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2 15:12:1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矿山生态修复存在问题,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新近开发的矿山(或气田)已开始充分重视环境保护,如元坝气田将建设污水处理站2座,“三废”排放将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元坝天然气净化厂将设污水处理站1座,采用“超重力脱硫技术、新型复合溶剂”等先进的工艺技术,先进的管理控制系统,对全厂工艺生产装置和辅助生产装置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实现安全环保生产[7]。但由于市域范围早期对矿产开发缺乏统一规划,受经济利益驱动,矿产开采规模普遍偏小,技术不够先进,设备总体上陈旧落后,选矿工艺粗放,监管措施不力,因此造成资源利用率低,局部的乱采乱挖采富弃贫盛行,使矿产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和浪费。土地资源损毁较严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或者改变,部分矿区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地表泉水干涸、农田渗漏,有的矿床产生地下水和地表水以及土壤污染,部分煤矿采空区产生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据调查,仅广旺煤矿区采空区就达33.68km2,该矿区共有陈家岭、白水、宝轮院等9个沉陷区,沉陷区面积达54.91km2(表1),是采空区的1.68倍,地表最大下沉深度达2.8m,最大水平位移0.9m。部分区域路基下沉,房屋毁损[8]。广旺煤矿区生态破坏面积达66.6km2,嘉陵江中游砂金矿区生态破坏面积达30.9km2。据对全市307处矿山调查,采矿引起矿井突水的1处,引发滑坡12处,崩塌6处,泥石流5处,地面塌陷3处,地裂缝5处,地表水水位下降21处,污染地表水61条(溪、河)[9]。矿山尾矿堆放不仅压占耕地林地,污染水源,部分尾矿(弃渣)形成滑坡、泥石流隐患甚至诱发矿渣泥石流,煤矿矸石山还存在自燃风险(表2)。采矿(砂)造成河道破坏,影响通航和行洪。
2对策
鉴于广元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本着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切实保护环境的原则,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选择优势矿种,优先选择成熟先进的采选冶技术和加工技术,实现矿产资源的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减小环境压力,保护自然资源(包括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2)对拟建矿山加强对地质环境保护的前期论证,优化设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低环境风险。(3)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和生态脆弱区采选矿。(4)对在建和正在开采的矿山要加强监管,强化地质环境的适时监测,防止产生新的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隐患。(5)对正在开发利用的矿山要加强管理,采取行政、经济、税收等综合政策,鼓励业主选择新方法新工艺提高采矿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积极更新落后设备,逐步淘汰高资源消耗、高污染产能;增加科研投入,开展技术攻关,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切实保护好环境。特别要:加强尾矿库和采空区管理,避免产生环境破坏和诱发地质灾害。(6)对天然沥青矿和天然气的开发要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突出监管责任,预防环境风险,编制完备应急预案,增强应对突发风险的处置能力。(7)对已开采结束的矿山,进行系统调查,梳理存在问题,全面规划,充分论证,分别对不同矿种和不同区位有针对性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实现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对宜农区域实施矿山土地复垦,实现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目标。煤矿:市域内主要分布在青川、剑阁、朝天、利州、昭化及旺苍等县(区),含煤岩系共有15层煤层,一般可采1~3层,最多达5~7层,厚度变化小,稳定性好,煤层厚0.4~2.8m。煤矿多采用地下开采,开采方法均为前进式走向长壁采煤法,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矿山生产规模多为(10~30)×104t/a[11]。存在主要问题是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地下水疏干,以及矸石山自燃或矿渣泥石流问题。旺苍、利州等县(区)部分地方造成建(构)筑物破坏,局部生产和生活用水受到影响。因此煤矿采空区可采用矿井(坑)回填以及相应工程措施治理采空塌陷和地裂缝,矸石山要采取粘土覆盖结合地面植被绿化等措施防治矸石山自燃。为防治矿渣泥石流,应检查加固加高或新建拦渣坝,增加或修复截排水设施,确保坝体稳定和排水通畅,防治尾矿库(矸石山)溃坝和矿渣泥石流。同时加强尾矿库的防渗措施,防治地表(下)水和土壤污染。金矿:砂金主要分布在青川、剑阁、朝天、利州、昭化及苍溪等县区的河谷地区,砂金矿具有埋藏浅、含矿砂层厚、砂金品位较高、金成色高、易采易选的特点。砂金矿开采有民采和船采之分,船采区域要督促业主根据采矿设计及时采取剥土收集、尾矿回填、采后复垦等综合措施,竭力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避免河道堵塞。民采砂金分为洞采和露采,洞采区应及时回填采洞,尽力避免塌陷。露采区域应采取类似船采的恢复措施。对已开采闭坑的砂金矿及时进行河道疏浚、尾矿回填以及土地复垦。岩金矿开采主要集中在朝天马房窝区域,该区域存在许多老硐以及采坑,加之当年群采后在现场进行破碎及野蛮选矿,不仅使该区域生态环境受到破坏,而且对土壤和水体造成了污染。该区域应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选择有技术支撑的相关机构,对区域生态恢复及环境治理制订综合方案,分期分批实施。铜铅锌等有色金属矿采区分布在青川、朝天等区县,应委托专业机构详细调查和系统设计,发现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选择经济可行且有效的治理措施。
近期我们先后到九里区、经济开发区、贾汪区、新沂市等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结合原来掌握的资料和当前工作实际,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市地质环境现状
从开始,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露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城市规划区及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本查清全市地质环境现状。
1、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地质灾害种类有岩溶地面塌陷、采空地面塌陷和崩塌滑坡灾害等。岩溶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城区地面建筑密集区,受地质构造和地下水过量开采影响;采空地面塌陷分布于煤矿、石膏矿、铁矿区,由于地下矿产资源开采引发;崩塌滑坡分布在低山丘陵区,因开山采石和道路切坡引起岩体边坡失稳。据调查,全市各类地灾隐患点、危险点129处。
在自然因素和人类工程活动的双重影响下,来我市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23起,其中地面塌16陷起、崩塌滑坡7起,没有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0万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引发大量矿山环境问题。全市采煤塌陷地面积达32万亩,煤矿、铁矿开采、加工、洗选过程中形成的废水、废气、废渣(煤矸石、粉煤灰、煤尘、煤泥等)占用土地、污染环境。长期以来的有山就开,导致全市大大小小的山头上分布有939个采石宕口,山体原有地形地貌和林木植被遭到破坏。特别是在城市规划区、自然风景区、铁路、高速公路及国道两侧,实行禁采后遗留下来的废弃采石宕口,对环境景观影响较大。
二、地质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
1、完成地质环境专项规划编制。《市城市规划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以此指导地质环境整治工作。
2、基本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制度。一是《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保证金收缴范围、标准、程序和时限要求,将缴纳保证金作为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前置条件,规定了新办矿山企业不缴纳保证金的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未缴或拖欠缴纳保证金的不予年检等管理措施。截至底全市累计收缴保证金1055万元。二是制定《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部、省财政补助经费项目的支持重点、申报程序、项目监督和资金管理等要求,为废弃矿山治理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发出“关于加强露采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强化矿山环境管理。实行新设开山采石采矿权的矿山环境保护审查,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禁止在完整山体和林木植被覆盖较好的山体新设采矿权,避免产生新的矿山环境问题。督促在采矿山增强矿山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矿山环境保护承诺和恢复治理义务,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
3、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取得进展。几年来我市共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项目9个、经费2150万元。其中:新沂市马陵山关闭矿山治理项目已经完成,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竣工验收;铜山县皇姑窝、新沂市陆庄一期废弃矿山治理已经完成,等待验收;铁矿集团西马山采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90%;九里山襄王路口、贾汪大吴虎山口治理项目正在施工;新沂陆庄二期、铜山大刀山、九里区大孤山治理项目即将启动。
在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带动下,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也开始投资废弃矿山治理。两山口废弃矿山治理被列为48项城建重点工程之一,亚美房地产公司投资200多万元进行边坡治理和场地平整绿化,由于治理效果不明显,市财政又投资850万元对两山口废弃矿山进行治理,采用台阶式挂网喷播技术,治理岩石边坡约1.7万平方米,有效地改善了新老城区结合部的山体景观。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也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开展了铜山县三堡洞山、睢宁乔山和汉画像石馆新馆后侧边坡治理等废弃矿山整治试点。“陡峭悬崖下建起小学校”经媒体报道后,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205万元,委托香港东阳绿化有限公司采用台阶式挂网植生技术、鱼鳞坑植生技术,对铁刹山4200㎡的岩石边坡进行 综合整治,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美化小区环境。
4、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治理。贾汪区东大洼耐火粘土坑塘渗水危及韩桥煤矿井下安全,为此贾汪区会同矿务集团投资113万元进行防渗治理。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投资400多万元对办公教学楼后侧的洞山西坡进行爆破削坡,清理危岩5600m2;利用山势建成攀岩场地。鼓楼区实施天齐南路拓宽改造工程,有效消除山体崩塌隐患。
5、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开始启动。九里湖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全面推进,九里区完成投资1.4亿元,建成了800亩东南湖和1700亩西湖,水景景观区初见规模。贾汪区投资5100万元实施小南湖扩建工程,因地制宜地整治采煤塌陷地,建设生态景观公园。社会资金投入近万元,对市区三环西路西侧、废黄侧的亩采煤塌陷地进行综合治理,初步建成桃花源休闲旅游度假村。
三、存在问题
1、历史欠帐多,整治任务重。一是全市禁采区(带)内有废弃采石宕口464个,岩石面积约200万m2、废弃地面积约670万m2。二是据初步调查,常年积水、不适宜复垦的采煤塌陷地约5.6万亩需要进行生态修复。
2、治理资金需求量大,经费筹措难,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初步估算,464个废弃采石宕口治理约需经费8亿元;常年积水的5.6万亩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整治约需经费20亿元。
地质环境治理注重的是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投入大,见效慢或经济效益不明显,因而社会公众参与度低,投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积极性不高。仅仅依靠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经费,远远解决不了我市的地质环境历史欠帐。作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一项特殊政策,对煤炭企业税前按吨煤20元提取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用于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整治,迟迟不能落到实处。
3、露采宕口整治技术难度大,地方承诺的配套资金不到位。我市城市周边山体主要由石灰岩、白云岩等岩石组成,由于上覆土层较薄或岩石直接,在山体上植树绿化本身就较为困难,而在高差大、坡度陡的废弃露采宕口边坡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其难度更大。南方大多采用的喷播复绿技术,在我市的气候条件下很难全面推广;九里山襄王路项目和铜山县皇姑窝项目,虽然设计为刻槽台阶式复绿,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难度大、成本高。由于各县(市、区)地方财力有限,近几年争取的部、省补助项目,申报立项时承诺的地方配套资金基本没有落实到位,因而就只有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补助经费进行招标和施工,造成了工程施工进度慢、效果差。
4、治理责任制度和补偿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采矿权人不惜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获取经济利益,重开采、轻保护、不治理的现象还是大量存在。开山采石企业以采矿权有偿取得、负担过重等种种理由为借口,想方设法不缴或少缴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护金,即使足额缴纳了保证金,也不愿意履行恢复治理的义务,因为治理的投资额远远大于所缴的保证金数额。而对于煤矿、铁矿、石膏矿等地下开采的矿山而言,尚未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四、建议
1、进一步加强露采矿山采矿权设置管理。一是按照《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加强山体资源保护,划定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在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内禁止开山采石;在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外要实行限制性开采。二是对允许开采的山体,要集中设置采矿权,直至这一山体全部开采完毕,不得开采地面标高以下部分。三是采矿权要设置到山体顶部,推动自上而下的分水平台阶式开采;不要设置到山体一侧,禁止斜坡式、一墙式开采。四是在现有基础上,继续促进开山采石企业规模化经营,发展大企业,既可实行类似于中联的台阶开采,又可保证经济建设的资源需求,同时还可避免产生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2、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欠帐,各级政府将付出巨大的代价来进行整治,而目前在建和生产的矿山企业能否规范作业,成为是否会产生新帐的问题关键。而当前,大多采石矿山不按照已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仍是斜坡式、一墙式开采,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留下新的采石宕口和高陡边坡,或存在隐患,或影响景观。在石膏矿山,也不同程度的地存在违反开发利用方案现象,有的甚至引发地面塌陷。
因此,要切实加强对采石矿山的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不留新的环境欠账。
3、建立矿山环境保护诚信准入制度。对没有履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或不缴、少缴、拒缴保证金的矿山企业,列入矿山环境保护诚信档案黑名单,采取不予其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不受理其新的采矿权申请等管理措施;对黑名单矿山的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单位和个人,限制其进入采矿权市场参加竞买的资格。
4、开展“绿色矿山”创建试点。督促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推广台阶式、机械化开采,推广无尾矿、清洁生产,减少废弃物排放量,实现矿山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相协调,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建立“绿色矿山”激励机制,对列为“绿色矿山”创建的在采矿山,可由企业提出整治方案,由收取保证金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其整治经费可从该矿山上缴的保证金中按整治面积比例进行返还。矿山最终闭坑时必须完成矿山环境治理。
5、进一步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足额收缴保证金。开展保证金收缴情况清查,依法限期追缴。拒绝缴纳保证金的,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年检、注销采矿许可证。
产权是一组权利束。我国矿产资源产权的权利束由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以及由所有权所派生的矿业权组成。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现行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安排缺陷主要是国家所有权明确的情况下,产权实现过程中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的责、权、利边界不清。
(1)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混淆导致的权责不清。
现行矿产资源产权本质上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委托-关系,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事实上被国家垄断企业和地方政府(或由地方政府控制的企业)二元分割。国家法律上规定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及其行使是明确的,但在委托关系中缺乏人格化的所有者,所有权主体虚置导致了一系列产权关系的混淆与错位。首先,中央直属企业认为自己是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代表,享有占有、使用、处置和经营管理矿产资源的一切权利,结果导致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的开发经营权之间产权混淆和严重错位。其次,在法律层次上,由矿产资源所有权所衍生出来的矿业权审批权由中央授权予地方政府。如探矿权的审批权限主要集中在中央与省两级政府,而采矿权则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审批。这样,地方政府即代替中央政府执行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职能,又承担对矿产资源开发经营的行政管理职能。实践中地方政府的所有权管理权能代替了行政管理权能,而在所有权管理上,由于地方采矿权人对地方政府税费贡献要远大于中央、省企业,因此,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倾向,地方政府普遍存在机会主义行为,违法审批、以大化小,变更矿种越权审批屡禁不止。另外,由于国家所有权主体缺位,地方政府与中央企业为各自利益对矿产资源的控制权相互争夺,而对矿区生态补偿的责任互相推诿。"单一的所有权主体,多元的所有权代表"造成国家的所有权、政府的行政管理权被事实上的经营权所代替,产权关系不清、责任主体不明,造成资源浪费和矿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最后,按照资源管理的属地原则,地方特别是县级政府是环境保护的首要责任者和矿产资源开采的重要监管者。一方面对采矿权探矿权的审批主要集中于市、省以及中央部委,而县级政府的审批权限较小,造成矿山属地政府的权力与责任不对称。另一方面是在当前的税费制度框架下,中央、省财政以及矿业企业获得了大部分资源开采的收益,而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级政府的收益相对有限,造成基层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不对称,基层政府无力也不愿履行相应的监管责任。政府部门及个别官员甚至与企业合谋牟取私利更激化了资源开采环节的乱象。权力与责任不对称、事权与财权错配导致基层政府监管缺位,私挖滥采、无证开采屡禁不止,矿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2)采矿权权能残缺与生态补偿责任不明导致环境破坏与无人负责并存。
首先,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矿业企业获得的只是一定时期内的使用权,这就使采矿权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与完整性(李香菊等,2011)。矿产资源的使用权期限受制于发证机关核定的开采期限,而且非常不确定(作为所有者代表的政府随时可以要求再谈判)。采矿权权能残缺激励了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矿业权人的急功近利,不惜代价、不顾后果的掠夺式资源开发行为,并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其次,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在所有权人与采矿权人之间分配了矿产资源产权,却没有明确彼此的义务,尤其是采矿权人对矿区生态补偿的责任不明。《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对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应当履行"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的义务。但实际运作过程则是矿业企业向地方政府缴纳生态环境税费,然后由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的矿区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其存在问题:1)是政府与企业的职能错位,地方政府事实上代替了本应由矿业企业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责任。2)是环境税费的征收标准过低,未能充分补偿矿区生态环境损害。3)是地方性的环境税费对以中央企业为主体的矿业企业缺乏约束力而流于形式。4)是对地方政府实施的矿区环境修复治理的质量缺乏检测与监督。从而难以真正落实"谁破坏、谁补偿"原则,各地生态补偿存在严重的"搭便车"现象。
(3)矿权与地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在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分离的。矿产资源国家一元所有,而土地属国家和集体二元所有。一方面国家通过审批制度,以招、拍、挂等方式将矿业权-探(采)矿区块地下的使用权出让,但在法律上对于覆盖于矿上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如何出让并未做出具体规定;另一方面资源的国家所有排斥了资源地政府与社区居民对资源的支配权力和参与资源利益分配的权利。因此,依附于集体土地上的矿业权与地权的冲突与矛盾随之产生:当地政府索取高额的地权使用费间接分享矿资源开发利益而导致的征地困难、阻挠矿业权人生产作业、非法开采、私挖滥采等,结果造成矿区开采秩序混乱,对环境破坏与生态恶化无人负责。
1.2环境质量产权缺失与矿区生态环境恶化
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将环境质量的所有权界定为全体公民所有,但缺失对环境质量使用权的明确界定。而使用权是环境质量产权束的核心。环境使用权既是全体公民环境质量所有权的实现方式,又是对环境质量这一稀缺资源价值的确认和保护,是将矿产资源开采环节中的环境外部性内部化的一种制度安排。理论上,对于矿产资源开发这一复杂条件下环境质量使用权有多种界定方式,包括环境税、可交易的排污权制度、土地复垦与矿区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生态修复基金、地质灾害防治基金等。矿区生态补偿本质上就是对环境质量使用权的界定。在这个意义上,矿区环境质量使用权的界定方式决定了生态补偿的实现方式。当前,由于环境质量使用权界定缺失,导致矿区生态补偿方式单一,仅有矿区生态补偿费与矿山环境质量保证金制度两种补偿方式,且存在缺乏严格的法律依据,征收标准偏低且不统一,应缴税费总额远低于生态修复重建工程的费用。补偿的客体仅限于矿山土地以及"三废"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因矿资源开发而诱发的突发地质灾害(地震、泥石流等)以及矿山周边的生态破坏(荒漠化、水土流失等)没有相应的补偿措施,生态补偿不充分。上述分析表明,矿区生态环境恶化根源在于资源环境产权的"制度失灵",矿业企业缺乏从源头上实施绿色开采、保护环境的激励机制,以及在制度与法律层面的约束机制,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始终处于被动地位。
2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利益主体与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相背离产权就是受保护的利益(盛洪,2003)。
矿产资源开发中相关利益者主要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省、市、县三级)、采矿权人、土地所有者与矿区居民。各级政府与矿业企业分别通过税费分成与净利润的方式参与矿产资源开发的收益分配。矿区居民与土地所有者尚没有合法的参与资源开发收益的途径。对于矿区的生态补偿,实践中的做法是,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进行,矿业企业通过上缴生态补偿费由地方政府实施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地方政府同时又是辖区生态环境的监管者。由于资源环境产权制度缺陷,导致资源开发中的利益主体与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相脱节,并最终导致矿区生态环境因无人负责而持续恶化。榆林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和能源接续地,文中以榆林为例,考察在矿产资源开采环节各产权主体的收益分配,及其承担的生态补偿责任,剖析资源开发中利益主体与生态补偿责任主体的背离。
2.1榆林煤炭资源开发环节收益分配关系
榆林市煤炭资源开采的中央收益为矿业企业所得税分成、增值税分成、两权价款与使用费分成和资源补偿费分成的加总。省级政府与榆林市县级政府收益分别为企业所得税分成、增值税分成、资源补偿费分成、两权价款与使用费分成、资源税分成、环境税费分成的加总。煤炭开采企业净利润为企业利润总额与所得税之差。如果将省和中央财政收入作为一级的话,那么,榆林市煤炭资源开采的收益分配呈现典型的"杠铃"型特征:矿业企业与中央、省财政的收益较大,而资源开采地政府的收益偏小。2008年矿业企业与中、省收入占榆林地区煤炭资源开采总收益的比重分别59.7%和27.5%,市县收入占比12.8%。2009年以后,陕西省对煤炭开采企业加征5元/吨的水土流失补偿费,加之当年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矿业企业收益的比重下降到51.9%,中、省和市县收入占比分别提高至32.3%和15.8%。2010年,矿业企业和中、省的收益比重分别为54.4%,市县收入下降至14.4%。
2.2不同利益主体承担的生态补偿责任分析
矿业企业是矿区生态环境的直接损害者和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当前矿业企业主要通过缴纳环境税费的方式间接履行矿区生态补偿与修复治理责任。2008-2010年,榆林煤炭企业缴纳的用于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环境税费种类及征收标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矿区生态补偿中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2009-2011年卷)提供的数据,在2008-2010年,中央财政对陕西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转移支付分别为4990万元、13130万元和19390万元;地方财政支出分别为760万元、1075万元与2803.7万元;另外,除了上交的税费外,矿业企业就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分别支出331万元、8990.4万元和6514.13万元。一方面我们无法获得中央与地方财政对榆林地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面的投入资金数据,另一方面由于榆林煤炭资源产量在陕西省的绝对优势地位,不妨假设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对陕西省矿山环境修复治理的资金投入全部用于榆林地区。这样可以大体核算出中央、地方财政以及矿业企业对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方面的支出。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中央与地方对陕西省矿山环境修复治理的支出被当作是榆林地区的支出,因此会高估中央与地方政府对榆林地区矿山环境修复承担的责任。
3讨论
矿产资源开发中利益主体与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问题。中央、地方以及矿业企业在矿产资源开采中获得的收益与承担的矿区生态补偿责任严重背离。在2008-2010年间,获得矿产资源开采收益份额分别为59.7%、51.9%、54.4%的矿业企业承担了11.28%、19.68和21.73%的生态环境损害治理责任,获得收益份额分别为19.5%、22.5%、22.5%的中央政府仅承担了约0.32%、0.76、1%的矿区生态损害治理责任,而获得收益份额分别为20.8%、25.6%、23.2%的省与地市两级政府仅承担了0.05%、0.06%、0.15%的矿区生态补偿责任。在现有的产权体系下,矿业企业承担了矿区生态环境损害的部分成本,远未实现环境外部成本的完全内部化。另一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但地方政府从矿产资源开采中的获益有限,如榆林市县级政府在2010年仅获得矿产资源开采全部收益的14.4%,没有能力为未补偿的77.1%的生态环境损害提供资金投入。由于资源环境产权制度的缺陷导致矿产资源开发中利益主体与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严重背离,致使大部分的矿区生态环境损害无人负责,矿区生态环境持续恶化。
4结论及政策建议
以往研究过多地关注了生态补偿本身,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因没有触及问题的本质而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文中的研究则表明,导致矿区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直接原因是矿产资源开发的产权主体、利益主体与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三者脱节,而根源是资源环境产权的制度安排缺失。只有从产权改革着手才可能建立有效运行的矿区生态补偿机制,从而彻底解决矿区生态环境问题。
(1)从国家法律层面界定环境质量的初始产权。
针对生产过程对环境质量使用以及损害的不同特征,通过命令-控制、环境税、排污权交易、土地复垦等多种方法界定环境质量的使用权。
(2)明确政府与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对于生态补偿的责权利关系。
探索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方式,彻底改变当前地方政府代替矿业企业行使矿区生态补偿责任,以及无人为矿区生态损害负责的乱象。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以及受益者分担原则,矿业企业是矿区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主要承担正在发生的矿区生态环境损害的补偿责任,主要包括废弃物(固相、液相、气相)、土地塌陷、地形地貌破坏以及矿山闭坑造成的环境损害。中央政府作为资源开发的受益者一方,主要承担单个企业无力承担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泥石流等),以及无法区分责任的诸如荒漠化、水土流失等生态损害的补偿责任。而长期以来低价使用矿产资源的输入地政府作为资源开发的受益者一方,应承担历史遗留的矿区生态环境损害的补偿问题,补偿方式可以通过征收跨区税、以及横向转移支付的方式进行。改革的方向是从资源开发中获得的收益与承担的生态补偿责任相匹配。
(3)厘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矿区生态补偿中的责权利关系。
首先要进一步明晰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关键点在于作为所有者的中央政府应该从资源开发中获得相应的产权收益,主要通过全面实施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实现。其次要明确中央政府在资源开发中的公共管理职能,这一职能主要体现在制定全国性的与矿产资源开发有关的法律法规、矿产资源发展规划等方面。三是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能,主要包括对当地资源开发秩序、矿区公共实施建设、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的监管。四是以事权与财权相对称为原则,重构中央与地方在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分享机制。主要是改革现行的财税体制,特别是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享比例,加大资源地政府的分享比例,增强地方政府的财力,使地方政府有足够的激励实现其监管职能。
一、该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生态环境恢复与资源效益发挥。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可持续发展 的必要条件。治理废弃矿山和土地进行开发再利用,可增加养育人类的自然资源,有助于减轻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压力,为当今和子孙后代造福。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效应可以直接产生环境效益,并转换成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可谓事半功倍的长远大计。
2.有利于国家基础设施的保护和正常运行。通过对该废弃矿山进行的综合治理,并采取针对性强、质量可靠行之有效的措施,可消除废弃矿山所造成的岩石,最大限度地防止崩、滑、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产生,避免对人员生命财产造成威胁,保证附近旅游风景区及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有利于旅游业的开发与效益发挥。该废弃矿山位于日月峡国家森林公园内部,的岩体与周边原始礼貌景观极不协调,严重破坏风景区生态旅游形象。项目实施后所建成的绿色环境通道,必将与风景区的整体生态环境协调一致,促进铁力市旅游业和经贸活动的持续稳定发展。
4.有利于地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基本上是以大量消耗环境资源为代价换来的,由此导致了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积累了大量的生态环境问题。目前政府和公民的地质环境意识空前浓厚,同心协办解决环境问题,改善提高生态环境功能的主动性和创新精神日益高涨。环境整治能够出成果、出效益,因此这是一项全面奔小康的战略举措,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既是国策,就要坚决贯彻执行。
5.提高植被覆盖率,恢复生态环境。废弃矿山经综合治理后可以复垦土地、植树造林、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植被覆盖率,改善已经破坏的生态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利国利民。
6.保护旅游公路。过采废弃矿山,极易发生泥石流、水土流失、坍塌、淤积,危及公路安全,根据相关要求,公路特别是旅游公路两侧的可视范围,即距离不足200m时,必须加以恢复和综合治理,达到生态环境绿化美化谐调一致的要求。
7.塑造日月峡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形象。日月峡国家森林公园是2000年底经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地处小兴安岭南麓,铁力林业局马永顺林场日月峡中,占地面积1 001公顷,是铁力市历史遗迹、现代风光、自然景观、森林生态养生旅游观念对外展示的窗口。风景区内部采石场规模巨大的开采面及料堆同风景区的秀美风光形成鲜明反差,与周围地质环境极不协调,有损风景区形象。立项治理势在必行,是铁力市提高旅游效益和外经贸经济的必然要求。
二、项目实施的必然性和效益分析
通过对废弃矿山及周边地带的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实施,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废弃矿山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恢复原有生态环境。生态恢复治理旨在改良被损害的土地并恢复其生物潜力和生产力的措施;要以生态学为基础,合理利用配置包括废弃矿山矿渣在内的自然资源和一切生产要素,实现建立经济植被和发展生产力的目标;按照“以人为本、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积极保护、合理开发、技术创新”等要求,选择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法,以便尽早恢复关系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而且恢复过程力求投入少效率高,达到事半功倍效果,与区域社会发展紧密联系,注重生态―经济―社会综合效益的生态工程。生态环境即人类的生存环境,也是自然因素,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构成的复合环境。项目区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存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有必要查明评价区内生态环境的客观现状与存在问题、灾害及演化趋势。
矿产资源的开发已经对矿山及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甚至诱发了地质灾害,破坏了生态环境。严重的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命安全。所以治理煤炭塌陷区迫在眉睫。
一、煤炭塌陷生态环境资料
我国的煤炭资源大多为地下开采,引起地表塌陷的类型分为以下两种:其中一类塌陷是由浅部开采倾斜层或者开采厚煤层形成的漏斗状陷坑造成。这类陷坑可突然塌陷,对在其上方的植物和建筑造成猝不及防的损害,但是损害范围较小。另一类塌陷是开采除以上煤层所发生的大范围下沉式的塌陷,这类塌陷形成比较平缓,不知不觉。通常塌陷度为煤炭开采厚度的70—90%左右。
二、煤炭塌陷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1.塌陷对地面建筑的影响与破坏
地面采塌主要是由于地表的垂直方向的移动变形、水平方向的移动变形、地表平面内的剪切变形,地面的变形导致了筑物地基之间平衡状态的破坏,伴随着受力平衡的重新建立,使城市构筑物中产生附加应力,而导致构筑物发生变形、破坏。煤炭城市塌陷灾害使房屋倒塌,通讯中断,交通中断,供水、供热管线遭到破坏,堤坝下沉甚至倒塌,造成城市建筑环境严重破坏,这给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甚至威胁着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塌陷对地表水体的影响与破坏
采煤塌陷使地下管线破坏,使城市积水无法排出,甚至出现逆行、倒灌现象,使饮用水、城市污水与塌陷造成的地表积水混在一起,污水无法排出,造成城市居民吃水难问题,严重污染和破坏城市水体环境;采煤污水排放到地面,污水内含有大量的金属离子、氧化物、氟化物、酚类及酸、碱、盐、病原微生物等进入地表河流和水库,造成水体的严重污染;采煤塌陷坑内大量积水,无法排出,经风吹雨淋,使土地养分流失、土地盐渍化,还影响到了自然界的水循环,同时地表积水体也被农家肥所污染。这种污染给人类的生存造成了不堪设想的严重威胁。
3. 塌陷对地面气体的影响和破坏
I由于塌陷造成地面的土体和水体破坏,在长期淤积的情况下,产生大量的臭气污染空气。
II大量的矸石由于长期的堆积,产生自燃,时间长达数月或数年,反复发作,排放大量的CO、CO2、NO2、SO2、H2S 气体,严重污染空气。
III矿井内大量的废气被排放到空气中,造成空气污染。
IV工厂排放的大量废气以及居民的生活用煤,排放的大量烟尘、废气造成空气污染,塌陷区道路破坏,睛天扬尘,造成空气的二次污染。
塌陷造成的空气污染破坏加上城市本身的空气污染使得煤炭城市的气体环境破坏极其严重。煤炭城市的空气污染远远超过规定的气体指标,严重地影响和损害了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综合治理煤炭塌陷区的方法
1.煤矿塌陷区的土体修复
I土体重构
利用煤矸石、粉煤灰以及建筑垃圾等废弃材料作为基层;利用黏土和沙石等生土构建耕作层,使塌陷区的土体在重构后进行使用。
II处理土壤污染物
使用超积累植物修复发、细菌还原法和化学清除法,来彻底清除土壤中硫、砷、镉等有害物质,再使用上法,进行土体的重构,方式土体的二次污染。
III土壤改良
在重构的土壤中,使用施肥、中和以及微生物等多种方法,对土壤进行改良,重新恢复土壤孔型结构,当肥力达到农田底值时,对土壤进行复垦。
2. 煤矿塌陷区的水体修复
I重金属的去除技术
想要对水体中的重金属进行彻底去除,就要采用生物、沉淀、吸附以及氧化还原等去除技术对水体进行修复。
生物去除法:选用微生物、自由漂浮植物或者水生植物在水体中投放和种植,这种方法既可以对去除水体中的重金属,又可以去除水底泥中的重金属。
沉淀去除法:利用重金属在水体中可以水解的特性,使重金属水解成氢氧化物,与相应阴离子形成沉淀,降低水体中的重金属含量。
吸附法:利用水体中悬浮物和水底泥中含有的有机胶体对重金属物质进行吸附,从而大量去除水体中的重金属。
氧化还原法:利用氧化还原作用,是水体中的重金属变质,使其毒性降低。
II有机污染物的去除术
可以选择不同的微生物加上植物的种植对有机污染物和营养物质进行生物法的去除。
III酸碱污染物去除术
根据水体中的酸碱程度,利用酸碱中和的原理,选择合适水体的药剂进行去除。
3.建设生态园林
按照科学发展管的指导方针,对煤炭塌陷区的现状,在土壤和水体修复的基础上,逐步恢复自然植物的种植和动物资源的培养,建设一个和谐的生态园林。
四、总结
采煤的塌陷给人类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代价是不可估量的。从技术角度来看,虽然采煤塌陷是不可避免的,但却是可以预防的。实践证明采取预留保安煤柱法、均匀快速机采法、采空区充填法、安全采深法和隔代留采法等均可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采煤塌陷,只要我们高度重视采煤安全尤其是社会安全、环境安全措施的实施,消除或减少采煤塌陷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对塌陷区的治理,使得大量的闲置废弃的土地得到有效的利用,既节约了城市绿化建设的资源,又治理了城市污水的一部分来源,提高了空气质量,同时提高了市民的环保意识,一石三鸟。
参考文献:
[1] 杨淑英,杨慧春,靖传清,岳兴玲,解晶.矿井塌陷区综合整治研究——以山东菏泽陈蛮庄矿井为例[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0(S2)
[2] 吕科建,李松泽,张玉龙,张悦,张冀鲁.采煤塌陷区生态改造的综合评价研究——以唐山市南湖生态城为例[A].
[3] 何祥亮.淮北矿区杨柳矿地表沉陷综合评价及沉陷区生态恢复研究[D]. 合肥工业大学 2009
中图分类号:TV21 文献标识码:A
1 流域概况
北港沟小流域地处华北平原与太行山脉过渡地带的燕山脚下,属太行山余脉。流域面积16.92 km2,流域主沟道总长度6.02 km。北港沟小流域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0℃,无霜期148天左右。多年平均降水量为600mm左右,降水集中在6~8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80%。
流域土壤类型主要有碳酸盐褐土、褐土等,褐土主要分布在海拔900m以下的低山区,此类土壤发育较差,土体中粗砂、砾石及石块较多。土层极薄,以15~25cm居多,土壤肥力较低。流域内植被为阳坡荆条、酸枣灌丛为主;阴坡以鹅耳枥、荆条和绣线菊灌丛为主,零星分布有山皂荚、黄栌等。经济林为柿子、核桃、杏树和近年发展的李子、桃树、枣树等。
2 存在问题
2.1污水
流域内居民居住相对集中,日常的生活污水都采取就近排放的方式,未设置统一的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冬季污水排放后,在路面迅速结冰,不仅影响周边环境也不利于村内道路通行。
2.2 垃圾
通过对小流域的调查,流域内所属村庄中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设施,同时村内无垃圾桶,存在垃圾弃置不规范的现象,影响了村庄的美观。
2.3 水土流失严重
北港沟小流域总面积16.92 km2,水土流失面积7.41 km2,占总面积的43.8%。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重力侵蚀为主,侵蚀强度以轻度为主,小流域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为部分道路两侧缺少必要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大面积表土,一方面容易形成土壤流失,同时也影响流域内发展旅游业。
3措施设计
按照“生态优先、治污为本、保护水源”的原则,以水土资源保护为中心,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实施小流域五同步治理,采取二十一项措施,统筹布局,因地制宜,并结合小流域地理位置及社会经济特征、特色资源禀赋,拓宽小流域治理规划思路,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增强小流域生态保育和水源涵养功能,引导特色生态产业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小流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
根据地形地势及人类活动情况,将小流域按照三道防线分为生态修复区、生态治理区和生态保护区三个功能区,结合本小流域现状产业定位,打造为生态游憩型小流域。
3.1生态修复区措施
流域生态修复区内的植被较好,但部分高山林地由于山高坡陡,土层浅薄等原因,植被覆盖度较低,且植物生长不易,极易受人为活动的影响,需要对这些区域进行封禁治理,为了做到自然与环境的统一协调,不在封设置拦护措施,但是为了提醒村民,防止无意的破坏,需要在进山入口的显眼位置安放封禁标牌,标牌经过比选为木质、石质标牌。标牌内容明示封禁保护区的范围、界限和保护措施,并详细介绍生态修复区“六不准”的管理目标的规定、封禁年限。标牌设计可以采取自然山石和木质标牌的形式。
3.2生态治理区措施
北港沟小流域生态治理区位于近山坡面、农田、村庄及道路周边。该区域建设方向为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和村庄美化,主要措施包括:梯田整修、节水灌溉、坡面清理及综合护坡、村庄美化、田间生产道路和生活垃圾处置等措施。
为了有效地防治水土流失,提高土地生产力,整修石坎梯田,同时将地块内的的部分土坎梯田改为石坎梯田,以利于稳定田面,保水保墒,控制水土流失,改善作物生长条件,为发展采摘创造条件。石坎全部采用干砌石结构。
流域内现有经济林种植田面局部有坡度,且苗木根部无围挡,不利用保水保墒,遇到大雨会产生水土流失,影响经济林的培育生产。设计采用土质树盘保持坡面水土,提高苗木的水肥利用率,提高经济林产量。
利用现有水源通过水泵泵送水源对经济果树进行灌溉,铺设输水管道和更换泵站等措施,解决水源问题。
流域内村庄部分道路周边存在地面现象。现有部分空闲地,不仅不利用保持水土,而且影响村庄整体的村容村貌。设计在原混凝土路侧的空闲地建设停车港湾,同时配置石桌凳等供游人休憩;同时对新修道路路侧进行绿化设计。
生产田间道路较多为土路,整体道路缺乏完整性,为方便农业生产及运输,需对现有道路进行修葺。根据现有路基及地形条件,设置两种型式道路:地势较平坦,宽度3m左右的现有路基采取路面硬化措施;地面起伏较大,宽度不足1.5m的现有坡道采取台阶步道型式进行处理。在人群集中点,设置垃圾桶。
3.3 生态保护区措施
流域内主沟道结合矿山整治进行综合治理,村内排洪沟按照坡面来水的过流要求和防护标准,进行水文分析计算,确定过流断面和防护形式,现状有部分生活污水汇入,结合村庄排污整体规划将沟道恢复为单纯排洪沟道,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设计村内污水管道系统,沟道进行整治和边坡防护等措施。
结语
本治理方案以构筑水土保持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为目标,根据水土流失、水污染规律和因害设防的原则,通过综合治理,在生态修复区采取封育保护措施,使生态环境得到自我修复;在生态治理区采取梯田整修、经济林内树盘建设、护坡工程、绿化美化、生活垃圾处置和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完善农业生产保护措施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促进当地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小流域治理可以实现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农村经济的三重目标。
参考文献
关键词:
生态环境;存在问题;保护措施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搞好生态环境是保护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垣曲县位于山西省南端,东跨王屋,西踞中条,南界黄河,北接太行,国土面积约1620km2,山地丘陵面积大,约占97.2%,而原地与川地比例小。全县生物自然资源丰富,其中植物数量、质量居运城地区之首,矿产资源丰富,探明矿藏达46种,列山西之冠,垣曲生态资源优美,为野生动植物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全县动植物达1800余种,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种类41种,被誉为“华北动植物物种基因库”。该县国土部门根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及生态环境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将全县分为4个一级区和6个生态功能小区,本文将对垣曲县域由北向南对生态功能小区存在的生态环境现状及发展方向进行简要分析。
1历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
历山自然保护区位于历山镇北部,是以保护暖温带森林植被和珍稀野生动物猕猴为主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该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水源涵养。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a)近年来偷砍、偷伐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野生动植物群落繁衍及林区环境;b)该区在发展旅游及实验区过程中的基础建设造成了一定的水土流失,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1]:a)相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林地,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偷砍、偷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b)加强历山自然保护区自身建设,建立和健全保护区管理,依托自然保护区与多家大学和科研单位联合开展了森林生态系统、鸟类生态学、保护区总体规划研究、环境监测及影响评估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成果,实施自然生态保护;c)该区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在道路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及使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的特殊性,尤其要注重公路两侧绿化及河道两岸水土保持林建设,防止水土流失;d)在当地发展规划中,要更重视后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2垣曲北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
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位于垣曲县东北部,北接历山自然保护区,自西北向东南呈带状分布,该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该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a)由于多年对矿山的不合理开采,引发崩塌、滑坡及塌陷等地质灾害,进而破坏了植被和自然景观,引发水土流失,同时对生物栖息地也造成一定影响;b)景区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及生活废水等污染物没有经过统一处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生态系统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a)申请专项资金对由于矿山开发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勘察整治,及时复垦,生态恢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b)按照要求,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合理开采矿产,实施“科技兴矿”战略,工业实行园区化发展,围绕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特色产业循环经济园区,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加强对重点产业和企业的指导与监管,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c)对该区旅游业的发展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在该区景区进一步的扩大发展中提前作好规划,首先考虑生态保护和环境承载能力,防止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3垣曲西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
西部生态功能小区位于垣曲县西部,该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及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该区地处低山丘陵区,地形起伏相对较大,植被覆盖率高,矿产资源丰富,垣曲县主要铜矿企业位于该区域。该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a)由于部分铜矿在开采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石不合理堆放,占用大量土地,破坏了自然景观,对生物的生存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影响地表植被,加剧土壤侵蚀,水土流失问题依然存在;同时由于废矿石的不合理堆放,易引发泥石流,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b)由于采矿诱发的采空塌陷和地裂缝,导致大面积林地被毁,地表植被造成严重破坏。生态系统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a)突出抓好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绿色”企业。合理规划制定全县矿区废弃地修复与治理方案,废弃矿石要合理堆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在宜林荒山地带进行分期绿化,营造水土保持林,逐年提高矿区内植被恢复和绿化率;b)大力加强矿区生态环境恢复的研究及治理力度,及时研究治理由矿产开发所形成的滑坡、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大力种植经济林、边坡草等,努力恢复植被覆盖率和土地复垦率;c)规范采矿活动,严格按照规划,科学合理开采,禁止破坏性的采、选、冶项目,使其对生态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进一步引进资金,建设规模企业,产业链逐步从单纯的采选矿、冶炼向下游的铜材综合加工延伸,大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和园区化,提高经济效益并减少环境污染。
4垣曲中部营养物质保持与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小区
中部生态功能小区位于垣曲中部,北接北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区域整体地貌以侵蚀堆积丘陵为主,区域内水资源丰富,较大河流均由北向南顺势注入黄河,两岸多为狭窄的河谷平原,灌溉方便,人口密集,为主要农作区,该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营养物质保持与土壤保持。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a)由于河谷地带大部分为耕地和荒地,植被覆盖率较低,水土流失强度较大,加之此地处于该县交通要道,沿线经济活动对周围地表植被的破坏及河流的冲刷作用,使得沿路两侧斜坡稳定性较差,有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b)由于该区特有的河谷地形,多年前采矿后堆放的采矿废石在雨季极易形成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生态系统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a)以“林业生态县”建设为契机,在河流及道路两侧土层薄、条件差的坡地和宜林荒地植树种草,以林养水、以草护土,从而减少水土流失;b)对区域内存在自然灾害的矿石堆放点进行系统摸排和评估,定时监测,统一规划,逐步治理;c)由于该区域内土地肥沃,水源丰富,农业及交通条件较好,应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种植、生产及加工基地,发展生态农业,建设休闲观光生态农业示范园,同时要减少农药、化肥等的使用,推广作物还田及增加有机肥的应用,以增强该区营养物质与土壤保持功能。
5垣曲西南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
西南部生态功能小区位于县城西南部,区域内地貌以侵蚀堆积丘陵为主要类型,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水源地保护。该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a)该区南部靠近黄河的地区,由于小浪底水库蓄水及移民搬迁,导致形成了一些弃耕地,无人管理,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现象,管理和治理措施没有及时到位,滑坡和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生态系统比较脆弱;b)该区域内地处山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牲畜大部分采用传统放养的方式,对当地山地地表植被产生了直接破坏,对原有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影响。生态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a)相关部门要将南部沿黄地区纳入治理规划,在现有生态系统薄弱的宜林地带,加大水土保持林种植力度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力度,尽快恢复当地生态;b)以政府发展干果经济林为契机,发展特色种植业,如核桃、蚕桑、杏梅等经济作物,依据当地地域特色及传统优势,合理发展养殖业;c)加强对区域内工业企业等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管,加大对板涧河和五福涧河等水源地的生态保护力度。
6黄河小浪底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
黄河自夏县瓮口入境,流经垣曲县南缘46km,向东至马湾注入河南省济源市,该区位于县城最南部,包括小浪底库区及其周围,小浪底水库垣曲库面积达130km2,为华地区最大的“人造内陆湖”。该区域地貌以河谷川地为主,区内沟壑纵横、地形复杂,中北部有小范围的侵蚀堆积丘陵,该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保护。该区现存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a)小浪底水库库区周围植被稀少,黄土,水土保持能力极差,雨季泥沙直接注入水库,影响了库区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b)地质灾害频发,类型多为滑坡、崩塌,形成多处不稳定斜坡。生态系统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a)要在区内荒山规划水土保持林,加大库区周围的水土流失整治力度,吸引民营资金和引导当地农民种植干果经济林,发展特色品种植和深加工,提高本区植被覆盖率;b)依托该区丰富的旅游资源,以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生态文化价值为特色,以古城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为契机,充分利用湿地及其周边的自然资源和景观资源,以保护景区物种多样性为前提,大力发展生态游,小浪底水利枢纽风景区在清淤、防洪、泄洪和发电的基础之上,逐步发展为实体经济与旅游产业相结合的生态新区。
DOI:10.16640/ki.37-1222/t.2016.21.186
1 基本情况
莒县地处沂沭断裂带,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现已发现和探明的矿产有36种,正在开发利用的有石灰石、页岩粘土、花岗岩、白云岩、钛铁矿、河砂等10多种。近年来,莒县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搞好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矿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全县共有各类矿山企业81家,矿产品加工企业274家,累计从业人员5万余人;年产各类花岗石荒料2.1万立方米,生产砖瓦7.3亿块(片),水泥产量达800万吨,以矿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成为莒县的支柱产业之一。
2 主要措施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全民矿产资源保护利用意识。一是利用宣传月进行集中宣传。每年3月份集中开展“矿法宣传月”活动,近年来,先后印发各种宣传材料4.6万份;在城区、集市设置咨询台19台次,在全县形成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二是利用各种阵地进行广泛宣传。采取以会代训、以案讲法的形式,先后组织召开有关乡镇、村庄及矿山企业负责人会议18次;在党校开设了矿法辅导课,将《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有关条款和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摘编成册,印发给各级领导干部和矿山企业学习。三是结合部门日常业务工作深入宣传。在办证、服务、执法等工作中深入浅出地开展了法律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群众依法办矿的法制观念。
(2)强化专项整治,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秩序逐步得到规范。一是领导重视,加强监督管理。县国土资源局同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联动,设立了矿产资源管理举报热线。国土资源、水利、公安、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队伍,组织人员实行24小时昼夜动态巡回检查。二是不断加大采砂整治力度,建立良好的采砂管理新机制。2012年以来,县里先后召开了4次常务会、5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河道、水库采矿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县国土资源、公安、水利等十个部门,联合了《关于整顿规范河道和水库黄砂开采销售秩序的通告》,对全县采砂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整治期间,依法查扣撤离抽沙船只94条,没收非法采砂30处、8万立方米,刑事立案4起,有效地震慑并遏制了盗采黄砂资源现象。县政府对新设立采砂点实行了10个部门联合会签和摄像监控开采制度,全县采砂管理问题得到全面规范,收到了显著成效。三是实行综合治矿新模式,全面开展矿山开采企业和矿产品加工企业整顿规范工作。县里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安监、林业、水利、交通、工商、地税、交警、电力等13个部门为成员的全县矿产资源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了矿产资源综合整治工作。对无任何手续的矿山开采企业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一律进行了关停;对采矿企业及矿产品加工企业手续不齐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制定出具体整治方案,对全县所有矿山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全县6处非法采矿点,已全部关闭,其中,立案查处违法6起,暂扣开采机械7台,全县非法采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3)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切实助力“美丽莒县”建设。一是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县国土资源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地质遗迹和名山景点区进行了科学规划。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莒县辖区内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规划方案的通知》,做到该开的开好,该封的坚决封停。
二是加大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全面启动了《莒县矿山复绿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外业调查已经结束,内业整理也已基本结束,规划已获上级批复,莒县浮来山破损山体区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已完成。同时,从2006年起,严格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对全县新办8处矿山企业组织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明确规定采矿权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同时,必须承担矿山环境治理的责任。三是强化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县政府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莒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全面完成了1:5万地质灾害调查,加强了对2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共设立警示标志牌30块,发放汛期地质灾害预警信息2800多条次。积极争取省国土资源厅支持,全面完成了峤山镇南涧村等二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共搬迁88户,311人,现已全部完成,共投入资金471万元。
3 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部分干部群众法制意识和资源国有意识淡薄,乱采滥挖、无证采矿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有些矿产企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开采和利用资源的方式粗放;
三是矿山企业点多面广,对矿产开发的监督管理难以全面到位;
对此,下步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的矿产资源法制意识。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使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进矿区、进企业、进家庭,营造人人关心矿业秩序社会氛围。
老虎山河是大凌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敖汉旗金厂沟梁镇横道子村,全长79.2公里,流经敖汉、建平、朝阳县、龙城区,由龙城区大平房镇流入大凌河,并进入下游燕山湖水库。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上游内蒙地区采矿业主只顾经济效益,忽略生态效益,环保意识淡薄,采矿废水任意排放,尾矿渣随意堆积,致使老虎山河已由一条清澈河流变成污浊河流,地下水下降,河道干化,植被退化,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等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必须下力度解决老虎山河流域水土流失问题。
一、水土流失原因及危害
老虎山河流域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等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由于干旱少雨和风沙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加之人为活动的干扰,使该地区的植被退化严重,生态功能下降。原始森林早已绝迹,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林覆盖明显不足,而且林龄短,郁闭度低,树种单一,草场质量下降,生态系统对气候的调节功能减弱。
1.矿山水土流失
由于经济快速发展,有些矿主只追求高额经济效益,忽略环境效益,致使采矿废水随意排放,致使老虎山河悬浮物最大值达到9500mg/L多,尾矿渣任意堆放,甚至堆积河道,采矿破坏的植被得不到及时修复,沙尘漫天,去老虎山河经常赶上沙龙天气,可谓遮天蔽日,致使水土流失严重,地下水下降,空气污染指数高,河床抬高2米多,生态系统脆弱,沙尘暴等问题,当地居民苦不堪言。
2.老虎山河流域水资源短缺,是我省贫水地区,加之大量乡、镇、村废污水的排放,造成河流水质恶化,水环境承载力变低。
3.老虎山河流域河岸防洪设施受损,矿山开采产生尾矿倾倒河两岸,大量废石堆积占用河道,雨季来临,大量水土流失冲入河道,造成河道淤积,河床抬高,大大降低坝堤的防洪能力。
4.老虎山河流域尚没有集中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污水收纳管网,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得不到收集和净化,随雨水径流进入河流,造成区域地表水体污染:河道堆放废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淤积泥沙严重。
5.河两岸农田施入化肥、农家肥等,随雨水流入河道,河水水质也受到农业面源的污染;河道开荒种地,欺占河道,原有天然河流变为粮田。
二、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
老虎山河流域由于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环境的意识淡薄,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及自然灾害,如植被退化、水土流失严重、空气、河流污染严重。以影响到人们正常生产和生活。所以必须下大力气治理水土流失,采取恰当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1.加强宣传,提高环境意识
有关部门应加大水土保持的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及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确保采矿业上项目前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即抓好经济建设,也要把好环境关,营造一个健康、清新、美丽的环境。
2.河道清淤,让水清起来
清理淤泥,为污染行为还"历史债".对老虎山河实施疏浚,使之前褐黑色的河水变得又清又绿,把河道治理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重点,通过清淤疏浚、修坡护砌、截污控污、两岸植绿等方法,使水清起来、活起来、环境美起来,达到河道的全方位治理,为老虎山河两岸乡镇的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3.创新治理模式,环境美起来
老虎山河道的综合治理,治水、治山并重,重点是突出“清水”与“生态”功能,坚持河道综合治理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综合治理。对河道情况进行模底,清淤、截污控污(老虎山河入境悬浮物治理工程)、清障、清垃圾的综合治理措施;二是河道绿化,美化环境。结合河道周边环境状况,因地制宜的实行两岸绿化,美化河道环境,突出乡村风貌;三是自然护坡,保持原生态。为突出“自然”与“生态”的特点,尽量维持河道原貌,减少由于工程对自然面貌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4.水土保持,减少污染
实施坡面面源污染控制水土保持工程与植被恢复重建工程相结合,在疏林地、荒草地等适合林业用地以及坡度大于25度的坡耕地退耕还林区域,实施水土保持整地工程,主要包括水平梯田、鱼鳞坑等整地工程, 坡面工程以20年一遇暴雨标准设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防治结合”原则,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加强综合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彻底消除饮用水安全隐患,确保全市人民饮水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排点包括: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上游、沿江、沿河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的造纸、酿造、化工、制药、制革、冶炼、电镀、矿山等行业以及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的单位,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名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储油罐、渔业或水产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非工业污染源,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名录;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的道路、水路交通隐患点位,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交通事故点位隐患名录;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交通工具隐患名录。
(二)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
1、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整治。对湖库型水源地集雨区和河流型水源地上游建设项目,要严把环保准入关。重点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上游、沿江、沿河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造纸、酿造、化工、制药、制革、冶炼、电镀、矿山等重点污染行业,对污染较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对饮用水水源威胁较大的企业要限期实行关、停、转、迁,有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2、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清除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点,逐步清除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点。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及周边农业种植施用化肥、农药监控。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施用化肥、农药,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施用化肥、农药。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鼓励施用有机肥,减少施用化肥和化学农药,推进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积极推行肥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
3、着力加强渔业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从事投饵养殖,集雨区内严格限制集约化水产养殖。依法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水源地生态的违法行为。
4、有效控制生活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年度实施计划,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村收集、镇清运、市填埋”集中处置机制。积极推广偏远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分类处理。结合实施“下山脱贫”工程,引导水源地集雨区人口向城镇梯度转移,逐步降低水库集雨区人口密度。
5、加强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公安部门划定、调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或指定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线路时,应当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限速、设置饮用水水源警示标志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措施,确保通行安全。交通运输部门应督促道路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要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新建道路设置护栏、溢流沟等必要设施。
6、积极开展水源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水源地源头水源涵养林和生态公益林建设。面向湖库坡度为20度以上、其他坡度为25度以上山体原则上要退耕还林。依法查处未经规划许可乱砍乱伐、毁林开荒、私挖滥采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深入实施“清水河道”工程,建立湖库、河道长效保洁机制。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2年2月—2012年3月初,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排查,根据实际填写表格,并将调查的各项名录表格汇总后报市环保局。同时,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根据实际,对本次调查进行总结,并安排好下一步工作。
(二)2012年3月10日—2012年3月15日,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及时向市政府、市环保局报告。
(三)2012年3月—2012年4月,迎接省环保厅组织的督察。
(四)2012年5月—2013年11月,对省环保厅督察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并按规定报送挂牌督办问题整治进展情况。迎接省环保厅组织的后督察。
(五)2013年12月,全面总结整治情况,并报市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把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按整治要求,逐项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