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的认识模板(10篇)

时间:2024-02-05 15:16:1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税收筹划的认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税收筹划的认识

篇1

偷漏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或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故意少缴或不缴应纳税款。这既违反了税法规定,又破坏了有序的纳税环境与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因此,国家税务机关有权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税收筹划与偷漏税有着本质的区别。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从其本身的角度出发,在不违犯税法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税率、税目、税收优惠政策等对纳税人的筹资、投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巧妙的安排,以达到在合法的前提下少缴或不缴税,或优化企业的税负成本结构等目的。可见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提是纳税企业应熟悉和通晓税收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保证财务账目资料等的真实与完整。这样纳税人就需要主动去学习和运用税法,无形中也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税收法制观念。这对建立一个有序的纳税环境是大有裨益的。

二 我国税收筹划的现状

税收筹划照理说是合法的,并且是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的。但对一些纳税人来说,只要是降低税负,并且又不会触犯国家税法那就是企业可实施的行为,并不会去考虑实施该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因而,一些纳税人实际是在想方设法钻税法的空子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甚至故意歪曲税法。

三 税收筹划的原则

1.法律原则

税收筹划要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一定要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允许范围内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的税收筹划是和偷漏税无异的。

2.价值最大化原则

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应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即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不是一时的少缴税款。在多种方案的选择中,最优的方案并不一定是税负最轻的方案。税负减少并不一定等于企业资本总体收益的增加,有时反而会因种种原因导致企业总体收益的下降。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从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着想的,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的筹划。如果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最优的应是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方案。最终选择的也应是总体收益即价值最大化的方案。

3.及时性原则

国家的产业经济政策是在符合宏观经济大环境前提下制定的,与之相适应的税法也是在不断地调整与完善。企业要应对社会经济环境、税收法律环境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变化,不断调整、制定税收筹划方案,以确保企业持久地获得筹划带来的收益。

4.方法性原则

企业实施税收筹划应选择正确合理的方法,充分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从中选出最适合本企业最优方案。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可以采取税负转嫁、纳税期递延等,也可以从税率、税基及税种差异方面进行筹划。根据企业自身发展规模和地域的不同,企业在选择单一或者多个方法搭配纳税筹划时,应注意各种方法各有特点和适应性,不能只为了减轻税负,不考虑企业的自身情况。企业应充分预测风险和成本,建立税收筹划风险成本预测和核算程序,由企业领导、财务人员、税务专家及外部中介税务筹划机构组成内部讨论研究机制,制定多套方案适时选用。做到提前预计,发生后当期核算,最终形成合理有效的控制,把税收成本作为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科学管理。

四 税收筹划的建议

第一,企业首先要规范完善税收筹划的内部环境,建立完整的规范的会计账目和编制真实的财务报表,加强成本核算,做好经营管理方方面面的协调工作。税收筹划并不是简单地从财务活动的安排中就能完成,而是需要采购、生产、销售等许多环节的协调才能实现。

第二,注意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这是因为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先的规划,这种规划客观上存在成功和失败的两种可能。由于税收筹划和偷逃税款均具有降低税负的表象,部分税收征管人员对税收筹划也缺乏正确的认识,并且实务中对这类行为也往往难以准确界定,从而使企业对失败的筹划需承担被税收征管人员认定为偷逃税款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李玲、吕露.论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J].知识经济,2007(10)

篇2

税收筹划亦称纳税筹划(Tax Planning)一般被认为是与节税(Tax Saving)具有相同的本质属性。它是纳税人在遵守税法、拥护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针对纳税人自身的特点,利用会计特有的方法,规划纳税人的纳税活动,既要依法纳税,又要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减轻税负、解除税负或推迟纳税的一项会计工作。

一、税收筹划的必然性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税收筹划逐渐被国内接纳,并广为企业等纳税主体所采行。企业作为经营实体要将目光紧紧地盯在自身的经济效益上,尽力采取各种措施,增加收入,减少成本费用。但是其作为纳税人的身份来说,无论纳税怎样公平、公正、合理,都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当收入、费用一定的情况下,税后利润与纳税金额互为消长:税款缴纳越多,税后利润越少;税款缴纳越少,税后利润越多。这种经济利益的刺激,使企业自觉不自觉地注视到应纳税款上,并希望寻找一种办法.即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应税行为,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这就是税收筹划。

二、税收筹划的可能性

第一,税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手段其作用已越来越明显。国家对什么征税,是多征还是少征,怎样征,都可以通过设置税种、确立纳税对象、征税环节、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等,体现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对某一税种的税负往往可以测算出在不同情况下的各种不同的结果。

第二,税收政策存在的差别性。不论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如何周全严密,税收负担在不同纳税人、不同纳税期、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之间总是存在差别的,这种差别的存在,为纳税人选择最佳纳税方案提供了机会。而且存在的差别越大,可供选择的余地也就越大。

三、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

严格说来,税收筹划与避税是有所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执行税收法规方面。税法体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税收体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税法赋予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权利。然而避税在税法上并未受到限制,当然亦未得到肯定。但是,利用税法的不完善性,却可以达到规避税收负担的目的。目前,没有一个国家在法律上规定避税合法并予以法律保护:但也没有一个国家在法律上明确规定避税非法而予以制裁。因此,避税本身并不存在合法与非法的问题。

第二,在政府的政策导向方面。税收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国家通过制定税法,将国家的产业政策、生产布局、外贸政策等体现在税法的具体条款(包括实施细则等)上。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通过自身经济活动的调整,避开国家限制的方面,主动使其符合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对此,国家税务部门不但应当允许,而且应该加以鼓励。然而避税仅是从税法的不完善方面来规避税收负担,而不考虑政府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自身经济活动来调整。

第三,在会计决策方面。税收筹划不仅着眼于税法,还要进行总体管理决策,将筹资决策、投资决策、营运决策、收益分配决策与税收筹划结合起来,从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结合上,谋求纳税人的最大经济利益。然而,避税仅就税法本身去谋划,只求当前税收利益,只求减轻当期税负,一般较少考虑其他因素,其出发点和归宿只是为了少纳税。

四、税收筹划的积极意义

第一,税收筹划有助于抑制偷税漏税的行为。人们减少税负的动机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其行为方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果用违法的手段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显然是我们所竭力反对的。而税收筹划的理论与实践.则用合法的手段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显然有助于抑制偷税漏税的行为。

第二,税收筹划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税收总量,甚至可能增加国家税收总量。税收筹划的作用是调整投资方向,做到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企业虽然减按抵税率纳税,但随着企业收入和利润等税基的扩大,实际上对国家今后税收不仅不会减少,反而会有所增加。

第三,税收筹划有助于强化企业法律意识。同一减少税负的动机,有的采取合法手段,有的采取非法或违法手段,根本问题是纳税人的法律意识问题。税收筹划是以遵守税法和拥护税法为前提的,是建立在对税法深刻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的.因而有助于人们强化法律意识。

篇3

1.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而开展起来。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税收筹划必将成为市场经济中企业降低纳税成本的理性选择。随着市场经济规范化、法治化的完善,纳税人纳税意识的不断提高,企业从维护自身整体、长久利益出发,必将摈弃偷逃税、避税等短期不良行为,转而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以谋求企业合法、规范和长久的发展。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税率的确定,课税对象的选择和纳税环节的规定,宋体现宏观经济政策。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调整产业结构和加强经营管理,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筹划,税收筹划就是企业各种筹划中的一种。因此,税收筹划是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和管理中的必然选择。

2.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承认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所追求的目标是如何最大限度的满足自身经济利益。国家通过法律形式赋予企业一些必要的权益。税收筹划就是这种具有法律意识的主动行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从事经营活动,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有选择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对其资产收益的正当维护,属于企业正当经济权益。税收筹划没有超越纳税人权利的范畴,是正当权利。反对纳税人合法正当的税收筹划活动,恰恰会诱发或促使纳税人偷税、漏税、逃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因此,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最明智的办法是让企业充分享受其应有的权利,其中自然包括税收筹划权利。

3.税收筹划与避税不同。认为税收筹划就是避税,是对税收筹划在认识上最大的误区。税收筹划与避税从其表面上看有其相似之处,但是从两者本质上看是不同的。避税是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法律、法规或各国税收协定的不完善之处,通过经营和财务上的安排,以达到归避或减少税收负担的目的。避税虽然不违法,但是有悖于国家税收政策的意图和导向,而且侵害了国家利益,由于避税采取的是不正当手段,故意钻税法的空子,尤其与国家提倡的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和依法治税、以德治税的方针相违背,因而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税务部门也是持反对态度的。税收筹划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要求,顺应税法意图,在税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方案中进行优化选择,实现降低纳税成本,获取最大利润的目的。避税与税收筹划虽然都是不违法的,但所采用的具体做法有本质的差别,避税只针对税法的某个漏洞,虽然可取得一定的税收效益,但却无助于长期的经营与发展,也有悖于道德规范。税收筹划则是着眼于企业总体决策和长期利益,谋取的节税利益是合法的、正当的。实践证明,成功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纳税成本,而且有助于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改善经营方式、培养纳税意识和增加后续税源等。由于税收筹划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又是合法和规范的,所以,国家也是给予鼓励和支持的。

4.税收筹划不仅仅是“事前”行为。如在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时,相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就是“事前”行为;反过来,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便是“事后”行为。又如一个会计期间相对于前一个会计期间的税收筹划,就是“事后”行为。从实际工作来看,在纳税事务发生之前,税收筹划主要体现在对企业各个经营管理环节的指导作用。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税法规定以及相关政策,作出具有预见性的、全局性的纳税方案,以减少企业纳税成本,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在纳税事务发生时,税收筹划的重点是企业纳税运作方案的实施,帮助企业减少纳税风险和边际损失。纳税义务发生后,税收筹划的作用是对企业纳税行为进行论证、分析、评价和考核。可见,税收筹划应是“事前”、“事中”、“事后”的一个完整过程,需要前后兼顾,在动态发展中把握税收筹划重点。

二、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积极作用

早在20世纪30年代,税收筹划在英国就被社会所关注和法律认可,随后在各国中得到不断完善和实际运用。税收筹划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入世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间通行做法的广泛运用,税收筹划也必将为我国所认知和采用。因此,税收筹划在社会中将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1.税收筹划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国家的宏观调控直接作用于市场,政策目标的实现依赖于作为市场主体的纳税人对国家政策作出正确积极的回应,政府更希望能尽量缩小这种政策时滞。所以,税收筹划就意味着纳税人对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全面理解和运用,并且做到对国家税收政策意图的准确把握。通过对纳税方案的择优,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作用下,逐步走向优化产业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从而更好更快地发挥国家的税收宏观调控职能。

2.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违反税法,不搞偷税、漏税、逃税、抗税,纳税人要搞税收筹划,就得熟悉税收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各项税收政策。这就迫使企业认真学习税法,而这种学习比之其他任何的税法宣传教育都更见实效。在学习税法的同时,也就自觉地做到了依法纳税。税收筹划的公开化,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的表现,是与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相适应的。因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与企业增强纳税意识具有共同的要求,依法治税便咸了纳税人的自觉行为。从某一角度讲,鼓励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普及税法,减少国家的普及税法成本。

3.税收筹划有利于增加国家税收收入,不断调整和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从长远和整体上看,税收筹划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税款,而且还会使国家税款不断增加。因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虽然会降低企业当期税收负担,但对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和加强经营管理产生影响,促使企业生产经营更加科学、规范,各项成本费用逐步下降,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收入和利润不断增加,从而使各项税收收入逐步增多。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虽然经过不断完善,但是在不同时期,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漏洞,出现一些不足之处。由于税收筹划的反作用,为国家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提供了依据,并起到了对税收法律法规的验证作用。也促使税务部门及时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征收管理的不尽合理和不够完善之处,进而及时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支持国家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的投资、经营、消费等按照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规律去运作,推动依法治税的进程。

4.税收筹划有利于降低征税和纳税成本。征税成本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支出。纳税成本是指纳税人在按照税法规定办理纳税事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税收筹划使企业各项纳税方案更加科学合理、缜密规范,纳税成本进行量化,减少了企业的纳税时间和物化劳动,纳税成了自觉行动,从而减少了税务稽查频率,提高了税收行政效率,同时也促进税务机关及时调整和完善税制,达到降低征税和纳税成本目的。

篇4

[DOI] 10.13939/ki.zgsc.2015.03.69

近年来,高等学校得到迅速发展,高校教师收入也得到较大提高。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提出将高等学校作为个人所得税征管重点。在不违反税法前提下,科学筹划个人所得税,合理节税成为高校教师广泛关注的问题。高校教师收入除工资薪金外,还包括二个方面:一是劳务报酬所得,有测试费、外请专家学者讲座费和兼课酬金、法律服务费、会计服务费、技术服务等;二是作品稿酬所得等。高校教师收入多元化特点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空间。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身校情的更系统、更深层次的税收筹划,在合理合法的限度内尽可能降低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

1 劳务报酬所得税收筹划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所得。例如,从事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技术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1.1 劳务报酬所得税算法

劳务报酬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劳务报酬所得税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税率。

1.2 高校教师劳务报酬所得的税收筹划

高校教师劳务报酬所得的税收筹划主要通过分次支付、费用抵减、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转换筹划等方法,将每次的劳务报酬所得安排在较低税率范围内,达到降低税负目的。

1.2.1 支付次数的税收筹划

案例1:钱教授在另外一所高校兼课,10个月劳务报酬为30000元,方案一是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方案二是按10个月支付劳务报酬。

方案一 应纳税额=30000×0.8×30%-2000=5200(元)

方案二 应纳税额=(30000÷10-800)×20%×10=4400(元)

由此可见,按月支付劳务报酬的方式比一次性支付,钱教授节税800元。对于常规教学活动中的外聘教师兼课酬金应采取分月支付方式,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费用扣除额度,减少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避免适用比较高的税率,可以使高校和外聘教师都能获得最大利益。

1.2.2 费用抵减的税收筹划

案例2:孙教授在另外一所高校讲学,10天所得30000元,食宿费、差旅费、场地使用费合计10000元,方案一是费用自理,高校全额发放酬金;方案二是高校承担费用,扣除费用后余额发放酬金。

方案一 应纳税额=30000×(1-20%)×30%-2000=3200(元)

方案二 应纳税额=20000×(1-20%)×30%-2000=2800(元)

由此可见,由高校承担费用抵减劳务报酬,比费用自理全额发放酬金,孙教授节税400元。

1.2.3 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转换筹划

案例3:康教授工资月12000元,在另外一所高校兼课月收入3000元。方案一是康教授不存在与另一所高校签订合同,不存在雇佣关系;方案二是康教授与另一所高校签订合同存在雇佣关系。

方案一 应纳税额=(12000-3500)×20%-555+(3000-800)×20%=1585(元)

方案二 应纳税额=(12000+3000-3500)×25%-1005=1870(元)

由此可见,通过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转换,康教授节税285元。

2 稿酬所得税收筹划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2.1 稿酬所得税算法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其应纳税所得额小于与大于等于4000元时扣减数不同,具体如下:

⑴稿酬所得不足4000时,稿酬所得税应纳税额=(稿酬所得-800)×20%×(1-30%)

⑵稿酬所得额大于等于4000元时,稿酬所得税应纳税额=(稿酬所得×(1-20%)×20%×(1-30%)

2.2 稿酬所得税收筹划

高校教师稿酬所得的税收筹划主要通过分解一次性收入和通过集体创作等形式来实现。

(1)分解一次性稿酬主要可以通过系列丛书的形式将作品认定为几个单独的部分来缴税。

案例4:周教授出版一套关于高校财务管理方面系列丛书(四本),获得稿酬15000元。方案一是一次性获得稿酬;方案二是按四本书分别给予稿酬。

方案一 应纳税额=[15000×(1-20%)×20%×(1-30%)]=1680(元)

方案二 应纳税额=(15000÷4-800)×20%×(1-30%)×4=1239(元)

由此可见,通过分别计算稿酬比一次性给予,周教授节税441元。

(2)集体创作稿酬税收筹划

案例5:出版社出版某书稿酬10000元。方案一是武教授独立完成获得稿酬;方案二是四名教师合著作获得稿酬。

方案一 :应纳税额=[10000×(1-20%)×20%×(1-30%)]=1120(元)

方案二 :应纳税额=(10000÷4-800)×20%×(1-30%)×4=952(元)

由此可见,通过集体创作比一人单独获得稿酬节税168元。

(3)分次支付法稿酬税收筹划

案例6:郑教授在某月刊杂志连载一部小说,每期稿酬1500元,共计12期。方案一是12期一次性发放稿酬;方案二是按期每月发放稿酬。

方案一:应纳税额=1500×12×(1-20%)×20%×(1-30%)=2016(元)

方案二:应纳税额=(1500-800)×20%×(1-30%)×12=1176(元)

由此可见,按月领取稿酬1500元,比12个月比一次性领取稿酬18000元,郑教授节税840元。

(4)费用转移法稿酬税收筹划

作者出版作品时,与对方签订合同,由稿酬发放单位提供社会实践费用,例如报销交通费、住宿费、餐费、试验费、资料费、办公用品费等,用以降低稿酬总收入,在计算稿酬所得税时降低应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使作者稿酬实际所得大于费用转移的所得,实现节税目的。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和专业性等特点。从长远看,税收筹划是一项 “双赢”的行为。一方面,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不仅可以维护高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减轻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提高税后收入,稳定教师队伍,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国家税法的健全与完善,增强教师的依法纳税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长远地增加国家税收收入总量。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2]曾芝红,高校个税税收筹划探讨[J].会计之友,2013(3).

[3]李华丽,高校教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筹划[J].教育财会研究,2009(3).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z].2011.

[5]王淑华,新税法下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筹划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9(3).

[6] 许仲春.论新形势下会计的纳税筹划[J].中国市场,2012(6).

篇5

     (一)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识

    税收筹划引入国内的时间还很短,尤其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税收筹划仍然是个新事物。再加之中小企业相关决策与财务会计人员的知识储备不够,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识还停留在一个很低的层面上。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难以认识到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节税行为。由于中小企业难以对税收筹划与偷、逃、避税行为作合理的区分,在我国现阶段缴税越多越光荣的舆论导向下,没有偷、逃、避税主观动机(即无违法动机)的企业,即使想减轻税收负担,也不会贸然的采用税收筹划这一本质是合法的方式。

    (二)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开展

    一方面,中小企业认为税收筹划是技术含量很高的理财活动,对自己的财会人员能否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大多持怀疑态度;另一方面,我国税务筹划机构不足且利用税务的成本过高和中小企业的经济实力的限制,以及税务针对中小企业的特殊需要提供的服务的种类较少,使中小企业对税务的利用较少。中小企业财会人员能力的不足,税务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忽视”,也使得中小企业的税务筹划行为缺少专业知识的支持,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较少的原因。

    (三)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困难

    其一,中小企业的财会人员素质不够高,其二,我国税法体制不完善所导致的税法的理解难度大、易变化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成本,影响了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开展。其三,企业领导的不重视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主要障碍,说明了中小企业的领导对税收筹划性质的认识存在偏差。

    二、加强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应采

    取的对策对于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其解决的方法应该从外部和内部两个环境来进行考虑。

    (一)税收筹划的外部环境培育

    税收筹划的外部环境是企业在从事税收筹划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它是税收筹划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和土壤。税收筹划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立法环境、执法环境、配套服务等,据此可以提出如下建议:1、税法及税收制度的完善。当前我国广大中小企业较少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当前我国的税法和税收制度还不够完善,立法层次偏低,法规规章不够健全。这也就导致了税收执法人员在处理税收筹划方面可能出现自由裁量权过大,严重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因此,广大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很难做到有法可依,难以通过税法的力量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我国应当进一步完善税法,制定一些与税收筹划相关的法律条款,提高立法级次,修订税法语言表达不清或不明确之处,明确税收筹划定义,明晰税收征管范围,明确税务机关职能,真正做到纳税、征税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税收征收的统一、严肃、公正和公平;更好地保障广大中小企业税收方面的权益。

    2、建立健全税收筹划机制。对于广大中小企业,由于税收筹划空间相对较窄,使得广大中小企业独立进行税收筹划的成本相对较大。而税收筹划机制则是一种为企业提供税收筹划方面服务的专门化机构,它们在进行税收筹划方面具有能力、资源、经验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如果形成规模,还能带来机构的规模化经营,以降低税收筹划的成本。税收筹划机制的引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中小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的投入,包括资金的投入、人力的投入等等,同时专门化的服务还能带来更好的税收筹划方案。使得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成本大大降低,税收筹划质量也得到提高,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

    3、政府的积极引导。政府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积极引导是有必要的。

    毕竟,税收筹划可以降低广大中小企业的生产成本,以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和我国商品国际竞争力的增强;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在长远意义上讲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也是有好处的,即企业通过税收筹划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效益,也就能扩大税基、涵养税源,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

    由此可知,进行税收筹划对广大中小企业和政府来讲是能够实现双赢的。

    为此,政府要注重增强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中小企业逐渐认识到依法税收筹划是其减少税负的唯一合法途径。

    (二)税收筹划的内部环境建设

    1、中小企业应正确认识税收筹划。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实行不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广大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不清。他们一方面简单地把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和避税等同起来,忽视了税收筹划是税法赋予给广大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税收筹划的目标理解不全,简单地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减轻税负。

    因此,对于广大中小企业而言,要想通过税收筹划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就必须对税收筹划的定义、特征、目的等有非常详尽的认识,注意区分税收筹划与避税等等。与此同时,将税收筹划的目标与提高企业竞争力结合起来,要认识到税收筹划活动仅仅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要对税收筹划进行详细、长远的规划,将之提升到战略的高度,并且在实施过程中要有全局性的规划,不能仅仅盯住个别税负的降低,而是要努力降低整体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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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识

税收筹划引入国内的时间还很短,尤其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税收筹划仍然是个新事物。再加之中小企业相关决策与财务会计人员的知识储备不够,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识还停留在一个很低的层面上。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难以认识到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节税行为。由于中小企业难以对税收筹划与偷、逃、避税行为作合理的区分,在我国现阶段缴税越多越光荣的舆论导向下,没有偷、逃、避税主观动机(即无违法动机)的企业,即使想减轻税收负担,也不会贸然的采用税收筹划这一本质是合法的方式。

(二)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开展

一方面,中小企业认为税收筹划是技术含量很高的理财活动,对自己的财会人员能否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大多持怀疑态度;另一方面,我国税务筹划机构不足且利用税务的成本过高和中小企业的经济实力的限制,以及税务针对中小企业的特殊需要提供的服务的种类较少,使中小企业对税务的利用较少。中小企业财会人员能力的不足,税务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忽视”,也使得中小企业的税务筹划行为缺少专业知识的支持,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较少的原因。

(三)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困难

其一,中小企业的财会人员素质不够高,其二,我国税法体制不完善所导致的税法的理解难度大、易变化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成本,影响了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开展。其三,企业领导的不重视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主要障碍,说明了中小企业的领导对税收筹划性质的认识存在偏差。

二、加强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应采

取的对策对于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其解决的方法应该从外部和内部两个环境来进行考虑。

(一)税收筹划的外部环境培育

税收筹划的外部环境是企业在从事税收筹划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它是税收筹划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和土壤。税收筹划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立法环境、执法环境、配套服务等,据此可以提出如下建议:1、税法及税收制度的完善。当前我国广大中小企业较少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当前我国的税法和税收制度还不够完善,立法层次偏低,法规规章不够健全。这也就导致了税收执法人员在处理税收筹划方面可能出现自由裁量权过大,严重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因此,广大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很难做到有法可依,难以通过税法的力量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我国应当进一步完善税法,制定一些与税收筹划相关的法律条款,提高立法级次,修订税法语言表达不清或不明确之处,明确税收筹划定义,明晰税收征管范围,明确税务机关职能,真正做到纳税、征税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税收征收的统一、严肃、公正和公平;更好地保障广大中小企业税收方面的权益。

2、建立健全税收筹划机制。对于广大中小企业,由于税收筹划空间相对较窄,使得广大中小企业独立进行税收筹划的成本相对较大。而税收筹划机制则是一种为企业提供税收筹划方面服务的专门化机构,它们在进行税收筹划方面具有能力、资源、经验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如果形成规模,还能带来机构的规模化经营,以降低税收筹划的成本。税收筹划机制的引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中小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的投入,包括资金的投入、人力的投入等等,同时专门化的服务还能带来更好的税收筹划方案。使得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成本大大降低,税收筹划质量也得到提高,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

3、政府的积极引导。政府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积极引导是有必要的。

毕竟,税收筹划可以降低广大中小企业的生产成本,以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和我国商品国际竞争力的增强;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在长远意义上讲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也是有好处的,即企业通过税收筹划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效益,也就能扩大税基、涵养税源,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

由此可知,进行税收筹划对广大中小企业和政府来讲是能够实现双赢的。

为此,政府要注重增强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中小企业逐渐认识到依法税收筹划是其减少税负的唯一合法途径。

(二)税收筹划的内部环境建设

1、中小企业应正确认识税收筹划。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实行不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广大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不清。他们一方面简单地把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和避税等同起来,忽视了税收筹划是税法赋予给广大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税收筹划的目标理解不全,简单地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减轻税负。

因此,对于广大中小企业而言,要想通过税收筹划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就必须对税收筹划的定义、特征、目的等有非常详尽的认识,注意区分税收筹划与避税等等。与此同时,将税收筹划的目标与提高企业竞争力结合起来,要认识到税收筹划活动仅仅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要对税收筹划进行详细、长远的规划,将之提升到战略的高度,并且在实施过程中要有全局性的规划,不能仅仅盯住个别税负的降低,而是要努力降低整体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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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1

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对比和分析,从中选择对企业自身有一定优惠的纳税方案,使企业本身的税负得以降低。随着税收筹划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可和接受,筹划的形式也逐渐变得多样,与此同时,税收筹划本身在为企业带来节税收益的同时,也蕴含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对这些风险不能加以有效的控制与防范,则会违背税收筹划的初衷,甚至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税收筹划风险分析

税收筹划风险,指的就是进行税收筹划活动过程中,由于筹划活动失败而付出的代价,也就是纳税人的财务活动和经营互动针对纳税而采取各种应付行为时,可能出现的筹划方案失败、目标落空、偷税逃税罪的认定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经济损失。税收筹划风险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对于税收政策缺乏正确的理解与深刻的认识。对税收政策的正确理解是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的基础和前提,否则企业很可能会由于理解上的偏差或者是错误而将漏税偷税行为作为税收筹划方案;第二,对筹划成本风险的忽略。这也是当前税收筹划中一个常见的风险,很多企业为了节税而忽略了成本效益原则,导致纳税筹划带来的利益甚至低于企业所付出的成本;第三,缺乏对筹划税种的全面考虑。有的税收筹划方案仅仅针对某一个税种进行,缺乏对税收整体的考虑,而不同的税种之间往往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某个税种税负的降低,必然会造成其他方面支出的增加,因此,缺乏全面的考虑也容易造成税收筹划风险的发生。第四,税务行政执法偏差风险。主要表现为对于纳税人自己认为是合法的筹划行为,税务部门认为是逃避税务的行为,最终受到相应的损失。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策略

1.加强风险意识的建设,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无论是从事财务活动的财务管理人员,还是参与税收筹划的税务人员,都应当对风险的客观存在有清晰的认识,并且正视风险,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和控制机制,以此来降低或者是避免风险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基于此,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建立科学的税收筹划预警机制,对于企业税收筹划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与监控,当发现风险时能够及时向筹划者或者是企业管理者提供警示。根据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来分析,税收筹划风险预警系统应当包括以下功能:第一,信息收集功能。将与企业相关的税收政策以及其变动情况的信息进行大量的收集,从中获得与企业市场竞争力、税务执行情况等相关的内容,并且对其进行比较与分析,进而判断其是否存在风险;第二,危机预知功能。通过对上述信息的整理与分析,对可能会引起风险的因素进行识别,并且预先发出警告,对筹划者或者是企业管理者进行提醒;第三,风险控制功能。当企业发生税收筹划潜在风险时,系统应当能够及时的找到风险的根源,并且对筹划者实施提醒,使他们能够对症下药,制定有效的措施抑制风险。

2.始终坚持成本效益原则,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税收筹划应当始终坚持成本效益原则,既要对筹划的直接成本进行全面的考虑,同时也要对税收筹划方案在比较过程中放弃的方案可能会对企业产生的机会成本进行考虑。基于此,笔者认为税收筹划应当着眼于整体赋税的降低,而不是针对其中某个税种的减少,对于不同税种之间此消彼长的关系要客观的看待,某个税基降低的同时,必然会引起其他税基的增加。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税收利益虽然在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占据很大的一部分,但是其并不是企业全部的利益来源,项目投资税收的减少并不能说明企业整体的利益在增加,因此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应当进行全面的考虑,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

3.正确认识税收筹划风险的客观存在

企业的管理者必须要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税收筹划是企业合理避税的有效途径,但其并不是违法行为,所以说,科学的税收观念是税收筹划的前提。税收筹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经营效益的提升,但是只是提高企业利益的一个手段,企业也不能完全依靠税收筹划来实现效益的提升,因此,企业的管理者应当正确认识税收筹划,客观对待税收筹划风险,降低税收筹划人员的心理负担,从而降低税收筹划的心理风险。

4.加强税收筹划人员综合素质的建设

筹划人员是实施税收筹划的主体,也是关键部分,税收筹划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筹划人的经验和知识。因此,要全面加强税收筹划人员的素质建设,其中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对于合法、违法的界限有清晰的认识,能够确保税收筹划行为符合国家相关税法的规定;第二,税收筹划人员应当具有丰富的财会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税务经验,能够对税收业务以及相应的征管方法有详细的了解,对于税法中规定的优惠条款以及优惠事项都有较为详细的了解,这样才能够保证税收筹划工作顺利的进行,并且始终保持在合法的范围内;第三,对于税收筹划的相关事项,以及相关的明文规定等内容,都要熟悉与掌握,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借助注册税务师等专业的机构来帮助企业顺利的完成税收筹划,不断的提高企业的利益。

结束语

税收筹划是当前企业中所涉及到的一项系统工程,其需要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的结合,才能够确保其有效的完成。税收筹划风险是财务管理与税收管理的交叉学科,只有将税收筹划风险的理念引入到现代企业管理中,才能够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进而促进企业税收筹划的顺利进行,以此促进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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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薄、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我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在不断的完善,并且呈现出细化的趋势,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房地产企业对税法及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够,仅仅是掌握了法律对部分税种的规定,缺乏对税法殊规定和政策的认识,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企业无法对自身的涉税业务进行有效筹划和管理,甚至有可能产生漏税或重复缴税的情况。此外,我国税收筹划起步较晚,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均存在不足,这使得很多企业没有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甚至产生了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的错误认识。房地产企业偷漏、漏税的情况时有发生,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的税收收入,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而实际上企业是可以通过提高税收筹划意识和能力来降低企业税负的,完全没必要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的道路。

例如:某地产公司同时开发两个项目,其中A项目市场价格为1000万元,可以扣除成本费用为400万元,则该项目增值率为150%,土增税为240万元,同时还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56万元;B项目市场价格为1500万元,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为1000万元,则该项目增值率为50%,土增税为150万元,同时还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84万元。在不考虑其他费用的情况下,两个项目共缴纳税金530万元。如果企业将这两处房地产项目命名为同一小区,那么项目整体增值率为78.60%,土增税为370万元,同时缴纳营业税及附加140万元,相比之下便可节税20万元,可见企业应具有税收筹划意识,它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

(二)缺乏纳税筹划能力及管理体系

目前,很多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工作都交给财务部门完成,但部门内部却没有专门的税收筹划人才,其他人员的税收筹划能力有限,整体上缺乏完善的纳税管理体系,也缺少其他部门和人员的支持与配合。因为企业的税费缴纳工作均是由财务部门完成,所以企业的管理者往往也会将多缴税费、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等情况归咎为财务部门的工作失职,但针对这种现象却也没有人能够提出更好的建议,这实际上本身就是对税收筹划工作认识上的错误。企业财务人员在办理纳税业务时确实会与税务机关产生互动,但却仅仅是将企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税款缴纳给税务机关,完成纳税义务,并没有真正涉及到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决策,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房地产企业很多业务都由企业决策人、市场部门、销售部门、策划部门完成,这些业务在开展过程中都有可能产生纳税义务,税收筹划工作需要有这些部门的合作与支持。从目前情况来看,房地产企业将税收筹划工作机械的让财务部门独立负责,又没有给财务部配备专业人才,显然是不合理、不科学的。

(三)缺乏税收筹划事前管理

管理者对税收筹划没有正确的认识,以及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都导致企业的后知后觉,通常都是在事后发现税收负担过重时才要求财务部门使用账务处理手段做应急处理,然后此时极端的操作往往会与税收法律法规冲突,这也是房地产企业税收方面经常出现偷税、漏税的主要原因之一。实际上,企业的纳税义务一旦发生,再通过其他的手段去处理为时已晚,这时再进行税收筹划则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可见,纳税筹划的应该是一种事前筹划,同时也要求税收筹划人员对法律法规、政策动态及时掌握,否则纳税筹划就不能有效实施。

三、税收筹划问题的解决路径

(一)提高税收筹划意识

积极转变思维观念,树立科学的税收筹划意识是房地产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的基本前提。企业不能将税收筹划工作硬性的安排给财务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建立与完善的税收筹划机制上,管理层要给予税务筹划工作高度的重视,企业各部门开展业务也要与税收筹划工作相配合,并在业务开展前便做好税收筹划。房地产企业还要鼓励税收筹划人员积极学习政策法规,全面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动态,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及纳税成本节约意识,在涉税工作上加强税主动性,最大程度的减轻纳税负担。

(二)提高税收筹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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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筹划在我国企业中发展的困境

(一)概念没有普及

发达国家的公司及个人都很重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很普遍。然而,对于我国的企业来说,它还算是新生事物,刚刚起步发展。人们对税收筹划认识的局限性体现在:首先,人们没有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的合法性。我国企业一直生存在依法纳税、多纳税光荣的大环境下,给纳税者造成了少纳税违法的误区,税收筹划可能被看作是偷、逃税的一种手段。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税收筹划是合法的这一观点难以被人们所接受。其次,税收筹划被认为是单独的一次筹划行为,而不是伴随企业经营活动一直存在的行为。从目前税收筹划在企业当中的发展来看,企业内部不设立税收筹划部门,在需要筹划的时候才聘请相关人员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筹划,被看作是一次性的筹划行为。

(二)专业型人才未普及

税收筹划要求有良好的税法基础,除此之外,还涉及会计、财务管理等其它学科的知识,因此税收筹划的难度相对较大,仿佛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是税法专家的专利。尽管我国大部分财经类院校开设了税收筹划方向的税务专业,但是他们毕业后的去向却不是税收筹划。由于缺少税收筹划机构,使得该类人才没有普及开来,企业当中也缺少可以进行税收筹划的人才。其实税收筹划没有想象的那么困难,只要能够及时的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筹划方案是可以套用的,节税技巧可以被灵活运用,相同的情况可以采用相同的办法,达到理想效果。

(三)筹划成本普遍高

税收筹划实质上是一种规避缴纳不必要税款的行为,而我国目前的税制建设趋于复杂化,随着征管部门工作上的疏忽,就会出现漏洞,这就为偷税者提供了偷税、避税的条件。虽然偷税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如被查出会依法受到严厉的惩罚,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偷、逃税行为因为征管部门征管力度欠缺导致这些违法行为未能够被及时查处。这就导致一部分纳税者投机取巧,致使偷税现象严重。与偷税相比较,显得税收筹划的成本相对较高,纳税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就会放弃税收筹划而选择钻税法的漏洞进行逃税。由于这种行为的出现,阻碍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增加了税收筹划的隐性成本。

三、完善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税收征管力度

正如上文所说,在我国当前的税收执法环境下,一些纳税人不会采取相对成本较高的税收筹划,而是选择冒风险使用违法手段来提升自身利益。因此在这样的纳税条件下,征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应当加大其工作力度,加大处罚的程度,对那些偷税、漏税行为一定要严加惩罚,增加偷逃税款的风险,逐渐把税收筹划是合理减税的唯一途径的思想植入每位纳税人的思想当中。这样做就会激发纳税人通过税收筹划来规避不必要税款的想法。税收筹划需要一个依法治税的环境来加以保障,要求征纳双方都按税法行事,因此相关税务部门要对税收违法行为严惩不贷,体现税法的严肃和强制性。良好的法制环境会增加纳税者对税收筹划的需求,进而促进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

(二)建设税收筹划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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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企业的税收筹划指的是企业在纳税之前,在不违背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自己的投资以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规划,目的是降低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企业税收筹划属于自身一种理财行为,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是有本质区别的,因为它都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一切行动都不能超出法律的界限。国家现行政策对税收筹划给予了适当的引导和鼓励。企业税收筹划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优惠政策,通过制定合理的纳税方案,提前筹划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环节,使自身减轻税收负担或者延缓缴纳税款的行为。

对企业来说,税收筹划非常重要。因为如果税收筹划科学合理,适时调整自己的经营方向,可以大大降低税收成本,避免资金浪费,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我国的税收筹划起步比较晚,同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发达国家,企业会聘请专业人士担任税务顾问,通过不断研究国家税收政策和征收法规,发现其中的优惠政策,节约税款。

二、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1、企业税收筹划起步晚,意识不够

税收筹划在上个世纪末才开始在我国兴起,因此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意识较为淡薄,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很多企业甚至没有弄清楚税收筹划的实质,片面地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少纳税,甚至有的企业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由于企业对税收筹划没有全面而正确的认识,导致税收筹划在实际应用中的作用大打折扣。

2、企业税收筹划水平不高,。对国家税收政策把握不准

由于我国的税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还不太完善,所以经常会发生一些变动。而企业税收筹划需要及时并且很准确地把握国家的税收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这才能更好的利用国家政策达到减税、免税以及延期缴税的目的。如果企业对国家政策把握不准,没有清楚地认识国家的税法变动,就会在具体的实践中,造成筹划失误。比如我国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般多关注节税,有时候因为把握不当会引发偷税事实。还有的时候,企业因为享受小的优惠政策而忽略了全局的的考虑,导致因小失大、顾此失彼,造成损失。

3、企业财务人员筹划能力不足,缺乏专业人才

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比如财务、税收、管理、统计等,需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我国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于知识水平、学历的限制,以及不加强自身学习,导致业务素质较低,税收筹划的能力不够。由于没有专业的税收筹划人才,无法满足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发展要求,导致难以应对税收筹划中的各种问题,企业也就无法实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4、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意识淡薄,忽视风险管理

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不提前预料并且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就可能为企业带来巨大风险。企业的纳税行为可能与国家税法背道而驰,造成偷税、漏税的不利局面,或者多交税款加重自身负担。可是现实中,许多企业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中的风险,没有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所以不会及时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来应对筹划中的风险,导致蒙受巨大损失。

三、搞好税收筹划的合理化建议

税收筹划科学合理才能使它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服务,所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税收筹划,降低筹划过程中的风险。下面谈几点建议:

1、企业要高度重视税收筹划。企业应该及时了解国家税法的变动,然后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税收管理计划。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适时调整经营方向,达到节税的目的。企业领导应该用战略的眼光看待税收筹划问题,不能为了追求某个抵税额就改变投资方向,调整经营活动。

2、企业要聘请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士担任自己的财务人员。这些人熟悉国家各项政策,及时把握国家政策的变动,并且能针对政策的变动适时调整税务筹划的制定。目的是在节税的同时实现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

3、企业可以借助于社会上税务师事务所的帮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的税务中介机构越来越多,这些中介机构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税务筹划的合理化。这些税务机构熟悉涉税处理业务,税务管理水平很高,能帮助企业筹划出最好的税务管理计划。除此之外,如果中介机构筹划的税务计划不合理,那么按照合同约定,事务所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因为税务筹划不合理的风险就转嫁给了税务中介机构,企业受到的伤害就降到最低。

4、企业还要多与税收执法人员进行交流。企业要学会与税收执法人员进行有效沟通,正确处理与税务机关的关系。通过与税收人员沟通,可以获取更多的关于避免税收筹划风险的建议。另外,企业可以先请税收人员针对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提出自己的建议,争取得到税收机关的支持。

总之,国家支持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因此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实现税收成本最小、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减轻企业负担,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企业应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积极进行税收筹划,争取获得更广阔的市场。

参考文献:

[1]李春怡.浅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存在问题与对策[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