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8 15:13:3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资本市场的定义和特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我们所说的巨灾风险通常指的是 “突发的严重灾害或者灾难事件,将带来巨大的损失”。在我国保险界通常把地震、海啸、洪水等严重的自然灾害风险视为巨灾风险。只是现在国际保险界对巨灾风险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世界上各个国家根据本国国情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巨灾风险进行最有本国特色的定义。例如美国保险界对巨灾有如下的定义:对于造成多于500万美元的财物损失,同时涉及多位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通常是指无法预料的、突发的、无法避免的、严重的灾害事故。
然而巨灾风险作为风险的一种,除了具有一般风险的共同特点不确定性、客观性以外,更具有独有的一些特性:(1)巨灾的发生频率低。巨灾相比于其他的风险来看发生的概率是很低的。从而致使保险人无法依据概率论的方法估计出相关的保险费用。(2)传统上是不可保风险。由于巨灾保险不符合大数定律。保险经营的基石是大数定律,保险公司通过汇聚大量的、同质的独立风险个体达到风险在稽核内部的互相抵消,从而实习风险的有效转。在巨灾风险中,个体之间并不是独立的,个体之间的往往呈现出高度的正相关性,并且巨灾风险属于小概率事件,这种特性使得风险集合分散的可能性大大的降低。(3)巨灾的损失程度巨大,对人们生命财产的威胁极大。(4)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难以预测。巨灾事件作用机制非常复杂,虽然人类都在巨灾的预测问题上花费了许多人力物力,但是到目前来说人类驾驭巨灾的能力仍然有限。
巨灾风险的管理始终是困扰全球保险界的难题,现在国际上的保险公司处理巨灾风险的办法主要是巨灾风险证券化和传统的再保险。
传统的在保险(traditional reinsurance)是指保险人将自己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向其它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当保险人接受了巨灾保险业务后,实务上会立即通过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两种方式向再保险人办理分保,在这之中最有优势的是单项事件巨灾超额损失再保险,而再保险公司承担介于自留额下限和限额上限之间的损失,最初保险公司承担低于自留额和高于限额的损失。巨灾风险再保险应对巨灾风险最常用的方案,但是长久以来,巨灾再保险存在很多的问题,国际上的巨灾再保险也一直处于一种不充足的状态集中体:巨额保费收入在非寿险总保费中的份额占据的非常小,承保损失在实际巨灾损失中的份额也是很传统的巨灾再保险问题主要体现在:(1)再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存在巨灾损失参数估计的不确定、信息不对称、再保险契约流动性低、交易成本高昂、以及再保险契约条款限制等问题,因此巨灾保险的需求状况往往会受到再保费率的影响,面对高昂的再保分保费,很多原保险人无力承担。(2)巨灾再保险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由于再保险合同一般规定一个自留额,超出自留额部分的损失由再保险人承担,我们可以看出再保险人的赔款责任隐含的风险远远高于原保险人,所以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
为了弥补巨灾再保险的不足,业内许多人士将目光转向了资金雄厚的资本市场,希望寻找巨灾再保险补充方式,因此引发了一场传统再保险经营理念的变革,正是因为这场变革资本市场出现了全新的——保险风险证券化。
“保险风险证券化”这个概念最早起源于1973年由美国金融学Goshay,Michael and Richard Sandor共同的“An Inquiry into the Feasibility of a Reinsurance Futures Markert”,在该文章中首次引入了保险金融衍生产品的概念。可把保险风险证券化定义为:把缺乏流动性的但是具有预期未来稳定现金流的保险公司特定的巨额承保风险暴露汇集起来形成一个风险池,通过结构性的重组和分割,设计出一种承载该特定风险池中风险的新型金融工具,并通过在资本市场上买卖这种新型金融工具达到将承包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并为这些风险融资的目的的过程。
保险风险证券化相对于再保险具有以下的优点:(1)有利于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避免偿付能力不足的冲击。(2)将风险转移给投资者,转移成本低,大大增强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
据统计资料显示:本世纪,全世界54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中,有8个发生在在中国。作为遭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如何让对巨灾风险的认识和控制,将会成为中国保险市场能否健康发展的。
我国巨灾保险证券化的难点(1)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够规范和发达: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相对缓慢,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我国资本市场还存在机制不健全、运行效率低等问题,而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巨灾风险证券化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 巨灾风险证券要有足够的流动性, 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市场对这种产品的需求,真正的达到发行巨灾证券的目的,因此资本市场不发达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巨灾证券化的开展。(2)缺乏完善的巨灾损失经验数据:由于中国缺乏长期的巨灾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的历史统计资料, 历史数据记录短暂、数据不全;我国目前没有独立的损失统计机构,无法准确预测风险概率和损失,各相关科学也达不到所要求的水平。在巨灾风险证券化的过程中,需要利用巨灾损失数据建立合适的模型,然后对巨灾证券化产品有效定价的基础,巨灾数据的却缺失给产品的定价带来困难。(3)法律体系和监管制度不完善:由于巨灾保险证券化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人们对巨灾保险证卷化很难有一个清晰全面的认识, 他们的判断主要是由我国的评级机构对巨灾保险证卷产品的等级鉴定,但是目前我国的证券评级运作很不正规,信用评估很不全面并且透明度不高, 没有统一的评估标准, 所以目前来看很难作到独立、公正的评估。巨灾证券化作为一项金融创新,它涉及资本市场、保险市场、金融中介、证卷市场等许诸多领域,现有的保险政策不能完全满足它的存在,所以会发生于当前的政策法规矛盾会导致成本上升,阻碍其创新发展。
巨灾债券在发达国家已经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本文开始介绍了传统巨灾风险管理的办法,以及巨灾证券化的一些工具,然后针对我国金融保险业务发展的现状,提出我国巨灾债券化的一些建议:(1)加速资本和保险两个市场的发展与合作。现在, 我国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都实现了快速发展, 特别是最近几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 然而保险业与证券业相互之间的合作还是十分有限, 基本上限于比较低层次的简单合作。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是我国发展巨灾风险证券化的关键因素,因为任何金融产品的产生和成功的运作都需要借助于完善的证券市场来完成,保险市场在资本市场上不断完善的进程中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完善巨灾证券化的法律环境。从我国法律法规方面看,要有规划的建立法律框架和实施细则。由于保险风险证券化的运作涉及证券业和保险业,我们要对现有的政策法规做出调整,以便于符合保险业和证劵业的要求。在健全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根据这类金融工具的特点,为了使风险证劵化的发展更加美好我们要对对税收政策、会计制度和监管框架等一系列类容上作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在监管的方面,我们现在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尽可能多的完善目前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监管法规。(3)加强巨灾风险证券化的技术研究。在我国推行巨灾风险证券化还会面临巨灾费率厘定、巨灾信息披露、头寸限额制定、交割方式制定等多种技术风险,可能引发潜在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造成市场震荡。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以下做法,首先要对灾害损失进行整理分析,根据巨灾风险评估及其积累指标掌握我国巨灾风险的地理分布;其次是要加快研究出我国的巨灾风险的损失分布参数,建立模拟模型,为巨灾风险证券化产品开发创造有利条件;最后是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加强对巨灾信息披露、巨灾费率厘定、巨灾头寸交割方式等方面的研究。(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Embreehts,P., Actuarial versus financial pricing of insurance[J], Journal of Risk Finance,2000,1(4):17-26
[2]Rolski,T.,H. Schmidt and J.L.Teugels, Stochastics Processes for insurance and finance[M],Wiley,Chiehester,1999
[3]刘再明,张炜,一类离散时间带随机收入风险模型的带壁分红问题,应用数学学报,2008,31(4):642一647
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从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企业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交易几乎已经覆盖了全部金融市场。
我们可以将资本市场进行分类。从宏观上来分,资本市场可以分为储蓄市场、证券市场(又可分为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长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其他金融衍生品种市场等。其中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又形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1.2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经济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行使资源配置功能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政府、家庭和国外部门。家庭部门一般来说是收支盈余部门,企业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额部门。盈余部门一般要将其剩余资金进行储蓄,而收支差额部门要对盈余部门举债,收支盈余部门将其剩余资金转移到收支差额部门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现代社会中,要完成这种转化,曾经有过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即由计划经济性质决定的中央计划配置方式和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资本市场配置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实践证明效率是比较高的。
1.2.2资本市场还起到资本资产风险定价的功能
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资本市场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增量资本资源的积累与存量资本资源的调整。风险定价具体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这正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问题。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2.3资本市场还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
资本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提供资本资产的流动。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购买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称为资本市场的流动。流动性越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越高。流动性的高低,往往成为检验资本市场效率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1.3资本市场的主体
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参与资本市场的服务企业分为金融中介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其中金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的所有参与者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他们一般主要提供以下传统金融服务:
1.金融中介功能。发行各种金融工具;
2.客户进行金融资产的交易;
3.自身进行金融资产交易,为其客户设计新类型的金融资产并将其销售给其他资本参与者;
4.投资咨询服务;
5.资产管理服务。
1.4中国的资本市场
1.4.1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中国的资本市场形成经历了不太长的时间,作为其标志的中国证券市场是从1981年发行国库券开始的。后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着证券交易体系开始走向规范。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委员会,相继颁布了一批证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至此,中国资本市场才初具框架。
中国的证券市场体系经过了10年的风雨,在这10年中,中国的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起到的关键的作用。从证券市场来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有上市公司14家,市价总值109.19亿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资者开户数目已经达到5800多万户,境内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计筹集资金将近5000亿元。另外,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值已达到4.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亚洲甚至世界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
1.4.2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足
与国际上先期工业化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相比较,中国现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与问题。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本市场总量规模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大约1/10,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国家的银行偿贷间接融资与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大约为1:1。
另外,资本市场内在结构不尽合理。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而占据,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约为50%、30%、20%。流动性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流动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第三,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运行秩序不很规范。由于法律环境、制度、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处于不很规范的状态,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导致了诸如虚假财务报表,虚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户操纵股价等一系列违规现象出现;由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筹资而淡化经营、出现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致使市场投机气氛强烈,市场价格严重背离公司股票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
虽然中国资本市场存在以上缺陷,但是这些问题总的来讲是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其他国家在发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经出现过这些问题。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发展中的资本市场,是新兴的资本市场,其中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充满着活力和生机。
二投资银行理论概述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当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讲,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2.1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这个名字其实名不副实,它主要从事同证券相关的业务但并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趋势曾经对投资银行下过如下四个定义:
(1)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最广义的定义,它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甚至还包括保险公司和不动产公司。
(2)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第二广义的定义。因此,证券包销、公司资本金筹措、兼并与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风险投资及证券私募发行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等则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3)更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仅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例如证券包销,兼并收购等,另外的资本市场业务,例如基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工具的创新等则应该排除在外。
(4)最狭义也是最传统的投资银行的定义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募集资本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当作是投资银行。这一定义排除了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所现实经营着的许多业务,因而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国际投资银行界普遍认为,以上第二个观点最符合美国和现代世界投资银行的现实状况,目前是投资银行的最佳定义。
2.2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简史
在国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2.2.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
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工业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2.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1)《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前的投资银行。
1929年以前,美国政府规定发行新证券的公司必须有中介人,而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业务只能通过银行控股的证券业附属机构来进行。这一时期,所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从事证券(主要是公司债券)业务,这一阶段投资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混业经营,投资银行大多由商业银行所控制。由于混业经营,商业银行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参与证券投机,当时证券市场出现了大量违法行为例如:虚售(WashSales)、垄断(Corners)、大进大出(Churning)、联手操纵(Pools)等。这一切都为1929---1933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1929年到1933年爆发了世界历史上空前的经济危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从892亿美元下跌到156亿美元。美国的银行界也受到了巨大冲击,1930-1933年美国共有7763家银行倒闭。
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被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开始分业经营。许多大银行将两种业务分离开来,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例如,摩根银行便分裂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银行则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经营方向。例如,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成为专门的商业银行,而所罗门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尔·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则选择了投资银行业务。
(2)70年资银行业务的拓宽。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以后,美国的投资银行业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各投资银行为竞争需要纷纷向客户提供佣金低廉的经纪人服务,并且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货与期权交易。这些交易工具为投资银行抵御市场不确定性冲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资银行掌握了回避市场风险的新工具后,将其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如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种业务使得抵押保证证券市场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国投资银行发展
80年代美国为了放松对市场和机构的管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1980年颁布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机构法》以及1989年颁布的《金融机构重组、复兴和强化法》,1983年实施了"证券交易委员会415条款"(SECRule415),这些对投资银行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美国投资银行业在80--90年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生了大量金融创新产品。8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结束后,美国的利率开始从历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发行股票与债券充斥市场,出现了不够投资级的垃圾债券(JunkBond)。大量垃圾债券的发行给投资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并影响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历程。
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国际上投资银行业发生了许多变化。主要是国际型大型投资银行机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银行重组大量出现、高科技发展带来投资银行业务的革命、创新业务大量涌现等等。
2.3投资银行的内部环境
2.3.1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国际投资银行一般由两种形态:一种是合伙人制;另一种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绝大多数国际投资银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资银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承兑贸易商号。这些家族经营的企业一代一代的继承,慢慢的由开始的独资性质变为数个继承人按份共有,成为合伙企业形式。早期的投资银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时、丹麦等国的投资银行仅限于合伙人制,德国、荷兰的法律虽允许股份制,但其投资银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国的六大投资银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现在高盛已经有将近200个合伙人。
19世纪50年代,欧美各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开始兴起,到20世纪50年代趋于完善。投资银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组织形态过度。现代国际投资银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过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国现在只允许投资银行采用股份只形态,合伙制则被禁止。
2.3.2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各国对两者的处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则采用混业经营模式。
1933年通过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在法律上确定了美国分业经营的基本模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管理。保证了美国金融与经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持续发展。二战后,美国将其经济与金融体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和信托机构不得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类业务应该由证券公司从事,日本的证券公司其实就是专业投资银行。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许多国家在制定投资银行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上都沿用了美国模式。
混业经营在欧洲国家是比较多的,除德国以外,瑞士、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采用了混业经营模式,又称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业经营使得银行能够便利地进入各种金融市场,在这一点上混业有着分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混业经营的风险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银行体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资银行业务
2.4.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就来自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证券的承销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由四种方式:(1)包销。(2)投标方式。(3)尽力推销。(4)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Grossspreed)和佣金(Commission)。
(2).证券交易
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证券承销以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以保持该种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稳定。一般在证券上市以后,承销商总是尽量使其市价稳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做市商业务。
另外,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促成客户所希望的交易,并据此收取一定的佣金,这就是投资银行的经纪收入。
第三,投资银行本身拥有大量的资产,并接受客户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只有通过选择、买入和管理证券组合,投资银行才能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这就是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另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进行风险套利、无风险套利等业务活动。
(3).兼并收购业务
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首先,投资银行替猎手公司服务。替其物色收购对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购建议.提出令猎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满意的收购条款和一个令人信服的收购财务计划,帮助猎手公司进行财务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资银行同样也为猎物公司服务:判断猎手公司的收购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对方是敌意收购,则与猎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购的策略,如果判断对方是非敌意收购,那么投资银行便以猎物公司的立场向猎手公司提出收购建议,并向猎物公司提出收购建议是否公平与合理及应否接纳对方建议的意见。
2.4.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
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发展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金融部门,从70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其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其二是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企业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目前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的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须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
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一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
1970年由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担保发行的第一批公开交易的住宅抵押贷款债券可视为资产证券化的先驱。进入9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开始从美国向世界扩张,从国内资金市场向国际资金市场延伸,由在岸市场向离岸市场扩展。所谓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步同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到2003年将增长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6)风险投资(创业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称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人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股权资本;风险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注入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风险资本的附加值。
风险投资公司曾为诸如微软、英特尔、康柏、戴尔、思科、太阳系统、联邦速递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启动资本,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业中成为领先者。虽然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只有20年的时间,但国外的投资银行已经把它培育成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因为创业投资的大力帮助,全球的高科技产业以迅猛的速度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亮点。
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从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企业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交易几乎已经覆盖了全部金融市场。
我们可以将资本市场进行分类。从宏观上来分,资本市场可以分为储蓄市场、证券市场(又可分为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长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其他金融衍生品种市场等。其中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又形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1.2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经济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行使资源配置功能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政府、家庭和国外部门。家庭部门一般来说是收支盈余部门,企业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额部门。盈余部门一般要将其剩余资金进行储蓄,而收支差额部门要对盈余部门举债,收支盈余部门将其剩余资金转移到收支差额部门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现代社会中,要完成这种转化,曾经有过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即由计划经济性质决定的中央计划配置方式和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资本市场配置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实践证明效率是比较高的。
1.2.2资本市场还起到资本资产风险定价的功能
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资本市场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增量资本资源的积累与存量资本资源的调整。风险定价具体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这正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问题。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2.3资本市场还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
资本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提供资本资产的流动。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购买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称为资本市场的流动。流动性越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越高。流动性的高低,往往成为检验资本市场效率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1.3资本市场的主体
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参与资本市场的服务企业分为金融中介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其中金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的所有参与者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他们一般主要提供以下传统金融服务:
1.金融中介功能。发行各种金融工具;
2.客户进行金融资产的交易;
3.自身进行金融资产交易,为其客户设计新类型的金融资产并将其销售给其他资本参与者;
4.投资咨询服务;
5.资产管理服务。
1.4中国的资本市场
1.4.1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中国的资本市场形成经历了不太长的时间,作为其标志的中国证券市场是从1981年发行国库券开始的。后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着证券交易体系开始走向规范。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委员会,相继颁布了一批证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至此,中国资本市场才初具框架。
中国的证券市场体系经过了10年的风雨,在这10年中,中国的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起到的关键的作用。从证券市场来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有上市公司14家,市价总值109.19亿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资者开户数目已经达到5800多万户,境内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计筹集资金将近5000亿元。另外,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值已达到4.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亚洲甚至世界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
1.4.2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足
与国际上先期工业化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相比较,中国现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与问题。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本市场总量规模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大约1/10,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国家的银行偿贷间接融资与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大约为1:1。
另外,资本市场内在结构不尽合理。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而占据,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约为50%、30%、20%。流动性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流动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第三,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运行秩序不很规范。由于法律环境、制度、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处于不很规范的状态,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导致了诸如虚假财务报表,虚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户操纵股价等一系列违规现象出现;由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筹资而淡化经营、出现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致使市场投机气氛强烈,市场价格严重背离公司股票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
虽然中国资本市场存在以上缺陷,但是这些问题总的来讲是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其他国家在发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经出现过这些问题。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发展中的资本市场,是新兴的资本市场,其中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充满着活力和生机。
二投资银行理论概述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当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讲,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2.1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这个名字其实名不副实,它主要从事同证券相关的业务但并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趋势曾经对投资银行下过如下四个定义:
(1)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最广义的定义,它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甚至还包括保险公司和不动产公司。
(2)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第二广义的定义。因此,证券包销、公司资本金筹措、兼并与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风险投资及证券私募发行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等则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3)更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仅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例如证券包销,兼并收购等,另外的资本市场业务,例如基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工具的创新等则应该排除在外。
(4)最狭义也是最传统的投资银行的定义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募集资本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当作是投资银行。这一定义排除了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所现实经营着的许多业务,因而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国际投资银行界普遍认为,以上第二个观点最符合美国和现代世界投资银行的现实状况,目前是投资银行的最佳定义。
2.2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简史
在国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2.2.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
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工业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2.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1)《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前的投资银行。
1929年以前,美国政府规定发行新证券的公司必须有中介人,而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业务只能通过银行控股的证券业附属机构来进行。这一时期,所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从事证券(主要是公司债券)业务,这一阶段投资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混业经营,投资银行大多由商业银行所控制。由于混业经营,商业银行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参与证券投机,当时证券市场出现了大量违法行为例如:虚售(WashSales)、垄断(Corners)、大进大出(Churning)、联手操纵(Pools)等。这一切都为1929---1933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1929年到1933年爆发了世界历史上空前的经济危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从892亿美元下跌到156亿美元。美国的银行界也受到了巨大冲击,1930-1933年美国共有7763家银行倒闭。
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被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开始分业经营。许多大银行将两种业务分离开来,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例如,摩根银行便分裂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银行则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经营方向。例如,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成为专门的商业银行,而所罗门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尔·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则选择了投资银行业务。
(2)70年资银行业务的拓宽。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以后,美国的投资银行业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各投资银行为竞争需要纷纷向客户提供佣金低廉的经纪人服务,并且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货与期权交易。这些交易工具为投资银行抵御市场不确定性冲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资银行掌握了回避市场风险的新工具后,将其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如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种业务使得抵押保证证券市场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国投资银行发展
80年代美国为了放松对市场和机构的管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1980年颁布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机构法》以及1989年颁布的《金融机构重组、复兴和强化法》,1983年实施了"证券交易委员会415条款"(SECRule415),这些对投资银行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美国投资银行业在80--90年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生了大量金融创新产品。8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结束后,美国的利率开始从历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发行股票与债券充斥市场,出现了不够投资级的垃圾债券(JunkBond)。大量垃圾债券的发行给投资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并影响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历程。
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国际上投资银行业发生了许多变化。主要是国际型大型投资银行机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银行重组大量出现、高科技发展带来投资银行业务的革命、创新业务大量涌现等等。
2.3投资银行的内部环境
2.3.1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国际投资银行一般由两种形态:一种是合伙人制;另一种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绝大多数国际投资银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资银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承兑贸易商号。这些家族经营的企业一代一代的继承,慢慢的由开始的独资性质变为数个继承人按份共有,成为合伙企业形式。早期的投资银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时、丹麦等国的投资银行仅限于合伙人制,德国、荷兰的法律虽允许股份制,但其投资银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国的六大投资银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现在高盛已经有将近200个合伙人。
19世纪50年代,欧美各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开始兴起,到20世纪50年代趋于完善。投资银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组织形态过度。现代国际投资银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过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国现在只允许投资银行采用股份只形态,合伙制则被禁止。
2.3.2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各国对两者的处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则采用混业经营模式。
1933年通过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在法律上确定了美国分业经营的基本模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管理。保证了美国金融与经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持续发展。二战后,美国将其经济与金融体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和信托机构不得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类业务应该由证券公司从事,日本的证券公司其实就是专业投资银行。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许多国家在制定投资银行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上都沿用了美国模式。
混业经营在欧洲国家是比较多的,除德国以外,瑞士、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采用了混业经营模式,又称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业经营使得银行能够便利地进入各种金融市场,在这一点上混业有着分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混业经营的风险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银行体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资银行业务
2.4.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就来自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证券的承销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由四种方式:(1)包销。(2)投标方式。(3)尽力推销。(4)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Grossspreed)和佣金(Commission)。
(2).证券交易
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证券承销以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以保持该种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稳定。一般在证券上市以后,承销商总是尽量使其市价稳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做市商业务。
另外,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促成客户所希望的交易,并据此收取一定的佣金,这就是投资银行的经纪收入。
第三,投资银行本身拥有大量的资产,并接受客户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只有通过选择、买入和管理证券组合,投资银行才能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这就是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另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进行风险套利、无风险套利等业务活动。
(3).兼并收购业务
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首先,投资银行替猎手公司服务。替其物色收购对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购建议.提出令猎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满意的收购条款和一个令人信服的收购财务计划,帮助猎手公司进行财务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资银行同样也为猎物公司服务:判断猎手公司的收购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对方是敌意收购,则与猎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购的策略,如果判断对方是非敌意收购,那么投资银行便以猎物公司的立场向猎手公司提出收购建议,并向猎物公司提出收购建议是否公平与合理及应否接纳对方建议的意见。
2.4.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
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发展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金融部门,从70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其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其二是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企业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目前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的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须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
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一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
1970年由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担保发行的第一批公开交易的住宅抵押贷款债券可视为资产证券化的先驱。进入9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开始从美国向世界扩张,从国内资金市场向国际资金市场延伸,由在岸市场向离岸市场扩展。所谓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步同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到2003年将增长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6)风险投资(创业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称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人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股权资本;风险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注入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风险资本的附加值。
风险投资公司曾为诸如微软、英特尔、康柏、戴尔、思科、太阳系统、联邦速递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启动资本,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业中成为领先者。虽然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只有20年的时间,但国外的投资银行已经把它培育成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因为创业投资的大力帮助,全球的高科技产业以迅猛的速度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亮点。
1.1资本市场的概念与分类
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从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企业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交易几乎已经覆盖了全部金融市场。
我们可以将资本市场进行分类。从宏观上来分,资本市场可以分为储蓄市场、证券市场(又可分为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长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其他金融衍生品种市场等。其中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又形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1.2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经济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行使资源配置功能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政府、家庭和国外部门。家庭部门一般来说是收支盈余部门,企业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额部门。盈余部门一般要将其剩余资金进行储蓄,而收支差额部门要对盈余部门举债,收支盈余部门将其剩余资金转移到收支差额部门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现代社会中,要完成这种转化,曾经有过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即由计划经济性质决定的中央计划配置方式和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资本市场配置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实践证明效率是比较高的。
1.2.2资本市场还起到资本资产风险定价的功能
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资本市场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增量资本资源的积累与存量资本资源的调整。风险定价具体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这正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问题。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2.3资本市场还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
资本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提供资本资产的流动。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购买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称为资本市场的流动。流动性越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越高。流动性的高低,往往成为检验资本市场效率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1.3资本市场的主体
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参与资本市场的服务企业分为金融中介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其中金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的所有参与者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他们一般主要提供以下传统金融服务:
1.金融中介功能。发行各种金融工具;
2.客户进行金融资产的交易;
3.自身进行金融资产交易,为其客户设计新类型的金融资产并将其销售给其他资本参与者;
4.投资咨询服务;
5.资产管理服务。
1.4中国的资本市场
1.4.1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中国的资本市场形成经历了不太长的时间,作为其标志的中国证券市场是从1981年发行国库券开始的。后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着证券交易体系开始走向规范。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委员会,相继颁布了一批证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至此,中国资本市场才初具框架。
中国的证券市场体系经过了10年的风雨,在这10年中,中国的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起到的关键的作用。从证券市场来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有上市公司14家,市价总值109.19亿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资者开户数目已经达到5800多万户,境内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计筹集资金将近5000亿元。另外,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值已达到4.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亚洲甚至世界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
1.4.2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足
与国际上先期工业化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相比较,中国现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与问题。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本市场总量规模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大约1/10,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国家的银行偿贷间接融资与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大约为1:1。
另外,资本市场内在结构不尽合理。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而占据,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约为50%、30%、20%。流动性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流动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第三,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运行秩序不很规范。由于法律环境、制度、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处于不很规范的状态,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导致了诸如虚假财务报表,虚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户操纵股价等一系列违规现象出现;由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筹资而淡化经营、出现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致使市场投机气氛强烈,市场价格严重背离公司股票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
虽然中国资本市场存在以上缺陷,但是这些问题总的来讲是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其他国家在发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经出现过这些问题。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发展中的资本市场,是新兴的资本市场,其中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充满着活力和生机。
二投资银行理论概述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当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讲,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2.1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这个名字其实名不副实,它主要从事同证券相关的业务但并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趋势曾经对投资银行下过如下四个定义:
(1)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最广义的定义,它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甚至还包括保险公司和不动产公司。
(2)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第二广义的定义。因此,证券包销、公司资本金筹措、兼并与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风险投资及证券私募发行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等则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3)更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仅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例如证券包销,兼并收购等,另外的资本市场业务,例如基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工具的创新等则应该排除在外。
(4)最狭义也是最传统的投资银行的定义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募集资本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当作是投资银行。这一定义排除了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所现实经营着的许多业务,因而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国际投资银行界普遍认为,以上第二个观点最符合美国和现代世界投资银行的现实状况,目前是投资银行的最佳定义。
2.2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简史
在国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2.2.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
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工业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2.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1)《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前的投资银行。
1929年以前,美国政府规定发行新证券的公司必须有中介人,而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业务只能通过银行控股的证券业附属机构来进行。这一时期,所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从事证券(主要是公司债券)业务,这一阶段投资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混业经营,投资银行大多由商业银行所控制。由于混业经营,商业银行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参与证券投机,当时证券市场出现了大量违法行为例如:虚售(WashSales)、垄断(Corners)、大进大出(Churning)、联手操纵(Pools)等。这一切都为1929---1933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1929年到1933年爆发了世界历史上空前的经济危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从892亿美元下跌到156亿美元。美国的银行界也受到了巨大冲击,1930-1933年美国共有7763家银行倒闭。
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被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开始分业经营。许多大银行将两种业务分离开来,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例如,摩根银行便分裂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银行则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经营方向。例如,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成为专门的商业银行,而所罗门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尔·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则选择了投资银行业务。
(2)70年资银行业务的拓宽。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以后,美国的投资银行业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各投资银行为竞争需要纷纷向客户提供佣金低廉的经纪人服务,并且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货与期权交易。这些交易工具为投资银行抵御市场不确定性冲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资银行掌握了回避市场风险的新工具后,将其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如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种业务使得抵押保证证券市场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国投资银行发展
80年代美国为了放松对市场和机构的管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1980年颁布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机构法》以及1989年颁布的《金融机构重组、复兴和强化法》,1983年实施了"证券交易委员会415条款"(SECRule415),这些对投资银行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美国投资银行业在80--90年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生了大量金融创新产品。8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结束后,美国的利率开始从历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发行股票与债券充斥市场,出现了不够投资级的垃圾债券(JunkBond)。大量垃圾债券的发行给投资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并影响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历程。
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国际上投资银行业发生了许多变化。主要是国际型大型投资银行机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银行重组大量出现、高科技发展带来投资银行业务的革命、创新业务大量涌现等等。
2.3投资银行的内部环境
2.3.1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国际投资银行一般由两种形态:一种是合伙人制;另一种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绝大多数国际投资银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资银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承兑贸易商号。这些家族经营的企业一代一代的继承,慢慢的由开始的独资性质变为数个继承人按份共有,成为合伙企业形式。早期的投资银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时、丹麦等国的投资银行仅限于合伙人制,德国、荷兰的法律虽允许股份制,但其投资银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国的六大投资银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现在高盛已经有将近200个合伙人。
19世纪50年代,欧美各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开始兴起,到20世纪50年代趋于完善。投资银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组织形态过度。现代国际投资银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过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国现在只允许投资银行采用股份只形态,合伙制则被禁止。
2.3.2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各国对两者的处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则采用混业经营模式。
1933年通过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在法律上确定了美国分业经营的基本模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管理。保证了美国金融与经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持续发展。二战后,美国将其经济与金融体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和信托机构不得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类业务应该由证券公司从事,日本的证券公司其实就是专业投资银行。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许多国家在制定投资银行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上都沿用了美国模式。
混业经营在欧洲国家是比较多的,除德国以外,瑞士、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采用了混业经营模式,又称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业经营使得银行能够便利地进入各种金融市场,在这一点上混业有着分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混业经营的风险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银行体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资银行业务
2.4.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就来自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证券的承销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由四种方式:(1)包销。(2)投标方式。(3)尽力推销。(4)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Grossspreed)和佣金(Commission)。
(2).证券交易
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证券承销以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以保持该种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稳定。一般在证券上市以后,承销商总是尽量使其市价稳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做市商业务。
另外,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促成客户所希望的交易,并据此收取一定的佣金,这就是投资银行的经纪收入。
第三,投资银行本身拥有大量的资产,并接受客户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只有通过选择、买入和管理证券组合,投资银行才能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这就是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另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进行风险套利、无风险套利等业务活动。
(3).兼并收购业务
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首先,投资银行替猎手公司服务。替其物色收购对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购建议.提出令猎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满意的收购条款和一个令人信服的收购财务计划,帮助猎手公司进行财务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资银行同样也为猎物公司服务:判断猎手公司的收购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对方是敌意收购,则与猎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购的策略,如果判断对方是非敌意收购,那么投资银行便以猎物公司的立场向猎手公司提出收购建议,并向猎物公司提出收购建议是否公平与合理及应否接纳对方建议的意见。
2.4.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
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发展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金融部门,从70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其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其二是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企业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目前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的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须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
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一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
1970年由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担保发行的第一批公开交易的住宅抵押贷款债券可视为资产证券化的先驱。进入9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开始从美国向世界扩张,从国内资金市场向国际资金市场延伸,由在岸市场向离岸市场扩展。所谓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步同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到2003年将增长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6)风险投资(创业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称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人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股权资本;风险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注入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风险资本的附加值。
风险投资公司曾为诸如微软、英特尔、康柏、戴尔、思科、太阳系统、联邦速递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启动资本,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业中成为领先者。虽然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只有20年的时间,但国外的投资银行已经把它培育成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因为创业投资的大力帮助,全球的高科技产业以迅猛的速度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亮点。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8-0224-01
1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定义、特点及内容
1.1 自愿性披露的定义及特点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基于公司形象,投资者关系等动机根据自己意愿主动向相关主体或公众披露的强制性信息之外的补充性、说明性和预测性信息。
自愿性信息披露受自由市场经济的影响很大,认为政府不直接干预资本市场,希望利用市场自身力量解决投资者与证券发行人之间的关系,但这种披露制度存在以下问题:(1)投资者利益不能完全得到保护,资本市场上容易产生欺诈现象;(2)会导致资本市场监管软弱无力,市场正常秩序难以保证。
1.2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容
1.2.1 赢利预测性信息
在西方,有关法规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赢利预测外,定期财务报告则无要求。许多公司往往自愿披露赢利预测信息。
1.2.2 价值或现行成本信息
一些国家在物价变动剧烈时曾采用现行成本会计,由于现行成本会计比较复杂,加之近些年来物价变动趋向平静,许多国家将其改为鼓励披露。
1.2.3 社会责任、人力资源和环境保护信息
如职工报告、环境保护等信息有力地减少了外部对企业的误解,改善了企业的公共关系。
1.2.4 背景信息和经营性数据
美国的上市公司目前没有要求报告高层次的经营数据和业绩指标,但有不少企业自愿提供了这方面的信息。
1.2.5 前瞻性信息
包括机会和风险、管理部门的计划、实际经营业绩与以前披露的机会和风险以及管理部门的计划的比较。
2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
2.1 委托理论
Jensen 和 Meckling(1976)分析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问题。他们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一个人或更多人(委托人)聘用另一个(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包括把若干决策权托付给人”。在委托理论中,企业被看作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综合”。
委托理论假定,公司的价值会由于成本的存在而被永久折损,因此知道利益冲突的投资者将不会愿意忍受由此带来的成本。披露及时、相关、可信的信息会使得投资者以有效的低成本方式评价公司及其经理人员,从而通过降低成本来创造股东价值。但由于外部股东不能直接观察经理的行动,所以他们就愿意与经理签定契约来对经理进行监督,由于监督契约的执行要耗费成本,这些成本不但会降低投资报酬,还有可能降低经理的奖金、分红和其他报酬,因此经理就有使监督成本保持最低的动机。
2.2 竞争性资本市场理论
竞争性资本市场理论认为:一定时期内,资本市场资金量总是有限的,各个公司为了筹集自身所需资金, 必然存在着一定竞争关系。这种竞争关系的存在使公司产生了自愿披露信息的内在动力。因为,在资本市场中,公司要筹资,必然要向投资者公开公司相关信息。公司信息越透明,越公开,公司形象才可能越好,才能取得投资者信任,从而投资者才能产生购买愿望,公司股票才能发行得出去。
2.3 信号理论
对于证券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问题,企业的自愿性披露起到了信号传递作用。根据信息传递理论,好消息的公司将通过传递信号将其与坏消息公司区别开来,市场也会做出积极的反应,好消息公司的股票价格就会上涨,而那些不披露的公司则被认为是坏消息的公司,其股价就会下降。因此,拥有关于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等私人信息的高质量企业的管理当局就有动力进行充分披露,通过这种自愿披露企业真实状况的信息,可以减少投资者对公司前景的不确定性和对公司的误解。投资者通过这些信息,将那些较高质量的企业与低质量企业区分开来,进而愿意以较高的价格来购买其证券,纠正市场对公司股票的错误定价,企业的价值就会得到正确的估计。
3 我国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信息披露机制是强制性披露为主,自愿性披露为辅。在现实中,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不论是内容还是质量,都远远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证券专业人士以及投资者的要求,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只愿意按照证券法规的最低要求披露信息,即使自愿披露也是一带而过,在上市公司年报、中报(包括季报)中有许多是不确定性和容易产生理解偏差的信息。总之,上市公司多数选择定性的、边缘的、的、表面的信息予以披露,而回避那些核心的、关键的、定量的信息,从而极大地削弱了信息的相关性。究其原因,主要有:
3.1 资本市场不发达
我国资本市场仍属于弱式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如:上市公司良莠不齐,整体质量不高,赢利能力较差,投资回报较少,投资者更倾向于短期投资,对公司长远发展方面的信息兴趣不大,因此,上市公司没有自愿披露的意识,认为只要按照证监会的《年度报告准则》规定的事项进行披露就可以了。
3.2 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国有股“一股独大”加上流通上的限制,造就了低效的产权结构。其一,国有股股权主体缺位,以致对全面的信息缺乏要求;另外,社会公众受持股比例的限制以及“搭便车”的心态,即使提出全面披露信息的要求,影响力也十分有限。博弈的结果使上市公司只会选择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披露信息,而尽量避免自愿披露信息。
3.3 其他方面
如对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不力,强制性信息披露尚不能保证充分、可靠的披露,大量企业在进行利润操纵,企业就更不会自愿披露其他信息,尤其是不利的信息了。
我国资本市场还属于弱式有效市场,近期内,应以完善强制性信息披露为主,鼓励公司进行更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并逐渐推进与国际信息披露规则一体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陈艳.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的经济学思考[J].会计研究,2001,(8).
[2]戴新民.现代会计前沿问题[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5).
中图分类号:F76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7-0032-03
一、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
商业模式的概念最早出现在信息管理领域,20 世纪90年代互联网兴起以后,商业模式成为企业界的时髦术语,并引起理论界的关注,其内涵也扩大到企业管理领域的广阔空间。商业模式是关于企业做什么、怎么做、怎么赢利的问题,实质是商业规律在经营中应用。它涵盖了企业从资源获取、生产组织、产品营销、售后服务到研究开发、合作伙伴、客户关系、收人方式等几乎一切活动。对于商业模式的认识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罗氓(2005)则将商业模式定义为一个组织在明确外部假设条件、内部资源和能力的前提下,用于整合组织本身、顾客、供应链伙伴、员工、股东或利益相关者来获取超额利润的一种战略创新意图和可实现的结构体系以及制度安排的集合[1];咨询师Mitchell和Coles也曾把企业降低成本的过程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联系起来,对商业模式定义为“5W2H”,即:一个组织在何时(when)、何地(where)、为何(why)、如何(how)和多大程度(howmuch)地为谁(who)提供什么样(what)的产品和服务,并开发资源以持续这种努力的组合[2];Rappa(2004)认为,商业模式就其最基本的意义而言,是指做生意的方法,是一个公司赖以生存的模式―― 一种能够为企业带来收益的模式[3]。
综上所述,可以将商业模式定义为,为了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形成的完整高效独具核心竞争力的运营系统。是企业通过提品和服务达到盈利的解决方案。在一个日益由速度和差异化决定企业成败的社会里,独特的商业模式将成为任何一个企业不断寻找生存和发展另类空间的最佳手段。选择了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商业模式必然有助于创业成功和企业发展。例如,著名的沃尔玛、戴尔、耐克以及中国的苏宁、分众传媒等企业,都是选择了成功的商业模式而快速发展起来的典型范例。
二、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与资本市场的互动
(一)资本市场对商业模式创新的催化作用
资本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对社会中的个人行为起着约束、扩展和激励的作用。人们往往关注制度对个人行为的约束作用,而忽视制度对个人行为的扩展和激励作用。事实上,制度所界定的个人行为的选择集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商业模式创新型企业因为有着社会的制度性支撑而获得飞速发展的案例举不胜举。从登陆纳斯达克的如家快捷,到锦江国际旗下的锦江之星、华侨城投资的城市客栈。资本市场之所以被称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主要是源于其对企业的推动。
1.创业板对商业模式创新的孵化作用
商业模式是连接和实现客户价值与企业投资价值的交易结构安排。好的商业模式之所以能点石成金,在于其两个核心内容。其一是业务系统。好的商业模式在构建业务系统时,往往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强调合作共赢,发现利益相关者在各自利益驱动下有可能形成的合作关系,整合有效存量资源,掌控或利用关键资源的能力。其二是通过专业化经营,多样化服务,构建多渠道的收入来源和盈利模式。传统的“盈利模式”往往依赖主营业务,企业就针对自己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收费,是成本加成法盈利模式。随着产品、服务、业务系统、组织结构和盈利模式等全面同化,主业的直接利润越来越薄,进入“微利”时代,甚至亏本。优秀企业在专业化经营主业的同时,善于挖掘收入的“关联性”,形成盈利的“多样化”。即以主营业务作为平台,低价吸引客户,通过向客户、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提供“增值服务”,增加客户方便、快捷、省钱等方面的满意度,锁定客户,扩大市场份额,实现“收入来源的多样化”。
创业板的启动,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社会经济资源向具有竞争力的商业模式创新型企业、新兴行业聚集,有利于改善这些企业的发展环境,一大批基于技术的商业模式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可以加快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重视商业模式创新,而不仅仅是技术创新,可以更有效地把技术价值转换为客户价值和投资价值,增强竞争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加快企业发展和投资价值倍增速度。
2.股权市场对商业模式创新的推动作用
在2005年中国的财富故事不断,先是分众传媒于2005年7月14日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使其创始人江南春的个人财富一夜间升至近3亿美元。接着是百度于2005年8月5日上市,创始人李彦宏当天成为9亿美元富翁。当然,尚德的财富故事更为惊人,其股票于12月15日在纽约上市之后,创始人施正荣的身价超过20亿美元,创下全新的奇迹。这些财富故事的出现,除了创业者的商业眼光和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会之外,美国发达的股权资本市场在其中起到根本性的作用,股权交易市场的定价原则以未来的收益流为基准,而不是以过去投入企业的成本或净资产为基础,股价基本反映了未来收益流的折现总值,因此股权交易市场给创业者提供的是提前兑现未来收入流的机器。换句话说,如果没有美国股市这种提前兑现未来收入流的机器,施正荣的尚德哪怕再成功,可能也要等上几代人才能实现20亿美元的财富;但是,有了活跃的股权交易市场之后,创业者不仅能立即发现财富的价值,而且如果他们想要,还可随时变现一部分、甚至全部。这种加快了的财富实现手段不仅催生了美国过去一百多年的创业、创新文化,而且也正在改变中国的创业创新景象。当然,股权交易市场的这种效果有一个前提,就是股市不能只让国企上市,而更重要的是要对民营企业开放,给私人企业同样的机会。
分众传媒、百度、尚德的故事也带来了其他意义深远的变革,一方面是它们的上市成功刺激了中国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风险基金行业的发展,各种此类基金大量出现在上海、北京、香港等城市,以公众股权(上市公司)为顶、以私募股权基金为第二层、以创业风险基金为第三层、以天使创投基金为底层的金字塔式股权市场正在中国形成;另一方面,这种金字塔式股权市场以及类似分众传媒这样的并购运作正在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创业者的商业模式。从分众传媒的成功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发达的股权市场对商业模式创新的推动作用。
(二)商业模式创新型企业对目前上市公司结构的优化作用
一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结构都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上市公司组成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1)国有企业比重大,非国有企业比重小;(2)大中型企业比重大,小企业比重小;(3)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多,企业整体上市公司少;(4)传统产业上市公司多,高新技术产业上市公司少。行业分布存在较大缺陷,传统产业的上市公司数量太多,商业模式创新型企业上市的少。
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在国内上市,将使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的结构将因此而发生变化。迄今为止,在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上市的千余家上市公司,其前身绝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由于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没有解决,不少上市公司事实上仍然保留了原国有企业的基本体制特征和基本运作方式。鼓励商业模式创新企业上市,对优化上市公司的结构,提高上市公司总体质量是有益的。新模式企业上市,意味着中国证券市场的目的和性质发生了部分变化。资本市场的发展将由主要为国企改革服务转向为所有的企业服务,尤其是为中小企业及科技创新型企业服务。资本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将会得到更好的发挥。
三、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难题及应对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成熟还不能适应新经济、创新商业模式的特点,使得众多中小型的新经济、创新商业模式企业在国内上市依然存在一些特殊性问题。要实现商业模式创新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首先必须解决创新商业模式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难的问题,目前新经济及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在中国上市面临着如下问题:
1.国内现行的发审理念与发审制度导致商业模式创新型企业难进入资本市场。现行发审标准不利于创新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因为过于强调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等硬性指标,较少注重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科技含量和成长潜力等软性指标,较适用于成熟型企业,不适用于创新型企业。按照现行发审标准,当年的新浪和现在的百度都无法达到中国的发行标准。比如,要求企业成立三年以上,而且要三年盈利,但由于这类企业在发展早期都是寻求规模扩张,“跑马圈地”,并不太重视盈利目的,导致此类企业在国内上市存在困难。另外,企业上市周期长、成本高、程序复杂。IPO(首次公开募股)一般需要二至三年的时间,期间还充满了许多不确定因素。而且,企业上市后再融资必须间隔一年,再融资的发行审核基本等同于IPO(首次公开募股),同样无法适应高技术产品生命周期短、技术更新快的特点,不能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更新、产品升级换代对资金的急切需求。
2.商业模式创新型企业的财务特点造成上市难。首先,新商业模式企业的盈利数据缺乏可比性。传统的制造业企业,已经有诸多的上市公司可以提供可比的财务和经营数据;对于类似连锁等新经济模式下的特殊行业的财务数据,由于同类的上市公司不多,缺少现成的可比数据,审核人员难以判断企业的素质和发展潜力。其次,商业模式创新型企业的财务规范性程度不高是这类企业存在的另一普遍问题。少缴税、两套账、买资产不开发票、租赁不开租赁合同等诸多企业财务经营上的不规范行为,造成了上市的困难。流通、服务企业很重要的一点是物流和资金流的信息传递。很多企业注重物流,但是对于资金流的控制不是很重视;很多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不匹配,会计核算无法准确,资金流想恢复原始数据非常困难。
3.资本市场体系不够健全,资本市场层次单一。中小企业板基本上延续了主板市场的规则,除能接受流通盘在5 000万股以下的中小企业上市这点不同以外,其他上市的条件和运行规则几乎与主板市场一样,所以上市的门槛还是很高,这样还是不利于新经济和商业模式创新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中小企业板的设立虽然已有一些时间,但当前的中小企业板仍是主板市场的组成部分,离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板市场还有很大距离。
由于众多因素使得新经济和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在国内上市困难,近年来,中国大量新经济与商业模式创新企业纷纷赴境外上市,新浪、搜狐、百度、携程、盛大等几乎所有中国概念的网络公司及商业模式创新龙头企业都通过海外市场进行融资。一方面,国内投资者丧失了分享中国新经济成长的机会,国内日渐高趋的储蓄率表明,大量资金得不到有效利用,金融资源浪费严重。另一方面,中国的资本市场也失去了与新经济和商业模式创新企业互动的机会,不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4]。
国内企业海外上市是企业在一定市场约束条件下的决策问题,是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和资本市场情况来确定的,是一种市场化行为,因而我们不能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况且中国资本市场的问题是不可能通过阻止国内企业海外上市来解决,关键还是要通过国内资本市场自身的改革加以完善,因此深交所孔翔呼吁:“资本市场应关注和适应新经济与商业模式创新企业”[5]。
首先,我们必须完善中国资本市场以开放的心态对待轻资产公司的上市问题,制定更为灵活、适用的上市政策,放宽对新商业模式企业的审核标准,把检验的空间留给市场。改革发审制度,提高发审效率,设立面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的“绿色通道”。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较好的盈利能力和高成长性,并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高效快捷的融资机制,尽可能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发审效率,提供更快捷的融资便利。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内部资本市场组织形式及运行机制的创新性研究
收录日期:2013年5月27日
一、内部资本市场的概念
目前,国内外对内部资本市场的定义主要有三个角度,即资本市场运行范围、资本分配机制和内外市场互补。实际当中,内部资本市场反映了一个企业除去外部资本市场,而进行的所有投融资的资源流通往来。内部资本市场的运行已经不单是多元化企业组织中的直接调用及划拨,还包括不同企业法人间的委托贷款、为关联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关联企业间的资本易或资产重组、集团内部的费用摊配以及虚拟企业等。本文认为:内部资本市场是存在于利益相关者构成的企业内部,为实现企业内部资本配置和完成利益相关者交易为目的的资本运行机制。
二、内部资本市场组织形式的扩展
在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内部资本市场总是具有一定结构特点的组织结构作为资金流动的载体。根据当前已有的资料,对内部资本市场的组织形式的表述存在混乱的局面,例如吴国栋(2007)将企业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内部银行、财务公司等作为内部资本市场的组织形式;而彭惠文(2003)则将上述内容作为了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组织机构;张冉(2007)等则认为,内部资本市场组织形式就是承载内部资本市场运行的组织机构,他们将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看作了内部资本市场的组织形式。因此,有必要对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作一比较分析。内部资本市场的组织形式是指维持企业内部部门之间及其企业与外部之间资金交往的表现形式,它更多体现的是在既有的企业边界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而内部资本市场的组织机构是维持内部资本市场正常运行的中间部门,它负责内部资本市场融资、投资及资金管理等活动,是对组织形式的具体化,所以二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内部资本市场是存在于一切实行资金由总部统一调配的企业内,其各分部与总部之间因控制与被控制而共生存,最终这种控制关系可以资金的形式体现出来。因此一定程度上,企业内部因控制而形成的企业组织形式就成了内部资本市场的组织形式。常见的内部资本市场的组织形式主要有:
(一)M型组织形式。M型组织形式,就是在一个企业内部对具有独立的产品和市场、独立的责任和利益的部门实行分权管理的一种组织形态,也称为事业部型。事业部是一些相互联系的单位的集合,同时也是一个分权单位,具有足够的权力,能自主经营。它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每一个事业部都可以看作是一个独立项目的利润中心,这方便了对各个项目的绩效考核。尤其在组织内部进行资源配置时具有信息优势;二是M型组织内负责内部资本市场正常运行的组织机构,例如财务部门、内部银行通常扮演着企业内部投资中心和资金管理中心的角色。
(二)H型组织形式。相对于M型组织结构,H型组织形式则依靠拥有其他公司一定表决权的股份,以达到行使控制权或从事经营管理的公司。从组织管理的角度而言,控股公司是比事业部制更加分权化的组织,子公司拥有完全独立的法人地位,控股母公司对于子公司日常的财务资金运作也不能任意干涉,而只负责重大的投资决策。但是,很多人认为这种过于分散决策的组织形式使决策单位之间缺乏应有的协调,母公司也没有掌握必要的信息以评价和协调各单位的计划与决策。因此,在H型组织形式内,很难实现资本的有效配置。在实际操作中,控股公司不仅拥有子公司在资本财务上的控制权,而且拥有经营的控制权,并对主要人员的任命和重大政策方针的确定有决定权,甚至直接派人去经营管理,控股母公司仍然有着绝对的控制权左右子公司的运作,母公司的战略方针、经营理念、管理经验等都可以通过这种控制关系输入子公司。虽然母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对于整个控股企业,内部资金的运作要受到外部法律制度的约束,但只要存在这种具有“权威”性质的控制关系,组织内的资本分配行为就会存在。当然,子公司的发展必须符合控股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子公司的存在是母公司战略投资的一个组成部分,母公司也会根据战略的需要和子公司的业绩情况决定对子公司追加或减少投资。
但是,新兴市场条件下,企业对市场上出现的机遇具有敏感性,一些利益集团并不是以资金形成的控制关系存在的,而是由技术组成的临时联盟,这些联盟也存在于总部与分部之间、企业集团与企业外部市场的资金往来,这进一步丰富了内部资本市场的组织形式。
(三)内部资本市场组织形式的扩展——虚拟企业组织形式。虚拟企业是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产物,它是由一些相互独立的业务过程或企业组成的暂时性的联盟。在这一联盟中,每一个伙伴各自在诸如设计、制造、分销等领域贡献出自己的核心资源,并相互联合起来,实现技能共享和成本分担,以把握快速变化的市场机遇。作为一种全新的组织形式,虚拟企业突破了传统企业组织的有形界限,弱化了具体的组织形式,强调对企业外部资源的有效整合、互补,来迎合某一快速出现的市场机遇。
虚拟企业与企业集团都是一种松散型的企业联盟形式,但二者内部资本市场的形成和运行有所不同。在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中,要求成员企业的经营战略与集团的总体战略保持一致,成员企业不能同时加入两个企业集团,集团与成员企业之间具有较强的经济与行政联系,成员企业加入或脱离企业集团往往具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而虚拟企业大多是就某一市场机遇而形成的联盟,形式上比较灵活,成员企业(伙伴)的加入与脱离相对自由,但是维系他们之间的关系最终还是资金。因此,虚拟企业下的内部资本市场具有短暂性的特点,但对于总部与分部,内部资本市场与外部资本市场之间,依然存在资金的周转与划拨。
三、内部资本市场运行机制重新描述
在研究内部资本市场运行方面,已有的研究文献存在如下的疏漏:首先,只是简单的描述了资金的往来,并没有对外部资本市场与内部资本市场、总部与分部的约束机制进行详细说明;其次,内部资本市场的运行,只关心集团总部与分部之间的资金活动,没有关心各分部之间的资金往来。各分部之间的交往最终会引起分部价值的波动,在内部资本市场资金约束的条件下,内部资本市场资金易追逐高效益项目,如果不考虑分部间的资金往来,受道德风险的影响,极易引起分部管理层的寻租行为。
内部资本市场运行机制应在企业总部的整体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通过内部转移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把资本配置到效益较好的部门和环节。即利用“计划机制”将每一生产经营过程的业绩同整个企业的业绩联系起来。评价整个企业的业绩,利用“市场机制”提高每一生产经营过程的业绩,最终实现企业整体价值的提升和社会总资本的周转效率。我们把上述内部资本市场运行机制称为“交叉有效的运行模式”。这种模式的内部资本市场基本上符合“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结合内部资本市场组织形势的扩展,本文认为内部资本市场运行机制如图1所示。(图1)
上述描述了内部资本市场运行的简单模型,它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理解:一是内部资本市场与外部资本市场的资金交往关系。这种交往更多的体现在当企业整体需要资金时,外部资本市场可以作为其资金的一种来源,同时外部资本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内部整体又会利用资金进行投资;二是企业内部资本市场自身的资金聚集与分配过程。这一方向的配置过程较侧重于企业整体和集团总部与分部之间的资金往来;三是分部与分部之间存在的资金来往。本文将在下文中对内部资本市场的资金来往作进一步的阐述。
四、基于组织形式及运行机制的内部资本市场行为分析
(一)内部资本市场的投资行为
1、投资的目标定位。从投资角度来看,企业整体投资体现出比各分部更具有战略性,它不仅要考虑内部资本市场内各企业的战略性发展方向,还要特别重视整个企业的整体战略性发展问题。内部资本市场投资目标就是各种投资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它是指导企业投资活动的方向和评价各项投资活动是否合理有效的基本标准。企业投资目标是投资管理的核心内容。本文认为,内部资本市场的投资目标应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下的企业价值最大化。内部资本市场下的企业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对企业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有效配置与组合,以使企业整体在实际的竞争环境中表现出强大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增加企业的价值。
2、内部资本市场的投资决策。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内部投资会引起集团内部的多重反馈,如投资增加可导致生产能力的增大以至引起产品产量的增加以及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从而又可以增加集团的投资。传统财务投资决策较注重某一时点的结论,同时定性与定量的方法并为相互制衡。另外,对于后期出现的风险机遇表现,传统方法的反映更为迟钝。针对动态的市场形势和复杂的投资环境,本文认为,内部资本市场的投资决策方法更应偏向灵活的投资系统。系统动力学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系统动力学不仅解决了时点性的问题,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将预期的结论实时进行修改,以此做出最佳选择。根据系统动力学的建模及模拟过程,通过以下八个步骤来进行:一是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判断系统动力学的适用性;二是确定建模目的;三是定性分析,确定系统边界;四是根据内部资本市场具体情况,确定系统中各种有关投资的变量;五是画出因果关系图和流图;六是输入全部方程和参数;七是利用计算机进行仿真模拟,修正模型,并通过调控参数,得出多个投资方案;八是分析投资方案,做出决策。
(二)内部资本市场的融资行为。如果将内部资本市场的资金来源等同于内部来源的话,则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研究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本文对内部资本市场可支配资金的内涵进行拓展,即无论资金来源于何处,只要其在总部统一的控制之下,就视其为内部资本市场可予以支配的资源。以此为起点的研究,对我国内部资本市场的研究才具有现实意义。
内部资本市场首先所面对的是其能否融到企业集团整体发展所需的资金。内部资本市场采用的是集中的融资方式,这种方式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和规律发展的要求,便于企业整体编制预算。按照企业资金来源的不同,企业内部资本市场资金融通包括外部融资和内部融资。
内部资本市场筹资,通过专门机构的统一管理,可以分散整体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对于虚拟企业,整体的筹资活动不存在,因此当出现资金短缺时,其主要通过成员企业之间的相互信用融资、相互拆借和相互投资等方式进行调节。这些方式下的筹资风险更多的体现在伙伴企业之间、盟主企业与伙伴企业之间,当他们之间信息披露不充分时较容易爆发筹资风险。当然,如果企业整体在进行融资时提前已预知风险,则作为融资整体有必要采取相关的防范策略对其进行化解。
(三)内部资本市场的资金管理行为。从经营对象来看,内部资本市场与资金集中管理都是企业资金,而且两者存在的前提一般都是多元化经营的企业,但两者有本质区别:内部资本市场是企业的战略安排,从长期来考虑企业内部资金运作;而资金集中管理只是企业的一种战术安排,侧重于企业短期利益。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对内部资金的运作还停留在资金集中管理层面,没有上升到内部资本市场的战略高度。因此,资金管理是在内部资本市场下的一种战术安排。这种战术安排的“平台”主要有结算中心、内部银行和财务公司等模式,这些模式从其功能上来说,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了内部资本市场的作用。它们是内部资本市场发挥作用的组织载体。
(四)内部资本市场的关联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已成为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交易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就可视为“关联方”。这是判断关联方关系的基本标准。可见,判断关联方的关键在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总存在着或强或弱的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这就导致一方对另一方拥有一定程度的剩余控制权,而剩余控制权正是内部资本市场优势的根源所在。“控制权”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内部资本市场紧紧联系在一起。
关联交易与上市公司内部资本市场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关联交易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内部资本市场的运行状况。雷门德(Reimund,2003)对德国集团公司内部资本市场进行研究时,用集团公司对外披露的对附属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应收和应付款项余额表示集团内部资本市场规模。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关联交易都可以度量上市公司的内部资本市场。
五、小结
内部资本市场是存在于利益相关者构成的企业内部,为实现企业内部资本配置和完成利益相关者交易为目的的资本运行机制,其组织形式不仅仅表现在传统的H型和M型,还表现为虚拟企业形式。为适应全新的内部资本市场结构,本文对内部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进行了重新构建,并采用“交叉有效的运行模式”。
主要参考文献:
[1]郑迎迎.内部资本市场及其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理论综述[J].经济评论,20O7.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08-0141-03
[作者简介] 张旺军,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投资理财。(浙江 宁波 315012)
一、公允价值在现代会计准则体系中的应用
从1953年美国AICPA在其ARB第五章在无形资产初始计价中提出公允价值概念,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一直是会计界争论焦点。但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发生了金融机构由于金融工具交易而引发的财务困境未能及时反映。1990年9月SEC主席查理・C・布雷登在美国参议院银行、住宅及都市委员会作证指出:历史成本计量下的财务报告对于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于事无补。由此首次提出引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这一事件的发生拉开了会计计量属性的一场革命,直接导致了公允价值在这一争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FASB从1990年12月到2006年9月和修订的55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中,直接涉及公允价值的就有41份,约占准则总数的75%;2002年,国际会计准则中运用现值和公允价值的比例约占75%,2003-2004年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的准则中有关资产、负债确认与计量的准则直接运用公允价值的比例已超过90%;我国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又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一种会计计量属性,并在17项具体会计准则中运用了公允价值,占会计要素计量准则(共30个)的比例高达57%。
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虽然已经成为了会计实践的事实,代表了会计发展的国际趋势。但对公允价值的讨论并未结束。因为公允价值的运用所颠覆的是传统会计基本理论,对会计的影响是深层次的,它的实践依据仍值得我们去探讨;在会计实践过程中所引发的相关问题,也必须经过深入讨论并改进公允价值的应用。以下将从这两个方面对公允价值进行研究。
二、会计的本质决定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的必然性
公允价值作为会计的计量属性,其在会计理论中从产生到发展必然是由会计的本质所决定。因此,讨论公允价值在会计实践过程的依据,必然离不开对会计本质的讨论。
(一)会计的本质。会计是什么?这是会计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在争论的问题。会计概念在理论界有很多观点,如会计是管理活动、提供信息的工具,甚至是一门艺术。关于会计的职业定位,有管理者、信息提供者、历史记录者等不同观点。这些都是从不同环境、不同视角对会计的不同定义,赋予的不同职能。但有一个职能从未发生变化,也是会计所有职能中最基本职能――反映职能。会计首先是反映性的,是反映企业的经济真实,是可靠记录并报告企业经济活动(主要是活动)的历史。财务会计作为一门学科是历史科学;作为一项实务是一个信息系统,它的任务是为企业提供历史的财务信息(葛家澍,会计研究,2003,3)。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第4号报告关于会计职能表述为:“以货币定量方式提供企业经济资源及其义务的持续性历史,也提供改变那些资源及其义务的经济活动历史”(AICPA1970)。从会计最基本职能分析,会计的本质首先是对企业过去和现在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实事求是反映经济事实是会计的首要职能。
(二)现代经济环境对会计本质的影响。会计作为一门学科或人类一项实践活动,必然要随着环境改变而不断发生变革。现代资本市场中金融工具不断创新、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广泛应用以及现代人类社会对环境的关注等从概念、职能、内容、模式各个方面对会计产生了不同程度影响。
在现代经济环境下,全球化浪潮中的任何一个对全球经济有影响力国家,其资本市场都比较完善和发达。资本市场也趋于全球化,在全球资源配置中已经占据主导地位。受这一环境影响,会计的目标已经由报告受托责任为主转变为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纵观各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无不体现决策有用观这一会计目标。1997年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IASI)“财务报表列报”中关于财务报表的目的规定为“通用财务报表的目的是提供有助于广大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的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财务报表还反映企业管理部门对受托保管工作的结果”。我国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也明确了决策有用观在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导向作用。这一观点也得到了美国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的认同,在其《会计理论》一书中,对财务报表揭示的性质描述为“财务报表上的揭示是为有效市场提供最适当的行动条件,使老练的投资者和财务分析人员能有足够的信息,借以预测未来的股利趋向和未来股利在市场上的协变性。债权人和政府机构还有权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正是基于会计目标的改变,会计反映历史的模式有所改变。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具有不同的适用环境,强调不同的信息需求以及与之适应的计量要求。受托责任观要强调受托责任完成情况,是对过去受托责任完成情况的评价,必然要求有一个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明确辨认的会计环境。在这种环境中,委托方侧重于关注资本保全,以及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等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要求信息具有充分的可靠性。而在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并在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会计环境下,决策有用观强调财务报告应特别关注与信息使用者决策相关的信息,要求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具有相关性,即能够对企业未来发展趋势分析提供参考。从受托责任观到决策有用观,会计所反映的信息质量要求的改变,使得会计对同一经济事件所反映的内容有所不同,要求会计反映经济业务的模式应发生改变。
(三)资本市场占据社会资源配置主导地位环境下,会计本质决定了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成为必然。会计作为一个反映经济业务、提供信息的工具,本身不会对经济业务进行任何改变,它只是对经济业务信息进行加工、整理,用自己的方式进行反映,会计目标可以通过会计模式改变来实现。
现代资本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占主导地位环境下,决策有用观要求会计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决策是对未来的决策,对过去只能是评价,而会计的本质决定了会计反映的是历史,是过去。因此,我们只能通过会计所反映的过去信息对未来进行预测,进而进行决策。依据统计原理,通过历史数据对未来进行预测,数据离预测时间点越近,预测数据越准确。所以,在决策有用观下,要求会计信息具有相关性,必须在会计期末,对经济资源等信息用现行价值进行重新估计,以反映经济主体经济资源的最新信息。决策有用观对会计信息的这种需求,促使会计计量中对有利于反映现实和预测未来的计量属性尤其是公允价值的关注。公允价值会计的实践,有助于提供同企业业绩及未来发展状况更相关从而对财务报告使用者更有用的信息。SEC预言,在转向目标导向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过程中,FASB很可能更多依赖于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的准则(SEC,2003)。
资本市场占据社会资源配置主导地位环境下,为资本市场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这一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作为一个反映历史经济信息的工具,必然要将其计量模式由原来的以历史成本为主导逐步改变为以公允价值为主导或两者并重,以反映经济主体最近的会计信息。
三、公允价值计量的难点
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在现行经济环境下,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是至关重要的,但也有其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也是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时会计处理的难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和其他计量属性不同,公允价值没有可验证性。它首先是一种虚拟交易价格,没有实际存在,所以,对其定义更为复杂,而公允价值定义直接关系到其计算过程。因此,要解决用公允价值会计计量,首先要解决的是公允价值的定义。如上所述,公允价值的定义还处于探讨阶段。不仅在IASB和FASB之间不尽一致,即使FASB自身考虑也并不成熟。
IAS32和IAS39中依据会计确认和计量要求,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in an arm ′s length transaction)熟悉情况的自愿当事人(knowledgeable willing parties)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在这一概念中,对公允价值的概念首先局限于“公平交易”中,但什么是公平交易,如何衡量一项交易是否是公平交易,公平交易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在准则中并未能进行说明,也没有给出定义,这增加了会计判断的随意性;“熟悉情况”依据经济学的解释应该是交易双方信息对称,但在实际交易中,这只是一种近乎理想的状态;“自愿当事人”可以理解为双方交易不受其他因素影响,但在实际交易中,双方交易往往受到交易双方的力量对比、双方的关系定位甚至文化、地域等因素影响。因此,这也是一种近乎理想的状态。
FASB在SFACN0.7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自愿双方所进行的现行交易(a current transaction)中,即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能够购买(或发生)一项资产(或负债)或售出(或清偿)一项资产的金额”。在这一定义中,“自愿双方”和上一定义中“自愿当事人”是同一概念,但对自愿进行了解释,即“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而进行的交易,使公允价值在进行计算时对自愿交易有了判断标准;同时,提出“现行交易”概念,使公允价值计量有了量的标准,但也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没有定义现行交易。因此,只是比IASB所给概念更具有可计量性,但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
综合以上两个定义,有一个共同点,都暗含着公允价值是一种以市场输入变量为参照基础的估计价格。但严格意义上说,公允价值不能作为一个单独的与其他计量属性相提并论的一个属性。并且,由于它的抽象性,不适合作为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属性,只能是一种理想中的、不可能达到的观念上的价值。
(二)公允价值的计量。如公允价值概念中所述,公允价值是一个抽象性的概念,是一种理想中的、观念上的价值。因此,公允价值作为独立的一个计量属性,最多所反映的是一种模拟市场的价格,这种模拟市场价格导致公允价值可操作性差。公允价值的确定只能是在尚未交易和非清算的情况下,采用各种估价技术对缺乏有效市场的资产或负债项目的价值进行近似市场定价方式的评估,从而试图得到相对公允、合理的价格,以反映报表截止日各项资产或负债项目的静态价值。
目前,在各国会计准则中,一般将公允价值计量分为三个主要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活跃市场上有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信息时,使用该报价信息所估计的公允价值;第二个层次是在活跃市场上没有相同但有相似的资产或负债的报价,这种相似的报价可用来进行公允价值的估计,但应当调整相同与相似之间的差异;第三个层次是在第一个层次和第二个层次的估计尚不可能时,则应用估值技术方法进行公允价值的估计,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在各个层次中,第二和第三个层次带有明显的估计性质,第一个层次的计量依据最为客观。即使如此,由于会计主体在资产负债表日并没有实际进行交易,第一个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实际上也是估计的结果。因此,公允价值是一种以市场输出变量为参照基础的估计价格。
虽然公允价值是估计价格,其客观性受到挑战,但在现代这个资本市场占据资源分配主导地位的年代,从会计的本质出发,能够保证客观性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已经不能满足会计目标的要求,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公允价值代替历史成本已经是大势所趋。而相关性是建立在客观性基础上,因此,公允价值计量要保证会计信息相关性要求,必须尽量提高其客观性。从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综合分析,要提高公允价值的客观性,必须做到两个方面:
首先是选择合理的市场输出变量。公允价值是在这一变量基础上进行调整的,因此,这一变量是确定公允价值的基础和方向。在确定这一变量时,应从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出发,满足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不能为了客观性要求而牺牲相关性要求。
其次是确定采用的调整方法。对市场变量的调整实质是寻求市场变量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异过程。调整方法的选择决定了会计计量是否可以从市场变量走向公允价值,如果调整方法选择不当,即使市场输出变量选择再正确,也是徒劳的。因此,调整方法和市场输出变量的确定对公允价值计量同等重要。
综上所述,在资本市场占据资源分配主导地位的环境下,会计目标要求提高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会计准则中的地位。但似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未作好充分准备,在公允价值计量甚至概念上,我们还有很大的空间需要提高和研究。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徐跃.会计计量属性的探讨――市场价格、历史成本、现行成本与公允价值[J].会计研究,2006,(9).
[2]葛家澍.财务会计的本质、特点及其边界[J].会计研究,2003,(3)..
[3]王海.公允价值的演进逻辑与经济后果研究[J].会计研究,2007,(8).
[4]路晓燕.公允价值会计的国际应用[J].会计研究,2006,(4).
[5]FASB.2005. Working Draft Statement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No・15X. Fair Value Measurement.October.
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发生要依赖金融中介,以金融中介为载体进行的金融活动才构成了金融体系的形成。
目前理论界对金融中介有两种不同的分析方法,一种是将现存的金融中介视为给定,认为公共政策的目标就是帮助现有的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这种分析方法被称为“机构观”。在机构观看来,市场上现有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都作为既定的研究前提,并以此为基础研究如何使这些金融机构通过中介服务有效运转。另一种分析方法则将金融中介所具有的特有功能作为给定的研究前提,认为是先产生了特定的金融服务要求的市场,继而会产生相应的金融功能,以金融功能作为研究前提,探索使其发挥最大效率的最佳组织形式、机构的设置,此种方法被称为“功能观”。金融中介功能的观点,是首先由美国哈佛大学的著名金融学教授罗伯特·默顿和兹维·博迪于上个世纪90年代共同提出的,其核心观点为:金融功能比金融中介更稳定,其在实践,低于的跨度变化较小。并且给出了金融体系中的六大功能:(1)清算和支付结算的功能;(2)聚集和分配资源的功能;(3)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转移资源的功能;(4)管理风险的功能;(5)提供信息的功能;(6)解决不对称信息和激励问题的功能。
(二)金融机构
从功能观点来看,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都是金融这些基本功能的载体,因而金融机构与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之间、金融市场与各个子市场之间、各种金融产品之间本身就存在着替代性和竞争性,而决定其此消彼长的因素正是它们的比较成本。通过不断地优化金融机构来满足市场对金融功能的需求,从而达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也导致了金融体系结构最终变化。
从金融史的角度讲,通过借贷方式赚取利差的存款货币银行是最早产生的金融机构,它的金融功能涉及到了上述6个方面,但都不完全和充分,并且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及资本市场的形成,证券交易机构、保险机构相继建立。银行业务也开始了证券化的趋势。银行不断地向资本市场扩充范围,相对应的,服务于资本市场的主要金融机构也向传统的银行业渗透。这种混业经营的模式正是金融功能观最好的实证解读。
二、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
(一)商业银行的定义及功能
“商业银行”是英文CommercialBank的意译。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它有特定经营活动内容和特定的质能活动:充当资本家之间的信用中介;充当资本家的字符中介;变社会各阶层的积蓄和收入为资本;创造信用流通工具;为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信号机制,为其施行提供传导机制。在给这个概念下定义问题上,中西方提法不尽相同。综合来说,对商业银行这一概念可理解为: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贷款为主要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货币经营企业。商业银行的特征如下:(1)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它与其他企业一样,以利润为目标;(2)商业银行又是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企业。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于经营对象的差异。工商企业经营的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而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特殊商品:货币和货币资本;(3)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更综合,功能更全面,经营一切金融“零售”业务(门市服务)和“批发业务”(大额信贷业务),为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在业务经营上具有优势。
商业银行的概念是区分于中央银行和投资银行的,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
(二)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
从本质上来说,银行是存款货币性质的银行。它的作用体现在:充当信用的中介,充当支付中介,变社会各阶层的积蓄和收入为资本,创造信用流通工具。西方商业银行按所有权划分分为私人的,股份的以及国家所有三种。其中,股份制商业银行是以股份公司的形式组建,是现代银行中最主要的形式,国有商业银行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出资组建,这类银行的最大特点是规模大,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国家政策倾向性。
从系统论的角度讲,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作为金融系统的两大构成部分,从属于社会经济系统,属于典型的人工系统、动态系统和开放型系统。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体系内部的分工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专业化,从而导致了金融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各子层次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和相互制约性显著增强。
金融系统从属于社会系统,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资金融通等重要作用。资本市场作为沟通资金盈余方和资金短缺方的桥梁,使资本的标准化、可分性、流动性和交易量到达顶点。因而,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二者在功能上存在着广泛的互补性、交叉性和延伸性。
三、商业银行进入资本市场的必然性
(一)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性质
商业银行,作为从事银行经营活动的经济人主体,其最终目的是追求最大的利润。利润必然会流向资本富集的地方。资本市场具有了利润集聚的特点,所以商业银行进入资本市场是其经济利益驱动的必然结果。
商业银行的偿付能力、资本充足率等指标是银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偿付能力就是商业银行偿还债务的能力,资本充足率是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例。而资本规模与银行的偿付能力和资本充足率成正比相关。商业银行作为筹资者进入资本市场,可以利用资本市场更广范围内有效融资的功能扩大资本规模。随着商业银行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扩张资本,是保证商业银行偿付能力、增强商业银行竞争力、实现商业银行长期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
商业银行进入资本市场是受到强烈的内在利益驱动的,完善、有效的资本市场也是有能力满足商业银行追逐利益的目标的。
(二)追求规模效应的经济动因
在微观经济学中,规模经济的概念是指由于经济主体的规模扩大,导致平均成本降低,经济效益提高的情况。因而规模经济是描述企业规模变动与企业平均成本变动之间关系的理论。规模变动与企业平均成本变动的关系分为三类:一种是随着规模扩大,边际成本降低,引起边际收益增加;一种是随着规模扩大,边际成本不变,引起边际收益不变;一种是随着规模扩大,边际成本增大,引起边际收益减小。
商业银行作为一般的企业,也存在着规模经济的效益,当在某一段区间内,随着其业务范围的扩展,规模的增大,人员数量、机构设置的添加,其边际收益会大大提高,从而创造更多的效益。例如,使银行的规模继续扩大,形成良性循环,直到达到一个规模扩大与收益增加成同量比例的关系时,就会出现规模经济中的第三种结果。
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发展状况,还远远没有达到规模庞大、边际收益递减的阶段,相反,商业银行正处在上升阶段,规模效益递增阶段。因而,为了达到规模经济的第一阶段,就应当不断地扩展业务范围,增加货币量。在资本市场融资无疑是一个非常快捷有效地提高规模效应的手段。
(三)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的必然结果
前文已经介绍了金融功能观的具体含义,正是建立在金融功能观的理论框架下,可以得出商业银行进入资本市场是金融资源有效配置的必然方向和结果。金融功能观认为金融功能现存于世,因为有了对这些金融需要的市场,于是产生了满足市场的金融功能,为了能够使功能和需要构架起联系,那么就需要依托一定的金融机构去实现这些功能的提供。而在这些金融机构中,所有的人、财、物都是金融资源的范畴。金融资源必然流向市场需求的地方。当商业银行的金融资源已不能满足市场的所有需要时,作为承担着提供金融功能的一种金融机构,其必然选择扩充金融资源。资本市场拥有良好而充足的金融资源,所以商业银行向资本市场的倾向性,是市场经济条件性资源配置的必然结果。
四、国外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之间的关系
(一)美国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的关系
美国作为目前世界上金融体系最为发达和相对健全的国家,研究其商业银行进入资本市场的历程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有很多借鉴意义。
美国大型金融机构所拥有的强权的极度不信任导致了分散化的银行系统。在美国,市场比银行更重要。概括来说:美国的金融系统有三大明显特征:一是分散的银行系统,二是发达的资本市场,三是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有机结合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1999年通过了对《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同时废止,更标志着美国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的放松性扩展。而美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要远远超过银行业,股票市场的市值与GDP的比重从1993年的82%到1998年的159.6%,足见其资本市场的发达。
美国显然是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国家商业银行,处于不重要的地位。分散的、竞争激烈的银行系统造就了美国多层次的发达的资本市场,银行只有通过与资本市场的密切合作才能提升自己的功能,从而谋取利润。而美国的商业银行也最终选择了混业经营的模式。
(二)日本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的关系
日本作为亚洲最重要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仅与我国在地缘上有联系,同时,由于同属大东亚经济和文化圈,因而,日本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关系的分析对我国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日本自1868年明治维新以来,选择的就是一种为了追赶欧美资本主义发展的“反弹琵琶”战略,即日本在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远未得到充分发展,客观国内形势也不允许有这种发展形势的条件下,优先发展银行资本,通过政府的支持和扶植,再反过来促进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的形成和发展。因而经过了近200年的发展,日本金融制度已经成为世界金融体制的典型。而当代日本银行体制的最新变革之时就是银行对证券业务的积极参与。由于政府在对待金融业混业经营上的强有力的支持,日本资本市场的发展一直十分迅猛。目前,日本国内有8个股票交易所,与他国相比,股票市场市值很高。日本还拥有成熟的债券市场,政府债券占主导地位,银行债券和公司债券规模也很大。日本的衍生产品市场和外汇市场目前已发展成为国际金融市场。
在目前日本的银行体系中,主要分为以下五类:商业银行,信托银行,长期借贷银行,农村合作社和邮政储蓄体系。不难看出,我国的银行金融机构体系,就有日本的影子。在这五种银行中,信托银行与资本市场的关系最为密切,可以说它是日本一种特殊的商业银行,它经营的服务,不仅包括普通商业银行的业务,还有包括投资咨询、托管服务等,而日本的邮政储蓄体系则向市场出售保险。
五、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
(一)中国金融体系下的国有商业银行
在我国现阶段的金融体系当中,商业银行又分为两类: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二是其他商业银行。由于历史和经济的原因,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这一结构中占有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四大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均已是股份制形式的银行,由于其股份比例的结构,国有资产仍占据着对其的控股权,而其又通过上市的方式广泛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所以,这四大银行既肩负着一般意义上商业银行社会资金信用中介的责任,还起着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重要工具的作用。
(二)国有商业银行现状
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制度情况不同,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也不尽相同。例如,目前美国的金融体系中资本市场非常发达,而在欧洲大陆很多国家,例如德国和法国,则是大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
我国的金融体系,从静态观点看,银行占绝对优势,靠近德、日模式;就动态观点看,资本市场发展迅速,正在朝美国的方向发展。
目前,我国的四大商业银行具体运营情况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已超过四万亿元人民币,金融电子化水平在同业居领先地位,电子化网点覆盖率达98%以上,全年结算业务量占中国金融业的50%以上。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机构网络分布最广、国际金融业务最具优势的银行。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金融业务最具优势的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结算、外汇资金业务、国际信用卡等方面具有雄厚的实力,其业务量在国内均居第一。
中国建设银行:一家以中长期信贷业务为特色的国有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在中国境内及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开展业务。目前,建设银行已与世界上600家银行建立了行关系,其业务往来遍及五大洲的近80个国家。近年来,建设银行继续发挥长期形成的业务优势与特长,保持了对公路、铁路、电信、电网和城市建设等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的较大量信贷投入和对效益良好的大型企业的信贷投入。同时,适时增加了对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中国农业银行:银行网点遍布城乡,截至2000年末,中国农业银行拥有分支机构5万多个,其中:一级分行32个,直属分行5个,总行营业部1个,培训学院3个;二级分行301个;支行级机构3280个,其中县(市)支行1687个。
目前,四大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包括:人民币业务: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发行;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六、IPO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重大意义
从上述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的分析不难看出,金融机构要想有长足的发展,就必须依托功能观,不断地建立和扩展与金融功能相协调一致的组织机构。商业银行,作为最传统的金融模式,向金融功能更加多元的、金融机构更为庞大的资本市场迈进,是最好的发展之路。
(一)从直接融资到间接融资
商业银行立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而其利润来源正是贷款利息,为了更大程度地发放贷款,必然要扩大资本量。这就涉及到了融资。传统意义上,商业银行是通过存款的形式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来进行融资,这是金融学中所谓的直接融资。当商业银行通过向股市募集资金的方式融资,其已经走向了间接融资的渠道。据2007年年初的数据显示:中国工商银行,其通过IPO的方式筹资191亿美元,资本净额70554.77亿,存款总额61190.38亿,占总额的19.13%,贷款总额占15.37%。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姜建清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综合经营20年——中国银行业变革20年回顾”研讨会上,指出中国银行体系存在着潜在的结构性风险。长期以来以银行业为主导的资金配置格局,导致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失衡。社会大量的资金向银行集中,但是,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从资金短缺演变到了流动性相对过剩,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在银行的体系内也受到了堵塞。一方面银行不可能增加大量的贷款;另一方面,大量的资金又没有出口。所以商业银行需要进行一个增长方式的转变的重要阶段。
通过IPO的方式,使得商业银行直接进入到资本市场,进行间接融资,激活集存在商业银行中的资本效率,是在减少我国金融体系结构风险,改革金融融资渠道不平衡方面的重大跨步。
(二)货币市场到资本市场
货币市场是短期融资市场,融资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是典型的机构投资人为主的融资市场。资本市场是政府、企业和个人筹集长期资金的市场。包括长期借贷市场和长期证券市场。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经营的业务主要在货币市场和一部分的资本市场中进行。包括货币市场中的票据市场、国库券市场、可转让大额存单市场、银行间拆借市场和资本市场中的长期借贷市场。
我国商业银行通过IPO的方式,进入证券市场从某种角度来说,是将其在货币市场的短期融资业务捆绑,通过资本市场的广泛渠道和杠杆作用达到有效的运作。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通过这种形式进行融合,使得二者在关联性上相互依托,从而规避一定意义上的风险。
(三)对银行资产股市移动倾向的调节
目前,我国股市大盘总体一路上涨。据来自深户证券公司的资料显示,已有一亿人在该公司开户,虽然不能就此判断,一亿人已通过深户开展股市交易,但足见潜力股民基数之大,而官方媒体给出的保守估计是,我国目前至少有4000到5000万股民。对于如此庞大的股民队伍以及涨势如此利好的股票市场,资本顷刻巨量涌入,就其来源,不仅有居民的自有储蓄,更有通过银行借款的方式,将其投入股市。资本总是流向有利润的地方。目前,截至2007年第三季度中国工商银行的股本回报率已达到26.7%,而其个人贷款利率见下表:
不难算出,即使选择五年以上相对最高的贷款利率来与股本回报率对比,也有20%的总收益率,而存款利率五年期只有5.76%,理性的经济人必然选择第一种投资方式。储蓄向资本市场大搬家,说明了我国居民投资方式的多元化导向,但是贷款投资股市却容易提高银行的坏账率,增加很大的风险。而商业银行的上市,又可以吸收资本,使得股民作为股东,也承担一部分银行贷款风险。从而两项中和,减小风险率。当然,这里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如果该投资者选择向一家银行贷款,但是却投资另一家公司,由于股市风险的存在,那么这笔资金无形中已经存在了流失的风险。
七、后记
一、我国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现状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的定义
企业在竞争环境下取得较好的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如何打造其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应具有的关键能力,反馈了其在价值链中的地位。学术界对企业核心竞争力早有深入的研究,主要观点包括:企业在生产核心产品的过程中积累的技术优势;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知识及信息积累;企业所建的优于竞争对手的管理体系、价值体系及内部结构;企业所特有的文化等(陈根,2009)。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基因里的不可复制、替代的特性,且能够催生企业成长,带来营业利润。
(二)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相关问题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学术界所认知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为四个具体方面,分别是优秀的创新能力、良好的企业文化、高效灵活的管理体系以及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我国中小企业缺乏打造核心竞争力的理念,生存周期较短,体现出家族式、劳动密集的特点,阻碍了其持续创新经营能力。
1.融资困难,企业缺乏后续发展潜力。我国中小企业主要由个人独资或者多个个人合伙投资设立,资金投入及技术投入方面无法跟国有企业及部分大型企业相提并论。由于规模所限,中小企业的总体利润也相对较低,在投资人及商业银行严重缺乏后续发展的潜力。对于投资人及商业银行而言,资产相对较大、利润稳定的大型企业更加有吸引力,造成了中小企业资金供应困难,而大型企业资金相对充裕的局面,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后续发展。
2.家族式管理的障碍。我国中小企业多数为家族式企业,传承思想影响下的子女直接继承现象突出。根据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风格、素质、管理经验、经营能力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因素,而继承制难以使企业吸引市场化、高素质、职业化人才,从长远来看,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是一种损害。
3.企业发展模式的困境。很多中小企业的成功,要归因于我国近30年的高速发展,企业依靠该市场机会获得了成功,但也掩盖了自身经营理念、管理体系、管理手段的落后。目前我国处在经济调整期,以往屡试不爽的追加投资、加大生产、控制成本等手段效率开始下降,而依靠核心技术、现代管理体系、企业文化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模式将会成为主流。如何带领企业进行转型以适应市场需求成为很多中小企业面临的挑战。
4.核心竞争力的认知错位。地方保护主义、简单的模仿、低廉的生产成本这些优势可以帮助企业获得不菲的利润,但由于其本身不具有稀缺性及不可模仿性,无法保证企业长期的发展。我国部分中小企业仍然依赖于上述普通优势,忽略了核心竞争力建设,在受到新进入者竞争时将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在此情况的影响下,大部分中小企业缺乏对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的合理认知以及对形成自身核心竞争能力的急迫性与危机感。
总体来看,中小企业区别于其他公司的预期能够带来利润的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即需要内生性动力,也需要外部环境的推动。在我国,资本市场包括了企业规范运作,提供融资渠道,建立现代公司运行机制等功能,因此,如何提供一个可供中小企业便利登陆的资本市场,就成了问题的关键。
二、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概述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结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指为满足质量、规模、风险、发展阶段不同的企业的资本运作要求而建立起来的资本体系。我国正在形成由以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区域股权市场等为核心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现状。成熟市场体系: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涵盖了纵向和横向的交织结构,包括以下层次:顶层-纽约证券交易所和NASDAQ市场,美国证券交易所和NASDAQ小型资本市场(第二层),地方性股票交易所(第三层),以及作为第四层的OTC及其他市场等。如此完善的资本市场结构也在美国的金融市场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英国的资本市场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主板市场,第二层次为选择投资市场(AIM),属于未上市的证券,第三层次为全国性的三板市场,第四层为区域性的市场。(刘文娟,2010)从多方面为国内外上市的大中型企业、中小型企业以及更为初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多样的融资服务。
与上述市场相比,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本结构虽然已经建立,但并不完善,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之间缺乏相互联系的管道,信息和资源不能做到完全顺畅的流通(时军,2015)。据统计,中国资本市场资产总额和占金融资产的比例为37%,而美国为82%,英国为71%。
截至2015年底,中国4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沪深主板家数占比为38.06%,中小板为27.53%,创业板为17.45%。从总市值上看,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总市值为530,056.10亿元,沪深主板占比69.84%,中小板占比19.61%,创业板占比10.55%。从上述数据中不难看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非常的不平衡(孙素珍,2015)。无论从数量上还是总市值上看,主板市场仍旧是主体地位。与稳定的金字塔结构相比,我国资本市场倒金字塔结构虽在修正,但仍未真正形成底层市场基础。
为解决上述问题,国务院于2013年底正式将“新三板”市场覆盖范围扩大至全国。“新三板”市场立足于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的中小微企业(谈志彬,2016),对于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的设立,都起着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截至2015年末,新三板挂牌家数从2014年末的1572家快速增长到5129家,融资金额从132.09亿元增长到1216.17亿元,新三板市场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挂牌公司家数已经大大超过其他板块的总和,市值达到了2.46万亿元。发展“新三板”市场是在“双创”的战略背景之下,对于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推动去杠杆化、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三)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方向。“十三五”规划中也提到,通过进行金融体制改革、交易制度改革来提升金融链接实体的效率,降供给、调杠杆、升结构。这一目标也暗示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现状:不够透明、发展不够健康,新股的发行等交易制度方面有待完善,直接融资的比例偏低,非金融企业杠杆率过高等。(程湘萍,2015)
三、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关系
打造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需要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竞争力形成提供了通道,而最楸憷中小企业对接的资本市场通道即为“新三板”市场。
首先,“新三板”市场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满足中小企业发展所需“小额、快速、灵活”的资金需求。据统计,“新三板”2015年全年新增挂牌企业数量3567家,共完成定向增发融资2497起,融资金额达到1217亿元,形成了加速成长的趋势,并超过创业板2015年全年融资总额,加上股权质押融资、债券融资、优先股发行等业务的开展,极大丰富了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挂牌中小企业将上述渠道所融资金投入到生产研发中,能极大提升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增加后续发展的潜力,
其次,新三板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体系。根据挂牌新三板的要求完善公司“三会制度”,上述制度建立一方面能帮助企业所有者解决继承人经验或能力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为吸引优秀管理人才提供了机会。2015年全年,新三板挂牌企业共披露公告超16万份,针对公司重大决策、经营状况等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提升了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同时向潜在投资者展示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三,在券商、律师、会计师、投资人等多方参与下,企业可以在模式转型、核心竞争力认知等方面获得更加专业的支持,可以为企业未来发展制定更为清晰且符合市场发展趋势规划。截至2015年底,参与“新三板”市场的主办券商数量为91家,会计师事务所39家,律师事务所412家,各方中介机构为挂牌企业提供了全方位专业服务。券商持续督导制度保证了企业及券商双方利益的绑定,只有与所督导的企业共同成长,各中介机构才能在将来获得可观的收益,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这种安排有利于中小企业迅速找到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并通过不断加大投入去巩固相关优势,让中小企业获得长期健康的成长。
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有力举措和必行之道,未来几年内关于确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制度将更加完善,交易所市场将更加规范。具体到当前资本市场,注册制、战略新兴板及创业板分层呼之欲出,“新三板”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尤其是”新三板”,已经逐渐成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战场。因为中小企业所处企业生命阶段不同,资本运作与持续督导需求也各不相同,市场服务主体更要针对单个企业,围绕着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提供全范围、全链条、多样化、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将成为资本市场新的研究问题。股权质押融资、优先股、债券融资、公司债、银证合作等创新的融资模式,将会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新趋势。因此,在“新三板”的支持下,我国中小企业将能更好的形成并巩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参考文献:
[1] 刘文娟.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国际比较与经验总结[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2] 时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构建思考[J].财会通讯.2015年第19期
[3] 孙素珍.浅谈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转板制度设计思路[J].财政监督.201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