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1 16:01:1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的概念,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在电子商务突飞猛进的发展背景下,对电子商务的各种研究一直是一个热点,其中,电子商务模式与企业价值关系的研究事关电子商务与企业的本质,尤为引人关注。文章通过梳理电子商务模式与各企业价值关系的研究,明确电子商务模式与我国企业价值关系系列研究进展成果并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基础。
1 电子商务模式概述
电子商务商业模式(E-Commerce Business Mode)通常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予以诠释:
(1)宏观方面可定义为新型电子商务模式对企业的影响以及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2)微观方面即是将电子商务商业模式进行细分并形成其有机组合的各个基本组成元素。Michael Rappa曾定义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的根本所在即是企业价值创造,即该模式是企业开展相应业务并以此获得企业发展效益的生存方式,
下面的定义则着眼于组成元素。Paul Timmers,Peter Weill等认为以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模式是可以反映企业营销产品、信息和金融资金流项的体系,能够更好的对客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等进行定位,从而获得效益。其中的关键点是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应指出价值的创造过程及各参与者在此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收益来实现。它们共同的不足是没有把企业看作一个有机系统。
综上,基于计算机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电子商务模式成为了企业实现客户价值创造、提高主体利益分享参与度的系统化模式,对电子商务模式需要把握3个关键点:(1)系统性(2)价值创造(3)信息技术。
2 电子商务对价值链的影响
2.1 电子商务对传统价值链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在于电子商务以现代化信息手段为基础,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快捷的信息传递方式和资源共享能力,极大的节约成本、方便了信息的获取及促进企业有效的管理,促使企业价值链中的基本活动与辅助活动都得到了改善和优化。具体表现为
首先,企业发展系统的各部分的价值获得了增加。基于电子信息化的发展,各类信息流带给企业无限商机,其在企业运营管理中的发展将在在新技术、新产品、新营销的产生等方面带来新的价值与效率,,此外成本管理方面如直接成本、管理成本、交易成本等将不断减少进而实现企业产品各环节价值增值,增强企业竞争优势。
其次,推动企业组织结构及业务流程结构的优化调整。电子商务模式在企业中的应用是企业内部数字化管理的体现,该信息技术的发展将促使企业各环节信息收集、处理、利用的方式得到改变、效率得到提高。随着企业传统直线型等级式的组织结构模式逐渐被信息快捷传递的扁平化组织结构所取代,企业的层次管理能力和水平将得到极大改善。
再次,促进了企业价值创新。随着网络计算机的快速发展,企业可以通过各类电子设备快速与客户发生联系,对企业而言公司的电子信息都是企业进行客户服务和产品推销的渠道和机会,此外利用该模式企业还可以分享其他市场主体的商业利益。
2.2 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电子商务模式对企业价值影响巨大,但企业要不断发展,价值要保值增值,反过来对电子商务模式本身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逼迫着电子商务模式的不断改革。
彼得•德鲁克定义了七个创新来源,创新是对资源进行新创造财富能力的行为,实际上也可以认为是新资源的创造。电子商务模式实现跨越式发展关键在于该模式价值创新的实现,即客户价值与企业价值获得的双实现。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是以客户价值的创造为关键,为此运用过程中不仅要充分发挥电子商务模式拥有的优势而且要针对发展中的荆棘不断改进和发展。
如上文所提到过的,在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中,基于原模式的分类和基于价值链的分类可能会为我们提供一种创新思路。基于原模式的分类中,采用不同的组合方式将多种原型集成在一起,就可以创造出新的商务模式。基于价值链的分类方法,构建新的商务模式需要识别企业价值链中的要求,同时考虑到技术的最新发展。
3 结论及研究方向探究
基于以上电子商务模式与企业价值关系的梳理,可以了解企业对于电子商务模式、企业价值及其相互之间关系的研究逐步深入,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商业模式、电子商务模式、企业价值度的定义、电子商务模式对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电子商务模式的价值源泉及发展方向、电子商务模式对企业价值链的作用、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带来的企业影响以及电子商务模式对企业价值的方法研究等。
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在研究取得进展的同时,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一是很多研究还不够深入,很多概念还没有共识;二是概念多,能实际落实指导企业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与价值创造实践的方法少;三是定性研究多,定量研究少;四是静态研究多,动态研究少。
电子商务模式对企业价值影响的研究还处于逐步深入的过程中,下面的几点可能是未来研究更深化的几个着眼点:一是能指导企业价值增值的电子商务模式选择与创新方法;二是通过定量研究找出电子商务模式下影响企业价值增值的各类环境的核心变量三是企业价值增值与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的动态过程研究。
参考文献
[1]吴清烈.电子商务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2]章宁,王天梅,许海曦,刘晓征.电子商务模式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2).
[3]谭晓林,谢伟,李培馨.电子商务模式的分类、应用及其创新[J].技术经济,2010(10).
[4]韩立红,王轶南.基于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价值链竞争优势分析[J].学术交流, 2008(6).
[5]王小志.电子商务对中小企业价值增值的影响探析[J].河北企业,2010(10).
[6]童蕾.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模式对价值获取的影响研究[D],东南大学硕士论文,2010.
作者简介
电子商务的概念是一种在线上进行商业活动的模式。我们知道商业活动的包括很广泛,像做广告是商业活动,做促销也是商业活动,还有搞一个品牌的会也是一个商业活动……所以商业活动并不是局限于只是进行商品的交易活动,而电子商务发展到目前为止,以B2B为代表的传统电子商务做的都是物质商品贸易,而由B2B电子商务衍生出来的B2C电子商务,C2C电子商务等等各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做的也都是产品交易。产品交易只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只占了商业活动很小的一部分。
可是现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信息技术不断地取得突破,还有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最重要的是社会对品牌文化这种无形资产的进一步认可和依赖。所以着这种大背景下,局限于物质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已经无法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品牌B2B”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现在五金工具b2b网站大全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代表。
品牌B2B也就是Brand toBrand,是企业产品品牌的整合传播。品牌B2B诞生于互联网的环境,是依靠互联网才能够发展起来的一种商业模式,或者商业活动。品牌B2B主要说的是企业利用互联网手段来开展品牌对品牌的文化传播,实现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是企业品牌能够为大众所接受的核心诉求。品牌B2B的主要针对对象就是客户商和服务商,说白了就是利用客户商和服务商网络平台进行网络互动。这里来为大家解释解释什么是客户商和服务商。所谓客户商就是指有品牌整合传播需求的企业,也就是需要提升自己品牌知名度的企业,当然,客户商并不是只有企业像城市政府或其他组织也都可以是客户商。而所谓服务商是指为客户商提供服务的商家,服务商一般都是一些公关传媒公司,机构或组织,这些公司可以帮助客户商提升客户的品牌知名度。品牌B2B是传统电子商务的补充和提升,是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产生的事物,品牌B2B的成熟同时标志电子商务市场的成熟。
(来源:文章屋网 )
迄今为止,电子商务的成功模式还没有定论,也没有人诠释发现这种经济形态的规律性。而网络经济时代的发展需要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突破概念想法肤浅、物流配送原始、信用支付脱节的现状,制订网络经济所需信守的规则,使各行业在网络经济时代中寻找到各自的市场位置。“入世”前相对落后的中国电子商务市场需要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才能把握契机缩短差距。
为此,就必须将网络作为‘业务平台或商业基础设施’完全普遍化,为传统企业发展与互联网应用提供一个最佳的结合点,引领新旧经济时代的真正对接,这必将使之率先于互联网潮流的最前列。在互联网发展的第四个阶段,超越创造概念与模式的层面,推出“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各行业在互联网发展中提供更准确的市场分工与市场定位。
第二节 DA&C的商务模式
DA&C的目标
为所有加盟企业的商品与服务,提供一条能自由进出世界各国市场的安全的数字化通道;
同时为各类消费群体提供自由、快捷、便宜、安全并能充分体现其个性的全新的数字化服务。
DA&C的模式概述
不论是传统商务还是电子商务,决定其成功的最关键点就是“客户”,而现在真正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也恰恰是网络客户严重不足。为此,DA&C工作室的成员设计一种新型的商务模式,我们暂且称之为“DA&C模式”。
DA&C模式与传统电子商务的最大区别在于,为吸引普通消费者接受网络消费的行为,突破了现有的传统电子商务被动模式,设计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数字化服务商店。通过遍部于各个社区于商业区的数字服务商店,及全面综合的数字智能化商业信息平台,为绝大多数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普通消费者,提供丰富的商品服务资讯、可靠的网络信息、安全的网络服务、多元化的结算方式、系统化的物流配送等一系列优质服务。
DA&C模式的主要架构由“市场运营、网站运行、组织管理”三大支撑体系组成。
第三节 DA&C的市场运营
竞争对手分析
目前,最大的竞争对手将来自所有‘坚持’传统商业模式的商业企业,但随着DA&C商业模式的不断普及,数字化消费被逐步接受,DA&C的市场将呈几何级扩展。吸引传统企业转型是市场的必然趋势。
而现有的电子商务企业,因其在具体操作程序上与我们存在的根本差别,所以短期内无法对我们形成现实的竞争力。DA&C电子商务模式制造的概念与范示,使DA&C占有市场的先机,拥有肯定的品牌优势,确立DA&C在互联网发展中的绝对可持续发展性。
DA&C在市场推广、业务拓展过程中,将与一些垂直型行业化网站接触,考虑品牌合作、资源共享,合作方式将多样化,以进一步扩大DA&C的服务范围与规模。
市场背景分析
无限空间的互联网世界,随着各种服务不断的细分化、专业化,商品制造和供应企业惟恐落后于数字经济,无一例外耗费财力、人力建立和维护没有创造任何效益的网站,各商业网站杂乱堆砌的“商品市场”,造成网络用户在网上无序繁杂的搜索查找……,这一切只是互联网发展的过程,垂直站点进一步分流只是互联网服务进一步系统化,电子商务市场终将出现服务型、综合化的必然趋势。
电子商务的网上商品交易并未形成规模市场,传统企业发展与互联网应用并未有机结合。互联网企业的创业生存发展被现有的商务模式所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信息的不互通、不对称。国际电子商务的所有滞留问题,却恰恰预示着电子商务市场的无限前景和优越的环境。DA&C以提供综合化的商业信息及交易服务为创业起点,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不再局限于直接上网的用户,DA&C将拥有十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庞大的潜在用户群。
尽管DA&C的服务面向全球,但出于本土因素,DA&C发展的初始阶段将首先培育中国市场。
目标市场分析
全球没有上网的用户还有五十多亿。根据CNNIC的乐观估计,到2002年中国没有上网的用户就有十二亿多人。在DA&C电子商务模式下,这将是一个庞大的潜在市场。
在公司发展的初始阶段,在中国即将“入世”的大背景下,终端目标市场将主要面向中国普通消费群体。
当中国市场的培育日趋完善后,再结合国内市场的成功经验,逐步向国际市场领域扩展。
市场营销策略
由于全球目前电子商务市场基础条件日趋成熟,浩瀚的网络世界繁杂无序的各类网站林立,网络用户事无巨细地无序搜寻是阻碍网络信息流通的最大障碍。传统产业投身电子商务,实际上是改造传统产业的商业运作手段,是持续发展的商业基础设施,而不是转型为网络公司。对一个立足于服务的综合型创新电子商务公司而言,目前全面进入国际电子商务市场是最佳时机。
DA&C在社区与商业区设置的社区数字服务商店与商业区数字服务商店以加盟合作的方式,成为DA&C电子服务的重要构建。规范化的数字联盟区域和综合型的数字连锁区域,通过植根于消费者目所能及的数字化服务商店,使DA&C把握消费市场全面扩张的先机,我们将拥有的庞大潜在消费群体,是DA&C强大的市场依托。而传统企业,无论传统商务还是电子商务,所要吸引的都是客户,最终必将以赢利为目的。
DA&C将拥有的庞大消费群体,以及DA&C完整独特的支撑体系确保的网上信息的可靠性和网上交易的合理性,使DA&C吸引企业加盟其数字联盟区域成为最大限度的可能,是网络经济时代的必然趋势。
第四节 DA&C的网站运行
由三大网络业务区域构成的DA&C网站运行模式,将很好的支撑整体方案的有效实施。
A、联盟区的运作
联盟区主要为全球企业提供多种加盟方式的加盟服务区域
加盟企业的四种类型
供应类:产品、新闻旅游、保险、投资、电子图书……
保障类:运输体系、仓储供应、配送系统、……
支持类:计算机硬件供应商、计算机软件供应商、金融企业……
服务类:社区数字服务商、商业区数字服务商……
加盟企业的分级标准
1级:提供交互联结
2级:通过广告信息,不加入逆向认证,不提供消费保护
3级:通过加入逆向认证,提供双向保护。
B、流通区的运作
通过相关软件的在线连接,可直接为各类加盟企业提供区域性市场调查分析、商品定向投放、进出口报关、运输、仓储、配送、以及后期的消费信息反馈等一系列相关服务;
以及为服务类加盟企业的数字服务商,提品的品质保障、售后服务、电子结算、趋零化运行成本方式……等服务。
C、连锁区的运作
在连锁区,针对加盟的数字服务商的规模与特点,他们将分成三种类型(通 用 型、专 业 型、综 合 型)。
数字服务商的业务范围
通用型业务:商品、新闻、娱乐、旅游、电子图书、电子邮件快递、日常采购计划、多元化的结算方式、快捷的配送系统……
专业型业务:医疗、网络电游……等需要专业知识、专业设备以及需政府审核批准的行业
综合型业务:囊括了通用与专业类型的业务,主要是指为大型传统商场转型而设计……
消费者的类型
直接网络消费者:持续增长的上网人群直接网上消费
间接网络消费者:未上网的庞大潜在用户群通过社区数字服务商与商业区数字服务商间接网上消费。
进入21世纪后,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各种网络终端设备的快速普及催生了电子商务行业的飞速发展,也产生了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这样的商业巨头。但是,电子商务领域的创新从未间断,2011年开始以微商为代表的社交电商的出现为电子商务注入了新的活力。2011年至2015年是我国分层制微商快速发展的几年,同时也暴露了这种商业模式存在的一系列问题。2015年开始,平台式社交电商开始出现,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得到了业内、政府部门以及市场消费者的一致认可,分析这种商业模式对于促进我国社交电商发展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一、我国电商商业模式发展演变
商业模式的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通俗的理解,商业模式即企业进行经营和赚钱的方法或途径(罗珉,2015)。商业模式作为企业维持生存、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商业组织体系,由多种不同的构成要素组成的(盛亚,2015)。这些不同的构成要素及它们的关系反映了商业运行逻辑,描写了企业的内部结构框架和资本运作规律,以及外部的关系网络,是企业价值活动和价值增值的组成要素集合。按照商业模式的这一内涵标准,我国电子商务在产生与发展过程中先后产生了以下多种商业模式:
一是B2B电商商业模式,即business 2 business。B2B电商商业模式的典型代表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电商平台。这种商业模式的r值核心是降低产品从厂家到零售商的渠道成本。二是B2C电子商务商业模式,最为典型的代表是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当前,我国出现的大量深耕细分市场的垂直电商平台(如酒仙网、贝贝、聚美优品等)也属于B2C电商。三是C2C电子商务模式。主要是指淘宝网这种个人卖家对个人消费者的商业模式。四是C2B电子商务模式。C2B电子商务模式是对传统以产品为驱动商业模式的革新,侧重以消费者为中心。受制于小批量定制化生产和服务能力不足,当前我国C2B电子商务发展较为缓慢。五是以微商为代表,依托社交平台建立与发展起来的社交电子商务模式。
在以上5种电商商业模式中,前4种都属于“搜索电商”,都是依托互联网数据搜索和信息检索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而社交电商是以分享经济建立起来的商业模式,消费者了解产品的信息不再依托于自己的搜索,而是依托于好友的分享传播。
二、平台式微商产生与发展
微信(wechat)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个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包括网页版、PC版和移动应用APP)。根据腾讯集团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我国微信的月活跃用户已经达到8.89亿,是我国用户最多的社交平台。
微商是指依托微信这一社交平台,进行信息传播、信息分享、信息宣传并最终实现产品与服务销售与盈利的商业模式。我国微商产生于2012年,并很快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2012年至2015年是我国分层制微商快速发展的阶段。所谓分层制,是指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制造商通过微信的信息传播和分享功能,借助于微信庞大的用户规模分层发展销售商,最终实现产品的销售。分层制下,各层级商通过产品差价或厂家提成获取利润。分层制微商的快速粗放式发展导致这种模式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和个人商诚信意识缺失。这两个问题的出现极大的营销了微商的社会口碑和宣传效果,行业发展进入瓶颈期。
2015开始,一部分具有创新思维和变革精神的互联网从业人员开始将平台战略思维与社交电商的理念相融合,推出了平台式微商模式。平台式微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分层制微商存在的主要问题,引领了微商发展的新方向。
三、云集微店商业模式分析
云集微店是我国平台式微商的典型成功案例,其在2015年5月上线后很快取得了业界叹为观止的发展速度。经过对云集运营模式、价值取向、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以及前、中、后台的功能进行分析,本文认为云集微店之所以取得成功,得益于其以下商业模式:
第一,集中采购,降低商品单价成本、保证商品品质,通过规模经济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社交电商具有一般电子商务本身虚拟性特征,消费者对产品品质和价格的满意度对于客户黏性与口碑效应至关重要。和分层制微商以及代购微商的小批量个人进货不同,云集微店通过中央采购系统为广大卖家提供品类丰富的商品库。这种集中采购的模式既可以有效把控产品质量,同时又可以降低产品单价成本。目前云集平台已经和多家母婴用品、日化用品、家居用品的知名品牌建立了稳定的供求关系。
第二,强大的后台管理、商品图片与文案编辑以及数据处理系统。云集微店的价值取向是解放个体生产力 ,为大量有意在微商行业创业发展的个体提供完善的创业平台支持。通过强大的高效、集约化的后台管理与处理系统,云集微店极大地降低了微商从业者的创业成本。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云集微店改变了社会公众对于微商从业者“非正规”的观点,打造了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微商正规军。
第三,完善的中央物流、售后服务、用户交互系统。用户体验是电子商务平台提升客户满意度,真正留住客户的关键。云集微店打破了传统制微商个人单独发货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的情况,建设了完善的中央物流系统,目前已经和顺丰物流、亚马逊物流、心怡科技物流、中有邮政物流等建立了战略合作协议。另外,云集微店还提供传统制微商无法比拟的售后服务和用户交互系统,极大提升了客户的用户体验。
四、结论与建议
社交电商是未来电子商务创新的主要领域,是真正实现中央政府万众创新战略的重要措施。以云集微店为代表的平台式微商的崛起引领了我国社交电商发展与进步的方向。在分享经济的大时代背景下,社交电商商业模式还有很多创更新的空间;广大电子商务从业者要真正从用户和创业者的视角出发,紧紧把握住社交电商发展的瓶颈和主旋律,探索更多的新型社交电商模式。
(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商业大学MBA、MPA教育中心)
[作者简介:王厚君(1983―),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哈尔滨商业大学MPA、MBA教育中心2015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战略管理。]
O2O模式企业延续了团购的优势,规避了团购的风险,包括窝窝团在内的众多团购网站,都纷纷向O2O转身。但由于O2O脱胎于团购,这决定了它同样要面临流量、回头客以及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柳暗花明
2010年3月,团购网站犹如星火燎原之势,迅速在国内互联网上燃起。然而,好景仅维持了近一年的时间,团购网站便纷纷倒闭,由巅峰时期的数千家网站,滑落到现在的数百家。
进入2012年,团购网站更是大批死亡。这个朝阳产业,在蜂拥而至急功近利者的哄抬下,迅速跌入低谷。随着资本寒冬的到来,一批电商网站不时传出资金短缺的新闻。
团购网站遭遇资本冷淡的境遇并位发生在主打O2O模式的电商企业身上。千品网副总裁元鹏告诉记者,与其他电子商务行业步入资本冬天不同,主打O2O模式的在线生活服务商城却“逆势而上”。
千品网成立一年后,如今不仅在入驻商户、上架服务商品数量等数据增长迅速,而且在消费者心中也打造了一个非常不错的品牌。据他介绍,目前千品网日增新品新单过千,日在线商品10000单。百度搜索指数在3个月内涨幅500%,超过了团购导航二类梯位的网站。
所谓O2O模式就是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一起,为万千商家搭建的一个线上商业营销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便捷的优惠享受,最大化地实现信息和实物之间、线上和线下之间、实体店与实体店之间的无缝衔接,创建了一个全新的、共赢的商业模式。
在团购网站最火时,元鹏去美团网、拉手网和爱帮网拜访。一圈调查下来,他发现团购的发展规模虽然很快,但并没有合适的商业模式。同时,他获得一个启示:本地服务是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的形式去运作的。
不过,在当时,因为商家和用户还没有培育起来,千品网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业务介入。然而,团购的虚火吸引风投砸了近百亿元资金后,迅速把这一市场炒热了。虽然最后团购没有取得成功,但却为市场培养了一批商家和用户。
“千品网能有今天的规模,其实是借了团购的热风孵O2O的蛋,占了点便宜。”元鹏说,“未来,千品网可能会成为用户和消费者休闲娱乐、吃喝玩乐的一个入口,其本质则是一个售卖吃喝玩乐等服务的淘宝商城。”
风投青睐
互联网曾是风投最钟爱的产业,随着去年中国概念股遭遇诚信危机,曾被誉为“吸金窟”的中国互联网产业陷入困境,上空笼罩着一片乌云。IDC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第一季度,整个电商行业的融资从近20多笔降到仅有8笔。
而来自清科集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电子商务领域获得融资的企业52家,2011年飙升至116家。而融资金额也水涨船高,从2008年的2.2838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16.6941亿美元。
在VC保持沉寂时,要打动资本不是容易的事。但坚持O2O模式运营的电商企业,不少都获得了他们想要的资金。
《IT时代周刊》了解到,鼎信集团的旗下公司――冠旗投资有限公司,就与广州街库网达成战略合作,而街库网也是一个依托O2O模式的商务社区化综合平台。国内创投大鳄清科创投和李开复也将目光瞄准了O2O项目。创新工场的首个O2O孵化项目布丁,便获得来自清科创投领投的近千万美元A轮融资。
据悉,布丁成立于2010年11月,专注于移动O2O范畴,为用户提供移动电子优惠券业务。而在此前,家居类O2O电商空间网也获得了高德软件创始人、天使投资人肖军以及盛世巨龙创始人闫志峰、美遐科技董事长李圆峰联合投资,资金规模达千万元人民币。
坚持O2O模式的电商企业,能获得资本的认同,在于他们在整个商业模式中扮演了一个承上启下的角色。上游连接于当地的线下商店的服务,下游连接着消费者随时的恒久需要。O2O模式的火热,连江南春现在都开始心动,推出互动屏,进军O2O。
业内认为,这种“线上加线下”的营销模式,使信息和实物之间、线上和线下之间的联系变得愈加紧密,让电子商务网站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对此,创新工场董事长李开复说:“你如果不知道O2O,至少知道团购,但团购只是冰山一角,只是第一步。”
现在,获得外界资本认可的这些电商企业,业绩均表现得不错。其中,千品网创造了上线三个月日均销量破万单的记录,公司也获得了来自中赫技能的上亿元投资后,目前正在尝试做iPhone和Android的客户端。
问题依旧
业内认为,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O2O模式其实并不陌生,在中国台湾和日本已经很流行。当企业的规模到达了一定的阶段后,这个平台不但能掌握消费者的需求,更能掌握客户的资源。而事实证明,能掌握这两种稀有资源的企业,未来不会让人失望。
现在,众多团购网站也开始向O2O转身。在各种团购网站转型、升级的行动中,窝窝团的行动是最早、最快。目前,窝窝团形成“精品团购+生活商城”的业务架构,其生活服务电子商务战略逐渐清晰。
业内观察家认为,资本选择投资O2O模式而不是团购,是因为O2O的商业模式投入不高,盈利前景可观。最重要的是它延续了团购优势,规避了团购的各种风险和短板。
对此,清科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倪正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2年互联网电子商务的投资融资肯定不如2011年,但并不代表VC和PE(私募)对于互联网电子商务失去信心了,我们仍然坚定支持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公司。”
事实上,O2O能获得资本认同,还在于它背后拥有的一片巨大蓝海市场。据一份来自风投机构的数据显示,中国有着超过13亿的庞大人口,这预示着中国的网络商务增长空间非常广阔。2010年,中国网络零售总额是6000亿元,未来这一数字只会上升。
从产业链角度看,我国在线支付至少分为以下几类:
1、产业链源头的银行:各银行网银提供的在线支付服务;
2、产业链源头银行的横向联盟:有央行背景、连接各银行的公司提供的在线支付服务,包括央行可能成立的支付平台、商业银行投资或者联盟成立的支付平台;
3、产业链中的大型企业:包括各电信运营商、公共服务商、互联网运营商、电子商务平台,这些企业往往在过去业务发展中积累了大量的互联网企业用户与个人用户,所提供的支付服务首先为自己运营而服务,然后以自己的用户为核心,拓展到相关领域。
4、产业链中大型企业的横向联盟:指上述大型企业之间联合成立支付平台;
5、产业链中大型企业与银行联盟:大型企业与银行纵向联合成立支付平台:
6、第三方支付平台:指既无银行投资、也不是为了给自身经营提供支付服务,而是给互联网中的大量企业与个人提供支付服务的平台;
互联网上业务的发展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是用户,第二是服务。不同类型支付服务商的竞争优势是有差别的。按照上述分类,第三方支付处于产业链中间,随着前5类支付服务的发展,第三方支付的市场必然走向横向细分与纵向联合。
(二)第三方支付提供什么服务价值
国内常把电子支付服务与第三方支付服务混合起来,容易使得第三方支付的前景看起来扑朔迷离。
从面向用户的服务上看,支付手段不足以区分支付服务的类型。过去行业内对网关支付、钱包支付、手机支付等,作为区分支付服务商的类型,而事实上,支付服务商的差别与在产业链中的位置有很大关系。支付手段在技术选择上的壁垒并不高,而不同产业链环节所积聚的用户与市场优势,以及由之带来的服务成本差别,则是本质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商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呢?
第三方支付是通过与银行的商业合作,以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为基础,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中立的、公正的面向其用户的个性化支付结算与增值服务。突出表现在:
1、提供成本优势。支付平台降低了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直连银行的成本,满足了企业专注发展在线业务的收付要求。中国有大大小企业2600多万,能与银行直连的企业平台与商务平台少之又少,大量的企业走上电子商务后,还需要选择第三方支付的服务;
2、提供竞争优势。利益中立避免了与被服务企业在业务上的竞争,企业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不会出现其业务与其他类型支付平台的业务直接、间接竞争,也避免了用户、推广、网上渠道直接、间接被其他支付平台操纵的情况。
3、提供创新优势。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个性化服务,使得其可以根据被服务企业的市场竞争与业务发展所创新的商业模式,同步定制个性化的支付结算服务。而其他类型的支付服务,其平台在产业链的特征,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用户在商业模式上的创新。因为其大量的企业用户的业务,实质上是在一种总的商业模式下变换而竞争的,这对企业长期发展是有风险的,因为商业模式的创新会受到局限,商业信息的保护可能不够。
(三)用户如何选择第三方支付服务
互联网用户对第三方支付服务的态度,是随着第三方支付服务与个人网络消费偏好的变化而不断变迁的。可分为三个阶段:
1、早期发展阶段:这个阶段银行的网银功能非常有限,加之低效率与功能开放的谨慎,使得初始发展的大多数互联网企业只能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勇敢地尝试和推广自己的业务;这个阶段企业用户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选择比较慎重,而个人网络用户往往还无法左右商家对支付平台的选择。由于个人用户的影响力还小,加之这个阶段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往往隐在商户后面而不做太多的宣传,很多企业用户一旦选定支付平台后往往比较稳定、忠诚,而个人用户往往宁愿认为自己是某商城的用户而不觉得自己是某支付平台的用户。
2、中期阶段选择低成本服务于短期目标:这个阶段突然出现了很多号称领先、却缺乏运营经验的支付平台,银行也开始关注网银业务而推进,但仍然不是银行的主要业务方向。用户在这个阶段,由于更多的在尝试互联网上的支付,加之互联网竞争激烈等因素,很多新型企业用户宁愿选择低成本甚至还有赠品的支付服务,或者为了支付安全考虑连接多家支付同时把把流量切向成本最低的。由于企业用户还没有认识到对其最终用户的服务也包括外包的支付服务,而且支付服务商的选择会影响到其未来的商业利益;同时,部分新出现的个人用户部分在选择在线支付服务商方面无差别,而一些有经验的个人用户,已经开始对老牌的支付商开始体现了忠诚和信任。
3、未来阶段服务于自身长期的商业战略:商业上每个环节的低成本未必是最终的低成本。未来阶段,企业用户更加关注支付服务商的产业链定位与自身业务的耦合程度给自己带来的竞争力,包括支付商所拥有的企业与个人用户资源、电子推广销售渠道资源、广告定位能力等。而且企业用户十分关注支付服务商的全面创新能力能否跟得上企业自身的业务变换,把握企业需求十分关键;而个人用户可能会选择不同定位的前三家支付服务商的钱包,来满足自己在网络的消费与价值,并且个人用户对支付商的忠诚度增强,影响到企业商户对支付服务商的选择。
所以,从长期战略看待外包的支付服务及其附加价值,是互联网用户以及线下用户未来选择在线服务商的重要准则,支付手续费可能退化到一个相对次要的因素来考虑。
(四)政府如何看待第三方支付服务
政府对第三方支付服务的态度,与第三方支付的服务领域、交易流量、运营方式以及市场竞争有很大关系。当更多的业务走上互联网业务时,政府对在线支商的关注不会低于早先信息化对信息安全的关注。因为大量的经济数据、行业数据、交易资料都会与支付服务商有关,通过这些数据的分析可能推断出国家经济运行的情况,甚至国家高度机密的项目也可被窥探;更为重要的是,伴随虚拟货币与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国际支付与提现等功能,整个国家的金融体系与经济行为将更为复杂化,国家的货币政策变得复杂化,国际收支变得复杂化,商业运行更加难以捉摸,甚至国家财政收入也变得复杂化。
所以,政府既要规范第三方支付来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传统产业向电子商务方向发展,同时对由此引发的金融稳定、商业合法、国家安全等因素倍加关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投资者为什么青睐第三方支付
投资商对中国第三方支付的关注有其深刻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直接盈利前景好。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必将带来在线支付的需求,按照国际规律,这种在线金融增值服务的交易量放大和用户集聚到一定程度,就会实现运营的盈亏平衡,当销售额继续放大后,利润就相当可观;
2、投资组合有价值。投资者特别是面向互联网与电子商务投资的投资者,深知中国这些领域的巨大商机,即使支付短期盈利不足,从投资组合角度看,也是值得的;
3、行业独特易退出。支付行业是运营互联网提供金融增值服务的业务,因此这个跨多个领域的投资,为投资者创造概念高价退出提供了可能性;
4、把握其他投资商机。支付平台的交易数据为国内外投资者捕捉所关注领域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情况,提供了先机,投资者甚至不需要做太多的尽职调查,就可以很快确定投资来获取高额利润;
5、投资组合业务相互促进。支付平台积累的企业用户与个人用户消费数据,为投资者在国内投资的其他企业的竞争策略、销售推广策略决策等,提供了数据支持,从而有助于促进支付以外的投资企业的发展;同时这些企业的发展,也为支付平台的流量增长起到了促进作用。
(六)第三方支付的面临的挑战与选择
第三方支付目前面临的短兵相接似乎很不正常,但是符合产业竞争的客观规律。原因在于市场还在初期,企业用户与个人用户的需求还没有深化,支付商的差别化服务还很不够。低层次供给可以无限放大,高层次需求还很不满足,供给与需求的状况决定了市场竞争与价格战的必然。尽管同质化竞争既是残酷的,但这也是行业整合与产业提升的重要推动力。目前看,第三方支付商面临着来自内外的挑战,主要包括:
看得见的挑战:
1、竞争压力:
将竞争放在我们定义的产业链条上看,大型客户以交易量与用户挤压甚至直接提供支付的竞争,产业链源头网络银行服务提高后形成的竞争,事实上加剧了第三方支付的恶性竞争。受限于第三方支付商在产业链中无强大用户资源,网银服务还在发展初期,央行的政策不确定,加之支付服务商的运营开拓不够,特别是投资商的跃跃欲试和支付商不同的长期发展战略,为了获得用户和流量,使得这个行业出现了明显的价格战、互相攻击等竞争压力。从直接的低价、免费,到服务费折扣等,把服务竞争到让人叹息的边缘。表面上支付行业如火如荼,多大的商户都可以与各家第三方支付商轮会谈判压价,门牌大的商户更是店大欺客。出现这种情况的责任不在商户,而是支付服务商在低层次的竞争。
2、投入压力:
由于市场与技术的高速变化,作为提供企业在线交易的服务商,服务平台的安全性投入、平台处理能力投入、系统满足多样化用户需求的开发投入、市场开发与市场推广投入等,也是动态增加的。这些投入与运营产生的费用外,产业链源头的银行交易成本还是比较高,使得第三方支付商为了长期发展必须平衡和承担这些投入压力。
3、盈利压力:
上述竞争与投入的压力,使得短期内大多数第三方支付商在盈亏平衡下勉强经营。除了个别坚决的投资商外,大部分投资者不可能不对其经营业绩进行盈利考核,使得经营者在各方面投入需要平衡,很容易出现夸大其辞的宣传与名不副实的低质服务。不能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对支付服务则是致命的。
4、服务创新压力:
支付服务的创新包含多个方面:比如手机支付、电话支付、移动pos等支付手段的创新;如钱包支付、点卡积分支付等支付平台模式的创新;b2b,g2b,b2b2c等支付服务模式的创新;还包括从结算、担保、客服等多个方面的创新。除此之外,支付商的重点创新,应聚焦在产业链的上下游合作创新,电子商务平台与企业的高层次需求的服务创新,以及从传统交易、物流等细分市场中挖掘支付需求而进行的服务创新。
看不见的挑战:
1、安全的风险:
一方面,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由于核心是通过在线提供支付服务,产业链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了安全隐患,都有可能转嫁到支付平台上;另一方面,网络技术的变化日新月异,对于提供钱包支付的服务商,其安全的级别不能低于银行的级别,要不断投入、时刻监控、应急处理各种纠纷等。国外支付商的经营预算中有相当的收入比例是投入到安全性投入与安全性纠纷的,对于国内第三方支付商在几乎没有盈利的背景下,这种不确定性的风险,也加大了支付商的经营压力。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结构逐步调整,农民收入中直接从农业生产得到的比重下降,产后加工增值比重加大,各种商业服务、副业和服务产出加大,农业产业化的信息服务要求也更加突出。涉农群体对信息服务方式的需求发生了新变化,特别是种养大户、购销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急需通过电子商务等手段及时获取市场行情,降低营销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效益。但是,优势农产品、产业化、特色农业、观光农业等,这些经济活动的商务信息服务要素多不在农业上,农民成为社会信息服务体系中最庞大的市场信息服务对象群。
近年来,面向生产者、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日益创新,基于网络的数字化产品与服务不断涌现。随着农业互联网的普及以及农村网民数量的增长,全国各地建设的各类涉农网站中,农业电子商务服务所占比重呈直线上升趋势。据“农业网站百强评选”的统计,2004年参评的433家农业网站中提供电子商务服务比例为11.4%,到2008年已经上升到在1458家参评网站中占67.5%。
电子商务带来产供销模式的深刻变化
电子商务平台对农产品供应链的支持,从目前看还是局部的、零散环节的,基本属于农业信息化的项目,是信息技术的应用问题,但从长远看会带来农产品产供销模式的深刻变化,推动企业经营商业模式的更新。电子商务对各行各业的影响都经历了类似过程,不过速度和变化程度有所不同,农业也不会有更多的例外。
当前农业部门的信息化除了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外,政府需要通过规划架构,建设一个综合性的商务信息服务支持系统,来提供信息传播。2007年,国家发改委和国信办联合编制的《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按照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营造环境与推广应用相结合、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重点推进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加快发展与加强管理相结合的发展思路”,为引导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搞活农产品市场流通和促进农产品销售提出了具有方向性、建设性和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数据实时提供农产品动态交易信息,不仅可以及时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指导经营和生产,而且可以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精准依据。除此之外,根据平台的记录可以对农产品流通全过程进行追溯,提高农产品交易整个过程的透明度,有效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工作,从而有效控制产品的质量。因此,各级农业部门都应当十分重视电子商务,积极摸索和开发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方式,进行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等课题研究,加快建立现代化农业生产与经营的新型业态。
鲜活农产品供应链能否找到可行的商业模式
所谓商业模式,是指某行业领域中产品流、服务流、信息流所组成的体系结构,这个体系结构同时描述了不同商业参与者的角色、收入来源及潜在利益。商业模式会深刻影响供应链条中各个不同角色或利益角色的生存方式。任何先进的要素(如产品、资源、技术平台)如果不能融入(或转化为)可行的商业模式都会生存艰难。因此,鲜活农产品供应链要在构建可行的商业模式上考虑得更具体,要切实分析各个参与角色在电子商务供应链中生存的价值,或者说其市场定位点。互联网的商务模式很多,现实中各行业向电子商务和网络服务转型都经历过不少曲折,并仍在摸索,得以生存的网络服务商无一不是寻找到了自己的市场定位。
因此,农超对接、端到端的服务、第三方服务等因素都可能带来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变动,与之相关的问题也需要考虑,各种示范项目不光要做技术平台的试验,更要对各个参与角色活动及关系的变动进行观察、梳理和归纳,进行有利的商业模式实验。
农产品电子商务是否优于现有流通网络
鲜活农产品是消费者的衣食之源,鲜活农产品流通网是城市的基础生存网,目前自然形成的物流网又杂又多,电子商务平台究竟该如何提供支持?是另组链条还是嵌入其中?可能还要做些深入分析。从农户入手直到消费者,用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全程供应链的概念是正确的,但这里的“全程”不会都是“从零起步”,而是一个电子商务模式向传统模式“渗透”、推动其转化的过程。这不可避免地会与现有的流通网络发生碰撞,出现一些利益纠纷。尽管电子商务应用的潜力很大,但现有农产品流通网已经很发达或较成熟,目前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相当于从传统渠道中“抢食”,如果比较效益不明显、竞争力不足,恐怕难以获胜并持续获益。
鲜活农产品种类繁多,供给和需求环境复杂,物流量大,建立供应链的难度比绝大多数产业要高。同时,目前鲜活农产品流通的传统模式并不等于都是落后模式,它本身还在建设发展阶段,产地批发、销地批发、销地市场、配送及超市的多级渠道历经多年逐步形成,有些已经成熟化,有些还在随着农产品基地、城市化建设和交通环境改善而不断完善,供应链中容纳了大批的企业和劳动力就业岗位。这也是全程供应链物流环节必须要考虑的基础。
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成功策略
一、探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诚信问题
国务院的《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诚信建设战略思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服务机构;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信用服务体系的方针和目标。大家都称诚信是电子商务的基石。应当看到,电子商务不是空中楼阁,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传统经济方式和交易环境的。因此我认为,诚信,不仅是电子商务的基石,首先也是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我国的信用评价和监管机制不健全,还处在多头管理的阶段,一些信用评价机构本身服务的诚信可能就有问题,甚至出现3a评级也可以随意买卖的现象,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还没有建立,一些个人和企业没有为经常性的违约、失信而付出代价。这种“守信却得不到更大利益”、“失信也不会得到更大惩罚”的现象,给商业交易带来了很高的交易成本,也制约了传统商业走向电子商务的步伐。
与传统商业相比,电子商务通常是买卖双方不见面的,更加需要参与者诚实守信:
(一)买卖双方信用状况信息不对称甚至缺失,往往凭经验直觉、网上交流、网下调查等进行综合判断,而网下调查的成本很高,有些业务很难调查到,这就很容易出现在交易信息、供货、付款等方面出现诚信问题,影响用户对网上交易的信心;
(二)为了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方面,我们希望传统商业模式下的信用模式尽快完善,信用数据尽快共享;同时我们认为需要为电子商务的参与者建立必要、实用的、符合电子商务特征的信用模式和信用数据管理机制;
(三)健全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涉及的因素较多,但与信用有关的立法、执法是重中之重。我们已经有了一部《电子签名法》,未来可能还需要有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的管理办法、网上拍卖交易管理办法、电子商务税收及发票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
(四)金融领域的信用管理体系也很重要,他直接影响到电子支付和正常服务的履约,影响电子商务的效率和质量。底层的信用体系,会影响到客户端对电子商务的信任、信心与效率。
具体在b-c、c-c、b-b电子商务中,诚信状况还是有差别的。
(一)b-c电子商务:b2c交易趋于成熟,虽然存在个别商家欺诈消费者的情况,但比例不大。消费者通常会选择自己熟悉的,知名度较高的网站购物。从98、99年至今,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如卓越、当当这样在细分领域的品牌不断涌现,一定程度上对交易诚信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些诚信的商务平台交易额连年放大,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给商户平台及其用户提供在线支付服务,也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创建于1998年的“首都电子商城”(现在的首信易支付,典型的中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创性地打造了基于银行的“信任机制”──整合银行服务资源,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本账户开设在银行,资金支付通过银行执行,保证及时准确结算,使银行的客户(企业和个人消费者)在信任银行的前提下,逐渐接受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务;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接入的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年审证明,防止诚信不足的商户欺诈消费者;第三方支付平台保持客观中立,成功地解决商家、消费者、银行之间的纠纷,保护了各方的利益。这种模式已被同行业广泛采纳。
(二)c-c电子商务:c-c电子商务的难点是,在买卖双方缺乏信任的前提下,要完成交易,很难找到一个信任的“支点”。在信用评级模式和担保模式之间,担保模式似乎更受个人用户欢迎。第三方中介的这种以担保为核心的付款的模式,一定程度上促进了c2c业务的发展,但这种模式设计的起点就是互相不信任,由于导致了资金流与物流之间的不同步、甚至较长时间的割裂,因而减缓了电子商务的交易效率,比如说卖家迟迟收不到货款导致经营成本过高,无法满足数字化虚拟商品和服务交易的需要。从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看,这种担保模式是诚信体系不完备、认证注册机制不健全情况下的一种临时过渡模式。c-c电子商务是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晴雨表,这种诚信与支付模式,必将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而不断创新。
(三)b-b电子商务:我们都知道,国内的b-b电子商务基本上还停留在供求信息交互的阶段,只有为数不多的大型企业成功建立了自身的b-b采购或销售平台,90%左右的企业甚至还没有体验过b-b电子商务给自身业务带来的优势。由于企业之间交易的额度较大,诚信问题更为突出,反过来企业不讲诚信的代价
往往也很高。以大企业为核心的b-b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垂直性行业平台,由于各方面的资质背景与行业领导优势,诚信度相对较高;而其他类的中小企业为中心的平台与综合性b2b平台上,仍然比较多的是在网上获取信息、谈判、下单、网下再商议、再谈判等传统的方式来实现。
针对上述情况,首信易支付在2006年7月份了基于多银行的第三方b-b支付服务,有几方面的特点:
1)是基于国内各银行的信用体系,而不是其他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买方交易支付情况实时反馈;
2)二是将资金流与信息流有机结合,款项瞬间到帐,满足了b-b电子商务平台中部分业务对实时交易的要求,对交易谈判起到很大促进作用;
3)三是能够为企业在商业谈判、下单、支付等方面的管理需求提供定制服务,例如:分期、保证金等付款形式。
4)第三方b-b支付服务要立足于国情,因地制宜。我们的经验是,在解决支付问题的同时与卖方企业、银行共同打造了“信任机制”,能很好地解决b2b交易中的支付、诚信、资金安全问题。
我国电子商务在各方面与国际电子商务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主要不是技术上和商业模式上,而是诚信体系、安全认证与支付方面。作为从业者,我们既需要自身诚信,更需要积极配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行不断的创新与突破。
二、探讨支付市场与第三方支付发展的问题
国内电子支付市场,主要包括三种业务形态:银行或银联的电子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电子支付平台,企业内部自行建设的电子支付平台。在行业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如下一些问题,已经引起行业主管部门的关注:
1.虚拟货币作为新的货币形式,形成了虚拟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央行的监管体系之前,及早防范风险;
2.电子支付服务的风险管理、自律与监管体系需要建立和加强;
3.电子支付营运资格的认定、保护与发展的问题;
4.支付服务客观上提供着金融外延和金融增值服务,应明确其业务范围,促进其业务大胆清晰的创新;
5.要警惕支付行业内无序甚至恶性的竞争,损害支付服务,甚至对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起到负面冲击作用。
6.在保护电子交易的同时,国家要考虑从支付认证、支付标准、交易透明度等角度,为工商管理、税收征管、政府的行业管理业务统一筹划建立一些标准上的、技术上的和政策上的准备。
7.要高度警惕电子支付行业中的洗钱、国际支付转移、国际信用卡盗窃、国际交易税收流失等问题;
可见,放任电子支付行业不加以监管的风险很大,但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其他的支付平台监管时,我们认为应该给第三方支付更大的发展空间。
第三方支付优势在于:利益中立,商业模式比较开放,能够满足不同企业的商业模式变革,帮助商户创造更多的价值。第三方支付是以银行的服务为基础,与银行合作,向大大小小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电子支付服务,为银行发展面向用户的增值服务。很显然,银行的个性化服务成本仍然较高,一些银行操作起来成本高的业务,对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可能是盈利的业务。
第三方支付在近两年飞速发展,创新应用不断涌现,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三方支付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1、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1)银行加快了处理速度和效率,企业减少了人力和时间成本;
2)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企业与多家银行连接,减少了开发和维护成本;
3)降低了交易取消或延迟、付款失败、信用欺诈的风险,提高企业的交易成功率。
2、提升企业竞争力
1)企业交易效率和效益提高,促进了许多新型创新服务的出现;
2)企业的业务覆盖区域扩大,顾客在支付手段上有更多的选择;
3)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促进了消费者消除对中小商家交易的疑虑。
3、促进产业发展
1)帮助银行推广了电子银行业务,推动了b-c、c-c业务的发展;
2)银行、企业能够根据专注于产品服务设计与市场推广;
3)第三方支付商客观中立地处理交易,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可见,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专业与专注,确实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但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发展环境也逐渐复杂化。
首先,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收益模式经受考验。因为第三方支付服务的直接支付收入逐渐透明,下降幅度较大,加之从交易手续费中付给银行的成本居高不下,支付服务的直接毛利率相当低。如果再以低于银行成本、甚至免费进行服务,那么这些服务商的短期盈利可能性就很小。其他业务对支付业务的补贴是普遍现象,但这种用户互联网的免费思路来进行对虚拟经济运行极为关键的支付服务,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希望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从长计议,认定、保护、发展第三方支付服务。
第二,创新不足,同质化竞争严重。第三方支付服务商、银行与银联、企业内部的支付平台之间的支付业务重叠比例越高,恶性竞争就越大,很容易导致支付服务商在稳健经营、高质量服务、诚信方面不出现问题,最终的结果是企业用户、个人用户利益受到损害,实力弱、缺乏创新和利润增长点的支付平台商被淘汰。
第三,商业
银行的发展促使支付服务商加快创新。银行是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也拿走了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很大比例支付收入中;同时个别银行使用低于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费率,与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直接展开低端的竞争。银行在自身信息化制约以及市场不成熟制约下,前几年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是良好的,现在银行认识到网银业务的重要性,逐渐基于网银发展针对用户的在线服务。这就要求,第三方支付服务商跳出过去的业务局限,这样才能在新的起点上与银行达成更深入的合作,实现新的业务创新,做到双赢。
第四,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管支付服务的同时,也需要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我们都知道,央行针对电子支付行业的管理规则即将陆续出台,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该如何帮助和扶持第三方支付呢。比较理想的环境是,主管部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帮助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争取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统一银行支付网关的技术规范,统一各银行的数字证书,给市场一个相对宽松、有利发展的环境。
建立和实现安全、简单、大众化的电子支付功能,是国内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这应该是政府、银行和支付服务商共同的责任。
作为行业的管理者,政府和央行并不是行业创新的主体,应该更多发挥政策支撑的作用;商业银行承担着创新的职责,同时也受到自身条件的制约,对企业和个人服务能力有限,发展业务的灵活程度也有不足,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与支付服务商合作创新;
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各自有着网上、网下、全国、地方、行业等不同的性质,采用不同的支付形式,服务于不同的对象,对使用者的需求有更透彻的理解,是电子支付行业创新的主力,是商业银行的合作者,同时也是商业银行的客户,在相当程度上依托商业银行的业务体系。国内电子支付市场正处在蓬勃发展的时期,卡基支付、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同时并存,有着巨大的市场容量,全国性的网上支付服务商和移动支付服务商、地方性的线下支付服务商、综合多种支付形式的支付服务商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支付服务商中还有不可忽视的一类,即自建支付平台的企业,可能是电信运营商、公共服务运营商、互联网业务运营商、电子商务企业等,他们具备深厚的行业基础或者巨大的客户数量,也是电子支付行业创新队伍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三、安全认证问题
我们知道,电子商务是指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活动。各种商务平台、交易平台、支付平台应当认真负责地执行买卖双方委托的任务,并积极协助双方当事人成交。其中认证中心扮演着一个买卖双方签约、履约的监督管理的角色,买卖双方有义务接受认证中心的监督管理。在整个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包括电子支付过程中,认证机构都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虽然还没有一个对于电子认证的统一规范和标准,但我国各行业、各地区、各部门建立的电子认证机构已多达百余家,部分银行也开始做自己的认证系统。尽管,ca认证对电子商务买卖双方的交易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从电子商务产业的未来发展角度看,一方面,需要国家从交易、支付、虚拟货币的监管角度,都迫切需要统一各种分散的ca认证体系;第二,需要考虑买卖双方认证、订单认证、虚拟货币认证的统一注册问题;第三,ca认证的发展,需要和应用相结合,例如在推行g2b的业务过程中(企业网上纳税等等),推广ca的应用。第四,电子商务也要重视中小企业市场。
顾柠的公司从2009年12月在山西开了第一期电子商务总裁班。第一期学员中,酒仙网报了10个人,百圆裤业报了10个人。
“刚开始,跟别人说电子商务得解释半天,一方面是因为大家对这个东西不了解,当时也没有给大家讲清楚只是认为它好。第二年,我们再去找别人说电子商务,就有人愿意听了。到2011年我的日程基本就排的很满了。以前都是我请别人喝茶,现在,已经很久没有买过单了”。说起这段经历,顾柠一阵爽朗大笑。
传统企业经过长时间的积淀,有了自己的发展机制,这种机制是适合传统模式的,而传统企业要进入电子商务领域的话需要对模式作大幅调整。很多企业都会权衡值不值得调,敢不敢调的问题。还有一个也让他们纠结,线上销售有时在整个销售里面连10%的份额都占不到,不愿意去改革,是有既得利益在作怪。
不仅山西传统企业存在这样的问题,全国的传统企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当你的战略方向改变时,相匹配的组织体系没有及时改变,不能由游击队长来完成电子商务的任务,得建设专业的梯队。
电商觉得传统企业的运营模式落后,传统企业看电商管理不清晰。电商和传统企业之间有一堵墙。未来的传统企业要大面积进驻电商领域,电商做大后也要学习管理,两者之间会有互相融合和拉动。在江浙一带,传统企业和电商的这堵墙已经很薄了,但在山西这堵墙仍然很厚。
经过3年的实践,顾柠有了这样的总结:各类企业做电子商务,参与的时间,参与的阶段,参与的方式要根据企业自己的情况而有所不同。现在山西很多传统行业,认为自己的产品不适合做电子商务,你都不入局,光在门外大喊怎么行。互联网的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是以数据为基础的,欺诈风险大于欺诈收益,这种背景下的文明模式,和原来的商业模式不同。传统企业进入电子商务时,如果还是老办法和老思维,一定会碰壁。
在顾柠看似爽朗的表情下,隐藏着更多的是忧虑。这三年,她带着公司为山西的传统企业和山西的企业家们“补课”。相比于她的热情,电子商务的普及在山西稍显缓慢。而最让她遗憾的是,山西的轻工产品、土特产没有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取得销售的真正突破。
做电商,别电伤
传统企业触网应该知道的三件事
1.电子商务外包是一种新的商业服务。电子商务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技术和市场营销的双重支持,在网络日渐重要的当今社会,中小企业一方面迫切希望能通过网络开展电子商务,另一方面又受到经验少、专业人才缺乏和成本高企的限制。企业以合同的方式委托专业电子商务服务商为企业提供部分或全部的信息技术、产品或服务功能,从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包装”、“宣传”和“销售”三个要点出发,提供以网站建设、网站推广和网上贸易为重点,相关服务为辅助的一系列服务。
把部分或全部电子商务应用外包给一个可信赖的合作伙伴,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获得专业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在预算约束范围内及时地满足所有电子商务需求。所面临的挑战在于,要找到一个能够提供多种多样的电子商务服务的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来满足企业的网络和应用需求。
但是电子商务外包容易收到外包公司的影响,在不清楚外包公司的运作模式,突然组建电子商务团队,接受网络运营,容易给企业带来网销硬伤,更容易引起外包公司的制衡。
2.第三方平台,指独立于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和需求者。通过网络服务平台,按照特定的交易与服务规范,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供求信息与搜索、交易的确立、支付、物流”,如:淘宝网,京东商城,阿里巴巴,中国化工网等。
拥有广泛的用户群,成熟的市场环境和每日都在剧增的人气,通过在第三方平台网店运营带来的效益,可以让独立网站得以延续和发展。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可以增加企业对电子商务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逐渐的熟悉电子商务。而许多平台推出的免费服务也让企业心动,既满足了企业的需求,又有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
20世纪70年代,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电子商务服务开始在美国发展起来,电子商务服务经历了因特网服务提供商(ISP,InternetServiceProvider)、因特网内容服务商(ICP,InternetContentProvider)和应用服务提供商(ASP,ApplicationServiceProvider)几个阶段的发展,并出现了比较成熟的因特网虚拟主机服务(InternetWebhosting),逐渐演变为今天的面向电子商务应用的电子商务服务(E-commerceservice)。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首次正式提出电子商务(E-Business或E-Commerce)的概念,随后电子商务服务的概念逐渐清晰起来,电子商务服务是利用以Internet网等网络形式将消费者、销售商、供应商和企业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全社会的“网络计算环境”,并实现全社会的信息资源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最早出现在美国,因此美国的电子商务的应用规模和成熟度要远远领先于世界其他国家,美国的全球商业网站数量占到90%,互联网相关产业收入超过5000亿美元,电子商务经历了B2C、C2C时代,并在信息技术的强大支撑下,与实体经济实现了深度整合和容易,特别是近年来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促使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也在不断创新,由以往的基于系统集成开发、电子商务运营策划、网页内容管理和物流配送等基础性电子商务服务模式,进化到电子商务服务的综合智能化模式。
2国内电子商务服务业的研究现状
我国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发展起步较晚,但是以阿里巴巴集团为首的互联网企业对于电子商务服务的应用和实践目前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在电子商务服务业创新方面走出了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道路。2012年2月,IDC(互联网数据中心)《加速信息社会进程———电子商务和阿里巴巴商业生态的社会经济影响》,进一步细化电子商务服务业类型,将电子商务服务业定义为“伴随电子商务的发展、基于信息技术而衍生出的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服务的各行业的集合。它涉及机构、组织或个人的商务、工作和生活的各个环节、层面和范围。具体到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它提供全面、强大的电子商务应用支持服务,包括网络、硬件和软件等技术支持,也包括营销推广、应用集成、信用、支付、物流和咨询等全方位的商务服务。就面向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业来看,按行业范围划分,分为综合性电子商务服务和行业性电子商务服务;按交易环节划分,分为全程交易服务和专项交易服务;按服务对象划分,分为面向生产者的电子商务服务和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服务;按功能的不同,分为电子商务交易服务、电子商务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和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国内学者对于电子商务服务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服务业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产业集群问题,电子商务服务模式以及电子商务产业链的发展和优化问题等方面进行的研究和探讨。其中,对于电子商务服务的概念和内涵的研究,阿里巴巴集团高级研究员梁春晓(2006)给出了清晰的阐释,梁春晓将电子商务服务区分为电子商务服务和电子商务应用,提出电子商务服务业和电子商务服务业体系的概念,将一切提供电子商务应用服务的企业都划归为电子商务服务业的范围内。