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经济研究模板(10篇)

时间:2024-03-26 17:22:0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环境经济研究,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环境经济研究

篇1

中图分类号:X19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6248(2016)02006707

环境经济学是伴随着人类活动引起的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而产生和快速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20世纪70年代末环境经济学被介绍到中国。1978年中国制定了《环境经济和环境保护技术经济八年发展规划》。1980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斯德哥尔摩召开关于“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的讨论会,决定将“环境经济”列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81年《环境状况报告》中的第一项主题。同年中国环境管理、经济与法学学会成立,由此推动了中国环境经济学的研究。这表明作为环境科学的重要分支,环境经济学已成为一门瞩目的独立学科。环境经济学虽然仅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但其学科体系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通过持续的研究和实践,环境经济学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十多年来,环境经济研究在中国发展快速,不但表现在环境经济理论和框架体系不断充实完善,而且结合中国实际开展的环境经济领域研究也取得了很多的成果。学者们翻译、撰写了环境经济方面的教材和专著,还发表许多研究环境经济的论文,开展了环境经济各领域多方面的科学研究,在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成立了相关的研究机构,培养了一批环境经济方面的专业人才[1]。

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经济学学科体系,其理论体系、研究方法和实践指导都需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充实、提高和完善。基于此对2005~2014年收录在《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以下简称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中篇名包含有“环境经济”的全部期刊论文进行统计分析,以期从这个角度研究近十年来中国环境经济研究动态和发展路径。

一、近十年环境经济研究

数据样本统计(一)“环境经济”期刊论文篇数统计

从中国知网中检索2005~2014年间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全部期刊论文,剔除重复及不符合主题的论文,共有462篇,其中核心期刊本文核心期刊指中国知网上所检索的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论文200篇,其他期刊论文262篇。具体统计数据如表1所示。

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是从2005~2014年间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中国知网全部期刊论文这一角度来研究环境经济学学科的发展,但环境经济研究成果的体现形式是多样的。比如中国知网检索数据库收录文献中除了期刊论文,还有优秀硕士论文、博士论文、国内外会议和其他形式的研究论文,在2005~2014年间,这些论文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共计338篇。

此外,统计分析2005~2014年这十年的文献,是为了了解在新阶段中国环境经济学学科的发展进路。而在1978~2004年的27年间,中国环境经济学学科经历了起步、探索和发展等重要阶段。在这27年间收录在中国知网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文献,包括期刊论文、硕博士论文、国内外会议论文和其他形式论文共456篇,其中期刊论文有406篇。

(二)基于期刊的数据样本和研究方法

为了能较好地表征环境经济学学科领域研究的客观水平,本研究的检索统计工作不仅关注期刊论文数量的变化,更关注期刊论文的质量变化。核心期刊论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相关研究领域的较高水平,故本研究的重点在核心期刊论文。据上文可知,本研究全部实际有效样本为46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的实际有效样本为200篇。

在相关论文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引证分析、数据分析和词频分析等方法对中国近十年来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全部期刊论文数量的变化规律进行总结,重点对论文期刊类型、主要议题、作者人数等方面进行数量分析。同时分析文献的被引次数,以衡量期刊论文的影响力。

(三)数据样本局限性分析

本研究只是从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期刊论文这个角度来分析环境经济学学科的发展,数据样本必然存在局限性。由于环境经济学学科领域的广泛性,涉及环境经济的具体研究对象很多,仅就期刊论文来说,属于环境经济范畴的论文众多。篇名属于环境经济领域范畴的其他关键词的论文有至少十多种,如“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绿色GDP”、“ EKC”、“环境绩效”、“环境损失(损害)”、“环境成本”、“环境外部性”、“排污权”和“环境税”等,见表2所示。据《中国环境经济学学科发展报告》统计显示:1980~2008年这29年间有关环境经济研究领域的中文核心期刊的文章共有10 618篇。本研究检索统计了2005~2014年环境经济研究领域核心期刊论文,属于环境经济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共有10 506篇。由此可见,近十年有关环境经济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数量比过去有大幅增加。

由此分析,2005~2014年篇名中有“环境经济”的核心期刊论文大约占环境经济学学科领域范畴的核心期刊论文的1/50~1/60,也就是说大多数有关环境经济的研究论文在其篇名中并没有直接使用“环境经济”。故本研究的局限性在于并未包含环境经济研究的所有领域,但本研究的贡献也正是对以“环境经济”为篇名的论文的深度分析,以见微知著,窥一斑而略见环境经济学学科研究的全貌。

二、数据样本论文分析

(一)研究阶段分析

通过对全部462篇数据样本期刊论文进行分析发现,2005~2008年数据样本期刊数量逐年递增,到2008年达到峰值,2009~2011年数据样本期刊数量略有下降,2012~2014年数据样本期刊论文稳定在40篇左右。中国环境经济学学科近十年期刊论文方面的研究从数量上看为稳定发展的阶段,从质量上看为深入扩展研究的阶段。

进入21世纪,环境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不断扩大,并且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可以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环境经济学研究将重点关注环境经济理论体系、环境价值核算体系、环境经济分析方法体系、环境经济评价体系、环境保护经济手段体系、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环境投融资体系、循环经济体系、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体系等[1819]。

四、结语根据本文数据样本进行的统计分析,可以了解近年来中国环境经济研究的一些特点。第一,从数量上看,年核心期刊发表篇数变化不大,但论文的深度有所扩展,涉及的领域更广,所使用的分析手段也更多,近十年环境经济领域的相关研究论文比以前的有大幅增加。第二,在影响力方面,发表于理工类核心期刊上的环境经济类论文的影响力更大;另外,采用数量分析、科学实验以及工程实践的论文影响力也较大。这说明中国环境经济研究的一种趋势是朝着定量分析、技术支撑的方向发展。第三,在研究内容上,依据词频分析结果,研究的内容和范围有所扩展,研究深度有所加强,但较多的研究还是探索性的,结论是建议性的,其实践意义、应用意义和指导意义还不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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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Chinese environmental economy

research in the last decadeDONG Xiaolin1,2, XUE Wenjie1,2, SONG Cheng1

(1.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Research, Changan University, Xian 710064,

篇2

中国的环境经济学理论研究成果大致可概括为如下“五论”:环境资源论、环境价值论、环境生态论、持续发展论、环境产权论。

1.环境资源论。环境资源论,就是指环境是总资源,是人类对环境本质的进一步认识和揭示得出来的。环境之所以是资源,一是因为作为人类生存环境来说,阳光、水、空气、土壤等环境要素为人类提供了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而且这些环境要素的质量是人类生存的必需资源。二是作为物质资料再生产的条件来说,环境为人类提供了获得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物质资源。三是环境的一切要素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将会越来越多地以资源形式呈现在人们面前。可以说,环境中的一切,包括环境本身,几乎无一不是人类开发和利用的资源。

2.环境价值论。环境价值论的含义是,环境是一个有价值的客观事物。环境价值论是环境资源论的必然结果,是环境经济学的核心。但对环境价值论的解释及其价值量的理论却不尽相同。关于环境价值论的理论依据。第一种是西方经济学中的“效用价值论”,它认为价值是产生于商品的效用,只要是有用的物品就有价值。环境对人类有用,因此,它具有价值。第二种是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认为未经人类劳动过滤的环境资源没有价值。但从环境资源的功能来看,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如果环境没有这些功能,要创造满足人们生存需要的这些功能就必须投入人类劳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原始的环境资源也是有价值意义的。从环境资源本身来看,随着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深化,原始森林等资源没有绝对价值(即指直接通过人类劳动创造的价值),但却具有相对价值(即指间接通过人的劳动创造的价值)。第三种观点是在“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结合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自然资源价值观和自然资源价值论。这种观点认为:自然资源是一种财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自然资源的价值决定于它对人类的有用性,决定于它的稀缺性和开发利用条件;土地所有者出租土地,无论是自然状态的土地(自然资源),还是已被开垦的土地,都得到一定的货币额。因此,环境也就具有价值。

3.环境生态论。环境生态论的含义是,环境是一个生态系统;环境的运动,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的运动;保护环境,也就是维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而要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保护环境质量,就要按生态平衡规律办事。“环境生态论”认为,生态系统不仅包括生物界的有机复合体,而且也包括整个环境的复合体。生态系统就是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在特定空间的组合。这个特定空间就是地球上的生物圈。环境生态论是环境经济学研究环境经济系统发展变化运动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离开了“生态”二字,离开了生态循环和平衡,就不会有环境系统的运动,也不会有环境经济系统的运动。环境生态论基本内容是:(1)环境经济系统的发展变化运动,本质上就是生态经济系统的发展变化运动。(2)环境经济系统是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耦合而成的复合系统,因而在系统的平衡、效益、目标、规律等基本方面都表现出双重性。

4.持续发展论。持续发展论是建立在环境生态论基础上的,其含义是在致力于追求发展的过程中,保持人类与自然之间的持久平衡,使发展不损害生态环境,不牺牲未来的利益,使经济社会得到持续协调发展。从经济学角度来说,也就是三种再生产的综合平衡与相互间协调发展。所谓三种再生产,是指社会再生产过程是由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人类自身再生产组成,它们相互间不是封闭的、孤立地进行的,而是相互间进行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构成一个完整的社会再生产全过程。要使社会再生产不断循环并周而复始地进行,就必须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与环境的协调。

5.环境产权论。环境产权论是沈满洪首次提出来的,他认为,环境问题从经济学上看是个外部性问题。它引导人们在研究经济问题时不仅要注意经济活动本身的运行和效率问题,而且要注意由生产者消费活动引起的不由市场机制体现的对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产权理论对传统的外部性理论有了实质性的发展,它认为一切经济交往活动的前提是制度安排,它要求制度安排必须以效益最大化为标准。产权理论用于环境损害的行为分析及其环境保护的制度选择研究,称为环境产权论。环境产权理论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其研究前景十分广阔。

篇3

(一)环境审计产生的理论基础 审计的基本职能是对受托经济责任进行监督。传统的审计主要涉及经济活动,现代审计则既涉及经济活动还深入到社会领域,这引起审计职能的必然扩大。在人类活动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受托责任的范围正不断扩大,在受托经济责任的基础上已经向社会、自然环境等多个领域延伸,而这些领域均有充分获取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需求。此外,现代审计的职能已经远远超出了监督职能的范畴,评价、鉴证、管理、服务等多种职能,日益成为现代审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承担自然环境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鉴证,加强自然环境保护、管理,为环境信息需求者提供环境信息服务,必然对传统审计提出更具体、更专业的要求,环境审计的产生成为必然。环境审计是在传统审计领域中开辟的新领域,是审计学科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环境审计的产生基础与传统审计的产生基础有相同的部分即均源于受托责任。但鉴于环境资源具有社会公众共有性,其所有权的共有性这一特征决定了环境资源特殊的委托受托责任关系。在经济社会中由于企业是环境资源的主要使用者,企业便应当承担环境保护的受托责任,但由于企业经济人的本性使其为了追逐利润而任意使用多种环境资源,并且不用付出相应的代价,从而造成了环境的破坏和日益恶化,而社会公众却成为其重要受害人,社会公众便开始寻求人并委托其来进行环境监督与管理。于是,受托责任扩展到环境领域便形成了受托环境责任,而这种受托环境责任履行监督与管理又与人类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可持续发展下的受托环境责任”是环境审计产生的理论基础。

(二)循环经济的内涵及原则 战后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的环境保护运动促成了循环经济理念的发展,由于各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背景不同,对循环经济的内涵理解也呈现出多样性和差异化。在我国,“循环经济”一词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很多学者、组织机构从不同角度对其作了多种界定。《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指出,“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应当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前提下,按照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实施。在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过程中,应当保障生产安全,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防止产生再次污染。”

(三)循环经济下环境审计的内涵 围绕什么是环境审计这一概念,国内外相关组织机构、审计学者与实际工作者发表了多种看法,在此以美国环保署和国际商会的观点做简要介绍。美国环保署(EPA)认为,“环境审计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法定机构对适用于环境要求的有关业务经营及活动所进行的系统的、有证据的、定期的、客观的检查”。国际商会(ICC)认为,“环境审计是环境管理的工具,它是对与环境有关的组织、管理和设备等业绩进行系统地、有说服力地、客观地估价,并通过有助于环境管理和控制、有助于对公司有关环境规范方面的政策鉴证等手段,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标”。

长期以来环境破坏末端治理是环境保护的传统思路,但循环经济突破了这种狭隘的观念,拓宽了环境治理的视野,使环境保护向前延伸到了经济运行机制的层面,是新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因此,基于循环经济视角下的环境审计应体现循环经济这一突破,环境审计范围也不能再局限于经济活动结果的审计,而是向前延伸到经济运行机制层面的审计。其一,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要求运用环境审计手段分析企业的经济运行模式,在源头上控制将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其二,运用环境审计手段开展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和经营结果的定量、定性分析,并对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的环境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内部控制以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做出客观评价;其三,向委托人提供基于循环经济理念的审计报告。由此可知,循环经济下的环境审计是指为了确保可持续发展下受托环境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等采用科学的方法,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范对被审计单位在发展循环经济、履行受托环境责任过程及环境活动产生影响的经济事项和经济结果所进行的检查、监督、鉴证、评价、报告等的环境管理活动。

二、循环经济下环境审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循环经济下开展环境审计的必要性 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就曾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十二五”规划中再次提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减量化优先,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当前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已经是社会各界的共识,其中极为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开展环境审计工作,通过开展环境审计,可以对企业环境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使之达到管理有效、控制得当,以提高经济效益并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二)循环经济下开展环境审计的可行性 首先,从理论上讲,循环经济与环境审计之间的天然联系为循环经济下实施环境审计提供了可行性。发展循环经济能够节约有限的资源,使生产的发展与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并重,这种经济发展方式不仅强调降低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更注重资源的再利用与再循环的循环使用,同时强调投入产出比,以使经济、社会、环境整体总效益最大化使人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而通过环境审计,揭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无效、低效行为,促使被审计单位承担环境责任,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发展循环经济开展环境审计都是为了使企业摆脱传统粗放的经济运行方式,大力发展新型的集约化、绿色化、科学化、可持续化的发展模式,承担起受托环境责任。循环经济发展是环境审计开展的必要前提,环境审计是推进循环经济运行方式的有利手段和可行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与开展环境审计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关系。一方面,受托环境责任要求企业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要求开展环境审计;另一方面,环境审计又能反过来检验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等工作的完成情况,对于企业更好地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起到监督与制约的作用,从而使受托环境责任得到有效履行。因此在循环经济运行方式下开展环境审计具有理论的可行性。

其次,从政策法规上讲,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已逐渐意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及深远意义,逐步制订了多层次的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并且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目前,我国组织修订了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在物权法、刑法修正案及其他有关法律中也针对环境保护作出了新的规定;开展了水、大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等环保相关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国务院颁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8项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出台脱硫电价、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一系列政策,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生态补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试点。并且,截至到2011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已经初步建立,现行标准已达1300项。另外,目前我国已有多个审计法规、条例,如《审计法》、《中国审计法规》、《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内部审计暂行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为循环经济视角下实施环境审计提供了依据上的可行性。

再者,从机构设置及社会宣传上讲,循环经济下开展环境审计具有组织、意识上的可行性。目前环境审计在我国虽然还是起步阶段,但相关各方一直都致力于环境审计的宣传与执行。我国于1983年正式成立审计署,1983年到1997年在审计署开展的审计项目中已经涉及到了一些环境保护资金的审计事项。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于1992年通过了《21世纪议程》,我国政府于1994年3月作出了履行《21世纪议程》等文件的庄严承诺即《中国21世纪议程》,并明确提出“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包括水、土等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还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治土地荒漠化,防灾减灾等”。这标志着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开启了环境审计意识上的可行性;1995年,在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开罗会议上,中国审计署在提交的会议论文中对环境审计的作用和责任、环境审计的技术和方法,进行了具体阐述;1997年,中国审计学会在《审计研究》期刊上,举办环境审计研究专题,得到有关人员的大力支持;1998年,我国审计署成立了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明确了环境审计的职能,这标志着我国环境审计新阶段的开始;2002年,中国审计学会再次召开环境审计研讨会,这充分说明了环境审计日益被重视;2008年,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将环境审计的实施提到了日程上来,并且引起了理论界对于环境审计研究的重视,形成了一定的社会舆论,奠定了循环经济下开展环境审计的组织、宣传基础。

三、循环经济视角下环境审计的实施策略

(一)环境审计自身体系建设策略 环境审计目前在我国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相关理论、方法等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应该把制定环境审计的法规体系、增加环境审计的实施主体、拓宽环境审计的实施领域、创新环境审计的方式方法作为环境审计自身体系建设的重点。

第一,制订环境审计的法规体系,明确环境审计政策法规依据。我国已经制订了一些与环境审计相关的政策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目前还没有用于直接指导环境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现有国家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准则等审计规范不能对因环境问题引起的环境事项审计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而目前还没有专门制定环境审计的规范。因此,应尽快研究环境审计立法、制定具体的环境审计准则,以确立法律的权威性,统一环境审计的评价依据,减少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

第二,增加环境审计的实施主体,开展内外部全方位审计。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是我国审计领域的三大审计主体,但目前在我国环境审计领域政府环境审计却是最大的主体,就其审计范围来看也主要是由政府审计部门实施的外部环境审计,较少涉及企业及其他微观主体的自身内部环境审计,而由注册会计师开展的民间审计也受到很大限制。伴随着我国循环经济运行方式的深入推进,重视审计环境系统以及评估环境风险是环境管理发展的趋势,微观企业自愿式环境审计必将提上日程,环境审计必然由外部强制式审计发展为强制式审计与自愿式审计相结合,企业微观层面的内部环境审计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环境问题将会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长期财务安全,民间审计的第三方身份能为企业环境审计提供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注册会计师介入环境审计与报告活动成为一种必然和可能。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应三方协调开展环境审计,互为补充,将能全方位、分层次地审查和评价被审单位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环境保护和治理情况及取得的绩效等。

第三,扩大环境审计的内容,拓宽环境审计实施领域。在以政府环境审计为主的当前,环境法规的遵循性和财务报表中环境事项的处理和披露是环境审计的主要内容。在循环经济逐步落实的过程中及环境审计实务进一步发展的背景下环境审计的内容必将得到进一步扩大,环境审计实施领域也将大大拓展。环境审计的内容至少应该扩大到企业清洁生产审计、企业环境责任审计、企业环境绩效审计、企业环境财务审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审计、企业碳排放审计、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审计、政府生态环境建设审计、政府环境绩效审计、财务和政府环境责任审计等。环境审计的领域就目前来看至少应涉及到土地资源和水环境审计、大气污染防治、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海洋资源、固体废物和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并且随着循环经济及环境审计的进一步发展,环境审计的内容及审计领域也必将会有更多的新增和扩充。

第四,探索环境审计的审计模式,创新环境审计的方式方法。我国环境审计在审计方式方法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主要针对政府审计,缺乏系统性,与环境学科的融合也不够,尚未打破传统审计研究框架,难以取得适应环境审计实务开展的突破性进展。实务方面,目前的环境审计实务,多采用项目为导向、以资金审计为重点的审计模式,没有突出区域环境审计的整体效应,难以适应逐步拓展的环境审计领域的需要。因此新型的、遵循环境领域自然规律、符合环境审计特点的审计模式的探索及环境审计方式方法的创新,已成为目前环境审计发展的瓶颈。对此,基于循环经济视角下的环境审计一要积极开展合作审计,各级审计机关尤其是上级审计机关要根据环境保护跨行政区域的特点,积极组织相关审计机关和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对水、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共同关注的区(流)域性生态环境事项,通过平行或联合审计的方式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并建立协商机制,加强审计情况的协调、沟通与交流,共同研究和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办法;二要积极开展跟踪审计,各级审计机关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保工程项目、重大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措施和战略规划等(如国家大江大河及湖泊治理规划、退耕还林工程和节能减排政策执行),要积极试行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三要积极运用信息技术与方法,如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和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排污费核定和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环境统计信息系统、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和污水处理信息系统等。

(二)环境审计外部保障措施建设策略 循环经济视角下环境审计的实施除考虑环境审计自身体系建设外,还应考虑环境审计外部保障措施建设。

第一,加快环境会计的实施,规范环境审计的信息载体。环境会计能对企业一定时期的环境效益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向信息需求者提供环境信息,而在我国目前环境会计的发展有很大的局限性,对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指标均未披露,现有会计报表提供的是经济效益指标,对开展环境审计所需资料现行会计还无法提供。针对目前的现状,首先应尽快制定便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会计准则和基本核算体系,再者规范环境信息披露形式,不能仅局限于目前的环境报告书。另外,还要加强环境保护系统的管理以及相关资料的管理,保证环保管理系统高效、及时运转,确保环保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规范环境审计的信息载体。

第二,加快环境审计的宣传,提高环境审计的社会舆论。我国已就环境审计开展了系列的宣传工作,但与一些环境审计开展较好的国家相比,我国环境保护和环境审计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环境审计的质量,提高社会对环境审计的重视度,一定要注重环境审计的宣传工作,使人们认识到环境审计的重要性,这也有利于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再者要处理好重大环境问题和环境案件,要使这些容易引起社会反响的环境问题起到一点带面的辐射作用,以扩大环境审计的影响和社会的认可度,使环境审计适应环保工作和我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

第三, 规范相关主体的职责权限,协调环境保护活动的管理与监督。环境保护部门、审计部门、企业三者是环境管理领域的行为主体,彼此各司其职又紧密联系。《环境保护法 》明确规定,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向本级政府负责,是环境保护的专门管理机关,其立足于大范围的环境保护,对环境进行规划和监控,具有技术性的特点。而审计机构则主要负责经济监督,对保护治理环境、促进生态平衡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包括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经济活动及环境保护的经济结果的审核、评价,具有综合性和独立性的特点。二者是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监督,不能相互取代。虽然循环经济及环境审计在宏观上主要由政府加以促进引导,但在具体实施上则还是要以企业为主,因为企业对环境资源无限索取或肆意破坏与污染的行为虽然是个体行为,但无数的个体行为作用于环境,就可能会破坏环境的承载能力,制约人类未来的发展。因此,企业应克制自己对环境无限制的索取,合理使用资源于生产活动中,在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社会及环境的效益。因此,应协调好相关主体的职责权限,提升监管力度和实施效果。

第四,提高环境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环境审计是综合性较强的审计领域,不仅需要一般的审计学知识,更多的是要具备环境经济学、环境法学、社会学、统计学、工程学等知识,因此开展环境审计的工作难度较大,对环境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目前培养的多为一般财经类审计人员,即使是已经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由于其对环境审计业务接触较少的原因也很难具备环境审计所需的知识、技能等专业胜任能力。因此,针对环境审计对审计人员要具备环境等综合知识的需求特点,在提升环境审计队伍能力时要把个人专业胜任能力的培养和提升环境审计专业团队建设结合起来。就个人能力提升上可以采取选送业务骨干到主管部门或基层单位挂职交流、相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资源环境审计业务培训,帮助审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或从资源环保部门选调专门人才等方式加强人才培养。就审计人员专业团队建设上可招收具有资源、环境专业(如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经济学、土地资源管理和矿业工程等)的人员充实到审计队伍,并且要积极聘请在资源环保领域具有丰富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的外部专家,通过直接参加审计项目或召开专题研讨会等方式,指导、帮助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弥补审计人员专业技能上的不足,提高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本文系2011年河南省审计科研立项课题“循环经济视角下的环境审计研究”(课题编号:0510)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李明辉、张艳、张娟:《国外环境审计研究述评》,《审计与经济研究》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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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补偿机制及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内涵

生态补偿是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而采取的措施。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是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调整各相关方的利益关系而采取的措施。

(一)生态补偿和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的概念十分宽泛,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理解,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种认识:

(1)自然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最初源于自然生态补偿,《环境科学大辞典》将自然生态补偿定义为“生物有机体、种群、部落或者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所表现出来的缓和干扰、调节自身状态使生存得以维持的能力,或者可以看作生态负荷的还原能力”。自然生态补偿强调的是生态系统内部补偿。

(2)生态系统补偿。是对生态环境本身、生态环境价值或生态服务功能的补偿,侧重于从生态学角度对生态补偿的一种直观解释,它考虑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通过人工治理措施恢复自然界的生态能力;强调的是对生态系统的补偿,不包括对环境资源保护作出贡献者的经济补偿。

(3)生态保护的经济手段。生态补偿是将生态保护行为外部性内部化,是对行为或利益主体的补偿。侧重于从经济学的角度对生态补偿更深层次的认识,它重点考虑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对提供生态服务、保护生态环境的人给予补偿。它是实践工作中制定生态补偿政策的重点。

国内学者在研究生态补偿时习惯将其译成英文“Ecological Compensation”,而国外学者常使用“Payment for Ecological Services”或者“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即生态服务付费或环境服务付费。从术语的使用就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对生态补偿的认识和侧重点的不同。补偿(Compensation)强调的是受益方从道义上对付出方的回报。付费(Payment)则强调双方地位平等,通过契约或市场交换,一方获得生态产品,另一方则获得了相应的报酬。

综合国内学者的研究,我们认为:生态补偿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通过调整保护或损害生态环境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将生态保护中的外部性成本内部化,从而调动保护者的积极性。根据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所提供生态服务价值,由受益主体向生态保护者进行补偿。一般而言,生态补偿是对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补偿,不包括环境保护补偿。

生态补偿机制是指调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相关方利益关系的一系列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的总和,主要是对生态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内容、补偿标准等作出制度性安排。其实质是利益调整,通过对生态建设和保护中各种利益关系进行协调,达到既保护好生态环境、又协调好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二)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是指以保护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促进人与水生态和谐为目的,通过调整流域水生态受益者与保护者、破坏者与受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将流域水生态保护中的外部性成本内部化,从而调动保护者的积极性,约束破坏者的行为。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包括生态和环境服务受益者向保护者的补偿,也包括破坏者向受害者的补偿。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包括流域生态补偿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补偿。

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是指为维护和改善流域水生态服务功能,根据流域生态保护和恢复成本、发展机会成本、水生态服务价值,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调整水生态受益者同保护者、破坏者同受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本质是调整流域相关主体水生态利益及其经济利益的关系,激励对水生态保护,约束对水生态破坏和过度利用水资源的行为。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包括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流域环境补偿机制。

二、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依据

(一)理论依据

研究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需要从理论上厘清为什么要进行补偿、如何进行补偿和如何确定补偿标准等问题。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和生态资本理论。

1、公共产品理论

按照微观经济学,社会产品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水资源及其所提供的水生态服务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其使用具有非竞争性,往往导致过度使用,最终导致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破坏,出现全体用水户利益受损的“公地悲剧”。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就是通过支付补偿金的方式,利用制度设计来激励公共产品的足额提供,从而避免水资源和水环境利用中“公地的悲剧”,减少“搭便车”现象的发生。因此,公共产品理论解决了为什么要进行流域生态环境补偿的问题。

2、外部性理论

环境资源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外部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源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所形成的外部成本,二是生态环境保护所产生的外部效益。前者导致因资源开发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但这部分成本没有纳入经营者的生产成本;后者所产生的生态效益被其他个体无偿享用。古典经济学家庇古认为,当社会边际成本收益与私人资本边际成本收益背离时,难以靠合约规定的补偿办法解决,表现为市场失灵,必须依靠外部力量,即通过政府干预加以解决。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与补贴等经济手段使边际税率(边际补贴)等于外部成本(边际外部收益),使外部性“内部化”。罗纳斯・科斯的产权交易理论则认为,外部性问题的实质在于双方产权界定不清,在产权明晰和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外部性问题可以通过市场解决。由于水的流动性,使得上下游水事活动具有高度关联性,对水资源的不同利用方式都会产生外部效应。不论是正的外部效益还是负外部效应,都会导致私人边际效应成本和社会边际效应成本发生偏离,进而导致资源配置扭曲。既然水资源利用存在外部效应,就需要建立补偿机制来消除外部效应的影响。

3、生态资本理论

根据环境经济学理论,整个环境都是资源,都具有价值,其价值大小受稀缺程度和开发利用条件的影响。同其他生产要素一样,自然资源和环境也是资产,作为自然资本向社会提供其独特的生态服务,这种生态服务的提供也应得到相应的资本权益。因此,利用生态环境资源也应支付相应的费用,从经济上建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机制。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是资源和环境有

偿使用制度的重要内容,它的建立要求生产者、开发者、经营者改变水资源及水生态是公共物品无需付费的观念,要求全社会认同水生态功能的价值。

(二)法规和政策依据

我国资源与环境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均有涉及生态补偿的内容。

1、已有法律法规中有关生态环境补偿的规定

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以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退耕还林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均从不同的角度对水资源有偿使用、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收费、水环境保护补偿和生态建设补偿等制度作出了规定,为我国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奠定了法律基础。如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第二十四条规定:“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森林法》第八条规定:“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2、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

中央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增加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逐步使当地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各地区要切实承担对所辖地区环境质量的责任,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运用经济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提出,“落实流域治理目标责任制和省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要明确生态补偿责任主体,确定生态补偿的对象、范围。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者要承担环境外部成本,履行生态环境恢复责任,赔偿相关损失,支付占用环境容量的费用;生态保护的受益者有责任向生态保护者支付适当的补偿费用”。

此外,部分省区的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生态补偿的相关政策。如浙江作为全国第一个全面推进生态补偿实践的省份,在2005年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在省域范围内实施生态补偿的框架和思路。辽宁制定了《跨行政区域河流出市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及补偿办法》,探索了流域上下游间水环境污染的赔偿标准。山东、河北、江苏、福建等地也出台了流域水环境补偿的有关法规和规定。

三、京冀间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框架

海河流域总面积31.8万平方公里,包括海河、滦河和徒骇马颊河三大水系、七大河系、10条骨干河流,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内蒙古和辽宁8省(区)。区内经济发达,大中城市众多,包括北京、天津等26个地级以上城市。流域人口和GDP分别占全国的10%和15%,但水资源量只占全国的1.3%。水资源过度开发,水生态环境呈持续恶化趋势,省际间因争水、水污染引发的冲突时有发生。

(一)京冀间水缘关系及面临的主要水生态问题

1、跨京冀河流概况

北京从东到西分布有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和大清河五大水系,除北运河上游的温榆河发源于北京市的军都山外,其他四大水系均自河北流入。官厅水库和密云水库是北京市的重要水源地,官厅水库位于永定河上,密云水库位于潮白河上,两库上游流域面积的42%和75%在河北境内。

2、面临的水生态问题

河北省的张家口、承德两市是北京市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地。自1999年华北地区进入连续干旱枯水年以来,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等问题日趋明显。主要表现在:上下游用水矛盾突出,官厅、密云入库水量明显减少;官厅水库入库水质下降;水源区生态保护与地区发展矛盾突出。

(二)京冀间生态补偿实践情况

近10年来,为了补偿河北省相关地区因保护水源经济发展受限的损失,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官厅、密云水库上游地区的生态建设、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等给予了大力支持。北京市也通过省际间的合作,对张承两市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给予补偿,增强水源区生态保护力度和发展能力。

1、以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为主的生态补偿

国家在水源区实施了《21世纪初期(2001-2005年)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等工程。此外,还有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国家支持项目。

2、京冀间合作共建的生态环境补偿

北京市围绕农业节水、水环境治理、水源涵养林建设等,与张家口和承德两市进行合作共建和实施生态环境补偿。2005年,北京市与张家口市、承德市分别组建了水资源环境治理合作协调小组,制定了《北京市与周边地区水资源环境治理合作资金管理办法》,确定从2005年到2009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支持张承两地相关区县水资源保护。2006年10月,北京市与河北省政府签署了《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备忘录》,确立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九个方面的合作项目。2006年开始在潮白河流域实施“稻改旱”工程,在张家口市赤城县实施“稻改旱”1.74万亩,北京市按照每年每亩450元标准,补偿“稻改旱”农民收益损失。2007-2008年,连续在张家口市的赤城县和承德市的丰宁、滦平县实施“稻改旱”10.3万亩,2008年的补偿标准由每亩450元提高到每亩550元,并增加每亩10元的管理费用。

3、生态环境补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论是以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为主的生态补偿,还是京冀间合作共建的生态环境补偿,都存在一些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流域生态环境补偿缺少法律支撑。有些重要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补偿的规定不到位或过于原则,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但至今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二是国家投资的生态建设项目,缺乏部门协调和长效机制。国家对官厅、密云水库上游区实施的生态补偿,主要通过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实施,不能构成相互协调、相互支撑的补偿体系。三是京冀间的合作机制有待完善。由于京冀间生态环境补偿还没有建立责权利统一的长效补偿机制,实施的水资源和水环境补偿项目达不到预期目标时,难以追究相关者的责任。四是补偿方式较为单一。在官厅、密云水库上游实施的生态补偿,主要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北京市有部分财政支持。这种完全依靠财政补偿的方式,没有全面体现“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三)京冀间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框架

针对京冀间存在的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海河流域京冀间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框架包括: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省际间水资源利用补偿、省际间水环境保护补偿(图1)。

(四)京冀间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分析

根据永定河和潮白河流域的特点,在京冀间应重点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水资源利用补偿机制和水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具体分析如下:

1、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是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由国家和北京市政府向密云、官厅水库水源保护区提供水源涵养、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成本和管护费用补偿的制度安排。

(1)补偿主体与补偿对象。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偿的责任主体,主要是各级政府。考虑历史上的多种因素,对官厅、密云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的生态补偿主体是国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北京市政府也应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由于水源保护区的各项保护措施主要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保护区内各级地方政府应是主要补偿对象。

(2)补偿内容和补偿标准。①对实施生态工程和水资源保护工程的投入和管护费用的补偿。补偿标准按生态保护和建设投入成本和管护费用确定。②对由于水源保护的要求,保护区内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补偿标准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至第五十九条限制产业发展规定,给保护区所造成的机会成本损失。

(3)补偿资金筹集。①通过税收政策改革筹集补偿资金。国家开征水源生态补偿附加税,征收办法可在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基础上增加水源生态补偿附加税,建议税率为5‰,在国家公共支出中专用于生态补偿。②用水企业和个人承担。在水费中增加水源生态保护费项目,建议每立方米征收0.1元。

(4)建立水源保护区补偿机制的必要条件,按《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2、京冀间水资源利用补偿机制

北京、河北山水相连,水缘关系极为密切。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水资源利用补偿机制。

(1)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情况一:当河北省通过各项节约用水措施,将节约的水量供给北京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参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行有偿转让,北京市按供水数量对河北省相关地区支付补偿费用。补偿主体是北京市政府,补偿对象是上游转让节约水量的河北省相关地方政府。补偿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情况二:当河北省未按国务院有关水量分配文件中规定的出境水量向下游地区供水时,河北省相关地区应向北京市补偿由于减少了供水量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主体是河北省政府或上游地区相关地方政府,补偿对象为北京市政府。具体补偿标准可由相关地方政府协商确定。

(2)补偿方式和补偿资金筹措。京冀间水资源利用补偿,主要通过省、市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也可以由用水户承担。

(3)建立水资源利用补偿机制的必要条件。省际间建立水资源利用补偿机制前提是以有法律效力的水量分配方案作为依据,2007年国务院批准的《永定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国函[2007]135号)和国务院批复实施的《21世纪初期(2001-2005年)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中潮白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应是建立京冀间水资源利用补偿机制的依据。

3、京冀间水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京冀间水环境保护补偿机制,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由京冀间政府就水环境保护作出的制度安排。

(1)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由于上游水质不达标或水污染事故给下游地区造成经济损失时,河北省相关地区对下游北京市予以必要的经济补偿。如有明确的污染主体,由污染责任主体负责支付经济补偿;如难以区分责任主体时,则由河北省有关地方政府作为补偿主体承担补偿责任。补偿对象是北京市有关地方政府、企业或个人。省界断面污染物超标,补偿标准可参照“河北子牙河流域水环境污染补偿”测算;当上游发生水污染事故给下游地区造成经济损失时,有关责任主体应根据经济损失评估报告,与补偿对象协商补偿额。

(2)补偿方式和补偿资金筹集。当上游地区补偿主体和下游地区补偿对象都是地方政府时,通过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方式进行补偿;当上游地区补偿主体是企业或个人,下游地区受偿对象是地方政府、企业或个人时,按双方协商的补偿数额,直接向补偿对象支付补偿金。

(3)建立跨省区水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的必要条件。一是要明晰省界断面水体质量标准和保护的法律责任。二是要建立健全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管制度。明确海委水资源保护局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建立河流跨界断面水量、水质监测、监管制度,定期省界断面水量、水质信息,为跨界河流水环境保护补偿提供依据。

四、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

我国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尚处于探索阶段,建议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生态补偿政策,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快生态环境补偿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建立和有关生态环境补偿政策的实施都需要国家或地方立法的刚性约束。虽然我国资源、环境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在一些法律和政策文件中对生态保护和建设补偿有所涉及,但多数为原则性规定,难以具体指导实践。生态环境补偿立法已成为当务之急,需要以法律形式明确生态环境补偿的原则、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范围、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等,以利于消除生态环境补偿中存在的主观性和随意性的弊端。考虑到生态环境补偿工作的急切性和法律出台需要一定的程序,建议先以国务院名义下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补偿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明确生态环境补偿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需要加快开展生态环境补偿的领域和地区。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实践经验总结,力争早日出台《生态环境补偿管理条例》。就流域而言,在《流域法》出台之前,先制定《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办法》。与此同时,抓紧研究制定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如何进行排污权和水资源使用权交

易的法律规定,促进生态环境补偿市场化。

(二)完善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财政政策

在现阶段,应发挥财政政策在生态环境补偿中的重要作用。

(1)将生态保护的发展机会成本作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的因素。在中央和省级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中,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大江大河源头因保护生态环境而造成的财政减收,作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一个因素考虑。

(2)建立不同层次的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政府是生态环境补偿的重要主体,对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建立负主要责任,但政府可使用的资金有限,而生态环境补偿对资金的需求量又很大。因此,需要建立不同层次的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保证生态环境补偿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国家、省、地、县分别从各自财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以及从征收的水资源费、排污费和水费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由本级财政设立专户管理。国家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用于跨省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江大河源头区、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建设补偿。省级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所辖区内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省级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建设补偿,以及对上游地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补偿。地市级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所辖区内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级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补偿,以及对市域上游地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补偿。县级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所辖区内跨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补偿,以及对县域上游地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补偿。逐步建立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审计和相应的奖惩制度,使其更好地发挥激励和引导作用。

(三)构建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协商合作机制

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不仅是一种利益协调机制,更需要一个利益协调平台,让利益相关者平等协商。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等七大流域均有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机构,可以作为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协调机构,组织流域内水资源补偿、水环境补偿等事宜的协商和谈判。加强流域上下游区域经济合作,扶持上中游地区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鼓励下游受益区企业到上游区发展环保事业等。

(四)积极推进市场化流域生态环境补偿

在保护方和受益方明确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流域生态环境补偿中的重要作用。水资源使用权转让和排污权交易是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市场化的重要手段。在水量分配明晰、排污权初次分配有偿使用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流域水资源使用权转让和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逐步形成上下游间水资源有偿使用市场转换和排污权交易机制,通过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使水资源合理配置、水环境有效保护。

参考文献:

①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②万本太等:《走向实践的生态补偿》,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③张询书:《试论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广州环境科学》2008年第2期。

④周映华:《流域生态环境补偿的困境与出路》,《公共管理学报》2008年第2期。

⑤张郁:《我国跨流域调水工程中的生态补偿问题》,《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⑥陈兆开等:《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问题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08年第3期。

⑦张炳淳:《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分析》,《河北学刊》2008年第1期。

⑧李文国等:《生态补偿机制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及中国的研究现状》,《渤海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⑨王伟中:《我国全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经济观察》2008年第6期。

⑩宋秀清:《论京津与承德滦、潮河流域生态与水资源补偿机制的建立》,《河北水利》2006年第5期。

(11)王青云:《关于我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考》,《宏观经济研究》2008年第7期。

(12)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张承地区水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问题的汇报提纲》,2008年9月。

(13)周大杰等:《流域水资源管理中的生态补偿问题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14)李克国:《对生态补偿政策的几点思考》,《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15)李磊:《我国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探讨》,《软科学》2007年第3期。

篇5

一、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

环境污染一方面将会给人们的生存和身心健康带来一系列的恶劣影响,另一方面也将会给整个产业的经济效益造成十分严重的损失,我国在计算因为环境污染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的过程中,主要遵循下述一些原则:

(1)环境污染是以中国环境质量标准为判定指标的,按照各项指标就能确定出环境污染造成的实物型损失,其本质而言即是环境污染浓度超标时导致的实物型损坏。

(2)在计算污染实物型损失时采用“剂量――响应法”,不同程度的污染对应着不同程度的实物型破坏。

(3)在定量化地处理“剂量――相应关系”时,应该尽量地选择具有普遍性意义的数学表达式以及“剂量――响应”系数。如果有数据缺少,就需要用类型条件下的数据替换。

目前,我国工业污染按照性质可以分成物理污染和化学污染。其中,物理污染有:光污染;噪音污染;电磁波污染;大气污染;此外,化学污染有:烹调油烟污染;燃料污染;建筑材料污染(石棉的污染、放射性污染、填充料、涂料以及有些溶剂挥发出的化合物的污染);吸烟烟雾污染;VOC污染;装饰材料污染;室内空气污染;家用化学品污染。

工业“三废“始终是困扰产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难题,虽然很多企业在环境保护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是由于采取的方法不正确,导致最终的效果并不理想。还有些企业直接排放污染物,这就给环境造成了重大的伤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加强,政府部门也加强了保护环境的工作,并对各生产企业实行了严格地监督,同时,人民群众也积极地进行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初见成效。

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每年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占到GDP的10%,可见其经济损失十分严重,这将会大大降低产业发展的经济效益,因此,政府和企业要提高环境保护意识,重视生态环境与产业经济平衡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产业实行可持续发展,这一方面将会大幅度地提高产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将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二、我国工业产业环保价值链分析

环境保护是社会、经济、人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产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且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就首先必须展开环境保护工作。各个产业在运行和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大量的瓶颈,而产业进行环境保护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解决这些瓶颈,产业环保将促进产业中不同资源的科学合理地配置,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还可以将环境资源价值分成无形的生态价值和有形的资源价值等两个部分。所谓的资源价值即是指可以直接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的那部分环境资源价值,而生态价值又能体现出环境资源的功能性价值,它可以起到保护和改进环境的状态和结构并且还能维持生物种类、数量和生态活动,最终能实现自我维持和调整生态平衡,进而促进人们的健康发展,为人们提供生态服务价值。

各产业在进行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将会使产业在不同发展时期的价值进一步提高,实现这些时期的价值推动了产业环境保护价值链的形成。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首先提出了价值链的观点,这是一种有效地寻找企业竞争优势的途径。价值链的中心思想即是企业的价值在增值的过程中,根据技术和经济的相对独立性,能将其分成既互相联系又互相独立的多个价值活动,再将一系列的价值活动连接成一个独特的价值链。其中,价值活动是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状况确定的,不同的企业的价值活动有着各不相同的构成和划分,当然所形成的价值链也是不相同的。

在我国产业环境保护中运用价值链理论,构建出完整的产业环境保护价值链,主要包括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其中使用价值又分为直接和间接使用价值,非使用价值又可分为存在价值、遗传价值和选择价值。整条价值链上的各个环节都需切实完成好,以保证价值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环境保护将会推动产业的结构转型,有利于使资源的投入量实现最优化,有效降低了资源的浪费,使各项配置升级且更加合理化。关于生产制造和流通等过程,由于环境保护的需要就应该采用清洁生产的技术方法,尽可能地提升产品的质量,使生产过程更加优化。在消费的过程中尽量地降低资源的浪费,提倡节约型的消费理念,对废弃品进行回收利用,使得废弃品的二次利用价值进一步提高。因此,要运用先进的、科学的废弃物处理相关技术和设备,尽最大可能地避免一些可能带来的损失和危险,就能取得环境资源的无形价值。由上可知,虽然在保护环境在整条产业价值链的流动过程中需要进行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然而它产生的价值增值也是巨大的,最终会渗透在整条价值链的每一个环节中。

三、提高产业发展经济效益的环境保护有效措施

产业的发展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于产业环境保护,需要政府部门和各企业共同投入力量,在相互配合中促进产业的快速发展,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以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一)产业环境保护的有效措施

1、采取“自愿协议”

政府部门代表着人们群众的公共利益,因此,政府部门肩负着环境保护的责任与义务,在具体的环境保护过程中,应该选择最有利于实现公众利益的方法,而不是自身最为熟悉的方法。相比于其他相关的环境经济手段,“自愿协议“更加符合产业对弹性环境政策的需求,能够使传统的环境保护方法更加完善,加强政府与产业的有机结合,帮助产业开展产业保护的工作。纵观我国目前的环保现状,可明显地看出环保部门虽然担负着环境保护的重要职责却缺少充分的执法资源和执法权限,而“自愿协议”就有助于改善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自愿协议的优势主要是能够弥补传统的经济刺激手段和命令控制规范在治理环境中的不足,协助其它的经济刺激手段,帮助政府和产业更加容易、更好地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2、完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部门应该深刻地分析我国环境保护现状,再委托司法部门制订出一套完整的、健全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督促环保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这将充分发挥出政府部门在市场调节中的重要作用,为环保部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其次,在李云具体的经济手段时也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最简单的如征收排污费,由于环境问题具有极强的外部性,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作支持,将使其失去约束力和强制力,这就无法进行有效的经济刺激。

3、重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依靠科技进步保护环境

加强高科技技术在产业环境保护中的运用,选用优秀的技术人员和发挥各方面的科技能力,全面分析企业面临的环境保护瓶颈,并结合高科技技术来解决这些瓶颈,集中力量研究目前环境与发展领域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并进一步推广应用技术,实现资源共享,共同为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尤其是对于一些化工产业,其污染问题十分严重,这就需要运用大量的科学技术,对废弃物进行多次处理后再允许排放,并且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政府部门环境保护的效益分析

环境保护的投资成本包括:经济性成本、社会性成本和财务性成本。政府部门在推动产业的发展与环境保护建设上,需要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例如:建设三峡大坝水电站,这就促进了电力的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且引导灌溉也是一个庞大的中枢机构,推动了环境建设的统一性和整体性,虽然在建设过程中,导致的一些洪涝影响了人们的生活,但是站在量的角度分析,政府部门环境投资的总体收入大于社会成本的外部不经济性,由此可见,这个投资同样是有价值的。政府部门帮助产业进行环境保护,虽然在短期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长远看来,这将会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推动产业快速走向美好的未来,因此,其收获到的经济效益将是巨大的。

(三)基于环境保护下的产业经济效益分析

为了能够解决环境问题,让生产对生态环境和人们的生活不会造成影响,各产业必须均要进行不同程度的环保投资,这就有效地阻止的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同时还改善了生态环境的质量,并通过对废弃物的回收利用,降低了资源浪费和提高了废弃物的有效利用率,为企业创造了可观的产值,这就帮助产业在环境保护的投资上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例如:。以我国在1998―2005年期间工业产业环境保护投资与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如表格1:

年份污染治理投资(万元) 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万元)

1998 1220461 2911780

1999 1527307 2949386

2000 2394391 3670227

2001 1745280 4115614

2002 1883663 4220177

2003 2218281 4410121

2004 3081060 5728428

2005 4581909 7538685

由上表可以明显看出,工业产业虽然在环境治理上投入了相当大数量的资金,但是最终由于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却远远超过了投资成本,最终获得经济效益几乎是投资成本的两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产业进行环境保护投资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也将收获到可观的经济效益。如果考虑到产业环境保护所产生的无形价值和推动整条环境保护价值链的价值增值,则将使产业环境保护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价值。

四、结束语

产业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必须要以环境保护为基础,因为环境保护关系着生态环境和人们的生活,控制环境的污染源将是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政府和各产业要认识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通过各种手段进行环境保护,推动产业健康地发展,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创造出更加优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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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党的十,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并列,提出“五位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被置于突出地位。十报告在论述如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时指出,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循环经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2016年11月24日国务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发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部署了“十三五”期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中将“推动循环发展”作为“以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可见,循环经济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在人类的所有经济生产活动中,农业无疑是与自然环境关系最密切的,它是直接在一定自然环境条件下利用一定的自然资源开展生产活动。人类通过农业活动,与自然界形成了最广泛最有生命活力的物质循环与能量交换关系,因此农业经济循环发展的研究对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地位。

二、循环经济概述

1.概念。所谓循环经济,即在经济发展中,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使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和谐循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生态经济。它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在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产品的生命周期中减少资源的投入量和废弃物排放量,使经济系统和谐的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实现农业资源持续利用、农业清洁生产,使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得以统一。农业循环经济将循环经济理念引入农业生产过程中,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循环经济理念在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发展中的综合应用。2.理论起源。美国经济学家KennethE.Boulding于1962年提出的“宇宙飞船理论”被看作是循环经济理论的萌芽。Boulding受当时发射的宇宙飞船的启发来分析地球经济的发展,他认为飞船是一个孤立无援、与世隔绝的独立系统,靠不断消耗自身资源存在,最终它将因资源耗尽而毁灭。惟一使之延长寿命的方法就是要实现飞船内的资源循环,尽可能少地排出废物。同理,地球经济系统如同一艘宇宙飞船。尽管地球资源系统大得多,地球寿命也长得多,但是也只有实现对资源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地球才能得以长存。1990年,英国环境经济学家RogerPerman等在其《自然资源和环境经济学》一书中首次正式使用了“循环经济”(CircularEconomy)一词。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可持续性发展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而循环经济模式兼顾了经济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社会进步之间的关系,因此发达国家逐渐开始把循环经济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路径和模式。3.国外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20世纪2、30年代,国外学者最先提出了“生态农业”的概念;70年代后,生态农业的发展引起世界各国广泛的关注和实践运用,相关学者指出设计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利于又好又快地实现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同时,农村基础设施等硬性条件的完善和农业生产活动主体素质等软条件的提升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关键。

三、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理论研究

我国对于农业循环经济的研究起步较晚,其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1.农业循环经济内涵研究。阐述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和原则,论述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必要性是这一研究的核心。例如:详细论述了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我国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应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再思考四个原则;分析了循环经济和农业发展的关系,论证了实现循环经济是农业发展的根本,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等。这一研究的目的主要是介绍农业循环经济,论证其发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多见于研究的早期。2.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研究。这一研究在总结国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对我国的启示,探索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模式。例如:在总结美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基础上,分析对中国的启示,为促进中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参考;在对德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成功经验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中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介绍日本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多元共治”的基本模式,分析对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启示并提出政策建议等。这一研究得出的建议和发展模式都主要针对国家层次的农业,区域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研究不多。此外,它与上一研究一样都主要是定性的研究。3.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评价研究。这一研究主要是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定量评价,并在此基础上识别阻碍区域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因素,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方法论上。评价方法多采用指标评价法,如:运用BPEIR概念模型及特菲尔法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对江苏省19年间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进行综合评价,发现影响江苏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依次是资源减量投入、资源循环利用、经济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安全指标;构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对2005年四川省21个城市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结果显示甘孜州、雅安市以及资阳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最高,攀枝花市发展水平最低;以绵阳市为例,构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绵阳市及其所辖9个地区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定量评价,结果表明绵阳市2002-2012年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而资源的减量化投入水平和资源安全水平是其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等。其次使用的较多的方法是能值分析法,如:将能值理论与区域农业循环经济理论相结合对吉林省西部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985~2004年期间,吉林省西部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能值投入和产出均呈明显的增长趋势,系统中物质循环利用及有效能值的转化率明显提高,种植业与畜牧业耦合程度有所增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趋势得到明显加强;用改进的能值分析方法对福建省福清星源循环农业产业示范基地的可持续发展程度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改进的能值分析方法对循环复合农业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评价更科学,并找到了可持续发展指数最高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境内的四墩子乡农业系统进行能值分析,论证实施草地农业是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保障等。最后,其它方法,诸如生态足迹法等。例如:用DEA方法和生态足迹构建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评价的综合指数,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大部分地区存在农药化肥投入冗余、粮食单产不足以及农业生产的耕地足迹和牧草地足迹所占比重偏大等问题,并提出了提高该地农业投入产出率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综上所述,这一方面的研究主要是定量研究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近年比较常见,其与前两个方面的研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研究的理论体系。其主要研究方法多采用指标评价法,偶见能值分析法。不过,此研究多倾向于静态研究,缺乏未来发展的预测研究,因此难以体现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连续性、持续性和长期性。

四、结语

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模式,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其理论研究源于国外“生态农业”的提出和发展,我国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内涵研究、发展模式研究以及发展评价研究。其中发展评价研究近年比较常见,但评价方法比较单一,多倾向于静态研究,罕见预测研究,因此拓展方法论,体现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是今后该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作者:杨羽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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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是旅游业的基础,旅游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行为和社会活动,对促进旅游地经济繁荣、文化交流、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是旅游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根基。然而,在旅游规划、建设与消费过程中,因缺乏科学指导盲目开发、管理不当等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严重破坏了旅游资源的永续性,影响到旅游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长江上游的大九寨环线拥有重要的旅游资源,拥有闻名世界的九寨沟、黄龙等自然风景区,每年要接待成千上万的国内外旅游者,在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的同时,由于活动人员众多,也带来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本文试图将循环经济理念应用到旅游业中,探讨旅游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实现长江上游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整个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共赢。

一、旅游业循环经济的特点

1.循环经济的内涵。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循环利用来实现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的经济发展模式,其特征是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由于四川经济相对落后,经济发展任务非常繁重,资源和环境压力巨大,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任务十分紧迫。因此众多的专家提出了四川发展循环经济应根据自身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特点,按照循环经济所遵循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从资源开采、资源消耗、废弃物产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社会消费等环节着手,抓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大力推行节能、节水、节料、节地,推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并提出了企业、产业园区、城市和区域等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但把旅游业作为循环经济研究内容的还不多见。

2.旅游业循环经济的特点。旅游业循环经济是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是循环经济思想与可持续发展思想在旅游业中的具体体现。从旅游产业这个角度来看,旅游业循环经济主要是指根据执行服务来创造价值的第三产业的特点从旅游服务产品与设施的设计与开发,到整个旅游过程,都要考虑消除或使之尽可能地减少旅游企业、旅游者对旅游环境的直接与间接的负面影响,从而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旅游业循环经济严格遵循着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的“3R原则”,运用生态学规律指导一切旅游经济活动,在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活动中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反馈式循环过程,以达到“合理开采、高效利用,最低污染”的目的,把旅游业清洁生产、旅游资源综合利用、旅游产品的生态设计和旅游者的可持续消费融为一体,从而使旅游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旅游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来。

二、长江上游大九寨环线的旅游环境

四川作为一个资源大省,建设企业循环经济是非常必要的,但同时四川也是一个旅游大省,特别是长江上游的大九寨环线,是以成都-都江堰-汶川-松潘-九寨沟为西线和成都-绵阳-江油-平武-九寨沟为东线的环形旅游线组成的地带,大九寨环线上地理位置优越,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具有色彩多样、层次分明的森林景观;同时,大九寨环线上人文古迹众多,有唐朝诗仙李白的故里,三国时期蜀汉遗迹富乐堂、西蜀子云亭和大司马蒋琬墓地,深山宫殿报恩寺等别具一格的人文景观,为发展观光旅游业,培育第三产业,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吸引了众多的国际与国内游客。但是,由于大九寨环线上人口密度大,经济活动频繁,水土流失严重,部分地区生态仍十分脆弱,大气和水质等环境污染问题在整体得到改善的同时,部分地区生态问题也显得日益严重。这些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不仅对九环线经济发展的制约和影响加剧,而且也对三峡库区乃至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威胁和影响。其次,大九寨环线上生态建设也面临着提升生态建设效益等深层次的问题,面临着解决生态建设与增加生物多样性、发展地方经济及生态系统的维护等结构性矛盾。为了保持该地区生态建设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推行旅游业循环经济模式就显得尤为必要。

三、长江上游大九寨环线旅游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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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创造了史前无与伦比的财富,然而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导致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截至2011年12月底,国家环保部2011年受理环境污染案件超过1500件。严峻的环境形势已迫使全球共同应对。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峰会、德班世界气候大会等先后“难产”,加之加拿大的公然退出《京都协定书》协议成员国,全人类面临着,发达国家的发达国家的责任缺失、迟疑消极,南北阵营的意见不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与低碳减排指标的权衡,以及发达国家试图用海外减排充抵国内减排的漏洞等巨大的挑战。加之伴随环保事业的深入开展、环保资金投入的加大,以及环境管理领域的拓宽的诸多背景下出现的,在环境管理监督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突出意义,环境审计就孕育而生,而作为环境审计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环境审计也不容忽视。此外,当前在我国企业内部环境审计制度缺失的背景下,各地出现了令人提心吊胆的环境污染事件,例如紫金矿业的污染泄露、康菲漏油事件,接连不断的瓦斯爆炸事件及哈尔滨钢铁公司氧化碳泄露等事件,企业开展环境审计和内部环境审计迫在眉睫。但是,我国环境审计尚处在理论探讨的初级阶段,目前进行的与环境相关的审计主要是合规性审计,即主要鉴证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否遵守了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和地方颁布的环保法规,如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超过了规定标准,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及时上交了各种费用等。而对国务院所属的环保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管理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对国家在国际履约方面进行审计监督、对政府环境政策进行审查监督等内容,基本上是空白。环境审计的作用主要是限于消极的防范,远未起到环境审计应有的制约和促进作用。客观地说,我国目前的内部环境审计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无论是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目标,还是审计方法,均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探索。尤其是开展对上市公司进行有关节能减排、自然资源、环境披露的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旨在促进环境管理系统的提升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鉴于此,本文基于低碳背景下探讨我国企业内部环境审计面临的问题及可能的解决措施,旨在为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的实施和发展提供借鉴。

二、内部环境审计理论分析

国内外对内部环境审计的定义至今尚无定论。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CIA,1997)认为:“环境审计是环境管理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据此,管理部门可确定组织的环境管理系统在确保组织的经营活动符合有关规章和内部政策的要求上是否充分。”汤亚莉、刘星(2005)认为,企业内部的环境审计应该是:“对企业在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规、在生产经营过程的同时不破坏自然与社会环境方面的行为和成效的评价。”郑晓青认为,内部环境审计应该是:“由组织内部设立审计机构或专门审计人员执行的环境审计活动。”格兰特.莱杰伍德指出:“环境审计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涉及到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创新能力,而且涉及到企业的生产、储存、营销等各个方面。据此对内部环境审计的定义主要是基于传统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着以下问题:首先,未能全面包括内部环境审计的种类。根据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D SAI)所属的环境审计工作小组印发的《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内部环境审计应包括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但现有的定义只反映了其中一个或两个类型。其次,没有准确描述内部环境审计的对象。第三,传统内部环境审计并未将一些环境指标因素考虑在内,只是单纯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未能结合包括空气质量、温室气体排放指标、企业机器设备产生效应节能低耗等内容。

基于此,笔者认为内部环境审计应在传统内部审计基础上,结合内部审计的构成要素和内容进行全面剖析,内部环境审计主要应包括内部环境审计的目标、主体、对象、依据及本质等要素,内部环境审计是基于环境会计下对企业日常相关活动中的监督和评价作用;内部环境审计的主要内容涵盖依法审计、环境管理系统审计、业务审计、加工、保管和处理设备审计、污染和防止污染审计、加强环境责任审计和产品审计。。内部环境审计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协调企业与自然、社会之间的关系,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内部环境审计的一般目标是监督企业受托环境责任的履行,并对履行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内部环境审计的具体目标是对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一般目标的进一步细化。内部环境审计的主体主要有内部审计师和环境审计师,随着环境审计制度的完善,这两者将逐步合二为一。内部环境审计的对象是指实施内部环境审计企业自身承担的受托环境责任。内部环境审计的依据主要包括:环境相关事项的财务与会计核算准则、环境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等各类国家环境标标准、企业的各类环境管理政策和计划等。对的系统的、有证据的、定期的、客观的检查,此观点主要侧重于审计的检查职能。

三、我国企业内部环境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就目前我国企业实施内部环境审计的实例鲜而有之,据统计实施内部环境审计的企业不到30家,且我国企业目前大部分是进行合规性审计,内部审计中缺乏环境审计,环境审计中缺乏内部审计,内部环境审计难以成为推动内部审计中环保责任的指挥棒,最终导致企业内部无法形成有效的内部环境审计。企业内部环境审计受制于我国目前的现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悖、中央政府强制执行环境审计与地方政府自身利益诉求相冲突)和企业领导者的重视程度,加之当前国内地方政府部门的政绩绩效评价体制难以成为在实务中推广的重点,从而导致内部环境审计难以取得突破。鉴于此,笔者试图探寻阻碍内部环境审计发展的因素所在,以便能为企业日后“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当前企业内部环境审计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政府和企业内部环境审计意识淡薄,加之我国政府对环境审计的忽视和缺失,例如:紫金矿业铜酸水渗漏、康菲漏油、煤炭瓦斯爆炸、四川水污染、广西镉污染事件等。这些事件的频频发生,原罪在于地方政府经济收益诉求、地方政府的不作为、利益链条的相互勾连,地方政府经济利益和经济发展要求与周边区域环境要求冲突(区域外的外部负效应)导致企业行为与环境公益诉求冲突,地方政府对环境监管和保护强制力度不够。此外,由于政府的不作为和未能采取强制性措施对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要求,以致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漠视,自然内部环境审计也就得不到企业管理层的重视和支持,企业领导和内审人员对环境审计意识薄弱,企业考虑的是当前的显性收益,忽视长期的未来的隐性环境成本,从而导致企业内部环境审计形同虚设。以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为例,其主要污染泄露原因在于:一是企业防渗膜破损直接造成污水渗漏;二是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致使渗漏污水直接进入汀江。经调查,因设在企业下游的汀江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损坏且未及时修复,致使事件发生后污染情况未能被及时发现。以上是紫金矿业公司领导者对环境保护的忽略。

第二,内部环境审计缺乏企业管理层的有力支持。企业管理层出于对企业的种种考虑,如管理层对企业自身盈利能力的考虑,如果实行内部环境审计相比传统内部审计在人力、物力和财力要大得多。因此企业管理层出于公司利润和自身业绩利益诉求难以自发进行企业的内部环境审计,在实行环境审计的力度上有失偏颇,原本该自主推行的内部环境审计由于缺乏管理层的有力支持而失去活力和动力。内部审计对管理层完善公司治理有积极作用,但内部环境审计却对管理层业绩和自身利益作用甚微。与此同时,现行政策环境下缺乏对企业强制执行内部环境审计的要求,加之内部环境审计是为了监督企业及与环境相关的部门受托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而采取的一种手段,而管理者不能直接对企业的各个事项和过程加以控制,因此未能推动内部环境审计的开展。据统计我国有700个工多万个企业和生产单位,而其中70%的环境污染来自于工业企业,且管理层坚持要实行内部环境审计的企业非常之少。

第三,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后劲和推动力。随着环境保护法规的日渐完善,对环境污染的处罚越来越大,企业如果不消灭污染和遵循环境保护法规,就会面临环境诉讼风险和罚款,从而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甚至被迫停业,因此企业为了解决环境问题。目前我国关于环境审计的规定主要是以政策的形式出现,而在法律层面基本上是一片空白。自1994年8月《审计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审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但是,无论是2006年修订后实施的《审计法》、2010年修订后施行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还是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审计准则》,对环境审计都只字未提。虽然审计署积极推广环境审计,并于2011年8月成立了环境审计专业委员会,但由于环境审计准则的缺失,导致了哈药总厂、云南铬污染事件等频发。可见,我国环境审计的实施尚缺乏足够的、直接的法律依据。尽管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并没有对企业的环境保护造成外部压力,环境问题未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压力,企业也就没有必要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内部环境审计,因此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对内部环境审计实施的推动力不足,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惩戒力不强,很多企业对环境污染的惩罚措施只是形式上的,极少对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执法不严。很多地方出现“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企业宁愿受罚也不愿花钱治污;某些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不够。

第四,内部环境审计缺乏完善统一的标准。我国新准则规范的环境资产、环境负债仍散见于不同准则之中,缺乏系统性,环境会计与内部环境审计无章可循,准则不统一,与美国、日本环境准则的系统性尚有一定的差距。有关内部环境审计的标准界定尚未明晰,环境审计标准实质上就是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的环境管理政策和计划以及环境会计准则。从我国现有的可作为环境审计标准来看,并未建立环境会计准则,对企业发生的环境资产、负债等要素难以确认和计量,反映企业环境保护情况的环境会计信息不能披露,从而限制了内部环境审计中的环境会计核算信息审计的开展。同时,法规中规定的价值指标往往只有一个非常宽泛的范围,且很少有与相关技术指标水平严格对应的规定,标准没有具体确定,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不强。

第五,内部环境审计内容单一。我国目前已开展的环境审计只包括环境保护资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而海洋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和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尚未涉及。审计内容是以财务收支审计以及对企业开展的合规性审计为主,尚未对政府的环境政策和绩效进行审计。与此同时,我国企业环境审计的审计仅限于环境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审计,而这种审计形式属于消极的防范措施,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能向企业决策人提供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和合理化建议和促进经营者改进工作,从而不能使内部环境审计纳入实践,内部环境审计流于形式,不利于激发企业实施内部环境审计的积极性,我国单一的内部环境审计内容阻碍了内部环境审计的开展。

第六,内部环境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内部环境审计的主体是企业设的内部审计机构,相应的执行内部环境审计业务的主要是内部审计人员。从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数量来看,执业注册会计师接近9万人,非执业会员7万多人,全行业从业人员近3万人,加之内部审资格考试通过的数量,从事内部审计人员规模难以满足当前中国企业的内部审计需求,而从事内部环境审计的审计师少之又少,从而限制了内部环境审计的发展。加之内部环境审计的技术性很强,专业技能要求很高,内部环境审计人员不仅要通透财务会计知识,而且要了解审计知识,尤其是需要掌握环境相关知识,需要高等数学、数理统计等方面的知识,且涉及多种环境知识,如环境经济学、环境生物学、环境法学、环境管理学等,还需具备社会学、统计学、工程学等方面的知识。但由于我国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起步较晚,我国现有审计人员大多数从财经院校毕业,内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基本技能不足;此外,内审人员多由原来的财务会计人员转岗而来,有些企业甚至由财务会计人员兼职内部审计工作,不具备与环境管理相关的经验,对企业的环境管理活动了解甚少,识别和判断环境风险的能力较差。例如:康菲公司如果能够出具明确的环境审计评估报告,对蓬莱19—3号井产生地环境污染加以信息披露,尽快封堵、及时停产,也许可以降低对渤海湾的污染。国际生态发展联盟绿色审计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审计学会环境审计委员会委员孙兴华表示,只有实施环境审计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环境效益审计,同时出具相应报告,才可以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危害。此外,现有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关环境法律法规且如何评价以及环境影响的如何计量缺乏职业判断能力和敏感度,增大了环境审计风险,不能发挥内部环境审计应有的职能。

第七,内部环审计成本较高。内部环境审计成本主要有审计人员的薪酬、培训、审计进行的作业消耗以及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设计和环境审计等相关支出,内部环境审计的成本远比企业对环境的不作为消耗的成本要高得多,内部环境审计成本相比企业外部审计成本高,因此企业管理层基于自身的利益和业绩要求,对环境审计只是敷衍了事。

四、完善内部环境审计的建议

(一)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培育环境审计责任意识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增强环境审计意识。针对政府部门应积极联合媒体、杂志和各种新型的宣传手段(微博。在在线互动、博客、日志和新闻会)加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和扩大环境审计影响力,并随时将注入爆炸、污染等破坏环境事件做全面真实报道,尽力发挥全民舆论导向。针对企业自身而言,企业应从管理层开始培育良好的环境审计意识,企业管理层可聘请相关环境审计专家来企业进行讲座报告,以培育员工环境审计意识。此外,企业管理层还应进行自我继续教育,可与高校、研究所、环保部门环境审计专家进行交流合作,进一步掌握环境审计随时动态和培育自身内部环境审计的意识,并掌握基本的环境审计框架和内容。与此同时,企业可参与相关的环境保护大赛设计,提供高校学生暑期、寒假实习机会等。一是可宣传企业文化和产品,二是可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力,三是可起到环境保护宣传作用,从而加深企业全体成员及社会成员对内部环境审计的深刻认识,为开展内部环境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二)加快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立法进程,促进企业内部环境审计开展

我国到目前为止已形成了22行项环境保护和审计相关的政法规的全国性法律法规体系,还有600多项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但仍缺乏开展环境审计的直接依据,缺乏强制性的环境审计法律。因此在大力执行环境审计的同时,政府可以通过环境审计法律条文的具体化,使内部环境审计成为企业的日常行为,使环境审计制度在企业内部真正建立起来,促进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的开展必须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如《环境审计准则》、《环境审计法》、《环境审计操作指南》等。与此同时,在某些地区有相应的环境法规条例的区域,应将各种地方法规政策理顺、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规章制度,使得地方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此外,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地区、企业性质、规模、以及按照层次性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出台,以便能做到“对症下药”。

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建立相关的环境会计法;财政部、审计署应明确环境会计准则和指南,同时,还应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加大企业全面实行环境审计的强制性力度,只有通过多方努力来共同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当企业把环境污染、环境防治、环境开发等成本费用,及环境维护开发后形成的效益进行合理计量与报告时,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不再是矛盾的对立面,环境会计也许是帮助两者相互融合的最佳方式。

(三)构建内部环境审计体系,统一相关评价标准

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结合我国目前环境审计现状制定有层次性、地域性、行业性的内部环境审计体系,以便能为企业顺利开展内部环境审计提供决策依据,例如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构可共同制定环境审计操作指南,当然要依托财政部和,地方财政局制定相应的环境会计准则和操作指南。针对内部环境审计体系应制定相统一的标准。按照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企业性质,对评价标准划分,以便各施其职。例如:根据区域性划分,将内部环境审计区分为发达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根据地区不同情况制定想对应的环境审计标准;根据企业性质和污染程度,重点对采掘、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农药等污染较高的企业制定特殊的审计标准(如高危行业特殊安全标准一样);要制定企业关于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指标规定;此外,针对不同行业应制定不同环境审计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要进行细化和量化以便操作。再者,根据企业的性质划分为公共性非盈利单位和盈利性单位,针对公共性单位主要是做到节约资源、简化办公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并且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相关内部环境审计;而针对盈利性单位,要在环境会计下严格落实环境责任,审计相关环境会计科目,控制污染来源,内部环境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环境会计准则和相对应的审计标准。再者,环保部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的特质联合地方审计部门共同制定适合当地的环境审计准则和指南,并将企业环境审计指标纳入相对应的环境评审的指标体系当中,在企业进行环评时就将环境审计指标纳入,从而事前对企业环境控制标准进行把关,在企业项目建设时将环境审计指标纳入监督体系,并将相关部门和政府部门提出的环境保护审计意见纳入内部环境审计的过程中,以便全面把控环境审计。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细则,不仅只是要考虑企业的经营业绩情况,还需结合企业生产的单位能耗、生产单位耗电量、耗水量、生产单位的废气污染物的排放、生产单位的资产消耗量和原材料消耗量,以及温室气体、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和生产单位的环境修复成本和修复周期。

(四)加强内部环境审计信息的披露

企业应对内部环境审计情况作出详细披露,以便相关利益人能全面了解企业情况,并为企业改善内部环境审计制度建言献策。一是企业应对环境信息的真实报道,例如: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给予全方面而真实的报道,以便相关人员能够清楚明确的掌握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投资决策。二是企业必须严格遵照已有的会计准则,并结合相应的环境会计准则(如环境资产、环境负债以及环境会计科目和相关会计处理)和制度对企业的账目进行正确处理,并且在编财务报表中,应将环境会计加入,并在会计附注注明和环境会计相关的业务处理情况。三是在对外审计意见时,应多企业的环境情况发表公开申明,以便投资者全面掌握企业的环境现状。四是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及业绩说明提前在网上公布,让社会公众对企业的业绩和环境审计情况进行监督,从而能提早发现问题,提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有关不利于环境的行为,真正做到全民审计。

(五)加强内部环境审计专业人员培训力度,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

企业为全面做好内部环境审计工作,提升企业审计效率,就应不断强化和提高内部环境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企业管理层就需对内部环境审计人员的培养给予大力支持和投入。一是企业内部应该成立专门的内部环境审计小组或者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专门为企业内部环境审计人员设立,并需要独立于其他财务会计岗位旨在提高响应工作人员的独立性。二是加强内部环境审计人员调动培训力度。在内部环境审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挑选、配备上下功夫,多途径、多渠道全面考核,以甄选出精通业务的高素质的内部环境审计人员,在人员的配备上注意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的合理搭配,且应充分联合高校、培训机构、审计协会等对内部环境审计人员给予各种学习和培训,并不定期邀请响应的环境审计专家到企业进行指导工作,以便能全面提升企业内部环境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并提高环境审计师的待遇,培养环境审计师的忠诚度和执行力,且需加强环境审计师在组织的话语权培养,以能提升环境审计师的归属感和社会地位。四是在高校培训,储备内部环境审计专才。企业应以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设置高校的课程,应联合高校建议开设环境审计专业,课程设置既涵盖审计学、管理学、会计学等课程知识又有环境工程学等相关课程知识,储备内部环境审计专才,并与学校签订就业合作备忘录,待大学生毕业后直接签约到企业工作。五是社会机构(类似CIA考试机构)可单独开设有关内部环境审计师的资格考试,以便吸引复合型人才,从而弥补环境审计人才的缺口。

五、结束语

我国企业内部环境审计主要集中在企业生态建设审计和环境污染治理审计两方面,对于低碳背景下企业生产单位或政府单位温室气体的排放、地位资源的消耗以及环境成本和环境修复的审计尚属空白,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环境审计认识到位、环境审计法律法规缺乏、环境审计指标缺失、环境审计标准不统一和环境审计人才缺口大等挑战。因此要推动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的发展,就必须对我国目前内部审计环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剖析,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措施。笔者认为应从内部环境审计立法、环境审计指标体系、环境审计标准、环境审计信息披露以及环境审计专才的培养等方面加大力度和投入,且应积极借鉴国外经验审计组织与环保机构联合作战扩大审计主体及建立相应机构等成功经验,以确保内部环境审计的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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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黄溶冰,赵谦.环境审计在太湖水污染治理中的实现机制与路径创新[J].中国软科学,2010(3).

篇9

我国环境经济学的研究和教学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尽管我国设置“环境经济学系”的高校不多,但是几乎所有设置环境科学系、经济学系及相关专业的高校都开设了环境经济学或者类似的课程。由于环境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其教学对学生经济学背景知识有着较高的要求。而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不同于经济学或者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专业的学生,一般没有受过经济学的训练。环境科学专业课程多、时间紧的特点也不允许他们做这样的知识准备。在这种特殊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开展环境经济学的教育和教学是一个必须研究的问题。本文对环境科学专业环境经济学课程设置、教学目标、内容和方法等进行了探讨,旨在为提高本课程的教学效果提供借鉴。

 

1 课程设置

 

目前国内外环境科学专业设置的相关课程有环境经济学概论、环境经济学基础、环境经济学导论、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考虑到环境与资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很多的环境问题是在自然资源利用中产生的,自然资源的有效配置可以减少环境问题的产生。而且在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中,自然资源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如果对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只重视环境经济学的教育而忽略自然资源经济学的教育,不利于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用整体的观点分析和解决问题。同时,在整个专业的教学体系中,由于总课时的限制,往往很难同时开设环境经济学和自然资源经济学两门课程。所以笔者认为,从完善学生知识结构的需要出发,设置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基础课程为宜。

 

另外,大多数环境管理专业将环境经济学设为选修课,一些学生因害怕该课程难学而放弃这门课的学习。根据笔者了解,现在很多环境科学/环境管理的研究者和管理者因为没有经过环境经济学的基本训练而造成知识的欠缺,提出的一些政策或者政策建议有背经济学常识而被责难。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将本课程设置为专业基础课。

 

2 教学目标

 

如上文所分析环境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性学科。它不仅与经济学、环境学有直接的联系,而且与地学、技术科学、管理科学以及法学等学科也都有一定程度的交叉。总之,其涉及知识面宽,内容广。尽管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的自然科学的背景较好,但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学和公共管理学的知识比较欠缺。面对这样的学生背景和有限的计划学时,制定明确可行的教学目标至关重要。在有限的时间和学生知识背景的条件下,必须考虑学生将来实际工作的需要、课程的特殊性,以及该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的关系来制定教学目标。根据笔者本课程多年的教学经验以及相关研究经历,该课程的教学目标应该应该定位于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经济学思维三个方面。具体为:(1)掌握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最基本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评价方法,达到“入门”的目的;(2)掌握运用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分析和解决资源与环境问题的基本能力,特别是掌握环境经济手段的经济学理论基础;(3)培养学生从经济的角度审视环境与资源问题的习惯;(4)为相关的课程(如:环境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打下必备的基础。

 

 3 教学内容

 

环境经济学包括了从微观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到环境和环境问题、自然资源和自然资源问题、环境与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绿色GDP核算(涉及宏观经济学知识),以及最新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和应用等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和内容。国外高校这门课的课时为54学时(每周2次4课时),并且要求学生有微观经济学基础。即使对非经济学专业开设这门课,课时也为54学时。而我国高校环境科学专业的教学体系中,本课程只安排了36课时。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教学内容显然不可能涵盖环境经济学的全部内容。因此,必须根据教学目标、课时的限制以及学生的背景来确定教学内容。我们认为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应该包括以下5个模块:

 

(1)导论。导论模块主要介绍当前主要面临的环境与资源问题(如污染、资源利用冲突、全球环境问题等),分析环境与经济之间的联系;由此导入什么是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为什么需要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等问题。

 

(2)基本经济学概念和理论。这一模块主要是针对没有微观经济学背景的学生建立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为下一步的学习打下理论基础。涉及的概念和理论包括费用和效益、供给和需求、经济效率、外部性、公共物品、产权等,以及环境质量经济学。

 

(3)分析方法。这一模块主要介绍环境与资源经济学中两种最基本的也是应用最广的分析评价方法:环境资源价值评估方法和成本收益分析方法(Benefit-cost Analysis)。在环境资源价值评估方法部分,侧重向学生灌输这样一个理念:与其他财产一样,环境与资源是有价值的,必须将环境与资源的价值纳入决策过程之中。收益成本分析是将环境资源价值评估得到的结果纳入到决策过程的有用框架。

 

(4)环境经济政策。这一模块主要介绍国内外现行的和拟议的环境管理的经济手段及其理论基础、这些手段优劣和对资源环境影响的经济学分析方法。从而引导学生今后在政策的制定和评价中的经济学思考。

 

(5)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这一模块主要介绍自然资源(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水资源)在时间上最佳配置的理论。重点介绍渔业资源问题、管理政策以及这些政策制定和影响的经济学分析方法。

 

以上的5个模块,首先通过导论让学生对环境与自然经济学有一个总体的了解,然后从基本概念和理论入手,依次过渡到环境经济的分析评价方法、环境管理的经济手段与政策,自然资源利用及管理政策,从而将各章节的内容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系统框架,有助于引导学生认识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内在的逻辑规律。

 

4 教学方法和手段

 

在既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下,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教学将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与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多媒体技术的进步为我们开发先进的教学手段提供了有利条件。改变传统的黑板板书方式,建立以先进的多媒体手段为依托,课堂讲授课后练习、课堂演讲与讨论、现场教学以及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体系,可以大大提高本学科的教学效果和效率。根据笔者的经验,以下几种教学手段特别重要。

 

(1)启发式教学与案例教学。由于本课程具有文理渗透、交叉性质,初学者对一些经济学知识及其在解释环境科学问题上的运用理解较困难。因此,在讲授过程要尽可能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对基本概念、理论的叙述注重确切和深入浅出、对关键词的讲解力求准确透彻、对分析评价方法及有关环境管理经济手段的介绍尽量理论结合实际,并通过提问、启发、举例使同学们理解掌握每个知识点。在启发式教学时配以实际案例能够提高教学效果。如针对目前我国严重的雾霾问题,配合华北地区经济增长、人口增加、消费增加、重工业布局来分析雾霾产生的原因;启发学生用经济学的思维来分析问题,考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权衡,从而提出以成本更低的环境经济手段来解决问题,而不是强制关闭企业这样高成本的命令-控制性手段。

 

(2)多媒体课件。为了使课堂讲授更加明了、生动,并节省教师在课堂上的板书时间,首先要完成与原版教材相对应的英文多媒体课件的设计与制作。在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课件中,充分利用字体、颜色和动画等功能,并通过插入各种图表、与相关网站链接,力求达到条理清晰、突出重点、加深印象、扩大信息量的效果。由于学生在课前课后很容易通过互联网或email等方式获得多媒体课件,故上课时不必将精力用于记课堂笔记,从而让他们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里积极思维、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3)双语教学。英文教材、英文课件、中英文相结合的阅读材料和讲授,可以让学生更加深入和透彻理解课程的基本内容。现有中文教材大都从英文教材翻译或者编译而来,无庸讳言,翻译和编译中存在很多晦涩和谬误之处。因此笔者认为双语教学效果要好于单语教学。而且学生在将来工作中要涉及到大量英文文献,双语教学可以让学生熟悉本学科的专业词汇,为学生将来工作和学习打下基础。

 

(4)课堂讨论和现场调查。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除了具有鲜明的交叉性,应用性也是其一大特点。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授课内容,以问题为导向,定期组织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讨论,让每一位同学都有上台演讲的机会,师生平等参与讨论,大家各抒己见,取长补短。同时尽可能安排现场教学活动(包括观看有关录像),或结合教学组的在研课题组织学生参与现场调查。实践证明,这种生动活泼和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有利于同学们调动积极思维、发挥潜能、发展个性、展示才华,从而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学和对环境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及其综合素质,同时收到好的教学效果。

 

篇10

“循环经济”是最近几年国内学术和政策研究领域频繁出现的一个学术词语。国内学者对循环经济的理论进行了大量探讨,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循环经济的实践。但是,国内生态经济学界、环境经济学界以及主流经济学界对循环经济实质的认识至今仍存在较大差异[1]。为深入揭示循环经济理论内涵,部分学者从哲学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如,董艾辉在分析循环经济与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观一致性的基础上,指出循环经济是对近代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扬弃,也符合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2]。张连国等认为,循环经济的哲学基础有二,即知识论基础与存在论基础[3]。崔胜辉等则从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在内涵和目标上一致性的角度,分析循环经济的哲学内涵和经济伦理观[4]。

应该说,从哲学角度探讨循环经济,既是对循环经济理论研究的丰富,也为哲学研究领域引入了新的研究课题。但从已有研究来看,循环经济的哲学研究在哲学分析与梳理上还不够全面和系统。本文试图从哲学的角度,比较系统地分析循环经济的哲学内涵、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展望循环经济的未来发展。

1.循环经济的哲学涵义

1.1循环经济的产生、发展和目标具有鲜明的实践性

循环经济思想起源于人们对自身生活环境和质量的忧虑,也是对上世纪五六十年达国家工业化带来的环境后果的直接反思,主要针对日益恶化的自然环境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这种对环境的忧虑逐渐变成一种全球性的反思,环境问题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我国从参加1972年斯德哥尔摩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开始加入这个行列。循环经济不仅反思工业化带来的环境破坏和资源耗竭,也积极探寻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方法。循环经济的目标就是提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或者说新的技术经济范式[5]。这种发展模式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强调通过生产技术与资源节约技术体系的融合,减少单位产出资源的消耗,节约使用资源;通过生产技术与环境保护技术和清洁生产相结合,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排放甚至“零”排放;通过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和再生利用,实现物质资源的循环使用;通过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生态环境的永久平衡等。在经济层面上,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和经济运行方式,旨在实现经济增长、资源供给与生态环境的均衡,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和社会公平。它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看成社会大众共有的、稀缺的自然资本,因而要求将生态环境纳入经济循环过程中参与定价和分配。它既要求改变生产的社会成本与私人获利的不对称性,使外部成本内部化;也要求改变环保企业治理生态环境的内部成本与外部获利的不对称性,使外部效益内部化。

哲学是实践的哲学,实践性是哲学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循环经济的实践性符合的实践观点。无论是其思想来源和目标指向都是实践,循环经济的理论发展更是离不开实践,需要在实践中反复检验和总结。因此,循环经济具有鲜明的实践性,或者实践是循环经济的基础或唯一尺度。

1.2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符合马列主义的认识论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认识论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并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人的认识的发展总是从感性到理性;认识总要有一个过程,充满着复杂性和曲折性。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正完整体现了上述观点。首先,循环经济在特定时代产生体现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工业化以前和工业化的低级阶段,人类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消耗较少,还不足以使人类对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产生像今天这样的深刻后果。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环境和资源的产生足够大的冲击和影响时才可能产生循环经济思想。其次,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是循序渐进的。人类不可能一下子就认识到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内涵或全部规律,而且,认识的深化不可能脱离经济和历史发展阶段。最后,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是能动的认识。这不仅仅停留于理论层面,也不是对实践的简单反映和被动认识,而是为了应用于实践,改造经济发展的模式。通过循环经济的这些特点,可以较好地理解当前在我国开展循环经济所遇到的种种思想障碍。比如,有人抱怨目前我国生产方式仍较粗放、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较大等。这是事实,但也要注意到,我们不可能脱离我国的历史前提来谈论这些问题。者从来就不是先知先觉的智者,而是实事求是的实践者。在实践的过程中可能会犯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误,但错误本身并不可怕,关键要遵循规律,对自身发展方式进行反思和扬弃,最终解决问题。毕竟,在一穷二白的薄弱基础上搞史无前例的社会主义建设,没有现成的道路和方法可以照搬。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决定了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经济起步、经济总量和人民温饱问题,难以为了保护环境从一开始就放弃经济和工业发展。

1.3循环经济的模式特征符合哲学的普遍联系规律

哲学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正是将社会看成一个整体,而不是孤立地探讨经济问题,或单纯采用经济手段分析解决问题。它要求综合考虑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来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公平与进步。循环经济深刻分析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对人与自然和谐模式进行大量有益的探讨。同时,将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作为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加以考虑,既注重分析经济生产领域各个部门、行业及其相互联系,又注重生产流程的各个阶段及其相互联系,还注重生产与生活两大部类在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中的具体情况与相互联系,统筹考虑城市与农村、地区之间、工业与农业、国内经济与对外经济等在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方面的关系。循环经济在分析问题和提出对策时,也认识到单纯经济知识和经济手段的局限性,强调学科间的联合,强调经济社科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学科领域的统筹并重。

1.4循环经济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

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本质,为理解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和认识论基础。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范式,强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代际公平以及国际视野,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些思想体现了哲学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既包含科学的逻辑推论,也汲取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正反经验;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态度,也体现了向历史、向子孙的负责态度。循环经济是在环境已遭受重大破坏、资源过度消耗的情况下产生的。根据环境破坏和资源过度消耗的历史教训、现代科学和经济学的推断,如果这种趋势不加以阻止和逆转,造成的后果将不堪想象。但环境破坏和资源过度消耗的趋势并非不可逆转,通过循环经济的途径,人类完全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这种分析和对比揭示了人类对自身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体现了哲学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

2.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

循环经济的定义是目前国内学者争论的焦点,根本分歧主要在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问题。笔者认为,只有解决本质属性问题,学科的理论基础才能更加扎实,学科才能逐步走向成熟。本质属性问题解决了,相应的内在要求就容易了。前面分析的循环经济哲学内涵已为探讨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作了铺垫。

2.1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

笔者赞同齐建国教授关于循环经济的描述,即循环经济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是中国新兴工业化的最高形式,是通过制度创新建立一种新的经济形态[6]。齐教授认为,从技术经济学角度看,循环经济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微观上,按照著名经济学家乔瓦尼·多西的定义,所谓技术范式可定义为解决所选择的技术经济问题的一种“模式”。宏观上,技术范式可定义为社会生产主导技术体系的基本特征和程序模式。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形态对应不同的技术范式。在技术层次上,与传统经济活动的“资源消费产品废物排放”开放(或称为单程)型物质流动模式相对应,循环经济是“资源消费产品再生资源”闭环型物质流动模式。其技术特征表现为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再生化,核心是提高生态环境的利用效率,本质是生态经济。

笔者认为,在齐教授定义的基础上,还可从哲学高度对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作进一步的归纳和总结。根据的基本原理,人类社会总是不断由低级向高级演变,每个社会历史阶段都有与其相应的社会形态。因此,循环经济应是人类社会在特定历史阶段选择的经济发展模式或者技术范式。循环经济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产生和发展,承载着特定的历史使命。可以预见,循环经济将对世界的可持续发展进程起重大的历史作用;同样可以预见,循环经济绝不是万能的,不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范式的最高形态或终极形式。

2.2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

2.2.1特定的时空观念。在我国开展循环经济的理论和政策研究,需要明确特定的时空观念。我国是一个具有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的21世纪开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立足自身现实发展循环经济。要花大力气研究我国的实际,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问题,只有实事求是才能胜利。同时,要对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的复杂性和曲折性有着足够的心里准备。

2.2.2统筹观点。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统筹的观点和系统的观点。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面临很多问题,但由于资源有限,只能统筹加以考虑。要把握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确定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领域,循序渐进,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

2.2.3理论联系实践。发展循环经济要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上升为理论,并以此指导实践,然后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理论。如此反复,推动经济与社会向良性方向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是实践的学科,循环经济理论和政策如果只停留在书本中、文件中、口头上,不能在实践中得以贯彻落实,循环经济的目标就会是水中月、镜中花。因此,必须贯彻实事求是的观点,尊重客观规律,努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同时反对把循环经济夸大化、万能化的倾向。

2.2.4公众参与。循环经济涉及全社会的各领域,离开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将难以成功。目前,我国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尚有待提高,特别需要在社会上进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启蒙,通过政府政策宣传,引导社会生产和消费观念。公众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觉醒将是循环经济得以贯彻落实并取得成功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3.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

3.1系统的工作思想

发展循环经济特别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立足现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制定系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区域、行业和部门利益,以长远发展和大局为重,抓住主要问题,确定重点领域、优先领域和战略步骤。

3.2制度和技术并重

要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统一,既注重制度层面的政策设计,也注重技术层面的政策设计。加强对现有经济模式、生产技术与过程、管理方法的改进和创新;加强对项目立项进行充分论证以及项目中、后期的评估;加强对节能减排领域重大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同时,开展大量调查,掌握循环经济的动态发展,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3.3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循环经济的不同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大学、公众等,制定相应的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探讨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有效联系机制,完善政府考核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

3.4自主创新与学习借鉴

既要立足自身国情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理论和政策,又要学习借鉴一切有益的国外经济、管理和政策实践的成果;既要发扬自主创新的精神,建立基本技术支撑体系,又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引进和模仿消化。

4.未来展望

发展循环经济是历史的必然。这个必然既凝聚着人类对自身处境的深深忧虑,也包含了对更高级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美好愿望。认为,尽管过程往往充满曲折,世界一直是向前发展的。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有着自身发展规律,虽然当前还有很多争论,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学术氛围,将促使循环经济研究更快走向成熟。循环经济在中国已经启航,并将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复兴的进程长期相伴。尽管道路充满艰辛,但前途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1]李兆前,齐建国.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综述,《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

[2]董艾辉.循环经济的哲学思考,《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3月第20卷第1期.

[3]张连国.循环经济的哲学基础,《东岳论丛》,2005年3月第26卷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