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5 14:52:5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泡沫经济的本质,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Abstract:After Plaza Accord was sighed, Japan implemented easing monetary policy and increased public investment, which led to the soar of the asset price,including house price.Then the crash of asset price resulted,Japan introduced early corrective action and early warning system. this paper analyses early corrective Action,early warning system and the Ex-ante regulation for financial commodity trading in Japan,makes comments on the effects and limitations, and summarizes the corresponding enlightenments.
Key Words:asset price bubble,early corrective action,early warning system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10-0051-05
一、早期纠正措施与早期预警制度的背景:资产价格泡沫的形成与破灭
自1985年9月日本与美、英、法、德等国签订“广场协议”之后,在短短3个月之内日元升值高达20%,日本贸易顺差和国民经济增长受到了严重影响。为了克服本币升值的弊端,日本央行实施了宽松货币政策,1986—1987年连续5次下调利率,基准利率从5%降为2.5%。从宽松货币政策的实际效果来看,日本货币与信贷大幅增加,1986年12月之后增长速度长期在高位徘徊,信贷增长比较可观。
宽松货币政策与资产价格泡沫密切相关,资产价格泡沫基本上都出现在降息之后的1986—1987年(上田,2000),这一时期有如下明显特征:一是货币供给量与信贷量迅猛增长;二是经济出现了过热的迹象,自1986年11月开始出现了长达51个月的增长,平均增长率为5.5%,远超其他发达国家;三是资产价格大幅飙升,东京证券交易所指数(Nikkei225)、土地价格分别在1989年末、1990年9月达到顶峰,分别是“广场协议”签订之前的3.1倍和4倍。
面对资产价格泡沫,日本央行自1989年5月开始实施货币政策转向,步入了加息周期。1989年5月—1990年8月,短短15个月内,基准利率从2.5%上升至6%,升幅达240%。一个不可忽视的背景是,1990年2月27日,日本财务省出台措施限制房地产贷款,打击了市场信心,导致本已不景气的股市进一步下挫。日本财务省这一决定普遍被认为是资产价格泡沫破灭的关键一环,但出于对资产价格居高不下的担心,日本央行在1990年8月将基准利率从5.25%调高至6%,双重打击导致资产价格一路下滑。
在加息的背景下,利率市场化加快了资产价格泡沫破灭的步伐。在资产受损可能性较大之时,银行的本能反应是控制发贷数量,严格审查抵押品,并不惜牺牲业务量来上调利率。如此一来,股市和房地产市场的信贷资金来源渠道受到了严重挤压,股价和土地价格步入了下降通道。自此开始,日本股市进入了长达十多年的熊市,土地和房屋无人问津,房地产价格持续下跌,陆续竣工的楼房大量空置。
二、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机制的构建
(一)资产价格泡沫引发的质疑
二十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掀起了去管制化的浪潮,与此同时,利率市场化得到了长足的推进。当客户资源减少、行业竞争加剧之时,银行的本能反应是采取低价竞争策略,牺牲风险溢价来换取业务量。在金融去管制化与利率市场化的双重因素引导下,随着1986年以来日本央行不断降息,银行利差不断缩小,为了保证获取可观利润,银行开始大量接受高风险业务,中小企业越来越容易取得贷款,土地与股票均可作为抵押品。如此一来,土地与股票的需求日益增长,资产价格不断推升,而资产价格泡沫破灭之后,土地与股票的抵押品属性加重了银行的坏账负担。资产价格泡沫破灭之后,日本社会各界对金融体制进行了反思,战后以大藏省为主导的金融行政受到了广泛的批判,金融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日本引入了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
(二)学术界对早期预警机制的探索
1. 滨田和那须(Koichiro Kamada和Kentaro Nasu,2011)引入了金融周期指数并将这一指标应用于早期预警。金融周期指数是建立在传统的周期理论基础之上的,根据一系列领先指标和滞后指标来判断朱格拉周期,并将这些指标分别合并成领先指数和滞后指数。他们编制了日本金融周期指数,并发现所编制的指数能够提前一年预测国际金融危机。但这一指数也存在缺陷,主要是未考虑不确定性和政策时滞,为了克服这一问题,他们提出了一个预测金融周期指数的方案并用日本的数据进行了测试,发现这一预测方案能够提前预测国际金融危机。
编制金融周期指数的基本步骤为:(1)收集原始数据;(2)选择持续期,即7—11年的金融周期;(3)萃取出参考序列,利用HP滤波从原始数据得出周期的持续期;(4)选择参考事件,即国际金融危机;(5)区分领先指标和滞后指标;(6)将领先指标和滞后指标合成领先指数和滞后指数。
但金融周期指数亦存在缺陷。首先是实时数据可能过于滞后而难以成为预警指标,这一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通过二阶差分来预测金融时间序列数据变动,这有助于解决因实时问题所带来的政策时滞。其次是金融周期指数效力的持续性问题。经济环境总是在不断变化的,所合成的金融周期指数可能会因环境的变化而逐渐失效,一些不符合目标要求的指数需要被抛弃。为了保证金融周期指数的有效性,需要对指数进行维护,同时也需要计算新的金融指标以改进金融周期指数的预测效果。另外,这一指数未能确定危机的来源、类型和破坏程度;也没有指出最优的政策反应如何,合适的政策措施需要根据经济环境制定。简而言之,除非针对现实情况进行了细致的监测、研究和分析,当局同时也实施了合适的政策,否则金融周期指数并不适合为金融危机提供最优早期预警。
2. 石川(Atsushi Ishikawa,2012)等人构建了金融活动指数,这一指数是基于早期泡沫预警的已有文献选取的一系列指标的集合,并且这些指标特别适于解释日本上世纪80年代的泡沫。他们所构建的指数包含10个金融指标,有两种利用途径:一是通过单个指标对于金融活动过热或过冷进行多方位分析;二是通过指标的合成,基于宏观经济角度监测泡沫产生和破灭的动态路径。
选择金融指标的准则包括:(1)指标必须有理论支撑或在已有文献中被证明适用于实证分析;(2)指标必须被证明可以提前预测到日本平成泡沫,若某项指标在平成泡沫期间的数据难以获取,则该指标必须能够在雷曼公司倒闭之前能够预测到过热。
当一项金融活动大幅高于其趋势时,称之为过热,但过热并不是可持续的,过热状态结束后可能会导致过冷;当一项金融活动大幅低于其趋势时,称之为过冷,过冷会导致金融和经济活动处于非有效状态,并可能导致福利损失。但对于过热和过冷的判断并没有一个数量上的标准,他们遵循迈耶和邦芬(Meyer和Bomfim,2011)的标准,即:当金融指标超出趋势值1个标准差时意味着过热,低于趋势值1个标准差时意味着过冷。
金融指标分为4大类,共10个指标:(1)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放贷意愿DI指数、信贷与GDP之比、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投资组合的股票比重。(2)公司与家庭类:商业投资与经营利润之比、公司短期可交易的公开发行的有价证券与负债之比、家庭的负债与现金之比。(3)金融市场类:股票价格、股票预期收益与政府债券收益之间的差额。(4)其他部门类:租金乘数(土地价格与租金之比)、货币乘数。
在运用金融活动指数时需要注意的是:(1)不存在从金融视角来衡量宏观风险的已有方法,为了对泡沫或危机进行预测,或是评价金融非平衡性的幅度,需要更多的金融指标和金融指数。(2)每次泡沫和经济繁荣的深化路径并不相同,我们有可能会找到其他合适的指标,特别是新危机爆发之时。
(三)引入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
1. 针对银行业的早期纠正措施。1998年4月,日本开始在银行业推行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并于同年12月出台《金融体制改革法》。针对银行业的早期纠正措施主要是对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和从事国内业务的银行规定不同的资本比率:
(1)规定了银行自有资本比率所需要满足的条件,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自有资本比率必须在8%以上,只从事国内业务的银行自有资本比率必须在4%以上。
(2)规定了发出整改计划以及实施指令的条件,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如果自有资本比率高于4%而低于8%,只从事国内业务的银行如果自有资本比率高于2%而低于4%,金融厅将向其提出确保经营稳健性的整改计划以及实施指令。
(3)规定了发出增加资本、限制经营范围等指令的条件,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如果自有资本比率高于2%而低于4%,只从事国内业务的银行如果自有资本比率高于1%而低于2%,将会被要求增加资本和限制经营范围。
增加资本的要求包括:制定和实施合理的增加自有资本计划;禁止或限制分红和经营管理人员奖金分配;压缩资产规模或者控制资产增加。
限制经营范围的要求包括:压缩子公司或海外子公司的业务;压缩部分营业所的业务;关闭除总部以外的部分营业所;压缩或者禁止开展银行法第10条第2款、第11条等所规定的业务;出售所持有的子公司或海外子公司股权或资产。
(4)对于自有资本比例极低的银行,规定了充实资本或停业等处罚手段。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如果自有资本比率高于零而低于2%,只从事国内业务的银行如果自有资本比率高于零而低于1%,银行需要充实自有资本,或者接受其他处罚:大幅度压缩业务、与其他金融机构合并、停止银行业务。金融厅会根据有关要求明确实施办法。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自有资本比率在零以下,银行将会被金融厅直接下令停止部分或全部业务。
2. 针对人寿保险业的早期纠正措施。类似于银行业,日本在人寿保险业也引入了早期纠正措施,针对人寿保险业规定了偿付能力比率标准,即要求人寿保险业在经营活动中需要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偿付能力比率的计算方法为当期未分配利润、风险准备金、持有的土地与股票等未变现收益之和与保险风险及资产运用风险平均值之比。生命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比率应超过200%,低于200%的生命保险公司应当提出并实施业务改善计划,低于100%的生命保险公司应当增加资本、减少分红、降低新签订保单返还比率,偿付能力比率低于零的生命保险公司需要停止部分或全部业务。
3. 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机制在法规层面的进一步加强。2002年10月,日本《金融再生计划》,在这一法案当中,早期纠正制度和早期预警机制的地位得到增强,被列为“新金融行政基本框架”的基本内容。时隔不久,2002年12月日本金融厅修改了《金融机构营业准则》。根据新实施的法律,银行类金融机构提高自有资本比率的时限被大大缩短了,接到早期纠正措施指令之后,银行类金融机构提高自有资本比率时限由此前原则上3年以内缩短为原则上1年以内。
4. 早期预警制度。一部分银行并不属于早期纠正措施的约束对象,但这部分银行类金融机构也存在提高经营稳健性的必要,日本金融厅为此实行了早期预警制度,通过综合预防行政措施等手段促使金融机构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改善经营。早期预警制度聚焦于收益性、稳定性和资金运作,从以上3个指标来评价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根据这3项指标,若金融厅认为银行类金融机构需要改善经营状况,金融厅将与其深入地交换看法和意见。若存在必要情形,金融厅可以依据银行法第24条的相关规定,要求银行类金融机构提交报告以了解其切实改善经营活动的计划和做法。在落实早期预警制度的过程中,若认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必要严格落实有关改善经营的计划,金融厅可以发出“改善经营令”。
(四)针对证券等金融商品交易的事前监管
除了银行业、保险业事前监管,日本监管当局还针对证券等金融商品交易加强了事前监管,以预防金融风险。事实上,针对证券等金融商品交易的事前监管可以看作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在证券业的延伸。在广泛吸收原《金融期货交易法》、《有价证券投资咨询业规制法》等相关法规内容的基础上,2006年日本修改了《证券交易法》,并将其更名为《金融商品交易法》,高度系统性的金融商品监管法律制度得以建立,金融商品交易监管和投资人保护得到进一步贯彻和加强。
1. 强化金融商品交易的统一监管。
(1)监管范围的调整。《金融商品交易法》将监管对象从“证券”扩展到“金融商品”,新增加了原《证券交易法》所不包含的监管对象,包括:信托受益权、集团投资计划(基金)的份额、货币与利息掉期交易、存款与保险类金融商品。
(2)调整监管业务以消除监管真空。除了扩展监管范围,《金融商品交易法》所监管的业务范围也得到了实质性的扩充,除了原来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和推介业务之外,投资咨询、投资运用、顾客资产管理以及调整经营的设立、买卖、推介等业务都纳入到了监管范围,监管业务还包括部分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
2. 进一步强化金融商品交易信息披露的规定。
(1)法定义务。公司有法定义务公布季度报告,公司每年须报告评价自身财务真实性;企业经营者需要签署确认书,保证所报告内容真实;注册会计师、监管部门均有权监督。
(2)改革大量持股报告制度。投资人提交“大量持股报告书”和“变更报告书”的时限大大缩短,从原来的15天缩短到5个工作日之内。
(3)改革“特例报告制度”。“特例报告制度”的目标在于减轻机构投资人的负担,新法案实施后提交“特例报告”的时限大大缩短,原来所要求的时限为每3个月以及发生有关交易的下个月15日之前,新法案实施后调整为每两周以及发生有关交易5个工作日之内提交。
(4)提交电子版报告的相关规定。出于方便社会公众迅速查阅有关信息的考虑,《金融商品交易法》还规定,投资人有义务向电子信息披露系统报送与大量持有有关的报告,报告的格式为电子版。
3. 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从表1中可以看出,《金融商品交易法》加大了对不公正交易、散布谣言、市场操纵、在有价证券申请书中存在重大虚假问题等现象的惩处力度。
三、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的效果及局限性
1998年之后,日本启动了金融改革,金融监管得以强化,金融安全网得以系统重建,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的地位大大提高。强化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能够在金融机构个体和金融业整体两个层次上提升金融风险抵御能力,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消极影响被降至最低,日本国内金融业有效避免了资产价格泡沫的冲击,大型金融机构无一倒闭,也未曾陷入经营危机,部分金融机构还加快了向海外扩张的步伐。正如日本银行国际司前副局长增永岭(2010)所阐述的:
第一,除了在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日本金融市场出现短暂的混乱外,日本银行业没有出现资金大幅外流和融资障碍等问题,能够充分满足大企业的融资需求,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也得以顺利开展。
第二,从不良债权状况来看,银行信贷中的不良债权比率没有受到经济形势恶化的影响。截至2010年3月,这一比率在主要银行中降至1.9%,在地区银行中降至3.2%。主要原因在于:企业普遍加强财务基础,银行业对风险管理的改善、公共信用担保制度的扩充、监管的加强。
第三,日本多数银行的收益(本期净利)在2009年3月时为赤字,而2010年3月则多数实现了盈利,但在建立客户关系的需要和经济萧条的影响之下,银行业的收益并不高。
第四,从自有资本比率来看,该比率维持在与过去基本相同的水平上。截至2010年3月,主要银行为15.8%,地区银行为11.3%。对于主要银行而言,根据《巴塞尔协议Ⅱ》的标准,并不逊色于国外其他主要银行。
日本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也存在局限性:
首先,分类标准缺乏针对性。无论是早期纠正措施还是早期预警制度,所制定的标准对所有银行或保险公司都是统一的,但不同银行可能适用不同的标准,所制定的标准也没有区分重要性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
其次,所制定的标准没有体现时效性。由于政策的时滞性,一项标准在制定时符合实际情况并不代表会符合未来的情况,监管标准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微调。
最后,并没有很好地解决监管机构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对等问题。从实施过程来看,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基本上是由金融厅负责,日本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并未深度参与,与所拥有的权利相反,中央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却需要承担救助成本。
四、对中国的启示
(一)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要注重时效性
在1998年之前,日本针对金融机构的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存在极大隐患,在一定程度上为资金流向资产市场提供了便利之门,对资产价格泡沫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资产价格泡沫破灭之后,日本各界广泛质疑“护送船队”式金融行政,对“护送船队”弊端的认识不断深化,日本重新梳理并推行了行之有效的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提升了金融业的风险抵御能力,避免了国际金融危机对国内金融业的冲击。
(二)放松管制不等于放松监管,更不等于不需要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
就放松管制本身而言,金融业制度束缚随着放松管制的推进而逐步减少,但放松管制并不等于放松监管,更不等于不需要早期预警制度。从日本的实践来看,1998年以来的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与金融自由化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关系。金融自由化拓宽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领域、调动了金融机构的主观积极性,而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在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构筑起抵御风险的防线,两者均有利于日本国内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日本的事实说明,在放松管制的过程中更要注重加强宏观调控,做好预防措施,改善风险控制体系,避免个别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风险。
(三)监管透明度和行业自律是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的重要支柱
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需要金融业的数据信息,要求监管信息传递快速高效,这和监管透明度、行业自律紧密相关。自上而下命令式监管的弊端在于,监管信息没有公开化,寻租行为时有发生。从日本推行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的实践来看,为公众所知悉的监管信息有助于改进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的效率,可以帮助监管对象找准经营定位并及时调整经营行为,有助于促使监管对象的行为符合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的规范。在向监管对象充分展示监管标准的基础上,为了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保证早期纠正措施和早期预警制度有效推进,需要发挥金融机构的主观能动性,需要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需要鼓励金融机构的自愿行动。
参考文献:
[1]Alejandro Gaytán,Christian A. Johnson. A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on Early Warning Systems for Banking Crises[EB/OL].Working Papers of the Central Bank of Chile,No.83,October 2002.
[2]Atsushi Ishikawa,Koichiro Kamada,Kazutoshi Kan,et al. The Financial Activity Index[EB/OL]. Working Paper of Bank of Japan,No.12-E-4,April 2012.
什么叫泡沫经济?《辞海》(1999年版)中有一个较为准确的解释。该书写道:“泡沫经济:虚拟资本过度增长与相关交易持续膨胀日益脱离实物资本的增长和实业部门的成长,金融证券、地产价格飞涨,投机交易极为活跃的经济现象。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最后必定泡沫破灭,导致社会震荡,甚至经济崩溃。”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泡沫经济主要是指虚拟资本过度增长而言的。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如企业股票或国家发行的债券等。虚拟资本有相当大的经济泡沫,虚拟资本的过度增长和相关交易持续膨胀,与实际资本脱离越来越远,形成泡沫经济,最终股票价格暴跌,导致泡沫破灭,造成社会经济震荡。
(2)地价飞涨,也是泡沫经济的一种表现。如果地价飞涨,脱离土地实际价值越来越远,便会形成泡沫经济,一旦泡沫破灭,地价暴跌,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危害。
(3)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正常情况下,资金的运动应当反映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运动状况。只要金融存在,金融投机就必然存在。但如果金融投机交易过度膨胀,同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成长脱离越来越远,便会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形成泡沫经济。
(4)泡沫经济与经济泡沫既有区别,又有一定联系。经济泡沫是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所谓经济泡沫是指经济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非实体经济因素,如金融证券、债券、地价和金融投机交易等,只要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中,对活跃市场经济有利。只有当经济泡沫过多,过度膨胀,严重脱离实体资本和实业发展需要的时候,才会演变成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可见,泡沫经济是个贬义词,而经济泡沫则是个中性范畴。所以,不能把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简单地划等号,既要承认经济泡沫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又要防止经济泡沫过度膨胀演变成泡沫经济。
二、经济泡沫的利与弊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泡沫之所以会长期存在,是有它的客观原因的,主要是由其作用的二重性所决定的。
一方面,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于资本集中,促进竞争,活跃市场,繁荣经济。
另一方面,也应清醒地看到,经济泡沫中的不实因素和投机因素,又存在着消极成分。
三、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
在搞清了泡沫经济的涵义以及泡沫的利与弊之后,我们可以回过头来研究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这个主题了。研究的结果是:
1、房地产业本质上是实体经济和实业部门,其本身决不是泡沫经济。
首先从房地产的属性来看,房地产是不动产,房地产商品兼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双重属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实在在的实体产品,同金融证券(包括股票、债券)仅仅是收益权利证书相比,根本不同,它本身并不是泡沫经济。
其次,房地产业部门是实业部门。它同金融证券等虚拟资本也是根本不同的,谈不上泡沫经济。
再次,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属于先导性、基础性产业,处于主导产业地位,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内生产总值中,房地产增加值一般要占到10%左右。房地产业以其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系数大的特点,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事实已经证明,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业的兴旺发达,是我国经济繁荣的标志之一,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所谓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的第二次”。
2、房地产业也含有某些经济泡沫成分,如果任其膨胀,也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危险性。
应当承认,房地产业成长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经济泡沫,主要表现在:
(1)地产价格泡沫。如前所述,土地价格由于其稀缺性和市场需求无限性的拉动作用,及其土地市场投机炒作,会出现虚涨,这种虚涨的部分就属于经济泡沫。如果土地价格成倍、甚至几十倍地飞涨,就会发展成泡沫经济。如日本的地产价格暴涨就是鲜明的例证。日本六大城市的地价指数,在上世纪80年代的10年间上涨了5倍,地价市值总额高达4000万亿日元,相当于美国地价总值的4倍,土地单价为美国的100倍。1991年以后地价暴跌,泡沫破灭,至今经济尚未恢复过来。地价虚涨是不能持久的,在一定阶段便会破灭。
(2)房屋空置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商品房供给超过市场需求,超过部门的供给增长属于虚长,构成经济泡沫。按照通用的国际经验数据,商品房空置率达10%以内时,这种经济泡沫是正常的。如果超越过多,引起严重的供给过剩,形成泡沫经济,导致房价猛跌,开发商遭受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倒闭,失业率上升,经济混乱,社会动荡。
(3)房地产投资泡沫。一般规律,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应与房地产消费增长率相适应,力求平衡供求关系。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阶段,百业待兴,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略大于消费增长率,形成供略大于求的市场局面,对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刺激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只有当房地产投资过度膨胀,商品房严重滞销,造成还贷困难,连带引起金融危机时,才形成泡沫经济破灭。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泰国就是一例。
(4)房价虚涨泡沫。房价是与地价相联系的,房价泡沫与地价泡沫密切相关。此外,开发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过高,人为抬高房价,也会形成经济泡沫。如果房价飞涨,开发商攫取暴利,购房者难以承受,由此也会形成房地产泡沫经济。
可见,房地产确有经济泡沫,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可能性。但绝不能把房地产业等同于泡沫经济。
3、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导致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适度的经济泡沫,例如土地价格微幅上扬、房价稳中有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高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商品房供给略大于市场需求等等,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没有一点泡沫房地产业是不能繁荣的。而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造成虚假繁荣则是不利的。关键在于要控制这些经济泡沫过度膨胀,不致形成为泡沫经济,带来严重危害。
四、辩证地看待当前上海的房地产市场形势
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究竟处于什么状态,是否已达到泡沫经济程度?这不是凭印象可以判别的,而是必须按照实际数据科学地进行评价。
衡量房地产市场形势必须树立一些基本标准。笔者认为,首先要看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的适应度;其次要看商品房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态;再次,要看商品房价格的波动状况及其走势。只有抓住了这些基本标准,才能进行正确判别。
以上述基本标准来衡量,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适应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要求,主流是处于持续发展的繁荣阶段。其主要标志是:
(1)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平衡,求略大于供,呈现出供求两旺的态势。据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上海市统计局的2002年1~6月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汇总资料,已登记的商品房预售面积1230.14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9.9%,批准的预售面积(1138.86万平方米)与实际预售面积之比为1∶1.08,实际预售面积略大于批准预售面积。已登记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1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5%,大大超过商品房竣工面积(468.51万平方米)。不少优质楼盘,出现少有的排队购房现象。前几年累积的空置房逐步消化,大幅减少。住宅市场旺盛的需求,拉动着上海房地产市场出现繁荣的局面。
(2)存量房交易大幅增长,向着房地产市场主体的方向发展。2002年1~6月,已登记的存量房买卖面积达到811.23万平方米,同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1%。日渐接近增量房交易,部分区内存量房产交易量已超过增量房交易量。预示着上海的房地产市场逐步成熟。
(3)房地产开发投资更趋理性化,市场基础扎实。与20世纪90年代初那种不顾市场需求、盲目开发的情况不同,如今的房地产开发商普遍比较重视市场调研和目标市场定位,使房地产投资开发牢固地建立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可以说属于市场需求拉动型投资扩张。2002年1~6月的上海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到355.3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5.3%,预计全年将超过700亿元,这对拉动投资需求,平衡供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有益的。
(4)商品房价格稳中有升,基本合理。2001年上海的房价上升了8%左右,2002年上半年上涨了5.8%。从其成因来分析,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楼盘品质提高、环境改善,成本推进型上升:二是居民收入提高,消费结构转换形成的需求收入弹性促进型上升;三是商品房阶段性、暂时性供不应求的需求拉动型上升。2001年上海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长9.9%,而房价的增幅仍低于收入增长幅度。从长期发展趋势看,房价稳中有升是符合市场经济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也是合理的,它恰恰是房地产业景气的重要标志之一。
通常人们喜欢用“冷”和“热”来形容房地产市场状态,这种通俗的说法容易引起误解,是不科学的。正确的提法应当用繁荣还是衰退,即景气度来表示。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的佳境状态,如果从房地产经济周期角度看,则是繁荣阶段的高峰期,笔者预测还会延续二三年时间。那种把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扣上“泡沫经济”的帽子是站不住脚的。
当然,也应当看到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出现了一些泡沫过多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过猛,隐含着再次出现供给过剩的危险。从现在开始就应适当控制土地供应量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
什么叫泡沫经济?《辞海》(1999年版)中有一个较为准确的解释。该书写道:“泡沫经济:虚拟资本过度增长与相关交易持续膨胀日益脱离实物资本的增长和实业部门的成长,金融证券、地产价格飞涨,投机交易极为活跃的经济现象。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最后必定泡沫破灭,导致社会震荡,甚至经济崩溃。”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泡沫经济主要是指虚拟资本过度增长而言的。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如企业股票或国家发行的债券等。虚拟资本有相当大的经济泡沫,虚拟资本的过度增长和相关交易持续膨胀,与实际资本脱离越来越远,形成泡沫经济,最终股票价格暴跌,导致泡沫破灭,造成社会经济震荡。
(2)地价飞涨,也是泡沫经济的一种表现。如果地价飞涨,脱离土地实际价值越来越远,便会形成泡沫经济,一旦泡沫破灭,地价暴跌,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危害。
(3)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正常情况下,资金的运动应当反映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运动状况。只要金融存在,金融投机就必然存在。但如果金融投机交易过度膨胀,同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成长脱离越来越远,便会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形成泡沫经济。
(4)泡沫经济与经济泡沫既有区别,又有一定联系。经济泡沫是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所谓经济泡沫是指经济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非实体经济因素,如金融证券、债券、地价和金融投机交易等,只要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中,对活跃市场经济有利。只有当经济泡沫过多,过度膨胀,严重脱离实体资本和实业发展需要的时候,才会演变成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可见,泡沫经济是个贬义词,而经济泡沫则是个中性范畴。所以,不能把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简单地划等号,既要承认经济泡沫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又要防止经济泡沫过度膨胀演变成泡沫经济。
二、经济泡沫的利与弊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泡沫之所以会长期存在,是有它的客观原因的,主要是由其作用的二重性所决定的。
一方面,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于资本集中,促进竞争,活跃市场,繁荣经济。
另一方面,也应清醒地看到,经济泡沫中的不实因素和投机因素,又存在着消极成分。
三、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
在搞清了泡沫经济的涵义以及泡沫的利与弊之后,我们可以回过头来研究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这个主题了。研究的结果是:
1、房地产业本质上是实体经济和实业部门,其本身决不是泡沫经济。
首先从房地产的属性来看,房地产是不动产,房地产商品兼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双重属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实在在的实体产品,同金融证券(包括股票、债券)仅仅是收益权利证书相比,根本不同,它本身并不是泡沫经济。
其次,房地产业部门是实业部门。它同金融证券等虚拟资本也是根本不同的,谈不上泡沫经济。
再次,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属于先导性、基础性产业,处于主导产业地位,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内生产总值中,房地产增加值一般要占到10%左右。房地产业以其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系数大的特点,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事实已经证明,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业的兴旺发达,是我国经济繁荣的标志之一,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所谓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的第二次”。
2、房地产业也含有某些经济泡沫成分,如果任其膨胀,也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危险性。
应当承认,房地产业成长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经济泡沫,主要表现在:
(1)地产价格泡沫。如前所述,土地价格由于其稀缺性和市场需求无限性的拉动作用,及其土地市场投机炒作,会出现虚涨,这种虚涨的部分就属于经济泡沫。如果土地价格成倍、甚至几十倍地飞涨,就会发展成泡沫经济。如日本的地产价格暴涨就是鲜明的例证。日本六大城市的地价指数,在上世纪80年代的10年间上涨了5倍,地价市值总额高达4000万亿日元,相当于美国地价总值的4倍,土地单价为美国的100倍。1991年以后地价暴跌,泡沫破灭,至今经济尚未恢复过来。地价虚涨是不能持久的,在一定阶段便会破灭。
(2)房屋空置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商品房供给超过市场需求,超过部门的供给增长属于虚长,构成经济泡沫。按照通用的国际经验数据,商品房空置率达10%以内时,这种经济泡沫是正常的。如果超越过多,引起严重的供给过剩,形成泡沫经济,导致房价猛跌,开发商遭受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倒闭,失业率上升,经济混乱,社会动荡。
(3)房地产投资泡沫。一般规律,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应与房地产消费增长率相适应,力求平衡供求关系。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阶段,百业待兴,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略大于消费增长率,形成供略大于求的市场局面,对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刺激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只有当房地产投资过度膨胀,商品房严重滞销,造成还贷困难,连带引起金融危机时,才形成泡沫经济破灭。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泰国就是一例。
(4)房价虚涨泡沫。房价是与地价相联系的,房价泡沫与地价泡沫密切相关。此外,开发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过高,人为抬高房价,也会形成经济泡沫。如果房价飞涨,开发商攫取暴利,购房者难以承受,由此也会形成房地产泡沫经济。
可见,房地产确有经济泡沫,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可能性。但绝不能把房地产业等同于泡沫经济。
3、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导致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适度的经济泡沫,例如土地价格微幅上扬、房价稳中有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高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商品房供给略大于市场需求等等,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没有一点泡沫房地产业是不能繁荣的。而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造成虚假繁荣则是不利的。关键在于要控制这些经济泡沫过度膨胀,不致形成为泡沫经济,带来严重危害。
四、辩证地看待当前上海的房地产市场形势
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究竟处于什么状态,是否已达到泡沫经济程度?这不是凭印象可以判别的,而是必须按照实际数据科学地进行评价。
衡量房地产市场形势必须树立一些基本标准。笔者认为,首先要看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的适应度;其次要看商品房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态;再次,要看商品房价格的波动状况及其走势。只有抓住了这些基本标准,才能进行正确判别。
以上述基本标准来衡量,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适应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要求,主流是处于持续发展的繁荣阶段。其主要标志是:
(1)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平衡,求略大于供,呈现出供求两旺的态势。据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上海市统计局的2002年1~6月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汇总资料,已登记的商品房预售面积1230.14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9.9%,批准的预售面积(1138.86万平方米)与实际预售面积之比为1∶1.08,实际预售面积略大于批准预售面积。已登记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1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5%,大大超过商品房竣工面积(468.51万平方米)。不少优质楼盘,出现少有的排队购房现象。前几年累积的空置房逐步消化,大幅减少。住宅市场旺盛的需求,拉动着上海房地产市场出现繁荣的局面。
(2)存量房交易大幅增长,向着房地产市场主体的方向发展。2002年1~6月,已登记的存量房买卖面积达到811.23万平方米,同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1%。日渐接近增量房交易,部分区内存量房产交易量已超过增量房交易量。预示着上海的房地产市场逐步成熟。
(3)房地产开发投资更趋理性化,市场基础扎实。与20世纪90年代初那种不顾市场需求、盲目开发的情况不同,如今的房地产开发商普遍比较重视市场调研和目标市场定位,使房地产投资开发牢固地建立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可以说属于市场需求拉动型投资扩张。2002年1~6月的上海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到355.3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5.3%,预计全年将超过700亿元,这对拉动投资需求,平衡供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有益的。
(4)商品房价格稳中有升,基本合理。2001年上海的房价上升了8%左右,2002年上半年上涨了5.8%。从其成因来分析,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楼盘品质提高、环境改善,成本推进型上升:二是居民收入提高,消费结构转换形成的需求收入弹性促进型上升;三是商品房阶段性、暂时性供不应求的需求拉动型上升。2001年上海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长9.9%,而房价的增幅仍低于收入增长幅度。从长期发展趋势看,房价稳中有升是符合市场经济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也是合理的,它恰恰是房地产业景气的重要标志之一。
通常人们喜欢用“冷”和“热”来形容房地产市场状态,这种通俗的说法容易引起误解,是不科学的。正确的提法应当用繁荣还是衰退,即景气度来表示。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的佳境状态,如果从房地产经济周期角度看,则是繁荣阶段的高峰期,笔者预测还会延续二三年时间。那种把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扣上“泡沫经济”的帽子是站不住脚的。
当然,也应当看到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出现了一些泡沫过多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过猛,隐含着再次出现供给过剩的危险。从现在开始就应适当控制土地供应量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4-0007-02
一、对虚拟经济概念的界定
国外对虚拟经济的界定大体有三种范畴。(1)用Fictitious Economy 来表述,是指股票、债券、期权、期货等虚拟资本的持有和交易;(2)用Virtual Economy来表述,是指以信息技术为工具所进行的经济活动,也称信息经济或数字经济;(3)用Visual Economy来表述,是指采用计算机仿真技术建立经济模型对实际经济运行过程进行的模拟。目前国内学者对虚拟经济的界定大都属于第一种范畴,大致可以归结为三种观点:(1)“虚拟经济是指与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货币资本不经过实体经济循环就可以取得盈利。简单地说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活动”(成思危,2002)。这一虚拟的经济系统的构成可以比喻为:虚拟经济的产品就是各种金融工具――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及各种金融衍生产品,虚拟经济的工厂就是各种金融机构,虚拟经济的交换场所就是各种金融市场。(2)虚拟经济是以资本化定价行为为基础的价格系统,是观念支撑的价格体系(刘骏民,2003)。(3)虚拟经济就是金融(李扬,2003)。持这一观点的学者们认为,金融是虚拟经济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作者认为,第一种范畴更为合理。该概念反映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活动的共同之处:追求价值增值。同时又揭示了虚拟经济价值增值的特点。第二种观点没有体现出虚拟经济活动的本质属性。第三种观点虽然反映了金融是虚拟经济运作的主要组成部分,但虚拟经济并不等同于金融,金融中的许多活动的价值增值过程是直接参与了实体经济的运作的,其增值过程并不是“虚拟”的。基于以上分析,对虚拟经济作如下定义:虚拟经济是以金融系统(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为主要依托,相对独立于实体经济的一种虚拟资本独立化运动和价格决定的经济形态。其本质内涵是虚拟资本以增殖为目的进行独立化运动的权益交易。
二、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分析
(一)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是相对独立的两个经济范畴,二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基础,决定虚拟经济,同时,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有反作用。
1.从起源的角度看,虚拟经济产生源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根据经济理论,商品经济的运行规律都隐藏在商品中。因此,分析虚拟经济也应从剖析商品开始。通过剖析可知,能够虚拟化的只能是商品的价值形式。用货币表示的商品价值形式即价格是其后一切价值符号的根源,同时也是以虚拟资本为代表的价值符号的根本基础。随着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伴随着信用制度、股份制度、资本市场的产生与发展,“每个确定的和有规则的货币收入都表现为资本的利息,而不论这种收入是不是由资本生出。货币收入首先转化为利息,有了利息,然后得出产生这种货币收入的资本。”(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526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随着收入的资本化,虚拟资本便产生并发展起来,在此基础上,虚拟经济自然而然的产生了。
2.从经济运行状况看,虚拟经济运行状况取决于实体经济的运行状况。如果实体经济运行状况良好,则虚拟经济必然茁壮成长;反之,假如宏观经济不景气、微观经济缺乏活力、结构失调等因素使实体经济出了问题,那么虚拟经济最终必然萎缩。
3.从发展的角度看,虚拟经济发展的规模与程度取决于实体经济的规模与程度。作为虚拟经济载体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是实体经济中经济主体根据实体经济中资金的需要而发行的,因而发行的规模是由实体经济决定的。有价证券的发行制约着证券二级市场的交易规模。尽管虚拟资本中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与实体经济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它依托于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因而也取决于实体经济的规模与需要。
(二)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双重影响
虚拟经济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是适应实体经济的需要而产生,可以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也可能制约实体经济的发展,使国民经济发生动荡和危机的可能性增加。
1.积极影响。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其产生和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第一,虚拟经济可以看成是实体经济的货币蓄水池,它既可以吸收大量的实体经济的过剩资金,也可以补充实体经济流动性的不足,从而化解实体经济的物价不稳定的压力。资金是实体经济的“血液”。虚拟经济以其高流动性和高获利性吸引着大量暂时闲置和零散的资本投入到股票、债券和金融衍生品等虚拟资本上,沉淀资本由此投入到实体经济中,满足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而虚拟资本的便利流动性, 加速了货币资金的周转、转移和结算的速度, 也提高了实体经济运行的效率。由于金融市场上融资渠道拓宽、融资技术提高、融资方式灵活、融资成本下降,可以在时间、数量、期限、成本等方面同时满足生产者的要求,使储蓄和投资在数量上和时间上都进了一大步,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融资支持,加速实体经济的发展。
第二,虚拟经济提供了分散经营风险的工具,降低交易成本。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使个体风险趋于分散化,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分散实体经济的风险。如经营者可以采用发行股票的方式将经营风险分散到各个投资者身上;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最初的动机就是为了套期保值和转移风险;虚拟资本的多样性、可转换性和高流动性又使企业能够以比较低的风险成本实现实物资本存量的累积。
第三, 虚拟经济可以通过财富效应使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增加。股市上涨等造成的财富效应能够有效扩大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推动实体经济增长。此外,金融市场的活跃,也会带动企业投资需求的增加。由此,虚拟经济从两个方面给实体经济提供强劲的需求拉动力,并通过扩大的乘数效应拉动实体经济增长。
第四,虚拟经济可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升级。通过股票等有价证券,能够使社会资本迅速从效益低的领域流向效益高的领域、从效益差的企业转向效益好的企业,并按照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不断地对资源进行重新分配和重组。这样,虚拟经济对资金的配置效应增强从而引导实体经济对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虚拟经济活动可以对企业形成一种压力,使资金和社会资源得到优化组合,形成合理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以至产业结构,从而促进实体经济的协调和健康发展,提高整个实体经济效益水平。
2.消极影响。虚拟经济的发展必须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虚拟经济的超前发展,会引发泡沫经济,而泡沫经济破裂又会引致金融危机,阻碍实体经济发展。
(1)虚拟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和投机风险性。虚拟货币一旦以膨胀的信用化形态进入生产或流通领域,虚拟经济就渗入了实体经济,并形成了两者之间的互动。这一互动增加了实体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2)当虚拟经济过度膨胀时,会阻碍资金进入实体经济,降低资源利用率。(3)虚拟经济的过度扩张会引发泡沫经济,导致对实体经济的巨大破坏。(4)虚拟经济的跨国扩张严重危及世界经济安全,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实体经济造成巨大冲击。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业务国际化、自由化,使国际资本流动急剧增长和快速扩张。特别是在金融创新的推动下,以各种对冲基金为主的国际投机资本也应运而生,严重威胁全球金融安全。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
1.充分认识适度发展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正确认识和对待虚拟资本、虚拟经济,不能因为它们有可能产生泡沫经济或导致金融动荡而限制其发展。应该认识到,虚拟经济是市场经济与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它意味着经济形态的多样性和高级化。
2.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膨胀演变成泡沫经济对实体经济产生消极影响。正确处理实体经济、虚拟经济的关系,把握好虚拟经济发展的“度”,使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发展形成良性互动。泡沫经济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金融投机虽然是重要的原因和导火线,但实体经济的内在失衡才是导致泡沫经济的根本原因。投机是泡沫破裂乃至引发金融危机的催化剂,是外在原因;而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和泡沫经济的基础,实体经济出现问题才是内在的原因。所以,我们一定要打牢实体经济的基础,把握好虚拟经济发展的“度”,使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3.注意防范和控制中国经济的泡沫风险,抓紧化解已形成的过度经济泡沫。中国实体经济运行的泡沫风险主要有:房地产泡沫、股市泡沫和国有企业较大面积亏损造成的泡沫。集中反映在银行的巨额不良贷款上。
4.建立经济预警系统,增强金融交易的透明度,完善市场法规,加强金融监管。为了使虚拟经济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防止泡沫经济的产生,应加强对虚拟经济运行的监控,控制其与实体经济的偏离度,使虚拟经济形成的资产、交易量与实体经济的对应从发散变为收敛,促进与实体经济运行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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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泡沫”一词因17世纪30年代荷兰的“郁金香球茎风潮”及同时期在英国爆发的“南海泡沫事件”而被正式引用。从经济学上讲,“泡沫”是指地价或股价等资产价格出现基础条件无法解释的持续上涨或下跌,最后在短时间内价格急剧波动的现象。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将“泡沫”定义为:一种资产或一系列资产价格在一个连续过程中的急剧上涨,初始的价格上涨使人们产生价格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从而吸引新的买者——这些人一般是以买卖资产牟利的投机者,而对资产的使用及其盈利能力并不感兴趣,随着价格的上涨,继而出现预期的逆转和价格的暴跌,由此通常导致金融危机。房地产泡沫经济指的是由房地产价格在投机行为作用下出现的严重脱离市场基础条件、脱离实际使用者支撑而持续上扬所形成的经济状态。本文对我国房地产泡沫产生的起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挤压泡沫的措施。
1房地产泡沫的起因
造成房地产泡沫的主要原因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随着社会总需求的增长,供给弹性越小的要素价格将增长得越快。在所有生产要素中,土地的供给弹性最小,在大城市中,人口密度高,土地稀缺。作为稀缺资源,房地产的价格必然会比较高。人们估计到房地产价格要上升,为了赚取土地价格上涨的资本所得,纷纷将大量资金投入房地产,加速了房地产价格的上升。当大家看到房地产价格只涨不跌,就大胆地以购买到的房地产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来进行房地产投资。因为房地产是不动产,容易查封、保管和变卖,而价格只涨不跌,银行以为房地产抵押贷款万无一失,所以很容易发放过量的房地产贷款。但不幸的是,当经济发展的速度因各种原因放慢的时候。价格跌得最快的也必将是供给弹性最小的土地和房地产业。而房地产投资者看到房地产价格下降,为了保护投资利益,竞相抛售,使房地产价格直线下降,泡沫随之破裂。原来被认为万无一失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也就成了呆账、坏账。
房地产确有经济泡沫,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可能性,但绝不能说房地产业就等同于泡沫经济。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1房地产业本质上是实体经济和实业部门,其本身决不是泡沫经济。首先从房地产的属性来看,房地产是不动产,房地产商品兼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双重属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体产品,同金融证券(包括股票、债券)仅仅是收益权利证书相比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其次,房地产业部门是实业部门,它同金融证券等虚拟资本也是根本不同的。再次,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属于先导性、基础性产业,处于主导产业地位,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系数大的特点,使得房地产业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1.2房地产过热不等同于房地产泡沫。房地产过热主要指房地产投资量过大,开发量过多,超过了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有效需求。房地产过热可能会带来供过于求、房屋积压、土地闲置和资金沉淀,但并不一定会带来价格飙升从而导致房地产泡沫。房地产泡沫在形态上表现为房地产价格的大起大落。房地产泡沫既是一种价格现象,又是一种货币现象。在房地产泡沫产生阶段,房地产资金货币供应量不断增加,各种资金包括个人投资、企业资金、银行贷款、国外游资纷纷介入,在短期内迅速使房地产价格升高。只有那些有大量投机资金介入,过度炒高的房地产市场,其房地产过热才会引发房地产泡沫。
1.3同时也应该看到,房地产业确实含有某些经济泡沫成分,如果任其膨胀,也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危险陛,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价格泡沫。土地价格由于其稀缺性和市场需求无限性的拉动作用,及其土地市场投机炒作,会出现虚涨。如果土地价格成倍、甚至几十倍地飞涨,就会发展成泡沫经济。二是房地产商品价格泡沫。一方面,房价是与地价相联系的,房价泡沫与地价泡沫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开发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过高,人为抬高房价,也会形成经济泡沫。
1.4房屋空置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商品房供给超过市场需求,形成大量空置,构成经济泡沫。如前所述,商品房空置率在10%-15%之间时,这种经济泡沫是正常的。如果空置率超过警戒线,引起严重的供给过剩,形成泡沫经济,导致房价猛跌,经济混乱,社会动荡。四是房地产投资泡沫。一般而言,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应与房地产消费增长率相适应,力求平衡供求关系。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阶段,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略大于消费增长率,形成供略大于求的市场局面,对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刺激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只有当房地产投资过度膨胀,商品房严重滞销,造成还贷困难,连带引起金融危机时,才形成泡沫经济破灭。
2如何挤压房地产泡沫
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导致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适度的经济泡沫,例如土地价格微幅上扬、房价稳中有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高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商品房供给略大于市场需求等等,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没有一点泡沫房地产业是不能繁荣的。而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造成虚假繁荣则是不利的。关键在于要控制这些经济泡沫过度膨胀,不致形成为泡沫经济,带来严重危害。具体对策如下:
2.1从土地源头入手,规范土地市场土地资源短缺不仅是困扰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也是困扰城市化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大问题,如何利用相对贫乏的土地资源为全体国民提供一个公正、平等、富足和安定的发展与生存环境,在一定意义上讲,都有赖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立法确定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以防止朝令夕改、急功近利,保障土地使用结构的合理性,为城市和地区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2.2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机制各级政府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区域性强和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加强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和演变规律的研究,科学设立符合当地房地产市场规律的预警预报指标体系和主要指标的量化区问,有计划地建立符合自己城市特点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防范房地产泡沫。通过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市场供求总量、结构、价格的调控;通过市场信息、引导和规范,增加房地产市场的信息透明度,控制人为惜售和炒作行为,引导企业理性投资、消费者理性消费;通过对楼市的动态监测,评价市场的运行情况,预测分析未来的市场走势,向政府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以便做出适时、适度调控市场的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3要加强对银行的监管推动房地产泡沫产生的资金,绝大部分都是从银行流出的。因此,必须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包括银行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等。房地产金融业应尽快与国际接轨,尽早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大力推进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尽快成立购房担保机构,推进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与住房产业的结合。同时借鉴海外经验,加强研究与国外不断创新的房地产金融手段和新型的房地产金融资本市场结合的方式、方法和步骤,促进开发信贷与消费信贷的同时发展,建立起健康繁荣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包括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DOI]10.13939/ki.zgsc.2016.38.150
1 中国房价的波动史与政府行为
2000年左右中国房价开始首次比较显著地涨浮,相比于之前年度,全国的平均房价上涨了近5%,原因就是政府想要增加内需,开启了房地产改革之路,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当然不言而喻。在2000年这一次中国房价历史性的变革中,也是政府的行为带来了房价的增长,原因就是之前所说的政府为了拉动国内内需的增长。外加2000年,我们进入了21世纪,大批的农村居民来到了城市,为的是有着更好的居住环境。无论是政府还是房地产商都看到了这一点,此时开启房产改革不仅能够为企业带来商机,也能够推动中国经济的增长,政府的行为为房价的向上跳跃助了一臂之力。期间,政府颁布了《关于做好当前土地登记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更有效地促进了城镇房屋建设,为之后房地产商大力开发城市住房打下了基础。
2001年到2003年,中国的房价缓慢增涨,年均涨幅在5%―10%之间,期间政府也不断出台政策。比如2001年的《关于规范住房金融业务的通知》,2002年的《关于印发经济适用房住宅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2003年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在此期间,政府出台的政策其实也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房价的缓慢提升是此时政府所希望的,可是政府并没有意识到泡沫经济即将到来。此时的政府行为,依旧起到了促进发展的作用,依靠其有力的调控力与执行力,公共经济――特指中国房价,在政府预期的道路上发展着。政府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城市化建设,鼓励农村居民向城市发展,同时也是为了以房产业来调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2004年起中国房地产业迎来了春天,这一年中国房价巨幅增长,全国的平均增长幅度远远超过了10%,一些发达城市地区例如北京房价增长率高达30.1%,这一涨幅让人们看到了房地产的商机。不少居民将手中的闲钱拿去买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加大房屋建设的同时仍然在不断炒高着房价,房价增长一发不可收拾。这样的房地产经济超出了政府的预料,原先出台的政策《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似乎达到了反面的效果,这一年往后的房地产市场完全处在一个亚健康的发展,其间存在着巨大的问题。2004年起到之后的近十年,房价一直频繁地波动着,整体的趋势是不断飙升,2009年到2010年全国房价的涨幅率甚至超过了20%,房价如股市一般,引发了无数入的投资欲望。当然在此其间,政府当然没有袖手旁观,这样的涨幅定隐藏着大问题,中国房价的泡沫经济已经出现了。为了加强房地产业的管理,2004年出台了“8.31大限”;2005年出台了“国八条”、《关于做好稳定房屋价格工作的意见》;2006年出台了“国六条”;2007年央行也进行了五次加息,目的就是为了减缓贷款建房的势头;2010年出台了“国四条”与“国十一条”。这一系列的政策,都是政府不断进行着宏观调控的表现,但是效果并不明显。近十年里房价确实有过下调的势头,可是马上又反弹,可见中国房价的泡沫经济已经根深蒂固,要想真正地解决不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一阶段,政府意识到了问题的存在,并不断尝试改善,在泡沫经济还未破裂,社会经济还没有出现危机的时候,政府进行了调控,干预房地产市场的不健康发展,政府行为解决着这一系列的问题。
近三四年到2016年为止,房价出现了回调,一些重要城市虽然仍处在上涨的趋势,但全国普遍的房价都在稳定中回调。政府的举措有了效果,目前而言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不再有过去凶猛的上涨势头。那么可以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经济解决了吗?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泡沫经济已经孕育了十年之久,其间存在的隐患仍然可能会导致泡沫破裂,政府也许是找到了隐患的根源,接下来政府将会尝试着解决这一问题。
2 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原因,政府调控房价的目的与作用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长久地处于不健康的发展,孕育了巨大的危机,其中泡沫经济就是一大问题。泡沫经济,指资产价值超越实体经济,极易丧失持续发展能力的宏观经济状态。泡沫经济经常由大量投机活动支撑,本质就是贪婪。由于缺乏实体经济的支撑,因此其资产犹如泡沫一般容易破裂,因此经济学上称之为“泡沫经济”。泡沫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经常会由于支撑投机活动的市场预期或者神话的破灭,而导致资产价值迅速下跌,这在经济学上被称为“泡沫破裂”。那么房地产市场泡沫经济当然也就是房价过高,人们投机心理变强,导致了房产市场形成了一个没有实体支撑,空洞的经济现象。那么,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经济又是怎样形成的呢?主要有以下3点原因。
第一,房地产的区域性强。不动产之所以为不动产,就是因为它无法随处搬运,不可移动。而人们选择区域居住时总会选择交通便利、生活设施齐全的地段。因此,像市中心等地段就比郊区地段的房价高很多。同理,在祖国发达的一线城市生活,交通便利,机会也多,生活更加幸福,因此北、上、广等地的房价也一直居高不下。相比之下,新疆、甘肃等地的居民就没有这样的困扰了,地广人稀,房地产市场没有那么活跃。
第二,房屋生产周期较长。短期内供给难以有效增加,也就是说,房地产市场易被卖家操纵,买家会被灌输以买不到房的恐慌。因为房子一旦建成,短时间内根本无法改变,也无法因为需求的增加而加以变通,只能另外开发土地。而且,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有农村居民向城市涌入,城市用房的需求量大大增加。人们急于“安家落户”的思想更甚从前。
第三,房地产的价值不易判断。关于房屋价值,有很多评估机构,从事资产房产的评估业务。但当房产市场处于十分活跃的阶段时,学术上通用的一些估价方法都不适用,一个房产的价值,基本基于卖方对房产市场的操纵与买方对市场的预期。房产市场很难用理性来掌握,政府也无法实施稳定调控的职能。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任由市场自由发展,市场才是主导一切的“老大”。
为了打压房价猛涨的势头与泡沫经济的不断严重化,政府不得不干预房价。当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经济破灭,定会带来巨大的影响,房价迅速增长的那十年,中国社会不断地有人投机于房地产市场,一旦这一市场经济危机化,随之来的将会是低价买房热潮或者是一大批新建的房屋没人买。萧条的房地产市场也会带动其他领域,中国社会将面临经济危机。在这一情况到来之前,政府采取一些措施,较有效地缓解了这一现象,虽然现在的房价依旧很高,但是上涨的势头已经有所消减。政府的行为维护着社会经济的稳定,以有形的政策与无形的力量调节着社会,在促进发展的同时也控制发展,努力让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地增长。
3 结 论
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政府对市场的公共经济的调节都是必要的,无论是哪一次金融危机的好转,政府在其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以中国市场的房价为例,政府在其中有着重大的影响,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时政府促进它的发展,在房地产市场存在大问题时政府想办法解决。单纯地放任市场进行自我调节,后果大家都知道,政府就像一双无形而有力的手,在市场需要时推一把,在市场过分膨胀时拦一下。当然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经济暂时还没有破裂,如果有一天这样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政府定会采取其他的措施,来挽救中国的房地产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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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理论的指引下,各国政府纷纷全负荷启动政府刺激经济的措施。美国财长盖特纳2009年2月10日宣布的“金融稳定计划”,计划用2万亿美元以启动处于困境中的银行业。经过国会的讨价还价,最终通过了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这次美国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干预经济周期变化的力度是史无前例的。
但是如果把政府因素考虑在内,政府可以通过无限提供货币改变通缩预期,从而营造通胀预期,其结果截然不同。
换句话说,就是政府刺激经济的力度必须超过经济的客观均衡点,才能成功地实现通缩预期转为通胀预期。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投放在经济运行中的货币量必然大于经济运行的客观实际量,这样不可避免地会形成泡沫。换言之,加入政府因素以后,泡沫将成为经济的常态,再也不会出现长时期的萧条。
如果把政府看作一个可以制造货币、制造投资进而制造增长的“超级公司”的因素加入凯恩斯理论中,则克鲁格曼所说的萧条经济实际上并非常态,萧条经济学的思维也变得不再重要。取而代之的将是长期和持续的通胀压力,泡沫化生存常态化,最终,真正重要的将是通胀经济学的思维。
现金为王已经过时
2009年,如果中国企业只接受了克鲁格曼的萧条经济学思维,那惟一正确的投资理念就是“现金为王”――事实上,这句话在2008年下半年时是最热门的词汇,但其结果却是后悔得吐血。如果中国企业同时还兼有通胀经济学的思维,观察政府政策的变化,反市场之道而行之,则这一年的收获一定是惊人的。
从2009年中国的经济增长的构成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净出口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为3.9%,鉴于中国的GDP增长率为8.7%,这意味着国内经济部分的增长为12.6%,这是自1993年以来消费和投资增长最快的一年。中国为了对抗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外需收缩而实施的经济刺激方案,正如《华尔街日报》所言,银行贷款和公共项目支出的激增把投资推到了几乎前所未有的高水平。国家统计局称资本形成对2009年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92.3%,即8.7%的经济增长率中的8个百分点是政府主导的投资所拉动。可见,在应对金融危机时,政府主导的信贷及投资在中国经济增长中扮演着何等重要的作用。
美国政府及其他各国政府也不例外。事实上,美国政府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更大,美元是世界货币而且还是世界的储备货币,同时美国又是一个超级经济体。如果把地球作为一个经济体看待,那么美元这个“超级货币”对于全球经济的影响就好似人民币对于中国经济的影响。
通胀乃至泡沫经济是常态
可见,无论是从单个国家或是全球经济而言,政府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已经不可小觑。然而,遗憾的是,在传统经济增长理论中对政府作用的考虑却少之又少。
面对次贷危机,各国纷纷启动经济刺激计划,美国都上升到卖不出国债就直接印钞票的程度,而政府的做法无论从实际还是从预期来讲,都将对经济增长产生重大影响。
然而,迄今为止的经济增长理论即使从索罗模型发展到开放条件下的经济增长模型,也只不过是把国际贸易加了进来,同时认同国内投资可以通过世界储蓄而不只是国内储蓄来支持。然而,这与现实相比,仍显得有些蹑手蹑脚。现在的实际经济运行情况是投资并不需要(或者说不是一定需要)储蓄来支撑,相比之下,政府的货币供应几乎可以无所束缚地放行,进而影响经济增长。
引言:
货币到底是什么?货币对于我们意味着?我们拥有货币是不是就一定无所不能?价格和价值到底有什么区别?价格是否能真实反映价值或是价值怎样用价格体现……
如果要问以上类似的问题,可以说是没完没了,但是,我们在心旷神怡、头脑清醒时不妨试探着问问自己。货币到底是不是我们最终需要的?这将有助于我们看清很多事情表象背后的实质,把握住资金运动的规律,从而帮助我们做出正确的事情。
一、经济的货币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作为市场中的经济人,每个人都必须关注我们的财富,而时下财富的衡量最终都核算为货币财富来计量。货币资金作为重要的资源也越来越为人们和政策制定和执行者认知和重视。
1.我们的整个经济在不断的货币化
(1)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什么是经济的货币化。经济的货币化指交易过程中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部分的比重越来越大。经济货币化比率的差别基本上反映了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货币化比率与一国的经济发达程度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之所以,这里谈到经济的货币化,是因为货币化率越高货币资金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越大。关注经济发展就要了解货币自己的运动情况,合理配置。
货币化率,即社会的货币化程度,是指一定经济范围内通过货币进行商品与服务交换的价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一般采用M2/GDP的方式来表示经济货币化指标。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经济货币化增长态势十分显著,换句话说,货币关系作为经济关系的存在形式在我国已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深化与泛化。1998年,我国M2/GDP已经是1.32;至2013年3月,M2突破100万亿元, M2/GDP接近200%。M2/GDP从1978年的0.32增长到2012年的1.88,在34年间扩大了近6倍。
(2)货币化程度并不能完全反映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最实际体现即为居民消费水平,而经过测算我国的经济货币化水平竟然与居民消费水平不呈显著的因果关系。
居民消费水平是指居民在物质产品和劳务的消费过程中,对满足人们生存、发展和享受需要方面所达到的程度。通过消费的物质产品和劳务的数量和质量反映出来。
唯一的解释就是我国表面上很高的经济货币化水平实际上并不代表同样水平的居民消费水平,由此我们得出一个事实:我国的经济货币化发展呈现非常不正常的态势或说明我国的货币运动与经济发展存在某些不正常。
(3)为什么经济中总会产生泡沫。价值决定价格,供求影响价格,而价格是价值的资本体现,资本流动的主要形式就是以货币资金存在。了解这些,我们才能更好的理解资产价格,当价格偏离资产价值时,我们就认为它产生了泡沫。
怎样确定资产的价值和价格呢?资产的价格来自购买者竞争出价,而购买者出价的高低是由购买者对资产的预期收益率、资金成本决定的。
价值则来源于资产在被有效充分利用的情况下,所能产生的最大收益决定。如果要用货币标注价值,即让价格可以基本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并不是增加国民收入或GDP的总量增长,而是要增加全体国民的总效用,使人民增加有效消费,人民的消费增加就需要更多的收入。
收入从那里来?这将是决定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有就业才会有收入,增加就业就要壮大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这些解决就业的主力。我国经济货币化不正常的态势就是货币运动并没有给予实体经济足够的支持,只是在空中空转,实体经济中的沉淀不足,虚拟经济中的投资、投机短期内太盛,这也是短期内容易产生大量资产价格泡沫的原因。
二、资产价格泡沫对经济意味这什么
最近“泡沫”一词充斥着各种媒体,也逐渐成为人们日常闲谈的一个主要话题。那么什么是泡沫呢?
“泡沫是指现实资产价格与实体资产价格之间的差,也就是现实资产价格中,实体经济不能说明的部分。”――野口悠纪雄《泡沫经济学》。
历史上已经出现过荷兰郁金香、劳氏银行券、南海泡沫、佛罗里达土地热等很多泡沫事件,但是日本上世纪90年代初的资产泡沫破灭引起的日本经济“失去的二十年”及最近美国房地产泡沫破灭引发的次贷危机都反复证明了“泡沫”对经济发展构成的严重威胁。
因为实体资产价格的测定困难,所以要想利用现实的数据推算泡沫的程度有多大并不容易。但是,认清“泡沫”的危害,才能促使泡沫尽早破灭,越早泡沫产生的危害就越小。
1.为什么“泡沫”破裂总是坏的?
从效率和公平两个角度都有不良影响。
(1)从效率的角度看。因为泡沫的出现扭曲了市场价格体系,会导致资源的无效配置,泡沫持续时间越长,资源误配的效率损失越大。
(2)从公平的角度看,泡沫产生的最大的危害,在于资产价格的异常上涨扰乱了人们的价值观。比如,许多企业开始热衷于资本运营,或者放弃主业而转向不动产投资。原本持有土地与股票的资产家,无须付出什么劳动,财产可以迅速膨胀。另一方面,几乎没有什么资产的劳动者,即使辛劳一生,也不能拥有自己的住房。因此,泡沫破灭越早,对整体经济的冲击越小。
2.既然泡沫危害巨大,我们怎样监控它,并控制它的破灭呢?
泡沫反复发生原因在于泡沫具有“只要投机继续就可以产生利益”的本质特性。值得注意的是没有金融系统的介入,大规模的“泡沫”根本不可能出现。所以要掌控泡沫,就要合理的引导货币资金的运动。
日本的泡沫经济业已验证,宽松的货币能够拉动资产品价格,却不能拉动实体经济。将土地(中国实为住房)这种生活不可豁缺的要素作为投机抄作的对象是经济可持续发展、民生改善威胁。
三、经济之锚在实体经济
1.上文中反复说道“实体经济”,要认知实体经济的意义,先来看看实体经济如果衰退会造成的三个影响:
(1)就业减少,失业增加;
(2)是居民预期收入减少,消费信心严重受挫,消费支出增长停滞;
(3)是企业投资信心低沉,住宅投资继续大幅减少,产业活动趋弱。
我们这样就可以得之实体经济的定义。
实体经济“Real economy”是指物质的、精神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包括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和服务部门,也包括教育、文化、知识、信息、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部门。实体经济始终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2.实体经济的重要性
次贷危机全面爆发以后,美联储就宣称“金融市场动荡没有损及实体经济”,美联储改变立场大幅降息的声明中仍然表示“为防止市场动荡损及实体经济”,旧金山联储主席耶伦也表示“短期货币政策应该致力于稳定实体经济增长”。其实在次贷危机爆发之前而房市长期低迷时,美联储就置房市下滑于不顾,多次声称“房市下滑没有伤害到实体经济领域”。可见在2007年中,美联储使用“实体经济”这个词汇的频率是非常之高的,那么美联储的“实体经济”是什么含义呢?
美联储频繁使用“实体经济”这个词语,与之相关联的是除去房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之外的部分,就美国经济数据的构成来看,其中包括制造业、进出口、经常账、零售销售等的部分被美联储笼统地概括为“实体经济”。由于不包括房市和金融市场这样的特殊的部分,所以“实体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美国国内市场运行的“流水账”部分,之所以这样来描述,是因为虽然“实体经济”往往不是要害部门,而是民用普通领域。
尽管不是要害部门,但“实体经济”显然对于美国市场的日常运行具有关键意义,一旦“实体经济”出现震荡或反复,往往反映到美国人的生计问题上,像美联储十分关注食品价格指数和消费者核心物价指数以及库存和零售销售等指标,这说明美联储所谓的“实体经济”反映的是市场运行基本面的状态好坏。
3.目前我国经济应关注的问题
(1)宏观流动性过剩的态势并没有反应在微观企业层面,即没有反应在企业财务流动性的改善上,金融部门和实体经济之间存在明显的分离;
(2)宏观流动性体现在实体经济中主要表现为价格的波动性,尤其是股市价格和房地产价格的波动上;
(3)中国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的分离对金融部门的稳定性造成了负面作用,并且存在潜在的高风险。大量的金融部门的投资并没有真正注入实体经济。
四、结论
日本政府在泡沫经济破灭后所所采取的财政和货币刺激政策,不但没有改变经济衰退的全局,反倒使日本政府债台高筑,财政赤字屡创新高,削弱了政府对经济的调控能力,为以后的经济发展留下了诸多“后遗症”。同时,历史经验也反复证明,在经济景气下滑周期,扩张性财政政策对短期内的有效需求的刺激和提升作用是极其有限的;而货币政策的使用要有战略性的引导,才能发挥更显著而长久的作用。
无论是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的出台,除了关注它对解决当前经济问题的效果,更应该着眼于国民经济长期的稳定发展,着眼于国民自身效用的增加,而这都依赖实体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毫无疑问,日本泡沫经济生成和破灭的原因是复杂的,包括制度、结构和政策等,但回到其定义,泡沫经济是指大量过剩资金追逐相对稀缺的投资机会而造成的资产价格膨胀,因此这个故事将主要在宏观经济层面展开。
要说明日本泡沫经济的生成,还需要从日元升值说起。虽然从本质上讲,日本泡沫经济与日元升值是两个不同的事件,各有不同的原因,但由于二者出现在同一时期,有着相同的历史背景,因而产生了复杂的联系,以致使一些舆论误读了它们。
日元对美元升值的直接原因是日美贸易差额的变化;根本原因是日本对美国经济实力的变化。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经济正为“滞胀”所困扰,1980年,美国的通胀率为13.5%,失业率为7%,经济增长率为-0.2%,财政赤字为738亿美元,贸易赤字为150亿美元。为了克服“滞胀”,里根政府以减税为核心,通过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增长;美联储通过紧缩性货币政策,提高利率,抑制通货膨胀。高利率增加了美元对国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大量资金流入美国市场,导致美元升值。1979年至1985年2月,美元对其他10个发达国家货币的多边汇率上升了73%。
美元升值扩大了美国贸易赤字。1980-1984年,美国对日本的贸易赤字从150亿美元增加到1130亿美元,与此同时,日本对美贸易顺差从76.6亿美元增加到461.5亿美元。巨大的贸易差额在使美国成为世界最大债务国的同时,也使日本成为世界最大的债权国。1985年,日本对外净资产为1298亿美元;美国对外债务为1114亿美元。
日元对美元升值的更深层因素是,二战后,美国曾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元成为“超级货币”;20世纪80年代,日本在经济增长率、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均已远远超过美国,美元开始衰落。1980-1985年,美国劳动生产率平均约为0.4%,日本约为3%;美国经济增长率平均约为1.5%,日本约为4.8%。
也就是说,到1985年,日元升值与美元贬值都已经无法避免。实际上,1985年2月美元走低/日元升值的过程已经开始,1985年9月的“广场协议”只是加快(而非启动)了这一进程。
日本泡沫经济生成和破灭的主要原因是日本宏观政策的失误。在当时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中,日本货币政策曾经失去平衡,出现过三次重大失误。
1986年,日本出现了短暂的经济衰退,史称“日元升值萧条”。实际上,“日元升值萧条”的时间很短,仅仅是日元升值后市场的自动调整,当年年底日本经济便恢复增长。但是,出于对日元升值的恐惧,日本政府对“日元升值萧条”做出了错误的判断,采取了错误的政策,再加上其他国际因素的影响,从1986年1月到1987年2月,日本银行连续五次降低利率,把中央银行贴现率从5%降低到2.5%,不仅为日本历史之最低,也为当时世界主要国家之最低。而过度扩张的货币政策,造成了大量过剩资金。在市场缺乏有利投资机会的情况下,过剩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入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造成资产价格大幅上涨。这是日本货币政策的第一次失误。
1987年秋,世界经济出现了较快增长。为了对付可能出现的通货膨胀,美国、西德等相继提高利率,日本银行也准备升息。恰在此时,1987年10月19日,被称作“黑色星期一”的“纽约股灾”爆发。在西方国家的联合干预下,“黑色星期一”仅表现为一种市场恐慌,并且此后不久,人们原先对世界经济的悲观预期为乐观情绪所代替,各国经济均出现了强劲增长。
但日本经济的灾难却由此开始。当时美国政府担心,如果日本银行提高利率,资金不能及时向欧美市场回流,可能再次引起国际市场动荡,因此建议日本政府暂缓升息。日本政府也担心,提高利率可能使更多的国际资本流入日本,推动日元升值,引起经济衰退。并且,当时日本正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需要以较低的利率来增加国内投资,减少储蓄,缩小经常项目顺差。在这种情况下,日本银行决定继续实行扩张性货币政策,维持贴现率在2.5%的超低水平上不变,一直到1989年5月日本银行才提高利率,这时距离“黑色星期一”已经19个月,距离日本实施超低利率政策已经27个月。
这是日本货币政策的第二次失误,也是一次“致命的失误”。极度扩张的货币政策造成日本“经济体系内到处充斥着廉价的资金”,长期的超低利率又将这些资金推入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1985-1989年,日经平均股价上升了2.7倍;1986-1990年,东京、大阪等六大城市的价格指数平均增长了三倍以上。
1989年,日本政府感受到了压力,日本银行决定改变货币政策方向。1989年5月至1990年8月,日本银行五次上调中央银行贴现率从2.5%至6%。同时,日本大藏省要求所有金融机构控制不动产贷款,日本银行要求所有商业银行大幅削减贷款,到1991年,日本商业银行实际上已经停止了对不动产业的贷款。货币政策的突然转向首先挑破了日本股票市场的泡沫,1990年,日本股票价格开始大幅下跌,跌幅达40%以上,股价暴跌几乎使所有银行、企业和证券公司出现巨额亏损。紧跟其后,日本地价也开始剧烈下跌,跌幅超过46%,房地产市场泡沫随之破灭。货币政策突然收缩,中央银行刻意挑破泡沫,这是日本货币政策的第三次失误。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经济出现了长达10年之久的经济衰退。
为什么日本政府长期实行扩张性货币政策?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再一次回到日本泡沫经济的起点――1985年。在日本历史上,1985年是一个极具特殊意义的年份,这一年日本发生了许多足以影响日本历史、改变日本命运的大事。
第一,日本经济、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步伐加快。战后日本的经济和金融都有着浓厚的“封闭”和“管制”色彩。20世纪70年代,日本开始了经济、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进程。20世纪80年代,这一进程迅速加快。1985年,日本政府发表了《关于金融自由化、日元国际化的现状与展望》公告,揭开了日本经济、金融全面自由化、国际化的序幕。
第二,日本政治国际化进程加速。20世纪80年代初,日本政府提出,日本要从一个“经济大国”走向“政治大国”,而日美关系将成为“政治大国”的基石。在1985年的“广场会议”和1986年的“卢浮宫会议”中,日本均成为美国最坚定的盟友。
中图分类号:F11 文献标识码:A
在18年前日本发生的被称之为“泡沫危机”的金融危机,使日本经济停滞发展10余年。目前,中国经济也面临近10年来最困难的局面。而中国、日本作为亚洲两个最大的经济体,通过对日本“泡沫危机”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并将当时的日本和现在的中国进行比较研究,对正确认识中国目前的经济金融形势和应该采取的政策措施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一、历史回眸
日本的“泡沫危机”形成于20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1989年达到泡沫的顶峰。1985年《广场协议》签署后,日元大幅度升值,出口严重受阻,为摆脱“高日元萧条”,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财政和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发展。1987年秋天的“黑色星期一”导致欧美国家股票市场出现暴跌,并很快影响到实体经济,为克服这一事件对日本经济的消极影响,日本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经济刺激政策的力度。结果,日本的资本市场出现了急剧膨胀,形成了不动产与股市的双重严重泡沫。日经225指数从1984年初的10,00点左右上升到1989年末的3816点,1987年日本股票市值就已经占到全球股市总市值的41.7%,并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房屋地价指数则从1984年的33.0上升到1990年的最高峰104.1,国土面积仅相当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日本,其地价市值总额竟相当于整个美国地价总额的4倍。为挤压泡沫,日本从1989年5月开始连续5次提高利率,从3.25%提高到1990年8月的6%;在财政政策上,1991年出台地价税,规定从1992年起,不管地价涨跌,凡持有者必须向国库缴纳土地持有税,从而彻底打击了对土地的投机。1990年初,股价开始下跌,1991年地价也出现下跌,泡沫经济开始彻底破灭。日经225指数从1989年的最高点3467点,最低跌到2003年的7,60点;日本的地价指数也从1990年的最高峰104.1,跌落到2004年的30左右。日本企业和银行也出现了大规模的倒闭现象,泡沫破灭后的近10年内,日本企业倒闭112,88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倒闭总数也多达180家。
二、日本“泡沫危机”的本质特征与中国经济比较分析
(一)日本“泡沫危机”的本质特征。日本的“泡沫危机”从本质上说,是在一段时期内政府的经济金融政策连续使用不当造成流动性的严重泛滥和市场主体行为的集体非理性,进而诱发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同时出现巨大泡沫,最终导致全面金融与经济危机。而“广场协议”在其中扮演了一个促使一系列错误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出台的关键角色。为了克服1985年“广场协议”签署后日元大幅升值对日本经济的负面影响,避免与欧美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日本政府制定了以国家投资、私人投资和个人消费支出扩张为主的内需型增长策略,从而在日本掀起了一轮大规模基础设施与房地产建设的。1987年秋欧美的“黑色星期一”引起的金融动荡又进一步强化了日本政府推动扩张性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力度。日本国内土地资源的匮乏直接导致了房地产投机热,投资膨胀又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的迅猛扩张,在普遍乐观预期的支配下,市场主体的集体非理最终导致股票市场与房地产市场泡沫的迅速膨胀。
(二)中日两国经济比较。中国目前的情形与1987年“黑色星期一”爆发时的日本的情况在某种程度上有相似之处。
首先,投资驱动。战后日本经济的重建和起飞靠的是投资,投资对GDP的比率从1955年的15%快速上升,到七十年代初已接近40%。我国经济增长最有力地推动也是投资,投资率从改革开放初期的25%提高到2006年的42%。而战后美国的投资率一直稳定在15%的水平上。另外,中、日两国先后都实现了经济的高增长和低通胀。从1955年到第一次石油危机冲击的1973年,日本GDP增长约为10%,而消费物价通胀年平均不到2%。低通胀的原因是投资形成了新的生产能力,过剩产能下的过度竞争限制了厂商的定价能力。同样,由于投资驱动,中国目前经济周期的特征也是高增长和低通胀。高增长掩盖了诸多深层次的结构问题,低通胀则解除了货币当局的警惕,信贷供应充足。信贷刺激了投资,投资带动景气上升,企业盈利的改善促使银行发出更多的贷款,如此形成投资-景气-信贷之间的循环,进一步强化了投资驱动的增长模式,很有可能引发日后的流动性泛滥。如果投资下滑增长便难以为继。自七十年代初开始,日本的投资率从35%的高位上回落,GDP增长率随之降到年平均4%以下,进入九十年代之后,增长基本停顿。
其次,投资驱动造成经济结构的扭曲,资本密集型的制造业过度发达,而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相对落后。虽然人均GDP和美国相差不多,但日本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仅为65%,比美国低了至少15个百分点。我国服务业产值不到GDP的40%,并且近年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失衡对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贸易顺差和本币的升值都与之有关。服务产品在本土消费不会引起国际贸易摩擦,而制造业的过剩产能只能由海外市场吸收,强劲的出口为投资驱动的必然结果。
再次,中、日两国的创新能力不足成为两国经济的软肋。日本给人以科技发达的印象,但其实正如日本前金融相竹中平藏所指出的,日本的特点是二元经济,外向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制造业部门创新能力较强,可与欧美竞争,而国内的金融、地产、建筑、零售等行业长期处于政府的保护之下,产品技术陈旧,效率低下。而中国的二元经济也与日本类似,一方面是监管保护和政策扶持下的国有部门,一方面是在国内外激烈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民营部门。创新能力不足,使两国为保持经济增长都不得不追加投资,以弥补投资收益递减留下的缺口。美国之所以能够以15%的投资率实现战后中度增长,关键是通过创新不断改进效率。
目前,中国在经济上与日本的共同特征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大国经济――泡沫膨胀――金融危机――经济衰退的趋势与风险。
三、启示
中国经济在两个市场泡沫破灭的“内忧”与美国“金融海啸”冲击的“外患”夹击之下,如何避免出现严重衰退,使经济尽快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同时又要防止重蹈日本不当“救市”导致资产市场特别是房地产市场重新吹起一个更大泡沫问题的覆辙,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一)任何情形下都要努力避免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同时出现巨大的泡沫。如何在经济较快发展的过程中避免实体经济与金融市场同时出现泡沫的非理性膨胀,是政府经常要慎重处理的一个课题。
(二)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摆脱萧条。把产业结构的调整贯穿进去,确定新的经济增长点,注重低能耗、低污染、高质量的内涵型经济增长,防止通货膨胀的反弹和实体经济泡沫的重新出现。
(三)泡沫已经出现且很大,但还没有完全失去控制之前,通过相关经济的、税收的、货币的政策挤压泡沫非常有必要。在各种措施都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就应该采取较为有力的措施确保经济发展的核心――银行系统的安全。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应该保持相当的前瞻性、独立性和灵活性。
(四)“救市”时机的选择非常重要。泡沫没有彻底破灭之前以“救市”的方式介入,特别是采用极易重新导致通胀的财政或货币政策介入,最后的效果可能适得其反,极有可能滋生更大的泡沫。中国股票市场目前已经基本调整到位,但房地产市场泡沫并没有彻底破灭。因而,扩张性货币政策的出台时机与力度、积极财政政策的导向与切入点选择就显得非常重要。
(五)只要银行系统没有出现重大问题,应静待泡沫的彻底破灭。在泡沫彻底破灭之后,“救市”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方法要科学。同时,针对最近这一轮股市泡沫和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原因和动力进行深入分析,防止在救市过程中诱发新一轮更大的泡沫。并且,我们还需要充分估计到泡沫彻底破灭所带来的各种复杂的经济与社会问题,准备好充分的应对措施,有备无患。
(作者单位:西安培华学院国际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