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4 15: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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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其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侧重点应该放到对企业税务风险的预测层面,依据科学的分析,对于企业可能遭受的税务风险进行合理预测,进行提早预防,为企业减少税务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提供重要支撑。但是,企业也不能仅仅依赖于对于税务风险的风险评估而忽略了税务风险发生时以及税务风险产生之后的处理策略的提出,这样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容忽视的阻碍作用。因此,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应该对于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合理预测,并从事先、事中和事后三个维度制定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实现对税务风险的最优解决。
1.事先控制
税务风险的事先控制是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步骤,有利于企业在风险发生前提早预知到风险的到来以及风险的运行方式,以便于企业制定相应风险解决策略,避免税务风险带来的更大的负面影响。比如,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在进行项目的招标过程中,应该尽可能详尽与该项目有关的相关税务状况,为企业的税务风险预测提供重要参考,协助企业进行税务风险事先控制。
2.事中控制
在发生税务风险后,对税务风险进行相关解决策略的过程被称为事中控制,这时,企业已经遭受到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发展上面的影响,也已经知晓了税务风险的大致运行方式,因此也使得企业的税务风险解决策略的提出更为目标化。比如,建筑企业的库存常常会有材料暂估款,其发票的开发不会很及时,往往会延后一段时间,因此,企业应该对于这种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且要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尽量减少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3.事后控制
对于税务风险的事后控制往往具备一定的被动色彩,因为税务风险已经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影响,并且已经难以在事中进行风险修复,只能在事后进行风险补救,进而进行经验总结,避免之后遭受到此类税务风险的影响。比如,建筑企业中存在的虚开发票的现象,对于其进行的风险管理则属于事后控制。
二、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纳税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出现不纳税或者少纳税的状况,进而需要为此承担包括补纳税、交罚金、刑罚处罚和声誉形象受损等风险,这边是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企业在面临如此税务风险时,可以基于企业发展的需求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形式,其中主要包括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风险四种方式。
1.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策略,是在建筑企业遭遇税务风险时,无法承担税务风险对企业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因此,可以通过停止可能产生此税务风险的项目的形式来阻隔由此带来的税务风险。比如,一些建筑企业想要选择与相关性较强的企业进行企业重组,不仅可以为企业的各项业务的发展带来便利,还会减轻双方企业的税收担负情况。但是,此做法可能会招致税务机关对于企业进行反避税的相关调查,对于企业的发展会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为了避免出现此种现象的发生,企业可以选择放弃此项目的实施运行,以规避可能会出现的税务风险。
2.风险降低
风险降低策略也是建筑企业在面临税务风险时常常采用的风险处理方式。对于企业来说,在已经遭受税务风险之后,只能通过降低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来保证企业各项业务的顺利运行。企业将税务风险降低,降低到在本企业的承受范围内,这也是企业根据自身当前的发展状况以及风险的具体情况而选取的最优解决策略。比如,为了规避增值税,建筑企业会将之前的包料工程修改为不包料。
3.风险分担
风险承担是建筑企业借助与之有业务往来的企业的力量,通过将业务分包给多个企业、提供劳动力的形式,来使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的风险处理策略。比如,建筑企业在进行建筑业务过程中,会有自主招工和派遣工人两种遣员形式,但是自主招工的方式会实行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为了规避这种状况的发生,建筑企业多会选择进行企业派遣工人的形式。
4.风险承受
风险承受是在建筑企业对企业承担税务风险的能力进行准确评估,对于税务风险状况了解详细之后,认为本企业可以对本次税务风险进行承担,因而不准备采取风险规避和风险降低等策略的风险管理方式。比如,税务机关对于建筑公司的低值易耗品的划分可能会存在不承认其划分方式的现象,但是企业不会讲这种税务风险看得过重,因为企业能够承受此类的税务风险,风险对于企业的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1.划分岗位权责,建立健全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框架
对于建筑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来说,应该积极做好岗位分则工作,并制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实施框架,以便于风险管理部门在进行风险管理过程中有据可依,并且实施了岗位分则可以有效进行工作问责,保证税务风险管理事务的高效有序运行。
2.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纳税风险进行评估,建立健全机制和方法
企业应该对本企业可能遭受的税务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详尽性评估预测,尽可能在风险产生之前就已经掌握了风险产生的原因、产生的激发因素,进而为税务风险提供相应的解决策略,保证风险管理能够实现效果最佳化。
3.建立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
对于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来说,必须掌握了公司各部门与税务有关的真实材料和数据,才能够知晓企业当前的实际发展水平,也才能够对税务风险进行准确预测,因此,企业必须打通企业内各部门间与税务风险管理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保证税务信息的传达能够实现及时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4-000-01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营业税、增值税和营业所得税等税务风险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需要进行特别注意的风险点,企业可以通过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风险的管理形式,来进行税务风险的管理,以确保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最优的发展策略。下面,我主要谈论一下建筑企业对于税务风险的控制方式和控制措施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的建立策略,希望能为建筑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一、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方式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其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侧重点应该放到对企业税务风险的预测层面,依据科学的分析,对于企业可能遭受的税务风险进行合理预测,进行提早预防,为企业减少税务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提供重要支撑。但是,企业也不能仅仅依赖于对于税务风险的风险评估而忽略了税务风险发生时以及税务风险产生之后的处理策略的提出,这样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容忽视的阻碍作用。因此,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应该对于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合理预测,并从事先、事中和事后三个维度制定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实现对税务风险的最优解决。
1.事先控制
税务风险的事先控制是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步骤,有利于企业在风险发生前提早预知到风险的到来以及风险的运行方式,以便于企业制定相应风险解决策略,避免税务风险带来的更大的负面影响。比如,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在进行项目的招标过程中,应该尽可能详尽与该项目有关的相关税务状况,为企业的税务风险预测提供重要参考,协助企业进行税务风险事先控制。
2.事中控制
在发生税务风险后,对税务风险进行相关解决策略的过程被称为事中控制,这时,企业已经遭受到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发展上面的影响,也已经知晓了税务风险的大致运行方式,因此也使得企业的税务风险解决策略的提出更为目标化。比如,建筑企业的库存常常会有材料暂估款,其发票的开发不会很及时,往往会延后一段时间,因此,企业应该对于这种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且要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尽量减少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3.事后控制
对于税务风险的事后控制往往具备一定的被动色彩,因为税务风险已经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影响,并且已经难以在事中进行风险修复,只能在事后进行风险补救,进而进行经验总结,避免之后遭受到此类税务风险的影响。比如,建筑企业中存在的虚开发票的现象,对于其进行的风险管理则属于事后控制。
二、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纳税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出现不纳税或者少纳税的状况,进而需要为此承担包括补纳税、交罚金、刑罚处罚和声誉形象受损等风险,这边是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企业在面临如此税务风险时,可以基于企业发展的需求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形式,其中主要包括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风险四种方式。
1.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策略,是在建筑企业遭遇税务风险时,无法承担税务风险对企业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因此,可以通过停止可能产生此税务风险的项目的形式来阻隔由此带来的税务风险。比如,一些建筑企业想要选择与相关性较强的企业进行企业重组,不仅可以为企业的各项业务的发展带来便利,还会减轻双方企业的税收担负情况。但是,此做法可能会招致税务机关对于企业进行反避税的相关调查,对于企业的发展会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为了避免出现此种现象的发生,企业可以选择放弃此项目的实施运行,以规避可能会出现的税务风险。
2.风险降低
风险降低策略也是建筑企业在面临税务风险时常常采用的风险处理方式。对于企业来说,在已经遭受税务风险之后,只能通过降低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来保证企业各项业务的顺利运行。企业将税务风险降低,降低到在本企业的承受范围内,这也是企业根据自身当前的发展状况以及风险的具体情况而选取的最优解决策略。比如,为了规避增值税,建筑企业会将之前的包料工程修改为不包料。
3.风险分担
风险承担是建筑企业借助与之有业务往来的企业的力量,通过将业务分包给多个企业、提供劳动力的形式,来使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的风险处理策略。比如,建筑企业在进行建筑业务过程中,会有自主招工和派遣工人两种遣员形式,但是自主招工的方式会实行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为了规避这种状况的发生,建筑企业多会选择进行企业派遣工人的形式。
4.风险承受
风险承受是在建筑企业对企业承担税务风险的能力进行准确评估,对于税务风险状况了解详细之后,认为本企业可以对本次税务风险进行承担,因而不准备采取风险规避和风险降低等策略的风险管理方式。比如,税务机关对于建筑公司的低值易耗品的划分可能会存在不承认其划分方式的现象,但是企业不会讲这种税务风险看得过重,因为企业能够承受此类的税务风险,风险对于企业的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1.划分岗位权责,建立健全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框架
对于建筑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来说,应该积极做好岗位分则工作,并制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实施框架,以便于风险管理部门在进行风险管理过程中有据可依,并且实施了岗位分则可以有效进行工作问责,保证税务风险管理事务的高效有序运行。
2.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纳税风险进行评估,建立健全机制和方法
企业应该对本企业可能遭受的税务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详尽性评估预测,尽可能在风险产生之前就已经掌握了风险产生的原因、产生的激发因素,进而为税务风险提供相应的解决策略,保证风险管理能够实现效果最佳化。
3.建立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
对于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来说,必须掌握了公司各部门与税务有关的真实材料和数据,才能够知晓企业当前的实际发展水平,也才能够对税务风险进行准确预测,因此,企业必须打通企业内各部门间与税务风险管理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保证税务信息的传达能够实现及时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四、结语
在当前新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要想实现对税务风险的有效管理,减轻税务风险对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就要熟知新税制改革的具体政策,参照税制改革对比本企业当前各项业务的开展是否符合税务制度的要求,进而实现业务的整改,只有保障了企业的运行是在遵守相关税务政策的基础上,企业才能够实现稳定的长效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杰.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建议[J].西部财会,2013(01).
1新税制对建筑企业产生的影响概述
新税制自2012年实行以来,各行各业均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并采取了针对性的改善措施。建筑企业基于其自身的特点,施工机械设备、工程车辆、建筑材料等固定资产数量较多,依据新税制政策,这些设备和材料在采购和实际使用的过程中均能够进行抵扣,企业能够享受税收优惠,以此来实现运营成本的降低。新的税制政策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纳税理念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基本要求,为此建筑企业需要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内部控制。建筑企业大部分工程项目整体规模较大,设备和施工现场环境复杂,施工周期跨度大,人员流动频繁,因此在进行人工成本抵扣等环节整体难度比较大,在新的税制政策下,如何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成为企业日常运营面临的主要课题。[1]
2新税制政策下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因素分析
2.1纳税程序引发的税务风险
很多建筑企业整体经营规模较大,部分工程需要跨省完成,一些在固定位置建设的工程往往需要从不同地区引进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在新的税制政策下,企业的纳税程序比较复杂,其中建筑企业需要在6个月时间内完成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超过期限将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但很多建筑工程施工周期跨度大,施工过程需要多个厂家进行合作,短期内无法获取增值税发票,这也导致无法及时进行抵扣,引发企业的财务风险增加。
2.2资金不足引发的风险
建筑企业由于其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在建工程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一些企业由于资金不足,会导致建筑工程无法顺利完成,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目前,大部分建筑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无法及时回收工程款,部分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资金回收管理意识,对资金不足引发问题的严重性缺乏认识,一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为积极拉拢甲方,不会主动索要工程款,这也导致在需要纳税时,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引发税务风险增加。
2.3其他风险因素
新税制政策下,将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建筑企业纳税比例逐渐增加,税费上涨,虽然政策规定企业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但实际抵扣的程序过于复杂,这也导致建筑企业无法及时完成抵扣,经营成本上涨,企业压力显著增加。在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初期,需要企业采购各类材料和设备,为避免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引发的税务风险,很多企业会选择规模比较小的生产厂家,以此来实现经营成本的节约。这种情况使建筑工程的质量无法保证,税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同步增长。
3建筑企业进行税务风险控制的基本模式
建筑企业在新税制政策下进行税务风险控制主要的模式为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模式。事前控制属于预防性控制措施,企业通过分析自身的经营情况,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避免税务风险给企业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比如企业在工程招标阶段,需要深入分析项目的实际纳税情况,为后期开展风险控制提供依据;事中控制属于制定解决风险策略的过程,此阶段,企业已经受到税务风险因素的影响,为此需要制定目标明确的控制措施,比如建筑工程中材料暂估款无法及时开具发票的问题,企业需要通过相关因素的分析,制定解决方案;事后控制主要是被动型控制,使用补救性的控制措施,比如在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虚开发票的问题,需要企业进行事后补救控制。[2]
4新税制政策下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策略
4.1降低风险和规避避风险
建筑企业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纳税,出现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需要缴纳罚金,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一旦出现税务风险,将会给企业造成极其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声誉损失,阻碍企业的发展,为此需要采取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在建筑企业遭受财务风险,且无法承担风险造成的损失,此时需要采取风险规避策略。比如很多建筑企业选择实力较强的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减轻双方的负担,实现业务资源深度整合,实现重组双方的互利共赢。在重组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会对企业进行反避税调查,此时企业为规避风险,可采用放弃项目运营的策略。降低风险是企业面临税务风险过程中经常采取的策略,一旦企业遭到税务风险,通过降低风险的方式能够减少负面影响,确保企业的各项工作正常进行,使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比如为避免增值税无法进行抵扣的风险,企业可以将工程的包料模式转变为不包料模式,实现税务风险的有效化解。
4.2风险分担和承受
通过与自身存在业务往来企业的协助,能够实现财务风险的分担。在建筑企业实际运营的过程中,企业可以将业务采取提供劳动力的形式,也可以将工程项目分包给不同的企业,使财务风险始终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比如建筑工程企业在招聘人员的过程中主要采用劳务派遣或自主招聘的模式,自主招聘需要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降低税务风险,大部分企业会选择劳务派遣。如企业对自身的经营状况进行详细评估后,认为面临的税务风险自身能够承担,企业则不会采取其他风险应对措施。比如在实际运营中低值易耗品划分方式不合理引发的税务风险,企业通常不会采取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4.3建立税务风险控制制度
为提高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能力,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成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部门,明确部门内部人员的工作职责,一旦出现问题,相关负责人及时处理,通过合理的部门结构体系,提高工作人员的基本责任意识。同时,对企业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科学系统的评估分析,了解企业运营过程中容易引发风险的各种因素,制定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另外,建筑企业需要保证风险管理部门能够获取准确的财务数据信息,加强与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明确企业的实际运行状况,以便后期开展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活动。
4.4加强资金管理
建筑企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其税收具有许多特点。首先,建筑企业的税收征收面比较大,部分建筑企业在跨地区施工时候,重复纳税的情况比较多。其次,建筑企业营业税刚性比较大。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筑企业的营业额应包括工程所有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因此,建筑企业的收款决定了其营业额的多少,且必须按其营业额的3%来缴纳营业税,不能抵押和扣除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再次,建筑企业工程往往在时间上也都比较长。建筑企业只要开具了预付款发票收据或进度款发票收据,会计人员就要根据票据的金额申报纳税,而建筑工程所取得的收入一般都不是一次性付清的,建筑企业不仅需要筹集足够的资金来实施工程,还要筹资来缴纳税款,若不按时缴纳,则有可能被处罚。以上这些都是建筑企业中税收的特点。建筑企业直接涉及的税费主要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增值税、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多种税种。
二、建筑企业中税务筹划管理可行性及空间
大型建筑企业的施工具有施工跨区域性强、流动性大等特点,这使得建筑企业的税收管理比较复杂,给建筑企业的税务筹划和管理提供了足够的空间。
不同的纳税人、不同的纳税期限、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企业之间其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我国为了发展先进促进科学技术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对一定的区域和行业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不同的税收方案,使企业承担的税收负担也不尽相同。例如,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国家就对其所得税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
三、建筑企业有效进行各税种税收筹划的方法
第一,建筑企业中营业税的筹划管理方法。
营业税作为建筑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在经营活动中加强对它的筹划管理具有重要的地位。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建设方所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却不包括在内。因此,建筑企业还可以通过降低营业额来进行税务筹划。法律规定,由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不予以征收营业税。因此,施工企业在从事安装劳务时,可以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使营业额中减少安装设备的价款额,从而减轻税负。
第二,建筑企业中所得税的筹划管理方法。
建筑企业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理财管理的重要部分。
首先,建筑业应纳所得税一般情况下,税率为25%。但是,如果能够参与国家鼓励的某些地区某些特定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则有可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或税收减免政策。建筑企业还可以选择在低税区建立分支机构,在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承担国家需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来降低整体的纳税金额。另外,建筑企业还可以积极接纳弱势群体就业,利用国家鼓励并优惠税收的政策,吸纳残障群体就业,相对降低税负。
其次,建筑企业可以对固定资产的折旧维修进行控制。建筑施工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时应尽量采用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及时将折旧费用进入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一般来说,建筑企业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比较大。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使用平均年限法来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由于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有着不同的税务处理方法,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维修支出和改良支出进行筹划。根据税法,在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超过固定资产原值50%时候,这个支出属于改良支出,应当分期折旧或摊销。这时,如果企业希望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维修支出在当期直接予以扣除,则可以采用分次维修的办法,将维修支出的比例控制在50%以内。
第三,建筑企业中印花税的筹划管理方法。
由于建筑企业常常要签订工程合同,其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因而使得印花税成为建筑企业的一个比较重要的税种。
首先,建筑企业可以尽量减少工程的分包或转包次数,以使计税次数和金额降低,从而少交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法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将自己所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时,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者转包合同,应按照新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再次计算所应缴纳的税额。尽管施工单位在实行分包或转包时,总的承包合同已经依法缴纳了印花税,但新的分包或转包同时又是一种新的纳税行为,应该承担新的纳税义务。因此,分包或转包的减少,能够使计税次数和计税金额降低,减少缴纳印花税。同时,建筑企业还应尽量减少书立使用各种凭证的人数,在不产生经济纠纷的前提下,尽量当面解决经济交易,使应缴纳的印花税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从而使企业总体税负下降,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其次,印花税作为一种行为税,只要当事人双方签订了应税合同,无论合同有没有兑现,都应该缴纳印花税。因此,在设计合同时,签订双方应充分考虑到以后经济交往中可能会遇到的种种情况,以此来确定比较合理、保守的金额。如果金额难以确定,也可以暂不确定,等到合同最终实现后,根据实际结算情况再补贴印花。因此,在签订数额较大的合同时,建筑单位可以有意地使合同上所载金额在能够明确的条件下不最终确定,以达到少缴印花税税款的目的。
第四,建筑企业中土地增值税的筹划管理方法。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土地增值税的筹划和管理一般是控制增值额,从而使之适用较低的税率或者享受免税的优惠待遇。
首先,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减少销售收入降低增值额。根据法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因此而获得收入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应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对建筑企业来说,不动产不一定销售,可将不动产入股投资。税法规定,将不动产入股投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这种情况,建筑企业将不动产的所有权转化为股权,可暂免缴纳土地增值税。建筑企业不直接使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而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用以减少土地增值税。
其次,建筑企业也可以利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土地使用权金额和开发成本之和外加20%的扣除这项法规,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资质,通过开发房地产,来享受房地产企业的扣除标准,增加可扣除的项目,来减少土地增值税。
四、建筑企业中进行税务筹划管理所面临的风险
第一,切实贯彻“价税分离”理念。也就是说,在全业务流程管理中均需考虑增值税的价外税特性,自觉把增值税作为企业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从普遍意义上讲,价税分离的对象是“损益”,即包括收益和费用的两大方面,其中的费用概念是广义的,既包括会计上的成本和期间费用,也包括尚未转化为成本费用的购进资产。价税分离对企业管理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在投标管理上,务必在投标阶段就高度重视增值税的因素。建筑企业应该认真研判业主的招标文件,结合所在省份的计价规则和本企业的实际,根据价税分离的原则,选择适当的计税方法进行报价,确保税金的足额计取;在招标管理上,招标工作是建筑企业生产要素配置的关键环节,是建筑企业作为招标方对分包商、供应商的选择,核心的问题是在满足生产所需的前提下,如何最大程度地降低建筑企业的采购成本;在会计核算上,价税分离对会计核算的影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四类事项,一是如何反映收入侧现实的纳税义务和未来的纳税义务,二是如何反映成本侧现实的抵扣权利和未来的抵扣权利。
第二,把增值税管理的空间由单一企业拓展至整个价值链条。也就是说,增值税的管理既需要考虑本企业的税收政策,也需要关注上游纳税人和下游纳税人的税收政策。站在建筑企业的角度,材料设备供应商、建筑分包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共同构成了建筑企业的上游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其他建设单位构成了建筑企业的下游企业;它们与建筑企业一道构成了建筑企业的增值税价值链。内部增值税价值链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正确处理增值税的纳税主体与建筑企业商家的分级管理体制之间的关系。
第三,树立时间管理观念,重视增值税的时间管理。科学把控与增值税相关的各个时间节点,通过合理规划涉税的各个时间点,向时间要税收利益。建筑企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会对销项税额以及预缴税款产生直接影响,纳税义务发生了,就需要确认销项税额,涉及跨地级行政区施工的,还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及其附加。触发建筑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因素有四个,即收工程款、开具发票、书面合同约定和工程竣工。其中,工程收款对建筑企业而言,越早越好,而工程竣工则属于重要履约目标,因此,这两个因素均不存在管理和规划的空间。
一直以来,建筑业普遍存在企业竞争白热化、毛利率较低的问题,而“营改增”的实施又使建筑企业面临一定的税务风险和管理问题。为规避税务风险,建筑企业应做到:
第一,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模式。建筑企业应结合自身管理特点和税务风险点,沿着“防患于未然、提质增效、节约成本”的思路,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模式。在风险识别上,应重视信息化管理,当企业在内部环境或经营环节出现税务风险点时,企业管理人员可以快速接到预警,对风险来源进行识别;在风险分析上,企业要判断出风险点出现在内部环境、经营环节、还是投资过程,在此基础上全面调取涉税风险点相关信息,为风险应对提供有力保障;在风险应对上,企业总部需要根据风险点整体信息制定应对策略,对相关项目部提出原则性建议,也可以将风险点告知到项目部,要求引发风险的对应层级进行针对性应对;在风险监督上,应将风险监督贯穿于整个管理流程,以保障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模式的长效运作。
“营改增”是指企业从缴纳营业税逐渐向缴纳增值税转变的税收改革方式。其核心内容在于营业税款项向增值税款项的转化,从而避免重复纳税问题。近年来建筑施工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随着外部环境的改变,企业为增强竞争力,也必须对“营改增”所产生的影响给予重视。一方面,“营改增”对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产业升级换代、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营改增”则给企业带来了改革机遇,工艺和设备创新将不具备一定的纳税负担。此外,“营改增”推行后,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以及报表等都会受到影响,企业必须重新规划会计确认和计量,制定会计报表,所以“营改增”也是促进企业会计管理水平提高的举措。
二、建筑施工企业进项业务的构成
建筑施工企业进项业务主要由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期间费用等构成。
第一,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从事施工活动,需要采购大量的原材料和设备,支付人工费用。其中材料费是指因工程施工耗费、构成工程实体等相关材料费用的支出,如工程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配件、混凝土、半成品等。人工费是指为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而支付的人工劳动报酬,如职工薪资和外包所支付的劳务费等。机械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或租赁的机械设备而支付的费用,另外还包括机械安装、拆卸的费用。
第二,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除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以外,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为其他直接费用。这部分费用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环境保护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场地清理费、技术援助费等。间接费用则是指企业所下属的施工单位因组织管理施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例如由此产生的职工薪酬、水电费、差旅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劳动保护费、修理费、排污费、财产保险费等。
第三,期间费用。除以上费用外,一些无法归属于某一具体工程的期间费用,例如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统称为期间费用。
三、建筑施工企业进项业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实施“营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正常进项业务、时间性差异业务、口径性差异业务的会计处理分析。
(一)正常?M项业务的会计处理
正常进项业务是指会计处理与增值税处理之间不存在差异的业务。建筑施工企业发生购进业务,取得扣税凭证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应根据不含税的购进价格和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借记,然后将进项的含税总额进行贷记,例如分别借记“原材料”、“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会计科目。
举例:某建筑施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其中A项目部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2016年11月该项目部购进一批岩石,材料经检验入库,专用发票记载的金额为150万元,税额25.5万元,发票于当月申报抵扣,且货款已经支付。
借:原材料15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万元
贷:银行存款175.5万元
(二)时间性差异业务的会计处理
正常进行业务的会计处理相对简单,相比之下时间性差异业务的会计处理更加复杂,其会计处理与增值税处理之间存在时间上的差异。例如,购进业务已经发生,但是企业尚未收到抵扣凭证。此时会计处理应先按照货物清单、合同等资料所记载的不含税金额计入成本费用或是相关资产科目,用不含税口径确认债务,当后续再取得抵扣凭证后,冲销暂估的入账分录,依据正常进项业务处理。
举例:某建筑施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其中A项目部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2016年8月该项目部购进一批岩石,材料经检验入库,但尚未获得专用发票,货物的清单记载的价税共计702元。同时分包单位在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经计算价税共计1110万元,目前尚未付款,也未取得专用发票。
借:原材料600万元
贷:应付账款600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1000万元
贷:应付账款1000万元
当2016年10月取得专用发票并且申请抵扣后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600万元
贷:应付账款-600万元
借:原材料6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万元
贷:应付账款702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1000万元
贷:应付账款-1000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0万元
贷:应付账款1110万元
(三)口径性差异业务的会计处理
口径性差异业务是指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会计处理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进项业务。这种业务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包括进项业务发生时即已经明确不能抵扣,进项业务发生时允许抵扣而后又出现不能抵扣事项,进项业务发生时不能抵扣而后又用于抵扣项目。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以上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财务管理是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的灵魂
建筑企业的经营目标就是要生存下来,取得发展,并获取营利。取得营利是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如何判定一个企业有无营利,最有代表性的标志就是财务的计量数据。因此,企业的经营目标就是财务管理的目标,财务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得高度一致。只有加强对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才能实现建筑企业的经营目标。
(二)财务管理是降低企业风险和成本的重要途径
现阶段,我国建筑企业面临的政策环境、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都较比较复杂。并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企业想要取得持续发展,就要发挥财务管理在平衡企业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中的作用。建筑企业成本主要由融资成本、施工成本、运营成本构成,以上成本的管理水平是建筑企业成败的关键。在这些成本中,融资成本的高低与项目实施期融资环境、货币政策有较大的关系外,施工及运营成本降低则在相当大的基础上与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直接相关。
(三)财务管理是建筑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是“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更加需要通过财务管理的手段,降低其对建筑企业的巨大冲击。这是由于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后,合同签订、材料采购、工程结算、会计核算等方面,都与营业税下的原有操作模式不同,甚至存在一定的冲突,建筑企业要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收政策,应改变财务管理模式。二是增值税的征管方式,要求企业可以准确计算应纳税额,能对票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控。这对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核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对建筑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资金运作产生较大的影响,建筑企业同样需要改变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以适应新的经济环境。以上变化将会促使建筑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以期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对财务管理的认识浅显,财务管理的制度建设滞后
在我国的建筑企业中,部分经营管理者关注的重点都在工程业务上,不重视财务管理,甚至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混为一谈。简单地认为财务管理就是财务人员的工作,没能将其放到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上,无法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监管和辅助决策的功能。
对财务管理依旧实行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对企业的应收账款的周转、资金的回收、存货的控制等方面没有可以用于进行分析财务指标。在内控制度的建设中,也缺乏建立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成本管理等管理环节的相关制度。
(二)人专业员素质不高,不能提供有效的财务管理建议
很多的建筑企业只把财务当成收、付工作,财务人员的作用只是进行会计核算,不参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这种淡薄的财务管理观念影响了对财务人员专业素质的要求,而缺乏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势必将影响企业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现实中,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只停留在生产环节,无法通过财务管理环节来提高自身的利润。
(三)内控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一是建筑企业制度不健全,就会致使各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现象比比皆是。因制度缺失,建筑企业内部发生重大的财务损失后,也易出现无责任人的现象。二是建筑企业的内控机构不健全,没有建立起分层级的内部监督体系,企业内部形成不了全过程,全员参与监督的机制,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点。上述情况致使建筑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上,缺少权限制约和程序审批。
(四)项目成本控制手段落后,难以产生经济效益
工程项目建设及结算时间周期久,需控制的成本项目多,环节长,因而工程项目成本管理难度偏大。部分建筑企业采用以包代管的形式进行管理。虽然某些建筑企业编制了工程成本预算,但仅作为参考,没有对工程成本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不能充分发挥成本预算的作用。虽然建筑企业在近年来得到了飞速发展,但项目管理能力与水平却依然相对滞后,出现了停滞不前的现状,无法给建筑企业带来利润。
三、加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规范财务行为,提高人员素质
一是对企业的会计制度进行规范,完善财务报告体系,使会计信息准确可靠,使其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二是根据企业经营所面临的环境,扩大财务人员的视野。不仅要丰富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更新财务管理理念,而且针对建筑企业的生产特点,熟悉企业生产流程和工艺,从而能够更好地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三是建立财务人员对企业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牢固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是财务工作的重要保障。四是定期开展财务职业技能和税收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让财务人员能够第一时间掌握最新建筑企业的财务和税收知识,提高财务人员在处理具体事务上的合法性。
(二)健全公司制度,完善内控流程
建立一个完善的公司制度,一是需要在企业内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企业管理部门以及内部结算银行。二是能清晰、合理地划分各部门的职能,内控制度应该对每个部门和各个员工进行监督和合理限制。根据建筑企业的特点,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在资金收付环节,应按制度和合同的要求进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或收取款项;其次,建筑企业应严格管理材料采购流程,及时对原材料进行验收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提高资产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第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和管理,做好资产调拨使用记录,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资产的安全性。
(三)提高项目成本管理水平
1.应树立从基层开始的成本管理观念。改变传统观念,成本管理应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观念。事实上,财务部门只能对工程成本发生之后做一个统计的核算工作,无法做到事前、事中的有效控制。真正对成本起到有效控制作用的仍然是企业的施工人员,这就要将项目成本管理的主要工作推动到施工生产的第一线,使施工项目中所有人员都负有成本管理责任。
2.全员参与成本管理,形成立体的管理格局。企业中的财务部门、预决算部门、工程管理部门要重视各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仔细分析工程项目所处的市场环境、施工条件以及工期等硬性的条件和要求,完善和改进企业在成本计划与成本控制方面的工作。
3.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管理目标。第一,严格控制材料成本,需要项目计划部门提前计算好材料的采购计划,并且要把控好采购材料的价格。第二,科学地安排好工程的施工进度,降低人工支出的成本,提高劳动力的使用效率,是有效控制施工项目成本的有效途径。人员的选用上,我们尽量择选择技术相对纯熟,职业素质比较高的优秀员工。这样一来,不但确保了工程的进度,而且还降低了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施工成本。施工质量也有了很好的保障。第三,合理选择施工设备和相关技术人员,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燃料和其他设备的耗用,提高设备的运行效能,维护和保持机械设备的最佳使用状态,充分发挥施工机械在工程项目中的重要作用。
1、财务信息的实时性。传统的财务信息,例如建筑施工企业集团的下级单位上报部门年度决算报表,不是在业务发生后立刻可以获得,而是需要经过一个较长的会计周期后才能得到。但是,在财务信息建设中,所有的财务信息将被整合在一个系统之中,同时还与外部系统,如集中支付系统、采购管理系统、网上银行系统等进行实时连接。这样不仅可以直接和企业内部业务系统,如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以及银行等外部系统通过安全交换平台进行信息的交换,丰富了信息内容,扩展了信息渠道;还可以立刻将建筑施工企业活动的每一项业务都反映出来,并且同时被加工成为最新的财务信息,实现财务信息实时进行动态更新。在财务信息化系统中,财务信息和活动进行同步,极大提高了预算控制、统计数据、监管预警等财务管理方法的实时性。
2、数据资源的共享性。在财务信息化管理中数据资源共享是一个重要的特征。建筑施工企业集团的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核心硬软件以及数据的交换、保存和备份都是由上级部门进行维护,下级单位可以不用受到地域的限制,只依靠单位内部客户端就可以共享其软件和硬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源,从而改变了以往必须使用互不兼容的网络进行各种不同的业务的弊端,这样不仅提高了各种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还减少了办公成本,使得财务人员在完成不同财务工作时进行跨平台操作。
3、工作流程的可视性。财务信息管理平台业务具有高度集中、规范和统一的特点,使得不同部门之间进行协同工作时更加畅通,同时驱动和协调了建筑施工企业整体业务的开展,从而满足财务管理的动态需求。其中,在网上进行的财务审批和电子签章认证工作,使得各种财务单据和财务报告将扫描进入财务信息系统,企业领导只需登录相应的综合办公运用平台,便可对财务代办事项进行查阅和处理。
二、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1、信息化需求不明确。我国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对信息化需求不明确,对实施信息化建设需要解决哪些传统方式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具备哪些功能不清楚、不明确。由于财务管理人员长期采用手工操作形成的工作方式和习惯已经根深蒂固,实施信息化管理后方式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在思维和行为上需要一定的时间去适应和转换,尤其对于那些之前从来没有计算机操作经验的管理人员来说,更是不明确财务实施信息化管理需要遵循什么样的建设思路,建设的宏观构架是什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也就不可能提出可操作、有价值的需求。
2、信息化制度不健全。从整体来说,建筑施工企业实施信息化建设在制度上缺乏系统性,没有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管理制度体系。在内部制度及管理上,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信息化工作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因此也参差不齐。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缺少来自上级主管部门系统性的指导和规范,从而致使信息化建设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一定的个别性和自发性。
3、信息化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财务实施信息化建设是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在思想和手段上进行重要的变革,因此需要高水平的信息化人才来支撑,从事财务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人员需要在了解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知识的基础上,还需要具备会计学、统计学、管理学等多方面的知识。但是,对于多数施工企业来说,很缺乏这方面的人才,尤其是既掌握信息化技能,又熟悉财务业务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更是少之又少,从而致使财务信息化管理的效率差、水平低。
4、上级主管部门缺少技术监控手段。对基层单位的财务进行决策和管理时,建筑施工企业集团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基于信息有效、充分的前提下,并且取得这些信息应当来自一个有效的制度设计和技术平台。但是,由于缺少一个可控的、系统的信息来源平台,施工企业集团在实施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无法对来自下级单位的财务信息以及质量进行有效的判断,尤其是在下级单位对财务信息进行有意识的设计时更是如此。
三、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的对策
1、科学分析并明确信息化需求。从本质上说,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是依据财务管理的现代要求,是基于科学管理的思想,对内部管理关系进行充分理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业务进行流程再造,从而使之更加高效和科学。因此,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各级部门按照财务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对财务业务流程进行细致、科学的分析,必要时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并且总结出过去依靠人工手段很难解决的问题,依托信息技术的优势对其进行优化,从而形成财务信息化管理的需求。
2、建立健全信息化制度。就是要将与信息化相适应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建立健全。由于财务管理的环境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因此要时刻做好调整和修订相关管理制度的准备。如果将财务信息化管理分为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两个部分,那么管理制度建设属于软件建设的部分。只有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才能保证财务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3、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无论解决任何问题,最关键的因素就是人,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财务信息化管理也不例外,归根结底就是要依赖这一领域人才队伍素质的高低和主观能动性发挥的好坏。因此,对财务信息化管理人才必须进行激励和培养,打造一支业务娴熟、综合素质过硬的队伍,从而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4、完善信息化建设规划和规范体系。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涉及的情况非常复杂,关系到不同类型和级别的下属单位,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因此,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从全局考虑,进行系统的、有计划的规划,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财务信息的采集问题,以及自上而下的信息共享问题。
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建筑施工企业重视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容易忽视对项目税务风险的管理,普遍缺乏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制,使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缺乏必要的理论保障,不能有效防范风险的发生。
一、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税务风险管理机制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受到经济利润的驱使,建筑施工企业往往缺乏纳税观念,纳税积极性不高,对税务风险的防范观念淡薄。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或者设置不合理,有些建筑施工企业没有成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没有对税务风险进行专门的管理,有的企业虽然设立了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但税收管理的职能主要是报税,没有针对税务风险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税收风险管理人员的水平也参差不齐,有的身兼数职,不能把全部精力投放到税务风险管理上来。
(二)未能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应该以预防为主,因此需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然而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主要表现在,企业没有建立动态的税务风险识别、税务风险分析、税务风险评估体系,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在项目进行投标决策之前也不能及时的进行风险评估;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控制侧重与事后控制,缺乏对无常税务风险的应对措施,在风险发生后才去采取补救措施,不能有效降低风险带来了损失。
(三)缺乏对税务风险管理的有效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是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监督的主要部门,有些建筑施工企业缺乏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使审计部门的权利不能正常行使,职能不能正常发挥,内部审计部门在工作中往往只重视企业财务和管理等问题,对税务管理不够重视,更是缺乏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在面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时,审计部门想的只是如何能够应付检查,使检查过关,而没有在检查中汲取经验教训,没有对税务管理提供有效建议,也没有对税务风险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二、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措施
(一)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意识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应该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意识,这样才能建立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对税务风险进行管理。企业应该加强对税务风险管理的宣传,构建良好的税务文化,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使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有据可循。提高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应该先在企业管理者中开展,发挥管理者的模范带头作用,把税务文化建设纳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来,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二)建立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进行税务管理
税务风险防范需要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机制,税务管理机制需要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才能落实执行,因此企业应该建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专管税务管理工作。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业务多,管理起来较为复杂,因此企业应该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配置专业性较强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企业的税务相关事务,并对企业的税务工作进行一定的指导。需要注意的是,在设置岗位时应该使不相容的岗位分离,并定期对税务管理人员进行换岗,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
(三)建立税务风险预警体系
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应该认识到事前控制的重要性,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加强对风险的事前控制,能够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减少风险带来的危害。加强对税务风险的动态评估,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特点、项目特点等等,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科学的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范围及程度,在风险发生后能够用已经安排好的措施降低风险带来的危害。
(四)加强对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
对税务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监督,能够保证制度的落实执行,也有利于发现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改正,因此,对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工作应该受到建筑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并应该结合税务风险管理的现状采取针对性措施。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防范监督体系,强化税务风险管理的内部监督,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在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检查之后,审计部门应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发现税务风险防范中的问题和不足,为税务风险防范提供有效建议。
三、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涉及到多种税种,税务风险也是随之存在的,如果企业不对税务风险重视起来,那么就达不到税务风险防范的目的,进而增加了企业经营风险,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是可以通过加强管理来有效防范的,管理者应该认识到这一点,积极采取措施防范税务风险,降低风险带来的危害。
参考文献:
[1]邵伟.浅谈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及控制[J]. 经济研究导刊, 2008,(11)
关键词 建筑 安装 税务筹划 实务
一、企业税务筹划的内涵
税务筹划纳税人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通过对生产经营或财务管理活动的运筹和谋划,以防范涉税法律风险、准确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种管理活动。我国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包括:一是税务优惠筹划。二是递延纳税方法。三是组织形式选择方法。四是弹性空间选择方法。五是国际税收筹划法。
建筑安装企业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其基本任务是完成合同规定的各类任务,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按量的提供建筑物或者相关设施,并获取应有的利润。建筑安装企业的经营特点主要包括:施工周期长,项目多,工程设计收入与施工收入经常捆绑在一起。实际业务中,建筑安装企业主要会涉及到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务问题,建筑安装企业应在综合考虑自身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财务管理活动等方面的税务筹划,以最大限度节税增收,实现企业资金最佳分配原则,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二、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首先,税务筹划有助于降低建筑安装企业的税负。
其次,改善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再次,有助于增强建筑安装企业合法纳税意识,增强税收零风险。
(二)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的可行性
首先,当前税务筹划的法制环境良好。完善的税收政策有利于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对建筑安装行业来说,不同地区和不同的施工项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等均有不同的规定,总体来看,建筑安装行业的相关税收环境已日趋完善。一方面完善的税收环境有效遏制了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另一方面随着建筑安装业各种税种的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明确,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对税率高低的规定来实现经济导向作用,即税收法律的详尽化为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行的契机,使得建筑安装企业的税务筹划变得有章可循,大大降低了企业税务筹划活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其次,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空间大。由于建筑安装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具有范围广、投资大、周期长等特点,企业具有很多机会通过对自身行为的调整来避开税收方面的限制,达到国家鼓励的标准。一方面,建筑安装企业可以利用周期长的特点,分析不同的税务筹划效果,合理分配自身资金,选择最好的税务筹划方案,或是利用自身业务范围涉及广,经营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等特点,可以利用不同地区的税收差异,做好税务筹划安排,或是利用行业内清晰的政策导向,对自身业务活动做适当调整,以减轻企业税负;另一方面,建筑安装企业可以利用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之间的差异,选择最佳的税务筹划方案,节约企业税收成本。
三、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实务
(一)营业税纳税筹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建设方提供的材料需计入营业税征收范围,而建设方提供设备则应剔除在建筑安装企业的征税范围外。以A公司为例,例如A公司获得一份设备安装合同,总价为1200万元,其中设备价值为800万元,安装价格为400万元,1、如设备是A公司自产,则按照规定A公司应缴纳增值税=[800/(1+17%)×17%]=116.24万元,应缴纳营业税=400×3%=12万元,合计增值税与营业税总额=116.24+12=128.24万元;
2、如果设备不是A公司自产的用于安装,则A公司的上述业务,构成本混合销售行为,如A公司的主业是增值税应税货物,则应全额交纳增值税=1200/(1+17%)×17%=174.36万元;
3、如果设备不是A公司自产的用于安装,则A公司的上述业务,构成本混合销售行为,如A公司的主业是营业税应税劳务,则应全额交纳营业税=1200*3%=36万元;
4、如果A公司在合同中约定,设备由建设方自行购买并提供,A公司仅提供建安劳务,则A公司仅就安装劳务的劳务额交纳营业税=400×3%=12万元;
对比可知,第四种情况,A公司交纳的税费最少,其次是第三种情况,税负最重的是第二种情况,因用于不动产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故第二种情况下,A公司交纳的增值税,也无法转嫁给建设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