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居家养老的基本认识模板(10篇)

时间:2024-01-10 14:58:0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对居家养老的基本认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对居家养老的基本认识

篇1

中图分类号:D669.6;F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7)02-0039-04

一、基本情况和养老需求状况分析

(一)样本数据基本情况

根据课题组对A社区的调查结果,采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了处理,得到样本数据的基本特征,本次调研有效样本总计391份,其中男性老人占42.5%,女性老人占57.5%。

总体来看,本次调查老年人的年龄较高,平均年龄为73.5岁,8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31.7%。从健康状况看,虽然高龄老人的比例高,但总体上看,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较好,超过57%的老年人认为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非常好,只有少部分老人感觉健康状况比较差。分年龄段看,对自身健康状况的评价与年龄层呈明显正相关,年龄越大越感觉健康状况比较差。从经济收入看,A区老人经济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占53.5%,收入在2000以下以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占6.1%,A区老年人的收入差距较大。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占比超过67.6%,说明大多数老年人有一定的经济保障,可以相降低其对子女的依赖程度。从居住情况来看,大多数老年人都与老伴或者子女一起居住,占比超过86%,这说明多数老年人在家庭中都能有其他人照看,但仍有10.5%的老年人自己一人居住。

(二)老年人养老需求状况分析

1.老年人养老意愿情况

本次调查把老年人的养老方式分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在调查问卷中设计了“关于以后几年您的养老问题,您是继续居家养老还是会机构养老”,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中,有60.9%的老年人口选择了居家养老的方式,相比之下只有8.4%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有14.1%的老年人选择先期居家养老,后期机构养老的方式,仍然有16.6%的老年人没有确切地选择意愿。

为了更加具体的了解A区老年人选择养老方式的情况,根据调查数据对不同性别、年龄、收入、居住情况等不同组别的老年人养老意愿情况进行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不同分组的老年人依然选择了居家养老这种方式,选择的比例大多超过55%。从年龄可以看出,年龄与居家养老之间呈现正相关的关系,年龄越大选择居家养老的人口比例越高,这可能与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以及老年人的传统家庭观念有关。

2.老年人对养老现状的满意程度

运用满意度来评价A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情况,为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供了依据。统计结果显示,对当前养老现状比较满意的老年人占52.9%,非常满意的占25.8,认为完全不满意的占2.8%。从分析数据来看,超过78%的老年人对养老现状表示满意,7.9%的老年人对养老现状不满意。说明大多数的老年人对现在的居家养老较满意,但A区在社区养老上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关于老年人养老现状不满意之处,我们设置了“关于您当前的养老现状,最不满意的地方是什么”的问题,通过分析可知,总体上有61.%的老年人选择了没有不满意的地方,但是在做出选择的老年人中,12.3%的老年人选择缺乏基本的医疗照顾,这是占比最高的,其次是生活枯燥无趣和没有足够的生活陪伴,这两项都可以看作是精神慰藉。因此可以得出老年人在医疗健康服务以及精神慰藉服务上存在不满意之处。

二、A区养老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研究方法: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

在前文分析中,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比例占60.9%,选择先居家后机构的占14.1,我们可以把二者视为选择居家养老,比例占75%。把问卷中“关于以后几年您的养老问题,您是继续居家养老还是会机构养老”改变为是否愿意选择居家养老,变量赋值为愿意=1,不愿意=0,即问卷选项中的居家养老、先居家后机构作为愿意,其他选项作为不愿意。因此本研究中,是否愿意选择居家养老这一因变量是一个二分类变量,同时自变量既有性别、居住情况等二分类变量,也有文化程度、健康状况、收入情况等多分类变量。正好符合二项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的要求。

将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变量纳入Logistic回归模型,模型整体是显著的,具体分析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和居住情况四个变量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而性别和收入情况两个变量的影响都不显著。

第一,从年龄可以看出,年龄与居家养老之间呈现正相关的关系。相对60―79岁的老年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更愿意选择居家养老,年龄越大选择居家养老的人口比例越高,这可能与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以及老年人的传统家庭观念有关,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孤独感增加,更珍惜与家人相处的时光。

第二,从文化程度可以看出,文化程度与居家养老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文化程度的回归系数为-0.728,且在0.1%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文化程度越高的老年人口对居家养老的需求越小,文化程度越低的老年人越愿意选择居家养老。原因可能是文化程度高的老年人在思想上更容易接受其他养老方式,不会受传统家庭养老观念的束缚,敢于接受新的养老方式。

第三,从健康状况可以看出,健康状况与居家养老呈现负相关关系。回归结果显示,认为健康状况比较好和一般的回归系数均为负数,且分别通过0.05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健康状况越差的老年人越愿意选择居家养老。这与传统老年人的生活观念有关系,认为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愿意选择居家养老,由于身体机能衰弱,受到疾病困扰,大多数老年人都希望在家庭中度过自己的晚年。

第四,从居住情况可以看出,独居老年人与居家养老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非独居的老年人更愿意选择居家养老。独居的老年人自己居住在家,在心理上以及生活照顾上都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更愿意选择机构养老。而非独居的老年人由于家庭中有老伴或者其他亲人相伴,相对的孤独感就减轻,而且在生活照料上有家人的帮助,会更愿意接受居家养老模式。

三、分析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本研究将得出以下结论:

1.A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水平整体较高,但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已经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大部分老年人所乐于看到并接受的养老模式是居家养老,由于家庭结构以及代际关系的转变,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在一些需求上并不能满足老年人。现在的老年人养老需求,既需要满足居家养老的亲情维系,又能实现健康维护和医养结合,同时还兼有社区养老的规范管理与保障,因此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应该有所改进。

2.A区老年人养老需求受传统观念影响较大,对依靠子女养老的观念仍然较强

从前文分析中看出,年龄、文化程度和健康状况都影响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而且进一步分析其深层次原因都是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随着年龄的增大,老年人的身体机能逐渐衰弱,受到疾病的困扰,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会越来越差,大多数老年人都希望在家庭中度过自己的晚年。更多的老年人都希望依靠子女进行养老,对于机构养老不够放心。

3.老年人医疗健康服务需求亟待关注,精神慰藉渴望度强烈

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旺盛,大多数老年人有康复治疗服务需求,但是从分析中12.3%的老年人认为缺乏基本的医疗照顾,医疗健康服招枨蟮牟宦意度是最高的。其次老年人感觉到自己生活枯燥无味,调查数据显示将近40%的老年人有感到孤独的时候。因此在老年人养老需求中,应该注重加强老年人的医疗健康服务,关注老年人的心理健康。

4.家庭是养老非常重要的资源体系和支持系统

从居住状况来看,只要有老伴或者和子女居住的老年人都愿意选择居家养老,虽然我国的家庭结构在发生变化,主干家庭数量在减少,但是当前养老市场发展并不成熟,并且受老年人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庭仍然是养老非常重要的资源体系和支持系统。

四、政策建议

(一)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的居家养老模式

这是养老模式的总体构想,家庭依然是养老体系的核心系统,通过家庭满足居家养老的亲情维系,同时以社区为依托,政府加大对社区在资金、人员的支持力度,在社区建立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注重社区独居老年人的养老状况,最后以专业化服务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通过居家养老模式即满足老年人家庭寄托,又能实现健康维护和医养结合,同时还兼有社区养老的规范管理与保障。

(二)构建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成员相互支持的多元化养老服务机制

根据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认为公民的福利供给不仅由政府提供,个人、家庭、社区以及社会组织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1.政府主导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能够体现出政府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力度,由于政府部门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在开展居家养老的工作过程中应起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应该贯穿于养老服务的每个环节和每个方面,并在总体上对养老服务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首先,政府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落实和监督养老政策法规;其次,在资金的投入上政府应该成为主要的提供者,同时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带头作用,鼓励社会其他机构和部门对养老服务事业进行资助,为养老服务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最后,增加政府购买项目,通过引入志愿者、养老服务机构等方式,提供适度的定向资金补贴。

2.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首先,通过不同的优惠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组织投资兴办各种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通过多元化的投资方式来弥补政府财力不足的缺陷,进而促进养老服务事业走社会化、产业化、多元化的发展路线。其次,引入专业力量,尤其是发挥社会工作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强化精神慰藉功能,依托专业化医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技术水平,同时提高上门看病及专业健康护理咨询服务。再次,在“互联网+”时代,将互联网科技引入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中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的发展,例如可利用现代化技术方法搭建社区老年人信息平台。最后,老年人作为主体,应该强调老年人的参与,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增强老年人的话语权,是老年人更多的参与决策,调动老年人参与养老服务建设的积极性。

3.家庭成员相互支持

在强调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同时,还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发扬中华民族“孝为先”的传统美德,形成敬老爱老的文化氛围。例如,可以在社区开展以“敬老、养老、助老”为主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整个社区养老的宣传,强化家庭互助照顾的观念。还可以抓典型事例,引起社区居民的广泛认识,不仅要抓那些在养老中做的很好的居民,还要抓那些做的不好的,不赡养老人的居民。通过对比,使全体公民都认识到养老的责任和义务,认识到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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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田北海,王彩云.城乡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基于对家庭养老替代机制的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14.

篇2

中图分类号:C91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3)01-0056-06

一、研究的对象与方法

近年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我国许多城市得到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年人的一些基本养老需求,缓解了家庭和社会养老的压力。山东省作为人口大省、经济强省,经济社会发展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其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水平如何?能否满足居家老人的需求?存在哪些问题?社会工作如何介入居家养老服务?这一系列问题成为本课题研究的起点。

本课题以山东省40个城市社区为研究对象,这40个城市社区分别分布在济南、青岛、烟台、淄博、潍坊、临沂、菏泽、聊城等8个城市,这些城市从地区分布上看它们分布在全省东、中、西地区,既有省会城市,也有沿海发达城市,还有内地城市,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上说涵盖了经济上发达、比较发达和相对欠发达三种地区。为了全面了解山东省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和老年人的需求,我们还针对社区中的居家养老的老人进行了调查,并对部分老人进行了个别访谈。

本课题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法,以40个社区的居委会及部分居家养老老人为调查对象,发放两种问卷:一种是针对社区居委会设计的问卷《山东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调查》,共40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另一种是针对居家养老的老人设计的问卷——《山东省城市老人生活现状调查问卷》,共600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545份,有效率90.83%,问卷的发放率和回收率均能满足社会学分析、统计学分析及统计学样本量的要求。对所有数据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17.0进行相关数理统计。

二、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偏低

1.从服务内容上看,存在服务内容较为单一、层次不高的问题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以日常生活照料服务为主要内容,也涉及一定的医疗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

生活照料服务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做饭、洗衣、打扫卫生、基本生活设施的维护等一些生活上的最基本照顾服务。我们所调查的40个城市社区都提供一定的生活照料服务,图1是对山东省城市社区为居家养老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的统计。

在医疗服务方面,我们所调查的40个城市社区中有27个社区建有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占调查总数的67.5%。针对医疗卫生服务站所提供的服务,我们主要了解了5种服务类型,具体情况如图2所示。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45%的社区能提供基本的常见病、慢性病以及多发病的诊疗服务,42.5%的社区举办过定期义诊活动,25%的社区开展过健康教育讲座,35%的社区能提供医疗陪护服务,17.5%的社区开办了心理咨询服务。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大多仅限于对老人基本疾病的诊治,更深层次的医疗服务如健康讲座、精神辅导、医疗陪护等开展还不多。在对居家养老老人的调查中,大多数老人希望能够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水平,能实现疾病就近诊治、就近治疗,能提供医疗陪护、疾病护理这样的服务。

在精神慰藉服务方面,调查了解到山东省城市初步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精神文化服务方面开展了以不同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的“走出来”(老人到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接收服务)与“走进去”(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针对此类服务,我们调查了四种服务类型所占的比例(见表1)。

但是,老年人的需求是全方位、多层次的,除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需求外,老年人还有自我实现需求、服务社会的需求等等。笔者认为老年人既是一个需要照顾的群体,也是一个蕴藏着丰富的人力资本、知识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群体,尤其随着我国人均寿命的延长,大批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正面临着即将退出工作岗位,他们中一部分人身体健康,年龄相对较轻,如何开发和利用这一群体所蕴藏的资源,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可开发和利用的资源。

2.从从业人员的素质上看,存在素质偏低、文化层次不高的问题

目前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大多是下岗失业或赋闲在家的中老年妇女。她们基本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学习和训练,没有医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技能训练,只能从事一些低端的照料服务。

从表2可以得知,目前山东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来源于社区志愿者,在拥有社区志愿者的20个社区中,10个社区的志愿者主要由社区下岗再就业人员组成,有6个社区志愿者由社区老年居民组成,只有4个社区的志愿者主要由社区青年居民组成。拥有专职养老服务人员的只有13个社区,还未达到调查总数的一半。专职养老服务人员的文化程度一般是初中、高中文化程度,其中初中文化程度约占38%,高中文化程度占46%。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又普遍缺少社会工作者和专职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这必然影响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

3.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上看,社区居家养老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

在调查中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一般是居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本身承担着大量的社区事务性工作,他们在居家养老的服务方面的投入十分有限。

社区普遍缺少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和专职的居家养老护理人员,尤其是缺少专职的社会工作者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策划和统筹。在服务中缺少现代服务业应有的管理方法和理念,这势必影响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建立服务专业化、管理现代化、经营连锁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不足

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作为保证,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的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依靠政府投资发展起来的,政府购买服务以财政拨款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为主渠道,但是政府的经费投入有限,服务对象只能限于经济困难的老人。资金缺乏、资金来源渠道少成为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同时“经费的缺乏导致政府购买服务的补贴标准降低或补贴范围缩小,部分经济困难老人难以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从而使居家养老的福利性严重不足。”[1]

调查结果显示:山东省用于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由政府出资支持的社区占总社区数的37.5%,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社区服务自身“造血”产生的社区则占15%,而资金主要依靠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的社区占到10%。由此可见,用于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主要还是依靠政府部门的投入。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体单一,供给严重不足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承担主体是居委会。居委会作为群众性的社区自治组织在开展社区服务上有其独特的优势,也容易为群众和居民所接受和信赖。李颖奕的研究证实,居委会“服务有政府的背景,服务员的行为规范,有时甚至涉及到金钱和安全的方面也足以信任。”[2]但是居委会人员有限、工作任务繁重,无法包揽居民所需要的一切服务。我国民间组织不发达,加之政府扶植政策不到位,民间资本参与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动力和信心不足。而发达国家的经验说明,非政府组织可以提供多种社会服务,非政府组织以其灵活性和贴近生活而著称,必然也会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社会工作主张发展多种类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一)基本生活保障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基本生活保障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服务和健康维护服务,满足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就医等基本需求。生活照料服务包括帮助老年人洗衣、做饭、购物等;健康维护服务包括健康风险评估、例行体检、营养咨询、健康教育、推行体育锻炼等等。按着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基本生活保障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满足老年人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保障老年人生命能够延续、生活得到照料、健康得到维护。这些服务首先解决了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能缓解家庭和社会的养老压力,基本可以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但总体上说,这是一种较低水平的养老服务,这也是目前我国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服务内容。

(二)建设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在保障老年人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如何建设老年人的精神家园,是建设型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保证老年人身体健康、人格健康、心理健康,要为老年人建立精神家园,必须保持对大自然的心灵仰慕,对未知领域的敬畏心情,对社会的公正追求,对美好人生的情感寄托。”[3]建设型居家养老服务是老年社会学中“活动理论”和“延续理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运用,它包括多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实现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老年人享有平等的社会参与权,如选举权、被选举权、诉求权、表达权,老年人的这些权利不因退休或年老而丧失。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代表着老年人不因年老而被社会边缘化和被社会排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为老年人提供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机会,在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上多征求社区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又如,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开展老年人再就业服务,为身体健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的低龄老年人找到一份可以发挥余热,并可获得一定报酬的职业,以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价值感,实现“老有所为”的目标。

2.恢复和重建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络。老年人本身拥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同学、朋友、同事、领导等等,这些人际关系常常因年老而疏离。人际关系网络的恢复和重建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至关重要,这些人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认知支持和行动支持。“国外研究表明,社会隔离是给老年人身心带来最大伤害的因素,而强有力的支持网络是老年人进行良好的心理调适的重要因素。”[4]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者通过积极的建设性方案帮助老年人恢复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并重新建立一些新的社会支持网络,这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极为重要。

3.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极为重要,这是实现“老有所乐”的关键。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可以组织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首先,社会工作者可以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志愿活动。如:组织退休的医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或为居民义诊;组织退休的教师举办各种培训班或各种文化辅导班;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志愿等。老年人能在服务和奉献中重新找到自己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其次,组织各种兴趣学习班,如老年绘画、音乐、太极拳、读书、信息网络等各种兴趣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帮助老年人实现精神的享受和精神的幸福。

4.组织老年人协会。老年人协会是老年人的自治组织,协会可以帮助老年人表达各种诉求和愿望,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帮助老年群体中需要帮助的人,反对对老年人歧视等等。协会还可以成为老年人之家,满足老年人的归属需求。

这些建设性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会使老年人高层次的社会需求得到满足,帮助老年人解决因退休所导致的社会关系疏离、社会参与机会减少、社会角色丧失等问题,增强老年人的归属感,帮助老年人树立生活信心、学习新的技能,更好地安度晚年。这是老年人精神家园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其目标是“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四、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路径

(一)宣传社区居家养老

在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需要进行广泛的宣传,使这种养老方式为广大居民所接受。社会工作者介入居家养老服务,首先承担着宣传居家养老这样一种责任和使命,让广大老年人及其子女积极地接受居家养老服务。

1.宣传社区居家养老的意义和价值

社区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医疗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服务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养老服务体系。[5]社区居家养老,老年人依然居住在家,对大多数老人而言经济支持依然主要由老年人自己和其子女承担,而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服务等服务工作主要由社区提供。社区养老服务既可以提供上门服务,也可以让老年人到社区服务中心接受服务。这样的养老方式既可以实现养老不离家,又能减轻子女的养老照料负担,这是一种能为中国人所接受的养老方式。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够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摆脱家庭养老模式中因老年人社会参与度低、社会疏离所带来的孤独感、寂寞感。总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既可以减轻子女养老的压力,又可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是使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

2.宣传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之初,社会工作者可以印发关于社区居家养老的宣传手册,免费向社区居民尤其是家有老人的社区居民发放,让广大居民了解社区居家养老的意义和价值,了解社区所举办的养老服务的内容、类型、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以及免费服务项目等等。社会工作者也可以带领广大居民和老年人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进行参观访问,以充分了解社区居家养老的环境和服务方式,让老年人体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便利和好处等。

(二)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化建设和对社区居家养老进行评估

1.参与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规和政策

从职业角色上说,社会工作者不但是社会服务福利的传递者、提供者,同时也是社会政策的倡议者、制定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想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必须要在一定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下运行,要有一定的规章和制度,制定一系列的行业规范,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质、服务的内容、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从业人员的专业资质等都要有详细的制度设计,对各种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都需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要对服务中运行的环节和步骤都需要进行规范化和量化管理。而要实现上述目标,就要制定相关法律规范和政策。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的助人者和政策的倡议者,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法规、政策的建设和制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离不开经济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民间资本的投入,这也需要政府制定有关资金投入的政策和民间资本准入和运营的政策。另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也离不开人才队伍的建设,专业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老年人的需要设计一些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多种养老需要;同时也可以开发老年人资源,发展老年事业,全面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培养、准入、薪酬、待遇等,这也需要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保障。这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制定都离不开社会工作者的参与。

2.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评估

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需要从软件、硬件两个方面来考察,硬件主要包括服务设施、人员配备、服务对象等;软件包括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如何,机构的服务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社会满意度如何,老年人的满意度如何,需要改善的方面,机构所作的服务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法等等,这一切都需要有一个评估指标体系,这个评估指标体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进行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来设计。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可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估,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三)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1.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传授社会工作的理论

目前在中国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基本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专业培训,一般也都不具备养老服务的专业资质。这必然影响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也影响居家养老服务业的信誉和发展。社会工作者作为取得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员,他们经过专业的学习或者培训,具有社会工作的理念、价值观和服务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社会工作者首先要担负起培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责任,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传授社会工作的理念、价值、伦理,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了解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的特点,使他们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尊重老年人、平等地对待老年人、体贴老年人,从老年人的需要出发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从而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实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目标。

2.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传授社会工作技术和方法

社会工作是一个实务性、操作性、技术性都很强的专业,其独特的专业技术是社会工作专业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社会工作的技术和方法体现着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尊重、关怀和爱护。社会工作者在沟通、咨询、治疗、服务方案设计上都有一些独特的方法和技术,社会工作者可以把这些技术和方法传授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如倾听的技术、询问的技术、同感的技术,还有面向老年人服务的独特疗法,如缅怀往事疗法,人生回顾疗法等等。这些技术和方法的掌握和使用会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能更好地服务老年人,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3.把“增能”的理念引入居家养老服务

增能(empowerment),其基本含义为:得到力量,发展能力。增能取向下的社会工作实践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1976年所罗门(Solomon)出版了《黑人增权:受压迫社区中的社会工作》一书,标志着“增能”取向的社会工作的诞生。在增能视角下,社会工作者认为每个人都是有潜能的,社会工作者不再把服务对象看成是有问题的人,而是将目光聚焦在服务对象的优点上,相信服务对象的优势和能力,并认为社会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挖掘服务对象的能力,通过服务对象自身的力量来解决问题。“老人是有能力的,他们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去解决他们的问题。我们必须要认识到每个老人的不同能力,并着重挖掘老人的潜能。我们要尊重老人的权益,更要尊重老人的应有权利。”[6]在增能理念的指导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者首先要认识到老年人的潜能,老年人是自己问题的专家,老年人能够把握环境和自己的生活。其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者在提供服务时要考虑老年人的需要,是老年人需要什么服务,而不是我们想为老年人提供什么服务,所以要充分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老年人一起参与服务方案的设计,这样才能真正体现老年人的主体地位。第三,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和服务人员要鼓励老年人建立起自己的同辈网络群体。老年同辈支持网络的建立可以帮助老年人形成老年集体意识,同辈群体可以获得情感和心理的支持,降低老年人的疏离感和孤独感,还可以一起争取老年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平等对待。

(四)参与居家养老的直接服务工作

1.为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

老年人一般心理比较脆弱,尤其当老年人面对疾病的困扰、死亡的恐惧时,容易产生比较大的心理压力。研究表明,抑郁是老年时期常见的一种心理疾病。社会工作者可以从老年人的心理、情感出发,为老年人舒缓心理压力,用积极心理替代消极心理。在咨询和治疗中社会工作者认真倾听老年人的困惑,抚慰他们的情感,用缅怀往事和生命回顾等方法和技巧,帮助老年人重新体验生命中的往事,探索和寻找自己一生的意义,弥补生命中的缺陷,完成未了的心愿,能与自己的局限和失败和解。[7]从而实现埃里克森所说的“自我完美”这一人生任务。通过回忆一生中的主要成就和美好体验,能够增加老年人的自尊,增加老年人的完美感。在咨询和服务中,社会工作者也可以帮助老年人实现一些未了的心愿,使老年人减轻心理的压力和舒缓心理的矛盾,比如表达对亲人的爱,跟自己有矛盾的人和解,等等,这些服务都有利于舒缓老年人的心理压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坦然面对未来。

2.实现资源的连接和有效整合

首先,帮助老年人连接福利服务资源。老年人需要多种服务,社会上也有各种面向老年人服务的福利政策、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而老年人及其家人可能不了解这些服务以及得到这些服务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可以细心地向老年人及其家人介绍,如老年人可享受的医疗救助、临时救济、老年福利津贴、老年福利服务等等,社会工作者也可以根据自己对老年人的了解,针对老年人的需求把具体的服务项目引入老年人家庭。

其次,社会工作者可以发挥自己的专长,整合社会多种资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如联系通信部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安装“一线通”,让老年人可以随时联系到服务机构或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可以联系各种群众性志愿性团体如青年志愿者等团体为老年人服务;社会工作者可以积极争取政府或各种基金会对社区养老的资金支持,等等。

3.帮助老年人实现沟通和交往

社会工作者可以用个案或小组的工作方法,促进老年人与其家人之间或老年人之间的沟通,协助老年人理解子女,减少老年人对子女的依赖心理;让老年人学会及时地与亲人或者知心朋友谈心,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愿望,使老年人更好地投入到生活中。也可以用家庭工作坊等工作方法,帮助家庭成员更好地了解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情感需求,使家庭成员更好地理解老年人,更多地关心老年人,以此实现家庭的和谐和美好。

参考文献:

[1]冯晓娟.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J].社会科学家,2012,(4).

[2]李颖奕.居家养老服务使用观念与行为及社会工作的介入空间——基于广州市D区的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5).

[3]袁光亮.社区教育与老年社会工作研讨会综述[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3).

[4]许爱花.社会工作视阈下的机构养老服务[J].江淮论坛,2010,(1).

篇3

【关键词】

居家养老;养老模式;养老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急剧变迁,人口流动加速,老龄化程度加深加重,老年人口数量日益庞大,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单独应对老龄化挑战,迫切需要探索新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由于兼备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优点而受到老年人的认可与欢迎,成为我国应对养老挑战的重要方式。

一“、居家养老”的界定

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的描述,对概念的阐释有助于把握事物的特征与规律。居家养老概念虽然在我国提出已久,但学者们对其内涵外延依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已有研究来看,学者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两个角度:一,从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关系角度进行的界说。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地点与社会养老服务方式的组合。陈友华以养老地点、养老资源和养老服务供给三个要素为标准,将养老分为不同模式。根据养老场所与居住方式的不同,养老可以分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根据养老资源提供者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根据养老服务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养老服务、家庭养老服务和自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模式即是上述“养老地点”与“养老服务供给”两个维度划分出来的“家庭养老”与“社会服务”的组合形式。[1]居家养老是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保障体系[2],是家庭养老的补充与更新。居家养老模式古已有之,如邻里照顾、家政服务等,只是伴随着社会转型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社会化服务增多,社会化养老服务增多而已;二,从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区别与联系进行界说。居家养老是一种不同于机构养老的养老方式,是老年人居住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而非集中居住在养老机构,是一种“半社会化半家庭”的养老模式[3];居家养老是改良了居住形式的机构养老,是“家庭养老院”,是“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居家养老”+“社区照料”是把养老院的部分功能搬回了家。总而言之,上述两种视角分别从不同维度揭示了居家养老的内涵与特征,对认识和理解这一概念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对“居家养老”概念的界定共同涵盖了以下几层意思:第一,家庭是居家养老的主要场所,这里的家庭有别于传统意义的家庭,更强调熟悉的生活环境和情感上的归属性。第二,养老不完全是家庭的责任,也是政府与社会的责任。第三,居家养老的内容不仅涉及基本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还包括精神慰藉、康复护理、法律援助等更高层次的养老服务。第四,居家养老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居家养老模式的诸多实践与研究

(一)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

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有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居家养老意愿研究。这类研究以机构养老为比照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统计老年人对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倾向度。研究结论具有普遍一致性,大多数老年人倾向选择居家养老,机构养老需求虽有提高,但其比例仍远远低于居家养老。分城乡进行比较,城镇老人对居家养老选择度略低于农村老人。2.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研究。在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中需求影响因素研究占比例较大。需求影响因素研究能够准确锁定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群体以及不同群体的需求特征。这类研究多遵循假设检验的思路,分析筛选影响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可能因素,并对相关因素进行交互分析,最后对分析结果利用各种模型进行进一步的显著性检验,确定最主要因素。研究结果普遍显示,从不同人口、社会经济特征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来看,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居住类型、家庭经济状况、自理能力、社会保障等都对养老方式选择有一定影响,其中以居住类型、年龄和自理能力的影响最为显著,即独居、高龄、不能自理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最强烈,其他因素影响不明显。在群体需求特征上,高龄老年人对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需求度较高,受教育水平高的老年人对法律援助、精神慰藉、服务热线的需求度较高。3.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强度研究。需求强度反映了服务受体对不同服务项目需求的迫切性、优先程度以及不可或缺性,有助于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轻重缓急的安排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有助于其他主体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精确对接。已有研究多以全国老龄办的居家养老三大类服务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研究者根据需求细化项目,再通过项目选择的频率统计或者需求强度测量确定不同服务需求的迫切性。研究结果显示,整体来看,城乡老年人最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主要有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紧急救助、医疗护理、陪护就医、便民维修、家政服务和文化娱乐。分城乡来看,城市老年人对家政服务、文化娱乐、健康教育的需求程度较高,农村老年人对紧急救助、陪护就医、便民维修、健康体检的需求较高。纵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研究,笔者认为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调查者与受访者对居家养老的认知存在差异。居家养老意愿调查中,普遍存在被调查对象将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混为一谈现象,将居家养老等同于家庭养老。二,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调查多停留在不同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强度的描述分析上,缺乏指导实践的深入探索。服务需求只有转化成利用率才能实现居家养老的可持续发展。养老服务需求研究仅仅呈现了老年群体的一种主观愿望,与客观利用率之间存在较大落差。分析两者之间产生落差的原因并促成两者的平衡才应是需求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居家养老实践模式总结。

关注不同地方的做法并对其经验进行总结。从已有文献来看,一方面学者的研究呈现为不同地方做法的描述,如对先进社区工作做法的介绍、实际工作部门一般性工作经验介绍和应用研究中地方做法的概述,理论层面的模式总结较少。另一方面,从已有的模式总结来看,模式提炼维度错综杂乱,有从服务提供主体维度将养老实践总结为“政府包户型”、“企业主导型”、“非营利组织运作型”、“志愿者凸显型”,也有从特色经营方式上将其归纳为“社区集中照料式”、“社区互助养老式”、“社会关爱探视式”,还有从多元主体作用方式上将其归纳为“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政府+志愿者”等。以上归纳多以地方经验的特色概括为主,缺乏系统性的理论提炼。中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通过对各地居家养老实践的深度分析和提炼,较为完整和系统的将居家养老模式概括为四种:一,政府主导,层级联动模式。这是一种政府采用行政强制力自上而下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的方式。其以政府主导的方式(即政府筹集资金、政府管理、政府运营)在城区、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行政单位分级建立规模有别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同时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机构,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社会养老服务,服务对象主要为老弱病残群体。二,政府主导,民间运营方式。这种模式的实现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公建民营方式,即由政府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交由民间经营,提升运营效率。第二,政府资助民间力量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或中心。政府通过出台各种优惠扶持政策,调动民间积极性参与养老产业。第三,政府资助,机构主办。此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发挥机构养老的辐射作用,采用政府出资和社区筹资,委托或资助专业养老机构在社区举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方式,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第四,政府购买,市场运营。其采用政府全额或部分出资在市场上购买服务的的方式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基本养老需求。[4]上述文献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归纳总结了我国居家养老实践的具体模式,对其他地区推广居家养老模式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三、居家养老研究评述

近年来,学界对居家养老的研究越来越丰富,累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和数据资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往的研究主要对居家养老的概念、理论现实意义、实践现状、运行机制、服务需求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等进行论述,观点重复的较多,而且普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缺乏将外部环境考虑在内的系统分析。已有文献多是专注于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本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囿于学科视野,缺乏对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所依赖的外部环境进行充分系统研究。任何项目、组织、制度的正常运转都是嵌入在一定的制度、结构甚至文化因素中,就像一颗种子的发芽必须具备适宜的土壤一样。居家养老服务要持续平稳运转,必须与其嵌入其中的制度结构、文化环境、认知观念、政治氛围相配套,当前文献缺乏从外部环境出发的系统研究。第二,相关研究多停留在表象描述,缺乏触及本质的深度分析。当前居家养老研究主要是以宏观抽样为主的实证研究,这类研究以服务需求和居家养老服务现状研究为主,研究注重对统计结果的现状描述,缺乏解释性分析。以个案研究、典型研究为主的经验介绍、模式总结和问题发现,停留于表面分析,缺乏系统深入的原因剖析和理论提炼。第三,缺乏城乡差异性视角。城乡拥有的经济社会资源存在明显差异性,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比如城乡社会组织的发育、养老市场的发展以及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等,现阶段的研究没有对城乡上述差异给予关注,而是倡导城乡统一的居家养老推进方式。第四,学科视角过于单一。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学、人口学、建筑学、医学等领域,与其他学科如公共管理、经济学、文化学、政治学等相关性较小。第五,居家养老研究过多的将目光聚焦于养老模式本身的研究,缺乏从老年人、养老问题、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等角度对居家养老模式进行深入分析。第六,相关研究多停留于地方实践的经验总结而缺乏学术性的理论指导与概括,虽然部分学者也尝试着进行了理论建构与提炼,但仍然不成熟。葺

[参考文献]

[1]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04).

[2]张波.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研究综述与展望[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8).

篇4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社会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一种服务形式。它作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在养老服务中日益占据重要地位,是目前解决我国养老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01年,民政部宣布在全国社区实施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以来,依托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在全国各地推行。但形式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由政府承担居家养老的责任。由于政府在履行居家养老服务责任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所以限制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1.1 政府角色定位、职能不清 

我国现有的国情决定了目前居家养老需要在政府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开展工作,但并不意味着要由政府承担所有的责任。由于缺少统一的支持鼓励居家养老的法规政策,管理监督缺少统一规范的标准,各地政府对居家养老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所以在居家养老中的角色定位权责不一致,缺少用于指导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政府文件,社区在操作中缺少依据,带来了居家养老服务在项目设置、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极大地制约了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 

1.2 参与主体单一,服务内容简单 

受政府传统的公共服务的影响,目前大多数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通过政府拨款,由街道及社区居委会对有需要的居家老人提供日托照料、代办服务、就餐服务、生活护理等类型的家政服务,缺少专业化、多元化的服务。 

1.3 资金投入不足,筹资渠道狭窄 

居家养老服务必须有一定资金保障,目前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财政拨款供给。居家养老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其建设必须依赖于政府财政的支持,但政府财政能力有限,投入于居家养老资金远远不能支撑社区居家养老的持续发展,大多只够用于社区居家养老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自身发展受到阻碍。 

1.4 服务人员非专业化,服务水平低 

我国庞大的养老人群对养老服务人员总量和服务质量提出了要求。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组成,这些社区服务人员和志愿者大多未经过系统专业培训,缺乏专业服务知识,服务技能差,服务水平低,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另外,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角度看,同样存在管理人员不专业、管理素质低下等问题,普遍存在居家养老服务整体水平偏低的问题。 

2 国外居家养老服务的比较法借鉴 

2.1 国外居家养老服务综述 

2.1.1 美国 

美国十分重视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承担社会工作事务,培育了大量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确立了比较完善的养老福利制度。目前,美国各级政府主要是通过向非营利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包括日间照料、送餐到家、家政服务等。 

2.1.2 英国 

“社区养老”起源于英国。作为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英国就开始实施基于社区的养老照顾。并且在英国福利国家建构过程中,它作为一种新的服务理念逐渐发展并形成一种全新的社会工作模式。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鼓励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并实施市场化的运作机制,缓解了政府在提供社会福利时的低效率问题。 

2.1.3 日本 

日本在上个世纪70年代已迈入老龄化国家行列,为此日本政府开始推行养老福利政策改革,颁布了《高龄老人保健福利推进10年战略计划》,首次提出依托社区建立多种服务设施,完善社区照顾服务体系的理念,并鼓励民间组织参与到社区养老中。在近四十年的发展中,日本逐渐形成了具有特色的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体系。 

2.2 国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之经验 

2.2.1 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为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保障 

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离不开政策和法律的支持。成熟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是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保障。日本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先后颁布了十余部有关社区养老和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法律、政策,对政府、非营利组织、被服务者在养老服务中的權利、义务,非营利组织的注册条件、非营利组织的经营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得非营利组织在规范的环境中发展,为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提供了较为完善的立法保障。 

2.2.2 增进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实现双赢 

实践证明,完全依靠政府组织实施养老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良好伙伴关系对于可以很好地解决养老服务中的资金筹措、资源配置、服务供给、监督评价等问题,同时利用市场竞争机制还可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并降低养老服务成本,从而实现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双赢。

   2.2.3 加强非营利组织自身建设,提供多样化服务 

引入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就要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是全方位、多层次,有物质方面,有精神方面;有要求家政服务、医疗护理服务,也有精神慰藉服务,还有既要求物质服务又要求精神服务……面对老年人不同服务需求,非营利组织必须加强自身建设,通过与各级政府合作解决好老年人在居家养老中遇到各种问题,并不断改进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2.2.4 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居家养老从业队伍 

专业化的服务需要专业化的从业人员,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服务是提供优质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保障。美国、日本等国家都非常重视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对从事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资格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这也为非营利组织能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3 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法律制度设计 

在政府尚无条件全面承担居家养老服务职能的情况下,允许非营利性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无疑是解决问题的一条有效路径。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必须立法先行,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发展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石。因此,我国应建立和完善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以法律为基础,以政策为补充,搭建起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框架,引导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实践有序进行,保障老年人权益,提高为老年人服务的质量。 

3.1 建立准入及监督制度 

3.1.1 建立非营利组织的市场准入及监督制度 

依据民政部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设立非营利性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准入机制,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从法律的高度明确规范非营利组织的权责界限,明确非营利组织的准入标准。同时建立非营利组织监督评估机制,对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作出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将作为非营利组织获取政府政策支持及资金扶持的基本条件,从而激励养非营利组织不断更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 

3.1.2 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参照会计、护理等职业资格认定办法,由政府组织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取得从业资格并经过培训后才能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以保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知识和技能,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 

3.2 完善《政府采购法》 

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实际就是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一种形式,属于政府采购的内容。但是《政府采购法》采购目录中尚无“养老”一项,对“服务”这一采购对象的定义也只是笼统地定义为“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因此,有必要对《政府采购法》中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条款进行修改完善,使其内容更加丰富,将服务采购的对象扩展至养老服务,并对养老服务的采购流程、资金使用、评估监督等做出规定。 

3.3 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时至今日,我国的养老体制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国家立法机关应当与时俱进,及时对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修订。具体而言,就是把社区居家养老权利写入法律,用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保障老年人的社区养老服务权利,使社区养老权法律化。同时,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科学地确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法律保障机制:包括明确政府责任、非营利组织的认证、养老服务机构的评估以及专业服务队伍的培训等,建立起一套完整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体系。 

4 结语 

随着人口龄化问题日益严重,我国老年福利事业会越来越受到重视,政府一方面要承担起居家养老的指导、引导、监督职责,另一方面也要为其发展提供强大的法律、政策和经济支持,让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向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推进,惠及更多的老年人。 

[参考文献] 

[1] 胡苷用.养老保障法研究[M].北京:中國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 

篇5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内涵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与社会机构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海港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调查及特点总结

2014年秦皇岛市被列为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建立居家养老综合中心已经在全市范围内逐渐开展起来。近1000万的投资力度,使秦皇岛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为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运营的典范。

2015年5月本市首家综合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海港区天洋新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入试运行。8月海港区新闻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西城里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陆续投入运营。遵循“让老人舒心、安心;让子女放心、省心”的宗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如下几个特点:

1、市场化

与社会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不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采用政府主导、企业投资的合作方式,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新型养老方式。例如海港区东环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一家集科研、生产和销售于一体,专注于综合智能养老产业的现代化高新科技企业――万寿集团投资成立,选址在东环里社区居委会,由居委会主任负责。

2、针对性

社区辖内的离退休老人都可以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但重点对象是高龄、独居、经济特困且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社区居委会为重点服务对象摸底、建档,评估老年人的身体素质,使服务内容更有针对性。

3、包容性

一方面,社区居委会本来就有一定的养老职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此项职能,为社区老人提供质量更好、水平更高的服务。另一方面,将有偿服务、低偿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之中,比狭义社区服务具有更大的包容性。

4、互补性

社区擅长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组织文体活动,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擅长提供康复、保健和日间托管服务,二者各自发挥优势功能又相互补充。

三、海港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展过程中的优势、困难及问题

1、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优势

(1) 地缘优势。秦皇岛位于河北省东北部,距首都北京281公里,是建立环首都经济圈的重要一环,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甲级旅游城市,也被亲切地称为“京津后花园”。交通发达,气候宜人,风景秀美,使秦皇岛成为很多人工作和养老的理想城市。对于外来人员,秦皇岛有着很强的吸引力。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社区为依托,老年人不仅不用离开子女生活,还可以享受上门服务,在生活上比社会养老机构更加便利。按照就近原则,在养老服务中心接受服务的老人居住在同一个小区或者临近小区。不离开熟悉的社区环境与人际关系,降低了老年人之间的陌生感,使他们更快地融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生活里。

(2)政府政策优势。根据秦皇岛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到“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0张以上,3%的老人实现机构养老,97%的老年人通过依托社区养老。同时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极大地鼓励了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及个人以合资或合作的方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此外,对“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子女、无劳动能力)老人、特困低保、伤残优抚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人,政府每月给予养老补贴,对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每月给予生活补贴,由区民政局制作养老服务补贴环⒎鸥服务对象,既满足了老人的养老需求,又减轻了老人及其家庭的养老负担。

(3)经营管理优势。“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按照这样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给兴办方以较大的自主性,利用市场机制充分调动了兴办方的能动性,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更加灵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套有娱乐室、阅览室、日间照料中心、老年营养餐厅、健身室等,集居家、养老、娱乐、保健、健身于一体,与社区公共服务和福利设施实现资源整合与共享,并以托管和上门等多种形式为社区辖内的老人提供服务,付费采用有偿、低偿和无偿三种方式。在经营方面,雇佣专业人员提供低偿服务,招募社区居民作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充分整合了社区的人力资源,使更多的人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

2、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资金困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涉及餐饮、休闲、健身、医疗等各个方面,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光靠政府的床位补贴远远不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初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对于投资的养老服务的企业和社区居委会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在举办老年活动或购买物资方面的资金,社区仍需依靠企业赞助负担一部分。此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低偿和无偿服务为主,投入与产出比例失衡也为自身发展造成了困难。

(2)宣传工作不到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托社区而建,与社区养老服务职能互相补充,因此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信息都刊登在社区网站的老年之家板块,信息量较小、不完整,给需要咨询的家庭和欲了解相关情况的个人或团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网站建设尚待完善,整合秦皇岛市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信息的专门网站急需建立,以达到资源共享、经验交流、相互借鉴的目的。

(3)居民对社区了解度不高。居民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甚了解,对中心的信任程度有待于进一步加深。在走访中发现,仍有很多居民不知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能为老人提供哪些具体服务,对中心的了解仅停留在送餐和临时休息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宣传力度应进一步加强,在加深居民了解程度的过程中增进信任。

(4)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依靠养老服务业带动经济和就业大发展的局面尚未形成。服务人员多以“4050人员”为主,且以年龄偏大的下岗女工居多,虽然他们实际经验丰富,但是由于文化水平偏低,又缺乏系统的专业训练,仅仅通过短暂的职业培训很难满足老人特殊需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处于起步阶段,带动和吸纳就业的能力依然有限。

(5)经验模式需要进一步总结。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时间尚短,试点数量有限,还处于萌芽和推广时期,因此经验不成熟,有待于进一步积累。各个社区自身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不平衡,也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推广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

四、促进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良性发展的策略

1、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

政策鼓励发展,需求倒逼政策。政府要及时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各种需求,及时制定政策并确保政策落实。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宣传,此外在充分尊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自主性的同时,政府在其中的参与度应该加强,尤其是宣传、推广和监管方面。

2、运用“互联网+”助力宣传

“互联网+”助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宣传工作,使互联网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在传统的宣传方式,如印发服务宣传单、张贴条幅和宣传海报、刊登报纸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共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向市民传递服务中心信息,展现近期动态,深化市民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认识。整合秦皇岛市海港区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信息,建立专门的网站,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相互借鉴和交流的平台,为尚未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社区提供可以参考的网络途径。

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

众所周知,日本的民间组织和团体在社会救助、突发事件中的影响和作用很大,而其发挥作用的前提就是广泛的民众参与。对中国来说,民众的社区参与还十分有限,参与的层次、形式和内容都还停留在表层。因此政府应在民间组织的服务形式和内容上予以指导,并鼓励民间组织深入到养老服务产业。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全市各级别志愿队伍的联系,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志愿帮扶。

4、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服务工作队伍,提升社区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是当前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养老服务者不仅仅是政府和养老机构,还包括医疗类服务队、便民服务队、护理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队等等,只有各种服务队伍共同参与、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合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要培养具有医疗水平的专业队伍,满足老人的医疗需求。对护理工作者进行长期的不间断的培训,提高护理水平。大学生是志愿服务的主力,学校应该主动承担起鼓励青年从事养老服务志愿活动的责任,把志愿服务纳入德育教育,成为综合素质考评的一部分,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弘扬尊老敬老的文化传统。另外老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但并不脱离家庭,因此家庭成员理应作为养老服务队伍中的一员。家庭成员要多汲取养老知识,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5、强化养老服务市场监管

政府是养老服务市场最主要的监管者,监管工作要将市场准入贯彻到实施的全过程,避免因监管不力造成老人身心受损等危害,保障每位老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每一个家庭和个人都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监督者和参与者,作为个体应增强主体意识,主动参与到建设与监督中来。

家庭养老模式与社区养老模式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应对不断加剧的老龄化进程而提出的探索性措施,在今后的几十年内定会在实践的过程中成熟和发展,最后以更完善的体系,更合理的制度迎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更加从容地应对老年人养老问题。

探索不易,未来可期。希望政府、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形成合力,致力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和谐局面,共筑中国梦!

【参考文献】

[1] 李灵芝,张建坤,石德华,王效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构建研究[J].现代城市研究,2014.

[2] 李利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研究[D].厦门大学.2014.

[3] 徐寒冰.城市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问题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

[4] 聂兴超,潘虎,罗智楷,金碧姬,孙胜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以河北秦皇岛市为例[J].统计与管理,2014.

[5] 陈笑楠.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城市居家养老研究[D].吉林大学.2008.

[6] 王锦辉.城市新建社区养老中心技术措施探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5.

[7] 金丽英.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养老问题及对策研究[D].宁波大学.2013.

篇6

一、前言

本文通过为期两个月的实地调研,运用抽样法对静安区老人进行问卷调查,随机在静安区居家老人数据库中抽取1000份样本,千名老人分布在5个街道25个居委会,每个街道发放问卷200份。其中有逝世和人户分离的老人由系统随机再抽取样本进行调查。问卷涉及到基本情况、生活服务、医疗保障服务、安全服务精神慰藉和经济等六个方面。调查资料运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对所有重要的数据均做了相关统计和检验,以保证分析结构的有效性。并针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即老人的需求以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求找到解决的对策。

二、上海市静安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需求的问题分析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是满足服务对象即老人的需求,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忽略这一最重要问题,老人在生活状况、医疗保障、安全服务、精神慰藉和经济状况等方面的现状是居家养老服务过程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能达到的程度的重要基础,下面就针对这几项指标提出存在的一些问题。

1、老人对居家养老的服务、机构、政策了解程度不高。在调研过程中,虽然有78.3%的老人得都到过居家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但仍然有35.9%的老人不知道有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的机构。对于跟他们联系比较紧密的一些助老机构比如社区的乐龄家园服务站、日间服务中心等大多数老人相对比较熟悉,但像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和街道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机构,老人们就了解的不多。更有59.2%不知道任何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只知道有关于养老方面的优惠服务。

2、目前居家养老提供的服务范围太窄。目前,居家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办、生活护理和康复等,但调研显示,在得到过助老服务的老人中,46.7%的老人得到过为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助餐服务,助浴、助洁、助行、助办等等其他服务均匀分布,但都不高,平均只占到7%左右.其中老人最需要的服务项目中,老人们的要求不统一,几乎是平均分布,都不超过15%。由此看来,老人除了得到助餐助浴等项目的服务相对比例较高外,其它各项普遍不高,这说明居家养老机构的服务项目只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老人关于生活质量提高方面的需求还不能得到满足。

3、医疗费用过高是老人就医难的主要瓶颈。因为年龄较大的实际情况,大部分老人认为自己身体不是很健康,其中65.5%和10.1%的老人认为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一般和较差,只有21.6%的老人认为自己的身体很健康。68.7%的老人患过慢性疾病,身体经常遭受病魔折磨;17.8%的老人曾是大病患者;7.9%的老人现在身患残疾。老人的身体状况决定了医疗费用是老年人的主要经济支出。虽然大部分老人参与了各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障,其中81.0%的老人有参加医疗保险,84.4%的老人参加退休职工互助医疗。但仍有百分之十五左右的老人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这就更加加重了老年人的经济负担。加上目前国家医改举步维艰,并且效果很不明显,导致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居高不下。沉重的医疗费用不仅影响到老年人的医疗,而且深深地影响到整个居家养老体系的发展。

4、大多数老人的交往需求很难得到实现。 孤独是老年人的第一杀手,也是为老服务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这种对老人精神上的无形的摧残加速了很多老人的衰老甚至死亡。而居家养老的目的就是利用家庭和社区的情感温暖使老人身心愉悦,达到养老的目的。但是就目前的状况来看,为老服务的现状还很难满足大多数老人的交往需求。在调查过程中,大多数老人提出有一些孤独感或者生活太单调、无聊,希望社区能够开展各种能让他们参与进去的文体活动,也希望社区能多关心老人,多找他们聊天,通过各种途径建立聊天室或建立其他聊天渠道供他们与人交流。如有条件,希望提供开展一对一的心理访谈,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调查显示,大部分老人想与人交流沟通,其中63.9%的老人想找人诉说心事。当有心事时,他们首先会想到配偶、子女等亲人进行诉说,比例占到了70.6%,很多老人想通过参加各种活动来减少孤独感,有45.6%的老人表示经常参加各类活动。这就需要社区为载体的居家养老体系能够把这部分愿意交往的聚集起来,开展各式各样的文体、旅游和集体活动,让老人们在社区中度过充实的每一天

三、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需求的对策分析

1、提供途径是老年人更充分了解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的服务实实在在的存在,但很老人对这项服务却知之甚少。很多社区的老人得都到过居家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但仍然有一大批老人不知道有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的机构。可以正面宣传为主,通过社区的各种途径为老人普及居家养老的优惠政策。让老人系统的了解相关知识,充分的融入到系统中间去。这对于居家养老体系资金的筹措、政策的实施、服务的流畅性和互动性都有积极的作用。

2、提供各种渠道满足老人的社交需求。愉快的身心是老年人能够安度晚年的最重要的方面,而社会交往是实现老年人价值的切实可行的途径。“社会交往”指老年人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包括志愿服务、文化学习、文体活动等凡是涉及“交往”的活动。老年人可以通过各种社会交往增强运动,或者通过交往和运动寻求新的平衡,社会交往是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延长健康期的得力之举。社区应在了解老年人社会交往偏好的基础上为老年人提供科学引导,并注意发挥老年人自身在各种社会交往活动中的组织和管理作用,让老年人认识到自己的潜能,以更加自信、积极的态度去生活。调研过程中发现,经常参与社区活动、志愿者活动,各种问题活动的老人与其他老人相比身体更加健康,对生活的态度也更加乐观向上。

3、解决老人看病难的问题。看病难几乎是每一个老人发出的声音,面对如此大的一个需求群体,居家养老体系不仅不能把老年人排除在体系之外,而且要作为养老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按病患严重程度的不同分别进行需求管理。“社区医疗服务”、“护理、保健类”的需求在老年妇女群体中具有普遍性,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应急呼叫类”的服务需求在上升。为此,社区应提供相关方面的优质服务。比如,为社区内的老年妇女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送医上门或是陪同看病服务,以此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水平;对需要“护理、保健类”服务的老年妇女,社区可以加强相关保健、健康知识的宣传,加强组织体育健身活动,对健康状况很差的老人提供入户护理服务;针对“应急呼叫类”优质服务需求上升的现象,社区应着手开始建立及改进社区应急援助网络。

4、针对不同老年群体,实行“按需”服务。作为社会特殊群体的老年人有着不同于其他人群的特点,同时,由于每个老年人在健康、家庭、经济等方面存在差异,其养老需求也各有不同。此外,受到性别差异和个人爱好差异的影响,不同的老年人也有不同的养老意愿。因而,社区要切实从不同老年人的个人需求出发,设置多样性的服务项目以供老年人选择,社区可在各小区单元楼下开设老年信箱,接收老年人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更多地了解老年人的需要。

所以本文建议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人群,提供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如针对高龄老人、非自理老人,他们由于各种疾病增多、生活不能自理、与子女的沟通也越来越少、常常会产生孤独寂寞感,应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为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洗涤、购物、餐饮、心理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针对刚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低龄老人、空巢家庭老人,他们一般身体健康、收入也较高、子女又往往不在身边,应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如家务助理、出行旅游服务等。针对生活基本能自理但又需要一定照料服务的中高龄老人,可采取日间护理中心、托老所、老年康复站等形式服务。此外,政府和社区组织要鼓励、提倡、支持低龄健康老人在自愿量力的前提下,参与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也可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老年大学,使他们参加各种有益的文化、体育、教育活动。

参考文献:

[1]翁淑贤.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新模式[J].经济问题探索.2005,(2)

[2]韦克难.论我国社区照顾养老的必然性及其中国化[J].天府新论,2007.(1)

[3]杨宗传.居家养老与中国养老模式[J].经济评论,2000,(3)

篇7

一、前言

我国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因此不能像发达国家一样有足够的实力保障老年人口的晚年生活。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特别是城市独生子女政策的运行,导致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家庭结构近乎瓦解,其养老的功能不断削弱。而国家提供的机构养老受我国经济实力的限制,存在诸多问题:机构养老的服务设施数量少,增长缓慢,服务质量低,收费过高,分布不均衡等原因,导致老年人的入住率很低。因而也不能承担起养老的责任。贵阳市作为一个西部经济欠发达城市,在推行机构养老的过程中更是困难重重。

而居家养老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结合起来,将落脚点放在老年人所熟悉的社区中,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保障社区的老年人的老年生活。它是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有机组合,成本相对较低,同时又能减轻家人照料负担,更好地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因而是贵阳市城市老年人养老的理想选择。

所谓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享受社区提供的各种老年服务。这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外围、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新型养老方式,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它实质上是对城市社区老年人的一种福利。精神养老主要由家庭和社区承担,而物质养老则由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它在形式上仍保持着传统家庭的养老格局,但是在内涵上体现了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变。该模式是由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在社区中建立相关的为老服务中心,充分利用社区和社会资源,为社区中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较高质量的生活保障。

二、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贵阳市作为西部一个落后欠发达地区的省会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虽然慢于全国水平,但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正在逐渐加快。据相关部门2010年统计结果显示,65岁以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34.49万,占总人口的比例为9.48%,与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后普查5.98%的比例相比,上升了3.5个百分点。传统的家庭养老因家庭结构的变化,核心家庭的增多,家庭规模缩小,照顾老年人的家庭成员资源不足,现代年轻人更多的追求自我发展、自我价值的实现,导致空巢家庭显著增加并且空巢期的延长。这些变化导致家庭养老的功能已经不可靠。对于一个落后的欠发达地区,在政府有限的财力背景下,贵阳市的机构养老设施缺乏、政府养老投入严重不足,现存的养老机构有很多问题弊端,使得运行效率低下。不能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需求。

此外,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水平高,经济比较发达的情况下到来的,而我国则是在综合国力不强的情况下迅速到来的。贵阳市在2006年正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彼时贵阳市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虽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明显低于国内其他城市,因此贵阳市的人口老龄化呈现了“未富先老”的显著特征,政府根本无力建立像起像西方国家一样的国民养老保障制度。

无论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还是现代的机构养老方式,都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家庭和机构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供养的水平和能力都很低,与老年人的需求相比差距还很大。老年人养老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存在较大的缺口,这些都反映出目前我国城市老年人养老已陷入重重困境。为了保障城市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我们的养老模式必定要经历转型和变革,必须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养老新路。这使我们不得不把目光转向社会供给的另一条重要途径即居家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以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能极大满足老年人的现实要求,达到节约政府财力和社会资源的目的,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的支持。我国在法律上肯定了社区服务在养老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健康等服务设施和网点。”2000年8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要加强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发展老年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大力兴办老年服务设施。2001年,民政部下发[2001]145号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这项计划在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下,将彩票福利金的80%用于资助老年人福利。贵阳市筑党发[2008]27号《贵阳市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提出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总之,社区养老已经具备了浓厚的社会氛围和政策依据。

2、居家养老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验积累。2001年6月,民政部在全国推行“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简称“星光计划”。近年来来各地在推进机构养老的同时努力探索适应大多数老年人需求的养老途径,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已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

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券”、北京市“无围墙养老院”以及大连市“家庭养老院”的模式的发展,这些经验的积累为贵阳市居家养老的发展提供借鉴。

居家养老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结合在一起,整合社会中各方面的资源,集中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又弥补了两者的不足。其投入收费低廉、成本低、服务方式灵活的特点,以及服务具有针对性,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老年人的不同生活需求,不需要走出自己熟悉的社区也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需求,因此建立一条以家庭为核心,依托社区中心,通过专业化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服务,是贵阳市现在和今后一段时间内一条切实可行的主要方式,并将成为贵阳市大多数老年人和家庭的必然选择。

三、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保障发展现状及问题

(一)贵阳市居家养老保障发展现状

贵阳市是贵州省的省会,总人口364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88万,是我国31个特大城市之一。城区建设面积220.31平方千米。是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是贵州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交通中心和西南地区重要的交通通信枢纽、工业基地及商贸旅游服务中心,被誉为“高原明珠”。

1、贵阳市老龄人口状况

目前贵阳市的老龄人口比例如下表所示:

年龄段

60—64

65—69

70—79

80—89

90—99

100以上

小 计

78661

61207

83016

22753

2814

35

248486

73588

59439

86117

25577

3861

58

248640

合计

152249

120646

169133

48330

6675

93

497126

所占比例

4.18%

3.31%

4.65%

1.33%

0.19%

13.66%

性别比

106.89

102.97

96.40

88.96

72.88 60.34

99.94

70岁以上的老人优先就诊,免挂号等优惠政策,全面普及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指数。

第五,城镇老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优先落实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老年人慈善事业,倡导多种形式的扶老助困送温暖活动。从2008年6月起,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发放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和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护理补贴。高龄老人营养补贴按90岁以上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市级和各区(市、县)级财政各承担50%;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各区(市、县)级财政承担。使贫困老人基本达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第六,推动老年教育的健康发展,广泛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鼓励和倡导老年人“老有所为”。目前贵阳市各辖区积极开展老年教育,全市共有老年大学204所。入学率达4.28%。此外,全市设有多处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室。文体组织健全,共有458个户外活动点,还有丰富的书法,摄影,舞蹈,老年艺术团等,充实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第七,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加强老年人维权体系和队伍建设。贵阳市由司法、公安、民政、劳动等部门组成的老年维权工作网络也初步形成。全市现有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中心以及由司法行政部门指定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设立的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岗。这些法律服务机构负责接待老人来访、处理老年人来信、受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开展老年人法律宣传,对老年人给予全免或减免诉讼等法律援助。

(二)贵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推行中面临的问题

贵阳市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实行中得到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支持,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但由于居家养老模式产生的时间尚短,在建设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不能满足老龄人口多方面的需求,具体表现如下:

1、居家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

社区老年设施由国家、集体包办,民政部门直办、直管的做法还没有根本改变,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仍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能够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民间机构和团体组织发展滞后。社区的养老救助信息系统没有有效建立,社区的“银发工程”落实不到位,社区养老产业及资源无论是有偿、低偿、无偿的整合发展不够,难以满足老人的就医、就餐、家政等服务需要。以南明区为例,其老龄工作的覆盖面广,工作开展主要在老龄委,各级党政领导也很重视,但是各地发展很不平衡,社会力量、民间组织未被动员起来,工作力量薄弱。

2、资金来源不足

我国的老龄化属于“未富先老”。目前制约居家养老事业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问题。老龄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同向不同步,这一点在贵阳市的发展中也得到了体现。贵阳的居家养老主要是靠政府和民政部门的投入,政府部门的投入受经济发展的制约,是有限的。而民政部门的投入主要依靠福利彩票,而彩票的收益本来就有不确定性,加之配套不到位,使得居家养老的发展受阻,不能让广大的老年人从中收益,影响他们参加的积极性。像贵阳碧海花园投资3000万打造社区居家养老只能是少数。南明区在06—09年间财政投入老龄事业经费共252万元,但对于日趋庞大的老年人口也只能是杯水车薪。财源不足将必然制约贵阳市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

3、服务内容单一,不能满足多样化需求

目前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务项目增多,己不仅仅是简单的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他们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满足。而事实上,贵阳市各地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看似提供很多的服务,真真能做到的却较为单一,不能满足现阶段老年人的需要。并且社区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规模小、档次低,医疗网点条件差,设施设备不全、水平低、医疗技术不适应救助服务的需求.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在进行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和城市规划过程中,还没有更多的考虑养老设施的配套问题,相比国外许多国家己经在一定规模的居民居住群里,不仅配备有一定规模程度的养老设施,并且这些设施已经是具有了综合服务型,兼顾日托、长期住宿、康复、护理等功能,可见我们在这些方面做的还是远远不够。

4、居家养老的服务队伍的规模小、素质低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因为受到社会偏见的影响,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的偏低,服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一般都是受薪的人员。并且,这些服务人员也基本上是“4050”的下岗人员和外来女工,文化水平较低,大部分人员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专业服务知识,只能从事一般的家政服务和简单的康复护理等,难以提供高层次的服务,这将严重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南明区目前从事养老助老服务的人,大部分是没有接受过相关专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多少社区的“老大妈”、“老大伯”,而且多数还是义务帮忙。老龄工作队伍缺少知识化、年轻化、技能化、标准化的专业服务人才,影响养老服务质量,也制约着养老事业的发展。

四、完善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对策和建议

贵阳市在居家养老的实践中暴露出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我们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必须考虑贵阳市的社会现实,积极探索符合贵阳市社会发展实际的社区居家养老新途径:

(一)充分发展非营利组织,推动居家养老社会化

应当积极引导鼓励非营利组织分担相应的老年保障责任。因为非营利组织有广泛的社会群众基础非营利组织具有较强的使命感,是多样、灵活、平等、多样式自治性组织,因而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时必然具有比政府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优势,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项目,规范服务行为。贵阳市作为一个省会城市,其非盈利组织的发展是比较充分的。要充分利用活动于法律咨询与服务、医院、康复中心、养老院、心理咨询、社会服务、社区发展的非营利组织为居家养老服务,将这些组织的力量纳入社区养老的范畴,不仅会提高并促进全民的老年保障意识,使老年保障政策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会使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受到鼓励,使其规模不断扩大,融资渠道更加广泛,捐赠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大幅度提高。一方面丰富为老助老队伍,另一方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广开资金来源,加强监督机制

由于贵阳市经济实力限制政府现在还不可能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投入最大的资金,这就需要我们拓宽筹资集道,通过实行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关注养老现状,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提供资金援助,走出一条政府补助、社会集资、个人捐赠、适当收费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投资新路,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长远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资助。此外,还要要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透明度,坚持“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限期整改,切实杜绝资金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截留、挪用等问题,对违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发放和使用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绝不迁就姑息。

(三)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的服务主要包括日常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精神慰籍等。同时也应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休闲、娱乐活动。还可以设立社区老年人才市场,使老年人找到发挥余热的场所,以自己的优势再就业,继续奉献,参与社会发展,体现老年价值。这样既为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又满足了老年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为社区老年人法律援助、咨询、调解、辩护等服务活动,帮助老年人维护老年人权益,使其安度晚年。

(四)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队伍建设

第一,充实专业队伍人员数量。专业人员数量的多少可以根据当地需要照料的老人的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来配置。第二,加强队伍的专业化素质。目前,各地都有老年护理的培训机构和相应项目的提供,在培训方面要严把质量关,重理论更注重专业技能的要求,同时也要注重敬老爱老,爱岗敬业精神的培养,加强考核,持证上岗。第三,合理设置居家养老的工作岗位。实际上,由于居家养老所涉及的内容丰富多样,所以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岗位设置也应该根据实际来设置。可以设置固定的全职岗位的同时设置灵活的兼职岗位。比如,固定的全职岗位有护理人员、老年社会工作者等,而灵活的兼职岗位有文化娱乐辅导员、老年健身指导员等。第四,提高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这样可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能吸引更多的人才。第五,引进高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贵阳市应充分运用自身优势,本市中多所大学中开设有社会工作,社会保障等专业,除了可以提供高质量的本专科毕业生,是老年工作队伍年轻化,也可以为相关为老服务人员提供技能培训。

(五)建立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机制

建立对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评估机制。就是对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需求的老年人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可保证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帮助的老人身上,发挥最大的资金效益。因此,评估的指标体系应侧重于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照料能力、家庭经济支付能力,其中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是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主要内容。

建立养老服务供给质量的评估机制。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效果、效率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同时还要对居家养老的发展规划是否科学合理、现行政策是否解决实际问题等进行评估,以此不断完善评估工作。

(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教育

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因此提高居家养老的服务意识尤为重要。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的养老观念。要帮助老年人充分了解社区为老服务,使他们能切实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更加有效地利用好社区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

参考文献

1 曹丽.我国城市居家养老问题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09

2 阳艳珠.贵阳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研究[D].贵阳:贵州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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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在坚持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我省各地积极发挥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发展环境。一是探索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革,采取承包、租赁、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营,给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注入新的活力。二是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如苏州市从2005年起,对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根据收住老人生活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的不同情况,分别一次性给予2500、3000、3500元不等的建设经费补贴和50、80、100元不等的床位运行补贴。三是外资项目纷纷抢滩进入。如江阴“夕阳红”老年康乐中心由美商投资建造,是一个集居住、疗养、康复、保健、学习、娱乐、休闲等为一体的养老服务场所,是江苏第一个外商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社会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日益增强。我省各地在突出物质养老的同时,注重通过各种形式促进精神养老。实施“快乐晚年”精神关爱行动,积极创建省级老年精神关爱示范基地,2008年6月在常州召开了“中国首届老年心理关爱研讨会”,建立老年心理关爱示范基地。充分利用老年节等重大节假日,广泛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以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拓宽精神养老的领域,使老年人展现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全省目前有市、县(区)各类老年活动中心15302个,200余万老年人常年参加活动。老年教育事业有较大发展,有老年大学3424所,在校老年大学学员达50多万人。老年体育有序开展,全省经常参加各项体育活动的老年人超过600万。人事、科技部门还研究制定了二次人才资源开发政策,鼓励老年知识分子发挥科技和业务专长,关心和支持西部地区和本省欠发达地区,开展“送科技下乡”、“送卫生下乡”等活动,发挥老年人余热,丰富老年人生活。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江苏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面临着一些共性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主要是:

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既存在总供给不足的总量矛盾,也存在供给结构不合理的结构性矛盾。老龄化发展迅速,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却日益弱化,老人服务需求的数量与质量要求都在与日俱增。而养老服务供给却有限,特别是对具有住、养、医疗、康复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机构需求旺盛,各地普遍存在需入住的老人排队等候的现象。社区养老服务明显滞后,为老服务设施缺少规划部署,为老服务设施资源缺乏,政府投入不足,导致居家养老缺乏应有的依托,活力不够。此外,养老服务还面临着潜在需求和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其原因在于:相当部分老年人自我保障能力弱,购买力低;老年人健康、科学的消费观念未能得到更新;服务水平与质量不够高,难以有效地激发老年人消费热情。因此,养老服务还需要一个由潜在需求向实际需求转化的过程。

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人群”和覆盖面偏窄。所谓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各类社会化、专业化养老服务。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为全社会所有老人提供就近、便捷的养老服务。但由于投入机制、服务能力、认识偏差等原因,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功能定位有偏差,其服务目标人群主要是优抚、低保、五保老人等传统意义上的民政救助对象,覆盖面偏窄。

部分养老机构出现片面逐利倾向。近年来,各地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热情高涨,这对缓解供不应求的养老服务需求是件好事。但也有一些养老机构出现片面逐利的倾向。有的民营机构打着兴建养老公寓的旗号,变相进行房地产和旅游度假村开发;有些护理院以种种利诱手段套取老人医保而不当谋利;有的所收费用与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相称,损害了老年人的权益。

针对以上问题,着眼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笔者认为当前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首先,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居家养老与社区依托的关系。居家养老与传统家庭养老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依托社区获得社会化、专业化服务资源。居家养老服务需要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发展居家养老的有效载体,有利于促进代际之间和社区成员之间的互助互动,使老年人不离开家庭、不脱离社会,继续与家人和社区不同年龄组的成员生活在一个社会大家庭中。其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基本功能应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包括物质生活方面的需求,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情感和心理慰藉方面的需求,发挥余热和实现自身价值的需求等。这就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仅要有活动场所、活动设施,还要有专业化的服务人员以及丰富多彩的活动项目。再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应在科学预测老龄人口增长的基础上精心规划,整合现有养老资

源,与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邻里服务中心、社区卫生资源衔接起来,使现有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用。第四,政府应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投入机制,合理调整政府对各类养老服务的投入比例,适当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现阶段应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统一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内容。老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由各街道(镇)统筹安排,以购买、置换、改造、新建等办法逐步加以解决。在加大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提升软件建设水平。

坚持养老服务公益性方向。养老事业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从国外经验看,政府一般遵循“管大放小,管少放多”的管理体制,绝大多数养老服务由社会组织和个人承担。这是政府主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即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化运作模式。这种管理体制既能使政府在养老服务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又能调动社会各界关心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积极性。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总体规划、政策扶持、财政支持、监督管理等方面。社会化运作则意味着培育非营利组织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只有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发展壮大了,才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养老服务。

率先试行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养老保障是政府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职能,政府必须介入并承担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责任。江苏是经济发达省份,2008年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着眼长远,着眼发展,江苏有条件在全国率先试行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即政府承担费用的养老公共服务对象由传统的民政对象逐步扩大到全体老人,使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丰富,最终实现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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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今主要的养老服务分析

油田矿区现今主要的养老服务简单地可分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化养老两种,而社会化养老又可分为社会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两种基本模式。不同的养老模式有不同的特点。

1.1 家庭养老的困境

家庭养老是中国传统的养老模式,但家庭养老逐渐走入困境,主要体现为:(1)家庭结构向“421”型转变,家庭成员数量不断减少;(2)年轻人不再奉行“父母在,不远游”的文化传统,而是志在远方、远走高飞;(3)油田企业的发展变化,较多的油田职工因工作岗位需要而远赴异地他乡,甚至出国;(4)生活观念的转变,老少分居成为风尚,生活空间的分离使得照顾老人的距离拉大。

1.2 机构养老的欠缺

家庭养老的困境,必然导致社会化养老需求的增长,机构养老是目前全社会大力推进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为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2010年油田矿区筹建养老康复中心。但通过在辖区居民养老问题的一些调查发现,有90%以上的老年人养老方式首选家庭。

1.3 居家养老的优势

居家养老是把一部分养老功能从家庭转移到社会,由社会或社区的养老服务组织来完成,所以这是一个社会化的养老模式,也是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的主要区别。居家养老较之机构养老,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服务广、收益大、收费低、见效快的特点,能减轻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的压力,又能满足老人的情感需求,感受家庭和社会的熟悉氛围。

因此,以社区为平台,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符合油田矿区实际情况,并将成为大多数老人和家庭的选择。

2 社区在实施居家养老中的作用

对老人而言,充分开发利用社区特有的物质条件和社区资源,积极开展为老服务,能有效地改善老人的生活条件,提高老人的生活品质。对家庭而言,由社区提供多样化的为老服务可能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有助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对社会而言,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以解决老年人养老的后顾之忧,以及老龄化、高龄化快速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对维护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都有积极作用。

3 社区居家养老的实践与问题

3.1 社区居家养老的实践

为适应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发展趋势,油田公司不断加强和创新居家养老工作,着眼“907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逐步建立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矿区养老服务体系,以市场化模式主动担起养老社会责任。2011年初,华北油田以民办公助的形式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两年多来,发展义工600多人,签约的70岁以上老人达到2000多人。

油田公司投资数千万,维修改造60多个离退休活动室和室外活动场所,为3万多离退休人员进行免费体检。各服务处还相继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工作。华丽服务处的“一对一”帮扶、华盛服务处的“金阳光”志愿者服务、华达服务处的“助夕阳”帮扶中心等,这些帮扶组织及活动让社区老年人感受到了关心与关爱。

3.2 现实问题

由于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处于探索之中,加上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自然存在不少问题,目前比较普遍的表现为以下方面:

(1)服务对象问题;居家养老应该是全体老年人的事,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服务对象主要是孤寡、独居、困难、残疾和高龄五类老人,一般老人则较少考虑,覆盖面不广。(2)服务内容问题;目前开展的社区为老服务项目以娱乐休闲、康复保健、家政服务等日常的物质生活帮扶较多,而对精神护理、心理支持、情感慰藉等方面的关注还不多见。(3)服务队伍问题;一是社区管理人员缺乏为老服务的工作经验和有效的管理手段。二是相关服务人员缺乏专业服务知识,只能从事一般的家政服务和简单的康复护理等,难以提供高层次服务。三是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人员一般为在职员工、离退休职工和社区党员。

4 社区居家养老的对策和措施

由于居家养老本身是新事物,发展中的不足与问题是必然的,各社区在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必须综合考虑社会现实和文化传统,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加强、创新社区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油田矿区发展实际的社区居家养老新途径。

4.1 引进社会援助,做大做实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类别的老人,积极探索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为一体的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福利化服务是指油田企业在自身惠民服务基础上加快推进社区居委会和地方政府业务对接,为全面落实国家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搭建平台,在与地方政府业务对接的基础上引进地方职能,落实惠民政策,使社区老年人享受到国家和政府的低保、高龄、孤寡、残疾、困难等惠民政策,享受到康复、医疗、生活等救助或服务。

社会化服务是指偿试推行“社区助老服务中心”,以老人的服务需求为基点,充分挖掘辖区范围内的服务资源,把与老人生活、健康、娱乐相关的社会资源吸纳整合。结合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建立专职指导员、信息员、服务员、联络员、监督员队伍,通过志愿者、专职人员队伍和覆盖社区的社会群团等组织,为老人提供个性化、人性化、便捷化的优质服务,使老人不出家门就能解决养老需求服务。

市场化服务是指运用市运作机制,引入社会上具有一定规模、热心养老事业的组织和辖区公共服务机构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使老年服务业有一个较大的系统化、产业化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是老年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宗旨不只是解决部分老人的问题,而是面向全矿区老人的服务。

4.2 完善服务项目、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

社区是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最好依托,社区可根据实际开辟和提供各类专业化养老服务。(1)生活照料类:为老人提供托老、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服务;(2)医疗保健类:为老的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3)法律维权类:为老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调解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服务。(4)文化教育类:为老人提供老年学校、书法绘画、学习培训等服务;(5)体育健身类:为老人提供活动场所、健身设施、组建团队等服务;(6)精神慰藉类:为老人提供谈心交流、心理安慰、精神护理等服务。

4.3 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居家养老和谐发展

从现实情况和一些国内大城市的好的经验做法来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主要由三方面人员组成。(1)少量专职专业人员是必不可少的骨干。(2)部分低龄健康老人是一支不容忽视的队伍。(3)庞大而又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力。

4.4 推行孝心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社区结合 “四个教育”、“四进社区”活动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思想道德教育,逐渐使社区居民养成尊老敬老的行为习惯。

4.5 搭建“文化养老”平台,全面发展居家养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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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城镇居民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提出新的挑战

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是目前我国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随着社会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传统“养儿防老”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严重的老龄化形势,家庭养老的作用不断在减弱。一方面,现代社会家庭规模逐渐在小型化,家庭结构以“四二一”为主的情况越来越多,年轻人养老压力也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激烈的社会竞争导致年轻人工作压力大而且工作比较繁忙,所以照顾父母的时间很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养老必然要向社会养老转化。

社会机构养老是由社会机构提供的养老方式。但目前许多机构养老所提供的服务和设施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提供服务和设施数量有限。最主要的是机构养老不能满足老年人精神慰藉需求。机构养老使老年人离开家人的照顾,心理上易产生一种被家人和社会冷落的孤独感,经常在养老机构看到同伴们死去,心理上会产生恐惧和精神压力[1]。另外,机构养老存在缺乏规范,无序竞争,城乡不均,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问题,硬件规模和设施,软件管理和服务等方面也都存在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情况[2]。

我国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现状分析

社区居家养老是介于家庭养老和社会机构养老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一种养老方式。然而由于受到我国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影响以及地方政府财政支持等因素的影响,在发展社区居家养老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

1.资金有限,来源渠道单一

目前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地区的经费主要是由民政局和当地居委会即政府提供以及老年人自身和社会捐赠三方面构成。对于个别有困难的老年人,需要提出申请,居委会认定后,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但是这种资金的支付是有限的。随着社区居家养老规模的日益扩大、 服务对象增多、社区基础设施费用的增加以及管理费用和物价上涨, 资金不足、来源渠道单一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特别是对于一些特别困难的孤寡老人,在提供他们自己的养老费时往往捉襟见肘,无力支付。以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街道办事处为例, 其辖区空巢老人很多,其中 60 岁以上的有 1688 人, 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不少, 但由于经济条件所限, 目前仅有3位老人请了养护员[3]。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不足,专业服务水平层次较低

社区居家养老是介于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之间的一种养老方式。由于受目前我国传统家庭养老思想观念的影响,老年人养老主要还是考虑家庭养老方式,而目前的社区居家养老方式在各个地方还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地方政府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方式给予的支持力度是有限的。由于工资待遇比较低,社区服务人员很难招到,很少有人愿意从事这种工作,即使从事这种工作,在工作中积极性也不高。一些下岗工人成为护理人员之后,因为报酬低,工作累,社会地位低,他们中大多数不愿意继续留在该领域内工作[4]。

另外,在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中,具有相关专业且训练有素的人员很少。我们目前社区服务人员的现状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多数都不具备相关护理、心理专业知识,有些工作人员甚至就是一些初、高中毕业的中年妇女,服务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办事效率也比较低下,至于专业化的相关知识,如心理咨询、伦理学等知识几乎都不具备。

3.老年人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积极性不高

一方面,社区服务人员由于专业化水平不高,在护理技术和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欠缺,不能及时、较好地解决老年人的需求,因此老年人在为他们应该享受到的服务付费后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这样老年人在参与居家养老方面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社区管理人员缺乏热情,办事效率不高。主要表现在社区服务人员与老年人互动性不强,导致老年人有问题不向机构反映,甚至遇到困难也不愿向机构求助。这反映了老年人对管理人员缺乏信心,甚至不愿相信他们会真正给予帮助[5]。再次,社区居家养老为老年人提供的基础娱乐设施和活动中心往往过于简陋和残缺不全,没有像样的老年活动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老年人认为这样的设施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还不如在家养老,不用付费。

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的可行性建议

1.居家养老在资金来源上应该由个人、社区和国家付费及社会捐赠构成

中国这种“未富先老”的国情,使得政府无法对老年人的养老完全通过以福利的形式向人们提供。因此,鉴于这种情况,政府必须要出面借助市场、社会、家庭、志愿者、民营机构、社区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来解决这种困境。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居家养老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提供的服务也应该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在付费方式上应该由个人、社区、国家共同承担,这种服务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因此,居家养老的资金来源渠道必然是多方面、多层次的,而非由政府或者个人单方面提供。

2.加强社区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志愿人士参与其中

由政府出资,居委会组织社区服务人员利用闲暇时间进行岗位培训,只有拿到上岗证的人员才有资格从事社区居家服务工作。在培训内容方面可根据老年人需求来进行,例如:专业化的医疗护理知识、基本的医学知识、心理咨询及老年人关怀等。并且这种培训必须经常进行,利用社区卫生所或卫生院便利条件,或者也可聘请相关志愿人士来给社区服务人员进行知识讲座。这样逐渐形成一支在老年人护理方面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队伍,极大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在费用及队伍稳定方面,一方面通过政府出资,不断增加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使他们安心、踏实地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他们爱岗敬业的意识,提高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在人员数量方面,可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志愿人士参与到老龄化事业当中,使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形成“专志”结合,共同为老年人服务。

3.加大宣传社区居家养老的优越性、便利性,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

要积极在社区进行大力宣传,让老年人以及家庭成员充分认识到这种养老方式的必要性,而且这种方式可以解决家庭养老所不能解决的问题。据在天津市南开区老年生活保障调查显示,在老年人的日常照料方面,在社区提供的初级医疗保健,包括健康咨询和社区就近医疗方面,在丰富和调节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在为老年人提供家庭调解和法律保障方面,社区服务都起到了重要作用[6]。

另一方面可通过加强对社区服务人员的管理,以社区服务人员提供良好服务的实际行动作为对外宣传内容。如果服务人员态度较好、服务热情、处理事情效率高,在服务过程中积极主动与老年人及其家人进行互动,详细了解他们遇到的问题,细心、热心、耐心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就会让老年人相信社区服务人员能够真正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参考文献:

[1]郭竞成.居家养老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社会保障研究,2010,1:30-31.

[2]杨宜勇,杨亚哲.从人口结构变化看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发展[J].经济研究参考,2011,58(总第2402期):23.

[3]王刚义,赵晶磊.居家养老的困境与出路――探索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J].创新,2008,3:87.

[4]吴蓓,徐勤.城市社区长期照料体系的现状与问题――以上海为例[J].人口研究,2007,5(第31卷第3期):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