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基础管理的重要性模板(10篇)

时间:2024-02-05 15:16:1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保险公司基础管理的重要性,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保险公司基础管理的重要性

篇1

当前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经营目标仍然以保费规模为主,忽视客户的需求,各种管理、营销创新都是围绕提高保费进行。部分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停留在传统市场营销观念“为产品找客户”阶段,还没有转变为现代市场营销观念“为客户订制产品”阶段。现代市场营销观念更加注重目标市场,营销活动围绕顾客需求这一中心展开,公司所有部门为满足客户利益服务的同时通过整合营销途径实现公司的目标,在利润追求过程中把获得利润当成整个市场营销工作的副产品。客户关系管理是一种基于客户满意度为中心的现代经营管理方法,在我国保险业迅猛发展的宏观形势下,部分保险公司站在业务拓展、竞争者压力、业绩考核等微观环境角度还不能将经营管理理念与客户需求高度匹配。

(二)对客户关系管理缺乏一定的认识

有的保险公司片面地认为客户关系管理就是数据库的管理或者统计模型。事实上客户关系管理是一种经营理念,而不是简单的数据统计和数据库应用。客户关系管理只是借助于这两种方式对统计到的客户信息资源进行分析和总结,从而更好地制定有益于公司发展的营销战略。

(三)公司内部信息系统与客户关系管理适应性较弱

虽然我国当前的部分保险公司正在尝试客户关系的管理,但是其管理手段滞后于保险业务的发展。相对于以往的管理,设立了以提供沟通服务为主的呼叫中心等机构,这类机构更多的发挥了为客户送去生日祝福、续期保费提醒等作用,其他方面的变化不够明显。这种方式在挖掘客户方面作用较小,如果没有挖掘到更多的客户,就明显弱化了该类做法的效果。保险公司需要更多地了解客户财务信息(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社会保障信息、风险管理等)和非财务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客户心理和性格特征分析等),由专门的理财师为客户量身定做关于意外保障、健康保障、子女教育保障、养老保障等一整套更能贴近客户保障需求的计划。

(四)客户和员工的参与度不够

客户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在于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因此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以客户为中心。只有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服务关系,才能从客户身上获取更多的信息和资料并最大程度减少保险合同订立后的道德风险。除此之外,保险公司让员工认识到客户关系管理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并熟知客户关系管理的业务流程。当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客户关系管理在这两个方面还有很大空间需要提升。

二、保险经营中客户关系管理实施的对策

(一)挖掘最有价值的客户

要想挖掘最优价值的客户,可以从升华客户关系、巩固客户忠诚度、维系情感等方面着手。首先,如果客户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对保险产品有所认知,在享受保险服务时对保险公司有所好感,保险公司的员工再通过一定的方式加以强化,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升华与客户的关系。其次,客户忠诚度与客户的满意度是两个概念,满意不代表忠诚,忠诚是持续购买的一种行为。可以通过满足客户附加价值的需求来巩固客户的忠诚度。最后,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关系除了业务往来之外,还有一定的情感因素。为了与客户保持密切的关系,公司应详细掌握客户的生活品性、理财行为、消费喜好等信息,在日常生活中依据这些信息开展业务来维系与客户之间的情感,如中国人寿国寿鹤卡就是中国人寿与众多商家为客户提供优惠的便捷的消费渠道等。

(二)树立正确的客户关系管理理念

首先必须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统一理念。“顾客就是上帝”、“客户利益至上”等口号体现的正是这一理念。保险公司可以在公司内部从上至下地实施客户关系管理统一理念,对待客户,都需一视同仁,都要提供一样的服务的基础上,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特色服务,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形象,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客户的忠诚度,从而提高公司的客户关系管理的水平。其次,提高保险公司对客户关系管理理念的认识。客户关系管理是现代管理与信息技术结合的一种新型管理方法,目的在于提高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稳定客户群,扩大客户群。只有保险公司认识到了客户关系管理的内涵,才能将客户关系管理的理念渗入到业务流程当中的各个环节,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客户满意度。

篇2

近几年,我国保险行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保费规模不断扩大,行业整体实力逐步提升。但是,目前保险公司在管理上还较为粗放,精细化程度不高,风险管理能力总体偏弱,特别是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本文所称的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以下机构)“重业务、轻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致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上面临较大的风险隐患。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提出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以下简称“COSO框架”)对我国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提供了理论指导,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一、COSO框架的主要内容

COSO是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n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的发起组织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的英文缩写。在总结《内部控制整体框架》(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的实施基础上,结合《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The Sarbanes-Oxley Act)的相关要求,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之后,COSO于2004年颁布了全新的COSO报告:《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Integrated Framework)。该框架顺应了安然、世通等财务舞弊案之后,国际社会要求改善公司治理的呼声,拓展了内部控制的内涵,提出了企业风险管理的全新概念,在更高层次、更宽范围上推动和发展了内部控制,进入全面风险管理时代。

COSO框架对企业风险管理进行了详细和全新的描述,指出“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是由一个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订并贯穿企业之中,旨在识别可能影响主体的潜在事项,管理风险以使其在该主体的风险容量之内,并为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将企业风险管理分为八个构成要素: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这八个要素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企业要综合运用、系统平衡这八个要素,制定最优的风险管理组合。

二、加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由公司内外部因素共同决定的,对行业发展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 由公司自身业务性质决定的

保险公司的经营对象是风险,经营过程面临的风险不同于一般企业;而且保险商品是一种特殊的无形商品,是对保险消费者的承诺,产品本身就具有较高的风险性,这在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水平。分支机构作为保险公司的基层组织,是公司业务拓展的前沿和客户服务的终端,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承保风险、理赔风险、财务风险以及人力资源风险等。保险公司的很多风险是从分支机构发源的,而且各地分支机构的风险逐步积累到总公司,其影响是很大的,因此,必须加强风险管理,保证分支机构在经营上合法规范。

(二)由外部经济社会环境决定的

现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趋于复杂,经济社会的运行风险加大,企业开工不足、出口减缓、效益下滑,给保险公司的承保带来较大影响,分支机构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加大;随着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增加,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的不断提高,保险公司的赔付支出不断攀升;同时新《劳动法》的实施,加大了保险公司的劳动用工风险和人工成本。投资收益的不稳定、银行利率的波动,都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由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决定的

近几年,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建设越来越重视,先后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等制度,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组织机构、执行实施以及监督管理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是监管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必须在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下贯彻落实。

三、COSO框架在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全新的管理方式,改变了过去的思维方式和管理观念,构筑起风险管理的新框架;全面风险管理又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就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全面风险管理来说,要以八个构成要素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步构建科学、合理、适应的风险管理框架。

(一)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包含组织的基调,是企业风险管理所有其他构成要素的基础,为其他要素提供约束和结构,主要包括主体的风险管理理念、风险容量、董事会的监督、人员的诚信、道德价值观和胜任能力、管理层分配权力和职责以及组织和开发员工的方式等。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内部环境建设中,首先要树立风险管理意识,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必须树立起风险意识,把风险管理贯穿于企业流程的每个环节、渗透到员工的日常行为中,形成一种风险管理文化。其次是要组建和谐团结、精干负责的领导班子,领导层的重视是风险管理的关键;要设置精练高效、权责适当、与风险管理目标相匹配的组织构架,为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再次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利用,建立学习型组织,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同时风险管理要坚持人人参与的原则,将风险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做到全员参与、人人有责,构建全员的风险管理模式。

(二)目标设定

目标设定是事项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的前提,在企业管理层识别和评估实现目标的风险并采取行动来管理风险之前必须有目标,而且目标必须与企业的风险容量相协调,目标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经营目标关系到企业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率;报告目标旨在为管理层提供准确而完整的信息,同时需要满足外部监管的要求;合规目标要求企业从事的活动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自律的规定。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设定风险管理目标时要重点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总公司战略选择,分支机构的目标应该符合总公司的战略要求,总公司的压力会通过目标的形式传导给分支机构;二是当地的市场环境,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市场保费容量、市场主体的经营现状、监管和行业自律环境等;三是自身所处发展阶段,这是一个分支机构的历史阶段问题,同时也是面临的现实问题,只有正确分析和面对发展阶段,才能设定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目标。

(三)事项识别

事项是源于内部或外部的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事故或事件,可能带来正面或负面影响,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企业管理层要对事项进行识别,以确定它们代表机会,还是代表风险,风险对企业实施战略和实现目标具有负面作用。事项是受内外部因素影响的,识别这些影响因素与识别事项是关联的,确定起主要作用的因素之后,管理层就可以考虑他们的重要性,进而集中关注影响目标实现的事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外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因素、政府行为、自然环境以及保险市场环境等,政治因素、社会因素和技术因素的影响较小,或者说影响作用发挥的很慢;内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基础结构、人员、流程以及技术等。通过分析发现,分支机构的事项主要包括承保、理赔、财务与人力资源等。

(四)风险评估

企业在对事项进行识别之后,需要对事项进行风险分析,从可能性和影响两个角度对事项进行评估,考虑事项对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在风险评估中一般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由于保险公司实行数据大集中,总公司设立精算部门对全国的数据进行测算分析,所以,分支机构在风险评估时可以更多地采用定性分析法,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进行分级,并依据重要程度进行分档,为下一步的风险应对和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五)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是企业在评估风险之后采取的应对策略,主要包括回避、降低、分担和承受,使总体剩余风险处于期望的风险容限和风险容量之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风险中,公司无力承担的承保风险、超过风险容限的、总公司资本金无法支撑的业务,就要采取回避方式应对;理赔风险是无法回避的,可以采取合理的分保方式进行分担,更多的可以采取降低方式,通过加强理赔管理挤压水分,堵塞漏洞;财务风险在风险容限以内的可以承受,违反外部监管规定的一定要回避,大多数时候可以采取降低方式,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出现财务上的危机;人力资源风险中,一般的人员流动可以去承受,但是关键岗位的离职以及带动核心业务流失的离职,一定要采取灵活的人力资源政策去降低、减少人员流动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六)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帮助确保企业管理层的风险应对得以实施的政策和程序,风险应对选定之后就要实施确保风险应对执行的控制活动,一般包括两个要素:确定应该做什么的政策以及实现政策的程序。根据COSO框架的设计,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控制活动的政策和程序主要是制度层面和执行层面。制度是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和流程的固化过程,分支机构需要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从目标到构成要素重新梳理和修订现有的制度,形成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在风险管理内部环境培养和制度推行的基础上,要通过内部考核和监督的方式为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构筑“硬性”边界,考核应该科学、合理,监督必须持续、深入,推动执行层面的建设逐步完善,切实解决执行力层层递减这一分支机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七)信息与沟通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企业要识别和获取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包括财务和非财务的大量信息,以便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进而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COSO框架指出,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信息系统的方式解决信息获取和利用效率的问题。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信息一般包括数据信息和非数据信息,数据信息存储在业务财务系统中,获取方便,使用上都有相关的分析模型,关键在于管控基础数据输入上的风险,防止“垃圾进、垃圾出”。非数据信息的识别和获取就显得更为重要,公司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管政策的传递是内部信息沟通的关键,同时与投保人、中介机构、同业公司、政府机关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等外部机构也要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

(八)监控

监控是对企业风险管理构成要素的存在和运行进行监督评价,可以通过持续的监控活动、专门评价或者两者相结合来完成。持续的监控活动发生在企业正常的、反复的经营活动中,起到监控企业风险管理有效性的作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经营报告、市场分析、内外部审计报告、监管部门报告以及员工意见反馈等。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来说,在监控活动中要重点做好内部稽核工作,内部稽核应该是广义的,包括内部审计以及其他基于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的内部检查等。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完善稽核审计规章制度建设,加大稽核工作力度,提高稽核审计频率,明确重点风险领域和关键环节,更新稽核审计工作方法,提高稽核审计工作的效果。必要时,可以引入外部审计力量,对内部稽核进行有益补充。

参考文献

[1]方红星,王宏,译.(美)COSO制定.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M].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丁德臣.基于ERM理论的财产保险公司风险预警与控制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3]张贵全.对财产保险公司风险防范的思考[J].经济师,2010(02).

篇3

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产险保险公司和资本市场的合作逐渐增多,增强公司内部控制成为当下财产险保险公司需要面临的重要问题。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公司董事会、各部门经理、全体工作人员。内部控制的内容有:承保、销售、理赔、投资、偿付能力等方面的控制内容。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保障公司经济效益任务的达成和公司财务报告的正确性、可信性。目前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着建造动力的不足;在认识上存在不足;职工分工不明确,缺乏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改善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文化;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加强财产险保险公司自身的组织结构等一些措施。有效的提高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之间执行内部控制的效率,从而保障财产险保险公司在当下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下稳定的发展。

一、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演进和现状

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演进是随着相关制度的颁布而逐步完善。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了第一个行政制度《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随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于1999年了第一个真正完善可执行的行政制度《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2004年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这些政策的施行,为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给予了管理参考,对资金运用和中介机构的内部控制给予了全面的执行规范。从2007年起,全国范围内的财产险保险公司都开始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就目前保险行业相对比来说,内部控制建设发展比较缓慢的是财产保险,但是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财产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也将得提高,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政策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财产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也将不断改进,逐渐建造成适合我国保险经营管理的内部控制体制。

(二)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造存在的问题

1、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的认识上存在不足

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工作上造成的损失,将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极大的影响。对于某些财产险保险公司下级分公司的员工,其内部控制制度并没有对员工产生相应的制约作用,使得财务工作者在制定财务报告和统计数据缺乏规范的职业执行基准,其报告数据没有正确性和可信性。另外公司内部和外部审查考核体制并没有对其公司员工发挥实际的作用,使得大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员工之间还没有清楚的意识到内部控制的作用意义,在其内部控制的认识上存在不足。特别是基层分公司,存在轻内控、重业务的情况,往往把业绩做为员工的重要判断指标,而内部控制则被边缘化、忽略化,长此以往,致使内部控制往往虚于表面,落不到实处,造成内部控制工作的不到位、不全面。

2、职工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

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缺乏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没有明确界定职工岗位的职责要求,各部门存在岗位空缺的现象,没有相应建立规范职工的管理体制。在职工的绩效考核问题上,普遍都停留在传统的年度考核模式上,由于职工岗位界定不明确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岗位空缺,使得职工之间的业绩考核缺乏完善的考核体制,缺少针对内部控制的专门的考核制度。从而使得职工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缺少的系统协作精神、工作的连贯性。

3、缺少完善的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财产险保险公司没有完善的规范员工执行工作的责任体制,对于员工工作上的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并没有建立其完善的责任体制。大部分责任体制普遍都是表面形式化,在对其员工的行为问题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检查和引导;在对查出的问题没有进行实际处理和引导改善;在对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上,责任体制并没有完全适用于处理员工基础工作失误的问题,导致小问题不断累积引发出大问题,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这些原因促使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中,没有具体的制约其执行工作行为的约束,另外,各个部门没有重视其责任体制的重要性,为了个人的利益,不顾公司的整体利益,从而使得财产险保险公司缺乏完善的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4、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制度建设落后于业务发展

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这三个因素影响财产险保险公司各项业务执行过程,信息、沟通、监控这三个因素影响着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操作环节。大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在控制管理上建立了许多管理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并没有发挥到实际的财产险保险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去,并没有在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部门有效的实施,并没有建造成全方位的风险防范控制体系,这些内部控制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制度建设跟不上业务发展进程。

5、问责机制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为问责机制不当,部分公司存在“收入上移,风险下放”的现象,致使基层员工缺乏相应的保障,心态失横,甚至进行违规操作,致使犯罪。并且现今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对基础工作的问责机制缺乏,问责机制只存在于总公司中,更加纵容了基础工作的违规情况。

二、加强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文化

员工是内部控制进行的主要实施载体,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重要组成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应该积极调动员工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在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应该大力宣传内部控制的企业文化思想,让全部员工充分体会到内部控制对公司的重要性,以及内部控制对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作用。全面构造一个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的企业内部控制文化氛围,将内部控制的主旨思想和理论思维全面覆盖到全体员工执行工作的每个环节中,强化内部控制执行标准的操作体制,从而有效的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文化。同时,重视基层公司内部控制的作用,做后相应的规划与激励制度。

(二)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

内部控制是影响经济效益是否能达成和影响公司稳定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有效的将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控制目标进行综合管理,改善以往各部门之间内部控制目标不一致不协调的现象。将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的控制目标规范为:构造健全的适合当代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内部管理组织结构;运用科学的发展观解决公司执行机制上的问题;检查和处理员工工作上的欺诈、舞弊问题。有效的避免风险隐患的发生,从而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健全的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责任体制是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工作的规范体制。财产险保险公司应该全面建设与执行责任体制,,加强员工基础工作规范的执行与对未执行规范的责任追究,要明确管理部门、各部门员工和业务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以便在发生问题时可以具体追查其责任。另外,要加强规范工作人员对核保权和核赔权等工作的管理,对违规的员工必须依据相关责任体制引导员工改善问题,培养员工自主规范工作的意识,针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职位的不同执行不同的规范责任体制,将其违反制度规定的工作行为责任进行规范和引导,从而建立完善的财产险保险公司规范员工责任体制。

(四)加强员工的职业素质水平

员工的职业素质水平是内部控制管理实施的基础。利用科学的管理模式,为内部控制管理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提供了优越的环境,为防止和解除风险建立了牢固的基础。另外财产险保险公司应该实施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核心工作人员的短期行为长期化,从而促进其核心工作人员更关注公司长远的发展,从本质上解除弱化内部控制的动机,从而有效的加强员工的综合素质水平。

(五)完善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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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公司通过理财活动所达到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它是评价保险公司财务理财活动合格的标准。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运行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轨道决定了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效率和目标方向,合理的财务管理理念是公司财务运行的原动力,公司之间不同的财务管理目标会形成不同的财务管理系统,不同的财务管理体系也就会决定不同的企业方向。所以财务管理工作总的来说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它与保险公司运行的各个方面都保持着紧密的联系。正因为这样,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管理状况。在保险公司中,财务管理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决定了保险公司的发展前景,而且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结构有着很大的影响,同时因为保险公司相对于其他的工商类企业来说具有更大的风险性和不稳定性。正因为如此,财务管理体系的健全和发挥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只有合理有效的控制资金,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来进行创新和改革,才能实现公司资产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结构

(1)“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现阶段,保险公司各种经济管理决策都要汇报给总公司,由总公司来进行决断和分配,总公司控制企业的经营和预算等等,对于子公司来说必须严格执行,由于总公司控制着财务管理的经营模式和财务预算,所以财务管理决策权都集中在总公司,相对应子公司只拥有部分的表决权。(2)“分权式”模式。由于总公司确定正确决策的方向,使总公司和子公司相互独立起来,这种分权式的管理模式对财务管理结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种模式有利于子公司发挥其灵活性从而创造出更大的经济价值,另外也可以减轻总公司带来的压力。缺点是很难协调指挥子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总公司的财务管理能力,造成公司的内部垄断状况,挫伤子公司的工作积极性。

三、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优缺点

(1)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结构的优点。一是整个公司有了一个核心力量,总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统一调配发展方向,实现统一决策的目标;二是更加有效地调用公司固有资金,发挥各自潜能,充分利用固有资金创造出更大的经济价值;三是总公司整体决策,下属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降低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风险率;四是财务管理活动在平时的活动中必须由总公司进行决策,客观上降低公司的成本投资,进而节约公司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资源。(2)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结构的缺点。总公司的决策会严重挫伤子公司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子公司只知道严格执行决策,而无法发挥子公司的潜能,从而削弱了子公司的发挥和创造,如果总公司的决策一旦出现误差,眼看不错的机遇将要抓住而因为总公司的决策而没有实现,所造成的巨大损失会严重涉及子公司的经济利益,产生不必要的成本损失,打击了子公司的工作积极性。

四、构建完善和谐的财务管理体系

近几年来,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加大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压力,面对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完善财务管理工作体系迫在眉睫,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已经完全不适合现代财务管理工作的运营和发展,并与之逐渐脱节,面临这种压力,构建完善和谐的财务管理体系是保险公司当前的主要任务,也是展开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是整个保险公司正常运作的核心,所以必须建立健全适应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务管理新体系。(1)弘扬全新的经营观念。在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必须树立市场经济理念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经济效益为目标来弘扬新的经营理念,结合公司内外经济的最新动态,以经营理念为中心,从最新的市场经济角度出发,合理科学的进行宏观调控,以市场为主体,来发扬公司资源合理配置理念。密切关注公司内外经济信息,在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降低成本管理。努力做到公司的各种经济因素与全新的经营理念密切配合,实现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争取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2)借鉴先进的经验和管理模式。要使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利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吸取国外国内的先进经营理念,建立起最新的资金优化和资金确立体系,根本上促进财务管理的自我发展。当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传统的管理方式。目前财务管理中出现了信息流、资金流、单证流的管理模式,尤其是在财务管理方面,涌现了以资金管理为核心,信息技术为手段,单证管理为保证的三位一体财务管理体系,使财务管理工作更注重实际效率的发展。另外,保险公司作为面向社会群体的金融机构,无论是规模还是结构在很大程度上都不逊于其他行业,基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决定性,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引进先进的财务管理经验和新颖的财务管理模式,来促进保险公司的正常发展和运行,因此,先进的管理经验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重中之重,完善的管理模式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3)建立健全信息、资金、单证管理合为一体的财务管理体系。由于保险公司的规模较大,在很大程度上,财务管理却较为放松。尤其是资金管理方面,由于国内的保险公司没有形成有效的资金调配系统,保险公司的业务无法健康发展,针对这一现状,保险公司必须建立一套合理科学的的现代信息系统。保证信息、资金、单证管理相结合,实行三位一体的财务管理体系,另外,新的信息处理技术和新的管理理念的的出现,对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合理的优化配置,信息、资金和单证管理理念三位一体的财务管理体系是保险公司稳健发展的依据。

五、信息、资金、单证管理系统的功能及重要性

相对于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系统来说,信息管理、资金管理和单证管理机制三者既紧密结合,又相互独立,这三种综合体系成为保险公司整体的财务管理体系。全面有效地建立三位一体的财务管理体系是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也是现代信息技术较为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这三种体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公司经济的最大效益,也可以鼓励员工积极贡献的激励体系。有效的进行财务处理工作和财务成本控制工作在整个保险公司体系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它对整个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及时的为公司提供准确、合理的财务管理信息,合理控制资金成本,节约有效资源,把固有的资金合理的运用到整个财务管理体系中去。随着财务管理系统的逐渐完善,信息、资金和单证管理系统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广泛的得到应用,由于这三者具有独立、开放的特点,更能及时的处理财务管理问题和财务成本的控制。随着新的信息技术广泛应用,这三个管理体系也达到的普遍的认可并相应发展,因此,对于保险财务管理体系来说,这三种体系的建立更好的加大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力度。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作为保险公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因此,需要我们要不断的总结财务管理经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使财务管理体系真正地发挥巨大作用,并为保险公司的长期财务管理铺平道路,实现保险公司最终经济效益的目标。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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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背景

(一)监管要求

2016年1月,原中国保监会《关于正式实施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偿二代整体框架由三大部分构成,包括制度特征、监管要素和监管基础。其中监管要素包含三大支柱,分别为:第一支柱,定量资本要求,包含量化资本要求、实际资本评估标准、资本分级和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等;第二支柱,定性监管要求,包括风险综合评级、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等;第三支柱,市场约束机制,包含对外信息披露、市场环境等。其中,第二支柱中的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是指保监会每年对保险公司开展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简称SARMRA评估),风险管理能力的高低将对最低资本需求直接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此外,偿二代亦引入综合风险评级,根据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数的评分,分为a、b、c、d四类。中国保监会将对不符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保险机构和评级为c类、d类的保险机构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声誉风险作为SARMRA评估中难以量化的七大风险之一,属于衍生风险,是指由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1]声誉风险具有持久性、放大性、常态性、复杂性等特点,一旦发生,将带来难以计量的损失,寿险公司声誉风险的管理对公司健康、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二)保险公司发展需要

保险业基于未来承诺履约,且高度重视契约和信用的行业。保险公司作为具有管理风险功能的特殊金融企业,良好的声誉和公众信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保险公司遭遇声誉危机,不仅会直接损害保险公司的利益,还可能因事件发酵和扩散导致整个行业的公众信任危机。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也逐步被国内外企业、学者所认知。根据2011年由瑞士再保险机构公布的亚太地区和中国风险态度和保险调查,约72%的中国受访者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购买保险,但许多人并未付诸行动。另一个指标,即亚太新兴市场人寿保险的五大障碍,表明“保险公司的声誉”是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首要因素。国外学者DinahHeidinger和NadineGatzert(2018)对近年来越来越重要的欧美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声誉风险管理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在过去十年中,年度报告中反映的声誉风险(管理)意识有所提高,与其他风险相比,它变得越来越重要。此外,还首次对声誉风险管理的决定因素和价值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较大的公司,以及位于欧洲并对其声誉有较高认识的公司,更有可能实施声誉风险管理计划。2017年4月24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品牌日”。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定为“中国品牌日”。企业品牌形象建设的重要性得到空前的重视,而良好的声誉风险管理则是寿险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和维护的重要环节。保险公司应根据监管要求和保险公司发展的需要,将声誉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加强建立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和程序,培养声誉风险管理文化,积极有效地防止声誉风险,应对声誉事件。尽量减少损失和对利害关系方及其自身的负面影响。综上,在公司声誉及品牌效应日益重要的今天,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的重视及优化管理势在必行。

二、我国保险公司声誉风险及其管理现状

(一)声誉风险的定义及诱发因素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2014年2月19日的《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中对保险公司的声誉风险的定义,“声誉风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保险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声誉作为衍生风险,常与保险公司面临的其他六大难以量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保险风险、战略风险、操作风险)交织[2],诱发因素复杂,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公司违法违规、公司经营管理问题、客户管理不当和其他外部因素等多方面。

(二)我国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声誉风险管理监管处于世界前沿,我国“偿二代”的监管体系经过多年研究及论证,于2016年起开始实施,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一致认可。国外学者Jean–PaulLouisot和ChristopheGirardet(2012)提出位于欧盟的保险公司将会启用“偿二代”监管体系将声誉风险纳入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虽然我国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及监管体系已较为领先,但目前声誉风险的管理在我国保险业仍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各保险企业对该项风险的管理的科学认识和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提升、完善,管理机制和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仍在探索中。

三、我国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特征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特征

1.声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要做好公司的声誉风险管理,需要公司管理层的高度支持,以及各单位的通力协作配合,而不是仅由某一部门的单独负责,甚至仅作为某一部门的附加职能。目前,仍有部分保险公司尚未设置专门的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并未将其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也无相应的资源支持,声誉风险的日常管理基本空白。在声誉风险引发时被动应对,声誉风险管理架构有待完善,“治未病”的风险管理思想未能得到有效落实。

2.声誉风险管理手段较为匮乏

目前部分公司对声誉风险的管理尚处于风险发生后的被动应对状态,对声誉风险的整体管理缺乏有效的衡量标准和手段。由于声誉风险有着事前难以识别(即难以“防未病”)、事中难以量化(即难以“数说”)、事后结果难以控制(即难以“划界限”)的特点。实践看来,部分保险公司对于声誉风险的事前监测、事中处置、事后考核,尚未形成有效的管理,使得公司的潜在声誉风险不能得到有效防范,已发生声誉风险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3.行业声誉风险管理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各保险公司之间,关于声誉风险管理的交流仍有待加强,声誉风险的处置经验分享通道未完全建立,导致同样类型的声誉风险在不同公司重复发生,甚至一家公司的声誉风险引发对整个行业声誉带来影响却没有进行相应的协同应对。

4.专业声誉风险管理人才有待充实

保险业的声誉风险管理作为较新的事物,在近年来逐步得到关注,因此行业内声誉风险管理的专业人才和队伍仍旧有待充实,关于声誉风险专业管理技能的培训也未得到充分重视。“人”作为工作推进的核心因素之一,专业人才的匮乏无疑加大了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难度。

(二)原因分析

1.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由于声誉风险的衍生性,该项风险大多数时候并不直接引起公司损失,而是间接、持续地影响公司声誉和长远发展,因此部分公司对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并不高。一家公司对声誉风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重视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的高低。

2.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投入不足

由于互联网的高度发达,每日海量信息迅速传播。高效的声誉风险管理需要专业的舆情监测软件、充足的人员配备以及有效的公司政策支持。公司对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投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时效性。

3.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考核机制缺失

由于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诱发因素的复杂,需要公司上下的通力协作,因此声誉风险管理的考核机制,不仅针对该项工作的职能部门,更应将公司相关协作单位的配合落实情况纳入考核。部分保险公司关于声誉风险管理考核的缺失,为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带来一定障碍。

四、优化我国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声誉风险管理意识

目前,声誉风险管理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声誉风险管理,必须提高保险公司上下的声誉风险管理意识。

1.树立正确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

要通过培训、宣导、完善制度等方式,帮助公司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从董事会到各级管理层、再到普通员工,都要充分认识、理解声誉管理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声誉风险管理是公司每一位成员的职责,树立正确的声誉风险管理意识。

2.培育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

要培育公司的声誉风险管理文化。声誉风险管理应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通过每年定期的培训及演练,培育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引导员工为维护公司良好声誉而共同努力。

(二)完善声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1.明确公司内部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职责

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职责的明确,将极大提高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落实效率。遵照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明确董事会是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应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发挥作用,公司管理层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声誉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统筹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和分公司积极配合声誉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落实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和工作。

2.合理配置声誉风险管理资源

声誉风险管理资源的配置,包括人、财、物的配置,例如配备一定数量的声誉风险管理岗位,提供定期的声誉风险管理技能培训,采购专业的舆情监测软件,实行日常不间断的舆情监测机制等。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及时发现风险因素,高效处置应对风险事件,最大程度上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

(三)建立规范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

1.声誉风险的事前监测与评估

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重点,应是事前防范,即“治未病”,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风险因素化解于形成声誉风险之前的萌芽阶段。声誉风险引发可分为外因和内因。即在声誉风险的事前监测与评估过程中,既要关注外界对公司产生负面评价的舆论,也应关注公司内部各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比如公司治理、产品设计、销售推广、理赔服务、资金运用、薪酬规划、人员管理、信息披露等管理条线出现的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

2.声誉事件的研判与核查

对于发现的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应及时进行研判与核查,即及时了解事实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多角度全面的预判分析,以提高风险处置的针对性和预见性,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

3.声誉风险的分级分类处置

声誉风险可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与范围,对声誉事件进行相应的分级分类,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声誉事件,可由公司不同层级牵头进行处置,以提高声誉事件处置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4.重大突发声誉事件的应急处置

对于重大突发声誉事件,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流程,每年进行一定次数的应急处置演练,以提升公司对重大突发声誉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声誉风险管理的考核

由于声誉风险管理与公司内部各单位均高度相关,因此完善的声誉风险管理考核机制,应将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管理水平纳入各单位的考核。而非仅作为声誉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考核指标。通过考核,强化各单位的声誉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动性,提升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落实的有效性。

(四)加强寿险行业的声誉风险管理协作

1.加强同业公司间的声誉风险管理交流

不定期开展行业内的声誉风险管理交流,对声誉风险处置经验进行分享,避免同样风险发生于各个公司、影响行业声誉。

2.建立行业声誉风险管理协作机制

对于可能引发行业声誉风险的事件,各保险公司在必要时应当积极对外寻求帮助,而不是“闭门造车”,协同相关单位共同处置,防止声誉风险的发酵和扩散。各同业公司也应摒弃“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态,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共同维护行业声誉和发展。

(五)配备声誉风险管理人才

1.引进声誉风险管理相关专业队伍和人才

声誉风险管理事关公司品牌形象,因此声誉风险管理的专业人才,不仅需对媒体传播的时效和特征有充分了解,还应对公司各条线的业务有一定的了解,以便针对舆论的不同传播特性,针对性进行正面的引导,高效化解风险。保险公司应加大对声誉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确保岗位人员胜任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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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指经济单位和各个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建立的一种相互制约的业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制度,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完善的过程。其目的在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完善。为了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性,提高对内部控制在保险风险防范及维护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性的认识,有必要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进行分析。

1、风险意识薄弱,承保不规范

在国内,内地保险公司有一普遍的共性就是以保费论英雄,各保险公司无论大小,都是一切向保费看齐,将目标定位在扩大业务规模上,而忽视了承保的质量,风险意识薄弱。对基层和业务员的考核、奖励都以保费为标准,工资总额也与保费挂钩,而与赔付率无关。在如此强烈的保费收入为王的导向下,保险业务员们也是使劲浑身解数拉保费,有人甚至不惜置公司利益于不顾,去医院病房展业签单,其风险之大可想而知,这种对保险人的健康不加以区分,只要投保就接受的做法无疑是会加大理赔风险和赔付责任,是无法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

2、内部稽核功能发挥有限,难以促进内控体系完善

内部稽核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但由于我国保险公司引入内部稽核的历史不长(1999年)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 各保险公司对内部稽核缺乏足够的重视。内部稽核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对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它不同于内部审计制度,前者是会计机构内部的一种工作制度;后者是单位在会计机构之外另行设置对会计工作进行再检查的一种制度。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将其内部稽核工作的重点放在业务经营合规性、财务收支真实性等方面,对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的稽核,十分欠缺。在美国,内部审计协会早就把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作为内部稽核的主要内容,其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并列作为内部审计的工作对象,明确要求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过程。认为内部稽核人员在风险管理的监控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他们必须协助管理层和董事会监督、评价、检查、报告和改革企业风险管理,相比之下,中国的内部稽核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和高度。

3、组织结构设置不科学

内部控制的功能发挥与企业的组织结构设计有很大关系,因为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提供了活动框架和路径。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流程欧普遍存在设置不科学,层级结构复杂,经营管理决策执行乏力的问题职权划分清晰和岗位设置合理是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基础。比如如公司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例如在财务上出纳与会计,支票与印章不能由同一人承担;在承保中,展业、出单、核保不能由同一人承担,对财产的保管、记录、盘点不能由同一人执行等等。这些职务不能兼职,而且控制措施与管理模式相适应。假若由于部门和岗位职责及权限不清,相互间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部门和岗位设置与业务运作程序脱节等原因,将使得企业难以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如果机构和岗位设置都不符合实际,成为企业发展的障碍,对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显然是不利的。

完善内控的思路如下:

1.将内控要求融入各项工作流程。内控项目着力将各种内控要求融入工作流程各个环节,将内控项目的工作成果有机嵌入信息系统,使公司内控体系与经营管理过程真正融为一体,并借助统一的信息系统,全面推广作业流程标准化,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管控,坚决杜绝系统外操作。同时,适应不同业务发展和内控管理的需要,积极开发各类新系统和先进的管理工具, 如风险分析模型、风险识别清单、风险预警指标、风险控制矩阵等,充分发挥内控建设作用,加强对业务运营风险的监测与分析,切实解快内控方面的突出问题。另外,保险公司应该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标准,将内部控制标准融入到经营活动中,深入到对公司员工培训、教育和日常工作和行为中,能够有效的防范不正规的行为发生,有效的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任何公司一样,公司治理结构是构建良好的内部环境中最重要的工作。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所在,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的工作目标不仅应包括实现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更重要的是要保护投保人的利益。因此,完善公司组织结构要充分考虑保险公司治理的这种特殊性,优化股权结构为基础,董事会建设为核心,形成公司内部制衡机制为主要内容。首先,应当建立扁平化的组织架构,这样会节约不少的管理费用,并且能够直接拉近上级和下级之间的距离,更便于经营。管理层和企业广大员工之间有更多沟通交流,能够促进上下级能更好的合作。其次,要加强团队合作,增强组织弹性。为了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保险公司管理人员不能将组织结构的设置过于程序化,也不要将职责划分过于详细。这样的合作方式既能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同时又能提高员工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综上所述,在保险公司面临激烈竞争的今天,如何从内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一直是备受瞩目的话题,根据本文的叙述可以发现,加强内部控制正是提高公司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自我调节和自我制约的内在机制,在企业中枢神经系统中处于重要位置。可以说,内部控制的质量和效能是影响企业经营成败的重要因素。因此,国内的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者为了实现长远企业发展的战略理念,必须给予内部控制高度的重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这样才能保证保险企业战略目标的落实,降低经营风险和实现保险企业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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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预算管理的概念

财务预算管理是企业预算管理的一个分支,也是预算管理的核心部分。企业的预算是一个综合性的财务计划,包括经营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经营预算是对企业收入、费用和利润作出的预计;资本预算是对企业的资本性投资方案所进行的计划和评价;财务预算则是在经营预算和资本预算的基础上所作出的现金流量的安排,以及一定时期内的损益表和一定时期末的资产负债表的预计。

二、保险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中的问题

(一)财务预算管理概念模糊不清,决策层不够重视

虽然许多公司也都设立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但是对其执行的水平却大相径庭。究其原因,不同的公司对于财务预算管理的概念也多有不同之处,还存在着公司决策层对该制度不够重视等问题。比如,部分保险公司用简单的公司财务工作计划就代替了专业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其他公司错误的认为该制度就是把决策层的指示一级一级的落实下去;也有的认为财务预算管理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还有的认为该制度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不值得专门设立。 这些不正确的想法会阻碍财务预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究其原因,在于决策层的财务预算管理意识淡薄,对该制度存在诸多错误的理解。

(二)缺少明确的战略指导

保险公司缺少明确的战略指导时,就不能及时的制定出有效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及时制定出来,也会因为外界的冲击而不能发挥实效。第一,保险公司在编制财务预算时,既要关注公司短线发展,也要关注公司长线发展,以便公司的短线发展符合公司的长线发展。否则,制定出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难以长久发展。第二,公司在制定财务预算时,要结合市场的需求,顺应大时代背景。由于市场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因此,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编制也应考虑到不确定情况,制定具有弹性变化的制度,从而提高市场应变能力。

(三)缺少完备的执行监督措施

任何制度发挥良好的效果都离不开有效的执行监督措施。同样,在保险公司中,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只有同时制定有效的执行监督措施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作用,从而为本公司的顺利发展保驾护航。在保险公司的基层管理工作中,同样缺少对员工的鼓励机制,不能够激发员工的最大潜力。伴随着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重要性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公司设立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但是在已经设立的制度中很多公司只是简单的财务预算管理文件,或者是做出的季度财务报表等。对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设立的不及时、不科学,都很大程度的降低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四)财务预算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低

财务预算管理人员较低的素质,不能有效的发挥该制度的效果。财务预算管理部门在保险公司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该部门中专业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就直接影响公司财务预算工作的开展。财务预算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通常是负责公司日常的财务预算编制,跟踪监督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结合实际工作分析理论与现实的差异,并提出改进措施。由于,对财务预算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更需要公司对这方面加以重视,以使能力与工作相适。

三、保险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中问题的解决

(一)决策层更加重视

公司的决策层在公司的发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一个公司发展的核心。通常来讲,公司的决策层多是公司的领导者,其作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关乎公司的发展大局。因此,只有提高领导对财务预算管理的认识,必要时予以亲力亲为,同时人财物多方面协调发展,处理好公司员工之间的工作分配与协调,从而调动所有部门工作的积极性,更好的贯彻公司的财务管理预算制度。

(二)以市场为导向

市场就是社会发展的风向标。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保险公司基于其与市场的紧密关系,其公司发展战略和各项制度的制定也必定与市场相一致。所以,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在公司决策层理性的分析市场做出的决策智商,并且该制度的制定必须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由此取得的资金收入和成果再做出二次科学决策。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面向未来所进行的管理,具有导向性。换言之,具有未来目光,建立在公司战略基础之上,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才会不断的成长。

(三)建立专门的财务预算管理部门

建立专门的财务预算管理部门,可以引进具有专业的财务预算管理知识或者具有丰富财务预算管理经验的人才。该部门的设立是的财务预算工作的开展更加专业。换言之,如果一个公司没有基本的财务预算管理部门,那么其财务工作是否能科学合理的开展都值得怀疑。所以,根据财政部2002年4月颁布的《关于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公司可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建立相应的财务预算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

(四)建立权责明确的财务预算管理机制

公司作为典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其利润的分配会牵涉多个部门。为了在公司内部也尽量达到一种相互制约、合理分配的局面,可以分权制衡,将公司内部的每个事项都进行划分。其一,公司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建立专门的财务预算管理部门,并且分工配合、职责明确,进而不断完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的设立、监督、执行的权力分配给不同的部门、使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其二,保险公司也需要定期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找出不足,进行改正。其三,对基层员工定期鼓励。

(五)定期培训财务预算人员

定期培训财务预算人员,可以更新其财务预算管理知识,为其补充精神的食粮。通过定期的职业培训,不仅仅增加其专业知识,还可以有效的提高其应变能力。财务预算人员的专业化才能保持财务预算管理部门的专业化。财务预算人员处理问题能力的提高才能不断提高该部门在公司的地位。财务预算工作的开展应该是实质性的,而不应该仅仅在形式上的完善。因此,公司的财务预算人员不仅是专业知识的载体,更应该具备多种技能,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实现财务预算管理的信息化。例如,德国作为发达打过,其国内企业普遍应用了SAP软件。具体体现在公司的每个环节都是原始信息的录入者。信息一般一次性录入,但可以重复组合提取。该项技术可以让公司的员工根据自己的预算授权登录和使用相关信息。正因为科技在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很好的提高了公司的效率和效益,实现了各个方面的协调统一。

四、结束语

保险公司的良好运行,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值得一提的是,保险公司决策层越来越认识到该制度的重要性以及设置其的必要性对于保险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备打下了基础。随着公司管理模式的不断创新和财务预算专员的培养,财务预算管理部门在公司中的建立和财务预算管理机制的设立都将为保险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问题的解决和完善做出巨大贡献,为保险公司的发展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

参考文献:

[1],李乃文.集团财务预算管理实践探索[J].中国西部科学,2005(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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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9-0059-02

当前,中国的保险市场总体上呈现快中趋稳、稳中向好的特点,保险业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积极变化,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增长动力。但鉴于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极其复杂,宏观调控面临的“两难”问题增多,保险业发展面临较大挑战。国内的实体经济走势和金融市场变化,可能给保险需求和资产配置带来更多不确定性。国际方面,由于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尚未消除,世界经济以及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可能通过外资保险公司在华分支机构,以及国内保险公司的对外投资,对保险承保和投资业务形成一定冲击。鉴于此,保监会将防范风险最为当前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也就不足为奇了。

截至2010年10月,我国保险公司共有113家。10月末,保费规模超过100亿元的公司15家;小于100亿元的98家。通过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保险市场经营主体主要为中小保险公司,这些公司成立时间大多在10年以内,绝大部分为近年成立的新公司;但与成立时间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些公司(不含外资)普遍下级机构较多,管理层级较多,管理链条长,且业务发展速度较快,公司内控建设和管理很难跟上机构扩张和业务发展的速度。

那么,作为新时期形势下的中小保险公司应如何审时度势,做好内控管理建设?笔者认为,应根据监管要求和中小保险公司的特点,从事前、事中、事后做好企业的内控管理建设。

一、遵循内控管理的原则,搭建高效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制度

我国中小保险公司属于业务规模不大,经营时间不长的公司,大多把业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缺乏系统规划,往往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造成公司内控制度多且杂,无法形成完善的内控管理需求。秉承内控的原则,公司在事前应从下述方面着手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的体系。

(一)内部控制制度要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对内部控制做了明确界定,内部控制是由于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中小保险公司在管理制度还不健全、人员管理能力还有限的情况下,全员参与对内部控制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内控建设制度要符合保险企业发展规律的原则。根据保险的基本原理和大数法则可知,保险公司在不同的业务规模情况下,数据稳定性、抵抗风险能力差异较大;同时,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不同,风险管控的要求也不同,建议中小保险公司在制定内控制度时,应与行业规律和企业目标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加以调整。

(三)内控体系建设要坚持重要性与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重要性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成本效益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二、成立内控建设的管理部门,严格实施内部控制活动流程

在内控的事中期间,应加强做好内部经营活动流程控制。

(一)根据保险监管机关的要求,设立由合规部牵头公司的内控建设和管理。其职责可设立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规划内控体系建设;审核公司所有内控制度,以确保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制度不冲突;定期对制度进行回顾,发现制度盲点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加强违规的处罚力度,惩戒违规行为及责任人,确保公司内控的严肃性。

(二)通过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内控管理效率和解决内控逐级递减的问题。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的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的有效沟通,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中小保险公司应实现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的全国集中管理和实时控制,以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降低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公司各级风险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信息系统,通过非现场检查和数据的分析,及时发现可疑问题,防止分支机构在设定的权限范围外可能出现的数据篡改和隐瞒。

三、加强内审队伍建设,加大内部稽核力度,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

内部监督是保险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由于中小保险公司的快速发展,存在分支机构缺乏内审部门或岗位,内审力量配备不足,内审人员素质也难以适应日益扩大和更新的内部监督工作的需要;此外,内审部门的独立性不够,在工作中往往受到很大牵制;内审工作的覆盖面也不广,工作质量亟待提高。对于完善内部控制来说,加强内控的事后管理和分析运用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的独立性。保险公司业务产品较多,风险具有多样性,特别是中小保险公司,由于成立时间不长,业务可供提取分析的数据量不够大,这就要求内审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业务技能经验。同时,建立独立的、真正垂直管理的内部稽核体系,确立内部稽核部门的独立性,使其摆脱来自业务和行政部门的干预,对董事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的指导,为管理层服务。

(三)加强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落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要求及时整改外,公司管理部门更应针对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和管理流程;同时,要将内审发现问题的多少作为评价机构管控能力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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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3-192-02

保险市场监管,是指国家或政府通过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对保险市场的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保险企业的行为规范所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我国《经济合同法》、《保险法》、《海商法》等,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一系列行政法规,为我国保险业及保险市场的完善和规范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保险监管的原则

1.依法监管的原则。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任何人、任何单位的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因此,保险业也必须依法接受保险监督管理机关的监管,同时,保险监管机关也必须依法监管,这是一个相对的行为。在保险市场上,为了保险业的整体利益,为了被保险人整体刺益,必须依靠法律,以保证监管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和一贯性,从而实现监管的有效性。

2.适度竞争的原则。有市场就有竞争,但过度的竞争也会损害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市场失灵的现象时有存在。为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要有外部的适当干预,即政府的监管。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防止保险市场失灵造成破坏,保险监管的重心应该放在创造适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上,放在防止出现过度竞争、破坏性竞争、恶性竞争而危及保险业健康发展上。要求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3.自我约束与外部强制相结合的原则。保险公司的内部自我约束应与外部强制性监管相结合,保险监管不能代替保险公司的内部自我管理,监管应该一方面消除保险公司不正当的经营行为,化解其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另一方面,要把培养保险公司自身管理能力作为监管的工作之一。这样,监管工作才能事半功倍。

4.综合性管理原则。保险监管应将法律、经济、行政等管理手段配套使用。因为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各有长处和不足,必须配套使用,取长补短。例如,在公有制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是最不怕经济处罚的,在他们心目中,经济处罚只不过是掏出左兜的钱放在右兜里,但如果采用行政手段,如取消责任人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或责令违法乱纪机构停业,结果就会大不一样。

5.稳健经营与风险预防原则。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稳健经营是其最基本的目标。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进行系统的风险预防和监测,把稳定经营和风险防范与化解紧密结合起来。

6.不干预保险机构内部经营管理的原则。保险公司是自主综营、自负盈亏的独立企业法人,它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地决定自己的经营方针和政策。对此,保险监管机构不能非法干涉。我国保险市场上,有的保险公司是国有独资的保险公司,对他们的监管,如不坚持“不干预保险机构内部经营管理”的原则,就会回到计划经济政企不分的老路上去。所以,在保险监管中心要充分尊重保险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自,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保险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管的五项原则:“以我为主、安全可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

以我为主,就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保险业实际,牢牢地把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不断完善对外开放政策。

安全可控,就是将对外开放的力度和我国保险市场的可承受程度结合起来,有步骤、有秩序地扩大对外开放,防范对外开放可能带来的风险,维护金融保险安全。

优势互补,就是充分利用外资保险公司在资本、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加强我国保险市场薄弱环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合作共赢,就是加强中外资保险公司的合作与交流,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形成促进保险业发展的合力。

和谐发展,就是通过对外开放,实现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有机融合,实现国内保险资源和国际保险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中资保险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的协调发展。

二、保险市场监督管理的目标

1.保证保险人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因此保险人的偿付能力就是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保证保险人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即是国家、政府对保险人监督管理的首要目标,同时也是国家、政府对保险市场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为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各国都通过立法的手段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如各国保险法均对保险公司设立的最低资本金、保证金提存、责任准备金提取、最低偿付能力指标、保险费收入与资本金比例、法定再保险业务安排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2.防止保险欺诈,保障保险人、被保险人的正当权益。保险欺诈主要来自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和非法保险活动。

(1)来自保险人的欺诈行为。保险人方面的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缺乏必要的偿付能力或超出核定的业务经营范围;利用拟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优势欺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甚至逃避其应承担的保险责任。对这种行为,各国保险法一般通过规定保险经营范围和保险条款的行政审批制度来防范和抑制。

(2)来自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保险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例如通过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事故发生后不采取积极施救措施,任其损失扩大或故意夸大损失。总之,其目的就是骗取保险赔偿款,获取额外经济利益。对这些行为,各国一般是通过保险法规定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人责任免除等加以控制和防范。

(3)来自非法经营保险业务人的欺诈行为。来自非法经营保险业务人的欺诈行为主要指一些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相关主管机关批准,盗用保险人或保险人、经纪人的名义招摇撞骗的非法保险经营活动,或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内外勾结,骗取保险金等行为。对此,各国保险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中均有具体的处罚规定,以制止和打击这些违法犯罪行为。

3.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保证保险交易的公平合理。其他行业中,各国通常采用“反垄断法”的形式防止生产者或销售商通过“托拉斯”、“卡特尔”的形式形成价格垄断,但保险商品的特殊性使其价格决定不受“反垄断法”的限制。各国政府往往要求保险公司或同业协会制定出共同的保险费率标准及相应的保险合同责任条款,报政府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使保险人之间能在同等保险费率及责任条款条件下展开公平竞争,保证保险交易的公平合理。

三、加强保险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建立合理的保险市场结构的需要

1.保护自由竞争的需要。在自由竞争的情况下,每一个经济利益者都会追求理}生的最大化行为,使其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资源配置的手段是:“看不见的手”,即价格和价值规律。市场自由的核心在于自由竞争,“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是以竞争为基础的,竞争越充分.资源配置的效率

就越高。因此,保险市场的竞争程度决定了该市场的效率,保险监管对保护保险市场的自由竞争十分必要。

2.反垄断的需要。垄断是市场失灵的重要表现,反垄断是保险市场需要监管的重要原因。保险市场失灵的首要表现是保险市场的自然垄断。保险市场的垄断表现为单个保险公司完全垄断或少数保险公司寡头垄断。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入市时间不同,经营管理水平、业务活动区域以及职工队伍素质各异。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在竞争初期将其保险商品价格即费率降至边际成本以下,以此排挤其他保险公司,迫使他们退出保险市场,以便取得垄断地位,然后再抬高费率至边际成本以上,获取垄断利润,从根本上损害被保险人利益。因此.有必要通过保险监管。发挥消除或防止保险市场垄断行为。

3.规避过度竞争的需要。过度竞争是由于有市场进人机制而没有正常的退出机制造成的,多数市场主体都达不到经济规模,整个市场集中度不高,它同样导致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保险市场上如果众多小公司达不到保险行业的合理规模,成本降不下来,反而因竞争的需要而将费率人为地压低,其后果是削弱甚至丧失偿付能力,最终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加强保险监管,防止保险市场上出现过度竞争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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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案规范化管理对医疗保险的作用

(一)病案的规范管理可以作为医疗保险的重要证据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渐渐的增强。当前出现的很多医疗纠纷中,都表明了病案作为一种证据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旦病案得不到规范化的管理,其真实性也没能确保,在医疗纠纷中就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这样对患者或者医院都是不利的。病案作为医疗保险的理赔依据,是患者获得医疗保险的重要保障。这就需要医院妥善管理病案。

病案是用来记录患者的诊断治疗的情况,是对整个医疗过程的真实、有效的反应。而医疗保险的理赔工作则是根据病案的记录进行的。这也就体现了病案作为医疗的事实证据的作用。通常情况下,病案具有法律性,真实记录了患者的医疗过程。因为病案集客观性、合法性、真实性于一身,可以被用作法律上的证据。病案是患者治疗过程的资料,不同患者不同症状的诊断以及治疗情况均是由病案进行记录。以上是病案的特点,充分体现了临床医学研究的意义。

(二)病案规范化管理是健全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基础

没有人能够保障不会生病,而且一旦生病,医疗的费用也没办法进行估算。而医疗保险则是为患者分担相关的医疗费用,帮助人们减轻负担。由此可见,医疗保险制度对我国人民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但是,进行医疗理赔,则需要有真实的依据,这也是对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维护。由于病案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可以作为医疗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这也是病案对患者和保险公司的重要作用。

医院对病案进行规范化的管理,这样能够有效的保障病案的真实性,减少不必要的医疗保险理赔纠纷问题。而保险公司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案,才能进行医疗保险的理赔。而对病案的管理进行规范化,是促进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这也充分体现了医疗保险制度中病案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

(三)对病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可以加强监督审核

医疗保险机构还可以监督医院的服务,也可以防止非正常手段进行过度的消防,从而导致出现医疗资源浪费的问题。而病案进行规范化管理,使得提供给医疗保险机构的信息更具有真实性和透明性,并且可以让医疗保险机构有效控制医院和患者的不良行为。对病案进行管理,实则是对医疗保险的监督审核,这样可以促进医疗保险的健康发展。

二、如何强化病案规范化管理

根据以上分析病案规范管理对医疗保险有重要的意义,所以,应该加强病案的管理工作。而强化病案的管理工作,使其得以规范化运行,主要从加强病案质量的管理;加强病案信息的管理;提高病案管理人员的素质等方面进行落实工作。

(一)对病案质量加强管理

病案实则是病人在医院期间的档案,这就要求病案的填写务必是真实和具体的。病案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使得填写患者的信息是必须准确、真实比如病人的当前治疗状况,病人的病史情况等。因为这一系列的信息,对医疗保险理赔存在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医院管理的病案应该保障患者的相关信息必须是准确无误的,不然的会就导致一系列的医疗纠纷出现,这样一来就会对患者的医疗保险理赔造成影响。

准确记录患者的当前治疗情况以及相关的病史。保险公司的医疗理赔是根据患者的治疗信息进行开展理赔工作的。患者的治疗信息即是涉及病人的病史、以及当前的治疗状况。因此,实际的治疗过程中,医生对病人的所有病情信息要如实填写,不得有误。只有病人在病案中的信息填写真实、准确的,才能使保险公司做到准确的理赔。要使的患者、医院、保险公司三方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则就需要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做得合理,医院的病案管理规范。

(二)对病案信息加强管理

杜绝病案的信息出现误差,可以通过落实病案信息管理工作来实现。也就是说病案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是病案信息的管理工作。第一是对病案室的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的要求。即医院对进入病案室的病案,就不能让其再流出病案室,这样是为了出现病案被篡改的现象。如患者有需要病案的相关资料,那么需要患者出示相关的手续。第二是医院进行病案登记、装订等工作时必须认真,这是保障病案的完整性。

(三)提高病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对病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其责任意识。病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要认识到病案对医疗保险工作、医院、患者三方的重要性,这样才能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和认真态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医疗保险已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病案是医疗理赔的重要证据,所以,病案管理人员处理具有专业的知识以外,还因懂得相关的法律意识和拥有高度的责任意识。

参考文献:

[1]刘佳佳,徐广范,于慧萍.病案规范化管理对医疗保险的作用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