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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私募股权投资税务筹划,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私募股权基金是金融创新和产业创新的结果,是近年来全球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制、合伙制是其最常见的组织形式。①投资者选择何种组织形式设立私募投资公司,税收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高允斌(2009)研究认为如果不考虑递延纳税因素,自然人投资于合伙企业的税收成本与公司制企业的税收成本目前已无明显优势可言,而公司制企业投资于有限合伙企业,特别是如果被投资企业属于创业投资企业时,其税收成本目前甚至会高于投资公司制企业;张志伟等(2010)研究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筹划问题,认为合伙企业形式有很大的税收优势,主张采用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张晓楠(2011)则研究了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问题,从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两个方面阐释了我国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方面的有关政策及运用技术。本文分别对两类组织形式下公司和个人层面的税收进行深入分析,寻找一条适合企业的税负相对较低的路径,并结合非税因素和税收政策的动态变动趋势,提出相应的操作建议。
一、私募投资公司的税收
(一)公司层面涉及的税收
1.合伙制企业。合伙企业在企业层面,由于其全部收入来自对被投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因此往往不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在私募投资公司层面,涉及到纳税可能有三种类型:一是缴纳增值税的情况。当投资公司因业务原因或进入清算退出程序需要出售车辆、设备等即构成了增值税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税法规定应按销售额的4%减半征税。其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等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旧物应看销售额是否超过固定资产的原值。超过原值的按4%减半征税;不超过原值的不征税。二是缴纳营业税的情况。如合伙投资公司在业务发展态势良好的情况下可能涉及对外提供咨询、等经纪类服务类业务,从而取得劳务费收入,这部分收入应依法缴纳营业税。又如,企业的整体收益超过一定水平后,普通合伙人可以获得部分业绩分成,对于这部分收入如果视为普通合伙人因提供劳务所得,则需要缴纳营业税。再如,在许多合伙投资公司,普通合伙人一般每年还会按照企业募集金额1%~2%的比例收取管理费用,这部分也应列为公司营业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三是缴纳其他税的情况。企业对外签订合同、订立契约,开立账册,取得产权转移书据和权利许可证照(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权证和专利权证)等需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房屋、土地、车辆需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购买土地、房产需纳契税。除此之外,公司还要按实现的利润及合伙人所占的份额扣缴个人所得税(详见表1)。
2.公司制企业。除上述与合伙企业相关税收外,公司企业在核算企业利润时先要按25%(高新技术企业按15%,小型微利企业按20%)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在向投资人分配股利时代扣个人所得税。
(二)投资人层面涉及的税
1.合伙制企业。《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和财税[2008]159号文第二款明确说明,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对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先分后缴”的原则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依据收入类别不同,采取不同的税率。对于自然人合伙人从企业获取的投资收益,如视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则应按3%~35%纳税,如视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则应按20%纳税。各地税务部门规定不一,如辽宁等省(市)规定:执行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其企业所得税按有关税收政策执行。鼓励和支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管理企业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备案,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但是该法第一条又明确说明“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如果组建公司,企业则先纳企业所得税,向个人分配股利时纳个人所得税(向法人公司分配不纳税)。如果组建合伙企业实现的利润需先在合伙人之间分配然后由各合伙人按规定税率分别纳税。
以辽宁等省(市)的政策为例,现将合伙制企业涉及的所得税情况列表(详见表2)。
2.公司制企业。个人层面的税收只有在分配股利环节或公司依法终止清算向投资人分配时才能体现,即按向个人分配的股息和红利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向股东支付现金股利时减按10%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小企业作为一个高效的经济群体,是促进市场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的最活跃的主体。在我国,中小企业占据了市场经济的“半壁江山”,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据最新数据统计,在各级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经突破1000万家,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的99.8%,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GDP的58.5%,缴纳的税金占全国的50.2%,还为社会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机会,发明的专利占全国的66%,研发的新产品占全国的82%,已成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推动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然而,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融资困难是中小企业长期以来亟待解决的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特别是全球次贷危机爆发以来,中小企业融资更是雪上加霜。
一、私募股权融资概述
在金融资本市场中,企业募集资金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券融资,一种是股权融资。企业融资的模式也有两种:一种是公募融资,一种是私募融资。私募融资也称私募发行,是与公募融资相对的一个概念,指发行人和证券承销商通过非公共手段,自行安排将股票、债券等销售给特定的对象,从而避免经过证券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一种融资方式。如果一项基金不通过公开发行,而是私下对特定对象募集,就叫作私募基金。私募融资一般选择普通股股票、债券、可转换债券、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或是上述形式的结合的方式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指未上市企业(一般是中小企业)以股权作交换吸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融资。融资人主要通过招标、协商等非社会公开的方式,向特定投资人出售股权进行的融资。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金融资本市场渐趋完善,中国已确立了亚洲私募股权市场的领导地位。200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颁布了《过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为我国私募融资提供了发展的平台。中国私募股权融资的发展为我国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瓶颈问题提供了机遇。
二、私募股权融资发展现状
在国外私募股权融资是仅次于银行贷款、股票上市的第三大融资手段。私募股权基金最早产生于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1987年增长到了35亿美元,20世纪90年代以来,私募基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已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2000年私募基金则达到1773亿美元。
我国私募股权融资市场最初是以政府为导向的,1986年,国家科委和财政部联合几个股东投资设立了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公司,这是我国第一家专营风险投资的股份制公司,也是我国风险投资的第一次探索。2008年5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007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其中的《2007年北京市金融运行报告》指出,据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北京市80家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企业对私募股权融资需求较强。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全球私募股权基金不断涌入,仅2007年第一季度,投资中国的亚洲私募股权基金就已达到75.64亿美元,同比增长329.5%。2009年上半年,中国占有亚洲私募股权投资额的三分之一,这一增长趋势还在继续。
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上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承认的有案可查的证券投资基金大都是公募的,还没有公开合法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内现有私募基金性质的资金只能默默无闻地生存在不见阳光的地下世界里。然而,这一现状正在慢慢消退,2007年3月出台的《合伙企业法》首次允许私募股权投资以有限合伙制形式组建,2009年10月31日,在经历了长达10年的漫长等待后,中国式创业板正式上市,这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借此契机,中国私募股权融资市场也将进一步发展。
三、私募股权融资的优势
1.相对于银行贷款,私募股权融资是中小企业筹集资金的首要选择
由于中小企业资产和生产经营规模小,内部经营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以及信用状况难以客观批判等自身因素的影响,加上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等特点,不能满足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增加的成本,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银行往往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视而不见。此外,私募股权投资的投资原则和偏好与银行贷款有本质的不同,私募股权投资投资者更看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成长潜能。
2.相对于公司债券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更受中小企业青睐
中小企业要承担很高的负债率,加之中小企业过小的生产经营规模远不能符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这些都难以获得投资者的认同。而且,在我国,公司债券的发行者一般都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实际上中小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渠道基本上被封闭。此外,中小企业进行债券融资要承担还本付息的法定义务,而私募债券融资吸收的则是权益资本,能够分担企业风险,不需要担保抵押,股本返还和股利支付的压力较小。因而私募股权融资相比债券融资更受中小企业青睐。
3.相对于公开上市发行股票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更易于实施
国内的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门槛高且周期长,使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不能直接进入资本证券市场融资(目前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仅781家),而且公开募集要花费很高的注册费、中介机构费和承销费等费用。私募股权融资在发行对象和范围上则没有公开上市发行股票融资有那么多的约束和高门槛,私募往往不需要注册,也不需要严格的评审,成本费用也远低于公开上市融资。
4.其他相关优势
私募股权融资不仅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还可能通过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给企业带来管理、技术、市场和其他企业所急需的专业技能和经验,对企业进行现代化公司的改造。从而避免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加快企业成长步伐并逐步走向成熟,为企业未来向银行贷款融资、发行公司债券融资奠定基础,甚至为日后上市创造条件,提高企业日后上市的定价能力。
四、中小企业在私募中存在的问题
1.中小企业往往因急于获得资金支持而忽略潜在的风险
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小,抵御风险的能力弱,一旦风险演变成损失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相对于公开上市发行股票融资,私募股权投的流动性差,一般被认为是长期股权投资,投资者要求的期望报酬率要高于公开市场的预期,中小企业承受的压力就会增大,风险也会提高。当融资风险大于收益,企业可能就会陷入破产危机。
2.大多数中小企业所有者过度关注企业控制权
中小企业若要进行私募股权融资就势必要重新分配企业的控制权,将部分控制权让渡给私募股权。投资者可能会通过股权稀释的手段改变企业的控制权,从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导致企业利润的流失。当私募股权投资的投资者在公司发展战略、内部管理机制和市场开拓上与原股东发生分歧,企业可能会因忙于应付内部冲突而错过做投资生产决策的最佳时期,最终使企业难以存续。中小企业的所有者为防止控制权的的稀释或丧失,就不会尝试私募股权融资这一融资方式。
3.中小企业管理层缺乏私募股权融资相关知识
私募股权融资需要一系列特定的程序,依靠的财务技术往往与企业日常经营所需的财务技术不同,是一个专业化极高的过程,因此企业需要具备先进融资理念、牢固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来完成私募股权融资。而我国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普遍缺乏私募股权融资方面的知识,不了解私募股权融资的运作及退出方式,无法及时抓住机遇。另外,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小、盈利水平普遍偏低,又难以以优越的薪资条件和广阔的职业前景招揽私募融资的高级管理人才。因而制约了我国中小企业私募股权融资的发展。
4.生产经营无法获得投资者认可
中小企业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附加值低,在商业模式的制定上普遍缺少经验,缺乏专业人才,这可能导致中小企业无法向投资者证明企业在整个价值链上某个或某几个环节的优势并提供让人放心的商业模式。最终不能得到投资者的认可,无法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
五、中小企业进行私募股权融资的建议
1.合理估量私募股权融资的风险
在私募股权融资的过程中,中小企业不能只关注企业最后融资的总收益,还要关注企业所要可能承担的融资风险。为此,企业要积极构建风险评估与防范系统,在既定的融资总收益下,企业要合理预测可能发生的融资风险、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企业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确保私募股权融资的总收益与融资风险相匹配。
2.正确对待企业控制权的问题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的历史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的所有者普遍存在不愿逝去企业控制权的倾向。他们往往关注的不是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而是如何避免控制权的稀释或丧失。从而使企业与最佳融资时机擦肩而过,丧失了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主动权。企业最终可能会因资金链的断裂而被迫破产。因而,中小企业在进行私募股权融资时一定要全盘考虑企业控制权的问题,既不能过度关注企业的控制权,也不能忽视企业控制权对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影响。
3.积极引进私募股权融资的高级管理人才
企业的管理机制和人才储备状况是私募投资者评估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能的重要参考。因而,中小企业若想顺利实现私募股权融资就要积极引进私募融资的高级管理人才,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私募管理人制度。同时,中小企业还应聘用资深财务顾问为私募股权融资提出全方位、专业化、多角度咨询服务,充分挖掘企业自身所蕴藏的价值和潜力。
4.制定足以吸引投资的商业模式
私募股权融资是引进资本的重要手段,资本是逐利的,要进行私募股权融资,不管采用何种方法,唯一要证明的是能使资本投进来以后实现较好的增值。这就需要中小企业充分挖掘企业自身所蕴藏的价值和潜力,制定足以吸引投资的商业模式。基于此,中小企业在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具有专业水准的国际、国内专业机构,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优势制定良好的商业模式吸引资本注入。
六、结束语
融资是投融双方博弈的过程,私募资本市场从来都不缺乏资本,据权威统计表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总金额已居亚太区之首,私募股权融资渐成为我国中小企业首要的融资方式。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经济渐趋走出低迷,中小企业应抓住机遇,慎重审视企业在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做好进行私募股权融资的准备,打通资金缺乏的瓶颈,以期获得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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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会计学专业系列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私募股权投资PE(Private Equity,PE)是指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对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改善,并最终通过上市或并购退出的业务。PE一般通过基金或公司这种组织形态来开展业务,从目前看,本土PE规模较大的仍是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背景的公司发起成立的,如渤海产业基金、绵阳产业基金等。应该说,制度设计决定着PE的生命力,建立市场化的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是PE基业常青的关键,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国有背景下设立的PE总体上制度设计不够市场化,运作不够规范,激励与约束机制双重不足,运作效率和效益不高,因此,我国早期政府拨款建立的大量事业性质的风险投资机构鲜有成功者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有必要对国有背景下的PE的组织形态进行分析与抉择。
一、现行PE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
目前在我国的PE基金中,大体上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信托制以及契约等其他方式成立。
(一)公司制
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照《公司法》组建投资公司,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成为股东,由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与监事会,再由董事会委任某一投资管理公司或由董事会自己直接来管理基金资产。公司制PE基金是目前我国本土PE的主体,根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2009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报告》显示,我国2009年新募集的PE机构/基金中,三分之二强的基金仍选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二)有限合伙制
2007年6月1日起实行的《合伙企业法》将合伙企业分成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两类,加上其后颁布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有限合伙制度的合法地位,为成立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提供了法律保障。投资者能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投入资金并承担有限责任,而基金管理人则以少量资金介入成为普通合伙人并承担无限责任,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入资金的运作,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收取管理费。2009年新募集的PE机构/基金中,有四分之一采取了这种方式,但较2008年的51.9%则大幅降低。
(三)信托制
2007年初银监会颁布了《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对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加以规范。根据该办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进行公开营销宣传。根据这一办法成立的信托计划实际上就是信托制私募基金。信托制私募基金一般由具有特定资质的信托公司专营。同时,信托公司一般不负责基金管理,而是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提成。然而,受信托渠道及监管限制,2009年新募集的PE机构/基金中,仅有3.25%的基金采取了这种方式。
(四)其他方式
2009年新募集的PE机构/基金中,还有4.07%的基金采取了其他方式,这其中契约型是主要方式,在这种组织形式下,基金管理人通过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为投资者提供委托理财服务,从某种角度而言,这也是信托制的一种。
二、各种基金组织形式的优劣分析
应该说,PE基金采取的公司制、信托制或有限合伙制在中国都有其存在的法律基础,只要法律、政策以及监管制度的安排有利于其在PE市场中发挥作用,这几种方式在中国都具有普遍适应性。具体来看,各种组织形式的特点如下:
(一)公司制占主流但仍存在问题
公司制在我国市场经济中由来已久,其成熟的治理框架为管理层所熟悉和推崇,而目前国家对PE基金的扶持政策也主要是以公司制为框架建立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态度也是支持公司制。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来看,美国在20世纪40年展创业投资基金(PE的一种)时一律采用公司形式,而我国台湾地区创投基金很发达,其在组织形式上也都是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设立的。
从税收角度看,公司制也占有一定的优势。根据我国《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企业所得税法》,目前国家关于此类PE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仅仅是针对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另外,公司制PE的股权转让不会影响到其他股东,而合伙企业由于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实体,任何一个退股或者转让,整个合伙协议均要重新签订。
但更多从事实务操作的人认为,公司制私募基金并不适合中国,因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制私募基金在操作的过程存在很多不尽人意之处,比如我国对公司投资额的有效期有比较严格的限定,投资额在多长时间之内没有使用就要取消,而对于PE基金而言,其投资期限往往是非常灵活的;又比如《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在一定期限内要到位,否则面临工商部门的罚款,而这种要求使得募集来的资金在一定时期成了闲置资金;此外,在《公司法》框架内,企业并购受到多方面的制约,这无疑限制了PE基金的一种主要退出方式。即使是上面提及的税收优势,公司制也面临另一种窘境:比如社保基金这样的免税主体如果投资到公司制的PE,则在分配之前就要扣除PE机构本身的所得税。
(二)信托制受制于退出渠道
信托制作为PE基金设立方式之一,有着严格的法律基础,而且信托制度所特有的风险隔离特性可以充分保证专业的管理人(公司)对信托财产加以独立运用,从而避免公司制中可能出现的股东对公司的过多干预,提高效率,这也是成熟私募股权市场对中介机构管理财产的基本要求。
从运行机制方面看,根植于我国信托制度而产生的PE信托,无论在对于投资者类型界定、私募性质和权益投资导向等方面,均与发达国家私募股权市场的运作机制特征相吻合:首先,2007年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关于“信托公司发行、设立信托计划要求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的有关规定较好的界定了参与PE的投资者;其次,该办法关于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进行公开营销宣传的有关规定体现了私募非公开的性质;再次,上述办法还规定信托计划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实收信托资金余额的30%,则可理解为监管层有意将信托公司发展成为专门从事权益类投资管理活动的金融机构。
当然,信托制的PE基金遇到的最大问题可能来源于退出渠道。按照现行政策,证监会不支持信托资金参与新股上市,尽管银监会《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规定了私人股权信托可以通过股权上市、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股权分配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尽管国内私募超过60%是通过此渠道实现增值退出的,但由于IPO渠道受阻,使得信托制的PE基金不能期望于公开上市这条路径,这也是信托制PE基金不受投资者青睐的原因之一。另外,信托制的PE基金在资金交付的承诺制、投资决策委员会等设置方面实现难度较大;且其组织成本较高,不容易得到投资者认同。
(三)有限合伙制优势逐渐显现
有限合伙制是PE基金组织方式的“国际惯例”,其成为主流有三个最为根本的原因:首先,公司制的基础是同股同权,而基金行业的基础是同股不同权,管理人虽然可能只放入1%-2%的股本,但是对基金产生的利润却要享受15%-25%的分成;其次,公司制的出发点是要保护主要股东在重大事项上的决定权,而基金管理行业的出发点却是要尽可能避免有限合伙人的过度干预;再次,公司制要假设公司可以永续运营,但是每一个基金都有自己5-10年的生命周期。有限合伙制在上述三个方面都比公司制更为灵活,也更适合基金行业的具体需要。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有限合伙制可以避免双重征税问题。
但是,有限合伙制也同样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在这样的法律体系下的企业制度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而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法,如果有限合伙制中的普通合伙人(即通常所说的无限合伙人)行为严重违法,由于我国法律制度、个人征信体系尚待完善,有限合伙人(即通常所说的有限合伙人)如何追索权利还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其次,本次《合伙企业法》修改,虽然增加了有限合伙企业的条款,但由于有限合伙企业不具备完全的法律地位,不能像法人一样完全承担法律责任,即不是独立的法人,无法承担民事责任,更毋论在社会上作为市场主体。
三、国有公司参与设立PE基金的模式选择
从理论上讲,国有公司对于公司制、契约制和有限合伙制三种组织模式都是可采用的。纵观发达国家私募股权的发展历程,一国既有的法律制度对于私募股权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特别是PE的组织模式的变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在各个时期有所不同,其采取的主要模式也不尽相同,以美国为例,1933年《证券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1958年的《小企业投资法》,1916年、1976年及1985年《统一有限合伙法》等对不同历史时期美国PE组织模式的变化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早期是以公司制为主,而目前有限合伙制模式成为美国私募股权市场的主流模式。英国则主要采用有限合伙公司制、风险和发展资本投资信托及风险投资信托的模式。
从以往经验来看,国有公司设立PE基金时分别采取了公司制、信托制以及有限合伙制等各种方式,如目前的PE基金大多以公司制设立,当然也有一定比例的以有限合伙制方式设立的私募基金,如东方资产旗下公司参与设立的上海五星投资合伙企业就是这样一种类型,还有一些信托公司通过契约方式涉足该领域,而作为中国第一家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基金的组织形式不等同于国外纯粹的公司制、合伙制或信托制基金,而是根据中国国情混合了这三种形式的不同特征,从而带有了典型的中国特色。
结合中国国情,对于国有公司设立PE基金而言,不能简单推断某种制度优于其他制度,鉴于三种模式在中国都具有普遍适应性,且公司制是目前PE基金设立的主流模式,我们认为以公司制为基础、充分吸收有限合伙制组织优势的PE基金设立模式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是一个最佳选择。
具体来说,根据难易程度及监管法规发展程度,有以下三种组建方式:
模式一:管理公司作为无限合伙人参与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目前采用有限合伙企业方式设立的国内PE基金,一种结构是管理公司和无限合伙人(两者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混为一体,具体的结构,如图1所示。
其中国有公司可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参与管理公司的设立,鉴于《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国有公司必须是非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才能担任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管理公司股东应不少于2家,国有公司可结合自身情况,与其他机构联姻组成管理公司,甚至与自身子公司等关联方组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管理公司也未尝不可。(以下模式中涉及到的管理公司组建方式均与此相同)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管理公司通常要满足一定的注册资本的要求(例如,在北京注册一家内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需要至少3000万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同时,作为无限合伙人,按照市场惯例需向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比例一般为认缴总额的1%。
这种混为一体的模式其优势在于管理公司的股东仅以出资为限对其债务负责,不会因为无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无限责任而承担无限责任,除非有事由导致揭开管理公司面纱。就承担责任而言,公司制无限合伙人的股东显然优于合伙制无限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另外,在该结构下,可以直接基于无限合伙人从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的利润和管理费实现对管理团队必要的激励。
但这种结构面临的问题是,管理公司和无限合伙人混为一体,如果无限合伙人由于经营有限合伙企业事务而承担法定无限责任,其作为无限合伙人的利润和其同时作为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以及自身的注册资本将受到侵蚀。
模式二:管理公司和无限合伙人有效分离。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是对无限合伙人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上的有效分离,例如,可采用以下结构,如图2所示。
这种结构下,管理公司和无限合伙人是各自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团队在管理公司层面运作,管理公司的设立满足一定的注册资本的要求。同时,无限合伙人通常根据市场惯例向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投资,所以无限合伙人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无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可以由来自于管理公司的资本解决。
无限合伙人的设置在满足公司法的前提下,只要董事会通过管理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的投资决定即可,无限合伙人的管理成本相对较小。同时,由于法律设置上的区隔,无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无限责任不影响管理公司的利益(前提是公司面纱原则未被影响)。另外,在税务筹划上,由于无限合伙人的收入在分配给管理公司的时候可以视为居民企业间的分红而免税,模式二对于管理公司的股东来说承担的税负和模式一是相同的。
模式三:引入特殊有限合伙人概念。对于如何设置管理公司和无限合伙人,在境外PE基金运作中还有一种模式值得借鉴,即在管理公司层面引入特殊有限合伙人概念,如图3所示。
在上述架构中,管理公司和无限合伙人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进行少量现金出资(如果地方规定有特别的要求,如上海和天津),或不以现金出资而以劳务出资。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的管理公司向有限合伙企业以现金出资,满足其他有限合伙人对管理人的风险共担的要求。同时,无限合伙人负责运营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无限合伙人的收益分成可以通过分红的方式流回管理公司。因为无限合伙人的注册资本不大,所以无限合伙人的收入不会由于无限责任而受到太大损失;而特殊有限合伙人同时作为管理公司收取管理费。另外,同模式一和二相比,管理公司的股东承担的税负是相同的,只是由于加入特别有限合伙人,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义务需要加以特别规定。
该模式在成熟的国际私募基金中并不鲜见(尽管也有一定的争议),但在目前的中国市场可能面临挑战。一方面,其他有限合伙人是否会同意该种安排,是否认为这种安排是无限合伙人对无限责任的一种逃避。另一方面,审批机构是否能够接受特殊有限合伙人的设置。由于这些原因,模式三有待市场接受和审批机构的认可,但从法理上来说该模式并不违反中国法律的规定。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中国PE目前处于发展初期,有限合伙人对于无限合伙人的无限责任十分看重,作为国有公司发起设立的PE基金,由于基金协议限制一个基金的杠杆率,限制基金的对外担保行为,限制基金投资于使基金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实体当中,对外投资一般来说不会导致基金资不抵债,国有公司因此而承担损失的可能性不大。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无限合伙人的所作所为最终会接受市场的惩罚,优秀的无限合伙人对自身的既往业绩是十分谨慎的,这也需要此类基金秉持稳健的经营风格。
综上,国有公司在设立私募股权基金时,可主要考虑模式一和模式二,当然,国内的PE基金在经历过初期阶段之后,随着相关法律的不断健全,投资者认知水平的不断提升,无限合伙人的情况和市场对合伙企业文化的理解应该会有进一步的发展,新的模式设置可能会产生。
参考文献:
1、柏林.有限合伙形势下私募股权基金的架构[J].法制与社会,2008(4).
2、李建华,张文文.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与中国私募股权市场的发展[J].世界经济,2007(5).
信托产品管理、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的特征要素
信托产品管理
信托产品管理是信托公司根据融资方的需求,设计开发信托产品,然后通过信托营销团队将产品推介给委托人实现终端产品销售,最终通过信托公司的管理为投资人创造财富,并选择最有效的方式为信托公司增加收益并降低风险与成本。信托产品管理全过程是在信托产品生命周期中对产品规划、开发、生产、营销、销售和支持等环节进行管理的业务活动,包括五个环节,即需求管理、产品战略管理、产品市场管理、产品开发管理和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即实现面向客户的需求管理,快速、合理响应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明确产品战略定位,制定产品推介营销方针;实现面向市场的产品规划,确保和信托公司战略的一致性;基于团队的开发管理,合理规避产品投资风险;在产品规定期限内向投资人分配收益返还本金,并获得信托报酬,结束信托产品计划,完成产品生命周期管理。
信托资产管理
信托公司在资产管理领域大致承担如下两种角色:一是依据《信托法》承担受托管理职责;二是依据《信托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亲自管理信托事务,特别是要亲自承担作为资产管理业务核心要素的投资管理职责。
信托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是:第一,由于信托资产管理是一种规模经济效应非常明显的业务,信托受托资产规模的逐年递增为信托资产管理奠定了基础,具有普遍性的业务形态是产权分割而非产权独占。第二,由于信托资产管理是一种专业化特征很强的业务,银监会将信托公司的市场定位明确为“为合格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引导信托公司构建专业化经营模式,因此信托机构倾向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信托业务。对于受托管理与投资管理两种职责合一,即均由信托公司承担。但是,在受托管理与投资管理需要分离的常态下,伴随监管方面对信托融资类业务的限制,信托业务逐渐发展为以投资类管理为主。
信托财富管理
信托财富管理是指信托利用所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通过分析客户自身的财务状况,了解和挖掘客户需求,制定客户理财方案,为优质客户提供投资管理以及税务、财务计划、退休、遗产信托等一揽子金融服务,进而帮助客户实现理财目标的一系列过程。
信托财富管理主要包括财产保护、财富累积以及财产传承三个方面。在财产保护方面,信托公司接受客户委托设计财富规划方案,向客户提供诸如核心资产配置、税收筹划、财产隔离和保险规划等服务。在财富积累方面,信托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实施投资规划,提供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等私募投资服务,以及不动产投资、艺术品投资等等服务。在财产传承服务方面,信托公司可提供家族股权管理服务实现其财产的有效管理,并通过特意的遗产安排实现财产在不同继承人之间的有效分配等等。此外还可以开展继承人教育、现金管理、融资安排和捐赠安排等等服务创新。通过信托财富管理,达到为高净值人士提供科学的资产配置的目的。
信托公司的在不同阶段的功能定位
起步期着眼于产品管理
起步期信托公司主要是根据资金需求方的融资需求作为产品推广的动力,推出越来越多的产品意味着信托报酬的增加、信托公司的发展,所以信托公司在起步阶段是以产品为中心,以地方区域经济作为市场拓展的重点,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和政府资源,确立在区域市场份额的绝对优势。在市场培育的初期主要注重信托公司产品线的构建、服务特色以及业务优势的培养,为公司的中长期战略发展和扩张做准备(见图1)。
发展期着眼于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
在发展阶段,信托公司已经建立起较好的市场信誉以及市场销售网络,产品库资源的丰富为其实现资产管理提供了保障,所以发展期信托公司是以资产为中心,具备资产营运与投资组合的专业化能力是这个阶段信托公司所关注的。信托公司可以利用业务结构的多样化,辐射周边地区及全国市场,与业界同行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不同领域的业务开展中形成战略同盟,资产管理业务与财富管理业务将形成良性互动,有利于专注提高投资能力,推动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发展。
成熟期专注于财富管理
信托公司提高自主管理能力,具备相对齐备的产品线以及专项投资领域,真正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主线,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从单纯的“产品推介”需求转向全方位、多角度的“资产配置”。以产业整合、资本运营为手段,通过交易性扩张战略实现市场化的横向联合,以建立同业战略同盟关系、公司上市以及与国外同业实质性合作等模式和载体,将信托业务朝着精细化、差异化全面展开。
信托产品管理、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的组织行为
产品管理的组织行为
在产品管理阶段, 信托产品都是项目资金需求方向信托公司提出融资需求,信托公司基于信托制度平台的优势和功能,将项目进行设计开发成为信托产品,再由信托公司的直销团队寻找资金,完成产品销售。信托公司参照“一法两规”,充分考虑供需双方特点,打造具有信托特色的产品线,找准自己的定位,审时度势创新业务种类,满足投资者财富增值的需求。信托资金运用方式灵活,主要有贷款类、证券投资类、股权投资类、权益投资类、组合运用几种;投资领域广泛,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程度选择不同的投资方式。同时,可以适时对信托契约进行更改,包括撤销或延续的选择、信托财产的分配、受益人的更换以及财产行政管理与操作的更改等方面。在投资领域上,信托业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市场三大市场,不仅涉及工商业、房地产、金融、基础设施产业、工矿产业等领域,还在保障房、高新技术企业、能源交通、艺术品市场等领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见图2)。
但是,此阶段中信托公司大多业务属于融资业务,少部分属于平台业务,真正体现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主动管理业务并不多。从现实中看,融资业务和平台业务的确有市场需求,但合规风险也在加大。从平台业务看,信托公司议价能力较低,而且业务本身也会触碰到业务底线。从融资业务看,因为信托所做的是一种高成本业务,因此企业的融资成本也会相应地要高。但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愿意付出高成本的企业本身风险一定也会相应地要高于其他企业。在融资业务中,如果按照《信托法》由委托人承担风险,一旦出现社会问题,整个信托行业的声誉都会受到影响。如果维持刚性兑付,受托人承担的责任过重,风险高,信托公司背负的包袱也会随着业务的发展越来越重,风险积累越来越多,信托公司需要转型。
资产管理的组织行为
资产管理的要点在于投资,通过信托公司业务主动能力的提高增强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效率;财富管理的核心则是客户,要为客户配置资产,对客户的资产进行组合。财富管理既可以卖本公司的产品,也可以卖外部产品。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并不矛盾。原因在于财富管理需要有产品的丰富度,但这要取决于法律环境的完善和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等。另外,财富管理需要投资者具有理财意识。只有资产管理能力提高了,才有做财富管理的基础。在中国,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可以并行(见图3)。
2010年下半年,银监会先后下发《信托公司净资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体现了监管部门要求信托公司尽快向提升业务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内涵发展的经营模式升级转型的意图,这也将促使信托公司转变盈利模式,实施业务转型,成为具有核心能力的特殊资产管理机构。
信托业已成为资产管理业的中坚,规模上已相对领先,收益率继续提升,总体收益优于其他理财产品。一般来说,信托资产规模增长的原因有几方面:一是监管部门明确了信托业的发展方向,信托业由此进入了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二是原评级分类标准客观上对信托公司扩张信托资产规模起到了推动作用;三是信托公司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资产管理,提高了信托公司的分类等级,使其信托资产规模短期内实现跨越式增长。同时,银监会将信托公司的市场定位调整明确为“为合格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并相继实施政策性文件,对信托公司固有业务进行了严格限制,鼓励信托公司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创新业务,在明确信托公司本源业务范围的同时,突出了信托公司经营特色,引导信托公司构建专业化经营模式,从而促进了信托公司的快速发展。
产品创新方面,根据在不同经济周期、客户不同的风险接受度情况,提供诸如私募股权投资(PE)、房地产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移交——经营——移交(TOT)、短期理财产品等各类型组合产品包,令客户获得最优的收益体验。同时除了提供高效的融资服务,还为高端客户投资理财服务。
制度赋予了信托公司全品种和跨平台优势,使得信托公司成为了天然的产品项目储备平台,具有丰富的产品线,具备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先天优势。资产管理业务与财富管理业务将形成良性互动,有利于专注提高投资能力,又将推动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发展。
财富管理的组织行为
在财富管理阶段,信托公司更注重与高端客户建立深度联系,帮助客户分析其金融需求,并基于信托制度平台为客户定制个性化的金融解决方案,主体是客户,这种主体的区别对于信托产品,甚至公司经营理念和结构都会产生重大影响。信托逐渐实现产品销售向财富管理服务的转变中心就在这里。高净值财富人群的财富目标由财富创造向财富保值增值转变,从单纯的“产品推介”需求转向全方位、多角度的“资产配置”需求。信托公司转向财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财富管理的核心在于资产配置和组合运用,关键一环就是改善产品供给能力、坚持从客户需求出发进行产品的开发设计,以服务锁定客户。充分发挥信托公司在财富管理领域的协同战斗力,在内部构建财富管理团队和资产管理团队良好的沟通协调合作机制,发挥团队作业的优势,共同面对客户个性化的需求,提供一站式金融解决方案。在信托制度下,财产的所有权、受益权得以有效分离,加之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等特征,使得信托公司可以围绕财富传承,以财富代际传承为核心,着力发展面向高净值客户的财富管理、代际转移、隔代转移、投资、理财、捐赠、税务规划、企业咨询等一系列业务。为实现信托财富管理终端目标,信托内部需要以下方面的改革进行配套。包括以客户为中心设计业务流程、品牌建设、差异化服务、营销体系、信息化建设、专业团队的培养等各个方面(见图4)。
信托阶段管理方案建议
建立完善产品链条
要完善信托产品链,需要明确产品条线划分以及各个条线的发展方向。信托产品的风险结构呈现的是一种“金字塔形”,最底层的是固定收益类产品,最顶端是投资管理类产品,如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对冲基金等。而中间层,则是TOT类信托产品。
提高主动管理能力
提高信托的主动管理能力对信托公司本身和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1)从公司层面讲,首先应调整自主管理业务与“通道”业务适合比例。信托公司应该不断强化自身的专业能力、风险控制水平,提高自主管理意识,实现品牌战略,培养客户的忠诚度。适当调险业务占比应该是解决短期问题的思路。短期内信托公司应增加单一资金信托、阳光私募信托、PE类股权投资信托等风险权重相对较低业务比重。其次,信托公司应降低融资成本扩展信托业务服务行业范围。由于受到收益率限制,目前信托产品服务的领域相对较窄,虽然从中国信托业协会统计信托产品广泛分布于工商企业、房地产、基础设施、金融及资本市场等领域,但是真正能够承担12%以上收益水平的行业还是少之又少。如何获得低成本、长期限资金,服务于更加广泛的行业成为信托公司面临的问题,长远来看,资金池业务将成为降低资金成本利器,时间性错配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当然这种错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需要引起高度关注。而随着券商理财、保险资金投向的逐步放开,来自机构的低成本资金将逐渐增加,将上述资金合理引入,使信托公司能够投向更多行业以分散风险,降低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冲击。另外,信托公司应与同业进行合作,尝试参加银团、组成信团,携手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第三方销售公司,利用同业优势补充自身不足,以形成足够长的、能抵御周期波动的产业链,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分享同业在专业能力、区域认识、控制手段等方面的优势,以风险共担的形式分散风险。对于额度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融投资需求,信托公司可以探索以信团方式进行融投资,除了能利用他人的专业优势,还能群策群力、分散风险,也能提高信托公司的综合议价能力,实现多方共赢。(2)从信托从业人员层面讲,适应主动类管理信托需增强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以积极主动、开拓进取的精神,去主动拓展市场,挖掘项目,加强管理和严控风险。要具备比一般类信托更加负责、更加细心、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要形成T形组织结构,即纵向方面,要具备较好的金融、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尤其要熟悉和掌握各类信托法规、政策及相关知识;横向方面要善于学习宏观经济、产业经济及基础设施、房地产、新能源、新科技及低碳经济等领域的专业性知识,并善于把专业的金融、信托知识和相对专业的产业、行业知识有机融合起来,增强拓进主动类管理信托广度与深度。要善于培养创新能力与专业能力。主动类信托的本质是将信托原理、信托法规、信托责任、信托手段运用于产业、企业及相应的项目中,形成既有别于银行贷款等负债性融资,又能适应和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的金融产品。信托从业人员要有意识、有计划、有目的地自我培养适应市场、适应企业、适应竞争的创新能力及相配合的专业技能,使主动管理类信托的开发更有针对性、可行性与成功性。
优化外部制度环境
若要加速信托向更高层次阶段转型,信托外部政策环境还需得到进一步的改进,主要表现在:(1)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信托财产的登记制度缺乏细则,很难实现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信托财产的登记效率比不上《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等的效率,信托财产登记不能共享相关部门的登记系统信息,登记手续烦琐,法律效率受到限制。(2)健全信托税收制度。现阶段信托税收制度尚不完善。具体表现在:部分信托公司重复纳税,受托人的税务负担较重;同类信托关系,税收政策不同,导致税负不公;信托纳税主体与信托法冲突;临时性的税收政策影响信托当事人投资决策和风险评估;税制不明晰,制约信托创新;税务部门对信托的认知度较低,加大了信托公司的纳税风险。(3)减少信托业务管制。目前信托公司受到的监管限制较多。如信托公司证券开户的限制,对信托投资企业上市的限制,对信托公司上市的限制,对信托公司税收优惠的限制,信托收益权的转让限制,信托产品的流转关系到产品的设计和销售的限制,法律法规一刀切的问题等等,这些都不利于满足不同主体的投资者和融资需求,容易造成社会资源过度集中,也不利于信托公司的规范发展。
在基金募集阶段,货币资本提供方L P的资金如何实现保值增值,是管理团队需要解释的要点;另一方面,作为GP的激励如何实现,同样需要获得关注。
项目的筛选、注资以及投资后的管理,这些都依仗GP的经验和智慧。没有专业管理团队的全力以赴,就难以保障LP资金的保值和最大限度增值。本文拟就GP特别是管理团队的激励问题进行梳理。
目前,在人民币私募基金领域,对管理团队的激励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一、管理团队与人民币基金的管理平台(基金管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管理平台以工资和奖金形式激励管理团队。
这是最常规的激励模式。其缺点是管理团队个人的税负水平较高。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雇员,管理团队成员应按照3%- 45%七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假如某人工资奖金年度总收入为100万元,即使考虑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税前扣除项,其年度应纳个税也接近25万元。
如果管理团队成员为外籍人士,其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区间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该外籍人士仅就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的基金管理公司支付的工资奖金缴纳所得税。
值得留意的是,人民币基金设立时,其管理平台的组织形式上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另一种是有限合伙。
如采用有限合伙制,则根据“先分后税”的原则,管理平台只要不向合伙人分红,就不发生缴纳所得税的问题。
如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应在下一年5月31日之前汇算清缴,如经汇算,在账面上确认当年盈利,则须按照25%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局不会过问纳税主体在账面是否有大量应收账款,也不管在纳税年度有无与净利润相匹配的现金净流入。
在初创时期,基金管理公司的收入是从人民币基金获得的年度管理费(尚无业绩奖励),往往入不敷出,即不足以应付基金管理平台的运营成本,在账面会发生亏损。根据规定,该亏损可以由亏损年度之后的5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利润予以弥补,即亏损结转。这样处理,可以有效地帮助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基金管理平台将其成立最初阶段发生的运营成本(团队工资、办公费用、佣金、律师费、审计费等)予以抵扣,减少应税所得额。
因此,如果从基金收取的年度管理费相对低廉、拟投资和管理项目较多的基金管理平台,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可以降低所得税税负成本。
如果基金管理平台收取的年度管理费相对丰厚、运营成本相对较低(拟投资项目较少,管理成本低),如该等管理平台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方式,则当年管理费收入会因次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而立即出现现金净流出。相比较之下,上述激励方式应优先考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管理平台:即不分红则不纳税。
总之,基金管理平台设立时应合理预测其获得业绩奖励之前各年份的收入和成本,并从匹配角度合理确定组织形式。合理的基金管理平台,可以避免管理平台累积的财富因为纳税而大量流出,以确保有足够财富最终流向管理团队。
二、管理团队参加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间接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G P一般持有人民币基金1%的权益,人民币基金对目标公司完成投资后,基金管理公司实际上通过人民币基金间接持有了目标公司的权益。在本模式下,基金管理公司就项目组负责的投资项目,按照人民币基金对目标公司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如1%),安排该项目组成员通过基金管理公司、人民币基金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也就是说,在项目搜寻和评估工作的基础上,人民币基金在完成了对若干目标公司的投资时,基金管理公司作为GP已经将其对人民币基金出资(1%)的收益和风险全部让渡给各项目组成员了。
实际用于激励的权益其实是基金管理公司作为GP对人民币基金的出资。
项目组成员并不以现金方式参与上述间接投资,而仅以个人未来的部分工资、奖金作为出资担保。
届时,就各项目产生的投资收益,基金管理公司将通过奖金等方式向有关项目组成员发放;如项目发生亏损,则基金管理公司通过扣发项目组成员工资奖金的方式实施惩罚。
这种模式类似于员工股权激励,不到目标公司股票上市和私募股权基金顺利退出,项目组成员的个人薪酬不能最后确定,这就有利于团队成员潜心选择和管理好项目,增强团队成员的稳定性。
这种模式实际上是把基金的投资风险和项目组成员个人利益进行捆绑,管理机制非常灵活,在中小型私募基金中多见。
就税负而言,在这种模式中,项目组成员不是通过税后的工资奖金参与间接投资,而是利用未来拟发放的工资奖金,因此不存在缴纳个税的问题,也不存在向个人集资导致员工需要动用个人或家庭财产的问题。
但是,基金管理公司是通过内部协议方式安排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投资,在项目退出之前相关员工离职时,由于间接投资的收益或亏损的计算存在较大歧义(如,按照账面净资产,还是评估值),届时容易发生纠纷。
甚至,该激励结构如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规,进而被要求整改,就可能延缓目标公司的上市进程。
三、管理团队作为L P与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合伙制人民币基金的G P。
这种模式下, 人民币基金的业绩与管理团队作为GP的出资人的分红直接挂钩,实现了对团队成员的有效激励。
另外,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为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管理团队作为LP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人民币基金的负债承担有限责任。这种模式比较容易吸引事业有成、个人及家庭财产积累到一定规模的风险规避型基金管理人才。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这种模式下,管理团队成员仅可以“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来协助执行人民币基金对外投资管理事务。
如果管理团队成员的行为被认为超越了“建议”的范畴,则有可能因为从事人民币基金管理业务而被视为普通合伙人,并同基金管理公司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在这种模式下,由于管理团队在法律上不能直接获得管理平台支付的工资或其他报酬,用于项目管理的开支要通过特殊的财务处理(如报销等)方式,由管理平台实际承担。从法律角度看,管理团队要名正言顺地从管理平台获得收益,需待有限合伙企业获得业绩奖励(Carried Interest)时。届时,管理团队成员将按照2 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管理团队作为LP与管理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合伙制人民币基金的GP。
上述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往往设定得较低,但迫于地方政府压力,存在着最低限度,如在上海外资背景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需达到200万美元。
这种模式要点基本同前。但是,由于人民币基金的GP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仅以公司全部资产对人民币基金债务承担责任。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基金管理公司和高管团队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人民币基金的GP的负债承担有限责任。
一旦发生人民币基金受到经济、行政甚至刑事处罚,或者对外发生了巨额负债,基金管理公司和管理团队往往可以金蝉脱壳。
由于这种模式隔离、规避了合伙制人民币基金GP的主要义务,精明的LP往往不愿参与此种结构的基金募集。因此,除非是基金管理人拥有良好的资产管理口碑,拥有充足的资金募集渠道,这种结构的基金很难被市场接受,甚至会被监管部门叫停。
在税负方面,人民币基金的管理费和业绩奖励向GP支付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GP应按照25%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待GP向作为股东的管理团队分红时,管理团队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双重纳税,可考虑在避税方面进行筹划。如人民币基金的GP在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若在纳税年度内能够扣除合理的成本和费用,GP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将大大减少。
五、境外基金管理公司筹划设立境内自然人纯人民币基金,安排人民币基金与境外基金管理公司签署《受托管理协议》,并向境外基金支付管理费和业绩奖励。
最近的一个案例是:两名自然人股东在境内设立了名义上由境外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有限合伙制人民币基金,其中一人担任GP,另一人担任LP。境外基金管理公司与人民币基金签署《受托管理协议》。
该人民币基金投资境内目标公司后,该目标公司作为内资企业顺利完成了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和上市审核,目前已经挂牌交易。该案例向业界映射出一个值得关注和有待继续求证的信息:人民币基金不因实际管理人的外资属性改变基金的内资性质,同时也不因实际管理人的外资属性,改变目标公司的公司性质。
上述模式,可以使还没有正式进入中国的境外基金管理公司以契约的方式跨境参与人民币基金的募集、管理,境外优秀的基金管理人才,通过离岸基金管理公司实际参与境内基金管理。
在税负方面,境内人民币基金将管理费和业绩奖励以服务费的名义支付给境外基金管理公司,境外基金管理公司应承担5%的营业税和10%的预提所得税。如境外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在中国香港、巴巴多斯(Barbados)等地,预提所得税更可以降低至5%。这种模式运作的税负成本较低。
管理团队中的外籍人士,如其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则其获得的来自于离岸基金管理公司的薪酬无须在华纳税。
相对于人民币基金的资本密集的特点,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被认为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人民币基金结构设计时,如何设计好激励结构,发挥好管理团队的经验和管理才干,与如何用好、管好LP资金同样重要。
管理团队激励的首要目标,是激励其搜寻并选择优秀的目标公司,通过增值服务,协助目标公司实现业绩增长。基金作为目标公司股东将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业绩奖励自然同时做大。管理团队激励的另外一个目标,是在有效保存所创造财富的基础上,做好财富的内部分配。
何为房地产合伙基金,我国房地产企业发行合伙基金存在哪些优势,未来的发展趋势是什么,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重点探讨。
一、何为房地产合伙基金
(一) 房地产合伙基金的定义
房地产合伙基金是房地产基金的一种形式,其全称是 “有限合伙制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房地产有限合伙基金由普通合伙人(GP,General Partner)与有限合伙人(LP,Limited Partner)共同组成。
基金的管理者通常充当普通合伙人 (GP),负责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发起设立房地产合伙基金产品。GP认缴部分出资,承担无限责任,并负责基金的投资、运营和管理,每年提取基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基金管理费。
社会投资者通常作为有限合伙人(LP),通过认购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方式,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LP承担有限责任,认缴基金的大部分出资,不参与公司管理,分享合伙收益,同时享有知情权、咨询权等。
(二)产生与发展
1.产生背景
随着2010年房地产信贷政策的全面收紧,房企资金链一直处于紧绷状态。房产行业的资金需求不断加大,而房企的传统融资渠道受到了严格的政策约束——房地产企业既无法进行IPO等直接融资,也难以通过银行融资获得贷款。以信托为代表的传统私募融资工具受到的政策监管也在不断增加,以信托为例,2011年开始,发行房地产信托产品开始受到“窗口指导”和“总量控制”的双重制约,导致房地产类信托产品的发行遇到严重瓶颈。
另一方面,2007年6月1日,我国新《合伙企业法》正式实施,为合伙制基金的运作提供了法理依据,大量房地产合伙基金产品应运而生。与传统私募金融产品的政策审批限制相比,设立房地产有限合伙基金的门槛更低且更加灵活——只需向相应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即可,无需国家行政机关审批,运作模式更为简单,政策适应性更强。
2.发展现状
房地产合伙基金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由于能够灵活地绕开宏观调控政策的限制,满足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迅速成为房地产行业及企业最受欢迎的融资平台,在2010年开始起步,2011年和2012年进入了高速发展期。
目前,我国房地产私募基金中合伙制基金的比重已经迅速超过30%。国内房地产合伙基金产品不断增多,房地产企业纷纷开展合伙基金业务,较为知名的金地的稳胜投资、世茂汇天股权投资基金、远洋地产的新加坡基金等,这些地产基金在实践中规模迅速扩大,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二、房地产企业开展合伙基金的优势
专业基金管理公司和开发商是房地产合伙基金最主要的两类发行方。目前我国大部分房地产合伙基金,是由房地产企业独自或主导发行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在开展合伙基金方面,具有以下特殊优势。
(一)专业管理优势
我国专业的房地产基金机构较为缺乏,通常由传统(证券类)基金公司直接发行房地产基金,这些传统基金公司在房地产项目的业务拓展、储备、筛选等方面,无法与专业的房企相抗衡。
1.项目储备专业化
项目是决定房地产合伙基金成败的关键。国内的房地产企业,大多有完善和优质的项目储备,能够灵活地将自有项目储备转化为基金的项目池,因此其项目的来源更加丰富,可靠性也更高。而传统基金管理公司的项目来源则仅仅局限在与陷入资金困局的中小地产公司进行合作,来源相对较少,而且可能存在一些未披露的问题,因此前期需要进行更多的信息甄别与尽职调研工作,业务成本较大。
2.项目管理专业化
房地产项目在项目定位、产品设计、开发、销售、税务筹划等各个环节,对专业化团队的需求都是现实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影响项目的进度与盈利能力。房地产企业拥有现成的专业化管理团队,能够迅速转化为可靠的专业管理团队。
3.配套资源优势
房地产开发是一个庞大的管理体系,其中涉及到大量的其他配套资源,尤其是公共关系、企业品牌等。例如,专业的房地产公司与地方性银行通常建立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在金融政策放宽时,迅速以较低的银行贷款将利率较高的基金投入置换出来,从而降低项目成本,这一点是普通基金管理公司难以做到的。
(二)风险控制优势
在房地产合伙基金的风险控制方面,房地产企业具有特殊优势。
1.风险识别优势
项目的前期是风险控制的最重要阶段,房地产企业具有长期的开发经验,能够在项目前期对潜在风险点进行识别,做出相应取舍,或调整相关策略,这对项目后期的风险控制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2.项目掌控优势
由于传统基金公司多采取增资入股的方式进入资金链紧张的地产项目,因此无法完全掌握项目的经营权与控制权,在工程招标、采购等环节容易发生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人风险。而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基金投资项目是由房地产企业的自有团队进行选择、开发及管理,因此对项目的掌控能力更强,能够降低或有成本增加的风险。
3.项目风险分散能力
合伙基金管理者可以自由决定甚至变更投资组合中的项目构成,房地产企业通常同时运作多个项目,其规模与储备有助于在基金项目出现意外情况时,迅速安排投资项目的调整变更和资金调配,对风险形成分散与缓冲。而传统基金公司由于缺乏这种缓冲平台,因此应对兑付违约等风险的手段有限。
三、发展合伙基金对房地产企业的助益
我国房地产企业之所以对发展合伙基金趋之若鹜,除了满足自身急迫融资需求和具备特殊的管理优势之外,合伙基金还对房地产企业有着其他方面的助益。
(一)收益率高
房地产合伙基金的管理者在项目盈利符合预期的情况下,具有投入少、收益高的特点,这是众多房地产公司成立基金公司的重要原因之一。
根据合伙基金的利益分配体系,基金的管理方除了能够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用(约为基金总额的1%/年)之外,在基金的实际收益超出预期收益时,基金普通合伙人(GP)还能获得超额收益部分的20%~30%作为业绩提成。
合伙基金占用的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非常少,因而具有明显的杠杆效应,在项目正常盈利的情况下,就能获得不俗的收益。
假定房地产企业发行10亿元基金产品,该基金的GP自购比例为5%(即5000万元),预期收益率为10%,超额业绩提成比例为20%。则通过表1可以看出,房地产企业作为GP,获得的收益得到了明显放大,只要项目产生正常盈利,则基金管理方(GP)的年化投资收益率均在20%以上。
(二)风险可控
与其他传统融资方式相比,发行房地产合伙基金的融资风险更加可控。
1.责任风险可控
虽然GP作为普通合伙人,需要对或有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根据《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人如果是企业,应以其注册资本额为限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实践操作中,房地产企业大多以旗下子公司作为平台,发行有限合伙基金,从而巧妙地将无限责任转化为有限责任,将或有负债风险控制在了较低的范围内。
2.资金风险低
在房地产合伙基金中,房地产企业兼具融资需求方和组织方的角色,在融资过程中拥有更大的自主操作空间。例如,在出现资金短期紧张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基金自行延期或发行新基金产品的方式予以缓解, 与银行贷款相比,其优势再约不用担心贷款到期兑付,或贷款提前收回的风险。
(三)“接盘”业绩
房地产合伙基金融资期结束时,如果盈利符合要求,可通过正常和非正常两种方式进行基金清算。一些房地产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出于业绩需要,经常选择进行非正常清算方式,即房地产企业通过股权受让的方式实现对基金项目接盘,从而将该项目开发业绩并入房地产企业报表,提升公司业绩与形象。
以上接盘行为产生的业绩可以形象地被称为“接盘”业绩,对于房地产上市企业业绩和企业形象具有显著的提升作用。
四、未来房地产合伙基金的发展趋势
我国房地产合伙基金的未来发展,主要呈现以下三种趋势。
(一)产品嵌套化
未来我国房地产合伙基金的产品设计,将越来越多地吸收、融合传统融资工具。例如,一些信托计划开始成为房地产合伙基金的认购者(LP)。这主要有两大类原因。
资源互补与整合的需要。包括信托公司在内的传统金融机构,在常年的运作中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而房地产合伙基金作为新生的金融创新业务, 能够为传统机构绕过相关政策限制投资房地产行业提供渠道。因此双方的合作,存在资源互补的需求。
合理避税的需要。目前我国税法体系,对合伙基金的征收税率相对较高,与其他金融工具进行嵌套,有利于合理避税。例如,投资者直接从房地产合伙基金获得的收益,需要缴纳20%的资本利得税,如果改由信托计划认购房地产合伙基金,投资者再通过购买信托计划获得投资收益,将免于缴纳该笔税收。
(二) 脱离GP化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合伙基金正处于初级阶段,因此房地产企业作为普通合伙人(GP),获得的超额业务提成比例较高。随着房地产合伙基金业务的不断规范与成熟,一方面,专业的地产基金企业将不断涌现并壮大,使得房地产企业的占有率有所降低,一方面合伙基金的发行竞争将更为激烈,因此GP获得暴利收益的市场基础也将不复存在。未来专业地产基金公司将成为房地产合伙基金行业的主导,并以收取固定佣金作为收益来源,实现整个行业脱离GP化。
投资项目数量中国第一
据了解,创新投是中国目前投资项目数量第一的创业投资机构。施安平向记者介绍,截至今年11月,深圳创新投在IT技术/芯片、光机电/先进制造、消费品/物流/连锁服务、生物医药、能源/环保、新材料/化工、互联网/新媒体等领域投资了250个项目,总投资额近46亿元人民币。其中有45个项目在全世界的16个资本市场是首次公开募股(IPO),36家发生在2004年7月之后。近三年来管理的外部基金已达51家,管理基金规模超过60亿人民币。
创新投十年来专注于投资代表民族脊梁的中国制造业,而75%的资金投向了代表创新方向的高科技制造企业。“我们更专注于本土,所以我们几乎所有的案例都是在本土投资的。”
施安平表示,创新投一直致力于做风险投资,他们投资的项目在阶段上囊括了早期项目、成长期项目和成熟期项目。从行业来看,除了房地产,只要具备高成长的项目都是他们的投资对象,并没有严格的行业限制。
公开的数据显示,深创投平均年投资回报率(IRR)为36%。目前,创新投投资的鑫龙电器、齐心文具、福晶科技、特尔佳、中利科技公司已经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创业板方面,中科电气、网宿科技等也已在深交所的创业板挂牌。
此外,通过资金注入和增值服务,深圳创新投在10年间培育了众多中国民族产业实力派企业和知名品牌,如潍柴动力、同洲电子、科陆电子、西部材料、远望谷、怡亚通、海陆重工、福晶科技、三诺电子、丰泉环保、A8音乐和中芯国际等。
施安平还颇为自豪地说,到目前为止,深圳创新投全集团的投资经理超过了100名,在数量上可算是国内最多的。
创新投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行业经验丰富的投资经理与专业人才队伍,逾百名投资经理全部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其中1/3为博士,1/3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验,1/3担任过不同类型企业的高管。公司还创立了中国风险投资行业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博士后工作站,先后招收4批博士后入站。
通过10年努力,创新投的投资区域遍及国内各省市区,其中在以深圳为中心的华南区域投资的项目数量和金额分别占到总量的59%和54%,实现了由重点到一般的投资战略分布。从时间分布上看,公司近5年投资的项目多达150余个,投资额34亿元,分别占到历年累计数的70%和80%。打造政府引导基金网络
2005年11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十个部委联合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创新投在认识上一直比较前瞻,初期的创建者们就曾提出:有的地方不懂创投,北京、上海、深圳要去帮一把,与当地政府共同设立创投管理公司。
你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往往有大量的机会。在公司成立的初期,深创投也错过了一些机会。他们回绝过李彦宏、陈天桥伸过来的橄榄枝,也拒绝了新浪、携程等公司的邀请。
由于创新投最初的定位是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对于西部矿业这样的资源类企业、传统领域是否值得投资,公司的投资委员会没有达成共识。但由于西部矿业最终给机构投资者带来了巨额回报,使深创投重新审视自身的定位。
2006年投资项目是17个,不过在2007年,这一数字迅速增加,当年投了49个项目,投资额为11亿元。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熟练起来的团队,更多开始主导投资,而不是之前的跟投。
2007年1月18日,“苏州国发创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国发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创立仪式暨苏州创业投资论坛”在苏州市举行。深创投的官方网站上指出:这标志着我集团首个公司制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成功创立。
此后,模式的复制变得更加顺利,2007年2月27日,淄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淄博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在淄博市正式签约。
2007年4月18日,在重庆市政府举办“中国重庆投资贸易暨全球采购会”期间,创新投与重庆市西永微电子产业园正式签约,共同发起设立重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基金一期规模便达到1亿元人民币。’
2007年6月,又一只引导基金落户湖南的湘潭市。这是深创投2007年以来继苏州、淄博、重庆、郑州之后发起成立的第五只区域性政府引导基金。
施安平介绍说,到目前为止,创新投已经在全国24省市自治区建立了自己的分公司。由于这24家分公司是和当地政府联合合作成立的,创新投称之为“政府引导基金”。
经验的积累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而在这之后,渐入佳境变得顺理成章。
深圳创新投在积极拓宽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市场通道之外,还坚持走资本管理国际化的道路。
例如,2007年5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橡果国际。官方网站指出:这标志着我司投资项目实现在纽交所上市零的突破。当年7月,中德垃圾技术股份公司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德国上市通道从此打开。
2008年1月,深创投旗下中外合资基金CIVC-中国以色列基金公司,在深圳签订了“首份以色列一深圳投资合作契约书”。
“10年来,应该说创新投经历了风风雨雨,我们走过的路程也有一段波折。但是现在看来,我们坚持做风险投资(VC),我们已经看到了。也收获了很多好的成果。全国这样一张政府引导基金的网络,也是我们创新投几年来,特别是最近几年着力打造的一张网络。这个网络为我们挖掘丰富的项目源提了很好的帮助,同时也为我们被投资项目提供增值服务打造了一个很好的基础。”施安平不无感慨地说。
比钱不如比服务
“创新投有一个理念,我们永远不和别人去比钱,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发现一个项目,有其他投资者和我们竞价的话,我们就会主动退出。创新投提供给企业的不仅仅是钱,我们有一个核心理念,那就是提供给企业的、提供给项目单位的是钱背后的服
务。如果我们为企业仅仅提供钱而提供不了服务的话,我们就不会投资。”
施安平表示,创新投会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一个企业。在一定层面上,创新投会参与董事会决策。“但是一般来讲我们不会参与到具体的经营团队当中,日常的经营工作还是依靠原来的团队。我们会在董事会层面提供决策建议。”
施安平认为,风险投资公司永远做被司的小股东,而不做大股东。风险投资之所以看中一家企业,是因为看好的是一支团队,以及优秀的商业模式。“在该行业里,他们(企业)比我们更懂。这是我们创新投自己的观念,我想可能大部分VC也是这样。尽管有个别风司会干预企业经营,但是我觉得他们不代表主流的风险投资。真正主流的风司一定是小股东,而且是充分依赖于现有的团队。这是第一原则。”
施安平详细介绍了创新投隐含在钱背后的服务。经过10年的发展,创新投在经营有中国特色的风险投资这个方面,总结出四个层面增值服务:第一就是资本运作服务。在多年的经历中,很多企业家都和施安平谈到过,他们对技术、产品市场很熟悉,但是最缺乏的就是资本运作的能力。“所以我们首先要给企业提供的就是资本运作服务,包括如何看待资本市场,怎么进行方案设计,引进什么样的专业投资人,引进什么样的中介机构,如何选择资本运作的方式和方向。”
施安平称第二个层面的服务为“资源整合”。创新投沿着一个产业链往往投资十几家,甚至二十家公司。新投资的企业,可能就是已有产业链上的一个环节。创新投会利用这条已有的产业链条,实现产业链条上的资源共享。“我们公司内部成立了一个被投资企业俱乐部,经常不定期地按照产业的分类举行活动,目的就是让这些被投资企业之间互相交流。”一些企业原本就是上下游关系,有了创新投这个平台之后,通过交流产业发展经验,或者交流市场渠道,他们就能自然而然地结合在一起了。
他以创新投投资的汽车产业链为例,“我们投资的企业经营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发动机、车桥、ABS、车灯,甚至汽车电子等等。有企业的只给一汽供货,有的给二汽供货,有的给上汽供货。通过组织被投资企业俱乐部的联谊活动,大家的资源全部实现了共享。通过创新投这种投资平台,企业的销售渠道打通了。这是一种纵向的产业资源整合。还有横向的‘资源整合’,我们的社会资源、人脉关系、品牌效应等,这些都可以嫁接给企业。此外,我们在全国24个城市的政府引导基金,全部都是和当地政府合作,如果一个企业需要到该城市开拓市场,我们可以很容易地调动城市的资源调为你服务。总而言之,我认为‘资源整合’的能力高低,是评价一个风险投资机构有没有能力标志之一。”
二、国外相关学科发展模式分析
(一)国外金融学培养的两种模式国外金融学研究生的教育培养方面,存在所谓的"经济学院"模式和"商学院"模式,即学术性学位模式与职业性学位模式。在两种模式的选择上,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侧重。根据张亦春、林海(2004)的总结,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强调经济学院模式,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的部分大学;二是强调商学院模式,大多数的美国大学,一般将金融学专业安排在管理学院、商学院或工商管理学院;三是两者的结合,即不少西方大学的金融学本科专业由经济学系与管理学院联合开设。
(二)经济学院模式下金融学专业课程设置经济学院模式下,金融学教学相对更多地强调宏观层面的分析。在课程设置方面,经济学院模式的金融学专业的重点是: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货币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宏观经济政策,博弈理论,经济史等为其普设课程;强调数学工具与实证分析,重视计量经济学,统计学等课程的开设;兼顾微观金融(佘德容,2010)。[2]澳大利亚各大学的金融学课程设置具有经济学院模式的特点,如西悉尼大学的金融学硕士专业,设置的课程包括:FinancialModelling(金融建模),FinancialInstitutionsandMarkets(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FundsManagementandPortfolioSe-lection(基金管理与投资组合选择),Derivatives(金融衍生品),SecurityAnalysisandPortfolioTheory(证券分析和投资组合理论),CorporateFinance(公司财务),FinancialInstitutionManagement(金融机构管理),CreditandLendingDecisions(信贷决策),LawofFinanceandSecurities(金融与证券法),RealEstateFinanceandInvestment(房地产投融资),MarketingofFinancialProducts(金融产品营销),StrategicBankManagement(银行战略管理),InternationalFinance(国际金融),Economics(经济学),InternationalTradeandIndustryEconomics(国际贸易与产业经济学),等等。该课程体系中包括微观金融、宏观金融以及经济学等各类课程,整体上与我国金融学硕士专业的课程设置相同。
(三)商学院模式下金融学专业课程设置商学院模式的金融学教学相对更多地强调微观层面的分析。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侧重于微观金融、金融市场、投资学、公司理财、证券分析与组合管理等,重视开设专业性和实用性强的课程(佘德容,2010)。[2]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提供的金融学硕士课程相对较多,包括:AdvancedCorpo-rateFinance(高级公司金融),AppliedQuantitativeMethodsinFinance(应用金融定量方法),Behavior-alFinance(行为金融学),BusinessEconomics(商业经济学),CapitalMarkets(资本市场),Continuous-TimeFinancialEconomics(时间序列金融经济学),CorporateFinance(公司金融),CorporateValu-ation(公司价值评估),EmpiricalMethodsinAssetPricing(资产定价实证方法),EmpiricalMethodsinCorporateFinance(公司金融实证方法),FinancialDerivatives(金融衍生产品),FinancialEconomics(金融经济学),FinancialEconomicsUnderImper-fectInformation(不完全信息金融经济学),FixedIncomeSecurities(固定收益证券),InternationalBanking(国际银行业务),InternationalCorporateFinance(国际公司金融),InternationalFinancialMarkets(国际金融市场),IntertemporalMacroeco-nomicsandFinance(跨期宏观经济学和金融学),InvestmentManagement(投资管理),Macroeconom-icsandtheGlobalEconomicEnvironment(宏观经济和全球经济环境),MethodsinFinanceTheory(金融理论方法),MonetaryEconomics(货币经济学),PrivateEquity(私募股权投资),RealEstateInvest-ment:AnalysisandFinancing(房地产投融资分析),SelectedTopicsinEmpiricalCorporateFinance(实证公司金融专题),TheFinanceofBuyoutsandAcquisitions(收购和并购),TopicsInAssetPricing(资产定价专题),VentureCapitalandtheFinanceofInnovation(风险资本和金融创新),等等。可以看出,该课程体系主要以证券市场、投资分析等微观金融的课程为主。
(四)商学院模式下的金融学与财务管理国外金融学培养的两种模式与我国的财务管理学科是何种关系呢?肖鹞飞(2005)认为,美国金融学科的发展主流在各大学的商学院,金融学和财务学合二为一,公司财务被称为企业金融,金融学科归属于管理学科,以公司财务学、投资学、金融经济学、金融工程学、金融机构学、国际金融市场学、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学等课程为核心。公司财务学和投资学二者之间紧密联系并成为学科的基本组成部分。[3]孙建强、罗福凯(2008)则指出,欧美国家只有一个finance,我国则被解释称为财务学和金融学,我国的金融学是西方的货币经济学(monetaryeconomics),而我国的财务学即欧美国家的finance。[4]由此可以看出,国外商学院模式下的金融学,即可认为基本等同于我国的财务管理学(FinancialManagement)。
三、我国高校相关专业设置比较
(一)金融学科发展与课程设置在我国,金融学科长期以来都是以货币银行学为核心(肖鹞飞,2005[3]),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将原目录中的"货币银行学"专业和"国际金融"专业合并为"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黄达,2001[5])。但是,对于"金融"涵盖的范围、金融学的学科建设等,一直存在争论。这种争论主要是金融学应该以传统的宏观货币银行学为核心,还是以现代微观金融理论为核心。强调现代金融理论,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一方面源于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则是国外学习商学院金融学科的人员回国,带来了国外微观金融学科体系设置的理念。整体而言,当前我国各高校金融学科课程体系安排,主要是以宏观金融学为主要内容:一是金融学专业公共课,主要包括政治理论、计算机信息、数学、外语等课程;二是金融学专业基础课,通常包括西方经济学、管理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基础、统计学原理等;三是金融专业必修课,主要包括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财政学、中央银行学、保险学、投资银行学、证券投资学等;四是金融专业选修课,一般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三个方向。与此同时,当前也有部分高校强调微观金融的教学,向国外商学院模式靠近。根据戴晓凤(2006)搜集的资料,北京大学已开设有时间序列分析、动态优化理论、博弈论、随机分析、固定收益证券、信息经济学等较前沿的课程,上海财大设有数值方法、金融期权与期货等课程,厦门大学则有财务报表分析、时间序列分析、随机分析、金融中介理论等新兴课程。
(二)财务管理学科发展与课程设置在我国,财务管理专业的发展变化以20世纪90年代前后为分水岭(刘淑莲,2005):在此之前,财务管理只是作为会计专业的一门课程,之后财务管理从会计学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7]就本科层次的的课程设置而言,我国一般高校财务管理专业与会计学专业差别不大,曾富全(2010)指出,该专业培养目标来源于会计专业,缺乏清晰定位,课程设置与会计学专业课程重复严重,特色课程并不明显。[8]多数高校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以会计学系列课程为主,再加上高级财务管理等课程,综合类大学和理工类大学往往将财务管理专业设置在管理学院(或商学院)下面,与会计学专业并列(李连军,2006)。[9]在硕士培养层面,财务管理是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面的一个方向。同时,部分高校则自主设置金融与财务管理专业,或者在经济学硕士下面设置相关方向。如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金融与财务管理方向课程体系中,学位课包括:西方经济学、国际金融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专业选修课包括:高级公司理财、金融市场、财务管理实务、公司理财与项目融资、财务报表分析、高级税务筹划、固定收益证券产品分析、投资银行经营与业务、金融投资分析与实务。
(三)国内金融学与财务管理专业改革设想关于我国财务管理与金融的关系以及金融学与财务管理专业应该如何改革,基本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财务管理学科研究范畴应该与微观金融学的研究范畴相一致(刘淑莲,2005),[7]即财务管理学科应主要由金融市场、投资学和公司财务三大领域构成;第二种观点认为财务管理与微观金融中的公司金融相一致,而不包括金融市场和投资学,如范从来(2004)认为,[10]宏观金融、微观金融、公司金融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金融学体系,公司金融是从金融体系运行的角度研究公司的融资行为。关于财务管理的课程设置,徐焱军(2012)指出,财务管理专业应围绕企业筹资、投资、营运资金管理、利润分配、资本运作等内容开设相应的初、中、高级课程。[11]上述观点基本都认同,我国的财务管理专业,应该与会计学专业课程进行清晰地区分,与微观金融学课程设置内容相一致,即与国外商学院模式下的金融学专业课程设置相一致。
四、金融与财务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建设
在分析国外金融学教育的经济学院、商学院发展模式基础上,借鉴我国高校金融学、财务管理学等相关专业课程设置及未来的发展方向,齐鲁工业大学在金融与财务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面,优化研究方向,确定课程设置,以体现金融与财务管理专业与相近专业的区别以及本专业的优势。
TPE管理框架
TPE管理框架的核心思想是将企业的战略、运营和组织在企业的各个层级间(集团、业务线、业务单元和职能部门)实现完整、一致、综合的协同整合。
图1是TPE管理框架的鸟瞰式总览图。展示了TPE的主要管理框架,该框架尝试将企业的战略、运营与组织进行无缝隙的协同,并在企业组织的各个层面进行贯彻。针对TPE管理框架,首先需要在集团层面从图1的左侧逐步实施到右侧,理清组织的愿景、使命、战略之后明确在企业中具体执行战略的主要运营要素和驱动力,然后自上而下,在企业的每个层级间分解执行,包括从集团到业务线、再从业务单元到职能部门等,做到企业层级的上下协同。
四步实施TPE
第一步 规划管理框架
一个良好的管理框架,应该能够将企业管理的各个部分全盘考虑在内,包括企业的愿景、使命和战略,执行战略和实现绩效的主要运营要素(TPE称之为“六大驱动力”:业务组合、市场营销、组织、运营、企业声誉和财务),将各运营要素粘合在一起的组织沟通与知识管理、审计与控制、创新与改进、计划目标和关键绩效指标等。
在设计与规划组织的管理框架时,首先应确定企业的愿景、使命和战略,以及整体的管理目标。以此为基础确定六大驱动力各自的战略性优先目标,同时还要明确六大驱动力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以及他们与战略之间的关系(如图2所示)。
此外,每个优先目标都需要考虑人力资源的匹配,必须落实具体责任。例如企业领导层负责选择并制定管理框架,其他部门管理者或业务部门负责人则负责实施管理框架并确保框架行之有效。
需要指出的是,良好管理框架的目标应该是企业整体的绩效,不是某一个或几个管理部门的绩效。此外,管理框架不仅要考虑实现良好绩效,也要考虑绩效的实现是否合规、是否合乎企业道德等。
第二步 管理六大驱动力
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划出自己的管理框架之后,企业需要从战略目标出发, 将之逐级分解到六大驱动力,并逐一按照规划管理框架时的原则来管理。对于企业战略形成过程和战略实施的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如何实现企业增长,这就涉及企业组织的业务组合了。
业务组合驱动力
在业务组合领域,管理者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有:企业业绩增长是进行内生增长还是外延式增长、业务组合管理、合作伙伴管理等。
任何企业都需要谋求增长,但是企业的增长必须与其自身的愿景和使命一致。比如,丹麦玩具生产商乐高集团,对自身的使命定位是为全世界的儿童(包括部分成年人)生产有教育意义的玩具。一直以来,乐高集团的增长都是通过增加新的产品线或者进入新的市场区域来实现。但是在2000年,当时的乐高集团领导层决定开始进入新的产品领域,包括电影和视频录制。虽然这些决定是为了实现集团的业绩增长,但是却背离其自身的使命定位。如此扩张的结果是乐高出现了该企业史上的第一次运营亏损。为了扭转局面,乐高被迫关停了冒然进入的非核心领域,聚焦到自身传统的核心业务。几年之后,乐高集团又恢复了盈利状态。
因此,在管理框架中,考虑业务组合时,需要从组织自身的核心业务和能力出发,利用这些核心能力,在寻求增长。企业现有的核心业务,包括企业现有的市场、业务线、产品、分销渠道和客户等。新的增长点应该立足于这些核心能力和优势。在前述乐高的例子中可以看出,乐高的优势在于其特定的产品(主要为玩具)和特定的客户群(主要为儿童)。当乐高需要寻求新的增长点,需要从其玩具产品和儿童客户出发,进行衍生扩展。电视和视频这种产品与玩具类产品差异性太大,因此不在乐高的核心能力扩展范围之内。相反,如果将其产品线扩展到儿童游戏领域,则与现有产品和客户产生了直接联系,儿童客户在享受玩具乐趣的同时也可能会享受儿童类游戏的乐趣。因此,乐高在2000年后期即进入了儿童游戏领域。
只有在业务组合层面,对企业增长的问题进行详细研究和探讨,企业正确的战略方向才能得以确立。不可否认,企业的业务战略也会随着组织所处环境的不断变化而调整,但战略的制定者在调整战略方向的时候,需要统筹考虑企业自身核心业务能力及其他运营要素能力。
营销驱动力
如果问十个市场经理“什么是营销”,相信会得到十个不同的答案:有的认为营销就是销售,有的认为营销指的是品牌宣传或者广告……,不一而足。因此,有关营销驱动力的第一个重要步骤,是要在组织内的所有部门中,对此进行明确定义,使所有部门在同一维度下理解何为营销。
从TPE管理框架的角度来说,企业的营销首先需要基于企业战略来确定营销的优先目标,再针对营销的核心要素(即客户、产品和服务、销售和渠道),制定具体的绩效驱动因素、相应的目标和具体措施。企业需要明确哪些人群是自己的目标客户,这些目标客户需要或者希望获得哪些产品和服务,如何通过特定的渠道将这些产品和服务销售给目标客户。同时,对于营销的这三大核心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也需要进行相应的管理。
TPE的六大驱动力,均需要考虑自身与其他驱动力的相互作用及关系,这一点对于营销驱动力尤其重要。以营销和运营这两个驱动力为例,营销部门有责任告知运营部门,客户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运营部门有责任倾听市场营销部门的声音,并采取适当的行动。但要点在于,营销部门也需要考虑运营部门存在的边界与局限。比如,一家著名手机制造商的国际市场业务团队在与其客户进行洽谈时,客户要求该公司在3个月内完成某款产品的设计、生产和出货,而实际上该公司的运营部门至少需要4到5个月才能完成类似的目标。因此营销部门需要根据运营部门的实际情况,与客户就其需求达成一定程度的沟通和理解,甚至妥协。
组织驱动力
制定了企业战略(What)、优先目标(How)之后,组织接下来要回答的是:由谁来执行这些战略(Who)?这关乎企业组织的两个方面,一是组织“形式”,即决定人员如何在一起工作,谁负责什么且谁承担最终的领导责任等;二是构成组织的具体的“人”。这两方面由企业的组织框架设置、人力资源管理和薪酬管理共同决定。
以组织框架设置为例,我们需要考虑三个关键的功能:定义组织里各个不同的岗位和其相应的职责,建立组织横向与纵向汇报和控制的沟通渠道,并确保这些沟通形式在整个企业内部的一致性。在组织架构设置中,不可回避的是矩阵型组织架构。在矩阵式结构中,假设纵向为业务部门(如不同的产品线或者业务线),则横向一般为职能部门(如风险管理、财务管控、市场、运营、人力、合规等)。在矩阵架构中,最常为人诟病的一条是职责不清和多线汇报。解决该问题的核心要点是弄清楚纵向条线和横向条线的根本区别:纵向业务部门一般具有经营损益预决算的职责,而横向职能部门一般是某种成本中心。比如,当涉及谁来负责具体的人力、风险管理或者IT政策时,则主要的职责在横向的职能部门;而如果涉及谁来负责在具体的业务线条执行相应的职能政策时,则主要的职责在纵向的业务部门。
关于组织驱动力与战略的协同,重要的是平衡好组织能力与战略需求。正确的组织设计应该可以实际且有效地支撑企业战略。而企业在制定自身战略时,也应该选择与其组织竞争能力相匹配、相适应的企业战略。
对于下一个驱动力“运营”来讲,组织中的相应人员便显得尤其重要。
运营驱动力
TPE管理框架对运营的定义为:在采购、质量控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完成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交付。运营部门应该包括企业自身所有的关键运营要素,如生产、IT、质量控制、采购、客户支持、运营风险管理等。对于其中每一个关键要素,TPE管理框架均明确其对应的优先事项,具体的绩效驱动因素,以及这些驱动因素的目标值和已实现的结果。之后,管理层即可跟踪运营结果、定位具体差距并制定特定对策来消除这些差距。
运营之所以重要,在于它可以测试公司其他要素单元的设计和运行边界。很多时候其他要素单元的设计过于理想,对于这些设计和要求,运营单元及其部门无法实现。比如,京东商城可能希望一天实现10次送货,但快递团队根本不可能实现。
运营也可以成为企业卓越绩效的来源。以现在众所周知的西班牙时尚零售商ZARA为例,ZARA的战略制定就基于其可以相比于竞争对手,以最短的时间将市场上最新的时尚潮流带给消费者。ZARA的这一运营特色成为其领先市场的法宝。
一个优化的运营单元,需要帮助企业同时“有效果”和“有效率”地实现其企业战略。“有效果”指的是该方式可创造最大的价值,“有效率”指的是该方式使用了最小的成本实现了价值。由于企业运营单元通常包括很多部分,因此容易出现错误,有时可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严重的影响。
企业声誉驱动力
对于企业声誉而言,其驱动要素包括企业沟通、法律事务、合规、企业道德等。通过对于企业声誉各要素进行持续有效的内部和外部沟通,企业可以建立良好的品牌和公共关系,从而创造相当的品牌溢价,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企业声誉与其他驱动力最大的不同在于,企业声誉通常需要花费企业组织很长的时间才得以建立,但却可以在瞬间将良好的声誉毁掉。恒升笔记本、SK-II化妆品和三株口服液都曾经是市场的领导者,因为质量纠纷,他们选择与顾客打官司,虽然官司赢了,但都失去了市场,因为顾客没有感受到这些企业的诚意,感受到的是傲慢。
对企业声誉的保护如此之关键,原因在于任何企业在执行其战略的过程中,必须赢得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合作。这些利益相关方包括客户、员工、投资者、政府、企业所在的社区等。要赢得这些合作,首先就要取得他们的信任。企业与任何一类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处理不好,都可能殃及其他的利益相关方,进而影响企业整体的战略执行和绩效。
是否能够管理好企业声誉,影响的是其客户、员工和投资者等对企业的信心,而信心则是涉及企业财务单元最重要的一个综合因素。
财务驱动力
对于企业财务驱动力,首先需要区分“财务管理”和“财务结果”的不同。财务结果一般与企业财务的三张财务报表(现金流、资产和盈利)有关,但良好的财务管理覆盖的要素远大于这三个方面,如财务管控、风险管理、税务筹划、内部和外部报表等等。只有拥有良好的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才会有良好的财务结果。
对于财务驱动力而言,也需要根据企业战略将上述财务管理要素的某些特定部分作为财务单元的优先目标。例如,对需要利用更多的外部资金实现业绩持续增长的企业来讲,这些优先目标可以是募集一定的股本或债务资本金、扩展生产规模、加强风险管理等。
此外,在TPE管理框架中,特别强调财务单元与其他各个主要单元的融合和协同,以及他们之间的双向融合。例如,TPE管理框架提倡将财务部门的管理简化,至少结果展示环节要简化,以便其他业务部门可以容易理解。另一个需要协同财务单元与其他主要单元的重要原因在于,企业在进行未来增长策略的战略选择时,只有将自身的财务状况考虑在内,这些战略选择才可以做到最优。举例来说,德国大众汽车集团的大众品牌业务线和奥迪品牌业务线,都需要做出未来增长策略的选择。他们是否可以都选择进行外部融资,募集新的资金去实现业务扩张呢?还是也可以都选择不进行外部筹资活动,仅依赖自身的运营现金流去支持未来业务的扩展呢?答案是,这两条品牌业务线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财务状况进行选择。大众品牌业务线由于自身的运营现金流不足以支撑其规模庞大的国际化扩展,因此决定向企业外部融资10亿美元,通过内生增长与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增长;奥迪品牌业务线则由于自身的运营现金流非常稳健和充足,选择了利用自身的富余现金和运营现金流来滚动支持其未来增长。这两个不同的业务线在进行其增长方向的战略选择时,必须考量业务线自身的财务状况和实力,进而做出最适合自身的选择。
第三步 管控执行,实现绩效
在企业规划完自己的TPE管理框架,并从企业战略延伸至战略执行的六大驱动力之后,企业需要通过具体的绩效管控系统,使组织能够按照预定的计划,具体的执行方案,去实现目标中的卓越绩效。
TPE管理框架着力从两方面去建立企业自己的绩效管控系统:一为定性的目标和指标,二为定量的目标和指标。在前述明确企业六大驱动力各自的优先目标,及各自的重要元素之后,企业需要对每一个重要元素,设置相应的定性和定量汇报模板,且模板的组成形式在不同元素之间做到通用化。只有这样才能使得从不同企业层级间、各业务单元内部管理元素间、不同业务单元之间的绩效汇报可以做到横向对比,并在纵向层级间可以逐级向上汇总,并进而形成企业总的绩效。
在绩效管控系统中,与之直接相关的就是员工的薪酬回报体系。基于TPE管理框架的绩效管控系统的员工薪酬原则是,员工取得了什么样的绩效,就应该对应什么样的薪酬。因此,TPE管理框架中对不同的绩效形成原因也进行了区分,比如企业的绩效到底是由内部原因还是由外部原因产生的。有些情况下,企业因为处在行业快速增长的顺风车上,绩效因而很好。企业在设计薪酬回报体制时,应该尽量将员工的薪酬回报与产生绩效的内部原因进行挂钩。
第四步 上下协同,全面协同
在前述的第一至第三步,我们简要介绍了图1的TPE管理框架总览中,企业应该如何在横向上从企业战略出发,规划自己的TPE管理框架,然后逐一按照运营要素六大驱动力的具体执行,在绩效管控系统的激励和约束下,实现企业预定的卓越绩效。TPE最后一步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得所有业务线和业务部门的所有管理者都能在整个组织中做到完美的协同?即图1中的TPE管理框架,在纵向维度上,如何基于企业战略,从上至下,从组织的集团层面,向下到业务线、业务单元,再到职能部门,都能齐心协力、上下协同地执行和实施组织的战略规划和目标?要做到上下协同,核心要点是每一个企业层级都需要在本层级上完成前述三个主要步骤的从左至右的横向分解,同时在横向分解中的每个主要要素又必须在上一层级相对应元素的约束边界之内。
例如,某欧洲著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集团层面的战略协同这一步,已明确退出亚洲市场,如果在业务线层面其房地产投资业务线在制定其战略时,则需要考虑集团层面的意图,即本业务线的战略地域也应该在亚洲市场之外,除非业务线本身可以用很好的理由说服集团层面改变集团的既定战略。
这里面我们需要指出的是,业务线本身也可以自下往上寻求改变这些约束边界。因为市场环境和企业自身的条件都在时刻变化,而TPE管理框架在寻求管理框架的完整、一致且具有综合性的同时,也希望管理框架本身可以做到动态、灵活并可持续改进。
上述的TPE管理框架,在亚太区保险和资产管理集团(以下简称“ING亚太)得到了完整的实践与检验。
在2003年4月ING亚太未使用该管理框架之前,面临着复杂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挑战,不同国家的管理层也经常诉说企业内部管理效率的低下,内部沟通没有统一的语言和规范,但管理层感觉自己是在各自为阵。
2003年4月至2006年7月,ING亚太完整地实施了TPE管理框架,有效解决了之前企业发展中碰到的诸多问题,企业绩效也得到了显著改善。例如,集团总部、区域总部、各国家、各业务单元之间的不同意见得以极大地降低;集团内部对什么是ING的战略,什么是各自的优先目标,谁去执行,执行什么这类问题逐渐明晰;员工的满意指数也在大幅上升。同时,ING亚太从2003年至2006年的销售和利润数据均增长强劲,各项资本回报指标在整个ING集团和行业内都逐渐居于前列。在权威机构对亚太区域的外资保险和资产管理机构的排名中,ING亚太从2002年的排名第6上升到2006的第3,并在集团继续全面实施TPE管理框架之后,上升至第2。
但是,必须看到,虽然我市外经贸主要指标好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但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较大。1-5月份,全市完成进出口总额12.7亿美元,其中出口8.3亿美元,进口4.4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21.4%、20.3%和20.5%,仅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22.9%、22.5%和23.8%,离任务进度要求分别差10.4、10.8和9.5个百分点;全市新批利用外资项目9个,合同外资2759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8455万美元,同比分别下降43.8%、84.3%和54.4%,实际利用外资仅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26.7%,离任务进度要求差7个百分点。从各县区和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外经贸指标完成情况看,1-5月份累计实际到位外资1509万美元,仅占全市的17.8%,其中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的仅有2个县区,实际利用外资降幅超过90%以上的有11个县区。1-4月份,外贸进出口、出口、进口增长的分别只有3个县区、2个县区和5个县区,而降幅超过20%的分别有4个县区、5个县区和7个县区,任务进度差距在10个百分点以上的有7个县区。目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加深,外需不振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完成全年外经贸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形势非常严峻。
稳定外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稳定外需是保增长的迫切需要。综合计算,出口每增长1%,可以拉动消费增长0.68%,拉动投资增长0.74%。外需下滑不仅直接影响出口,而且会逐步传导至经济发展各个领域。如果外需不稳定、外经贸目标不能实现,就会拖整个经济的后腿。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稳外需就是扩内需,就是保增长。要完成我市全年GDP增长11%的任务目标,必须切实发挥外贸出口对经济增长的协同拉动作用。第二,稳定外需是扩大就业的现实需要。目前,我市外贸直接带动就业120多万人,外资企业吸纳就业12万人。据初步估算,全市出口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新增就业1.5万人。如果外向型企业停产歇业,势必加剧工人失业和新增劳动力就业困难,进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第三,稳定外需是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胶合板、纺织服装、草柳编、蔬菜食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型升级,工程机械、园林机械的快速发展,主要靠的就是外需支撑,如果外需持续萎缩,势必严重影响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稳定外需不仅是实现今年“保增长”目标的当务之急,也是今后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长远之计。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稳定外需工作高度重视。总书记在视察山东时指出,要千方百计稳定外需,在着力扩大内需的同时,把稳定外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5月27日,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6项进一步稳定外需的政策措施。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千方百计稳定外需的通知》;6月5日,省政府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姜大明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外经贸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稳定外需的重大意义,尽快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各项部署要求上来,认真落实稳定外需的各项措施,全力遏制外经贸下滑势头,促进外经贸平稳较快增长,努力把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千方百计扩大外贸出口
在当前外需不振的形势下,扩大外贸出口,对各级各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创新思路,找准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外经贸主要指标的全面回升。
(一)着力帮助出口企业克服困难。企业是出口的主体,保住了企业就保住了稳定外需的基础。要进一步强化为出口企业服务的理念,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支持和帮助外贸出口企业在克服困难中实现发展。一要进一步帮助出口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市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企业包括外经贸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全市100家重点外经贸企业融资缺口达39亿元以上。各金融机构要认真履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责任,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加快信贷投放,扩大信贷规模,努力为外贸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人民银行、金融办、外经贸局要加强配合,不断健全完善银企合作协调机制,搞好与各金融机构的对接,积极为外经贸企业搭建融资平台。要进一步制定支持外贸出口企业的融资政策,凡是政府控股、参股的担保公司要拿出50%的额度专项用于出口企业融资担保。鼓励运用民间资本成立外贸出口专业担保公司,专项用于出口信用证下的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商业发票贴现担保。市政府将把外贸担保公司纳入《临沂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偿范围。设立临沂市外经贸企业融资贷款在线登记系统,广泛收集企业融资需求,落实融资意向,最大限度地为有市场、有订单、有客户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保证其生产经营需要。二要提高出口退税速度。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连续八次调整出口退税率,涉及我市800多家企业,年可增加退税收入3亿多元。国税、海关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建立和完善出口退税协调制度,及时通报出口退税情况,研究解决出口退税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简化出口退税审批程序,提高出口退税速度,加快企业资金周转。三要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扶持政策。外经贸、财政、国税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靠上指导和帮助具备条件的企业向中央、省争取开拓国际市场、投保出口信用险和反倾销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和资金,努力为外贸出口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四要进一步减轻出口企业负担。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在全市开展全面清理出口环节各项收费活动,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尤其是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项目,要认真梳理,切实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努力支持出口企业保生存、保市场、保发展。
(二)积极引导和帮助出口企业扩大市场。市场是稳定外需的生命线,稳定外需必须进一步开拓市场。要牢固树立“让利不让市场”的观念,多方式、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努力保持主要出口商品国际市场份额。一要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引导企业及时跟踪分析国际市场需求和消费模式变化,细分目标市场和客户层级,加强与国际知名商(协)会的合作,采取差异化营销模式,巩固提升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拓展挖掘东南亚、中近东、独联体、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下半年市里将组织300多家企业参加秋季广交会、中东五大行业展等10项重点境内外展洽活动,推进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二要提高境外自主营销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采取并购、入股和购买等方式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营销网络,开展国际直销业务,把产品打入新的市场。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重点国家和地区设立仓储中心、分拨中心、售后服务中心,加强供应链管理,设立直接为消费者服务的终端销售网,逐步建立自主营销渠道,减少销售环节,扩大直接贸易。三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开拓国际市场。依托商务部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建设临沂市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国际物流三个专项平台,为企业提供供求信息、贸易撮合、商务动态、贸易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四要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和壁垒。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主要市场贸易保护措施动向,加强监测预警,做好规避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纺织、化工、轮胎等重点商品贸易摩擦的组织应对工作,提高应诉率和胜诉率,防止我市重点商品出口受阻。五要指导企业调整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大力引导企业面向危机调结构,积极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面向需求调结构,深入研究国际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围绕新的需求进行适应性调整,努力扩大生产国际需求较大、连续几个月以来始终保持增长或虽有所下降但降幅较小的家用纺织品、园林机械、PVC面石膏板、柳编制品、罐头食品等;面向发展调结构,瞄准新一轮经济增长,加快推进农产品、纺织服装、木质板材、草柳编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传统优势产品的调整升级,引导企业开发新品种、新款式,努力适应国际市场对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新要求,提高出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尤其要加快出口农产品区域化优质生产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园林机械、工程机械、高新技术产品等进行战略性调整,引导和鼓励优势企业加大出口产品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认真研究解决出口货源外流问题。出口货源外流一直是影响我市出口的突出问题。据统计,**年我市出口商品货源外流7亿美元,今年1-4月份货源外流量1.98亿美元。造成货源外流,既有部分企业外贸专业人才缺乏,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不强、没有国外客户,同时资金规模小、周转速度慢,不得已寻求外地外贸公司出口方面的主观因素;也有我市通关环境不够优化,涉外部门在税赋执行尺度、单证收集速度方面较外地迟缓,服务跟不上,使部分企业选择异地报关等客观原因。各级和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国地税、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货源外流企业,实行点对点靠上服务,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排查和解决制约外贸出口的问题,加强我市相关政策及服务措施的宣传,努力引导和督促企业在临沂报关、在临沂出口。要扶优扶强,支持骨干出口企业和名牌产品做大做强,鼓励没有国外客户的中小出口企业与骨干企业联合,借力扩大出口。要鼓励重点县区成立专业外贸公司,在过桥资金使用、信用担保服务方面予以倾斜,帮助中小出口企业解决资金、人才短缺问题。要简化审批环节,提高通关速度和退税效率。海关要加快推进跨关区区域通关作业,推行便利措施,方便出口企业通关。国税部门要切实加强政策引导,积极反映企业诉求,简化出口退税工作流程,优化退税服务。要进一步扩大外贸出口队伍,加强外经贸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市外经贸局年内将组织100家企业参加全省外经贸人才对接会、培训专业外贸人才4000人次、为100家没有出口权的企业办理经营资格,各县区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并务求实效。市政府将建立货源外流督导调度制度,加强对各县区、开发区遏制货源外流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对长期在外地出口的企业,检验检疫部门将不予享受分类管理的优惠政策,国税部门在退税发票函调上严格掌握,从根本上控制货源外流。
(四)努力扩大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走出去到境外设立营销机构、投资办厂,开展境外加工贸易,是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外贸出口的重要渠道。据统计,我市“走出去”的企业年可带动我市设备、原材料和半成品等出口2亿美元。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推动优势企业走出去,对于稳定外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以新光毛毯、隆盛进出口公司等为龙头,加快推动新光南非工业园和隆盛加蓬木材工贸园区建设,全力支持纺织、板材、轻工等优势企业走出去,通过境外并购、境外研发,开展境外加工贸易,设立营销网络,带动我市产品半成品出口。支持企业承包境外工程,以承包工程带动设备出口。近年来,我市对外承包工程发展势头良好,山东天元集团、东方路桥等企业在境外承揽了一批项目,有关部门要积极为这些企业搞好服务,以外包工程带动相关技术、设备出口和劳务输出。同时,要抓住当前国外矿产资源贬值、当地政府急于招商拉动经济发展的有利时机,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非洲、俄罗斯、蒙古等资源富集国家和地区投资开发石油、铁矿、煤矿、木材等资源,建立稳定的境外能源资源供应基地,为进一步扩大进口提供有力支撑。
三、进一步加大利用外资工作力度
外商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稳定和扩大利用外资,对克服当前困难和保增长促发展至关重要,必须强化措施,抓紧抓好。
(一)加快推进重点利用外资项目的落地和实施。要立足稳定外需、促进外经贸发展,完善和落实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全力搞好重点外资项目的服务工作。一要深入挖掘外商投资企业的增资潜力。根据掌握的情况,澳龙物流、银光科技、三禾永佳动力近期拟办理利润再投资手续;盛泉肉制品、金沂蒙生物等10家企业有利润再投资或公积金转投资的空间。有关县区、开发区要积极靠上做工作,帮助企业化解困难和问题,引导和动员企业增资扩股。二要切实抓好外资到位工作。以在谈项目为平台,安排专人靠上搞好服务,加强督促,推进项目加快实施。全市现有凯发新泉自来水、铭信置业等20个在建外商投资项目,尚有6700多万美元的外资没有到位。这些项目能否在今年实现外资到位,关系着全年外资任务的完成。各县区、各开发区要对这些项目进行深入排查分析,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促进外资早到位,项目早实施、早收益。三要建立重点外资项目包扶制度。市县两级要继续落实好领导包扶重点外资项目制度,重点帮扶30个在谈外资项目和20个在建欠出资外资项目。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联系外资项目、亲自包扶外资项目,对重要外商要亲自见、亲自谈,分管领导、包扶领导要靠上抓,做到“一个项目、一个班子、一套方案”,倒排工期,狠抓督导,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四要加快重点县区利用外资步伐。兰山区、罗庄区和经济开发区作为全市利用外资的重点县区,任务指标占全市的57%,对市里完成全年任务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三区政府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对外资工作的领导,集中全力抓好外资工作,为尽快扭转全市利用外资被动局面多做贡献。其他县区也要高度重视外资工作,坚定不移地抓项目、促外资,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二)继续扩大招商引资。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加大招商力度,引导外资积极参与扩内需、调结构的有关项目,稳定和扩大外资规模。要深入实施产业招商、资源招商,结合国家和省市产业结构调整振兴规划,从各自实际出发,盯住一批知名跨国公司和国际同行业领航企业,采取“一个产业一个主管部门牵头、制定一套招商方案、组建一支专业队伍、突破一批重点项目”的模式,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有效推进利用外资。特别要注重把握国际产业发展趋势,加强对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国际合作,大力培植新的优势产业。要加大“走出去”招商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行之有效的招商引资活动,以企业为主体,实施外贸、外经和外资互动招商,做好专业招商、网上招商和重点项目招商工作。6月下旬的中国临沂资本项目对接会、7月份省里在日、韩、港举办的大型招商活动、9月份的第十三届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厦交会)以及小型产业招商会和赴长三角、珠三角的小分队招商活动等7项境内外重点招商引资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筹划,认真组织企业参加。对一些重点招商活动、重大招商项目,县区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务求实效。各级各涉外部门要积极寻找招商机会,拓宽招商渠道,必要的境外招商活动该参加的参加,该组织的组织,能提前的要尽量提前。同时,要继续做好企业境外上市利用外资工作。对已上市企业要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对能够增发新股的,有关部门要帮助企业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增发新股;对舜天化工、华盛中天等拟到境外上市的企业,要指导企业做好市场行情分析,推动企业择机上市;要对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排查分析,重点培育扶持发展有潜力、对外有吸引力的企业,动员和引导他们主动加强与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对接,积极承接国际大企业、大集团的外资并购,力争全市利用外资实现较快增长。
(三)进一步加强各类园区建设。开发区集中了我市40%左右的外资和外贸进出口额。各开发区要在应对危机中发挥积极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努力创新体制机制,突出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激发内在发展动力。要抓住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契机,调整完善开发区布局,优化项目落地环境,扩大发展空间。要加快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将建设项目列入扩大内需的重点项目,引导外资项目集聚发展。要积极学习和借鉴我省沿海开发区和苏北开发区的建设经验,在进一步加强硬环境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开发区信息、市场、物流、资金、人才、技术、服务等软环境建设,切实增强对外吸引力,加快提高开发区对开放型经济的承载能力。
四、切实加强对稳定外需工作的领导
能否有效应对外需严重不足的困难局面,是对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稳定外需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