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5 14:49:0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创意产业概念,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引言
自从20世纪90年代起,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实现经济结构转型、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目前,全球文化创意产业每天创造的产值高达220亿美元,并以5%的平均速度递增;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之一。2011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成为国家支柱产业之一;在政府的支持和政策扶持下,文化创意产业在中国取得较大的发展,并正在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虽然文化创意产业在世界各国取得较快发展,但也存在概念范围不统一等问题。目前,世界各国关于文化创意产业概念范围的界定仍存在差异;即使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在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范围界定上也存在差异。这导致政府无法掌握各个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水平、并制订针对性的政策,影响其长期发展。本文在对创意产业相关文献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对创意产业概念来源、衡量标准和分类方法进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可以通过的创意产业界定方法。最后,本文还对创意产业的发展战略进行了讨论。
二、创意产业概念的提出
1. 文化产业的提出。文化产业起源于文化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始于19世纪、并于20世纪早期在资本主义国家得到进一步发展。文化产业的概念由Adorno和Horkheimer于1947年提出,目的是引起社会对艺术商品化的批判性关注。
在20世纪的后50年,文化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其原因包括:(1)社会经济取得快速发展,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物质基础;(2)技术进步使个体休闲时间增加;(3)消费者文化水平提高,对文化产品需求增加;(4)电视等新媒介、新媒体的出现,也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硬件基础(Hesmondhalgh, 2002)。到20世纪80年代早期,文化产业的增长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对于政策制定者来讲,忽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已经变得不可能”(Hesmondhalgh 和 Pratt,2005)。
虽然文化产业在20世纪后期取得较快发展,但是关于文化产业的概念和范围始终存在争议。Horkheimer和Adorno(2002)认为文化产业主要涉及生产娱乐性产品的行业,包括广播、电影、出版、音乐等,但不包括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博物馆、美术等与艺术相关行业。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2004)认为,文化产业指利用创意、文化知识和知识产权生产具有文化和社会意义的产品和服务的行业。
2.创意产业的提出。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y)最早由英国文化媒体体育部门于1998年提出。创意产业这一概念提出的原因包括:(1)政治原因。随着后工业时代的到来,英国政府为扭转在世界竞争中的不利地位,提出文化产业的概念,但收效甚微;1997年英国大选后,布莱尔政府为树立新的政治形象,提出创意产业的概念;(2)经济原因。创意产业概念的提出,进一步强调文化产品、休闲、娱乐等创意活动对经济的贡献,有利于推动以知识产权开发为基础的新兴行业发展(Hesmondhalgh 和 Pratt,2005;Galloway 和 Dunlop,2007;Foord,2008)。
根据英国文化、媒体和体育部门的定义,创意产业指依靠个人创意、技术和天赋,从事知识产品的生产和开发,并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岗位潜力的行业(DCMS,1998)。此后,该定义被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但在具体产业范围上又存在差异。
3. 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的区别。关于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的区别,学术界仍存在争议。Cunningham(2004)认为两者兴起的时间存在差异:文化产业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早期,是早期技术进步的产物;创意产业兴起于21世纪初,是技术变革的产物。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04)认为文两者的范围存在差异:文化产业是从当时场景中产生创意内容的行业,而创意产业则是从版权和创意内容分销中产生价值的行业。
虽然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仍存在上述争议。但多数学者认为,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采用创意产业这一概念的原因在于:(1)在知识经济背景下,创意在经济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作用;(2)从实践角度看,把文化产业归入创意产业的范围是多数国家的惯例(Galloway 和 Dunlop, 2007;Foord,2008)。
三、创意产业衡量标准
尽管在过去20年,创意产业引起学术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的广泛关注,但是关于创意产业和创意产品的衡量标准仍不清楚(O’Connor,1999)。Galloway和Dunlop(2007)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创意产业和创意产品的五个衡量标准:(1)创意性,指创意产业常被描述为以创意为基础的行业,创意是其关键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创意产业的标准之一;(2)知识产权,这是创意产业的组织原则,也是定义创意产业的基础,允许产权拥有人对产品行使经济权和道德权;(3)象征意义,指创意产业在某种程度上是象征意义的产生与传播,是创意产业的重要特征之一;(4)象征价值,指创意产业具有传播新概念、新思想和新方法的特点,是创意产品的重要特征之一;(5)生产方式,指创意产品具有独特性特征,定制化程度较高且无法进行大规模标准化生产。
四、创意产业分类方法
通过文献分析发现,目前对于创意产业分类主要有两种方法:传统行业分类法和社会网络分类法。行业分类法出现得比较早,目前为许多国家所采用;社会网络分类法由Potts等人(2008)提出,以复杂社会网络市场为基础定义创意产业,目前在实践中应用还比较少。
1. 传统行业分类法。传统产业分类是以国际行业分类体系为标准,以生产方式和产出为基础对经济活动进行分类,主要关注该行业生产什么以及如何生产等问题(Potts、Cunningham、Hartley、和 Ormerod,2008;Foord,2008),如英国DCMS在国际行业分类体系指导下,以创意输入和知识产权产出两个方面为标准对创意产业进行分类。
传统产业分类法受到了一些学者的批评和质疑,认为该种分类方法存在分类过宽、过窄和分类标准不统一等方面的问题(Roodhouse,2001;Florida,2002;Garnham,2005;Hartley,2005)。尽管如此,该种分类法仍然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采用,如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台湾、上海等。
Throsby(2008)在总结现有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创意产业同心圆模型。该模型认为创意产品和创意服务的价值包括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两个方面,而文化价值是创意产业与其它产业的最大区别。评估一个行业是否属于创意产业,主要是通过评估该产业中文化创意所占的比重。因此,处于创意产业核心地位的是那些产出中文化创意所占比重最高的产业;在从核心向扩展的过程中,文化创意在产出中所占的比例逐渐下降。根据这一标准,Throsby(2008)将创意产业分为四个层次,从核心到依次为核心创意产业(如文学创作、音乐创作等)、次核心创意产业(如电影创作、摄影艺术)、广义创意产业(电视广播、电脑游戏等)和相关产业(如广告、建筑、设计等)。
2. 社会网络分类法。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许多学者认为,传统的创意产业定义已经不能与目前经济环境相适应,原因包括:(1)标准的行业分类体系产生于半个世纪以前,当时以生产制造为导向,而当前则以服务为导向;(2)从组织形式看,传统行业分类以宏观经济理论为基础,而当前经济形态主要由经纪人、价格、商品、公司等微观经济结构构成;(3)消费者选择行为不再由传统需求理论中所描述的动机决定,而是由复杂社会网络体系中其他人的选择行为决定(Potts等人,2008)。
在此基础上,Potts等人(2008)提出,创意产业是由一系列采用新观点在社会网络中进行生产和消费的组织所构成的产业。该定义不再从个人创意出发,而是关注复杂社会市场网络体系背景中的个人行为。因此,创意产业是由生产具有新颖使用价值的商品和服务的组织构成的集合,在这些货物和服务中,消费者的选择原则并没有建立起来。从该角度看,创意产业可以被定义为社会生产和消费中由新原则支配的产业。
在此定义下,创意产业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该产业经济活动是否涉及社会网络的创建和维护;(2)该产业经济活动的价值是否产生于社会网络中,并通过网络规制的选择、生产和消费产生。根据此种分类标准,农业、采矿、选矿等价格和市场已经稳定的制造业,及并非由社会网络决定的职业技能行业(如教师、护士、博物馆、古典艺术、演出等)均不属于创意产业。
社会网络分类法虽然提出比较晚,但是对于创意产业分类体系建立和产业政策制定具有重要意义,表现在:(1)社会网络分类法从网络结构入手,以社会网络分类为基础,能够更好地跟踪和分析一般经济体系中所包含的创意产业,为进一步制定发展创意产业分类方法提供原则和理论依据;(2)社会网络分类法将网络、复杂性和进化三个概念相结合进行分析,这与以往的单一分析方法存在本质区别;(3)在传统定义下,政府政策以支持补偿为主,而在社会网络定义下,政府通过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推动创意产业的发展;(4)社会网络定义法通过分析技术进步对社会网络的影响来评估其对创意产业的推动作用;(5)该定义有利于通过对创意产业中市场、机构和相关企业的详细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创意产业对出口、社会就业等方面的影响作用(Potts等人,2008;Foord,2008)。
五、研究结论及其对创意产业发展的意义
本文通过对创意产业概念来源、衡量标准和分类方法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适用时间和范围不同;(2)创意产业和创意产品可以通过创意性、知识产权、象征意义、象征价值和生产方式等五个方面进行衡量;(3)创意产业的分类包括行业分类法和社会网络分类法两种,前者简易于操作但分类标准不统一,后者分类准确,但不易于操作。本文的研究对于创意产业的发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1. 政府应该从宏观上为创意产业制定统一的分类标准,这是国家对创意产业进行管理扶持的基础。传统的分类标准不统一和分类混乱,造成各个地区在创意产业的统计上也存在较大差异,使政府无法准确全面地了解其实际发展情况,并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方针。同时,分类标准的混乱,还容易造成政府无法从整体上对创意产业的发展进行规划,以至于出现不同地区重复发展和资源浪费的局面。
2. 企业应该把握创意产品的本质特征,着力提高其创意性、象征性和象征价值,开发具有高附加值的创意产品。目前国内发展的现实情况是,很多创意产品的附件值较低,缺乏创意性和象征性,而仅仅是与创意相关的产品。为了推动创意产业的发展和创意产品价值的提高,企业必须着力提高创意产品的创意性和象征性,打造其核心竞争力。
3. 在对创意产业概念范围进行界定的基础上,政府可以对整体创意产业进行划分,统筹规划,确定发展的优先顺序。政府首先应全力支持具有高创意性和高象征性的创意产业,其次是对其周边相关产业的支持,并逐步构建形成多层次、有梯度的发展格局。
参考文献:
[1]Hearn, G., S. Cunningham and D. Ordo?ez, Commercialism of Knowledge in Universities: The Case of the Creative Industries. Prometheus, 2004. 22(2): p. 189-200.
2改革教学方法,改进及引进教学模型
改变传统的“板书+挂图”的教学方式,编制7年制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实纲及规范化流程,通过改善教具、多媒体课件、三维动画等多种形式,使大班课中盆腔的解剖、生理及分娩机制等一直难示教又不可能看清楚的内容应用多媒体,动态显示骨盆的结构,并同时展示软组织、血管淋巴及神经组织,通俗易懂学生可以很快理解并消化。
妇产科是高风险科室。目前,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困扰医院正常运行的较严重问题。在临床教学中,随时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医疗风险意识,有利于学生在今后一生的工作中形成自我保护的概念。鉴于医疗发展的新形式,我们将沿袭了几十年在产房中进行的实习课———分娩机制的内容进行改革,引进国外先进的模拟病人计算机系统即计算机交互式分娩及急救演示系统,此模型是专为模拟分娩全过程及母婴急救训练而设计的计算机交互式教学模拟系统。应用妇产科和急救医学专家共同研发的配套教学软件,与计算机相连,可模拟操作分娩的临床经过及分娩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临床状况,并且可通过交互式教学模拟系统记录,对学生进行各种产科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和评分,完善的分娩和急救教学体系。很好的解决产房现场观摩时间和条件限制的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使用电化教学手段演示从待产到分娩及产后处理,只需10余分钟,配以动画示意图,使这一内容形象、生动易于掌握,印象深刻,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
3构建妇产科常见疾病典型病历及病历讨论库
为加强理论联系实际,考虑到妇产科病人的特殊性,在尽量多接触病人的情况下,对常见的妇产科疾病准备2~3份典型病历,由学生为主体讨论该疾病的发生、发展、诊断和治疗,教师有目的地总结及对学生诊疗思维能力的培养。过去由于病房内病种的限制,常常使学生丧失对一些重点病种的临床见习机会,利用多媒体课妇产科学是临床二级学科,是各级医院的四大科室之一。作为医学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妇产科学历来是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影像医学、医学检验、高等护理等专业的必修课程和主干课程。近年来七年制临床医学教学做为新兴的教学模式已成为临床医学教学新的增长点和发展趋势。
妇产科教学作为重要的临床主干课程,由理论课和实习课组成,其中实习课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理论科多媒体教学已经较成熟,并取得了良好的课堂效果。然而,作为妇产科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妇产科实习课仍沿袭传统的方法。其次,妇产科教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我们在实习课中已安排了临床的部分,但由于妇产科的特点往往不能按计划完成,尤其是给男同学的学习带来困难。为了培养医学精英的7年制学生及临床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提高理论和临床实践的紧密结合,我们对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妇产科教学中的实习课部分采取了以下改革措施。
1调整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妇产科教学总教学时数中实习课的比例
增加妇产科教学中小班实习课的比例,传统的本科教学中实习课往往常被忽视,部分院校盲目扩大招生规模,有的高等医学院校甚至取消实习课,其严重影响了理论的提高及其与临床实践的结合,我校自近3年来对临床医学7年制学生的妇产科教学中将小班实习课的比例由原本科教学占理论课1/5-1/4的实习课提高到现有的三分之一左右。
2改革教学方法,改进及引进教学模型
改变传统的“板书+挂图”的教学方式,编制7年制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实纲及规范化流程,通过改善教具、多媒体课件、三维动画等多种形式,使大班课中盆腔的解剖、生理及分娩机制等一直难示教又不可能看清楚的内容应用多媒体,动态显示骨盆的结构,并同时展示软组织、血管淋巴及神经组织,通俗易懂学生可以很快理解并消化。
妇产科是高风险科室。目前,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困扰医院正常运行的较严重问题。在临床教学中,随时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医疗风险意识,有利于学生在今后一生的工作中形成自我保护的概念。鉴于医疗发展的新形式,我们将沿袭了几十年在产房中进行的实习课———分娩机制的内容进行改革,引进国外先进的模拟病人计算机系统即计算机交互式分娩及急救演示系统,此模型是专为模拟分娩全过程及母婴急救训练而设计的计算机交互式教学模拟系统。应用妇产科和急救医学专家共同研发的配套教学软件,与计算机相连,可模拟操作分娩的临床经过及分娩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临床状况,并且可通过交互式教学模拟系统记录,对学生进行各种产科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和评分,完善的分娩和急救教学体系。很好的解决产房现场观摩时间和条件限制的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使用电化教学手段演示从待产到分娩及产后处理,只需10余分钟,配以动画示意图,使这一内容形象、生动易于掌握,印象深刻,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
3构建妇产科常见疾病典型病历及病历讨论库
为加强理论联系实际,考虑到妇产科病人的特殊性,在尽量多接触病人的情况下,对常见的妇产科疾病准备2~3份典型病历,由学生为主体讨论该疾病的发生、发展、诊断和治疗,教师有目的地总结及对学生诊疗思维能力的培养。过去由于病房内病种的限制,常常使学生丧失对一些重点病种的临床见习机会,利用多媒体课件可以将校内、校外甚至国外的典型病例加以制作保存并能随时再现。此方法的采用对七年制临床医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创意产业的概念
目前学界对创意产业的概念并无统一的说法。根据国内外有关创意产业的研究成果,有关创意产业较有影响的定义主要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蒙特利尔会议上对创意产业定义: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根据这一概念,创意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为这种生产和经营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
另一个被多次提及且引用较多的是英国1998年出台的《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中明确提出的概念创意产业是指起源于个体创意、技巧及才能,透过知识产权的开发与利用,而有潜力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产业。在这一概念中,创意产业的核心内容是文化和创意,它推崇创新与个人创造力,强调文化艺术对经济的支持及推动,蕴含了一种新兴文化理念和经济实践。
有创意产业之父之称的英国经济学家霍金斯在其《创意经济》一书中将创意产业界定为其产品都在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内的经济部门,认为版权、专利、商标和设计产业4个部门共同构建了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他的定义强调知识产权在创意产业中的作用,扩展了创意产业的内涵,把属于自然科学中各个部门的专利研发活动也纳入创意产业,有效地解决了创意活动中科学与文化艺术相分离的问题。
国外学者关于创意产业的看法:
创意产业:艺术的商业之道。美国经济学家理查德・E・凯夫斯运用产业经济学和现代合同理论着重考察了艺术的商业化过程。他认为,与物质制造业不同,创意产业所提的商品和服务具有文化价值、艺术价值或是单纯的娱乐价值。创意产业包括书籍和杂志印刷业、视觉艺术、表演艺术、有声唱片、电影和电视节目,以及时装、玩具和游戏等。
点石成金的创意经济。英国的约翰・霍金斯从“创意经济”的角度提出,创意是个人的创新,包括“无中生有”或“赋予既有事物某种特色”。创意有两种,一是个人的新创意,二是在此基础上制造创意产品。而任何创意都拥有“个人性”、“独创性”、“意义”三个基本条件。霍金斯认为,创意未必就是经济行为,而一旦创意具有了经济意义或产生了可供交换的产品,创意就可能是经济行为。因此,创意经济是由创意产品(经济产品和服务)之间进行的交易。
国内学者关于创意产业的看法:
创意产业或创意经济:概念、特征和意义,我国学者厉无畏等人对“创意产业”作出了较全面的界说。他们认为,创意产业、文化产业和内容产业同属于知识产业。郭辉勤提出,创意经济学是研究以创意为主的文化产业的应用科学。它是以创意为主线去审视文化产业,其具体研究对象是创意经济型产业和创意经济型企业。
新“创意经济”论:周子琰、姜奇平等人在《创意经济新论――中国蓝海风暴》中指出,理查德・E・凯夫斯的创意产业经济学认识到了内容生产、精神生产不同于物质生产的特殊产业规律,却忽视了技术革命特性也决定着创意的独特生产方式。当下,中国乃至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以凯夫斯的学术观点为蓝本,掀起了“文化创意产业”的浪潮,但“凯夫斯理论的致命伤,是没有把信息革命内生到创意经济中,所以说它是‘旧’创意经济,或现代版创意经济;而我们今天提出的新创意经济是要把网络革命内生于生产方式,来搞创意经济,所以是后现代版的创意经济”。①他们从工具的使用、创意的产生、需求的变化、利润的创造、创意人才的涌现等方面,生动地论述了以网络革命为基础的新创意经济与“旧”创意经济的区别。
从上述情况可见,虽然人们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认识和探索为时尚短,然而,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却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已经对此作了大量的探讨。他们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论述,为我们从一般意义上把握其含义和特征,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价值。但是,目前的研究存在一些局限。主要体现在:
国内外对“创意产业”的大多数研究,尽管也部分论及国民经济、社会生活的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对文化产业的影响,但从总体上看,是从一般文化产业的意义进行考察的,他们对“创意产业”的划分也几乎囊括了所有文化产业的领域,没有突显以数字化、网络化为标志的现代信息技术革命和现代大众传播媒介对文化产业的影响。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应当突出“数字创意产业”的研究和探索。
新“创意经济”论或“后现代版创意产业”论虽然极大地突出了信息革命或网络革命的创意经济的重大影响,论证了新“创意经济”不同于传统的文化创意产业的特性、运行机制和规律,但又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基于新媒体的“创意经济”的发展仍然要以一定的文化资源为基础,与传统的文化产业、部门具有多产业渗透、融合的重要特征,且数字创意经济本身即包含了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结构的活动。
所以,我们认为,研究“创意经济”或“创意产业”,既要突出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大众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对创意经济或产业的重大影响,将数字创意产业置于整个文化创意产业的先导位置,把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状况作为考察一定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指标;同时,又不宜把数字创意产业与整个文化创意产业割裂开来,而应当重视它们之间的关联性质和渗透、融合关系。
数字创意产业的内在规定和特征
数字创意产业的内在规定。笔者认为,数字创意产业是文化创意产业或创意产业最为典型的产业形态。而所谓“数字创意产业”是指建立在文化资源基础之上,运用现代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大众传播技术,主要以人(个体和团队)的精神创造力、技艺才能为动力的企业及其以数字化、网络化生产方式进行的文化价值的创造、传播和交易等活动,也包括运用文化创意和新技术提高传统文化产业附加值的活动。在外延上,构成数字创意产业的核心产业部门包括通信增值文化服务业、互联网文化服务业、文化和娱乐软件业、现代影视业、数字(网络)游戏业、动漫业、数字(网络)出版业等,同时还应当包括这些核心产业部门与其他文化产业的融合和延伸的产业化形式。如数字动画与传统出版业的结合、现代影视与其他文化部门的融合等。
“数字创意产业”这一概念,与西方一些国家和组织提出的“内容产业”的概念有某些相通之处。但是,“数字创意产业”的概念与“内容产业”的概念的区别在于:其一,“内容产业”的概念主要关注的是数字类产品的文化内容,而我们使用“数字创意产业”这一概念,既认同“内容”和“创意”对于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根源性意义,又区别于传统文化产业,强调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现代大众传播媒介对于文化资源、文化创意的产业化具有的革命性作用;其二,与“内容产业”的概念把新、旧媒体截然分开不同,我们使用“数字创意产业”这一概念,同时还强调数字创意产业与传统文化产业的关联性、渗透性和融合性。
数字创意产业的基本构架和基本特征。根据上述数字创意产业的界说以及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的现实实际,可以把数字创意产业的产业链基本构架描述为:
从这一构架可见,数字创意产业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相互连接的方面:
数字创意产业是主要从事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文化、艺术、娱乐等信息的生产、传播、交换)的产业。与传统的物质制造业乃至传统的文化产业相比较,数字创意产业对物质资源的依赖最少,且具有可迅速和广泛传播的特征。数字创意产业的精神生产特征,决定了其产业链中决定性的环节在于人的创意或创新;数字创意产品和服务的可迅速、广泛传播的特征,又是影响当代经济生活中人们的创意能够转化为产业的重要因素。
文化资源的开发是数字创意产业价值创造活动的基础。数字创意产业的价值创造活动要以一定的传统文化为背景或依托;传统优秀文化资源的开发和文化艺术创造活动为数字创意产品和服务提供了丰富的源泉;从根本上看,数字创意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在于丰富和创造人们新的生活样式。
个人或团队的精神创造力、技艺才能是推动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的根源或动力。数字创意产业体现着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高度统一。它不仅依托于特定的文化资源,而且必须以新技术革命为契机,以创新为立足点,实现对传统文化产业的超越;它不仅需要以个人或团队的精神文化创新为动力,而且需要以个人或团队的技术创新为动力。因此,缺少具有创意的人才或者缺乏掌握新技术的人才,发展数字创意产业都会成为空中楼阁。
数字创意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数字创意产业进行的文化价值创造和增值活动,是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大众传播技术为基本的技术平台的。而数字技术已成为现代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和电视、电影技术等信息技术相融合的共同基础,同时,数字创意产业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强烈的网络传播特性和网络扩散的外部效应。因此,是否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是数字创意产业区别于传统文化产业的标志性特征。
数字创意产业具有多产业融合的特征。数字创意产业是以多产业融合的企业集群为载体而实现价值创造、传播、交换和价值增值过程。这不仅因为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全面采用,使原先独立设计运营的传统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正通过各种方式趋于融合,由此使三类不同的业务、市场和产业也日趋相互渗透、融合,而且,由于文化本身是具有广泛的社会生活总体性的概念,数字创意产业作为文化产业,通过向传统文化产业渗透、扩展,形成两者的融合、共生,共同构成或延长了数字创意产业的产业链。
界定数字创意产业的根据和意义
我们认为,之所以需要提出数字创意产业的概念,主要的根据和意义在于:
数字创意产业的概念,较为准确地反映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产业”的兴起,与新技术革命的浪潮,与社会经济文化生活信息化、网络化之间的依存关系。美国《在线》杂志执行编辑凯文・凯利曾经指出?押“通讯是社会的基础,是文化的基础,是人文和个人认知的基础,是一切经济系统的基础。这就是网络如此了得的原因。通讯与文化及社会的关系非常密切,通讯技术改革远远超越了仅仅是一个产业部门的范畴。”通讯“在文化、技术和观念上震撼着我们生活的根基。”②凯利的这段论述,深入地揭示了当代信息网络技术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意义。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大众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全面应用,改变和造就了人们新的文化生活方式,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的诸环节和诸方面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可以说,没有由传统工业社会向现代信息社会、知识社会的转型,没有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现代大众传播技术的推动,要实现文化创意的大规模产业化几乎是难以想象的。
数字创意产业是信息时代的先导产业,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可以提升产业结构,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持续发展。美国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指出:“虽然我们仍然认为我们是生活在工业社会里,但是事实上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以创造和分配信息为基础的经济社会。”③传统的工业化模式是以大规模工业发展为核心,单纯以追求经济增长为社会发展目标,以无限制的能源、原材料消耗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模式,它带来了资源耗竭、环境污染、粮食短缺等诸多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宣告了传统的工业化道路的总危机。而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一大批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促进了新的产业群的崛起,使经济增长模式向知识密集型转化,其特点是以更少的物质资源消耗和更多的知识或智力的投入,获得高效的、更少负面影响的健康、持续的经济增长。从当代产业发展的情况看,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是对传统工业经济的一种超越,而数字创意产业则是对传统文化产业的又一次超越。因此,以对数字创意产业的界定和认识为基础,通过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重点推动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整个文化创意产业的结构,提高其水平和规模,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社会经济文化的持续发展。
对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状况的评估,是考察一定地区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趋势的重要依据。信息化、网络化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指出,“比特”作为“信息的DNA”,正迅速取代原子而成为人类社会的基本要素,数字化过程重新定义了人们的生存方式:“信息高速公路的含义就是以光速在全球传输没有重量的比特。当一个个产业揽镜自问‘我在数字化世界中有什么前途’时,其实,它们的前途百分之百要看它们的产品或服务能不能转化为数字形式。”④数字创意产业引领着整个文化创意产业的前锋,预示着一定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景。通过考察一个国家或地区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状况,有利于更为准确地揭示该国家或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方式,判断其文化创意产业乃至整个区域经济发展的趋势。
注释:
①周子琰、姜奇平:《创意经济新论――中国蓝海风暴》,新星出版社,2006年。
②〔美〕凯文・凯利:《网络经济的十种策略》,萧华敬、任平译,广州出版社,2000年。
③〔美〕约翰・奈斯比特著:《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
文化创意产业,有时又称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ies),已成为近年来各国经济中一个炙手可热的新概念。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有不同的说法,英国创意产业工作组给出的定义是“源于个人创造性、技能与才干,通过开发和运用知识产权,具有创造财富和增加就业潜力的产业”。2006年12月,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制定《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将文化创意产业定义为“是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业集群”。
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在经历了以生产要素为动力和以投资为动力的经济发展阶段后,人类社会正在走向以创意为动力的经济发展新阶段。越来越多的国家依靠文化创意产业带动了本国的产业升级与经济进步,以英国为例,在经历了传统制造业持续衰退的打击之后,1998年,布莱尔政府成立创意产业工作组并制定《创意产业路径文件》,指导和推动本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并取得了巨大成就。在美国,创意产业更被认为是知识经济的核心与动力,成为美国保持和提升国家经济竞争力的关键性因素。发达国家的成功加深了我们对文化创意产业价值的认识,从21世纪开始,国内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呼声日高,措施迭出,成果可喜。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大城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已初露锋芒,业界热情高涨,政府积极支持。
创意与创新、创造的区分
创意与创新、创造语义相近,容易混淆。一般而言,三个概念都是指通过人类的创造性劳动,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事物或思想。然而,三个概念在外延上还是存在明显的区别。创造常常与发明联系在一起,指人们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首创前所未有的事物”(见《辞海》),虽然创造一词也常被引申到其他领域,但其核心含义仍是指在科学技术上取得新成果。至于创意,应理解为在社会文化领域的新观念、新思想、新设计,与人类的精神文化活动相联系。尽管在很多情况下,创意也会借助于某种物质载体表达出来,例如新颖的服装设计,独特的产品造型等,但其满足的仍然是人类的一种精神文化需求,提供的仍是一种文化体验。创新是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概念,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创新是指"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新组合",这包括:引进一种新的产品;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获得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给来源;实行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创新并不等于发明,一种发明只有应用于经济活动并成功时才能算是创新。不难看出,创新更多的是指经济商务层面的创造性活动。
事实上,在不十分严格的语境下,上述三个概念常常被混淆,例如,单纯的技术发明有时也称为创新,而有助于一种技术发明的新设想、新观点也被称为创意等。于是一部分学者主张将任何形式的具有创造性和创新特征的产业统统归结为创意产业,并据此认为在称谓上应以“创意产业”代替“文化创意产业”。笔者认为,这种泛化创意概念的做法对正确认识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和特征是十分不利的。至少在现阶段,将创意界定于社会文化领域,将其与科学技术领域的创造和经济商务领域的创新区别开来,这对于发现和研究文化创意产业的独特价值、推动和扶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应保留目前文化创意产业的称谓,以突出创意的文化特征。
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界定
突出创意的文化特征,并不是要把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混为一谈,事实上,当代的文化创意产业之所以倍受关注,其根本原因在于创意本身,正是创意的巨大潜在经济价值吸引了人们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关注。各国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通常会列举本国文化创意产业的范围,例如英国定义的文化创意产业就包括广告业、设计业、电影、表演艺术、出版业等10余种产业。北京市统计局划定的北京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其他辅助服务等9大类。从传统的产业分类视角看,文化创意产业与通常意义上的文化产业有着很大程度的重合,这导致许多人把文化创意产业误认为是文化产业的一种新的表述。笔者不同意这种混淆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观点。文化创意产业不是传统国民经济统计意义上的产业概念,文化创意产业产生于新技术条件之下,是对产业链的分解重组,渗透于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与关键是创意,只是因为文化产业中的创意性活动更为直接、更为密集,才使得各国在沿用传统的产业分类概念来界定文化创意产业的范围时,将许多属于文化产业范围的完整产业包含其中。
从总体上看,文化创意产业所生产的产品可以分两大类:一类是消费性文化创意产品,即直接满足大众消费的文化产品,例如电影电视作品、电子游戏、文学作品、音乐及表演艺术等,提供此类产品的产业类似于传统产业分类中的文化产业;另一类则是生产性文化创意产品,即为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各产业提供中间产品,如剧本、服装设计、工业品外观设计、广告方案、软件等,这些属于相关产业的文化创意,为产业链中的重要乃至关键环节,但本身却不能用文化产业加以概括。
文化创意产业与产业的文化创意二者的关系
文化创意产业超越了一般的产业概念,打破了传统的产业界限,是对产业链中文化创意环节的提炼、分解与重组。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渗透到从制造业到服务业,从文化产业到一般产业的所有产业之中,任何产业都会因成功的文化创意而获得价值的提升。那种试图沿用传统观点,将文化创意产业限定在某种成型的、完整的产业范围之内的做法,无助于我们对文化创意产业巨大价值的认识。
产业中的文化创意因素无所不在,并占据产业价值链的高端。产品设计、建筑设计、手工产品的制作、艺术品设计与制作、广告创意等等,创意活动与几乎所有的产业相关。发掘每一个产业中的文化创意因素,以文化创意来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培育只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这不仅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题中应有之意,更成为体现文化创意产业价值的关键。意大利的成功就是对这一观点最好的诠释。当物美价廉的“中国制造”因规模化生产和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行销全球时,意大利制造业却利用自身优势,摒弃规模化的工业生产老路,以文化创意产业为基础,在汽车、时装、工艺品等工业设计、时尚创新及手工制作等方面闯出一条独特的发展之路,不仅使本国的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也使着眼于精细生产、个和高附加值的“意大利制造”在世界市场独树一帜。“中国制造”由于附加值较低,给中国的经济带来的贡献到底有多大,历来存在较大的争论,与此不同的是,“意大利制造”无可辩驳地推动了该国的经济复兴。
毫无疑问,产业中的文化创意才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认识到这一点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在文化创意产业大行其道的今天,仍有很多人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价值存在疑问,其根源就在于没有重视产业中的文化创意因素,仅仅把那些能够提供成熟文化产品的产业(例如影视产业、出版业等)看做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全部。以北京为例,对于北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良好基础与有利条件,人们所持的观点是比较一致的,但对于文化创意产业能否成为北京的支柱产业则有很多异议,部分学者或政府官员认为,文化创意产业不可能象制造业,如汽车、钢铁等行业那样,在解决就业和贡献税收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笔者认为,之所以会有这种观点,主要是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认识存在片面性,忽视了产业中的文化创意因素。应该看到,文化创意产业是以文化为基础、以创意为核心,具有高渗透性的产业,可以与其他产业部门相互融合,促进产业的升级。将文化创意产业与传统产业对接,可以有效地提升产业的竞争力、提升城市的竞争力。作为国家的首都和政治、文化中心,北京的产业发展面临资源和环境的巨大压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则为北京走出目前的产业发展困局,创造首都经济新的辉煌提供了一条重要的路径。
中图分类号:G11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4月25日
一、前言
文化创意产业是知识经济和后工业时代的朝阳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必然结果。国外的发达国家都把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未来的主导产业和推动下一轮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扶持其发展。而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社会经济全方面发展和人们消费结构转变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创意产业的兴盛,开拓了创意产业新的发展空间。在此背景下,国内外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各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经验与发展模式,提出了一些相关建议。
二、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
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尚没有达成一致,例如它在美国叫版权产业,在英国叫创意产业,在日本、德国、荷兰、韩国等国家叫文化产业。虽然各国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称谓不同,但在内涵与外延上却有相似之处。
创意产业的萌芽最早出现于1912年,当时德国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指出,现代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资本和劳动力,而是创新,而创新的关键就是知识和信息的产生、传播、使用。1986年,著名经济学家罗默撰文指出,新创意会衍生出无穷的新产品、新市场和财富创造的新机会,所以新创意才是推动一国经济成长的原动力。上述两位学者虽明确了创意的重要性,但并没有明确提出“创意产业”概念并对其做出定义。
文化创意产业真正引起世界的关注源于英国“创意产业”的提出。1997年布莱尔当选英国首相后,为了继续保持英国经济的增长,正式提出了创意产业的概念,即“源于个人创造力、技能和才华的活动,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和利用,使这些活动发挥创造经济效益和就业的成效”。并将出版、音乐、表演艺术、电影、电视和广播、软件、互动休闲游戏软件、广告、建筑、设计、艺术品和古董交易市场、手工艺品以及时装设计在内的13种行业确认为创意产业。
学者霍金斯认为,版权、专利、商标和设计产业等4个部门共同构建了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该定义大大扩展了创意产业概念原有的内涵,把以科学、工程或技术为基础的部门中所有以专利为基础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也囊括其中。
哈佛大学凯夫斯从文化经济学角度定义创意产业,并力图构建一门新的创意产业的文化经济学。他认为创意产业是那些提供与文化的、艺术的、娱乐的附加价值相联系的商品与服务的产业。按照凯夫斯的分类,创意产业包括:书刊出版、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录音制品、电影电视,甚至时尚、玩具和游戏。
此外,我国的一些学者也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和特点进行了探索和界定。如王缉慈从创意产业的主要来源出发,认为创意产业是那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意性内容密集型产业”。金元浦认为,创意产业是全球化条件下,以消费时代人们的精神文化娱乐需求为基础,以高科技技术手段为支撑,以网络等新传播方式为主导,以文化艺术与经济的全面结合为自身特征的跨国、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重组或创建的新型产业集群。它是以创意为核心,向大众提供文化、艺术、精神、心理、娱乐产品的新兴产业。
三、文化创意产业的理论基础
(一)产业集群理论。迈克尔·波特认为,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特定领域中,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的支撑机构,如行业协会、金融机构、职业培训和科研机构等在空间上集聚形成的有机整体。
迈克尔·波特强调,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一些区域内由于产业集聚而出现的产业集群可以从三方面影响企业和区域的竞争:一是提高企业的生产率;二是指明创新方向和提高创新速度;三是促进新企业的建立,从而扩大和加强集群本身。
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飞速发展,产业的集聚程度大大增加,出现了许多以城市为集聚点的产业集聚现象。Landry(2000)提出了“创意城市”这一概念,他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的空间集聚对城市环境引力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化城市外在影响提升的吸引力,从而“重塑城市形象”;二是催生城市内在布局优化的牵引力,从而“重绘城市”。另一个由产业集聚延伸出的概念是由Florida在其《创意阶层的崛起》一书中提出的“创意阶层”。他认为,当具有新鲜想法的创意阶层以组织或区域的形式聚集时,价值和财富随即产生,这些资源就形成了区域的“决定性竞争优势”。Florida进一步将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定义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群体,其核心是雇佣从事自然科学和工程、建筑和设计、教育、艺术、音乐和娱乐等领域的人才来创造出新的想法、新的技术或新的有独创性的内容。
(二)价值链理论。1985年,迈克尔·波特教授在其所著的《竞争优势》一书中首次提出“价值链”这一概念,认为“每个企业都是在设计、生产、销售、发送和辅助其产品的过程中进行种种活动的集合体。所有这些活动可以用一个价值链来表明。”企业的价值创造是通过一系列活动构成的,这些活动可分为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类,基本活动包括内部后勤、生产作业、外部后勤及市场和销售、服务等;而辅助活动则包括采购、技术开发、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基础设施等。这些互不相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了一个创造价值的动态过程,即价值链。
其实,产业价值链不仅存在于单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而且也存在于不同企业的相互协作之中,特别是随着产业内部分工不断地向纵深发展,不同企业围绕价值创造活动形成了相互协作的上下游关系,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产业价值链。
刑华认为,文化创意产业价值链是由文化创意产业的各个增值环节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多样性文化产品和服务需求日益强烈的情况下,文化创意产业所包含的相关行业逐渐突破了传统的发展领域,产业功能不断延伸,推动了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的过程,为文化创意产业的价值链整合创造了条件。
四、英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实践研究
(一)英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状况。作为全球最早提出“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的国家,在政府引导下,英国创意产业增长速度居全球首位。十多年来,英国创意产业发展迅速,已居全球之冠,并与金融业一起成为英国知识经济的两大支柱。据官方统计,过去10年英国整体经济增长70%,而创意产业增长了93%。英国自1997年以来,创意产业产值年均增长9%,大大超过传统工业2.8%的增长率,是其他传统产业的3倍,对经济的贡献率达4%。统计资料显示,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值已经超过了任何一种传统制造业所创造的产值,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英国政府推动经济增长与降低失业率的有效发展策略。
(二)英国发展创意产业的措施
1、完善法制,大力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的命脉。为此,英国政府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文化产业政策,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和制度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例如,1993年颁布《彩票法》,1996年颁布新的《广播电视法》,以及《著作权法》、《电影法》和《英国艺术组织的戏剧政策》等等,从而在制度上确保了文化市场的健康持续繁荣。
2、科学规划,多头并举,大力推进创意产业发展。政府是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政府有责任营造一个适宜产业发展和企业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近年来英国创意产业的发展和政府积极的推动政策相契合。政府从支持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企业财政扶持、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出口扶持等方面积极推动创意产业在全社会的发展。
3、资金保障,重视人才。创意产业从业者多为中小型企业,甚至是以个人工作室方式存在,资金是中小型创意企业创办与发展的关键。英国创意产业发展中往往会遇到缺少资金、研发投入不足、无力开拓海外市场等问题。因此,政府积极支持那些有创新能力的个人或业者,为其提供发展所需的资金,以免埋没了许多创意构思及商机。
人才是发展创意产业的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创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源源不断的人才队伍,要靠对青少年的创造力、想象力的重视、开发和创意能力的培养。对青少年进行艺术教育与创造力培养是文化创意产业长期发展的基石。
五、结论及启示
(一)几点结论
1、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尚无统一确切的定义。虽然有关文化创意产业文献研究的内容比较广泛,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时间毕竟有限,许多研究还基本停留在表面,缺乏系统性的研究,整体比较零散。文化创意产业概念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确切的定义。
2、缺乏统一的统计标准。目前,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范围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样各个国家的统计口径就存在很大差异,无法进行直接比较,更为重要的是,当政府在决定是否支持某一产业部门时,由于缺乏具体数据和统计资料而难以进行抉择,因此给政府的公共政策选择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3、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是“创意”。从本质上看,文化创意产业是以“文化”积累为根基,对知识作为最具活力、最具价值创造力、最具可持续的生产要素的广泛认同,其核心是基于“创意”。
(二)对我国的启示
1、创意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创意产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在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创意产业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我国制造业的升级需要创意产业的推动。没有创意产业,制造业将永远是艰难的OEM(又叫定牌生产和贴牌生产)。英国的经验表明,创意产业能推动城市产业结构转换、升级;其次,创意产业在增加扩大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文化创意产业强调要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意是产品和服务附加值的重要部分。另外,发展创意产业能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由于创意产业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因此能够有效地把商业、技术、创造和文化等要素融合成一个整体,使原有产业创意化,产业联动效应强,污染低,从而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支持。英国的经验告诉我们:文化创意产业事关一个国家的宏观发展战略,政府必须把创意产业提升到国家战略产业的高度,出面进行宏观规划和协调,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产业政策,方能引导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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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英国政府首先以官方文件的方式界定了“创意产业”(CreativeIndustries)的概念。1998年11月,英国创意产业工作组将创意产业定义为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及就业潜力的产业。英国学者约翰•霍金斯认为创意产业是一种生产创造性产品的产业,创造性产品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他将创意产业划分为文化类创意产业和科技类创意产业两大类。文化类创意产业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艺表演、音乐、电影等,科技类创意产业包括工业设计、建筑设计、软件研发、咨询策划等。美国学者理查德•凯夫斯认为,创意产业是能够提供满足社会公众消费需求的文化、艺术、娱乐产品和服务的产业[3]。澳大利亚学者PottsJ等将创意产业定义为通过选择性生产和消费产生相应经济价值的一种社会网络市场。西班牙学者RafaelBoix、意大利学者Pier-giovanniR等认为,创意产业是一种“增长驱动”型产业,这种产业为其他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动力。赵锐认为,创意产业是以精神消费为需求,通过构思、发明、创新而创造出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意产品的产业集群。国内外学者对创意产业的概念界定差别较大。一方面,创意产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发展变化较大,理论研究也不够成熟,各国学者对创意产业的概念界定难以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另一方面,现有研究成果偏重于从经济学的视角研究创意产业的概念,而创意产业作为一种新兴经济业态,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传统经济学不能够全面诠释创意产业的内涵。本文认为,创意产业是指以个人智慧、技能产生的文化、科技信息为载体,以知识产权为核心,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实现价值增值的新兴产业。
2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
随着中国创意产业的迅猛发展,国内学者对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进行了研究。张斌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创意产业中的各种创意成果,在互联网时代要避免知识产权对创意产业的负面影响。刘筠筠等认为,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可以使创意产业不断增值。李殿伟等指出,创意产业是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资产的新的产业分类,知识产权贯穿于创意产业的整个流程,创意产业的发展依赖于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的合理与完备。胡微、王海燕等认为,创意产业具有较高的知识性、较高的风险性和较强的集合性。我国创意产业存在创意主体法律意识淡漠、行政执法手段效率低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通过保护知识产权可以促进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朱若晴从商业秘密保护角度对创意产业进行了分析,从立法模式选择和微观问题透视两个方面提出了构建创意产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的建议。国内学者大都认为创意产业中的创意具有创造性,本身蕴含着知识价值,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之间关系密切。创意产业作为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资产的产业,其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内学者提出了构建我国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具体建议,这些研究成果促进了我国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然而,针对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问题,现有研究没有对其进行深入探讨。
3创意产业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理论发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国内学者刘新立认为,风险管理是一种全面的管理职能,用以对某一组织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价和处理。风险管理除包括风险控制和防范外,还包括风险的识别、评估等其他环节。凡是对风险有计划的组织、协调、谋划和利用活动,都可以归为风险管理范畴。创意产业作为以“创造性想法”为核心的产业类型,创新投入大、创意成果易受侵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创意产业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复杂,风险事故的连锁性和扩散性增加了创意产业的生存风险。作为研究如何有效识别、分析、评估、控制风险的理论———风险管理理论日益丰富。面对全球化的市场环境,创意产业的风险管理问题受到了学者们的关注。美国学者SeidelS认为,创意产业经营者将创新型管理引入到企业组织流程之中,可以在追求创意成果的同时减少创新和经营风险。国内学者刘登佐指出,创意经济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创意产业。创意经济可以划分为创意思维阶段、创意产品化阶段和创意产品市场化阶段。他构建了创意经济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分析了三个阶段创意经济风险的控制内容,提供了相应的控制方法[16]。研究表明,风险管理的理念有助于人们在经济活动中通过主动的预防,积极应对各种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各种损失或不利后果,削弱风险后果所带来的震荡,维持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目前,国内学者对创意产业的风险管理研究较少,需要进行更加系统全面的研究。
4企业知识产权的风险管理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是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管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是企业保持和扩大自身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必要条件。不少学者针对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研究。美国学者威廉•M•兰德斯等认为,运用经济分析法,可以更加系统地理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规避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风险。美国学者CrawfordJ提出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具体方法,包括组建一个总协调部门,聘请专业机构确定知识产权资产的性质和范围,对知识产权资产风险进行分类和量化,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等。美国许可证和技术管理公司主管JohnW等认为,企业应当关注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扩大企业经营优势、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企业价值。意大利学者RamonaP等认为,产品销售前,企业产品的构思和设计方案容易被盗窃或泄漏;产品销售后,企业产品本身可能被仿冒。风险管理可以帮助识别、分析和控制知识产权风险。国内不少学者对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进行了研究。刘旭明等认为,我国绝大部分企业尚处于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初级防御阶段,需要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刘时海等认为,知识产权风险是指专利、商标、商业机密等在研发、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被非法占有、流失、遭受侵权纠纷等。雷舒雅等认为,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包括两种风险,即企业经营过程中对他人知识产权构成侵害的风险和企业内部职工、交易对方及竞争对手给本企业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陈国强认为,知识产权估值差别较大、侵权隐蔽性较强、知识产权相关人才流动等导致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产生。何英等认为,知识的外部性导致了知识产权风险的产生。知识的外部性意味着这种知识被生产出来以后,其他人没有支付报酬却使用该项知识获得了收益。知识的外部性导致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可能受到损失。杨凯、刘映春等指出,企业依法、全面、科学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防范知识产权风险的重要对策。我国企业应当提高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员工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意识。蔡华认为,在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中可以引入专利保险制度,以此来分散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研发的积极性。刘斌认为,现代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标准体系。目前我国知识产权风险标准较为混乱。我国应以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的识别、评测和防范能力为基本思路,完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体系,强化标准制定者对风险管理标准体系的重视,依托培训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科学有效地实施风险管理标准。唐恒等认为,可以借鉴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AS18000)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ISO9001)内容,科学构建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系统框架,包括规划、资源管理、活动管理、检查分析和跟进、管理评审五部分。李婵等提出了构建网络信息资源著作权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若干建议。齐荣坤等认为,企业产品研发、专利申请、生产加工、市场营销等各环节存在专利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专利法律风险需要建立系统有效的专利预警机制。研究表明,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就是企业依据知识产权法律和政策的监管要求,将系统规范的操作流程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防控风险、减少损失,实现企业规范管理和利益最大化。现有研究提出了构建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制度的各种建议,运用量化模型和标准化管理来分析和评估知识产权风险,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是,对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特点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同时,对于如何有效实施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也需要进一步研究。
1引言
当代文化产业的兴起源于创意产业这一创新概念的出现。创意产业、创意经济是一种在全球化的消费社会背景下发展起来的,推崇创新、个人创造力、强调文化艺术对经济的支持与推动的新兴的经济活动。
创意产业已然成为西方发达国家重要的支柱产业,而创意产业对于中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当代世界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意设计发展,对于我国作为世界制造业加工大国从制造型向创意型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创意产业简介
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源于创意产业这一概念的提出。创意产业最早兴起于英国,它是世界上第一个政策性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国家。1998年英国政府出台的《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中明确提出“创意产业”这一概念:“所谓‘创意产业’是指那些源自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和天分,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文化创意产业集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两个概念于一身,涵盖了更为广阔的文化经济活动,即能将抽象的文化直接转化为高度的经济价值,将知识的原创性与变化性融入具有丰富内涵的文化之中,使它与经济结合起来,发挥出产业的功能。
3中国创意产业的发展对策
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文化创意不仅是走出危机的先导产业,是经济实现加快发展的新战略,而且已成为改变世界的重要力量。文化创意产业属于创新型业态,是指依靠创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赋,借助于高科技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产生出高附加值产品,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产业,对加快经济创新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3.1文化创意产业
从创意产业的功能来看,文化创意是促进产业转型的重要途径。文化创意产业倡导开发人类创造力、解放文化生产力、提升产业竞争力、增强国家软实力,强调创意和创新,强调把文化、技术、产品和市场有机结合起来,不仅能够为人们提供文化含量较高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形成新的消费市场,更重要的是它还可以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创新和结构优化,有效地推动中国的经济转型和经济创新。
3.2民族品牌的创意产品研发
发展创意产业,在国际市场上营销“中华牌”文化创意产品,不仅能够提升大中华地区的制造业和产品附加值,还能够输出中华文化品牌,形成持续的区域竞争优势。我们自豪于祖先的创造,使大中华地区拥有积淀了五千年的历史文化资源。通过发展创意产业,一方面,我们可以挖掘和整合本土文化资源,推陈出新,将丰富多彩的中华文化资源宝库活化为财富金矿和精神乐园,造福中华民族;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树立良好的国际文化形象,将丰厚的中华文化遗产转化为世界人民共享的精神财富,在推进世界文明的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贡献应有的力量。
3.3全球视角的理念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有助于我们以全球的视角、时代的眼光、创意的手段演绎大中华区域的国际形象,围绕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用世界语言叙述中国故事,用创意建立起鲜明的中华文化形象识别体系,包括理念识别(mindidentity)、行为识别(behavior identity)和视觉识别(visual identity),实现中华文化形象的创新发展,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认知度和认同度。
4结语
我国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拥有众多的文化资源和遗产。国内许多地区都有自己历史传统深厚的特色产业,如苏州以刺绣闻名、景德镇以瓷器知名等,文化创意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大有可为。此外,文化创意产业在区域发展的作用还包括美化与活化区域环境、提供就业、吸引居民与观光、提高房地产价值、吸引高端人才等。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产业的结合,可以提高产品的附加价值,提升产品利润,促进区域竞争力。区域竞争优势的形成,往往植根于特色,在特色之下,自然会有产业集群化的显现。各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应对自身的优势、劣势有清醒的认识,克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地方政府应该对其地区的人文、自然、产业等资源进行全盘性的调查,再由地方政府统一对外宣传。地方政府在对资源与特色有清醒认识的基础上,可以从宏观上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战略、区域竞争比较优势、综合效益和可持发展等全方面做出规划。
[作者简介]戴承良(1954- ),男,上海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艺术设计教育、文化创意产业、新媒体。(上海 200061)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对接创意产业的艺术设计本科教育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07JA760013)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30-0144-02
艺术设计是迄今为止我国高校开设数量最多的十大专业之一。艺术设计专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其存在的问题也引起越来越多业内外人士的关注,如何突破以美术为基础的艺术设计教育模式局限的呼声也日益显现。为此,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开设了“文化创意产业概论”课程(以下简称为该课程),凸显“为市场而设计”的文化创意产业驱动力,本文是开设该课程过程中对若干问题的思考。
一、文化创意产业观念启蒙的抛锚式教学策略
“文化创意产业概论”课程,其章节内容首先涉及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界定、历史沿革、人才培养、发展前景等,其中对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进行文化创意产业观念启蒙是一个重要的课程设计导向,其教学策略可以采取“抛锚式”。这种教学策略是美国温特比尔特大学开发的,要求建立在真实问题基础上;确定这类真实问题被形象地比喻为“抛锚”,因为一旦这类问题被确定了,整个课程设计导向也就被确定了,犹如航船被锚固定或者说定位。
1.课程所要抛的“锚”。什么是艺术设计专业“文化创意产业概论”课程产业观念启蒙所要抛的“锚”呢?该课程的文化创意产业观念启蒙导向,是基于对艺术设计教育历史和现状真实问题的反思。我国现代艺术设计教育直接脱胎于“工艺美术”,1998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该目录将原属“工艺美术”学科的7个专业(环境艺术、产品造型、染织、服装、陶瓷、装潢、装饰)合并为“艺术设计”专业,并将“工艺美术学”更名为“艺术设计学”。
据调研,目前在我国高等院校艺术设计专业教育中,仍然还有许多院校或系科是沿袭美术教育的方式方法来进行教学活动,专业课程主体占优势的是素描、色彩加“三大构成”,再加上一些计算机软件操作。个中原因除了学科的“工艺美术”历史沿袭性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师资本身教育背景出自传统美术专业,各种原因形成了以美术为基础的艺术设计教育模式。
这种以美术为基础的艺术设计教育模式特征是重艺术性、轻实用性;重技艺性,轻设计性;重课堂教学,轻市场需求,如此种种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中国当代艺术设计教育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一方面是企业和市场需要的设计人才相当匮乏;另一方面是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就业难,学生毕业后纷纷改行。这反映了艺术设计教育与产业需求终端之间的错位和矛盾,因此突破以美术为基础的艺术设计教育模式亟待进行,而这种突破需要一种新的产业观念特别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观念作为启蒙,这就是艺术设计专业“文化创意产业概论”课程所要抛的“锚”。
2.课程“锚”之定位。抛锚式教学策略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在一个完整、真实的问题背景中,产生学习的需要,在确定问题的课程“锚”之定位中,教师转变为学生的“学习伙伴”,和学生互动、交流;学生在课程“锚”之定位明确的方向中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使学生提高识别真实问题和解决真实问题能力。
就艺术设计专业“文化创意产业概论”课程“锚”之定位来说,是在教师和学生思想意识上倡导、强化艺术设计教育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关注,这种文化创意产业观念启蒙的内涵是认识、强调艺术设计与文化创意产业耦合性。
文化创意产业概念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在全球化的消费社会的背景中发展起来的,推崇创新、个人创造力、强调文化艺术对经济的支持与推动的新兴的理念、思潮和经济实践”。认识、强调艺术设计与创意产业耦合性,其关键的结合点是在观念上认识21世纪创意经济的到来,创新和创意将深刻地改变人类经济发展方式,也将为艺术设计教育带来全新的发展模式,凸显“为市场而设计”的文化创意产业驱动力。这要求艺术设计教育在文化创意产业的框架下进行整合,文化创意产业观念启蒙应是艺术设计专业贯穿的教学理念,也是“文化创意产业概论”课程运用抛锚式教学策略的重要着力点。
二、文化创意产业时尚指向的支架式教学方式
艺术设计专业“文化创意产业概论”课程,突出“为市场而设计”的文化创意产业驱动力,其核心所在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时尚指向,或者说核心理念是时尚消费。然而,这种课程需要传授的核心理念,应是在教师的帮助下学生主动的意义建构,其教学方式可以采取“支架式”。
支架式教学方式是根据前苏联著名心理学家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使得学习者能沿着“支架”逐步攀升,从而完成对复杂概念意义建构。
“文化创意产业概论”课程时尚指向支架式教学方式由以下几个环节组成:(1)搭脚手架――围绕当前学习主题,按“最邻近发展区”的要求建立概念框架。“脚手架”是建筑行业的施工设施,“支架式”教学在此用它形象地比喻“最邻近发展区”一个观念框架。“脚手架”就是与新知识相关联的一些预备性知识和由它们组合形成新知识的基本教学思想,这些知识和思想可以帮助学生较好地理解和接受新知识。“文化创意产业概论”课程时尚指向提供的概念框架是纵观伦敦、纽约、米兰、巴黎、东京世界五大时尚之都,无一不是世界级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并且特别依赖于艺术设计。这样的概念框架学生是比较熟悉的,符合“最邻近发展区”的要求。(2)进入情境――将学生引入一定的问题情境(概念框架中的某个节点)。“时尚”一词据《辞海》解释,是“一种外表行为模式的流传现象”。时尚和艺术设计首要的共同点是可视性或可见性,从文化创意产业的角度上说,这种可视性不是设计者自我表现,它特指商品的可视性。在文化创意产业中,时装设计具有重要的地位。(3)独立探索――让学生独立探索。探索开始时要先由教师启发引导(例如演示或介绍理解类似概念的过程),然后让学生自己去分析,提高学生独立探索、主动创新的能力。文化创意产业艺术设计教育,需要学生不断开拓创新,具备独立健全的人格,形成既符合大众审美又具有个人独特色彩的审美观念,从而设计出既时尚又经典的作品。(4)协作学习――进行小组协商、讨论。学生在共享集体思维成果的基础上达到对当前所学概念比较全面、正确的理解,即最终完成“攀升”对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文化创意产业时尚指向,从本质上说是艺术设计思维方式教育内容之一,是对以美术为基础的艺术设计教育模式存在“缺失”的“补位”,该概念在教学上的“到位”,应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要点:时尚的商品性(“为市场而设计”的深化)、时尚的意义性(意义性符号化消费)、时尚的经典性(艺术设计追求的至高境界)。
“文化创意产业概论”课程时尚指向支架式教学方式还包括“效果评价”这一环节,容以后再论。
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体验教育
我院的艺术设计专业“文化创意产业概论”课程,还很重视实践教学这一环节,认为这对学生文化创意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相当重要,在课时分配上安排了教师带领学生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进行体验教育。它区别于艺术设计教育的技能型实践环节,更重视学生在体验教育中以人为中心,领悟艺术设计的文化创意产业真谛,培育人文素养,促进人格升华。该课程文化创意园区体验教育的具体实施,主要由以下两个方面构成:
1.历史文化空间体验,提高学生人文素养。体验教育不同于课堂上说教式的教学方式,而是应该积极走出传统意义的课堂,寻找或创设体验教育的空间。我国各大城市和二三线城市已建和正在建一批文化创意园区。文化创意园区体验教育,更应该重视由老工厂、老仓库、老大楼、老民居等老建筑改建而成文化创意园区空间。任课教师在老建筑改建的文化创意园区现场指导学生进行历史文化空间体验,关键要注重体验其中的“文脉”,它的历史传承关系和文化的脉络。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老建筑,由于它是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空间而得以“重生”。学生需要在创意产业园区老建筑空间中浸润这样的文脉。
浸润乃至体验这样的文脉有助于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增加艺术设计的厚重感。它有可能使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创作根植于悠久的城市史,根植于城市人的心灵史,根植于城市绵延不绝的文脉;探索艺术设计之中交错的历史脉络和文化内蕴,进而从社会历史、美学形式、生活方式等多维层面,思考和揭示艺术设计的含义,超越设计表象,建构艺术设计人文视野和创意文化。
2.产业前沿体验,滋养学生创业者人格。该课程组织学生到创意产业园区体验,是从专业走近产业。高校设置的专业更多具有学科知识体系的特点,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无论是个人工作室或是企业行为都具有产业的特性,这里已不再局限于理论的演绎,而是构成了一个具有产业运作和经济效益的现实世界,园区特有的情景氛围又使他们的文化创意工作往往处于产业的前沿。该课程从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自身专业走近产业而言,任课教师更需要组织学生到艺术设计产业集群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产业集群优势最集中表现为竞争力和创新绩效。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到艺术设计产业集群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体验,从产业竞争和创新中,感受新的产业增长点,感受艺术设计产业前沿思想元素、文化元素、技术元素、商业元素的交流、碰撞、渗透和融合。
学生到创意产业园区体验,体验产业前沿的情况,一般有三种路径:一是园区工作室或企业的展示空间;二是他们举办的各种派对活动;三是园区工作室或企业公众开放日。在学生创意产业园区产业前沿体验的三种路径中,其目标是尽可能让学生接近设计师,走进园区的设计师工作室。为此,任课教师也要预先“备课”,了解创意产业园区情况,在园区体验教育现场穿针引线,介绍学生与设计师相识,进行交流,引导学生走进乃至深入园区的设计师工作室。
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产业前沿中,最重要的聚焦点是一个个鲜活的人和他们的工作室。工作室完全不同于高校艺术院系之中教育“工作室”,前者作为独立创业者人格必须接受市场的洗礼和各方的考验,否则自我消亡。该课程让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在创意产业园区接受产业前沿体验教育,接近设计师走进他们的工作室,着眼点是体验独立创业者人格的成长,滋养学生作为艺术设计师的创业者人格。
滋养学生创业者人格,也是中国大学教学改革的取向之一:“大学生独立创业能力不足,关键在于大学生学习方式、个性发展的多样性与大学教育教学模式的同一性之间存在着矛盾。高等学校要真正培养具有独立创业能力的大学生,必须进一步科学认识创造性人才的特征及其要求,深化教学改革,全方位拓展独立创业者成长的教育空间。”重视塑造独立创业者人格,是艺术设计专业“文化创意产业概论”课程重要的教学目标,因为该专业学生未来理想的职业应该是独立设计师,这种职业的特征是不依附他人,具有独立生存的自信心和不断创新的进取心,同时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培养这种创业者人格提供了良好的体验教育空间。
一、引言
1973年,哈佛大学的著名心理学家McClelland对以往的智力和能力倾向测验进行了批评,并提出了胜任特征的概念,三十多年来,专家和学者们对政府、企业、学校、医院等组织中多个职业类群(如外交官、职业经理人、教师、院长等)的胜任特征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一个世界性趋势,不仅得到许多国家战略层面的认同,更是当前世界城市竞争的一个新特点。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是创意,而创意的产生完全依赖于创意人才。如何有效激发文化创意人才资源,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成为众多学者和实践着关注的焦点,文化创意人才胜任特征的研究不仅丰富和充实了胜任特征的研究领域和应用范围,更有助于有效开发和利用文化创意人才资源,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国外文化创意人才胜任特征最新相关研究状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及现实意义。
二、文化创意人才胜任特征概述
(一)文化创意人才涵义和特点
创意人才概念最早由卡耐基梅隆大学的理查德·佛罗里达(Florida)教授提出。他认为,在创意时代,除了劳动者基层、服务业阶层以外,一个新的阶层在悄然兴起,那就是创意阶层。佛罗里达把创意阶层分成“具有特别创造力的核心”和“创造性的专门职业人员”两个组成部分,前者包括科学家、大学教授、诗人、小说家、艺术家、演员、设计师、建筑师,引导当代社会潮流的小说家、编辑、文化人士、咨询公司研究人员以及其他对社会舆论具有影响力的各行各业人士。后者包括高科技、金融、法律及其他各种知识密集型行业的专门各行各业人士。我国学者李津(2007)从人才类型来界定概念,认为创意人才是指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以“头脑”服务为特征、以专业或特殊技能为手段的精英人才。李元元、曾兴雯等(2011)从劳动性质来界定概念,认为创意人才是通过专业技能,发挥创造能力来提供高附加值产品或服务的脑力劳动者。
纵观国内外学者有关创意人才概念的界定,本文倾向于将创意人才界定为,所谓创意人才,是指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以“头脑”服务为特征、以专业或特殊技能为手段,服务于创意产业的精英人才。创意人才具有专业知识扎实、知识面广、富有创新意识,勇于突破、敏锐的洞察力、崇尚自由、强烈的成就导向等特征。
(二)文化创意人才分类
根据创意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创意人才可分为创意生产者、创意策划者和创意成果的经营管理者三类。(蒋三庚,2009)如下表。
类型 释义 范围
创意生产者 指创意内容提供者和创意产品的完成者 包括艺术工作者,如画家、作家、编剧等、设计师、民间艺术家和民间手工艺人
创意策划者 指致力于把创意以最完美和最恰当的形式展现出来,能够整合创意资源,拓展创意空间,激发创意生产者的创意灵感 包括导演、广告策划人、项目策划人等
成果经营管理者 指通过创意产品经营实现创意产品价值的人才 包括公司经理、项目经理、经纪人、中介人、制片人、书商等
(三)文化创意人才胜任特征及胜任特征模型
1.胜任特征的研究起源及概念
纵观胜任特征的历史研究,可将其研究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中世纪至19世纪,胜任特征(competency)来自拉丁语Competere,意思是适当的,可追溯到中世纪的行业协会,学徒通过跟随师父学习而掌握一定的技能。而胜任特征的研究起源于19世纪的西方司法领域,后来在临床心理学与教育学领域中逐步得到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二个阶段为19世纪至20世纪70年代,也是“管理科学之父”Taylor的“科学管理”时代,当时被称为“管理胜任特征运动”,Taylor对工厂里工长们进行的“时间—动作研究”就是对胜任特征的分析和探索。
第三个阶段为20世纪70年代至今,20世纪70年代,泰勒理论基本被否定,大量研究表明:传统的智力测验和人格测评在预测工作方面存在很多局限性。1973年哈佛心理学教授麦克利兰提出了胜任特征的概念,从此拉开了研究胜任特的序幕。
三十多年来,众多学者有关胜任特征的概念界定并没有达成共识,Zemke(1982)认为,胜任力是一个难以下定义的术语,因为这个问题不是来自其他方面,而是来自一些基本程序和哲学理念的不同。基于此,本文采用以下定义:胜任特征是能把某职位中表现优异者和表现平平者区别开来的个体潜在的、较为持久的行为特征(Behavioral Characteristics)。这些特征可以是认知的、意志的、态度的、情感的、动力的或倾向性的等等。胜任特征模型则是指担任某一特定任务角色或从事某一特定管理岗位所需要具备的胜任特征的总和。
2.胜任特征建模方法
胜任特征模型的建立方法主要有专家小组法(Expert Panel)、测评中心法(Assessment Center)、问卷调查法(Survey)和行为事件访谈法(Behavior Event Interview)等。自从胜任特征的概念提出来以后,行为事件访谈法已经得到学术界的认可,并在国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作为建立胜任特征模型最主要的方法,行为事件访谈法的可信性和有效性也得到了研究结果的支持。受过训练的不同编码者采用编码评分的一致性介于74%—80%之间,对同一组人员进行两次访谈所得的胜任特征评价结果也具有较高的稳定性。
3.文化创意人才胜任特征
依据胜任特征的概念本文将文化创意人才胜任特征定义为是将某一工作中拥有的卓越成就者与普通者区分开来的个人的深层次特征,包括动机、特质、自我形象、态度或价值观、某领域知识、认知或行为技能等任何可以被可靠测量或计数的并且能显著区分优秀与一般绩效的个体特征。
三、文化创意人才胜任特征研究现状
在胜任特征理论和创意人才研究兴起的基础上,国内外学者有关创意人才胜任特征模型的研究有以下代表性成果。
与国外研究相比,我国学者们对创意产业相关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有关创意产业、创意人才的研究尚处在探索阶段,尤其是对创意人才的研究还很欠缺,大多只是集中于纯理论的研究,出现了实践之后于理论的特点。然而有专家指出,尽管我国创意产业在2008年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其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份额还很小。我国创意产业的年总产值还不到GDP的3%,而美国高达25%,英国为17%,日本占16%。以上数据充分说明我国创意产业仍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如何解决创意人才短缺问题,使得创意人才推动城市创意产业的发展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四、文化创意人才胜任特征研究展望
综上所述,文化创意人才是知识经济时展的产物,创意人才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原动力,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力,更加自觉、更加自主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为一个人力资源大国,我国创意产业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面对我国创意人才极度匮乏的现状,大批创意人才的教育和培养是中国未来创意产业获得大发展的前提。构建文化创意人才的胜任特征模型,不仅对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培养和开发人力资源,促进企业的发展,而且对于我国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能力素质模型的构建及其应用问题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具体表现为:
(1)相关理论基础的完善。国内外对于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人才的界定还没有达到共识,还只是各抒己见的状态,没有权威的依据。
(2)理论界和实业界对创意人才胜任特征的认识模糊,缺乏目的性,在今后的研究中,应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的结合,构建出有效的胜任特征模型。
(3)目前,国内有关胜任特征的研究大多只是停留在纯理论的研究中,很少与实证研究结合,缺乏科学性。
(4)创意人才的管理缺乏针对性,在实业界,创意人才作为新经济时代生产力极大发展的生力军,并没有作为一个独特的群体来进行规划管理。创意人才的选拔、培养、薪酬绩效等管理活动仍然沿用传统的人员管理模式,严重影响了创意人才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津.创意产业人才素质要求与胜任力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孙福良,张乃英.中国创意经济比较研究[M].北京:学林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