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收风险点分析模板(10篇)

时间:2024-03-29 16:05:2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房地产税收风险点分析,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房地产税收风险点分析

篇1

经笔者调查,现阶段房地产企业面临着诸多税收风险,如:营业额与法律规定不相符、会计核算规范性不够等,这种问题都是导致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层出不穷的关键因素。笔者将分别从: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产生原因、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的识别、如何应对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三个部分进行阐述。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产生原因

“营改增”实施背景为房地产企业带来了许多影响,最为突出的则是税费的增加导致动产租赁抵扣难度增加。动产租赁一般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及设施材料租赁。“营改增”后,原有资产进项税无法抵扣,且动产租赁利润较低,使得一些企业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加了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导致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通常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主观原因,一类是客观原因。

(一)主观原因

税收风险出现的主观原因是由于房地产企业自身过于追求暴利,这也是导致税收风险最关键的因素。房地产开发商为获取更多经济效益,通常会在土地容积率以及用途方面做文章,从而导致实际信息与用户掌握的信息不一致。

此外房地产企业在管理工作中缺乏有效的财务会计制度,无法促使其财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从而引发税收风险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无法对土地证增值税进行准确核算,为了谋取暴利,企业会通过偷逃土地增值税的目的。

(二)客观原因

造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的客观原因是“信息不对称”,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税管员自身素质水平提出较高要求,但目前部分房地产企业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应用的税管员,缺乏一定税收管理知识与经验,在实际税收管理中缺乏自己的见解,对于税收管理风险无法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长此以往,很容易引发税收风险的出现。

此外,房地产企业部门联动效率的低下也为企业税收风险的出现带来了影响,众所周知,税收管理涉及的内容相当大,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也十分紧密,当在实际情况中,企业在开展税收工作时未及时与工商、建设、规划等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最终导致许多涉税信息无法实现共享,这种情况也为税收风险造成了可乘之机。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的识别

如何识别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至关重要。目前,房地产在税收风险识别过程中可以应用多种分析法,如:宏观调控政策效应对照分析法、开发进度比对分析法、财务指标比较分析法、逻辑推理法等等。

宏观调控政策效应对照分析法都是由中央出台的一种方法,在应用过程中必须与地方政府的措施配合实施,通过对企业实际申报纳税情况的比对,与市场发展的趋势来判断是否与自身企业发展状况充分吻合,如果不吻合,则应对其原因进行调查,并加大风险应对力度。

开发进度比对分析法主要应用在施工项目当中,自施工项目开始到竣工全过程,首先根据企业施工规划及施工合同、施工进度、竣工等每一个环节进行控制,对于每一个施工阶段应缴纳的税额规划好,通过监管工作来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何实际税额与预算税额不一致,就必须找出相关原因,并采取风险应对措施。

所谓财务指标比较分析法,是通过房地产企业施工成本费用与同类型企业历史数据进行对比,从中找出不合理之处,将其列入到风险监控范围内,以此促进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逻辑推理法主要理由内在逻辑与相关数据之间的关系来进行分析,经分析发现数据与数据间不符合相关逻辑,就必须将其列入到风险监控内部。

三、如何应对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

综上,笔者对房地产税收风险出现的原因及如何识别房地产税收风险进行了分析,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究竟如何应对税收风险,是许多房地产企业最为关注的,笔者将就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建立社会化综合治税机制

为应对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企业必须将社会化综合治税机制引用进来,换言之加强建设、工商、房管、国土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实现涉税信息共享。企业可利用信息技术来构建一个信息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来获取更多的信息,该系统应具备多种功能,能对税收风险产生原因进行分析,为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指明方向。此外应加强地区经济发展与行业税收入库匹配度监控分析,分行业按月及时监测预警,利用税收风险指标和模型识别重点行业风险,及时发起任务消除隐患。完善引导式应对办法,整合“一户式”分析数据来源信息查询,建立和完善推送任务应对策略。组织各级风险管理团队直接应对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团队应对的优势。

(二)企业合理选择材料供应商

为了加大进项抵扣金额,房地产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严格选择,以免日后增值税专用发票较难取得,增加企业的税务负担。在采购大量建筑材料时,建筑企业要严格按照招投流程执行,依据供应商的规模、报价及产品质量等,综合选择适当的供应商。为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招标工作的可靠进行,房地产企业还要要求偏远地区的杂货店和个体户等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充分提高科学化管税水平

其次,房地产企业必须提高自身管税水平,税管员在税收工作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据此房地产必须将重点放到人才的招聘上,采取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其专业知识与实际能力进行测试,秉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构建一支专业的税管队伍。对于在职的税管员,企业应定期开展培训,帮助老员工巩固相关知识,并学会新的管理方法。企业还应将激励机制应用其中,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让他们知道税管工作开展的重要性,通过以上策略来促进企业管税水平的有效提高。

四、结束语

基于“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企业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诸多风险,为了使房地产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发展,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如:构建社会化综合治税机制。将差别化风险策略应用其中,促进企业科学化税管水平的提高,严格选择供应商,通过以上措施来促进房地产企业更好地发展。

篇2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可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税收风险,对于税收风险的管理则是强调相关的税收机构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对企业风险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提出合理的税收管理措施,以求尽可能的降低税收管理风险,提高企业纳税额,维护当地政府财政稳定。对此,相关税收部门可以通过对纳税企业进行辅导和宣传,加强税收监管力度,根据差别化的手段来降低税收风险,提升税收管理成效。由此看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管理风险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对于后续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开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管理现状

(一)内部控制缺失。房地产是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面临着各式各样的风险,其中一个典型的问题就是内部控制缺失[1]。房地产企业由于自身组织结构较为冗杂,经营业务涉及到众多方面,一个工程项目从设计开发、建筑施工、加工业、建材商贸以及房屋销售等多个部门,这个部门的日常工作量较大,在核算经营成本时很容易混乱影响到最终结果准确性;同时,税收风险管理力量不高,缺少足够的管理资源,管理水平偏低,在实际纳税中可能在执行上存在差异。当前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尽管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中难以有效的落实到实处,依法旅行纳税职责,致使纳税风险依然存在。同时,还有更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自然就谈不上执行纳税风险管理措施。由于很多企业内部制度不健全,或是不愿意去执行税收风险管理措施,同样会为企业带来税收风险。

(二)企业税收规划容易存在误区。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规划主要是为了尽可能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少缴税,但是税收规划失败,房地产企业将会付出相应的代价,即税收规划风险。为了能够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少缴税,通过调低税基,就能够实现少缴税的目的。但是企业在税收规划和方案选择中并未依法缴纳税务,或是由于无法及时、全面的了解到相关税收政策,导致税收规划存在较大的风险[2]。

(三)企业办税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房地产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开展中,办税人自身的专业素质高低同样会对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带来风险,导致企业无法更加全面、有效的了解税收政策,或是对税收政策精髓把握的不全面,纳税行为并未严格遵循相关纳税要求进行,或是流于表面,未能从实质上真正按照税收政策规定进行操作,导致企业面临逃税、漏税的问题,承担违约金和罚款的处罚,不仅损害企业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还会损害企业的整体形象和名誉。

(四)沟通协调不充分。对于一些涉及到具体的纳税业务,一般情况下是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审核以及评估,但是多数房地产企业缺乏专门的人员去同税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这种沟通协调的不充分问题,将会为企业带来少缴和未缴税的风险出现,从而造成严重的后果。与此同时,税收政策由于自身特性十分复杂,所以房地产企业对于税收政策的理解和认知上存在差异,这种对税收政策理解上的差异,可能导致企业认定的缴税范围和税收机关认定的缴税范围不同,为房地产企业带来税收风险。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风险应对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体系。房地产企业由于自身业务涉及范围较广,在财务成本核算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造成成本核算工作出现缺失。这就需要房地产企业健全和完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能够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和交易真实、全面的反映出来,科学合理的计算,对于重大财务活动及时申报和缴纳,为企业积极参与市场良性竞争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交易活动开展中,企业应该重点关注纳税主体的资格和信用,进行综合考评,防止企业恶意的转嫁税收风险,出现税收漏洞,尽可能的降低税收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与此同时,房地产企业还应该提高办税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加强培训和考核,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和税务风险意识,能够不断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学习新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内容,明确税收风险防范的重要性,真正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维护企业合法的税收权益,显著提升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能力。

(二)加强税务部门监管。房地产企业应该根据实际面临的税收风险,有针对性提出应对措施,降低税收风险带来的危害。税务部门同样应该对企业申报存在异常纳税项目进行监督,促使房地产企业能够明确自身纳税范围,对于异常纳税项目更深层次的检查和管理,及时补缴税款。对于一些异常纳税项目,如果经过企业自身额定检查仍然无法明确异常原因,税务机关可以交由相关稽查部门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从而更为全面的了解到纳税异常原因所在。

(三)建立税负模型。税务机关应该引进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根据房地产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楼盘开发规模,应用金税软件数据库建立税务模型,以此来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税收风险,计算企业的营业税、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根据建立的税负模型考核企业自身的税负情况,更深入的了解到房地产企业面临着的税收风险,及时有效的采取应对措施,解决企业税收异常问题。

(四)共享房地产开发信息。为能更有效的对房地产税收风险进行管理,政府部门可以建立房地产行业统一的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工商、税务、土地以及建委等相关部门可以在数据平台上共享数据,数据透明度更高,有助于后续发现税务异常查询数据信息。此外,对数据平台应该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房地产信息共享更加及时、全面,根据相关数据信息对比分析房地产企业纳税情况,有效规避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风险。

(五)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为了能够有效提升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成效,相关税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定期组织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政策培训,促使企业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税收相关信息,严格遵循税收政策缴纳税款,规避税收风险。

三、结论

综上所述,房地产业由于发展速度较快,利润较高,是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为了能够保证政府财政收入,房地产企业的纳税合法,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是尤为关键的,通过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加强税务机关监管,不断强化房地产税收风险管理,尽可能的降低税收风险为企业带来的损失。

作者:张砾 单位: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 重庆市渝北区地方税务局

参考文献:

[1]秦筝.新形势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战略转型研究[D].河南大学,2012.

[2]张倩.土地增值税征管过程中税收风险识别方法研究———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例[D].云南财经大学,2015.

篇3

一、契税的概念及职能定位

(一)契税的概念:

契税,是一种行为税,是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对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契税的职能定位:

1.筹集财政收入的职能

契税筹集财政收入的职能,首先体现在课税范围的广泛性上。凡土地权属的出让、转让、房屋权属的买卖、赠与和交换,均为契税征税范围。其次,体现在取得收入的及时性上。

2.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职能

契税与房地产市场联系紧密,是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近年来,针对房价上涨过快,市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国家连续出台多项调控措施,契税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契税在政策上基本体现了“保护基本居住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差别化调控思路,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3.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

契税对不同类型的房屋适应不同的税率,即对于高档、豪华房屋,适用高税率,且没有减免优惠,对于满足基本居住需要的房屋,适用低税率,且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减免优惠,间接体现了对高收入者多收税,对中低收入者少收税或不收税的思路。

二、契税风险管理及风险分析

税收风险是由于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税收征管结果的不确定性。税务机关管理资源的有限性和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复杂性加剧了这种不确定性。

(一)契税风险管理:

是指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缴纳契税过程中,通过对纳税人申报、征收机关管理以及相关协税部门配合等诸多方面全过程进行分析,结合契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判断可能导致契税政策执行偏差、税收收入流失、影响征收机关形象的各种因素,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规避风险,最大可能减少损失,切实提高契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管理过程。

(二)契税风险分析:

契税风险主要来源于:纳税人方面:纳税人提供虚假证明;提供假合同、假发票、更改合同签订日期和发票金额;更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骗取国家税收优惠。征收机关方面:未按工作职责及流程办理减免税造成执法错误;税收征管人员对税法及相关法律理解偏差,或者执法过程中因主观过失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职责,造成国家税款及其他财产重大损失。相关协作单位:“先税后证”把关不严、未税先证;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或评估报告,帮助纳税人逃避国家税收。

三、海淀地税局契税征管工作基本情况、风险探究与思考

(一)海淀地税局契税征管工作基本情况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恢复契税直征是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当时契税征收只设置一个直征点,隶属于地方税科。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和大众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及投资需求加强,房地产交易日益火爆,从2007年开始,为了更好的服务纳税人,直征点变成独立税务所。下面是海淀地税局从2006年到2014年的契税征收情况:

图3-2中可以清晰的看到契税增长的过程,2006年至2013年,增幅达到203.99%,2006年至2014年,增幅达到93.92%。

目前海淀区的契税申报缴纳主要分两种情况:由购房者个人自行申报缴纳契税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办理缴纳契税。北京市的房地产交易契税是在办理产权证前开始申报,即“先税后证”,有利于发挥契税的“把手”作用,充分体现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的优势。契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也逐年上升,大概10%左右,在所有税种中,契税是增幅最快、潜力最大的税种。

(二)海淀地税局契税征管业务流程

我局契税征收工作主要按以下流程办理:

收件。采取个人申报和集体申报两种契税申报方式。

审理。专管员根据申报资料,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实纳金额,并录入系统,打印。对城市拆迁户、出售已购公房初审抵扣税所需资料,出具契税核定通知书。

复核。复核员根据已录入契税申报表,核对原件、核对适用计税政策是否准确(包括地区指导价的查询等)、核对实纳税额、核对缴款单、开票。

归档。各种涉税资料、票据等归档,序时装订。

(三)海淀地税局契税征收风险探究

1.税务机关内部风险

a)日收管理方面:

核心征管系统方面――个人契税减免的核心征管系统存在风险。 契税减免,指国家相继出台的一些契税优惠政策,其中涉及到个人的主要包括拆迁后再购房契税减免、已购公房出售后再购房契税减免的不征契税等减免政策。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和税收政策调整步伐的加快,个人契税减免在录入过程中,逐渐暴露出核心征管系统存在某些与实际脱节的问题,虽然发现问题时已启动了应急措施,但核心征管系统如不改进,会严重影响窗口人员的受理速度,延长纳税人等候时间,导致投诉等纳税服务风险频发,影响整个契税减免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一致性,也制约了电子化办公的进程。当前个人契税减免录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公房减免契税核定通知书方面。根据文件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居民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前后一年内,其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新购各类商品房的,均可享受按房屋交换差额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基层税务人员在受理减免契税录入过程中发现不够免且退税, 不够免税且补税的情况下核心征管系统存在不能自动带出核定通知书的问题。

b)税收政策衔接方面:

二手房交易土地增值税有关扣除项目政策规定与契税减免办理程序的衔接问题。实际工作中,若纳税人欲出售非住宅房产,先办理购房环节的契税减免手续,还是先缴纳售房环节的土增税,其缴纳税款截然不同。

第一种办税方法:购房――办理契税减免手续――办产权证――卖房――缴纳土地增值税(不可抵减契税减免金额)――结果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种办税方法:购房――缴纳契税――办产权证――卖房――缴纳土地增值税(可抵减契税金额)――办理契税减免退税手续――结果可少缴纳土地增值税。

2.税务机关外部风险

特殊商品房地区指导价“项目”界定范围不清晰甚至错误,核定的计税价格有误,急需部门协作,提升征管质效。

许多小区计税软件规定不准确,范围过宽或过窄很难判断是否特殊小区,造成计税价格过高或过低,导致多征或少征税款。

(四)海淀地税局契税风险的措施与对策

为正确处理上述契税风险对征管工作的影响,防止多征少征,化解契税风险,优化税收环境,进一步提高征管质效,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及对策:

1.措施――自制“契税核定通知书”格式

2.对策:

a)上级完善核心征管系统迫在眉睫:目前只在D盘反复使用自制文书格式,且不能保存于核心征管系统中。凡是公房不够免户,“契税核定通知书”税务机关只有一份打印件在档案中备查,在该户契税申报中查询不到“契税核定通知书”,造成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不一致,反映出契税减免工作不够严谨。

b)系统升级方案的思考

根据以上分析及实际工作情况,系统升级方案是:公免情况下,“计税依据”项目,改系统默认“差额”为“全额”,增加“公房减免金额”,这样,让系统自动带出数据,“应征税额”或有“差额”,或“无差额”即为0.00元。此时“契税核定通知书”系统自动带出。同时增加“公房减免金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 等项目,形成一种逻辑关系:

计税依据全额*契税税率-减免金额=应征税额 (3―1)

应征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 (3―2)

这样,无论是公免够免不够免,都为同一种逻辑关系,最好这种逻辑关系能在“契税核定通知书”中体现出来。

C)税收政策的衔接。税收政策的制定,各税种之间要有高度的协调性,不能过于片面,相互脱节。无论先办契税减免,还是先办售房环节土增税,其征税结果应一致。

D)为了更加准确的核定房屋价格,减少人为因素,建议市建委完善市场指导价软件功能,同时准确表达特殊商品房项目名称,将计税价格软件实现和单点系统连接,将核定后的价格带入到系统中计算税款,降低窗口受理人员的执法风险。

四、结论及建议

(一)上级机关加强调研力度,出台合理的税收政策,解决目前突出的问题。

针对目前房地产交易量不断扩大的事实,现有的一些文件政策已经不能完全解决日益凸显的矛盾。因此,上级部门应该多做调研,研究制定出一些符合当前形势和事实的政策,减轻基层人员的工作压力,缓解征纳双方的矛盾,共同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二)整合资源,优化系统。

针对目前出现的流程设置问题,系统分散问题,应该利用科学的手段,完善系统,整合资源,与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软件随时更新,随时升级,规范数据,做到逻辑关系对应,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提高办税效率,更好地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三)加强各税种之间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发展。

篇4

税收筹划风险,顾名思义,就是由于税收筹划失误等造成税收结果的不确定性,使得纳税人在展开税收缴纳的过程中,实际缴纳的金额与预期目标有着较大的偏离,给纳税人的后期经济活动带来了无法避免的影响。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

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所以相对于其他的行业来说,受到政策的影响相对较大些。而什么是政策风险呢?顾名思义,政策风险指的是由于国家对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而直接影响了房地产税收筹划的正确性,增加了税收筹划的风险。自2000年中国加入WTO以后,就进入了经济发展的快车道,在中国以地为本的传统观念影响下,大量的金钱涌入了房地产,造成了房地产经济行业的泡沫化。为了抑制房价过快的上涨,中国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抑制房价的税收政策,而房地产税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法律法规不断变动的大环境下,加大了税收筹划的难度,使得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面临着夭折的风险。例如近期发生的这个案件就具有代表性,由于考虑到相关的问题,所以暂且以A、B来作为两个公司的代号。A公司由于急需资金进行周转,所以将一处10000平米的商品房出售给B公司,经过商谈,房价暂定为3000元每平米,但是按照国家税收总局颁发的《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需要交纳百万元的土地增值税,A公司为了避免交纳这土地增值税,就根据当时的法律,A公司与B公司在私底下达成协议,即A企业先向B企业以房产为资本进行股权投资,然后再将股权出售给乙公司,这样就在法律的框架内免除了在土地增值税的交纳。但是最近出台的新规定指出,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投资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起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能够免除土地增值税等税款的交纳。所以,对于A企业来说,如果不能够及时的调整的税收筹划策略方案就可能被税务局认为是偷税漏税,并面临着除了要交纳相应的税款外,还要补缴巨额罚款,并且在社会荣誉的无形资产上,还要面临着巨大的损失。

2.片面性风险

片面性风险指的是由于企业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没有从宏观角度对全局进行分析,仅仅是从个体角度考虑到一种或者几种税的税负水平的降低,或者仅仅是从整体上注重税收总金额的降低,却并没有注重税后对利润的影响。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一般分为3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要缴纳相应的税款,所以房地产是一个税收复杂、税款金额较大,需要进行全盘考虑的一个行业,所以在进行税款筹划时,要进行全盘的考虑,高度的注意片面性风险的影响,从而避免税收筹划的失败。以下例来进行说明:

A房地产公司新开发了一批商品房,销售所得金额总共2000万元,其中购买地皮花费了600万元,开发成本花费了800万元,贷款利息分摊了60余万元,而各种税款加起来总共有1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在能够提供相关机构的金融证明的前提下,对于分摊利息支出的部分在缴纳税款的时候可以计入总数,但是包括其余的部分(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加上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金额)按照百分之五来计算。但是如果不能够提供相应的金融机构的证明,那么就需要将购买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加上的房地产开发所花费的金额的百分之十来计算。企业的财务人员经过详细的计算得知,提供相关金融机构的证明,就需要交纳的是(600+800)*0.05+60=130万元,而如果不提供相应的金融机构证明,就需要交纳的税款金额为(600+800)*0.05=140万元,所以该财务工作人员就认为不需要向税务局提供相关的金融证明,但是如果不向税务局出示相应的证明,那么在交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就无法将60万元的利息费用扣除,那么就会多收(2000-600-800-100-24)*0.25-(2000-600-800-60-100-27)*0.25=15.75万元,所以相对比而言,财务人员所做的税收筹划是错误的。

3.成本偏高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是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的,这个成本包含两部分,即分别是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较容易理解,指的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所消耗的人力、物力,隐性成本则是在进行方案选择的时候放弃其他方案所要承受的机会成本,以及方案失败的时候所造成的损失等。企业在考虑通过税收筹划来实现节税增加利润的过程中,还要考虑税收筹划成本的问题,只有节省的税收和消耗的成本的差额,才是税收筹划节省出来的实际利润。

4.认定风险

税收筹划的前提是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定法规,所以是合法的节税行为,是符合国家的立法意图,并被国家鼓励和引导的一种合法性经济意图。但是由于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税务执法人员的个体素质参差不齐,所以往往在裁定税款筹划行为的时候发生误会,给企业带来了预料之外的巨大损失。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范与控制

1.强化风险意识,梳理依法筹划理念

房地产与别的行业有着显著的差别,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所以相应的筹划风险也相对较高。出于对利润的考虑,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层需要加强对于风险防范的意识。当然任何企业的行为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所以财务人员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需要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并且具有守法意识。

2.设立税务管理机构,提高筹划水平

由于房地产企业税务复杂,税收策划的难度相对于其他的行业来说较大,所以一些大型的企业都设定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对税务的筹划、涉税业务的核算、税收遵从以及税收争议等业务进行专业的管理,尤其是对于一些大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就以及配置专业型人才,在合理机制的协调下,就能够实现税收筹划的高效化,对于降低税收风险,实现企业税收筹划目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3.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

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具有着很大风险性,所以对筹划人员的要求就显得很严格,首先房地产企业所要做的就是提高企业招收人员的基准,综合的增强他们额团队素质。要求税收筹划人员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且对于政策的洞悉水平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对于一些不满足该要求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后期的工作培训和再教育,根据实践证明,一个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的教育水平直接决定着他的筹划质量。当然在后期的培训过程中,不仅要加强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还要交手他们一些关于金融、贸易、保险和工商等方面的知识,拓宽他们的知识面,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他们在进入一家企业之后,就能哦在有限的时间内对这家企业的基本状况、涉税事项以及筹划意图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恩能够在短时间以内制定出相应的筹划方案,极大程度上节省了税收筹划的成本,增加了利润的空间。

4.借助税收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

在现代市场上,有一种专门的税务筹划机构,这种机构的业务能力往往要高于一般的企业内部的税务管理机构的业务水平,所以一些房地产企业可以将这些具有着极强的专业性、复杂性的工作交给外部机构来进行,这样就可以避免由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是的限制而导致的工作出现一系列的差错的产生,降低了由于方案错误而造成的成本损失。除此之外,可以将这些机构作为外脑,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

三、结语

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着很强影响。税收筹划是房地产企业节省税收,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环节之一,也是体现一家房地产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大小。本文通过对于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收筹划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找打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对我国在这方面的改进有所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庄粉荣.纳税筹划大败局.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M].,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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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是一个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一种手段,在企业内部管理监控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企业内部控制已经很熟悉,它已经充当着企业防范风险舞弊的一面“防火墙”。但是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起着一个重要成分的税务内控,却还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伴随着我国税收环境的不断改善,国内很多企业整体的税负在逐年的下降,税负的下降给企业带来诸多实惠的同时也导致了企业的税务稽查风险也越来越高。这种外部税务环境的变化对企业税务内控水平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要求企业在加强内部控制的同时,更要防范税务风险的意识,应将税务内部体系融入到企业整体内控体系中。

一、税务内控的背景、定义和目标

税务内控已经逐步走入人们的视野,并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心和注意。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税务内控,业界对此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我国学者普遍认为税务内控是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当局和企业的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保证企业实现“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上,创造税务价值”这一最终目标的一整套流程、规范等控制活动。从税务内控的定义中可以得出:企业实施税务内控的最终目标有两大类:一是防范税务风险;二是创造税务价值。

二、房地产企业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房地产税收收入也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逐年增长,成为国家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政府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影响下,政府部门(尤其是税务管理的部分)对房地产业的管理日渐严格。自2002年起,房地产企业一直被国家税务局列为当年度税收专项必检的对象。并且公众目前普遍认为房地产企业偷漏税现象特别的严重,这也说明了目前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很高。

首先对于国家来说,从2006年开始,国家逐步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的力度,比如限购令、银行加息等政策的出台,2011年密集出台的调控政策已经对整个房地产市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限购城市成交量普遍同比下降,房价下调的趋势已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全面蔓延。但是整个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还是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建立有效的税务内控体系有利于引导房地产行业健康和谐的发展,对整个金融系统和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其次对于企业自身来说,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保证企业高效率地实现其经营目标。一方面成立税务管理部门进行税务内控管理可以使企业进行整体涉税事项布局,合理安排税务事项处置,并利用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节约税收成本,实现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创造税务价值。另一方面可以经得起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避免税收处罚、形成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用评价。另外企业税务内控机制紊乱会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产生。税务内控制度不健全或者涉税事项处理的不正确都可能产生重大的税务风险。企业能否进行有效的税务内控管理会直接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纳税风险评估、检查,进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构建适合房地产企业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为了尽可能的规避税务风险,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房地产企业应该在深入学习和研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文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本企业的税务内控管理实践,现结合所学知识,提出几点房地产企业建立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一)为了提高企业税务内控管理水平

应在财务管理部门下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即使没有能力设立专门的部门,也应设立专人专岗来负责企业具体的税务管理工作,并明确税务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涉税岗位不单单指税务申报的人员或者财务人员,还包括与公司税收紧密联系的其他部分人员(如业务、采购部门)还应当有房地产公司领导层的支持。税务管理的职责包括:税务申报数据核算、填制申报,发票使用管理情况,税务风险事项分析、评估、处置和监督;收集并整理分析财政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确定与房地产企业相关的有效涉税业务信息;对各业务部门进行一定的税务指导,杜绝经营过程中潜在的税务风险;积极参与公司投资、筹资等方面税务管理讨论,并能提出有效的税务评价意见。

(二)对各环节的风险管理流程进行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是一种防范性的控制机制,是企业防范风险的基础,也是企业防范风险的前提。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为企业保证企业正常运作、规避和化解风险等一系列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进行税务内控管理,就必须要建立科学的内部涉税事物管理组织。还要加大税务工作事前筹划过程的控制力度。实现每个企业流程税务价值的最优化。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各个涉税环节的风险点进行评估、控制,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通过这些体系的有效运行,对涉税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最终达到控制涉税风险,创造税务价值。房地产企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业务环节,开发建设环节主要涉及土地增值税;交易环节,即房地产企业的销售环节,涉及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是房地产企业涉税最多的环节;保有环节,即出租取得租金收入或以房地产入股联营分得利润,这个环节所涉及的主要有房产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企业所得税等。

(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风险汇报制度

风险汇报,是包括汇报制度和汇报标准这两个方面。它的主要作用是在于能明确各级涉税人员的责任,提高房地产企业对涉税风险的反应速度。汇报制度,涉税内控人员要以公司管理者的角度,分析公司税务情况。一些重大的涉税事项的确定,是很难一概而论的。必须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一般而言税务的检查、筹划、重大涉税合同、重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税额超过万元以上的涉税风险等都属于必须的汇报事项。汇报的标准决定了各部门涉税人员如何进行汇报,是一个流程标准的问题。方便于汇报文本在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人员签字流转中能得到统一理解。譬如,税管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汇报,并且已标准化的内部文本进行签字流转。税务主管再与其他部门人员协商纠正那些不合理的处理方式。如果存在较大税务风险,那么他应该向他的主管部门领导进行沟通交涉,并向公司高层领导进行汇报。

(四)建立内部税务风险测评制度

所谓建立风险测评制度,就是从房地产管理的角度对税务风险测评进行明确的制度。并将其作为房地产企业日常管理的一部分。

一是要提高每个员工的风险控制责任感和敏感度。这一点可以通过加强培训来实现,尤其对涉税业务岗位、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基本税务知识的培训,使其对涉税风险有全面认识和深刻理解,同时培养端正的风险效益观。

二是各涉税部门应当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对本部门的业务进行涉税风险评估,对于存在的风险应当及时整改,消除风险,对于可预见的将要发生的风险可以合理规避,防患于未然。

三是税务风险测评制度要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房地产内部管理体系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另外即使设计了清晰的目标和措施,但是由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不理解,可能会导致责任人不能有效的执行,实施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所以,信息的交流和沟通对整个纳税风险管理工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房地产企业各部门、房地产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公司和税务机关之间都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特别是要加强和税务机关的友好联系,同时对风险管理结果进行分析,并做好下一步的纳税风险预测。

四、结束语

以上是本人结合房地产公司的行业特点和涉税事项以及内控体系的流程提出的几点适合房地产企业税务内控体系构建的方法,希望对房地产企业构建完整、系统高效的税务内控体系和对房地产企业防范涉税风险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方红星,王宏译.(美)COSO制定.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郭伟,肖大勇.税务内控为企业筑牢“防火墙”[N].中国会计报,2008

[3]林凤羽.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及控制对策[J].金融经济,2007(16)

[4]张红玫.论企业税收内控[J].现代商贸工业.,2010(2)

[5]李建琼.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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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坚持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原则,从研究房地产估价技术手段入手,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机制,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防范存量房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所形成的税收风险,创造依法治税、公平税负的良好环境,促进全市存量房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2012年6月30日前应用房地产批量估价技术确定各地标准房基准价格。自2012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对纳税人申报的存量房交易价格进行全面评估。对纳税人交易的存量房进行评估时,以评估值下浮一定比例作为计税参考值,与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比对。对纳税人的申报价格高于计税参考值的,以申报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对申报价格低于计税参考值的,如纳税人不能按要求陈述、举证,提出正当理由,以计税参考值作为计税价格。在评估初期,暂以纳税人交易的存量住房为评估对象,待取得经验后,逐步将评估范围扩大到工业、商业房地产。

三、工作原则

(一)合法原则。存量房评估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评估所依据的数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评估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公平原则。评估技术标准统一,评估时点一致,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三)效率原则。将房地产评估方法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使存量房评估工作标准化、批量化和快捷化。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按照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存量房评估工作分前期准备、工作实施、推广应用、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市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推动、协调部门关系、确定工作方案、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确保信息资料交流通畅。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别为:市房产管理处负责提供房屋权属登记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建设工程定额等相关数据信息;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最新土地分类分级图及说明,最新基准地价表、基准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最新基准地价行业用途修正系数表、商业路线地价表、地价指数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提供最新行政区域图、规划图和住宅小区、商品房详细分布图;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各地住宅(增量房、存量房、商品房及经济适用房)每月价格指数;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市地税局负责组织开展评估业务培训,开展交易价格评估调研论证,制定评估技术标准,整理各部门提供的房地产相关数据信息,运用评估软件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

各地也要参照市里成立相应机构,确定成员,明确职责,建立部门沟通合作的长效机制。

2、制定工作方案。各地财税部门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存量房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步骤及各阶段安排,拟定工作时间表,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各地财税部门应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确定评估机构。为统一评估标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存量房评估工作的公信力,各地地税部门要在2月中旬前将相关技术工作委托当地专业评估机构承担。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选择具备较高资质的评估机构,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工作目的、范围、内容、时间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有关事项,确保受托单位根据地税部门需求按时完成所承担的技术工作。

4、组织工作培训。待全省存量房评估技术模型确定后,省地税部门将统一对地税部门及评估机构开展培训,重点讲解存量房评估基本知识和数据信息采集方法。市地税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好对本地区相关人员培训。

(二)工作实施阶段

1、开展信息采集。各级房产、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统计等部门要在2012年3月30日前,按照地税部门要求的数据采集范围、内容和数据格式及时予以提供,数据信息以2011年12月31日为时点。各地地税部门要会同专业评估机构,按照各部门提供的存量房基础数据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和筛选,录入数据采集表,建立存量房数据信息库。要确保采集的信息完整、准确,符合工作需要,要将存量房交易频繁、交易量较大的小区列入优先采集名单,原则上采集到“楼幢”。对信息不全或采集确有困难的,可采集到“小区”。

2、制定标准房基准价格。各地地税部门要会同专业评估机构,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特点,按照“区域连片、地段相连、用途相同、价值相近”的原则划定评估分区,按“小区”或“楼幢”设定标准房。各地要认真分析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和房屋价格影响因素,按照科学的方法制定标准房基准价格,在专家指导下建立本地区标准房价格体系;要严格对评估机构制定的标准房基准价格进行审定,确保基准价格符合市场实际。对基准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在认真调查后予以调整。

3、软件测试及评估结果检验。各地地税部门将采集的存量房基础数据信息和标准房基准价格等有关数据导入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比对系统,并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特点、价格影响因素及房地产税收征管情况,调整设定软件功能设置及相关指标、参数,应用软件对存量房进行模拟评估,以检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软件的适用性。各地可邀请有关专家、估价机构和房屋中介机构参与,通过多种方式,将软件评估的价格与一定时间内的实际交易价格、中介机构挂牌价格以及邻近小区的评估价格进行比对,对评估结果进行检验,确保评估价格公平、准确。对软件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地税部门后统一汇总到省地税部门予以解决。对评估结果与实际交易价格差异达到规定范围且软件运行稳定的地区,申请市地税部门组织评定验收。

(三)推广应用阶段

1、全面实施评估。2012年7月1日起,各地地税部门要对纳税人申报的存量房交易价格进行全面评估,严格禁止不经评估即直接按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征税,或公布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值,客观上引导纳税人按公布的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值进行纳税申报。各地应以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值下浮一定比例作为计税参考值,以此评估申报价格是否偏低,评估值下浮比例为20%。

2、定期维护更新。各地地税部门要定期对评估系统进行维护更新。对日管中发现存在遗漏“小区”或“楼幢”的,要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对新建住宅小区的相关信息,要定期采集更新。各地原则上应按年对本地区标准房基准价格进行维护更新,当存量房价格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时,也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3、建立争议处理机制。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纳税人对申报价格低于计税参考值有异议提出重新评估申请的,可要求纳税人陈述、举证,如果提出理由正当,由地税部门与资产评估部门重新对其存量房交易价格进行评估,按照重新评估的交易价格计征税款;如纳税人不能按要求陈述、举证,提出正当理由,以计税参考值作为计税价格。争议解决工作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处理完毕,各地地税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具体处理工作流程。当纳税人对估价结果提出异议或申诉时,有关地税部门应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争取高效、公平、合理地解决争议。

(四)总结提高阶段

1、总结工作经验。各地地税部门要切实抓好存量房评估推广工作,及时向市地税部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做好总结分析。市地税部门将适时召开专业会议,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工作情况,推动全市存量房评估工作深入开展。

2、积极研究探索。各地地税部门要按照市地税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探索将工业、商业房地产纳入评估范围。要以开展存量房评估工作为契机,积极研究房地产税收征管问题,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是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规定问题的通知》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综合治税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

(二)强化部门配合。存量房评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信息采集量大、工作要求高,由地税、财政、房产、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统计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是存量房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的组织保证,也是取得社会公信力和纳税人较高遵从度的必要条件。在推广应用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存量房交易评估工作。各级地税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存量房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内部工作机制,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要确定专门机构负责存量房评估工作,配齐配强人员,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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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税收风险控制系统是企业有效减少纳税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在现代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企业需要有极强的纳税风险控制意识和有效的纳税风险控制机制,才能真正将这种涉税活动中不确定性降至最低,从而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因此对企业纳税风险控制问题进行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性意义。

一、企业纳税风险的效应分析

所谓企业纳税风险是指企业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因素而未能严格按照税法进行纳税行为,最终表现为企业实际超额纳税或者纳税税款不足而给企业造成经济利益损失的结果。一般来说,企业纳税风险的存在不仅会对其自身产生不良影响,也会给企业外部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简单来看,企业纳税风险效应主要分为两个大的方面:

(一)纳税风险的内部效应

企业纳税风险的内部效应是指企业纳税风险给企业内部所带来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增加企业纳税成本

企业纳税成本是指企业缴纳的税款及与之相关的各种人力物力成本的总称,一般来说,由于企业纳税风险而致使企业纳税成本增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企业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而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相应的税款而遭到税务征管机关的行政处罚,从而增加了企业纳税成本,例如我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一方面,《税收征管法》还规定了纳税人可以依相关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如果企业未能及时了解相关税法征管政策,对本可以减税、免税的项目仍缴纳税款,也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纳税成本。

2、影响企业经营决策的选择

纳税风险也会对企业正常经营决策造成不利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环节都有可能涉及到纳税,而企业是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的,企业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应综合考虑企业经营项目、资金、技术、人力资源以及税收等因素,在其他条件类似的情况下选择税收征收最低的投资方式,而纳税风险的存在则会极大地影响到企业经营决策的选择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企业在进行经营决策诸如选择合作伙伴、投资方式、数额等等之前,要综合考虑各种可能的税收风险,尽量避免过大的税收风险而给企业造成的经济亏损。

3、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在我国税收征管工作局面不断利好的当下,企业纳税信用已经成为了代表企业实力的新名片,良好的纳税信用有助于减小纳税纠纷,降低企业纳税成本,获得合作方的信任和认可,因而对现代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如果企业经常发生违法税收征管规定,就会降低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纳税形象和社会口碑,给企业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纳税风险的外部效应

纳税风险的外部效应,顾名思义,就是指企业纳税风险对企业外部环境例如整个税收征管工作、企业合作方等其他各方造成的影响的总称。

1、企业纳税风险对税收征管工作的影响

企业纳税风险的存在造成的直接影响就是对现有的正常的纳税部门的税收征管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从而潜在地增加了税务部门尤其是稽查部门的税收征管工作成本,进而直接降低税收征管工作整体效率。

2、企业纳税风险对企业合作方的影响

企业纳税风险的存在不仅会给企业自身带来不利影响,而且会直接影响企业合作方的经济利益,例如针对善意取得增值税发票为例,即使企业合作方善意取得对方企业开具的已经作废的或者虚假的增值税发票,即会给发票取得一方造成潜在的纳税风险,直接损害合作方的经济利益。

二、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分析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是企业进行纳税风险控制的前提和基本条件之一,从企业纳税风险的效应分析来看,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

(一)内部原因

1、企业依法纳税观念不强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不少企业存在纳税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依法纳税观念依然较为薄弱,尤其是依法履行企业纳税义务观念不足而最终导致了企业产生了纳税风险。现实生活中,不少企业主为了逃避纳税义务可谓“煞费苦心”,想方设法钻制度空子来逃避纳税义务,例如重庆市201年试点房地产税以来,当地房地产开发商为逃避纳税义务而想出了各种规避手段,例如政府明确规定别墅跃层高6米,开发商就主动降低跃高二建成5.5米;原来别墅花园是单卖的,房地产商就把花园当成赠送,并不纳入房产里等等,通过这种变相手段来逃避纳税责任,由此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纳税风险。

2、企业纳税风险控制意识不足

企业纳税风险的存在,随时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现实的经济利益损失,因此现代企业需要不断强化其对纳税风险进行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对其进行及时的控制、化解。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往往对于经营业务和财务结果都非常重视,却对经营过程中的纳税风险缺乏评估和控制的意识,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严重。由于企业大都缺乏纳税风险控制意识和能力,造成思想认识上的“忽视”,行动上的“小视”,给企业造成了实际的涉税风险。

3、对企业纳税政策掌握不透

客观地说,我国的税收政策确实具有多层、多样的复杂特点,例如有的税收政策只面对特殊地区或者特殊行业;或者有的税收只在特定时间段内有效等等,一旦吃不准具体税收政策,就极有可能在纳税行为上出现偏差,违反税收征管政策,给企业造成现实的纳税风险。

4、缺乏科学完善的纳税风险控制机制

企业内部科学完善的纳税风险控制机制是企业有效避免和应对纳税风险的重要载体,在当前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少企业由于经营范围的扩大、经营项目的逐渐复杂等因素的影响而无暇顾及或忽视了对其内部纳税风险控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工作,缺乏有效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纳税风险,因此一旦出现纳税风险往往束手无策,结果无形中增大了企业由于纳税风险而遭受的损失。

(二)外部原因

1、现行税法复杂、多变

现实条件下,我国企业所面临的纳税风险确实存在居高不下的现实情况,纳税风险防控难度大、可控性差确是我国企业纳税风险的基本特点,这不能不承认和我国当前复杂、多变的现行税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作为企业进行纳税活动的直接依据,税法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确实给我国企业的纳税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来看,共有多大19个税种,同时新法规出现的频率极高,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每年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性文件和征管规定往往多达100多个,这些都给企业的纳税活动带来了直接的难度,增大了企业的纳税风险。

2、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效率良莠不齐

税收机关税收征管工作效率的高低也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纳税风险。现实税收征管工作过程中,由于税收执法人员往往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如果控制不严极有可能使执法人员滥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给企业造成潜在的纳税风险;同时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监督意识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等,也会降低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加大企业纳税风险。

三、加强企业纳税风险控制的对策分析

企业纳税风险伴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境,一旦从潜在状态变为现实状态就会给企业经济利益造成直接损失,因此作为企业自身,应不断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加强纳税风险的评估和控制,,不断降低企业纳税风险。

(一)在企业内部强化纳税风险管理意识

企业加强纳税风险控制的前提是要切实在企业内部强化纳税风险管理意识,并且需要将这种纳税风险控制意识贯穿到企业专业化管理的全过程中去,不断提高企业进行纳税风险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在当前我国税收征管新一轮改革的大背景下,税务机关针对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流程和审批工作也在不断精简,这就更需要企业不断加强其风险控制的意识和能力,积极适应新的税收征管新常态,为企业纳税工作安全进行保驾护航。

(二)健全企业内部纳税风险控制机制

针对以往由于纳税风险控制机制缺失而给企业造成的纳税风险和经济利益损失的情况,企业应在新时期不断强化和健全企业内部纳税风险控制机制,例如出台新的企业内部纳税风险管理工作机制等,进一步理顺企业内部纳税风险控制工作机制,强化以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认定、风险应对处理、风险处理评定和总结以及反馈等为工作流程的管理流程,明确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基本流程,以此为契机不断根据企业经营发展健全内部纳税风险控制有效机制,有效降低企业内部纳税风险。

(三)建立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管理专业团队

高素质的税收风险管理人才的匮乏是企业时常面临纳税风险的客观原因之一,因此企业应积极在企业内部选拔优秀的业务骨干,或者通过专门招聘,组建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管理专业团队,通过阶段式的集中和网络在线、项目化管理等方式,认真做好企业内部纳税风险评估和分析工作,及时应对处理企业出现的各种纳税风险问题,保证企业纳税风险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内,维护企业发展稳定。

(四)强化信息支撑,研发现代企业纳税信息管理模式

现代信息社会中,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也应做到“专业化”和“信息化”,因此企业应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企业税收风险控制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不断提升企业纳税风险控制管理的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精准预测、及时处理企业纳税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有条件的大企业可以积极组织相关力量研发现代大企业纳税风险管理模块,从企业内部经营的税源分布、风险管理、综合管理等几个方面开展实时监控和分析,努力实现对企业内部纳税风险控制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和科学化,从而为企业经营管理全局提供科学的信息参考。

(五)税收部门应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

税收部门的执法水平和效率是影响企业纳税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税务部门也应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执法人员滥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完善执法责任过错追责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明确追责形式,严格确保执法效率和质量,坚决杜绝因执法人员执法漏洞而导致企业纳税风险增加,给企业带来实际的经济利益损失的情况。

四、结束语

总之,加强企业内部纳税风险管理意识,提高纳税风险控制水平是企业纳税工作中面临的重要任务,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过错中,因为纳税风险而给企业造成重大直接及间接的经济利益损失的例子已经不胜枚举,因此企业应积极通过完善机制,抓重点、抓协调、抓统筹,从各个方面例如风险意识宣传、风险控制机制建立、专业团队建立、加强信息支持等多方入手,不断提高企业应对纳税风险的能力,为企业保持市场竞争力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王铎桦.企业纳税风险的控制与管理[D].西南财经大学,2012

[2]吴春璇.控制企业纳税风险要点分析[J].会计之友,2011,16: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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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管理成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目前,企业普遍具有只重视财务管理,不重视税收管理的现象。认为企业税收管理都是放到财务部门的,只要财务能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缴税,税务机关查不出问题,就说明财务工作管理得好。否则,则说明财务工作上有失误。有的企业甚至将税务查账结果与财务人员的奖金挂钩,试图通过这些管理方式来避免税收风险的发生。这些做法一方面充分体现税收与财务工作的密切关系,另一方面也说明大家对纳税形成的误解很深。所以可以说,纳税管理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企业面临的风险很多,有宏观风险、行业风险和微观风险,有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有经营风险,更有税收风险。尤其像中小企业,一个风险处理不好、一个决策定得不好、一笔业务做得不好,就可能引来灭顶之灾。经营失败的原因可能很多,但是因为纳税问题一蹶不振或濒临倒闭的不在少数,而税收风险又是最容易应对和控制的。

税收风险,从征税机关、税务机关角度讲,是指在征税过程中,由于制度方面的缺陷,政策、管理方面的失误,以及种种不可预知和控制的因素所引起的税源状况恶化、税收调节功能减弱、税收增长乏力、最终导致税收收入不能满足政府实现职能需要的一种可能性。从纳税人、企业角度讲,税收风险是指由于故意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引致税务机关追缴并处罚款和罚金,或无意(也可视为无知)导致纳税人多缴税款造成企业利益受到损失的一种可能性,也称为纳税风险。如果是前者,那是偷逃税款,属违法行为;如果是后者,那就是企业管理失职,财务管理缺失的表现。

税收种类简称“税种”(tax type),是指一国税收体系中的具体税收种类,是基本的课税单元。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可将税收划分成不同的种别,我国税种大体可分为五类:

一是对流转额的征税,简称流转税,或商品和劳务税,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类税收,征税范围十分广泛,流转税的计征,只问收入有无,而不管经营好坏、成本高低、利润大小;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二是对所得额的征税,简称所得税,是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的合法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法定允许扣除的其他各项支出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的税。所得税按照纳税人负担能力(即所得)的大小和有无来确定税收负担,实行“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的原则。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是对资源的征税,是对开发、利用和占有国有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税种主要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四是对财产的征税,是对纳税人所拥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税。税种主要有:房产税(外资为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外资为车船使用牌照税)。五是对行为的征税,也称行为税,一般是指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收。税种主要有: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以上税种,除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由于涉及的纳税人有限或者税负相对较轻,牵扯财务管理的精力较少外,流转税是企业只要开门营业,有收入就必须缴纳流转税;所得税中,因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较高(25%或20%),是企业利润的直接再分配,与企业的直接利益密切相关的,是财务管理的重点和纳税筹划的重点。

应对税收风险需要进行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等进行周密筹划、实现纳税最小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行为。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的,是整体财务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①本质上就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在守法的前提下,谋求最大限度的“省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了税务机关独立执行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利,明确了税收强制执行中税务机关的主体地位,除非生产经营纳税人的强制执行措施和行政处罚等少数行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外,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中拥有广泛的强制执行权。这就是国家强制力。

因为税收的国家强制力,税收风险之于企业更具杀伤力。目前税收筹划的出现,一方面是企业越来越意识到税务管理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对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进行纳税管理的主要措施

实际上财务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处理税务的问题,甚至有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交税是财务的事”;从表面上看确实是这样,是财务人员决定企业缴税的税种、税率和税额的,是财务人员定期到税务机关缴税的,但是税款的形成决不是财务能决定的事,企业业务形成的过程就是税种、税率形成的过程,最终到达财务人员这里的时候只是一件事件的终结,前因已经形成,后果无法改变,这时候财务人员能做的只是按照税法的规定,按照适应的税率计算应缴税额,然后进行纳税申报办理缴款手续而已;企业应缴税款实际上从经济业务发生一开始,就已经形成了。因此,财务人员要想做好企业税务的工作,必须进行税务筹划,进行纳税管理,至少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积极学习掌握税务知识和政策,了解税务政策的最新动态。国家税收政策在不断变化,企业也必须适应这些变化,努力跟上政策的节奏,否则就会吃亏。根据税法内涵,多缴税与少缴税同样都是错误的;财务管理所要做的,或者税务筹划所能做的,就是时时关注和学习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的财税文件,这些文件可能涉及减免税优惠;掌握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国税函发文件,这些文件可能是关于某些税务政策的详细解释或一些税务政策的变更。财务人员应该做的是,了解与掌握征税的标准和纳税义务形成的过程,以及征税尺度的变化,照章纳税,不少交也不多交。

因此,对于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运用,要求会计人员在纳税筹划的时候,不能仅仅站在会计的角度片面看问题,还要会从税收的角度看问题,既要注意细节,同时还要通盘全局。从某个角度讲,税收筹划就是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程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

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的时间起点要前置,并具有前瞻性。如果财务人员仅仅将其了解和掌握的税务知识税务政策,运用于经营活动结束之后的会计簿记工作,不能称之为财务管理,也不能称之为纳税筹划,充其量只是税收计算过程的演示。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按时间顺序上讲,实际上就是先期制定制度、规章和要求,以方便单位各个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在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过程中,按照制度、规章和要求取得记录日常经济活动和相关业务活动的证据,也就是原始记录凭证,至于这些原始记录凭证是否合规和合适,一方面看制度规则要求是否详尽、明确、合理,还要看各个部门与财务相互之间的沟通情况。实际上就是制定统一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规定能做什么,限制不能做什么,遇到什么情况应该怎么做,常规业务怎么做,特殊情况怎么处理;标准详细的业务操作流程,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摩擦,而且有助于在关键控制环节设置结点,提前防范风险,做好风险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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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主要包含两方面:一是企业没有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纳税工作,存在偷税漏税情况,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将面临补税、罚款、缴纳税收滞纳金、甚至于接受刑事处罚等情况;二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计算税款方法不正确;不明确缴税制度,承担了企业不必承担的税务负担。因此,企业一定要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保证企业的长久发展。

一、财税改革背景下出现税务风险的原因

由于我国正在进行财税改革工作,基于此,企业出现税务风险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我国目前正在不断完善企业的税收体系、税收制度以及税收的征管制度与税法相关法律。在进行纳税工作时,如果企业没有应用新的税收制度,仍然根据传统税收方法进行纳税工作,那么很有可能做出违法操作,增加企业税收风险出现的可能。

(二)我国社会市场的主体是企业,由于目前企业市场的交易方式日益增多,在经营过程中,企业有更多的项目涉及税收工作,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工作时需要考虑的事情也在不断增加,增加企业税收风险出现的可能。

(三)虽然企业在进行税收工作时会根据税收法律去计算税款,但是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计算出来的应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都与实际存在一定差距,如果按照计算数值去缴纳税款,那么企业需要时刻准备好承担企业税收风险。

二、财税改革简介

我国财税改革分为三个方面,即税收制度改革、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与税收系统改革。每个方面的整改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别。

(一)税收制度改革我国税收制度进行改革是2007年开始的,到目前都没有结束。具体改革措施有这几点:2007年相关部门宣布合并内外企业所得税政策的;2009年相关部门对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修改;2012年建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6年全面推行,至此使用了66年的营业税彻底废除,成为了历史;在2017年至2019年,我国财政相关部门对增税税率进行调整,推出加计抵减、增量留抵与税额退还等政策,同时完善了个人所得税、车船税、资源税等相关税收政策,将房地产税政策也加入改革制度中。

(二)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发展历史比较短,具体发展历史如下:2015年颁布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也正是这一税法的颁布,使得我国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拉开序幕;2018年我国相关部门颁布并开始实施《改革方案》,其中指出,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应从县乡开始开展,合并其国税、地税等税收工作,然后在逐渐完成省市国税、地税等税收工作的合并任务。

(三)税收系统改革截至目前,我国税收系统改革分为两个阶段,具体如下:第一阶段:2016年金税三期建设工作竣工,使得税收系统的运行更为稳定,并且其中包含了所有税收种类与各个环节。第二阶段:自2017年开始至2018年结束,各乡、县、市完成了税收征管制度省集中化任务,完成了自然人征管系统的建设,使得民众可以通过系统查看个人收入与财产信息需要进行的纳税工作。

三、税务风险的类型

企业需要面临的税务风险有很多,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根据税务风险产生方式进行划分,即企业没有按照相关要求缴纳税款,导致税收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工作,如果确实存在问题,那么还会要求企业进行税款补交以及缴纳税收滞纳金;企业出现税款缴纳过多的情况,降低企业受益[1]。

(二)根据税收方式进行划分,即税收种类以及纳税方式都存在税收风险,如基于增值税以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收种类产生的税收风险;再如由于企业在登记申请表格时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属于因为纳税方式产生的税收风险。

(三)根据税收过失程度进行划分,即企业在税收方面存在过失但影响较小的税务风险,或企业故意做出偷税漏税举动所产生的税务风险。

四、财税改革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新制度与旧制度更替带来的税务风险由于财税改革工作正在进行中,因此很多企业目前还无法适应新的财税政策,在工作中经常出现问题。比如企业在进行“营改增”工作时对未完成的项目可以选择继续使用旧制度,也可以选择新制度。而且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存在很多交叉部分,税收工作比较混乱,很容易出现缴纳税款不及时的情况。

(二)税款缴纳过多带来的税务风险企业在财税改革过程中,“营改增”改革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这项工作在改革过程中涉及很多的财税优惠政策,比如包括退税政策、免收增值税政策以及其他具有特殊要求的税收政策。这一情况也在侧面表达了在财税改革过程中会出现新的税收政策。因此,企业一定要及时调整税收工作方面的工作计划。

(三)抵扣进项税收带来的税务风险开展财税改革工作之后,企业需要处理更多的进项税抵扣工作,财会人员要熟悉部分进项税不能抵扣的有关政策,比如企业用于简易征收项目的投入不能进行抵扣,如果企业取得的进项税发票既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征收项目,又涉及到简易征收项目,则这部分项目的进项税款首先要将简易征收项目的进项税按比例拆分出去,然后再进行税款抵扣工作。而且此项目实施进项税抵扣操作会提高企业税务风险,在后期企业需要进行补救措施,补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更严重者可能会影响企业声誉[2]。

(四)未全面掌握税收政策带来的税务风险在财税改革工作开始之后我国的税收减免政策也发生了一些改变,由传统的批准制改为了备案制,这就提高了企业需要承担的税务风险。因此如果企业税务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全面地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在进行税收工作时未按照最新的减免政策进行实施,受备案制度影响,企业无法及时发现这些问题,在发现后需要缴纳滞纳金,同时承担这种情况给企业到来的后果。

五、企业面对税务风险管理制定的政策

(一)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与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同时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以便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税务问题时可以有处理依据。企业财会部门人员在处理税收工作时要学会识别,识别项目需要承担的税务风险有什么,发生风险可能会造成哪些影响。然后根据分析内容制定应急措施,尽可能减少企业损失。因此企业需要制定相关制度,比如财务风险预警制度、发票管理制度,税收预算制度与税务风险自查制度等。企业通过这些规定降低出现税务风险的可能性,以便于企业的未来发展[3]。

(二)企业财会人员要主动学习税务知识企业要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知识,可以通过培训的方式帮助财会人员掌握税收知识,这种做法的优点有以下两点。1.通过培训,让企业财会人员掌握最新的税收制度,提高各位财会人员的税收风险意识。2.避免企业财会人员在进行税收工作时,因不了解相关税收政策,而导致企业承担税务风险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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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管税概述

(一)信息管税的定义。信息管税是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税收征管工作新思路,总局对其定义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完善税收信息管理机制,健全税源管理体系,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进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二)发展信息管税的重要性。(1)信息管税,是适应税收征管形势变化的需要。当前世界发展日新月异,各种新事物层出不穷。纳税人的组织形式、经营模式、公司业务等也在不断地变化创新,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越来越明显,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这种快速变化发展的需要。只有发展信息管税,才能处理好纷繁复杂的税收管理事项,提高税收征管水平。(2)信息管税,是适应国际税收管理潮流的需要。发达国家的信息化已经走在我们的前面,美国耗资100多亿美元对信息系统进行改造,英国政府也投入70亿欧元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澳大利亚花了7亿澳元,用5年时间建设了纳税人体验工程,这些信息系统工程都是将信息化引入税收管理的各个领域,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手段的改革。(3)信息管税,是降低税收成本的需要。①信息管税,可以有效地降低征税成本。计算机网络缩短了信息传递和处理的时间和空间,通过集中处理,税务机关实现了“人海战术”的手工操作向专业化管理的转变,减少了一线征收人员,降低了征收成本。数据共享,通过电脑就可以获取大量的数据和信息,不再需要查询大量的纸质档案和联络众多部门,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②信息管税,可以有效地降低纳税成本。计算机网络使得多种申报方式成为可能,纳税人在家里就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完成纳税事宜,节省了时间和交通费支出。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提供网络纳税服务,拓宽了纳税人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的渠道,大大降低了纳税成本。(4)信息管税,是加强对税收“两权”监督的需要。发展信息管税,在前台和后台全部实行程序化管理,有效地制约了税收执法权,强化了对税收权利的监督,税务干部违法违纪的人数和比例大幅度下降。

二、当前信息管税面临的机遇

(一)现代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为发展信息管税提供了有力的技术环境支持。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而且对政府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也产生了深刻的变革。依托现代先进的信息技术,各级税务机关开发了各种便捷高效的管理系统,特别是2011年,全省地税系统实现了省级数据大集中,福建地税综合业务系统开通运行,具有较强信息采集、传递、处理能力,应用已覆盖大部分税收管理领域。

(二)国家政策的支持为发展信息管税提供了坚实的后盾。2008年9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金税三期工程,金税三期工程正式启动。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就是要以信息管税促进税收征管水平的不断提升。2013年2月,金税三期工程在重庆全面单轨运行,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将在全国国、地税机关全面铺开,为今后信息管税奠定坚实基础。

(三)年轻干部的增加为发展信息管税提供了生力军。近几年税务机关新招录了不少公务员,这些公务员都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学历,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后,能很快适应岗位的需求。据统计,秀屿区地方税务局2008年以来新招录的公务员约占全局人员的四分之一,极大提升了基层税务人员的信息管税水平,成为发展信息管税的生力军。

(四)对税务人员培训的重视为发展信息管税提供了优沃的“土壤”。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都非常重视对基层税务人员的培训,每位人员每年均能接受多次的业务培训。通过坚持不懈的培训,基层税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和信息管税意识明显提高,为发展信息管税提供了优沃的“土壤”。

(五)第三方信息的获取初见成效为发展信息管税提供了有效的辅助。信息管税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配合与支持。目前,秀屿地税获取第三方信息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有:第一,房地产税收管理已实现一体化管理,国土、城建、房管、地税等部门已实现了“先税后证”的信息交换协税护税机制。第二,国、地税共管户的税收定额核定数据信息交换。第三方信息的获取,为信息管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缓解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三、当前信息管税面临的挑战

(一)数据信息的质量不高。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是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目前由于输入计算机中的数据不准确、操作不规范,有的数据严重失实,制约了计算机在分析、监控、管理等方面作用的发挥。原始数据由基层税务人员手工录入,但基层税务人员普遍对征管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操作不够规范,录入准确率不高,垃圾数据过多,应该录入的未及时录入,直接影响到税款的计征和后期的数据评估分析。

(二)征管软件系统还不够完善。目前的征管系统偏重于对纳税人申报表、税务登记、税款入库和发票领用等信息的收集,而普遍忽视对纳税人的财务报表、生产经营情况、银行存款以及会计核算等信息的采集。很多纳税申报表以外的指标无法通过计算机去采集,而手工采集面对庞大的信息量却是无能为力的,很不利于借用计算机来进行涉税信息的评估、分析。

(三)同时精通信息技术和业务知识的人才缺乏。有些税务人员熟知业务知识,但是计算机应用能力多限于基本操作,难以应用计算机对数据进行深层次的评估分析。有些税务人员精通信息技术,但是长期服务于信息技术岗位,对基层业务知识不精通,难以将信息和税有效地结合起来,制约了信息管税的发展。

(四)分析利用信息数据的潜力尚未完全发掘。面对涉税信息量大、数据分析粗放等管理难题,税务部门已经运行税源分析,重点税源监控软件,纳税评估等专业软件,在应用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管理水平、降低了征税成本。但这些分析管理软件的科学性及其与各地、各行业实际结合的紧密性还稍嫌不足,再加上没有专门的科室负责信息分析利用,建立反馈机制,使得对涉税信息、征管数据的分析利用还不够到位,“信息管税”的潜力难以发挥。

(五)与外部门协调难度大。外部协调难度较大、急需加强。目前虽然在第三方信息获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国税等部门的数据交换采用定期人工的数据交换,没有形成计算机自动数据比对,造成数据严重滞后,存在遗漏,可靠性差,会给征纳双方带来涉税风险和增加纳税成本的隐患,极大影响信息管税的质量。政府职能部门与税务部门的涉税信息交换,尚未制度化、经常化,或者是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但由于抓落实的力度不够,手段落后而流于形式。与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不是税务部门凭一己之力所能办好的。

四、发展信息管税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业务是技术建设的先导,技术是业务实现的支撑。发展信息管税,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观念、机构、流程、机制、习惯的改变,必然带来业务重组、机构重组、不同层级机构事权的调整以及职能实现方式的转变。业务流程的设计要基于改善税源信息不对称状况,根据信息需求来规划税源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加工、维护和应用等各项业务,在这个过程中按照人机结合的要求,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要搞好业务、技术人员的协作配合,同时,也要注意搞好与信息技术部门的协调、合作。制订业务战略、完善业务需求,要注意吸收技术部门和人员参与,遵循信息化建设规律,考虑技术实现条件;开展信息系统建设,要积极了解掌握业务需求及发展方向,以业务需要为主导开展技术规划和设计。通过业务和技术高度融合,切实提高信息管税的效能。

(二)拓展信息来源渠道。信息管税需要大量的信息数据,这些数据不仅来源于税务机关内部,也需要从其他部门获取,因此要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在国地税、工商、房管、国土、银行等部门之间开发电子信息传送交换渠道,建立第三方数据信息库提高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应当大力加强对一线人员的信息技术、税收知识、财会知识培训,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业务技能,本着缺什么学什么的态度,分门别类,有针对、有计划、有目标地强化信息技能培训工作,打造一支既懂业务,又懂计算机,还懂数据分析运用的复合型、专业化税收队伍。可以通过组织系统培训、开展互帮互学等形式,促进全体人员尽快掌握信息系统运用技能,通过全面透彻的分析,确保数据信息活起来,为征管工作服好务。

(四)强化数据采集管理。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申报资料和税务机关采集的外部信息资料是信息管税的主要数据来源,它的质量直接影响信息管税的质量。而由于部分纳税人的纳税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部分办税人员的业务不精、更换频繁,容易造成数据不准确,表现在各种申报表、财务报表不全、填写错误、漏项、不符合逻辑关系等方面,导致“垃圾数据”的产生。为切实提高信息数据采集的质量,国家要出台法律规范纳税人和其他部门上报和提供电子数据的责任,税务机关也必须建立健全内部责任机制,用法律和制度去约束人,以求达到采集的数据为正确有效数据的目的。

五、结论

综上所述,信息管税工作的成败取决于人。只有提高思想认识,改变发展观念,采取有效的办法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信息管税才会发展,路才会越走越宽,征管水平才能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