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的意义模板(10篇)

时间:2024-03-18 16:00:1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政治学的意义,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政治学的意义

篇1

一、案例教学法在初中政治教学中应用的意义

1.能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案例教学法与传统的教学方式截然不同。在传统的教学方式下,教师只是将教材上的知识点与案例按部就班地给学生讲出来,再稍微延伸一下就完成了一节课的教学。但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加大了教学的难度,教师不仅要掌握教材内容,而且还要学习如何将知识点融入到案例中。因此,将案例教学法运用于政治教学中,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政治教师的教学水平。2.有利于活化知识。政治学科知识理论性比较强,教师若只是满堂灌,学生一味地死记硬背,则难以形象揭示并深入理解这些知识。对于学生而言,政治学科知识显得非常晦涩难懂,而运用案例教学法则可以活化知识,能够让学生更好地接受、理解。3.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在传统的政治课堂教学中,往往是教师一个人唱独角戏,一味地给学生灌输知识,虽然说学生规规矩矩地坐在教室里,但是他们的注意力却早已不放在教师的讲授上了,这样也就无法激起学生对政治学科的学习热情。而应用案例教学法,能给予教师与学生更多互动交流的机会,让教师与学生可以共同探讨案例。在互动的过程中,学生的注意力自然而然地会集中,学习热情也空前高涨。

二、案例教学法在初中政治教学中应用的策略

1.以教材内容为基础,选择合适的案例。在新课改背景下,政治学科的教学仍然需要以教材内容为基础。为了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效率,教师应结合教材内容选取合适的案例与学生一起分析、讨论,激发学生对政治学科的探究欲望,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如在“相亲相爱一家人”的教学中,教师可以列举从小到大父母非常宠爱孩子,但随着孩子的逐渐成长,父母对孩子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甚至限制孩子外出活动及进行人际交往的案例,并告诉学生:面对这些情况,作为子女,应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耐心地、心平气和地与父母进行交流。父母对子女严格要求的背后也是一种爱。应用与教材内容贴切的案例,能够让学生感受到政治学科知识无处不在。2.合理应用典型案例,加深学生的印象。政治教学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与世界观。在教学中,教师应用典型的案例,能有效增强学生的认识,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印象,还可以通过榜样的作用去影响和感染学生。教师在应用典型案例的过程中,应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对案例进行解析,切不可以自己的思想左右学生的思维,应注重让学生形成个人的见解。如在学习“身边的诱惑”一课时,教师可以给学生讲解一些有关网络的典型案例。首先,讲一讲网络产生、发展的背景。然后,告诉学生:构建网络的初衷其实是为了促进人与人之间更好的交流,但是随着网络的普及,也产生了很多负面的影响,衍生了很多腐朽的文化思想。如近年来“王者荣耀”“吃鸡”等游戏的盛行,不少青少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此可见,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为我们生活、学习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不可否认地会带来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应该正确看待网络游戏,自觉抵制不良诱惑。3.选择贴近生活的案例,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对于政治教师来说,要想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还要应用与生活有关的案例,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在课堂上,教师可以给学生讲解一些生活中的案例,并以此引出教材内容,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如在教学“如何跨越代沟”的内容时,笔者在给学生讲完教材上的内容后直接引入了生活中的案例:我的邻居与自己的女儿一直相处得很好,原本这位邻居以为自己与女儿并不存在代沟。但是女儿在进入初中后,就寄宿在学校,母女俩的沟通越来越少,女儿也很少主动与母亲说自己在学校的事情。为了能了解女儿的心思,这位邻居偷看了女儿的日记。女儿知道这件事情后哭闹了很久,母女俩陷入了“冷战”中。经过很长的一段时间,母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跟女儿承认错误,最终母女俩和好如初。通过这一案例的引用,让学生明白了沟通的重要性,为了深入地了解与之相关的内容,他们则更加主动地进行学习。

篇2

    现代视野下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研究贡献与不足

篇3

兴趣,对于学生的学习具有直接的引导性作用,无论是对于哪一个学科的学习,学习兴趣对于学习效率都有重要意义。在高中政治教学中也是一样,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对于集中学生注意力和提高学习效率都具有重要作用。面对当代高中学生政治学习兴趣不浓厚的现状,笔者选择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方法作为研究对象是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的。

1.增强课堂导入的多样化

高中政治教学内容较为丰富,涉及政治、经济、哲学与社会等多个方面。高中政治的学习内容对于学生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高中政治学习的理论程度较深,学生学习起来会有一定难度。加上高中政治学习的内容较为抽象,学生的社会生活经验不足,很难正确理解学习内容的意义,不能有效融入高中政治学习中。学生在高中政治学习中很容易产生厌学情绪,学习兴趣不浓厚。老师要利用深入浅出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思维,提高学生的政治学习兴趣。课堂的导入环节对于学生学习兴趣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老师利用多样化的高中政治教学导入,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导入方法多种多样,在教学实际中,老师可以加强应用。

比如,老师可以利用适当的音乐转移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从课下状态过渡到课上状态,调动学生的学习情绪,使学生的情绪得到调整。老师可以利用讲故事的方法导入教学内容。比如在讲解《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时,老师可以为学生讲一些当前社会中存在的不良消费观念,使学生在听故事的过程中反思消费行为。这样的课堂导入,会使学生认识到高中政治学习的意义,使学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高中政治学习活动中。

2.增强高中政治教学的生活化

高中政治教学的目标是让学生利用高中政治知识,将高中政治教学与学生可以接触到的生活实际相结合,对于提高高中生的政治学习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新课程标准要求当代高中政治老师对高中政治教学进行生活化处理,打破高中政治课本的限制,拉近高中政治教学与学生的生活距离。老师可以利用高中政治教学内容,为学生创设生活情境,使学生理解高中政治知识。恰当的教学情境应当来自于生活,生活化的教学情境可以提高高中生的学习兴趣。老师可以引导学生从课堂中走出来,走进生活,将对政治知识的学习与生活的理解整合在一起。

比如在讲解《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时,老师可以与小区的居委会工作室进行合作,让学生到真实的场景中感受公民的政治参与,开展实践学习。让机关工作人员为学生讲解公民政治参与内容与方法。老师更可以利用生活化主题,组织学生投票。比如老师可以组织学生对小区内人大代表进行选择,这只是一个模拟活动。学生在课堂上运用高中政治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可以加深对高中政治知识的理解,提高学习兴趣。

3.引导学生进行合作学习

高中政治知识较丰富,学生的独立学习并不能完全达到高中政治教学的目标。教师利用合作学习方法引导学生结成学习小组,共同解决政治问题,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老师要善于改进传统的教学方法,让学生成为课堂教学的主体,培养学生的合作学习理念与精神,让学生在合作中得到思维的扩展。

比如在讲解《影响价格的因素》时,鉴于此章节内容较为枯燥,老师可以让学生就影响价格的因素进行合作学习,以小组为单位对价格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在合作学习中,学生要对这一问题进行自主思考,并将自己的思考成果与他人进行交流。在合作学习的交流中,学生的不同学习思想相碰撞,迸发出思维的火花,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到高中政治学习中,提高学习兴趣。

4.结语

学生是学习活动中的主体,学生的学习兴趣对于高中政治教学效率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以上对高中政治教学中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方法进行分析,希望以此引起高中政治老师对于学生学习兴趣的关注。利用多种方法提高高中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高中学生思想政治水平的提升,服务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篇4

以学生为主体,是说将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人,培养起学生的课堂主人翁意识。以当堂课程内容为中心点,在提问、回答、讨论与总结等环节上,必须是学生占主导,分配给他们的时间最多,进行开放式教学,让学生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而教师担任的角色则是一个组织者、引导者、监控者,以多样的教学方法,精心设计好课堂步骤,调控课堂气氛,将学生的言论控制在课堂主题的范围之内,及时做好总结工作。这种学生自主性的课堂就像一场话剧表演,学生是话剧意义与内容的表达者,而教师则是导演,他虽然不在幕前出现,却是整场话剧要表演好的灵魂人物,要高瞻远瞩,指导好学生的理解与表演。

1.注重课堂气氛

开放式教学需要良好的课堂气氛,在教师隐身成为导演之后,他要让课堂的感染力传达每一个学生的身上,让学生主动地迅速进入自己的角色,融成和谐的师生、生生关系。比如说课前气氛的调节:新课改强调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分析解决国内外重大时事热点问题的能力,教师可以设立一个五分钟课前演说,让学生以自己感兴趣的某热点事件或问题为大纲,以所学政治知识,像里根那样的政治演说家一样发表自己的看法;或者可以让学生设想自己为政府发言人,召开新闻会,让其他学生以记者的身份发问。这样的课前预演,完全由学生自己作主,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气氛、集中学生精神,还可以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与分析问题的能力。

2.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①小组合作学习:一个学习任务如果交给整个班级,总会有学生置身事外,如果实行小组合作学习策略,就可以改善这种状况,并且提高学生的主体参与和竞争意识。教师在提出一个问题后,适当留给学生思考的空间与时间,由各小组进行讨论后进行反馈,同时也可以由其他小组的人进行质疑与补充,最后进行总结;小组合作学习最重要的就是提升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团队学习能力和获取资料能力,比如要进行模拟式学习和调查实践时,小组合作能力的重要性就突显出来了。

②模拟式学习:在社会生活越来越丰富的同时,可以被发现利用的形式也越来越多。在政治教学中,可以被用来作为课堂的形式来改变传统课堂的主要有:新闻会、话剧、实话实说、模拟法庭、辩论赛等等。可以利用这些形式,将某一课的主要内容融汇进去,在学生进行相关准备后,模拟这些形式来表达课程内容。比如说时事政治,就可以用模拟新闻会,这在前文中有所阐述;公共道德与职业道德,可以让学生择取自己在生活看到的某些具体事例,如排队、垃圾处理、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等,排演成小型话剧;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就可以组织一场辩论会,让学生自由阐释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的内容与联系,整个班级可以分成两组,就“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哪一个更重要”为辩题,就本方的立场搜集好材料和证据,让每个学生都能参与进去。这种辩论会不仅可以使学生主动学习知识、锻炼了学生的辩证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还可以使学生切身体会到自己的课堂主人翁地位与乐趣。

③情景创设:四十分钟的课堂就是一个大场景,教师要善于在这个大场景中,巧于设立一些情景,影响学生的心理环境,提升课堂的感染力,最大程度地吸引学生的精神和注意,在身临其境的情况下吸收知识。情景创设可以利用的资源是比较多的,例如:音乐;古诗;事例;活动;场景;故事;演示;榜样;问题。比如说课程导入,俗话说万事开头难,一个好的开头也就成功了一半,一个好的导入可以第一时间引起学生的注意,让枯燥抽象的课堂变得生动具体。在自立自强的教学中,可以选择以激励人心的歌曲作为课堂前奏,如《我相信》、《水手》等,高昂的音乐气氛能引起学生的震动与共鸣。在如何面对挫折的教学中,可以使用“天生我才必有用”“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等诗句进行鼓励。又譬如活动情景的创设,在合理消费的教学中,可以设立一个买卖情景,确定一件物品,将学生分组,由学生扮演销售员和顾客,销售员注意强调物品的质量、价格、功用和外观等,说服顾客购买。在最后的总结中,销售员和顾客的扮演者分别说明各自的理由,比较哪个小组的消费行为更加合理。情景的创设可以引起学生的想象与联想,回忆与假设,思考和行动,感染学生的情感情绪,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达到情景交融、教学统一的良好境界。

④社会实践: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以教成学,让学生将课堂所得知识运用于生活中,因此可以让学生走出课堂,在社会的大环境中完成学习,以实践来提高综合能力。比如说在“消费者权益”教学中,首先让学生去发现消费者的定义及其权益的具体内容,了解3・15消费者权益日的重大事件及解决办法。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小组为单位,各组制作一份调查问卷,各组的问卷最好是相辅相成,比如说“消费者对自身权益认识的调查”、“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现状调查”、“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等,对不同的人群进行社会调研;也可以去工商部门借鉴相关材料;或者进行网络问答,在论坛、社区进行调查,提高其普适性和准确性。在问卷回收后,让学生自主进行相关总结,各组推选一位同学进行课堂发言报告,阐释本组的选题原因、意义和最终结论,其他各组可以对其发言进行质疑、提问和评论。这种亲自实践的学习可以让学生印象深刻,真正地理解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在今后的生活中合理运用,维护自身的权益。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的课堂设计以学生为主体时,要保证和突出学生的主人翁角色,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让学生以极大的热情和兴趣自动自发地学习。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以学生的实际水平为基础,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参考文献

[1]张彦.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研究[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6.

[2]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3]曾令格,禹明.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活动设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篇5

高中阶段的学生思想日趋成熟,对身边的人或事开始有了自己的见解,学校或家长需要对这一阶段的学生进行正确的思想引导。由于高中生课业任务较重,在校接受教育的时间较长,故高中思想政治教师针对其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十分必要。高中思想政治教师要努力探寻合适的教学方法以改善教学效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使之形成法治意识,实现更好地成长。

一、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重要性

1.个人层面。

高中阶段是学生心智逐渐走向成熟的重要过渡阶段,这一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能够帮助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正确的三观,对他们的人生产生积极影响。更重要的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法治意识,一方面能够帮助学生在未来更好地适应社会,从而有更好的发展前途;另一方面能够引导学生明辨是非,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实现自己的价值。

2.社会层面。

通过科学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法治意识,除能够帮助学生自身获得更好的发展外,在社会层面也具有重要意义。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接班人,正所谓“少年强,则中国强”,所以在高中阶段利用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培养学生遵守法律的自觉性,能够降低他们在未来违法犯罪的可能性。这有助于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促进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的持续进步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高中思想政治教学在培养学生法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教师和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不够重视。在高中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视程度普遍不足,这是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主要障碍。首先,高中学生对思想政治学科学习缺乏重视。高中生学习任务较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来完成学习任务、达成学习目标,而思想政治教学理论性强,学起来较枯燥,难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因而许多学生对思想政治学科的学习态度十分消极。其次,高中教师没有意识到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高中思想政治教师对于学生的培养更多侧重于其学习成绩的提升,在教学中只关注高考考查的内容,常常以如何得分为目的让学生机械性地记忆思想政治教材中的重点知识,忽视了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从而导致学生法治意识淡薄。

2.教材中法治知识较少,教师教学能力不足。一方面,高中思想政治教材中涉及的法治知识较少,对法治知识的解读也较为浅薄,且在实际的教学中这些知识往往被当作理论内容,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法治意识的养成。另一方面,由于法治意识相关内容在高考中涉及较少,学校对于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教学能力要求不高,很多教师没有经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在教学中只能照本宣科地讲解教材中的法律知识点,而对于学生需要了解的教材之外的法律知识,任课教师无法有效进行补充讲解。另外,部分教师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解程度有限,无法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讲解,这大大降低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甚至会使学生对法治知识的理解产生偏差。

三、在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有效措施

1.加强师生对法治教学的重视。

教师和学生对于法治教学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法治教学的效果,因此,为让学生更好地学习法治知识,学校需要切实提高教师和学生对法治意识重要性的认识。首先,加大思想政治教学中法律知识讲解的比重,给学生提供充分学习法治知识的机会,为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其次,对教师开展充分的法律知识培训,加深教师对法治意识的理解,使其有能力胜任高中思想政治教学工作,从而增强高中思想政治教学的教学效果。除此之外,学校还可以通过邀请法律专家开办讲座、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激发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渠道,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参与度,让法治教学发挥实质作用。

2.充分发掘教材中的法治内容,加强教材与法治教学的联合性。

篇6

在西方学界,政治哲学的复兴是以罗尔斯在20世纪70年代初发表的《正义论》为标志的,而在我国学界,政治哲学研究进入活跃状态已是21世纪的事情,晚于欧美近三十年。因此,在我国,政治哲学仍然属于新兴的研究领域,这自然会带来对政治哲学的学科性质的讨论。在这个讨论中,厘清政治哲学与伦理学的关系尤为重要。因为这个关系不仅涉及政治哲学的学科定位问题,同时也涉到我们对政治生活与道德生活的内在相关性的理解,更涉及我们对政治生活的基本性质的理解。在笔者看来,政治哲学与伦理学的关系,简单地说,就是政治与道德的关系。从最一般意义上说,“善”是道德生活的核心概念,或者说是伦理学的最高范畴;“正义”是政治生活的核心概念,或者说是政治哲学的最高范畴。但无论是道德生活,还是政治生活,都具有建立和维系社会生活秩序的基本功能,而无论是“善”还是“正义”都代表着一种体现健全人格和健康社会的正面价值,因此对“善”的追求和对“正义”的追求,无论是在伦理学中还是在政治哲学中,都是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的,表现出道德与政治的相互交融性。本文试图通过概要地梳理政治哲学与伦理学的关系的历史发展过程来阐释笔者对这个问题的粗浅理解。

一、古代政治哲学:道德与政治的直接同一

无论是在中国古代哲学中,还是在古希腊哲学中,有关政治问题的哲学思考都属于伦理学的一部分,或者说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在古代哲人看来,政治统治的合法性、权威性来自于道德伦理的基本要求。为政者必须是善者,这一点在古代哲人那里是不言而喻的。在社会生活的共同体中,掌握公共权力的政治统治者以及大大小小的官吏,他们的道德品行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政治的兴衰。如果统治者和政府官吏不顾公共利益和大众利益,而将公共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那就必然导致政权的腐败、社会矛盾的激化乃至生活共同体的瓦解。

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儒家学说,从其主要内容上看,就是一种包含政治学说在内的伦理道德学说。在这种学说中,政治的最高境界同时即是最高的道德境界,即“仁政”。儒学创始人孔子就直截了当地指出:“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其意就是说,为政者必须良善正直,才有可能避免臣民的邪恶。道德上的正直和政治上的正义均是“道义”本身的基本内涵。离开了“道义”,不仅无从判断政治行为和政治活动的是是非非,而且会造成政治秩序的混乱,并最终导致天下大乱。孟子更注重人的道德品性与政治的关系。他强调人性在根本上是“善”的;人性的善就表现为每个人都有“不忍人之心”,即“仁心”;而君王有不忍人之心,就会有不忍人之政,即“仁政”。所以,他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孟子·公孙丑上》)人有“仁心”若能“推恩”,便可使道义原则广布天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

在古希腊政治哲学中,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理论是最为卓越的。尽管他们二人对诸多政治问题的理解存在着很大差异,但他们都把“善”或“至善”作为政治活动、国家生活的最高目标,也是衡量政治行为和人的政治品质的最终标准,政治统治的合法性也是从“善”的理念中获得最终的依据。如柏拉图所说:“善的理念是最大的知识问题,关于正义等等的知识只有从它演绎出来的才是有用的和有益的。”柏拉图在他的著名著作《理想国》中就是把正义作为他的国家学说的核心理念,这使他成为历史上第一位对正义概念进行理论探讨的政治哲学家。在他看来,一个城邦(国家)主要由三个阶层的人构成,即统治者(护国者)、辅助者(保卫者或武士)和农耕商人,每种人在城邦中都做最适合他的天性的事情,互不干扰,这是构成城邦的原则。所谓“正义”就在于符合这个原则,即“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同时,正义就是智慧与善。城邦的“正义”主要体现为“智慧”、“勇敢”和“节制”这三种美德。其中,“智慧”是属于城邦统治者的美德,“勇敢”是属于城邦保卫者的美德,而“节制”则是属于城邦中所有人的美德。因此,正义的城邦就应当是“善”的,“这个国家一定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

柏拉图还确信,城邦的正义与个人的正义具有一种同构性。国家有三个部分,每个人的灵魂也有三种品质,这就是“理性”、“激情”和“欲望”。当人的这三种品质彼此友好和谐,理智起领导作用,激情和欲望一致赞成由它领导而不反叛,这样的人就是有节制的人。这种人能够“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他们能够带来城邦的和谐。

亚里士多德同样把“至善”理解为人们组成城邦所要达到的目的。所以,他在《政治学》一书中,开篇就说:“所有城邦都是共同体,所有共同体都是为着某种善而建立的(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着他们所认为的善),很显然,由于所有的共同体旨在追求某种菩,因而,所有共同体中最崇高、最有权威、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所追求的一定是至善。这种共同体就是所谓的城邦或政治共同体。”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所谓“至善”就是“追求完美的、自足的生活”,因而也就是“公正”或“正义”。既然城邦的最高目的是至善,那么“公正”就是为政的准绳。他说:“人一旦趋于完善就是最优良的动物,而一旦脱离了法律和公正就会堕落成最恶劣的动物。不公正被武装起来就会造成更大的危险,人一出生便装备有武器,这就是智能和德性,人们为了达到最邪恶的目的有可能使用这些武器。所以,一旦他毫无德性,那么他就会成为最邪恶残暴的动物,就会充满欲和贪婪。公正是为政的准绳,因为事实公正可以确定是非曲直,而这就是一个政治共同体秩序的基础。”

在古代哲学中,政治哲学之所以从属于伦理学,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就建立和维系社会生活秩序而言,习俗、习惯和道德作为生成和维系秩序的文化机制要比法律、政治制度久远得多。习俗、习惯和道德是在人们的共同生活的漫长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系列有效的行为规则以及解释这些行为规则的观念。这些行为规则和观念经过长期的演化过程已经固化到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中,甚至深深地植根于人们心理结构下意识层面中,成为社会秩序的深层机制。法律、政治制度通常是阶级、国家产生以后才形成的社会规范,因而法律、政治制度等的产生也就标志着文明社会的开始。但是法律和政治制度与社会习俗、道德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习俗和道德构成了社会秩序的深层机制,因而法律和制度的制定和施行就必须与这些习俗和道德保持基本的一致。事实上,大部分法律和制度都是通过立法程序和政治过程而将那些对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总体秩序至关重要的习俗和道德规范法律化、制度化。因此,法律和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习俗和道德。离开了习俗和道德,政治问题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其二,在古代哲人看来,政治统治的合法性、权威性也来自于道德伦理的基本要求。在社会生活的共同体中,掌握公共权力的政治统治者以及大大小小的官吏,他们的道德品行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政治的兴衰。如果统治者和政府官吏不顾公共利益和大众利益,而将公共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那就必然导致政权的腐败、社会矛盾的激化乃至共同生活的瓦解。柏拉图之所以在《理想国》中呼吁让哲学家出任国家统治者,就是因为他认为真正的哲学家的最高追求就是至真、至善的理念,因而能够将“善”作为自己的执政标准,他们不看重浅近的物质利益,也不在乎手中的权力,因而较之其他人更有利于政治的清明和社会良好风尚的建树。

其三,政治哲学对政治问题的考察和研究必然带有一定的价值取向,而这种价值取向归根到底来自于道德原则。也就是说,政治的合法性或合理性的根据并不在于政治活动自身,而在人们最基本的道义原则中。因此,只有伦理学才能为政治的合法性或合理性提供形而上学的终极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说,伦理学构成了政治哲学的形而上学基础,具有绝对意义的“善”,是所有道德行为和政治行为归宗。

二、近代政治哲学:道德与政治的疏离

在欧洲传统政治学说中,确信“善”与“正义”、道德与政治的直接同一始终占据主流地位。特别是在中世纪,由于宗教神学和罗马教会的强权统治,使道德与政治的直接同一采取了政教合一的政治形态,即作为“至善”的神是王权或国家权力的全部根据。然而,到了中世纪末期,教权的腐败、王权的专制、教权与王权之间的矛盾以及宫廷内部围绕权力展开的争斗等等,使人们越来越难以看到,也越来越难以相信政治统治的良善本性,并逐渐对“政治植根于道德”这一传统观念产生怀疑。

最先对这一传统政治观念提出挑战的是文艺复兴时期著名政治理论家马基雅维里。他在《君主论》一书中干脆把政治统治与道德本性剥离开来,提出一种“用目的说明手段正当”为原则的政治无道德论。马基雅维里是中世纪晚期意大利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从政治理想上说,他崇尚共和政体,认为共和政体有助于促进社会福利,发展个人才能,培养公民美德。但面对当时意大利人性堕落、国家分裂和社会动乱的状态,他认为实现国家统一社会安宁的唯一出路只能是建立强有力的君主专制制度。在他看来,人是自私的,追求权力、名誉、财富是人的本性,因此人与人之间经常发生激烈斗争,为防止人类无休止的争斗,国家应运而生,颁布刑律,约束邪恶,建立秩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君主应当不图虚名,注重实际,只要能够达到目的,无需考虑手段的道德性质。残酷与仁慈、吝啬与慷慨,都要从实际出发,即所谓“明智之君宁蒙吝啬之讥而不求慷慨之誉”。所以他在《君主论》中说,君主“常常不得不背信弃义,不讲仁慈,悖乎人道,违反神道”,君主“如果有必须的话,他就要懂得怎样走上为非作恶之途”。“当君主认为“如果没有那些恶性,就难以挽救自己的国家的话,那么也就不必因为对这些恶行的责备而感到不安,一些事情看来是恶行,可是如果照着办了却能给他带来安全与福祉。”这就是说,政治统治的正义是用其最终目的和效果来说明的,一切与此无关的道德都应该被抛弃。基于这种观点,马基雅维里明确地把政治学当作一门实践学科,将政治和伦理区分开,把同家看作纯粹的权力组织。可以说,他是近代第一个使政治学独立于伦理学的思想家,因而有资产阶级政治学奠基人之称。

当然,在近代政治哲学中,马基雅维里的这种比较极端的政治学观点并不多见。多数政治哲学家并不否认政治合法性本身所蕴含的道义原则。这特别体现在近代法学和政治学有关自然法的讨论中。所谓自然法不过是一些最基本的道义原则,如“各有其所有,各偿其所负”(格劳修斯),“既受他人恩施之惠,就应努力使他不因施惠而自悔”(霍布斯)等。当然,自然法的内容应当是什么,这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但不管怎样,自然法所涉及的就是一些最基本的道义原则,法律和政治行为如果不符合自然法的要求,就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因为“自然法”本身就被理解为维系社会共同生活的最基本的尺度,没有这些基本要求或不符合这些基本要求,社会生活就建立不起来,即便建立起来也维持不下去。

但问题在于,如何才能使自然法成为共同的生活准则而不致于被个人的任意性所破坏?人性中是否具有足以使自然法得以贯彻的道德根基?对于这样的问题,近代思想家则比较普遍地表现出对人的德性能力的不信任,即便不否认道德良善的重要性,但也不把政治正义的实现寄希望于人的道德品性。如英国哲学家霍布斯从人性本恶的基本立场出发,干脆否认了人凭其本性执行自然法的可能性。在他看来,尽管自然法是理性法则,但人的趋利避害的自私本性使人倾向于不愿接受自然法的约束,因此,要使自然法行之有效,就必须依靠具有强制力的政治权力。他说:“正义的性质在于遵守有效的信约,而信约的有效性则要在足以强制人们守约的社会权力建立以后才会开始,所有权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按照霍布斯的这一观点,政治的正义与其说是根源于人性的善,不如说是为了防范人性的恶。

稍晚于霍布斯的英国哲学家洛克不同意人性本恶的说法,而是认为人天生就是要过社会生活,这就决定了最初的“自然状态”应当是一种社会生活的状态,一个自由、平等的状态。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根据自己的愿望行动,并受理智的约束,在理性的范围内,其行动服从自然的道德律,这就是“自然法”。洛克还认为,在自然状态中,每个人都有根据自然法来惩罚违反自然法的人的权利和要求犯罪人作出赔偿的权利,这就是所谓的自然权利。由此看来,洛克既肯定了自然法是一种道德律,又肯定了个人执行自然法的正当权利,但他同样认为,政治的正义不可能直接从这种自然法和自然权利中产生。因为,尽管在自然状态中,人们的行为是受理性的自然法约束的,但人们的行为却常常是非理性的,这就造成了自然状态的种种缺陷,其中最主要的缺陷是:第一,在自然状态中,缺少一种确定的、规定了的、众所周知的法律作为判别是非的标准和裁决纠纷的共同尺度,从而使有些人由于利害关系而心存偏见,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式理解和运用自然法。第二,在自然状态中,缺少一个有权依照既定的法律来裁判一切争执的知名的和公正的裁判者。每个人以自然法的裁判者和执行者自居,而又偏袒自己,这就使他们的裁决因情感和报复之心而超越正当的范围。第三,在自然状态中,往往缺少权力来支持正确的判决,使它得到应有的执行。这就是说,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无法解决在理解和执行自然法方面所产生的分歧,这就易于导致战争状态。要避免可能发生的战争状态,就必须走出自然状态,组成公民社会和公民政府,把每个人执行自然法的自然权利交给这样的政府,通过颁布和执行确定的、众所周知的、大家共同接受的法律,来维护自然法和自然赋予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他说:“虽然他在自然状态中享有那种权利,但这种享有是很不稳定的,有不断受别人侵犯的威胁。既然人们都像他一样有王者的气派,人人同他都是平等的,而大部分人又并不严格遵守公道和正义,他在这种状态中对财产的享有就很不安全、很不稳妥。这就使他愿意放弃一种尽管自由却是充满着恐惧和经常危险的状况;因而他并非毫无理由地设法和甘愿同已经或有意联合起来的其他人们一起加入社会,以互相保护他们的生命、特权和地产,即我根据一般的名称称之为财产的东西。”霍布斯和洛克的上述观点在近代欧洲政治哲学的诸多学派中是很普遍的。近代欧洲正处在由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社会向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过渡过程中。而市场经济是以作为市场主体的个人最大限度地追求私人利益为内在驱动力的,这就必然要求个人的私有财产权利得到国家和法律的保护。不管这种私人财产权利被理解为来自于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如霍布斯),还是被理解为来自于人的劳动(如洛克),或者被理解为私有财产制度的产物(如卢梭),私人财产权利都是不能被取消,不能被侵犯的。这也是近代政治思想家竭力予以肯定的自由平等权利的核心内容。因此,在近代政治思想家们看来,要保护私有财产权利,防止相互侵犯,靠人们的善良意志是根本不可能的,必须将私有财产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起来,并使之得到有强制力的国家的保护。因而在近代大多数政治哲学家看来,道德的良善和政治的正义并不是直接同一的,后者总是在前者不起作用的地方才能发生。这样,政治思想家们在人们角逐私利的行为中难以相信道德意识本身可以产生积极的政治后果,同时又在自由平等的理想之下寻求实现正义的政治途径。

道德与政治之间的这种疏离使政治思想家们越来越倾向于把政治生活或国家政府之类的问题当作独立的研究领域,探讨政治过程、政治生活、政治制度、政治策略的性质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特别是在19世纪后半叶,随着各门社会科学的普遍兴起,政治问题的研究也逐渐被纳入科学研究的轨道。诞生了作为实证科学的政治学。

三、现代政治哲学:为政治正义确立道德依据

当政治学成为独立的社会科学学科以后,政治哲学一度衰落,政治问题的探讨逐渐被纳入实证科学的轨道,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将道德问题从政治视野中排除出去。并且受“唯科学主义”思潮的影响,政治学界一度对政治哲学采取漠视的态度,认为政治哲学所关注的价值判断,没有严格的确定性,只能各执己见,莫衷一是,不可能是真正的科学,因而不值得重视。这种情况延续了几乎一个世纪。应当说,把政治生活作为独立的对象,从“事实”的意义上加以研究的确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从政治生活的总体上说,排除道德问题的或忽视“价值”维度的思考,又是十分片面的。在现实的政治活动中,事实与价值是不可分离的。从客观事实上说,人类的政治生活本身就是一个高度复杂的有机体,它在任何一个历史起点上的未来演化趋势都具有多种可能性,而哪一种可能性能够变成现实,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主体的价值选择。在这种价值选择中,人们对于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平等与自由等道德原则的理解显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决定了人们的历史活动所具有的基本目的和所要采取的基本步骤。正是由于这一点,罗尔斯在试图通过对政治正义的思考来解决政治过程所面临的各种困难问题时,也指明了政治哲学对于伦理学的从属性。他说:“政治哲学有它自己的明确特征和问题。作为公平的正义是针对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结构这个具体问题而言的一种政治正义观念。就此而言,它的范围要比统合性的哲学和道德学说狭窄得多,诸如功利主义、至善主义、直觉主义以及其他的学说。它关注的是(以基本结构形式存在的)政治问题,而政治问题不过是道德问题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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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政治指的是国内国外的一些热点问题和影响较大的新闻事件,是政治学习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初中政治教育中不可避免的要融入时事政治的学习,这不仅是为了考查的需要,同时也能起到帮助学生理解知识、掌握知识的效果,提高他们学习政治的积极性可求知欲。

但是在实际教学中,很多教师没有意识到时事政治教育的重要地位,将它视作一种可以临时抱佛脚的突击性学习内容,简单粗暴地处理,这就让时事政治的教育意义全部丧失。从根本上说,这是对时事政治教育意义和教育方式的认识不够造成的。

一、时事政治在初中政治教育中的意义

时事政治是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素材,甚至有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甚至是我们亲身经历的,这样它的带入性就很强,就能吸引学生的注意,激发他们的兴趣,如果能够正确运用,其意义显而易见。

其实,时事政治教育也是在贯彻教育改革的思想理念,是坚持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一种教育方式。是从学生生活实际出发的有效途径之一。在教学中能够全面彻底地认识到它的重要性,也是转变旧有教学方式的一种途径,能够丰富课堂内容,抓住学生兴趣点,激发他们主动学习的动力,实现教与学的双赢。

时事政治教育还是体现教师主导地位的一种方式,学生是教育的主题,教师是教育的引导者,时事政治正好是这种理念的实践素材。教师可以利用时事政治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使学生将生活与知识相互联系,从而提高他们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初中政治的解题能力,最终得到提高初中政治课堂教学效率的目的。

二、如何将时事政治教育融入课堂

1.明确融入的时事政治内容

并非任何时事政治都不加筛选地就可以融入教学,这样做的最终效果是适得其反。我们在选择时事政治教学内容时,要根据我们实际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筛选出恰当的合适的时政内容,这样才能吸引学生,让学生感觉到学习政治的乐趣所在,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我们的教学质量。

2.以老师为主导,让学生做主体

这里“以老师为主导”指的是教师的引导工作,必须由我们教师将时政教育内容恰当地切入课堂,引导学生分析。鼓励他们大胆评论。“让学生做主体”指的是学生才是教育的真正主体,时政教育中更是如此,要让他们主动地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成为课堂的主人,大胆的发表个人观点。这样的最大好处是提高了他们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广泛搜集时事政治教育的素材

明确了时事政治教育的内容和课堂上的主体,就要开始准备教育素材。搜集教育素材主要可以分成两大部分,一是教师搜集的部分,二是学生自主搜集的部分。教师搜集不言而喻是教师本职工作的需要,且更能符合教育目的和任务,而学生搜集的意义不仅仅是对时事政治教育内容的丰富和补充,更能锻炼他们的观察能力和分析能力。在搜集的过程中,他们必须要充分调动自己的大脑,才能从浩繁的信息中找出符合要求的内容,挖掘信息背后的价值和意义,这就是一个锻炼的过程。

时事政治教育能够给学生提供一个全新的、和谐的、轻松的学习环境,能够提高学生的政治敏锐性,提高学生的政治素养,实现健康全面的发展。

三、时事政治教育在初中政治教学中的常见问题

开篇我们就说过,时事政治教育在初中政治实际教学中不被多数老师重视,这是最大的问题,即便我们通过上面的阐述知道了时事政治教育的重要性,也懂得如何将时事政治融入课堂,但是在实际教学中,仍然会存在很多问题,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以下我们简单举出几个常见问题,希望能够引起广大初中政治老师的重视。

1.随意性、表面化

时事政治教育没有深入内心,只是作为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想起来了就拿出来,像是零食一样,且并没有对其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只是为了教育而教育,一切都流于表面,不深刻,也就无法真正起到效果。

2.点缀性、程序化

我的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他们在教学中只是将时事政治当做一种吸引學生注意的点缀,在课堂上只起到了补充作用,甚至只是作为课堂导入程序,并没有切实做到时事政治教育所要求的工作。

以上,就是我对时事政治教育的一些新的体会,虽然并不具体也不深入,但是相信从中也能体会到时事政治教育的重要性。我们教师作为教学的主导者,要全身心的投入教学的研究中去,帮助学生开发出最理想的学习环境,让他们高效学习、快速健康的成长。让我们在初中政治教育中,将时事政治教育当做一种重要的教学内容加以重视,从而实现教育改革赋予我们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强. 关于中学思想政治课堂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 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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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教材因为其整体理论性、抽象思辨性以及意识形态倾向较强等特征,决定了学科教学中应该有针对学生阅读教材的指导与训练。可是当前高中政治课教学存在以下问题:灌输性教育,为了应付考试达标采用理科化讲解与精选例题训练,重点知识让学生划一划,然后死记硬背,其他内容很少阅读。面对这种现状,高中政治课教学亟待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教材阅读方法,培养良好的政治理论学习的素养,学以致用,为他们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学会理书,掌握教材基本内容

所谓理书,就是理清课本的内容、结构层次。要抓住学生对新书的好奇心理,充分利用现行教材可读性强的特点,引导学生通读全册书。一册书,从目录读起,分析章节结构,包括每一课分几节、每节有几框、全书内容可分几个部分、重点内容大致有哪些等等。完成这些任务,可使学生明确本学期的任务,做到心中有数,并对教材内容有所了解。要学生精读课题,可以说,绝大多数课题就是论点,其教材内容就是论述这个论点的。因此,政治教师在讲授教材内容时应该像语文老师讲解作文题目那样有意识地分析标题本身的含义,使学生形成完整的印象,掌握其内在联系,也有助于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识记。

二、咬文嚼字,读准课本

1.准确地理解知识点。俗话说“一字值千金”,所以“读书须仔细”。这些年高考的选择题和辨析题,有些题目就是在某些易混词上做文章,用来检查学生是否对知识准确地掌握了。例如,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决定”与“影响”、“根据”与“条件”、“主要”与“全部”、“原则”与“政策”等,都属于易混词。在教学中,我们应该时常注意课本上的这些易混词,从而帮助学生区分易混词、准确地把握知识点。

2.抓住知识重点。抓住重点就要抓住关键词,教材中的关键词是很多的,它们在课文中能起到画龙点睛的重要作用。在教学中,我们可以采用重读关键词的方法,暗示学生要抓住这些知识的重点,或要求学生在课本上对关键词画上点、线、圈、勾等着重号,或用彩色笔把关键词加以突出。

二、前后联想,读透课本

1.吃透知识点。现行政治课教材,在编写体例上,基本分为四部分:正文、专家点评、探究材料、相关链接。正文是重点;专家点评是对正文中的观点和概念的解释评说;探究材料是利用生活中的实例引入正文或是较浅显地解释正文中的重要观点;相关链接是为了拓展课本中的知识,丰富学生的知识。这几部分相辅相成,阅读时,我们既要区别它们不同的作用,又要把它们联系起来进行思考。这样,既能使学生熟悉教材,又能激活学生的思维,从而帮助学生把知识点吃透。

2.理清知识点之间的关系。在新课的讲授时,应尽可能地从旧知识推出新知识。在旧课的复习时,应引导学生探寻知识点之间的内在关系。这不仅符合人对事物的认识规律,而且能使学生建立起知识网络,便于学生对知识的记忆。

三、归纳整理,读薄课本

就是把课本知识归纳成很少一部分内容,甚至归纳为几句话或几个关键词或字,这样有利于记忆,也有利于锻炼学生的理解、归纳、综合能力。这种归纳必须建立在系统掌握课本知识、领会其精神实质、深知其内在联系的基础上。

1.培养学生的概括能力。一个段落,往往就讲解一个问题。指导学生概括段落大意,不仅能帮助学生理解知识,还能培养学生的概括能力。政治课文的每一段文字,都是由几个不同但又相联系的句子组成。一般地,第一句或最后一句往往概括了该段的段落大意或观点。教师应该告诉学生,在阅读政治课文时,首先应留心第一句或最后一句。但有时整段并没有一个明显的句子可以概括出该段的段意,这时就要求我们指导学生自己用精练的词句把该段的大意概括出来。这样,学生对这一整段的内容就大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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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11-0071-01

随着新课改和素质教育工作的推进,新的教学模式层出不穷,人本化的教学理念得到认可,但无论什么样的教学模式,有效的教学还是需要完整的课堂教学流程。近些年,在一些学校的高中政治教学过程中,有些老师恶意简化教学过程,美其名曰这是新课改的要求,固有的教学环节一并撤出,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下面,笔者就完整课堂具备的教学环节进行分析,并对如何优化教学流程进行探究。

一、回顾已学内容,强化知识的消化

一堂高中政治课的开始,不是新课的进行,一般都是对上次课堂甚至以往学习内容的回顾。我们知道高中政治内容的授课,前后知识都是相互联系的,在开展课堂回顾的同时,可以让学生重温学习过的知识,产生对知识的进一步理解,并加深印象,构建知识体系,并且对学生新课学习也是一个心理衔接和准备的开始,这样就会有益于新课的进行,如果新旧课程内容有所联系的话,也有益于学生形成一定的知识结构,从而促进学生的学习。如在学习《神奇的货币》时,让学生回忆商品的含义,即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然后了解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让学生了解货币的含义,并指出货币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这样的内容回顾,可以加深学生对已学知识的了解,对今后的高中政治学习中关于货币的种类与形式的学习就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只要掌握了这些基本的概念、定义及运用的方法,在进行高中政治以后相关的经济知识学习的时候就会事半功倍了。

二、巧妙导入,激发学生求知欲

高中政治学习的内容相对广泛,其教学对高中生,特别是文科生来说其意义更大。高中政治课要想实现优质高效的高中政治课堂,开展有效的课堂导入成为教学的必然要求。高中政治课堂的导入是课堂的开始,它可以起到引导的作用,可以吸引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可以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针对课堂的导入,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复习旧知识,进行导入;也可以巧用图片资源,实现体验式课堂导入;利用多媒体技术,开展兴趣课程导入;也可以采用问题设疑法导入;也可以进行生活实景导入。这就需要教师根据课堂内容灵活变动,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如何学习《信用工具和外汇》这一课时,可以这样导入:通过上几节课程的学习,同学们已经了解了有关商品和货币的知识,掌握了货币的本质和职能,并且知道了随着社会的发展纸币代替金属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在科学和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又出现了什么新兴的流通工具吗?这样的导入,即让学生在脑海里回忆了旧知识,又能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

三、精益求精,开展新课讲授

新课讲授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新知识的阐释、理解和掌握的重要过程。高中政治学习的内容较多,难度系数也较高,要想实现有效教学也是不容易的,这就需要高中政治教师在新课讲授中要精益求精,革新教育思想,不断创新教学方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教学过程,这样学生才能学习和掌握新知识。首先,政治教师要专研教材,熟悉教学内容;其次教师要革新教学观念,创新教学方法教师在充分挖掘、理解教材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采取直观、生动、形象的教学方法,设置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情景,让课堂充满情趣,从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学生在学习新课之后能理论联系实际,能够合理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

四、学会总结,构建知识结构

一堂优质课要善始善终,在新课讲授之后一般要进行知识系统的构建,对整堂课的教学内容进行完整系统的总结,在总结中还要把本堂课的知识点做到前后照应,联系旧知识,启迪新知识,引导学生构建系统的知识框架,还能帮助老师查漏补缺,强调教学重难点。如在学习价格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时,可以总结为如下示意图,这样学生就会很容易理解和掌握了。

供过于求价格下跌获利减少

生产扩大 生产缩小

获利增加 价格上涨供不应求

五、精讲简练,抓好课堂练习

学习知识的目的就是应用,一堂完整的课程需要有效的课堂练习。高中政治课堂内容较多,课时较少,所以每一分每一秒都显得十分宝贵,对于课堂练习的设置一定要做到精讲精练。在课堂联系中,题型要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而设置,可以是选择题、辨析题、简答题、开放性题目等等,内容上最好是本堂课中的重难点知识,时间上要有效控制,这样课堂练习就会成为学习内容的延伸和学习效果的检验场。

六、积极反思,努力提高

在高中政治教学过程中,教学反思是十分重要的,它不但可以要老师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教学过程中的优劣,还可以让老师及时的总教学经验和教训,重新认识自己。教学反思用在学生身上,还能引导学生及时总结,查缺补漏,为下一步的学习提供借鉴。只有客观及时的进行反思,师生才能提高。有了反思,教学质量才能步步高升。

总之,一堂完整的高中政治课堂,需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需要有适宜的教学环节。当然教师可以根据学习内容和学情的需要,酌情的选择和调整教学环节,但总的来说,各个环节都需要老师进行仔细的雕琢,努力呈现完美的高效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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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实践的解释学特征

长期以来,科学家、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对下述问题一直争论不休:一个解释行为对自然科学是否是至关重要的?解释概念和解释学循环是否仅仅适合于人文科学?在社会科学里,一个有影响力的传统观念(这至少可以追溯到狄尔泰和马克斯·韦伯)主张,在严格的或强的意义上,解释指人类行为。狄尔泰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自然需要说明,人则必须理解。新狄尔泰主义者泰勒(Charles Taylor)和德雷福斯(Hubert Dreyfus)进一步加强了这种区分。如泰勒相信,对于科学,必须要在“我们的目的、愿望、活动的直接视野之外把握它们。”[1]因此,即使自然科学是解释的,人文科学则是“双重的”解释:不仅提供解释,而且是解释的解释。库恩在对科学史的研究中,对泰勒的这种区分方式表示怀疑。他认为,自然现象也与文化相关。

劳斯同样反对泰勒的区分。首先,他赞同泰勒如下说法:我们使用语言来描述、促进和从事各种社会实践,因此把社会实在从这种语言中抽象、提取出来加以确定,这是做不到的。劳斯指出,泰勒的说法也同样适合于作为自然科学研究对象的物理实在。离开了具体的历史范畴和实践,科学家就没有也不能获得关于事物的知识。劳斯坚持,科学家所面对的自然总是由各种对于研究活动有意义的可能性配制而成的自然。其次,劳斯指出这种区分界线依赖于两类泾渭分明的范畴。在一类范畴中,人的行动是有意义的,而对于另一类范畴,人仅仅是物体(物理对象)。这意味着,两种学科的划分不仅仅是研究对象的划分。正如玛丽·赫西曾经指出的那样:“在进化论、生态学或遗传学的研究中,把与技术控制相关的模式同与人类的自我理解区分开来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正是如下理论范畴,像进化、选择、生存,受到人关于自身的观点的影响。”[2]劳斯坚持,自然科学的解释离不开人对自身的理解。

近年来,作为人文科学认识论的解释学传统由于受到越来越多的科学家、科学哲学家的非难,逐渐丧失其正统地位,走上了普遍解释学的道路。在英美科学哲学那里,解释学和实用主义彼此加强,甚至以一些重要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实用主义的各种看法通常被看做是努力把解释学普遍化。在劳斯看来,普遍解释学包括两种形式:一是理论解释学,一是实践解释学。对于分析哲学家来说,一个解释的陈述更像是翻译(translation)。所有的知识,包括实践的知识,一定要在语言(包括理论预设)中表达出来。真理是一个元语言的断言。理论解释学摧毁了解释学传统对自然科学的人工语言(artificial language)和人类交往的日常语言(ordinary language)之间的区分,坚持日常生活的常识和科学知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不同。

在实践解释学那里,解释被确认为是一种开放的可能性,而不是理论或信仰的翻译;解释学关注一个人是怎样生活的以及对其他人生活的理解,而不是把土语翻译成其他语言。这种观点可以追溯到后期维持根斯坦和海德格尔。在海德格尔看来,我们在世界上的存在方式,包含了对世界和对我们自身的一种理解,这种解释由我们每天日常的实践阐明,因此那些试图揭示我们实践的意义和实践自身的活动,都是解释。在此意义上,海德格尔强调解释学不是指解释的方法论,而是指解释自身。解释的可能性不是来自基础的信念,而是世界的存在方式。劳斯认为,“这种存在方式同维持根斯坦的‘生活形式’和哈金(Hacking)的‘推理风格’相类似。”[3]其次,劳斯力图澄清对海德格尔“理解”(understanding)观念的某些误解。这在英美哲学那里是非常普遍的。海德格尔的“理解”被认为是某种神秘的、难以捉摸的东西,它隐藏在实际存在的可能性背后,成为深奥而神秘、无法获得的真理。劳斯为海德格尔辩护:“如果我们必须坚持表面的和深奥的真理这种隐喻,那么海德格尔所谈论的东西是在表面的”。([3],p.63)“理解”总是局部的、生存的知识,它总是处于我们不能选择也不可能选择的可能性领域之中。相反,根据理论解释学,理解则是对世界的理论知识的了解,其中一些基础的信念和价值必须被假设出来,以使其他人能够理解和断定正确或错误,但是把哪种信念和价值设定为基本假设则没有确切的标准。最后,劳斯认为,理论解释学的解释关注“事实是什么”(what is the case),在正确表达事物中反映出来;实践解释学则重视“有什么关系”(whatmatters),在有意义的生活中反映出来。

总的说来,在普遍解释学的两种形式中,劳斯持实践解释学的观点。他赞同海德格尔为现代科学哲学提供的实践活动的可能性背景。但海德格尔在其早期著作《存在与时间》中,试图取消科学,至少部分地从实践解释学中取消科学。这是劳斯坚决反对的。他认为,海德格尔依旧依赖理论为主的传统观点,给科学分派一种独特的本体论角色。相反,劳斯致力于研究科学的局部的、生存的特性。科学研究就是对局部的、生存的科学知识的一种实践的把握。在劳斯看来,科学知识首先是和主要是在实验室(诊所、野地等)知道怎样做事(knowingone's way about)。实验室之外的知识的推广只能是从一种局部知识过渡到另一种,而不是从普遍理论过渡到具体例证。即,要把我们在具体情况下所做的(或能做的)放在第一位,即使我们关于理论的知识,也要以这种实践的、局部的把握方式来说明。

二、局部的、生存的知识

劳斯立足于欧洲大陆哲学意义上的批判,提出科学知识实践的、解释的特性,意在反对以理论为主的科学知识观。这种观点认为知识普遍有效,普遍知识是科学研究的目的,科学的应用是普遍知识在具体场合下实例证明。“理论的理解旨在达到一种置身事外的视点(disengaged perspective)”。[4]脱离我们的日常需要、利益、兴趣、牵挂等。理论的理解是没有视点的,它超越一切具体的社会场境,导致理论知识与修辞学之间的经典区别。理论知识的内容是抽象的、非具体的(disembodied),无论为谁拥有都是一样的,理论知识是通过具体的实践和技术而发现和评价的,但是这种实践和技术与理论相比也只是偶然的材料。对于科学的理论说明,有重要意义的不是发现和评价科学论断的实际环境,而是它们的合理“重建”。

劳斯以科学实践分析为根据,否定对科学知识统一的普遍说明的可能性,也不相信这样的说明有任何意义,主张科学研究的局部化或境域化。他指出,“理解具有局部的、生存的(existential)特性。科学知识首先是和主要是在实验室(诊所、野地等)知道怎样做事。这种知识当然可以转移到实验室之外,转移到其他各种情景中。但是,对这种转移的理解不能采取以下方式:通过运用桥接原理(bridge principles)和给理论变量取具体的局部值,普遍有效的知识论断在各种不同的具体场景中取得应用例证。这种转移必须理解为改制(adaption)一种局部知识以创造出另一种局部知识。我们是从一种局部知识过渡到另一种局部知识,而不是从普遍理论过渡到具体例证。”([3],p.72)

那么,什么是局部知识,或局部化的知识意谓什么呢?劳斯认为,至少有三个特征。首先和最主要的,知识只有在具体的场境(context)、特定的说话场合中产生和形成,而且,知识在其他具体场境中运用和推广,也是局部的。人们不能指望通过这些各种各样的再生产,知识还能始终保持不变。没有普遍有效的知识,正如Fuller所说:“即使给出有关知识特性的一些基础性的真理,也不可能建立任何世界性的统一观点,甚至某一主张在时间、空间中的重复传播,亦不担保其能保持始终不变。”[5]

其次,知识的再生产和再解释是受人类认知局限性制约的。认知心理学家和心灵哲学家提醒我们:人类认知能力是有限的。因此各种适用的知识或我们感兴趣的知识,是受人类认知范围的限制的。没有终极的知识或真理。最后,知识的生产和流通是通过社会团体组织起作用的。Fuller的“学科知识”(disciplinary knowledge)指出了学科是怎样一方面产生有意义的问题,另一方面又排斥其他的问题;知识学科在科学家、研究者中间,以及知识的使用者和支持者之间建成了统一战线,他们证明认识论的权威,保卫其认识论和政治上的成果。因此知识的局部性也有政治性的一面。Fu

【正文】er说得好:“即使承认在其他的社会接受的、重要的信念中包含有认识论的承诺,这种承诺也是制造权威断言的一种权力,是掩盖权力分布的一种形式。”([5],p.10)从这个方面来说,Fuller较接近福柯。后者关注近代社会产生的一种特殊的规训权力技术,它既是权力干预、训练和监视肉体的技术,又是制造知识的手段。劳斯认为,基于上述考虑,传统的科学认识论和科学哲学的范围已大大地扩展了。任何知识都是局部知识,“知识不再自我限定为与脱离实际的主张相关,而是关注另外一些问题:对科学研究的经济支持和应用、教育的各个方面、知识化的劳动市场、知识在不同领域的传播和推广以及知识、权威和权力的相互依赖。”[6]所有这一切都同政治学分割不开。

劳斯论证科学知识局部的、生存的特性主要包括:(一)理论不是一个语句系统,不能认为它的应用可以用演绎的方式推演出来;理论就是实践,研究就是行动,它们都处在具体的场境之中。(二)实验室的实践具有重要的独特性,必须重新确定实验室和实验设备在我们的科学理解中的地位。(三)只有在一个科学活动的局部领域中,标准化的工具或科学成果才有意义,才能得到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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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识的动力学

正统的知识观认为,知识无疑是能被某一知悉者拥有的东西,是能够通过流通相互传播和交换的东西;知识的内容独立于特殊的具体场境:特定的思想、特定的历史本文(txets)和话语。劳斯认为,以这种方式理解的科学知识,只是一种“理想”[7],因此它抛弃了历史,忽略了复杂的科学的实践领域。劳斯把这种传统观念称作“认识论的统治”(epistemicsovereinty)。福柯曾在他的关于权力分析中反对传统的“政治上的统治”(political sovereignty),认为现代权力的运演并不能在这样一个传统的观念中得到恰当的理解。劳斯认为,这两种统治形式,即理性的法庭和法制的法庭,在理论上非常相似:“法庭”具有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永久性的权力。在那里,没有控告、上诉,也没有恳请、商谈。

劳斯提出对科学知识的动力学理解(the dynamics of scientific knowing)代替正统的科学知识观。在他看来,知识是能动的(dynamics)、异质的(heterogenous)。知识并不是被占有或可以交换的东西,知识是由不同的(或异质的)彼此竞争的联盟相互调节的过程。“知识并不单独地或短暂地与一个陈述、一种技能或一种模式联结一起,知识的认识论地位依赖于与其他许多实践和能力(capabilities)的关系,特别是依赖于这些关系被修复、改变和扩展的方式。……把某个东西看做知识,就是把它看做进行各种活动的一个来源(不管是在将来的研究中,或是在各种各样知识的‘应用’(application)中。在这个意义上,‘应用’一词引人误解。因为,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我们并不是首先获得知识,然后才去运用它;知识必须被看做在运用中以各种方式解释的某种东西。)”([7],p.153)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知识是“流通的”(circulates)。知识并不是一种永恒占有、固定不变的东西。知识具有比单纯信念更复杂的暂时性。知识、知识的接受与评价都处于这种流通之中。新知识的程度化,非正式或正式地,都依赖于后来工作的解释和使用。科学工作不断地重新组织以利于后来的研究。其中,范式或理论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科学知识总是处于“竞争”(contested)之中。这与福柯坚持的权力总是面临“对抗”(resistance)是相似的。劳斯认为,一旦我们认识到知识仅仅通过其再生产和流通而存在,冲突或斗争(conflict)的重要性就变得很明显了:斗争集中于并指向流通中的知识领域。知识在斗争中产生和发展。斗争需要新的更有力的技术、更精密的仪器和更精确的理论模型以剔除可能不正确的或不真实的假说;同时,这些更新的知识反过来又提出新的研究方向或新的问题。因此,哪里某种知识得以产生和发展,哪里就有新的局部能力(capabilities)及其在新的背景中的扩张。相反,没有挑战、斗争,就没有知识的产生和发展。哪里旧的对抗或斗争消失了,哪里的知识也就停止了增长。

关于知识的斗争问题。劳斯指出,斗争或冲突也不能归之于传统经验主义范围。知识受抵制也能够由对动物粗暴、政治上的敏感、对军队力量的兴趣、无线可赚等问题引起。这种因素在传统认识论那里被区分为科学知识的外部因素,以有别于知识的内部因素。只有依据标准的方法论,遵循知识领域中理性的统治规则,才算得上是“内在的”(internal)。然而局部知识及其动力学特性削弱了知识的内外区分。所有那些关于研究材料、设备、程序、拨款、职员、技能的发展等因素都构成了投资和赞助某种知识主张的知识的真正发展。因此一个物理学家可能讨论特殊的实验室的研究策略,以反对他的对手:更便宜、较少冗赘、能充分利用职员的技能、更能吸引投资拨款、有更可靠的学科文献基础、更适宜的各种实验、更少泄露辐射……这些不同的局部的关注和理由共同作用,确定了什么可以算做知识。因此,“知识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策略的干涉(strategic intervention)而不是一个孤立的领域。”([7],p.156)Fuller在《社会认识论》一书中持类似的观点。他把正统认识论的错误比做“教科书的谬见”(textbook fallacy):把家庭、经济、认知(或科学)等等脱离实际经验地介绍给学生,好像它们是截然分开的领域,而事实上它们是重复的分类。如家庭的分析,不仅是作为政治生物学的手段,读者可能发现家庭的分析也是一个经济统一体。因此,正统知识观的内外区分是不恰当的。

不仅如此,动力学的、非统治的(nonsovereign)认识论还强调知识的生产性(production)。这与福柯的权力分析是一致的。在知识的生产(再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出现了健康的新形式(低胆固醇、高纤维素、适当的T-cell含量)、财富的新形式(最明显的是获取和控制信息的形式)和新的破坏力量(如军事力量)。这种科学知识及其相关的控制和限定的不断扩展并不仅仅是补充的、附属的或外在的,而是知识流通和证明(validated)的内在方式。劳斯由此得出结论:“存在无数的真理,但没有本质的真理;同样,存在多种科学知识,但没有本质的科学知识。”[8]即普遍的、理性化的科学事业是不存在的。但劳斯同时指出,我们反对从一个中立的立场去评判真理和知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真理主张都能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上提出。知识主张(claims)是历史的、社会的、在具体背景中确立的。而且这种认识论的背景总是不稳定的,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之中;知识划界和知识结构也不断受到挑战和部分修正。因此,认识论的联盟总是和权力与政治联盟紧密相联的。重视这种关联并进而详尽考察权力及其在科学实践中的运作,目的并不是为了政治目的贬低知识或科学的重要性,而是为了不惜一切代价为知识和真理而战,把认识论和科学哲学公正地置于其中。

劳斯对科学哲学的政治学考察是否是非理性的?本文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种考察并不是要取消科学、取消真理性,而是把科学理性放到一个恰当的位置上。劳斯理性观的积极意义表现在:

(1)科学理性所代表的不是高高在上的、普适一切的准则或方法;而是具体的、局部的和多种多样的。

(2)理性并不是中立的,也没有一个客观的立场,而是与其他种种非理性的因素如权力互相关联的;这种关联性是理性本身固有的,不是外部强加的。

(3)理性并不是静止的,存在于某个地方等待人们去认识或获取的东西;它是动态的、流通的,充满矛盾和斗争。

因此,不同于正统的科学理性观,劳斯主张局部的、具体的实践理性。同理,真理也只能以局部的方式把握,没有任何形式的普遍知识和普遍真理。

劳斯科学观的积极意义还在于使我们认识到,科学不是一个理论的陈述系统,而是一个实践的领域;不是普遍的理论说明,而是同局部场境紧密相关的策略干涉。实验室的实践和仪器设备及相关知识、特定的计划和精确的技术以及工作环境、资金来源、权力斗争等都构成一个知识。这里有一个相关的问题值得注意,我们承认知识的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是相关联的,两者共同构成知识的产生和发展,这并不表明知识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能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上起作用。应该很明显,两者对知识的构成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是有所不同的,尽管外部因素有时显得至关重要。劳斯的上述分析,其意义应当在于不是要坚持正统的知识内外的区分,而是表明一方面既要认识到影响知识的各种因素是相互作用、相互关联的,不能把它们截然区分开来,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把影响知识的各种因素平等地对待是矫枉过正的行为。各种因素之间的差别并没有一个普遍的法则可以遵循(如内部因素决定知识之所以为知识;外部因素对知识只能起推动或阻碍的作用),而是一种局部的差别:有时某一因素可能构成知识的主要因素,而另一时则可能成为不相干的东西。劳斯的错误在于,他把知识的内外区分摧毁之后,赋予所有构成知识的因素以同等的地位,甚至认为知识及其联盟之间的斗争的胜负与知识的正确或错误几乎没有什么关系,把权力斗争放在决定性的位置上,从而走向绝对化。

【参考文献】

[1] Charles Taylor,Rationality',in Philosophical Papers,Vol.2,Cambridge,1985,p.136.

[2] Marry Hesse,Revolutions and Reconstructions in thePhilosohy of Science(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0),p.186.

[3] Joseph Rouse,Knowledge and Power.p.62.

[4] Charles Taylor,Rationality,in Hollis and Lukes 1982.p.89.

[5] Steve Fuller,Philosophy of Science and its Discontents.(Boulder:Westview Press,1989),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