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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大型的国有企业内部出现固定资金问题,为了对企业内部财务部门的问题进行研究,发现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本文从企业固定资产现金流和应收账款回收率等角度出发,分析企业固定资产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分析如何促进的大型国有制造企业的固定资产财务管理水平提升。
一、大型国有制造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固定资产现金流量不足
对某大型的国有制造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进行调查,该企业在2012年-2015年的四年中,货币资金共同比百分率大致停留在2.44-4.21之间。低于20% 的企业货币资金共同比百分率,就代表着企业经济发展缓慢。而该有限公司的货币资金共同比在5%以下,说明该项比例明显偏低,这样的数据直接反应出企业目前现金流量存在着不足。而从企业货币资金的变化幅度上来看,企业货币资金比例变化缓慢,在4年之间一直保持在一定范围内,而在工共同比负债表中还发现企业存在着向银行进行短期借款的看情况,企业目前的举措就是对货币资金余额进行控制。
(二)企业应收账款回收率低
该大型企业在2012年的应收账款为14.43%,在2015年的应收账款上升为38.20%,马上接近了40%,企业应收账款共同比例上升速度提升迅速,说明一个现象,该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较差,对企业应收账款产生这样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在于企业对大部分客户的付款期进行更改,将客户的付款期进行延长,从原来制度下的30天还款变为60天还款。从应收账款的这一变化中,可以分析出企业所处的经济市场一片低迷,并且企业的客户多为小众客户,自身经济状况较差。
二、大型国有制造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对策
(一)企业现金强化管理
为了避免大型国有制造企业固定资产冻结,企业先需要对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管理,针对个别客户的拖欠情况进行调查,采取经济收紧对策,实现经济回笼。同时可以通过改变客户付款周期的形式,将项目预付款资金采购形式改变,将企业向银行短期借款以及利息费用支出的数目减小。还可以采取滚动预算方式,针对企业较大的项目进行提前收支计划,对大块资金进行监控,对资金进行调配,强化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
(二)项目人工成本控制,避免企业固定资本蚕食
企业人工成本在企业资产中占据一大部分比例,实现对企业人工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短期偿债能力。从企业所有者权益占据的情况中可以分析出企业内部财务已经出现了资本蚕食的现象,为了缓解企业资本蚕食,需要通过以下方式对企业资产债务进行管理:
第一,提升员工的基本工资,并为员工设置月工作奖金,鼓励在市场前线的员工长期在职,发挥员工熟练的项目捕捉技能,提升项目开发效率。
第二,企业从业员工的理念支配着企业员工的行动,企业管理会计工作质量难以提升,最为主要的就是员工在该领域的理念尚未转变。
第三,减小预存项目,大量预存项目的存在增加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减小,企业经济发展灵活性不高,因此为了保障企业具有较强的资本偿债能力,企业需要为预存项目拓宽产品渠道,打通产品销售市场。
(三)制造企业财务管理中提倡绿色会计核算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绿色环保的经济经营理念逐渐在大型国有制造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中得以落实。企业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因此企业的会计核算中需要加入绿色会计核算体系。而绿色会计实际上就是以环境保护为出发点,立足于环境与经济之间的可支持需发展关系,对企业的经济发展制定相关的决策。对环境污染现象、自然环境开发、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的自然现象的货币形式的统计与计算,制定相关的经济表等,实现社会环境保护处理方案与企业中财务部门相互实现精密衔接。
第一,政府部门支持。政府部门是绿色会计核算制度落实的直接动力,首先在区域的经济管理中,政府部门有权利对工业生产企业的经营项目、生产影响等进行宏观调控。政府部门在对企业的产业类型进行调查之后,分析企业生产环节中所对环境而带来的破坏。例如企业生产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
第二,科学技术的引入。目前,在我国关于绿色会计的社会关注度较低,因此需要以互联网为根基,通过媒体实现绿色会计的低碳经济背景下的宣传。
三、结论
综上所述,大型国有制造企业中固定资产巨大,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与应用决定着企业的发展。目前,在很多大型企业中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中存在着现金流量不足、企业应收账款回收率低等问题。为了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升,需要强化企业现金管理;对项目人工成本控制,避免企业固定资本蚕食。
参考文献:
[1]王欣.国有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科技经济市场,2009.
国有企业系关国计民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和支柱。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国有资产核算、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与增值,促进国有经济壮大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基于国有企业整体资产价值这一视角下,认为国有资产管理、核算中应注重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核算应反映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为落脚点
国有企业整体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又分为外购无形资产和自创无形资产。现行企业财务制度仅对有形资产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管理、考核,而对在企业经营起着重要作用的自创无形资产价值却关注不够,主要是因为:
1.自创无形资产没有具体形态,难以明确管理及货币计量;
2.现行资产观认为资产都应该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的。
即使企业拥有了某项未来经济利益,如果没有明确的交易或事项,也不能确认为资产。这使得自创无形资产被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从而使国有企业的自创无形资产未能得到真实的反映。换而言之,现行国有企业资产核算没有真实反映国有企业整体资产价值。因此,现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和漏洞,其提供的相关信息可靠性、相关性失真。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企业的类型呈现多样性的特点,传统企业主要制造业为主,以生产、销售商品为经营方式赚取利润,资产形式主要是有形资产;而知识类企业主要以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获得利益,一般不进行生产、制造,其资产形式主要以无形资产为主,表现在:品牌、经营理念、管理制度、营销方式、人力资源等,以微软、思科、搜狐、网易等信息技术为代表企业,其无形资产是企业的核心资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知识类企业呈迅猛发展态势,代表未来世界经济发展方向,因此企业无形资产价值日趋重要,如按传统财务核算这类企业资产价值则大打折扣,从而使国有企业整体价值未能得到真实的反映。我们认为,国有资产核算与管理必然以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为落脚点,并将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纳入企业常态化管理当中,确保国有企业整体资产保值与增值。
二、国有资产管理应明确计量、核算企业自创无形资产价值
自创无形资产(商誉)作为国有企业整体价值的构成部分,其价值外部表现形式为企业收购价格与净资产公允价值之差,内在因素是企业自身经营形成的结果,来源于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经营管理方式、销售渠道、品牌、激励机制、壳资源等综合因素。自创无形资产价值分为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交换价值表现为市场价格,现行财务理论认为,企业在收购时商誉价值=企业收购价格-净资产公允价值,事情上,商誉贯穿企业经营始终,并不是在企业收购时表现出来,实践中商誉之所以没有计量,是因为商誉没有明确价格,无法进行计量,因此,从理论上讲企业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商誉价值也应该得到反映,为此,我们认为:
1.对于商誉计量与核算应该与商誉的价值属性保持一致
商誉价值属性决定于商誉计量方法,不同的商誉计量方法体现商誉不同价值属性,不同的商誉价值属性体现的价值量是不同的。因此,在商誉价值计量方法使用应根据反映会计主体的价值属性进行确定。如若反映企业整体资产的公允价值时,商誉应该采用总体评价法计量商誉的交换价值,而不能采用收益现值法,因为二者计量方法体现的价值属性不同,不同的价值属性不具有可加性、可比性,表现在价值量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同样,如若反映企业资产的在用价值,那么就应该用现值计量,而不能用公允价值代替现值,表现计量方法使用上,商誉计量应该采用收益现值法而不是总体评价法;
2.收益资本化法计量、核算商誉价值缺乏理论基础
(1)该方法无法体现商誉的价值属性。计量方法与价值属性之间存在一致性、相关性,计量方法是外在的,而属性是本质的,计量方法应该体现价值属性。采用收益资本化法计量商誉价值是何种价值属性,收益资本化理论未给以明确解释;
(2)收益资本化理论依据在于,收益是有资本产生的,因此收益与资本价值之间必然存在正向关系,因此当商誉作为资产时,必然表现为是一种超额收益价值,如果收益与资本价值发生不对称时或者未发生正向变化时,收益资本化理论缺乏依据,换而言之,企业如果没有超额收益价值则没有商誉的观点,与客观情况不符;
(3)企业的预期收益不是固态的,商誉价值也随企业经营发生变化,那末计量商誉价值时人为规定贴现率,不断不够准确、缺乏可验性,甚至其计量方法的可行性、科学性,价值信息的真实性都值得怀疑,因此在计量商誉价值时,不宜采用收益资本化方法。
3.企业存续期间商誉市价的计量
现行会计理论将商誉价值=收购企业投资成本-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事情上,商誉并不是在企业收购时发生,商誉贯穿企业经营始终,那么企业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商誉也应该明确计量、核算,由于企业在持续经营情况下由于并不存在商誉收购价值,因此应将企业现时的股权价值作为收购价格予以考虑。特别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权上市后,已经变成金融产品,股票交易价格形成了上市公司股权价值(所有者权益价值),股票交易背后实际上反映上市公司在持续经营情况下近视的收购价格,因此,在持续经营情况下,笔者认为,商誉市价=股权市价(所有者权益市价)-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国有资产在持续期间存在资产减值与升值,并不存在折旧或者摊销的问题
现行的财务核算认为,企业的固定资产长期参加生产经营而仍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将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渐转移到生产的产品成本中,构成了企业的费用。因而,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折旧也是一种费用,只不过这一费用没有在计提期间付出实实在在的货币资金,但这种费用是先期已经发生的支出,而这种支出的收益在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有效使用期内体现,无论在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计提折旧都是必需的!因此如果不计提折旧或不正确的计提折旧,都将对企业计算产品成本或营业成本计算损益产生错误的影响。同时,固定资产的磨损分为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其理论依据是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中有损耗,并且成本、费用发生流转到产品当中,实现收入、费用配比,对转移的到产品那部分损耗进行补偿。如果该固定资产不是用于生产产品,则不能发生转移,那又如何配比呢?如果该固定资产在存续期间未发生损耗,那来的成本、费用呢?如果该固定资产在存续期间,不但没有损耗且发生升值,还计提折旧的话。显然,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缺乏理论依据。因此,笔者认为,资产在后续计量只存在升值或者贬值,不存在折旧的问题。对资产的减升值应反映在价值变动科目或者商誉。摊销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同样,对类似无形资产也一样存在升值或者贬值,不存在摊销情形,由于土地使用权未来存在较大的升值空间,就更不应该出现摊销的问题。因此资产持续期间要么升值要么减值,不存在折旧或者摊销的问题。
四、国有资产减(升)值判断标准及依据
现行财务核算理论将资产减值定义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这里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资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资产减值会计的核心问题是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新准则借鉴了国际准则的做法,引入公允价值。要求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一般认为;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有三种:
1.永久性标准即对在可预见的未来不能恢复的资产减值给予确认。这个标准虽然避免了确认暂时价值波动形成的损失,但需要会计人员对暂时减值与永久减值进行判断。
2.经济性标准即资产负债表日若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可回收金额则确认其减值。它能如实反映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价值,避开了采用职业判断区分资产减值类型的难题,便于操作。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与民营企业资产管理的本质区别在于产权属性。民营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合一,国有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分离。两种性质的企业因产权差异,造成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同,治理对策也不同。区别对待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产权差异,正视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缺陷,正确应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对策,才能管理好国有企业资产,才能保证国有企业更好发展。
1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相关概念
在我国,国有企业是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国营企业演变而来。国营企业是由国家出资、国家经营,其产权性质和行政事业单位一样,国家是国营企业资产所有者,并直接管理国营企业资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营企业经过公司制改制,国家所有权和公司法人财产权及经营权相分离,形成新体制下的国有企业。现代的国有企业,一是国家股持股比例为100%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二是国家主要出资并部分吸收民间资本的国有控股公司;三是国家部分出资于民营企业,以壮大国有经济实力为目的的国有参股公司。本文阐述的国有企业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既包括企业经营者依法行使法人财产权对法人财产进行购置、使用、收益和处分,又包括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对企业所有者权益进行管理。
2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不清晰
从经营者角度看,法人财产由经营者直接管理,但不是经营者私有财产。再者,国家对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完善。这样导致经营者没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管理好法人财产,没有积极性管理好法人财产,甚至出现经营者“损公肥私”;从国资委角度看,国有企业资产指归属国家的企业所有者权益。国有企业与行政单位不同,行政单位的资产由国家全额出资购置,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财政部门有权力和义务管理行政单位资产。而国有企业配置资产通常通过企业内部留存、银行贷款和国家拨款出资。国资委仅对该资产由企业内部留存和国家新出资的份额行使所有权,不完全拥有管理国有企业配置资产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国资委不能像财政部门管理行政单位资产那样管理国有企业资产,造成国资委无从管理国有企业资产,甚至出现“放手不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责任不清晰,势必造成资产管理效率低下和企业资产流失。
2.2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式落后
(1)企业资本投入缺少投资失败问责机制。企业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办法就是增加资本投入。企业规模是考核经营者业绩的一个重要又常用的指标。经营者为了做大企业,积极盘活国家政策,利用企业内部留存、银行贷款和国家出资进行资本投入,形成大量企业资产。这些资产如果运营良好,不仅企业财产保值增值,归属国家的所有者权益也随着保值增值,经营者就有业绩。如果运营不好,投资失败,也很难归结于经营者个人原因,经营者很少受到问责。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对经营者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不合理,经营者对资本安全责任心不强,后果将加大投资失败概率,企业势必以国家出资额和归属于国家的内部留存对债务负责,导致国有企业资产流失和国家资本的减少。(2)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主要表现形式。很多国有企业,尤其二三级子企业没有设置资产管理部门,由财务部门代替行使资产管理职责。财务部门通常只关注固定资产的原始入账价值和累计折旧,很少去关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如何使用固定资产,有没有正常维护固定资产,也没有做到定期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有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存在很大差异,财务部门也通常缺少对固定资产的再评估。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主体不清是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后果将造成固定资产缺少维护和监控,加速固定资产贬值,或公允价值增值较大时也没有增加所有者权益公积项目,最终都造成国家资本的隐性流失。(3)无形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国有企业品牌意识不强。八十年的嘉陵企业是一家国有企业,本来在摩托车制造方面已经技术领先,后来就是因为品牌意识不强,最终走向破产。品牌、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管理责任制没有落实,造成无形资产的无法有效利用,最终造成国家资本的隐性流失。(4)存货管理监管不力。存货是企业经营收入的重要基础。存货是法人财产,但不是经营者所有财产。比如国有企业甲的经营者A在企业外注册一家私营公司乙,经营者A利用管理之便,将甲企业存货以不合理低价出售给私营公司乙,造成甲企业资产大量流失。这种现象发生原因就是存货产权不明,存货流失是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
2.3国资委管理国有企业资产存在的问题
国资委管理国有企业资产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监督效率。国资委代位行使国家股股东权力,以机构形式存在。机构成员即监督自然人履行监督职责是为维护国家利益,而不是维护自身利益。私有制企业股东作为监督人,履行监督职责就是为维护其自身利益。这两种监督有本质区别,国资委代位行使国家股股东权力,其监督效率弱于自然人股东行使股东权力,即国资委监督效率相对不足。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是对经理层监督,但是很多国有企业尤其二三级子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重叠,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实质上是管理者自己监督自己,这样的监督基本流于形式。中大型国有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机构明确,但是存在职能职责交叉的情况,也影响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效率。纪检监察和审计委员会职能机构重叠,造成监督机构重复设置,监督效率低下。监事会对董事会监督,但是代位行使国有企业股东权力的国资委游离于企业外部,国有企业内部最高管理层即为董事会,监事会受制于董事会,其监督也是流于形式。总之,国有企业监督机构不仅设置不尽合理,人员配备、薪酬待遇也都受限于企业管理层,使监督权力难以公正、独立运行。监督体系出了问题,国有企业资产安全就难有保障,后果就是资产流失。
3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对策
3.1要明确主体责任
政企分开不等于“甩手掌柜”,政企分开的前提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经营者的职责总体是通过科学营运法人财产,创造企业价值,维护国家出资安全和归属国家的企业权益保值增值,具体是要创造企业经济增加值、维护工程或服务质量、保证服务对象满意、保证内部员工满意四个方面。要从财务、顾客、内部业务和学习成长四个维度对经营者进行评价、激励和约束,对经营者进行定责、问责和追责。国资委职责总体是对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进行定量管理,对国有企业及经营者定量定性结合进行评价,具体是监管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即国家资本的安全和保值增值,监督国有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国家战略目标,履行社会责任。
3.2经营者要强化企业科学管理
国有企业可设置资产管理部门,加强企业资产管理。(1)加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部门要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资源条件、自身优势劣势等影响因素,制定投资战略规划,并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形成投资战略方案。制定的方案,必须经过董事会审议和国资委审批方能实施。国资委要建立投资战略制定、审议和审批各环节责任可追溯和奖惩制度,确实做到有功者奖,有过者罚。(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资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固定资产目录,详细记录固定资产使用地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运行维护情况等相关信息,加强对固定资产运行监控;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追究责任;建立固定资产处置、评估和账务处理制度。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后账面价值为零,应当组织资产评估,将公允价值增加额计入资本公积,增加国家资本。(3)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应当加强无形资产权益保护,防范侵权行为和法律风险;加强品牌建设,打造和培育主业品牌,维护和提升企业品牌社会认可度;加强定量定性结合的无形资产评估,促进无形资产有效利用。(4)加强存货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国资委要创造条件支持财务部门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财务部门和存货管理部门要明确职责,存货管理部门要详细记录存货入库、出库及库存情况,财务部门要加强与存货管理部门的对接,建立存货盘点清查制度,核实存货价值,防范存货流失。
3.3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
一、无形资产流失的表现
由于种种原因,在改革、转制的过程中,企业无形资产大量流失,严重违背了现代企业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这一根本经营宗旨,具体表现在:
1.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无形资产价值缺乏有效的评估和认定及合资后疏于管理。由于现阶段我国资产评估机制不够完善,国有资产没有经过规范的核定和评估,对外商提供的专利、专有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价过高,对中方投入的商誉、经营特许权、土地使用权、优惠的融资条件等无形资产作价过低,造成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相对减少。有些合资企业将中方投入的无形资产长期闲置,使企业失去了原有的著名品牌,变相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
2.人员流动使技术和管理技能等无形资产流失。企业的管理、技术人才身上含有企业特有的无形资产,这些人员的外流,带走了企业的管理诀窍、专业技术和企业苦心建立的营销渠道,从而使企业造成其无形资产的流失。
3.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有些国有企业经营不善长期亏损,声誉下降,其商誉等无形资产价值也丧失殆尽;另外,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对无形资产的保护观念、法制观念淡薄,不注意利用商标注册、域名注册来进行自我保护。
4.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无形资产的流失。国有企业改造成股份公司时,按账面资产净值折股,大量未入帐的国有无形资产没有折股,有些企业只把容易辨认的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折价计入国家股,而对商誉、经营特许权、商业秘密等评估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却没有折股,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
二、无形资产流失的原因
因为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其功能作用不能在感性上直观反映,只能存在于在观念中,因而它极易被人们忽视而导致无形资产的流失。
1.部分企业忽视知名厂商名称的无形资产作用,盲目追求新、特、奇的名称字号,企业多年来在流通领域树立的良好形象无法重视。在合资、合作中对企业无形资产不评估、不计价、不入账;更不会利用无形资产的优势,来树立企业形象,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维护企业和国家的权益。
2.缺乏有效的行为监督和约束机制,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企业的无形资产使用、保护和交易行为。我国关于无形资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存在着滞后性,尚不能完成全面保护无形资产的需要,从而给别有用心者以可乘之机,加大了无形资产保护的难度。
3.人才流失导致无形资产的流失。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重组中,企业的优秀营销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于种种原因而离开企业,造成的无形资产流失是巨大的。
三、无形资产的保护对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管理者的宣传教育,掌握有关无形资产管理的知识和法规,运用法律手段制止对企业无形资产的侵权行为,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
1.国家应加强对企业厂长、经理的法律培训,把取得无形资产法律培训合格作为厂长、经理任职的必备条件,同时把保护企业无形资产并使之不断增值列为企业厂长、经理任期目标,并加以严格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厂长、经理留任或提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2.国家相关部门要逐步完善法律制度,制定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增强评估的可操作性,使评估公平、公正、科学;进一步完善合资企业经营条例及细则,适当增加有关无形资产保护条款加大执法力度,对那些盗取企业专利、专有技术、商标、有损企业商誉的违法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使法律成为保护无形资产的有力武器。
3.国有资产和外经管理部门在批准企业资产交易、合资、重组等经济事项时,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要进行严格审查,企业在合资合作时,除规定应向审批机关提交规定文件外,还必须同时提交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和确认的文件,使企业原有的无形资产得到真实的评估,从而使无形资产的评估程序化和法制化。
4.在企业内部树立无形资产的观念,依法确立自己的无形资产权
(1)要转变只有有形资产才是资产的观念,企业无形资产要及时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的权利。如专利要到专利局,商标要到商标局,土地使用权要到土地局,企业名称要到工商局。企业应重视对自己所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的国外注册工作,做到未雨绸缪。
(2)对非专利技术、供销渠道、水电使用权、企业人才及企业家这些不能注册登记的无形资产,要签订合同,运用合同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
所谓企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其基本特征有四点:其一,资产的主体是经济实体;其二,资产与企业的关系以拥有或者控制为标志;其三,资产要能以货币计量;其四,资产的存在形态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所谓国有资产,我国的理论界和政府部门较多地是从法律的现实操作角度来解释,即将国有资产定义为所有权属于国家的一切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为依据,对国家所有的财产范围作了列举性的规定(见《物权法》四十六条至五十二条)。本文所讲的国有企业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形成的对企业投资及其收益等经营性资产。
国有企业资产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不同的分类。按照其存在形态划分,可以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大类。
有形资产是指具有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如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等;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在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存货、货币现金、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等。其中存货是有实体形态的流动资产,包括库存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备实物形态,却在一定时期里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资产。按能否独立存在进行划分,无形资产可以分为可确指无形资产和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可单独取得、转让或出售的无形资产,具体指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不可单独取得,离开企业就不复存在的无形资产,如商誉。它潜在地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企业可以因经营出色、技术雄厚、管理高效及历史悠久等因素,使其在与同行业相同的生产条件下,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报酬能力所形成的价值。
二、国有企业档案与资产的关系
国有企业档案作为企业各项生产经营及其管理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国有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
国家档案局、国家经委、国家计委于1987年3月联合的《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7号)中第一次提出并定义性表述了企业档案的概念。即“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卫生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档案。”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企业档案管理,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于2002年7月又联合了《企业档案管理规定》(档发[2002]5号)。该文件将企业档案的概念表述为“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2007年10月国家档案局又印发了《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在该文件草案中,除企业档案概念的表述基本同《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以外,还明确规定“企业档案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基础工作。”
国有企业档案与资产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了便于进一步分析国有企业档案与资产的关系,本文从档案记载和反映对象的具体形态角度对企业档案进行划分,即将企业档案分为具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和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两大类。前者具体指产品生产档案、设备仪器档案、基本建设档案等;后者具体指科技研究档案、党群工作档案、行政管理档案、经营管理档案及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等。
职工个人档案是一种不同于上述对物与事划分的特殊的档案类型,虽然企业职工个人档案是企业了解职工的重要信息,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但限于目前法规性文件对资产概念的解释,职工不在资产定义范畴,所以本文也不对企业职工个人档案的资产性进行分析。
一般而言。国有企业档案不具有独立的资产性,而是与其所记载的对象或内容共同构成资产,即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和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分别是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
1、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企业有形资产的组成部分
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构成要素。设备仪器是决定企业素质和效益的基本要素,在全部资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设备仪器档案是伴随设备仪器购进、安装调试、使用维修保养及更新改造等过程形成的已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是保证设备仪器正常运行的依据。设备仪器档案的内容是否完整和准确直接影响到设备仪器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能否实现保值增值。因此,设备仪器档案应该是设备仪器这一固定资产的构成要素,评估设备仪器的价值应该包括对其档案的评估。
房屋及建筑物也是国有企业的~项重要的固定资产。影响房屋及建筑物价值的主要因素有:建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转让价格的用地因素。房屋周边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地段、环保和治安等环境因素。房屋及建筑物的地基、结构、用料、消防等安全因素。除此以外,还应包括作为对房屋及建筑物使用管理维护和更新改造依据与凭证的竣工档案是否完整、准确的因素。竣工档案应该是构成房屋及建筑物这一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
可见,设备仪器、房屋及建筑物这些“硬件”在其有效使用期间离不开对其起保证与依据作用的“软件”——档案。两者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构成企业的固定资产。
此外。在产品的设计、生产过程完成后会形成一套完整的产品档案,虽然产品档案不会与产品一起走入交易市场变现,但其保存价值往往取决于产品的价值,并且在产品的再生产过程中包含产品档案所起的凭证和借鉴参考作用。由于企业产品的生产既会在一定时期内具有重复生产的稳定性,又需要根据技术的进步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不断进行更新换代,因此,可以认为产品档案与流动资产具有密切关系,在评估产品的价值时,应该考虑产品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因素。
2、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企业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
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国有企业可确指资产和不可确指资产的构成要素。虽然无形资产没有具体对应独立的实体形态,但它们往往是依赖于实体发挥作用,从而推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如专利、专有技术或技术秘诀,是无形资产,但它们要依赖于设备仪器、厂房、原材料等有形资产发挥作用,并具有获利能力。而把有形和无形资产联结起来的是现行科技研究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试验记录和试验结果、加工流程设计、配方、原材料质量与用量的研究文件等。可见,现行科技研究文件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记录载体,是企业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由于科技研究档案与科技研究文件是处于不同工作阶段的同一事物,所以。它同样也是作为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记录载体,通过作用于有形资产,体现着无形资产的价值,使企业资产发挥经济效益。
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如党群工作档案、行政管理档案、经营管理档案及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等,是企业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它们真实记录着企业科技水平、企业文化及经营管理状况等,并伴随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始终,是企业商誉等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构成要素。
三、国有企业档案资产的特性
从国有企业档案与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关系角度分析企业档案资产的特性,可以得出以下三点:
1、载体性
企业档案是伴随企业各种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形成而产生。并与其共同发挥作用。载体性体现为企业档案是真实记录企业各种资产形成与现状的附着物。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真实记录着有形资产的状况,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真实记录着无形资产的状况。因此,在资产评估时,评估机构必须占有与被评估资产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并对待评估资产的账目、账卡、数据等进行核对。企业档案应该纳入资产化管理轨道,参与企业的资产评估。如中国某国有航空企业。与德国某企业合资建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占有51%的股权,即由中方控股,德国企业主要是以其技术入股。在合资时,由于中方没有把档案作为一种资产来作价,合资以后,当企业在生产遇到问题需要德国企业提供有关参考技术图纸时,德方却要求另外付费。
需要明确的是,企业档案是记录企业资产的载体,但它不等于资产的全部,对资产,特别是对无形资产的评估除考虑其形成成本外,还要计算其获利的能力。据有关材料介绍,一项获发明奖的技术,企业利用后最低直接经济效益能超过200万元,而发明者认为就几张图纸,技术转让费给5000元就不错了。显然,发明者将技术图纸的价值等同于了技术资产的全部价值。可见。明确企业档案是企业资产的记录载体,而其本身不等于资产的全部,对于科学地判定资产的载体价值和资产获利能力,客观地评估企业资产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2、机密性
国有企业档案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原始历史记录,其中记载有不为竞争对手和公众所知悉的,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专有技术、经营秘诀等。《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因此,在一定时期,企业档案,特别是其中的科技研究档案、生产技术档案和经营销售档案等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机密性。
影响国有企业档案资产机密性的因素主要有:其一,时间因素。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企业不注重专有技术和经营秘诀的总结、发展和完善,那么企业档案则会自然丧失其科技和经济价值,从而降低其机密性;其二,传播因素。由于专有技术和经营秘诀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进行转让,因此,转让的次数越多,特许使用者越多,则失密的可能性就越大;其三,管理因素。因档案管理者失职或保密措施不严,会给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商业秘密的人以可乘之机,造成企业档案失密。
3、寿命的复杂性
所谓企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其基本特征有四点:其一,资产的主体是经济实体;其二,资产与企业的关系以拥有或者控制为标志;其三,资产要能以货币计量;其四,资产的存在形态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所谓国有资产,我国的理论界和政府部门较多地是从法律的现实操作角度来解释,即将国有资产定义为所有权属于国家的一切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为依据,对国家所有的财产范围作了列举性的规定(见《物权法》四十六条至五十二条)。本文所讲的国有企业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形成的对企业投资及其收益等经营性资产。
国有企业资产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不同的分类。按照其存在形态划分,可以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大类。
有形资产是指具有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如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等;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在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存货、货币现金、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等。其中存货是有实体形态的流动资产,包括库存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备实物形态,却在一定时期里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资产。按能否独立存在进行划分,无形资产可以分为可确指无形资产和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可单独取得、转让或出售的无形资产,具体指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不可单独取得,离开企业就不复存在的无形资产,如商誉。它潜在地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企业可以因经营出色、技术雄厚、管理高效及历史悠久等因素,使其在与同行业相同的生产条件下,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报酬能力所形成的价值。
二、国有企业档案与资产的关系
国有企业档案作为企业各项生产经营及其管理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国有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
国家档案局、国家经委、国家计委于1987年3月联合的《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7号)中第一次提出并定义性表述了企业档案的概念。即“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卫生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档案。”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企业档案管理,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于2002年7月又联合了《企业档案管理规定》(档发[2002]5号)。该文件将企业档案的概念表述为“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2007年10月国家档案局又印发了《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在该文件草案中,除企业档案概念的表述基本同《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以外,还明确规定“企业档案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基础工作。”
国有企业档案与资产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了便于进一步分析国有企业档案与资产的关系,本文从档案记载和反映对象的具体形态角度对企业档案进行划分,即将企业档案分为具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和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两大类。前者具体指产品生产档案、设备仪器档案、基本建设档案等;后者具体指科技研究档案、党群工作档案、行政管理档案、经营管理档案及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等。
职工个人档案是一种不同于上述对物与事划分的特殊的档案类型,虽然企业职工个人档案是企业了解职工的重要信息,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但限于目前法规性文件对资产概念的解释,职工不在资产定义范畴,所以本文也不对企业职工个人档案的资产性进行分析。
一般而言。国有企业档案不具有独立的资产性,而是与其所记载的对象或内容共同构成资产,即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和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分别是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
1、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企业有形资产的组成部分
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构成要素。设备仪器是决定企业素质和效益的基本要素,在全部资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设备仪器档案是伴随设备仪器购进、安装调试、使用维修保养及更新改造等过程形成的已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是保证设备仪器正常运行的依据。设备仪器档案的内容是否完整和准确直接影响到设备仪器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能否实现保值增值。因此,设备仪器档案应该是设备仪器这一固定资产的构成要素,评估设备仪器的价值应该包括对其档案的评估。
房屋及建筑物也是国有企业的~项重要的固定资产。影响房屋及建筑物价值的主要因素有:建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转让价格的用地因素。房屋周边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地段、环保和治安等环境因素。房屋及建筑物的地基、结构、用料、消防等安全因素。除此以外,还应包括作为对房屋及建筑物使用管理维护和更新改造依据与凭证的竣工档案是否完整、准确的因素。竣工档案应该是构成房屋及建筑物这一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
可见,设备仪器、房屋及建筑物这些“硬件”在其有效使用期间离不开对其起保证与依据作用的“软件”——档案。两者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构成企业的固定资产。
此外。在产品的设计、生产过程完成后会形成一套完整的产品档案,虽然产品档案不会与产品一起走入交易市场变现,但其保存价值往往取决于产品的价值,并且在产品的再生产过程中包含产品档案所起的凭证和借鉴参考作用。由于企业产品的生产既会在一定时期内具有重复生产的稳定性,又需要根据技术的进步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不断进行更新换代,因此,可以认为产品档案与流动资产具有密切关系,在评估产品的价值时,应该考虑产品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因素。
2、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企业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
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是国有企业可确指资产和不可确指资产的构成要素。虽然无形资产没有具体对应独立的实体形态,但它们往往是依赖于实体发挥作用,从而推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如专利、专有技术或技术秘诀,是无形资产,但它们要依赖于设备仪器、厂房、原材料等有形资产发挥作用,并具有获利能力。而把有形和无形资产联结起来的是现行科技研究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试验记录和试验结果、加工流程设计、配方、原材料质量与用量的研究文件等。可见,现行科技研究文件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记录载体,是企业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由于科技研究档案与科技研究文件是处于不同工作阶段的同一事物,所以。它同样也是作为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记录载体,通过作用于有形资产,体现着无形资产的价值,使企业资产发挥经济效益。
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如党群工作档案、行政管理档案、经营管理档案及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等,是企业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它们真实记录着企业科技水平、企业文化及经营管理状况等,并伴随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始终,是企业商誉等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构成要素。
三、国有企业档案资产的特性
从国有企业档案与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关系角度分析企业档案资产的特性,可以得出以下三点:
1、载体性
企业档案是伴随企业各种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形成而产生。并与其共同发挥作用。载体性体现为企业档案是真实记录企业各种资产形成与现状的附着物。有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真实记录着有形资产的状况,无对应实体形态的档案真实记录着无形资产的状况。因此,在资产评估时,评估机构必须占有与被评估资产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并对待评估资产的账目、账卡、数据等进行核对。企业档案应该纳入资产化管理轨道,参与企业的资产评估。如中国某国有航空企业。与德国某企业合资建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占有51%的股权,即由中方控股,德国企业主要是以其技术入股。在合资时,由于中方没有把档案作为一种资产来作价,合资以后,当企业在生产遇到问题需要德国企业提供有关参考技术图纸时,德方却要求另外付费。
需要明确的是,企业档案是记录企业资产的载体,但它不等于资产的全部,对资产,特别是对无形资产的评估除考虑其形成成本外,还要计算其获利的能力。据有关材料介绍,一项获发明奖的技术,企业利用后最低直接经济效益能超过200万元,而发明者认为就几张图纸,技术转让费给5000元就不错了。显然,发明者将技术图纸的价值等同于了技术资产的全部价值。可见。明确企业档案是企业资产的记录载体,而其本身不等于资产的全部,对于科学地判定资产的载体价值和资产获利能力,客观地评估企业资产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2、机密性
国有企业档案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原始历史记录,其中记载有不为竞争对手和公众所知悉的,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专有技术、经营秘诀等。《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因此,在一定时期,企业档案,特别是其中的科技研究档案、生产技术档案和经营销售档案等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机密性。
影响国有企业档案资产机密性的因素主要有:其一,时间因素。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企业不注重专有技术和经营秘诀的总结、发展和完善,那么企业档案则会自然丧失其科技和经济价值,从而降低其机密性;其二,传播因素。由于专有技术和经营秘诀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进行转让,因此,转让的次数越多,特许使用者越多,则失密的可能性就越大;其三,管理因素。因档案管理者失职或保密措施不严,会给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商业秘密的人以可乘之机,造成企业档案失密。
3、寿命的复杂性
1.建国初期至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阶段在计划经济时期,土地的取得方式大都是无偿划拨取得,因此将土地列入企业固定资产中,借助“固定资产—土地”的核算方法,能够长期保留入账土地在账户中的历史价值。1955年1月31日,国务院《国营企业决算报告编送办法》中规定土地应依据估价列入资产方的“固定资产—土地”科目。1985年1月5日,《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明确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置土地明细科目,而且表明固定资产科目中的土地是“指过去已经单独入账,并估算价格的土地。因为征用土地而付出一定的补偿费用,要计算到和土地相关的建筑物、房屋价值中,不能独立作为土地价值入账。2.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至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出台阶段国务院1988年9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代表我国土地制度从无限期、无偿使用发展为市场运作。随着土地使用制度产生新发展,也相应调整了土地会计政策,财政部于1992年11月颁发《企业会计准则》,将支付土地转让金与出让金的方式得到的土地放置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在还没有开发和建设项目的情况下,核算时应该作为无形资产处理,并且按照相关具体规定,规定期限分期摊销。摊销会计科目为,贷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借记“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但并非所有的土地都是放在无形资产中核算。1993年,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国上下开展。在第五次全国核资清算资产过程中,针对国有企业占地情况以及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财政部于1995年颁布《关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5]108号),其中具体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使用行政划拨方法得到的土地,企业应该依据批复和确认之后的价值,经过同级财政部门与清产核资机构共同批准后,才能够作为增加固定资产来妥善处理,与此同时,国家资本公积金也必须相应增加。企业所占用的土地在估算价值入账之后,应该在固定资产中独立表现出来,不计提折旧。”3.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出台至2006年新会计准则阶段2000年12月29日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中要求企业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购买土地的方法得到使用土地的权利,在为开发建造项目之前,应该以无形资产来进行核算,并按照规定时限分期摊销。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与建设商品房过程中,必须把土地使用权计入开发成本科目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借记“开发成本”,贷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如果企业得到土地使用权之后,开发建造项目,那么必须把土地使用权的所有价值都转为工程成本。会计分录为贷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借记“工程成本”,同时停止摊销。在自用项目建造顺利完成,能够使用之后,把土地使用权价值和项目整体都转到“固定资产”科目。4.2006年会计准则至今2006年2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并于2007年元月一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进行了详尽、具体的要求,其中多项会计准则涉及土地使用权核算,主要包括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则。新会计准则中明确了针对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的要求:企业得到使用土地权利之后,一般都认为土地时企业的无形资产。如果在土地使用权上开发和构建厂房等建筑,那么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要分别提取折旧和进行摊销。当用于资本价值提升或赚取租金时,应该把土地使用权转变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来进行核算。外购土地和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该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二者间进行合理分配;如果很难进行分配,则都应该视作固定资产。企业得到土地使用权用于构建房屋,并对外出售的话,那么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该计算到建造房屋时支出的成本中。
二、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
现阶段,国有企业可能同时存在行政划拨方式、出让方式、作价入股方式、租赁方式等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取得方式不同,会计核算上也存在差异,现对不同取得方式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归纳如下1.行政划拨方式:指无偿得到或缴纳补偿安置费用之后得到的没有使用时间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早期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基本上都是在计划经济发展阶段以划拨方法而得到的。现阶段,很多国有企业仍然存在行政划拨土地。新会计准则对行政划拨土地没有具体规定,因而继续沿用1995年的《关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会计处理方式是:借:固定资产—土地贷:资本公积—国家资本金2.出让方式:指的是企业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得到的土地使用权。国有企业随着规模的发展与扩大,也随之增大土地需求量,以划拨的方式得到很多发展用地,当土地制度转变之后,国有企业才开始以缴纳出让金的方式得到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需要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会计处理为: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贷:银行存款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需要分期进行摊销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3.作价入股方式:指国家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投入国有企业中,该土地使用权由企业持有。1999年开始,国家对国有企业进行了债权转股权的改革,把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转为企业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间被持股与持股的关系,企业的土地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入股,增加实收资本,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会计处理如下: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贷:实收资本4.租赁方式: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租赁的方式让企业使用,企业如租赁土地,需要和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必须有明确的使用年期,还需要缴纳租赁金。会计处理如下:先付租金的租期一年内的入待摊费用,租期一年以上的入长期待摊费用借: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然后按月摊销借:管理费用贷:长期待摊费用。
一、无形资产流失的形式
无形资产流失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流失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缺乏有效的评估。这种现象很多出现在我国的中外合资项目中,因为很少对中方出资的资产进行评估,或者因为缺少评估的依据,对外方提供的无形资产的估价过高,不公允,而对自己的评估不准确,从而造成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相对减少而流失。
2、经营者对企业不恰当的经营管理。企业的经营者缺乏对无形资产必要的关注。比如:经营者缺少对无形资产的保密安全意识以及缺乏对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的有效的措施手段。
3、专利技术的泄密以及缺乏合理的计价标准。一些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都不明白自己企业的拥有的商业秘密、工艺技术、专利等是只有在保密的情况下才是企业宝贵的资产,才能体现这些无形资产的价值。这些企业都缺少应有的保护措施从而使企业遭受了无形资产的严重流失现象。
4、人才资源的流动。企业拥有的某些领域的人才的变动往往会导致自己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的泄露。比如:企业的专有技术、营销网络、客户名单等。从而导致了企业无形资产的巨大损失。
5、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造。我国大部分国企改造为股份制公司时,基本上都按账面资产的净值折算成股份,从而企业中有许多没有入账的无形资产没有这算股份。还有的企业对难以评估的无形资产没有进行折股,比如:商业秘密、经营特许权等等,而只是把一些简单确认的无形资产折股了。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无形资产的流失。
二、无形资产流失的原因
造成无形资产流失的原因多种多样,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外部原因,另一种是内部原因。
1、外部原因
影响无形资产的外部原因即实际存在的客观因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无形资产的形态。其不具有实物形态的特征决定了它的功能和作用不能直观反映,只能从意识中感觉。因而经营管理人员容易忽视无形资产的存在。由于其没有有形实体这一性质,因而企业不能像固定资产资产、存货那样采取定期盘点等措施来保管无形资产,从而导致了在审计中其流失不易被发现。
(2)无形资产本身具有不稳定性。这一点主要表现在其即可以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也可以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比如:研发出来的好无形资产可以为企业创造价值,研究不成功则投入的成本都收不回来,而且其未来的收益和使用寿命都不稳定,很难确定。
2、内部原因
影响无形资产的内部原因也就是企业自身存在的主观因素,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评估体系不完善
在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无形资产评估的准则。评估标准不一致,方法不科学,误差大,评估管理不规范,评估市场混乱,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行政部门各自为政,都想把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权限放在自己手中等,这些缺陷现象都是导致了无形资产流失的原因。
(2)无形资产经营管理的缺陷
第一,大部分企业经营者对无形资产管理缺少必须的认识和意识,从而企业就缺少相应的管理措施来保护无形资产。第二,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不科学。比如:一些企业没有跟无形资产有关的的奖惩方法和指标体系,而且企业的无形资产都是孤立存在的被管理,没有跟企业的总体战略相联系。
(3)计量方面的问题
从新准则的规定来看,无形资产计量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其初始计量方法比较单一,后续计量不利于企业的管理和控制。而且新准则关于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只规定了减值和摊销,缺少对后续支出的规定,从而使企业的经营者有了操纵利润的可能性。
三、防止无形资产流失的建议
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经济发展形势来看,我们应该对无形资产保护和管理加大力度,重视无形资产。通过分析企业的外部和内部环境,主要有以下方法可以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
1、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国家应已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为基础,制定和颁布一些关于无形资产的保护和评估明文规章。
2、转变观念,重视无形资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强化无形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宣传和普及无形资产知识,使经营管理者能够认识到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学习其管理原则,从而增强经营者对无形资产管理的意识,熟悉包括有关保护无形资产的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法规在内的法律常识,更新“重有形、轻无形”的观念。
3、改善无形资产计量方面的措施。第一,拓宽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第二明确划分开发阶段和研究阶段标准。第三,改善公允价值计量环境。第四,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相结合。第五,进一步完善新准则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4、建立和完善无形资产科学的管理机构、监督机制,加强对管理无形资产的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以提高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效率。
四、结语
随着高新技术迅猛发展,经济的高速发展,无形资产的战略地位在社会发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已经科技进步领域中越来越重要。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已是企业的工作重心。因此企业应当对无形资产更加关注,结合其自身的环境特点做好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工作,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1] 丁福云,宋慧丽.浅析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经济观察.2008,(6)
[2] 刘德运.无形资产评估[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11)
社会主要的资本形态由工业时代的物质资本转变为知识时代的知识资本,资产的重心从有形向无形转移,无形资产成为企业赖以生存、竞争的主要因素。企业管理重心由有形资产管理向无形资产管理的转移是现代企业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如何完善无形资产管理成为现代企业必须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管理观念滞后、意识薄弱
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尽管无形资产得到了初步认识,但是,许多企业的管理者还没有管理企业的系统经济理论和法律知识,缺乏资产管理经验,仍不了解无形资产的价值和内容,更没有无形资产应用和保护的经验。他们对品牌商标、商业信用、企业文化等无形资产是企业竞争的法宝缺乏认识,对待企业无形资产还远不像对待其他资产那样重视管理。多数企业只是在遇到诸如购并等危机时才会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或管理,少有企业对其进行战略性或系统性管理,绝大部分企业在会计账表和各种管理软件中也几乎没有反映无形资产的状况。
(二)无形资产管理方法不科学
企业内部缺少完善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对于企业的无形资产只是孤立地认识,单项地利用和管理。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方法不科学,管理水平不高,技术开发、专利使用、商标保护、文化建设等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因此无形资产并没有给企业带来大的收益。这又反过来挫伤了企业管理和经营无形资产的积极性,管理方法的不科学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企业人才的流失,企业家、技术人员“跳槽”带走企业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后受雇于其他企业或自立门户等现象已是屡见不鲜。
(三)无形资产评估缺乏真实性和价值量化标准
无形资产的评估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顺应被评估单位需要做出的评估,也造成了无形资产流失和经济损失。目前,评估企业无形资产的方法实际操作效果并不理想,其原因在于,企业中存在的无形资产属于知识产权类的,如著名商标、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它们单独转让时,可单独按一定程式评估,但当整个企业转让时,它们就不宜单独估价了,因为在企业的获利能力中,它们是矢量相加,跟所有资产融合在一起,也就是说无形资产是有多种要素有机组合而成的一种企业产权,把它分解为各个内含的具体项目,其评估作价就无法坚持以这种产权整体的获利能力和潜在的收差为基础。而且,商业秘密、特许经营权、供销网络人员和职工队伍等无形资产的评估,目前尚缺乏公平、客观和统一的定价机制及计价标准,难以根据它们各自的质和量准确核定其价值。各项无形资产之间,以及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之间有着一定的相互依存性,特别是商誉等无形资产,很难离开企业其他资产进行单独买卖计价等等情况。
(四)无形资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
我国对无形资产的保护立法目前还不够完善,缺少无形资产的相关法规。在资产评估方面,我国还没有切实可行的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和程序,缺乏有效的行为监督和约束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但关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评估在我国并无成熟的标准,评估结果也往往难以反映国有企业的实际价值,而且对这些无形资产评估值的会计处理方式和作价依据也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具体操作上容易引起歧义。评估价值动辄数十亿,但交易价格却有价无市。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不规范,评估标准不完善,评估值精确度不高。这些,最终都会给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经营和增值带来不良影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给别有用心者以可乘之机;地方保护主义的猖獗,弱化了无形资产管理的力度,也加大了无形资产保护的难度。
(五)对企业文化培养的忽视使无形资产缺乏内在动力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软资源,能够发挥无形胜有形的作用,是企业总资产的“发动机”、“激发剂”与“催化剂”。一个忽视文化建设的企业,其无形资产的形成与发展也必然会缺乏内在的持久动力。企业文化是企业全体员工共同持有的价值观、经营理念,以及其特有的行为方式与物质表现的总和。但大多数企业并没有用从理念制度以及物质等层面上开展文化建设工作,从而并没有全面推动企业价值观共享,使员工形成自愿的无形资产共享观念,让企业蒙受较大损失。
二、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进一步增强无形资产管理意识
首先,大力宣传普及无形资产知识,树立现代资本观念,要让人们意识到,不但企业商标、专利权、专有技术等是企业有价值的无形资产,还要让他们意识到一个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内部协调关系、与债权债务人的合作关系、稳定的营销渠道、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税收的优惠政策等都是企业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在企业进行产权交易时,都可作价评估。
其次,要增强无形资产是企业重要的经营资源的观念。应当集合企业、社会的和政府的力量,增强对企业无形资产的保护。积极开展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的宣传与教育工作,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在企业员工中开展多方面、多渠道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使他们认识到无形资产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并成为企业保护和管理无形资产的主人。
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无形资产管理的先进经验,领悟先进的无形资产管理理念,力争在短时间内提高无形资产管理水平。加强无形资产管理,注重企业形象、商誉和品牌,科学制定企业形象战略及品牌战略,树立企业的长期竞争优势,促进企业发展。企业形象、品牌和商誉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决定企业竞争力、工业品国际竞争力乃至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二)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系统
应建立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系统,全面支持企业无形资产管理。该系统包括四个子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组织系统、管理计划系统、管理控制系统,分别执行不同的管理职能。无形资产信息系统是由人员、设备和程序所构成的一种相互作用的连续复合体。其基本任务是及时、准确地收集、分类、分析、评价和提供有用的信思,供企业管理决策者用于制定、修改无形资产发展计划,执行和控制无形资产管理活动。无形资产计划系统是在掌握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依照企业发展总目标的要求而对未来行动所做出的规划、安排。它是由无形资产各子系统计划的具体指标构成,各子系统计划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综合平衡,形成一个系统整体。无形资产组织系统是企业中与无形资产管理有关的所有事让和部门及其成员组成的相互影响、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其构成要素包括:共同的目标、人员和职责、协调关系、交流信息等,其核心任务是从组织上对无形资产管理计划的正确实施给以保证。无形资产控制系统是用于跟踪无形资产管理活动过程每一环节,以确保其按计划目标运行而实施的一套工作程序或工作制度,包括建立各种控制标准、反馈制度,及时搜集信息、衡量成果、发现偏差和提出纠正偏差的措施,即为使管理实绩与预期目标一致采取的措施。
(三)完善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
从无形资产评估的角度看,无论在机构、人员队伍、法规等方面,都没有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体系,原则上还是用有形资产评估的办法来套用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因此应构建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在总结现行资产评估体系经验的基础上,以评估指标为主要内容,以指导评估实践为根本目的,构建适应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理论及方法体系,以期达到相对公正的评估结果。无形资产评估除应遵守评估工作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根据权属、适用信息来源、宏观经济和行业前景、历史状况、竞争状况和以往交易情况,定时、定期地由有关组织对无形资产的有效性进行鉴别,准确、快速地进行无形资产的财务评估。对确已不再对本企业具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及时地报请放弃或赠送,这样即可节约专利税,又能避免资产的虚增。
(四)健全无形资产的法规制度
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颁布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评估计价的统一标准、范围和指定执业的权威部门。各系统企业的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结合本部门的情况,制定完善相应的核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通令下属企业限期清理评估、登记报经上级审查批准后,按要求建立账簿,将现有无形资产全部纳入账内核算,严密监督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在执行中不断发现和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五)提高企业文化素质,建立无形资产创新机制
实践经验证明,企业文化可以增强员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会激发员工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可以用大量的方法,沟通内部员工的思想,使员工在统一思想的指导下,对企业目标、方针、准则等产生认同感,从而产生凝聚力,推动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企业必须注重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管理者应将无形资产意识灌输到每位员工思想中。企业还应推广品牌战略,营造品牌环境,将有力维系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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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专业管理人员。1995年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之后,高校都成立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且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得到提升,但最为关键的管理制度建设和专业人员并没有配套。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高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对自身定位不明、职能界定不清、资产的控制权力混乱、利益分配不合理、执行不力等影响高校国有资产有效管理的现象。而专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缺乏,导致高校无法利用现代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直接影响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益。
2、缺乏资源共享机制,国有资产使用率低且购置、验收、入库手续不健全。大多数高校还没有建立教学仪器设备和专用设备等资源统一协调配置的共享机制,重复、盲目地购进投资是高校国有资产使用率低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高校的很多教学单位拥有一定的经费支配权利,资产的购置无需经过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往往没有完善的验收和入库手续,资产不能按时登记入账。一方面,后期的国有资产管理因为账实不符而无法进行;另一方面,产权没有得到严格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流失埋下隐患。
3、经营性资产缺乏有效管理。在高校经济实体的创办过程中,经营性资产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充分显露。应该说,高校经济实体的创办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拓宽了高校生存的价值空间,促进了高校的改革和发展。但在改革初期高校为加快这一进程,因为事先并没有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就将归属于国有资产的场地、房屋、仪器设备、资金、人员、专利技术等有形和无形资产长期无偿地提供给校办企业或社会化的后勤部门使用,在进行最终成本收益核算时,收益往往被个人占有,而亏损则由国家承担。这样,非但高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营目标无法实现,还造成大量高校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
4、无形资产管理观念淡薄,管理不到位。高校的无形资产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主要来源于在完成教学任务之余高校通过与市场横向联合及承担科研课题取得发明成果及专利。高校在不断创造无形资产的同时总是忽视无形资产的存在,对其重要性和潜在价值优势认识不足,缺乏权益和效益观念。学校往往只重视对有形资产、固定资产的核查登记,而忽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或评估不当,导致学校无形资产的产权主体不明确,产权界限不清晰;或者是无形资产价值没有得到真实反映,在转让时利益必然遭受一定损失,学校的无形资产得不到根本的保护。
5、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具体表现在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过程中、资产自制和自创过程中、无形资产在自创过程中及随意处置资产的过程中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高校历来重现金资产管理而轻实物资产管理,重有形资产管理而轻无形资产管理,这一管理理念无疑是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的深层次原因。加上管理体制缺失、专业管理人员缺乏、资产购置手续不全、使用率低、经营性资产和无形资产缺乏有效管理等原因,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应该说,高校国有资产流失是所有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最终体现。三、改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1、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方面,要配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专业性人才的重要性。可以通过人才市场进行招聘,为国有资产部门配备资产管理专业人才,或者聘请专家对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将国有资产的管理划分成若干个环节,将这些职能分配到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部门,明确他们的责任和权利并公开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并实行激励或惩罚。具体来说,应将管理绩效考核同经济收入和职务升迁挂钩,并对失职、渎职等违规或违法现象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形成自我履行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2、规范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手续,建立资源共享机制。高校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同意并落实经费开支渠道后方能购买,并且要尽可能采用严格的公开招标形式。条件许可的高校要实行政府采购,将高校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保证政府采购成本低、资产性价比高、资产到位时限短,避免利用采购的寻租行为;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都必须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并对票据和实物进行核实。在国有资产使用过程中,所建立的资源共享机制不仅存在于高校的各个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而且要延伸到高校以外的经济体。高校要改革传统的资产管理体制下形成的国有资产在校内各部门的分割和封闭状态,要有一种开放的国有资产配置视野,使闲置或积压的资源流通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高校国有资产的使用率。如此,既能满足教学科研的需要又不造成闲置浪费,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
3、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管理。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先对高校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和产权登记,使高校与校办企业和社会化的后勤部门之间有明晰产权关系,理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并完成转移程序和手续后才能转入经营。另外,学校代表国家以各种形式对校办企业和后勤部门的投资收益所形成的财产所有权均属国有资产,对投入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的管理要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达到合理有效、节约使用的目标,在坚持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高校应切实保障经营者和使用者依法享有自,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综合效益。
4、强化无形资产管理观念,注重无形资产的产出和管理。高校是人才聚集地,拥有科研所需的优越物质技术条件,能创造出更多的发明成果及专利。对属于学校的智力成果,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人员要认识到这些无形资产已经成为高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加强管理无形资产的意识。根据无形资产较难评价、使用和处置且遭受侵权的可能性也较大的特点,高校在进行出租和转让无形资产时可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依法进行评定和估算,对无形资产的价格做出公正的评定。另外,在具体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一种有效管理机制,促进科研和技术成果的实施、鉴定、推广,为无形资产的商品化创造条件,并做好无形资产的使用、保密、专利申请及著作出版等工作,在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使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5、尝试管理新方法,推进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改革。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部分,因而国有资产的管理方法具有应用于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可能性。顾彦(2004)提出了管理国有资产的两点新方法,刘敢(2005)也对高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进出建议,他们的观点具有现实可行性,值得在现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尝试。(1)尝试资产分级或委托管理,建立新管理机制。针对近年高等院校合并和由于扩招而建立其管辖的分校,可以借鉴国有企业资产的分级或委托管理方式,将高校资产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分开。这不但有利于实现责、权、利关系的对等和协调,提高资产运营和管理效益,也有利于调动分管部门的积极性,从一定程度上防止对高校国有资产的暗箱操作,杜绝侵吞或占有国有教育资源。
(2)尝试高校资产市场化管理,由封闭型转向开放型资产管理。目前中国高校的发展正处于转型期,高校应自觉地把自身的发展纳入市场经济轨道,接受市场的考验。具体来说,可以尝试将高校教育资金和资产投放到更多地区,消除教育资源的不均衡配置和教育资金在各阶层的不合理分配,解决和扶植弱势群体对教育资源的需求,提高高校国有资产的运行效益。另外,根据现代产权理论,高等教育的增长方式要实现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实行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是有效途径之一。因此,探索非经营性资产由无偿使用向有偿使用转变是一种积极的尝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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