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15:07:1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黑摩的整治方案,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市文明公共指数测评的要求,努力创建“和谐”、“平安”,打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
年6月10日至年7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各种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黑出租”、“黑摩的”和违规客运班线车辆。
四、整治方式
此次整治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整治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整治时间:星期日:下午3:00至6:00;星期一:上午7:30至下午18:00。集中整治时间,所有人员要全部上岗。
日常整治时间:星期二至星期六,每天上午7:30至10:00、下午3:00至6:00。日常整治时间,可视情分组上岗。
五、重点区域及责任分工
重点区域:路转盘周边、汽车北站周边、机场周边、高速出入口周边、高速出入口周边、街道路与路交叉路口周边。
(一)集中整治
集中整治的区域及责任分工按照《区交通局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实施。
(二)日常整治
1、路转盘周边及高架桥上下口处:
2、汽车北站周边:
3、高速出入口周边:
4、高速出入口周边:
5、街道路与路路口周边:
6、稽查大队对重点区域每周至少组织两次专项集中整治,具体整治区域,由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统一调度。
7、客运所重点负责全区“黑线路”、“黑班车”的整治和查处。
8、其他时间的整治监管工作,由各个执法责任单位根据任务情况自行调整安排,也可由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统一调整。
六、几点要求
1.为确保此次活动能够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总指挥:董进,成员为局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处,纪婵章兼任办公室主任。
2.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真正使此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2、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重点治理,严管重罚;坚持文明执法、安全执法,避免与管理相对人发生冲突,杜绝发生。
现将《现将*县客运执法领域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县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
2020年8月6日
*县客运执法领域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窗口行业形象,提高客运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弘扬行业正气,规范行业管理,根据《*县2020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十个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顶山市“两客一危”跨区域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目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战略决策,按照“教育一批,查处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通过对违规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出租汽车、非法营运网约车、“黑出租车”、“黑客车”违法载客三轮车、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切实规范客运经营行为,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力争客运行业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不失分。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县客运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三、整治时间
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11月30日。
四、整治重点
集中力量,通过路查、暗访、收集群众举报、投诉等有效方式,集中整治客运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纠正不文明行为。
(一)“两客”领域: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班线客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核定的客运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超范围经营、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手续进行经营以及两端均不在车籍地经营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及公众出行安全的行为。
(二)出租汽车领域:出租汽车无证经营、违规经营及群众举报投诉较多的行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乘客上车前,驾驶员即询问目的地,即视为拒载)抬价、不打表、不提供发票的行为;出租汽车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行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同乘的行为;无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行为;出租汽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随意调头、超速等行为;出租汽车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行为;重点区域出租汽车违规招客、揽客的行为;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中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微信语音聊天、抽烟等不文明行为的行为;车容车貌脏、无禁烟标志、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无服务监督卡的行为;
(三)其他客运领域: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违规收费的;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三轮摩的、四轮电车违法违规载客的行为和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客运执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整治领导小组成员要靠前指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当起责任,积极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服从调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强大合力。
二、广泛宣传,有序开展活动
突出“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确保平安”活动主题,明确“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发生,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良好平稳态势”活动目标,认真开展了宣传发动、实施整改、总结提高等各个阶段工作。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迎和谐全运、建美丽这个主题,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全运”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会议精神。以畅通、洁净、有序的乡村形象,文明、诚信、和谐的精神面貌构建优良的乡村一类窗口迎接第十一届全运会的召开。
二、整治范围
北至厂东路路口;大街东起东河西路,长途总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区域范围为:路南起制革街路口。西至西河东路范围内的路、大街道路沿线和整治区域内的单位。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大幅度提高我市市容市貌水平,着眼于改善窗口部位的综合环境面貌。结合长途总站地区实际,以实施绿化美化、交通疏解、立体整治、道路“八乱”整治工作为重点,完全解决地区内存在乡村顽疾问题,以确保乡村窗口部位整洁、有序的环境面貌。
对区域内的三轮摩的黑出租等车辆乱停乱放、占道拉客扰通秩序的交通顽疾现象进行整治;规范调整停车区域,1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加强管理巡查力度。中恒商城北侧新建自行车和机动车停车处,将中恒商城西侧原有的自行车停放处迁移至商城北侧,原址改建为机动车停放处并取消现在占用非机动车道划定的机动车停放区,对区域内其他车辆停放区域进行从新划定;将人行横穿大街通道高架桥下内的原有隔离柱拆除,改为在沿两侧机动车道侧加密装置隔离柱,路西大街南侧人行道装置隔离护栏,保证行人通行的同时杜绝各类车辆的行驶和停放;协调市大街建设指挥部依照“大街建设方案”西河东路与大街路口加装3套交通监控设施,严控出租车路边占道候客;西河东路规划为单向行驶车道,实现机动车北向单项行驶;北站区停车场南侧撤除延长线7米左右的绿化隔离带,加大进口宽度,消除原来由此造成的交通拥挤现象。通过以上整治达到确保窗口单位周边交通井然有序,解决区域内交通秩序混乱、机动车乱停放、道路拥挤的现状。
恢复并提升原有景观效果;对区域内原有的沿街绿地进行苗木补植、空虚;由于路与大街交叉路口人流较大,2开展区域内绿地(含绿化隔离带)提升整治。对泉星小区南侧原有绿化广场进行绿化建设。将四角原有小型绿化隔离带进行硬化铺装,安设花钵进行绿化美化;对部分人流、车流较大的绿化带周边装置护栏;对道路两侧行道树树穴填平整修,加装花格砖;全运会”期间在区域内适当地点摆放鲜花以烘托气氛。通过整治达到提升区域内整体绿化景观效果和临时维护目的
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力度,3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对窗口单位周边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进行全天候保洁,完全清除区域内的各类垃圾死角,重点部位要更换、增设果皮箱、环卫垃圾箱等环卫基础设施,窗口单位对外出租的房屋要加强管理,清理查处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涂乱贴等行为。达到坚决杜绝“脏、乱、差”现象,确保区域内市容环境整洁的目的
阻碍交通;将区域内两处未能正常使用的移动式公厕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取缔;对区域内书报摊为进行规范,4开展清理占道经营整治。严禁小摊小贩、商店随意摆摊设点占用人行道。实行定点、定经营内容、定经营时间经营,并限制摊位数量。达到道路整洁疏通的目的
对区域内的户外广告、乱贴乱画等现象进行完全清除;对山东交运集团大楼、路公安局宿舍楼、中恒商城、四建集团办公楼等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洁或粉刷出新;对省交运集团办公大楼楼体、泉星小区道路可视楼体、中恒商城楼体、四建集团办公楼楼体、向阳宾馆楼体等区域内的大型建筑楼体进行多种样式的夜景亮化整治;对制革街东口破损花砖地面进行更换铺设;对制革街东口印刷市场牌坊进行翻新整治;对经营门头房整治周边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对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改造,5开展立体整治。根据整治方案的要求。统一规范。对擅自设置、新鲜破损和不规范的屋顶广告、墙面广告和店招、灯箱进行撤除偏重新规范设置。达到使窗口区域建筑物整齐划一,路面平整无坑槽、路沿石整齐无缺损,广告牌匾,资料一致、整齐划一、色调匀称的目的
四、责任分工
规范、调整停车区域,1各类机动车、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车)和人力三轮车违法载客、载货等非法从事客、货运输整治;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违章停车、禁行路线行驶整治整治;交通标志标线划定。道路隔离桩、隔离护栏调整装置,单向行驶车道规划实施整治。
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2道路交通监控设施装置整治。
责任单位:区大街指挥部协调市大街项目部进行实施。
3泉星小区南侧绿化广场绿化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区人防办、区大街指挥部协调市大街项目部进行实施。
区域内绿化带调整,4北站区停车场入口扩宽占用绿化隔离带。苗木空虚、补植,绿地周边护栏装置,行道树树穴填平装置花格砖整治,迎全运摆花工作。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清除垃圾死角,5卫生保洁。更换、增设环卫设施整治。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官扎营街道办事处、南村街道办事处
取缔占道经营,6清除户外广告、乱贴乱画。规范经营门头房户匾整治。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区建委、官扎营街道办事处、南村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驻地单位
7建筑物外立面清洁、粉刷出新整治。
责任单位:官扎营街道办事处、南村街道办事处
相关建筑物所属产权单位
8破损路面修补及铺设、路沿石调整整治
责任单位:区市政管理局
9制革街印务市场经营房户匾整治、东口牌坊翻新、破损路面修补
责任单位:区市政管理局、官扎营街道办事处
10移动公厕取缔整治。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11书报摊规范整治。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协调市相关部门实施
12夜景亮化建设改造。
责任单位:区夜景亮化指挥部
候车室外立面及办公楼楼体清洁出新、增设夜景亮化设施,13长途总站(南站及北站区)区域内经营商贩清理整治。站区内设置出租车进站专用通道及候客区域,装置交通标志标牌、规范长途班车停放及出行秩序整治,站区内户外广告于9月份起全部改为迎全运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长途总站
12整治区域管理。
责任单位:长途总站区域乡村容貌管理办公室
五、整治方法
1整治实施阶段:年2月20日—4月10日。
倒排工期,责任单位依照方案和分工。强化措施,全面开展整治改造实施建设。
提升验收阶段:年4月11日—4月30日
对未达标区域进行整改,对未完成的整治工作和市、区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进行提升整治。确保整个整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做好迎接市、区领导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2整治管理工作:年2月20日—年底。
确保道路“八乱”现象不回潮,由长途总站区域乡村容貌管理办公室加强巡查和监管力度。整治完成的项目不被损坏,保证整治效果临时继续,维护良好的窗口市容环境面貌。
六、保证措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整治,使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学生接送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学生接送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学生接送车辆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力求做到“三个百分百”:所有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包括专用校车、非专用校车和社会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等)百分百符合标准、纳入管理;凡是有寄宿制学校县(市、区)都要百分百开通周末学生班车,周末学生班车要延伸到所有通客车的行政村;所有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都要百分百符合规定的客运资质要求。利用三年过渡期,配置专用校车到学校,建立完善我区校车管理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加强校园周边道路、学生接送车辆运行路线的交通管控,强化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的巡逻检查,严查集中接送学生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或未按规定进行校车登记、非法改装、违法经营、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以及报废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排查摸底
教育部门特别是、、、四个乡镇,要继续完善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数量、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接送时间和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的排查摸底工作,逐校、逐车建立登记台帐,并健全校车计算机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并按专用校车、非专用校车、其它接送车等不同车辆属性分别登记备案,严格落实户籍化管理,做到不漏一校、一车、一人。要对学校自购的非专用校车,其它接送车签注审核意见,并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校车登记。
交警大队要根据教育部门排查摸底情况,逐一检查确认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性能、备案登记、法定检验与保险、使用年限等是否符合要求,审核确认驾驶人的证件、资质是否符合客运要求,认真排查校车行驶路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认真排查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要进一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接送学生车辆停车泊位、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当地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和有关学校、幼儿园。
凡不符合客运安全条件的校车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的禁止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行驶路线要立即整改,存在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不齐的要立即完善,并将检查结果记入管理档案。学生接送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
2、源头监管
教育部门要切实落实学生接送车辆登记备案制度,对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核定载客6人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必须按专用校车、非专用校车、其它接送车等不同车辆属性分别登记备案。
交警大队要根据教育部门、学校、机动车所有人签注的校车审核意见,对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专用校车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装备有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牌、喷涂统一的校车外观标识;并已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乘客责任保险的学校自购的在用非专用校车,提出审核意见,督促所有人及时到交警支队车管科办理校车登记。根据交警支队的通知,即日起,学校自购的学生接送车,必须符合国家专用校车标准,才予以办理校车登记。其他非专用校车,应凭交通部门核发营运资质许可证,并经教育部门签注审核意见后,方可办理校车登记手续。要严格驾驶资质审核,审核校车驾驶人是否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符合以上标准的驾驶人才能到交警支队驾管科申请校车驾驶资格证。
交警大队、区交通部门要督促学校、幼儿园、客运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结合驾驶证审验和营运许可管理,组织校车驾驶人进行防御性驾驶技术培训。凡未经校车登记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的,坚决予以纠正,依法查处,杜绝使用私人车辆、非客运车辆、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
教育部门要严格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与聘用管理,对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要健全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及其家属人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实行学生接送车辆“六定”(即定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或人员,定固定班次,定固定学生座位,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固定接送线路,定固定接送时间)模式,切实加强校车日常监督管理。建立校车GPS卫星定位系统,督促辖区学校、幼儿园、客运单位的学生接送车辆全部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行驶记录仪,并加强日常的监管。学校要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和每月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严禁校车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其他集中接送学生车辆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校车登记,以及有其他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3、秩序整治
公安、教育、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定期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统一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备案登记、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行驶记录仪情况,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辆在校门口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横道不让行人、“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等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营以及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对农村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客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动。公安部门要科学调配警力,会同教育部门、学校,结合开展护卫天使行动,切实完善“护学岗”建设,积极探索建立职能部门主导,社会、学校、家庭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对整治或执勤中发现的校车及其它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应及时抄告当地教育、安监、交通部门和有关学校,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确定交通违法行为定期抄告制度,强化监管措施。
4、宣传教育
公安、交通部门要结合日常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驾驶证审验,组织开展对校车驾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对驾驶人进行防御性驾驶技术培训,提高他们安全营运、规范营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四见”(即见机动车、见驾驶人、见安全管理责任人、见校长)管理措施,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获的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和呼吁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点对点教育,及时以组织学习、手机短信等方式,通报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驾驶校车。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发送手机短信等途径,教育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对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公安部门举报。
专项整治期间,公安、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广泛发动社会、学校师生及家长反映、举报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学生交通安全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责任追究。
5、长效机制
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协调、通报、研究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建立健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定期排查整治、联席会议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以及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定期通报与反馈制度,同时,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学生交通服务的政策和办法,总结推广龙海程溪中学、云霄火田中学的成功经验,切实为广大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公共交通条件,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学生交通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学生接送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协作机制,不断提高我区校车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并建立政府主导、公司化运作、财政补贴、学生(家长)有偿使用等校车经营管理模式,财政部门要利用未来三年的校车过渡期,抓好专用校车配置规划,力争2014年全区所有需要配置校车的学校无能配置专用校车。
6、督促检查
公安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情况,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会同教育、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学生接送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教育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过程性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具体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工程预计总投资7700万元(不含拆迁费用)。目前已完成招标控制价评审和施工招投标工作,力争在20__年6月底开工,20__年3月底形成通车能力。
(二)天岭路成华段建设工程
预算总投资1700万元(不含拆迁费用),完成投资1100万元,20__年计划完成投资600万元,截止20__年4月底,天岭路成华段道路主体及附属工程已完工,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建设南支路改造工程
工程总投资550万元(仅为工程费用),20__年3月底前完成设计、地勘、招标控制价评审及施工、监理招标等工作,20__年4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正在进行污、雨水管道施工及路基填筑等工作,预计7月底建成通车。
(四)龙潭总部城e线西延线工程建设项目。预计投资估算3.58亿元,施工工期11个月。20__年3月已完成立项、施工招标和部分地勘等工作,并签订了投资协议。上跨东风渠、成华大道立交桥段已于5月20日开工,现已完成施工场地平整、预制场修建等临设修建工作,正在进行成华大道桥梁“小三线”迁改、石陵河改道、东风渠渠堤保护工作,累计完成投资800万元;下穿成昆铁路段工程,现已完成立项、环评、可研、地堪、方案设计及管线综合审批等工作,正在进行图纸设计工作。
(五)创新和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创新和特色亮点工作是围绕建设路商圈建设,完善商圈核心区域交通及市政设施。目前,建设南支路建设工作正常推进,预计20__年7月建成通车;增设停车场点工作正常推进,预计20__年8月完成新增停车位400个;优化公交线路、增设出租车站点工作正在与市交委对接沟通,年底前完成;优化完善交安设施、推进智能化停车引导系统、培华西路整治等工作,已完成了方案设计,并对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待区领导审定后即可实施,预计需经费400万元。目前正在协调经费问题。
(六)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引进区外资金10425.51万元,占全年工作目标(工作目标24000万元)的43.44%,预计本月底完成1万元,占全年工作目标的50%;其中引进省外资金7000万元,占全年工作目标(工作目标14500万元)的48.28%,预计本月底完成7500万元,占全年工作目标的51.72%;引进入驻龙潭工业园区总部企业1个,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工作目标1个)的100%。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占全年工作目标(工作目标4.2亿元)的4.76%。
(七)现代交通服务业工作推进情况
定期召开区现代交通服务业推进小组办公室例会,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动态信息。完成建设路商圈核心区域配套设施,计划新增停车位400个,截止目前,已新增停车位250个,占全年目标的62.5%;已引进总部企业1家,注册资本15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0%;引进知名专业服务企业1家,注册资本2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0%。
(八)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1.扬尘治理情况。积极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680余人次,执法车辆近210台次,清理整治干道摆摊占道、乱停乱放、乱贴乱画、违章搭建、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等违法行为589处。对区域内公路周边在建工地开展执法检查25次,对2个扬尘污染较严重工地下发整改通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区管停车场、道路运输及维修企业开展检查18次,责令4家业主对厂区内部路面进行硬化、环境治理,从源头上遏制扬尘产生。
2.公路病害整治工作。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对城市中小街道、农村公路及城郊结合部病害较重的路段进行了维修。上半年,整治车行道32429平方米,人行道9600平方米;整治人行道上无障碍设施706处,整治面积2676平方米,修补路沿石2107米;更换井盖237个、水篦子246个,疏淘75条道路的排水管道,共计27845米,疏淘雨水检查井__1座、进水井1874座。投入资金460万元。
3.川陕路及熊猫大道片区货运站场外迁工作。按照川陕路及熊猫大道片区货运站场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向片区内7家货运站(场)经营业主
宣传政策,发放《成都市货运站(场)管理办法》。现有4家有证站(场)承诺兑现政策即行迁往青白江“旗舰建材集散中心”、2家表示待有证场站搬迁后即不再经营、1家表示获得补偿后立即关闭。我局及时与场站所在辖区青龙、龙潭街办进行对接协调,并于20__年3月30日向区政府上报《关于川陕路及熊猫大道片区货运场站搬迁有关问题的报告》,并按照区分管领导的指示,加紧同市土储中心对接协调,争取补偿资金及时到位,以利工作全面展开。(九)交通行业管理工作
1.企业改制与维稳工作。积极跟踪成华区汽车运输二公司的企业改制工作,及时上报反映公司改制困难,寻找解决途径,协调和处理因该公司企业改制所引发的上访等事件。目前,企业改制按程序正常推进,工作态势平稳。
2.安全管理。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举措,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条例、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为目标,把握“春运”、“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着重对区域内道路交通、道路建设及养护、汽车维修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上半年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3.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证效率,上半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636件,办结1636件,办结率100%,其中道路运输证1176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444件,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6件,新办路政许可2件,机动车停车场备案8件。开展非法营运整治行动,联合交警二、五分局和市交委执法总队对非法营运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违法违规车辆47台,暂扣非法营运车辆11台,处罚4台,执法效果明显,非法营运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派出两个执法检查组,配合区安监局、交警五分局、区教育局对区域内校园周边非法营运和违法搭载学生的现象进行全面清查,查获非法营运车辆4台,非法“黑摩的”25辆,有效遏制学生上学、放学存在的交通隐患。开展货运、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考核具有5台车以上货运企业26家,备案考核运输物流企业105家,考核率达98%;召开了一、二、三类(170家)机动车维修考核工作会,此项工作在20__年6月30日前完成。完成运输物流发展情况调查和货运基础调查工作,并得到市交委好评。
(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电子化。目前网站已对外公开,行政处罚电子化运行正常,基本达到了权利事项清、权力流程清、权力责任清和依据明晰化、裁量标准化、过程电子化的要求。
(十一)维稳工作
贯彻《条例》,健全机制,加强排查,畅通请诉求渠道,落实领导每周接待日制度。20__年上半年共接到案件10件,办结案件10件,办结率为100%。
(十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道路养护经费问题:由于我区道路基础设施落后,破损严重,加之文明城市复查迎接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需要,我局加大了道路基础设施的维护,20__年已投入资金580万元,全部由施工单位垫资,急需区财政尽快解决养护经费。
2.固定资产投资问题:由于一些客观原因,造成建设项目推迟开工,导致固定资产投资未达进度,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存在困难。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区委“开创新天地、塑造新形象、实现新跨越”发展思路、“生态城区,现代成华”发展定位、“1413”发展战略和建设“中西部综合实力一流城区”新要求,认真分析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双庆路改造工程。力争20__年6月底开工。
(二)建设南支路改扩建工程。积极协调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顺利施工,力争20__年7月10日前全面完工通车。
(三)龙潭总部城e线西延线工程建设项目。上跨东风渠、成华大道立交桥段,力争20__年12月30日前主体完工,形成通车能力;下穿成昆铁路段,预计20__年7月底启动,力争20__年12月30日前,下穿铁路隧道及桥头引道完工,形成通车能力。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针对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省外资金引资困难,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性,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精神,充分发挥班子成员模范带头作用,构建对城区各地段市容市貌科学合理管理格局,进一步巩固城乡同建同治建设工作成果,深入开展“变花园大行动”工作,对城区环境卫生和秩序进行全面综合整治,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着力打造“美丽”。
二、工作目标
确保分管城区路段和所负责社区无死角死面、无乱堆乱倒垃圾、无乱搭乱建棚亭、无乱停乱放车辆,无乱放噪音污染,无乱摆乱放摊点、无乱丢乱扔垃圾,保障街面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美观畅通。
三、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为使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党组班子分片区治理城区市容乱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城区管理规划及工作职责
(一)管理片区划分。为实现城区市容市貌精细化管控,经党组调研,将我县城区划分四个管理片区,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负总责。其中各片区具体责任范围和人员分工如下:
第一片区
责任区范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大队
第二片区
责任区范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行政处罚中心、行政执法大队
第三片区
责任区范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大队市容管理股
第四片区
责任区范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大队法规股两违办抽调人员及局纪检监察室、局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装备股等机关故事人员
(二)工作职责
交通秩序:⑴路段范围内杜绝车辆乱停、乱放、乱靠等不文明行为,保障城区道路道路畅通有序。⑵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摩的,取缔“黑站”、“黑点”。
街道秩序:⑴以门前“四包”为突破口,加强城区管理,抓好路段范围内所属门前“四包”责任落实,纠正杜绝各类占道、出店、流动经营等不文明经营行为,确保街面整洁、规范、有序。⑵路段范围内加大对门面装修、开业庆典、活动促销、散发传单等行为的管理。⑶加大对“牛皮癣”小广告、乱牵乱挂、乱搭乱建的清理力度,遇大型违章建筑时及时上报处理。⑷加大对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建筑渣土的管理力度,规范对在建工地取土运土、运沙石等管理力度。(5)规范路段范围内商业宣传、高音播放广告喇叭等扰民行为。(6)规范路段范围内夜市的经营管理,督查各夜市业主按规定时间、地段和卫生标准摆放。
五、工作要求
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为抓手,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巩固“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交通部门主抓,安监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健全事故预防综合机制,进一步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现根据《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89号)要求,今年下半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突出六个重点:一要突出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的整治。二要突出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三要突出重点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的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要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五要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六要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通过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分兵把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并比去年明显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重有所下降,严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恶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到10月31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及工作职责,深入研判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剖析当前影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突出问题,主动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措施,明确整治目标,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措施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11月1日至12月25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分类函告、限时申报阶段和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考核验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会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我县开展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并对各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安监部门要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省道、县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积极联合司法、教育、新闻主管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车管、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开展阵地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严把车辆报牌关、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加强车、驾管业务工作的管理,监督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上报政府并配合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营运车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公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的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名单。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加大对有关道路交通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加大对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公路建设项目概算,落实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按照职责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组织有关部门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无牌、无证、报废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加强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规定实施培训,负责汽车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
住建部门要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管理,确保施工运输生产安全。要督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概算,按照“三同时”要求有效落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城区道路建设、养护工作,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组织职责范围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整治。
住建部门要加强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公交汽车安全设施配备。督促公共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引导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教育部门要监督指导各类学校落实校区道路、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各类学校校区内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出行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校车档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监督管理,打击各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违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和检验资格许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财政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必需的工作经费。
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新闻主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对整治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安监局、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司法局、广电局、旅游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农机站、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为成员,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日常事务。综合整治工作由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区域的整治,明确整治方向。县政府决定对今年来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比例较大的乡镇及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较多、监管较为薄弱的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实行重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超常规的办法、创新的管理模式,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死亡率降下来。
(三)突出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任务。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考评细则》、函告单、达标时限等文件送达每一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务必做到一家不漏;要严格督促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认真做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交通运输、交警、安监部门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从业资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要对2010年以来发生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道路运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要坚决采取限期整顿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等处罚措施;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点车辆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全面抓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的谋划和组织实施,集中整治重点车辆(私家车、摩托车、校车、土方车)安全隐患和各类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继续抓好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区域性统一行动。坚持依法严管,集中力量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教育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适时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校园周边机动车辆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过街横道不让行人、“黑校车”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营以及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严查“黑校车”,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防止校车交通事故。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及山区接送学生的非法校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从严整治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蓬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扭转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通知》(政文〔〕131号),由住建局牵头,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运载沙、土、石及建设渣土、垃圾的车辆和搅拌工程车辆的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报废车辆等不合格车辆上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依法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五)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省、市两级确定的8处事故隐患路段及其他排查的道路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务必从关心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关爱生命的角度出发,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财政上要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在整改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务必在年底前保质保量全部整改完毕。对今后排查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都要分级挂牌督办,并形成机制。要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严格落实道路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道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已通车但尚未配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设施的道路,要健全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尽快明确和实施安全及监控设施的建设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37号)和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有关督办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的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按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和验收单位责任,并逐一建立档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路段要纳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对道路的安全防护,将“安保工程”延伸至农村的县、乡、村公路,加快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防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普通公路防撞墙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建设。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监控,发现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或管理部门设置标志;要进一步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进行排查与完善,清理整治不规范的标志标线,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六)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交运局要把整治驾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制定一套严密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严格组织考评,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逐年减少驾校数量,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
(七)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对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卡在关口外,从本月起,每个路口由高速交警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分别派人进行联防联动,24小时值守,严把车辆上路关。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强化路面勤务管理,严查高速公路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即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超速等违法行为。
(八)突出宣传造势,营造整治氛围。一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报道综合整治动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典范,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氛围。二要在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及车站、学校、景区景点、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公交车车内广播,播放交通信息和法规知识。三要建立健全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机制以及公务用车、公职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抄告制度,震慑违法行为。四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教育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九)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所监管行业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聘用、体检、学习、培训、离岗、奖惩、解聘等管理办法。公安交警部门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尤其是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严把考试关、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要建立数据平台、提供便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及机动车、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管理档案,利用手机信息平台,为客货运驾驶人提供临时交通管制、道路通行情况告知、重特大交通事故概况通报等相关信息服务,增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遵章守法意识。交通运输、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含农机驾驶人)、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培训许可证件经营、租赁经营、挂靠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严重违法的客运驾驶人,对存在超员20%以上、超速5O%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酒后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吊销其驾驶证,并抄告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及时注销其从业资格,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等处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管理制度》、《市道路运输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考核办法》要求,从源头上把好运输安全生产关,从机制上建立营运驾驶员进入和退出机制,健全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凡新招聘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都应进行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含应急操作技能)考核,经检测考核合格后企业要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客运、公交企业要根据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报告提示驾驶人员的注意事项和技术考核的综合评定意见,对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和应变能力差异进行分类,根据驾驶人员的差异分门别类建立档案,按照驾驶人的安全、技术、应变能力差异,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驾驶人员的整体素质。
1.天桥区城市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天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其合署,设5个职能科室,机关行政编制11名。
2.天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与天桥区城市管理局合署,设3个职能科室,机关行政编制8名。
3.天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天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财政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设2个职能科室及11个执法中队,事业编制148名。
(二)实有在编人员情况。截至2013年底,天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实有人员178人。按照年龄构成(平均年龄40岁):30岁以下2人,31-35岁38人,35岁以下40人,36-40岁54人,41-45岁41人,46-50岁20人,51-55岁19人,56岁以上4人。按照身份及进入渠道构成:公务员16人,干部116人(其中:干部65人,学生干部47人,录用干部1人,聘用干部3人),其他44人,工勤人员2人。
(三)执法部门履职情况。以“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中心任务为主线,以区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各项整治活动为载体,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城市容貌不断改观,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一是牵头环境综合整治,以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评比活动为契机,对城区道路以及黄河以北两镇多条道路进行综合整治。二是维护城市形象,规范便民服务摊点,严格执法,占道经营整治常抓不懈。三是突出窗口整治,通过开展“黑摩的”整治、强化“黑医托”打击力度,对火车东站、长途汽车站、火车东站进出口和东站广场等进行综合整治。四是整治铁路沿线,把过去的“垃圾角”变成了今天的“景观带”,全面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是努力打造数字化平台监控系统,不断丰富和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外延,实现城市管理无缝隙、无盲点、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六是以“创建和谐渣管”为目标,扎实推进渣土管理工作。七是依托“12345”、数字化城管和局指挥中心三个热线平台,协调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八是在探索城区管理的新途径,天桥区北园地区城市管理“大联勤”工作机制,从机构设置、平台建设、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已获得初步成效。
二、综合执法面临的体制问题
(一)人员管理与编制方面的问题。有两个层面:一是区执法局层面。执法局共有行政、事业编制156名,在岗执法人员159人,2012年底全区总人口70.33万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中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监察、执法人员的定员数按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配备,目前的编制数远低于这个标准。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内设十三个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皆管辖多个城区办事处,其中三中队要管理4个办事处。由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编制不足,中队数量偏少,目前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与日常执法工作仍存在较大矛盾。同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自2009年以来,没有新招录工作人员,参公管理带来人员入口和出口的狭窄。
二是街道办事处层面。天桥区城区10个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平均14名,事业编制平均13名,承担区政府派出机关的职责任务,没有单独设置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与街道办事处承担的城市综合管理职责不符。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往往需要大量聘用社会人员,队伍稳定性较差,执法效能得不到保障。
(二)内设机构方面的问题。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区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署办公,城管局和执法局除了拥有各自独立的专业内设科室以外,办公室(财务科)和组织人事科采取了合署方式。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就其他城区在处理原环卫局和原执法局“融合”方面略有不同,依然处于磨合阶段。
(三)职责方面的问题。一是责权关系不清。市、区、街道三级城管机构的管理职责时有交叉,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责任不清、效率较低的现象。各区是行政范围内城市管理的主体,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事务负全责,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过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和协调服务等职能对区级城管部门管辖的部分事务进行参与,容易造成城管内部责权关系的不清。
二是基层权力缺位。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践中,行政执法权力过于集中和上划,区、街道等基层行政权力不足,执法力量不够,在执法过程中常“心有余而力不足”。事实上,大量的行政违法行为存在于区、街道辖区内。街道作为政府的派出机关,承担大量的城市管理任务,但因法律及体制原因,并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采取委托执法或其他协调执法的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容易产生法律责任上的推诿扯皮现象,其权利与义务不对等,长期处于“非法执法”的尴尬境地。
三是监督及考核机制缺乏。现行城管体制中,秉承“管理重心下移,基层为主”的原则,赋予区城管部门足够的行政执法权,同时对街道城管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区级城管部门的人、财、物均由城管局管理,这就造成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街道缺少人事权与财政权,区级城管部门对街道城管工作的监督就显得力不从心。在街道层面上,城管中队接受区执法局管理,与街道办关系紧密,可是由于街道层级的行政工作人员一般比较紧张,城管工作常常只能聘用不在编的协管员来使用,对其进行监督考核就变得更加困难。
三、综合执法的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加强街道综合执法力量。探索科学配置执法资源,实行“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制度。一方面调整现有各街道不论辖区情况、工作量差别而同样配置人员的状况,实现对环境复杂、任务繁重的街道在人力资源上重点倾斜,以确定合理的执法工作量为基准按比例配置一线执法人员,合理调整职能部门相关执法人员编制。建议每个办镇派出1个执法中队,将原内设执法中队进行整合,根据工作任务每中队按10至15名核定人员编制。
(二)科学界定综合执法事项。按照“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整体运作”和决策权与执行权、审批权与处罚权相分离的原则,科学界定综合执法范围与事项。一是综合执法应以路面执法为中心,对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实行综合执法,对发生在固定场所的违法事项,如非法营业性演出等,应由相关部门负责执法;二是纳入综合执法的事项应是有关部门无专业执法队伍的事项,对已有专业执法队伍的事项,应由相关部门专业执法队伍负责执法,以减少交叉执法和重复执法;三是纳入综合执法的事项要容易操作,容易判断,简易处理,对需要专业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的违法事项,不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如二次装修、殡葬等事项;四是注重执法权的完整性和内在逻辑性,不能将同一违法行为由多个主体来执法。进一步科学界定综合执法范围和事项,最大限度发挥街道执法队伍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理违法行为的特性。
____的城市交通路网基本形成于上世纪的八九十年代,目前的基本情况是道路窄、路口多、机动车与非机混行等乱象突出,不仅是在春节期间被广大网友戏称为“移动停车场”,而且在平时的上下班期间各主要交叉口也是拥堵异常。车流、人流、电动车及摩托车汇聚,造成交通拥堵的同时安全事故也是频频发生。对于这种情况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更给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障碍,长此以往必将影响到我市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经济。
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建议如下:
一、成立专门的城市交通管理机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任命市交警支队、交通局、规划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组成专门的交通治理小组,开展系统的、科学的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严禁互相扯皮、拖尾现象,通过科学的走访调研,拿出切实可行的长效交通管理机制,保持多部门紧密的、长期的共管关系,互相制约、互相合作,力促道路交通保持长期的、稳定的畅通。
二、建立立交桥,完善公共交通设施。
随着城市的急速扩张、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以及节假日旅游高峰期等多重因素影响,____市现有的路网已经达到了极限,结合目前____市独特的“电、摩”文化及两侧现状,再拓宽道路的难度极大、可行性较小。以香港为例,是世界上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国际化都市,在1104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700多万人口,而我市的土地面积大,人口是香港的十分之一,但是拥堵问题在香港早已得到较好的控制,这与其多空间立体交通网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建议考虑在最为拥堵的路段交叉口(如迎宾路与凤凰路交口、解放路与新风街交口等)建设立交桥,以快速的疏导车流,在避免交通拥堵的同时又可以减少交通安全事故。
同时,在主要路段(如迎宾路、凤凰路、解放路等)设立若干人行天桥,封闭整条路段的横穿马路的通道,车辆调头的位置应适当减少等等,采取多项硬件设施的综合优化,以切实保证道路畅通,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公共交通工具方面也要加大投入力度,可在迎宾路、凤凰路等路段设立BRT快速公交系统,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必然会减少私家车的使用,不仅缓解了民众出行压力,而且符合都市生活的环保理念。
三、提高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
由于公共交通设施的不发达,导致我市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各类货车、拖拉机等横行,这些车辆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现象普遍,是造成城市的交通拥堵、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所以在完善城市交通服务实施的基础上,管好自、电、摩及各种特种车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