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纳税筹划模板(10篇)

时间:2024-02-21 15:36:2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关税的纳税筹划,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篇1

一、纳税筹划的内涵和目的

1、纳税筹划的内涵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和纳税人在专家和有关税务人的指导下,以合法的节税为分析点,从维护企业和纳税人的利益出发,最大限度地使用现有税法的优惠政策及相应的技巧来减少纳税支出。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纳税筹划必须是在充分利用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结合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而调整自身某时段内的税基税率而给企业带来的方便。它是一种合法行为。纳税筹划工作如果不能考虑到筹划过程的严谨性和相关的筹划工作风险,那么很容易变成偷税的违法行为,从而使得企业得不偿失。所以,要把握纳税筹划的内涵,就必须把握它的几个关键点。首先,纳税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必须是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而产生的一种企业为自身利益做出的努力。其次,纳税筹划的过程必须要审慎地考量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法规的实际执行状况和执行方式,确保筹划活动的顺利。最后,纳税筹划的成本效益分析,纳税筹划的目的是为了为企业节约成本,使得企业有更强的财务能力和竞争能力,然而实际的纳税筹划是存在一定风险的,那么就必须在考虑风险的前提下度量纳税的效益问题。

2、纳税筹划的目的

纳税筹划的目的有两个:纳税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约成本,赢得资金,强化企业的财务能力;纳税筹划可以增强企业合理运用相关政策来赢得自身发展的能力。首先,纳税筹划的出发点就是合理合法地利用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来调节纳税税基和纳税税率,以达到减少企业纳税支出的目的,为企业赢得更多的资金,也是企业盈利能力的一种体现,强化了企业的财务能力。其次,在企业合理利用相关政策的同时,也是对企业自身能力的一种考验,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内企业面临着走出国门的发展要求,那么企业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为自身赢得利益的能力的加强,必然使得企业在国外的竞争能力得到提升。所以,纳税筹划是对企业财务能力的一种考量的锻炼。

二、施工企业税费的纳税筹划的可能性和原则

1、施工企业税费的纳税筹划的可能性

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可能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税法本身的设计而给企业提供的纳税筹划的可能性;不同地区的执法效果和实际执行方式的差异为企业赢得的纳税筹划的可能性;通货膨胀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为企业赢得纳税筹划的可能性。

(1)税法设计方面。税法设计方面的主要牵扯到几个问题:企业对纳税方式、纳税时点的选择性;企业对税基方面存在的自由选择性;企业享受的免征额方面的优惠。首先,施工单位由于自身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相关税法允许对成本的确定上采取实际成本或者计划成本的选择度量,而且税法规定了三种预缴方式,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l/12或1/4预缴、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那么这就为企业调整自己的纳税方式和纳税时点提供了可能性,从而可以对一定时期内的纳税额度进行合理筹划减少。其次,对于承包工程来讲,安装设备的价值如果是由建筑单位来提供,那么是不计入施工单位的收入确认之中的,这就为企业减少自身纳税税基提供了可能性,类似于此的还有,对于工资的计量方面,可以选择含量工资来冲更多的成本,这些税法的相关规定的弹性,就为企业在税基方面的选择提供了可能性。再次,企业享受的免征额方面,例如国家相关税法规定,技术开发费用可以加扣50%的成本,企业可以选择注册在高新科技开发区来享受优惠政策等方式,都为企业提供了降低纳税筹划的可能性。

(2)不同地区由于要考虑到自身发展的重点,处于引导各个不同经济模块的发展必要,对实际纳税的执行过层中,做了比较有弹性的规定。例如,城市为了引进高新技术的进入,必然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许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定,而且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必然存在相关的弹性,以高新企业的发展为重点,做便宜执行策略。

(3)通货膨胀自然导致材料价格的上涨,为企业带来了不利,但是通货膨胀却可以使得企业在价值的估量、成本核算方面获得更大的自由性。例如,含量工资的合理运用,库存成本的度量方法的选择,调整施工结果的考量而导致的成本和收入的改变等措施来实现纳税筹划。

2、施工企业税费的纳税筹划的原则

施工企业纳税筹划需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二是事前规划考量成本效益原则。首先,合法性是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只有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所进行的筹划活动才能够真正的为企业提供效益,一旦违背这一原则必然导致企业由纳税筹划转而成为偷税的违法行为,使得企业得不偿失。其次,事先规划考量成本效益问题。纳税筹划是对企业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是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的情况,合理利用各方面的差异而提供的可能性,通过有条理的设计而为企业带来效益,那么必须是在缴纳税款前就已经事先设计好了,而非临时做一调整,另外,在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过程中,核心是对获得收益的考量,必须计量其本身的风险而带来的成本,是经过成本效益分析后的一种实际所得。

三、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关键点

1、纳税方式和时间点的选择

纳税方式的选择和时间点的选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选择有利的所得税缴纳方式,合同承包方式的选择,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首先,我国所得税的缴纳是以年度为单位,分月或者分季度进行预缴,年度终了时候进行结算。企业可以在预测未来年度的盈利水平的前提下,在经过相关单位的认可之后,选择不同的时间结算点,以减少企业所得税的预缴额度。其次,在合同承包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值在内。”施工企业可以和建筑单位进行协商,由建筑单位提供安装设备,施工企业只负责相关的实际操作,这样,施工单位的实际产值中就不会包括设备的价值,仅仅是相关材料的费用和施工过程的价值,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存货计量方式的选择方面。存货的发出计价,税法允许按照实际成本或按照计划成本计价。所以在材料价格下降的前提下,施工企业可以对存货进行先进先出的计量方式,这样在一定时间段内可以使得企业的当期期末存货成本降低,从而达到合理筹划纳税,减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2、对相关政策的合理运用

对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的营业税方面,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相关政策的规定,来合理减轻自身的税负。首先,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查账的方式,另一种是核定征收的方式。一般只有对有完整账本的企业才采用查账的方式计量征税,而对于没有完整账本的企业则采用以施工产值的0.2%到25的额度进行征收,多出的部分最终要落到企业身上,加重企业的税赋,所以企业应该尽量避免以第二种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在营业税方面,施工企业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以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但是,如果施工企业不签署相关的施工合同,则是按照5%的“服务税”来缴纳相关税款,而且不用缴印花税,所以如果印花税和城市建设税等相关税率之总和小于5%,企业选择签署合同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赋。此外,企业在选择职工工资的计量中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可以运用含量工资计算的方法,来确认相关工资的费用额度,从而可以为企业降低税赋。企业还可以选择申请进入高新技术开发区来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国家对于高新技术开发费做出的可以加扣除50%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新增税款”来抵免部分纳税额度,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企业还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进行分包合同的措施,从而达到每一个节点上的节税目的。

四、结论

合理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为企业赢得更多的机会,还可以使得企业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减少成本的支出,实现自身实力的增强。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必须注意纳税筹划过程的整体性和严谨性,必须要考虑到纳税筹划的风险和相关问题。在对不同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自己施工过程中的具体状况进行详细考核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相关的时间节点的差异、法律政策提供的方便、施工过程成本和收入计量的弹性以及人的因素等,科学论证筹划活动的成本效益,以投资的眼光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增加企业的财务能力,并为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增强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张国强:浅谈如何做好境外公路施工企业的纳税[J].交通财会,2009(2).

[2] 张俊:浅谈施工企业纳税筹划[J].现代经济信息,2009(24).

[3] 何淑敏:浅析施工企业分包工程纳税及会计处理[J].经济论坛,2008(16).

[4] 祝铁耀:浅议纳税筹划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J].科技信息,2007(16).

[5] 刘勇: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J].改革与战略,2006(9).

[6] 王雪艳:施工企业的税务问题分析[J].现代商业,2010(35).

篇2

企业管理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便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在企业的资产融资、投资和经营管理当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财务管理是科学的一个价值管理体系,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纳税筹划则是财务决策的重要经济变量,同时也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一项重要的经济环境要素。由此可见,挖掘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内涵,将纳税筹划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对企业的健康及长远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2纳税筹划的主要特性分析

2.1筹划性。 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纳税筹划有着显著的提前筹划及规划的特性。通常而言,随着企业发生一系列的经营行为,才逐渐的出现了税款缴纳的义务,也就是说,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前提是纳税。与此同时,企业的纳税筹划并非是等到经营成果变现或者经营活动进行时才对纳税筹划加以考虑,而是在立项初期,在企业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之前便对纳税筹划的合理方案加以预先制定,并且这种纳税筹划方案的确立应当与投资理财知识、纳税体系知识以及经济运动加以有机的结合,并且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科学的部署及设计,只有这样才能够在税款缴纳的正规基础之上促使最大化经济收益的实现。

2.2合法性。 纳税筹划的合法性主要体现为,纳税人应当以相关税法方面的财经法规条例当作纳税筹划的执行准绳,也只有这样才可以使得企业的纳税活动和征税的有依有据及执行有序,简单的来说,企业的纳税筹划不可以违背我国相关税法方面的财经法规条例,并且必须与相关规范要求相符合。因此,在企业的纳税筹划下所执行的各项决策方案基本上都是在存在多种可供方案、确实未明确方案时进行的,并且具备着显著的合法性。

2.3专业性。 简单的来说,企业的纳税筹划是税务计划的一种过程,然而,在具体的计划当中会涉及到多种多样的因素,所以,必须根据所涉及因素的多样化及多元化,采用与之相应的多样化筹划方案。从执行筹划方案所涉及的诸多方法来看,通常主要的方法包括系统规划法、决策部署法以及预测方法等;从相关体系知识的利用方面来看,其包含的主要是运筹学方法、会计事务处理方法和统计学方法等。因此,企业的纳税筹划的所运用的方法十分的复杂与系统化,也就是有着非常明显的专业性。

3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作用分析

3.1在投资方面的作用。 企业要想在进行投资活动当中开展纳税筹划,那么就必须借助于合理且科学的对企业的投资行业、组织形式以及投资对象加以选择,并且对国家的宏观产业政策及经济决策加以合理利用,最大限度的实现企业的减负,充分的确保最大化企业利润的实现。比如,在设立之初,企业应当合理的对多种组织形式加以选择,合伙企业及法人企业有着不同的税收政策。法人企业可以切实的享受各种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还不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虽然无法使用各种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个人所得税缴纳方面,仅仅需要按照个人的实际收入进行税款的缴纳,相对而言,合伙企业在所得税缴纳方面是较为有利的。然而,通常合伙企业都属于小规模的纳税主体,因而不准许抵扣增值税当中的进项税额。因此,在企业的投资活动当中,纳税筹划能够对多个方面加以权衡,进行综合性的考虑,进而严格的确保企业纳税筹划的合理性及科学性,最终获得最大效益。

3.2在筹资方面的作用。 在企业的筹资活动过程当中,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目的主要是促使企业利润的增加以及企业纳税数额的降低,以便于实现最大化的企业价值。企业筹资的方式主要是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因此在不同的筹资活动当中,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进行相应的纳税筹划。比如,在税前,由于负债筹资所造成的借款费用会被扣除,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借助于实现企业利润的减少,来实现企业纳税数额降低的最终目的;通常权益性筹资是根据税后利润所进行的利润分配和股息分配活动,因此,无法切实的达到企业纳税数额减少的目的。由此可知,在企业开展筹资活动时,必须深刻的意识到负债的优势,适当的将权益性筹资减少,而增加一定的负债筹资以实现企业纳税数降低的目的。然而,我们应当明确,负债筹资的增加还会造成企业财务风险的增加。所以,企业必须掌握好尺度,控制好二者的比例,以实现最大化的企业效益。

3.3在经营活动方面的作用。 正是因为企业成本影响着企业的利润,因此,在企业的纳税筹划进行时,往往会选择将企业成本的增加当作筹划的主要方式。比如,存货计价的不同方式对当期的企业存货成本有着不同影响,因此,能够应用合理科学的存货计价方式来增加当期企业存货的成本,而企业当期利润的降低则能够促使企业当期税负的减少。再比如,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也应依据国税发(2009)81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能够使用的加速折旧法,进而不断增加企业的当期费用,最终减少了当期负税。然而,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当中进行纳税筹划组织时,需要对企业的诸多情况及因素综合性的加以权衡,而并非是仅仅将降低税负作为主要的目的,所以,企业应当把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置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上。

4结束语

总而言之,纳税筹划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是非常重大的,企业在纳税筹划时应当找到一个合理科学的平衡点,以取得理想的效果,促进企业的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李微.浅谈企业财务纳税筹划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J].时代金融(下旬),2011(9).

篇3

关键词 营改增 改革 纳税筹划

当前,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为“营改增”)已经成为各界讨论的最热门话题,自从2011年11月起,我国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就开始下发各城市地区“营改增”试点方案。目前,参加扩围试点的省市已达10个。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是国家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并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与特点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一个内容,其主要是指企业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允许下,通过对企业所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合理规划,使其与企业税收筹划相结合,进而实现企业降低税收的主要财务管理目标。

(二)纳税筹划的特点

纳税筹划其根本与偷税、漏税等行为不同,它具有合法性、预见性以及目的性等特点。具体表现主要为,其一,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允许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下可以进行,所以,与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相比较,纳税筹划的主要区别性特点就是其具有合法性。其二,纳税筹划具有预见性,主要是指对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和纳税行为进行筹集与规划,具有对未来事项进行事先预见的主要特点。其三,纳税筹划具有特定的目的性,主要是指对企业经济行为的规划,进而来达到实现税收成本最小化的主要目的。

二、“营改增”税制改革下的纳税筹划环境

“营改增”的初衷是在于合理的减税,这和纳税筹划的目的是一样的,但纳税筹划并不是在任何条件和任何环境下都可以进行的。不具备一定的社会环境是无法进行的,且不容许存在的。因此营改增下的纳税筹划更需要有基本的社会环境来保驾护航。

(一)加强税收法治的完善

税收法治是我国采取税收法律以及依法治税的一种依据。完善税收法治的基础首先应当完善税收立法。因为纳税筹划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规定范围内所进行的筹划活动。如果法律法规不完备,其一,将很难确定企业的纳税筹划是否属于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之内,企业对自身的这种行为是属于纳税筹划还是属于违法逃税等具有不确定性;其二,如果国家的税收法律不健全,那么企业纳税人可能会通过法律的一些不足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根本不用通过纳税筹划来实现减轻税收负担。因此,建立健全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建设,对纳税筹划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对企业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也是纳税筹划的主要社会环境。纳税筹划其自身就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税负从轻的一项基本体现。税收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具备法定税收人进行的一种强制征税。税收与捐款不同,它具有强制性,同时,纳税人也没有多缴纳税款的必要,其所缴纳的金额是通过计算而得到的。纳税人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税负最轻的经济行为而进行缴纳,这即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也是法治国家下可选择性原则的基本要求。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得到整个社会的鼓励与支持,这样才会使纳税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过程中发展壮大。如果纳税人权利得不到保护和重视,那么作为纳税人权利的纳税筹划权也必然得不到保障。

三、“营改增”税制改革下的纳税筹划措施

纳税筹划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营改增实际上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更方便的条件。由于经济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目的和经营活动的特点,寻找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法,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来选择纳税方案,实现节税目标、获取更多的税收利益,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达到企业财富或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一)合理利用相关的税收政策

“营改增”税制改革下的纳税筹划要充分的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在营改增的政策当中所提到的营业税还会延续以前原有的相关优惠政策,对现行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部分继续予以免征,部分调整为即征即退政策。企业如何合理地利用这一政策合理进行筹划呢?首先,要认真解读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重视各项优惠政策的具体适用范围、条件、期限、抵扣额度、审批程序等规定。避免盲目扩大解释税收优惠范围并严格遵照相关文件规定履行免征的申请程序。其次,要区分不同的税收优惠方式,虽然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增值税零税率均属于税收优惠方式,都可以达到减税的效果,但是三者之间仍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直接影响企业的收益。最后,企业要慎重放弃减免税权利,充分认识到放弃减免税权利的法律后果,即未来三年内均按照适用税率全额征税。与此同时,营改增相关政策还对某些行业的适用税率进行了优惠调整,企业应当加以应用,更好的在纳税筹划中发挥作用。

(二)纳入筹划的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在增值税的缴纳过程中,把企业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的纳税身份其对应的税率和计税方法是不同的,这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也有着不同的规划。在销售收入相同的情况下,是一般纳税人交的税多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交的税多,我们先计算一个销售额的增值率即:指增值额占销售额的比率。在一个特定的增值率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数额相同,我们把这个特定的增值率称为“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当增值率低于这个点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这个点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通过一些数学公式的运算,我们就可以对纳税人的身份进行选择。同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其一,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如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可以通过税负比较等方法来合理安排进行纳税筹划;其二,当小规模纳税人调整为一般纳税人时,要建立健全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会计核算制度,需培养和聘用具有专业能力的会计从业人员,这些都会增加企业的财务核算成本,最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相较为复杂,投入的财力和物力也需要较多,这些都会增加其相关的纳税成本。因此,在营改增税收政策改革下,纳税筹划要充分的考虑到企业纳税人的主要身份。

(三)结合经营,选择合适的采购渠道

企业在经营生产的过程中有较多个供应商,在向这些供应商购入原材料和所需材料时也存在着增值税。在营改增的相关税收政策改革下,增值税的主要作用是可以进行抵扣。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进货采购选择渠道不同(是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从一般纳税人处进货),可抵扣的比例也不同,将会影响其实际税收负担。这就需要进行合理的筹划了。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多大的折让幅度才能弥补因扣除率低或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产生的损失呢?可以通过计算一个价格折让临界点来选择,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给予的销售价格(含税)折扣少于价格折让临界点,应选择从一般纳税人那进货;如果折扣高于价格折让临界点,则选择行小规模纳税人那进货。

另外,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因为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方法计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选择价格较低的一方作为进货渠道,使得税后收益最大。

(五)选择有利本企业的销售结算方式

销售结算方式通常有直接收款、委托收款、托收承付、赊销或分期收款、预收款销售、委托代销等。不同的销售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不相同的。特别在营改增下,企业对增值税进行筹划也要采用这样的原则,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采取最优的销售结算方式,尽量推迟纳税时间,获得纳税期的递延,节约企业的流动资金,从而使企业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收款与发票同步进行。即在求得采购方理解的基础上,未收到货款不开发票,这样可以达到递延税款的目的。

2.尽量避免采用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以防止垫付税款。

3.在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采用赊销或分期收款的结算方式,避免垫付税款。

4、采用赊销方式,分期收款结算,收多少款,开多少发票。

5、近可能采用支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产品。

6、多用折扣销售刺激市场,少用销售折扣刺激销售。

以上这些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企业只有充分运用、把握灵活,才能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四、总结

目前,“营改增”尚处在试点阶段,对纳税人有很大的筹划空间,但有必要强调的是,税收筹划必须以依法纳税为前提条件,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充分研究现行税收政策,充分考虑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效益,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同时,还要充分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正确认识税收筹划的地位和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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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境的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等相关法律的差异、疏漏、模糊之处,通过对经营活动、融资活动、投资活动等涉税事项的精心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积极开展税务筹划,是企业减轻税务负担,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一条合法途径和最佳选择,故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筹划可以减轻企业沉重的税负,节约大量资金,也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使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2、税务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因为详细的税收策划,不仅仅是对企业有关涉税事宜的筹划,更是对企业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统筹安排,是由纳税筹划方案统一体现的。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和运作,都是贯穿在整个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需要企业各个部门之间顺畅无阻的配合才能实现。 

3、税务筹划客观上促进了国家税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税务筹划是对已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显示说明,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健全特征。因此,它能促进税收法制的完善,有效地推动税收法制化的进程。 

4、税务筹划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税收一方面是国家利用法律手段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过程,同时也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运用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从投资方向、筹资途径、企业组织形式以及产品结构、投资区域等方面,来实现对社会经济的调节。因此,纳税筹划实际上是顺应了国家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引导,优化了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实现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新企业税法下企业税务筹划方式 

 

新税法借鉴国际经验,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建立了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税法法律制度,适应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为各类企业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新税法的颁布,使得旧税法法律下的很多纳税筹划途径失效,同时又产生了新的纳税筹划方式。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收入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通过销售方式结算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以达到减税或延缓纳税的目的。较为常用的方式有以下两种:①赊销和分期付款结算方式。它可以合同约定的日期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当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或部分无法收回时,可以选择赊销或分期付款的结算方式,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②委托代销方式。这种销售方式下,如果企业产品的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对于以先销售后付款为结算方式的销售业务,可采用委托代销结算方式,根据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分期计算销项税额,从而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扣除项目的纳税筹划 

1、人员录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在进行人员录用时,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进行如下分析:①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②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并做好相关证件的备案、劳动合同的签署和社会保障的落实工作。 

2、人工费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摈弃了计税工资制度,对内资企业非常有利。企业可以将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较之以前是一项非常大的节税措施,避免了对职工工资薪金部分所得的同一所得性质的重复课税,使原来利用特殊身份进行纳税筹划的机会减少,同时又有利于广大企业在这方面的纳税筹划。但是,企业在作税前抵扣工资薪金支出时,一定要注意参考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以免发生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以致税务机关按照合理方法调整,那么后果将得不偿失。 

 

3、广告业务宣传费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广告费按统一比例15%进行扣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将不能无限制地任意扣除广告费用。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一样可以将超过扣除的部分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扣除,因此,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不必再考虑多委托广告公司宣传而减少企业自己宣传的途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可行性,自主选择宣传方式。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取得符合标准的广告费支出凭证,据实在税前列支。

4、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时,要严格区分会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与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企业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应当注意不能将会议费、差旅费等计入业务招待费。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业务招待费”严重超标。因此,企业在进行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时,一是要取得业务招待费的确实记录;二是要准确把握准予作为费用列支的限度。 

5、公益、救济性捐赠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以及与就企业所得税的比较,企业应注意到除了扣除比例有所变化外,还应该注意公益性捐赠扣除的基础不同。原所得税法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新所得税法为年度利润总额。在存在纳税调整项目时,年度利润总额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在进行考虑利用公益性捐赠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正确计算扣除的基础,进而准确把握可扣除的金额。 

6、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有关固定资产的规定,我们可以从折旧方法上来考虑纳税筹划。折旧方法选择的筹划应立足于使折旧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发挥。针对企业具体的盈利情况及其所处时期,选择不同的折旧方式,以充分发挥折旧费用抵税的作用。具体可分盈利企业、处于所得税税收优惠期的企业、亏损企业来区别对待。 

7、存货计价方法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企业适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由于“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本期存货-期末存货”,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大小恰好与销货成本高低成反方向变动。由此可见,存货的计价方法与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有很大的关系,它的选择应立足于使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发挥。 

(三)新企业所得税下亏损弥补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第十八条规定,由于货币存在时间价值,企业在进行亏损弥补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时,应当尽快将可弥补的亏损额在盈利年度弥补。企业的收入和支出都具有一定的弹性,为了实现税前利润弥补即将过期的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增大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尽管企业采取的这些措施可能招致企业以后年度产生新的亏损,但在法定弥补期限内弥补即将过期的待弥补亏损,就能避免税前弥补亏损额因过期而不能税前弥补的问题出现。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下过渡期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在新所得税法公布之日(2007年3月16日)之前批准设立的企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可以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税率。享受低税率的企业如果有新业务需要设立新公司的,可以考虑暂不新设,用老企业来做税务申报业务,或者通过买壳的方式接受一家名存实亡的低税率企业,通过工商变更作为分公司,以享受5年过渡期的低税率优惠。由于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因此,低税率企业在弥补亏损的设计上,尽量利用高税率年份的盈利余额弥补低税率年份的亏损以节税。 

对原新设高新技术企业的“两免三减半”优惠,企业应加快新办企业投产进度,加紧实现盈利,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对于在过渡期内未获利而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算。如果2008年度尚未盈利的,则当年将无法享受免税优惠。 

 

三、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税收筹划是企业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复杂决策过程,是依据国家法律选择最优纳税方案的过程。它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的投资、经营、理财等各项活动,还与政府、税务机关以及相关组织有很大的关系。因此,一个可行的税收筹划要考虑方方面面,具体的要注意以下事项: 

1、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收主管部门所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2、税收筹划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合法节税、增收,使整体收益最大化,因此,要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效益。如果税收筹划所产生的收益不能大于税收筹划成本,税收筹划就没有必要进行了。 

3、税收筹划应从总体上系统地进行考虑。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取得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即不能仅仅关注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某一税种少缴了,另一税种可能要多缴,因而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轻重;同时,不仅要使企业整体税负最低,还要避免在税负降低的同时带来的由于销售与利润的下降超过节税收益。 

4、税收筹划应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在应税行为或应税事实发生之前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和理财等活动进行筹划和安排。如果纳税事实已经形成,纳税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已成为定局以后,则不存在税收筹划的问题了。 

5、税收筹划应注意风险防范。税收筹划之所以有风险,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尤其是那些立足长期的税收筹划,更是蕴涵着较大的风险性。另外,无论什么税种,在纳税范围和应纳税额的界定上,法律都赋予税务机关一定的职业判断。因此,在企业税收筹划中,有关人员除了全面学习税收法规之外,密切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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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2

纳税筹划指的是企业或者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依照税法的规定,在遵守纳税人的基本义务的基础上,利用税法中相关的一些优惠政策,对自己的筹资、投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各种规划和安排,在多个纳税方案中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从而降低自己的税收成本,不断提高个人或者是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纳税筹划的内容与特征

谈到纳税筹划概念,我们在这里不得不提及避税、节税、税负转嫁筹划、规避税收陷阱、实现涉税零风险等概念。其中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这种行为与偷税漏税是有很大区别的,偷税漏税指的是纳税人不依法纳税的行为,而避税则主要是纳税人在研究税法的基础上,找出税法的漏洞进行少缴税款的措施。节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自己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合理的筹划,从而使自己的生产经营方式或者产业符合税法中的各种优惠政策,从而达到减少税款的目的,例如,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利用税法规定的起征点或者利用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转嫁筹划指企业为了降低自己的税负,在企业的运行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本来应该由自己缴纳的税款转嫁到他人的身上,最常见的是通过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来降低自己的纳税负担。规避税收陷阱则是在纳税过程中,纳税人对一些有可能是税收陷阱的税收政策特别加以注意,防止陷入收陷阱。而涉税零风险指的是企业在自己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己应该缴纳的各种税款都要进行及时足额缴纳,不能在纳税活动中出现各种违法乱纪的问题。

二、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意义

1.加强了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进行纳税行为 ,这样一方面能为国家财政增加收入,另外一方面能帮助企业对自己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因为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最主要目标是为了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就能按照相关的税收政策调整自己的产业结构,在投资决策过程中能制定最合理的投资决策,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

2.有助于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为了有效降低纳税成本,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就需要财务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在会计工作中利用税法中的优惠政策对会计核算等工作进行不断的优化,在申报缴纳税款的时候能做到及时有效,这样不仅能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而且对于企业的财务人员来说,在进行这些活动的过程中也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进行了加强,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

3.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在企业进行纳税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支付大量的资金,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讲,大量净资金的流出很可能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但是通过纳税筹划,合理对税法中的一些优惠政策加以利用,可以减少企业发展过程中要缴纳的各种税款,也就相应降低了企业的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4.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能增加国家的税收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很多人认为进行纳税筹划就会减少企业向国家缴纳的税款,从而减少了国家的税收收入。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尽管企业通过纳税筹划会在一定期间内减少向国家缴纳的税款,但是通过纳税筹划,企业势必会对生产结构进行有效调整,从而增加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的整体实力,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由此会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这样向国家缴纳的税款也就相应的增加。所以从长远来看,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能有效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

三、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作用

1.纳税筹划在企业筹资中的作用

企业在筹资活动中,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本企业的税收负担,为企业增加财务利益服务。目前,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主要的筹资类型有两种,一种是负债筹资,另外一种是权益筹资。所以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可以合理利用这两种筹资方式来减少税收负担。首先来看负债筹资的好处,因为企业通过负债筹集的资金要在税前支付固定利息,而固定利息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具有抵税作用,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税盾”。而权益筹资则不需要支付固定利息,没有抵税的作用,由此造成权益筹资需要承担更高的资金成本。从财务风险角度看,上述两种筹资方式相比,负债筹资因为需要定期偿还资金,一旦企业的负债率过高,便会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而权益筹资虽然使企业的资金成本比较高,但因为不需要定期偿还所筹资金,所以基本没有财务风险。因此,如在企业的筹资活动中进行纳税筹划,需要对上述两种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看本企业更适合哪种筹资方式,或者说如何确定上述两种筹资方式所占的比例,从而选择对企业的发展最为有利的筹资方式。

2.纳税筹划在企业投资中的作用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重要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因此企业在投资决策时,需要对所投资的具体项目和地区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最合适的投资方案。那么在纳税筹划时,就需要在投资过程中针对税法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来选择合适的投资区域和投资项目。例如,在投资区域的选择中,国家为鼓励企业到中西部地区进行投资,制订了中西部投资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投资时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考虑长远发展的基础上,选择具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区域进行投资。此外,在对投资项目的选择上,企业对有些亏损企业可以采取并购的方式加以重组,因为这样,被并购企业未弥补的亏损可以部分延续到并购后的企业新产生的利润中得到弥补,从而使并购企业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3.纳税筹划在企业利润分配中的作用

在企业的利润分配过程中进行纳税筹划就是企业在利润分配时,合理利用税法对利润分配中税收的规定,降低在利润分配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如某自然人投资的企业需要对税后利润进行处理,有几种方案可供选择,第一种是对税后利润转增实收资本,第二种方案是直接将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第三种方案是不作任何分配处理。显然前两种方案都会使被分配股东增加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而第三种方案则不需要缴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另外,国家为了引导企业树立积极的投资目标,也会出台与税收相关的政策,包括在分配收益活动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减免规定,企业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实现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双重目标。

4.纳税筹划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作用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成本是影响利润水平的主要因素,企业的利润越高,需要缴纳的税款就越多。因此,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当期成本支出,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例如,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对企业当期的销售成本会有很大的影响,因此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式来提高企业当期的销售成本,从而降低当期的利润水平,达到减少当期所得税的目的。再如,企业在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上,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来增加当期的成本,从而达到推迟税款的目的。虽然在当前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纳税筹划活动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需要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考虑,不能一味地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要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综合的考虑。

四、结论

纳税筹划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对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提高企业的财务利益是纳税筹划的最主要目的。但是在纳税筹划中,不能一味地以减少税款的方式来达到目的,而是要从企业的全面发展考虑,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活动。

参考文献:

[1]曲明荣.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09).

[2]吴志舜.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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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财税法律和财税制度也逐步走向完善。在市场竞争和税收制度的双重制约下,税收决策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煤炭企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煤炭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影响,煤炭企业的纳税数额大幅度地增长主要是受到了税收制度改革的影响。纳税数额的较快增长、税收总量也不断增加,这些都对煤炭企业的发展 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面临这些情况,我国的煤炭企业明显感觉到了危机感,而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压力和冲击下,很多煤炭企业已经意识到,只有加强财务管理,才可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发展。因此,很多企业纷纷把纳税筹划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所谓纳税筹划指的是企业单位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最终达到节税的目的。但是纳税筹划并不是偷税,它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操作,是对企业目标有所了解的基础之上作出的优化方案。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导向性、专业性和时效性。纳税筹划按照其性质领域可以归为以下几种类型:第一是,筹资;第二是投资;第三是经营领域的筹划。所以,纳税筹划对于煤炭企业来说非常重要,这是因为,煤炭企业的经济总量很大,纳税筹划的效果非常明显;另外,煤炭企业的业务方面具有复杂性,税收筹划的空间也比较大。为此,应该将纳税筹划跟煤炭企业的具体情况联系起来,从煤炭企业的大局出发,努力降低煤炭企业的总体纳税成本,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提升煤炭企业的竞争力。

一、我国煤炭企业税收制度的现状及纳税特点

(一)现状

首先,煤炭企业的增值税的水利极高,特别是对于初级产品的煤炭而言。而增值税在所有税种中,又是占有极重要地位的一种税种。造成煤炭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偏高的主要原因是煤矿作业所使用的专业工具和设备在购买的时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由于地域限制,煤炭的主要产地主要集中在西北部和西南部地区,这对于煤炭企业来说的盈利来说具有较大影响,特别是进项抵扣。对于那些个体业主以及小规模的煤炭生产企业而言,他们所购买的专业生产材料因为不能够获得进项发票而不能够抵扣进项税额;此外还有煤炭行业本身过高的税率因素。以上这些因素都导致了煤炭行业的增值税赋。其次,中央政策所做出的对煤炭企业的政策性补贴的不合理以及城镇使用土地政策的不合理等政策现状使企业还承担着其它的各种税费,这在无形中就使企业承担着社会的巨大开支,这些都是煤炭企业现存的一些税费问题。最后,与国外的一些煤炭企业的税收制度相比较而言,我国煤炭企业的综合税负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比如按照国际惯例规定,国际煤炭企业税收制度主要企业所得税和矿山特有税收两个方面的内容。而矿山特有的税收主要是针对权利金、资源超额利润税收和矿业的转让金三个部分。目前世界包括美国、南非、澳大利亚、德国等在内的主要煤炭生产国都没有对煤炭企业征收增值税。而在我国情况则恰恰相反。

(二)纳税特点

我国在煤炭资源消耗方面消耗量非常大,煤炭是我国工业结构的支柱,煤炭资源除了本国供给外,近些年来我国有将近50%的煤炭是从国外进口的。随着煤炭工业经济增长方式慢慢地转变,煤炭的用途也不断地增加,在我国,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尤其重要。稳定、积极的税收制度是维持煤炭行业的稳步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现行的煤炭行业的税收制度有许多地方需要进行完善,税负方面还没有实现完全公平。由于煤炭行业资源开采的特有性质,使得煤炭行业征收税收的标准还不是很科学,出现各个地方和企业之间的税负不公平,企业的所得税在扣除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国有煤炭企业的改革制度、煤炭资源的保护性工作以及煤炭行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等等都还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出台。

二、煤炭企业实行税收筹划的意义

由于煤炭生产企业的经营特性和煤炭行业税收制度还没完善,煤炭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是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的效应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法。纳税筹划的主要功能在于它能降低煤炭企业的成本,有利于企业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在企业的收支比例中,税款支出是除了企业正常经营支出以外的非经营支出的最主要一部分,支付税款是现金的净流出,由于税款对企业成本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并没有配比的现金流入计划。此外,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提高内部会计管理水平和经营水平。纳税筹划在企业中能够有效的最资金、利润和实现成本进行最优资源配置,最终起到有效的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关于煤炭企业税收筹划的几点建议

(一)了解相关税法知识,正视企业税收筹划环境

税收筹划是研究税法的立法原意以及税法的时滞性和不完整性。只有通过对税法知识的加强学习,了解相关的税法知识,才可以了解税法的变化情况和一些细小的差异,才能全面地掌握现行的一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才可以站在一个比较高的高度去发现税收筹划的空间。税收筹划不是单一的一项工程,而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它是由多个部门积极配合的结果。在税收筹划的实施中,企业要因时、因式、因地制宜的选择适合企业特有的特点来进行税收策划,且要加以系统化才会有效果。因为,简单地使用税收筹划的个别措施,虽然可以解决一部分的问题,但是有时候会顾此失彼,反而增加了税收筹划的成本。

(二)税收筹划遵守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最终实现企业的最大化利润。所以,每个企业在纳税筹划方案实施中,首先纳税人要考虑怎样才能够最大化的实现成本效益,怎样才能够有效的分配投入产出比例关系。以确保纳税筹划方案实施结果能够产生最大效益可能。这样的税收筹划才能真正达到企业的目的。再者,企业要有整体观和全局观,用整体的观念和思维对待不同形式和不同类型的纳税筹划方案,,注重纳税方案的整体性和综合性。换句话说,就是煤炭企业在对本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方案设计以及实施过程中要根据企业现有情况作出,只有这样才能够最终与企业发展目标相一致,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纳税筹划是一个全面综合系统,只有当每一个环节都达到优化,最终才能够产生良好效果,实现目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纳税筹划是全方位的。而且,对税收筹划产生的效果要正确的看待,虽然税收筹划可以适度地减少企业的税负,但是并不是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无限度地降低,税收筹划也并不可以使得企业的效益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对税收筹划产生的作用不应有过高的期望。一些企业企图通过税收筹划的方式来扭转由于生产经营不善而发生的亏损的局面,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税收筹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所应该支付的税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筹划活动并不是以改善企业经营活动为出发点的,企业的经营优化是要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而非纳税筹划。纳税筹划只是在一定范围内,运用企业本身的条件,沿着法律许可边界所做出的最优化解决策略。税收筹划的真正主力军是哪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和企业效益不错的企业。此外,纳税筹划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为纳税筹划是以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最为依据的,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都会随着大环境的改变而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纳税筹划也同样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的,这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也应该注意到,纳税筹划也可能使纳税人因为对政府的中立性纳税原则欠考虑而选择自己认为好的项目投资,当政府要征收其税负的时候,就会使纳税人被迫选择其他的经济项目投资,从而放弃了原来最优的项目,这样做在很大程度上回使得国家和企业都遭受到经济和利益的损失,这就是因为课税改变而引起的投资风险,习惯上也将这种投资改变行为称为投资扭曲风险,而这种情况却经常出现在企业经济活动中。

(三)通过技术改造进行税收筹划

煤炭企业想要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利润,技术上的改造则是必须的。所谓技术改造,指的是使用先进的装备、技术以及生产工艺和相应的管理方法对煤炭企业从生产程序到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的相关改造活动。企业可以在固定资产使用的随便一个阶段内进行选择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技术搞糟和设备添置税收筹划。在购置设备的时候要做好国内和国外设备购置比例分配,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结束语

煤炭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企业的财务人员要系统和深入地研究税法和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根据因地制宜,根据企业本身的情况制定符合本企业发展规律、发展目标的纳税筹划,以实现纳税筹划的最初既定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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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纳税制度本身具有其不完善性,以至于使国家制度不得不有意识地利用税收这个活性杠杆来调节经济的发展趋向,如此以来,不仅有利地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合理的客观条件。从企业的根本目的出发,为了实现企业的最大经济利益,必须解决企业纳税筹划与国家税收制度之间的矛盾。而所谓企业的纳税筹划,就是为了有效避免企业自身的税收负担,利用现阶段我国税法的不完善之处,进行的避税行为,也包括纳税人利用我国税法的优惠政策,进行企业的税务调节,以及有效地进行企业税收转嫁。因此,随着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进步,企业纳税筹划也逐渐法制化、规范化。

一、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原因

企业的纳税筹划,作为现阶段我国企业的一种普遍的经济行为和现象,一直存在于社会经济与市场中,是市场运行和经济发展的必然存在的因素,其存在和产生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1.企业纳税筹划产生的主观因素

税收作为一个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需要,是一种对社会产品进行的无偿性强制分配,从纳税人的角度来讲,既不作为偿还行为,也不需要付出偿还的代价,而为了达到不纳税的目的,纳税人选择了多种不同的方式和方法,例如:逃税、偷税、欠税等。而在以上的多种行为中,节税与避税作为最安全和最保险的办法,最为广泛地被广大企业和纳税人运用,而偷税、漏税、逃税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因此,作为企业纳税人,要力求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寻找一种合适的方式和方法来坚强税收负担,这就是所谓的纳税筹划。

2.企业纳税筹划产生的客观因素

企业纳税筹划作为一种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的策略,其之所以产生,主要是由于我国税法存在不完善的因素,通常来讲,税法自身具有相对的原则性和稳定性,而任何一种税收制度都具有法律效益,都是简单的纳税原则,而其涉及到的具体纳税细则和法律制度内容,往往与实际情况的内容存在一些偏差和不适应因素。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对于国家的税法及有关税收制度也要与时俱进,作出相应的修改,但是税法作为一向具有强制性的国家法律政策,其自身的改变必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从针对性的角度来讲,我国税收制度自身具有十分鲜明的针对性,但是在制度具体的实施和运用中,这种针对性是没有办法完全发挥的,因为昨晚纳税人,其自身具有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再加上税法和有关纳税制度自身存在一定的漏洞,致使纳税人很可能地做到避税。

二、企业纳税筹划中的博弈

企业纳税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重要组成,逐渐被社会上越老越多的企业经营者和企业财务人员所运用。然而,在企业纳税的实际操作中,大多数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案虽然可以起到降低税收负担的效果,但是往往与预期效果相差较大,而且,纳税筹划方案本身不符合企业发展成本的基本原则,导致企业纳税筹划整体性失败。如:某公司各个单位全年提供的运输收入为350万元,购买汽车配件以及燃料费按照300万元计算。

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计算缴纳营业税情况如图一所示。按照增值税兼营行为发生的税费情况如图二所示

注:图一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计算缴纳营业税情况

注:图二为增值税兼营行为发生的税费情况

经上述综合分析可以看出,按照兼营行为处理税收,可以使企业的少支付4.107万元的税费,也可以多抵扣税52.7万元。所以,在两面性博弈之中作为企业的决策者,在进行企业税收筹划选择上,需要遵循一定的企业成本效益原则,当企业费用以及企业的整体经济损失大于所获得利益的时候,该纳税筹划就已经失败了,而一项成功的企业纳税筹划,必然是结合了多种纳税方案,针对多种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优化选择。

三、企业纳税筹划中需要注意的风险控制

1.树立正确的风险防范意识

作为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的措施,纳税筹划自身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由于现阶段我国经济环境的影响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使企业内部和市场环境中都产生众多非主观能左右的事件,如此一来,不仅给企业纳税筹划在制度上带来了很多阻碍,而且使其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所以,要求企业财务部门及管理者要树立正确的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考虑企业纳税风险,制度合理的纳税策略。

2.积极关注国家税法及有关税收制度的变动

成功的企业纳税筹划必须在不违背国家税法的前提下,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效益,因此,科学合理的企业纳税筹划,必然是符合国家税法及有关税务制度的,时刻关注国家的税法变动,积极做出企业纳税调整,如此,才能解决企业纳税筹划与国家增收的矛盾。

结束语:

综上所述,市场积极体制改革以来,市场主体也逐步走向成熟,纳税已经成为了一个企业正常支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开始关心成本约束问题,也开始对纳税问题已经有了更高的思想觉悟,在研究纳税筹划方面也已经开始了相应的研究。同时,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因此应该提高纳税筹划的合理性和宏观可控性,完成纳税方案的实施和制定从而进一步的减小纳税筹划风险。总之,一个企业只有进行合理化科学化的纳税统筹工作,正确的把握住纳税筹划风险,这对国家经济发展以及企业的健康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纳税统筹应该引起各大企业和国家的重视,在正确使用引导的条件下,将这种经济手段实现过程中做到纳税人与国家双赢。

参考文献:

[1]郑素芬,焦晓静.纳税筹划动因及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03).

[2]白庆和.企业重要纳税筹划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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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作为企业纳税筹划的基础,更好得为纳税筹划提供了业务基础和筹划内容,而企业预算方案的执行,则为纳税筹划实施提供了保障。因此在编制经营预算的过程中,结合相关税收政策,对经营活动涉及的纳税业务合理的预测安排,就能更好的运用纳税筹划工具,从而降低预算年度的税负。下面对经营预算中的销售、生产、成本费用等项目筹划分析如下:

一、销售收入预算中纳税筹划

收入预算是经营预算的起点,营业收入是企业经营现金流入的主要来源,同时,销售行为使企业产生流转税的纳税义务。

(一)税种分析筹划

针对企业的营业收入所缴纳的税种进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运用,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有涉及减免税政策的品种,可针对市场需求,增加享受减免税政策的产品的销售量。

税种政策变化影响经营收入的分析,如“营改增”的全面实行,部分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相关经营业务的税负有所提高,企业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应考虑对调高税率的业务适当增加其合同金额,如设计、监理、广告、咨询等业务。

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中的税种分析运用。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有时是并存的,如果企业存在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则应权衡两种行为整体税负的高低,进行合理筹划。

如工程总承包企业外购的设备需按照设备采购部分的合同额缴纳营业税,与增值税比较税负要高,业主也无法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因此,承包企业可考虑将总包合同拆分为设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合同,对设计、工程设备采购合同收入缴纳增值税,对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收入缴纳营业税。但该方法容易被理解为混合销售行为,建议采用前征得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同意。这样就能使流转税中的增值税由工程总承包企业继续流转到建设单位,从而降低企业和业主的税负。

(二)收入结算方式的分析筹划

从企业资金的角度,在产品销售方式的选择上以现销为佳,如对发货后一时难以回笼的货款,则采用委托代销、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避免因垫付税款而占用企业的现金流,当然,采用此方式时应重点考虑该企业的信誉度。

二、生产预算中的纳税筹划

根据产品的税负分析,生产预算根据销售预算确定企业生产的产品、产品数量、能耗成本等项目预测。在生产环节,对生产品种多、周期长、工艺流程复杂的企业,应合理预计调整单位利润高、税率低的产品和半成品的生产量。

根据产品耗能分析,对生产中原料的损耗及动力成本应在税法规定的合理范围内,如超出税法规定的范围,应尽量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避免将视同销售的产品计入损耗及非生产用动力费计入生产预算而产生税收风险。

三、成本费用预算中纳税筹划的运用

(一)人工费预算中的纳税筹划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的预算都涉及人工费用项目。企业应将任职的员工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及附加费支出,作为所得额的扣除项目。对于工资的附加费、在编制预算指标时,以税法限定额的上限确定相关费用。

其他筹划方式:建立补充保险制度,根据财税【2009】27号文件规定,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该制度的建立能降低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同时也增加了员工的幸福感。

结合当地相关鼓励就业政策,招聘鼓励政策内的人员,进行税费筹划。如结合新疆“新党发【2009】11号”促进就业工作的文件中第一、二项中对吸纳大中专毕业生、新疆籍员工就业并与其签订不少于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按实际履行期限给予不超过3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因此,企业在做人工费预算时,考虑充分利用该项政策也是有效降低企业人工成本的一种方式。

由此可见,企业纳税筹划有时也应换一种角度思考,不拘泥于对税种的分析,而是结合当地的鼓励政策,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运用,以更好的为企业降本增效。

(二)销售、管理、财务费用预算中的税务筹化

在销售、管理、财务费用预算中的明细费用项目,根据税法规定分为三大类:有扣除标准、没有扣除标准和给予优惠的费用,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额。企业应将相关费用、损失及扣除额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列支来减少税基,以降低税负。

“营改增”业务相关费用的筹化,对一般纳税人来说,应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对在该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业四类,部分现代服务业七大类的应税服务,要求对方出具增值税发票,抵扣相应的增值税从而降低企业的流转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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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酒店纳税筹划的意义

从整体层面而言,酒店主体进行纳税筹划能够使酒店的税收支出得到有效节省。但要深入分析酒店纳税筹划的意义,还需要从宏观及微观两大角度进行分析。

基于宏观视角而言,酒店的合法节税来说,是依照国家在税收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披露而进行,这在立法机构上来讲无疑属于一类信息反馈。立法机构能够以酒店的各类纳税筹划方式,对酒店业的税收法律条款及制度进行完善,进而使酒店纳税筹划真正符合酒店长期稳健的发展。

基于微观视角而言,酒店主体进行纳税筹划,能够使酒店在财务管理方面的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众所周知,酒店主要的目标是盈利;酒店之所以会进行财务管理,主要是希望酒店在税后所获取的利润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提升。基于条件允许的法律范畴以内,酒店主体以诚恳、合理、规范的态度进行纳税筹划,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自身税负得到有效减轻,进而使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成为现实。同时,酒店进行纳税筹划,还有助于自身在行业中的竞争力的提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外来酒店企业纷纷至我国进行投资,这样的情势对我国酒店造成了发展方面的压力。[2]对于我国酒店与其他国家酒店来说,要想使自身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节支的增收是关键环节之一,在节支增收得到有效实现的情况下,还能够进一步使酒店的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从整体层面而言,当酒店的纳税筹划获得成功,便能够使酒店的税收支出得到有效节省,并且当纳税主体实行了纳税方面的责任及义务,也有助于酒店良好品牌形象的打造,在酒店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的条件下,无疑使酒店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

12酒店纳税筹划的现状

在上述分析过程中,从多个角度认识到了酒店纳税筹划的意义及价值。虽然我国酒店主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酒店纳税筹划的价值意义。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且存在不足,这也是目前我国酒店纳税筹划的现状写照。酒店要想使纳税筹划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便需要具备符合行业准则的纳税筹划工作人员,且对这部分人员在工作能力水平上也有着较高的要求,包括具备会计、财务方面的管理知识及能力,具备税法方面的专业知识等,此外还需要具备沟通能力、营销能力等。[3]当纳税筹划人员具备以上能力的基础上,才能够为酒店纳税筹划提出科学有效的方案,进而为酒店纳税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但是,现状而言,酒店在这方面尚且较为薄弱,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技术显得不够好。并且,部分酒店的财务工作人员在对酒店进行财务管理的情况下,尚且采取记账核算的模式,此类模式较为传统,难以使计划管理的价值作用充分展现出来。并且,酒店的财务管理人员在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存在认识不充分的情况,显然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酒店纳税筹划的发展。基于整体层面分析,酒店自身在纳税筹划专业人才方面比较匮乏,这样便难以使税负得到合理、规范的减轻。倘若考虑外聘税收筹划技术人才,则无疑增加了酒店的经济负担。因此,我国酒店纳税筹划工作想要得到充分有效的开展,还需要做好多方面的强化工作。

2酒店财务管理中经营环节的纳税筹划需完善的关键点分析

21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策略

对于酒店行业来说,其资金是非常密集的,固定资产在所有资产当中所占比重大概为80%,并且其固定资产在投资回收上的期限比较长。从中可知,酒店的固定资产变现能力较弱,这一特点便使得酒店基于经营管理过程中潜在比较大的风险。所以,便有必要对酒店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基于酒店当中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在成本费用总额当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其折旧计算方法会对折旧费用产生直接性的影响,进而使整体成本费用受到影响。所以,酒店在纳税筹划过程中,便有必要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策略,在对成本费用进行合理调整的基础上,让其实现最优化成本值。这样,便能够最大化地与利润抵消,最终使税收负担获得有效减轻。此外,酒店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策略的情况下,可能会采取加速折旧法的方式,此方法可行,但需充分注意几点要求:其一,必须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相符合;其二,必须与国家及酒店自身财务会计制定规定相符合;其三,需与酒店主体具备的固定资产资金运动特点相结合。这样才能够使酒店纳税筹划显得更加合理及科学。

22规范选择存货计价策略

我国规模较大、规范程度较好的酒店通常具备商品与餐饮两大部门。为使生产经营及销售经营的需求得到有效确保,两大部门均会采取存储货物的行为或手段。在存货的条件下,便需要相应的资金作支撑,从而产生相应的成本费用。因此,酒店存货计价是否正确,便对会计核算当中结转每期小时成本的数额产生直接性的影响,进一步使酒店当期的税收负担受到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酒店来说,规范地选择存货计价策略便显得极为重要。其中,个别计价法基于具体实施中工作负荷较大,并且成本较高,在大多数存货当中适用性不高。在市场价格发生波动的情况下,酒店便有必要使用加权平均法,以此使利润的波动受到影响,让应纳税所得额维持平衡。在物价降低的情况下,便可以使用先进先出法,主要是由于这个时候期末存货成本比较低,期初销货成本比较高,销货毛利比较低,便能够使所得税实现缓缴。总之,根据酒店实际存货情况,规范选择存货计价策略非常关键。

23做好兼营销售方面的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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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率的变化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特区、高新技术企业为1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10万元的,为27%;3万元以下的,为18%);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外加3%的地方所得税。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统一为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商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末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为20%。

应对税率的变化,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努力向商新技术企业发展,用好用足新所得税法的优惠政策。另外,小型微利企业应注意把握新所得税实施细则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把握企业所得税率临界点的应用。

三、应税收入认定变化原所得税法规定应税收入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扣除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项目(纳税人取得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新所得税法则规定应税收入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如财政拨款等)、免税收入(国债利息等)、各项扣除(成本费用等)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新所得税法下,应纳税所得额构成变动,所得税申报表的内容也将跟着变化调整,企业应注意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内容的变动、有关项目计算口径的变动、收入确定的变动以及税前扣除内容的变动等,准确把握,正确计算缴纳所得税,以免产生纳税风险。

四、税前扣除规定变化新所得税法对企业税前扣除的规定有较大变化,主要有:

1、取消计税工资规定。

新所得税法取消计税工资制度,对真实、合法的工资支出给予扣除,即对工资的扣除强调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取消计税工资规定对内资企业是一个很大的利好政策,但企业在作税前抵扣工资支出时,一定要注意参考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如果工资支出大大超过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则税务机关可能认定为"非合理的支出",而予以纳税调整。

2、对公益性捐赠扣除放宽。

新所得税法对公益性捐赠扣除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允许扣除。原所得税法规定内资企业用于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外资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可以扣除。

除了扣除比例变化,企业还应注意公益性捐赠扣除的税基不同。原所得税法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新所得税法为年度利润总额。如果存在纳税调整项目,年度利润总额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同的数额,可能差距很大,企业在考虑对外公益性捐赠能否扣除时,一定要注意正确计算扣除基础,准确把握可扣除的量。

3、广告费用扣除变化。

原税法规定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 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国税发[2000]84号);新税法没有具体规定广告费的扣除比例,在实施细则中应会规定。企业应充分注意广告费的认定条件,注意与赞助费的区别,新税法明确规定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4、资产扣除变化。

原相关税法规定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采取直线法折旧(国税发[2000]84号)。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可在实行新税法的当年,对技术进步等原因引起折耗较大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增加税前扣除,以减少所得税支出。

五、税收优惠政策调整

1、保留的优惠政策。

新所得税法保留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政策,保留从事农、林、牧、渔业、公共基础设施、环保、节能节水等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还有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企业应熟悉优惠政策,确定投资方向;另外,在日常核算时应注意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认定条件,单独归集核算,并归档保存相关证明材料,以充分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2、取消的优惠政策。

新所得税法适当削减区域优惠,取消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15%的优惠税率等。

3、扩大的优惠政策。

在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所得税法对原有优惠项目扩大了使用范围或对象。

(1)对商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新所得税法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的优惠税率。原所得税法规定要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15%的优惠税率,新法取消了地域限制。因此,企业应密切注意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及程序。

(2)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新所得税法增加了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原所得税法对此无规定,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31号)对创业投资企业规定了优惠政策。该文规定,新设一个创业投资企业,对投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的70%可以抵减所得税。企业应注意新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对创业投资企业的认定条件,参照原各地的规定(如对注册资本的规定,对投资对象为中小型商新技术企业的具体认定等),及时进行调整,争取享受税收优惠。

4、替代的优惠政策。

这部分优惠对象不变,但以新的计算方法替代原有的计算方法,包括:

(1)安置残疾人等就业从减免企业所得税变为对安置人员工资的加计扣除。新所得税法对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给予加计扣除,即把优惠政策与人头挂钩。原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10%以上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达到35%,免征企业所得税;达到50%,增值税即征即退。

(2)对资源综合利用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免税改为减计收入。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原所得税法对该部分收入给予减免税。

(3)购买国产设备投资额抵免税改为购买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兔。原税法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的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财税字[1999]290号)。

新所得税法对购买专用设备投资抵兔的规定更加简洁,且无购买对象限制。

六、增加对居民与非居民企业的税收规定企业首先应明确对居民与非居民企业的判断及其纳税规定。

居民企业包括境内所有企业以及境外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税所得为来源于全球所得,适用25%的税率。非居民企业包括境外企业在境内设置机构场所以及在境内无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前者的应税所得为境内所得、境外与机构场所有联系的所得,适用25%的税率;后者应税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企业应了解"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熟悉居民、非居民企业不同所得来源的纳税规定。

七、新增反避税条款新所得税法新增的反避税条款(即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包括:

1、对企业交易事项的安排是否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认定。

新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企业实施的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因此,企业以节税为目的的纳税筹划一定要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并有充分的理由与证据,策划的交易事项应具有商业实质。

2、对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规定。

对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新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特别对两头在外的来料加工企业,事先达成预约定价,可减少税务机关重新定价产生纳税风险,甚至对一些特殊原材料还可享受商成本加成的预约定价优惠。

另外,新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有关联业务往来的企业,还应密切关注即将出台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资料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妥善管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资料。

八、规定过渡性政策新所得税法同时在附则中规定了过渡期优惠政策的衔接,包括:

1、低税率优惠的过渡。

新所得税法规定,原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有五年的过渡期,逐步过渡到新税率。即从新所得税法之日(2007年3月16日)之前批准设立的企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可以在新税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税率。享受低税率的企业如果有新业务要新设公司,可考虑暂不新设,用老企业来做新业务,或通过买壳的方式接受一家名存实亡的低税率企业,通过工商变更作为子公司,以享受5年过渡期的低税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