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法规的特点模板(10篇)

时间:2024-03-14 16:46:1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安检法规的特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安检法规的特点

篇1

一、高职民航安检专业法律教学的现状和问题

航空法是目前高职民航安全检查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由于它是一门综合性的法律课程,其内容涉及到多个部门法,并包括大量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高职民航院校的民航安检专业法律教学内容的侧重点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探索。最早航空法教学侧重讲授行政法、刑法等方面的内容,现在逐渐侧重于航空运输相关的国际公约、国内民事立法及安检业务法规,这一系列的变化的背后原因也在于业内对民航安全检查权的法律性质的讨论仍在不断发展变化。

相应地,现阶段航空法课程在高职实践教学中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在民航安检专业的实践教学中未体现出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所需要达到的能力目标。第二,在民航安检专业专业的法律实践教学中未符合岗位需求,即更多在于介绍法律“是什么”,以理论性、记忆性知识为主。第三,在民航安检专业专业的法律实践教学中未激发学生的兴趣。

二、民航安全检查权的性质决定法律教育的侧重点

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安全检查作为特殊执法行为必须取得国家颁布的法律正式授权才能实施。至今,法律尚没有明确授权民航安检部门实施上述行政执法权力的条款。民航安检工作人员属于民航运输企业的员工,从这个角度说,安检工作人员与民航旅客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但是,安检工作却是强制性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客是不得拒绝安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安检的行为又带有一定的“公行为”的色彩。所以,关于民航安全检查权本身的性质到底应当如何界定,在学界仍处于讨论的阶段。

此外,由于安检工作需要一定的体力和耐力,目前民航业的安检工作人员流动性很大,到了一定年龄之后员工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应付一线高强度的工作量,都必须转岗甚至转行。所以,随着民航业的高速发展,要求高职院校培养出的未来安检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成为综合性的高级安检人才,以适应职业长远发展的需求。

所以,法律教学的侧重点在于使学生厘清安检职权与机场公安行政执法权力的界限,平衡安检的强制性与服务性之间的冲突,在提供安保服务的同时也能应对日益严峻的国内国际反恐局势;同时,培养有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的综合型机场工作人才,使学生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前景。

三、关于高职民航安检专业法律教学侧重点的建议

如前文所述,航空法与安检法规课程作为高职安全检查专业职业能力的必修课程,在教学中如果仍然侧重于行政法、刑法等公法,则不符合民航安检专业的学生课程的能力目标要求以及就业特点,也不能激发民航安检专业学生的兴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必须抓住核心重点,有的放矢。

在课堂内容上,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自身定位。安检工作人员首先需要明白自身的职权在法律上的性质,明白机场安全检查权不等于行政执法机关的人身检查权力。在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应当体现出服务性的特点,任何时候都不能“过界”,在发现违法情况时应当立即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第二,机场秩序相关的法律制度。由于机场安检工作岗位包括停机坪护卫、安检通道上的验证、前传、开箱包、人身检查等岗位,在每个岗位上都可能遇到不同的违法违规旅客,例如旅客拦飞机或扰乱机场秩序等“空闹”行为、隐匿携带违禁物品、冒用或者使用假身份证件等情形时有发生,对这类相关行为的定性和法律后果,机场安检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并了解,才能及时对旅客行为进行划分,并根据情况通知机场公安。第三,目前与机场相关的突出社会现象及法律制度。例如航班不正常现象、航班超售现象等,在机场安检通道如果发生旅客问询或者质疑时,能够及时解答或指引旅客到相关单位办理下一步手续。

篇2

**集团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庄煤矿是一家年产90万吨的地方企业,从建矿时起,就以高起点、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实践中着力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制度严密。几年来,新庄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渐形成了以矿安委会为领导、安检科具体负责的网络化管理体制。建立了以剿“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为主要职能的监督管理体系。除遵守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增加了许多安全管理内容,形成了一套科学、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3

*集团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庄煤矿是一家年产90万吨的地方企业,从建矿时起,就以高起点、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实践中着力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制度严密。几年来,新庄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渐形成了以矿安委会为领导、安检科具体负责的网络化管理体制。建立了以剿“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为主要职能的监督管理体系。除遵守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增加了许多安全管理内容,形成了一套科学、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4

**集团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庄煤矿是一家年产90万吨的地方企业,从建矿时起,就以高起点、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实践中着力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制度严密。几年来,新庄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渐形成了以矿安委会为领导、安检科具体负责的网络化管理体制。建立了以剿“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为主要职能的监督管理体系。除遵守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增加了许多安全管理内容,形成了一套科学、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领导重视。新庄煤矿安全工作成绩的取得与矿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为给全矿的安全工作作一个准确的定位,新庄煤矿不仅确立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安全,任何地方都不能忽视安全,任何事情都不能冲击安全,任何人都有责任搞好安全”的“四个任何”安全工作准则。而且还专门下文,明确规定了副科级以上干部每月都要下井抓“三违”数量。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奖惩,完不成抓“三违”指标者取消当月安全抵押奖励;半年累计完不成“三违”指标的取消年终各种奖励;全年累计完不成指标90%者自动离岗。

篇5

中图分类号:TM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1(c)-0250-01

电梯是一种应用于高层建筑物种的固定式升降设备,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电梯保有量最大的国家。相关统计资料表明我国已经有超过100万部电梯分布在高层住宅、办公楼及大型商场之中。而电梯数量的增加使得电梯安全事故也不断增多,相关统计资料表明,2010年我国发生的各类电梯事故307起,死亡317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因此加强电梯的安全检验工作,提高电梯的性能刻不容缓。而如果细分我国各类电梯安全事故发现,在电梯检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数量不断上升[1]。因此,如果加强电梯检验过程中的安全性,对于提高电梯检验工作的效率,加强电梯的安全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电梯检验安全性的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

1 电梯检验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源

分析电梯的检验过程来看,电梯检验工作过程中最大的安全隐患为机械剪切和高空坠落,这两类隐患往往会造成巨大的危险。且这两类事故也往往是由电梯检验人员的违章作业造成的,这里安装这两类隐患的特点和形式,对电梯检验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了分析。

1.1 机械伤害事故危险源

机械剪切危害在电梯检验的过程中通常会分布异常广泛,如果检验人员处在正在手检验的电梯中,这个过程中的任一一个部件移动,检验人员都会受到遭受非常大的伤害,其中像咬入、撞击、挤压和剪切是伤害最为明显的[2]。

(1)咬人伤害。

在检验电梯钢丝绳的时候,检验人员在这个过程中通常使用卡尺进行电梯钢丝绳盲径的测量,并且通过近距离观察电梯绳,看其是否存在断股断丝。在这个操作过程之中,电梯如果没有断电,往往会使电梯检验人员在进出曳引轮处咬人,产生危险事故。

(2)撞击伤害。

在电梯检验过程之中如果部件产生任何的旋转和移动都会对检验人员产生撞击伤害。如对如曳引轮、导向轮的垂直度进行检验的过程之中,操作人员如果过于接近这些旋转部位就会产生危险。

(3)挤压伤害。

这类伤害往往在底坑或者轿顶部位发生,当检验人员在在轿顶或者底坑进行检验作业时,如果采用错误的操作规程往往会发生挤压伤害。

(4)剪切伤害。

这类伤害往往发生在电梯层门进出门位置,当检验人员进行检验工作时,如果操作不当,往往会被运动的轿厢剪切,产生巨大的危险事故。

1.2 电气伤害事故危险源

在电梯的检验过程之中,如果电梯电器部件破损,相关检验器具使用不当,往往会发生电气伤害。再有如果电梯检验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无意思接触高压电器件,这样也往往会造成巨大的电梯伤害[3]。

2 提高电梯检验安全性的措施

2.1 将其电梯施工自检,降低电梯检验安全事故率

电梯生产单位通过电梯施工自检来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并落实安全责任,自行检验的开展不仅可以自主确认而且保证了电梯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安全。电梯生产单位通过自检记录或者报告的结论来综合判定设备的安全状况。新检规中对电梯施工自检进行了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电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底坑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电梯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书,对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通过电梯使用单位的自检可以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降低电梯安全事故率[4]。

2.2 制定全面细致的电梯检验安全作业规程

新检规制定了全面细致的作业规程来规范电梯的安全检查,这样可以保证在检验人员以及配合人员自身安全确保的情况下更加全面细致的检查出电梯的安全隐患。

实际上的电梯检验,是安装人员以检验员为主题,两者密切配合进行作业的一种行为。如果检验人员和配合人员进行不当作业行为会产生人员受伤以及损坏设备等事故,大多数事故像校验限速器的时候砸到手,下底坑的时候摔伤,检验井道的时候碰伤,触电,电梯电路板被烧坏等,都是不当作业造成的。没有或者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也会造成事故,像高空坠物砸伤,触电,检验时滑倒摔伤等都是这样产生的。新检规为电梯的安全检察制定了全面细致的作业规程,电梯安全人员在培训后按照规程进行作业,这样可以更好的避免安检事故。

2.3 提高安检人员的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是指电梯检验人员对于电梯安全检查工作,能否全面正确地掌握电梯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能否胜任自己的安全检查工作。检验员的业务素质,决定了整个电梯安全检查中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因此安检人员的业务素质在电梯安全检查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新检规中详细规定了电梯检验的流程、检验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通过定期对检验人员培训,让安检人员了解新检规中规定的电梯安检的步骤和方法,这对提高安检人员的业务素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同时按照新检规中规定的电梯检验的流程进行检验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安全措施,也可以降低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率。例如:在检规中规定在检验电梯可动部件时一定要断电,或者打掉电梯急停开关才可以进行检验。检验带电部件时一定要做好绝缘防护。进人轿顶、底坑前一定要仔细观察轿厢所处位置防止坠落或者剪切伤害。

参考文献

[1] 张国桢.我国电梯导轨的发展和有关导轨质量的几个问题[J].中国电梯,2002,13(1):12-16.

[2] 李增健.电梯导轨生产技术研究[D].中国电梯,2008,19(23):31-37.

[3] 李增.基于CAN总线的电梯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上海交通大学,2009.

篇6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安检工作直接为审判工作服务,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具体体现,司法警察依法执行安全检查勤务,其他任何部门不得干涉。对所有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及携带物品实施安全检查,就是要将一切可能危及审判场所和参加庭审活动人员人身安全的危险、违禁品消除或控制。据此,安全检查的对象是所有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及其携带物品。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包括:1.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周围人员;2.刑事案件被告人家属;3.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周围人员;4.公诉人、律师;5.新闻工作者;6.进入法院的其他旁听人员;7.为法院提供服务的人员。安全检查所指的危险、违禁品是指不能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及具有危险性的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安全检查是以预防为主的安全保卫措施,必须严密实施,才能发挥其作用,否则就失去了安全检查的意义。在安全检查中,一旦发现上述人员和物品,必须区分不同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司法警察是执行安全检查的主体

安全检查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授权司法警察为维护审判场所的秩序,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所有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及其携带物品进行公开安全检查的职务行为。由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是我国法律、法规赋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一项重要职责,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不仅是代表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而且是人民法院权威的一种重要体现。安全检查的警力配备一般情况下不少于两人,必要时应适当增加人员。安全检查时设引导员和检测员两个基本工作岗位,引导员的主要工作是查验或登记受检者证件,引导其进入安全检查门;检验员的主要工作是对进入安全检查门的受检者进行安全检查。采用人工检查时,对女性受检者的人身安全检查应由女法警进行。

三、安全检查的基本原则

(一)严格原则。严格原则是“执法必严”法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它总的要求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安全检查中要合法、合理、适度,严密控制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具体要求:一是必须做到依法检查和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二是要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安检纪律,自觉抵制权力观、金钱观、人情观,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三是对每一个工序、每一个环节,安检人员都要做到一丝不苟,全神贯注,严把验证、人身检查、物品检查关,做到万无一失。

(二)细致原则。就是要求司法警察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对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物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不放过与违法犯罪有关的蛛丝马迹。通过细致的安全检查,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入内,及时发现并控制非法携带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及时发现可以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文明原则。文明原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原则体现出来的不仅仅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更是一个思想态度问题。因此,在安全检查中,凡是国家政策法律允许的,要大力支持,认真保护,简化手续,提供方便,讲究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注意工作态度,做到以理服人,不蛮横粗暴,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要做到文明原则,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必须端正态度。安检人员要以满腔热情对待工作,以主动热情、诚恳周到、宽容耐心的服务态度对待进出审判场所的人员,反对冷漠、麻木、高傲、粗暴、野蛮的恶劣态度。二是必须规范化服务。安检人员在值勤时仪容整洁,举止端庄,说话和气。三是必须摆正严格检查与文明服务的辩证关系,两者是互相紧密联系的整体。

四、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感官检查。感官检查是通过人的感官器官,如手、眼、鼻、耳、口等进行的直接检查。这种方法简易便行,不受时间、条件等因素的限制,适用面广,是最常用、最基本的检查方法。在对受检人随身携带物品经过x光检查仪检查后仍不能确定是否安全时,应该进行开包检查,其方法主要包括:看、听、摸、拆、掂、捏、闻、探、摇、敲、尝、开等等。开包检查时应注意箱包的底部、角部和外侧小兜,注意发现夹层;对包(袋)等被检查物检查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或弄脏,涉及个人隐私物品应注意妥善放置;对有疑点的物品,要进行询问,对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应先行控制再询问。检查完毕后,应协助理妥箱包,并提示受检者取走自己随身携带物品。

(二)仪器检查

一是金属探测仪检查法。适合对人身进行检查,由安检人员手持金属探测仪对受检人的人身进行人工检查。具体顺序是:由上到下、由里到外、由前到后,即从受检者前领起,至双肩外侧、双手手掌、双肩内侧、腋下、背部、后腰部、裆部、双腿、脚部。目前,由于金属探测仪价钱不太高,大部分法院都采用这种方法。

二是安全门检查法。适合对人身进行检查,被检查人在通过安全门之前,应按照安检人员的提示将身上的金属物品(香烟、钥匙、打火机、照相机等)放入托盘内,如果安检门没有报警,则认为可以通过。如果报警,则用手持金属探测器进行进一步的检验。

三是x光机进行图像识别。通道式x光机作为物品检验的设备,具有快速、准确和方便的特点,当包裹放在传送带上时,包裹内物品的结构、形态、密度等方面的信息将直接在荧光屏上显示从而达到不需要开包,即可把伪装包裹在电子器材、玩具等物品内的危险品检验出来。当然,x光机造价也不菲,很多法院目前都没有能力添置。

五、安全检查的处置方法

(一)一般情况的处置方法

1、对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要求进入审判场所时,要劝阻说服,不服从者交有关部门处理。证件的查验和登记包括:(1)是否超过有效期;(2)照片、姓名、年龄、性别等相关因素是否与持证人相符;(3)准予旁听的证件是否与旁听的案件和法庭相符。

2、对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要求进入审判场所时,要进行劝阻、教育,不服从者由有关部门交其家属。

3、对精神病和醉酒的人员,应当迅速带离审判场所,交有关部门处理。

4、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受检人员,应阻止其进入审判法庭。不听劝告者,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对检查有疑点的受检者,应进行询问。检查完毕后,应提示受检者取走自己的物品。

6、对有疑点的物品,要进行询问,对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先行控制再询问,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7、检查完毕后,应协助理妥箱包,并提示受检者取走自己的随身携带物品。

8、发现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人员或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时,要阻止其进入审判场所。

9、值勤司法警察对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处理时,要及时报告。

(二)特殊情况处置方法

1.对限制物品实行寄存制。对限制物品的物主证件和限制物品的件数、型号进行登记,经受检者确认签字后,发给寄存号牌。对寄存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遗失。

2.对不许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等管制物品予以收缴,由司法警察部门统一处理。

3.对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和其他不得带入法庭的物品,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限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

4.对受检者以语言形式对抗安全检查时,值勤法警要心态冷静,不卑不亢,冷静地告诉对方,实施安全检查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权利,每个公民都应予以配合,同时还应告知根据《安全检查规则》的规定,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服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不得进入审判法庭。

5.军警人员携带管制刀具、爆炸物品、枪支等物品的,检验其证件后责令自行处理,否则不准进入法庭。

6.属不准带入的物品(如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易燃物品、大件包裹等)待其自行处理后,方可进入。

7.值勤人员在旁听人员通过安全门,安全门发出报警时,应引导被检者到制定区域,用手持金属探测器做进一步检查,必要时可以搜身。对于女性受检者,应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对拒绝检查者,禁止其进入审判法庭。

8.遇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并不断逼近法警的情况时,值勤法警应伸出左手阻止受检者继续逼近自己,命令受检者站住别动,并适当后退,使自己与受检者保持1.5-2米的距离,以防止出现袭警情况,并严厉告之如继续靠近法警,将面临严重后果。

篇7

安全工作是施工企业生产的永恒主题。在我们所从事的路、桥、隧等施工过程中,从事一线施工生产人员的主要特点是多以劳务工为主,员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且施工生产多在山林,远离城市,造成部分员工安全理念薄弱,加上作业环境分散,施工队伍多,点多面广,致使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安全工作涉及施工生产方方面面,关系员工切身利益和企业长远发展。因此,让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到企业安全生产建设中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在实处的重要体现。

自公司开展群众安全监督工作以来,项目基层工会虽然都在认真按照集团公司、公司的要求,积极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的一系列文件及指示精神,广泛开展了群众安全监督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说,由于项目管理机制各有不同,项目管理能力参差不齐,导致思想观念、工作开展力度等与公司的要求都显得还不相适应,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企业管理模式转变,用工方式多样化的情况下,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不断,要想真正抓好群众安全监督工作,基层工会还得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管理观念,从强化制度执行入手,认真做好培训工作

目前个别项目上对开展群安员工作认识不到位,轻视群众作用的发挥。安全工作涉及项目管理的方方面面,工作在一线的广大员工是安全工作的直接受益者,群安工作也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个人的事情,需要从上至下认真对待,群安员工作不能以应付上级检查为目的。群安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的有,但是在执行上总是有着千差万别。要彻底转变观念,严格执行群安员制度,认真抓群众安全监督工作,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构筑一道坚实的群防基础。强化过程执行力度,群安员制度最基本的就是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奖罚制度等方面。制定的工作制度一定要切合项目实际,可操作性要强,做到细而严。要求群安员必须在每天生产开工前、过程中、结束时向安检部门汇报排查隐患活动、认真填写现场隐患处理记录等,按时参加生产交班会议,与安检部门认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明确日常监督检点,工会及安检部门做好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组织群安员集中学习活动等。做好群安员的培训工作,明确群安员的工作职责与制度,重点学习《群安员信息搜集处理反馈制度》、《群安员隐患调查处理制度》、《群安员工作制度》等基本知识等等。为了充分调动群安员工作积极性,工会应严格按月按季对群安员进行考核,评选出星级群安员,给予一定的津贴补助。对于过程考核连续优秀的,可在职称晋升的优先考虑。同时对于考核不及格,不符合在群安员岗位工作的人员,坚决给予处罚或撤消其资格的处理。只要真正完善和执行好了各项制度,群安员工作在项目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就会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群安员队伍建设,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要把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经验、敢于坚持原则的员工选拔到群安员队伍中来,实现项目生产工序全面覆盖。在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项目主要领导、各个系统部门、分队及协作队伍一定要高度重视,工会组织严肃工作作风,安检部门严格日常工作检查,通过强有力的制度执行,使群安员能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履职能力。安检部门要积极主动指导群安员工作,深入施工生产一线,督促做好“三查”、“三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必须要求每名群安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及时上报隐患情况并督促解决,使查隐患,堵漏洞不流于形式,让安全生产真真正正落在实处。基层工会应充分发挥工会工作优势,对员工基本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帮助有问题家庭,并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帮助解决职工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员工分忧解难,使员工能够安安心心工作。基层工会还需要组织好、调动好群安员的工作和热情,让他们在工作中坚持严把安全关,高标准,严要求,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树立牢固的安全生产观念,确实发挥好群安员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防范作用。

篇8

在我国的建筑工程中,大多具有安全系数低,施工作业的环境较差,作业对象和施工人员流动大等普遍特点。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极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为了能保障建筑施工的安全,同时使安全监理工作能尽快步入正常的轨道并健康的发展,我们对此做以下论述:

一.建筑工程中注意的事项

为保障广大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为使我国建筑质量能够达到国家要求,因此,建筑工程中建筑器材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该问题的发生。只有高质量的建筑器材,才能为高质量的建筑添加一道安全的屏障。下面我们就建筑工程中建筑器材质量做以下论述:

1. 建筑器材质量过关

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会增加如: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大量投入,而施工方常常为了节约成本,在建筑的过程中使用建筑器材时,达不到国家要求的高质量标准同时,也为安全生产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再加上施工方只注重工程的质量、进度,而往往忽视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这些,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本着对施工人员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上,本着对建筑工程质量负责的态度,在建筑器材的使用上,要严把质量关。

2. 增强施工安全意识

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我们主要本着“安全第一,质量第二”的态度,在施工的过程中,无论是施工人员还是工程的安全监管人员,都要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为节省经济开销而致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也要按照相应的施工安全要求进行,在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要及时的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安全监管人员在监管的同时,也要以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主,其次是建筑工程的质量。

3. 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

在施工的过程中,我们要严格的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按照规定来进行安全的建筑施工,不仅使我们的生命安全有了保障,更能在一定的程度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的施工效率。因此,监察管理人员在监察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规操作。施工人员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也要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进行操作,一切以保障生命安全为主。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高质量、高要求的建筑。

二.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要点

经过以上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简单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建筑工作安全监理工作是否能够做到位,不仅关系着建筑的质量和工期,更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我们要求施工监管必须到位。在此,我们将做以下三点论述:

1. 施工方案的审查

施工方案的审查,不仅仅关系到该建筑工程能否顺利的建设,更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要求在施工方案审查这一方面,要严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谎报、不虚报,在审查的过程中,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的予以提出并限期另其进行改正。坚决杜绝审查人员走“人情线”,施工方案的审查,是以后是否能进行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因此,在施工方案审查这一方面,我们要严格的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

2. 现场搭设物质量的控制

在现场搭设物得要求上,我们要严把质量关。现场的搭设物,与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搭设物的不合格,也是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所在。因此,在检查现场搭设物方面,安检人员一定要本着对施工人员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一定要把安检工作落实到实处。不放过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去执行任务,一旦发现问题,应要马上解决。

3. 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到位

以上问题的提出,都是安全隐患存在的根本原因,要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施工建筑的质量,就要做到一切都要防范于未然。这和施工建筑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是否到位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经济发达的今天,施工方经常为节约成本而致施工人员的生命以及工程的质量于不顾,因此,作为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人员,要本着对工作职责负责的态度,在安监的过程中把安全监理落实到位,及时的消除安全隐患,提前做好预防措施。

三.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经过上述简单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在加强建筑施工安检监理的过程中仍存在着安全隐患问题,由此就要求我们在本着对生命安全以及建筑工程质量负责的态度上,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基础上,一切都要从最根本的源头出发,也就是现场的安全管理上出发。在此,我们做以下简单的论述:

1. 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的内涵

在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的同时,我们也要求从施工人员到安监人员彻底的理解和明确安全管理的内涵。在进行安全监管的同时,双方本着对生命负责、对建筑质量负责的态度,认真的将安全监理中的法律法规落实到实处,定期的、彻底的检查施工现场,及时的发现问题,从而及时的解决问题。

2. 要对施工方及施工人员进行及时的施工安全教育

施工方作为建筑工程的最大受益人和负责人,在安全施工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施工方经常为节约成本,通常采用以次充好、以坏充次的建筑材料,以至于弃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也在施工的过程中留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我们要求安全监查部门在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施工方的安全教育,一切都要以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主。在教育施工方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在施工的过程中遇到不合格的施工设备时,要及时的拒绝使用,并积极的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本着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进行施工。

3. 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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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冬季防火工作顺利开展。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冬季防火工作。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冬季防火期间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方法

以开展冬季消防平安大检查为抓手,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建设为基础。全面共分三个阶段:认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冬季消防平安工作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结束。

(一)全面发动阶段市政府将组织召开“冬季消防工作会议”

分析我市冬季防火工作形势,通报近期全市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会后,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系统的冬防工作进行全面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消防工作方案,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认真谋划,全面落实冬季消防平安工作任务。

(二)检查实施阶段全市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要全及时开展消防平安巡查和检查,面开展消防平安自检、自查、自改行动。纠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整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公安、消防、安监、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民政、宗教、商务、工商等相关职分工开展检查和督察,能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采取联查、专查、互查、抽查等形式,集中整治各种违全面加强节日期间的消防平安捍卫工作。冬防期间,反消防法规行为和火灾隐患。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行业、系统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市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各单位要对本年度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验收。逐级上报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情况。

四、重点检查场所

(一)影剧院、礼堂、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戏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三)商场、超市和室内外集贸市场;

(四)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敬老院、医院;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娱乐场所集中的村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六)加油站、加气站、油库、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

(七)各级党委、政府驻地。以及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两会”驻地等;

(八)高层建筑及大型地下空间场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严禁宾馆、饭店、医院、学校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时刻保证疏散通道、平安入口疏通。严禁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安全出口;确保防火卷帘、防火门依照要求正常使用;坚决清理挤占疏散通道。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的违章建筑。

(二)加强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移动式灭火器材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及时督促各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系统定期维护颐养是否落实到位。落实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防冻措施,配置的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保养。严禁关闭消防给水阀门严禁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

(三)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法贮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单位厂区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动用电气焊;加强对周边地区的巡逻检禁止在厂区周围烧荒、焚烧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学生宿舍、医院病房等要杜绝使用电炉、酒精炉、查。液化气灶具等用火用电设施;督促各社区、居(村)委会要定期对居(村)民家庭的电气线路、生活用火确保符合消防平安要求。对单位设置、装置用火用电设备不符合消防平安要求的一经发设施进行检查。要立即纠正,现。并督促单位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四)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冬季防火期间。对隐患严重且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依据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行梳理和论证。对整改难度大的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冬季防火期间集中整依法确立为重大火灾隐患。改一批问题严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

(五)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资料的检查。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及疏散通道等处房间凡是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顶棚、墙体、地面易燃可燃装修装饰资料进行专项检查。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规范要求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治理。

(六)加强对夜间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公安局、消防大队要根据冬季火灾特点把警力布置在火认真执行“错时”工作制,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加强对夜间营业场所的监督抽查,严厉查处消防控制室人员及其他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脱岗离岗、营业期间锁闭平安入口等行为。

(七)加强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平安检查。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及大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全市防火检查,型群众性活动期间。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做到提前部周密布置,署。强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消防平安。重点对节庆期间商贸活动场所、春运场所等大实施不间断地监控,型群众活动场所、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确保消防平安;广州亚运会、亚残会和全市“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两会”期间。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全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平安环确保全市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境。

(八)加强对农村、社区火灾隐患的检查治理。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社区冬季防火工作。街将冬季防火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道、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强逐级履行消防平安职责,化工作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冬季防火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冬季防火工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作。建立多户联防等村(居)民自我管理机制,督促村民加强柴草等燃料的堆严格炉灶、烟囱和室外用火的管理,放和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各相关部门要把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维修颐养。同时,位要对现有消防水源情况进行一次排查登记。要依照乡村和农加大消防水源建设力度,村消防水源建设规范。确保遇有火灾消防水源充分。

(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委办局、各乡(镇)要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灭火常识,火期间。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力普及冬季平安用火、用电等防火知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要根据冬季火灾规律特点冬季火灾防范措施。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剖析冬季火灾案例。营造浓厚的冬季防火宣传氛围;各职能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宣传普及,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不时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全面提高社会公民的防火平安意识,观念和自防自救能力。自觉维护《消防法》严肃性和权威性,筑牢切实营造平安和谐的消防平安环境。冬季防火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六、任务分工

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市政府将统一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将实施挂牌督办,形成全方位消除火灾隐患的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并依法督促存在火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富平安的将灾隐患的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平安防范措施。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消防平安条件的生产、经营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消防平安条件的要撤销批准文件。营业执照。教育、安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任务。新闻、出版、广电等有关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平安义务宣传教育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严把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关。教育、卫生、文化、人防、旅游、民政、交通运输、广电、商务、宗教、林业、工商、建设等部门要监督本行业系统的督促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各单位做好消防平安工作。整改火灾隐患。民政、村屯、社区要落实对所辖范围内的弱势群体人员的看护责任。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完成灭火救援任务。监察部门要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消防工作对行动缓慢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加强督办。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和监督居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制定防火平安公约,(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进行消防平安检查。各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列管单位和居(村)民区的消防监督管理。推动社会单位提高消防平安“四个履行消防监督职能。牢固树立消防平安责任主体意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平安检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和巡查。加强对本单位员工消防平安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颐养消建立并落实“平安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消防平安管理机制,防设施。确保本单位消防平安。

七、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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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法不够健全。煤矿企业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救治主要有卫生部负责督查、鉴定并制定相关法律规范,依照相关规定,煤矿企业需要将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品发放给企业职工,然而实际上安监部门却缺少相应的检查实施细则以及处罚违规的细则,对职业安全健康的相关管理法不够健全[1]。

2、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作为一项技术性较强的业务工作,职业安全监管主要对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然而该方面的技术人才比较缺乏,并且各级政府投入职业安全监管的人力财力不够,导致安检工作很难达到目标要求。

3、工会制度不够完善。与国外专职工会人员由税收支付资金来开展工会工作不同,在国内,由企业直接向工会提供资金,因而,这种不够完善的投资制度,使得工会在充分发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此外,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同样影响其监管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建立煤矿企业企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要求及具体措施

1、建立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首先,作为煤矿企业管理的一部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应当与煤矿企业管理的总体方针及目标一致,并且需要遵循相关的管理法规,将煤矿企业资源加以充分利用,有效达到保护企业职工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健康的效果[2]。

其次,作为煤矿企业,应当依据企业自身特点,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范围加以合理确定,例如,可以选择煤矿企业这一整体或者几个相对独立的矿井系统作为对象,将煤层中具有煤与瓦斯突出的区域以及具有突水危险的煤层等可能引起重大事故产生的环境,作为安检的重点。

再次,在建立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文件化范围时,应当将其系统的复杂程度与企业生产特点保持一致,特别是需要将可能导致重大事故产生的工况考虑在内,从而有效规避重大危害,切实保护企业职工的安全健康[3]。

最后,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建立,还应充分考虑生产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如碰、砸等以及容易发生的重大事故如通风系统、瓦斯爆炸等。此外,还应将生产系统的完善以及事故救援等问题考虑在内。

2、在煤矿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具体方法。煤矿企业要想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应当对其建立依据、目的、职责分工、评审等加以明确规定[4]。第一,为了让所有企业员工对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管理模式均持认可的态度,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培训,令员工充分认识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在企业以及个人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为了给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以及建立持续改进绩效基准,应当利用初始评审初步评价现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以及与之相关的管理制度[5]。

第三,利用初始评审的结果,对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目标及管理方案进行确立,并根据该体系的标准合理分配管理者的职能,同时对该体系的文件结构、准备资源以及文件清单等加以有效确定,完成体系的整体策划。

第四,依照该煤矿企业的特点,将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策划、目标、具体实施以及相关评审等以文件的形式加以存储,根据管理体系标准,从而实现煤矿企业对各种职业安全健康危害的有效预防和规避,使得煤矿企业职业安全管理变得更加规范[6]。

第五,煤矿企业各个生产部分及职工的生产活动,均需依据该管理体系标准要求进行,同时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煤矿企业中试行,对该体系的规划以及相关文件的合理有效性进行检验和评审[7]。

第六,利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绩效审核,实现对该体系有效运行的评审,检查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否与预期目标一致,以便能对不符合管理体系的事故事件及时进行预防和纠正,从而进一步完善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三、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实践

1、进一步明确企业各领导阶层的职责。依照先关法律法规要求,由煤矿企业供应相应的资源,在煤矿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同时以最高管理层几名人员做代表,结合现行管理实际,专门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构建、实践以及定期的绩效审核,以组织机构图及职能分配表作为基础,对各单位要遵循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要求进行全面落实。

2、定期对职工人员做安全管理培训。煤矿企业应当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让职工充分认识到在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及伤害,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煤矿生产特点、工作环境潜在的危害、事故发生后的自救方式等安全管理内容的培训,认真评估各岗位人员的技能并进行相应的选拔,提高其安全意识。通过安全管理培训,让员工掌握煤矿企业中瓦斯爆炸、突水危险、机械振动以及电器等常识性的伤害[8]。

3、建立合理的管理体系文件。结合煤矿企业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安全健康关系体系文件,如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危险清单、相应的防控措施、关键岗位职责、体系框架的指导文书等。煤矿企业还应有效策划对危害的辨识以及风险的控制与评价等,建立相应的管理程序,实现对瓦斯通风、粉尘、火灾以及水害等的有效控制。此外,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井下瓦斯爆炸以及火灾等事故,该管理体系还应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相应措施,有效规避煤矿企业潜在的危险。

4、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绩效评审。依据法律规定,对瓦斯报警设备、粉尘浓度以及通风设备等检验频次需要依照监测计划进行,监管人员通过有效的程序,对风险危害进行调查和评价,找出发生此类危险的根本原因。同时为了检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能否切实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的效果,煤矿企业还应挑选相关人员,建立一个内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审核方案,定期对该管理体系绩效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