.承包制

E.租赁制

5.3、我国目前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采取的形式主要有(ABCE)

A.股份制企业

B.中外合资企业

C.跨所有制组成的企业及企业集团

D.个人业主制企业

E.中外合作企业

5.4、股份制作为所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它(BCDE)

A.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选择

B.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

C.有利于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

D.有利于企业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机制

E.可以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5.5、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是(ABCE)

A.产权明晰

B.权责明确

C.政企分开

D.决策民主

E.管理科学

5.6、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有(ABCD)

A.个体经济

B.私营经济

C.港澳台投资经济

D.外资经济

E.中外合资经济

5.7、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的三个的阶段中,推行的主要改革措施是(CDE)

A.第一阶段,采取承包经营责任制

B.第二阶段,实行放权让利

C.第三阶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D.第一阶段,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

E.第二阶段,两步利改税

5.8、为搞活国有企业,应当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ABDE)

A.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B.抓大放小,进行战略性改组

C.明晰产权,实行私有化

D.把改革、改组和改造与加强管理相结合起来

E.推进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的配套改革

6.1、计划机制的特点是(BD)

A.微观性

B.宏观性

C.自发性

D.事前性

E.事后性

6.2、市场机制的特点是(AE)

A.微观性

B.宏观性

C.自发性

D.事前性

E.事后性

6.3、"资本主义有计划,社会主义有市场"这个论断说明(ABDE)

A.市场经济只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手段

B.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C.社会主义以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资本主义以市场调节为主,计划调节为辅

D.市场不是划分社会制度的基本标志

E.计划不是划分社会制度的基本标志

6.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ACDE)

A.政府一般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具体事务

B.计划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市场发挥辅调节作用

C.市场调节和国家的宏观调控相结合

D.市场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

E.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

6.5、市场经济体制的一般特征有(ABCD)

A.经济关系市场化

B.企业行为自主化

C.宏观调控间接化

D.经营管理法制化

E.保障制度个人化

6.6、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特征是(ABCDE)

A.自负盈亏

B.追求利润的化

C.自主经营

D.直接为社会提品和服务

E.依法纳税

6.7、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应该具有(ABCDE)

A.统一性

B.开放性

C.竞争性

D.公开性

E.有序性

6.8、以下属于市场失灵现象的有(ACD)

A.垄断的形成和对产业的控制

B.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失误

篇4

混合经济下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实质

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实质是:建立一个开放的系统,通过信息、物质、能量的交流与交换,最有效地发挥自身的主体功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使军队后勤与社会处在有序运行和良性协调的状态,实现军队后勤保障系统高效能的目的。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经济学依据是比较优势的原理:借助军事后勤保障社会化降低整个军队后勤建设的机会成本,从而着力加强军队核心功能部分建设,压减承担的非军事功能部分,进而实现从数量规模型后勤向质量效能型后勤跨越的目标。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军队工作的诸多方面,也与地方许多行业和部门相关联。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既是建设强大国防的需要,又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资源配置具有混合经济的典型特征。混合经济不同于中央计划经济,也不是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而是一种公共(政府)决策与私人决策混合在一起的经济。市场经济的目标在相对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实现稀缺资源的最优配置及供需相对平衡;而国防经济的特殊性在于实现军事实力与国民经济发展均衡、协调一致。国防需求与供给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均衡,是国防经济运行的规律性要求,同时,国防需求弹性(即军品的可替代性)也不同。

混合经济的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资源配置模型

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混合经济体制条件下,军队后勤保障的特征是:以国民经济为依托,军事后勤系统与国民经济系统相互融合,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主要通过资源配置方式的调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状态。

模型概述

市场和政府是配置资源相互替代的制度安排。图1中的横轴代表军队后勤保障中市场调节的功能,而纵轴代表军队后勤保障中政府调节的功能。两个假定:第一,若军队后勤保障完全由市场进行调节,则后勤保障效用处于横轴(市场x)上;第二,若军队后勤保障完全由政府进行集权的计划调拨管理, 市场不起作用,则其后勤保障效用位于纵轴(政府y)上。

在图1中纵轴与横轴间的任意点(x , y)代表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不同配合状态:第一,越靠近纵轴的点,说明军队后勤保障中政府调节的份额越大;第二,越靠近横轴的点,说明市场调节的份额越大。

关于模型的讨论

军事后勤保障效用无差异曲线 图1中凸向原点的一组曲线如PP1和MM1等,是一种军事后勤保障效用无差异曲线。其中每条无差异曲线上各点表示的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相配合产生的后勤保障总体效用是相等的。该曲线有如下两个性质:离原点越远,表明产生的保障效用越大;曲线的原点凸性说明,军队后勤保障效用相对任何一种调节力量的作用都是边际递减的。

军事后勤保障约束曲线 线段CD表示在既有制度框架下的调节力组合约束。图1中与CD平行的一组斜线分别代表在一定的后勤保障能力水平下政府所能提供的调节力量的组合。约束线的性质与特例为:第一,约束斜线离原点越远,说明军队后勤保障水平越高。第二,在特定约束线CD的后勤保障水平上,如果一个国家的后勤保障资源全部由政府集中计划管理,实现的是OC的政府调节力和零的市场调节力。第三,在特定约束线CD的后勤保障水平上,如果军队后勤保障资源全部由市场调节,实现的是OD的市场调节力量和零的政府调节力量的组合。

混合经济最优状态点 约束线CD与无差异曲线PP1的切点E代表在CD这种后勤保障力水平下能够提供较大后勤保障效用的两种调节力量的组合。可以推论:约束CD线上其他任何一点的组合所提供的后勤保障效用都小于E点。因为经过其他点的无差异曲线都只与CD线相交,均低于与CD线下切的PP1线。

由军事后勤保障效用无差异曲线的第二条性质与约束线的性质可知:在军队后勤保障实践中应该将两种调节力量匹配起来,单纯依赖任何一种调节力量都将使资源产生极大的浪费,达不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变迁最优发展曲线 从原点O出发,连接这结切点的线OZ代表一系列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相配合的最优状态,它包括了每一级后勤保障力水平上的最优配合点。这些最优状态的配合并不是两种调节力量在绝对上的相等,而只是代表它们之间的一种均衡(能提供最大的后勤保障效用)。

假如军队后勤保障在制度变迁过程中能按照OZ的线路前进,它将是一条最优的发展路径。

混合经济下美国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资源配置

美军商业化活动方式与自主保障方式

美国的经济是一个市场经济成份占主导的混合经济体。主管美国军队后勤保障的是隶属于美国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 DOD)的后勤局(Defense Logistics Agency, DLA ),该局下辖七个处和七个保障中心。用以完成后勤保障的计划、指挥与协调。

军队后勤保障是围绕战时及平时保障展开的,以精简和高效为其宗旨。其保障方式不断演变、发展、成熟,至今基本上形成两种方式:一种是商业化保障方式(我军称之为社会化保障方式),另一种是自主保障方式。据统计在最近几年中,DLA将其大约66%的后勤保障项目社会化。从表1与表2可看出美国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资源配置基本情况。表1列出了后勤保障社会化项目;表2列出了政府保障的项目。

美国军队后勤保障的基本特征与军事后勤社会化资源配置原则

美国军队后勤保障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后勤与国民经济的界限实际已消失,两者已融合为一个整体,可以把后勤看作一个拥有生产力、物质力和财力的特殊经济体。对美国军方来说,后勤保障已经变得越来越依赖于民间(私营)的支持。第二,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美国联邦预算及管理局OMB要求政府应依靠竞争性采购来提品及满足政府需要。第三,以OMB的No. A-76公告为依据,作为联邦政府各机构进行预算方案编制,以及各种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及程序。第四,以OMB的No. A-76公告内容为标尺,来认定商业性活动的性质、范围及决定此类活动究竟应该由私营部门还是由政府部门以合同方式提供。

美国军事后勤社会化资源配置原则体现在A-76公告的三个基本原则之中,这三个原则保证了军事后勤社会化的有效资源配置。这三个基本原则为:帮助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产率;保持政府内部职能;依靠商业部门。

美国军队后勤社会化资源配置的执行特点

美国军队后勤社会化资源配置的执行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每年DOD都由专门机构对二者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后勤保障配置方式转换,即由政府职能向商业化行为转换,或由商业化行为向政府职能转换,有时这种转换也发生在某一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第二,无论在执行商业化行为还是固有政府职能进行后勤保障时,DOD都要求具体操作过程的计算机化和网络化。

我国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资源配置的思考

英国福利经济学创始人庇古在《战争经济学》一书中指出:军工厂允许私人经营、允许外贸,国内军需产品允许向社会采购,战争的资源保障才有扩产与扩张能力。从资源配置的弹性程度和资源开放程度考虑,我国混合经济体制与美国不同。增加资源配置弹性与扩大资源开放程度成为新时期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客观需要。这决定了我国的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资源配置有自己的特色要求。为做好我国的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资源配置工作,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遵循我国新时期军事后勤社会化资源配置原则,建立有效的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与军队后勤自主保障纲要和明细目录表。为军队与社会提供有效的资源配置组织和数字化框架,提供可移动式动员物资能力配备和潜力动员执行模块(单元)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环节。第二,我国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资源配置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必须寻求一条最优的发展路径。为此,必须强化我国军队后勤管理机构的后勤保障的计划、指挥与协调功能,以适应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实现我国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预期目标。第三、必须有专门机构对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方式与军队后勤自主保障方式和保障部署进行战略、战役和战术级的科学公正地评价,从而确定向军队后勤自主保障方式转换,或是军队后勤自主保障向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方式转换以及保障部署的机动调整,这在我国混合经济中市场经济成份不断扩大的进程中非常重要。第四、我国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资源配置的活动必须适应信息时代高科技的要求,实现计算机化、网络化,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第五、利用国民经济动员机制,加速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多种动员中心建设,实现军民科技成果互动循环转移,发挥军民科技产品“双向纳入”的功能与作用。

参考文献:

1.顾建一,张瑞震.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经济学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40期

2.金春雨.中美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制度变迁的路径比较分析[J].现代情报,2002,5

3.张寓景,田文华,李婷,孙庆文.美军后勤保障及其社会化[J].医院管理杂志,2003,10

作者简介:

篇5

中国的经济法是我国改革开放特殊时期出现并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法律现象,经济法及其经济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创立不过二十余年时间,却“是现代社会化市场经济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我国经济法的目标之一就是实现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平衡。因此,笔者欲以此目标为线来谈谈经济法在中国社会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一、我国经济法的产生背景

我国的经济法与国外大部分国家的经济法产生的背景不尽相同,我国经济法在最初产生之时,其思维出发点在于企业,在于把企业从高度行政管制下松绑出来,在于为企业争取到作为平等经济主体所应有的权利等。所谓把经济管理自还给企业,以便使企业能够依照自己的意愿开展横向和纵向的经济往来,利改税等上交利润制度的改革,以及理论上开始承认企业作为私有主体应当享有自己的权益,应当具有属于自己的利润等等,无一不体现放权让利给企业的思想。因未能摆脱旧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影响,同时也由于我国关于改革思想的摇摆于“以市场为导向”与“坚持计划经济”之间的不断摸索前进:“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以十二大为标志)——“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以十三大为标志)、“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治理整顿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十四大为标志)。与此同时,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重心亦逐渐发生了变化。以1993年为标志,开始由原来的企业“支点”转向国家干预。当然,在这之前的各种经济法学论点并没有否认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因素,因为经济法其本身不可能摆脱国家干预,只不过是究竟应把国家干预作为构筑整个经济法学大厦的基础,还是只作为经济法学研究的手段之一,意义不同罢了。

二、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

“经济法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是调整以社会公共行为为根本特征的发生在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经济管理关系和法律规范的总和,其调整对象具有社会整体性的特征。”这个观点把建设市场经济的共性真谛一语道破,为我们把握和处理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之间的“度”和“量”提供了理论基础。

目前,无论是在当今经济实践还是在经济理论中,市场经济是混合经济的思想普遍被人们所接受,很少有人还主张绝对自由放任的经济而反对任何的国家干预。政府与市场之关系的焦点不再是国家干预不干预,而是干预多少,即干预的程度的问题。过犹不及,干预过度和干预不足都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干预不足(一般来讲,国家经济状况比较宽松时,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不足以克服市场失灵,干预过度(通常表现为国家经济状况较紧张时期)则会矫枉过正,导致政府失灵。政府失灵主要表现为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比如过多过细的不合理限制性规章制度、比重过大的公共产品生产、超前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过多地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干预市场内部运行秩序,其结果不仅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如果不能克服政府的过度干预,只会导致“政府失灵”,用“失灵的政府”去干预“失灵的市场”必然是雪上加霜,使失灵的市场进一步失灵。

萨缪尔森说:“市场经济是一种精巧的机构,通过一系列的价格和市场,无意识地协调着人们的经济活动。它是一种具有传达信息功能的机器,把千百万不同的个人的知识和行动汇合在一起。”但市场经济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缺点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萨缪尔森将其归纳为如:会产生外在不经济的效应;无力向社会公共产品部门和领域配置资源;无法避免经济危机、失业和通货膨胀,从而无法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会造成贫富悬殊、收入分配不均,无法实现社会公平;由于存在有上述缺陷,也会对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率予以削弱。由是,萨氏得出结论——只有实行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如果政府干预是适当的、科学的,那么就可以缓解市场机制的某些缺陷,促进效率、稳定和公正三大目标的实现,收到预期效果;如果干预不当、举措失调,就会出现“政府失灵”的局面,不仅不会医治市场失灵所造成的经济弊端,反而会加剧病症。这实际上已经向我们道出了国家干预的两大特性:必要性和适度性。

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是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决定性条件,但由于经济状况之不同,各个时期两者的结合又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国家干预因素与市场调节之间也存在有一个结合度的问题,一般来说,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国家干预所具有的宏观性和间接性就更多地表现为市场行为,政府与企业之间除正常的税收关系以外,很少发生直接联系;反之,国家干预则具有较大的微观性和直接性,则更多地表现为行政行为以及政府对企业的直接行为,我国目前就是这样的状况---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换时期,市场经济因素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国家干预过剩,要想在这种情况下健康地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必须以发达市场经济的各要素为目标外,还必须注重国家干预的适度性,必须注意市场自身的发展现状会直接影响国家干预的实有效果。从理论上来说,经济的发展不可能没有国家干预,从实践上看,我国目前不可能一下子摆脱国家干预(无论是正常的还是非适度的)的影响,经济法的发展也不可能离开这个具体的实际状况。这并不是理论屈从于实际,而是在尊重客观情况下的实事求是。

三、公平与效率

传统法理认为公平与正义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法律的价值目标,一些用经济方法分析法律的论著,又将效益视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并将其视作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解决效益与公平之间的矛盾等,但公平、正义与效益二者在经济法中如何体现及在现实中如何操作,也是经济法难以解决同时又必须解决的问题。

法律效益一般认为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法律投资与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之间的比例;二是指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与立法所确定的预期目标的差别。具体到经济法中又体现为两种效益,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公平指的是最大化缩小个体之间的差距,在经济法中主要表现为竞争环境、经济收益和社会分配的公平,因而属社会效益的范畴。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社会,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只能是市场主体自己,他在追求经济效益时,便希望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排斥外力的干涉,正如亚当·斯密所认为的,国家干预“或多或少地侵害了个人改善自己境遇的自然努力的自由,或减少了这种努力的安全,从而影响了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增加”。只是由于市场主体的自身条件不同,其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的结果也必有差异,要达到或体现公平,又需外力(主要是国家权力)干涉,从这一意义上即国家权力对竞争环境及竞争结果的干预,同时,公共管理职能又要求国家在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顾及其他社会效益,因而又出现了对市场主体的自由经济活动也进行干预等,即出现了干预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等问题。这似乎又追索到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又表现为经济法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虽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着互补性,效益与公平也具有统一性,但在经济法的具体规范中却难以体现,如针对某一特定的地区、部门或某一特定的市场主体,如何解决其效益及与其它地区、部门或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问题,即经济法“如何将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分配给一个社会或群体的成员”,即既实现公平又促进效益,却是很难确定的。

四、运用国家适度干预原则,实现公平与效益的平衡

至今为止的经验表明,任何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的运作都不可能离开国家干预的作用,即使是在号称“经济自由主义堡垒”的美国,其经济现实也和理想的“自由市场”有很大出入,国家干预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篇6

“一”即把握“一个核心问题”――市场。市场是商品(包括劳务)交易的场所,是各种交换关系的总和。市场是经济活动参与者(公司、政府、劳动者、消费者等)的舞台,是检验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主要指公司)能否取得成功的一块“试金石”。这就要求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把握和尊重市场规律(价值规律),遵守市场秩序(市场规则、诚实守信、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完善要素市场(商品市场、劳务市场、技术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信息市场等),利用两个市场(国内市场、国际市场)。这样做的目的是要: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即弄清“资源配置的两种手段”――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发挥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的作用,这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手段。市场调节(“无形的手”)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市场通过价格、供求、竞争机制来发挥调节作用,它具有及时、灵敏、准确的特点,促使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推动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的进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而且市场调节存在固有的局限性和弊端: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这就需要国家加强宏观调控(“有形的手”),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尤其要以经济手段(具体表现有:财政、税收、价格、消费、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主要的经济政策有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和法律手段(制定和运用经济法律法规)为主,实现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的宏观调控主要目标,确保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

篇7

在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历程中,国家(政府)与市场是一条永恒的主线(郑秉文2001)。政府与市场问题的实质即是确定政府与市场的合理界限。确定“合理界限”的过程也即是政府调节(“看得见的手”)与市场调节(“看不见的手”)之间的协调过程,这种协调最终产生了“经济法”这一相对民商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部门更新、更具有交叉性的独立法部门。对某个法律规则,法学家侧重公平,经济学家侧重效率。而在现实的生活中,公平与效率都是社会追求的目标,立法者需要做的就是如何使法律的制订能更好地协调公平与效率,这也是经济法存在的前提和发展的基础。

一、经济法概念的来源和本质

当代法学家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即物质利益关系的,其目的在于为各个经济法主体之间物质利益的合理分配提供法律保障(杨紫煊2001)。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很多时候,市场调节不能达到公平目标,或者市场调节之下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可能具有效率,但在政治或道义上却有失公平,难于接受。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政府来调节,一方面配合市场实现效率,另一方面在经济主体之间进行收入或商品服务的再分配,以实现公平。政府的干预行为往往需要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依靠法律来保障其实施,这也就形成了经济法产生的前提条件。

二、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学解释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和理解经济法的产生,首要的概念即是18世纪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提出的“看不见的手”。该原理指出,当个体自私地追求个人利益时,他好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引导而去实现公众的最佳福利。其结论是:政府对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的任何干预都必然是有害无益的,对经济生活应当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这种理念到19世纪末仍然在西方社会占支配地位。

在经济学理论中,所谓“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就是指所有的物品和劳务都能按照市场价格自由地以货币形式进行交换,然而在现实社会中,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一般说来,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没有一种经济能完全依照“看不见的手”进行,每个市场经济都会遭受不自由、不完备之苦,从而导致过度的污染、失业、贫富分化等。也就是说,市场不是万能的,总有失灵的情况,因而不得不依靠政府的调节作为一种补救,从而导致经济法的产生成为必然。

具体地说,市场失灵有四种基本原因:市场势力、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和公共品(Pindyck & Rubinfeld1998)。

(一)市场势力

在经济学理论中,“看不见的手”的运作前提是市场是完全竞争的。而现实经济生活中,完全竞争主要存在于一些农产品市场(如小麦,玉米市场)。由于产品之间没有差异,生产者进出这个市场没有限制,加之每个生产者所占的市场份额很小,根本不能左右市场价格而只能是价格的接受者(price-taker),这使得农产品市场成为完全竞争市场。然而,相对这种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却更为普遍。交易的一方由于占有某种优势往往具有一定的定价能力,而不是由需求和供给来决定价格,这即是市场势力。即便是同一类产品,产品之间也不会毫无差异,而生产者要进入某一个市场也并不是完全自由的(比如存在规模经济使得初始投入非常大,或者有人为设立的障碍),因此,自由资本主义必然会走向垄断资本主义。垄断恶化了竞争环境,仅仅依靠“看不见的手”不能纠正其弊端,因而必须采用“国家(政府)干预”的办法,这构成了经济法产生的基本前提。

市场势力反映在经济立法上,表现为要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公平竞争最重要的就是反垄断,其法律的表现是:经济法的核心内容就是反垄断法。也正是从这个意义出发,学者们一般都把美国于1890年颁布的以反垄断为内容的《谢尔曼法》看作是历史上第一部经济法。

(二)信息不对称

古典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假设是信息是完全的,人是理性的。而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信息往往具有稀缺性,是不完全的,人的理性也有限度。交易双方不可能对面临的有关经济变量拥有完全信息,总有一方要比别人拥有更大的信息量,这就造成了“信息不对称”。同市场势力一样,信息不对称也是很多经济活动的特点,是市场固有的特征,靠市场自身不能弥补,而经济法则在《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做出了弥补性的规定。

例如: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且许可对此做不限次数的续展。这就从法律上给予了“驰名商标”或者“老字号”充分的培育期,使得生产销售者可以培育出一个良好的“市场信号”。从法律的角度说,商标法保护了商标的专用权;而从经济学的观点看,商标法实质是保证了生产者提供给消费者的这一“市场信号”的有效性,补救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市场失灵。

(三)外部性

经济学中的外部性是不直接反映在市场中的生产和消费的效应,可以是负的或正的。负的外部性又叫“外部不经济”,指生产或消费给其他人造成损失而其他人却不能得到补偿的情况,如大气污染;正的外部性又叫“外部经济”,指生产或消费能给其他人带来收益而其他人却不必进行支付的情况,如教育。在经济法中,最能体现外部性关系的是知识产权法。一般说来,知识产权所保护的智力成果具有正的外部性,一个智力成果在给更多的人带来福利的同时,在客观上伤害了发明者或所有人的积极性,使得他们缺乏动力去进行不能带来利益的发明。另一方面,经济学家已经证明,技术创新是比资本积累更能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那么保护创造的积极性是至关重要的。

反垄断是经济法的核心内容,但并不是一切形式的垄断包含其中,知识产权法的实质就是为发明创造者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享受一定程度的垄断提供法律的保障。具体地说,由于发明对人类的福利可能有很大的影响(即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在不破坏发明者创造积极性的同时,应当保证人类享用发明带来的福利,因而在《专利法》中明确规定发明创造具有时效性。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在专利权人享受专利权20年后,该项专利将进入公共领域,不存在续展的问题。《著作权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商标法》虽然也规定了商标的时效性(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但也同时规定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时可以续展。在知识产权的范畴中,关于商标权问题法律作出不同于专利权和著作权的时效规定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就比较容易得到答案。这是因为在商标的问题上,有关时效性的规定对“信息不对称”比对“外部性”更有效,使用了若干年的“老字号”或者“驰名商标”通过向消费者提供更可靠的“市场信号”来弥补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缺陷。

(四)公共品

公共品是正外部性的一个极端情况, 它指的是这样一类商品,即将该商品的效用扩展于他人的成本为零,因而无法排除他人共享。公共品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指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向一个额外的消费者提供这种商品的边际成本为零。非排他性指把没有支付费用的人排除在消费之外是不现实的,如国防。由于有很多的人可以不用支付费用而得到公共品的好处,成为“搭便车的人”,所以私人往往没有提供公共品的积极性,因而需要有政府的介入以鼓励公共品的生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可以动用它的征税权力向消费公共品的公民征税,以支付公共品的费用,在法律上体现为税法。税收历来是国家财政的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税法为国家实现其职能提供了法律保障。

当然,税法除了保证国家对纳税人征税,补偿政府所提供的公共品的价值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即进行收入的再分配,用法律的手段调节收入差距。事实上,即使是最有效率的市场体系,也可能产生分配不平等。市场调节之下的收入分配在政治或者道义上是难以接受的,这是市场本身的弊端,而政府可以通过税法,特别是在所得税方面采用的累进税制来进行补充。依照我国税法的规定,所得税具有累进性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中,通过实行累进税率,对高收入者按更高的税率征税,相对低收入者而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税后个人在收入上的差距,实现公平、正义。

三、结论

综上所述,正是因为市场存在着本身不能纠正的弊端,“看不见的手”不是万能的,所以,需要在市场体系中加入另一只“看得见的手”―――政府调节。法律反映了在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下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以确认、保护他们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张文显1999)。传统民商法的核心思想是意志自治和契约自由,正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哲学思想上的个人本位理念和经济上自由放任主张的反映。而另一方面,如果在一个国家的经济体系中只存在政府调节这一“看得见的手”,那么反映在立法上,则(经济)行政法足矣(潘静成、刘文华1995)。当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双管齐下,共同维护社会经济的发展时,体现在国家的立法上就产生了经济法。

同时,经济学理论还能够指导经济法的发展,法律的规定在体现“公平”的同时,也符合了经济活动中的效率要求。经济法是为了确定经济法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权利与义务的界限是否合理,一个重要的指标是看法律的有关规定是否能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从这个角度看,经济学也为经济法的发展和修正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参考文献]

[1]潘静成,刘文华.中国经济法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2]杨紫,徐杰.经济法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刘瑞复.经济法学原理[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张文显.法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5]冯大同.国际商法[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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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政治“市场经济”知识点作为高考命题中的一部分,作为教师应引导学生灵活掌握知识并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教师要结合一定的社会现象与经济现象等热点问题来进行知识点的分析和渗透,引导学生总结知识内容以及学习方法。本文笔者粗略地对市场经济知识点进行总结并提出一些学习方法。

一、知识点的总结

市场经济知识点涉及面较广,有市场配置资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促进小康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等等,这些内容都曾出现在高考命题中。笔者结合教材内容对相关的知识点进行了总结与归纳:(1)市场配置资源。主要内容是市场调节的优点:及时、灵活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传递市场供求信息;在竞争中实现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的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市场调节的局限性: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调节存在着一定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引导学生明白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即是:以道德为支撑点,以法律为保障。(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他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有着基础性的作用,其基本特点是: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那么我国的宏观调控目标主要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宏观调控的手段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等。(3)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推动小康经济发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分析目前小康水平的特征是低水平、不全面的、不平衡的;而全面小康的特征即是:经济迅猛发展,健全的民主,更加进步的科教,更加繁荣的文化,更和谐的社会等等。趁势渗透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提出小康社会经济建设的目标,并提出推动小康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措施——发展经济。(4)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的内容主要是其表现特征: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资本全球化,跨国公司是其载体,其主导是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分析经济全球化积极和消极的影响。(5)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我国是从国家经济的实际发展利益考虑加入世贸组织的,对于对外开放有着很强的作用,缩短了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发展的距离,有助于我国经济环境的国际化。结合实际情况介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借以提升我国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国际竞争力。让学生明确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原则、战略。

二、学习方法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学习方法是学生终身学习、发展自我、提升自我的最佳手段,教师应引导学生掌握、总结一定的学习方法。在教学中,市场经济不同于其他经济学的知识,其中不涉及计算,更多需要的不是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而是对知识的灵活运用。如,在2008年中,对于市场经济知识点,笔者以当年发生的热点事件“三鹿奶粉”事件为例来引导学生分析、强化对知识点的运用,即,通过这个事件主要说明了为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国家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以实际的案例引导学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的方法,即,将知识融入实际的经济热点问题中进行学习,锻炼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同时帮助学生整理知识,构建一定的知识体系结构。

三、考试答题的方法

市场经济知识点在选择题和大题中都有涉及。高中教学面临着高考,作为教师也应结合我国教育的实际情况,适当地让学生掌握一定的考试答题方法、技巧。就市场经济的选择题而言,笔者主张学生相信自己的第一印象,除非是选错,进而避免选择项内容中各点很相似,对学生视觉上造成的混淆。对于大题,简答类的可以将相关的知识直接运用即可,而分析类的大题则开放性比较强,需要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点,笔者在教学中,就此首先引导学生分析问题,确定知识点的范畴;其次结合材料,找寻材料的中心点,深入了解内涵的知识点;最后知识点与材料相结合,明确地分条进行归纳、总结。对于辩解类的大题,需要学生对知识的综合分析,一般是材料题,需要学生对材料进行评价,这样的题目,要让学生掌握一定的技巧,综合力强,将资料进行整合,用自己的话阐述出来即可。

总之,市场经济知识点是高一政治的重要内容,也是高考命题中常出现的考点,教师在实际教学中,不应只是单一地讲授知识,而应结合我国实际的经济热点问题、事件来加强引导学生总结、运用市场经济知识,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考试答题技巧等,为学生未来的发展、学习奠定有效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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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0-01

一、前言

在科技革命的推动下,“经济信息是信息科学与社会生产‘粘合’的产物,”[1]因此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价值也日益重要,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经济信息和宏观经济管理的内涵

1.经济信息

信息这个词包含的内容很丰富,丰富多彩,包罗万象的信息存在于广阔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而作为信息种类之一的经济信息则在经济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从信息科学的角度出发,研究信息的产生、传递和应用的方法和理论,以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经济信息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广义上来说,经济信息是指与经济运动整体有关的多种信息,它们从多个角度和不同方面来反映经济运动的特征及其变化规律;而从狭义的方面来说,经济信息是指在经济运动中直接表现出来的信息。经济信息具有以下特征:真实性,这是它的基本特征;目的性,经济信息的目的十分鲜明,即服务于经济活动;时效性,即应用的时效性特别重要;系统性,为了掌握经济活动的变化特征和规律,经济信息要具有系统性;不对称性,因为信息的不相等性,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信息具有不对称的特点;相关性,各种行业和经济信息有机结合起来,互相制约和利用。此外,经济信息还有五个功能:开发、控制,增值、选择和预测功能。

2.宏观经济管理

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是国家各级政府,以市场调节为基础,运用一系列措施保障国家经济平稳有效运行,从总体上对整个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它可以延伸到整个总体国民经济。其重要性表现在:第一,是市场调节的有力保障。市场调节有利于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但同时也有弊端,企业都向利润大的行业发展,可是一些利润少的行业对于国家来说是必须的,因此只有依靠宏观经济管理。第二,有利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宏观经济管理确保了公有制的地位,提高了国有资产的安全性。第三,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市场秩序。单一的市场调节容易造成垄断,破坏市场稳定。因此,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国家要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的环境,保障社会公平,维护国家利益。

三、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

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充分并且灵活发挥经济信息的作用,善于解决存在的弊端和问题,使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效果达到最好的效果。

1.建设经济信息的网络系统,力图达到合理有效的目的

要想建设有效合理的经济信息网络系统,做好收集信息的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计划性,应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资料变化情况来确定一个计划,做到统筹兼顾,切忌盲目贪多,要做到重点突出。二是及时性,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突出“快”这个特点。三是针对性,面对经济信息的繁复性,必须从实用的角度出发,有针对性地搜集资料,目的是壮大所服务对象的经济和自身的发展。四是系统性,要进行长期的积累,不能随便中断,必须保持系统的完整连贯。五是经济性,把资金用到实处,收集那些真正有价值的信息,力图做到少花钱和办好事。

2.完善宏观经济管理系统,力图做到系统化规范化

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是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自动化数据处理系统,其内容指的是为生产的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使其发挥管理的职能,充分的进行管理活动。由此可知,针对宏观经济管理,要建立与之相应的宏观经济管理系统,此系统应有一定的独立性、可靠性、目的性、经济性、完整性等原则。由此看来,从科学的角度把握住经济信息,建设合理的信息系统,必定能有力的推动宏观经济管理,使其更好更快的发展。

3.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选拔

目前,我国十分缺少经济信息方面的专业人才,为了让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的作用更加有效,必须培养和选拔出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做好经济信息的管理。因此,必须建立一个比较健全的聘用选拨机制,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并按照一定的标准,选拔出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录用。在具体的分配工作上,有针对性的依据其实际情况和自身优势分配,从而将自身的优势和潜能充分发挥出来,以便于更快的适应工作。任用之后还要进行定期考核,要从能、德、绩、勤等多方面进行考核,时刻激励和督促工作人员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另一方面,更要重视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恰当的培训不仅能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而且更能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更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4.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保障宏观经济的管理效应得以实现

合理的经济制度有利于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因此,要做好宏观经济管理,必须进行改革。首先要进一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重点发展股份制的经济,使之为经济体制的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其次,进一步深化国企的改革,从产权结构等方面进行改造。第三,提高劳动力的流动性。第四,建立完善严格的财政制度,努力实现中央与地方权利义务的对等性,遵循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规律。另外还要健全法律法规,着力深化政治体制的改革,增强政府的廉洁性。

四、结语

但经济信息的应用还存在一些弊端,“比如,经济信息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经济信息投资应用认识不高等,”[2]因此要增加对经济信息的关注度,使宏观经济的管理更加完善,另外,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价值也很重要,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水平,而且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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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性:体育消费者得到不同程度的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是否合算。

(3)安全性:服务过程对体育消费者健康、精神、生命及货物和财产安全的保障程度。

(4)时间性:服务在时间上满足体育消费者需求的程度,包括及时、省时和准时。

(5)舒适性:服务过程的舒适程度,包括设施的适用、舒服、方便与环境的整洁、美观和有秩序等。

(6)文明性:服务过程的文明程度,包括亲切友好的气氛、和谐的人际关系等。

综上所述,体育场所服务质量是通过人或物对顾客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上所满足的程度而表现出来的。

5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意识是管理体育市场的基础

目前,我国体育市场的经济体制是由体育消费者、体育场所的投资者、政府3个成分组成,他们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意识,是体育场所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管理体育市场的基础。

体育消费者是体育市场经济体制的首要成分。他们认为服务质量,一方面是为了满足体育训练、比赛、活动、娱乐的需要,持币选择购买体育场所的服务;另一方面是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9项权利进行自我保护,以保证享受到与货币等值的生理和心理服务。体育消费者的服务质量意识应是发展体育市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体育场所的投资者是体育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成分。他们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拥有经营自和竞争权利。体育场所一方面向消费者销售自己的服务商品;另一方面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场经济运行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决定了体育场所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经济的买卖关系,体育场所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经济的竞争关系。

政府是体育市场经济体制不可缺少的成分。政府承担着宏观调控的任务,利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保证和促进体育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体育服务产品的供给,干预和调节体育市场的运作过程,以保障体育根本任务的实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意识是由体育消费者,体育场所、政府的服务质量意识构成的。它们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体育消费者要求体育场所能够提供满意的服务,同时要求政府保护其合法权益;体育场所必须满足体育消费者的要求,同时接受政府的监督,并且要求政府保护其合法的权益;政府在对体育场所实施监督、检查并给予奖惩的同时,必须保护体育场所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这3个基本成分的服务质量意识存在互相关联、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关系,并构成社会服务质量意识链,链的正常运转是体育市场正常运行与提高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保证。

6体育场所的服务既要市场调节,也要政府宏观管理

6.1市场是体育场所服务质量发展变化的主要调节和推动力量

服务质量是体育场所满足体育消费者需要能力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服务质量反映供求关系,是资源配置的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对资源配置起调节和促进作用,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发展变化也起调节和促进作用。

体育场所为了盈利,必须提高职工素质,加快科技进步,降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体育场所设施设备的利用率,以此来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所以,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体育场所会自觉提高服务质量,否则,体育场所就会亏损。

体育场所为了获得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利润,必须增加服务品种,提高服务产品的功能性、安全性、舒适性、时间性、经济性、文明性等质量性能,必须不断推出市场需要的服务项目,减少或者停止供过于求的服务项目。体育消费的需求是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变化的,而需求所决定的服务质量也必须随着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提高。所以,供求规律是体育场所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社会需求的重要规律。

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竞争越激烈,优胜劣汰也就越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场所间的竞争主要是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的竞争。为了在竞争中取胜,体育场所必然想方设法提高服务质量或降低服务价格。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质量的好坏是消费者选择体育场所的优先条件;在同等质量的条件下,价格也是消费者选择体育场所的优先条件。随着体育竞技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注重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已成为体育场所竞争胜负的关键。因此,竞争规律是促进体育场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的动力。

市场的3大规律对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调节作用是共同的、必然的、经常的,这3大规律使服务产品的生产要素和体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使体育场所的服务产品不断满足体育市场的需求,使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6.2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是服务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市场调节所存在的短期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缺点,也能够使市场的竞争和生产出现无政府状态。

在体育场所的激烈竞争中,经营者通常是追求短期效益,对体育场所内应设置,但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的服务项目一般不关心,甚至不提供安全保护和便民措施,使体育消费者得不到高质量的服务。因此,市场调节对体育场所的服务质量难以发挥作用。

体育场所的经营者往往是通过市场价格来了解体育消费者的需求方向,有利可图时大家都去经营同一服务项目。他们并不了解该项目在总体服务项目中所占的比重及其发展前景,不了解服务项目已经发生的隐性过剩。这种盲目性造成了体育场所服务项目的重复建设和资源的浪费。

由于从市场价格形成、信息反馈到服务产品的生产,存在着时间差,因此市场调节带有一定的滞后性。市场调节的这一缺陷,有可能造成体育场所服务商品供给和需求的脱节。

有些体育场所在利益的驱动下,置体育消费者的需求于不顾,将场地出租,经营非体育服务项目,或者在体育服务项目中经营赌博,从中获利,使体育场所的竞争和生产出现无政府状态,服务商品两极分化,影响了体育事业的正常发展。

除此之外,体育事业也是一项公益性的事业,市场对公益的质量难以进行调节。

综上所述,体育场所的服务商品在市场调节的同时,也需要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发展体育场所服务这一新兴行业,需要制定长期战略和发展规划,并通过体育产业政策加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