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财务管理方法模板(10篇)

时间:2024-03-14 16:46:1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合伙公司财务管理方法,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合伙公司财务管理方法

篇1

研究理财环境,弄清企业财务管理所处环境的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把握开展财务活动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为企业的财务决策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据,并提出相应对策,提高财务工作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利用能力,对实现企业的理财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外部财务环境对财务管理模式选择的影响

1.经济环境

经济环境是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的社会经济因素,主要有经济体制、经济周期、通货膨胀、市场竞争、市场季节性等。

经济环境对财务管理模式的影响主要是经济体制的变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内容等方面产生的巨大影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经济组织。为了在市场中求得生存与发展,企业必须面向市场自主筹资,慎重地进行财务决策,强化财务控制,保持合理的资金结构,灵活调度资金。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转变为企业价值最大化,从而最终实现资本增值最大化,财务管理的重点也转移到资金筹集、使用和分配方面。

2.市场环境

市场环境是企业财务管理所面临的来自于市场方面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商品市场、人才市场、技术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信息市场等。各种市场要素对企业的作用不同,市场环境的好坏,决定着企业未来收益的高低,决定着企业财务目标能否实现。因而,企业面对不同的市场要采取不同的财务政策,寻找发展机遇,推动自身发展。如面对信息市场时,应时刻关注信息的更新,及时获得与企业前途相关的信息,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夺得先机。

3.金融环境

金融环境即金融市场环境,是企业财务管理所面临的来自于金融市场方面的影响因素。不同金融市场环境对企业的作用不同,金融市场环境的好坏,决定着企业未来收益的高低,影响企业的财务目标和财务运行方式。因而,企业面临不同的金融市场要采取不同的财务政策,寻找发展机遇,推动自身发展。不过我国金融市场建设时间比较晚,又加上受传统计划管理体制的影响,金融市场发育尚不成熟,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因此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受金融市场影响不大。

4.法律环境

法律环境是指企业与外部发生经济关系时所应遵守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法律环境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法规、税务法规和财务法规等。法律对企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为企业的经营活动规定了限制空间,另一方面也为企业在相应空间内自由经营提供了法律上的保护。每个企业进行各项财务活动时,必须依法处理各种财务关系,并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环境主要影响企业的财务关系和财务行为。

二、内部财务环境及其对财务管理模式选择的影响

1.企业管理体制

企业管理体制是指企业对各项工作管理极限的划分,包括由一定制度所确定的纵向分权和横向分工、隶属关系以及各自管理范围的规定等。在企业内部理财环境中,管理体制因素起着决定作用,它直接决定着企业内部理财环境的优劣,以及企业理财权限的大小和理财领域的宽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确立了企业市场主体的地位,为企业自主理财提供客观可能性,企业可以自行筹资,自主投资,并可以制定自己的财务管理制度。

2.企业经营组织形式

企业经营组织形式是指在既定的产权体制下,企业内部的权责结构和利益关系的组合方式,又称经营方式。企业组织形式按投资组合形式的不同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

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对企业理财有着重要影响。如果是独资企业,由于其规模小,资金少,人员少等特点,财务管理模式也比较简单。合伙企业的规模、资金和人员都比独资企业有所增加,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要比独资企业复杂得多。公司制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最复杂,要考虑企业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财务管理目标、财务关系、财务权责和财务运行机制。

3.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是指企业的产品在商品市场上进行生产、销售、服务的发展现状。

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财务管理模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经营规模的大小,对财务管理模式复杂程度的要求有所不相同;企业的采购环境、生产环境和销售环境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有很大、影响,好的环境有利于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反之,阻碍目标的实现。

4.企业管理水平

企业管理水平是由企业经理人员或经理机构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盈利目的的熟练程度。企业管理水平高,则财务管理模式相对规范,财务管理各方面的职能能够得到有效发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高,则财务管理模式相对混乱,企业各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和财务管理运行机制的实施都会受到限制。

总之,财务管理模式受企业内外环境的影响,因此,选择时要考虑环境因素。研究理财环境,弄清企业财务管理模式所处环境的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把握开展财务活动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为企业的财务决策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据,并提出相应对策,提高财务工作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利用能力,实现企业的理财目标均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棣华.企业财务战略管理分析[J].企业管理,2006,(4)

篇2

信托业的发展,尤其是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和资产证券化等商事信托在全球的迅猛发展,使商事信托成为商业交易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我国传统财务管理学注重研究公司的财务管理活动,对发展迅速的商事信托的理财实践重视不够。商事信托是与公司类似的商业组织,商事信托与公司在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内容、财务管理方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也存在着重大的差别。本文认为,在现阶段研究适合于商事信托的财务理论,不仅有利于拓宽我国传统财务管理研究的外延,也有利于解释和指导商事信托的理财实践。

一、关于商事信托的基本理论

(一)商事信托的含义

信托制度发源于英国,盛行于英美法系国家,在20世纪传入了大陆法系国家。但大陆法系国家基本上只承受了英美法系国家的商事信托制度,如我国的信托从一开始就主要是商事信托,至今尚无民事信托的实践。

商事信托是十九世纪在美国的马萨诸塞州产生的,又称营业信托、商业信托,从法理的角度来定义,是指以商法为依据建立的信托。商事信托的受托人接受信托是出于盈利的目的,是营业性质的,它是民事信托的对称。

商事信托产生之初,利用了信托的形式,代表投资人经营事业,投资人成为信托的受益人。这种信托的根本特征是以商业团体的形式来运作,将信托原理运用于企业所组成的一种美国式的特殊的企业形态,并以此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因此有学者指出:“随信托之运用日广,信托成为商业组织之一种,出资人不设立公司经营事业,而以信托方式将出资交由受托人统筹管理运用、经营特定事业。出资人则以受益人身份,享受信托财产收益分配,此即商业信托。(王志诚、赖源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二)商事信托的主要特征

“从经济分析的角度观之,商事信托与一般我们所熟悉的公司、合伙企业等组织形态,在作为市场上交易主体组织架构之选项上而言,并无太大不同,商事信托不过是法律制度上关于商业经营形态的一种选择 (王文宇,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可见,商事信托是一种商业组织,这种组织利用了信托原理来进行组织架构,是一种特殊形态的企业,其主要特征表现为:

1.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破产隔离

信托的概念结构是将受益人视为信托财产的真正所有人,即作为受益的或衡平法上所有权的所有人,而作为信托财产收益的所有人而存在,这要归结于信托制度的“破产隔离”功能。所谓“破产隔离”,是指在委托人或受托人不能支付或破产时,受益人仍然能够就信托财产保持其受益,可以对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普通债权人。比如在信托的体制下,雇主设立一个独立的信托接受养老金的支付,由于计划的财产在信托中是隔离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破产不会影响到基金计划,现在和将来的受益人指望信托而不是破产的雇主或破产的受托人支付养老金。

2.信托协议的灵活性:受益权的多样化

在合法信托的前提下,信托的条款可以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同意的、能够产生委托人意图上的利益的任何条款。比如,在安排内部控制事务方面、安排保护债权人与受托人的交易、创设受益人的自由裁量、安排本金和对收益的分配上,信托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另外,资产证券化信托中很重要的一方面是不必顾及传统的公司股份的分类,而任意设计受益人的利益,以此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3.没有法律人格:避免双重课税

商事信托的受托人是名义的信托财产所有人,真实的所有权在受益人,因而不以信托为实体交纳所得税,仅在受益人的水平上课税,运用信托避免实体水平的税收是商事信托运用的推动力量。如养老金信托对于投资收益免除当期税收,这样投资所得是免税的,养老金的出资和收益仅在最终分配给退休人时纳税,并且一般是按较低的税率档次课税。

4.救济的便利性:信托法的体制

现代金融资产的有效管理通常要求给予受托人广泛的信托财产交易的权力,信托受信任人法提供和控制了这种权力,要求受托人以信托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执行他的权力。信托的受信任人法是一个默认的法律,信托能自动援引信托受信任人法的保护体制以保护投资者和受益人的利益。信托受信任人法有两个重要的原则:忠实和谨慎。忠实原则要求受托人应是惟一的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信托,禁止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财产中的自我交易以及从事与受益人利益相悖的利益冲突的交易;谨慎管理的义务要求受托人以合理的标准对受益人承担管理信托的义务,即以谨慎的人在处理自己财产时的注意和技能来管理信托财产。信托的受信任人法是一个默认的法律,当事人完全可以按照他们的需要对之进行改变,但是通常受信任人法正是当事人希望吸收进他们契约的内容,如,投资者更有可能与他们信赖的受到受信任人标准约束的经理人进行交易,进而言之,在确定的商事信托中,如养老金信托和权利信托中,当事人在商业交易中必须遵守包含部分或全部受信任人体制的规范性法律,在这种情况下,默认的受信任人法已经转变为强制性的法律。

二、商事信托与公司制度的比较

信托是一种委托他人管理财产的制度,公司是一个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实体。二者都是将资金、财产交付他人管理、处分并获取收益的一种设计。信托制度中,这种交付行为是信托财产的转移,因此而获得的收益权利称为受益权;公司制度中,资金或财产的交付称为投资或股份认购,因此而获得的收益权利称为股权。虽然在这两种制度中,对各种行为和收益的权利称谓不同,但就制度本身而言,实际上都是转移财产并获得收益的财产管理方式,因此他们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1.商事信托与公司制度,都是将资金交由他人管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公司制度下,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在信托制度下,信托财产实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信托财产名义所有权与受益权相分离。

2.商事信托与公司制度的投资人均享受有限责任的好处。公司制度下,股东对于公司的责任仅以投资额为限。信托制度下,委托人或受益人对信托的责任仅以信托财产为限,并且信托可借特殊形态的信托设计,如自由裁量信托与保护信托,使信托利益免于受益人的债权人的追索,从而进一步缩小了履行其债务的责任范围。

3.商事信托与公司制度均规定管理人的债权人,原则上不得就公司的法人财产或商事信托的信托财产强制执行。

4.在商事信托与公司制度下,受益权均得予以证券化。公司制度下发行股票,信托制度下发行受益权凭证。

尽管商事信托与公司制度在组织架构上具有以上相同的地方,但商事信托与公司制度相比,仍呈现出鲜明的特色,而正因为这些特色的存在,才使商事信托成为与公司制度相竞争的组织设计方案。

1.法律地位不同

几乎所有的公司都被法律认定为独立法人实体,而只有一些商事信托被相关法规认定为独立法人实体,另一些则不是独立法人实体。正因为一些商事信托不具有独立法人实体地位,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就成为信托的最基本的特征,商事信托因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要求就具有了更强的破产隔离的特征。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使信托成为一种有效的破产隔离的财产保护方式,比公司制度更具有财产的保护能力。

2.管制不同

商事信托与公司相比,是一种被动运营实体,其管理人(即受托人)经常被认为仅从事被动管理,这与公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倾向于更加积极、主动,甚至投机性地运用各种商业机会获利。这种区别似乎是一种表面特征,却正好反映了商事信托与公司的本质区别。在公司制度中,公司的剩余权利(表现为公司股份)被出售给第三方投资者,公司股东愿意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以获得期望的回报。因此,允许公司从事有风险的商业活动以增加其盈利能力。但从公司的优先权利所有人(公司债权人)的角度看,允许一个有偿债能力的公司为增加盈利而从事有风险的商业活动非但毫无益处,反而,可能因投资活动失败,导致公司丧失偿债能力,给债权人带来投资损失。可见,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在公司为增加盈利能力而做出的每一个相应增加公司风险的投资决策中,都可以发现公司股东与债权人间的利益冲突。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解决了公司决策中这些竞争性目标的冲突,它允许公司在具备偿债能力的前提下,可以承受风险以追求公司利润的最大化。这从根本上确立了公司的管制原则,即在公司具有偿债能力时,公司董事会只向股东,而不是债权人负责。与此不同,信托的所有权利人的目标是趋于一致的,即妥善保管信托财产的价值。大多数的商事信托的剩余权利是由委托人自己持有,从理论上讲,当委托人持有剩余权利时,其剩余权利的多寡与优先权利恰成反比,然而这种理论上的冲突在实际操作中很少出现,因为持有剩余权利的委托人与公司股东不同,他们通常并不期望获得因从事高风险投资而带来的高收益。相反,委托人的目的仅仅是为了保留信托财产的剩余权益。因此,这为有效区分商事信托和公司制度提供了一个关键指标,即资产所承受的风险程度。为了满足剩余权利所有人的投资要求,所投资产需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根据这些资产所承担风险的程度,就可以有效区分商事信托和公司。而当发生债务支付困难时,商事信托与公司也有许多相似之处,此时公司法和信托法的管制原则开始趋于一致。有学者提出信托基金学说来解释这种趋同,认为在发生债务支付困难时,公司董事会应转变为债权人的受托人,为债权人的利益将公司资产作为信托基金进行管理。

3.外部影响不同

在实际商业交易中,商事信托与公司最相同的外部影响是税赋支出。被税法认定为独立法人的实体必须就其盈利进行纳税。几乎所有的公司都必须交纳法人所得税,而部分商事信托则因不具有法人实体地位不必交纳法人所得税。

4.法律规范的完备程度不同

整体而言,信托法对于信托组织的形式规定并不多,而各国公司法对于公司的组织架构与管理方式,均有详尽的规定。

总之,商事信托与公司制度作为竞争性的制度设计,公司制度较商事信托制度更加定型化、法律规范更加完备,正因为如此,现代化的大型企业多会选择公司组织的经营形态,以应付复杂万变的商业环境,但是另一方面,信托作为商事工具,在架构特定事业时不仅与公司一样具有很高的适应性,同时商事信托能提供给投资者优于公司法的破产体制、管道税收的便利、信托财产独立性、信托财产承受较公司更低的投资风险、信托法律关系灵活弹性等优势,在满足商业需求方面提供了公司制度无法替代的价值。因而商事信托尤其适合用于规范涉及巨额资产和众多投资人利益的商业交易。如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投资领域里,商事信托作为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在股票、债券、房地产等集体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商事信托理财与公司理财的比较

虽然商事信托与公司是非常类似的商业组织,但它们分别用以满足不同的投资者需求,而正因为这一根本的差别,使二者在理财时产生差异,这一差异使我们有必要扩充财务管理研究的外延。本文认为,在公司理财占据统治地位的传统财务管理范式中,应增加信托理财的研究内容,尤其是在财务管理理论研究视角转向以金融市场为核心的开放性视角的今天,研究这一利用跨越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产业市场的“万能组合工具”进行理财的商事信托的财务理论将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商事信托理财目标与公司理财目标的比较

理财目标是财务理论研究的起点,因为财务目标的规定直接决定了各种财务决策的选择。只有明确了理财目标,才能衡量管理者以什么导向来组织财务行为,才能评价理财行为的优劣。

1.公司理财目标

虽然到目前为止,对公司理财目标是什么仍存在争议,但一般认为公司理财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其中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新的企业理财目标已经获得了越来越多的人们的认可和支持(汪平,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确定使价值成为公司理财学的核心概念,公司理财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实现公司的价值创造。

2.信托理财目标

信托与公司制度都是为他人管理财产的机制,但信托受益人很容易受到受托人滥用权力的伤害,因此,为保护脆弱的受益人的利益,信托制度在赋予财产管理人(受托人)相当大的管理权限的同时,亦对享受该财产权利益的受益人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一方面赋予信托财产独立性,使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均不得对信托财产有所主张;另一方面赋予受益人追及信托财产的权利,即当受托人违反信托本旨处分信托财产,受益人得以恢复该信托财产。另外,信托财产所承担投资风险的程度也较公司资产为低,这说明了信托财产的真正所有人,即信托受益人的目标是信托财产的保值和稳定增值。由此可见,信托理财的目标应是谋求受益人利益的安全与收益的稳定增长,信托理财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使信托财产保值和增值。

3.信托理财目标与公司理财目标的比较

比较公司理财目标与信托理财目标,我们可发现公司理财追求公司价值的创造,而商事信托理财追求的是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这二者之间在追求价值的增加上有共通点,但由于一个是追求自身价值的增加,一个是追求受益人价值的增加,因此在理财目标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公司价值是指公司未来创造现金流量的折现值,由此任何一个公司财务决策的做出,在理论上讲,都只能是风险与收益之间权衡的结果,因此如何解决风险与收益的权衡问题就成为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的一个及其重要的课题。与商事信托比较,公司对待风险的态度更加激进,公司所从事的商业活动更加大胆进取,今天“面临更加剧烈竞争的公司已变得越来越大胆进取,也越来越能够接受丧失偿债能力的失败耻辱,他们更愿意承担那些可能带来成功、也可能使其丧失偿债能力的商业风险(曹华译,斯蒂芬.L.舒瓦茨,《信托投资研究》2003。)”而商事信托所要求的谨慎管理削弱了商事信托承担投资风险的能力,因此虽然在商事信托下的决策同样涉及到风险与收益的权衡,但商事信托的较低风险交易的要求,使商事信托不能执着于追求受益人财富的最大化,而只能追求稳妥地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和受益人收益的稳定增长。由此可见,对待风险的态度不同,决定了他们虽然在理财目标上都追求价值的增加,但由于公司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强,在财务决策时首先考虑的是收益的增加,而商事信托在财务决策时首先考虑的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其后才是收益的增加,因此商事信托的目标亦可表述为实现风险最小的受益人财富增值最大化。

(二)商事信托理财内容与公司理财内容的比较

1.公司理财内容

公司理财活动要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企业应该投资多少和投资于何种具体的实物资产?二是为了某项投资需筹集多少现金?通过回答这两个问题,我们知道企业要进行投资决策和筹资决策,并进行因获得投资收益而在再投资和股利分配之间的决策。因此,通常认为公司理财的主要内容包括融资决策、投资决策和股利决策三项或包括营运资金管理在内的四项内容。

2.信托理财内容

信托理财是资产管理活动,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管理信托财产,也就是如何根据信托契约进行投资管理和信托财产管理,以使信托财产保值和增值。受托人在商事信托中主要面临的是如何投资以及如何管理信托财产的问题,因此信托理财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信托财产投资管理以及信托财产的日常管理两项。

3.信托理财内容与公司理财内容的比较

在信托理财中,由于成立了信托就意味着获得了营运的资金,如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因此信托理财的重心是对投资的管理,一般不涉及到资金筹集问题的决策,从这一点上来说,信托理财与投资学有更多的内容交叉,但信托理财将扩展投资学的外延,即除包括金融资产投资管理外,还包括实物资产投资的管理内容。另外,对于信托收益的分配一般是由信托契约来规定较详细的收益分配计划,因此与公司理财相比,收益分配决策就不再成为重要的商事信托的理财内容。

但资产证券化信托常被用于再融资,也就是通过发行资产化证券来募集基金。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它不同于传统的借款人以发行有价证券的方式进行的融资。从表面上来看,资产证券化信托成立的目的在于融资,但是信托受益人是通过购买受益凭证成为投资人,希望享受再融资资金的运作收益,因而,为降低再融资风险,投资管理在资产证券化信托中将占据重要的地位,投资管理的成效关系着信托受益人购买受益凭证的积极性。由此可见,资产证券化信托理财的主要内容也必然是投资管理。

(三)商事信托理财方法与公司理财方法的比较

理财方法是实现理财目标的基本手段,但是,理财方法只有适应理财内容并服务于理财内容,才能最终实现理财目标。因此,我们有必要在前两项比较的基础上,对信托理财方法与公司理财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分析。

1.公司理财方法

根据财务管理的内容分类,可以把财务管理方法分为筹资管理方法、投资管理方法、营运资金管理方法和分配管理方法。其中筹资管理方法是指企业在筹资过程中所采取的方法,如计算资金成本的方法、计量财务风险的方法、确定资金结构的方法等;投资管理方法是指企业在投资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如对项目进行评价的净现值法、内部报酬率法、获利指数法;对证券进行评价和分析的投资组合法、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股票估价法、期权估价法等;营运资金管理方法是指企业在资金营运过程中所采取的方法,如存货的经济批量法、应收账款的5C分析法、现金的最佳余额确定法等;分配管理方法是指企业在收益分配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如固定股利法、变动股利法等(王化成,《财会月刊》,2000。)

2.信托理财方法

根据信托理财内容,亦可以把信托理财方法分为投资管理方法、信托财产的日常管理方法。其中投资管理方法是指在信托财产投资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根据受托人承诺的信托财产的种类,又可以分为货币(金钱)投资管理方法、有价证券投资管理方法、动产投资管理方法、不动产投资管理方法、知识产权投资管理方法等;信托财产的日常管理方法是指对受托人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财产以及受托人在信托管理中所取得的信托财产的安全和价值保值所采用的管理方法,如采用信托财产隔离的方法等。

3.信托理财方法与公司理财方法的比较

理财方法是为了实现理财目标所采用的技术和手段,理财目标的变化必然会带来理财方法的变化。如前所述,公司理财目标和信托理财目标都追求价值的增加,因此它们所采用的理财方法有许多是相同的,如对项目进行评价的净现值法、内部报酬率法、获利指数法;对证券进行评价和分析的投资组合法、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股票估价法、期权估价法等。但公司理财目标是公司价值最大化,信托理财目标是信托财产的保值和增值,因此,在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下,必然是围绕着企业价值最大化而选用相应的理财方法,而在信托财产保值和增值的理财目标下,必然会围绕着保证信托财产安全、以信托财产安全为基础实现信托收益的稳定增长来选用相应的理财方法,如将信托财产和受托人固有财产隔离的方法是信托理财的重要方法之一。另外,理财方法的选择不仅由理财目标来指导,它还受制于理财内容。信托理财方法突出信托财产投资管理方法和信托财产的日常管理方法,而公司理财方法不仅突出投资管理方法和营运资金管理方法,对筹资管理方法和分配管理方法也相当重视。再者,由于信托制度的灵活性和信托财产种类的广泛性,对信托的投资管理方法提出较公司投资管理方法更严密、更细化、更谨慎的要求,以及商事信托对信托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使信托财产的日常管理方法成为仅次于投资管理的重要方法。最后,公司是法人实体,要就盈利交纳所得税,而商事信托一般不纳所得税,因此商事信托不仅没有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理财内容,同时每一理财方法的使用也不进行所得税纳税考虑,这也成为公司理财方法与信托理财方法在使用上的一个根本差别。

当前理论界在研究信托理财问题时,一般是站在受托人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如关注基金管理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的理财问题,而没有将研究视角定位于商事信托本身,忽视了证券投资基金、养老基金、资产证券化信托和其他商事信托本身也是商业组织的事实,由此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曲解信托理财的理论涵义,不能很好发挥其对实践的解释和指导功能。而且,这两种组织形式的融合近来已经在美国发生。因此,通过比较公司理财与信托理财,不仅可以多角度、全方位研究信托理财,也是客观、深入发展信托理财理论和公司理财理论,完整理解企业理财的重要基础和手段。

参考文献:

1.方嘉麟.信托法之理论与实务.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2.斯蒂芬.L.舒瓦茨,曹华译.商事信托与公司制度比较研究(下).信托与基金研究. 2004.10

3.张天民.失去衡平法的信托.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

4.周小明.信托制度比较法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

5.张鸣.投资管理.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6.王志诚、赖源河.现代信托法论.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7.王文宇.民商法理论与经济分析.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8.汪平.财务理论.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9.王化成.试论财务管理方法.财会月刊,2000.10

篇3

支撑资源配置

支持共享服务

支持总成本领先、差异化竞争

支撑企业快速决策

支持知识创新

文 黄如福

2012年以来,一部分企业主动地放弃了企业管理信息化, 部分企业重新构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一部分企业开始优化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这些企业为什么要减缓信息化建设进程?除了政策导向的原因外,还因为信息化难以满足企业灵活多变的业务应用。企业管理信息化的最新需求

第一类需求:支持移动业务处理。一是信息获取、过程监控类。二是信息传播类。四是搜索查询类。五是统计报表类。对于我们的平台来说,就是要建立 个可移动、可协同办公的平台,能够满足公司每一个工作人员、每一个岗位上的工作。固定和移动两种方式可同时进行应用,这就是在移动业务平台的处理。那这样一个平台要解决什么问题呢?要实现数据的整合与流程的整合。数据整合=办公数据+业务数据;流程整合=管理流程+业务流程;系统整合=办公系统+管理系统。也就是说管理系统要达到四个转变,重点解决从行政管理转变为行政和业务兼管;从沟通管理转变为协作管理;从单一应用转变为综合系统应用;从固定应用转变为移动应用。所有业务通过移动设备能够在移动端处理。目前,这一类需求是企业最重要的需求。

第二类需求:支持组织方式变革。企业组织方式的变革在实际中已经出现。一是在工程项目组织模式上,很多企业尤其是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企业,采用项目联营制方式,实际上是项目挂靠的方式。这样一种方式,住建部准备用两年时间进行重点清查。在这种形势下,很多企业就从联营管理转变到项目股份制;从项目股份制转换到项目合伙人,把这种项目联营管理方式合法化。

二是在企业组织模式上,很多企业都已开始人才大联盟、企业大联盟、产业大联盟,重新整合企业资源,形成一个现代化企业集团。也就是说,企业组织管理方式和生产方式都在发生变化。生产方式的变化,就是推动生产工业化,就如同过去工业化流水作业一样进行构配件生产。

生产工业化仅仅只是建筑在生产、施工过程的技术升级,建筑领域真正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还必须依靠工业化与信息化的两化融合,进而向产业化发展。正是基于两化融合的思考和实践, 些国家和地区都在应用产业园来推进建筑产业化。也就是说,企业的组织方式已经发生了变化,生产手段、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在当今网络化、电子商务时代,企业在什么地方已经不重要了,但是为了形成规模经济,把企业总部集中在园区,可以打造总部经济,形成地区优势和竞争优势。

第三类需求:支撑资源配置。企业做任何一个项目、任何个业务,都是需要资源的。企业的高层管理者除了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外,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配置资源,就是要围绕企业所承接到的工程项目,围绕企业的任务来整合资源,配置资源。如果我们的信息化不能够满足企业这样的需求,不能得到企业领导者的满意,这样的信息化是不成功的。

第四类需求:支持共享服务。共享服务就是整合企业内部性质相同、重复组织的资源,引进市场机制,为企业提供标准化、专业化公共服务。目前在国际上,有这样一种共享服务的组织方式,就是把财务人员,尽量集中在公司总部,为集团公司提供全方位服务。区域公司、项目部的财务人员能裁减掉的就裁减掉;裁减不掉的,就留下票务员,只负责收集报销票据,并对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甄别和整理,形成报销凭证,然后直接通过网络传递到公司财务中心。财务中心按照财务审核、审批流程进行审批之后,再进行财务业务操作。这种组织方式,使财务管理工作做得更专业、更仔细,业务分工更明确,操作流程更清晰。企业总部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财务管理、财务分析上。

应该说这种组织方式的变革,对于目前经济环境不太好、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如何降低企业成本,是一种很好的思路和方法(如图1)。

第五类需求:支持总成本领先、差异化竞争。企业如何做到总成本领先?很重要的是管理创新。管理创新,首先是思想创新和制度创新,没有新的思想就没有新的制度。制度创新实际就是企业利益如何分配,如何形成新的利益格局,让大多数人都满意。然后是组织创新,有了制度后,如何去组织,组织架构如何适应和满足企业管理需要。有了制度,有了组织,就要有一套管理方法和管理流程。当企业有了这些之后,就可以开始管理信息化了,也就是说,企业管理信息化是去支撑企业组织实现企业管理方法和流程的。这里,需要强调一点的是,搞企业管理信息化,不是说要等企业把一切都搞标准了、搞规范了,再去做信息化,绝对不是这样。而是说,在做信息化的时候,固化的是什么方法、什么流程,能解决企业什么问题,针对性是什么,必须搞清楚再去做信息化。

第六类需求:支撑企业快速决策。施工企业没有精准的数据来支撑我们做决策,只能凭积累的经验和阅历来判断,这种在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下做决策,就是粗放管理。企业统计信息报表是支撑领导者决策、指导经营生产的重要工具,是企业决策的基本数据。企业在做信息化顶层设计的时候,如果能抓住公司高层管理者或者是分管人力资源、分管财务的管理者需要哪些报表,需要哪些决策信息,把这些报表、信息设计出来,设计好,企业的顶层设计、信息化的顶层设计就做得好了。

第七类需求:支持知识创新。现在,最重要的知识是储存在企业人大脑中的知识。企业真正的优势是企业每一个人、每一位专家,在他们大脑当中掌握的知识,把这些知识挖掘出来、收集起来,还要进行创新、复制、利用(如图2)。erp的现在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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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inventory and the main contents of the internal control, and the current stock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of the main problems of internal control are analyzed, from the management consciousness, system construction, control means etc, put forward measures to promot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inventory internal control measures, so as to achieve to ensure enterprise property safety integrity, inventory accounting information correct true purpose,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inventory internal control has reference function.

Key words: inventory, internal control, the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2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引言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为了出售仍处于生产中的在产品,以及在生产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商品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的一种管理工具,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

存货内部控制是企业为管理好存货,针对存货收、发、存与供、产、销各环节的特点,事先制定的一套相互牵制、相互验证的内部监控制度。存货内部控制是企业整个内部控制中的重点内容和中心环节。

存货虽在中小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十分高,但其流动性不如现金,因而往往容易被中小企业的管理者们所忽视。他们往往不会注重存货的品质情况,更不会关心存货的滞销状况。存货控制事实上是中小企业中最为复杂而又最为重要的一种内部控制,会涉及到企业各生产经营部门业务,如生产、销售、物流、财务等部门业务。存货种类多,范围广,渗透到企业整个经营过程。健全的存货内部控制是提供正确的存货数据,财务报告数据的工具。没有健全的存货内部控制,会导致存货成本、产成品及销售利润的失真,所反映的财务报告也是虚假的。因此,对中小企业存货的内部控制进行分析有是必要的,有助于中小企业加强存货的管理,有助于中小企业管理者提高存货内部控制的意识,以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存货资金周转,提高存货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货控制的主要内容

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可信赖的会计报表的基础。存货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存货的实物流转环节的控制,二是对存货实物价值流转记录环节的控制。实物控制主要是对存货的采购、验收、发货、仓储以及处置等环节工作程序的规定。存货价值流转记录控制是指财务部门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从原材料的采购到产品的生产及产品完工、入库,最后到产品的销售全过程价值量的控制。关键步骤有如下几个方面:

1、存货的请购与采购控制

企业采购部门应当根据年度存货预算的有关规定,编制月度和季度存货的采购、生产、存储、销售预算,并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对预算予以适当调整。

企业应当根据各种存货当前实际库存以及存货的周转情况,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和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等因素,合理确定存货采购品种、日期和数量,确保存货处于最佳库存状态。采购业务应按计划流程进行申报,由采购部门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计划编制存货采购计划书,在预算范围内的内容,采购部门将采购计划书报财务部作本月资金预算安排,预算经批准后组织采购。对预算范围之外的部分,采购部门应作出详细请购计划书,计划书应载明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及超出预算原因的说明,报批后根据企业资金情况组织采购。

2、存货计划:对存量进行有效控制是存货管理的核心环节。存货计划的合理制定,是存货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既要保证生产与销售的需要,又要防止存量过剩,对采购、销售及平衡库存量具有强有力的制约作用。

3、岗位分离:存货控制涉及到企业的采购、生产、物流、财务等多个部门,他们之间应该有明确的职责分工,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保管人员、记录人员之间岗位严格进行不相容职务分离,以达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以有效保证企业的财产安全。

4、实物盘点:盘点是对存货的真实性及质量状况进行实地核查。对产品要进行定期盘点,做到每月一次,同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半年度和年度要对所有的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点主要包括存货种类和数量。盘点时要特别对容易忽视的存货品质进行核查,对存货的残次、过期、滞销情况要一一登记,以正确评估其价值变动情况;要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及时做出存货盘点报表,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及时进行处理。

三、存货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小企业由于管理者本身的管理理念以及企业所配备的资源的限制,在存货的内部控制上主要表现存在以下问题:

1、存货内部控制观念不强

有些中小企业管理者认为存货内部控制可有可无,不能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反而会增加费用、增加成本,无形中增加了各种条条框框,增加了管理的难度。管理者的这些认识,也直接导致了整个中小企业对存货内部控制重视不够。员工则认为存货内部控制给他们增加了工作量,变得不自由。

市场经济中,中小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十分激烈,风险无处不在。存货的品种、品质以及价格随时都在变化,企业应该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对存货的相关风险进行评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经过分析后,采取进一步应对策略,使企业的存货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2、存货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

存货控制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如果企业只注重存货的采购环节,而忽视了存货的领用、中转、存储等环节。哪里出了问题才堵哪里,对存货盘点制度,等问题出现了才想到了要盘点。很多企业在采购环节,没有实行招投标制度,采购价格、品种往往由一个人完成,增加了营私舞弊的可能性。

3、执行不得力

有些中小企业虽然也意识到存货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或者也有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但是执行力度不强,或者根本没有按内部控制执行,使存货的内部控制形同虚设。

4、存货管理的方法落后

现在许多中小企业还没使用上计算机来进行存货管理,存货的流动需靠手工账来处理,这势必会影响存货管理效率和数据失真的风险。

四、存货内部控制主要措施

为对存货的内部控制进行有效管理,一般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

1、加强中小企业管理者的存货管理意识

通过中小企业管理者自身的学习、内部员工的推动以及外部力量比如顾客的审核等推动中小企业管理者意识到存货的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2、选择合适的存货管理信息系统对存货进行管理

企业管理的存货种类多,光靠人工办理各类手续效率低、易出错,且分析数据时整理过程长,因此,选择一套适合企业的存货管理信息系统是非常重要的。在选择存货管理信息系统时,需考虑与财务信息系统的对接。

3、加强存货入库、储存、出库手续的管理

存货入库验收须有采购员、质量管理员、仓库保管员三方参加,对入库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严格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标识并做好记录,由相关采购部门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对合格采购品,根据经相关人员签字的送货清单、发票、实物验收报告填制入库单(一式三联,如果供货商未开具发票的,根据送货清单暂估入账)办理验收入库,入库单需要连续编号。采购员持票到仓库经保管员核对后在发票上签字,并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对库房进行有效管理,主要包括:1)物资的储存保管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使用情况等科学设置库位,比如,成批物资按区分类存放,物品摆放成行成线、垫支平稳合理,要尽量减少物资转库搬运工作;2)做好库存物资的动态管理,所有库存物资数据均应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对每天的库存数据须及时更新;3)所有库存物资标准应标识清楚,建立实物卡片,标明存放地点详细;4)保持帐、卡、物三一致以及与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统一,便于财务部门及时获取与存货相关的数据;5)保管员须熟知库存物资的型号、规格、结构、性能、用途及质量标准等;6)要做好库存物资的保密工作,未经同意,不得向外提供库存物资的相关数据。

存货的出库包括内部领用和销售出库两方面。对于内部领用,经办人根据生产需要填制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经办人凭领料单到存货所属仓库领取物资并在相应的出库单据上签字。销售商品出库是根据由销售部门审核客户订单后开具发货通知单,由存货进销存软件系统开具销售出库单。销售出库单需要客户提货人确认后,转至财务部门开具发票及进行帐务处理。

4、认真做好存货盘点及存货处理工作

物资保管部门根据存货的品种定期分类盘点存货,采取每月、每季自行清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全面盘点(半年度盘点和年度盘点),并出具盘点报告。存货的全面盘点工作由财务部门组织,采购、仓储、使用等部门负责实物盘点,填写盘点表,并与实物账册、财务账表核对。

盘点以及日常储存管理工作中如发现存货发生短缺、毁损、灭失,要及时进行处理。公司对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的存货,可由公司财务部门和采购部门共同审核,提出处置意见,报审批后处置。

报废物资的处置:报废物资包括公司生产、技术改造及各类基建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废旧物资,由相关部门编制报废物资审批表,注明产品报废的原因,及处理方式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批准后,由负责报废物资处理的部门进行处理。

5、按要求做好存货核算工作

对于存货核算,一般的处理方法为:1)财务部门审核存货增减变动原始凭证,符合审批权限且报账手续齐全的予以入账;2)不符合审批权限或手续不全的,由经办部门更正后入账;3)对在途存货、货到票未到的,月末暂估入账,单到冲回。财务部门需每半年根据存货盘点记录及生产、仓储、采购、营销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对存货进行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对比,计算存货跌价准备,经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财务部对存货处置的净损益,要纳入当年的损益。财务部门按照存货计价方法,正确核算存货的实际成本,编制存货管理报表。如存货计价办法有变更,经审批后在下一年度实施。

6、加强存货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

中小企业应不定期对存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也可结合财务检查、审计等工作同时进行。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存货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2)存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3)存货收发、保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取得是否真实、合理,存货验收手续是否健全,存货保管的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存货清查、盘点是否及时、正确;4)存货处置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处置价格是否合理,处置价款是否及时收取并入账;5)存货会计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成本核算、价值变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及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并进行持续改进。

五、结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发展迅速,不少中小企业已成功登陆资本市场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成为当代经济中的主要创新力量。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给中小企业管理模式特别是内部控制机制带来深刻的影响,并由此产生一系列新的存货内部控制问题。本文分析了中小企业存货内部控制存在观念不强、制度不全以及执行不得力、管理方法落后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从意识转变、信息化管理、实际操作、存货核算以及检查监督等方面的采取措施,使中小企业能从意识、制度、手段、工具等方面提高存货的内部控制水平,以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存货会计核算信息正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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