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9 09:45:3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村经济责任审计,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近年来,农村村级干部出现腐败的现象越来越多,所以村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直接负责企业其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村级经济是否健康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加强对村级经济审计的监督和管理是符合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也是促进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完善的工作,只有将农村集体经济干部责任审计工作做到位,才能防止农村干部腐败的发生。本研究就农村集体经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展开了一系列的阐述。
二、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概述
1.对农村集体财务的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对农村集体财务的收支状况进行审计,包括农村各项事务的财务收支明细,包括这些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全面性。将各项收支情况是否及时全面的入账进行监督,明确是否有侵占,挪用公款的现象,对于各项需要支出的经费有没有进行严格的把控,是否存在恶意浪费的现象;村内的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的使用资金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既定的计划严格执行的,是否存在恶意挪用资金的现象;对于还没有及时入账的项目是否资金责任明确,是否存在集体所有财产和资金被私人占有的现象;关于农村的土地占用补偿款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及时的足额补偿给村民等。
2.对于集体财产、资源、资金及项目管理以及村民的民主决策情况进行审计
对于村内集体所有的财产、资金、资源及项目管理的制度是否完善,账目和款项;账目和账目之间的关系是否相符,集体财产,资源和项目的承揽目的日期以及承包方式是否由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讨论,项目的承包方或承租方是否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及时缴纳承包费用或者租金,是否存在管理不妥当造成经济损失的现象,是否存在明显的资源或者财产浪费的现象等。
3.对农村的债务和债权情况进行审计
农村集体经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对农村的债务和债权进行严格的审计,对于债权和债务的增加和减少情况进行明确,对于账外的债权归属以及债务的具体情况进行明确。关于一些举债用于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非建设性支出的现象进行重点审查,严格督查,关于村内是否有新增的债务进行明确,是否存在符合规定的举债的现象,是否存在将集体财产不经允许私自借给个人,企业的行为等。
三、农村集体经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经济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存在很多问题,受到众多因素的干扰,使得农村集体经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效性,很多农村干部不能依法办事,在对资金进行管理,使用以及发放的过程中,行为过于散漫,村务公开不及时,甚至直接不公开,只是流于形式,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1.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体系不完善
农村经济审计干部的任职以及离任情况都是农业部门联系的,农村的农业经济部门直接进行实施,有一些乡镇农业经济管理部门在农村经济的审计工作中扮演着双重角色,即是行为者又是管理者,所以就存在职责不清的现象。这些现象都是由于审计管理体系不完善的原因导致的。
2.农村经济部门的定位困难
农村的经济审计是被国家的审计单位所委托的,但是农村的经济审计干部却是没有被国家的相关规定认可的,也就是说国家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对于农村审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一职能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农村的经济干部缺乏主体的执法资格,再加上我国大部分农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的专职工作人员欠缺,但是农村地区的任务非常重,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非常突出的,影响了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以开展。
四、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策略
1.促进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性,首先需要促进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这是促进审计工作合理有序开展的关键,只有完善合理的审计制度才能促进审计工作有法可依。现阶段的农村集体经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规章制度,所以国家的相关审计机构必须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一些规范标准用于规范村级干部的行为,对于农村干部在任职内的工作?羁鼋?行合理的评价。
2.促进审计结果的公开化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开化,透明化是促进农村地区审计工作进步的必然选择,只有促进审计结果的透明化才能将审计工作的形象树立起来,规范审计行为,防止审计风险的出现。促进审计结果的公开透明,能够将审计结果的监督工作与舆论监督有效的结合起来,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只有相关的监督部门与公众对于农村地区的审计情况进行双重监督才能促进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3.重视对审计结果的运用
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需要坚持权责统一和责任界定原则,即村干部拥有多大的权利就需要对应承担多少义务,而且在村干部带领农民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对于造成的集体经济损失需要区分是决策失误还是以权谋私,即要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评价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因此在当前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通常都是将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列为审计的重点,通过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及时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建议,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资金浪费,促进资金的有效运行。同时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还能够进一步对村级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将审计、帮扶和建设有效结合,在评价村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同时,还要帮助村集体建立财务管理及民主监督制度,对村干部在财务管理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全面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为了能够更好的发挥出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还要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即公开审计结果,并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将审计结果作为村干部奖惩及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在村干部考核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其审计内容包括许多方面,如村干部财经法纪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债务及权益的完整性、真实性,任期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及经济责任评价。在具体审计工作过程中,需要审查村级财务收支的收支情况,主要以收入及时和足额入账、坐收坐支、村干部工资、资金和补贴、开支违规、集体资金虚报、冒领及套取等为主,针对这些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在对村级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审计工作中,主要针对利用职务占用集体资金、举债时程序的合理性、以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及为企业借款提供担保和抵押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查。在对村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过程中,需要以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有无违规使用、截留、挪用等问题入手。 审查村集体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时,需要审查是否公开招投标、有无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问题。在审计工作中,还要重点对三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针对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小金库”的问题;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合并村、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等工作中,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集体土地、“四荒”等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和出让,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投标,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进行深入审查。另外,审计内容还包括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及经济责任评价。
三、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原则
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村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作为其中非常关键性的环节,在开展时需要把握以下原则:
中图分类号: F239.47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5.24.095
村干部处于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针政策的最基层,是执行此方针的最基本的保障,此方针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利益。因此,通过对村干部在任期期间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可规范村上财务管理,确保中央的各项惠民方针政策以及资金确实落到实处,使农民获得利益,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1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意义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审计村干部所在村的财务、账目、凭证等有关材料来查看村干部是如何运用权力的。它的目的是形成权力抗衡,促进干部依法行使自己权力和义务。审计也可以制约和监督干部手中的经济决策、管理的权力,保证民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民众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公正客观对村干部进行评价,督促村干部以公正廉洁的作风服务群众。
1.1 选拔任用村干部的依据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即对村干部任期内的经济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做出主要经济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村级财务管理情况以及个人遵守法规方面进行审查,并依此做出公正评价,给镇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进行人事提拔提供真实合理依据。
1.2 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有些村干部认为自己不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之内,不受经济审计限制而对自己行为不加以约束。实际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所有国家干部都有制约力的,进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纠正一些村干部不正确思想,使村干部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认识到自己行为具有一定的表率作用,必须要加强自我约束,以公正廉洁的作派代表国家为民众做好服务。
1.3 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虽然村干部不属于国家干部系列,但却是国家依据国家干部标准进行管理的对象。通过审计可以起到监督及预警作用,同时也可以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从根源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通过审计,可以审查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了解财务管理的真实性。杜绝白条、侵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私分土地出让金以及公款私存的现象。
1.4 促进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民众代表及村干部意见,可将审计的村级收入支出情况等重大民主决策情况和财务公开,促进了民众对村干部工作的了解,加强和督促基层廉政建设。
2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经济责任审计已取得了成效,并得到村干部的普遍认可,但具体实施中仍存在很多问题。
2.1 审计机构不健全
目前国家还未曾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出统一的法规和操作规范。至今开展的审计工作多数是依据农业部门的相关文件和地方制度相结合来进行的。此项审计工作还未曾纳入到乡(镇)的正常工作之中,没有设立审计专门机构,执行审计工作的农经站又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或合并,工作人员只有一名,不能达到审计组必须是两人组成的基本要求,而审计工作又涉及到面广量大的复杂情况,因此难以从制度上加以约束。同时审计主体法律地位不明确,内容不统一,造成对村干部的纪律处分缺乏震慑力。
2.2 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一个素质高的专职审计队伍,因为此项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和专业性都很强的专业工作。而现状是各乡(镇)在做审计时都是临时抽调人员,他们不具备专业知识,不了解审计的程度和内容,对政策把握不准确,对法律规定不熟悉,在具体进行审计时,多采用审阅、复核等过时的方法。这样就无法进行彻底的延伸审计,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2.3 地方保护
乡(镇)以上级别的部门在进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顾虑较多,认为一些村干部都是自己一手培养起来的,存在自己很难把自己助手审计的心理,使审计工作很难深入。
2.4 执法力度弱,标准不统一,审计难度大
因为很多村干部都是连任几届或更长时间,从事的工作范围甚广。如果村干部有违规现象,既可以认定是个人行为,也可以认定是集体行为。对于其中个人应负多少责任并如何追究责任很难量化,这就导致不同的审计人员对一项违法行为会做出不同评价,这样极容易造成审计不公平公正,影响审计的权威性。而对村干部的审计既包括对人也包括对事的审计,使审计的目标和对象复杂化。在审计过程如发现问题,由于律法力度弱,就只能单一经济处罚,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使审计工作不能真正落到实处。
2.5 审计结果难以落实
由于乡(镇)政府没有建立审计结果的方式、要求、责任和考核的相关制度,更没有与纪检、人事等相关部门联合,再加上只有监督权没有处罚权,导致很多被审计的村干部对审计意见的执行只是表面敷衍落实,使审计结果大打折扣。
3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3.1 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的有效途径,也是遏制和揭发贪污等不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此项工作对教育广大村干部,提醒村干部自律有重要意义。当前,各项国家惠农资金来源、渠道及流量比较大,因此在审计时调查取证难度很大。乡(镇)有关部门一定要认识到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并配备专门审计工作人员,保证审计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稳定。必要时可成立联合审计组,以审计机关为主,纪委、财政部门为辅来进行工作。上级领导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进行统一部署,做好审计准备工作。审计组进入后要及时召开会议,并张贴审计公告和审计纪律,同时要求村干部正确认识对待对自己的审计,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检查。审计人员要以群众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为重要线索进行审查,审计小组要统一行动,对无法进行核查的问题可要求外力协助。
3.2 出台制度,规范审计
乡(镇)政府出台统一的村干部审计条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审计取证、报告、评价和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部门也要从制度上对审计程序、内容和方法要求等做出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使审计部门在进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有法可依,有制度可遵行。可成立由纪委、审计、监查、财政、农经等部门联合组成审计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审计工作的协调和管理。使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真正实现正常化、法制化、制度化、程序化。
3.3 健全机构,提高管理
建立健全的农村审计机构,并赋予其一定权力,使其成为相对独立的农村经济监督执法综合部门。目前农村财务管理都不是很规范,由于缺乏原始材料使得审计无从下手,导致工作量大增。因此在健全机构的同时也要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提高农村干部和会计人员的素质,使相关材料保持完整,为日后责任审计工作积累经验。另外要加强农村审计队伍建设,做好农村审计工作人员的不定期培训工作,使其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来进行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对象和内容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需要一支有较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敢于开拓进取的工作队伍。
3.4 强化监督,整改检查
在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必须坚持违法必纠的原则以维护审计工作的严肃性。要把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处理意见、执行情况纳入组织、纪检、人事部门的正常工作范围内,以督促被审计的单位及个人在期限时间内进行整改。要严格遵守审计结论落实回访反馈制度,确保查出的问题得到切实的整改。要将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村干部考核、晋升的制度中,以改变下任不理上任旧账的情况。同时,应与村务公开一样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审计结果公示制度,从而维护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定期以交流形式召开村干部会议,有针对性地宣传法规,并探讨其他先进村账务管理经验。
3.5 完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
一方面继续坚持“经济事项的合归、合法性审计与业绩考核相结合,专业检查审计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账内审查与账外调查相结合”的审计方法,一方面可以采取“统筹调配审计人员,异地审计”,由市级审计部门统筹安排镇区农经审计人员,到其他镇区进行审计工作,既能增强审计力量,又可消除 “自己的刀难削自己把”的顾虑。另一方面,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那些无视财经法纪,侵占、挥霍村集体资产的违纪行为和责任人要从重处理,并追究其党、政纪处分直至法律责任。
4 结语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一系列审计得出对村干部最步中肯的评价,也是村干部任期内履行职务优劣的总结。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强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1]虞国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J].农村财务会计,2011,(06).
[2]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 (农经办[2005]12号).
根据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根据运农发[2010]96号文件《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做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和市监委两家联合,从3月份开始对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专项审计。目前已完成赵家庄乡、僧楼镇、柴家乡、樊村镇、城区办5个乡(镇、街道)95个行政村的审计任务。下化乡、小梁乡、阳村乡、清涧办4个乡(镇、街道)的审计工作已接近尾声。
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为行使村集体及村级组织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级组织成员;审计重点为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审计组对每个村都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情况对10个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对7个村进行了黄牌警告,对8个村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不断加强农民负担管理
此次检查对象和内容为:2012年度市财政拨付的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划生育经费、优抚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村级管理费,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见及建议:
1、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应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相关职能站、所,不应由乡(镇、街道)政府转拨。
2、对结余的优抚经费,各民政办应尽快确定优抚对象,按优抚规定发放到位。
3、对结余的计生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应专项保留在各自的核算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4、村级管理费应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各村级帐户。
5、全市各级会计核算中心及农村服务中心等记帐机构,应统一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办法,做到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项管理。
6、凡涉及转移支付资金的各单位,对此次检查中反馈的意见,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堵塞漏洞,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和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了使广大农民认识了解专业合作组织,我们深入基层,通过多渠道宣传,组织学习,鼓励帮助各村的生产小农户联合起来,走合作道路。经过市、乡两级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我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5家(其中今年发展31家),入社农民800余户,带动当地农户3000多户,涉及养殖、种植、加工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形成,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了生产效益,有效的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经过努力,今年我市有5家专业合作社已申报了省级、市级财政支持项目。
下半年工作打算
根据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根据运农发[20*]96号文件《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做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和市监委两家联合,从3月份开始对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专项审计。目前已完成赵家庄乡、僧楼镇、柴家乡、樊村镇、城区办5个乡(镇、街道)95个行政村的审计任务。下化乡、小梁乡、阳村乡、清涧办4个乡(镇、街道)的审计工作已接近尾声。
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为行使村集体及村级组织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级组织成员;审计重点为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审计组对每个村都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情况对10个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对7个村进行了黄牌警告,对8个村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不断加强农民负担管理
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到位,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运城市纪委统一要求,我中心与市农廉办联合于4月14日至4月24日,通过听、看、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对全市9个乡(镇、街道)的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和内容为:20*年度市财政拨付的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划生育经费、优抚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村级管理费,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情况。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了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以下问题:1、专项资金少转拨情况,其中3个乡(镇、街道)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生经费少转拨47*2元;2、优抚经费结余情况,检查中有6个乡(镇、街道)都存在结余,共计46064元保管在民政办、乡政府,未予开支;3、计划生育经费情况,有3个乡(镇、街道)存在结余,共计56482元均在各计生服务所保管未予开支;4、乡村道路建勤费情况,有5个乡(镇、街道)存在结余,共计161953元均在各乡(镇、街道)核算帐户保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见及建议:
1、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应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相关职能站、所,不应由乡(镇、街道)政府转拨。
2、对结余的优抚经费,各民政办应尽快确定优抚对象,按优抚规定发放到位。
3、对结余的计生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应专项保留在各自的核算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4、村级管理费应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各村级帐户。
5、全市各级会计核算中心及农村服务中心等记帐机构,应统一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办法,做到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项管理。
6、凡涉及转移支付资金的各单位,对此次检查中反馈的意见,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堵塞漏洞,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和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了使广大农民认识了解专业合作组织,我们深入基层,通过多渠道宣传,组织学习,鼓励帮助各村的生产小农户联合起来,走合作道路。经过市、乡两级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我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5家(其中今年发展31家),入社农民800余户,带动当地农户3000多户,涉及养殖、种植、加工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形成,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了生产效益,有效的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经过努力,今年我市有5家专业合作社已申报了省级、市级财政支持项目。
下半年工作打算
根据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根据运农发文件《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做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和市监委两家联合,从3月份开始对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专项审计。
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为行使村集体及村级组织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级组织成员;审计重点为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审计组对每个村都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情况对10个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对7个村进行了黄牌警告,对8个村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不断加强农民负担管理
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到位,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运城市纪委统一要求,我中心与市农廉办联合于4月14日至4月24日,通过听、看、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对全市9个乡(镇、街道)的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和内容为:20**年度市财政拨付的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划生育经费、优抚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村级管理费,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情况。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了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以下问题:1、专项资金少转拨情况,其中3个乡(镇、街道)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生经费少转拨47**2元;2、优抚经费结余情况,检查中有6个乡(镇、街道)都存在结余,共计46064元保管在民政办、乡政府,未予开支;3、计划生育经费情况,有3个乡(镇、街道)存在结余,共计56482元均在各计生服务所保管未予开支;4、乡村道路建勤费情况,有5个乡(镇、街道)存在结余,共计161953元均在各乡(镇、街道)核算帐户保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见及建议:
1、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应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相关职能站、所,不应由乡(镇、街道)政府转拨。
2、对结余的优抚经费,各民政办应尽快确定优抚对象,按优抚规定发放到位。
3、对结余的计生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应专项保留在各自的核算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4、村级管理费应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各村级帐户。
5、全市各级会计核算中心及农村服务中心等记帐机构,应统一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办法,做到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项管理。
6、凡涉及转移支付资金的各单位,对此次检查中反馈的意见,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堵塞漏洞,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和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了使广大农民认识了解专业合作组织,我们深入基层,通过多渠道宣传,组织学习,鼓励帮助各村的生产小农户联合起来,走合作道路。经过市、乡两级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我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5家(其中今年发展31家),入社农民800余户,带动当地农户3000多户,涉及养殖、种植、加工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形成,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了生产效益,有效的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经过努力,今年我市有5家专业合作社已申报了省级、市级财政支持项目。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和完善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合做好南涧县2010年度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对全县8个乡镇、80个村委会、1 591个村民小组及296个村干部进行了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基本情况
南涧县辖8个乡镇,80个村(居)民委员会,农业人口20.66万人。201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14 193万元,比上年增长13.4%,农民人均纯收入2 502元,比上年增长11.6%。现全县已完成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8个乡镇,80个村(居)委会,审计了包括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兼文书)、大学生村官在内的村“两委”成员296人,审计完成率100%。审计时间为2007年至2010年12月,审计金额299.31万元,落实审计工作经费1.1万元。
2主要成效
一是加强了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规范农村干部和财务人员行为,消除干群之间的误解。二是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村干部的财经法纪观念。这次审计的目的在于让广大基层干部明确其财物使用范围和权限,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农村的长治久安。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此次审计增加了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得到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减少了社会难、热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此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表明,全县自2007年换届选举以来,在南涧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大多数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能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根据县委、政府和乡镇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团结务实,集中力量,理清各村经济发展思路,大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此届村干部已为当地百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审计中也发现部分村及村干部财经纪律松懈、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一是不按时报帐。部分村不按时或者推迟到村级会计中心报帐核算。二是自收自支。部分村出现自收自支现象,主要原因是财经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村委会可以不通过乡代管中心调拨资金[1]。三是遗留债权追偿难。很多村委会有遗留的债权,很难追偿[2]。究其原因,主要是追偿责任不明确。四是财务公开难,其原因如下:一是职责不明,对提供公开的材料实施公开,督查的人员不明确。二是公开的费用没有保障[3]。
4改进对策
4.1不按时报帐问题的改进
建立报帐员月例会制度。例会由镇代管中心主任每月定期召集1次。一般由村委会报帐员和镇代管中心工作人员参加,遇特殊问题需要解决,可邀请乡镇相关领导参加。召开例会可解决不按时报帐及各村委会执行财经纪律中存在的问题,也可以宣传学习培训财会业务[4]。
4.2自收自支问题的改进
一是村委会现金收入必须在3日内缴存镇代管中心帐户。未经镇代管中心帐户拨付的现金,一律不得使用。二是严禁自收自支。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自收自支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四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对现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4.3遗留债权追偿难问题的改进
一是发限期偿还通知书,明确指出过期不偿还借款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严禁公款外借。
4.4财务公开难问题的改进
第一,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具体的财务公开制度。各级要高度重视乡镇代管中心建设:一是配备精良设备,改善办公条件;二是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三是提高乡镇代管中心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一支为人民利益负责、为干部负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专业队伍。第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情况。继续加强财务公开制度,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自觉地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开。采用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形式,定期如实地向群众公布有关账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委、政府牵头,农业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相关部门要与代管中心联系,适时做好督查工作。
5参考文献
[1] 丁虹,张劲松.新时期内部审计职能的变化[J].河南农业科学,2001(3):33.
关键词:
农村审计;审计制度;发展路径
吉林省农村审计工作尚存在不足,对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所起作用有限。因此需要充分认识吉林省农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选择正确的农村审计发展路径,加大农村审计工作发展力度,才能更有利于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利用农村审计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将成为农村经济建设的重点。
一、吉林省农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目前农村审计仍然面临很多不利因素的制约,影响了其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农村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相关立法滞后,审计地位尴尬
我国审计工作的开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明确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随着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一些有关集体财务管理的条例、法规也逐渐颁布,成为农村审计工作的依据。但很遗憾这些条例、法规往往只是地方性文件,全国性统一的农村审计法规还不存在。《吉林省农村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对比较健全,但由于国家相关法规与政策的调整,现有《条例》已经不适合当今吉林省农村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状况下,吉林省农村审计工作缺乏有效的授权,并且现实情况下吉林省农村审计工作的范围已经被动调整,在实质已经“失效”的《条例》指导下,农村审计地位比较尴尬,而农村审计主体不明确的现实状况直接导致农村审计的执行部门——各级农村经管机构在工作中面临审计手段不足,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的困境。
2.审计机构不够健全,审计体系不完善
吉林省农村审计机构与农村经管站共用一套人员,审计人员由其他岗位人员兼职,这就导致了这些人员不可能放弃原本的工作专门的从事审计业务。每当需要进行农村审计时,不同程度的出现上级经管站临时向下级经管站借调人员,而下级经管站日常的工作任务也较为繁重,且工作人员经常身兼多职,在解决越来越重要、工作量也越来越大的农村审计任务时,难免会发生人员短缺、力不从心的问题。现实工作中,农村经济审计部门面对各种突发事件尚且应接不暇,很难完全地行使对农村审计进行管理的职责。
3.审计工作规范性、科学性较差
农村行政机关中并没有设立审计职能部门,乡镇机关缺少行使审计职能的充分法律依据。在现有制度下,由农村经管部门代为行使村级财务的管理、审批权力,经管部门同时具有管理、监督的职能,难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公正性,也影响了农村审计的质量。作为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农村审计的政策性很强。在对财务工作实行委托后,审计单位将会计核算业务分离出去,当前的审计法规还能没有及时覆盖相关业务。在农村审计中仍存在出纳和会计职责划分不明确,记账凭证、会计资料不够规范,核算方法不够正规等诸多问题。过去常用的审计手段主要还是手工的事后查账,依靠盘点、核对等方法进行,对于没有在会计资料中现实的一些账外业务,审计工作就显得有点束手无策了。农村审计的技术手段还比较落后,缺乏科学性。吉林省农村审计发展研究/王继红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王继仁吉林市农业委员会/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农村经济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展开农村审计工作能够有效地对集体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防止资金流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加大农村审计工作发展力度,才能更有利于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关键词:农村审计;审计制度;发展路径
4.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农村审计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不但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也要求其具备良好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和道德修养。而现实情况是,吉林省农村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学历都参差不齐,职称梯度也不明显。近年来除部分地区开展过农村审计人员培训外,大多数审计人员都没有进行过专门的、系统的审计知识学习,也较少用到高科技手段辅助工作的开展。尽管这些人员也具备基础的财务会计知识,但由于专业的审计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对被审计村落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很多人员只是习惯性的整理账务、罗列财务数据,很难做到从专业的审计角度来发现、分析问题。除此之外,农村审计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诸如审计环境不够理想、各地区审计工作发展不均衡、政府支持力度还不够等等。这些因素都制约了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影响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强化吉林省农村审计发展的路径选择
吉林省的审计工作起步较早,经过多年的发展早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组织模式,审计人员的队伍也相对比较完善。但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工作思路受限,农村审计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得到发挥。需要不断探索,选择一条最适合我省的农村审计发展路径。
1.加强农村审计法律环境建设
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农村审计工作就会缺乏依据,难以走向成熟。加强农村审计法律环境建设是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已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农村审计相关的地方立法,但这些地方立法大多重点关注集体经济审计、财务审计等方面。吉林省1993年通过实施的《农村审计条例》在各省级农村审计条例中可以说是最全面、覆盖范围最广的。该条例审计的客体广,审计站的职权大,一度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特别是在国家取消农业税,实施财政转移支付以后,农村审计的基本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上个世纪的法律法规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经济发展,急需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与补充完善。针对这种情况,首先要梳理我省农村审计的相关法律基础,避免与上位法的矛盾冲突。逐步建立与时俱进的、完善的农村审计法律环境,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的经济发展。
2.建立农村审计问责机制
建立农村审计问责机制有助于正确处理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有关部门工作责任的履行进行监督促进,有利于减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由于农村审计过程中存在立法滞后等问题,在过去的审计工作中常常难以做到及时应对新出现的问题。随着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健全,需要有人来承担农村审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当前,吉林省尚未机建立农村审计问责机制,因此需要采取相关措施,形成切实可行的问责机制。要构建切实可行的农村审计问责机制,首先需要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农村审计部门应该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审计工作,领导要重视审计问责机制的意义,为问责机制的建立奠定坚实基础。第二,要完善农村审计问责体系,从行政问责向制度问责转变,还要将问责客体转向个人,保证追究到相关责任人。第三,在问责的过程重要坚持科学性原则,做到统一性、明确性、法责相当和不可替代性。此外还要加强审计追踪,提高农村审计专业水平,保证落实农村审计整改工作
3.健全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对农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农村干部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现有规定,乡镇级是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层单位,村干部在农村的实际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村干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农村稳定发展的大局。由于长期存在的“村官不是干部”的误区,村干部出现问题时通常只是免职,较少承担责任。因此需要健全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度,保证基层稳定。
4.建立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制度
涉农专项资金主要是指国家财政拨款,援助收入、金融贷款等用于农业发展、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广泛,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家电下乡补贴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涉农专项资金的运用情况一直为全国人民所关注,在这些资金的实际管理过程中常常存在多人管理或者无人管理的现象,存在挪用、挤占、弄虚作假等问题。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农村审计中不包含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但这部分资金又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调查审计,建立全面的审计调查体系显得非常重要。基层农村审计人员在业务方面可能存在不足现象,但他们熟悉农村基层情况,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状况有直观的印象,因此可以考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吸收熟知基层情况的农村审计人员参加到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中,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审计人员的积极性,消除涉农资金使用时存在的问题。
5.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制度
农村的经济基础是集体经济,考虑到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性质,相关审计理论的研究还比较薄弱。而农业在我国又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必须应广大农民的需要对集体经济进行监督审计。我国的集体经济审计制度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查时缺少高层法律依据,导致审计出来的一些问题不具有法律效应,埋下了较大的隐患。同时集体经济审计的独立性不强,性质模糊,也困扰了审计工作的开展。此外,审计内容形式单一,审计规范制度缺乏,加之信息不对称现象都对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开展产生了阻碍。因此有必要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制度,明确其法律地位,建立规范化的审计程序,深化审计内涵。作为集体经济审计的执行者,农村审计工作人员也必须要能够有效应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参考文献:
二、整合资源,拓宽审计渠道。首先,整合审计机关内部资源。审计机关内部实行上下联动、农业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联动开展,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合力,扩大农业审计覆盖面。其次,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和监督的预警机制。加强与有关涉农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政策与信息,对各级各类涉农资金进行全程监控,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监督的预警机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后,在经济责任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中突出涉农资金监管。结合县、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结合预算执行审计,检查财政、农业、水利、林业、国土、农机、扶贫等有关部门涉农资金是否存在项目管理混乱,资金分配不科学,投入分散,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促进严格管理,规范使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财力保障。
三、全面履职,强化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综合经济监督部门,保障涉农惠农资金的安全有效、促进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的落实,是审计监督的职责所在。主要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审计,强化政府支农专项资金的审计。二是要积极维护农村弱势群体的利益,加强对民政资金主要是济困扶贫资金的审计,使各级政府对农民的关怀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对涉农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要揭示和反映财政资金的支出结构,检查用于农业和农村建设的资金是否保持了一个合理的结构和增长幅度。
(一)农村经济审计的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国家投入的用于“三农”资金的审计;二是对农村领导干部贪污、公款私用等违法行为的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审计;四是对处理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利益的审计;五是对农村经济人员失职和经济工作失误的审计;六是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违反经济方针、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审计。
(二)农村经济审计的问题 由于农民自身的知识水平和监督意识不高,缺乏相关的会计和审计知识,不可能对村委各项工作进行有力的监督和制约,这就需要国家在农村审计的法规、体系的建设、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置上进行规范。但目前我国农村审计仍处在初级阶段,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审计规章不完善。国家虽颁发了《审计法》,但主要审计对象是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而农村审计目前尚无全国性法律法规,长期以来农村审计的定性问题一直没有到位,它既不属于国家审计,又不属于社会审计。二是审计人员不专业。各县、乡虽成立了农村审计机构,配备了审计人员,但大部分都是兼职,且非审计专业,少数在岗人员也未经审计专业培训。审计人员素质偏低,有相当一部分审计人员会计专业知识等掌握得还不熟练。三是审计程序不规范。农村审计过程中普遍存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四是审计执行不得力。经管部门在开展农村审计工作中,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做出正确的审计决定,但由于经管执法主体较弱,在执行决定中,显得阻力较大,困难重重。五是农村审计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由于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在开展审计执法或业务培训时常常感到有心无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六是农村审计机构不健全。就大部分地区来看,市一级没有农村审计机构,也没有配备专职的农村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仅限于业务指导,无法开展对经济强村的审计工作。
二、农村经济审计的对策及建议
为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农村审计立法工作,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规范化管理 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建立并在不断完善,但我国的立法工作尚未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农村审计更是如此。因此,加快对农村审计的立法,将农村审计纳入我国审计组织体系,明确其性质和地位,是农村审计发展的关键所在。只有不断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质量,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监督作用。因此,一要规范农村审计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条例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二要加强农村审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管理;三要搞好农村审计结果公开,要扩大群众知情权,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四要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度。要规范审计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审计过程中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范围及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强化以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审计。财务收支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财务活动,也是促进经济活动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要加强对村级经营性收入、资源性资产发包收入、固定资产承包收入的审计,审查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支出是否合理,有无是否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问题;承包是否经过民主程序,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租赁等方式,有无暗箱操作的问题;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要加强对村级办公经费、村干部工资及补贴、招待费、报刊费等开支情况的审计,重点审查这些收支活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制度规定。二是加大对国家无偿拨付的专项资金的审计。随着今年来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对这部分资金要重点审计,保证专款专用。三是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农民负担审计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重点加强对农民税负负担合理性的审计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审计。四是加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对其财经法纪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促进村干部依法履行职责。五是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占用补偿费专项审计。在管理的农村集体资金中,集体土地补偿费在许多地方占很大的比重。六是加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审计。加强对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的审计,加大农村土地征用、新型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户的各项补贴和物资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对农民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审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也要实行审计监督。
(三)建立健全农村经济审计机构队伍,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经 农村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关系着农村审计事业的成败。农经管理部门要配备配齐专职农村审计人员,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严格审计资格证管理,实行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审计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要切实保障农村审计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审计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届满审计或任期内离任审计和当地政府部署进行的审计,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农村审计人员外勤补贴参照国家审计工作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农村经济审计模式的思考
我国现有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主要是农业部门主管下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站审计模式。全国各省市已出台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相关条例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审计工作。这种审计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行政型。由于是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有明显的行政主导色彩,随意性较大,缺乏专门审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因此在总结现有审计模式的局限性和问题后,结合我国的现状,探索一种行之有效的新模式,‘即一种综合独立型和行政型双重特点的模式:直接由国家审计机关主管,建立统一的农村经济审计中心,承担乡镇各村的财务审计监督和配合经济责任的追究工作。这样既能克服农村经济审计站审计独立性缺失对审计监督力度的影响,又能增强审计的权威性。具体设计如下:
(一)领导体制设计 农村经济审计中心直接接受县级审计机关和县级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县级审计机关的垂直领导为主,而不再由农业部门进行主管;这种领导体制将使得审计层次和独立性得到有效提升,审计力度得到有力加强,有利于政府合理安排财政收支计划。
(二)组织机构设计 县级及以上政府授权建立统一的农村经济审计中心,作为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统一受理乡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任务,但是最终领导权由国家审计机关掌握;农村经济审计中心在各个行政村下设审计处,审计处至少有两名专业人员组成,审计处主要负责行政村平时财务收支、资金运动的审计,并定期向农村经济审计中心报告;农村经济审计中心根据审计处平时的报告和相关资料,在年末对各行政村进行综合审计。具体的组织机构设计如图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